<em id='7ZiKFK305'><legend id='7ZiKFK305'></legend></em><th id='7ZiKFK305'></th> <font id='7ZiKFK305'></font>

				

			

    • 
      			
      			
      
      				
        
        						
          <optgroup id='7ZiKFK305'><blockquote id='7ZiKFK305'><code id='7ZiKFK305'></code></blockquote></optgroup>

          <span id='7ZiKFK305'></span><span id='7ZiKFK305'></span> <code id='7ZiKFK305'></code>
            
            					
                
                  • 
                    					
                    • <kbd id='7ZiKFK305'><ol id='7ZiKFK305'></ol><button id='7ZiKFK305'></button><legend id='7ZiKFK305'></legend></kbd>
                      
                      			
                      			
                    • <sub id='7ZiKFK305'><dl id='7ZiKFK305'><u id='7ZiKFK305'></u></dl><strong id='7ZiKFK305'></strong></sub>

                      av小次郎收藏家

                      来源:天堂呦呦 发布时间:2024-01-04 13:34:00

                      字号

                      av小次郎收藏家业,枪杆子就必须掌握在皇族手里,特别是不能让汉人拿去了。于是,载沣回国后就忽悠慈禧老太太建了一所陆军贵胄学堂。光看“贵胄”两个字,就知道招生对象是出身于亲贵家庭的“富N代”以及“官N代”了。当时,载沣和他的六弟载洵、七弟载涛带头入学。载沣想得挺好,咱们都好好学本事,毕业后进入军队替皇室掌控军权。但他不明白,这些宗室纨绔爷们儿已经无可救药了。看这帮大爷们在学校的表现:叼着进口的香烟,使唤着老师做奴才,想上课就来,不想上课就“提笼架鸟斗蛐蛐儿”,高兴了还在课堂上来段京戏,几乎就把上课当成开Party了。这还是载沣没当摄政王之前的事情,咱们再看看他真正开始摄政后,是怎么折腾的。1908年年底,载沣建立“禁卫军”,目的自然是用来保卫皇帝儿子屁股下的椅子。载沣让七弟载涛做禁卫军总负责人,让排汉思想最严重的良弼做禁卫军第一协统领。1909年春,载沣重整海军。设海军部,合并北洋水师和南洋水师,下设巡洋、长江两大舰队。海军大臣(海军司令)是载沣的六弟载洵。为海军重整甘做老黄牛累得半死的海军实力派军官萨镇冰靠边站。1909年7月,载沣宣布4岁的溥仪为海陆军大元帅,并由摄政王代为执行。办成了这三件大事,令载沣自信心急剧膨胀。接下来,在好哥们儿良弼的建议之下,他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军事机构“军谘府”——大清帝国陆、海两军作战指挥的最高军事统率机关,相当于解放军总参谋部。载沣再次把最高长官的重担压在了七弟载涛肩上。六弟载洵为海军大臣,七弟载涛统领禁卫军和军谘府,载沣自己是海陆军大元帅,三个平均年龄不到24岁的年轻后生,居然获得了大清帝国军队的最高领导权。一个全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就此在大清帝国诞生:世界军事史上,海陆军统帅平均年龄最年轻。但是,掌握军队的关键,不在于换几个头头,而在于掌握中下层军官。就这一点而言,载沣还得向袁世凯同志多多学习,北洋六镇中的五镇,其上、中、下层军官几乎全是袁世凯的人。随你载沣换掉北洋军几镇统制,也不会让袁世凯人走茶凉。袁世凯若是以后能回来,军队还听他的。载沣一系列任人唯亲的动作,令军界寒心。朝廷对军队的控制力不升反降,白忙了。第二只手,抓政权。自从慈禧老太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后,由张謇同志挑头,立宪派搞起了各种预备立宪活动,某些心急的同志们连谘议局(省级议会)都筹备好了,时刻准备着迎接“多难兴邦,国富民强,消灭外辱”的新局面。士绅们如此积极,但载沣的态度就冷淡许多,一切按照老太后规划好的节奏走,只能慢不能快。这可急坏了立宪派。立宪派本来是打算帮忙清政府而非造反的,他们想推着政府走,想早点把政府推到立宪道路上去。怎么推呢?请愿,进京请愿。请愿内容还是袁世凯当年被退休之前提过的:速开国会,立即组织责任内阁。立宪派领袖张謇同志以身作则,以近六十高龄南上北下,足足进出北京三趟。在他的现身鼓励下,全国人民的立宪热情高涨,数百万士绅、学生、各地督抚还有来自各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签名游行搞示威,刺指割股写血书,又是请愿又是威胁,场面十分火暴,其火暴程度也就未来的“五四运动”能与之相比。巨大的压力之下,载沣被迫做出让步。1910年9月,资政院成立,并承诺两年后开国会。1911年5月,众人期待已久的责任内阁出炉。不过人事安排很不让人满意。内阁十三个位置,汉人只有四个。满汉比例失调不说,九个满人之中还有七个皇族(另说五人),这不就是皇族内阁吗?!瞧瞧人家英国,皇族就不担任内阁成员!而大清朝廷仍将国家权力视为一家一姓之私产,他们不仅不信任汉人,甚至也不信任无血缘关系的满人,而只信任自家那一小撮宗室亲贵!内阁的民族和血统问题,顿时让满怀希望的立宪派与地方督抚彻底失望,从头顶凉到了脚底。他们原本是要从满人那儿分享更多的权力,没想到想分的没分到,自己有的人家还要夺走。顿时把爱新觉罗王朝恨得牙根痒痒,本来听不进去革命党人排满的宣传,忽然就入耳了,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载沣政府的倒行逆施,终于把立宪派推到了革命党的一边。虽然立宪派不主张非要推翻清朝不可的革命,但他们也不反对同盟会等组织去这么做。于是,发生革命的地方,立宪派都会积极参与。1911年春夏之交,载沣终于干了一件靠谱的事情——给大清帝国挖好了一座大大的坟墓。现在就只等那个把没落的清帝国一脚踹进坟墓的人。送葬人盛宣怀皇族内阁之中,新上任的内阁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毛遂自荐,扮演了这个伟大的角色。自从袁世凯掀起修铁路高潮以来,清政府基本上就认定了“要想富、先修路”的模式。但并非所有的铁路都能像袁世凯修京张铁路那样自行筹资、自行设计,大部分铁路都得跟外国人借钱修。因为朝廷没有足够的钱,毕竟有那么多的赔款要还、有那么多的贪官要养。但借外债修路也有两个巨大的缺点:一是有损铁路主权,譬如管理权归对方。二是借款必须以铁路产业作为抵押,如果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对方将把铁路占为己有。眼见于此,以立宪派为代表的士绅们站起来带头疾呼:拒外债、收路自办,多省督抚起身响应。没办法之下,清政府同意由各省自己筹资修建铁路干线。具体做法是,清政府允许各地招商局以招商的名义,吸纳民间资本入股修建铁路。所以各地都成立了很多商办的铁路公司,从民间吸纳了不少的资金。此事自是少不了立宪派的掺和。像张謇的好几个熟人都是跟铁路有关的大佬,如浙江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湖北铁路协会会长汤化龙、四川“川汉铁路改进会”会长蒲殿俊、首倡湖南“铁路股东会”的谭延闿。补充一句,谭延闿的老爸之前作为龙套出现过,他是两广总督谭钟麟。然而,只能用八个字来形容这种商办铁路公司——热情可嘉,方法不对。经费不足不说,造路也缺乏全盘规划,连对接铁轨的宽窄都不同。这样一来,修路的效率自是极其低下。更可恨的是,不少腐败分子趁机中饱私囊、贪污公款,导致公司迟迟不能赢利。如四川铁路更是亏损达到三百万两白银之多。出现如此糟糕的局面,对于在内阁之中分管修路这一块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而言,于公,他必须站出来说话,想个解决办法;于私,他有一番盘算——筑路需要大量的铁轨,肥水不流外人田,可以交给自己的汉冶萍公司生产,而且修路肯定还要找西方银行借款,自己也可以趁机赚点回扣。于是,1911年5月9日,盛宣怀为了推进“修路致富工程”,宣布实施“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决定将“路权”收归国有。所谓的路权其实主要都是些半拉子工程。他希望以外国银行入股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同时将修筑权交给外国公司,来解决贪腐横行、建设效率低下的局面,迅速建立国内的铁路网。其实,盛宣怀的方法基本是对的。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引进外资建设自己,有什么不对?事实上引进外资修建的如京汉铁路、沪宁铁路陆续竣工,早早地见到了效益,根本不是那些商办铁路可比的。可是,一个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出了问题。盛宣怀没有考虑到或者故意忽视了四川股民的利益。盛宣怀的收路方案是:不同的省份区别对待。如湖南、湖北基本按照股民入股时的原价返还现银,广东则根据亏损情况打一定折扣后返还现银,而四川是一分钱的现银都不返还,股民的入资全部转换为国家债券返还给股民。盛宣怀这么做的理由是,前三个省份的股份全是“商股”,也就是说基本由士绅出资,而四川省近七成的股份来自全省农民的“租股”。“租股”就是来自每个农民的散碎银两,是很难还到农民手上的——许多农民可能已经不在了,或者手头的收据已经没了。总之,落实到每个农民的头上的数额并不大,农民的这笔钱比较好欺负。盛宣怀如此做法,连带着四川入股士绅的那笔钱也不用退还了,直接收归国有。一石二鸟,国家一下子白占了四川接近一千万两银子的便宜。消息传到四川,一下子就炸了窝。当然,在矛盾还不算非常激烈的时候,如果盛宣怀所代表的中央政府能够好好地沟通安抚四川人民,返还一部分现银,也许可以解决问题,起码不会激化矛盾。可是,随之发生的一件小事,却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方式高强度大范围地爆发开来,最后竟然变成了武装暴动。什么小事?四川立宪派成立了反对收路的“保路同志会”。四川“保路运动”盛宣怀的收路方案传到四川后,四川的士绅们一下子急红了眼,马上发出了反对的声音,盛宣怀你如果不把铁路收走,我们总还有些希望建成,然后去弥补亏损。现在可好,铁路和剩下的修路资金都归了国家,给一堆股票顶个什么用,我们一分钱的本金都收不回来,损失太大了!总之,四川铁路必须维持原来商办的状态。载沣的“皇族内阁”本已让立宪派愤愤不平,政府这时候还蛮干,正好让立宪派把对假立宪的不满发泄出来。所以四川立宪派自发组团——成立“保路同志会”,对抗政府收路。四川保路同志会的会长是四川立宪派大佬蒲殿俊。不过这个由立宪派主导的保路同志会不是一开始就要动用武力反抗压迫的。他们还是老套路——罢课、罢市、拒绝纳税、游行请愿,请求政府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和心声。不过,保路的队伍之中有一些激进分子,或许是同盟会的人马、或许是会党分子。总之,背景不怎么单纯。好在他们懂得团结友爱和分工合作,没脑子的人玩体力,向军警扔板砖,制造混乱,有脑子的人用智慧,散发传单(《川人自保商榷书》),鼓动大家造反。这把一生戎马倥偬、坚决反“藏独”的英雄——四川总督赵尔丰给气得七窍生烟,让本来想“摆事实讲道理”的赵总督下定决心平息这种局面。虽说赵总督屡屡击败由英国操纵的西藏叛匪,最擅长的技能是杀人,但他玩阴的本事也不差。赵总督派人客客气气地通知蒲殿俊等保路的头头们,同志们,速来总督府,北京来电了,有好消息告诉大家,你们保路的事情有着落了!由于赵总督的人品和声名不坏,蒲殿俊等人也就没多想,当即高兴地直奔总督府而去。等到了总督府,才发现所谓的好消息只不过是个诱捕他们的圈套,可后悔也来不及了,都被绑成了人肉粽子。接下来,赵尔丰再接再厉,把保路同志会和铁路公司也一并给封了。赵尔丰以为如此一来,剩下的人群龙无首,也就翻不起什么浪花了。但他错了,错估了人心的力量。那些因政府“收路”一事受损失的人,心中本就愤怒非常,现在他又火上浇油地把人家的利益代言人给抓了,新仇旧恨之下,请愿的狂潮更胜从前。面对游行队伍,赵尔丰终于按捺不住骨子里的嗜血基因,按照过去的工作经验依葫芦画瓢,亮起屠刀,直接实行武力镇压,酿成“成都血案”,结果引起更加激烈的反抗。至9月,在江湖组织哥老会和同盟会的策动下,“保路运动”已经发展成了反抗清朝腐朽统治的大规模武装起义,几十万起义军让四川的清军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赵尔丰也在起义中丢掉了小命。一个人要显示自己的强大,从来不是只靠暴力,挑战这一准则的人必然会被历史淘汰。载沣无奈之下,只能迅速从最近的湖北省派兵前往四川增援,率兵入川的是皇族中最懂修铁路的端方。此时已是10月上旬,而湖北新军的调离,给了策划已久的武昌起义一个绝佳的机会。刀出鞘,枪上膛,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变即将涤荡华夏苍茫大地。中国人真是龙的传人?龙是曾经灭绝的远古神兽,还是先人们创造出来的图腾形象?尧舜禹时代到底是神话传说,还是真实存在过的鲜活历史?最早具有完整国家社会形态的良渚是中国的庞贝?下启古蜀文明的三星堆文明,真的来自闪米特人和古犹太人?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唯一摇篮?中华大地灿烂悠久的文明诞生在出土了大量甲骨文的殷墟?在四大文明古国中,为什么只有中华文明广博深邃、容纳百川,绵延数千年而薪火不绝、历久弥新?寻找尧舜禹时代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河南安阳小镇的小屯村,农民李成意外地发现,一种刻着纹理的白骨片对于治疗他的疥疮有神奇的功效。于是,他激动地带着在当地收购的大量白骨片到药店去卖,以为遇到了上好的药材。他当然没有想到,这便是后来赫赫有名的甲骨文。不久后,这些白色骨片被著名金石学家王懿荣发现,并历经数十年,在千百次的寻觅和研究之后,牵扯出一个浩浩荡荡的殷商时代,以及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一、中华民族探源正是因为甲骨文的发现以及后来殷墟遗址的挖掘,让商朝毋庸置疑地成为了中国迄今为止有理有据有证的最早的朝代。此后,对于商之前的夏——这个中国历史文献记载中的第一朝代,无数的问号紧随而来。于是,便有了夏商周断代工程,也有了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王鲁湘:您是中国考古所的第几任所长啊?王巍1:我是第八任。王鲁湘:考古所的工作对于外界的人,特别是对媒体来说非常神秘。而它进入媒体和公众的视野恐怕也是因为和两个大的工程有关系:一个是夏商周断代工程,还有一个就是中华民族探源工程。对于后者,我们知道的还不是太多,这个工程好像是您在负责。王巍:是的。这个探源工程是在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后,由国家支持的第二个大型多学科综合研究项目,当然,它跟断代工程有很多不同。王鲁湘:二者应该也有交叉吧,它们研究的时间段差不多都是从公元前3500年到前1500年。王巍:对。夏商周断代工程主要是研究年代,这当然是我们研究的一个基础。不过我们还要在此基础上研究其他的方方面面,因为它不只是一个年代的问题。它要研究环境,研究生产的发展,还要研究社会的结构,以及文明社会是何时形成的。王鲁湘:包括对文明本身的定义。王巍:这就要研究文明的标志是什么、达到什么程度才算进入文明社会。所以无论是搞历史的、搞考古的,甚至是搞文学的等方方面面的人都要介入进来。可以说,没有哪一个课题像古代文明起源、发展和衰落这个课题能吸引这么多学者,得到这么多领域专家的长时期关注。此工程集中了多学科、多方面的专家学者,在地理位置上选择中原文化作为考察对象,时间确定为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1500年,而这一时期正是历史上的尧舜禹时期。王巍:我们先研究中原地区的想法受到了一些批判,有些人质疑这是不是又回到了“中原中心论”。实际上我们有自己的考虑。文明起源的研究是很复杂的,一下子全面展开很难掌控。而对于中原地区来说:首先,这里的考古工作积累的时间长,从1921年就进行发掘了;其次,这里的考古学线索比较清晰;再者,它毕竟还有很多传说,以及传世文献可以参考;另外,它毕竟还是夏、商、西周文明的中心,这样比较容易把握考古资料。基于这些原因,我们首先做的是中原地区。另外,当时对于年代范围也有争论。比如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从西周开始往上做商、夏,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所谓文明探源应该是探索文明形成及其之前的阶段,而更晚期的商、西周已经远远超过了起源的阶段。王鲁湘:也就是说它们已经进入国家形态了。王巍:而且它们已经有一个早期的发展过程了,所以后来我们就决定把年代范围锁定在公元前2500年到前1500年,这一千年就相当于夏王朝,或者相当于从商代初年向上追溯到文献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长久以来,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追溯如一个巨大的磁场,让无数专业、非专业的人为之动容。1899年甲骨文的出现,彻底结束了古人结绳记事的洪荒年代。1928年,为了找寻更多的甲骨而启动的殷墟探测工程,在历经十年艰苦卓绝之后,将一个鲜活、浩瀚的商王

                      厨房里擦洗东西。但是我为什么要说这个?生活奢华的九十多岁老太太照样咳嗽,身体虚弱。现在这已经成了例行公事。我下班后,七八点钟的样子到她那儿,捎去前一晚她说需要的东西。多半她会漏掉几样,我就再出门去那家印度商店。他,那个大个子印度人,这样的天气让他很受罪,他一脸苍白,准确地说是浅灰——他总是问问她的情况,摇摇脑袋,让我带点小东西给她:一点甜点或是一点饼干。我把这些给莫迪的时候,她样子好凶,火大得很:她很骄傲,但是她也很感动。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她就煮茶。她六点就吃过晚餐了,吃蛋糕、果酱和饼干。她说她懒得好好烧饭。她不要我花时间给她烧饭,因为“这会占用我们的时间”。她说这个的时候,我意识到她很看重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以前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有戒备且感到歉疚,好像让那些糟糕的事情发生的人是我。我们坐在那儿,坐在那浑浊难闻的空气里——不过我基本总能忽略它,注意不到屋里的气味,就像我拒绝注意到那些脏兮兮的茶杯一样。而她……给我解闷。我以前没意识到其实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讲讲我那些小故事,你喜欢这样,不是吗?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当然喜欢。我告诉她我都干些什么,不需做太多解释。我若是参加了为某个重要人物摆的接风宴,或是去了鸡尾酒会,或者诸如此类的场合,讲给她听时她都能如临其境。她经历过奢华讲究的场合,而且还有她父亲呢:“有的时候,听你讲着,我会想起来他以前回家来,告诉我们他刚去了罗马诺大酒店或是皇家咖啡屋或是音乐厅,还会告诉我们那帮大人物们都吃什么喝什么。”不过我不喜欢让她想起父亲,因为她垂着头坐在那儿,低垂着眼睛,痛苦地揪裙子。我喜欢她生气勃勃、蓝汪汪的眼睛闪闪发亮,满是笑意的时候;我喜欢看她那样子,因为那时我会忘掉那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很容易就看到她的本质,朝气。这些晚上,她穿一件矢车菊蓝的棉布衫,上面有白色的点点:这是一条围裙,用她年轻时的一条裙子改的。我说我非常喜欢它,于是她拆了袖子,扯下后背:一条围裙。那些我扔进垃圾桶里的黑色厚衣服她又捡了回来。我发现它们用报纸卷着,放在前厅。发臭。不过她没穿它们。厅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年轻的时候,还没结婚,小小的瓜子脸,双眼露出好斗的神情,一头有光泽的头发,照片上是灰色的。她收藏着一缕自己白头之前的头发,鲜艳的亮黄色。我们分坐在黑火炉两边,炉上摆着一个茶壶,火舌舔着壶底,有时蹿到边上来,壶上还套着个脏兮兮的灰色保暖套,原本是……我干吗讲到脏就没完没了?我们的茶杯放在自己椅子扶手上,两人之间还有把椅子,上面摆一碟饼干。那只猫要么蹲在附近清洁皮毛,要么在长沙发上打盹。温馨,啊,没错。外面,冷雨;楼上,爱尔兰人一家在吵架,地板上没有地毯,孩子们的脚步声乒乒乓乓,那冰箱隆隆作响,惊天动地。她和我谈起她生命中所有的快乐时光。她说她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而这么一小点事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这让我难以接受,让我很生气),因此她喜欢回忆美好的时光。幸福之事“我的德国小伙儿,要不是当时犯傻我就该嫁的那个,我们以前经常一起过周末。我们花一便士,乘公共汽车坐到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地方,或者再往前一站。绿地,小溪,大树。我们坐在小桥的边上看流水,或者找一片没有乌鸦骚扰的绿地,坐下来吃东西。我们吃什么?我会从大肉块上切几片冷肉下来,那会儿妈妈还在世,所以我可以想要多少就切多少,然后把肉用两片面包一夹。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带来的食物,因为他父母是面包师傅。你知道吗?那会儿的面包师傅十之七八是德国人。嗯,他的父母勉强能读书写字,但是他真真是脑瓜聪明,是个学者。后来他很有出息,越发显得我蠢,要是嫁了他,我就有自己的房子和花园了。但是我没嫁给他,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当然了,我父亲不会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最终嫁的那个他也不喜欢,我们做的选择他都不会赞同,所以那又有什么不同呢?不,我不愿再想这事,我年轻的时候花了够多的时间思考了。等我弄明白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哦,真蠢。你瞧,我那会儿不懂。汉斯人真好,是个真正的绅士,待我像女王一样。他会轻轻地、温柔地把我从阶梯上抱下来,我们在地上铺一小块白布,摆上从面包房里拿来的漂亮白面包卷和蛋糕。我那会儿会说,不,我得吃我带的,你吃你带的。最后,我带的总是都喂了鸟。“我回想那些日子,那些星期天。现在谁会相信呢?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条街,会有潺潺流水,鸟语花香……小溪到哪里去了?你在想。我知道,我现在读得懂你的表情了。唉,的确是该纳闷,那些水都到哪里去了。它在这条街半数房子的地基之下,就在那里。他们造这些房子,铲掉绿地的时候,我常常独自过来,看着那些建筑工人。自己一个人来。那时我的德国小伙儿已经走了,因为我不肯嫁给他。工人们做什么都是敷衍了事,他们现在还是这样;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本应好好把水引到沟渠管道里,但是他们懒得做。有的时候,如今也这样,我走在街上,还会在一栋房前驻足,心里想,没错,如果你们的地下室返潮的话,那是因为以前那些溪流里的水。有一栋房子,七十七号,它不断换房主,没有一个房主能待下去,因为它盖在两条溪流交汇的地方,工人把地基砖头直接打在泥里,任水自流。在再往下去一点的地方,他们倒是开了一条真正的水渠引水,和现在这条主街平行,但是那些支流,那些我们以前经常坐在溪畔,把脚伸入其中的小水流,只能自寻出路。那些周日结束后,薄暮降临的时候,哦,那一切多么美好,他会说,我能搂着你的腰吗?我则会说,不行,我不喜欢——真是蠢。然后他会说,那至少挽着我的胳膊吧。于是我们就互相挽着,穿过绿地去坐公交车,在夜幕中回到家里。因为父亲的缘故,他从来没进过屋。他会吻我的手,然后会说,莫迪,你是一朵花,一朵小花。”幸福之事莫迪在一家女帽店做学徒工,断断续续在他们那儿干了好些年。学徒工生涯十分艰苦。她和姑妈住,姑妈没什么钱,能供她早饭晚餐,但此外就无能为力了,于是莫迪要么不吃中餐,要么上班时大半的路得走着去。那作坊在马里波恩大街附近。她常盘算是车费还是鞋子更花钱。她说她可以向一个表亲讨人家不穿的旧鞋,那人从来不用把鞋子穿到磨破才扔;或者去一家集市找二手皮靴。但是去上班的话,她得衣冠楚楚,这是她最大的麻烦。姑妈没钱给莫迪买衣服。她的老板娘给过她一条裙子、一件衬衫。“是这样的,她器重我。我们得打扮体面,因为主顾们会到作坊里来。哦,不要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才没好心呢。她只是不想丢了我这个好帮工。好几年以后我才有钱给自己买了一件不错的棕色布衣,还有鞋子。买了新衣裳的那天,哦,我永远不会忘了那天。为了那件衣服,我省吃俭用攒了很久。买来的第一个周日我就把它穿上了,这样就能给劳里看了。这是谁给你的?他说,他就是这种人。他拽着我的胳膊,扯得我生疼。是谁,告诉我?反正不是你,我说,把自己的胳膊猛收回来,这一下袖子下面裂开了。口子不大,但衣服毁了。是的,人嘛,本性难移,做什么都改不了。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还不明白这一点。很快我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我省吃俭用攒钱买的一件新衣服,上身的第一天他就把它撕坏了。不过不要紧,我把它补好了,看不出痕迹。我走进工作间,孔雀似的到处炫耀,姑娘们都拍着手,唱起《一点心爱小物,对你大有好处》。“这事发生在我升职前不久,很快我又买了另一件衣服,蓝色的薄软绸,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哪件衣服更让我欢喜的了。“哦,我们在作坊里多快活。学徒和帽工,加起来一共十五人。我们围坐在一张长桌边,背后的架子上摆着一盒盒花边、装饰,而面前的支架上摆着我们正在做的有檐帽和无檐帽。我们经常唱歌,嬉笑胡闹。有的时候我乐得有点过头,她就会进来说,是谁在吵吵嚷嚷的?是莫迪!规矩是,工作时要保持安静。但是我必须唱歌,我太开心了,而没一会儿我们就都唱起歌来,你知道,她不想失去我。“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是怎么知道自己对她很重要的?如果我讲过,那我还要再讲一遍,因为我喜欢回想这事。你看,他以前常去巴黎,在店里看新一季的帽子,有的时候还能进巴黎帽店的作坊看,因为他认识能让他进去瞥一眼的人。他知道如何记得对我们有用的有檐或者无檐帽的样式。他以前把这些全记在脑子里,然后溜出去,飞快画下来。他其实不会画画,但是能把关键的东西画出来,帽子的形状是怎样的,缎带是怎样扎的。然后他会回来说,你如此如此做,看到了,是这个形状,那个颜色的,用天鹅绒或者缎子,你尽量吧。嗨,我就好像能看到那草草几笔画后面的实物,从那开始做起,把帽子做出来,然后问他,诺罗夫斯基先生,这是不是有点样子呢?他就把帽子拿起来,盯着看,然后说,呀,还行嘛,莫迪。那话让我挺高兴。但是后来我发现,他会走进工作室,站在我背后看我工作,只看我,不看别人,我刚做好一顶帽子他就伸手一把抄走,知道吗,他太贪婪了,根本不掩饰。看到这些,我知道我做的东西和他在巴黎看到的很接近了。其他姑娘们也都知道,我们就会互相使个眼色。她看到我们这样,就说,够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使眼色的。这老板娘,她挺聪明,但是她只在自己的工作这一件事上聪明,她的工作就是让作坊赚钱。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一个人可以在一个方面聪明绝顶,但在另一方面却笨得够呛。她以为我们不知道她想要掩饰,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明摆着的。是这样的,我有一份天赋,它就在我的手指尖上,还有我的想象之中,而这对于他们来说价值不菲,因为当主顾们到店里来的时候,他们总是先展示我的活计,他开价最高的也是我做的帽子。“我以前会在我们的展销室外面站着,那几个门面就在邦德街边上,我站在外面看橱窗里的帽子,当然啦,橱窗里只摆两三顶,不像廉价帽店里的橱窗,总是塞满了帽子。橱窗里摆的总是我做的帽子。我一做好,它们就被抢走。“没错,我能从你表情里看出你想说什么,你想得没错。他们没有因此多付我钱。我的薪水是作坊里最高的,但是那从来就高不到哪里去,从来不足以让我不必再为未来操心费神。没错,你又猜对了,不要觉得我没考虑过要跳槽,或者打算开口说,请按我的价值付我工资,不然我就走人。我最终没那样做,只有一个原因,我实在太喜欢那份工作了,那一切都喜欢,材料的颜色和触感,还有共事的姑娘们,那会儿我们已经一起工作了那么久,我们互相了解,知道彼此的烦心事,还有……唉,当然了,其实还有其他原因。一方面,我也有错。他想要我去巴黎。哦,不是的,如果他还有别的心思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安排了。他说,我老婆也去,所以你不用担心,一切都清楚明白。他想要的,是他溜进作坊的时候我能跟着,亲眼看看那些帽子。他越想越起劲:他想象我回到伦敦,复制那些有檐帽和无檐帽,我敢说他希望我能做出几百顶,而不只是他脑子记得下来的那几顶。他还说他会付我一个好价钱的。唉,我了解他那个人,他们那一对,知道付给我的钱不会多到哪里去,但那对于我来说也是不小一笔了。但是我没法答应,我拒绝了。“加起来,我年轻的时候,一共有两次有人邀请我同去法国,一次是皮维特夫人,一次是那一对……一个是真正有教养的女士,然后是两个守财奴,好人和坏人。“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劳里。要是我去了巴黎,那他可就要没完没了了,就算是有一队的卫兵跟着去保卫我,他也会拿我撒气。原本的情况就已经够糟的了,我们还没结婚,我的胳膊上就有瘀伤,他总是:那个人是谁?谁看了你?那块手帕谁给你的?——我以前会省吃俭用,攒钱买有真正蕾丝边的亚麻手绢,我可喜欢它们了,我热爱漂亮的东西。不过他始终不知道我那会儿是有机会去巴黎的。要是我当初真去了,也许我就留在那儿了,说不定还会嫁一个法国佬呢。有的时候我回过头看看,看到我的生命中有过这些机会,通往什么美好的前景,谁知道呢?但是我从来没抓住它们,我总是对别人主动给我的东西说不,不。“但是那段时间我十分快乐,我想除了和约翰尼外,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比汉斯还有我们的星期天还要好。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我们那帮姑娘,围坐在那些可爱的帽子周围,哦,那些帽子真是太漂亮了,我们唱歌,嬉笑打闹,讲故事,而她总是在附近,莫迪这莫迪那的,她会说,带头惹事的总是你。但我是她最好的员工,她也知道。尽管她很想撵我走,可大家都知道,因为有他保我,她也只好容忍我,不是吗?而我根本不在乎。我照样唱我的,我会唱——什么?我能不能给你唱一首我的歌?好的,我唱……”于是莫迪坐在那儿,唱歌舞剧里的老歌,有几首我听都没听说过。她现在唱起来老跑调,总唱破音,但是从她的笑声里你能听出她曾经的歌喉。幸福之事“我一定是新婚夜怀上的。一日不差,正好九个月。得知以后,劳里开心极了。你相信吗,我傻成那样,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悄悄去看医生,说我生病了,我要死了,我难受,我感觉这个感觉那个。我躺下来,他摸了我的肚子,然后在自己的桌边坐下来,哈哈大笑。哦,那是友好的笑声,没让我感觉不好,但是我的确自觉很傻。他说,福勒太太,你没有想过你这是怀孕了吗?什么?我说。你要生宝宝了,他说。骗谁呢,我说,不可能啦——在此之前,我根本想都没想过这个可能。“后来我告诉劳里,他高兴得哭了。当时我们在客厅里。我们住在现在这条街下面那条街上的一栋房子里。他把那房间刷得漂亮极了,他是个好工匠,这点没人怀疑。他把房间刷成明亮可爱的米色,天花板上的环状花饰刷了蓝色和金色,壁脚板和挂镜线漆成蓝色。他还买了一个小五斗橱,也上了蓝色的漆,还不断地买小外套、小帽子——哦,尺码太大了,劳里离开我两三年后,约翰尼穿起来才算合身。不过我很幸福,那几个月我觉得自己是个女王。他待我好像对待一块水晶或者一只新茶杯。他不断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那会儿我特别想吃泡菜啊巧克力啊生姜啊,而这些东西价钱都不便宜。“后来宝宝出生了,我的约翰尼。你再也猜不到,自从那一刻起他一直对我恶语相向,再无一句好话。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像个小孩儿似的?他忌妒,忌妒一个婴儿!但是当时我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会打趣他,然后他就会打我。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经常坐在他给我做的哺乳椅里,给宝宝喂奶,抬头看着粉刷漂亮的天花板,心想,我好饿,好饿,约翰尼是个胃口很大的婴儿,吸了又吸。我会说,劳里,去买点羊肉给我炖个汤吧,买点熏肉吧,我们和布丁一起吃。他则会回答,我上哪儿找钱去?他有工作的。唉,至于我弄明白我的未来会是怎样之后而感受的痛苦,我就不拿来烦你了,因为我喜欢的就是回想我那时像个女王一样坐在那漂亮的房间里,坐在我漂亮的椅子上,抱着约翰尼,心里想劳里习惯了这一切以后,我们会多么幸福。”一个月之后我从来没有这么拼命工作过!要是我记日记只记个大概,也许以后……乔伊丝勉强坚持着,但是她的心不在这里。所有的采访、聚会、四处奔波、工作午餐、会议都由我负责。大部分时候我们都不让她露面。她靠内心

                      莱)建立舰船基地,集中一部水陆两栖部队,随时准备经黄海、由鸭绿江口北上,袭扰后金以赫图阿拉城为中心的腹心地区。四,除以上三方面外,派游击队潜入敌后,进行扰乱、破坏。看起来,如果按熊廷弼这套进行,那么努尔哈赤肯定就完了,但事实上,如此配置需要二十万有战斗力的部队,本书第四章中,熊廷弼在奏折中都说了辽东军队的实情,这种军队岂能完成熊廷弼的战略规划?因此,实际上熊廷弼的战略部署成了一纸空文。拿下辽阳、沈阳后,努尔哈赤开始对辽西发难了,广宁成了他的首选。广宁巡抚是王化贞,他面对努尔哈赤,打算主动进攻,他说只要有六万精兵就能荡平努尔哈赤。但辽东经略熊廷弼却不同意,熊廷弼主张集中力量坚守广宁以控制辽西走廊,等后金军疲惫时再反击。于是两人争了起来,熊廷弼虽然是经略,节制辽东,但是他驻扎在山海关,实际上只能指挥山海关的明军,而王化贞却能指挥得动整个辽东的明军,此外,内阁首辅叶向高、兵部尚书张鹤鸣、魏忠贤等都是王化贞的坚强后盾,所以熊廷弼根本无法让仅仅在官位上是自己下级的王化贞听招呼,于是只能按照王化贞的方案来。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十八日,努尔哈赤率军五万进攻广宁。面对努尔哈赤的兵锋,王化贞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三岔河。沿河呈一字形防线。第二道,镇武堡、西平堡、闾阳驿。呈品字形防线。第三道,广宁城的国字形城池防线。外围两道防线总兵力才三万人,不可能挡住努尔哈赤。相比之下,还是熊廷弼的方案可行,广宁城墙坚固,附近有山可以作依托,对于善于野战的后金军来说,是可以挫败其攻势的,可惜熊廷弼没有实权。二十日,努尔哈赤对广宁开战,他迅速突破第一道防线。二十一日,努尔哈赤进攻西平堡。罗一贯坚决抵抗,李永芳在城下招降,派使臣劝说,罗一贯说:“难道不知罗一贯是义士吗?”随后斩杀来使,并针锋相对,在城上竖起招降旗,让李永芳投降,因而遭到后金更猛烈的进攻。此时熊廷弼派刘渠来援,王化贞派孙得功、祁秉忠增援,三路会师前进。努尔哈赤分兵一半拦截援军。二十二日,刘渠率军与后金军交战。八旗铁骑拈弓搭箭万箭齐发,明军几百人被箭镞射伤,于是明军纷纷举起盾牌,此时孙得功却大喊:“兵败了!为何不逃,难道兄弟们不要性命吗?”打仗的时候,对于处弱势的一方,如果有人喊一嗓子兵败了,后果就会像家禽听见鞭炮声炸了窝一样。孙得功边喊边逃,明军迅速溃散。刘渠的坐骑被绊倒,他栽下来后惨遭杀害。祁秉忠身中两刀、三箭而死,援军三万人全军覆没,孙得功仅以身免,他趁乱逃入广宁城。努尔哈赤在歼灭援军后,集中兵力攻西平堡,后金军用楯车撞城、竖云梯攻城。罗一贯知道,不会再有援军,不会再有希望,对于胜利,他已不再奢求。但他仍然决定坚守,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这个责任,于是他下令坚决用火炮和弓箭抵抗,后金的死尸堆得与城墙齐平。激战中,罗一贯的眼睛中箭,此时城内的士兵已放出了最后一支箭,发射了最后一枚火炮。后金军一听没炮声了,纷纷竖起云梯登城,罗一贯对京城行叩拜礼,说:“臣力竭矣!”自刎而死。剩余将士继续抵抗,在城墙上短兵相接,在城里巷战,肉搏厮杀,明军全部战死,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罗一贯以三千人抵御后金五万人的进攻,杀敌七千人(据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为广宁的陷落书写了悲壮的一笔。得知西平堡失守消息后,王化贞连夜督促加强防御,然后就睡觉了。但还没等他睡着,就听见随从大叫:“快跑!”王化贞跑出卧室,看见城内士兵百姓夺路而逃,于是也跟着跑了。到了城外,却发现一个敌军都没有。这莫名其妙的一切,起源于两个月前王化贞派孙得功劝降李永芳,而孙得功却被李永芳策反成功。于是就有了前文他喊败了的一幕,他这次逃回广宁后将城门打开,于是有了城内的混乱。随后孙得功派人请努尔哈赤入城,努尔哈赤不信广宁来得这么容易。他率军来到城外,让大军进城,他自己则在城外观望,怕中伏兵。此时孙得功带着剃成猪尾巴辫子头型的一帮人,吹喇叭,奏唢呐欢迎努尔哈赤入城,努尔哈赤还是不信。几十年戎马生涯,使得努尔哈赤除了自己之外,不会相信任何人,幼年不幸的他只认可经过殊死搏杀后取得的胜利,胜利来之不易是常态,来得太容易的东西,往往并不应该属于自己,所以努尔哈赤仍旧拒绝进城。就在孙得功等人吹拉弹唱的同时,在广宁居住的女真人也来迎接努尔哈赤,欢庆广宁城“回到人民的怀抱”,可他仍半信半疑。毕竟这些女真人已经在广宁城多年,是否归化明朝都是未知数。最后,努尔哈赤派自己的儿子们入城搜查,得报一切正常,他才放心进城了。努尔哈赤几十年戎马倥偬,到目前未尝一败,与他生性谨慎有很大关系,谨小慎微地周密计划下一步的行动,而真到了危急时刻也敢于放手一搏,押上赌注,正是这种胆大心细的风格使得努尔哈赤每战必胜,而政治与军事的手段往往是不同的,就打仗而言需要的是心思细,而就搞政治而言需要的则是心胸宽,从而能得人心,这一点,都被努尔哈赤拿捏得恰到好处。就在努尔哈赤进入广宁城的同时,仓皇逃窜的王化贞与率军五千来援的熊廷弼在大凌河相遇,熊廷弼说:“你不是说六万大军荡平努尔哈赤吗?现在如何?”王化贞脸红了。广宁已经失守,该怎么办呢?王化贞想趁努尔哈赤立足未稳,夺回广宁,熊廷弼说:“现在讲这个为时太晚,只有护送溃逃民众入关这一种选择。”于是,他把手下五千官兵交给王化贞殿后,然后尽焚军资,掩护广宁城死里逃生的难民撤退,辽人相随逃入关内者有数十万之多。当时正是隆冬时节,数十万辽西难民,“携妻抱子,露宿霜眠,朝乏炊烟,暮无野火,前虞溃兵之劫掠,后忧塞虏之抢夺,啼哭之声,震动天地”。本来,此时如果熊廷弼安排得当,仍可坚守锦州、宁远等地,步步为营阻击清军。然而熊廷弼不知怎么想的,一路撤回关内。至此,关外只剩宁远一座孤城。朝廷斥巨资在辽西打造的各种战备物资,不是被努尔哈赤抢走,就是被熊廷弼烧了。熊廷弼的做法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广宁之战战败后,明熹宗追究责任,王化贞由于魏忠贤的袒护没被追究,熊廷弼则被斩首。本来能够在辽东力挽狂澜的第一个人物熊廷弼没有死在沙场,连将功折罪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死在了自己人手中。袁崇焕得知熊廷弼遇害后,作诗道: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授夜谈兵。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苦失声。(《哭熊经略》)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家贫资罄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坛善将兵。(《无题》)至此,抚顺清河之战、萨尔浒之战、开城铁岭之战、沈辽之战、广宁之战,明朝五战五败,明熹宗觉得既然在地面上要想击败努尔哈赤不太容易了,那就往地底下入手吧。他派人到房山金国陵墓群,欲挖断后金龙脉,明军把金国陵墓地面建筑全部砸坏,然后掘开墓道、地宫,把完颜阿骨打的睿陵所依靠的九龙山的主龙龙脉(也就是最突出的一条山脊)的龙头部分砍掉半截,在咽喉部位挖了一个洞,里面填满了鹅卵石。此外明熹宗还下令在金国陵墓群中建了多个关帝庙,想以关羽来压住金国王气,以关羽来镇住阿骨打,在睿陵建牛皋坟一座,牛皋是岳飞部下抗金名将。打仗打不过敌人,刨人家祖坟,也可见明熹宗想象力非常丰富,你这辈子牛是因为你祖上阴德,我把你祖坟刨了,让你的王气无所依托,那你就败了。起码明熹宗是这么想的。得知祖坟被刨的消息后,努尔哈赤雷霆震怒,他率领八旗铁骑兵锋直指关外孤城宁远,只有扫平辽东,才能杀进山海关,最终为父祖报仇,恢复女真先代帝王陵寝。然而在宁远城下,四十三年戎马生涯未尝一败的努尔哈赤的连胜脚步被一个书生终结。关于这场书生的胜利,有人说他干掉努尔哈赤一万七千人,也有人说他干掉努尔哈赤五百人,甚至有人对这场战役这个书生是否胜利都有所怀疑。这仅仅是针对这场战役,对于这个书生将近四百年来的争议更是从未停止,有人说崇祯因为杀了他而自毁长城,最终导致了明朝灭亡,也有人说,他杀毛文龙就像秦桧杀岳飞一样,最终自毁长城,导致明朝灭亡。一个人身上兼具秦桧与岳飞的评价,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他一人,关于他,人们已经争论得太多,现在就让我们来还原他的真面目。第八章袁崇焕的奋斗先看一份个人简历。出生地:广东东莞。学历:进士。生平事迹:上得了百姓平房,下不了自家厨房。写得了作战大纲,查不出四周异常。斗不过朝廷肮脏,打不过东北野狼。百年后清秀面庞,真面目丑陋皮囊。本想要扬帆起航,最终是全都白忙。真历史古籍掩藏,三百年早已沧桑。性格: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找去吧,让后人猜去吧。相貌:当时人说他是矮穷矬,后世人画他是高富帅。座右铭: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死亡方式:被一千五百刀凌迟处死。生卒年:1584—1630年。姓名:袁崇焕。袁崇焕小时候跟那时大多数读书人没什么两样,走科举方为正途,科举考试首先要报名,报名表叫“家状”,上面写籍贯、三代名讳、本人体貌特征(此项包括高矮胖瘦,眼睛大小,鼻梁高低,有无胡须等,因为古代没有照片,所以擅长自述相貌很重要)。填完“家状”后还要上交结保文书,结保文书有两种途径,如果你有当官的朋友,就让他给你写,如果没有的话,就让已经考上举人的三个人给你写,写的内容就是担保你人品上没问题,如果没有人担保你的话,对不住了,你没有报名资格。报完名后就能参加考试了,但能参加考试不代表你就能答卷子,科举考试最缺德的是避讳,唐代大诗人李贺就因为他去世的父亲叫李晋肃,“晋肃”与“进士”谐音,所以他就终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了。等进考场后,考卷发下的那一刻是最紧张的,因为如果考试题目有跟自己的父亲和爷爷的名字的字相同或重音的,那么你就不能答卷了,只能离场,来年再战,当然,无论如何这也比李贺一辈子都不能科举要强。那你会说,重名怕什么,我接着写就是了。别忘了,科举报名时就写了三代名讳,混是混不过去的。明朝时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分为三个阶段:知县主持的县考、知府主持的府考和省学政主持的院考,这三道关考下来者方为秀才。乡试逢子、午、卯、酉年在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会试是各省乡试胜利的举人参加的考试,会试考中者称为进士,会试的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在会试后举行,是最高一级的科举考试。殿试考中者分为三个等级: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取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三甲共取人不等。二甲、三甲中的第一人又称传胪。乡试和会试都考八股文,这是明朝朱元璋定下的规矩,殿试则真正考策论,考军国大事。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用“意谓”、“若曰”、“且夫”、“尝思”开头,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五经”,所论内容完全据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不得自由发挥、越雷池一步,如此极大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正因此,顾炎武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其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坑。”要想从秀才一直考到状元,几乎比登天还难,科举真称得上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是多少读书人的期待啊!详细介绍科举的过程,就是为了让您明白袁崇焕的青年时代有多么不容易,袁崇焕十四岁时就通过了县考、府考和院考,成了秀才,二十三岁通过了乡试,考中举人,下一步就该参加会试了。会试考试的地点在贡院,就是现在的北京站北面,有九千多间号舍,这是全国各省参加高考的前九千多名,号房如同蜂房一样密密麻麻,每间号房只能供一个人勉强容身,房顶高六尺,有人则因此说个子高的人一抬头就会被撞晕,从而考不了试了,其实不然。中国历朝历代的度量衡是不同的,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记载,商朝一尺=16.95厘米(一丈=1.695米,大约相当于当时男人的普通身高,因此管男人叫丈夫)。秦朝一尺=23.1厘米。三国两晋一尺=24.2厘米。北魏一尺=30.9厘米。隋朝一尺=29.6厘米。唐朝一尺=30.7厘米。宋元一尺=31.68厘米。明朝一尺=34.1厘米。清朝一尺=35厘米。所以明朝时六尺大约是2.046米,除非姚明那样的考生,不然不会在号房里撞头的。考试分三场,每场三天。贡院的号舍每间里面有上下两块板,下面的板做凳子用,上面的板作书桌用,晚上把上面那个板撤下来,两块板拼到一起,做一个简单的床,供休息用。考生进去之后,就被关在里面,每一间号舍门口有一个兵看守,防止作弊。每天只有到吃饭的时候才可以出来,伙食当然要自己解决,没有人给你准备,你要提前带好九天的干粮,到饭点可以到房外南墙檐下的锅灶去煮饭,或者到巷尾上厕所。最靠近厕所的号房从来都是臭气熏天。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搜身进入,我们根据明朝艾南英《天佣子文集》的记载可以想象袁崇焕在参加会试时的场景。会试三年一次,袁崇焕二十三岁第一次参加会试不中,之后二十六岁、二十九岁、三十二岁、三十五岁先后五次参加会试方才胜利。这期间有时在冬天考试,有时在夏天考试,冬天督学在堂里烤着火炉,而秀才们却必须脱光衣服让人全身检查一遍,要好几个时辰才能全部检查完,最后个个冻得够呛。夏天考试时督学在阴凉地喝茶扇扇子,秀才们却挤在太阳底下。秀才们只许带笔墨、干粮、卧具进考场,进考场后更是被臭气与秽气熏蒸,大汗淋漓,考试时不能乱动、说话、歪坐,因为如果有上述任何举动,就会被在卷子上打个记号,文章写得再好也要降级。此外也不敢喝水,除非到饭点才能上厕所,可是胃口与肾从来都不一定是同步的,那时也没有成人纸尿裤,喝水多了就只能汗尿齐流了。总之是“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多少青年学子就期待着这几天最后冲刺后的大功告成啊!以上这些苦难袁崇焕经历了五次,他也想过放弃,有一次他没考上之后,作《下第》诗云:“遇主人多易,逢时我独难。八千怜客路,三十尚儒冠。出岫云应懒,还枝鸟亦安。故园泉石好,归去把渔竿。”他有一点灰心了,不想考了,想回去持竿钓鱼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屡试不第,最终鲤鱼跳龙门都没成功,都被挡在门外,李白、杜甫因为没有名人举荐而科举失败,因为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荐。张继连续六次参加科举失败而作《枫桥夜泊》,那是一个深秋之夜,明月西沉,树影朦胧,寒鸦啼叫,渔火闪烁,寒山寺的钟声沉重而悠远。张继愁思满怀,提笔写下:“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然而在三年后的科举考试中张继一举胜利,此后却再也写不出一首好诗了。黄巢屡试不第,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离开长安时赋诗《咏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随后他就造反了,最终带兵杀进长安,“天街踏尽

                      剑推到背后去。这样、剑柄向下,剑锋向上,秦王就可以从下部朝上向前抽剑,便会有足够的空间让秦王顺利地拔出长剑。一旦秦王拔出长剑,手持短小匕首的荆轲就完全处于劣势了一。因此,荆轲尚未接近秦王,秦王的长剑就砍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一下子瘫倒在地。受伤的荆轲孤注一掷,奋力将匕首投向秦王,结果没有击中,只击中了他旁边的柱子。又怒又惊的秦王上前连刺荆轲八剑。荆轲此时知道大势已去,倚着柱子,放声大笑;用最能侮辱人的方式,叉开双腿(由于古代中国衣服的形制,又开双腿,即意味着“走光”,对对方是最大的侮辱),大骂秦王(柯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倨以骂):“今天之所以让你小子保全小命,完全是因为我想劫持个活人,逼你立个契约,以回报太子。”(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秦王左右的人此时也一拥而上,杀死了已经身受重伤的荆轲。第2章有心为报怀权略可在於期与地图每读至此,我都不禁在想:如果秦舞阳能够上来帮助荆轲会怎么样呢?如果陪同荆轲前来的不是秦舞阳而是荆轲最知己的那位朋友又会怎么样呢?如果荆轲的剑术再精到一些呢?如果荆轲投掷匕首的技艺像小李飞刀一样呢?如果秦王的动作再慢零点几秒呢?如果荆轲的动作再快零点几秒呢?如果秦王的衣袖扯不掉呢?如果御医夏无且想不起来用药囊砸荆轲呢?如果我猜想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出现了,历史将会怎样呢?按照《史记》的这段记载,荆轲与秦舞阳应该是同时上殿,既然捧着督亢地图的是秦舞阳,因此,负责展开地图的也应当是秦舞阳,而且秦舞阳有十三岁就杀人的英勇历史,照此推断,担当刺杀任务的应当是秦舞阳。但是,秦舞阳一进秦廷就在关键时刻突然掉链子,让秦王嬴政多了个心眼,只准荆轲奉图上殿,秦舞阳不能上殿。虽然荆轲替秦舞阳作了解释,但是,秦舞阳在关键时刻的意外表现还是让整个计划大打折扣,功亏一篑。为什么呢?第一,秦舞阳因为形迹可疑不能上殿,这使得千斤重担只能由荆轲一人承担了。如果两人能一块行动,成功的几率肯定远远高于一人行动的几率。第二,从整个行动来看,秦舞阳负责持凶劫持秦王,荆轲的任务只是忽悠秦王。现在秦舞阳根本上不了殿,忽悠秦王与劫持秦王的双重任务必须由荆轲一人来完成,这就叫“双肩挑”,二人分工协作,尚无把握一定能成功,何况现在是由荆轲一人来完成呢?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荆轲表面上非常豪放不羁,曾在集市上与人一会儿高歌,一会儿大哭,好像很粗枝大叶,其实他做事十分精细。在刺杀秦王一事上,他重点考虑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才能靠近秦王,二是助手。所以,他向太子丹索要樊於期的人头与督亢地图,因为樊於期的人头是一张进入秦宫的通行证,督亢地图则是燕国投降的标志。荆轲还考虑了助手。他在太子丹为他准备好匕首和助手秦舞阳之后,还迟迟不出发。那么他在等什么?等朋友!这位朋友史书无载,但是;这位朋友一定是荆轲非常信任的,一定是比秦舞阳更为可靠的杀手!荆轲对自己的剑术当然非常清楚,他知道自己尚未达到化境的剑术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出向题,所以,他坚持要等自己亲自挑选的朋友;但是,他的这位朋友因为路远失期。太子丹又一再催逼,甚至于怀疑荆轲不敢去了,这才激怒了荆轲。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之中,在素衣白马的目送卞,他匆匆带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上路了。荆轲什么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到太子丹为自己装配的帮手秦舞阳外强中干,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真是百密一疏啊。荆轲被当场杀死了,但是,秦王嬴政看着殿上荆轲的横尸,呆坐了很久很久没有出声,心中的惊吓伴随着他,后怕缠绕着他(秦王不怡者良久)。这场虚惊可能使秦王嬴政第一次领教了什么是死亡,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事后,秦主论功行赏,御医夏无且理所当然地被赏了黄金二百镒。秦王当着所有朝臣的面说:“无且爱我,才会想起来用药囊砸荆轲。”(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后来,夏无且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好友公孙季公与董生,他俩又详细地给司马谈讲述,这件事就被写进峪史记·刺客列传》(根据刺秦时间和司马迁存世时间推测,《史记·刺客列传》应为其父司马谈所写)。于是、“荆轲刺秦王”成了中国历史上万人注目、千年流传的历史故事。直至今日,各种影视、文学作品还在不断演绎着这段历史。荆卿成尘渐离死异日还逢博浪沙我们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荆轲刺秦王这件事呢?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千古伟业。嬴政灭六国统一中国,遭遇到六国反秦势力的顽强抵抗、原因非常简单,嬴政灭六国虽然客观上符合历史前进的潮流,主观上却是他想当天下的霸主。因此,他成为六国的公敌。既成天下的公敌,想杀他的岂止是一个荆轲、荆轲只是当时众多想行刺秦王嬴政且最终几乎得逞的一人,荆轲不自觉地代表了六国的反秦力量。秦始皇一生遇刺多次,荆轲刺秦只是其中最著名的一次。就在荆轲刺杀秦王后不到十年,嬴政又经历了至少两次暗杀。一次可以视为荆轲刺秦王的后续。荆轲死后,秦王嬴政追杀荆轲余党时,荆轲密友高渐离逃亡。一后来,高渐离在为人打工时,对其所服务的这家主人的一位客人的击筑水平多次进行点评,点评之事传到了主人那里,于是主人让高渐离击筑。高渐离高超绝伦的击筑技艺让倾听的受众无一不刮目相看。于是,高渐离重新击筑,再次走人公众的视野,声名大噪。此时的秦国已经统一了中国,秦始皇嬴政也非常喜欢流行音乐,听说了此人的高超技艺,便下诏召见高渐离。嬴政不但喜欢击瓮叩缶、弹筝搏髀等本土音乐,更喜欢郑、卫之地的异国之音。一个人的偏执与爱好有时是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的,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高渐离入宫后不久就被秦始皇身边的人认出。秦始皇酷爱高渐离的技艺,舍不得杀他(可见掌握一门技术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便熏瞎了他的双眼,让他为自己继续演奏。日子慢慢过去,高渐离逐渐取得了秦始皇的信任,一日,他用藏铅的筑掷向秦始皇,企图砸死他。高渐离是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行刺的,自然命中率很低,没有成功(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皇帝,不中)。这一次秦始皇杀了高渐离,从此不敢再接近六国之人。但是,即使秦始皇不接近六国之人,仍然免不了被刺。后来成为刘邦手下重要谋士的张良在韩国被灭、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变卖家产,收买刺客,在博浪沙行刺秦始皇,也未能成功。由此可知,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曾经遭遇不止一次的行刺。因为,灭掉六国、统一中国是秦始皇一生最大的贡献,是一项千秋伟业,故其遭到六国的顽强抵抗也是必然的。其中,荆轲刺秦王是第一次,也是最著名的一次刺杀秦王行动。如果秦始皇不统一六国,让战国纷争的局面继续下去,对中华民族来说,无疑失去了一次历史发展机遇。第3章易水年年流不尽荆卿代代名不消从古至今,对荆轲的解读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侠义英雄。从战国末年直至司马迁写作《史记二刺客列传》,荆轲始终被视为一位侠义英雄、千古义士。看看历代咏叹荆轲的诗篇就可明白。“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陶渊明),“易水悲歌歇,秦庭侠骨香”(白云上人英),这些诗句都高度赞颂了荆轲的侠义精神。荆轲曾经漫游邯郸,与一个叫鲁句践的游戏,发生争执。鲁句践发怒,大声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逃走了(嘿而逃去),之后不再见面。荆轲刺杀秦王的消息后来传至鲁句践那里,鲁句践深感后悔。这件小事,说明荆轲不好冲动,而是一个办事沉着冷静的人。荆轲不是一个愤青,也不是殉国志士,是一位侠义英雄,所以,他刺秦王绝非一时冲动。因此,中国历史上对荆轲的评价较多地是从道德角度肯定了荆轲的侠义精神。第二种观点:愚蠢之人,匹夫一个。这一观点最先提出者是汉人扬雄,发挥其观点者是司马光:“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扬雄认为荆坷不能算是一个义士,以君子的眼光来看,不过是个强盗罢了(荆轲,君子盗诸)。司马光进一步认为,荆轲就为了报答太子丹一个人的豢养之恩(“豢养”二字让人黯然神伤),不顾家族无数条性命,企图用一把小刀就能使秦国衰落、燕国强盛起来,明摆着就是一个傻瓜。朱熹也认为荆轲只不过是一介匹夫,其勇、其事何足挂齿,不值一谈(柯匹夫之勇,其事不足道)。所以,荆轲之举绝不是“义”士,而是一位愚蠢之辈。第三种观点:雇佣者。这是今人提出的。荆轲刺秦王并不是为了天下苍生,他只是受雇佣者,因为他欠太子丹太多,太子丹通过各种手段拉拢、收买荆轲,最后荆轲以命相还,充当了职业雇佣杀手。第四种观点:反动派。中国的统一是历史的必然,秦始皇是第一位统一中国的皇帝,因此,秦始皇的作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是名副其实的时势英雄。因此荆轲刺秦王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所以,荆轲刺秦王是自不量力的蛙臂当车。他之所以享有盛名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始皇,是秦始皇成就了荆轲的盛名,这是荆轲的幸运。荆轲是最幸运的刺客,但并不是最伟大的刺客。因为,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荆轲是反动派。刺客以为杀掉某个人就可以改变历史走向或改变两个集团军力量的对比,这是不可能的。刺杀最多能做到的是延缓六国的覆灭,但绝不可能改变历史走向。元人郝经《咏荆轲》诗说:“纵使杀一秦,宁无一秦生。”讲得非常有道理。因为,即使荆轲刺杀了秦王嬴政,秦国还会推举出一位新的继位者,新国君凭借秦国的优势照样可以横扫六合,一统天下。这一派认为,“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不可取。这个信条的唯一标准就是有恩于己或信任自己,但是,这种牺牲是否值得,是否是正义之举,刺客们对此都缺乏理性分析。所以,荆轲代表了一股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死硬派的垂死挣扎。一个荆轲,各自表述。在解读荆轲这位历史人物时,我们不能不提当代两部电影:张艺谋的《英雄》与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两位著名导演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演绎了两千多年前荆轲刺秦王的事件。张艺谋的《英雄》套用了荆轲刺秦王的历史框架,但是,其中的刺客连名字都不叫荆轲。残剑、飞雪、如月三人曾联合起来刺杀秦王,但以失败身亡而告终。最后只有无名获得了秦王的信任,得以打入秦宫内部。无名怎样获得秦王的信任呢?无名练就了“十步一杀”的独门武功,这种武功可以在十步之内迅速置对方于死地。无名杀死了著名刺客长空、残剑、飞雪,获得了接近嬴政十步的机会。但就在无名接近秦王决定下手时,却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自己试图刺杀的秦王嬴政其实也是一位“英雄”;因为,嬴政要统一天下,给百姓带来和平。在《英雄》中,张艺谋借残剑之口说,我们不能再刺秦王了,因为刺了秦王,天下会更乱,受苦的还是百姓。不如让秦王顺利地灭了六国,天下从此就太平了,人民也就安居乐业了。所以,在《英雄》这部电影中,英雄必须是和平的代言人。只有追求和平的人,只有为和平而战而死的人,才能算得上英雄。无名为赵人安宁想刺杀秦王,是英雄;残剑为“天下”太平不杀秦王,也是英雄。他们的行为取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和平。长空舍身保无名,是英雄,残剑不杀秦王,使其取“天下”之大义,是英雄;秦王临危不惧、“刺客”当前识英雄,是英雄;无名不计个人恩怨、不计赵国一国的得失,着眼整个天下的太平,留得英雄秦王,性命,成就天下大同伟业,自己却背负“刺客”骂名,走完万箭穿心的生命旅途,是天大的无名英雄。这种解读是当代艺术家对“英雄”的一种诠释。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较之张艺谋的《英雄》更贴近《史记》中的荆轲。陈凯歌认为,荆轲在那样一个历史潮流中去刺秦王,不是出于一个概念、一种简单的民族大义,或者只是为燕国、只为太子丹本人,他是自发、自觉地去刺秦王的民族英雄。陈凯歌给荆轲的定位是: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荆轲以杀人为职业,他经历了职业杀人者良知觉醒的过程。荆轲用自己的死证明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不是用寻求生路的方式去证明。那么,我们今天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荆轲与秦王嬴政呢?首先,我们应当承认,中国历史上对荆轲的赞扬是出于对一种对抗暴力的侠义精神的赞扬。侠为名节,为尊严,为知己者死。“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侠客一诺千金,不负知己。自古艰难唯一死,而荆轲却从容赴死,悲壮苍凉,感动千载。在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中,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其次,我们不能因为承认秦王统一中国顺应了历史潮流就简单地否定荆轲的行为。如果这样简单化地看问题,屈原为了楚国不被秦国吞并,多次抗争,直至沉江殉国,不也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吗?如果这样看,屈原岂不也成了反动派?秦国要统一天下,楚国也要统一天下,齐国也可以统一天下,主观上要统一天下的并非只有一个秦国,我们不能因为最终是秦国统一了天下,就把所有曾经想统一天下的各国反秦志士都说成是反动派。所以,我们应当有一个“大英雄”的观念:秦王嬴政统一夭下,是时势英雄;荆轲刺秦王,是侠义英雄;屈原为自己的国家奋斗终生,自沉泪罗,是悲情英雄;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荆轲因刺秦王而死,是侠义英雄,被荆轲在大殿上追杀得绕柱而逃的嬴政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就是中国历史上开创统一帝国的鼎鼎大名的秦始皇。秦始皇在中国历代皇帝中留下的谜团最多:第一,秦始皇的生父是吕不韦还是子楚?第二,秦始皇到底长得什么样?第三,秦始皇为什么不立皇后?第四,秦始皇为什么不立太子?第五,秦始皇陵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真如司马迁《史记》所写的那样吗?所以,这位千古一帝是一位让人说不尽的皇帝,他既是西周王制的终结者,又是皇帝制度的开创者。因此,要说清楚这位皇帝,必须先说清楚这个时代,说清楚秦国的崛起之路。因为,秦王嬴政毕竟是站在秦国先君的肩膀上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的。那么,秦国究竟是怎样一步步崛起的呢?第4章襄公立国秦朝作为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肇始,在史册上留下了彪炳千秋的厚重笔墨。秦始皇正是这个统一帝国的缔造者,从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他先后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东方六国。然而,在秦始皇之前,他的家族为这个目标奋斗了将近六百年。秦始皇的丰功伟’业自然要浓笔重抹,他的先辈们的不懈奋斗亦不能小觑。秦始皇的祖上并非显赫家世,但因一技之长得到了周孝王的任用,业务精湛,深得周王赏识,被封为卿大夫,遂有食邑,从此踏出了从政的第一步。但是,多年以后,秦始皇的祖上并没有继续实现太大的作为。随着周室的衰微,尤其是到了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周幽王时代,秦始皇家族抓住了历史机遇逐渐兴起,被封为诸侯,在形式上获得了与东方诸国平起平坐的地位。虽然当时秦始皇家族并没有太多的土地,但是却获碍了周王“尊王攘夷”、攻伐西戎大片土地的正义号令。面对强天、善战的西戎,到秦穆公时,秦始皇家族才最终称霸西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而这完全得力于一个人的援助。那么,一秦始皇的祖上是干什么的呢?他们抓住了怎样的历史机遇?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帮助秦穆公称霸西戎?复续赢氏祀非子获食邑据历史记载,在秦始皇继位之前,秦国的先君有三十五位,秦始皇是第三十六位。从有确切时间记载的秦庄公开始到秦始皇嬴政继位的时间将近六百年,而这六百年恰恰是中国的西周、东周时期。在中国历史上,从公元前11世纪的

                      一番吧。二台湾郑氏家族的建立,当然要追溯到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十二月十三日,福建抗清领袖、大明“国姓爷”郑成功率2万水师渡海远征,历经8个月苦战,击败盘踞台湾的荷兰殖民者,令沦陷38年的台湾岛重归中华怀抱。其后建“大明台湾承天府”,建都台南,继续高举“反清复明”旗帜,接明朝宗室入住台湾,沿用永历皇帝年号,与清朝统治者周旋22年。这段不世之功,至今令国人耳熟能详。耳熟能详的史实,却深藏着今天的我们或许已不熟悉的细节。一个细节就是郑氏家族的“名分问题”。早在清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故主南明隆武皇帝殉难后,誓师起兵的郑成功接受了南明另一个皇帝永历皇帝赐的“威远侯”封号,以“永历”为年号,奉南明永历政权为正朔,成为郑氏家族恪守到底的选择。建制台湾后,即使永历皇帝业已殉难于云南,郑氏家族始终奉永历帝为正朔不变,清政府最终平定台湾的“清康熙二十一年”,也实为台湾郑氏政权的“大明永历三十七年”。所以,金庸小说《鹿鼎记》里所谓郑氏家族为是否尊奉永历帝而与沐王府斗得你死我活的情节,纯属子虚乌有。所谓“台湾郑氏政权”,实为南明政权治下的“大明台湾省”,虽未再立明氏宗室为尊,却依然是大明王朝留在中华大地的最后一条血脉。其性质,实与南宋灭亡时期,残留在福建、广东一带的南宋小朝廷无二。世人总把南宋王朝崖山兵败,陆秀夫携南宋末帝跳海殉难的公元1279年,看做宋朝灭亡的句号。而论及明朝,却把公元1644年崇祯殉难煤山作为终结点,至于南明小朝廷,乃至台湾郑氏政权,皆划于明朝历史之外,时至今日,这般的“双重标准”,是否也该公正客观?抛却“双重标准”,正视“名分”,所谓郑成功驱荷复台,既非抗击外来侵略这般简单,更非“割据自立”乃至“分裂祖国”。这是大明王朝大厦将倾之际,最后的一块“复国根据地”,更是心怀故国的万千明室遗民,最后的精神家园。与名分相关的,是收复台湾的过程。其中的一些艰苦,是读正史的人所熟悉的,比如荷兰人防御严密,军力强大,赤嵌、台湾府两战,攻击异常惨烈。久攻不下之际,郑氏大军出现断粮危险,在漫长的包围之后,方逼得荷兰军整军降服。克坚城,复故土,软硬相济迫服纵横全球的“海上马车夫”,不易。更“不易”的还有一些令清朝人尴尬不已甚至回避不提的历史:就在郑成功倾精锐东征台湾之际,意在统一全国的清王朝也频频动作,多次派兵清剿郑成功的属地金门、厦门,叛逃清室的施琅、黄梧等人,更是甘为前驱,率水师屡屡打劫郑军开往台湾的运输船,企图断绝郑军攻台的运输线。如此“趁火打劫”,实是让郑成功的攻台大军腹背受敌,在围攻台湾城的最关键战役里,郑军的运粮船遭清军袭扰,部队一度面临断粮局面。郑成功以身作则,减少三餐粮食用度,也不肯向台湾百姓加派征用。“郑氏逆贼”的所为,真让正统的“我大清”汗颜。根据揆一的《被贻误的台湾》,以及诸多荷兰当时驻东南亚官员的记录笔记,在郑成功收复台湾甚至占领台湾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荷兰侵略者和南下清军频频勾结,联手打击。荷兰殖民者甚至通过清廷宠信的汤若望等西方传教士的帮助,在清廷高层活动,不仅向清军出售武器、战船,更派水师连续骚扰,配合清军作战。荷兰东印度公司当时的高官菲克尔的记录写得十分明确:鞑靼人(清廷)对台湾属于谁的兴趣,远少于对国姓爷是否还存在的兴趣。号称“正统”的大清王朝,在这场“反侵略”里的表现,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当时许多明朝忠臣对郑成功的选择颇多指摘,比如抗清名将张煌言指责郑成功“舍大就小,得不偿失”,顾炎武等“明朝遗老”也指责说这是“以忠义为名,弃君臣大义,行自立乾坤之实”。但如果我们把眼光再放远一些,西班牙王室重臣菲利普亲王早在公元1622年就向王室建言:台湾是“远东海洋的灯塔”。荷兰国会则在公元1651年、1655年、1658年3次追加建造台湾防卫的预算,长期担任荷兰国驻台湾总督的揆一更是坚称台湾是“东亚海洋不沉的桥头堡”。在大航海时代的世界,台湾因其特殊的位置,在东西方贸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谓“宝岛”,实至名归。我们不妨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没有公元1661年的那次渡海东征,郑成功的抗清力量在清王朝的绞杀下迅速覆灭,而闭关锁国的清王朝,对开拓万里海疆从未有过兴趣。盘踞台湾的荷兰人,也势必稳固他们的统治,台湾,将从此真正成为荷兰海洋帝国治下的一块“领土”,几个世纪以后,或许会继续留在荷兰版图里,也或许会如今日菲律宾、印尼一样,成为与中国隔海相望的“邻邦”,却必不再为华夏所有,若那样,才是万千炎黄子孙真正的恨事。如果我们以此来看待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功业,就可以很容易的得出评语:艰苦卓越,功业千秋。三说功业,自然要说说郑氏台湾政权的军事力量。一支能够驱逐“海上马车夫”荷兰人,并与“满万不可战”的清八旗周旋数十年的军事集团,自然很强大,但其强大程度,相信会出乎今天很多人的意料。清朝康熙时代常年主持平台大业的福建总督姚启圣就在奏章里写得明白:郑氏集团“火器之利,兵舰之强,不亚于荷夷,更非我之所能及。”这位大清“朝廷命官”说的是实话,论“火器之利”,早在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郑成功誓师福建,起兵反清时,便在厦门建立了完备的军火工业生产线,重金聘请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方国家技师督造生产,并“择沿海良家子弟,礼聘红夷为师,习火器制造之法”。明末清初购买西洋火器壮大自己,但多是简单购买洋枪洋炮,而系统学习制作工艺,甚至独立研发,郑成功可谓第一人,比起首倡“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林则徐,他没有说,却早了近两个世纪。苦心当然没白费,在台湾出土的郑氏集团的各类武器装备里,火枪已出现了“火轮枪”,不仅远胜于同时代清军以及南明各路军队的装备,更不亚于西方同时代的水准。火炮已有了爆破弹,即时人所谓的“开花炮弹”,其性能和作战效用,远胜于200年后参加鸦片战争的清军。“兵舰之强”更是事实,荷兰人称郑氏集团的战船为“戎克船”,又称“台湾船”,全长30公尺,载炮30门,是郑氏水师的主力战舰,不仅其性能远胜于明朝正规水师的“大福船”,更多次在海上击败荷兰船队。另有郑氏舰队的王牌战舰“三桅炮船”,船长80米,桅杆高4丈,船舱有5层,配轻重火炮50门,可容各类作战人员400人,堪称是当时全球海洋上的“巨无霸”战舰。因为有了这样一支强大的舰队,在17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时代,郑氏集团纵横东亚海疆,历经数战,主要的对手,当然是荷兰人。在公元1661年收复台湾后,经营台湾38年的荷兰人并未死心,屡屡寻找机会,企图重新占有台湾。在撤出台湾的第二年,荷兰舰队就兵临福建。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三月,荷兰殖民者与清廷达成协议,趁郑成功病逝,台湾内乱之机联合攻打郑成功的大陆属地厦门、金门,夹击之下留守郑军不支,败退撤往台湾。荷兰人则获得了清康熙帝的褒奖,并获得了贸易特权。纵览此战,军事上无太多意义,趁火打劫而已。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趁三藩之乱的机会,接任“延平郡王”的郑经再次出师福建,连克金门、厦门、南澳数地,清廷再次勾结荷兰人联合进攻,两面夹击下,1680年,“兵败七府”的郑军再次退往台湾。公元1664年八月,得清政府允准并给予商业利益,荷兰发动了意在“收复”台湾的战争,发动20艘精锐炮船,悍然向台湾基隆等地发动进攻,史载“红夷大掠沿海,乡民死伤无数”。强攻之下,基隆一度沦陷,郑氏集团果断出手还击,以刘国轩统水师,从海上向荷军发动进攻,另派重兵从陆上攻基隆,双方在基隆周围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终在1668年成功收复基隆。彻底毁掉荷兰人重霸台湾野心的基隆会战,曾广泛记录于清初的各类笔记中,后大多在清乾隆帝编纂《四库全书》时销毁。仅有的史料隐约现于台湾当地的地方志中,具体作战细节已不可考。而除了军事攻击,郑氏的经济手段也给了荷兰人打击,遍布东亚乃至东南亚的航线上。但凡华商,只要拥有郑氏集团发布的“令旗”,便可得到郑氏水师的安全保护,不但草寇海盗不敢骚扰,即使荷兰西班牙殖民者也敬而远之。派使节出使东南亚各地,严令禁绝与荷兰人的贸易,其强硬手腕,令以商业立国的荷兰人损失惨重。为打压荷兰势力,更为开拓商路,郑氏集团更与英国人成为了长期贸易伙伴,获利甚丰。此举令荷兰人叫苦连天,揆一在其著作里愤怒地批评道:“荷兰东印度公司面对国姓爷家族所表现出的不合时宜的举动,招来了他们强硬的报复,更导致荷兰在东南亚的贸易垄断地位从此一天天丧失。”值得一提的还有菲律宾的西班牙人,郑成功在公元1661年占领台湾后不久,菲律宾即发生了大规模残杀华人的事件,郑成功为此警告菲律宾的西班牙殖民者,一度想出兵惩罚。郑成功过世后,其子郑经曾于公元1670年和公元1671年两次筹谋征讨菲律宾,终因清朝军事压迫,以及西班牙遣使通好,并在当地转变政策,优礼尊重华商而告结束。虽未发生大规模战事,但郑氏集团一直向菲律宾地区的华人海商提供援助,并多次在小规模海战里教训西班牙殖民者,最终,在西班牙的历史文献里,留下了欧洲人对郑氏集团的称谓:东方海洋上的上帝之鞭。在17世纪地理大发现,西方殖民者掀起瓜分世界高潮的大航海时代里。郑氏集团,不仅仅是“孤悬海外”的割据势力,还是亚洲海洋上可以对抗西方殖民船队的唯一力量,更是飘零海外的万千华人的守护神。四如果以今天的眼光看待300多年前的那段历史,郑氏集团与大清王朝隔海对峙的20年,不仅是新旧两个王朝的对垒,更是新旧两种国家发展模式的“竞赛”。论王朝,清朝“新”,郑氏“旧”,可论国家发展模式,郑氏集团,堪称是“领风气之先”。早在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郑成功复台之战的最艰苦阶段时,颇有眼光的郑成功就在台湾各地大行屯田,更在福建地区广泛招募流民来台定居。建制台湾后,“屯田制”作为一项基本政策推行下来,表面看似与明朝建国初期朱元璋的“军屯”无二,实际内容却大相径庭——朱元璋的“军屯”,土地是国有的,郑成功的“军屯”,土地是私有的。这一条郑成功在其1662年五月的告示中说得明白:“各镇及大小官兵,开辟田地,尽其力量,永为世业,以佃以渔及京(经)商。”军屯的方式,则是“开屯招佃”,即招募大陆流民来台耕种。民屯的发展更迅速,“随人多少圈地,永为世业”,仅福建漳州一地,在郑成功收复台湾的第一年,来台垦田的民众就多达4000人,今天台湾“本土人”中80%为闽南人,大多是这一时期迁居台湾。对荷兰占领时期当地农民业已开垦的民田,郑成功也着力保护,三令五申区分“屯田”和“民田”,对滥占地行为一律重惩,无论屯田还是民田,皆轻徭薄赋,且允许“自由经营”,比起明太祖连农民家里种几亩棉花都要立法规定的做法,进步无比。后来许多东南沿海的商人,也将资产转移至台湾,在台湾投资土地产业。毫无疑问,“屯田”之策,是17世纪台湾经济起飞的“强心针”。而在隔海相望的“我大清”,八旗的权贵们正忙着“跑马占地”,旗下农户形同农奴,相比之下,真不知“落后”多少……私有屯田制是台湾经济起飞的根本,而为台湾经济插上腾飞翅膀的,是郑成功颠覆了中国五千年“农本商末”观念的新举措——以商养战。郑家是海商出身,经济理念自然不同于传统士大夫,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在归顺清王朝后,即为清王朝上了《东南兴商疏》,勾画了一幅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振兴东南大地的宏伟蓝图,结果反被清政府认定此为“野心之举”,招来了杀身之祸。而为人子的郑成功,在台湾真正实现了父亲的梦想。早在收复台湾之前,郑氏家族就拥有了一条遍布欧亚的贸易网络。收复台湾后,郑成功以此为线索,打造属于“大明台湾”的贸易帝国。收复台湾前的抗清战斗中,郑成功的大本营厦门,就被其由一小小渔村,变成中国东南最大的贸易港口。建制台湾后,郑氏家族谴使四方通好,一面对荷兰人实行经济封锁,一面与台湾周边各政权建立良好贸易关系。台湾北边厉行“闭关锁国”的日本,在郑氏集团的压力下不得不网开一面,任由郑氏家族取代荷兰成为唯一的“贸易伙伴”,南部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尼,乃至印度地区,都与郑氏家族有贸易往来。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郑氏家族的重要“合伙人”,在英国人的周转下,台湾的物产远销欧洲。台湾自铸的仿西洋货币“六符币”,是东南亚地区的通用货币……商业发达,司法建设也不差。收复台湾后,即颁布“垦田”、“建军”、“建政”三大法,不仅承袭了《大明律》的有关内容,还增加了保护商业利益,贸易纠纷仲裁,尊重私有财产,税制清查等各项“进步内容”,即使与资本主义初期西方世界的商业法规相比,也毫不逊色。执法同样严格,强调“法贵于严”,“法在必究”,郑氏家族的重要人物,如宣毅后镇吴豪,承天府尹杨朝栋等人,都因违反相关法令,被处极刑。根据有关的史料记载,郑氏集团时期,对日本的平均贸易税收,每年约141万两,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税收,每年约80万两,对东南亚诸国的贸易税收,每年约128万两。而明朝末期崇祯年间国家每年全部财政收入,平均不过400万两。史载彼时台湾“田畴日盛,官民皆富”,诚非虚言。而隔海相望的中国大陆,是东南五省迁界禁海,赤地千里,百姓哭号遍野,十室九空,是大江南北重农抑商,严厉打击工商业……保守与进步,在台湾海峡之间,隔海相望。五说台湾的繁荣,奠基者是郑成功,真正的实施者,是一个素来被史家漠视的人——郑成功之子郑经。被漠视是因为其“劣迹”,公元1661年,郑成功东征台湾,激战正酣时,留守在厦门的他却与其弟弟的乳母私通,且生下一子,激得郑成功大怒,一度要杀其泄愤。次年五月初一,气病在床的郑成功英年早逝,时年39岁。“气死父亲”,外加“乱伦”,这等人物,在“封建道德”的眼里,自然属“不忠不孝之徒”。但这个“不忠不孝之徒”,却实为17世纪台湾经济起飞的缔造者,万千东南亚华侨的守护人。公元1662年郑成功病逝后,留守厦门的郑经以长子身份继业。但台湾本土郑成功部将黄昭、萧拱宸等人拥立其弟郑袭为主,发动叛乱。屋漏偏逢连夜雨,清廷大军逼近,两面重压下,郑经拒绝了清廷要其归顺的要求,但留了谈判底线:仿朝鲜例,不削发。稳住清廷后,郑经率部火速东进台湾,打败了黄昭的叛乱军队,杀拥立弟弟的伯父郑泰,导致郑泰部署归附清廷,而后郑经复归福建。公元1663年清军攻金门、厦门,在荷兰舰队的配合下连克数镇,无奈之下郑经东渡归台,开始了他在台湾长达18年的统治。乱伦,内斗,元气大伤,“子承父业”前的履历,的确不怎么光彩,但之后的18年却足够光彩——他缔造了一个富庶的台湾。先是子承父志,继承了郑成功的各类政策,休养生息发展经济。金、厦之败,让郑氏家族失去了在中国大陆仅有的落脚点,却给台湾带来了发展经济的生力军——5000福建难民。郑经继续屯田之策,削减赋税,另迁宗室广播台湾,开庄屯田,鼓励工商业发展,且政府提供“启动资金”,并有各类免税优惠,史载从此后台湾“广事兴贩

                      户。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扬州城那些因美丽而闻名的妇女们,愿意把她们自己献给清兵,最要紧的是用身体赎回她们的生命。逐渐地,一股疯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一些市民像奴隶一样为清兵服务,替这些入侵者做饭,打扫卫生。由于这种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余的人也极力想加入进去,但是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大屠杀仍然在继续。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来,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史可法功过评价

                      史可法的尸体没有在死者中找到,这并不令人奇怪。传说他还活着,这甚至还为一些在城市陷落之后起义反满的民军提供了旗号,他们宣称,史可法领导着他们。尽管史可法幸存的亲属向当局保证说,那个军事将领是个冒充者,但是这个疑问一直存在。史可法的旧日幕僚阎尔梅在一首诗里表达了这些疑问:元戎亲帅五诸侯,不肯西征据上游。今夜庐州灯下见,还疑公未死扬州。阎尔梅耿耿于怀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这表达了他对史可法防守战略的失望。不太令人理解的,是清朝总督洪承畴也不相信史可法的死讯。他在一年以后,曾向昆山的忠君之士顾咸正打听史可法是否还活着。因为参与吴圣兆起义而被捕的顾咸正,面带嘲笑地回答了洪承畴的问题。他暗示说,洪承畴自己也曾被误报死亡:“汝知洪承畴死乎,不死乎?”不过,看来已不必研究关于史可法死刑执行的清官方记载了,特别是在史可法就义时目击者的证明材料后来由他的养子和一个当时在场的卫兵公布出来以后。尽管没有尸首用来祭奠,但是史得威还是尽力为他父亲建造了一座坟墓。第二年,得威把他父亲的衣物收集到一起,象征性地埋在扬州北门外的梅花峰下。甚至在进行这种追孝之举以前,多铎本人已经下令,在已经破落不堪的扬州城内建祠,以纪念史可法的在天之灵。这样,这位已故的前明将领很快就成了日益增多的英雄崇拜者的偶像。人们不难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对多铎本人来说,纪念这样一个已经埋葬了的忠贞不渝的义士,有助于把这场疯狂的掠杀变成一种庄严的、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传奇。从抽象的价值观来看,史可法对于一个已经灭亡了的王朝承担的儒教义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满人与汉人的冲突。正因为如此,人们后来把他当作“忠正”的楷模,认为他是仅次于文天祥的忠君榜样,而乾隆皇帝为了清朝本身也利用了史可法这种臣僚的忠诚。随着不断地受到赞美,史可法的历史地位被大大提高了。他的信件——甚至他给密友的私信——也被认真地收集起来,他许多警策的话语也一直为人所传诵。到18世纪末,他的被理想化了的形象被刻成受人欢迎的雕像在扬州出卖,此时,他已成为超凡的人物。到了20世纪,他的死难使他成了“民族英雄”,一个受到人们“最衷心地”尊敬的“民族英雄”。不过,即使在史可法成为这样一个中国人民的民族英雄以后,关于他的历史作用的看法仍然充满着矛盾。对于那些1966年在公开出版物上热烈讨论史可法地位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说,他在扬州的遇难只不过是一件偶然的光荣事件,但同时他却由于“封建的忠君思想”和“对农民起义军进行16年之久的反革命镇压”而受到了斥责。有人说,“史可法是镇压农民革命的最大刽子手,是历史的罪人”;而同时,一些人坚持认为,他的令人钦佩的自我牺牲精神已在“客观上”弥补了他名声的疵点,因而可以继续鼓舞中国人民。另一方面,一个较少教条主义的当代中国史学家,曾经大声问到:“为什么这样一位鞠躬尽瘁和自我牺牲的人最终不能免于失败?”因为,如果史可法的牺牲只是为了自新补过,那么它肯定就不能够弥补扬州城的战略失误。正像17世纪在史可法死后一位作者指出的那样:史道邻有才,然无力回天。江淮是为南北要道也,虽其殉难何以当之?史可法不仅因为没有分权而受到批评,而且因为他没有勇敢地抵制像马士英这样的人也受到了清初史学家们更多的指责:史可法忠有余而才不足。其可有重于选君择相事乎?或曰:“不可”,然其已屈服。或曰:“可”,然其已从之。士英晨入而可法暮出。他的一些同时代的人认为,史可法并不精明老成,史可法的功绩不可避免地因在扬州的失败而打了折扣。不过,洞察得更为敏锐的清代史学家认识到,仅仅根据军事上的成功与否对之进行轻率的功过评价,并不公允。在描述扬州的失陷时,李天根写道:“众将甫逃,黄河一线十里空营,故皇清军整队入城,毁扬州而断外援,可法死而国家随之亡。悲夫!我时思之,古之亡国之君者,无若刘禅之昏庸者,其有诸葛武侯之才亦不足以救之。何论才不如武侯,君昏过刘禅、不识其将败者乎?然则,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此之谓‘任重而道远,人死而道尽’乎?细思之,我等当勿以成败论史阁部也。”因而,就面对困境的坚忍而言,史可法得到了同时代人极为公正的评价;不论他为个人操守付出了怎样的直接的政治代价,但是他的死难却为国人所敬仰——甚至是仿效。史可法的殉难和扬州的失陷猛然掀起了一股死节的浪潮,这既包括那些曾经供职南明的人们,也包括这场大崩溃的直接目睹者。对于一些忠君之士而言,满兵对这个城市的征服引起了他们强烈的自责。他们对这场苦难的耳闻目睹考验着他们个人的操守;可以说,他们个人生命的意义也到了最后关头。诸生韩默听说了这场悲剧的详情之后,对他妻子说:“吾读圣人书,当守义死,不可苟活!若自为计。”说完,他自己跳进了水井,随后他妻子和最大的儿子也跳了进去——因为这种义务感,韩默的妻儿在后来的地方志中受到了同等赞誉。对许多人来说,扬州的陷落既粉碎了人们收复中原的希望,却也鼓舞了人们用不断反抗满人统治的方法把人们从绝望中解脱出来的强烈愿望。比如说后来,在宋江式的忠君分子头脑中时时浮现的,就是史可法的殉节。

                      弘光帝出逃

                      扬州的失陷也预示了弘光政权的命运。清军获胜的消息一传到南京,弘光皇帝立即召集他的高级阁员会商。与曾在崇祯皇帝最后几天向皇上提出南迁建议相似,钱谦益主张,首都应该迁得更南,也许可以到贵阳去。弘光皇帝反对这个建议,同时也拒绝接受马士英的意见,即把朝廷撤到长江南岸防线,可能有希望沿长江固守这道防线。南明防守低岸的部队由47岁的杨文驄率领。杨文驄(贵州1618年的举人)曾在华亭做过学官,在那儿他曾随董其昌学习绘画。他是徐州画家和诗人万寿祺的一个密友,也是马士英的连襟。尽管他在1644年因为贪污被免去了江宁(南京)的地方长官职务,但是他又被任命为南京政权兵部的文官,并且接管了南京的长江防务。这个时候他可能极清楚自己作为阮大铖和侯方域之间的调停人该做些什么。事实上,日后国人也正是把他看作一个政治调停角色的。到1645年5月29日,多铎的满汉部队渡过瓜洲,抵达长江。第二天,多铎沿着与大运河相交的长江北岸摆开阵势,与对岸保卫浙江的杨文驄的水军和福建水军指挥郑鸿逵(海盗郑芝龙的兄弟)对峙。明军水师忙着杀死那些想渡江逃走的高杰残部,但是6月1日深夜,清军把一些粗粗赶制的木筏送进江中并用火把照亮,于是明朝水师中了圈套,以为是敌人进攻了,浪费了大量的弹药,而同时李率泰带领的清军先头部队,在晨雾的掩护下穿过西部防线,一举包围了明守军。放弃浙江之后,郑鸿逵和他的士兵慌忙逃往长江,然后从海上逃往了福州,在那里他帮助了唐王登基,也就是隆武皇帝。杨文驄跑到了苏州,在那里他帮助领导了江南的抵抗运动,后来他参加了唐王政权,任兵部侍郎。这时,因为浙江轻而易举地落入手中,清军主力开始进军南京。清军挺进的消息传到了南明首都。一本日记写道:顺治乙酉五月初十日(1654年6月3日)连日警报叠至……夜分北风甚急。北兵渡江,由七里港进迫神京,时日将晡,弘光计无所出,召内臣韩赞周问策,韩云:“此番势既汹涌,我兵单力弱,守和无一可者。不若御驾亲征,济则可以保社稷,不济亦可以全身。”弃城出逃的主张再次出现,像他的叔父在北京时一样。弘光皇帝得知,他的臣民已经做鸟兽散。不过,和崇祯不同,弘光皇帝发现他要走的小路并没有被封锁。一本匿名的日记记述了弘光皇帝的出逃:时将二鼓(6月3日),从通济门出。携带惟太后、一妃及内相多人,文武绝少。或云往武林,或云往云贵,或云往太平,纷传不一。是举,旬日间,啧有人言,未尝不叱其伪。不论是在史书里还是在戏剧里,在历史中还是历史外,这位逃跑中的福王都哀叹着他的失败——实际上正是他放弃了这个首都。在《桃花扇》里他唱道:堪伤,寂寞鱼龙,潜泣江头,乞食村庄。在道白中,他又说到:“寡人逃出南京,昼夜奔走,宫监嫔妃,渐渐失散,只有太监韩赞周,跟俺前来。”根据一些记载,弘光皇帝最初逃到南京东南的太平地区,但是刘孔昭闭门不纳。遭到拒绝以后,他接着去了长江在安徽的港口芜湖。在那里,他可能死在百川桥。一些人说,有一个忠臣,眼看他就要被清军抓住,于是就用手把弘光皇帝按进水里,以防被俘。另外的材料记载了他的自杀,而且还像崇祯一样,在桥上留下了绝望的遗嘱:我家养士300年,现在众官何以如此绝情弃我而去?不过由于这些记载可能反映了一些官吏们的负罪感或者充满了弘光同时代人对传奇的偏爱,因此,它们不是完全真实的。弘光皇帝确实在逃出首都后跑到了太平,而且城门也确实向他关闭了;但是后来在6月5日,他于安徽中部长江南岸铜陵的黄得功营地找到了避难所。当弘光帝被领进指挥部时,黄得功禁不住失声痛哭。起初他想推卸掉现在已落到他身上的历史责任。“陛下死守京师”,黄得功对他说:“臣等犹可尽力,奈何听奸人言,仓卒至此,且臣方对敌,安能扈驾!”弘光帝凄厉地说,黄得功不是一个可以依赖的将军,黄得功深受刺激,以至终于同意承担起保卫弘光的任务。黄得功说:“愿效死”。6月15日,叛徒刘良佐到达了黄得功在芜湖的营地。他带着多铎的一支旗军,同时还有前瓜洲驻军将领张天禄及其队伍。他们要求南明皇帝投降。黄得功拒绝了。但是在刘良佐身后,张天禄突然施放冷箭,正中黄得功喉部,这位忠君的指挥官一会儿就死了。他的主要助手们没有犹豫,两个支队指挥官马得功和田雄马上就把弘光皇帝交给了刘良佐将军,并且投降了清朝。此时,弘光皇帝出逃的消息传回南京,引起了一场大混乱。十一日(6月4日),昧爽,哄传上已出城,京中文武一时隐遁,有不去者,将门首封示尽行洗去,男女蜂拥出门,扶老携幼者,不可胜数。间有妩媚少艾,金莲踯躅,跬步难行,见者心恻,既出而复,十有八九,以路多兵也。已而闭门,欲返不得者,十居二三,莫竟其终矣。一部分人——在史书中径称“百姓”——更想所做的却不是冲出城去。他们决定任命那个冒名的太子做皇帝。带着做为人质的大学士王铎,他们打进了城里的监狱,要求狱长指太子给他们看。因为害怕,监狱很快就屈服了,尽管他一个劲地发誓说,把这个年轻人投进监狱的不是他而是马士英,但还是差点儿被这些暴民杀死。由于太子的说情,王铎的性命得以幸免。人们把这个假太子扶到马上,穿过新华门,拥入武英殿。暴民们没有时间为这个冒牌者的登基进行准备,但是在发现一个箱子里存有戏剧服装之后,便挑选了一件戏剧中皇帝穿的龙袍给这个年轻人穿上。他穿着这件漂亮的龙袍,坐在弘光皇帝旧日的皇位上,众人便围在阶下高呼万岁。此前连着几天,天气都是阴云笼罩,而那天天空却放晴了。旁观的人们认为,灿烂的阳光是一种好兆头。让假太子在武英殿坐上皇位,是城市百姓的一种自发行为。王之明(如果这确实是他的名字的话)与其说是学士和高官的君主,还不如说是庶民和小吏们的头领。几个小时后,几乎南京各部门的小官吏都来向这个人鞠躬效忠,他们相信他会成为这个政权的皇帝。不过,高级官员中只有几个人来了。实际上,这位假太子的登基,在那些曾经建议福王把这个年轻人关进监狱去的人当中引起了一片恐慌。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张捷在一座庙里悬梁自尽,而杨维垣则投井自杀了。曾最早建议福王登基的官员李沾命令轿夫火速将他送至赵之龙的家,在那儿,他请求赵的帮助,并且得到了赵之龙使他安全出城的令节。反对这位假太子登基最为坚决的自然是马士英。不过,就在王之明身着戏服、被一群暴民加冕之时,马士英正平安地来到了城外,有400名贵州籍精兵保护他前往南方。马士英在6月4日逃离南京的表面原因是为了保护弘光皇帝的母亲邹氏的安全。不过,有些人认为,那天随他离开南京的老妇人其实是他自己的老母,但打扮成了皇太后的模样。可是那人当时的身份是皇太后,则几乎是没有疑问的。尽管她后来死于事变,但是声称皇太后的人在马士英的车中,就为马士英提供了一个借口——尽管只是一种花言巧语的借口——以推卸他在首都所负的责任。然而,马士英不光彩的名声仍然留在了城里。尽管他不论走到哪里几乎都遭到反对,他仍在不断地努力以再次加入到南明的事业中去,即使是在福建,他还是站在复明分子一边继续奋斗。不过,到他最后被俘并在浙江一个集市上被砍头示众为止,他的名声还是没有能够挽回。就像人们习惯上认为明北京城失守的责任应由奸臣周延儒承担一样,马士英也是一个要为南京政权的败亡承担责任的败类。实际上,在公众眼里,马士英与周延儒是一丘之貉,因为当时一首流行的歌谣说得很清楚:周延儒,字玉绳,先赐玉,后赐绳,绳系延儒颈,一同狐狗之毙;马士英,号瑶草,家藏瑶,腹藏草,草贯士英皮,遂作犬羊

                      家都差不多忘了他有这张牌的时候,才悠然自得地甩到桌面上。瓦屋之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714年,寤生借口宋殇公不朝觐周天子,以周王左卿士的身份,发动诸侯讨伐宋国。这一次主客易位,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寤生的手里。齐、鲁两国积极响应号召,于公元前713年春天组织了三国联军,入侵宋国。六月上旬,齐、鲁、郑三国君主在宋国的老桃会师,联军浩浩荡荡向宋国的首都商丘进发,并于数日之后在菅地大败宋军。六月中旬,郑军攻取了郜城。六月下旬,郑军又攻取了防城。寤生再一次表现出非凡的气度,轻描淡抹地将这两座城池都拱手让给了鲁国。现在,不只是鲁隐公对寤生抱有好感,鲁国上下对于这位恶梦中出生的奸雄都充满着感激之情,连后世鲁国的史官们也毫不吝惜他们的赞美之情。《左传》上原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郑庄公行事光明磊落,他奉天子之命,讨伐不来朝觐的诸侯,又不贪恋人家的国土,优先慰劳爵位比他高的诸侯,真乃识大体之人!〗单从这句评价来看,充分说明了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的道理。且来看看:“奉天子之命,讨伐不来朝觐的诸侯”——这是在告诉人们,寤生讨伐宋国,是奉了天子的命令,不是自作主张,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替天行道,惩罚不朝觐天子的诸侯。事实果真如此吗?且不问寤生是真的奉了王命,还是假借王命,单说这个讨伐“不来朝觐的诸侯”,就很有点意思。朝觐天子自然是诸侯的义务,可是终春秋一世,又有几位诸侯正儿八经地履行过自己的义务呢?寤生本人也是在公元前717年才“始朝桓王”,完全没把天子放在眼里,要说“不来朝觐”,寤生第一个“不来朝觐”,怎么好意思指责人家呢?就算是以秉承周礼而著称的鲁国也好不到哪里去,鲁隐公在位期间,天子派使者到鲁国访问不绝,而鲁隐公未尝有过一次朝觐天子的记录。“不贪恋人家的国土”——没错,寤生确实将郜、防两城都白白送给了鲁国,但那不过是继续拉拢鲁隐公的手段。而且,如果翻开地图,人们不难发现寤生如此大方的另一个原因:郜、防两城均在今山东地界,离郑国甚远,寤生即使将它们据为己有,也非长久之计,不如送个顺水人情,让鲁隐公高兴高兴。“优先慰劳爵位比他高的诸侯”——这是最好笑的。鲁国得了这两座城,明明是占了人家便宜,偏又不好意思承认,硬说寤生此举是优先慰劳爵位更高的鲁隐公。言下之意,寤生固然正直,鲁国得这两城却也是理所当然的。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这里有个问题,鲁隐公和郑庄公都是“公”,为什么说鲁隐公的爵位比郑庄公高呢?原来,在周朝的封建制度中,诸侯是有等级的,从高到低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世袭辋替。比如说,我们前面说过的几个国家,宋是公爵,宋国的国君也就被称为宋公;齐、鲁、卫、陈、蔡都是侯爵,这几个国家的国君也就相应地被称为某侯;郑是伯爵,郑国的国君则称为郑伯。同为诸侯,从爵位上讲,鲁隐公(侯爵)高于寤生(伯爵),因此《左传》有上述一说。另外,诸侯在生的时候有五等之分,死了之后一般统称为“某某公”,这个“公”可以视作当时诸侯的通称,并不代表具体的爵位。三国联军入侵宋国之后,宋国也相应采取了牵制战略,联合卫国派兵趁虚而入,进攻郑国,包围新郑。寤生得到消息,不得不从宋国撤军回防。七月上旬,郑军主力抵达新郑城郊,宋卫联军自忖不是郑军对手,连夜从新郑城外撤走。但是,宋殇公和卫宣公也许都觉得就这样空手而回,不好向父老乡亲交待,于是在回国途中,又联合蔡国人将郑国边境上的一个小国戴国给包围了。事实证明,爱贪小便宜的人总是吃大亏。正当宋、卫、蔡三国军队围攻戴国欲罢不能的时候,郑国大军悄然尾随而至,在戴国城下将三国军队打了个落花流水。这一仗打得酣畅淋漓,打出了郑国军队的威风。事后蔡桓公埋怨说,宋公和卫侯骗了他,明明说好只打戴国的,偏偏又要绕到新郑城下去转一圈,去惹那个什么姬寤生,这下鸡飞蛋打了吧!寤生救戴有功,为了犒劳自己,顺手牵羊将戴国给吞并了。公元前713年因讨伐宋国而建立起来的齐、鲁、郑三国同盟,是春秋前期出现过的最牢固,也是最强大的国际联盟。齐、鲁雄踞山东,郑国威震河南,三个国家如同铁三角一般,牢牢控制了中原的局势。公元前713年冬天,讨伐宋国的征尘未洗,齐、郑二国又联合发动了讨伐郕国的战争。郕国是山东姬姓小国,其先祖成叔为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讨伐郕国的理由,是因为郑伯奉王命讨伐宋国,号召各诸侯国参加,郕国却公然违抗王命,坐视不理。说实话,这个理由非常牵强。但是,强权即公理,那些年间,郑庄公、齐僖公和鲁隐公这三人认为谁有罪,谁就必定有罪了,简直是毫不含糊。面对如狼似虎的齐郑联军,郕国人没有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马上派人表示认错,请求原谅。战争使人上瘾,征服了郕国之后,寤生又将目光放到了许国身上。许国和齐国同是姜姓国家,其地理位置大致在今天的河南省许昌市附近,离郑国很近。讨伐许国的理由,与讨伐郕国的理由是一样的。讨伐郕国,齐国是主谋;讨伐许国,则由郑国领衔主演,齐僖公和鲁隐公友情客串,各自带兵参加了这一场流血的盛宴。这确实是一场盛宴,因为交战双方的力量实在太不对等。然而,寤生却为这场没有任何悬念的战争失去了一员猛将。出兵许国之前,寤生依照惯例,在郑国的大宫举行了授兵仪式。前面说过,诸侯的祖庙称为大宫。郑国的大宫里面供奉着自周厉王以来的列祖列宗。每逢有战事,国君都要亲自开启大宫的武库,将库藏的兵器取出来,象征性地授予部队的将领。待到战事结束,这些兵器还得缴回大宫收藏。正是在这次授兵仪式上,大夫公孙阏(字子都)与颖考叔因为一辆战车发生了争执。据《左传》记载,寤生的军旗名叫“蟊弧”,约有一丈二尺见方,旗竿长达三丈三尺,平时需要几个人一起抬动,才能将其立于戎车(国君或大将乘坐的战车)之上,以铁圈固定。为了激励斗志,寤生宣布,如果有哪位将领能够舞动“蟊弧”,便授予先锋职务,并将自己乘坐的戎车赐与他。第一个出场的是大夫瑕叔盈,他拔起大旗,紧紧握定,上前三步,后退三步,又放回车中,面不改色。第二个出场的是大夫颖考叔,他不但拔起大旗,而且左旋右转,将它舞得像车轮一般,观者无不骇然。颖考叔确实是虎将,然而做事未免不太厚道。因为第三个出场的公孙阏还没来得及表演,颖考叔便推着作为奖品的戎车跑了。用力大如牛来形容颖考叔或许还有点欠缺。因为他推着本来由四匹战马牵引的戎车,仍然健步如飞,公孙阏拔起一支长戟去追他,一直追到新郑的城门口都没追上。如此推算,颖考叔的功率至少是四马力以上,委实非常人所能及。公孙阏十分生气。虽然寤生最后以和稀泥的方式,给他和瑕叔盈各奖励了一辆战车,仍然不能平息他心中的怒火。在这本关于春秋的书中,我们将看到很多“公子某”或“公孙某”,仿佛公子和公孙是春秋年间最大的两个姓,有如今天的王姓或李姓,其实这是一种大大的误解。有必要对春秋时期的姓氏制度作一个粗略的说明。第一,春秋时期的中国,和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一样,姓是贵族阶层独有的标志,而平民大众是没有姓的。春秋时期的“百姓”,和我们现在的“百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春秋时期的“百姓”指的是百官,是有姓的贵族的统称。第二,姓和氏是两个概念。贵族不止有姓,而且有氏,氏是姓的分支。也就是说,同一个姓,有可能出现很多不同的氏族分支。比如说,鲁、卫、郑、晋的国君都是姬姓,但他们分属不同的氏,而且就是以国名为氏,即鲁国国君为鲁氏,卫国国君为卫氏,以此类推。第三,周天子家被称为王室,周天子的儿子也就被称为“王子某”,他的孙子则被称为“王孙某”。各诸侯家被称为公室,诸侯的儿子也就被称为“公子某”,诸侯的孙子则被称为“公孙某”。可见,公子和公孙既非姓,也非氏,更主要是一种身份的代称。按照规定,公孙之子就不可再称为公孙,而应该以其祖父之字为氏。如《左传》所记载,鲁隐公年间,有一位叫无骇的贵族,其祖父是公子展,所以无骇死后,这个家族被鲁隐公赐以“展”氏,这在当时叫做“赐族”。公孙阏既然被称为“公孙”,必定是郑国的公室成员。而颖考叔呢?原本只是颖谷地方的小领主,连这个“颖”氏也不过是从地名得来的,因为给国君出过一个掘地见母的主意,便成为了国君身边的红人,这让根正苗红的公孙阏感到很不爽,这种不爽郁积在他心中已经有很多年。而这一次,颖考叔不但在授兵仪式上出尽了风头,而且将奖品据为己有,连表演的机会都没留给公孙阏,更加让公孙阏觉得忿忿不平。他将这种忿忿不平带到了战场上。公元前712年七月,三国同盟的大军将许城包围得水泄不通。颖考叔手持蟊弧大旗,第一个登上城墙,但是还没站稳,就被一支冷箭射中背心,坠城而亡。坠城的一刹那,他似乎看到了公孙阏阴险的笑容。没等众人回过神来,瑕叔盈又扛起蟊弧大旗,再一次登上了城墙,绕城大呼道:“郑伯登城啦!”联军士气大振,勇气倍增,纷纷登上城墙,一举攻破了城池。许军放弃了抵抗,许庄公换上平民的衣服,趁乱逃往卫国。三巨头以胜利者的身份进入了许国。相比寤生的大方,齐僖公也不遑多让,当他们聚到一起商量瓜分许国的大事的时候,齐僖公主动提出,应当由鲁国来兼并许国。一向当仁不让的鲁隐公这回却谦虚起来了,对齐僖公说:“您说许国不听天子之命,因而要攻打它,寡人就责无旁贷地来了。现在许国已经罪有应得,即便有违您的好意,寡人也不敢将其据为己有。”于是将这份厚礼转让给郑庄公。读史至此,人便不觉精神恍惚,以为读的不是《春秋》,而是《镜花缘》——《镜花缘》中有个君子国,人人隐忍谦让,好处全让给别人,其中有个老太太怀孕八十余年仍未生育,不得已剖腹产,发现里面有两个白胡子老公公,为了谦让对方,仍在一个劲地说“您先请”。但是,仔细分析一下,齐僖公和鲁隐公的君子行为,其实是有原因的:借此巩固相互之间的同盟关系自然是一层考虑,更重要的是因为鞭长莫及。许国是一个小国,地处今天的河南省中南部,与郑国接壤,离山东的齐、鲁两国甚远,而且中间还隔着好几个国家。对于齐国和鲁国来说,即便得到许国,也是一块飞地,还不如送给郑国做人情。这与当年寤生将郜、防两城送给鲁国是同一个道理。问题是,两位国君这么一推让,本来对许国垂涎三尺的寤生倒是真的不好意思起来了。但是没有什么事情难得倒他。几天之后,他派人找到了许庄公的弟弟新臣和许国大夫百里,将他们带到齐僖公和鲁隐公面前,说:“这次的事情,是因为上天降祸于许国,连鬼神都对许君不满意,所以借寡人之手来惩罚他。寡人只不过是在替天行道,你们能够体谅吗?”百里想,人也是你,鬼也是你,谁敢不“体谅”啊?当下点点头说:“体谅。”“寡人其实是个苦命人啊!”寤生话锋一转,“想想看,寡人连自己的父老兄弟尚不能相安,又怎敢因这件事沾沾自喜,自以为有功?寡人有个同胞弟弟,却不能跟他友爱相处,他的后人至今流落四方,寄人篱下,让寡人既伤心又无奈。”齐僖公和鲁隐公心里犯了一个嘀咕,这是在提哪茬呢?但是新臣和百里听了,却不寒而栗。这分明是在说,我可是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下得了手,别提你们这些许国的亡国奴了!“必须声明的是,寡人丝毫没有长期占领许国的意愿。百里你是许国的老臣了,就有劳你辅佐新臣,安抚许国的民众吧!”寤生接着说。此言一出,在场的几个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且慢,还有下文:“许国现在这个样子,单凭你的力量是不够的,所以寡人已经决定了,派大夫公孙获帮助你们镇守许国。这是寡人的一片好意,请你们千万不要拒绝。”瞧您说的,这还有拒绝的余地吗?“当然,好事也不能无休止地做。寡人百年之后,如果上天原谅了许国,公孙获的使命也就结束了,自当还政于许君。但是寡人还有个不情之请,果真到了那一天,但凡我郑国有所请求,烦请你们纡尊降贵,将我们当作一家人,听从我们的安排。除此之外,不要让别的国家插手,与我郑国争夺这片土地,好吗?”话说得很客气,但意思一点也不含糊,公孙获驻军许国,一直要到寤生死了之后才能撤走。而且,撤军不代表放任自流,许国还是得听从郑国的安排,服从郑国的领导,不能有三心二意。“如果这点小小的请求你们都不答应,那我的子孙后代就有危险了,他们一旦自顾不暇,就更管不了许国的先祖。寡人让你们居住在这里,不仅仅是为了许国,也是为了巩固郑国的边疆啊!”这是威胁,如果不答应郑国提出的条件,许国的先祖就无人祭祀,那就意味着许国彻底亡国了。百里赶紧拉着新臣朝寤生下拜,表示接受。寤生令百里和新臣居住在许城东部,而令公孙获驻守许城西部,并且嘱咐公孙获:“不要在许城搞任何形式的基础建设,我死之后就赶紧撤离,不要留恋。”公孙获表示不解。他不无伤感地解释道:“我的祖先桓公从王畿东迁到这片土地上,在这里兴建城池,开创了自己的事业。然而,周朝毕竟已经衰落,我们这些周朝的子孙正在一天一天失去自己的地位。而许国,是四岳的后裔,上天既然已经厌弃了周人,我又凭借什么和许国相争呢?”说罢,还煞有介事地擦了擦眼睛。林语堂曾经说,中国的哲人是这样一种人:“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这也许是寤生的精神世界的贴切写照。《左传》对于郑庄公的行为,也给予了正面评价,然而都是陈词滥调:“在对待许国这件事上,郑伯是符合礼法的。所谓礼法,是用来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维护秩序的,是有利于后代的。许国不遵守礼法,郑国就讨伐它,低头认错了就放它一马。郑伯这真是以德服人,量力而行啊!”我只能说,寤生那两座城没白给鲁国。颖考叔的死让寤生感到非常伤心。他让部队杀鸡杀狗,诅咒射死颖考叔的人。《左传》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举动毫无意义,于政治和法治均无益处。寤生难道不知道颖考叔死于公孙阏之手吗?当然知道。但是,再怎么说公孙阏都是公室成员,一旦较真处理起来,恐怕给整个公室都抹黑,这是寤生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一桩冤案就在鸡鸣犬吠的诅咒声中不了了之了。颖考叔的悲剧说明了两个道理:一是做人不能锋芒毕露,尤其是原本地位不高的人,即使有幸获居高位,也要坚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保持一颗平常心;二是千万不要得罪老板的亲戚,尤其是老板的小舅子之类的人物。【最高级别的以下犯上:弑君】公元前712年秋天的伐许之役,是三巨头最后一次会面。同年十月,寤生不顾鞍马劳顿,再一次利用王室卿士的身份,联合虢国讨伐宋国,并且取得重大胜利。就在他结束了对宋国的战争,喜滋滋地返回新郑的路上,他听到了从鲁国传来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鲁隐公被人暗杀了!对于鲁隐公的非正常死亡,光用一个“震惊”来形容寤生的感受,恐怕是不够的。首先,从个人感情上讲,鲁隐公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他为人憨厚,文质彬彬,平易近人,而且总是知恩图报,为朋友的利益着想。在共同的东征西讨、恃强凌弱的过程中,寤生与鲁隐公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在那个礼崩乐坏

                      ,只知道它分布在云南一些人迹罕至的丛林水域,喜欢懒懒地顺水漂流,适应能力不算强,因为它很挑食。莫炎曾亲眼见过这个不比八仙桌大的家伙在半小时内吸干一头水牛的体液,那头牛只是在河边饮水,莫名其妙地便被裹住吸干,留下了一具媲美木乃伊的尸体。“这东西很敏感。”莫炎眯着眼睛道,“些许触碰就会引发攻击。”事情就这样变得微妙了起来,“席子”离晖儿他们的距离大约也是三十公分,与我们离开的距离相当。但这两段距离间却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从距离测算,我们可以选择救出两个人,但第三个人却会因此而被扑杀。这个树洞内似乎被人做了手脚,莫炎的灵火、林岳的植物甚至连我的金属和黄土都无法在那里起到任何作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山上飞速下来的那股巨大力量已经完全消失,周围平静无奇,韩笑和他的师父早已失去了踪迹。莫炎用灵火将我递过的一根铁叉烤得通红,但却无法将那块“席子”射杀,那“席子”的身后是晖儿。更要命的是,莫炎一旦接近树洞,“席子”立刻有了反应,只不过它不是扑向莫炎,而是晃动着开始选择树洞里的人,那样子就像在告诫我们,轻举妄动的后果便是导致它扑杀人质。“席子”一定是被下达了某种指令。于是铁叉便交到了林岳手里,照莫炎的说法,他身上闻不出杀气。林岳端着叉子抖了半天,始终无法下手,懊恼地将铁叉丢在一边,一屁股坐在地上,死盯着树洞里的“席子”,仿佛想用眼光来杀死这个麻烦的家伙。“它对血很敏感?”那东西蠕动的样子忽然让我想起了蚂蟥。“是的。”莫炎点头道,“类似嗅觉的能力很敏感。”“你的植物能造血吗?”一个古怪的念头在脑中产生,我拍了下坐在地上的林岳。“能!鸡血藤就可以,而且很像……”林岳一下刹住了话头,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席子”的身体已经不再像肉皮了,鼓胀的身体疏懒地悬在那里,红得近乎发黑的颜色完全来自于鸡血藤里那种极为类似血液的藤汁。晖儿、S和老田已安全地躺在了树洞外的草地上,在我们搬动他们的时候,“席子”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事实上它已经饱到做不出什么反应了。林岳慢慢地用铁叉将它挑出洞口,挂在了朝南的树梢上,就像在家风干一块腌制好的肉皮。“‘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搞了半天,这句俗语是这么来的啊。”林岳嘻嘻地看着树梢上里那块孤零零的“席子”道。莫炎看着林岳得意的背影,摇了摇头,拿出三颗绿色的药丸,塞入晖儿他们的口中,只一会儿的功夫,三人便各自咳嗽着醒了过来。“亦凡……”晖儿一把抱住了我,语声已经有些哽咽。一种痛惜的感觉油然而生,今晚的一切对于晖儿来说已是十分的不易,作为丈夫的我并不只是需要检讨那么简单了。“没事了,是我没照顾好你。”我惭愧道,口中不知该如何安慰。“喂~~刺激我是不是?”林岳不识趣地凑了过来,拧着一张苦菜花似的脸,他的外套正披在S身上,后者除了责问他怎么跟来的原因之外,并没有任何的表示。这小子典型的心理不平衡,我和晖儿相视一笑,冲S那边努了努嘴,示意林岳再去殷情一下,他却摆了摆手,一脸怯意地溜到了一边。“你种花一般都死吧?”莫炎冲着林岳冷不丁的来了一句。“这什么话,哪有我种不活的植物。”林岳撇嘴不屑道。“有心栽花花不开。”莫炎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尤其是桃花。”众人一片愕然,反应过来之后便是一片哄笑,林岳白眼乱翻之间却看见S的脸红了起来,那色泽很像是盛开的桃花。……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有种懒懒的感觉,一夜的疲劳紧张却并没有让大家好睡不起。林岳正迎着阳光站在屋内,接受着我们审讯般地盘问。对于他的身份和表现,我是最为惊讶的,很难想象这个共处多年的老同学竟与我和莫炎同属一脉,他对植物控制的能力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平日里嚼舌搞怪的林岳此刻却显得十分的平静,他的解释简明扼要,一度几乎让我们无法追问下去。对照林岳和莫炎的所知,我渐渐理清了脉络。听风、饲虚、筑壤、布荫本是一脉相承的古老风水派系,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三皇五帝时代,由于后辈衍生出了各自不同的能力,于是便分为了四大派别。四大派别各自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互相间守望相助。但就在我们的父辈一代,彼此间的联系却中断了。莫炎的父母死于茶马古道,血案至今悬而未决;了然身份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从不露面;我父母早年移居海外,除去常规节日邮寄贺卡互祝外少有联系。林岳的情况更为离奇了,据我所知,在他高中时期父亲因行医恶性事故被判入狱,母亲离婚改嫁,这也是林岳当初一定要报考医学院的原因之一。然而事情却并没有表面看来那么简单。十六岁那年林岳便发现了自己的能力,身为中医的父亲与他彻夜长谈,将派系的事体一一告知,并花了一年的时间教会了他许多风水与植物学问。当然,这一切都是背着他母亲进行的,林岳的母亲对这父子俩的秘密毫不知情。之后便是恶性行医事故,入狱不到一年,林岳的父亲便因冠心病恶化死在监狱里。对于父亲的获罪和病死,林岳始终有着怀疑,却没有任何的线索证据。林岳的生活来源几乎断绝,这时却出现了一个神秘的资助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林岳每年都能收到一笔足额的费用。父亲病重临危时曾告诉林岳,托付了一位好友照顾他的生活,那好友脾气古怪却绝对可靠,他的名字叫——了然。林岳从未见过了然,和莫炎一样,了然一直通过信件和电邮与他联系。城市事件发生时,林岳惊讶的发现我所具备的能力,并告知了然。他得到的回答是尽力帮助我,不要轻易表露身份,于是便有了之前的那些经历。我们行至滇王阴墓,林岳就收到了然的通知,要他前来云南暗中帮助我们。于是他一路尾随,并凭着自己的能力在隆庆关外杀了寒蜴。至于陈子浩的阴谋,是林岳通过了然的提示,潜入腾冲监视时发现的。莫炎在接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伪装,张禾从不好女色,老夫子当时只是在打趣他而已。因为,张禾是陈子浩的男宠。……“那只老耗子下手太快,我来不及变通,所以就只能现身了。”林岳笑了笑,“早知道要解释那么多,我还是躲在背后比较好。”一番话后,除了早就闻出味来的莫炎之外,我们都是一阵惊叹。尤其是S,她并没有亲眼见到林岳的能力,听完解释后,不依不饶地要求林岳证实一下。“夸张~~”S死死地盯着林岳手中凭空出现的花枝,“小林子,你都不用买米了。”“啊?为啥?”林岳反而被说得一呆。“直接自己种啊~~”S愣愣道。“噗”,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来,两人的对话让我忍俊不禁,简直就是活宝一对。开怀大笑之后,却是一阵冷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很清楚,眼前有太多的疑问和潜在威胁。“我原本以为韩笑绑架晖儿他们是为了要挟我们,但昨晚的情形似乎又不是这样。”我疑虑道,“他师父在高黎贡山究竟采的是什么?韩笑为什么又放弃了追踪?那块恶心的肉皮只是为了拖延我们吗?”“采到的东西很奇怪。”莫炎道,“至少我没见过。”“那个笑面虎跟蒸发了似的,周围的植物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记录,除了这个。”林岳想起了什么,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样物件。那是一只纸鹤,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其中一只翅膀上沾有少许泥土。“传信鹤。”莫炎嗅了嗅纸鹤,眉头略微扬了下,“还有残留信息。”说着一点火光出现在莫炎的指尖,纸鹤在火光的触动中颤了一下,低微的耳语声传了出来。“速回……车却……”我辨别着语声,却只能听出两个零散的词组。“车却?”林岳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是扯雀泉哈?”许久不说话的老田插嘴道,“附近有个地方叫扯雀泉,据说那里鸟飞过那里会掉进水里。”“曲石的扯雀魔塘?!”莫炎的神色有些怪异。“对哦,是这个名字,那塘子里的水有毒咯,一般人都不敢去哈。”老田点头道。“昨晚的应该是狎兽……”莫炎面色竟有些发灰,“他居然要抓毒凰!”莫炎的说话方式我早已习惯,虽然现在的话语听来有些没头没尾,但他应该是觉察到了什么严重的事情。“必须去曲石阻止他。”莫炎看了下时间,“还有六个小时。”……前往曲石的路上,车子飞驰着,我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微微渗着细汗,这倒不是因为天气炎热,而是莫炎的话语给我带来的震撼。饲虚一派捕猎虚兽为生,从虚兽身上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因而有人创出利用虚兽特质改变风水地貌的方法,但由于使用有限且牵连甚广所以后辈们并不常用此法。狎兽,这是一种体形巨大却平和近人的虚兽,事实上它与任何生物都很亲近,只不过它的亲近程度有些过分,被它亲近的下场便是被迫与之交合,不管你是什么物种。毒凰,准确的称呼应该是炎毒凰,外形酷似传说中的凤凰,生活在地火环境下,美丽的身体蕴含着剧毒,经常出没在火山口,扯雀魔塘的有毒水质便是它的杰作。这两只毫无干系的虚兽,却正是饲虚一派遣换风水地貌的绝学“引子”。在受到惊吓时狎兽体表会产生一种类似汗液的物质,无毒无嗅,却可以引发天地交合之气。用这种物质喂食炎毒凰,与其自身的毒性本质产生作用,便可以令炎毒凰蜕变并与龙脉地气发生交合作用。但这不是最终的目的,按莫炎的解释来说,龙脉地气将会在这场交合下释放全部的能量,那力量足以改变整个地下结构。……“你那个混蛋大哥想搞大地震?”林岳听得一头包,“整这么俩淫性十足的东西过来,亏他想得出。”“地震好对付,改变地下结构恐怕是另有目的。”我从后视镜望了一莫炎,“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他急着找这两样东西,只怕是已经发现了龙脉位置。”“应该已经找到龙脉了。”莫炎沉思道。从刚才起莫炎就一直在思考着什么,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到,他正在揣测他大哥的用意。车子不知不觉中已行至熔岩台地附近,一股刺鼻的气味传来,喉咙里顿时像呛进醋一般酸涩难受,晖儿和S忍不住咳嗽起来。“到地方了。”莫炎似乎对这股气味免疫,嗅觉敏锐的他竟然若无其事。林岳变戏法似的从包里拿出一叠过滤防毒口罩,分给众人,口罩里盛着一片不知什么植物的叶子,戴上后吸入的空气变得清新起来。众人下车步行上了熔岩台地,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黑色的玄武岩渐渐换作了五彩斑斓的岩石,生长的植物越来越少,地上还不时能看到一些动物的骨架,天空中没有鸟飞过,这里仿佛已成为一个生命禁区。“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占了绝大部分,氧气和二氧化碳的比例倒个个儿的话就正常了。”林岳看着手掌中不断生长死亡的植物道,“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大毒库,什么乌七八糟的都有。”“还有两个小时。”莫炎看了下手表,“炎毒凰的活动时间。”“你的时间估算应该没问题,可惜的是你大哥好像找到了别的办法。”我指着塘内的一处道。八百多平米的水塘平均深度大概在半米左右,清澈的水质可以一览无遗地看到水底,就在离开我们不远处,水里隐约浮现出一片鲜艳的色彩,乍一看去让人误以为是漂在水中的花丛。但我却看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片带着羽毛的鸟类皮毛,就如我在老田家里见到的锦鸡皮一般,只是眼前的这片皮毛更完整。莫炎身子一震,顺着我指的方向打出一团灵火,一片星点的植物花粉凭空落下,林岳也在极力张望着。“涅蜕。”莫炎显然受到了打击,语气变得有些漠然,“炎毒凰已经蜕变了。”我思索着想将手伸入水里,拾水应该能捕获些残留信息,但林岳第一时间阻止了我。“糊涂了吧你?这水能弄烂你的手!”林岳口里说着,眼睛却死盯着水底,“而且也不用老凡你拾水了,有人会告诉我们实情的。”啵地一声,散开一阵涟漪,几片叶子浮出水面迅速枯黄,一个依稀的影像在水底出现。“是他?”莫炎的眼睛冷光暴射,“想不到还留在这里。”水底翻动了起来,一个人自其中缓缓升起,大蓬水色火焰围绕着他的身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分外夺目。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面容,带着十分亲切的笑容,模样赫然是莫炎的翻版。“各位下午好。”他礼貌地欠了欠身,“我是莫曹。”二十五、游僧了然无论是相貌、姓名还是莫炎发出的切齿声,都能很好的证明从水中出现的这个人就是莫炎的大哥,当年茶马古道血案的作案人。当然,他也是韩笑的师父,从徒弟的不俗表现来看,莫曹的造诣远在莫炎之上,但加上我和林岳,其间的胜负就很难说了。长期以来,我对这位一直隐身在幕后的人物有着一种与他当面交锋的渴望,可眼前的不期而遇却让我有些没底,这个亲切的家伙透着无比的霸气和杀意。“弟弟,我们有二十年没见了。”莫曹立在水中,眼里满是关怀,“你还好吗?成家没有?”莫炎没有回答,双拳握得格格作响,身周窜起烈烈的灵火,黄昏的景物在火光的照耀下恍如回到了正午时分。莫曹淡然地笑了笑,不再理会莫炎,转眼看向我们。“王亦凡,你的智慧和见识让我佩服,你夫人的胆识也不一般,一路上我弟弟承蒙你多照顾了。”莫曹的话语似乎很诚恳,“林岳,你外表市侩贫嘴,实质却很可怕,公孙潇意识不到你的优秀,那是她的损失。”“酸,丫说话真酸。”林岳嘬着牙花拧脸道,“敢情你跑这儿来就为点评我们?搞得跟我们院里的人事似的。”“废话真多。”S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如果短柄猎枪没被韩笑毁坏的话,只怕她就直接开枪了。“你想做什么,可以直说。”我看着泰然自若的莫曹,暗暗搜索起四周的动静来。“呵呵,的确,我没必要点评你们。”莫曹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不过我一向认为,对将要死去的人做个评价是一种尊重。”哇地一声,莫炎猛然吐出一口鲜血,身子晃了晃,依旧标枪般地站住了,脸色渐渐开始苍白起来,方才周身怒起的灵火已消失殆尽。“唉,弟弟,从小你就不明白一个道理。”莫曹惋惜道,“对于一个天才,不是单靠你努力就能超越的。”语声未落,脚下的地面突然无声龟裂,一条条拇指粗细的裂缝中透出股股热气,火光一闪,地上现出一层淡色火焰,但这层火焰却很微弱,紧跟着它下面燎出的是大蓬怪色火焰,那种色泽赫然便是初见韩笑时见到的火焰。莫炎顿足厉吼一声,双掌不住交错,一瞬间变幻了八种手印,双瞳已变成可怕的血红色。“灵火九重诀?”莫曹摇摇头,“唉,你觉得八诀合一对我有用吗?”很明显,莫曹谈话间暗地在地下引发了怪火,想消灭我们于无形。莫炎感觉到后便用自身的灵火对抗,可就从现在的局面来看,他并没有足够的力量控制住局势。“噗”,莫炎咬破舌尖在手上喷了一口鲜血,两掌凭空虚画出一个圆形,五彩斑斓的火焰自圈中疯狂冒出直泄向地面,怪色火焰顿时被压制,渐渐隐入地下。滚滚黄土波动着涌来,地面的裂缝厚厚地覆被上了一层,原本暗红的湖岸换上了鲜亮的黄色,在莫氏兄弟的火焰照耀下,环境变得炫丽诡异起来。破土声响起,粗大的树木在湖岸边围了一圈,那些树木像是白桦,但叶子却如松针般尖锐,根根立起,足有一尺多长,表面的光泽显示出它的坚硬。“双拳难敌四手,现在有六手。”莫曹似乎不是很在意,“也好,大家一起来试试。”莫炎一直环抱着虚画的圆形,但就在莫曹说完这句话时,莫炎的双掌已经交错着挥了出去,火光幻化出的圆圈在半空中爆裂开来,无数巴掌大小的火焰刀从不同的角度切向莫曹。火焰刀在接近莫曹的时候突然消失了,莫炎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终于支持不住跪坐在了地上。莫炎脱力了,由于先前是全力攻击,现在只怕是没有残存的战斗力了。我立即向林岳丢了个眼色,四周随即窜出数百道坚韧的金属丝,配合着火焰的攻击在莫曹身外形成了一道网。林岳冲着莫曹的位置打了个喷嚏,周围的树木一阵抖动,那尖锐的树叶立即射出,急剧的高速攻击带起空气的响动,听来就像狂风吹过一堵遍布孔洞的残

                      av小次郎收藏家守自己的承诺啊!”听到这番话,楚国众将不胜唏嘘,楚庄王也默然无语。作为封建君主,他可以残忍地命令文之无畏为他去死,但是不能背弃自己向文之无畏许下的诺言。当时为楚庄王驾车的是大夫申叔时,见此情此景,便向楚庄王建议:“我们在这里盖起房子,开垦农田,摆出一副打持久战的样子,不怕宋国人不屈服。”楚庄王正好找到一个台阶下,马上听从了申叔时的建议。事实证明,申叔时的建议是对的。商丘城被围困九个月,粮食和各类物资都已经消耗殆尽,只不过因为晋景公的一张空头支票,宋国人树立起了“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信心,才一直顽抗到现在。现在楚国人开始在商丘城下种田盖房,而晋景公的许诺仍然遥不可及,宋国人的信心大受打击,连最坚定的抵抗分子都开始动摇了。宋文公审时度势,决定派右师华元去跟楚国人谈判。这一安排有点“谁惹的事谁负责”的意味,因为去年杀文之无畏,完全是按照华元的意见办的。如果不杀文之无畏,楚国人即使进攻宋国,也不至于如此锲而不舍,去而复还。华元知道,这个时候与楚国人谈判,筹码全部在楚国人手中,他只不过是去签署投降协议罢了,但他不甘心就这样投降。《大话西游》中,周星驰连逃跑都那么帅,华元为什么不能将投降这件事也搞得有声有色呢?前面说过,公元前607年的大棘之战,华元曾经被郑国人俘虏,逃回来之后还受到修城的民工的耻笑。也许是那次出逃的经历给了他穿越敌营的经验,这一回他趁着夜色朦胧,只身混入楚营,准确地摸进了楚军大将公子侧的营帐。“喂,醒醒!”他捏着公子侧的鼻子说。公子侧被弄醒了,黑暗中只看到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顶在自己的咽喉处,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在下乃是宋国右师华元。”来人用一种极为平静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说。“你……你有何事?”公子侧尽量使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问道。“寡君派我来把困难的情况告诉您——商丘城中已经是易子而食,析骨而炊了。即便如此,城下之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就算是亡国也不能接受。”华元说着,声音哽咽。“既然不能接受城下之盟,那就放手一战,接受失败的结局。”公子侧稍停一下,说,“就算你现在杀了我,这个结局也不会改变。”“寡君的意思是,如果贵军后撤三十里,敝国唯命是从。”公子侧愣了一下,马上明白了这话的意思:原来宋国人并不打算拼个鱼死网破,但也不愿意受城下之盟的屈辱。换而言之,就算是投降,也要投降得有尊严。经过慎重考虑之后,他对华元说:“我可以答应你。”“立誓为盟。”华元说。“立誓为盟。”公子侧郑重地说。第二天一早,公子侧来到楚庄王的营帐,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楚庄王作了汇报。楚庄王微微一笑,说:“传令,后退三十里安营。”楚军后退三十里之后,宋文公果然亲自出城,学着郑襄公的模样,光着上身,牵着一头羊,来到楚军大营,向楚庄王表示臣服。单就这一套仪式而言,他应该做得比郑襄公更漂亮,因为这套仪式的发明者微子正是宋国的首任君主,也就是宋文公的祖先——家学渊源,可不是闹着玩的。华元作为宋国的人质,被派往楚国。据《左传》记载,楚宋两国的盟约就八个字:“我无尔诈,尔无我虞。”意思是我不欺骗你,你也不用担心我。“尔虞我诈”作为一句成语,最早应该是出于这个典故。说句题外话,在当时那种国际形势下,尔虞我诈是正常的,不尔虞我诈才是不正常。【晋景公的中兴】楚国在中原大肆扩张势力的时候,晋景公听从了大夫伯宗的建议,放弃了与楚国人正面争锋,从中原事务中抽身出来,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后方。公元前594年六月,晋国发动了对赤狄潞氏部落的进攻。潞氏部落是赤狄的一支,游牧在今天的山西潞城一带。长期以来,晋国对潞氏采取的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有时候安抚,有时候打击。晋成公在位的时候,以和亲的方式拉拢潞氏,将女儿(也就是晋景公的姐姐)嫁给了潞氏部落的首领婴儿,双方建立了姻亲关系。公元前594年春天,素有强人之称的酆舒掌握了潞氏部落的大权,他用残酷的手段虐杀了晋景公的姐姐,又射伤了婴儿的眼睛。婴儿逃到晋国找小舅子晋景公求助。晋景公认为这是一个消灭潞氏,稳定晋国后方的最好机会,于是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征求大家的意见。在这次会上,晋国各位卿大夫意见一边倒地反对进攻潞氏,理由是“酆舒有三俊才”,也就是酆舒有三项过人的本领,不如等他死后再作打算。酆舒有哪三项过人的本领,史料上没有记载。从《左传》的记录来看,酆舒在赤狄部落应该是一个很有威信的人,否则当年赵盾也不会派狐射姑去找酆舒商谈大事。听见大伙都异口同声地反对进攻潞氏,曾经力劝晋景公不要出兵救援宋国的伯宗这次又站了出来,给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建议:“一定要讨伐!酆舒有五宗罪,第一是不祭祀祖先,第二是好酒贪杯,第三是不听贤人仲章的劝告抢夺黎氏的土地,第四是杀害我国公主,第五是射伤自己的首领。有这五宗罪,酆舒就算手段再高强,又于事何补呢?要知道,一个人光有才而没有德,只能加重其罪孽。”伯宗转身背对着大家,一摊手说:“现在大家都想等着酆舒死后,潞氏后继无人,再对潞氏动手,这其实是坐失时机!因为接替酆舒的人也许没有过人的本领,但有可能是位有德之人,咱们又以什么理由去讨伐有德之人呢?诸位大夫啊,你们不说‘讨伐有罪之人’,却说什么‘等待无才之人’,这不是很荒谬么?”伯宗的话正中晋景公下怀,他力排众议,派荀林父出兵讨伐潞氏。果然,晋军在曲梁地区大败狄军,酆舒匆忙逃往卫国,卫国人将他抓起来送到晋国,被晋景公下令处斩。回想起来,自公元前597年邲之战后,晋景公的一系列表现都可圈可点。首先,他听从士会的建议,赦免了荀林父的死罪,并让他仍然担任中军元帅,说明他是个明白人。邲之战的失败,荀林父指挥不力自然是一个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人心不齐。晋国的三军将领,基本上是名门之后,他们仗着祖上的余荫,根本没有把荀林父这位主帅放在眼里,有的公然抗命,有的阳奉阴违。更有甚者,因为一己私利没有得到满足,就一门心思希望晋军打败仗。队伍带成这样,不是荀林父一个人的责任,而是自赵盾专权以来晋国的历史使然,可谓积重难返。晋景公下决心扭转这种局面。清丘之盟后,狄人入侵晋国,晋景公果断抓住机会,将桀骜不驯的上军副帅先谷判了诛灭九族之罪,这一招杀鸡儆猴,狠狠打击了那些名门之后的嚣张气焰,晋国的风气为之一整。其次,公元前595年楚军围攻宋国,晋景公本来想派兵救援宋国,但是听了伯宗一席话,便放弃了那个打算。而这一次讨伐潞氏,群臣一边倒地表示反对,只有伯宗坚决主张要打,他又听从了伯宗的建议,结果打了一个大胜仗。这说明晋景公对形势有一定的洞察力,而且不固执己见,只要有人点拨一下,便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曲梁之战正在进行的时候,晋国的宿敌——秦国趁机发动了对晋国的攻势。这时候秦国的君主是秦康公的孙子秦桓公,他亲率大军渡过黄河,抵达了晋国的辅氏(地名)。晋景公得到消息,立即从绛都出发,同时命令刚刚结束曲梁之战的荀林父将大军集结到稷地(晋国地名),在那里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并宣布将狄人的土地全部并入晋国的领土。有条不紊地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晋景公亲自率领大军西进,抵达了雒城(晋国地名,非雒邑),与辅氏的秦军形成对峙之势。秦桓公的手下有一名猛将,名叫杜回,有万夫不当之勇。每次冲锋的时候,杜回都赤着胳膊,提着一把大得不像话的开山刀冲在最前面,逢人杀人,遇马砍马,所到之处,晋军将士无不闻风而逃。晋国军中有一员武将,名叫魏颗,其父魏犨是晋文公年代赫赫有名的勇士,但魏颗似乎没有继承父亲的武勇,武艺平平,在晋国军中属于默默无闻的那种人。辅氏之战中,魏颗的防线被杜回突破,他本人也被杜回赶得东奔西跑,狼狈不堪。“这个杜回太可怕了!”晚上回到营中,魏颗仍然心有余悸。一闭上眼睛,杜回那张面目狰狞的脸和那把沾满鲜血的大刀就出现在眼前,把他吓出一身冷汗。想到明天还要和杜回对阵,魏颗就更睡不着了,躺在行军床上翻来覆去,看着帐外的星星一明一灭。恍恍惚惚中,听到有人在耳边说了三个字。魏颗怔了一下,揉揉自己的眼睛,天还没亮,军帐内黑漆漆的,只有挂在床头的盔甲隐隐发出冷冷的光芒,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摆在身边的长剑剑柄。“青——草——坡——”那声音仿佛来自幽远的地底。魏颗闭上眼睛,将那三个字咀嚼了一番。说来也奇怪,这三个字如同咒语一般,反复念过几次后,魏颗就沉沉睡去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晋军的阵线就骚动起来。魏颗匆匆忙忙披挂上阵,只见那个凶神恶煞的杜回正带着一支秦军部队冲过来,红色的“杜”字大旗如同用鲜血染成一般,分外夺目。魏颗硬着头皮上前,和杜回交手不到三个回合,便感到气力不支。杜回那把刀足有四五十斤重,魏颗每接他一刀,手臂就一麻,长戟几乎把持不住。那杜回也看出他是软柿子,砍得一刀比一刀狠,七八刀下来,硬生生将魏颗手中那支长戟砍成了两段。魏颗再也坚持不住了,扔掉断戟,拔腿就跑。杜回在他身后紧追不舍,眼看就要追上了,突然打了个趔趄,摔倒在一片青草地上。魏颗回头一看,杜回正从地上爬起来,刚想迈步,又向前摔倒。这次魏颗看清了,原来有个老头儿,手里拿着一根草绳,在杜回面前“使绊子”。奇怪的是,杜回对这老头似乎视而不见,爬起来三次,又被连续绊倒三次。最后一次摔得尤其重,杜回疼得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大刀也丢在了一边,抱着头狂叫不已。魏颗回过神来了,拔出随身的短刀,一个箭步冲到杜回身前,用刀顶着杜回的咽喉吼道:“别动,再动就杀了你!”名噪一时的猛将杜回就这样成为了魏颗的俘虏。趁着这个机会,晋军发动全线进攻,将秦军一举击溃。魏颗将杜回交给自己的属下,再细细看杜回摔倒的那个地方,正是一个斜斜的草坡。而那个神秘的老头儿,早已经了无踪影。辅氏之战以晋国的胜利而告终,魏颗成为这一战最大的功臣,受到晋景公的重奖。就在生擒杜回的那天晚上,魏颗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神秘的老头儿。老头儿向他深深地作了一个揖,说:“我,就是您所嫁出的那个女人的父亲,您救了我的女儿,所以我特地来报答您。”魏颗想起来,他的父亲魏犨生前有一个宠爱的小妾,一直没有生育。魏犨得了重病,交待魏颗说:“如果我死了,你就让她再嫁。”到了临终的时候,又改口说:“我太喜欢这个女人了,你一定要让她给我殉葬。”魏犨死后,魏颗却让这个女人再嫁了,并且向别人解释说:“人快死的时候,神智就不清醒了,说的话可以不算数,我还是听父亲清醒时候的话。”没想到,魏颗的一念之仁获得如此厚报。后人常用“结草衔环”来比喻感恩报德,至死不忘,其中的“结草”就出于此。辅氏之战后,晋景公将新吞并的土地连同一千多户狄人奴隶赏赐给荀林父,又将瓜衍(地名)赏赐给士会,说:“晋国能够得到狄人的土地,是你的功劳。如果当初没有你劝阻寡人,寡人就失去荀林父这员大将了。”连续两次战争胜利,大大地振奋了晋国的士气。晋景公喜不自禁,派赵同前往王城雒邑,向周定王献上狄人俘虏。按照周朝的礼法,诸侯讨伐“非我族类”的少数民族有功而向天子献俘,是合乎规矩的。城濮之战后,晋文公也曾经向天子献上楚国的俘虏,那是故意把楚国当做蛮夷之族来对待。现在晋景公派人向周定王献俘,自然是想重现晋文公当年的辉煌,也是晋国重图霸业的具体表现。晋景公的心意是好的。然而,他派出的使者赵同在雒邑的表现,可以用“不敬”二字来形容,王室大臣刘康公暗地里对人说:“不出十年,这个人必定有大祸临头,因为老天已经夺去了他的魂魄。”公元前593年,晋国乘胜追击,派士会带兵消灭了赤狄的甲氏部落和留吁部落。战后,晋景公再一次派人到雒邑献俘,并且向周定王请求,由天子亲自任命士会为晋国的中军元帅,兼任大傅之职。前面介绍过,周朝初年,王室为了加强对各诸侯国的控制,确立了一套由王室来任命诸侯卿士的制度。简单地说,诸侯国设置三卿,其中两卿由周天子任命,称为上卿;一卿由诸侯自行任命,称为下卿。周平王东迁之后,王室衰落,丧失了对诸侯的控制权,这种制度渐渐被人遗忘,连天子本人大概也忘了有这么回事了。所以,当晋景公主动请求天子任命士会为卿的时候(中军元帅为晋国六卿之首),王室上下的想法也许都是一样的:既然你要演戏,那就演吧,别忘了给王室一点好处就行了。但是,对于士会来说,晋景公的这一做法却让他感激涕零。中军元帅在晋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相当于现在的参谋总长兼国务院总理;大傅则是主管礼仪和刑法的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外交部长兼司法部长。晋景公不但将这些重要的职务一股脑儿任命给士会,而且以周天子的名义来发布命令,可谓是信任至极,礼遇有加。连当年赵衰、狐偃、先轸等人受到晋文公的重视,也不曾享受过这等待遇啊!如果回顾一下历史,士会这个人,确实也是应当被委以重任的。士会的祖父士蒍是晋献公年代的重臣,曾经被任命为大司空,深受晋献公重视;士会本人在城濮之战中初露头角,被晋文公任命为戎右护卫;赵盾专权年代,士会因为看不惯赵盾的背信弃义,曾经出逃到秦国,成为秦康公的得力助手;后来晋国人使用苦肉计,派魏寿馀到秦国联络士会,士会听从了祖国的召唤,又回到晋国,一直担任要职;邲之战中,士会担任上军主帅,在中、下两军都崩溃的情况下,仍然稳住了自己的防线,确保上军不败。士会为人低调,谨慎,理性,有责任心,晋景公对他委以重任,而且有意提高其身价,说明晋景公在用人方面是很有一套的。晋国朝野对于由士会来主持军政大局也一致看好。据《左传》记载,士会的任命一经宣布,晋国的盗贼立刻感到这是一个灾难,纷纷跑到秦国去谋生。一时之间,晋国的治安有了明显好转。大夫羊舌职感叹说:“我听闻,当年大禹提拔善人为官,不善之人赶快逃跑,说的就是这样的事吧。诗上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是因为善人在上,国家就没有心存侥幸的人民。谚语说,‘民多侥幸,国之不幸’,是因为没有善人当政啊!”在晋景公的领导下,晋国虽然没有与楚国直接争锋,但是通过打击赤狄、抵御秦国、亲近王室、任用贤臣等几个手段,晋国的霸气已经逐渐恢复。要知道,自齐桓公以来,所谓霸主的功业,也就是“尊王攘夷”四个字,晋景公已经上路了。可巧的是,这几年之间,王室也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晋景公有机会介入王室内部事务,替周天子排忧解难,从而在“尊王”这件事情上拿到高分。公元前594年,就在晋国讨伐潞氏的时候,王室大臣王孙苏与世袭的卿士召氏、毛氏争夺政权,双方矛盾激化,王孙苏派王子捷杀死了召戴公和毛伯卫,引发了雒邑城内严重骚乱。公元前593年夏天,雒邑的王宫发生大火。《左传》特别解释说,这是人为的大火,因为“人火叫做火,如果是天火,就叫做灾”。至于谁是纵火者,史料上没有任何记载。但后人不难推测,这火就是王孙苏或召氏、毛氏的党徒所放,意在引起更大的骚乱,好趁乱起事。同年秋天,召氏、毛氏的族人发起反攻。王孙苏逃到晋国,请求政治避难。晋景公怎么可能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在他的帮助之下,王孙苏被送回了雒邑。紧接着,晋国中军元帅、太傅士会来到雒邑,代表晋景公调和王室诸位

                      一个不剩。这个谋杀的消息传到了高杰部队的大本营,为复仇而急红了眼的将士扑向许定国军营。此时,这位明朝的将军已经投奔满军了。

                      勤王选择

                      据说,史可法得知高杰死讯后失声痛哭,大呼:“中原不可复为矣”!但是他仍然希望保住高杰的4万部队,加以统一指挥。这支队伍是长江以北所有队伍中最优秀的。高杰的遗孀,即李自成的宠妾邢氏,也希望为南明保住这支部队,并且可能曾建议史可法任命高杰的女婿李本深继任已故镇将的指挥职位。至少,这是史可法向弘光皇帝的推荐。朝廷拒绝了这个请求。据一些记载说,马士英担心这个任命会加强史可法对高杰余部的控制,使他扩大个人势力。据说,马士英曾经煽动怂恿其余三镇上书抵制这一推荐。最终,南京政府选定了兵部侍郎卫胤文来担任管辖高杰部队的地方总兵官。结果高杰部队的绝大部分没有能作为一支完整而训练有素的军队保留下来。因为不肯接受他们继任将军的领导,他们四散离去。从那以后,直到南明首都的陷落,这支前义军的残部盲目地向扬州和南京流窜。史可法为此十分惋惜。他的沿黄河的第一道防线已经破裂了。在战争的这一如此紧要的关头,有些人仍然相信进攻策略能够挽救南京。他们认为,只有恢复北方的积极努力,才能保证那些其力量举足轻重的地方豪杰的不断支持。不错,李际遇已经随同许定国归顺了满人,但是还有其他的地方豪杰,像河南的刘洪起,山东长山县的刘孔和,他们似乎准备抵抗新的统治者。这时,那些最初因希望率先恢复中原而跟随史可法的激进的文官和将领们,把他们最大的希望寄托于这一可能性:那些乡绅率领的武装会奋起而响应在淮阳的军事进攻。大约就在此时,徐州诗人阎尔梅被聘为史可法的营中幕僚,即私人秘书。他在1645年2月15日与史可法的谈话中,力请史可法派遣他的军队之一部进入河南以保卫其侧翼,并鼓励那里的抵抗运动,并由此他才允诺入幕。阎尔梅之意,一是要说服那些对效忠南明犹豫不定的地方豪强,一是要联系在山东以“榆园军”而闻名的农民军。这群在崇祯年间由两个名为任七、张七的人组织起来的骁勇之军,已控制了该省最西南角曹州的盐碱山地和榆林地区。那个地方也是将领刘泽清的家乡,他曾在1640年的饥荒以后镇压过那里的农民起义,并为此受到非议。这时刘泽清是南明的镇将;一些勤王者,包括刘宗周的学生叶廷秀和阎尔梅自己,都希望联结榆园军,在黄河两岸鼓动人民起义,然后与这些“义军”一起收复中原。阎尔梅在他与史可法的会谈中还没有详细说明所有这些计划,史可法也委婉地拒绝了他的新幕僚的请求。但是在后来写给史可法的一封措辞率直的信中,阎尔梅确实详细说明了他的北伐战略和驱使他采取这样一种战略的强烈感情。在那封既谈到了军事计划,又谈到了义士节操的信中,阎尔梅反复指出,为恢复北方而战的时机已经成熟。流寇初陷京师,中原无主,伪官继至。梅伏居苫块,力未能拒。上书各院道,请兵北伐,又潜纠河北忠勇之士,凡数万,为王师前驱,报先帝之大仇,复祖宗之疆土。这时,就像以前一样,阎尔梅重申“诚以河北皆本朝赤子,忠义未忘”。他说,果决的行动和大胆的进攻,能够振奋人心。人心可鼓,不忍先去以为民望也。天下豪杰少而庸众多,必有人为之倡导,而后闻风者,乃有所观,感而兴起。阎尔梅在他给史可法的信中认为,欲收此效的最好办法是史可法自己率军自扬州开赴此地。与淮阳地区的其他军队不同,史可法的军队不是流寇和乌合之众,它由受徐州百姓欢迎的“义士”组成。此时,那里的百姓正面临着异族的侵略。为了避免这一难逃的厄运,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史可法的拯救。“若惟恐师相之不旦夕至者,此其心何心哉!”实际上,阎尔梅指出,史可法军队在南方的存在已经推动了潜在的抵抗运动。因而,给予那些忠君的百姓以帮助而不是置之不管,就更是他的责任了。譬争渡者,偶失足堕水中,且沉且浮,得一人手援之,未有不应手而出者,顾援之者缓急何如耳。谓其必不肯出,而弃之勿援也,天下有是理乎?简言之,如果史可法不这样做,他就如同是抛弃了一个落水待毙的人,国家的生存也就毫无指望了。

                      献身与妥协

                      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不仅细述了采取进攻战略的各种原因,而且也解释了为什么阎尔梅自己感到有责任去这样做。无疑这代表了许多南明忠君之士的同感。阎尔梅告诉史可法,他自己的老师也认为他是一个特别固执好辩的学生,可能比大多数人都直言无忌,不过有很多由于南京政权拒绝采取积极军事行动而日益失望的人,也与他心情相同。大之不能酬国家三百年之恩泽,小之不能庇宗族十亩之桑梓。对于他这样的忠君爱国之士,报效国家之责远远重于维顾亲友,尽管履行这种高尚的义务可能意味着“逆祖”、听凭妻室饿死以及族人唾骂。亲戚劝之行而不肯行,朋友招之隐而不肯隐。阎尔梅还把忠君义务置于苟且偷生之上,把良知置于俗论之上。且古贤士所以重知己之感者,不重其恩,重其心也。重其恩者众人,重其心者贤士。重其心之爱之者众人,重其心之敬之信之者贤士。豪杰之士宁为人所不爱,不肯为人所不敬、不信,则知己之故,盖难言之也。这种绝对忠诚的典型是古代的侠义之士,他们的气节象征着礼的至境。阎尔梅说,今人多把礼当作仪式,但是那个概念实际上表明了一个人忠于其信仰的义务。侠义之士对“诚”的执着追求——一己的是非之心——在理想上高于所有其他情感。同样,对阎尔梅来说,体现于“诚”的最高献身,概括了“礼”的古老而崇高的意义,这远高于把“礼”说成是“敬”、“顺”的通俗解释。“礼之中有敬之之意焉,有信之之意焉,甚则有杀之之意焉(如果为了信仰的话)。”阎尔梅写给史可法的信在结尾颇为狂傲不驯。阎尔梅写道,一个豪杰之士可能并不认为别人会赞同他,但是他至少十分希望得到尊敬。可以肯定,如此固执之人在太平盛世是不易为别人所容的。但值此国难当头之际,需要的却是非常之人。如果有人想起用这样的英雄,那么他要么是认真地采纳其建议,要么就是全部把他们杀死。用其所不得不用,斯杀其所不得不杀,杀之者敬之信之,非易之疑之也。易之疑之则亦不足杀矣。很难想象会有比这更咄咄逼人的要求了。不过,阎尔梅的个人正义感并非无可争辩。他这种空想的、甚至浪漫的临难不苟行为,构成了一种用以升华自我的目的伦理。在满族征服战争中许多年轻的“有志之士”都是如此。但是也存在着另一个同样强大的责任伦理,如果需要,甚至可以用孔子的话来证明其权变观。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史可法是一个“惧”多于“豪”的人。因为担负着保卫一个王朝的责任,他承担不了此时轻率决策的后果,也不取莽撞下令。不管阎尔梅解救徐州的呼吁如何激烈,史可法也腾不出手来完成此举。尔后史可法给了阎尔梅一个措辞巧妙的答复,对迅速进军徐州的计策含糊其词,感谢阎尔梅无可怀疑的忠诚,并且谨慎地暗示,他很知道阎尔梅的急躁脾气。此后不久,阎尔梅受命西进河南,加入高杰余部,组织了一道抵抗多铎军队的薄弱防线,以防满军南侵。阎尔梅确实向西出发了,但在3月6日他到达前线之前,他觉得他的使命毫无希望,于是返身而回。因而当满人最后进攻史可法扬州大本营时,他却在安徽中部的庐州平安无事。

                      满人渡河

                      然而,与此同时,史可法仍然肩负着指挥淮阳地区各方面防务的责任,以抵抗多铎和豪格对他防线的不断猛攻。有一些迹象表明,他可能想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避免北进,以使满人替他消灭大顺农民军残部,但史可法同样知道,一旦清军打败或收编了那里的义军流寇进而占据黄河的右岸,那么他们就会转向南方,进攻沿大运河一线的南明防线。因此,他与阎尔梅以及其他光复者的想法相同,即最好的防御战略是进攻。他上疏皇帝说:自三月以来,大仇在目,一矢未加。昔晋之末也,其君臣日图中兴而仅保江左。宋之季也,其君臣尽力楚蜀,而仅保临安。盖偏安者,恢复之退步;未能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左懋第的信使也得到指令,朝廷已经决定采取更为保守的防御政策。与此同时,满人已经越过了在河南境内的黄河,并且到达了黄河在江苏境内的北岸。对史可法来说,防御和进攻是一致的。在时机尚未失去的情况下,他希望南明方面发动一次反击,用来援助可能正在守卫徐州的李成栋的明军,也用来保持和激发光复北方的信心。于是史可法从扬州出发,将其部队转移到洪泽湖边的泗州。然而在他要进军徐州之前,他得到消息说,在他离开的时候,黄得功知道了高杰被害的消息,准备对扬州发动突然袭击,洗劫这座城市,并且收编那些已经退到大运河的高杰残部。这样,为了拯救扬州,史可法被迫取消了他的反攻计划,并迅速赶回他在南方的营部。如要解救徐州,阎尔梅发动“河北千万忠勇之士”的简单计划显然是不够的。尽管史可法自己没有能去徐州,但是侯方岩率领的援军已被派往这个城市,而且南明的一支应急部队实际已渡过黄河,并且直接与满人交上了火。清旗军主力由准塔指挥,他的父亲曾是努尔哈赤的卫士。准塔重创了明军。根据满人的战报说:二月初三日(1645年2月28日),闻南兵渡河,围徐州沛县李家楼,随遣固山额真准塔等,领兵星夜前往。贼马步兵二千有余,屯驻徐州十五里外,我兵冲击贼营,贼兵赴河死者无算。擒斩逆渠六人,安抚百姓,秋毫无犯,获人口牛马甚多。3月11日多铎部队的营部正式从西安迁到了河南北部;4月1日,多铎接到圣旨去指挥南征,以平定江南。在豪格从东面加强进攻的同时,多铎率领他的部队兵分三路直奔归德;在那儿一支部队沿淝水直奔临淮,另一支部队沿黄河直奔盱眙,第三支部队沿黄河北岸过徐州直奔淮安。最后这支队伍是由准塔指挥的,他在取得李家楼战斗胜利后乘胜进攻徐州。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些抵抗,但是在这些抵抗还没有变成强大的敌对力量的时候,徐州驻军指挥李成栋已经宣布归顺清朝,背叛南京了。同时,在多铎部队的侧翼进攻濠州的西部战场,徐州地区的另一个抵抗首领刘良佐也背叛南明,投降了满军。刘良佐和李成栋的变节,标志着满族征伐中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两个将领实际上把整个南明的西北防线拱手让给敌人,使得多铎与远在东方的豪格连成一体成为可能。因而,为了阻止东部防线的崩溃,史可法沿着从洪泽湖岸边的泗州到黄河南岸尚属稳定的防线,召集尽可能多的南明部队去支援刘泽清的守军,这当然是绝对必要的。这样,在后一个月里,史可法就开始筹划淮安的防务,一切都布置在淮安的南边,在大运河与洪泽湖交汇处的清江浦集结他的兵力。然而,在这个关键时刻,当他需要南京政权提供所有一切援助的时候,这个朝廷内部却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政治军事危机。

                      童妃案

                      在史可法指挥的西部战区,河南北部明军控制区内的巡抚陈潜夫报告说,他发现了一个自称是福王世子前妃的流亡者。这个妇人告诉他,她姓童,她与福王世子生过一个儿子,后来因为北方农民起义而离散了。陈潜夫迅速通知朝廷,说皇妃还活着,并且满怀喜悦地在1645年4月5日把她护送到南京。皇帝听到童妃到来的消息并无喜色。他没在宫廷上欢迎她,而是把她移交给锦衣卫,由他的一个太监加以审讯。这位太监审问得很详细,对他听到的回答表示相信,即的确如其所称,她是福王世子(现为弘光皇帝)的第三个妃子。因为识文断字,童妃为冯可宗写出了她入福王世子宫殿的详细证明,包括准确的日期,也叙述了在北京爆发起义后他们的流散过程。于是这位太监给皇帝准备了一份记录,呈上了有关她身份的证明,包括她提供的许多细节。然而,当他把这份奏本呈给弘光时,弘光只瞥了一眼,就脸色陡变,挥手把记录扔在了地上:“朕不识之,速加严讯!”随后,他正式下令,由一个叫屈尚忠的太监来进行所谓的“严讯”。屈尚忠可能是东厂特务组织的成员。这道允许采取最残酷刑法的命令,引起了朝廷的轩然大波。一些像马士英这样的高级官僚相信,童氏确实是前妃,除非是神经错乱,或者是傻子,没有人会假冒皇帝的妃子,因为皇帝本人就可以明白无误地确定她的身份。实际上,马士英不能理解为什么皇上拒不认账。根据一份记载,马士英曾对阮大铖说:“童氏系旧妃,上不肯认,如何?”阮大铖回答说:“吾辈只观上意,上既不认,应置之死。”站在一旁的张捷说:“太重。”阮大铖说:“真则真,假则假,恻隐之心,岂今日作用乎!”但马士英坚持说:“真假未辨,从容再处。”童氏声称曾为福王世子生过一个儿子一事,对马士英影响尤深。在他看来,一切刑法的动用都应暂缓,直到在河南找到这个孩子并把他带到南京为止,以安抚那些愿意相信她的身世故事的百姓。但是为时已晚。在弘光1645年5月1日下令把她交付给他的太监拷问之后,她备受酷刑。一个当时人记录道:其血肉之模糊,不忍卒观。在她精神失常之后,她被带回扔进地牢,三天以后就死在那里了。童妃案件立即产生了两个后果。首先是使那些忠君之士保住势单力薄的河南营寨的一切希望都化成泡影,因为在这里,浙江的投机分子陈潜夫参与了童妃的“阴谋”。几个月以来,陈潜夫一直努力把许多河南豪杰的营寨联结成为勤王力量的防线。不过,他和他的主要同盟者刘洪起(他在开封和汝宁地区指挥着大批部队)一直与极力想把河南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马士英不和。马士英起初想任命阮大铖为河南巡抚,此举失败后,他设法使其妹夫越其杰担任了这个职务。越其杰很快就使得河南最有势力、控制南阳地区的豪强萧应训失去了对南明的忠诚。在镇压大顺农民起义军余部的战斗中,萧应训收复了这个省西南部的一些城镇。但是,当他的儿子萧三杰亲自向越其杰报捷时,这位巡抚指责他们父子二人是土匪。萧应训及其部下向越其杰关闭寨门以示抵制。当越其杰通过这个地区时,遇到的是关团的栅门和敌视的哨兵。另一方面,当陈潜夫经过河南时,却受到了每个寨主和豪杰的欢迎。出于嫉妒,越其杰向马士英诋毁陈潜夫,马士英则一直想方设法煽动人们反对这个人。此时童妃案发,作为发现童妃的南明官吏,陈潜夫受到了可怕的牵连。对马士英来说,已可以轻而易举地搞掉陈潜夫了。陈潜夫以同谋叛逆罪被投进了监狱,但这就把河南的统治权留给了马士英的妹夫、无能的越其杰。这样,那些豪杰对南明的忠诚都相继丧失了,河南暴露在长驱直入的清军兵锋之前了。童妃案的第二个重要后果,是人们失去了对弘光皇帝本人的信任。根据透露出来的童妃被捕和受虐待的详情,特别是她自己的身世,大多数人都认为童氏确实是福王世子的妃子。但是为什么福世子、现在的皇帝拒绝她返回宫廷呢?是不是他有什么理由不想让她看见呢?他对她有些不放心吧?南京的官吏和百姓们提出了这些疑问,因为这使人们想起,福王世子在马士英的军营里介绍他自己时,是用了一个王侯的玺印来证明自己的身份的。那么会不会是有人在北方混乱的起义军占领时期得到了真正的印玺,冒名顶替真正的福王世子,然后向马士英谎称他是一个王室的继承人呢?如果这些确实发生过的话,那么这样一个冒名者当然是无法骗过他的前妻的。那是不是说现在的福王世子是个冒充者,而童氏倒是合法原配呢?这样,童妃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弘光皇帝本人合法性表示怀疑的风波。尽管这些传闻可能

                      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其实应该找句客套话来收尾的——诸如天气很热,到晚上大概会舒坦些啦——只是他那神情显得对她的描述很感兴趣。他的工装裤很干净且刚刚熨过。他的白衬衫袖子卷到肘部上面。他的小臂肌肉圆鼓鼓的,使得她要重新考虑从他的面容得到的印象:他像是营养不良。“你见过那样的蝴蝶吗?”他摇了摇头,但显然认真思考起她的问题,因为他蹲在了她面前。“别让我耽搁了你赶路。只不过……唉,我的天,这景色太妙了。”他表示有同感地微笑着,并向她刚才指着的地方看去。后来他站起身,掸了掸裤子后面——虽说他并没有坐到草地上——开口问道:“我穿过这里可以吧?”“当然。随时都行。现在这儿没人住。这宅子原来的主人输掉了房子。这房子挺好的,是吧?我们在考虑也许不时地住一住。我丈夫……”她明知道自己在唠叨,可他好像诚心诚意地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眼儿。她终于闭上了嘴——为自己傻乎乎的话感到不好意思,再也说不下去了——便又一次请他随时都可以抄这条近路。他谢了她就离开了院子,步子很快地在树木间走着。多薇目送着他的身影融进笼罩在宅院外的一片阴影中。她再也没见到那样的柿色翅膀。然而他倒是回来了。先是大约一个月之后,以后每隔一两个月就来往一次。多薇总是忘记问斯图亚特或是别的人他可能是什么人。年轻人越来越难以辨认了,当鲁比来了亲友时,他们通常不像人们过去那样出席礼拜仪式并被介绍给教众。她没法问他的年龄,但估计至少要比她年轻二十岁,或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对他的来访保守秘密。事实上,每次他来时,她都要说废话。那些她不懂的事情留存在她脑子里。高兴的事,烦恼的事,与世界大事无关的事。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出于无法解释的理由,她鬼使神差地知道,一旦问起他的姓名,他就不会再来了。有一次,她给了他一片涂了苹果酱的面包,他吃光了。她越来越频繁地找理由待在圣马太街。倒不是希望见到或寻找他,而是满足于知道他曾经来过或将会来到这里——闲聊一会儿,吃点东西,在燥热的午后喝上一些凉水。她唯一担心的是别人会提起他,和他结伴,或者宣称早就和他有交情了。没人。他似乎只是她的。因此,在卡尔瓦里山与年轻人争论的那天晚上,多薇把钥匙插进这座不能赎回的住宅的锁孔。她为斯图亚特非锁门不可而心烦,又因会议不愉快的转折而不安。她希望坐下来喝上一杯热茶,读些诗或几段圣歌,把思绪集中到让每个人都气愤的事情上来,因为说不定她的朋友会在一早经过。他要是真来了,她就问问他的意见。但她已决定不喝茶也不读诗了,做过祈祷之后便爬上了床,可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妨碍了她入睡:撇开放弃财富不谈,一个有钱人能是好人吗?她也要问问她的朋友这个问题。如今,后院终于可爱多了,至少足以接待他了。他第一次来时,那里还是一团乱,没人过问,垃圾遍地——成了猫、蛇、走失的鸡的家园——只有珊瑚色的翅膀还值得一看。她只好亲自动手来整理。K.D.找出种种难以想象的借口推托不干。何况这种活计是很难吸引年轻人的。比莉·狄利亚曾经是她的帮手。她原来只想过让那些小伙子出手帮忙,所以比莉的热心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不过也有些不对头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没人见过那姑娘,而她母亲帕特·贝斯特则对一切问题都封了口。多薇心想,还为镇上对她父亲的态度生气呢。虽说比莉·狄利亚没有到会,但她的观点是清楚的。她还是个长着深玫瑰色皮肤和棕色头发的古怪任性小姑娘的时候,就对什么事情都撅嘴——只对花园的事情除外。多薇很想念她,而且不知道比莉·狄利亚对改变大炉灶的铭文是怎么想的。“当心他皱起的眉毛”?“是他皱起的眉毛”?她认为,“他皱起的眉毛”对任何年龄的人或任何一代人都足够了。对那句话加以说明,具体化或确定,都是无益的。唯一需要确定的,都已发生了。在十字架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她得问问她的朋友。然后再告诉索恩。与此同时,那种抓挠的声音消失了,而在睡眠的临界点,她知道了罐装豌豆照样挺好的。斯图亚特放下窗户,还吐了口唾沫。他挺小心的,防止风把唾沫再吹回脸上。“对我宽容一些。”这是那些年轻的傻瓜当真要在大炉灶上涂的标语。就像他的外甥K.D.一样,他们根本不知道建起这座镇子付出了什么,他们受到保护以防备什么,他们不必面对的羞辱又是什么。斯图亚特像往常一样,一回到通向他的牧场的县级公路就把车子开到最快。他仔细琢磨着“当心”和“是”之间的区别,以及若是老爷爷,会如何解释这种区别。他本人其实倒无所谓。问题并不在于为什么该或不该加以改变,而是米斯纳牧师通过怂恿这一想法得到了什么。他又吐了一口唾沫,心想米斯纳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傻瓜。愚蠢,甚至可能危险。他想不出这一代人——米斯纳和K.D.这一代——该不该被牺牲掉以成全下一代。曾重孙一代可以加以培养和磨炼,就像他自己的父亲和祖父对他们这一代做过的那样。当年没有休息,也没有宽容。期望高并得到实现。没有谁比那些优秀的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他回想起他哥哥埃尔德·摩根从利物浦回到新泽西在一个港口上岸的前前后后。那地方叫霍伯肯。时间在一九一九年。上火车之前哥哥在纽约市周围遛了一圈。他看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争论。埃尔德说,从她的服装他猜她是个街头妓女,自然流露出对她职业的轻蔑。起初他觉得自己与那两个叫嚷的男人有一种关联。突然间,其中一个男人在那女人脸上打了一拳。她倒了下去。也就在那一刻,那画面的色彩从日常样子猛地转换成了黑白色。埃尔德说,他口中发干。两个白种男人转身走开,撇下失去知觉的黑人女子趴在便道上。埃尔德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白人改了主意,又回来朝她的肚子踢去。埃尔德浑然不知自己在跑,直到他到那跟前把那男人拉开。整整十个月,他一直在奔跑和战斗,仍然没法摆脱自发的暴力倾向。埃尔德一拳击中那白人的下巴,接着又连续出拳,直到第二个白人向他打来。没分出胜负。都鼻青眼肿了。那女人始终躺在便道上,这时一小群人吵嚷着叫警察,埃尔德吓坏了,赶紧跑开,就这样一路穿着军大衣返回了俄克拉荷马,唯恐有个军官会看到他那身撕扯过的军装。后来他妻子苏珊娜给他洗净、熨平和修补那身军装时,他要她拆掉缝线,让上衣口袋悬着、衬衫领子保持着破口、纽扣耷拉着或是缺失。但要保持血迹是太迟了,于是他把血污的手帕和两枚奖章一起塞进裤兜。从此他再也无法从脑子里清除那白人的拳头打在黑人妇女脸上的情景了。不管他对她所操的职业有何想法,他一直惦记着她,为她祈祷终生。苏珊娜挑起了一场长时间的争论,但摩根家的男人们胜利了。埃尔德照他的要求被埋葬了:身穿军装,扯破的口子显而易见。他没有原谅自己抛开那女人跑掉,也不指望上帝会为此对他高抬贵手。而且他做好了准备,等候他质问事情的始末。斯图亚特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他知道这事起因于保护一名妓女并为她祈祷,又感到不自在。他对白人没什么好感,但他能明白他们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冲动,仿佛那一拳是他自己击出的。斯图亚特停好车,进了住宅。他并不希望屋里的床铺上没有多薇,并且又一次想弄明白她为何如此频繁地留在镇上。这是徒劳的,他拿她没办法。他看到了那两条牧羊犬,牵着它们去看人们靠双手能够把活计干得多么漂亮。他们都是当地人,他认识他们的父亲和妻子;他们参加同一个或邻近教堂的活动,而且和他一样对那种“对我宽容一些”的念头反感。他的苦涩感又一次油然生起。他要是有儿子,他们一定会是体现正直的优秀楷模,会笑话米斯纳有关成年人的观念:顶嘴,改铭文——仿佛词句的魔力与成为男人所应有的阳刚之气相关似的。斯图亚特拴好狗,打开了马厩。他喜欢在凌晨四点骑上“夜间”,四下转一转,直到天明。他酷爱在草原上遛马,一切都那么宽广开阔。他给“夜间”备好鞍,如同往常每一次都有新鲜的奇妙感:在自己的土地上,你绝不可能有像老爷爷和老爹,以及所有那七十九个人离开俄克拉荷马州菲尔立后会有的那种失落感。他们徒步前进,彻底地失落了,而且还愤懑不平。但除去孩子们的脚的状况,他们无所畏惧。他们应该算是健康的。不过孕妇们需要越来越多的休息。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的妻子塞列斯特,他的祖母明迪小姐,以及他自己的母亲贝克都带着孩子。看着自己怀孕的妻子、姐妹或女儿失去了曾经一直呵护着她们、伴随着她们成长的住所,真是一种耻辱。羞辱比怨恨尤甚,它威胁着要折断他们的骨头。斯图亚特记得他父亲和祖父给他讲的故事的全部细节,不必费事就可以想象出那种耻辱。就拿多薇来说吧,每次流产之前,都用手按着后腰,眯起眼睛看着肚子,总是那样看肚子里的胎儿。若是某个衣冠楚楚、夸大其辞的男人对她说“从这儿走开”,而他,斯图亚特却对此人无能为力,他会有什么感觉呢?即使在目前,在一九七三年,骑着“夜间”走在自己的土地上,任风吹着马鬃,一想到那种无可奈何的状况,他仍想开枪打人。七十九个人。他们的全部家产都绑在背上或顶在头上。年轻的都轮换着穿鞋。停下来只是为了歇口气、睡一觉和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甘蔗渣、树叶和带糠麸的杂碎粮食煮成粥或做成饼,有时打点野味,有时加点蒲公英之类的绿草。梦中想的是屋顶、鱼、饭、糖浆。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梦想的是带纽扣的干净衣服和有两只袖子的衬衫。他们走成一列: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走在前头,老爷爷当时已经瘸了,被人用一块板子抬着,跟在队尾。离开菲尔立之后,他们不知道向何处去,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以免那些人对他们讲什么或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躲着车队,尽量靠近松林和溪床,一路向西北趱行,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只是想到离菲尔立最远的地方去。第三天夜里,老爷爷叫醒他的儿子列克特,示意他起来。他沉重地撑着两根木棍,从宿营地走开去,悄声说:“你,随我来。”列克特回去拿了他的帽子,便跟上他父亲缓慢而艰难的脚步。他惊讶地想,老人家可能打算在半夜到镇子里去,要不就是找一处农场,那里的山丘中有黑糊糊的土屋。可是老爷爷把他带进松林深处,此处的松脂气味起初十分宜人,不久就让他头痛了。夜空被繁星点缀得通明,新月反倒黯然失色,似是一片闪亮的羽毛。老爷爷站住脚,吃力地呻吟着跪了下去。“我的天父,”他说,“撒迦利亚(公元前6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曾劝犹太人重建圣殿,《旧约》中有《撒迦利亚书》。此处老人有这样一个名字,寓有深意。)在这儿。”随后的几秒钟他一语不发,接着便开始哼着发出列克特从未听过的最甜美、最凄楚的声音。列克特跪到老爷爷的身边,父子俩就这样整整跪了一夜。他不敢碰老爷爷,也不敢打扰他那哼哼唧唧的祈祷,可是他没法一直跪着,就向后跪坐着,缓解一下膝盖的疼痛。又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坐到了地上,手中拿着帽子,低着头,竭力恭听着,清醒着,理解着。最后,他仰卧到地上,观看着树顶的串串星光。那令人心碎的乐声吞噬了他,他觉得自己从地上飘起几英寸。他后来发誓说,他没有睡着,一整夜都在倾听和观察。他身处松树的包围之中,与其说看着不如说感觉到天空在地平线上退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声响之大如同一个巨人在走路。老爷爷始终纹丝不动,也没停止哼唱,这时却一下子沉默了。列克特坐起身,四下打量。脚步声像是雷鸣,他却判断不出来自何方。天光逐渐扩展,他已经能辨出树干的影子了。父子俩同时看到了他。一个小人儿,身材之矮与脚步声极不相称。他正从他们身边走开,身穿一套黑色西装,右手食指钩着上衣搭在肩头。他的衬衫在宽宽的吊裤带之间闪着白光。老爷爷没撑拐杖也没哼上一声就站了起来。父子俩一起眼瞅着那人从天空最白的部分走出去。他一度站住脚扭回身来看他们,但他们看不到他的面貌。他重新迈步的时候,他们注意到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包。“快去,”老爷爷说,“把人集合起来。”“你不能一个人待在这里。”列克特说。“快去!”列克特跑开了。大家都起身后,列克特领他们来到他和老爷爷待了一夜的地方。他们看到他就在那儿,站得比树还直,拐杖抛在一边,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周围看不到走动的人,但洗涤过撒迦利亚面孔的平和散布到他们的精神中,让他们感到了宁静。“他和我们在一起,”撒迦利亚说,“他在引路。”从那时起,行程有了目标,连最轻微的怨言都没有了。那个行走的人不时地出现:在河畔,在山顶,靠着石头。只有一次,有个人鼓起勇气问老爷爷还会走多久。“这是上帝安排的时间,”他答道,“你不能开始,也不能结束。还有,他不会替你做你的工作,所以,昂首挺胸地迈步走吧。”就算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他们也没有听到。没人看到那个行走的人,除了撒迦利亚,有时则是个孩子。列克特也再没见到他——直到行程结束。直到二十九天之后。在听到警告他们走开的枪声之后,在田间的一些黑人妇女给了他们吃的之后,在两个牛仔夺走他们的枪支之后——所有这些都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平和心绪——列克特和他父亲都看到了他。当时已是九月份了。别的旅行者都会小心翼翼地进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因为没有目的地,而且冬天即将到来。不过,即使他们忐忑不安,也没有表露出来。列克特躺在高高的草丛中,等着一个粗陋的夹子弹起——他希望是野兔、土拨鼠,甚至是金花鼠——这时就在前方,越过草丛中的一处岔口,他看到了那行走的人站在那里四下张望。随后那人蹲了下去,打开他的包,在里面摸索着。列克特盯了一会儿,然后便在草丛中向回爬,接着跳起来跑回营地,老爷爷刚刚吃完一顿冰冷的早点。列克特描述了他见到的情景,父子俩就朝设夹子的地方走去。那个行走的人还在那儿,把一些东西从包里取出来,又把别的东西放回去。就在他们的盯视之下,那人开始退去。当他彻底消失时,他们又听到了那种脚步声,重重地走向他们无法确定的方向:时而在背后,时而忽左忽右。也许是在头上吧?后来便突然静了下来。列克特向前爬去。老爷爷也在爬,想瞧瞧那行走的人留下了什么。他们还没爬出三码远,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窣的声响。夹子那里,诱饵和拉线都没动,却有一只珍珠鸡。是只雄的,正扑腾着漂亮的羽毛拍打绳套。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目光,便离开那儿,走到他们认为那行走的人抛撒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的地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只有草中的一处凹地。老爷爷俯身下去碰了碰,又把一只手压在按平的草地上,闭上了眼睛。“这儿,”他说,“这就是我们的地方。”当然啦,那儿不是。反正还不是。那地方属于印第安领地中的一个家庭,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谈判和在土地上的劳作,最后才算不费分文地交割清楚。从植物繁茂之处来到这块广阔无垠的土地,他们看到一望无际的天空笼罩着大地,看到野草直长到他们的臀部,真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在父辈们看来,这象征着奢侈——丰饶的灵魂和无边的自由,而且没有敌人可以藏身的险恶密林。这里的自由不是你指望的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或乡村舞会那种娱乐,也不是大人老爷的残羹剩饭。这里的自由是由大自然主持的一种考验,人类每日都得经历。如果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通过了道道考验,就能成为人中主宰。或许撒迦利亚不想再吃一次架在棍子上的烤野兔或冷的野牛肉,或许他被白人从办公室排挤出来之后拒绝了由有色人种建立的家园,所以他

                      清史》,第3786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49页。满达海、博洛和尼堪都在同一年死去了。尼堪恐怕是战死的,另两人死因不明。?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18页;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10页。1651年以后只有一旗(除直属皇帝的各旗外)在某一家族的单独控制下,这就是由当时已故的代善的家族统帅的正红旗。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4页。?萧一山认为,因为当时与复明分子斗争已不是紧迫的大事了,所以清廷才有可能着手整肃行政法规。浙江和福建已经平定,郑成功部队和永历拥立者手下的兵卒是剩下仅有的主要反清武装。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1页。顺便一提,1651年4月9日,孔有德克梧州,这标志着对广东永历武装的一次重大胜利。张其昀编:《清史》,第48页。?官吏靠常俸无法度日。一个一品官年俸白银180两,外加禄米,而一个七品县官年俸则只有白银45两。但平均起来,每位品官光雇佣书手佣人,每年就得花上好几百两银子。京城官吏不像各地行省官,有机会从下属攫取“暮夜之金”,就只有要么依靠不时由各省送来的“常礼”,要么依靠受贿。因为常礼主要是送给大臣们的,所以最会贪污的常常是那些低级官员。吏部(它用抽签来注授官职的制度是可由人随意操纵的)、户部(它可以在量衡器具上弄虚作伪,更改税入的计量)、刑部(它可以改变司法程序,以使有利于某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和兵部(它可以提前给将领们晋级),受贿的机会最多。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3—5、27—28、33、38—39页。在雍正皇帝下诏给官吏养廉金之后,18世纪县官平均的年俸达白银1000两左右。侯继明和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73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3—4页。因为起初清政府对贪官污吏的惩罚是有区别的(品官犯贪污罪通常会被放逐或处死,而胥吏则仅监禁数月),所以当一起贪污案子东窗事发后,常由属吏承揽罪责,被监禁一段时间,出狱后再化名重新跟随旧主为吏。顺治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在1655年下诏规定,对贪污罪的惩罚须依罪行的轻重而定,而不应依罪犯身份量刑。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25页。?同上书,第4页。党崇雅则反过来从刑部调到户部,另外还有几个部曹的尚书互相对调,包括金之俊从工部调至兵部,刘余祐从兵部调至刑部。最初,顺治皇帝对于贪官污吏特别严厉,1651年,规定贪污为不赦之罪。顺治在位时间很短,但他处理的贪污案比康熙时期还要多。康熙在位的时间比顺治长五倍。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53、65页。?张其昀编:《清史》,第48页。?同上书,第3786页。?造成这些财政亏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江南地区长年拖欠赋税。1648年,巡抚土国宝上奏说,没有足够的经费来运输苏州、松江和常熟的税粮;1649年他又奏请增加江南田赋。这两道奏章,多尔衮均未同意。这样,想要按既定税额征集钱粮或增加税额的地方官员,得不到朝廷的任何支持。多尔衮显然不愿意与江南缙绅阶级在这个问题上交锋。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13页。关于清初私派的例子,见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0—101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632—633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谈迁:《北游录》,第389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页。?同上书,第48页。吴伟业的女婿陈之遴,是著名的海宁陈氏的子孙。海宁位于杭州与江浙边境的中间。从1500至1900年,陈氏家族出进士31人,举人103人,贡生74人以及秀才千人。陈氏子孙在科场出人头地,是以其雄富的家产为基础的。在16世纪,陈氏靠榷盐制度积攒了大量财产。当时这个家族最著名的成员是陈与郊,他仕途亨通,官至提督四夷馆,但接着在1605年,就因他的儿子参与私盐贩子与巡搏斗哄事件而入狱并被罢黜,以致陈氏财运中衰。不过,陈与郊的兄弟陈与相又努力重建了家业。然而,真正使陈氏子孙屡屡出任清廷要员的,则是陈与相的孙子陈之遴。陈之遴投降满洲时年仅40,他可以盼望自己有个光明的未来,与新朝共享好运。他的家族中有13人官至三品以上,而大学士就有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到18世纪末叶,民间普遍传说乾隆皇帝本人实际上就是陈氏子孙,这部分原因在于乾隆特别喜爱陈宅著名的花园一隅园。陈之遴本人在清廷官运亨通,1645年降清后,即授秘书院侍读学士。1648年,除礼部侍郎。次年,加右都御史。他的夫人徐灿是著名的女诗人。《贰臣传》第九卷,第10—13页;高阳:《明末四公子》,第5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6—97页;傅路德和房兆楹合编:《明代人名辞典》,第180—190页;《多尔衮摄政日记》,第59页。?谈迁:《北游录》,第362页。?有些改革虽然在经济上产生过极重要的影响,但其建议者则不易考详。譬如,清代中前期手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匠役制度的改革所促成的。另一方面,北方手纺织业的发展,则是既受到清初河北与山东棉花种植业扩展的刺激,同时又受到关外纺织品市场开放刺激的缘故。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的农业经营》;顾琳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409—410页。明朝后期,政府设置有19个官营机坊,雇用世袭匠人织造,或由匠人出银招人代役。清廷削减了官营机坊数额,在南京、苏州和杭州(1645到1651年间,杭州织造处的布机进行了整修)设立了三个织造中心,改用“买丝招匠”之制,即按市价购买生丝,以计件制支付匠人佣金。关于对江南纺织业的合理化改革,见彭泽益:《清代前期江南织缫的研究》,第91—96页。虽然在1697年之前,清廷仍在向手工匠人征敛特殊的赋税班匠银,到了1726年,赋税中这一特殊项目则已摊入地亩,世袭人户的劳役制已经废除。见侯继明和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66页。景德镇官窑的经营大致也发生了相同的演变。明朝官窑主要由宦官监管,在清朝,世袭工匠制被逐渐废除,匠人按工种付酬。据认为,由于匠役的废除进一步刺激了工匠的生产积极性,由于保证了匠人几乎所有剩余的纺织品及瓷器等投入市场,清政府促进了社会生产。尤其到了18世纪,经济得到发展。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1—6、11页。?17世纪水利系统所遭受的破坏面远不如元明时期那样大。在元末明初,河流的外堤和主要的堤坝都毁坏了。而且,在14世纪,受破坏最严重的地区简直杳无人烟。而在17世纪40—50年代,水利系统的总体结构完整无损,动乱时期的幸存者得以从早先较为安全的避难地返回原居。斐宜理:《起义者和革命者》,第13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44—51页。?顺治年间,工部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汉人尚书是张凤翔(山东人氏),他仕途多舛。天启年间,曾任兵部侍郎、保定巡抚。魏忠贤专权期间,他因与东林党有牵连而被夺职。接着,在崇祯年间官复原职以后不久,又因由他监制的一些兵器质量极差而被捕入狱,后复任兵部侍郎。李自成攻陷北京时他在城内,遭到拷掠追赃。后回老家堂邑,接着又南下参加了福建的南明唐王政权。唐王任命他为浙江及南直隶总督。当清军攻陷福建时,他就投降了满人,任户部侍郎,后迁工部尚书。这主要是一个荣誉性职位。《贰臣传》第九卷,第1—2页。工部实际由侍郎叶初春(1628年江南进士)掌管,他是由州府衙吏出身,而后应荐入流的那种极少数官员之一。在北京陷落时,叶初春为工部侍郎,他的命运与陈名夏相同,被南京的南明政权入从贼案,不得不到北方逃命。但他很快复任工部原职,颇著政绩,直到1652年调任兵部侍郎。《贰臣传》第十二卷,第37—38页。关于17世纪40—50年代清朝水利系统的重建,参见裴宜理:《起义者和革命者》,第276页。?这一时期任户部左侍郎的是范文程的长子范达礼。谈迁:《北游录》,第376页。?河道总督衙门系储才之地,它能够将原先作为通才培养的文人学士训练成理财专家。例如,陈名夏中进士时的同年,也是江南同乡吴国龙曾为总督蔡士英属官,后来在鳌拜摄政期间,吴国龙在精简工部管理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卷,第22页。参见《贰臣传》第八卷,第2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45—846页;胡昌度:《清代的黄河治理》,第505—507页。王永吉的儿子王明德还是一名法律专家,在1674年他印行了一部讨论刑法的名著《读律佩觿》。?米勒:《派系斗争》,第142—143页。17世纪50年代初以及1670年中国北方两次出现洪水泛滥,灾情严重。韩素瑞:《起义背后的联系》,第444页。?清初主持水利工程最得力的人员之一是朱之锡(1646年浙江进士),他最初是应大学士刚林和范文程之荐出仕的,初授弘文院学士,1657年,除河道总督。在这第二年就发生一场灾难,黄河在山阳(江苏)决口,洪水从开封向南泛滥,经徐州,至宿迁与大运河合流,顺流至清江浦,再度决堤泛滥,直至朝东北方向入海。这是中国历史上黄河的第五次改道,在1855年前黄河河道一直维持这个状态,于是修整新河床就成为朱之锡的职责。他不仅致力于扫除弊政,以保证对建筑新河堤的人丁物资供应,而且还认识到淮河淤泥对洪泽湖东堤造成的威胁,因而建议修造了两条渠道,将多余的湖水向东南排到其他湖里,由此,减轻了运河本身的压力。朱之锡一直担任河道总督之职,1666年,卒于官任。沿何州郡均立祠祀之。运河流域的百姓称他为“朱大王”。清廷后来封赠给他一个谥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8—179页;吕元驄:《翰林院》,第100页。?这些庞大的建设工程,绝大多数是由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勒辅主持的,靳辅系奉天人氏、隶汉军镶黄旗。他在出任河道总督以前,曾供职于翰林院,当过安徽巡抚、兵部尚书。靳辅招徕了一批出色的幕僚,其中包括著名的治水专家陈潢。靳辅任河道总督的时间为1677年到1692年。《江南通志》第一一二卷,第38页。参见米勒:《派系斗争》,第144—145页。黄、淮流域水情的演变,最终落入了与明朝相同的循环模式:初期是重建河堤水坝,继而向这一地区移民,各种水利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对易受水灾地区的控制不够,私坝日多,以致人口与水利之间出现了不平衡,到18世纪末,水情的危机达到顶峰。接着是在半个世纪以后,由于太平军入侵对地方造成的破坏,促发了近乎于全面的崩溃。不过,清朝的这个循环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它的人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以及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个阶段的大部分时间里,有一套运转得特别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威尔:《中国水利》,第278页。?胡昌度:《清朝的黄河治理》,第508页。不过到了19世纪,将黄河与大运河交由同一个官衙负责的体制,可能已经妨碍了清政府取得最佳效益。到了那时候,黄河水利已从属于保持大运河畅通的工作。这样,清廷就尽全力治理黄河淤塞,防止河水泛滥,生怕那条被视为帝国命脉的大运河因此不能保持贡粮运输的畅通。所以,黄河沿岸的灌溉工程便遭到了轻视,结果损害了农业生产。而且,清初河道总督的强有力的管理制度渐渐松驰起来,地方政府对漕运的财政负担加重了。士兵漕卒船工人数激增,漕粮的散失和被窃日益严重。到19世纪中叶,对大运河的管理几乎如同对盐课的管理一样不可收拾,漕粮的浪费严重到每一石实际运到京城的大米的成本四五倍于市价。然而,清廷既然在建立黄河与大运河的联合管理上投入了如此巨大的努力,以致干脆就不接受改用海运的意见。顺治、康熙年间最初的那些成就的重大影响,加之他们不愿更改“祖宗家法”,都使得嘉庆和道光等皇帝对放弃已经变得代价极高的内河航道犹豫不决。这条航道已耗尽了江南的财源。詹姆斯·蒙特尔·波拉切克:《19世纪初中国文人政治中的文人团体》。?1578年,中国在册人口16692856口,耕地总数7130976顷。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5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18页。1647年,山西巡抚上奏说有荒地75525顷。同年,湖南巡抚报告说当地田宅荒废,城镇空寂;在四川,野兽漫游街市,夜入村落。1647年一年,某县有42人丧生虎口。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2页。?米勒:《派系斗争》,第72页。里甲制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里。里长每年应由不同的户主担任。里长职在“敦促”其他户主由里长经手向政府交纳赋税,不过里长常常成为政府向这一组人户征取赋税的人质。到明朝末年,里甲制度逐渐被地丁合一的赋税所取代,后者直接分摊于地亩,而不是向介于个体纳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里”这类中介体征收。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51—53页。关于1644年重编赋役簿的最早建议,见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2页。?《赋役全书》估计是1646年汇编成书的。它包括各省田赋役钱额、耕地总数、服役丁数,以及上供钱物数。它的副本依令发往各州县供地方官参考,同时还在各地的孔庙存放一本,以便儒生查阅。所有这一切事实都意味着除加派外,各地仍应用万历旧额征敛赋税。实际上,有时户部命行省按万历旧额征敛赋税外,仍加派“辽饷”。这就是说,天启、崇祯年间的加派虽未开征,而万历年间的加派却已开征了。根据1649年江西巡抚王志佐的一份奏章说,江西民户因赋敛过重,遗弃田地。他声称江西省的荒废土地已达半数以上。多尔衮因此下令罢辽饷之征,其时在1649年8月22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52—153页。参见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84—85页。?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1—208页;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7页。由于中国乡村地方结构极为复杂,可以预见,这两种理想的制度到1670年已互相融合,成为一种统一的却又互相区别的地方组织:北方的“里社”及旗地的“庄”,南方的“图长”或“牌头”。到18世纪初叶,至迟在1709年,这种新的统一的制度干脆就被称为保甲制。它同时兼有治安和财政两种职能,将控制地方(每户公开悬挂印牌)与征敛赋税结合在一起。咸丰以后,保甲制越来越表现为一种财政组织而不是治安组织,地方警察机构地保局则在替政府维护法制、维护地方秩序方面取代了保甲,地位日重。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58页;《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第356—365页;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62页;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6—50页。?《世祖实录》第四十三卷,第509页,1649年6月3日诏。根据以前的法令,无主荒地应免费分给农民垦种(山东、湖南除外,那儿名义上仍收地价银)。例如四川

                      了孙中山的队伍。这就是最早期的国际纵队。民族的也是世界的,跨国际的革命友谊确实存在。虽然日本是近代对中国伤害最深的国家之一,不过宫崎寅藏、山田良政等人确实算得上中国人民的朋友,一生为中国的革命事业鞠躬尽瘁。其中,山田良政不久之后就在惠州起义中牺牲,成为日本革命志士在华殉难第一人。朋友多了,路也就多了。孙中山后来又认识了日本“黑龙会”的首领头山满和内田良平,不过这两个人不像前面的那几位日本友人那么纯真无邪。后来有人问头山满:为什么要起名黑龙会?这家伙回答:我要把黑龙江变成大日本帝国的内河!这个国际黑社会组织的邪恶可见一斑,可以预见他们结识孙中山的目的是龌龊的,不就是想借孙中山之手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吗?还好暂时双方的目的都是一致的——推翻清朝,算是求同存异吧。不过与狼共舞终归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迟早有一天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来到了1905年。孙中山这些年一如既往地做着两件工作——拉人入伙、筹款。在黑龙会的帮助下,这两件事情都做得不错。他最大的收获应该是收服了两个广东老乡做小弟,一个叫汪兆铭,一个叫胡汉民。汪兆铭,1883年生,属于80后。他家庭清贫,祖上至少五代贫农,兄弟姐妹九人,生活着实不轻松。尤其是命运在他13岁那年开了个巨大的玩笑:父母先后永远地离开了他们兄弟姐妹。很难想象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不过老天总是公平的,在给你磨难的时候,又总是给你希望。老天爷给了汪兆铭两个大多数人不具备的特长:一是长得相当帅,皮肤白皙,俊眉朗目,儒雅中又闪烁着几分侠勇之气,顾盼生辉,令人一见入迷。民国时期总有好事之人非得整个“四大美男子排行榜”,虽然四大美男子有多个版本,但每个版本都是汪兆铭排第一,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二是他很有才华,18岁考中秀才,而且还是第一名。了不起!碰巧那会儿袁世凯他们正弄公费留学生的事,凭汪兆铭的本事,自然是手到擒来。1904年9月,汪兆铭挤在三等舱的乘客当中,首次踏上了日本东京的土地。同船的乘客之中,还有跟他同时被录取的好朋友兼老乡胡汉民。胡汉民,字展堂,1879年生。此人也是一个读书的好手,考秀才就跟玩儿似的。不仅如此,通过考秀才,胡汉民还琢磨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做枪手,在科举中为人代考。胡汉民在枪手生涯里枪枪命中,因此信誉好得出奇,开枪费用飙升至六千银圆!实在是价格不菲。现在代考英语四六级的那帮人跟他一比,估计要气得跳楼。钱赚得差不多了,也就意兴索然了,于是胡汉民跟汪兆铭一起登上了去往日本的轮船,公费留学去也。那时候在东京特别流行同乡会。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广东同乡会的聚会上,汪兆铭和胡汉民见到了世界闻名的孙中山,他们有没有两眼冒小星星没人知道,但他们相当的激动是肯定的。两个小屁孩被孙中山的平易近人感动得一塌糊涂,当即就表示要入伙孙中山的团队创业!孙中山自然是来者不拒,人才越多越好。除了把汪兆铭这种特别优秀的人才招入麾下外,孙中山还走出了一条特色道路——在江湖中取得了相当之高的地位。虽然距离武林盟主的地位还有点远,但是称雄一方已经没有问题。孙中山的动作如下:一是合并了好几个省的江湖门派哥老会、三合会,壮大了兴中会的队伍;二是正式在夏威夷首府檀香山加入致公堂。职位是“洪棍”——掌管刑法的内八堂当家大爷。孙中山的这一身份意义重大,从此将世界各地的洪门兄弟纳入革命的旗帜下。不过据史料记载,海外洪门准备的约二十万美元的见面礼才是孙中山先生的真正目标。要知道当时美国人民的收入平均每个月也就是几十美元而已,这笔钱是绝对的巨款!双雄等孙中山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有一个人已经在等他了,他就是黄兴。黄兴,原名黄轸,字克强,1874年出生于湖南长沙。22岁中秀才,后入张之洞的两湖书院深造,毕业后被选派去日本弘文学院留学。只不过他上的是速成班,大概相当于如今的函授班。这么说来,黄兴算是张香帅的门生。黄兴在东京弘文学院的这一年里,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玩游戏,他只关注军事课程,尤其是骑马和射击。跟他一起念速成班的人之中,有一个与他同岁的年轻人叫杨度。此人才华卓绝,抱负不凡,两人常常一起讨论中国的前途。黄兴主张革命,但杨度拥护宪政。虽然黄兴老是说不过杨度,但也输得非常开心,非常佩服杨度的才学。这个叫杨度的仁兄后来差点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走向,下文再谈。这两个人不知道,在弘文学院的校园里,与他们擦身而过的人之中有个叫做周树人的,也在这里补习日语,打算学好日语之后去日本最好的医科大学学医,拯救国人。不过,此人后来弃医从文,笔名叫作“鲁迅”。除杨度之外,黄兴还结识了好几个朋友,比如蓝天蔚、吴禄贞、张绍曾、蔡锷这样优秀的人才。不过这几个人上的学校比他好,读的是最好的日本军校——日本陆军士官学校,而且他们是三年制,不像黄兴只一年就完事儿了。这里提一下这个蓝天蔚。他是湖北人,跟吴禄贞、张绍曾合称“北洋士官三杰”,在日本留学生中的地位就是老大哥,什么阎锡山、蔡锷、唐继尧、孙传芳都是小字辈。他后来去了日本陆军联队实习,相当于在一流外企工作过的人,之后回到湖北帮助张之洞编练湖北新军。1903年春夏之交,镀完金的黄兴归国。途经武汉的时候他被母校邀请前去发表演讲,没想到一次普通的演讲,捎带着宣传了一下自己的革命主张,竟然就让一个小师弟佩服得五体投地,要跟着他出来闹革命。其实也不难理解,就像经年未见的师兄突然从国外一流大学学成归来,立于台上传授成功经验,而台下的满堂师弟师妹佩服得要命一样。不过这个小师弟不是普通人,很有才也很有名,他叫宋教仁。接下来,黄兴和宋教仁两人办了“华兴会”,为了招纳人马,黄兴又加入了兵强马壮的湖南哥老会,并在慈禧七十大寿那一年(1904年)搞了一次长沙起义,虽然小小地扫了老佛爷的兴致,但起义也失败了,跟孙中山的广州起义失败原因完全一样:消息走漏。最后,黄兴和宋教仁逃到了日本。“同盟会”宝刀屠龙在日本,黑龙会无孔不入。在他们的撮合下,黄兴见到了大名传遍宇宙的孙中山。这次见面很愉快,两位造反界的巨擘决定联合成立一个更强大的组织。1905年7月30日,兴中会与华兴会合并,“同盟会”在黑龙会东京总部成立,孙中山、黄兴分别当选头号领袖(总理)、二号领袖(执行部的庶务,地位相当于副总理)。22岁的汪兆铭当选评议部部长,分管宣传工作这一块,核心任务是负责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于是,《民报》理所当然地成了同盟会宣扬自己主张的阵地。孙中山在这个阵地上发出了第一声呐喊,在他为《民报》所写的发刊词里,他首次提出了“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这就是“三民主义”,全文言简意赅,深入浅出,与十年前那份写给李鸿章的信已经是天壤之别。《民报》影响力很大,汪兆铭的见识也很高,文笔也很好,风格也很有趣。连北京深宫内院的慈禧老美女在没事的时候也买两份,见识一下美男子的风范,末了,还两眼杏汪汪地感叹一句:帅!真帅!也不知道慈禧有没有考虑过把这位美男收进后宫。不过慈禧不知道他叫汪兆铭,因为他用的是笔名——精卫,我们一般都叫他汪精卫。伟大的同盟会就这么诞生了,不过为什么叫同盟会呢?它的名字本身已说明得很清楚,它是许多小革命团体再加上许多革命个体户联合组织的一个革命大拼盘。从同盟会成立起,会中就分为三大派——孙中山的广东派(兴中会)、黄兴的湖南派(华兴会)、章太炎的浙江派(光复会)。前面两位大家都知道,重点说一说这个章太炎。无论是在学问界,还是在造反界,他的地位都是相当得高,犹如金庸小说中的周伯通:功力奇高,辈分至尊,但人疯疯癫癫的,什么事情都敢做。所以他有两个外号:“神经病”、“章疯子”。按道理,这些小团体一经入盟,小团体本身就不应该继续存在了,但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干法,咱中国知识分子是喜欢搞小圈圈的,所谓“党外有党,党内有派”也。例如某人是兴中会成员,他同时也是同盟会的会员。这样一来许多会员就要发生“双重忠诚”的问题,一旦这双重忠诚发生抵触,盟内党内就要闹分裂。伟大的同盟会后来果然因为这个原因而四分五裂,不过这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同盟会暂时还是拯救神州的屠龙宝刀!接下来,不少一时之秀都被孙中山顺利地纳入彀中,如廖仲恺、章太炎、陶成章、蔡元培、胡汉民、李烈钧、程潜、阎锡山、张群、唐继尧、蓝天蔚、吴禄贞、陈其美、陈炯明、马君武、李四光、陈天华、秋瑾……这么说吧,只要后世有点名气的民国人物基本上都是同盟会会员,这里也就不再罗列了。不过孙中山的一揽子人才计划在杨度那里吃了闭门羹。话说杨度这些年靠着天才的智商、高水平的情商以及出众的宪政研究水平,在中国留日学生中人缘很好,如蔡锷就经常找他蹭饭吃。总之,杨度很是混得开,他也凭此当上了留日学生总会干事长。这么一颗希望之星,孙先生哪能放过。孙先生也以为凭他和同盟会如今的声望,那是吃定了杨度。于是他亲口力邀杨度加盟。面对孙先生的美意,杨度不仅没给孙先生面子,还向前辈发起了挑战:我主张君主立宪,我的事办成了,希望您帮助我。您号召民族革命,您若成功,我将完全抛弃自己的主张,来帮助您。努力国事,就在今日,希望不要相互妨碍!你杨度虽有才学,也自信得过了头吧!居然敢跟孙先生对着干。不过你还别说,他还真不是说着玩的,他是来真的。他要跟孙先生来一场比赛,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胜者!在杨度和孙中山上擂台之前,我们得关心一下擂台上的另一名主角。第十四章袁世凯吹起立宪大泡泡

                      “梁大财神”

                      袁世凯应该不知道未来的对手孙中山都在忙些什么,或许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因为他笼络的人才毫不逊色。越接近权力的中心,朋友会越少,敌人则越来越多。所以,袁世凯必须强大自己,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有了权力和地位,才能做那些他想做的事情。显然,一个人的力量肯定不够,所以需要一些帮手。地位越高,事业越大,需要的帮手就越多。还好,官场有一个显规则,允许你请一种专业人才来帮助你。这种人才善于出点子,只要他看得上你,或者你出得起钱,又或者你有本事挖到墙脚,那么就可以无限制地拥有这种人才,我们一般把这种人才称作幕僚,也就是参谋。袁世凯的幕僚团队阵容很强大,但其中功劳最大也最忠心的,当属梁士诒和杨士琦。梁士诒,广东人,进士。这个人也很特别,他不算纯种的幕僚,可能那个时代流行把自己往全面发展培养吧。他精通西方经济学,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尤其喜欢应酬。在人才市场上,他是能熟练运用西方现代实用经济知识的明星。不过这位兄台运气不大好。1903年,梁士诒参加朝廷新开的“经济特科”进士考试,中了状元。可惜慈禧看梁士诒不大顺眼,严格来说是他的名字有点问题——“梁头康尾”,梁启超的梁,康有为又名祖诒。慈禧是非常讨厌梁启超和康有为的,于是一下子把他的功名给撸了下去。连榜眼杨度也受到了牵连,一块儿丢了功名,仅仅是因为这个榜眼曾经听过梁启超讲课。别人都不敢用梁士诒,怕得罪了老佛爷,不过袁世凯听说了梁士诒的经济才能之后,赶紧用厚礼把他请了过来,赋予他重任。袁世凯最初让其督办铁路(铁路局局长),梁士诒由此发挥专长,一发而不可收,后来又办了交通银行(今中国交通银行的前身)。当时,西方列强的财团、民间资本都只愿意跟梁士诒的交通银行合作,可见他在金融方面的才能和做人的成功。梁士诒也基本上成了袁世凯的管家和钱袋子,人送绰号“梁大财神”。总而言之,只要有用钱的地方,袁世凯就找梁士诒。后来袁世凯把综合性人才梁士诒放到了一个更加适合他的位置上——秘书长,行政和金融一把抓。虽然梁士诒如此厉害,但我在这里真正要重点推荐的人是杨士琦,他足智多谋,深不可测,是袁世凯的参谋班子里最纯正的幕僚。“谋王”杨士琦杨士琦,字杏成,安徽人,举人。杨士琦当了十余年的试用道员(代理市长),一直没有转正,表面上是四品官员,干的却是最基层的业务员的活,没少被人排挤,这一切都一直在磨炼着杨士琦。多年的摸爬滚打,让杨士琦对人性的黑暗面有着清楚的认识,所以他掌握了相当的阴谋诡计和权谋手段。虽然杨士琦精于权谋诡计,但事实证明,他并不是一个滑头的两面派,在多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他始终坚定地站在了袁世凯一边,并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忠诚最终战胜了政治对手,为袁大官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他还有一个叫杨士骧的哥哥,人称他俩为“杨氏双杰”,这两个人都曾经是李鸿章的幕僚。李鸿章死后,袁世凯对淮系旧人都是礼贤下士,每日都挤出一段时间在办公室约谈这些旧人,谈话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让这些老臣子们心里很舒服,觉得这新来的总督真不错,完全没有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感觉。袁世凯就这样接收了淮系的几乎全班人马,重点目标“杨氏双杰”自然也在其中。杨氏两兄弟特长各有不同,哥哥是管理型人才,弟弟是谋划型人才。袁世凯因材施用,提拔杨士骧接替自己的山东巡抚一职。对于杨士琦,因为徐世昌已被外放,所以袁世凯给杨士琦安排的角色是自己身边的首席智囊。此时的袁世凯虽然地位已经很高,但是根基还不是很稳固。毕竟他曾经的两个靠山都已经离他远去,老师李鸿章死了,欣赏他的老上司荣禄也在1903年年初去世。刚刚跳槽的杨士琦勇敢地站了出来。他对袁世凯说:要想迅速强大起来,在没有大力丸吃的时候,再寻找一位强有力的盟友也是壮大实力的好办法之一。袁世凯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拿不准谁才是合适的盟友。杨士琦的眼光很毒,他说:我看中了一个人选——庆亲王奕劻。一来奕劻是个没本事的家伙,而且极其贪财,容易操控;二来我认为奕劻会接替死去的荣禄成为新任领班军机大臣。荣禄虽然很忠心,但也有一个大缺点——太有个性、太有主见,这让慈禧太后有所不喜。所以慈禧太后一定会从现在的军机大臣里面挑一个肯听她话的人出任新任领班军机大臣。奕劻胆小且没主见,正是不二人选。袁世凯有一个很大的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但这正是袁世凯所擅长的。所以袁世凯告诉杨士琦:你办事,我放心!你全权运作此事!杨士琦带着巨额银票找到了奕劻。他把银票送到了奕劻手中,奕劻顿时眉飞色舞,表面上却假惺惺地推辞说:项城太费心了,我怎么能收他的?杨士琦的回答很巧妙,给奕劻找到了台阶下:袁大人知道王爷不久必定出任领班军机大臣,在军机处办事的人每天都得进宫伺候老佛爷,而老佛爷左右又有许多的太监和宫女,他们一定会向您道喜讨赏,而这一笔开销非常可观。这些微数目不过作为王爷到时零用而已,以后还得特别报效。于是,奕劻非常好意思地收下了银票。不久之后,奕劻果然成为领班军机大臣。一切都在杨士琦的预料之中!好在杨士琦之前的牵线搭桥令袁世凯占据了人情的制高点,毕竟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珍贵太多!从此以后,杨士琦每个月都要去奕劻家串串门,联络联络感情,当然主要是去送礼。杨士琦也没有白孝敬奕劻,因为每次朝中有什么事情,他的老大袁世凯都知道得比别人要早。好了,杨士琦同志的事迹就先介绍到这里,因为与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相比,这连牛刀小试都称不上!预

                      汹涌滔天将两人完全围困了起来。“开挖!”我怒吼一声,洞中的狴犴仰头咆哮,晖儿和S对准指定的煞位举锹就挖,大股凌厉的煞气来势汹汹地涌进天罡弱水印阵,波涛立刻化作锋利的水刀疯狂地交错切割着。一声高亢的鸣叫自水阵中传出,巨大的朱雀驮着韩笑冲天而起,双翅挥舞间骤起的火焰从天而降,一时间狂暴的水火在白雪皑皑的山峰上激战相搏,惊动天地的奇观令人叹为观止。久战不下,朱雀突地怒啸一声,双翅一摆,硕长的火尾暴涨数倍,急剧甩动中有如一个巨大无比的火把直冲地下。弱水印阵的部分土台印符在火尾的狂扫中崩溃散落,滔天的水势立刻消减了下来,朱雀趁势张口喷出大蓬火焰,整个弱水印阵顷刻瓦解在熊熊的烈火之中。“风紧,扯呼~~”林岳怪叫一声,冲进洞中,我和莫炎紧跟其后。朱雀得意地摆动双翅,俯冲而来,眼见就要掠进洞中。轰地一声,洞旁的山壁猛然裂开,一条巨大的长藤猛然冲出,长藤的顶端赫然长着一个宽阔的大口,像是一只变异的老虎。一股胜过方才百倍的煞气直冲而来,朱雀猝不及防被凭空击出数十米,空中翻滚多时后一身的火羽散落殆尽,立刻现出了莫曹的人形。这才是真正的白虎煞,之前莫炎用灵火逼出了狴犴的肃杀之气,加上林岳的怪虎藤种,在弱水印阵消耗了朱雀的精力之后,突袭终于取得了结果。韩笑!他怎么不见了?!……上午十一点十五分,午时前的几分钟。主峰扇子陡,老田正艰难地举起舜帝铜锥,他望着天空中的太阳,口中低低地说着什么。韩笑的身影鬼魅似地出现在他身后。“对不起,您必须死。”韩笑歉意地笑道。……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午时。晴朗的天空中传来一阵隆隆的雷声,浮在空中的莫曹再度化作朱雀,展开双翅飞掠扑来。老田,我们尽力了……朱雀即将接近的瞬间,整座山峰突地陡升起来,朱雀急急返身避开,险些撞在了山峰上。远处的主峰扇子陡猛地下沉,这……这里才是真正的主峰吗?!一声巨兽的低吼响起,巨大无比的龟蛇之相笼罩着整座山峰。……上午十一点二十五分,午时。韩笑呆呆地看着躺在地上的人,先前的伪装掉落在地上,一个年轻的女孩正艰难地喘息着,那双眼睛比常人多了一层白色膜瓣,韩笑知道,那是一种患有先天性眼疾的特征。女孩的嘴唇嚅动着,微弱地重复着两个字,渐渐地欣慰的笑容凝固在了嘴角。韩笑听出那是一个人们常用的称呼。“爸爸”。……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午时。老田颤抖着出现在我们面前,面容暗淡失神。“龙脉已定固在了这里。”他冲着空中的朱雀道,“如果你不死心,我可以陪你同归于尽。”说着他挺直了腰板,眼中猛地神光暴射,隐约间空中传来惊涛骇浪之声。朱雀并没有进攻,只是在空中停留了片刻,便转身挥翅而去。我知道老田一定是利用玄武神兽幻化改变了我们视觉中的主峰和第二峰。但我不知道,为了保证父亲能安全定固龙脉,老田的女儿乔装后死在了韩笑手下。……“看来这次我是难逃风爷的责罚了。”莫曹在山脚下仰望着雪山,心中不又叹道。“田然死了女儿,定固龙脉时又毁了玄武神兽,自己只怕也命不久矣,我们只是损失了南龙气脉,这绝对不亏。”这声音是在莫曹的耳中响起的,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风爷说的是。”莫曹恭敬地回道。(第二篇《藏穴》完)第三篇奇门题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通地之事,依地之明,与人之法,顺人之情。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自然之道动,故世间吉凶生。三才定世天地人,浑沌不知是为神。天有九星,曰蓬,任,冲,辅,英,芮,柱,心,禽,地有九宫,曰乾,坎,艮,震,巽,离,坤,兑,中,人有八门,曰休,死,伤,杜,开,惊,生,景,神有八神,曰直符,腾蛇,太阴,六合,勾陈,朱雀,九地,九天。迎三奇,日月星;得六仪,戍已庚辛壬癸;遁六甲,子戌申午辰寅。八卦甲子玄机鬼藏,万事可定唯不变矣,若穷则变,若变则通。——《闻风拾水录·奇门篇》一、鲁班厌胜风和日丽的日子很适合出游。当然,出游并不一定要去很远的地方,只要你留心,也许在附近就可以找到一处足以让你舒适享受的地方。绿地公园里,我躺在草地上,午后阳光微醺,大脑中的意识弥漫开来。……“我看不透这东西,林岳和莫炎也看不透,如果你也看不透,那就永远藏起它。”老田的话在耳边再次响起。那是一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物件,样子很像旧时人们放在家中的泰山石敢当。不过,这块普通的物件却在我手里发生了一件不普通的事情,虽然我曾经历过,但发生时还是吃了一惊。在浮动中,一连串的文字倏然飘出,那是…………“啪”,一样东西丢在了身上,正巧砸中胃部,我条件反射地跳了起来,脸上不禁有些扭曲。“老凡,身手不错啊,三十多的人了还能鲤鱼打挺。”林岳坏笑着走了过来。“臭小子……你……”我被砸的不轻,一时间说话都有些困难了。“林岳你玩过头了啊。”晖儿满脸不快地说着,走来帮我揉捏着痛处。“从云南回来都三个多月了,老凡这家伙总吊着个脸。”林岳捡起丢在地上的橙汁道。“砸他算轻的,我都想揍他了。”“死小林子。”S冲林岳小腿踢了一脚,“你以为全世界都和你那么没心没肺啊?!”“哭丧脸有用吗?!老田和他女儿能活过来吗?”林岳冲着S反驳道,眼睛却看向我这边。“今天出来散心的,别吵了。”我幽幽道,“没事,我只是在思考那本书和那个人的事。”“书上的内容你慢慢消化吧,至于那个幕后者,莫炎也在调查。”晖儿柔声安慰道,“亦凡,别太逼迫自己了,急于一时未必就能解决问题。”……《闻风拾水录·奇门篇》,来自老田交给我的物件,见到那些文字飘出时,他笑了,笑得很欣慰,那笑容永远的凝结在了他的嘴角。老田死了,死于心力衰竭。在他逼退莫曹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料到那只是回光返照。有人暗中下了毒手,这也是为什么老田的身体会日渐衰弱的原因。在定固龙脉的那一刻,他已拼尽了全力。林岳在施救时发现他背后有七处奇怪的痕迹,星散地分布在老田身上各处,精通医术的他也不禁迷惑不解。莫曹、韩笑、陈子浩……在他们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一股什么样的可怕势力呢?……“我就说过,嫂子那手艺绝不是盖的!”林岳含糊不清地说道,满是菜肴的嘴鼓得像只夏天的蛤蟆。“今天有一半菜是S烧的呢。”晖儿微笑着说道,“嗯,就是你吃得最多的那些。”“浪费啊~~”S瞥了一眼饿死鬼投胎似的林岳,“某些人吃人参果都不会觉得好吃的。”“我又不是猪……咳……咳……”林岳正想反驳,却被还未咽下的食物呛得不住咳嗽,一时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叮咚叮咚”,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响起。“有这么按门铃的吗?跟催命似的!”林岳挣扎着咽下了口中的食物,一肚子怨气全部发在了门外的不速之客身上。“大概有什么急事吧。”晖儿起身向门口走去,一旁原本假寐的狴犴忽地跳了起来,冲着门口发出呜呜的声音。门开了,晖儿一脸茫然地带进三个人,那是三名警察。“我们是市刑警大队的。”为首的警官出示了一下证件,“哪位是王亦凡?”“我就是……”我起身应道,这些警察来我家做什么?“王亦凡,你涉嫌盗挖古墓、走私文物及蓄意谋杀。”那名警察拿出一张文件,“现在正式拘捕你,这是拘捕令。”屋里的空气顿时凝结,这三名警察是如假包换的大活人,应该不会是伪装的,但他们又怎么会了解到我在云南的那些经历?而且如此高标地给我罗列了三项重罪!“我们必须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那名警官继续道,“这是搜查令。”麻利的动作下,我被铐上了手铐,两名警员熟练地四处翻查着,林岳安静地躲在一边,眉毛已拧作了四条。晖儿和S询问着为首的警官,对方一付无可奉告的表情,只是提醒她俩可以跟回警局协助调查。“找到了。”那枚滇王金印被翻了出来,负责搜查的警员有些兴奋,这是文物也是证物,眼前是真正的人赃并获了。……拍照,指模,例行公事……审讯室内,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面前,略带稚气的脸上挂着懒懒的笑容。韩笑?!瞬间我便明白了被捕的原因,有韩笑在,那些事情的资料足以给我编定无数罪名了。“别以为我身上这套警服是假的。”韩笑调皮地笑道,“大案要案我也参与破获过不少呢。”“直入主题吧。”我盯着韩笑的眼睛冷冷道,他的辖区不在本市,不远万里的前来定罪应该是另有阴谋。有时候,计谋远胜于强大的能力,这就是人类的可怕之处。“想请你帮忙找样东西。”韩笑点起一支纸烟,悠然地吐着烟雾道。“你觉得我会答应吗?”我冷笑了一下,手铐从腕间脱落。“嗳,冷静点,这里是警局。”韩笑的脸露出一种别有意味的笑容,“如果你冲出去,外面会有一群勇敢的警察拦截你。”和警察正面冲突,这显然是种不明智的做法,牵涉无辜之外便是让韩笑等人坐收渔利,何况晖儿他们……“咔”,韩笑熟练地再次给我戴上了手铐:“囚徒博弈的上选是‘合作’。”“你们想要我找什么。”知己知彼往往是出奇制胜的先决条件,何况我的处境并不有利。“去趟文成刘基墓,找本书。”韩笑的笑容更加璨烂了,“其余的三爷会告诉你。”盗墓?!这群人在龙脉藏穴上功亏一篑,现在却做起了盗墓的勾当,他们要找的书难道比龙脉还重要?……夜色中的城市显得分外压抑,一辆深蓝色的轿车飞速地开出了市郊。“这回搞大咯,老凡,咱们亡命天涯吧。”林岳后排伸着懒腰道,“不过,先帮忙解决下民生大计。”“就知道吃,撑不死你。”S和怀里的狴犴一同向他呲牙。“亦凡,能拿的现金我全带来了。”晖儿轻声道,“不过,我们该去哪里呢?”“不知道,先离开这里。”我脑中有些混乱。当林岳从拘留所的地下钻出来的时候,我隐隐地意识到即将犯下一个大错,但在他连推带搡之下,却还是选择了逃离。S到市局找熟人帮忙的时候,狴犴发现了韩笑,她匆忙通知了晖儿和林岳,于是便有了这次营救行动。不过,我就此将成为畏罪潜逃的重大通缉犯。……“是的,他们刚离开市区,四个人都在一起。”公路边的树林里,一辆熄火的警车停在黑暗中,车中亮着一个红点,闪动的火光依稀映照出韩笑的脸庞。“漫无目的地瞎开车,很容易被路岗查到。”韩笑调皮地一笑,“看来我得帮你指路了。”……“韩哥,那啥……俺老婆不能白给吧……哦,成!谢谢啊!”……我压低了头上的棒球帽,避开油站工作人员的视线,将车子驶向公路。望着远去的车尾灯,那人咧嘴一笑,迅速脱下工作衣,闪进了黑暗中。……“靠,还米其林呢,这就爆胎了。”林岳牢骚道,扭曲的面容像极了瘪陷的轮胎。“你像个男人吗?就知道抱怨!”S丢过一个背包,“背上,咱们步行。”……“亦凡,前面有车。”“你好,能带我们一段不?”“嗨,上来吧,这会露水重,别站风头里客气。”“我靠,这可坐不起,敞篷的,还是东风牌啊。”“闭嘴吧你,爱坐不坐,你跟着跑也行。”“我上还不行吗?”……“到了。”拖拉机停在了一户农舍前。我们跳下车斗,踏上地面的双脚依旧可以感觉到方才的颠簸震动。拖拉机的主人叫常五根,一个黝黑憨厚的庄户汉子,这里便是他的家。一路上林岳不住叫饿,其实不仅是他,我和其他人也已饥肠辘辘,连夜的奔逃使人特别容易饥饿。附近是大片的农田区,几乎没有地方可以落脚打尖,常五根便热情地招呼我们去他家,说是给我们煮点饭食。常五根的家属于典型的庄户房子,两上两下的青瓦房简朴洁净,将我们让进中屋后,他便一头钻进东侧的灶间忙碌了起来。晖儿和S因连夜疲惫的关系,倚在桌边渐渐打起瞌睡来。林岳跨坐在长条凳上,眼睛死死盯住灶间。常五根端来稀饭馒头的时候,这小子立刻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屋外的天空遍布朝霞,四处响起忙碌的声音,一派农耕早起炊烟袅的景象。平淡无奇的生活,忙碌辛勤的劳作,突然觉得这一切离我十分的遥远。耳边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我听着一愣,那是一种痛苦的呻吟,依稀还夹杂着某些奇怪的声响。“你们家有病人?”林岳将嘴里的半个馒头咽下肚,四处张望道。“嗯,是我老婆。”常五根满脸愁云道,“不知咋地就病了。”“哈,小林子,你报答人家的时候到了。”S怂恿道,“这个最能吃的是个中医,让他帮你老婆看看。”……“老凡,不对劲,你跟我上去。”约摸半支烟的功夫,林岳从楼上下来,脸上的神色有些异常。楼上是两间大房,敞开的那间显然是常五根和他老婆的卧室,一名女子正躺在木架床上。“怎么这么大味道?”房内弥漫着一股腐烂的恶臭,我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口鼻,跟着林岳走近床边。常五根的老婆看上去比较壮硕,但此刻却被疾病折磨得毫无生气,如果不是她还在呻吟,我很容易会误把她当作一具死尸。那股腐臭来自她口里,随着呼吸呻吟遍布了整间屋子,我惊异地发现,在她的呻吟声中夹杂着一种特别的声音,那是什么东西在啃噬骨头的声音!“脉搏正常,呼吸正常,除了脸色和口臭外,她基本就是个正常人。”林岳低声耳语道。“惹上了恶性虚灵?”我自忖道,“她的体内似乎有东西作祟。”林岳点点头,将常五根支去楼下取水,翻手捻出一根药草揉碎了将草汁滴入常五根老婆的口中。常五根的老婆突然从床上弹起,手脚诡异地扭曲着,不住乱颤,喉间咕噜着怪异的声音。“呃……”奇臭无比的液体从她口中喷了出来,床上立刻污了一大滩,一团白色的物体落在了被面上。那是一条古怪的白色小鱼,头尾都是一个长着满口利齿的鱼头,扁梭形的身体上遍布着粗糙的鳞甲。“幸亏遇到我们,不然她死定了。”林岳摇头道,“不过话说回来,她怎么会把这条清道夫吞下去的?”汩罗鱼,木性虚灵,喜欢藏匿在河底淤泥中,啃噬水下尸体上最难分解的骨骼部分,所以林岳会称它为清道夫。常五根收拾床褥的当口,林岳悄悄地将那条汨罗鱼丢进了窗外的河道中。……“你老婆是怎么发病的?”我向常五根问道。“我也不知道啊,前几天翻修屋子的时候还好好的。”常五根回忆道,“后来和木匠吵了一架,隔天我出门办事回来就变这样了。”“木匠?你们家翻修了哪些地方?”晖儿突然问道。“楼上那两间大屋、房柱还有大梁。”常五根如实道。“S,房柱和大梁的连接部分是不是叫木斗?”晖儿转向S问道。“是啊,确切的说是房柱和横梁间连系的木块。”S奇怪道,“问这个干嘛?”“亦凡,那里可能有古怪。”……房子的大梁贯串了楼上的两间大屋,一头架在西侧的山墙上,另一头则用一根粗大的房柱子支撑。房柱就在灶间的墙边,一旁放着吃水用的水缸。常五根拿来一把木梯,林岳顺着梯子爬上了房梁,在木斗处摸索了两下,翻出一个暗格,从里面掏出一条刻着奇怪文字的木鱼来。木鱼赫然是汨罗鱼的造型,鱼身两面分别刻着“勾陈”和“白虎”两个篆字。“嫂子,你怎么知道木斗里会有这东西的?”林岳掂着手里的木鱼道。“我们公司翻修时曾和装修公司有口角,当时一个同事就提醒说,这些行业里有不少能人的,当心被报复。”晖儿笑了笑,“常大哥说他老婆曾经和木匠吵过架,我突然想到他们正好在翻修大梁,一气之下可能会在上面布鲁班术。”“鲁班厌胜?”我听着一惊,抬头看了看大梁的走向,立刻招呼常五根和林岳拿着梯子上楼。卧室的大梁上翻出了一块木牌,上面同样刻着篆字——“天禽”。“厌胜”又称“魇镇”,意思为“以诅咒厌伏其人”,归属于民间常说的“鲁班术”。鲁班术是一种流传已久的奇术,相传为工匠祖师鲁班所创。据说因为古时的工匠地位低微,于是很多苛刻的无良雇主会对其肆意欺压,克扣工钱,当他们感到深深不忿时便会在施工期间以厌胜术进行报

                      。反正报纸上看不出颜色来。报纸照片显示的只有车子的大小,婴儿死处的亮光。现在婴儿们是永远不为人所见了,因为做母亲的甚至没给他们充满信任感的脸蛋拍过一张快照。萨尔跳起来,尖叫:“啊!瞧啊!一只甲虫!”还跺在她母亲的脚上。玛维斯刚刚说过“是的,女士,他每天回家吃晚饭”,可是不明白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有个每天回家的丈夫。有点什么意思吧。记者走了之后,她想去看看萨尔在她侧胁上掐出的伤,可弗兰克还在卫生间,大概睡着了,去打扰他可不是好主意。她想从沙发塑料面的缝隙中抠出土豆片的碎渣,但她想去的地方是凯迪拉克车里。车不是她的;是他的,可是玛维斯可能爱那车胜过他,就对他撒谎说备用钥匙丢了。琼恩临走时,她最后说的话就是:“车子可不是新的。有三年了。是六五型的。”要是可能的话,她宁愿睡在车里的后座上,蜷在那对双胞胎待过的地方,他们俩才是唯一乐于有她陪伴,不向她挑事的人。她当然不能睡在那儿。弗兰克告诉她,她这辈子最好别再碰那辆凯迪拉克,更不用说开它了。所以当她偷开的时候,她和别人一样吃惊。“你没事吧?”弗兰克已经躺在了被子底下,玛维斯吓醒了,那一惊很快就融进熟悉的恐惧中。“我没事。”她摸着黑想找出点线索。尽量提前感觉到、嗅到他的情绪。但他是一片空白,就像报纸采访当晚的饭桌一样。完美的肉条(不太紧,也不太松——用两个鸡蛋成就了这种不同)应该让他吃得高兴了。饭菜和他都达到了一种平衡:吃进了足够的,手里还有足够的。无论如何,他在饭桌上还是平和的,甚至是爱说笑的,而余下的孩子则大胆随便。萨尔用她的盘子撬开了弗兰克的旧刮脸刀,问了她父亲一系列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开头都是“这刀快得能……”。而弗兰克就会回答说“能剃下巴的胡须也能切断软骨”或者“割掉一只臭虫的眼睫毛”,引得萨尔哈哈大笑。当比利·詹姆斯把酷爱牌饮料吐到玛维斯的盘子里时,他父亲说道:“把番茄酱递给我,弗兰基;比利,别拿你妈的饭菜闹着玩儿了,听见没有?”她没想到会花费这么多时间,看着家人在晚餐桌前的样子,高兴地听着别人的笑话,她知道弗兰克是放任孩子这样做的。办报纸的人一心想有些抓住人心的消息,而琼恩,“《信使报》唯一的女记者”,则具有人情味。弗兰克在床垫上弄出调整姿势的响声时,玛维斯没打算做出坚强的样子。他穿着短裤了吗?要是她知道这一点,就会明白他是不是想和她亲热,可是她不碰他就没法弄清。弗兰克像是要满足她的好奇心似的,猛地弹了一下他拳击短裤的腰带。玛维斯松了口气,让自己叹出声,希望听着像是打鼾。她那声叹气还没完,被子已经被掀掉了。他把她的睡袍拉上去,遮住她的脸。她听凭他摆布。她判断错了。又一次。他是要先做这事,然后再做其他的。余下的孩子会躲在门外窃笑,萨尔的目光还会像刚听到那一事故时一样冷酷和不肯原谅。在弗兰克上床之前,玛维斯正在想她该做一些重要的事情,可想不起是什么事了。就在她刚想起来时,弗兰克问了她是不是没事。现在她觉得自己真的没事了,因为她忘掉的那件重要的事再也不必做了。眼下这事会像通常情况下一样很快就干完呢,还是没完没了地在一种无言的疲惫中渐渐衰退?两种情况都不是。他没有穿透——只是来回蹭着达到高潮,一边隔着蒙着她脸的睡衣咬着她的一绺头发。她简直成了一个真人大小的“破衣烂衫的安”了。事过之后,他摸着黑对她说:“我不知道,玛维(“玛维斯”的昵称。)。我就是不知道。”“什么?你指的是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她该这么说吗?还是干脆什么也不说?玛维斯选择了保持沉默,因为她恍然大悟他不是在和她而是在和门外窃笑的其他孩子说话。“也许,”他说,“也许我们能把这事处理好。也许不成。我真的不知道。”随后,他打了个大哈欠,“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知道,这是一个信号——给萨尔,给弗兰基,给比利·詹姆斯的信号。她等候着,一直到天亮也没合过一会儿眼。弗兰克睡得很沉(他一停止闷死或勒死她就倒头入睡了),她原可以立刻溜下床,打开门,不光是为了吸点户外的空气。她确知萨尔就蹲在那儿——准备着猛扑上来或者抓住她的腿。她会缩起上唇露出十一岁的牙齿——对于要大吼的嘴来讲,那一口牙太大了。玛维斯想,天亮是关键。他们会同意用夹子整治她,但或许还没设下。她必须全神贯注地把它找出来——在它弹起之前。第一道灰亮出现的时候,玛维斯慢慢地下了床。如果弗兰克醒了,这事就完了。她抄起一条红色休闲裤和一件蠢鸭牌运动衫,就进了卫生间。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件脏乳罩,麻利地穿戴起来。没有短衬裤,而且她也不能回到卧室去取她的鞋。经过余下的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大事。门开着,虽然没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但玛维斯一想到要接近那儿,就感到发冷。过道尽头的左侧是不大的厨房兼餐室,右侧则是客厅。她得决定走哪条路再跑过那个门口。他们大概会以为她像往常一样径直到厨房去,看来她该直奔前门。也许他们盘算着她会改变习惯,根本没在厨房里放夹子。她突然想起,她的钱包还在客厅的电视柜上,那个小柜子在电视机坏了以后就充当杂物箱了。而备用钥匙就别在钱包内层的一处破口下。玛维斯屏住呼吸,面对黑暗睁大眼睛,快步走过余下的孩子敞开的房门。由于背对着可能有危险的方向,她感到燥汗和湿冷一起袭来。她不仅想起来了放钱包的地方,还记起了萨尔的高筒橡胶靴就在前门口。玛维斯抓过钱包,把脚伸进女儿的黄色靴子,就逃到了前门廊。她没朝厨房的方向看,而且后来再没看到那地方了。她出屋门时太紧张了,直到把凯迪拉克从路边开出来,才意识到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她朝佩格家开去。她和那女人并不很熟,但她在葬礼上流的眼泪很让玛维斯感动。她一直想对她了解更多些,但弗兰克总有些办法阻止她们的相识变成友情。一盏路灯似乎在几英里之外,太阳又不情愿升起,因此她找起佩格家来很费了一番劲儿。当她总算找到了的时候,就把车停在街对面,等着天大亮再去敲门。周围一片静谧。矮牵牛花丛中有个木雕女孩,面部遮在一顶鲜蓝色的女帽下面,斜握着一只喷壶,脚边围着一群大大小小雕刻的鸭子。边缘分明、修剪齐整的草坪看着就像名贵羊毛地毯的样品。一切都是静止的,小风车和周围的常青藤也一动不动。不过,房子旁边一株比佩格家房顶还要高、还要老的莎伦玫瑰却在摇晃,在空调排出的空气中舞摆,将蓬乱的花朵和花蕾垂向草丛。那样子像野花,玛维斯的脉搏随着它的舞动剧烈跳动起来。凯迪拉克里的时钟显示才五点半。玛维斯决定先开车转上一会儿,到合宜的时间再回来。大概在六点吧。但是到那个钟点,他们也会起床了,而弗兰克就会发现车给开走了。他肯定会报警的。玛维斯从路边驶开,为自己的愚笨又伤心又惊恐。不光是邻居们熟悉这辆汽车,而且今天的报纸上还会登出汽车的照片。弗兰克刚买下车开回家的那天,街上的男人围过来拍拍车顶,把头伸进车里嗅着,还按了喇叭,哈哈大笑。他们笑了又笑,因为车主不得不隔两三个星期就借一次割草机;因为车主家的窗户上没有窗纱,家中没有可以看的电视机;因为三个月前他家前廊的六根柱子才漆了两根白漆,其余的还漆着黄色;因为车主整宿睡在他买来、停在自家门前的这辆车的方向盘后面。而邻家的女人们见玛维斯在阴天里戴着墨镜开车带孩子去白堡,都直愣愣地瞪眼看着,不停地摇头。她们仿佛从一开始就知道,这辆凯迪拉克有一天会臭名远扬。玛维斯用每小时二十英里的慢速驶上了一二一号公路,多亏有天亮前的余暗掩护。她驶过县医院门前时,一辆救护车静悄悄地滑出车道。明亮的急救灯射出的灯光将白底绿色的十字照进黑暗中。她曾经在那里当过十五次病人——其中四次是因为生育。在倒数第二次因为双胞胎出生而住院时,玛维斯的母亲从新泽西赶来帮忙。她操持家务,照顾其他孩子。三天后双胞胎出生了,她就回到帕特森去了——玛维斯估摸着有三小时的车程。她可以在《秘密风暴》开演前赶到那里,她整整一个夏天都没赶上看那部影片。在一处代卖饮食的加油站,玛维斯查看了她的钱包,然后才回应加油工。在她的驾驶执照后面折着三张十美元的钞票。“十。”她说。“十加仑的油还是十美元的油,女士?”“十加仑。”玛维斯注意到旁边的停车场上,一个早餐亭的窗子映出晨曦的珊瑚色。“那地方开门吗?”她盖过高速路上卡车的轰响喊道。“开门,女士。”她轻快地在砾石路上朝早餐亭走去。亭内,女售货员在柜台后边吃着酸苹果馅饼和粗燕麦粥。她用一块餐巾盖上盘子,又抹了下嘴角,然后才问玛维斯早上好和要什么。玛维斯拿着一纸杯咖啡和用餐纸包着的两个甜甜圈往外走的时候,在出口宣传Hires牌饮料的镜子里看到了女售货员在咧嘴笑。那笑容让她走回加油站的一路上都心里别扭,跨进车里才看到脚上那双鲜黄色的靴子。她把车驶离加油站,停在早餐亭背后,然后把早餐放到仪表板上,同时在储物箱里翻弄着。她找出了一品脱未开的时代品牌威士忌,还有一瓶剩下一英寸左右高的苏格兰威士忌,一些餐巾纸,一个咬环,几根橡皮筋,一双脏袜子,一只电池已耗尽的手电筒,一管唇膏,一张佛罗里达地图,几卷去口臭的薄荷糖和一些交通罚单。她把咬环放进钱包,把头发编成一条难看的小辫子,从橡皮筋里伸出来的松散部分就像鸡毛。她还用陌生人的唇膏在嘴上涂了涂,随后便在座位上坐好,啜饮起咖啡来。她刚才太紧张,没有要牛奶或糖,只是要了黑咖啡,现在没法强迫自己喝下第三口了。那陌生人的唇膏把纸杯边缘蹭得乱七八糟。凯迪拉克每跑九十英里就要喝掉十加仑汽油。玛维斯没想好是先给她母亲打电话还是一直开到母亲家。后一种设想似乎更精明。弗兰克这时可能已经或者随时会给岳母打电话。让她母亲如实回答会更好:“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到帕特森的车程是五小时,不是三小时,等她看到路标时,只有四美元七十六美分了。油表已经指到零了。街道比她记忆中要窄,店铺也不一样了。朝北的树叶已开始变黄。驱车在树木形成的阳光斑驳的夹道中,她觉得道路似是向前滑行而不是向后退去。她的车速越快,前面的路越长。凯迪拉克在离她母亲的房子一个街区的地方就停下了,但玛维斯勉强穿过十字路口,把车停在了路边。来得太早了。在孩子们下午被接走之前,她母亲不会从幼儿园回家的。房门钥匙没再放在驯鹿模型的下边,于是玛维斯便坐在后门廊上挣扎着脱掉那双黄靴子。那双脚看着就像不是她的。早在五点半钟,玛维斯还在盯着佩格家的莎伦玫瑰时,弗兰克就已经打过电话了。勃迪·古德罗告诉玛维斯,说她跟他讲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把她从睡眠中叫醒,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老太太不高兴。当时不高兴,后来当她女儿像是黑洞中出来的蝙蝠似的轻敲着厨房窗户时还是不高兴,她一开门就是这么说的:“丫头,你那样子就像是从黑洞中出来的一只蝙蝠。你穿着一双孩子的鞋到这儿来干吗?”“妈,就让我进去吧,好吗?”勃迪·古德罗只有一块牛肝凑合够两个人吃。母女两人在厨房吃饭,玛维斯现在像模像样了——洗漱梳头,服了阿司匹林,还穿着勃迪有些大的便服。“好啦,让我明白明白吧。我倒不是非听不可。”玛维斯还想再来些小豌豆,把碗歪过来看还有没有剩下的。“我能够明白你这次来的原因,你知道。谁都明白,”勃迪继续说,“有个蚊子脑袋就能想明白。”碗里还有些。两三汤匙吧。玛维斯把剩下的小豌豆全都拨到自己的盘子里。不知道有没有饭后甜食。她母亲的盘子里还有不少炸土豆片。“你还吃那些吗,妈?”勃迪把她的盘子推给玛维斯。盘里还有一小块牛肝和一些洋葱。玛维斯把这些统统刮到了自己的盘子里。“你还有孩子们嘛。孩子是需要母亲的。我知道你挺住了,亲爱的,可你确实还有余下的孩子啊。”牛肝做得好极了。她母亲总是把紧绷绷的外膜剥得干干净净。“妈,”玛维斯用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唇,“你为什么不去参加葬礼呢?”勃迪挺直了身板。“你们没收到汇款吗?还有花?”“我们收到了。”“那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了。我得作出选择——帮助埋葬他们还是花钱来回坐车。我没那么多钱两样都办到。我跟你全讲过了。我直截了当地问过你们怎么做更好,而你们俩都说要钱。你们俩都是这么说的,两个人。”“他们要杀死我,妈。”“你想让我在余生里一直头顶着那个负担吗?我还没为你和那些孩子尽够一切力吗?”“他们已经要下手了,可我逃了出来。”“你是我所有的一切,如今你的兄弟们已经不在了,他们让人开枪打死了,就像——”勃迪拍了一下桌子。“他们无权杀死我。”“什么?”“他在让余下的孩子这么做。”“什么?做什么?说出来,让我能听清楚你的话。”“我说的是他们打算杀死我。”“他们?谁?弗兰克?怎么是他们?”“他们所有的人。孩子们也一样。”“杀死你?你的孩子们?”玛维斯点着头。勃迪·古德罗先是大睁着眼睛,继而用手撑住前额,低头看着膝头。有一阵子,母女俩谁也没说话,可是后来,勃迪在水池边问道:“那对双胞胎也想杀死你吗?”玛维斯瞪着她母亲。“不!噢,不,妈!你疯了吗?他们还是婴儿哪!”“好啊。好啊。只是问一问。这不正常,你知道,以为小孩子们……”“不正常?这是——这是邪恶!但是他们会照他说的做。现在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已经试过了,妈!”“怎么试的?他们做了什么?”“萨尔有一把剃刀,他们都瞧着我笑。时时刻刻都盯着我。”“萨尔拿那把剃刀干了什么?”“她把剃刀放到她吃饭的盘子旁边,一直看着我。他们都看着我。”两个女人都没再谈这件事,因为勃迪告诉玛维斯,如果——而且也只有她不再这么说话,她才能住在这儿。她不会告诉弗兰克——就算他再来电话—也不会告诉别人玛维斯在她这儿,而如果她再说一个关于杀人的字眼,她就马上给他打电话。过了一星期,玛维斯又上路了,不过这次她心中有了打算。几天之前,她听到她母亲小声对着电话话筒说:“你最好尽快到这儿来,我指的是马上。”随后,玛维斯趁着勃迪在游戏校园公司上班,边绕着房子走边想: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她取出了她能够找到的前面两样:两封褐色政府公函里的支票和两个拜耳瓶子,信封原是摆在她的一个战死兄弟的照片前面。她从勃迪的首饰盒里拿出了一副仿钻石耳夹,偷回了她母亲认为藏得严严实实的汽车钥匙;把剪草机里的两加仑汽油倒进了凯迪拉克的油箱,然后把车开出去再多加些油。在纽瓦克,她发现了一家叫施勃伯爵的喷漆店,便在基督教青年会宿舍待了两天,直到把车喷成了品红色。广告上说的二十九美元原来只是对标准规格的汽车而言,对这辆凯迪拉克,他们找她要了六十九美元。至于内衣和带皮带的凉鞋,她是在伍尔沃思连锁店里买的。在“好愿”二手商店,她买了一套浅蓝色套装,料子是速干的;还买了一件白色纯棉套头衫。她心想,穿这些东西去加利福尼亚正合适。正合适。她在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份新版的行车地图,从纽瓦克驶出,加速向七○号路驶去。随着东部被甩得越来越远,她的心情也越来越愉快了。以前她只有一次这么愉快过,那还是小时候乘转盘火箭的事呢。当火箭向下俯冲时,她乐得头晕目眩;刚刚慢下来就头朝下地升到转盘高处,那种心惊胆战的刺激到了极点,虽然她和别的乘客一起尖叫,内心倒是一种安稳的激动,因为尽管

                      秦国的边关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真相,秦国人非常惊骇。赵武灵王入秦的目的,是想亲自看看秦国的地形,顺便了解一下秦王的为人(主父所以入秦者,欲自略地形,因观秦王之为人也)。假扮使者人秦视察地形这件事,也说明了赵武灵王意欲灭秦的雄心。赵惠文王三年(前296),在彻底灭掉中山国之后,赵武灵王封前太子赵章为代地安阳君,并且派田不礼为相,协助赵章治理代地。赵章不服他的弟弟赵何继位(章素侈心,不服其弟所立),田不礼不但不约束他,还帮他出谋划策。赵国重臣季兑对赵武灵王废嫡立幼可能引发的内乱看得清清楚楚,他亲自去拜见相邦肥义,对肥义说,公子章强悍骄横,党羽众多,田不礼残忍傲慢,这两个人扭在一起,一定会闹出乱子。您负有重任并手握大权,动乱会从您那里开始,灾祸会向您那里集中,您必定最先受害。您为什么不声称有病退出政坛,把国家大政移交给公子成呢?不要让自己成为怨恨的集聚地,不要做祸乱发生的阶梯。肥义听后说:这不行。当初主父把新王托付给我的时候说,不要变更法度,不要改变你的忠心,直到你去世。我接受了王命,如果现在害怕田不礼作乱而忘记承诺的王命,这就是变节负心,有什么罪过比变节更大!有什么错误比负心更严重!变节负心,无法得到人们的童卜容。常言说:死者如果复生,生者不应在他面前感到惭愧(谚曰:死者复生,生者不愧)。我已经有言在先了、我要兑现我的诺言,怎能只顾自保!况且忠臣当灾难临头时要保持节操。您已经给我忠告了,但我不敢背叛自己的承诺。李兑说,那您好自为之吧!我能看到您只有今年了。说完痛哭流涕而去。李兑见过肥义之后,多次去见公子成,要他防范田不礼作乱。肥义知道赵惠文王将要经历一场劫难,于是他召见将军信(shēn,申)期。他对信期说,公子章和田不礼让我非常担忧,夜不能寐,他们表面上说得好听,但实际上是不忠不孝,我不能不防。今后,如果有人请见国君,一定要先让我见,没事才能让国君进来。信期立即答应下来(自今以来,若有召王者必见吾面,我将先以身当之,无故而王乃入)。赵武灵王对于自己放弃强权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废长立幼所潜伏的兄弟相争,明显认识不足。在退拉四年之后,他的一个错误想法,使得赵国内乱爆发、自己也被困而活活俄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赵惠文王四年,群臣进都城朝会,前太子赵章也来了,赵武灵王让赵惠文王主持朝拜,自己在一旁暗中观看。他看到长子赵章垂头丧气地屈身在自己的弟弟面前,北面称臣,心中顿生怜悯之情。他想把赵国一分为二,赵章做代王,赵何做赵王,但是这个打算没有来得及决定就中止了。朝会之后,赵武灵王和幼子赵惠文王、公子章一同到沙丘(今河北巨鹿东南)游览,父子三人分住在三处宫殿。公子章以为机会来了,他派人假传赵武灵王的命令,召赵事文王到赵武灵王住的沙丘宫来。肥义知道后,担心这事有假,便自己一个人先去,结果,被公子章和田不礼所杀。将军高信得知此事,保护起惠文主,并和赵章、田不礼的党羽打起来。公子成和李兑听到赵章叛乱的消息,立即从国都邯郸赶来,调动四邑的军队前来镇压叛乱、公子章越败,逃到赵武灵王的沙丘宫,赵武灵工收留了这个逆子。公子成和李兑追杀公子章,包围了沙丘宫。结果,公子章被杀,田不礼及其他党羽也都被消灭了。此时,赵惠文王年幼,公子成、李兑两个人掌握大权。公子成和李兑商量说:咱们因为追杀公子章而包围了“主父”,即使撤兵,我们这些人也要被灭族啊(公子成、李兑谋曰:以章故围主父,即解兵,吾属夷矣)!于是,两个牙一咬,一不做,二不休,继续包围沙丘宫,并且向宫中的人发出通告:“最后出来的人灭族。”这一下,沙丘宫里的人全跑出来了。赵武灵王也想出宫,但是出不来,又没有食物,只好去掏雏雀充饥,三个多月以后饿死在沙丘宫(官中人悉出,主父欲出不得,又不得食,探爵鷇而食之,三月余而俄死沙丘宫)。公子成和李兑确信赵武灵王死后,才向诸侯发讣告报丧。赵武灵王死后,赵惠文王任命公子成为相国,代替已经为国捐躯的肥义,封为安平君,同时任命李兑为司寇。弃强权终酿内乱惧族诛困死赵雍赵武灵王是赵国历史上的一代英主,他对赵国的贡献堪与秦孝公对秦国的贡献相媲美。为什么赵武灵王最终竟然会惨死于沙丘宫呢?沙丘之变实质上是赵国的一场宫廷政变,这一事件涉及赵武灵王、赵惠文王、公子章、公子成、李兑五个人,但是,究其原因不外两个方面。就其内因而言,是赵武灵王自己犯了错误。赵武灵王虽然果敢地推行“胡服骑射”,为赵国兴盛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赵武灵王在君位继承上犯了不少错误。一是废长立幼。公子章是赵武灵王的太子,只是因为赵武灵王后来得到了吴娃(孟姚),非常宠爱吴娃,几年不出吴娃之宫(后得吴娃,爱之,为不出者数岁)。吴娃生了赵何之后,赵武灵王居然废了公子章而立赵何(生子何,乃废太子章而立何为王)。赵国国君的传位比较混乱,没有形成固定的立嫡立长制度,立长、立爱、立贤,交替进行,完全随国君之意而为。所以,赵武灵王废长子立幼子在赵国并非特例,但是,这种传位制度人为地导致了长子赵章和幼子赵何之间的君位之争。二是放弃强权。赵武灵王是在自己推行“胡服骑射”获得成功的壮年突然退居二线,这在中国历史上非常罕见。赵武灵王这样做主要是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辅佐幼子成功掌权,但是,赵武灵王的幼子因为年龄太小,根本无法掌权。赵武灵王自己退居二线,手中的权力自然大大削减。其实,赵武灵王自己不在盛年退位,继续发展、巩固赵国“胡服骑射”的成果,继续提升赵国的综合国力,对赵国的发展天有好处。同时,在他继续掌权的时间里,幼子赵何也会逐渐长大,当他有能力独立处理国事之后再传位给他,这会比传位给一个少年国君强得多,沙丘政变的悲剧也完全可以避免。任何一位国君都必须拥有政治强权,一旦失去政治强权,就失去了对全国政局的控制能力。赵武灵王被困沙丘,活活饿死,就是放弃政治强权的恶果。它不仅是赵武灵王本人的悲剧,也是整个赵国的历史悲剧。三是朝令夕改。赵武灵王是因为特别宠爱吴娃才改换太子的,后来他对原太子赵章的感情又增强了。此时,赵何已经继位,赵国的大臣也已经接受了赵何。但是,赵武灵王却因为偷偷看到了长子赵章对幼子赵何行君臣之礼而怜悯赵章,想把赵国一分为二,由长子赵章做代王,幼子赵何做赵王。这件事虽然最终未能施行,但是,它足以启发原太子赵章的野心,沙丘政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赵武灵王不懂得国君的地位一旦确立之后,绝不能轻易改变。朝令夕改,犯了为政大忌。四是分裂国家。赵武灵王看到长子跪拜幼子而动了分裂赵国的想法,虽然最终未能执行,但是,有这个想法本身对于一个赵国的最高决策人来说实在是太幼稚了。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这个事情,一方面,晋国一分为三己经是实力大减,如果赵国一分为二,在战国后期的统一之战中赵国必然难以生存。另一方面,即使赵武灵王封赵章为代王,赵章会满足吗?赵章的目的是做整个赵国的赵王,而不是仅仅做一个代王。给赵章一个代主,不可能满足赵章的要求,他必然还想要更大的权力。所以,赵武灵王分裂赵国的想法只能诱发长子赵章更大的野心,沙丘政变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以上是内因,就外因而言,涉及赵惠文王、公子章、公子成、李兑四个人。赵惠文主年幼,确实无法掌控朝政,但是,公子章沙丘政变,公子成围困父王达三月之久,赵惠文王竟无一行动,也无一言相救,事后也没有任何问责,未免太不尽情理。公子章由太子被废为安阳君,是其父头脑发热的结果,对公子章来说确实不公平。但是,公子章不明白,如果他发动叛乱,谋取君位,只会引发赵国更大的内乱。即使成功,也只会造成国内的动荡与杀戮;如果不成功,只有死路一条。但是,废掉公子章的理由确实使他恶气难平,这也是人性使然。公子成是赵武灵王的叔叔,他参与了平定公子章叛乱的军事行动,但是,围攻赵武灵王的沙丘宫又使他难逃被诛的命运。他决心一不做二不休地困死赵武灵王,确实不近人情,但是,公子成这样做也有他的道理。为了自己的生存,顾不上侄子的生存,这是人的本能,不过,公子成逼杀赵武灵王,也使赵国的崛起之路戛然而止,断送了赵国的前程。李兑最早觉察到公子章的篡位野心,并和公子成做好了应对突发政治事件的准备。但是,在诛杀公子章以后,他和公子成为了自保,逼杀了赵武灵王。虽然这种做法有自保的因素,但是,为臣者弑君,中止了赵国。崛起,李兑对赵国最后的灭亡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赵武灵王悲剧结局的最大受益者是秦国。秦国在东方六国之中最可怕的一个对手赵国,就这样在内耗中中止了崛起之路,这是历史对秦国的再一次眷顾。秦始皇最终统一中国确实存在着历史的必然,但是,我们也不应当忽略三家分晋。赵武灵王惨死这些偶然性因素对秦始皇统一中国所发挥的作用。历史之所以选择了秦国,历史之所以选择了秦始皇,不仅是因为秦国崛起了,还因为其他诸国都犯下了各种各样难以饶恕的错误。赵武灵王为自己的政治错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用自己生命换取了赵惠文王的继位,但是,赵惠文王能够继续其父赵武灵王的功业吗?赵惠文王能在多大程度上挽回赵武灵王的过失呢?第19章秦赵之争在赵国的发展史上,赵惠文王是第二个起关键性作用的国君,他是其父赵武灵王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所拥立的。那么,赵惠文王究竟是一位什么样的国君呢?赵惠文王治理下的赵国还能延续赵武灵王的上升势头吗?赵惠文王和秦国的争斗对秦始皇统一六国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秦昭王欺诈夺宝蔺相如完璧归赵秦王嬴政统一六国所面对的第二个目标是赵国,然而赵国这块骨头并不好啃,因为在秦王嬴政的曾祖父秦昭襄王时期,赵国国君赵武灵主通过“胡服骑射”,使得赵国国力迅速提升,而且赵国还曾经有灭掉秦国的雄心与行动,这对秦国统一六国造成了巨大障碍。但是赵武灵王在壮盛之年,由于错误地传位给小儿子赵惠文王,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赵武灵王死后,赵国令人遗憾地停止了崛起的步伐,于是秦王嬴政的曾祖父秦昭襄王利用这个机会,在外交和军事上向赵国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攻势,其中历史上著名的“完璧归赵”,就发生在这个时期。那么和氏璧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和氏璧又是如何成为秦赵之间的争斗焦点呢?除了和氏璧之争,秦赵两国之间还有哪些进一步的对抗呢?秦昭襄王为秦始皇最终消灭赵国究竟奠定了怎样的基础呢?赵武灵王之死中断了赵国的崛起之路,但是,凭借着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的成果,赵惠文王时期的赵国仍然是东方的强国之一。而且,赵惠文王在位期间赵国涌现出廉颇、蔺相如、赵奢等名臣良将。赵惠文主凭借着父亲的遗产,依托名臣的辅佐,称雄诸国。赵惠文王在位之际,得到楚国国宝和氏璧。秦昭襄王听说此事,立即派人送给赵王一封书信,表示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换取这块举世闻名的和氏璧。和氏璧是一块宝玉的名称。相传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个叫卡和的人,在楚国山中捡到一块玉璞(没有经过加工的美玉),献给了楚厉王。厉主让鉴宝专家来鉴定,鉴定的结果说是一块普通石头。厉主大怒,认为卞和在欺骗自己,就以欺君之罪砍掉卞和的左脚。不久,厉王死了,武王即位,卞和又把这块玉璞献给武王。武主也让鉴宝专家来鉴定,结果还说是右头,武王又以欺君之罪砍掉卞和的右脚。武主死后,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玉璞到楚山下大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最后哭出了血。文主听说后,派人向他:天下被砍掉脚的人很多,都没有你这样痛哭,为什么你哭得这样伤心呢?卞和回答说:我不是为我的脚被砍掉而痛哭,我哭的是有人竟把宝玉说成是石头,给忠贞的人扣上欺骗的罪名。于是文王派人剖开这块玉璞,发现果然是一块稀世宝玉,便把这块宝玉命名为“和氏璧”。由于这块宝玉珍奇,来历又如此不平凡,因此,被公认为世间至宝,价值连城。这就是秦昭襄王不惜以十五座城池为诱饵来骗取和氏璧的重要原因。赵惠文王和大将军廉颇及诸大臣商量:如果把宝玉给了秦国,秦国的城邑恐怕不能到手,赵国会白白受骗;如果不给,秦军一定会动武。于是,想派一个使者出使秦国,但一时又没有合适的人选。宦者令(管理宦官的长官)缪(miào,妙)贤说:我的门客蔺相如可以担当这一重任。赵王问:你怎么知道他可以胜任呢?缪贤回答道:我曾经因为犯罪打算逃到燕国去,蔺相如立即阻拦我问:您是怎么了解燕王的呢?我对他说:我曾随大王与燕王见过一面,燕王私下握住我的手说愿跟我交个朋友,因此我想到他那里去。蔺相如对我说:赵强燕弱,您又受赵王宠爱,所以燕主想和您交友。现在您是从强大的赵国逃到弱小的燕国,燕国怕赵国,燕王肯定不敢收留您,而且还会把您押送回国。您不如负荆请罪,也许能侥幸得到大王的赦免。我听了他的意见,大王您也赦免了我。所以我认为蔺相如有勇有谋,派他出使秦国非常合适。于是赵王立即召见蔺相如,问他:秦王用十五座城邑请求交换和氏璧,能不能给他?相如答:秦强赵弱,不能不答应。赵王又问:秦王得了宝璧,不给我城邑怎么办?相如答道:秦国请求以城换璧,赵国如不答应,赵国理亏;如果赵国给了秦国宝玉而秦国不给赵国城邑,秦国理亏。所以,宁可答应,让秦国承担理亏的恶名。赵王再问:谁可以当使臣?相如答:大王如果无人可派,我愿意奉璧出使。城邑归赵了,就把和氏璧送给秦;城邑不能归赵,我一定把和氏璧完好地带回赵国。于是赵王就派遣蔺相如携和氏璧出使秦国。秦昭襄王在章台接见蔺相如。蔺相如献上和氏璧,秦昭襄王大喜,把宝玉传给殡妃和左右侍从欣赏,左右都高呼万岁。蔺相如看出秦昭襄王并没有用城邑与赵国交换和氏璧的意思,便上前说:这块璧上有个小瑕疵,我指给大王看。秦昭襄王便把璧交给他。蔺相如手持和氏璧退了几步,身体靠在柱子上,怒发冲冠地对秦昭襄王说;大王想得到和氏璧,送信给赵王,赵王召集全体大臣商议,大家都说,秦国贪得无厌,凭着它的强大,想空手套白狼,给我们的城邑,我们恐怕得不到。商议的结果是不和秦国交换。而我认为平民百姓交往尚且不欺骗,何况是秦国这样的大国呢?而且为了一块璧惹得强秦不高兴,也不应该。赵王斋戒了五天,派我捧着和氏璧,恭呈国书。我来到贵国,大王却在普通的台观接见我,礼节傲慢。我看大王并没有给赵王十五城邑的诚意,所以我才收回和氏璧。大王如果一定要逼我,我的头今天就同和氏璧一起撞碎在柱子上!蔺相如手持和氏璧,斜视着秦廷的柱子,正准备要往柱子上撞。秦昭襄王怕他真把和氏璧给撞碎了,连忙道歉,请他万万不要这样做,并召来主管官员打开地图,指明从某地到某地的十五座城邑交割给赵国。蔺相如估计秦王不过是用这种欺诈手段摆摆样子罢了,赵国根本拿不到十五座城邑,于是对秦王说:和氏璧是天下公认的宝物,赵王畏惧贵国,不敢不献出来,赵王送璧之前,斋戒了五天,如今大王也应该斋戒五天,安排九宾大典,我才敢献上宝玉。秦王琢磨着这宝玉不能强夺,于是就答应斋戒五天,请蔺相如住在广成宾馆。蔺相如估计秦王虽然答应斋戒,但肯定会违约,便派随从怀中藏好和氏璧,提前走小路把和氏璧送回赵国。秦王斋戒五天后,在殿堂上安排了九宾大典,恭请蔺相如。蔺相如来到后对

                      答自己的问题。我想,卡尔说到重点了。若这些记忆终将成为卡伦的一部分,我们怎么可以任意减轻痛苦的程度?又或者,我们真的有办法减轻痛苦吗?这样才真的是改变她的过去。卡尔描述这些事件时,他仿佛身历其境,重新经历这段过程。但我依然认为卡伦不需要这些过分鲜明的现实与记忆。“我想,或许有两个办法能帮上忙,”我告诉卡尔。“首先,你能不能在融合之后慢慢释放你的记忆——不要在几天之内仓促完成,尽可能延长至两三个星期?”如此或许能帮助卡伦逐步接收卡尔的记忆,避免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我会试试看。”卡尔有些惊慌。“再来就是,在你传递痛苦给卡伦的时候,能不能也将你承受痛苦的力量一并传给她?”卡尔稍微多花了点时间思索我的话,好像他不曾想过“力量”也在融合范围之内。“这我也会努力的。”我请卡尔暂时回避,让我跟霍尔顿说话。霍尔顿早已知道卡伦可能即将面临一段难熬的日子,他保证会保持警觉,随时注意卡伦的状况。他还提醒我,卡伦体内已经有7个可以帮助她的人了;他说,现在的卡伦已经比较强壮,也承受得住卡尔的融合了。不过,霍尔顿希望我未来几天尽可能守在电话旁,好应付任何突发状况。他说,卡尔会等卡伦到家再开始传送记忆。我请卡尔回来,在卡伦的小房间外等候。卡伦打开门,“卡尔进来了,”她说。“你能形容他的模样吗?”我问。“他的表情好痛苦。”卡伦皱眉蹙额。“他有一头黑发,脖子上挂着项链。他跟我握手,向我介绍他自己。他说不会有事的。”希望他说对了,我默默想着。虽然卡伦早已意识到卡尔的角色,我想我仍必须简单介绍他。“卡尔负责承受他人无法承受的痛苦。他守住痛苦的回忆,但他也拥有忍受痛苦的力量。”“他好像很难相处,”卡伦看着心中的他,说道,“他不是那种喜欢接触人的人。他浑身是伤,手臂、手掌上也有,他伤得好重。”卡伦在椅子上扭动,“他要开始了……但还没碰到我。他要谢谢你听他说话……他走向我。他走进来了。他在消失,像幽灵一样慢慢走进来……进来了。”卡伦皱眉。她再次抱怨光线刺眼,环境过于嘈杂;但这次她还抱怨她很冷。“他在里面。可是我还没得到他的任何想法,”她说。“可能要等你回到家,才会开始收到他的想法,”我说。我带卡伦脱离催眠状态,和她聊了一会儿,确定她已平静下来,可以回家了。我们俩都很担心,不知道接下来这几个星期会发生什么事。1997年2月12日与卡尔融合1997年2月11日,礼拜二,我与卡尔融合了。这次融合才发生不到24小时,我就已接收到太多记忆,逼得我不得不提早开始记录。首先,我想从在你办公室的记忆写起。虽然卡尔已连续好几个礼拜,一点一点把他的记忆传送给我了,但与他融合依旧令我极度紧张。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这是迈向完整的另一步,我也知道你一定会陪着我,但我也听其他人格提过,卡尔似乎是我们之中最糟的一个。我想,其实部分的我很钦羡他的力量与勇气。他何以能够一次又一次撑过这些梦魇?希望我能得到他忍受痛苦的力量。我记得我们在小房间里。我打开锁,让卡尔进来。卡尔立刻走向我。他毫不畏惧,但好像很愤怒、也很痛苦。我看见他的手臂、脸上有好多淤青。他向你道别,跨进我的身体。他并未伸出手。我想,他不愿意在融合前跟我有任何接触。我知道他不曾有过善意的接触,我为他难过。直到卡尔跨进来,我才开始有了感觉。孤独,空虚的感觉。我好不容易回到家,很困。一觉醒来,融合的力量一下朝我涌了过来。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冰冷,好像我身在某个湿冷晦暗的地方。我全身都痛,我好痛苦。我的手臂没办法弯,脚伸不直,我不曾感受过这种疼痛,不曾如此痛苦。两天之后,我猛然惊醒。我想动,却发现自己完全动不了。我从头到脚都在痛。我甚至没办法关掉闹钟;因为我的动作太慢,丈夫揍我,骂我懒猪。我努力尝试用尽全身的力量,却依旧动弹不得。我痛了一整天,也想起造成这些疼痛的所有事件。我想我大概没办法撑过去了。我觉得我快冻僵了,全身抖个不停,我想,这可能是我被锁在冰冷的啤酒窖或阁楼所留下的记忆。我的嘴仿佛变形了,讲话口齿不清。我把今天收到的记忆写在后面。虽然记忆本身并不愉快,但我已经能接受它们,继续向前迈进。我祈祷没有其他人也受到这群人相同的虐待。我还记得这些人是如何虐待我的。我能感觉到针尖、鱼钩刺穿我的身体。我听见笑声,此起彼落的嘲笑与奚落。我感觉恶魔就在我眼前。我记得我被绑在桌上。皮带一端扣住我的下巴,然后往头顶方向拉。下巴好痛。我知道我曾断过下巴,但我不确定是不是这时候弄断的。融合后第3天,我痛得醒来。主要是关节痛。我的下巴不痛了,说话也恢复正常;虽然针尖、鱼钩造成的疼痛已消失,但新的疼痛与记忆又开始涌入。第4天早上醒来,我的关节还在痛,但闷痛不见了。过度敏感的听觉与视觉也恢复正常。躺在丈夫身边,我想起他总是动不动辱骂我、羞辱我。卡尔代我承担他的言语暴力,以及他对我的拒绝。睡着时,我常常不小心碰到他,他会立刻踹我、揍我。我发现,他已有十年不曾小心、温柔地碰我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跟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感谢老天,我们有张特大号的床。那天早上,我看着他,顿时明白他延续了我童年的受虐生活。我想知道被爱究竟是什么感觉。我感觉到卡尔的愤怒,一如我自己的愤怒。我已想起每一次的邪恶仪式,想起所有细节。这些记忆令我恶心想吐。我不想接受,也不想写下来。我感觉到卡尔的恐惧,他怕我们会因为透露秘密而遭遇不测。我听见他的想法:我们是恶魔,我们很邪恶,这些崇拜异教的成员是我们仅有的家人。卡尔只有10岁,我知道这些想法可能扭曲了他的价值观。我很清楚,这群异教崇拜成员只是他们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所有愚蠢的崇拜仪式都是他们自创的,而我的祖父正是他们的领导人。回忆不断闪现,我一次又一次重新经历我的人生。我麻木,受到严重惊吓。我感觉卡尔憎恨节日,尤其是教会举办庆祝活动的日子。我一直看见发生在殡仪馆的恐怖虐待画面。我不断听见、感觉到卡尔为了保护我而承受的痛苦。我只有一个问题:我永远忘不掉这些回忆、这些画面。我相信我们活在人间炼狱。※※※※与卡尔融合一周后,卡伦走进我的办公室。她步履蹒跚,移动极为缓慢,脸上满是疲惫的纹路。我看着她,慰问地微笑致意。她来到座位坐下来,脸扭曲成一团。“大部分的疼痛都消失了,”她叹了口气,“可是我的关节又酸又僵硬。”“你对这些记忆有什么感觉?”我问。“感觉很糟,糟透了。我觉得别人一看见我就知道我发生过什么事,我觉得他们会瞧不起我。”“你也瞧不起你自己吗?”“对,”她哭了起来。“我看见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了!我没办法写出来!我觉得我应该阻止他们,这都是我的错,甚至某种程度是我自己的选择……”卡伦没再说话,陷入沉思;一会儿之后,哀伤的表情逐渐退去,她继续陈述。“想起这些事使我明白,我的人生有大半辈子都没有我,其他人替我参与了。我到底是谁?等我全部融合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悲伤再度回到她脸上,“我好希望这些记忆都只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我觉得那些仪式是那群人自创的,他们根本不是任何宗教或异教的成员。他们大概只有8个人。我不曾读过任何有关异教崇拜的资料,但我想异教崇拜的信徒应该没有这么少。”“你的祖父和父亲负责领导这个团体?”“对。他们大多都是我祖父或父亲的员工。”她想了一会儿,“他们把全部的东西都弄成灰色的,让我无法集中视线,记不住任何东西。我只记得我被锁在小房间里,记得那些针、刺伤、割伤,他们的笑声、辱骂,还有我丈夫拳打脚踢、天天数落我……好多痛苦。”她叹气,稍微放松下来。“现在封闭空间会令我感到极不舒服,所以我开车时一定得把窗户摇下来,现在可是2月呀!”“你受了好多苦,”我说,“但诚如你说的,这是最最糟糕的状况,而你已经撑过一大半了。我知道你一定可以继续坚持下去!让我们看看其他人适应得怎么样吧?”进入催眠状态后,霍尔顿现身;他的手伸进卡伦的皮包,拿出一封信给我。拆信前,我问霍尔顿究竟是怎么撑过来的;他说,其实她调适得很不错,其他人甚至不需要出来帮助她。唯一的问题是她不愿意相信这些记忆,所以她必须经历痛苦、感受痛苦,让记忆变得真实。我读霍尔顿的信,与他一起讨论。他说这只是他的想法,我可以选择我认为最好的方式去做。1997年2月13日贝尔医生:我们已经完成了一半,我认为一切进行得很顺利。我相信朱莉安会是下一个应该融合的人选,不过你得尽快跟凯瑟琳谈谈。她的状况不太好,我不曾见过她如此沮丧、意志消沉。请你等卡尔更为融入卡伦的身体之后,再找她聊一聊。几个最麻烦的人物都已完成融合,剩下来的人(除了爱丽丝以外)都参与运作卡伦目前的日常生活。我可以冒昧建议接下来的融合顺序吗?1.朱莉安。她对未来的记录工作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她有好多心事可以写,我想其他人也会提供她更多题材。2.爱丽丝。她能完整补足邪教仪式的所有记忆。她居中穿梭协调,试着维持各人格正常生活。3.詹森。他能提供我们研究自我的崭新观点。4.卡伦2。她能帮助我们享受人生。5.卡伦1。她需要更妥善的商讨、开导,再进行融合。6.卡伦3。融合前,她得试着建立自信。7.凯瑟琳。她需要更多治疗,必须让她找回最初存在的目的。8.我,霍尔顿。我将是最后融合的对象,就当作是结束吧。霍尔顿我竟然能在霍尔顿的协助与引导之下,逐步建构重组卡伦的程序,这一切令我感到相当不可思议。如果没有他,真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蠢事。我很高兴我并非孤军奋战,不用一个人苦恼。我不曾在讨论人格融合治疗法的相关文献中,发现任何由内在人格主导融合的案例。卡伦为自己找到了治疗方法,而且看起来真的行得通。我决定继续采用霍尔顿建议的融合顺序,并且尝试解决各分身面临的问题,协助他们调整自我、迈向融合。引导卡伦脱离催眠状态前,我请凯瑟琳跟我说话。没有了孩子们,她觉得自己不再被需要,因此十分沮丧。没有人听她说话,没有人需要她、尊敬她。我试着支持她,告诉她她的力量始终是我们最依赖、最重要的援助;我说,等她融入卡伦后,卡伦一定会再次需要她的。凯瑟琳觉得好多了。第三部人格融合第22章爱丽丝与卡伦1由于我出外度假,再见到卡伦已是3周后的事了。她一如往常,稍微提早到了,但走进办公室的感觉却有些不一样——不是外表上的改变,而是步态、姿势不一样了。“最近好吗?”我问候她。“其他部分的我仍持续替我履行约定,维持生活。昨天我醒来时发现我正在做身体检查……我觉得我好像一年没见到你了。”“我知道。好一阵子没联络,真是难为你了。”“我头一次完整感受到其他人对你去度假有什么感觉。克莱尔的感觉……虽然他们已经融入我了,我仍然分得出来是谁的感觉。”她顿了顿,“我发现,原来我知道很多我以为我不知道的事,直到有人问起,我才发现我知道。我儿子问我,里格利球场(芝加哥小熊队主场球场)什么时候开放?芝加哥最高的3栋大楼是哪几座?而我竟然都知道!以前我根本不了解,原来我从融合中得到了这么多。”“你还有哪些地方改变了?”我问。“以前我完全没有属于自己的品位、兴趣或想法。我只是单纯存在而已。现在我得仔细思索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喜欢什么?我该如何面对、如何处理我充满伤害与虐待的婚姻?”“你真的越来越完整了。以前的你不会问这些问题。”“嗯。比方说,我发现我懂得好多医学常识,尤其是幼儿疾病部分;我也喜欢看教育频道的医学节目,但以前的我根本不在乎这种事。我对人、对事都感兴趣。现在我每次遗失时间都会很生气,因为我觉得我一定错过什么了。我已经不再想死,我只希望我不会死。”我看着卡伦,听她讲述这段经历,我觉得我正注视着一个日渐完整的人。她开始能体会细微的差异,想法也越来越有深度,这些都是以前的她所不曾拥有的。我好吃惊,我们所做的一切似乎慢慢上轨道了。这令我想起我的第一次接生经验。当时我还是医学院学生,而那名妇人相信我能帮她;事实上,她自己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她本身就是奇迹,我只是碰巧抓住机会而已。※※※※“贝尔医生,我有话要告诉你,”凯瑟琳说,轻轻抚平裙摆。“他们的头痛是我造成的。”“哦?”“嗯。我越来越常出来了,我想我大概有些贪恋出来的时刻。现在孩子们都不在了,我无事可做。付清账单,家里也打扫干净以后,我觉得好茫然……”凯瑟琳望着我,仿佛我应该能体会她的处境。她的语气平稳、慎重,没有过多的情绪,坐姿拘谨。“听你这么说,你似乎也需要跟其他人融合了,”我说。“霍尔顿说我应该再等一等,”她挺直腰杆,“卡伦2想被融合。”“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嗯,她想做点改变。她想让我们的身材变好一点,她受不了卡伦的体重。”凯瑟琳动动身体,往椅子一侧靠过去,仿佛想让自己看起来更苗条、更轻盈。然后她倾身向前,轻声说道,“让男人感兴趣的也是她。”“你觉得呢?有什么感想?”“我不喜欢这样。我吓坏了。”“你吓坏了?”“我害怕别人靠近我。”我知道她有上千个理由为此担惊受怕,所以这次我不打算追问。“你觉得谁可能已经准备好融合了?你有任何想法吗?”我问。“爱丽丝和卡伦1。”凯瑟琳终于找到能贡献一己之力的目标,渐渐恢复活力。“她俩一样大,都是10岁。爱丽丝负责从受虐模式转换到上学模式,设法维持正常表现。卡伦1的角色是和邻居小孩玩,和他们相处。等她们俩完成融合,接下来就可以轮到我了。”她望着我,寻求支持。我并未立即响应,我不确定该照谁的顺序进行。凯瑟琳看出我的犹豫,她继续解释。“卡伦2不怎么需要我,而我对詹森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爱丽丝已经准备好了。”“你说得很有道理,我会照你的建议尽量安排;不过,我有一事不解。霍尔顿提到要融合卡伦1、卡伦2和卡伦3,那以后换谁来就诊?”“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一直都是全体一起来,但卡伦3是最接近你‘看见’与‘认识’的典型。她也是其他人融入的对象。由于她一直在改变,也比以往更能享受生活,所以即使有人需要我,我也很难再出来。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也没什么地方用得上我了。这让我很嫉妒。”“所以现在还有3个卡伦、霍尔顿、凯瑟琳、爱丽丝、詹森和朱莉安等待融合?”我厘清目前的状况,但主要是为了让我自己更清楚,而非为了她。“对,”她说。虽然我还是搞不懂该怎么让卡伦3融入自身,但我决定暂时不理会这个问题。※※※※“爱丽丝准备好了,”朱莉安说,“她不害怕。我也好了,我随时可以被融合。等我融入卡伦,我会马上再开始写日记。”“谢谢你,”我说。“可以请你回去,让爱丽丝跟我说话吗?”卡伦的表情转为空白,然后她开始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把玩手指头。“我们上天主教学校时,”爱丽丝说,“如果做错事,修女会说我们身上有魔鬼。假如我不乖,弗朗西斯修女会拉我们的头发,拿圣水洒我们,可是我不哭,也不会把我的感觉表现出来,这让她很害怕。”爱丽丝继续描述一些学校的回忆,然后突然停下来;她垂下头,拉扯长裤上看不见的线头。“爱丽丝,你为什么会出现呢?”我问她,“你的工作是什么?”我知道她的故事绝不仅限于学校,一定还有别的。“嗯,”她开始,顿了顿,“我负责填补早

                      的社会活动,没有午餐会之类的,和摄影师的会议也取消了——铁路上闹罢工,火车停运。我对乔伊丝说不如回家工作,她说她就留在办公室里,没问题。她告诉我她家里日子现在不好过:她丈夫想要离婚,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正在和律师们谈。但是她在办公室里很高兴,虽然以前日子好的时候她有很多工作也是在家里做的。回家的时候我去了莫迪家,发现她房里坐着一位叫赫米奥娜·惠特菲尔德的人,来自她所谓的“老年医学会”。第一眼我们就互相了解了:我们是一样的人,一样的风格,一样的服饰,一样的形象。她坐在裹了一身黑衣服的莫迪对面的椅子上,身子前倾,面带微笑,风度迷人,幽默风趣。“但是,福勒太太,有好多事我们能够帮助你的,可你不合……”不过她咽下了“合作”,换了“让我们做”。“您是哪位?”她问我,用的还是一样可爱,甚至有些逗笑的口气,但是她一听到自己的声音,便换了我们这类人之间使用的亲密、民主的说话方式(但今天以前我从没想到过这些语气上的不同),对我说:“您是个‘好邻居’吗?可没人和我说过这个。”“不是,”我说,“我不是‘好邻居’,我是福勒太太的朋友。”这简直是骇人听闻,从大概十个不同角度来看都是如此,但最主要的是我说朋友时没用双引号,直到那时我才想到我们这种人不和劳工阶级交朋友。我对于福勒太太可以是很多种东西,包括“好邻居”,但不是朋友。她坐在那儿,抬头看我,眨巴着眼睛,火光映在她的头发上。浓密柔软的金发,满头的大波浪,小鬈发。我知道得花多少钱才能弄出那精心设计的凌乱感。她粉嫩的脸,大大的蓝眼睛,抹着灰色和蓝色的眼影,搽了粉。她绒绒的白色毛衣,她灰色的麂皮裤,她深蓝色的麂皮靴,她……我心想,要么是“救济业”的薪水比我原以为的多,要么是她还另有收入。我站在那里,那是完全不和谐的一刻,因为我刚才说的话很突兀,无法被轻易消化。我突然意识到我是以一个时尚业女编辑的眼光在审视她,谁知道呢,她说不定和她的“形象”其实相去甚远。这期间她一直在思考着。“福勒太太,”她说着起身,脸上挂着好看的微笑,散发出友爱和圣灵之光,“好吧,你不肯去医院。我自己也不喜欢医院。但是我可以安排一个护理员每天早上来一趟,还能派一个家务女工来,还……”“这些我都不要。”莫迪说道,别开脸,恶狠狠地捅火。“那好吧,记着你都能得到什么。”她说着,向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叫我跟着她出去。那时我面临着一个选择,是背后议论莫迪,还是对赫米奥娜说:“不,我们就在这里谈。”我很懦弱,我跟着赫米奥娜走出了房间。“我叫……”诸如此类的信息,她向我介绍了她的身份资历,等着我说我的。“我叫简娜·萨默斯。”我说。“或许您是她的邻居?”她问道,口气中有些恼火。“我是后来喜欢上福勒太太的。”我说。这总算是说对了,这话让她情不自禁地长舒了一口气:这下子类聚群分规则恢复正常了。“是的,”她声音很大,“你说的没错,有些老人家,他们可爱得很,实在……”但是她的脸在说莫迪可一点儿也不可爱,正相反,是个毫不随和的老厌物。我们站在那条可怕的走道里,周围是沾了好几层煤灰的油腻的黄色墙壁,鼻腔里是贮煤室飘来的猫尿味,眼前是通往外面世界的那扇颤巍巍的破门。她的手已经放在门把上了。“我有时候来看看福勒太太,”我说,“帮她做点我力所能及的事。”我这么说,好让她知道别指望我会帮她做她那份工作。她又舒了一口气。“唉,幸运的是,很快这里就要拆迁,会给她安排新房的。”“什么!她不知道这事!”我发现我的声音透着恐慌,莫迪听到这话会有的那种恐慌。“她当然知道了。这地方已列入计划好几年了。”“但是这房子属于某个希腊人什么的。”“啊,不,不可能!”她刚开口的时候挺斩钉截铁的,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又想了一下。她胳膊下夹着鼓鼓囊囊的一个文件夹。她把手袋挂在门把上,抽出文件夹,翻开。一张列着待拆或重建房屋的清单。我已经知道她搞错了,想知道她是会承认,还是会掩饰。如果她承认,那我就给她打满分——因为这是两个职业人士间的较量。我们较量,不为福勒太太——可怜的莫迪——而是为了争谁更有权威,尽管我已明确拒绝了权威。她漂亮的双唇叼着一支圆珠笔,单腿站着,文件摊在抬起的那条腿的膝盖上,皱着眉头盯着那些纸张。“啊,我要回去再好好查查。”她说。我知道,这事就这样被扔开了。哦,她那表情我再清楚不过了!暗自做了决定,再不管某事,脸上却要摆出一副自信干练的样子!她准备离开。我问:“如果我能劝得动她,她可以接受什么样的照顾?”“家务女工,当然啦。但是我们之前已经试过一次,黄了。‘好邻居’,但是她不想要……”她飞快地瞥了我一眼,狐疑的眼神,然后接着说,“她没有资格接受上门送餐服务,因为她自己能行,我们又人手紧张……”“她都九十好几了。”我说。“其他好多人也九十好几呢!”“但是你可以安排一个护理员来?”“可是她说她不想要护理员。我们不能强人所难。他们也得合作啊!”她很得意地甩出这话,扳回一局。她三步并作两步爬上台阶,钻进一辆红色的福特Escort,走的时候还朝我挥了挥手。很高兴终于摆脱我了。大大的笑容,她的肢体语言在说,这帮外行,真是烦人!我懊悔地回到莫迪身边,因为我在背后谈论她了。她坐在那儿,别过脸,一言不发。终于:“那么,你们最后怎么决定的?”“福勒太太,我觉得你的确应该享受几项他们的照顾服务,为什么不呢?”她的脑袋在颤抖,那张脸简直可以去演“邪恶巫婆”了。“我想要上门送餐,但是他们不给我那个。”“不要家务女工?”“不要。他们给我派过一个。她说,你的真空吸尘器呢!大人物啊,不能用地毯清扫器。她坐在那儿,喝我的茶,吃我的饼干。我派她去买东西,明明多走一步就能省一便士,但她就是不肯,别人要多少钱她就付多少钱,我买东西花的钱比她少多了,所以我叫她不用再来了。”“啊,不管怎么说……”我听到自己的语气有点不同了。因为之前我可惭愧了:看着赫米奥娜,也就是看着我自己,摆出那种刻意谦恭的优雅姿态,就好像她——就好像我!——边做还边欣赏着自己的表演:我做得多好!我多么讨喜,多么善良……我努力不要让语气掺上那种味道,努力保持直率、质朴。“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应该考虑考虑,接受提供给你的服务。你不舒服的这一段时间,每天早上那个护理员就可以要,先从这个开始。”“我要护理员做什么?”她问,还是别过脸。这句话的意思是:你既每天来两趟,我为什么还要她?还有:但是你为什么要来呢,这又不是你的工作。还有,这个是最强烈的:求你,求求你了。如果我面对的是赫米奥娜那样的人,我丈夫,乔伊丝,乔姬姐姐,我会说:“真是个感情敲诈犯,这个罪名你可别想逃掉。”我们这种人鼻子灵,能嗅到好处,不管是获得还是给予。离开的时候,我已经答应继续早晚各去一次。还答应给“他们”打电话,说她不要护理员。我们道别的时候,她冷冰冰、气鼓鼓的,她气急败坏是因为她软弱无助,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该指望我做太多,还因为……现在我坐在这儿,自己也觉得抓狂。给困住了,这是我的感觉。我一晚上都泡在浴缸里,思考。思考我真正在乎的。我的生活,我真正的生活,是在办公室,是那份工作。我从十九岁就开始工作了,而且一直在为同一份杂志工作,就因为这个,我习以为常了,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我的生活。杂志还没改版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了,经历了三次变动,而且我可以说第二次变动的起因部分在我。乔伊丝和我做成的。我在这儿的时间比她还长:她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来做制作经理的,那时我已经在那儿干了十五、二十年了,每个部门都待过。如果这杂志社里还有谁能配得上杂志化身的称号,那个人就是我。而我居然对这一切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我不能就因为莫迪·福勒而置我真正在乎的于不顾。我会去慕尼黑的,不像我今天说的,只逗留两天,而是要按惯例待满四天,而且我要告诉她,她必须同意让护理员过来。周五在慕尼黑今早去看莫迪。她坐在椅子上,瞪着没生火的炉子,裹着一身黑色破布,缩在那黑壳子里。我给她弄来了煤,煮了茶,喂了猫。她看起来浑身发冷,但是烧得脸通红。她咳了又咳。我对她说:“福勒太太,我要去慕尼黑,要去四天。”完全没有回应。我说:“福勒太太,我得走了。不过我会给赫米奥娜·惠特菲尔德打电话,说你必须要一个护理员。就干到我回来。”她继续瞪着冰冷的炉子。于是我开始生火——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做。她只好强迫自己爬出温暖的小窝,慢慢地、慢慢地放进一片一片的纸头,一根一根的木柴,一个引火物,生起火来。我看看周围——没有报纸,没有多余的引火物了,空无一物。我出门去商店,回来的路上发现她门外的街边有一辆建筑废料倒卸车,里面有不少小木条,拆除的墙上卸下来的旧板条——她就是收集这些做引火物的。我装满了一购物袋的木条,明知自己这一身时髦打扮,这么做该有多奇怪。我做这事的时候,偶然抬了抬头,发现好几个窗户里都有人在看我。年老的面孔,老太太们。不过我没时间细细观察,只能拿着木板和买回来的东西往回冲。她又是那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坐在如今燃得正旺的炉火前。我不知道护理员生不生火。我问:“护理员会不会给你生火?”她不回答。我有点生气了。和她一样苦恼。这局面实在是荒唐透了。但又没法改变。我起身离开的时候说:“我会打电话请护理员的,求求你不要把人家赶走了。”“我才不要什么护理员呢。”我站在那儿,忧心忡忡,因为我已经迟到了,今天是开会的日子,而我从来没有迟到过。我也为她忧心。而且生气。而且愤恨。但是她又叫我牵挂,我很想张开双臂把那团脏兮兮的老东西搂在怀里。我想扇她一巴掌,使劲摇她。“为什么这么抵触医院?”我问,“为什么?你以为你受到什么威胁啊……它到底有什么可怕的?你有没有去过医院?”“嗯,两个冬天以前。圣诞节。”“怎么了呢?”她现在腰板挺得笔直,瘦削的下巴扬着,一副好斗的样子,她的眼睛里有恐慌和愤怒。“不是,他们挺和气的。但是我不喜欢。他们给你塞药片,塞了又塞,塞了又塞,你感觉你的思想给弄没了。他们待你像小孩子一样。我不想要……”然后加上了一句,口气间似乎想表示一点公平,偏偏这么做却流露出更多意思,她原本不想表示出来的意思,“……那里有一个小护士。我咳嗽的时候她会按摩我的背……”她飞快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掉转眼光,我知道她想让我给她按摩背部。我没有想到这个!我不知道怎么做!“哎,”我说,“没人会逼你去医院的。”她说:“有了上次那事,他们哪还会再收我。”突然她哈哈大笑起来,一脸机灵,很享受的样子。“你做了什么?”我问,很高兴可以和她一起大笑。“我自管自走人了!”她咯咯笑,“是的,我受够了。在那儿吃得太好我都便秘了,他们倒没少给我吃的,这我得承认。吃了那些药片,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是自己了,每分每秒都在变。我说,我的衣服呢?他们说,福勒太太,天气太糟糕了,你不能回家,会要了你的命的。外面是在下雪。我说,你们把我的衣服拿来,不然我就穿着你们的病号睡衣走。于是他们只好把我的衣服拿来了。他们气得不肯看我,也不和我说话。我走到大堂里,对看门的人说,给我叫辆出租。我那几个钱在病房里被偷了。但是我准备对司机说叫他看在上帝的分上送我回家——如果现在这年头还有人知道上帝的话。但是接待台有个女人,她对我说,你搭我的车吧,亲爱的。于是送我回了家。我现在还时不时想起她来。那些对我好的人我都会想,真的。”然后她朝我展颜一笑,欢乐的笑容,灿烂极了,小女孩般的笑容。“就算这样,我还是得去慕尼黑。四天都不能来,而你很清楚你根本没法照顾自己。我要听到你说,直截了当地说,你不需要护理员。我待你很认真的,没把你当小孩!如果你说不要护理员,那我就什么也不做了。但是我觉得你应该让我叫一个护理员来。护理员又不是世界末日。”“那还有那些药片呢?”“好吧。但你得明说,说你不要我打电话叫护理员。”然后,我实在不顾一切了,加了一句,“看在上帝的分上,莫迪,理智一点吧。”我意识到我喊了她的教名,但是她没发火。她耸了耸肩膀。“看来我别无选择了。”我走到她跟前,弯下腰去吻她,她把脸凑过来,我亲了一下。我出门,在门口挥了挥手,但愿没有显得“讨喜可爱”。我开会迟到了。头一次。在我看来,正是这种例会赋予了这本杂志生命力。这是我的主意。待会儿我会写一份分析,这能帮我理清思绪,因为我知道我的思绪需要理清,关于杂志社、工作、一切一切。今天下午这儿只有我一人:乔伊丝在家,因为我在德国期间她得时刻坐镇办公室。我试着去查政府社会服务处的信息。那些分发给消费者的宣传手册,《养老抚恤权利》之类的东西,我手里都有。不,我想要知道它到底是怎么运作的。过了一会儿,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我要找到“那个人”。如果这条规则对我们这类工作管用,十有八九它就哪里都适用。(莫迪说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但是她说的是另一回事。)乔伊丝和我一直在运用这条规则。很久以前,我们发现,如果你想要做成一件事情,你就得找到一个部门或一个办公室里的“那个人”,或者负责此事,或者是了解此事,或者——在这种或那种意义上——名副其实。唉,赫米奥娜肯定不是这样的人。绝不是。赫米奥娜这样的人也是少不了的,哪怕就只因为另一类人实在太少呢:倒不是他们什么工作都不做,或者是百无一用,而是他们不重要。想要搞清如何给莫迪弄到她真正需要的,真能帮上她的是什么,我不能靠赫米奥娜。但是今天下午我给她打了电话——她不在——留了言说福勒太太要一个护理员,要用五天。然后我心里莫名其妙地忽然一惊,于是我叫秘书给赫米奥娜打电话,后来叫乔伊丝的秘书也给她打电话。可不能留下她无人照看,四天呢。周三首先,我去看莫迪前的精神状态。我中午从慕尼黑飞回来,直接回到办公室,重新充足了电,精力充沛,状态良好。我实在喜欢出这样的差。我喜欢的是我的雷厉风行。我喜欢让事情运转起来,知道该如何做。我喜欢他们认得出我,给我开我的房间,记得我的喜好。周末一直在见朋友。呃,“朋友”,其实是工作上打交道的人。然后周一和周二,博览会。我喜欢的是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吃只吃到适量,喝便多一口都不喝,几乎不睡觉,整天东奔西跑。我完全清楚应该如何展示自己,如何利用这个形象。我看到自己去观看时装表演,周一早上,坐下,人们微笑着互相打招呼:与此同时,我回到了十五年前,用那时的那双眼睛,以我现在,我三十岁时的方式,看着那些事业有成、多年来一直在做这些工作的女人们。我羡慕她们,希望成为她们中的一员。我审视她们,细致地审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时我找的是她们忽视了什么,有什么迹象显示她们最终将被别人取而代之,我便是这些人中的一个。我认真打量过的这些女人里,最终只剩下一个,不过也还有一些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留在圈内。四天以来,我一直在思考,我身上有没有什么会导致我最终被踢出局,或者留在办公室里做些简单的活儿,换了别人——谁?——来出这种差。我看不出有什么。只是年纪渐渐大了?和这可不相干!是我终将对这一切感到厌烦?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暂时这么觉得。我回到办公室时

                      的事。好了,先这样了?给我打电话。我们得谈谈。爱你,宝贝。谈话。当然要谈。帕拉斯没给任何人打电话——警察,迪·迪,或者他——直到八月份。他气坏了,不过还是照样把她的路费电汇给她了。要是他们当着卡洛斯的面背后笑话她,要是他们拿她开玩笑,她听到之后也无动于衷:无非是在她进入学校大厅时中断的手势;在她从存物箱前走开时滑动的眼波;在她坐到人群中吃午饭时不自然的微笑。她从来没有真正引人注目过,但她的谈吐和她父亲的金钱隐藏了这一事实。如今她成了公开的笑柄(帕拉斯和一个看——门——的跑了,你难道不爱听这条新闻吗),谁都不遮遮掩掩的了。她回到了最后的战事发起的地方,高中安排有序的战壕,在这里,羞耻不过是走到大厅换盘子所需的时间,失败不过是开启暗码锁的摸索,而厌恶不过是阻滞射精的薄薄的避孕套。在这里,除去交换衣服和玩具,没有什么好意可言。在这里,孤芳自赏居统治地位,判决是暂时的,开除才是永久的。而成年人对此一无所知。只有监狱才可能是惹眼和可怕的,因为在戒律和仪式之下蛰伏着折磨人的暴力。来自井然有序的宁静家庭的那些人,在关进大门后,当即就被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残酷压倒了。那种残酷是以年轻人欢欣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帕拉斯试过了。但那种羞辱让她抬不起头来。弥尔顿曾向她打探她母亲的情况。曾经有人警告他要当心与他圈子之外的人结婚的后果,而且每次警告都不幸成为现实:迪·迪是不负责、不道德的;如果情况属实,她还是个荡妇。帕拉斯的回答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他还在谋求起诉学校,理由是它的松懈和造成危险的环境,更不消说有犯罪倾向的职员了。可是受“诱拐”的“牺牲品”却是心甘情愿走的,而那次“跨州”行程的终点恰恰是“牺牲品”的母亲。这怎么能称得上是犯罪呢?她父亲家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们得了解一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使女儿想要、急着要逃到她母亲那儿去呢?进一步说,校园内并没有发生什么讨厌的事——除了“牺牲品”的汽车被修理了一下,并且她被平安护送到家。何况,“诱拐”发生在学校停课的假期。尤其是,“牺牲品”不仅心甘情愿地去了,还连欺带哄地自愿陪伴一个男人(甚至可以称作是艺术家),他并没有前科,而且在高中的表现和工作都堪称楷模。她被他性侵犯了吗?“牺牲品”说没有,没有,没有,没有。他是不是让她吸毒,给了她非法的东西吸呢?帕拉斯摇着头否认,只记得她母亲那样做过。撞她车的人是谁呢?我不知道。我根本没看到他们的脸。我离开了那地方。到哪里去呢?我挥手拦车,有人让我上了车。谁?一些人。在一个教堂似的地方。在明尼苏达?不,在俄克拉荷马。地址是什么,电话多少?爸爸,算了吧。我现在不是到家了吗?是啊,我可不想让你操心了。不用了。不用了。帕拉斯觉得不舒服。她无论吃什么东西,哪怕吐掉大半,体重还是会增加一磅。感恩节那天她独自一人过的,吃的都是普罗维登斯准备好的。圣诞节那天她请求放她出去。弥尔顿说不行。你就待在这儿。就去芝加哥,她说,去看望他的姐妹。他最终同意了,并由他的行政秘书做了安排。帕拉斯在她姑妈那儿待到十二月三十日才离开(留下了一张无疑有误导之嫌的字条)。在塔尔萨机场,她花了两个半小时租了一辆小汽车,司机把她一路送到了女修道院。她说,只是拜访一下。只想看看大家都怎么样了,她说。除去她自己,她还能骗谁呢?显然谁都骗不了。康妮当即瞥了一眼。现在又能怎样?康瑟蕾塔把小母鸡歪过来,看着银白色中带玫色的腹腔。她用盐把鸡涂满,并把它的表面用肉桂和黄油揉搓了一遍,再把洋葱加在用鸡脖子、鸡心和鸡胗煮的汤里。母鸡一烤到外焦里嫩,就被她放到一边,去吸足汤汁。浴缸里的水微温,浅得仅及吉姬的腰际。她喜欢又多又热、满是泡沫的水。大宅里的管道破裂了:流出的水带着颜色,一股股地向外冒,有时还输送不到二楼。井水流过一个烧柴的锅炉,那是除去她谁都没兴趣保留的。她是个习惯于惹麻烦的人,总想在冬天比往常更糟的老旧的管道系统中积存好几加仑热水。西尼卡当然帮了不少忙,把一桶桶冒着气的热水从厨房的炉子边提到浴室。为了弄出肥皂泡,她倒进不少象牙雪牌洗浴剂,尽其所能把水搅拌起来,可惜只得到了令人失望的软泥般的东西。她曾经邀请西尼卡到浴缸里和她共浴,但又像以往一样遭到了拒绝。虽然吉姬清楚为什么她的朋友不愿意让人看到赤身裸体,但偶尔仍禁不住要逗她洗浴。她曾经看到过血迹斑斑的卫生纸,但西尼卡皮肤的隆起部分只是在衣服下才能摸到。尽管吉姬莽撞得不怕讨人厌,她仍然没能向她问及那些隆起。答案可能会太接近那个黑人男孩流血的场面了。她伸展开双腿,露出水面,抬起脚来欣赏。以前在K.D.光着膀子背对着她坐着的时候,她常常躺在那儿用双脚蹭着他的脊梁。他糊里糊涂奉献,充满了激情、伤害和向往,以及许多许多的屈服。是啊,她曾经纠缠过他一阵。她欣赏他对她的崇拜和追随,因为她自己没有崇拜和追随别人的经历。米基。没有谁能管那叫爱。可是K.D.的方式没有让她长时间感到开心。她后来就时常欺骗他、侮辱他、拒绝他,而他在宅子周围追逐她、抓住她、拍打她。玛维斯和西尼卡曾经把他拉开,用厨房里的炊具揍他,把他赶走——对他的咒骂她们三个用更难听的骂声作答。啊,好吧。这是新的一年,她想。一九七五年。既然旧的计划全都成了垃圾,就该制订新的。她最终从浴室瓷砖中拿出那个盒子时,看到里面满是证件,不由得欢呼起来。银行官员也喜得手痒难耐,给了她二十五美元,因为他很高兴把它们镶在镜框里或者放进展柜,让他的顾客们开心。这种西部最大骗局之一的文件汇集,你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得到。她坚持要五十美元,踩着爵士舞步走出银行,吩咐玛维斯干脆开车就走,请吧。她本想要西尼卡与她一起走的。这次是一去不复返了。回来会关系紧张的。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方面。她母亲不知在哪里,她父亲是死囚。只有一个外祖父,住在密西西比州阿尔肯的一辆漂亮拖车里。她先前没把这事想周全,可现在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了。就是因为这种紧张关系。倒不是那个流血的男孩或是米基关于沙漠上那对情侣的戏言或是小个子男人有关清水和扭结的双树的忠告。在米基之前,一切全都消失在消遣和冒险之中了。激愤的游行、传单、争吵、警察、静坐者、领导人和谈话、谈话、无休止的谈话。没有一个是认真的。吉姬抬起满是皂液的手,把头上的发箍重新扣紧。没有一个高中生或大学生,没有一个,哪怕是别的姑娘,认真对待她的认真态度。要不是她会印东西,谁都会当作没有看见她。除去米基。“坏蛋。”她说出了声。随后,由于说不准究竟是哪个坏蛋最惹她动怒,她用力拍打着那缸令人不快的浴水,每拍一下就从齿缝里挤出一声“狗屎”。这样发泄了一会儿后,她平静了,便向后靠到浴缸上,用滴水的湿手掌遮着脸,悄声自语:“不,你这蠢而又蠢的坏女人。因为你不够刚强。不够机灵。就像跟所有别的该死的东西在一起一样,你没本事坚持下去。你以为那会很好玩,而且能有点用。也就是在一两个季节之内。你以为我们是熔岩,可是当他们把我们砸成沙粒的时候,你却跑了。”吉姬不是爱哭的女孩;即使现在,当她意识到她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无法对自己满意,她的眼窝里仍像沙漠一样干燥。康瑟蕾塔给褐色的小土豆削皮、切块。她在水里加了熬好的调料汁、月桂叶和鼠尾草,炖上土豆,然后再倒进长柄平底锅焯汤,直到土豆变成暗金色。她把红胡椒粉和黑胡椒籽撒到上面。“噢,对了,”她说着,“噢,对了。”最他妈好的进展就看怎么计价了,玛维斯希望技师对这辆十岁的凯迪拉克的钟爱能让他在收费时给她打个折扣。她始终不会知道他到底打没打折,但在修车铺下班之前,他把活儿干完了,收费是工钱五十、零件三十二、润滑油和汽油十三,差不多把玉米地的租金花光了。要等波森先生下次交租金还得三个月。不过,余下的钱还足够日常购物,加上康妮想涂的漆(她猜是给那把红椅子涂;但还有白漆呢,大概也要涂鸡舍),以及雪糕。那对双胞胎喜欢雪糕,见到就吃。可是圣诞节玩具却没人动,所以玛维斯花了五小时等待翻新和修理,用一辆玩具卡车换了一辆玩具汽车,用一个玩具娃娃换了一个会说话的娃娃。珀尔很快就会长大到可以玩芭比娃娃了。他们的成长和变化令人吃惊。他们夭折时,头还抬不直,但一次在大宅里头听到他们时,已经是蹒跚学步的两岁婴儿了。根据他们的笑声,她能够一丝不差地分辨出来。而根据他们和别的那些在各个房间里跑来跑去的孩子的融洽相处,她知道他们成长得怎么样。现在他们都到了上学的年龄:六岁半,玛维斯该考虑适合他们年龄的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了。她因为思念孩子而备觉孤苦,便在一九七○年回过一次马里兰州。她在萨尔、弗兰基和比利·詹姆斯注册的学校看着课间休息的学生,心中一惊,突然意识到萨尔现在该上初中了,比利·詹姆斯在三年级,而弗兰基在五年级。不过,她觉得不成问题,一定会认出他们,尽管她没把握他们能辨认出自己。可能是由于她的手指抠进了操场的围栏或是脸上扭曲的样子,不管是什么原因吧,反正学生们吓坏了,一个男人过来盘问起她—没有一个问题她答得出。她连忙跑开,想躲起来偷着看。她想藏到佩格的房子那儿,但不能让弗兰克或隔壁的邻居看见。她找到那里时——戴帽子的女孩还在赶鸭子——却流下了泪。原先长得茁壮、繁茂又漂亮的莎伦玫瑰,如今全被砍光了。要不是担心被人认出,她就要沿街跑掉了。她当即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在这儿还是别的地方,只要没有莫尔和珀尔,她就不安全。这都发生在她和勃迪通电话并获悉她被通缉之前。她把头发束进一个墨绿色的发箍,买了一副廉价的墨镜,乘上长途车先到华盛顿,再前往芝加哥。她在那儿替康妮买了给母亲的东西,换了一辆又一辆长途车,到达了米德尔顿的长途汽车站,她的凯迪拉克就存在那儿的停车场。她急急忙忙地买好给康妮的用品,在她的双胞胎孩子的陪伴下一路加速行驶。玛维斯紧张得透不过气来,在车道上踩下刹车,把车停在已经在这里住了下来的赤身裸体的吉姬旁边。三年来,她们吵嘴,动手,勉强相处,只是由于康妮的缘故才不致互相谋杀。玛维斯相信,是因为吉姬被那个从鲁比来的男人搅得心神烦乱,她们才没拔刀相向。玛维斯是宁可这么做的,和任何人拼打到底,当然也包括那个在街上混出来的浑女人,因为那女人曾经威胁说要用刀结果她,让她的孩子们没人保护。因此她在可爱的西尼卡到来时,由衷地甚至过分地欢迎她。吉姬也全心全意地欢迎西尼卡的到来,把那个叫K.D.的人像葡萄籽一样吐掉了。在这一新的组合中,玛维斯的崇高地位稳固了。连那个长着漂亮脸蛋却有着受伤害表情的哀凄的富家小姑娘,也没有动摇她的地位。双胞胎很高兴,玛维斯依旧比别人更亲近康妮。正因为她们如此接近,如此相互理解,玛维斯才开始担忧。倒不是因为康妮的夜间习惯,或是她喝不喝酒,而是这种亲密的情感近来实际上已经消失了。还有别的。康妮点头的样子像是在听旁边的什么人讲话;她总是嗯啊的,而如果你说什么,她就答非所问。还有,她不仅不再戴墨镜,而且每天要打扮那么一下,穿上一件索恩·摩根在这儿时给她的衣裙。她脚上穿的则是原先放在她梳妆台上的那双闪亮的修女鞋。随着她自己耳朵中响着的开心笑声,以及雪糕在严冬中融化,她无法判断这类事情。康妮从来没诘问过双胞胎的真实情况,而玛维斯本不打算解释或辩护她知道的是真的,对她而言接受才是主要的。夜间的来访者越来越少露面了,她除去操心这个,便全神贯注于莫尔和珀尔长得有多快,以及她能不能坚持下去。六个黄苹果存了一冬都干瘪了,掏过核之后漂在了水上。葡萄干在一口深平底锅中的酒里加热。康瑟蕾塔在每个掏空的苹果里填上由蛋黄、蜂蜜、山核桃和黄油混合而成的浓汁,再一个个地加进被酒泡胀的葡萄干。她把香醇的葡萄酒倒进一口平底锅,再把填好馅的苹果放进去。温甜的液体流动着。小街都又窄又直,可她一划出这些小街,就都流血了。有时候她拿着卫生纸来接血,但她也情愿让血就这么流。诀窍是切开的深度恰到好处。不能太浅,否则切口只是一道很淡的红线。也不能太深,否则血会升起来并迅速冲涌而出,就看不见街道了。虽然她已经把地图从胳膊挪到大腿,她还是能高兴地认出旧街故道,连诺曼的痕迹都被排除了。有时候几个月划一次就够了。后来有时候她一天划两次,经常是一条街还来不及封口,她又划开了另一条。但她并不草率。她的工具是干净的,她的碘化物(强于红药水)很充足。何况她还向她的工具袋里加了芦荟滋润霜呢。那个习惯,始于待在一个养育孤儿的家庭里时,开头是偶然的。在她一个收养的哥哥—格里亚妈妈家收养的另一个孩子——第一次把她的内裤扒下来之前,有一根别针系住她牛仔裤的裤腰,原先那里是一个金属扣。在哈里猛拉她的裤子时裤扣处裂开了,别针刮破了她的肚皮。牛仔裤一被脱掉,他就去拽她的内裤,那一道鲜血反倒更刺激了他。她没有哭。那样并不痛。格里亚妈妈给她洗澡时惊叫道:“可怜的宝贝,你干吗不告诉我?”说着她把红药水涂到那V形的伤口上。她想不好该说什么:别针的刮擦还是哈里的行为。于是她故意用别针刮自己,指给格里亚妈妈看。因为她得到的同情太少,她就告诉了她哈里的事。“别再说了,听见没有?你听见了吗?这里不能发生这样的事。”她吃了一顿最爱吃的东西之后,就被安置到另一个家庭。几年之间没有出过什么事。直到上初中,随后是十一年级。那时候她已经懂了,在她身体里有某种东西使男孩们想得到她,使男人们想盯着她。如果她和五个女孩一起在廉价店铺的柜台旁喝可乐,一定是她的乳头被一个受到朋友窃笑的男孩大胆地捏上一下。四个或者一个女孩在街上走过那个抱着女婴坐在公园长椅上的男人身边时,只有当她也走过,他才会把他竖起的阴茎掏出来,嘴里做出咂咂的亲嘴声。找男朋友来庇护也没什么用。他们把她的献身视作当然,但如果她向他们抱怨她曾被朋友或陌生人爱抚过,他们就会冲她大发脾气。于是她明白了,问题就在于内在的某些东西。她像一个其可疑的诗句过于灵活、过于惊人而难以发表的诗人似的堕落了。这让她激动。也让她安定了。深入到衣服下面的内在生命,这使得她的眼睛干涸了,催生了一种只有哭泣的女人才能动摇的安宁。那种哭泣会触发一种痛楚,力道之劲,她宁肯做一切事来消除它。在她十岁那年,还没有划人行便道的时候,肯尼迪遇刺了,全世界都公开哭泣。在她十五岁那年,春天里马丁·路德·金被谋杀,夏季时另一个肯尼迪也死了。她每次都打电话请病假不去做照看小孩的工作,待在屋里,把大街小巷划在胳膊上。她这件流血的工作很容易遮掩。就像艾迪·特托尔,她的大部分男朋友都在夜里干那件事。对那些坚持要问个究竟的人,她就想出一种病来。立刻会引来同情,因为那些疤痕看着真像是外科手术留下的。在康妮的宅子里得到的安全感,在帕拉斯到来之后,不如先前那样完整无缺了。她花费了很多时间哄她高兴、喂她吃饭,因为帕拉斯不吃的时候就哭或者忍着不哭。那姑娘八月份走后降临的轻松感,在她十月份返回时——更漂亮,更丰腴,还装作只是路过这儿看一看——消失了。在一辆豪华轿车里,差不多吧。带着三个箱子。现在是一月份了,她在夜间

                      av小次郎收藏家,等到大伙都笑得没力气了,才长叹一声:“危险啊,危险!”“哦?”齐威王挥挥手,让大伙止住笑,“你说说,有什么危险?”“秦国、楚国虎视眈眈,而您丝毫不在乎,这是第一个危险;大兴土木,修建亭台楼阁,把雪宫(齐宣王的离宫)搞得富丽堂皇,浪费民力物力,这是第二个危险;花天酒地,夜以继日,淫乐充斥后宫,这是第三个危险;贤臣逃匿山林,奸佞侍奉左右,听不到真知灼见,这是第四个危险。”钟离春侃侃而谈,齐宣王神色由晴转阴,看她的眼神由戏谑变为尊重。待她把话说完,齐宣王诚恳地说:“您说得太好了,有如暮鼓晨钟,让人警醒。寡人如果还能有点进步,皆拜你所赐。”于是下令停止修建高台,撤去女乐,从此专心治国,励精图治,齐国的国势由此蒸蒸日上,甚至超越了齐威王时期。而钟离春果然也成为了齐国的王后。无盐女的故事,是一个非典型的中国式童话,它不是丑小鸭的故事,也不是灰姑娘的故事,而是丑小鸭加灰姑娘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这个故事流传很广,尤其是在民间,很多人认为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本书在此不予判断其真实性,因为在很多时候,所谓真实的历史,也不过是人们以为它真实罢了。王道与霸道钟离春提到的雪宫,在《孟子》中也有记载。有一次,齐宣王在雪宫接见孟轲,突然问了一句:“老先生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好极了。”孟轲饶有兴致地东看西看,对宫中的每一样东西都觉得很新鲜。齐宣王又问:“古代的圣贤也有这种快乐吗?”“当然有了。”孟轲说,“作为一国之君,有这点快乐算什么?但前提是要将这种快乐和百姓们共享。”他趁机奉劝齐宣王,“君王以百姓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百姓也会以君王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君王以百姓的忧愁为自己的忧愁,百姓也会以君王的忧愁为自己的忧愁。君王和百姓同忧同乐,同心同德,那就可以使天下人归服了。”齐宣王一听,很感兴趣,于是又问道:“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故事,您可以讲给我听听吗?”“这个嘛……孔夫子的学生们都没有讲过他们的事迹,所以我也没有听过。说白了,‘霸道’那玩意我不懂。您如果一定要我说,我就说说‘王道’吧!”齐宣王说:“好。”“我听人说,有一次您坐在殿上,看到有人牵着牛从殿下走过,准备杀了它去祭钟。您看它哆嗦可怜的样子,毫无罪过,却要被宰杀,实在是于心不忍,于是命人放了它,改用一只羊代替。有这回事儿吗?”“有。”“可是百姓们听说之后,都以为您这是吝啬,是吧?”齐宣王无奈地笑笑,说:“确实如此。他们也不想想,齐国虽然不富,我也不至于吝啬到一头牛都舍不得啊!我就是不忍心看它那可怜的样子,才用羊替代它的。”孟轲朝齐宣王作了一揖,说:“您这种不忍心,就是王道的基础。”齐宣王脸红了一下。孟轲又问:“那您有没有想过,羊其实也很可怜呢?”齐宣王说:“哎哟,这个我还真没想过。您这么一说,我倒是能理解百姓们为什么说我吝啬了。牛和羊一样可怜,我却只怜惜牛而不怜惜羊,这不是让人误会嘛!”孟轲说:“您别在意百姓的误解。您这种不忍心正是仁爱为怀,并不虚伪——您亲眼看到了那只牛,却没有看到羊。君子对于飞禽走兽,看到它们活着,便不忍心看到他们死去;听到它们悲鸣,便不忍吃他们的肉。所以,君子远庖厨,就是这个道理。”齐宣王很高兴:“这事我自个儿琢磨很久了,一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经您这么一说,我心里便豁然开朗了。但我这种心理和王道有什么关系呢?”“假如有一个人说,‘我能够举起三千斤的重物,却拿不起一根羽毛’,您相信吗?”“不信。”“那么,您的好心足以使禽兽沾光,却不能让百姓得到好处,这是为什么呢?一根羽毛都拿不起,只有一个原因,不肯用力罢了。您不实行王道,不是不懂王道,只是不肯去尝试。”“您的意思是,将我的仁爱之心用到百姓身上,就是王道?”“没错。尊重善待自家的长辈,推广到尊重善待别人家的长辈;爱护自己的儿女,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儿女。以此类推,施行仁政,治理天下就像在手心运转东西那样简单。”孟轲说着,做了一个手势,就像有个球在他的手心转动。齐宣王连连点头,又问:“具体来说,如何实行仁政,您能给我说说吗?”孟轲说:“从前周文王治理天下,对农民的税率是九分抽一,对做官的人给予世袭的俸禄,在关口和市场上只稽查不征税,任何人都可以到湖泊捕鱼,罪犯的刑罚只有本人承受,不牵累妻室儿女。对于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照顾,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这就是仁政。”齐宣王击掌赞叹:“这话说得真好。”孟轲紧紧抓住:“好的话,您为什么不马上实施呢?”齐宣王老实说:“我有个毛病,我贪财。”(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孟轲说:“这不是问题。从前,公刘也爱财,《诗经》上不是有那么一句吗——‘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辑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家中有余粮,行者有干粮,才能率领军队打胜仗。您如果喜爱钱财,能够惠及百姓,和王道一点也不矛盾啊!”公刘是周朝的先祖,以善事农耕而闻名。这句诗翻译成现代文,意思是:粮食真多,装满了粮仓;还有干粮,装满了行囊。大伙儿团结一心,弯弓搭箭,持戈挺矛,浩浩荡荡向前进。齐宣王又说:“那还是不行,我还有个毛病,我好色。”(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瞧您说的!”孟轲说,“从前周太王也喜欢女人,经常一大早就带着他的妃子,骑马跑到岐山之下。可那个时候,没有找不到丈夫的老姑娘,也没有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您喜欢女人有什么了不起呢?跟百姓一道喜欢就行了。”说句题外话,有些官员就不这样想,他自己可以有很多女人,却要求百姓过着清心寡欲的日子,唉……在孟轲的思想中,统治者与百姓的理想关系,就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关系。统治者想干什么都好,但是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你能干的,百姓也有权利干,这样就真是环球同此炎凉,天下太平了。有一次,孟轲问齐宣王:“听说您很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齐宣王颇为不好意思:“我并不是爱好高雅的古典音乐,只是爱好一般的流行音乐罢了。”孟轲说:“只要是音乐就行了,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也没什么区别。”齐宣王说:“愿闻其详。”孟轲便问道:“一个人单独欣赏音乐很快乐,跟别人一起欣赏音乐也很快乐。相比之下,哪一种更快乐?”(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齐宣王说:“跟别人一起更快乐。”孟轲问:“那么,与少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还是与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呢?”齐宣王说:“当然是跟多数人一起更快乐。”“假如您在这儿奏乐,百姓们听到了,都觉得头疼,愁眉苦脸地说,‘大王这么爱好音乐,为什么会使我们过得这么苦呢?’假如您外出打猎,百姓们看到了,都觉得头痛,愁眉苦脸地说,‘大王这么爱好打猎,为什么会使我们过得这么苦呢?’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您只图自己快乐,而不与百姓同享。“假如您在这儿奏乐,百姓们听到了,都眉开眼笑地互相转告,‘大王身体很健康吧,要不怎么能够奏乐呢?’假如您外出打猎,百姓们看到了,都很开心地说,‘大王身体很健康吧,要不怎么能够打猎呢?’这也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您能够与百姓同享快乐。“所以说,您听什么音乐不重要,重要的是与民同乐。”齐宣王听了,连连点头称善。孟轲在齐国的时候,给了齐宣王不少有益的教诲。他知识渊博,循循善诱,总能把深奥的道理讲得很浅显。即便是批评,也能批评得很有水平。有一次孟轲对齐宣王说:“有一个人要去楚国出差,将老婆儿女托付给朋友照顾。等他回来,发现老婆儿女都在挨饿受冻。对待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呢?”齐宣王说:“绝交。”“长官如果不能管理他的下级,该怎么办呢?”“撤职!”“回答得太好了!”孟轲说,“如果一个国君没有把国家治理好,那又该怎么办呢?”齐宣王支吾了一阵,左右张望,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去(王顾左右而言他)。孟轲就是用这种方式告诉齐宣王,一个单位搞不好,领导要负责任;一个国家搞不好,君王要负责任。但是后世有很多人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喜欢替领导人开脱——国家出问题了,不追究领导的责任,反而怪下面的人没搞好,甚至责怪有人搞阴谋诡计。齐宣王伐燕回过头来说燕国的事。子之南面称王后,燕国的形势一直不怎么稳定。公元前314年,太子平和将军市被合谋讨伐子之。消息传到齐国,齐宣王意识到这是一个控制燕国的好机会,派人给太子平传话:“寡人听说太子准备起事讨伐乱臣贼子,重振国纲,扶正君臣大义,十分感动。齐国虽小,没有能力解决燕国的问题,但是寡人愿意随时听候太子差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齐宣王心里打什么主意,路人皆知。然而太子平收到齐宣王的承诺,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马上聚集党羽,发动起义,并命市被率众进攻王宫。不料子之早就得到情报(连齐宣王都知道的事,他岂能不知?),在宫中层层布防,严阵以待。市被攻打了半天,连宫墙都没能靠近。造反这种事情,最关键是发动群众。市被攻打王宫的同时,太子平的党羽正在挨家挨户发动大伙“支持太子,铲除乱党”。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谁苦大仇深就支持谁,而是谁占上风就支持谁。眼看市被的人马越打越少,而子之的援军又源源不断地赶来,蓟城的百姓终于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他们纷纷拿起武器,赶到王宫去救援子之。市被的脑瓜子很好使,一看大势已去,立刻拔出宝剑,大呼一声“跟我来”,带着残部就向百姓冲去。百姓毕竟是乌合之众,一看市被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都禁不住向后退,有的人已经悄悄扔掉棍子,准备溜回家。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发生,市被冲到百姓阵中,不杀也不砍,脚步也不停,声嘶力竭地喊道:“太子作乱,人人得而诛之!父老兄弟们,跟我去杀太子!”百姓们愣住了,有几个人情不自禁地跟着喊起来:“杀太子,杀太子!”这声音被迅速扩大,于是数千人一起喊:“杀太子,人人得而诛之!”跟在市被身后,朝着太子府进发。在路上,他们遇到太子党羽的阻截,双方发生战斗。一番血肉横飞之后,有人突然想到家里的老婆小孩需要保护,有人则想着可以趁火打劫,把隔壁李老汉家的铺子给抢了,还有人就是李老汉……厮杀的对象开始模糊起来,仿佛前后左右都是敌人。混乱中,市被被人一棒子打倒,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又被无数双脚踏过。他拼命护住头,绝望地大叫,声音却越来越微弱,最后有个好心人往他背上插了一刀,结束了他的痛苦。数天之后,当子之的人勉强恢复蓟城的秩序时,已经有数万人死于这场闹剧。侥幸活着的人,也赶紧收拾行李,逃到别处去避难。城内只剩一片断壁残垣,以及无数孤魂野鬼——这其中就有太子平。燕国的内乱,对于齐宣王来说,无疑是一个助其称霸的好题材。就连孟轲这种成天把王道挂在嘴上的人,也掩饰不住兴奋,向齐宣王进言:“现在讨伐燕国,可以建立周文王、周武王的功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齐宣王早有准备,命令匡章为大将,尽起“五都之兵”,并号召北方少数民族部落也出兵,向燕国发动了全面进攻。当然,打的旗号是惩治乱党,为太子平报仇。前面说过,进入战国时代以来,中原各国纷纷在战略要地设郡。唯独齐国别具一格,始终没有设郡,但是设有“都”。除国都临淄之外,还有高唐、平陆等四都,合称五都。每个都均驻有经过考选和严格训练的常备兵,也就是“持戟之士”。五都之兵尽出,则齐军的主力部队全部出动,再加上少数民族部队,声势十分浩大。实际上,齐宣王根本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燕国经历过蓟城之乱后,人心离散,兵无斗志。齐军所到之处,燕人纷纷打开城门投降,不到五十天,匡章便占领了蓟城。子之和燕王哙“皆死”——至于是何种死法,则不得而知了。也许是胜利来得太容易,齐军占领燕国全境后,如何处置燕国反倒成了齐宣王的一块心病。当时朝中重臣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取之”,也就是吞并燕国;一种是“勿取”,也就是扶立新君,然后撤军回国。齐宣王当然是想“取之”,但是又拿不定主意,于是将孟轲请来,想听听孟轲的意见。齐宣王问孟轲:“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不到五十天就拿下了。寡人觉得,这不是人力所能为,而是天命如此。古人说得好,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寡人想就此吞并燕国,不知先生有何高见?”孟轲说:“燕国的百姓是什么态度?如果他们很高兴被并入齐国,那就吞并。当年周武王消灭商朝,天下人都举双手赞同,有何不可?如果他们不愿意被并入齐国,那就不能吞并。您想想看,以万乘之国讨伐万乘之国,百姓们们箪食壶浆相迎,难道有什么其他的原因?不就是想躲避水深火热嘛!如果水更深,火更热,他们很快就会起来反抗。”孟轲的话说得滴水不漏,等于将皮球又踢回给了齐宣王。齐宣王依旧举棋不定,于是将这事先搁到了一边,命令齐军抓紧掠夺燕国的资源,运往齐国。不久之后,燕国就发生了反抗运动。而天下诸侯对齐国独占燕国也纷纷表示不满,其中最不满的就是秦国。公元前312年,秦将樗里疾率领秦、魏、韩三国联军伐齐(这三个国家为什么会联合,下一章将讲到),大败齐军于濮水。齐宣王又急又怒,将孟轲找过来,劈头盖脸地问道:“现在天下诸侯都在反对寡人,您说该怎么办?”言下之意,当初是你说的可以吞并燕国,可你没有告诉寡人别的国家会以武力干涉啊!孟轲擦了擦脸上的唾沫星子,平静地说:“我只听说过商汤凭借着七十里领地向天下发号施令,没有听说过拥有千里之地的君王会害怕别人。”只消一句话,就把齐宣王的怒气打回了肚子里。孟轲接着说:“《尚书》上说,‘商汤征服天下,从葛地开始。’天下人都信任商汤,他挥师向东,西方的人民就埋怨;挥师向南,北方的人民就埋怨,都盼望他的军队早点到来,就像大旱的时候盼望乌云一样。商汤所到之地,商人照常做买卖,农民照常种地。他杀了当地的暴君,慰问当地的人民,像是及时雨从天而降,百姓们都欢呼雀跃,欣喜若狂。所以《尚书》上又说,‘等待君王,君王来了,我们就得到新生。’现在燕国发生内乱,大王去征伐它,百姓们都以为您会救他们于水火,所以箪食壶浆出来迎接。可是我听说,齐军在燕国杀戮他们的老人,囚禁他们的子弟,毁坏他们的宗庙,抢走他们的宝物,那是什么搞法!天下诸侯本来就畏忌齐国强大,现在齐国占领了燕国却不实行仁政,他们打过来,又有什么奇怪呢?”齐宣王目瞪口呆。闹了半天,全是我的责任,跟你孟轲没任何关系啊!他憋红了脸,想反驳孟轲几句,但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只好盯着孟轲看了半天,终于挤出一句:“依先生之见,寡人该怎么办?”“赶紧发布命令,把抓到的燕国百姓都送回去,停止搬运财物,马上撤军回国,派使者向各国解释,或许还来得及。”孟轲说着,压低了声音,凑到齐宣王耳边,“我一再劝您注意要用王道,王道!您怎么就不明白呢?”“对,对,王道。”齐宣王丢盔弃甲,连连点头。不久之后,齐国就从燕国撤军了。公元前311年,赵武灵王将流亡在韩国的燕公子职(太子平之弟)送回燕国,立为燕王,即燕昭王,逐渐将燕国的局势稳定下来。第十章合纵与连横的新一轮博弈公元前312年,秦将樗里疾率领秦、魏、韩三国联军伐齐,大败齐军于濮水。具体的战绩是,齐将声子被杀,匡章败走。樗里疾的这次行动,虽然不是为了燕国而来,但在客观上迫使齐国从燕国撤军,从而挽救了燕国。仅

                      人全部接回国。福建巡抚许孚远将此事奏明万历皇帝,万历下令将华人接回,但有些华人不愿离开自己经营多年的菲律宾,所以只接回一部分。西班牙人见岛上华人依然比自己多很多,为对付华人,想出条毒计,先扬言要出征他国,高价收购华人的武器,华人不知是计,将武器卖光,然后西班牙人勒令华人登记,每三百人进一个院子,进去后就被杀,华人见势不妙,发动起义,随即西班牙人炮轰华人,华人共两万人遇难,此年为1603年。西班牙人由于杀人太多,诚惶诚恐,派人向明朝请罪,此时的福建巡抚徐学聚说:“西班牙人杀华人一事不必看得太重,中国皇帝宽怀大度,对于此事,绝不兴师问罪,尔等西班牙人一贯聪慧,对于此事别害怕,在菲律宾的华人许多都不是良民,不必姑息。”西班牙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此事就这样结束。三十六年后,1639年,菲律宾的华侨又达到三万三千人,西班牙殖民者对华侨极为苛刻,规定华人的商品除了跟其他居民一样缴纳3%的商税外,还要每年缴纳六十四里尔(西班牙货币单位)的居留税,五里尔的贡税,十二里尔的国库税,此外华人每年还要到菲律宾的加伦巴做苦力。于是菲律宾的华人忍无可忍,发动起义,与西班牙人血战,最终三万三千名华人中的两万余人被杀害,而此时大明风雨飘摇,崇祯无暇顾及,最终只得作罢,无法为华人复仇。被辛亥革命直接改变了命运的首先是清廷皇族。他们本是天朝贵胄,国家统治集团,但辛亥之后,他们只能退出历史舞台,忘情于江湖,寄情于山水,或者逐渐解脱了皇族的身份束缚,更姓易名,过着平民生活。溥仪与载沣按皇室优待条例,民国政权同意大清国继续存在,而且就住在北京的宫中,因此进入民国之后的中国,有一道亮丽的风景:民国政治家或在议会中进行和平辩论,或在疆场上继续厮杀,唯在北京那片紫禁城中,大清国依然存在着,宣统帝溥仪依然在那里称孤道寡,继续宣统纪年,仍有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许多遗老也依然以受到皇上的封赏为荣誉。民国政府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对清廷给予礼遇和尊重,无奈溥仪不甘寂寞,1917年他在张勋挟持下宣布复辟,仅12天就被再造共和的英雄段祺瑞给赶下台。以此理由,冯玉祥于1924年11月将废帝溥仪赶出紫禁城,一个皇朝就这样凄惨终结。溥仪后来还主动或被动介入一些政治运动,1931年被日本人扶持就任“伪满洲国”总统。1945年被苏联红军抓获,被定性为战犯,在苏联被监禁了五年。1950年被押解回国,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被改造了10年,1959年底被特赦,恢复公民权利,被安置在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园工作。1967年因尿毒症病逝。溥仪一生结过四次婚,有五个女人,但由于身体原因,溥仪并没有留下任何“龙种”。大清皇族中最重要的一支就这样无疾而终。宣统小皇帝是因为光绪帝无所出而过继继位的,隆裕皇太后去世后,光绪帝这一支其实也就结束了,剩下血脉最近的皇族当然是光绪帝的弟弟,即宣统帝的父亲摄政王载沣。1908年11月,光绪帝和慈禧太后在一天之内相继去世,他们在弥留之际将大清国交给了载沣和他的嫂子隆裕皇太后。载沣的儿子溥仪继位为宣统帝,而王朝的实际权力由载沣以摄政王监国的名义代为处理。根据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安排,隆裕皇太后拥有最后否决权,而摄政王监国拥有日常事务处置权。武昌起义爆发后,载沣在各方面压力下请辞摄政王监国,以醇亲王名义退归藩邸。清帝退位后,载沣更为低调,从不参与复辟活动,只求民国政府遵守皇室优待条例,以保全清皇室的完整与安全。所以他不愿参与张勋复辟,也反对溥仪后来跟着日本人混。与政治上低调不同,载沣在生活上还是比较潮的。他是清朝遗老遗少中最先剪去辫子的人,最先穿西装用电话、电灯,用汽车的人,他为此受到一些守旧者的抱怨或谩骂,但皇族后裔受他的影响,许多人的思想发生了积极改变,从原来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贵族逐渐变成融入社会的人。载沣儿子一系载沣1928年起幽居于天津,后来迁居东北,1951年初病逝。载沣有三个福晋,生有四个儿子七个女儿,长子溥仪、次子溥杰、三子溥倛、四子溥任;长女韫媖、次女韫和、三女韫颖、四女韫娴、五女韫馨、六女韫娱、七女韫欢。溥杰生于1907年,为溥仪的同母弟。或许是因为皇族的原因,溥杰虽然成长于政治动荡年代,但仍多才多艺,精习书法、诗词,为海内外知名书法大家,自成一体。其少年时代留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5年回东北,任“伪满洲国”宫内府侍从武官。1945年二战结束,被苏联俘获。1950年被移交回国,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1960年获特赦。20世纪80年代任全国人大常委等,是其一生最风光的时候。按照乃兄溥仪的规划,溥杰应该与一个满洲女子结婚,以保持皇族血统纯正,但这一点并没有实现。1937年,溥杰与日本皇族姻亲、嵯峨家的女儿结婚,生有两个女儿。长女慧生因感情问题于1957年自杀于日本。次女嫮生1941年出生,现居日本,其夫福永健治,他们共育有五个子女。溥倛是载沣第三子,1915年出生,三岁时早逝。载沣第四子溥任,又名金友之。生于1918年,自幼习旧学,1947年在乃父载沣支持下,利用醇亲王府旧宅开办了一所学校,自任校长。1949年后将学校捐给政府,自己以教师身份继续为这所学校服务,直至1988年退职。后从事清史研究,著述甚多。溥任有两次婚姻,第一任妻子金毓庭1971年病逝,育有三子二女,长子金毓嶂,次子金毓峑,三子金毓岚;长女金毓琨,次女金毓珵。1975年,鳏居的溥任与张茂滢结婚。张茂滢出身名门,其祖父为张翼,张翼因开平矿权纠纷而成为近代史上的著名人物。金毓嶂算是载沣的长孙,生于1942年,1968年毕业于北京地质学院,分配至青海省地矿局第二地质队工作。1985年回京,后因其身份担任北京市政协常委等。金毓嶂有一个女儿金鑫,生于197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电子产品方面的工作。金毓峑也是专业人才出身,为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专家。金毓岚为中学语文教师,教书只是他的副业,他的人生兴趣据自述就是收藏,藏有大量字画、瓷器、文房四宝等。金毓琨为北京市二十四中化学老师;金毓珵为北京市第二毛纺厂退休工人。载沣女儿一系载沣的大格格韫媖,生于1908年,成人后嫁给郭布罗?润良为妻,1925年不幸患上急性阑尾炎,因家人不信西医,耽误诊治而不幸病逝。二格格韫和生于1911年,其哥哥溥仪为她挑中的夫君,就是其师傅郑孝胥的孙子郑广元。他们一直跟随溥仪在东北生活,二战结束后,二格格一家狼狈逃回北平。1949年后,郑广元就业于北京邮政局,任建筑师,后为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二格格当上幼儿园负责人,1973年退休,2001年去世。三格格韫颖的婚姻由其父母包办,嫁给了婉容的弟弟润麒。韫颖后来当上了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常委,其夫君为全国政协委员。四格格韫娴由溥仪做主嫁给了其同学赵琪。赵琪在1949年前后去了台湾,他们在长达34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联系。1982年,赵琪方才有机会回到北京团聚。五格格韫馨由兄妹介绍,与万嘉熙结婚。万嘉熙为清廷故臣万绳之子。万嘉熙1949年之后被安排在北京翻译所工作,1972年病逝。五格格自食其力,在西直门义和饭店当出纳,1973年退休,1998年去世。六格格韫娱生于1920年,自幼爱好绘画,且有机会临摹宋元名画,对清代恽南田的没骨花卉尤为欣赏,后专攻恽派技法,有所创造,自成一系,设色淡雅,富有生意。她于1982年病逝。七格格韫欢生于1921年,她自己走出了另外一条路。七格格先是在竞业学校当办事员,后为教师。她还是皇府中第一个自由恋爱的公主,其夫君乔宏志为中学老师,于1960年心脏病突发病逝。七格格后为崇文区政协常委,2005年去世。庆亲王一系清廷皇族1911年之后,另外比较重要的一支应该算庆亲王一系。庆亲王虽然是皇族中比较远的一支,但在晚清政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是恭亲王之后最有权势的王爷,也是最具国际视野的人物,深得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信任。庚子国变后,庆亲王继续掌管大清国的外交。几年后,当光绪帝即将大行时,这个庆亲王又被指派去视察皇陵修建工程,等庆亲王出差归来,小皇上又继位了,一切都结束了。庆亲王被排除在皇族重大决策之外,然而或许庆亲王真的是一个实力派,所以清廷对他的使用好像并不歧视。摄政王筹组第一届责任内阁时,还是很坦然地将庆亲王推到前台,出任内阁总理大臣。不过,最蹊跷的是,庆亲王对这个信任似乎有所保留,他除了一再请辞,还在后来的御前会议上坦然建议朝廷接受南方要求,主动退位,赞成共和,化被动为主动,为朝廷赢得体面尊严和实在利益。清帝退位,大局已定,庆亲王避居天津租界当寓公,1917年病逝。庆亲王一生共有七个福晋,生了六个儿子。三、四、六,三个儿子早殁。稍有出息的就是长子载振、次子载搏及五子载伦。载振生于1876年,1902年出使英、法、美等国,翌年赴日考察第五届劝业博览会。归国后奏请设商部,任尚书。商部后更名为农工商部,载振仍任尚书。此时不过三十岁,可谓少年得志。或许因为其风头太健,所以到了1907年,闹出了与女伶杨翠喜的绯闻,被迫辞职。辛亥后居天津为寓公,远离政治,偶尔从事一些金融商业活动,1947年底病逝。载振的大弟弟为载搏,生于1887年,封镇国将军,其与乃兄载振一样,也是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主。五弟载伦,其妻子为山东巡抚孙宝琦的女儿。载泽及善耆一系辛亥后清宗室中值得一说的还有载泽。载泽生于1876年,后袭辅国公,进镇国公,加贝子衔。娶慈禧太后二弟桂祥长女静荣为妻,而静荣的妹妹就是光绪帝的皇后,也就是宣统时代的隆裕皇太后。当清廷开始政治改革时,载泽正当盛年,是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之一,态度积极,贡献良多,以宗室重臣身份上奏宣布立宪密折,对后来的仿行立宪、预备立宪影响甚大。宣统元年任筹办海军大臣,翌年任纂拟宪法大臣。皇族内阁发布时,任度支大臣。从载泽的政治立场看,他在晚清属于倾向于改革的开明皇族,但在武昌起义发生后,载泽的态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坚决反对向南方革命党让步,力主杀袁世凯以谢天下。所以到了民国,载泽不是一般的政治反对派,而是暗中参与宗社党的活动。待张勋复辟,载泽更是深度介入。晚年穷困潦倒,郁郁而终。与镇国公经历相似结局相似的皇族还有肃亲王善耆,善耆生于1866年,在晚清政治变革中也是比较积极的王爷,参与创建了近代中国的警察制度,赞成立宪,甚至出面赦免了试图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死刑,但他坚决反对清帝逊位,所以当历史进入民国,善耆并不死心,以宗社党重要领袖的身份策动叛乱,鼓吹满蒙独立,甚至期待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清帝复辟。或许基于这种考虑,善耆将自己的女儿金璧辉过继给了日本人川岛浪速,金璧辉的日本名字就是川岛芳子。川岛芳子是后来最有名的日本特务,参与了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伪满洲国”独立等一系列重大活动,1948年被枪毙。川岛芳子只是善耆38个子女中的一个,其他的子女,后来也都被善耆严格管束,不许他们做中国的官,也不许他们为中国的民,所以这些孩子除了三个儿子分别去了英、德、比三国外,其余的都进入日本人的学校,因而也就与日本有关联,“伪满洲国”时,善耆第七子金璧东任“黑龙江省长”等高官,善耆一支也就成为溥仪的基本队伍。晚清皇族中的著名人物还有很多,像载涛、毓朗、载洵、铁良、良弼、溥伦、绍昌、那桐、荫昌、寿耆等人在那时都很活跃,各人思想倾向也不一致,他们在辛亥后所走的路也不太相同,大致上说,有以遗老遗少身份坐吃山空的,有以复辟清朝为职志继续奋斗的,有忘情于江湖寄情于山水不再过问世事的,更多的则逐渐解脱了皇族的身份束缚,更姓易名,过着平民生活。晚清司法改革在晚清司法改革运动中,沈家本、伍廷芳是两位最值得注意的专家型人物,正是他们的智慧、知识、贡献,方才使中国司法体制能够在很短时间里转向现代,构建一个全新体制。列强的建议,各位封疆大吏的敦促,使清廷很快意识到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因而在1902年5月13日任命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四品京堂候补伍廷芳负责修法,责成他们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朝廷这个判断本身就已承认中国传统法律中有与国际规则脱轨的内容,已不能适合于国际规则。所谓参酌各国法律,其实就是要将中国现行法律制度根本改造,使之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通行中外。沈家本与伍廷芳,一中一西,是当时中国最有名也最有成绩的法学专家。沈家本出生于律学世家,他的父亲长时期任职刑部,是受人尊重的法律权威。沈家本早年孜孜不倦于科举考试,同时也在乃父影响下钻研法律问题,精通中国古典法律,著有《历代刑法考》等专门著作,是中国传统律学向现代法学转变的关键人物,当然,也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重要先驱者之一。伍廷芳的出身与沈家本大相径庭,他祖籍广东新会,生于新加坡,后留学英国攻读法学,获大律师资格,为近代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也是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后被李鸿章招揽幕中。伍廷芳对东西各国近代政治制度、司法体制高度认同,对东西各国法律条文乃至其立法背景格外娴熟。自19世纪80年代起,他先后追随李鸿章参与中法谈判、中日谈判,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和秘鲁三国公使。伍廷芳是当时中国极为罕见的法律人才,以他对东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解,协助沈家本修订法律,其价值趋向不言而喻。对清廷而言,修订法律或许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只是对列强的应付,只是使中国法律怎样更好地与西方接轨,不至于直接冲突,屡屡吃亏。然而当沈家本、伍廷芳等人对大清王朝现行法律条文进行全面清理之后,发现问题相当复杂,深切认识到所谓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在他们看来,这种改革,不可能是一种在原有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而必须通过对原有法律的清理,参照东西各国现行法律条文,另起炉灶,重建中国现代法律体制。经过几年精心准备,沈家本等人主持的重要机构“修订法律馆”于1904年5月15日正式开张,这个普普通通的机构在袁世凯等督抚大力支持下,高薪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参与中国新法律条文的制定。在日本专家的帮助下,修订法律馆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对大清帝国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来可能需要的法律法案进行了系统规划,尽最大可能翻译和研究东西方各国法律,酌定名词,考辨文义,以东西各国法律为参照,大规模、大幅度对中国法律中与东西各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删减、修改,主要参照日本的法律建构重新规范了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国当时之所以愿意参照日本的法律体系重构自己的法律架构,一方面因为中国和日本同文同种,语言文字上比较容易沟通,另一方面毫无疑问是中国此时发自内心佩服日本这个民族先走了一步。日本通过脱亚入欧已经在远东建立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西方国家,即便在法律制度这个层面上,日本人也已经将许多西方各国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款译成日

                      很多地方官大发国难财,且各地方官的俸禄差距悬殊,直到杨绾上疏后,朝廷才逐渐制定出上自节度使,下至主簿、尉级官员的俸禄制度,原先超额或者不足的,采取多减少补的方式,进而达到了上下有序。可惜的是,就在杨绾刚刚想要大显身手,李豫也正想倚重杨绾,让他厘定政令、改革弊端的时候,杨绾不幸身染重病,于大历十二年(777年)七月不幸病逝。杨绾病逝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李豫刹那间备受打击,为此李豫痛哭不已,连续三天没有上朝,三天后当他重新坐在朝堂上,想起群臣中再也看不见杨绾的身影后不禁痛悼难持。“上天难道不让朕平治天下达到太平盛世吗?为什么这么快就夺去了杨爱卿的性命啊!”李豫由衷地感叹道。这既是一种无奈,也反映出李豫重用贤能急于恢复帝国盛世的焦急心态,在他看来,杨绾对于自己而言,相当于先祖李世民身边的房玄龄、杜如晦,以及祖父李隆基身边的姚崇和宋璟。可是现在杨绾已经撒手西去,李豫虽然悲痛万分,但人死是不能复生的,朝廷的事情还是必须有人去做,所以李豫将希望寄托在了另一位宰相常衮的身上。纵观常衮为相的那一时期,他的最大贡献就是用自己的言行,深刻地影响了李豫广开言路纳谏忠言。事实上,在杨绾身染重病不能理政的那段日子,宰相班子就已经开始以常衮为核心,在常衮的建议下,李豫连续发布三个《求言诏》,申明广开言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在常衮的牵头下,采取了很多有利于诤谏的措施。李豫在《求言诏》中要求各级官吏继承和发挥太宗贞观时期广开言路的优良传统。同时指出自己从继位以来,很少听到谏臣进言,针对这种情况,李豫规定以后谏臣所献的奏疏,可以不限早晚任意时间送到宫内来,各门司不得私自扣留,如果必须面见皇帝的,必须要携带奏疏觐见,以利于皇帝参考。如果皇帝发布诏令与时事不符或者赏罚不当,谏臣可以当面指出,并不会治罪。同时为了保护谏臣的人身安全,李豫规定凡是官阶六品以上的谏臣,因紧急事态上朝击鼓奏事的,金吾卫士兵不得阻拦,不得对谏臣造成人身伤害,更不许强行拘禁,谏臣献书投匦的,严禁私留副本。上述这些内容在《全唐文?代宗皇帝条》中都有详细的记载,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全唐文》仔细阅读,这里鉴于篇幅所限不再赘述。总之,在常衮的建议下,李豫当时对如何更好地广开言路做了最大的努力,对诤谏的内容范围和保护的组织措施以及处理的方法,均做了详尽的法律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李豫不仅做出规定,而且当他由于自身角度的局限性可能无法作出正确决定时,也总能冷静克制地按照《求言诏》上的规定去做,这一点从对待元载的党羽上就可以看出。元载被诛杀后,其朝中党羽依然存在,在李豫看来,元载的这些党羽全都是朝廷的祸害,所以他计划一个不留,事实上李豫的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当然站在李豫的角度去看,他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正所谓恨之切,根株牵连是也。可是政治斗争中,站错队是很要命的,从这一点来讲,从前和元载站在一条战线上的人,未必都是官场奸佞之人,有的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而有的只能是通过元载才能实现政治理想,所以这个问题很难用道德去评判。当时刚刚铲除元载的李豫由于自身角度的问题,不可能想得如此周全,他下令将其党羽全部处死,但常衮及时上疏请求李豫区别对待元载的党羽,他提醒李豫元载的党羽中不乏才能之士,先前投靠元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常衮的善意提醒,使得李豫猛然醒悟,于是他下令将部分元载的党羽由死刑改为外贬。或许让李豫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念之差,居然让一个未来对大唐帝国国运影响至深的人从刀下捡回一条命,在不久之后的唐德宗李适在位时期,他将发挥自己特有的才能,为帝国贡献出独特的经济改革措施——两税法。这个从李豫刀下捡回一条命的人,名字叫杨炎。关于杨炎的两税法我们后边还会详细说到,在这里不再多说。总之一句话,继杨绾之后,常衮继续协助李豫努力地革除时弊,努力地使久染污浊之气的朝廷,重新吹入清新之风。常衮可以继续杨绾所走的道路,但他同样也是个性格孤傲之人,前边我们说过他不擅自结交朋友,这说明他对人总是有防备之心,而这个特点所衍生出的另一个特质就是: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大历十三年(778年)十二月,李豫召离开京城八年之久的李泌回到身边,准备重新起用这个先帝倚重的名臣。李豫刚刚继位时,就诏令李泌从山中的隐居之所回到自己身边,任命他为翰林学士。当时的权相元载认为李泌不肯依附自己,留在朝廷对自己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此时刚好江西观察使魏少游请朝廷为他派去一些僚佐,于是元载就盛称李泌有才,可担当此任,于是就以重用人才的名义把李泌赶出了朝廷。后来元载被诛、杨绾病逝,李豫觉得宰相班子只依靠常衮支撑,有些勉为其难,所以召回了李泌,准备让他进入宰相班子和常衮搭档。可是很快李豫的想法就被常衮所否定。常衮上疏认为皇帝陛下想重用李泌已经很长时间了,历史上汉武帝想重用某个人,一定要先试用这个人,如先担任某个地方官锻炼。现在如果想重用李泌,先请任命他为地方刺史,使他体察最底层百姓的疾苦,如果确实做出政绩可以再重用他。很长时间以来,有的人认为常衮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他嫉妒李泌的才能,所以故意排挤李泌。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因为常衮的意思是如果李泌在地方有政绩,皇帝就可以重用他。事实上,这恰恰反映出常衮那种一视同仁的特点,即使是对先帝重用过的名臣也不例外,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也是对元载当政时选拔人才“一言堂”的一种拨乱反正,也算是革除时弊的一种做法。李豫欣然采纳常衮的建议,任命李泌为澧州(今湖南澧县)刺史,后来的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李泌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德宗李适在位时期进位宰相。对于李豫而言,能否纳谏是判断昏君与明君的一个重要标准,李豫能够倾听各方意见,择善而从之,尤其在平叛、御边取得胜利后,见朝政纲纪败坏,力求革除弊政,主动下《求言诏》,在诸多方面能广听谏言,从个人素质角度来看,不失为尚能纳谏的明君。重用刘晏历经八年的安史之乱让李唐王朝元气大伤,叛乱平定后,各个藩镇割据一方,所收赋税拒不上交,朝廷财政开始出现危机,所以整顿江淮漕运、改进理财措施成为当务之急。在前边我们说过,江淮漕运是大唐帝国关中地区的生命保障线,可是安史之乱时期,洛阳被叛军占领,江淮漕运受阻,补给线被切断,安史之乱平定后,为了恢复江淮漕运,把江南的粮食和财物及时调运关中和西北边镇,以保证朝廷和边防驻军的军需,李豫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这副重担交给著名的理财家刘晏。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曹县)人。天资聪颖,素有神童之称。天宝年间,被任命为夏县县令,以善于理财而闻名。后历任殿中侍御史、度支郎中、杭陇华三州刺史、河南尹,每任一职皆有突出政绩,当地百姓都刻石颂其德。李亨在位时,刘晏担任京兆尹,同时以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后受人诬陷,被贬为通州刺史。李豫即位后,早就知道刘晏的理财才能,迅速将其召回,任命他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因为和程元振走得很近,在程元振被清除后,刘晏丢掉了相位,转为太子宾客,后又被授为御史大夫,领东南、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诸使。从刘晏的履历我们不难看出,无论他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他始终在做经济工作,换句话说,他的理财才能始终没有被埋没,这也是李豫为什么会将整顿江淮漕运、改进理财措施的工作交给他的重要原因。广德二年(764年)三月,李豫鉴于自安史叛乱以来,大运河的通济渠河段因汴水常年失修而废弃,致使江淮漕运形成不得不沿江水入汉水,经梁州(今陕西汉中)、洋州(今陕西样县)绕道运入关中的困难情况,下令任刘晏为河南、江淮转运使进行治理。刘晏上任后,以改革江淮漕运为己任,立即亲率一批行家里手,跋山涉水不畏艰险,深入江淮沿线查看地形、了解民情,并总结开元初年李杰等人治理漕运的经验,开启了一项治理漕运的工程。刘晏首先组织民夫,大力疏浚汴水河道,以使漕运畅通,组织兵丁护卫,确保漕运的安全。然后在扬子(今江苏扬州南)设立十个造船场,制造适合各种河道水流并坚固耐用的漕船二百艘,将过去当地富户督办漕运的办法改为官运,用发给盐的方式雇佣船工、水手,改变过去富户督工、沿途百姓服役的做法,针对江、汴、河、渭诸河不同的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运输方法。在这个工程中,刘晏最为突出的一项措施是将直运改为分段运,使船只不入汴水,直达扬州,汴水上的船只不入黄河,直接到达河阴,然后不入渭水,只到达渭口(渭水河口),中途设立粮仓备储。运船十艘为一纲,由军将带领,如果运输十次没有失误给予奖赏,并提拔官职。在刘晏的努力下,困扰大唐帝国多年的江淮漕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此后江淮地区的大批粮食和财物通过运河源源不断地运到长安,一年可运数十万石,最多的时候可达一百一十万石,且无升斗损耗。这也直接导致了京师昂贵的米价得到平抑。当刘晏成功治理江淮漕运,首航的船队到达长安时,李豫喜出望外,命令金吾卫士列队迎接于东渭桥,并派专使带给刘晏一句话:卿之功劳有如汉代良相萧何。李豫的这句话代表了他对刘晏功劳的充分肯定,治理江淮漕运的成功让李豫进一步了解了这位理财家,此时在李豫的心中不禁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继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后,将盐政改革也交给刘晏。在我看来,刘晏成功主持盐政改革不仅更加充分展示了他的理财能力,也使他的人生达到顶峰状态。唐朝初期,政府事实上是不收盐税的,但安史之乱爆发后,朝廷财源日益匮乏,于是被迫在乾元元年(758年),实行食盐专卖政策,在产盐区设“监院”管理盐务,这种做法致使盐价疯狂增长,每斗盐由十文钱提高到一百一十文,这样一来百姓买不起,但政府又要保证盐的销量,所以结果就是硬性摊派,百姓因此怨声载道。针对这种弊端,大历元年(766年)正月,在完成治理江淮漕运的两年后,李豫任命刘晏为京师、河南、淮南、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等使,主持盐政改革工作。刘晏接受任务后,首先从精简盐务机构入手,合并“监院”,在全国设立十三个巡院,由巡院负责食盐的销售。然后接下来是调整曾经的食盐专卖政策,将曾经的官运官销,改为朝廷在盐场统一收购,严禁私自卖给商人,具体措施是先由官方加价,然后再卖给盐商,名为“就场专卖”。商人缴纳盐款和盐税后,任其自行销售。除了出台上述对朝廷有利的盐政措施之外,刘晏明白对商人的鼓励是这里面不能忽视的问题。所以他规定商人除了用钱财购买食盐之外,还可以用绢布代钱购盐,国家再以绢布供应军队衣服之用,为了防止盐商抬高盐价,还在距产盐地较远的偏僻地区设立“常平盐”(非常时期政府用于调控盐价的备用盐),以稳定市场上的盐价。此外,刘晏还上疏李豫请求下令禁止各地节度使对盐商增派盐税,以免通过中间环节变相提高盐价。这个建议得到了李豫的批准,自此之后刘晏主持的盐政改革开始逐渐显现出成果,其中最为突出的主要就是两点:官获盐利,民不乏盐。起初江淮地区的盐利每年不过四十万缗(千钱为一缗),刘晏主持盐政改革后,每年可收入盐利至六百万缗,合计增加收入达到了十五倍之多,直到大历末年,一年国家财政总收入达到一千二百万缗,其中盐利就占了一半以上。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获利并不是政府强行让老百姓买盐的结果,而完全是改革后的市场供需自然形成的结果。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和成功完成盐政改革让刘晏在朝廷顿时大放异彩,很多人都对刘晏的实干能力竖起大拇指,事实上刘晏不仅具有理财的实践能力,他还通过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一套财政理论。刘晏认为随着人口的增长户口的增多,各地赋税肯定会水涨船高,所以理财的理念首先应该以惠及民生为前提,所以他推行了“常平法”以稳定物价安定社会。所谓“常平法”是指在各道设置巡院后,注意选用廉洁精干的人担任知院官,每月将本道各州县的雨雪、收成等情况向朝廷报告,朝廷在丰收的地区以高于市场的价钱购进粮食,在歉收的地区以低于市场的价钱销售粮食,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法商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从中牟取暴利侵害百姓,也借此稳定市场物价。在推行“常平法”的同时,刘晏又推出了“均输法”,就是规定各道用当地部分租赋收入和盐利购买各地的土特产品用于供应京城长安,这种做法既便利了京城长安的官民生活,又促进了各地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利于长期战乱所造成的社会经济萧条局面的复苏和国力的振兴。可以说随着刘晏改革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大唐帝国在经过安史之乱后,在李豫当政时,终于走出财政危机的困境。中国古代一般发生财政危机,解决的办法唯有两种途径:一是加征赋税,径直取之于民;二是取之盐铁,征集商税。虽然第二种方法最后也是将负担辗转移到老百姓身上,但与第一种办法终究有所区别,所以李豫选择了后者,并重用刘晏,逐步扭转了财政窘况,使大唐帝国恢复了一些生气。李豫一朝,刘晏执掌理财大政共计十余年,在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和盐政改革后,十余年的时间里他协助李豫又完成了户税、地税等诸多涉及帝国命脉以及民生疾苦的多项改革措施。虽然刘晏始终不是宰相,但其权势却近于宰相,或许是因为他不在其位却权势过重,从而引起了某些人的嫉恨。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随着李豫的病逝,由他支持的刘晏理财改革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德宗李适继位后的建中元年(780年)二月,前边提到过推行“两税法”的杨炎登上相位,由于此前他和刘晏的某些恩怨,致使他展开对刘晏的报复,最终将其陷害致死。事实上刘晏之死的原因很复杂,在后边我们会详细说到,不过李豫在位时发现理财能手的刘晏,并加以重用而不怀疑,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李豫对治国安民还是颇有些想法的,算是一个治乱守成的皇帝。多情天子李豫在宝应元年(762年)四月登上皇位,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病逝于长安宫中紫宸殿,年五十四岁,在位共计十八年。纵观李豫在位的这十八年,可谓坎坷的十八年、惊险的十八年和斗争的十八年,他不仅在政治舞台上角逐胜出,在动乱中平叛御边、搏击疆场功勋卓著,削除乱政宦官,剪除专权宰臣巩固帝位,乱后求治罪己安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多有改革,且颇见成效,这足以说明李豫是个有些建树的皇帝。但在唐代诸帝中,李豫显然不如他的先辈李世民、武则天、李隆基那样光芒耀眼,这使得他常常被忽视。事实上从宏观的历史角度来看,李豫是大唐帝国历经八年安史之乱,却还能延续国祚一百五十年之久的关键角色。我们常说锦上添花容易,但雪中送炭却很难做到,对于拥有二百九十年历史的大唐帝国而言,李豫恰恰处在需要雪中送炭的关键时刻。在前边我们详细介绍了李豫一生的诸多作为,事实上如果你走进李豫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仁慈的李豫是一位多情天子,当然这个“多情”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好色”,而是说李豫是个识大体、重情义的帝王。通过前边我们提到的李豫和建宁王李倓的兄弟情谊,可以看出李豫是一个内心十分重感情的帝王,事实上李豫爱憎分明,他可以不留情面地清除三大宦官和专权宰臣,但对待他的亲人时李豫则体现出了一颗仁慈之心。当宦官李辅国逼迫太上皇李隆基住

                      礼,劳苦功高绝不是骄奢自满的理由。管仲去世之前,齐桓公亲自跑到他府上慰问,并且问了一个人人都想问的问题:“您死之后,谁可担当大任?”管仲的回答让他非常失望:“知臣莫如君。”意思是,您自己看着办吧。齐桓公于是试探性地提了三个人的名字。第一个,雍巫,字易牙。在历史上,易牙这个名字比雍巫要有名得多,所以就让我们叫他易牙吧。易牙除了精于算计,还有一项广为人知的本事:厨艺。传说齐桓公的爱妾长卫姬生病,易牙做了一道菜给她吃,不但美味无比,而且菜到病除,因而受到卫姬的宠爱,并且推荐给齐桓公,成为了齐桓公的御用厨师。有一天,齐桓公开玩笑说:“山珍海味我都尝过了,就是人肉没有尝过,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到了中午,易牙端上来一盘蒸肉,味道甘美,齐桓公吃得津津有味,只是吃完了还不知道是什么肉,于是问易牙。易牙回答说:“这就是人肉啊!”齐桓公大惊,问道:“这人肉从何而来?”易牙轻描淡写地说:“这是奴才的长子,刚刚三岁。奴才听说,爱君者不顾其家,所以将儿子杀了,满足您的胃口。”齐桓公愣了,嘴上不说什么,从此却对易牙刮目相看,视为亲信。第二个,开方,原本是卫国的公子,他的老爸就是爱鹤亡国的卫懿公。卫懿公派开方访问齐国,开方见齐国强盛,便要求留在齐国为臣。当时齐桓公很惊奇,问道:“你是卫国的世子,总有一天会列为诸侯,何必侍奉我呢?”开方说:“能够在您麾下为臣,胜过在小国为君。”这个马屁拍得很经典,齐桓公于是拜开方为大夫,并视作心腹。第三个,寺人貂,又称为竖貂。我们前面介绍过,所谓寺人就是宦官。公元前658年,寺人貂就有过泄漏齐国军事机密的行为,由此可见其在齐桓公身边的地位。当时齐桓公在管仲面前,先是提了易牙的名字,管仲毫不客气地批评:“为了讨好主公,不惜杀掉自己的儿子,连最起码的人情都没有,这样的人怎么可以用?”接着齐桓公又提到开方,管仲说:“为了侍奉主公,忍心离开年迈的父母,同样是没人情味,不可用。”最后齐桓公提到了寺人貂。管仲万念俱灰,说:“为了服侍您,他连男人都不想做,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治国?”将这三个人与管仲相提并论,而且列为他的后继者,对于管仲来说,实在是莫大的侮辱。但是,齐桓公听不进管仲的遗言。管仲死后,易牙、开方、寺人貂成为齐国的权臣,人称“三贵”。从管仲到三贵,齐国执政大臣的水平一夜之间降了十八个档次,加上齐桓公年迈力衰,齐国连一个小小的厉国都对付不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公元前644年冬天,齐桓公强打精神,在淮地举行了他人生中最后一次会盟,也是唯一一次没有管仲筹划的会盟。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如何防备淮夷对鄫国的入侵,建立东方国际新秩序。作为会议的直接成果,齐桓公再一次发动诸侯做好事,为鄫国修筑城池。此次修城,不只是诸侯怨声载道,连前来参加建设的民工也受不了。某一天晚上,有人发疯似的奔上附近的山丘,大声疾呼:“齐国有大乱!”这一呼很有效,齐桓公听得心惊肉跳,城也不筑了,草草收兵,回到了齐国。其实,就是在淮地会盟进行的过程中,各诸侯国也已经是三心二意了。以鲁国为例,鲁僖公一边开会,一边遥控国内的大臣,不声不响地出兵,消灭了小国项国。齐桓公对此十分恼火,将鲁僖公拘禁起来,带回了齐国,直到鲁僖公的老婆声姜(齐桓公的女儿)亲自前往齐国求情,才将他放回来。公元前643年,就在齐桓公灯枯油尽之前,他还率领军队讨伐了楚国的附庸英氏,以报两年前楚国讨伐徐国之仇。同年冬天,劳累过度的齐桓公在齐国病逝。齐桓公的丰功伟绩,在他打算封禅泰山的时候,已经一一自述过,在此不再重复。我想强调的是,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管仲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管仲,齐国不可能迅速发展强大,更不可能成为号令诸侯的霸主之国。可以这样说,数十年来,管仲才是齐国真正的灵魂人物,是他借齐桓公之手实施了自己的抱负——换而言之,如果不是当年那一箭射得太潦草,如果公子纠上台为君,齐国照样会按照管仲设定的路线走到这一步。只要有管仲在,齐国的强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管仲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注重接班人的培养。因此在齐桓公问他后事时,他只能否定齐桓公的人选,而不能提出自己的人选。而更要命的是,齐桓公也不注重培养他自己的接班人。《左传》记载,齐桓公一生有三位夫人,分别是王姬、徐赢和蔡姬,都没有生育。同时宫内还有很多小妾,其中六人很受宠爱,待遇如同夫人。后来世人将妾称为“如夫人”,其典故大概出于此。这六位如夫人分别是:1,长卫姬,生公子无亏;2,少卫姬,生公子元;3,郑姬,生公子昭;4,葛嬴,生公子潘;5,密姬,生公子商人;6,宋华子,生公子雍。上述六位如夫人所生的儿子中,齐桓公和管仲早就将公子昭交给天下第一厚道人宋襄公照顾,并且明确了公子昭的大子地位。按理说,齐国不应该存在所谓的继承权之争。但就在管仲死后,三贵专权,五位没有得到继承权的公子便开始四下活动,都要求立自己为大子了。易牙历来与长卫姬关系不一般,因此他时常在齐桓公耳边念叨,说长卫姬的儿子公子无亏如何如何贤能。齐桓公那时候已经处于严重的智商衰退期,居然又口头答应立公子无亏为储君。等到齐桓公病逝,五公子纷纷拉拢大臣,互相攻击,都想当上国君。而一代霸主齐桓公的丧事,反倒无人问津了。后来三贵发动宫廷政变,杀了一批大夫,终于将公子无亏推上了国君的宝座。大子昭逃到了宋国寻求政治避难。这时,齐桓公的尸体已经整整在宫中停放了六十七天,蛆虫都爬出了寝宫的大门。某一天晚上,无亏派人给齐桓公收了尸,草草下葬。无亏也没得意几天。公元前642年春天,宋襄公带领曹、卫、邾等国军队讨伐齐国,要替大子昭讨回公道。齐国人本来就不满意无亏的领导,在国、高二氏的带领下,杀死了无亏,准备迎接大子昭回国。然而,无亏虽死,剩下的四公子仍然不消停,他们联合起来,发兵抵抗宋国的干涉。直到夏天,宋军才打败四公子的进攻,得以立大子昭为齐国国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齐孝公。同年八月,齐孝公为齐桓公举行了风光大葬。一代霸主,终于入土为安。第四章“忍”的哲学【宋襄公:真小人还是伪君子】葵丘之盟的那一年,也就是公元前651年,一直追随齐桓公鞍前马后的宋桓公去世了。在他去世前,大子兹父曾多次在他面前请求说:“目夷年龄比我长,而且有仁德,请您立他为储君!”态度十分诚恳。兹父的母亲,是宣姜与公子顽所生的第四个女儿、宋桓公的正室夫人。公子目夷的母亲则是宋桓公的小妾。按着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目夷虽然比兹父大,而且比兹父能干(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以后发生的事情中看得很清楚),却无权继承宋国的君位。宋桓公被兹父诚恳的态度感动了。生于乱世,还有比兄弟和睦更令人值得高兴的事吗?他把目夷找来说:“你弟弟兹父三番五次要让位于你,我不忍心拂了他的好意,打算立你为大子,你看如何?”目夷听了父亲的话,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上,说:“兹父有这么高的觉悟,可以将国家让给我,还有比这更仁德的事吗?单从这一点看,我就不可能超过他。而且如果立我为大子,有违礼制,万万不可。”坚决谢绝了兹父的好意。兹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了宋桓公的君位,也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宋襄公。当上国君之后,他仍然十分尊重哥哥目夷,任命目夷为左师,执掌全国政事。目夷在宋国的地位,也许就和管仲在齐国的地位差不多吧。宋襄公的母亲是宣姜的女儿,而宣姜是齐桓公的姐妹,因为这层关系,宋襄公叫齐桓公一声舅爷爷,也是未尝不可的事。事实上,宋襄公此生最崇拜的人,也就是这位霸主舅爷爷。葵丘会盟的时候,宋桓公刚刚去世,还没有举行葬礼,但宋襄公仍然戴孝参加了会盟,使得齐桓公十分感动。正是在那次会盟上,宋襄公亲眼看着齐桓公接受天子所授的祭肉,在他的心目中,耄耋之年的齐桓公仿佛浑身笼罩着一层神性的光辉。“做人当如此!”他暗自告诉自己。他比宋桓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齐桓公身边,唯其马首是瞻,在众多同盟的诸侯中,他的表现最突出,也最令齐桓公感到满意。以至于当齐桓公和管仲考虑托付身后大事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他。宋襄公因此成为了齐大子昭的保护人。诸侯托孤,一般都是托付给国内的卿或大夫,托付给一位外国元首,还真是很少见。齐桓公对宋襄公的信任,由此可见一斑。如果齐桓公能够指定霸主继承人的话,说不定也会指定给宋襄公。而在宋襄公的心里,他也正是把自己当成了齐桓公的霸业继承人。这种想法,在他圆满地完成齐桓公的嘱托、将大子昭送上齐国国君的宝座之后,变得愈发强烈了。照着齐桓公的葫芦画瓢,宋襄公于公元前641年在曹国召开了第一次诸侯会盟。这次会盟只邀请了曹国、邾国、滕国、鄫国等几个小国参加,可以视为宋襄公开拓霸业的一次试水。然而,这次试水搞得很不成功。首先,作为东道主的曹国对这次会盟表现得不冷不热,没有为会议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参与会议接待的官员级别也很低,没有安排群众手持鲜花夹道欢迎,没有文工团表演,没有会议聚餐,没有桑拿泡温泉,更没有准备土特产作为会议纪念品。其次,滕国国君滕宣公目无会议纪律,一路晃晃悠悠,直到会议开幕两天了才到会。见到宋襄公,也全然不似见到齐桓公一般战战兢兢,而是漫不经心地打了个招呼,说:“不好意思,天热,路上不好走,来迟了。”便摇着扇子东张西望地找自己的座位。宋襄公正在主席台上对着为数不多的几位听众做题为《继承遗志,维护稳定,团结一致尊崇王室》的长篇大论,被滕宣公这么一搅局,词也接不上了,气得命卫兵当场将滕宣公拿下,关进了大牢。更过分的是鄫国的国君鄫子,一直到会议结束都没有露面。等到大家散了伙,各自回家,他才气喘吁吁地跑到邾国,向邾文公作了一番检讨,说自己被淮夷人赶得东奔西跑,原来齐桓公发动大家修的鄫城又是个烂尾工程,根本没办法居住,总之家里的事情太麻烦了,手忙脚乱,所以没赶上会盟,请大会主席团原谅。邾文公又好气又好笑,命人先将他扣下来,并派使者到宋国去请示该如何处置。宋襄公听了,气不打一处来,背对着使者说:“他不是被夷人赶得走投无路吗?就用他来祭祀次睢(suī)之社,请睢水之神赐福于我们吧。”睢水是汴水的支流,次睢之社是供奉睢水之神的场所。东方诸夷族也都信奉睢水之神。宋襄公这么做,一方面是杀鸡给猴看,让中原诸小国看看怠慢他的下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从宗教上讨好东夷人,希望与东夷人建立友好关系。如果能够和平解决东夷人的问题,对他刚起步的霸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为此,杀掉一个鄫子又有何不可呢?这件事遭到了公子目夷的极力反对:“按照传统,祭祀的时候该用什么牲畜都有明确的规定,马、牛、羊、猪、狗、鸡六种祭物不可杂乱使用。如果是小规模的祭祀,连大牲口都不能用,何况是用人?祭祀就是为了给人祈福,人民就是神的主宰,如果用人献祭,什么样的神能够享受?当年齐桓公称霸天下,帮助鲁国稳定局势,去除庆父之乱,帮助卫国、邢国重建家园,君子仍因为他有趁火打劫、吞并鲁国的念头,而批评他品德有问题。今天您开一次大会,就关押了两国君主,还想去祭祀莫明其妙的睢水之神,让祖先蒙羞。以这种方式建立霸业,能行吗?唉,我不如早点死了,免得看到你胡作非为。”公子目夷的话说得像是苦口婆心,可谓是忠言逆耳,宋襄公一句也听不进,还是叫邾文公杀了鄫子,献祭给睢水之神。在他看来,如果要建立霸业,就必须不择手段,先树立自己的威信。再说了,当年齐桓公第一次举行北杏之会,不也是将不来赴会的遂国给灭了吗?同年秋天,宋襄公又发兵攻打曹国,讨伐其怠慢之罪。这样一来,参加宋襄公第一次会盟的四个小国,倒有三个受到他的征罚。公子目夷再一次表示反对,他对宋襄公说:“当年周文王讨伐崇侯虎之乱,打了一个月还没结果,他马上反思自己做错了什么,于是回国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才再一次发兵攻打崇侯虎。结果不等他动手,崇侯虎便主动投降了。诗经上说,礼乐教化和法制,要从老婆开始抓,然后推广到兄弟,最后推广到亲族与国家。就是告诉我们治理国家要由内而外。现在的情况是您自己德行还有所缺陷,就急着去讨伐别人,试问又怎么能够取胜?”这话宋襄公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当然不会放在心上。齐桓公在世的时候,中原各国被齐桓公役使着开会、打仗、修城,已经疲惫不堪。没想到齐桓公一死,又冒出个宋襄公,叫着嚷着要做仁义大哥,本事不大,脾气挺大,而且手段毒辣。这前后一对照,大伙儿发现原来齐桓公还是挺好的,于是纷纷怀念齐桓公的恩德。陈穆公更是向各国发出呼吁:重温葵丘之盟的誓词,构建和平友好的国际秩序。这一呼吁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同年冬天,齐、鲁、陈、蔡、郑等国在齐国举行了会盟。这次会盟没有邀请宋襄公参加,反倒是邀请了一位身份显赫的不速之客:楚成王的全权特使。看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有的只是永远的利益。“齐桓公加管仲”这对北方组合死后,“楚成王加子文”这对南方组合一度陷入对手突然消失的空虚之中。二十年来,楚成王和齐桓公一直在玩一种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楚成王是老鹰,齐桓公是母鸡,而中原各国特别是弱小的国家是受齐桓公保护的小鸡。很显然,楚成王凭借其雄厚的军事实力和地域优势,以及楚国人特有的狡黠,在这场游戏中一直占据主动。他不断变换自己的攻击位置,改变攻击策略,时而直奔主题、时而迂回进攻、时而各个击破,花样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就将一只小鸡抓到爪子里,使得齐桓公这个鸡妈妈疲于应付,心力交瘁。但齐桓公仍然是一只合格的老母鸡。在他的天空上,不只飞翔着楚成王一只老鹰,同时还徘徊着狄、戎、夷各族猛禽,他用自己的羽翼保护着中原各国不受来自东、西、南、北的入侵,或者减少入侵带来的痛苦。偶尔有一两只小鸡被叼走,也是在所难免的事。凭良心说,他已经做得很不错,也该歇歇了。这世上历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地球缺了谁都照样转。老母鸡虽然死去,小鸡们的生活还得继续,虽然活得和从前有些不一样。齐桓公死后的第二年春天,新郑城头的墙头草——郑文公便长途跋涉,不远千里来到郢都,真心实意地朝觐了楚成王。改换门庭,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郑文公这种从善如流的态度让楚成王非常满意,他热情地接待了郑文公,并且大手笔赐给他几千斤铜。在春秋时代,铜是用来铸造兵器的主要原材料。楚国出产的铜以优质闻名,而郑国生产的刀剑以工艺精湛闻名。楚成王一时高兴给了郑文公这批铜,很快就后悔了:如果郑国用这批铜生产兵器,万一落到中原大国手里,对于楚国是一个重大的威胁。他连忙要求郑文公签订原材料使用协议,要郑国保证将这批铜用于和平用途。郑国用这些铜铸造了三口大钟,向楚国表态。为了报答和讨好楚成王,他提议邀请楚国派代表参加在齐国举行的会盟。齐桓公死后,齐国经历了五公子之乱,实力已经被严重削弱。齐孝公审时度势,对于把楚国人请到谈判桌前的做法,自然不会表示什么异议。再说,齐、楚两国本来就有一纸召陵之盟,这次同桌会晤,也可以视为再续前缘,不必担心人家说闲话。蔡国本来就是楚国的小弟弟,唯楚成王马首是瞻,对于郑文公的提议举双手表示赞同。陈

                      大地的时候,地面上却被无边的黑暗所笼罩?老翁这种现象完全是反常的,正像那件惊人的血案一样。在上星期二那天,有一头雄踞在高岩上的猛鹰,被一只吃田鼠的鸱-飞来啄死了。洛斯还有一件非常怪异可是十分确实的事情,邓肯有几匹躯干俊美、举步如飞的骏马,的确是不可多得的良种,忽然野性大发,撞破了马棚,冲了出来,倔强得不受羁勒,好像要向人类挑战似的。老翁据说它们还彼此相食。洛斯是的,我亲眼看见这种事情,简宜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麦克德夫来了。麦克德夫上。洛斯情况现在变得怎么样啦?麦克德夫啊,您没有看见吗?洛斯谁干的这件残酷得超乎寻常的罪行已经知道了吗?麦克德夫就是那两个给麦克白杀死了的家伙。洛斯唉!他们干了这件事可以希望得到什么好处呢?麦克德夫他们是受人的指使。马尔康和道纳本,王上的两个儿子,已经偷偷地逃走了,这使他们也蒙上了嫌疑。洛斯那更加违反人情了!反噬自己的命根,这样的野心会有什么好结果呢?看来大概王位要让麦克白登上去了。麦克德夫他已经受到推举,现在到斯贡即位去了。洛斯邓肯的尸体在什么地方?麦克德夫已经抬到戈姆基尔,他的祖先的陵墓上。洛斯您也要到斯贡去吗?麦克德夫不,大哥,我还是到费辅去。洛斯好,我要到那里去看看。麦克德夫好,但愿您看见那里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再会!怕只怕我们的新衣服不及旧衣服舒服哩!洛斯再见,老人家。老翁上帝祝福您,也祝福那些把恶事化成善事、把仇敌化为朋友的人们!(各下。)第三幕第一场福累斯。宫中一室班柯上。班柯你现在已经如愿以偿了:国王、考特、葛莱密斯,一切符合女巫们的预言;你得到这种富贵的手段恐怕不大正当;可是据说你的王位不能传及子孙,我自己却要成为许多君王的始祖。要是她们的话里也有真理,就像对于你所显示的那样,那么,既然她们所说的话已经在你麦克白身上应验,难道不也会成为对我的启示,使我对未来发生希望吗?可是闭口!不要多说了。喇叭奏花腔。麦克白王冠王服;麦克白夫人后冠后服;列诺克斯、洛斯、贵族、贵妇、侍从等上。麦克白这儿是我们主要的上宾。麦克白夫人要是忘记了请他,那就要成为我们盛筵上绝大的遗憾,一切都要显得寒伧了。麦克白将军,我们今天晚上要举行一次隆重的宴会,请你千万出席。班柯谨遵陛下命令;我的忠诚永远接受陛下的使唤。麦克白今天下午你要骑马去吗?班柯是的,陛下。麦克白否则我很想请你参加我们今天的会议,贡献我们一些良好的意见,你的老谋胜算,我是一向佩服的;可是我们明天再谈吧。你要骑到很远的地方吗?班柯陛下,我想尽量把从现在起到晚餐时候为止这一段的时间在马上销磨过去;要是我的马不跑得快一些,也许要到天黑以后一两小时才能回来。麦克白不要误了我们的宴会。班柯陛下,我一定不失约。麦克白我听说我那两个凶恶的王侄已经分别到了英格兰和爱尔兰,他们不承认他们的残酷的弑父重罪,却到处向人传播离奇荒谬的谣言;可是我们明天再谈吧,有许多重要的国事要等候我们两人共同处理呢。请上马吧;等你晚上回来的时候再会。弗里恩斯也跟着你去吗?班柯是,陛队;时间已经不早,我们就要去了。麦克白愿你快马飞驰,一路平安。再见。(班柯下)大家请便,各人去干各人的事,到晚上七点钟再聚首吧。为要更能领略到嘉宾满堂的快乐起见,我在晚餐以前,预备一个人独自静息静息;愿上帝和你们同在!(除麦克白及侍从一人外均下)喂,问你一句话。那两个人是不是在外面等候着我的旨意?侍从是,陛下,他们就在宫门外面。麦克白带他们进来见我。(侍从下)单单做到了这一步还不算什么,总要把现状确定巩固起来才好。我对于班柯怀着深切的恐惧,他的高贵的天性中有一种使我生畏的东西;他是个敢作敢为的人,在他的无畏的精神上,又加上深沉的智虑,指导他的大勇在确有把握的时机行动。除了他以外,我什么人都不怕,只有他的存在却使我惴惴不安;我的星宿给他罩住了,就像凯撒罩住了安东尼的里宿。当那些女巫们最初称我为王的时候,他呵斥她们,叫她们对他说话;她们就像先知似的说他的子孙将相继为王,她们把一顶没有后嗣的王冠戴在我的头上,把一根没有人继承的御杖放在我的手里,然后再从我的手里夺去,我自己的子孙却得不到继承。要是果然是这样,那么我玷污了我的手,只是为了班柯后裔的好处;我为了他们暗杀了仁慈的邓肯;为了他们良心上负着重大的罪疚和不安;我把我的永生的灵魂送给了人类的公敌,只是为了使他们可以登上王座,使班柯的种子登上王座!不,我不能忍受这样的事,宁愿接受命运的挑战!是谁?侍从率二刺客重上。麦克白你现在到门口去,等我叫你再进来。(侍从下)我们不是在昨天谈过话吗?刺客甲回陛下的话,正是。麦克白那么好,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的话?你们知道从前都是因为他的缘故,使你们屈身微贱,虽然你们却错怪到我的身上。在上一次我们谈话的中间,我已经把这一点向你们说明白了,我用确凿的证据,指出你们怎样被人操纵愚弄、怎样受人牵制压抑、人家对你们是用怎样的手段、这种手段的主动者是谁以及一切其他的种种,所有这些都可以使一个半痴的、疯癫的人恍然大悟地说,“这些都是班柯干的事。”刺客甲我们已经蒙陛下开示过了。麦克白是的,而且我还要更进一步,这就是我们今天第二次谈话的目的。你们难道有那样的好耐性,能够忍受这样的屈辱吗?他的铁手已经快要把你们压下坟墓里去,使你们的子孙永远做乞丐,难道你们就这样虔敬,还要叫你们替这个好人和他的子孙祈祷吗?刺客甲陛下,我们是人总有人气。麦克白嗯,按说,你们也算是人,正像家狗、野狗、猎狗、叭儿狗、狮子狗、杂种狗、癞皮狗,统称为狗一样;它们有的跑得快,有的跑得慢,有的狡猾,有的可以看门,有的可以打猎,各自按照造物赋与它们的本能而分别价值的高下,在笼统的总称底下得到特殊的名号;人类也是一样。要是你们在人类的行列之中,并不属于最卑劣的一级,那么说吧,我就可以把一件事情信托你们,你们照我的话干了以后,不但可以除去你们的仇人,而且还可以永远受我的眷宠;他一天活在世上,我的心病一天不能痊愈。刺客乙陛下,我久受世间无情的打击和虐待,为了向这世界发泄我的怨恨起见,我什么事都愿意干。刺客甲我也这样,一次次的灾祸逆运,使我厌倦于人世,我愿意拿我的生命去赌博,或者从此交上好运,或者了结我的一生。麦克白你们两人都知道班柯是你们的仇人。刺客乙是的,陛下。麦克白他也是我的仇人;而且他是我的肘腋之患,他的存在每一分钟都深深威胁着我生命的安全;虽然我可以老实不客气地运用我的权力,把他从我的眼前铲去,而且只要说一声“这是我的意旨”就可以交代过去。可是我却还不能就这么干,因为他有几个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朋友,我不能招致他们的反感,即使我亲手把他打倒,也必须假意为他的死亡悲泣;所以我只好借重你们两人的助力,为了许多重要的理由,把这件事情遮过一般人的眼睛。刺客乙陛下,我们一定照您的命令做去。刺客甲即使我们的生命——麦克白你们的勇气已经充分透露在你们的神情之间。最迟在这一小时之内,我就可以告诉你们在什么地方埋伏,等看准机会,再通知你们在什么时间动手;因为这件事情一定要在今晚干好,而且要离开王宫远一些,你们必须记住不能把我牵涉在内;同时为了免得留下枝节起见,你们还要把跟在他身边的他的儿子弗里恩斯也一起杀了,他们父子两人的死,对于我是同样重要的,必须让他们同时接受黑暗的命运。你们先下去决定一下;我就来看你们。刺客乙我们已经决定了,陛下。麦克白我立刻就会来看你们;你们进去等一会儿。(二刺客下)班柯,你的命运已经决定,你的灵魂要是找得到天堂的话,今天晚上你就该找到了。(下。)第二场同前。宫中另一室麦克白夫人及一仆人上。麦克白夫人班柯已经离开宫廷了吗?仆人是,娘娘,可是他今天晚上就要回来的。麦克白夫人你去对王上说,我要请他允许我跟他说几句话。仆人是,娘娘。(下。)麦克白夫人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里,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麦克白上。麦克白夫人啊!我的主!您为什么一个人孤零零的,让最悲哀的幻想做您的伴侣,把您的思想念念不忘地集中在一个已死者的身上?无法挽回的事,只好听其自然;事情干了就算了。麦克白我们不过刺伤了蛇身,却没有把它杀死,它的伤口会慢慢平复过来,再用它的原来的毒牙向我们的暴行复仇。可是让一切秩序完全解体,让活人、死人都去受罪吧,为什么我们要在忧虑中进餐,在每夜使我们惊恐的恶梦的谑弄中睡眠呢?我们为了希求自身的平安,把别人送下坟墓里去享受永久的平安,可是我们的心灵却把我们磨折得没有一刻平静的安息,使我们觉得还是跟已死的人在一起,倒要幸福得多了。邓肯现在睡在他的坟墓里;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现在睡得好好的,叛逆已经对他施过最狠毒的伤害,再没有刀剑、毒药、内乱、外患,可以加害于他了。麦克白夫人算了算了,我的好丈夫,把您的烦恼的面孔收起;今天晚上您必须和颜悦色地招待您的客人。麦克白正是,亲人;你也要这样。尤其请你对班柯曲意殷勤,用你的眼睛和舌头给他特殊的荣宠。我们的地位现在还没有巩固,我们虽在阿谀逢迎的人流中浸染周旋,却要保持我们的威严,用我们的外貌遮掩着我们的内心,不要给人家窥破。麦克白夫人您不要多想这些了。麦克白啊!我的头脑里充满着蝎子,亲爱的妻子;你知道班柯和他的弗里恩斯尚在人间。麦克白夫人可是他们并不是长生不死的。麦克白那还可以给我几分安慰,他们是可以伤害的;所以你快乐起来吧。在蝙蝠完成它黑暗中的飞翔以前,在振翅而飞的甲虫应答着赫卡忒的呼召,用嗡嗡的声音摇响催眠的晚钟以前,将要有一件可怕的事情干完。麦克白夫人是什么事情?麦克白你暂时不必知道,最亲爱的宝贝,等事成以后,你再鼓掌称快吧。来,使人盲目的黑夜,遮住可怜的白昼的温柔的眼睛,用你的无形的毒手,毁除那使我畏惧的重大的绊脚石吧!天色在在朦胧起来,乌鸦都飞回到昏暗的林中;一天的好事开始沉沉睡去,黑夜的罪恶的使者却在准备攫捕他们的猎物。我的话使你惊奇;可是不要说话;以不义开始的事情,必须用罪恶使它巩固。跟我来。(同下。)第三场同前。苑囿,有一路通王宫三刺客上。刺客甲可是谁叫你来帮我们的?刺客丙麦克白。刺客乙我们可以不必对他怀疑,他已经把我们的任务和怎样动手的方法都指示给我们了,跟我们得到的命令相符。刺客甲那么就跟我们站在一起吧。西方还闪耀着一线白昼的余辉;晚归的行客现在快马加鞭,要来找寻宿处了;我们守候的目标已经在那儿向我们走近。刺客丙听!我听见马蹄声。班柯(在内)喂,给我们一个火把!刺客乙一定是他;别的客人们都已经到了宫里了。刺客甲他的马在兜圈子。刺客丙差不多有一哩路;可是他正像许多人一样,常常把从这儿到宫门口的这一条路作为他们的走道。刺客乙火把,火把!刺客丙是他。刺客甲准备好。班柯及弗里恩斯持火炬上。班柯今晚恐怕要下雨。刺客甲让它下吧。(刺客等向班柯攻击。)班柯啊,阴谋!快逃,好弗里恩斯,逃,逃,逃!你也许可以替我报仇。啊奴才!(死。弗里恩斯逃去。)刺客丙谁把火灭了?刺客甲不应该灭火吗?刺客丙只有一个人倒下;那儿子逃去了。刺客乙我们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失败了。刺客甲好,我们回去报告我们工作的结果吧。(同下。)第四场同前。宫中大厅厅中陈设筵席。麦克白、麦克白夫人、洛斯、列诺克斯、群臣及侍从等上。麦克白大家按着各人自己的品级坐下来;总而言之一句话,我竭诚欢迎你们。群臣谢谢陛下的恩典。麦克白我自己将要跟你们在一起,做一个谦恭的主人,我们的主妇现在还坐在她的宝座上,可是我就要请她对你们殷勤招待。麦克白夫人陛下,请您替我向我们所有的朋友们表示我的欢迎的诚意吧。刺客甲上,至门口。麦克白瞧,他们用诚意的感谢答复你了;两方面已经各得其平。我将要在这儿中间坐下来。大家不要拘束,乐一个畅快;等会儿我们就要合席痛饮一巡。(至门口)你的脸上有血。刺客甲那么它是班柯的。麦克白我宁愿你站在门外,不愿他置身室内。你们已经把他结果了吗?刺客甲陛下,他的咽喉已经割破了;这是我干的事。麦克白你是一个最有本领的杀人犯;可是谁杀死了弗里恩斯,也一样值得夸奖;要是你也把他杀了,那你才是一个无比的好汉。刺客甲陛下,弗里恩斯逃走了。麦克白我的心病本来可以痊愈,现在它又要发作了;我本来可以像大理石一样完整,像岩石一样坚固,像空气一样广大自由,现在我却被恼人的疑惑和恐惧所包围拘束。可是班柯已经死了吗?刺客甲是,陛下;他安安稳稳地躺在一条泥沟里,他的头上刻着二十道伤痕,最轻的一道也可以致他死命。麦克白谢天谢地。大蛇躺在那里;那逃走了的小虫,将来会用它的毒液害人,可是现在它的牙齿还没有长成。走吧,明天再来听候我的旨意。(刺客甲下。)麦克白夫人陛下,您还没有劝过客;宴会上倘没有主人的殷勤招待,那就不是在请酒,而是在卖酒;这倒不如待在自己家里吃饭来得舒适呢。既然出来作客,在席面上最让人开胃的就是主人的礼节,缺少了它,那就会使合席失去了兴致的。麦克白亲爱的,不是你提起,我几乎忘了!来,请放量醉饱吧,愿各位胃纳健旺,身强力壮!列诺克斯陛下请安坐。班柯鬼魂上,坐在麦克白座上。麦克白要是班柯在座,那么全国的英俊,真可以说是荟集于一堂了;我宁愿因为他的疏怠而嗔怪他,不愿因为他遭到什么意外而为他惋惜。洛斯陛下,他今天失约不来,是他自己的过失。请陛下上坐,让我们叨陪末席。麦克白席上已经坐满了。列诺克斯陛下,这儿是给您留着的一个位置。麦克白什么地方?列诺克斯这儿,陛下。什么事情使陛下这样变色?麦克白你们哪一个人干了这件事?群臣什么事,陛下?麦克白你不能说这是我干的事;别这样对我摇着你的染着血的头发。洛斯各位大人,起来;陛下病了。麦克白夫人坐下,尊贵的朋友们,王上常常这样,他从小就有这种毛病。请各位安坐吧;他的癫狂不过是暂时的,一会儿就会好起来。要是你们太注意了他,他也许会动怒,发起狂来更加厉害;尽管自己吃喝,不要理他吧。你是一个男子吗?麦克白哦,我是一个堂堂男子,可以使魔鬼胆裂的东西,我也敢正眼瞧着它。麦克白夫人啊,这倒说得不错!这不过是你的恐惧所描绘出来的一幅图画;正像你所说的那柄引导你去行刺邓肯的空中的匕首一样。啊!要是在冬天的火炉旁,听一个妇女讲述她的老祖母告诉她的故事的时候,那么这种情绪的冲动、恐惧的伪装,倒是非常合适的。不害羞吗?你为什么扮这样的怪脸?说到底,你瞧着的不过是一张凳子罢了。麦克白你瞧那边!瞧!瞧!瞧!你怎么说?哼,我什么都不在乎。要是你会点头,你也应该会说话。要是殡舍和坟墓必须把我们埋葬了的人送回世上,那么鸢鸟的胃囊将要变成我们的坟墓了。(鬼魂隐去。)麦克白夫人什么!你发了疯,把你的男子气都失掉了吗?麦克白要是我现在站在这儿,那么刚才我明明瞧见他。麦克白夫人啐!不害羞吗?麦克白在人类不曾制定法律保障公众福利以前的古代,杀人流血是不足为奇

                      叶川—陕—湖三省边区经济形态的变化》,第49页。?周伟洲:《陕西发现的两通有关明末农民战争的碑石》,第49页。?《世祖实录》第二十九卷,第346页。?同上书,第四十一卷,第276页;第三十四卷,第504—505页。?例如,17世纪50年代著名的叛军首领孙守金(他可能是孙守法的兄弟)在兴安附近的板场山建有自己的“寨”。他的营寨得到近旁其他两个“寨”的保护,其中的一个寨控制着一个高山峡谷,它能轻易地抵御敌人的大兵。板场山的背面还驻扎着另外两个同盟营寨,保护孙守金的后背。这还不算,在下面山坡上,又星罗棋布般地散布着总共九个寨,成犄角声援之势。《明清史料》丙编第九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7页。?《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3—274页。?同上书,第274页。?以前,兴安驻兵不足,任珍不愿将部队投入山区作战,因为他担心其他地方会发生起义。现在,早先调给陕西巡抚黄尔性的4000士兵归还给了兴安将领。《清史列传》,第38页。?《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4页。?同上书,第274页。任珍将胜利归于“幸仗我皇上洪福,皇叔父摄政王威灵”。?《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2—273页。?同上书,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2—273页;参见《清史稿·孟乔芳传》,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67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9—250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0页。奉天人申朝纪(卒于1648年)显然是一名精明强干的官员,为治清静肃然,又致力于恢复秩序。下级官吏要是被指控有专横霸道之态,立刻降职。“劾贪吏数十人”。减站银岁额20万两为15万两,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此外,申朝纪任命了直接向他报告的固定的催税人,以取代轮流由里长征收专门的代役钱的作法。《大清一统志》第一三三卷,第32页;王轩、杨笃:《山西通志》第一○四卷,第28页。?这次军事远征是由觉善统帅的。《世祖实录》第二十九卷,第348页。奏折在1646年12月24日收到。?1644年9月23日奏折。《明清史料》丙编第五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80页。另一份报告罗列了巨寇的姓名与称号,特别指出他们早以“王”号闻名,例如“冲天大王”或“扫地大王”,“不比寻常土贼也”。这位上奏者解释说,寻常土贼不能与之相比的原因,在于某一巨寇一旦拉起一支大队伍,马上就以“王”自号。他们建营立寨,各种武器样样俱全,以攻城掠地为务,而不似土贼不过断路劫财而已。《明清史料》甲编第一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上奏者为杨方兴。?《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85页。?同上。?丁文盛获胜的奏报于1647年4月14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3页。至于他被处罚之事,可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3页。?其例见1647年农历十月陵县的奏报。《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页。?后一种情形的典型例子是黟县的陷落。黟县是介于大运河与官道之间的重要城市。1647年11月26日,丁文盛的继任者张儒秀报告说,不久前有马贼400余名,步贼不知其数,于夜间步行进攻黟县,次日击败衙兵,架云梯爬上城墙,进城烧杀抢劫。知县与儒学训导设法逃跑了,其余的县衙官吏皆被盗贼杀害。他们洗劫了该城,然后返回山中营寨。《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6页。?《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所注日期为1648年1月初,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7—88页。张儒秀奏捷的报告于1648年1月15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五卷,第416页。沙尔虎达(1599—1659),苏完部人氏,年轻时投努尔哈赤。在1658年,他扫清阿穆尔(译者按:即黑龙江)地区的沙俄人,歼灭了斯捷潘诺夫及其人马。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32页。?关于清朝地方官吏在对付颠覆与叛乱活动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见保罗·H·陈:《中华帝国后期的反叛》,第180页。?《世祖实录》第五卷,第22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5页。吏部还提出地方官俸禄太低,应该增加。可是,在顺治以及康熙初年,知县的固定俸禄(原来每年约为银123两)减少了。因为各种附加津贴被缩减或取消,知县俸禄降到了银45两。约翰·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378—380页。?有些历史学家认为清政府通过委任外行的满族人,来控制地方政府,这并不正确。见约翰·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25页。?《世祖实录》第二十五卷,第302页。?沃特:《中华帝国后期的地方官》,第140—143页。?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35页。?这一权力下移的趋势好像在元代就已开始了,或者至少明太祖是这样认为的。洪武帝认为,由于蒙古人缺乏“王者无私”的精神,他们易于被腐败的胥吏愚弄,而后者正是利用了夷狄对官僚机构控制的“松懈”来巩固自身地位的。约翰·达迪斯;《明太祖论元朝》,第8—9页。?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297—303页。?其例见沈翼机编;《浙江通志》,第2521页(第一四九卷,第2页);黄之隽编;《江南通志》,第1839页(第一一二卷,第33页)。?处罚是颇为严厉的。1659年顺治皇帝颁令,任何官员挪用了10贯以上公款就要被送去充军。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1页。?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第326—330页。“这些条例与法规表明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已正式成形,近代以前的行政管理,几乎没有能与之相匹敌者。”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34页。?同上书,第330页。?不过,从长期看来,这种对地方长官的过份重视,进一步排斥了衙门吏员跻身中央政府的可能性,这必然也就失去了对低级行政管理的直接控制。这一观点,在魏斐德《中华帝国后期地方控制的演变》一书中随处可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5、216页。《皇朝通曲》记载说,发展成熟的保甲制度开始于1644年,但是闻钧天指出这一记载有误,是后人编书时插入的。清朝后期,保甲和里甲都归户部管辖。孙任以都:《19世纪中国的户部》,第204页。?《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1页,参见《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一卷,第5页。1646年8月18日,有位官员特别向兵部建议,要利用总甲制来处罚那些窝藏逃犯的人。《世祖实录》第二十七卷,第320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5页。将民众与其籍贯连结起来的尝试,也被推广到生员身上。1645年,官府宣布有许多参加会试的举人注籍有误,从此以后,生员必须证明其祖先在本地注籍逾20年,并无迁徙,或者在此地拥有财产,才能获准参加科举考试。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第8页。?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1—205、216页。早在1645年6月12日,新政府就宣布废弃世袭的匠籍,免征京班匠价银。而且从这一年开始,在太和殿服役的匠人按工给值了。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3—4页。直至19世纪,民、军、商、皂四类户“籍”之残余依然存在。不过,由于雍正以后已经取消了分立的劳役税,因此这种户籍分类已无实际的财政意义。孙任以都:《19世纪中国的户部》,第201—202页。?《世祖实录》第二十八卷,第337页。?这一时期新式铳枪与大炮的传入,甚至可能“有助于晚明白莲教军武术传统的形成。在此后的数百年里,他们一直诱人地宣称自己具有有效地抵挡可怕的火器的本领。”韩素瑞:《山东起义》,第192页。?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对军火的控制已颇见成效,以致图谋不轨者想要从铁匠那儿得到匕首,都要冒被人告发官府的风险。这在韩素瑞《中国的千年福起义》一书中随处可见:又见《山东叛乱》,第24页;亦可见马克·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21页。19世纪后半叶骚乱的年月,部分地是西欧军火的输入与生产,以及英美商人军火走私的结果。魏斐德:《地方控制的演变》,第17页。?在明朝统治时期,北京政府有一种被称为“铺社”的地方治安系统。这些为出使官员和卫兵设置的驿站有其附属的警官。但到17世纪,绝大多数铺社或是消失了,或是倒坍失修,实际上不能用了。詹姆斯·彼得·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93页。?《文献丛编》第二十三辑。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8—59页。?《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4页。这儿的户保长称作“邻佑十家长”。?《世祖实录》第四十三卷,第505页。这道敕令于1649年5月6日颁发。?同上书第二十五卷,第294页。?太原当局也被一场牵连到一名明代亲王后嗣的大案所惊醒。其近亲秘密窝藏了这位明室后嗣。山西按察使奏章,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分册,第91—94页。?《世祖实录》第三十二卷,第20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这一时期还有非宗教性的起义。1647年10月19日,祝世昌率汉镶红旗兵800骑,在孟县与李化龙及其兄弟李奇龙500披甲骑兵交战。孟县在省府以东30里处。原明朝的游击将军祝世昌此时官居都统。1638年,他曾因大胆反对满人将女俘没为奴婢的习俗,失宠于太宗。太宗称他为叛徒,指责他与明政权勾结。多尔衮后来让这个忠心耿耿的将军官复原职。《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3—254页;楢木野宣:《清代重要职官研究》,第544页。?“大成”既形容黄帝使一切事物恢复了秩序,又指孔夫子用各种旋律组成的乐曲。它也指佛教的“大圆满”,这是一种想象中的境界,其中有2万尊菩萨,均称“威音王佛”。威廉·爱德华·苏黑勒和路易斯·霍道斯:《中国佛教术语辞典》,第89页。?《东华录·世祖朝》第四卷,第4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据信就是这一安辑民众的法令,使他们的社会品性改变了。正如一位官员在顺治初年所指出的:“流民安居,即变贼为民;流民四散,则变民为贼也。”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4页。?这一敕令与保定巡抚余庆廉的奏报在时间上正相巧合。奏报说大量匪徒突然袭击了河间府,知府、通判受伤,驻军将领自缢身亡。?《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同上书第四十五卷,第527—528页。?第十章“危时计拙”江潭愁鼓迻,沧海忆乘桴。此处同携手,何人可惜躯。乱离忘岁月,飘泊憎妻孥。莫作穷途恸,乾坤定有无。陈子龙:《陈忠裕全集》第十四卷,“避地示胜时”虽然,1645—1646年冬天清军已牢牢占领了江南主要的中心城市,却没有几个清朝官员相信这一地带已经完全掌握在他们手中。首先,崇明岛就依旧有海盗船入港停泊,清朝水军不止一次地在那里与复明分子的部队遭遇。再者,正如南京提督毛九华向北京朝廷所指出的那样,长江下游地区的复明残余力量可能与上游地区的其他抵抗武装,尤其是安庆一带的反清分子联合起来,也将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安庆一带的各支反叛武装,是湖广腹地著名的“四十八寨”潜在的同盟军。这样,勤王运动就有可能蔓延整个长江流域,阻碍清朝在南京的统治。在这个前明陪都的周围地区,民众与新政权有着明显的对立。因此,不放弃和平招抚政策,不对1645年起义进行报复,避免激怒这么多人民大众,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所以,毛九华认为:得民得心,毋徒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于是,部分是出于力不从心,清政府在1646年继续实行与江南地方名流合作的政策。特别受到优待的是这一政策的制定者钱谦益,他在三月份应邀来到北京,以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充明史馆副总裁。

                      钱谦益与合作的污点

                      钱谦益卖身投靠清廷,此刻已是臭名昭著。在北上就任新职之前,钱谦益到苏州城外的虎丘一游。一天,他身穿一件小领大袖的样式特别的外套,一位江南学者从他前面走来,注意到这件外套,就追根刨底地问他这件衣服代表哪朝风格。钱谦益故作戏语道:“小领示我尊重当朝之制,大袖则是不忘前朝之意。”那学者便讽刺地品评说:“大人确为两朝‘领袖’!”这样,虽然多尔衮一时也许还没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带这样一个变节者北上京城,却又重新引起了晚明政治中堕落与腐化的问题。甚至在南京陷落、钱谦益投降满人的时候,清廷中对于欢迎多铎的南京政权大臣们暖昧的品节就颇有一些议论。吏部主事熊文举反对起用这些新投靠者,他把这些人称为“市井冒滥”,反而赞赏匿身山林的那些忠义之士。但熊文举本人也不乏投机之嫌:他在明朝和李自成手下都任过职,现在又在多尔衮麾下。其实,他甚至都可以被弘光朝中的钱谦益之流公开嘲笑了。不过,他的反复告诫提醒了多尔衮。多尔衮可以宽恕单纯的官僚投机,而不能容忍理想的政治朋党。熊文举的告诫使他想到,弘光朝臣僚比之北方的投靠者更多地沾有旧日晚明党争的恶习。自钱谦益来到北京之后,多尔衮再次警觉到使用前明官员的危险,他们有可能使天启、崇祯朝的派系活动复活。整个夏天,清廷都因张存仁的报告而喜气洋洋。张存仁是辽东老臣,1631年投靠满人。1645年12月,张存仁出任闽浙总督,与唐王及鲁王的部队作战,均获大胜。他的报告指出,数十名、甚至数百名为这些政权服务的官员向他的部队投降了。到1646年9月,这些南明士大夫有许多来到北京等待新朝的任命。事实上,他们人数太多,以致出现严重的人多阙少的情况。部分是由于这一原因,有人提出所有这些投靠者都必须经过仔细审查,以便确定他们的政治历史是否合格。礼部正试图给这些文人委以新职,礼科给事中袁懋功向朝廷指出了一个问题。他特别谈到阮大铖这个人。阮大铖现在既是南方文人的遗弃者,又是满人的依附者。阮大铖像马士英一样,也是在南京向多铎的清军投降前逃走的。他先到芜湖,在提督黄得功处暂避一阵之后,又去了杭州。后来杭州也向多铎投降了,他又逃到浙江中部的金华避难。但金华城的士绅们拒不接纳他,于是阮大铖不得不转道扬州,在提督方国安处避难。阮大铖显然与当时也在扬州的马士英为争宠于方国安进行了激烈竞争。阮大铖争不过马士英,遂于1646年秋投降了张存仁。马士英被处死后,阮大铖受命在曾捕获马士英的那位贝勒手下供职。正是仗着这一职位,他对金华良民施行报复,带领一支清兵来洗劫了这个曾

                      小男孩咧开嘴笑着说。“看他们在空中晃来晃去挺好玩的。”“皮埃罗。”“我在这里,大人。”“过来,孩子,带我们去巴托罗缪大人那里。”重新上路后马基雅维里皱着眉头,紧闭着嘴唇,以至于他的上下唇合成了一道冷峻的直线。他默默地走着,企图琢磨瓦伦丁诺公爵心里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他就因为盗窃了几件银器这么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把两个有用的士兵吊死?在马基雅维里看来,惩罚上述这件违法情事,一顿板子足够了。确实,人命对于公爵来说就像草芥一样,但是看到他是如此急切地谋求获取伊莫拉人民的信任,而不惜开罪于加斯孔部队的指战员们,还是令人难以置信。马基雅维里这下子真的是糊涂了。他确信当天晚上公爵审案子的时候他在现场这一点正是公爵所需要的,否则的话,公爵完全可以等到他与佛罗伦萨使节洽谈完毕再开始审理盗窃案。他是不是想向执政团显示,他并不受法国人控制,尽管他面临他手下将领的阴谋叛乱,却仍然毫无畏惧,不怕得罪他们?还是,整个场景的根本用意就是用来传递那个由公爵本人亲口说出的赤裸裸的威胁:即这两个士兵可以等到他们到了佛罗伦萨再进行销赃?但是谁又可以猜出那个无情并且狡诈的脑子里想的是些什么呢?“这就是您要找的房子,大人。”男孩突然说道。马基雅维里送了一枚硬币给那个流浪孩子。于是这个孩子一蹦一跳地跑开了。皮埃罗抬起了门上的铜环,让它落下。里面没人答应,皮埃罗又敲了一下门。马基雅维里注意到,这座房子十分雄伟,一看就知道是殷实人家的豪宅。二楼客厅的窗户并不是预想中的油纸糊的,而是镶嵌了玻璃,这足以表明,主人的家财丰厚。第八章马基雅维里并不认识巴托罗缪·马泰利,但是他接到指示要和巴托罗缪联系上。他在这个小城市中是个有地位的人,担任着市政府参事的职位,也是一个财主。他在伊莫拉的城边上拥有土地,在城里也有几处房产。他的父亲通过和近东一些地区做生意发了财,他本人年轻时也在士麦那[1]生活过好几年。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和佛罗伦萨有了渊源,因为佛罗伦萨人一直和近东有着贸易往来,他们中的许多人散居在这个地区的各个城市中。巴托罗缪的父亲曾经和一个出身于佛罗伦萨名门的商人合伙经营业务,最后娶了这个合伙人的女儿。巴托罗缪还是比亚乔·布纳科齐的远亲——他们两人的外祖母,虽然已经过世好久了,是亲姐妹。这也正是比亚乔拿来说服马基雅维里此行带上皮埃罗的重要理由之一。这层关系可以使马基雅维里更容易和这个有用的人套上近乎。并且,巴托罗缪可以是个非常有用的人。他不仅仅是一个伊莫拉城里有头有脸的人,他还是促使这个城市不战而降的一伙人的头儿。于是,公爵,作为一个善于慷他人之慨的人,赐给了巴托罗缪一处带有男爵头衔的不动产。马基雅维里是从那个喜欢讲话,多嘴多舌的理发师那里听到这些的。他还听说,巴托罗缪虽然装出一副平常的样子,私下里却对自己新获得的这个头衔喜不自胜。公爵也信任他,心里清楚巴托罗缪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会辜负公爵的信任。公爵请他筹办了几次商务活动,他都令人满意地完成了任务。公爵行事诡秘,但很有可能巴托罗缪会知晓一切可以被了解的内幕。马基雅维里有信心,可以略施小计,将他知道的情况统统地套出来。市政厅手里也抓着巴托罗缪的软肋——他从他母亲那里继承了两套位于佛罗伦萨的房产。如果他不合作的话,一场意外的火灾可以轻易地烧毁其中的一处房产。如果这一点尚不足以威慑他的话,执政团方面还可以找到其他的办法,让他在近东的生意遭受损失——他的这些在近东的生意是他很重要的利益。“有朋友当然是件好事。”马基雅维里思忖着。“但是让他们明白,他们一旦做事情不够朋友的话,你自有办法对他们进行报复,同样也是一件好事。”一个仆人把门打开了。当马基雅维里自我介绍,要求面见他的主人后,他开口说道:“男爵已经在等您了。”他被带进了一个庭院,上了一段露天的楼梯,进了一间中等大小的房间。这个房间一看就知道是被主人用来作书房的。他们等了一两分钟以后,巴托罗缪阔步闯了进来,用热烈的气氛和言语欢迎他的客人。“我听说您来了,尼科洛大人。我一直在热切地等待着您。”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胖子。一头长头发从前额向后梳,一副黑色的大胡子,红脸膛,因为有汗珠挂在脸上而熠熠发亮,双下巴,腆着一个硕大的肚子。马基雅维里,作为一个瘦得像栏杆一样的人,并不喜欢胖子。他曾经说过,在意大利,没人能吃成胖子,除非那个人掠夺孤儿寡母,榨取穷人的膏血。“比亚乔·布纳科齐写信告诉我您要来了,一个信使昨天把信捎了过来。”“是的。信使本来就计划来伊莫拉,比乔亚就让他顺便捎带了这封信。这是皮埃罗·贾科米尼,[2],我们那个好伙伴比亚乔姐姐的儿子。”巴托罗缪发出一阵清楚而响亮的笑声。他伸出手臂将男孩子搂了过去,顶在了他自己的大肚子上。他亲吻了皮埃罗的两颊。“这么说来我们是表亲呢!”他用一种洪亮饱满的声音大声说道。“表亲?”马基雅维里不禁嘴里嘟哝着。“难道您不知道?比亚乔的外祖母和我的外祖母是亲姐妹。她们都是卡罗·佩鲁齐的女儿。”“奇怪。他可从来没有向我说起过。你知道这件事吗,皮埃罗?”“我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马基雅维里不过是在否认他了解此事。当然事实上,他非常清楚巴托罗缪和比亚乔的表亲关系。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原则之一就是,除非有好的理由,永远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掌握多少情况。他很高兴地看到,皮埃罗领会得十分快,没有一刻的迟疑。真是一个不错的孩子。巴托罗缪请他们坐下。房间里没有壁炉,但房子中央放置的一个火盆驱走了屋里的寒意。他询问他在佛罗伦萨的朋友,那些他由于生意的原因经常访问的朋友。马基雅维里就根据他所知道的情况给予了回答。他们从一个话题转到另外一个话题。不久话题就转到了刚刚当选为终身正义旗手的皮埃罗·索德里尼身上。“他是我很好的朋友。非常诚实和可靠的人。”马基雅维里说道。“正是按照他的意愿我被派来出使伊莫拉。”他早就打定主意,让巴托罗缪知道,他本人是受到共和国最高首脑信任的。“我非常高兴见到您。您尽管放心,我会尽全力提供您所需要的服务。我曾要比亚乔带一匹细亚麻布来,但是我猜这次您走得急,可能没能带来吧?”比亚乔是个有求必应的人,因此所有的人都喜欢差遣他做这做那。和其他人相比,马基雅维里用起比亚乔来就更加没有节制。“正好相反,”他回答道,“比亚乔特意关照我将这匹布带来。不过它现在正在我的仆人那里。他们要今天晚些时候才到伊莫拉。”“我的妻子正在为我做一些衬衫。她向修女们学习过绣花。我敢说在绣花这方面伊莫拉城里还没有谁能赶得上她。她简直是个艺术家。”马基雅维里的心思正忙活着。他试图了解眼前是个什么样的人。粗放,快活,多血质的样子,让人不难想像他非常喜欢大吃大喝。笑起来满脸开花,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声如洪钟。在外露的快乐态度和坦诚友善下面是否掩盖着一个敏锐和算计的头脑,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他有着一个精明商人的声誉,据说极其善于讨价还价。马基雅维里将话题转到了伊莫拉和这个城市当前的状况上。巴托罗缪大大地将公爵颂扬了一番。他严格地执行了伊莫拉在投降时和他达成的条件,他为了支付占领这座城市所需要的开支而征收的税赋也完全合乎情理。而且,公爵还建议将所收的税赋的一大部分用于伊莫拉的市政建设,使这个城市变得更加美好和庄严。因为伊莫拉是他最近才获取的这个城邦的首府,他正在起草蓝图,准备为他本人建造一所新的宫殿,一个供商界人士聚会的会馆和一个为穷人而开设的医院。城市里秩序井然,犯罪几乎销声匿迹了,司法能迅速地获得执行,且收费低廉。穷人和富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商业很繁荣,贿赂和腐败也停止了。公爵本人对这一带乡下的农业资源十分感兴趣,下达了指示,要大家尽全力发展农业生产。部队则是驻扎在城外。总的说来,城市进入了一个繁荣的时期,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希望这一切能够长久地持续下去,”马基雅维里高兴地说道。“但是一旦公爵的那些将领们推翻了他,把部队开进城来,什么事情会发生在你身上?”巴托罗缪发出一阵大笑,还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心里清楚,没有公爵,他们毫无权力。他们会和公爵妥协的。相信我,这一切都会像一阵风吹过,什么也不会改变。”马基雅维里不能够确定,巴托罗缪是完全相信他自己刚刚所说的话,是在努力地去相信这番话,还是只不过说出来,希望马基雅维里能够相信。马基雅维里也还没能断定,这个人到底是个蠢人还是一个精明的人。这种表面的坦诚,热情,真诚的气氛和那双含笑友善的眼睛之下也许隐藏着什么。马基雅维里换了一个话题。你方才说你将很愿意帮我一些忙,我十分感谢。你可以告诉我我在哪里可以找一个地方,让我、皮埃罗和我的仆人住下吗?”“我真是希望您求我另外的事,而不是这件事,”巴托罗缪声震屋宇地大笑起来。他说道:“公爵的宫廷成员,那些趋炎附势的人,诗人,画家,建筑师,工程师,还有那些从公爵其他领地过来出差公干的人,商人,卖这卖那的小贩,被赚钱的机会所吸引,蜂拥到这座城市,整个城市简直没有一块空地了。”“我不想在这里不必要地逗留,但是我肩负着执政团的使命。我在一个修道院的房间里是无法履行我的使命的。我必须为我的皮埃罗和仆人们找到住的地方。”“我会问一下我的岳母。她对这种事情了解得比我多,我现在就去找她。”他走出了房间,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请客人们跟着他去另一个房间。他把大家带到了一个相比之下宽敞得多的房间,墙壁上装饰着十分漂亮的油画,房间里还有一个壁炉。女眷们正坐在炉火旁,做着手里的活计。当客人们走进房间后,她们起身,在客人们微微鞠躬之后,也有礼貌地还了礼。其中一个是个长相不错的中年妇女。“这是我的岳母,卡特琳娜·卡佩罗夫人。”巴托罗缪介绍着说,“这是我的太太。”他的太太年轻得简直可以做他的女儿。按照当时的习俗,她的头发,从原来自然的黑色染成了金黄色。但是这么一来就和她黝黑的意大利妇女们所特有的皮肤不相称了。于是她就在她的脸上,脖子上和胸脯上扑了厚厚的一层粉。她那金黄色的秀发和她那双黑亮俊美的眼睛形成的对比非常地强烈。她的眉毛被修剪成一道细线。她有着一只小巧而笔直的鼻子和一张可爱的樱桃小口。她一身淡灰色的装束,包括一条长裙,波浪一般飘动着的袖子,一副非常适合她瘦削身材的紧身胸衣,胸开得比较低,呈现出正方形的形状,显示出她雪白的胸部和年轻饱满的乳房的轮廓。在她的美丽之中有一种处女的特质,但同时又有一种成熟的美,两者结合起来,十分令人倾倒。马基雅维里,虽然脸上不动声色,但在他十分乐于称之为内心的地方,出现了一阵奇怪的涌动。“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他对自己说道。“我会愿意和她共赴巫山。”当两位妇人在给客人们搬椅子时,巴托罗缪向卡特琳娜夫人解释了马基雅维里的难处,之后又补充说明,他发现皮埃罗还是一位他所从来未能谋面的表亲。当听说这层亲戚关系时,两名妇女都向皮埃罗露出了笑容。马基雅维里很高兴地发现,巴托罗缪妻子有着一口好牙齿,细小,整齐而且洁白。“先生们需要不需要用些点心?”卡特琳娜夫人问道。她的穿戴非常像她的女儿,但是颜色稍微深一些。而且,因为通常人们认为一个体面的,上了年纪的妇女是不应该染发和在脸上敷粉的,她就没怎么化妆,以本色出现在众人面前。但是她有着一双和她的女儿一样的,俊秀的眼睛。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马基雅维里回答说他们已经吃过早饭了。但是主人坚持他们至少要喝一些酒。“奥莱莉娅,去吩咐一下尼娜。”巴托罗缪对他的妻子说道。年轻的妇人走了出去。于是巴托罗缪向自己的岳母重复了一遍马基雅维里的要求。“这不可能。整个城里都没有一间空房间了。不过等一等——因为尼科洛大人是贵宾,这位年轻人又是你的表亲,也许塞拉菲娜会愿意接待他们。她一直拒绝招收房客,前些日子我还说她来着,我说当人们为了一块巴掌大的安身之地愿意支付任何代价时,还让她那间房间空着真是一件令人丢脸的事。”巴托罗缪解释说,塞拉菲娜女士是他在近东的一个代理人的孀妇,她现在所住的房子也是属于他的。她最大的儿子在巴托罗缪在士麦那的办事处工作,她另有两个孩子和她住在一起,一个将来要做神甫的儿子,外加一个十四岁的女儿。正是为了这一双儿女,为了不让他们受到坏人的影响,她才决定不出租她的那间空房间。“不过如果是你开口的话,她是不会不答应的,孩子。”听到卡特琳娜女士叫那个胖男人为孩子,旁人听起来都觉得怪怪的。因为她只不过比他年长两到三岁而已。“回头我带你们过去,”巴托罗缪说道。“我确信这个可以办得到。”奥莱莉娅回来了,身后跟了一位女仆。女仆手里端着一只巨大的金属食品盘,上面放了一些玻璃杯,一瓶葡萄酒和一碟肉脯。奥莱莉娅坐了下来,重新开始做她手里的针线活。“尼科洛大人给你带来了亚麻布,亲爱的,”巴托罗缪说道,“这样你就可以帮我做衬衫了。”“你还需要新衬衫?真是只有上帝才知道。”卡特琳娜说道。奥莱莉娅微笑一下,但是没有开口。“让我给您看,我的太太绣花绣得多好。”巴托罗缪走近奥莱莉娅,拿起她正在做的绣品。“别这样,巴托罗缪,这些是女人用的东西。”“如果尼科洛大人从来没有看见过女人衬衣的话,现在也是时候让他好好看上一眼了。”“我是一个已婚男士,奥莱莉娅夫人。”马基雅维里微笑着回答道。他脸上的微笑使他瘦削的面容变得稍稍讨人喜欢了一些。“瞧瞧这针线活多漂亮!设计多么精巧!”“这些图画是她亲手制作的吗?”“当然了,她是一位艺术家。”马基雅维里恰到好处地赞美了一下,然后将衣服还给了她。她谢了马基雅维里,明亮的眸子里闪着笑意。当他们用完肉脯,饮了一杯酒之后,巴托罗缪建议带他们去见那个叫塞拉菲娜的孀妇。“她的房子就在我们房子的后面。”他说道。马基雅维里和皮埃罗跟着他下了楼梯。他们穿过了一个小小的庭院,庭院里有一口井,井口是一围用石头凿出来的井沿。庭院中还有一棵栗子树,入秋以来第一次霜降之后,树叶就掉下来散落在地上。最后他们来到一道门前面,门背后是一条窄窄的巷子。“我们到了。”巴托罗缪说道。这条荒芜的巷子向马基雅维里预示着,他的客人几乎可以完全不被人注意地来拜访他。巴托罗缪敲了敲门,一会儿工夫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瘦高个子的女人,深灰色的脸上布满了皱纹,有着一双警惕的眼睛,头发则是已经花白了。在看清是谁敲的门之后,她狐疑的神色立刻变成了热情洋溢的欢迎。她请大家到屋里面坐。“这位是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大人,佛罗伦萨共和国政府第二厅的首席秘书,共和国向公爵大人派遣的使节,这位年轻人是我的表亲皮埃罗,我的好朋友和表亲比亚乔·布纳科齐的外甥。”塞拉菲娜把他们带进了一个客厅。巴托罗缪就说明了他们的来意。塞拉菲娜脸立刻就沉下来了。“唉,巴托罗缪大人,你是知道的,我拒绝了所有要租房子的人。你看看,我家里有两个年轻的孩子。要住的人又是我们完全不了解的生人。”“我知道,我知道,塞拉菲娜。但这两位我可以担保。皮埃罗是我的表亲,他可以成为你儿子路易吉的朋友。”谈话继续

                      领五万人马讨伐赵国。部队尚未出境,齐威王和魏惠王都意识到自己被绑架了——五万人马投到赵国,几无胜算,而战端已开,岂有不全力以赴之理?于是只好增派大军支援。战争的结果,田朌俘虏赵将韩举,获赵国两城;公孙衍也打败了赵将赵护。对于屡战屡败的魏国来说,这一战无疑大大提高了士气,也提升了公孙衍在魏国的地位。这一战还带来另外一个意料之中的后果——赵武灵王震怒,将苏秦找来劈头盖脸地批了一顿。这就是你的合纵同盟吗?魏国和韩国早就背叛盟约投靠了秦国,齐国和魏国还反咬咱们一口,这同盟究竟起到了什么狗屁作用?苏秦无言以对。不久之后,他就离开赵国去了燕国。苏秦这一走,合纵同盟就算彻底解散了。苏秦的离去,并没有使张仪产生一种大获全胜的感觉。事实上,苏秦的合纵,除了外表华丽,声势浩大,没有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效果。合纵各国从一开始就貌合神离,各怀心思,仿佛就是为了满足一下苏秦的官瘾似的,来了,去了,没给世界带来任何改变。真正对秦国构成威胁的是公孙衍。张仪敏锐地意识到,公孙衍联齐攻赵,并非武人贪图功名那么简单,而是有更深层次的政治目的——一方面是对苏秦合纵的否定,另一方面却是为了建立新的合纵,也就是惠施当年提出的“联合齐、楚,共抗强秦”。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魏惠王派太子魏嗣入质于齐,公子魏高入质于楚。魏、齐、楚三国如果形成合纵,将比苏秦的六国合纵更具实际意义。魏国很有可能借势而起,摆脱秦国的控制。这是秦惠王和张仪不愿意看到的。为了将新的合纵扼杀在摇篮中,公元前324年,张仪亲率大军出函谷关,再度攻取魏国的陕地(今河南省陕县),同时在上郡修筑城塞,以巩固上郡的防守。公元前323年,张仪和齐相田婴、楚尹昭阳在齧(niè)桑(今江苏省沛县)相会,强调要加强三国之间的联系,共同维护天下的和平。就在这一年,公孙衍发起了“五国相王”。魏、赵、韩、燕、中山五国元首齐聚一堂,互相称王。五国相王被视为公孙衍合纵抗秦的标志性事件,但是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齐、楚两国没有参加,这就等于主角没到场,全是配角在唱戏。齐威王不参加的理由很简单:中山国那么小,竟然也敢称王,妄想跟寡人平坐平起,没门!楚怀王(公元前328年楚威王去世,其子熊槐即位,是为楚怀王)则提出,寡人本来就是王,不需要尔等承认!不过,要寡人参加,为尔等脸上添光也可以,请魏王废了魏嗣的太子之位,改立魏高为太子。魏高入质于楚,与楚国人关系密切。楚怀王此请,用意昭然若揭。魏惠王当然不会答应。楚怀王大怒,派令尹昭阳发兵攻魏,大败魏军于襄陵,一举夺得八座城池。昭阳意犹未尽,又想移兵东向,去讨伐齐国。齐威王倒并不怕跟楚国打仗,只是觉得这仗打得未免冤枉,于是派了一个名叫陈轸的人去见昭阳。陈轸先是祝贺昭阳攻魏取得胜利,然后问道:“按照楚国的军法,破军斩将,最高应该封什么官,赐什么爵?”昭阳说:“封上柱国,赐执珪(guī)之爵。”楚国的官爵体系不同于中原,上柱国乃武将的最高等级,执珪则是爵位的最高等级。陈轸又问:“还有比这更尊贵的官爵吗?”昭阳说:“那就只有令尹了。”陈轸便给昭阳讲了一个故事。楚国有个大户人家,祭祀祖先之后,把一壶酒赏给几个下人。这些人商量道,一壶酒几个人喝,根本不过瘾,不如各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成,酒就归谁。有一个人画得特别快,画好之后,左手拿壶,右手继续在地上画,说:“我再给这蛇添上脚。”还没添完,另一个人画完了,夺过他的酒壶,说:“蛇本来没有脚,你添上就不是蛇了。”陈轸说:“您现在身为楚国令尹,位极人臣,带领大军进攻魏国,打得魏军落花流水,连夺八城,又要移师进攻齐国。齐王对此十分害怕。您立下这么大的战功,又获得这样大的威名,已经足够了。再打,楚王也不可能给您再封一个令尹。您战无不胜,却不懂得适可而止,就像那个画蛇添足的人一样,只怕到时候身败名裂,适得其反。”昭阳听了以后,认为陈轸说得很对,于是撤军回国。成语“画蛇添足”的典故,即出于此。第八章张仪的连横大计公元前323年五国相王,是魏惠王第四次称王。如果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他的称王史,便会发现,每一次称王,他和魏国的地位都在下降。第一次逢泽之会,他自封为王,魏国尚有强盛之名;第二次徐州相王,是马陵之战后他主动向齐威王摇尾乞怜;第三次秦惠王称王,他和韩宣王跑去替秦惠王驾车,换回秦惠王的承认;第四次五国相王,为合纵抗秦造声势,齐国和楚国都不参加,楚国还派兵攻占了魏国八座城池。魏国已经江河日下,颓势难转了。这一年,魏惠王七十七岁,执政四十七年。折腾了近半个世纪之后,他终于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于是“卑礼厚币”,广招天下贤士。招来干什么?谈人生,谈政治,谈哲学。重赏之下,必有名士。招贤令一出,诸子百家沸腾。稷下学宫的一批风云人物,包括邹衍、淳于髡、孟轲等人,先后来到了大梁。淳于髡的基本情况在第五章介绍齐威王的稷下学宫时已经介绍过,这里不再重复。据《史记》记载,魏惠王两次单独接见淳于髡,想听听他有什么独到的见解,两次他都一言不发。魏惠王很纳闷,责备引见的那个人说:“你向我推荐淳于髡,说管仲、晏婴都比不上他。可是他见了我两次,我都一无所获。难道是我不配跟他说话吗?”那人回去问淳于髡。淳于髡说:“我的确没跟他说话。第一次我见他,他正想着跑马;第二次我见他,他正想着音乐,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人又将淳于髡的话转告魏惠王。魏惠王大吃一惊道:“太神了!头一次他来见我之前,有人送我一匹好马,还没来得及试骑;第二次他来见我,正好有人送我一名歌女,还没来得及听她唱歌,他就来了。那时我虽然支开旁人接见他,心里却还想着其他事,没想到竟然被他看出来了。”后来淳于髡第三次见到魏惠王,两个人谈了三天三夜,丝毫不觉得疲倦。魏惠王想请淳于髡留在魏国当官,却被淳于髡婉言谢绝了。邹衍则是战国时期阴阳家的代表人物,以“五德始终”说闻名于世,即用金、木、土、水、火五行相克相生的理论来解释历史变迁、王朝更替。所谓五行相克相生——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邹衍认为,夏是木德,商是金德,周是火德。金克木,所以商朝取代夏朝;火克金,所以周朝取代商朝。以此类推,可知周朝之后获得天下的,必定是水德。事实上,后来秦朝就认为自己是水德。汉朝建立以后,一度认为秦朝不足为道,无德,自己才是水德。但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又认为秦朝也算是一个朝代,又将水德让给了秦朝,将汉朝定性为土德。这一理论在今天看来十分可笑,在当时及此后的两千多年却十分流行,被视为新王朝建立的合法性依据。据《史记》记载,邹衍到魏国的时候,魏惠王亲自到郊外相迎,奉为上宾。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样的谈话,却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邹衍的阴阳学对于解决魏国的实际问题,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至于孟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陌生。因为中国传统的儒家哲学在很多时候就被称为孔孟之道,而《三字经》的首句“人之初,性本善”,正是出自孟轲。孟子的性善论孟轲是邹国人,是孔丘的孙子子思的徒孙,但是在儒家社会中,他的地位仅次于孔丘,被称为“亚圣”,比圣人就差那么一丁点。记录他言行的《孟子》则被奉为儒家经典的四书之一,与《论语》《大学》《中庸》齐名。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是关于孟轲的母亲的。孟轲从小失去父亲,由母亲一手拉扯大。小时候他们家住在墓地旁边,孟轲就和邻居小孩学着人家跪拜号哭的样子,玩起了办丧事的游戏。他母亲一看不对头,赶紧搬家,住到了集市。集市里都是生意人,孟轲很快学会了讨价还价,和小朋友们玩起了做生意的游戏。商人在那个年代地位是很低的。孟轲的母亲不想他长大后成为商人,于是又搬了家,住到了屠宰场旁边。结果孟轲扎起头巾,拿着木刀,跟邻居家小孩比划着杀猪宰羊。他母亲又不干了,第三次搬家,搬到了学宫附近。每个月的初一,地方官员都到学宫来行礼祭祀,互相问候。孟轲从此走上了正道,将那一套繁文缛礼学得炉火纯青。他母亲这才满意地说:“我儿子就应该住在这样的地方啊!”于是不再搬家。这就是所谓的“孟母三迁”的故事。现代人谈及这个故事,一方面承认其择邻而居的合理性,一方面也会批判那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偏见。我比较佩服的是,这老太太在两千多年前便认识到了学区房的价值,当真是有先见之明!孟轲最重要的学术思想是“性善论”。他认为,人性本善,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是无须争论的事实。当然,无须争论的事实有时候也会遇到反驳者。这个时候,他便举例说明:假如你看到一个小孩快掉到井里了,肯定会产生惊恐和同情的心理,毫不犹豫地将他拉住。这种心理,不是出于功利,完全是出自人的本性,也就是“不忍人之心”,或者叫“恻隐之心”。恻隐之外,还有羞耻、辞让、是非之心,合称“四端”,都是人与生俱来的品德。一个人如果不知羞耻,不是本性不良,而是因为舍弃了本性。因此,人生的修养很简单,就是要把本性找回来。换句话说,不要迷失自我。据《史记》记载,魏惠王听说孟轲是当代大儒,态度十分恭敬,见面便很谦虚地问道:寡人无才无德,打仗总是失败,太子被俘,上将战死,国内空虚,实在是愧对祖先社稷;先生您不远千里,屈尊来到魏国,将给魏国带来什么利益呢?“您为什么一定要说利益?”孟轲毫不客气地回答,“如果您都总是想着利益,您的卿大夫也会想着利益,你的平民百姓也会想着利益。这样上上下下都只顾利益,国家就危险了。作为国君,您只要想着仁义就可以了,说什么利益啊!”魏惠王听了面红耳赤,无言以对。第二次见面的时候,魏惠王又问孟轲:“寡人对于百姓,其实还算蛮不错的。河内有饥荒,我就把那里的百姓迁到河东,用河东的粮食赈济灾民。河东有饥荒也是采取这样的措施。别的国家的国君,恐怕没有像我这样用心的吧!可是别国的百姓不见减少,魏国的百姓不见增加,这是为什么呢?”孟轲说:“大王喜欢战争,就让我用战争打个比喻吧。东风吹,战鼓擂,双方的兵器刚一接触,有的士兵就脱掉盔甲,转身逃跑。有的跑了一百步才停下,有的跑了五十步就停下了。那些跑了五十步的笑跑了一百步的是胆小鬼,您觉得可以吗?”魏惠王说:“五十步也是逃,凭什么嘲笑一百步呢?”(后人将“五十步笑百步”作为一句成语,即出于此。)孟轲于是拱拱手说:“恭喜您,答对了。您既然懂得这个道理,就不应该奢望魏国的百姓比别国多。”孟轲告诉魏惠王,一个国家,如果兵役徭役没有多到妨害农业生产,粮食就会吃不完;如果人们不用细密的渔网到池塘湖泊去捕捞,鱼鳖就会捞不光;如果按照季节入山砍伐树木,木材就会用不尽。有吃不完的粮食、捞不光的鱼鳖、砍不尽的树木,老百姓也就没什么不满意的了,这就是所谓“王道”的开端。这其实也是孟轲的性善论在政治学上的体现——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手段或高超的技巧,只要按照事物自身的规律去治国,就能够让百姓感到满意。孟轲接着说,分给每家每户五亩宅基地,屋前屋后种植桑树,五十岁以上的人就都可以穿上丝绸了。鼓励大伙儿饲养家禽家畜,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就可以吃肉了。每家都有百亩耕地,官府别有事没事去找麻烦,就不会有人挨饿了。做好这些事,再认真办好学校,用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道理教育老百姓,也就不会出现老人流离失所的现象了。简而言之,让百姓们安居乐业,别折腾,便是王道乐土。说到这里,孟轲话锋一转:“可现在的魏国呢,富贵人家的猪狗吃到了百姓的粮食,却不加以约束;路上有饿死的人,却不开仓放粮。当权者还说,这不是我的罪过,而是由于天灾导致年成不好!您听听,这样的说法,和那些拿刀杀了人,却说‘这不是我杀的,而是刀杀的’,有什么区别?我实话告诉您,河东闹饥荒,河内闹饥荒,都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作为一国之君,您什么时候学会不推卸责任,天下的百姓就会扶老携幼投奔魏国了!”孟轲的意思很明白,身为国家领导,就是要担当责任。出现问题了,首先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东拉西扯,一会儿说天灾,一会儿说恶邻逼债。更不要把灾难当作成绩,一个劲往自己脸上贴金。魏惠王还不错,被孟轲戳中了软肋也不生气,反倒是很高兴地说:“请您不吝赐教。”孟轲于是问道:“用棍子和用刀子杀人,有什么区别吗?”魏惠王说:“没有。”孟轲又问:“那么,用刀杀人和用政治手段害死人,有什么区别吗?”魏惠王说:“也没有,都是杀人。”“那么,恕我直言。您的厨房里有肥肉,马厩里有好马,百姓却面有菜色,郊野随处可见饿死的人。您这是带着野兽在吃人啊!野兽互相残杀,人尚且感到厌恶,而您身为民之父母,手握生杀大权,还要做那些吃人的事,难道就不觉得内疚吗?人是这世上最宝贵之物,孔子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因为俑的形象酷似真人,所以用来殉葬都觉得是极大的罪恶。您怎么能够让百姓活活地饿死呢?”后人认为,孟轲这段话,包含了强烈的人本主义思想。魏惠王听了,沉默了良久,不敢回应,只能转移话题,说:“想当年,魏国是天下最强的国家。可现在呢,东败于齐国,太子被俘;西边丧失河西之地七百余里,割让给了秦国;南边又被楚国侵略,失掉八座城池。我为此感到十分羞耻,希望为死难的将士报仇雪恨,您说我该怎么办才好?”孟轲却不上他的当,继续紧扣主题:“即便是方圆百里的国家,也可以推行王道。您如果对百姓施行仁政,减少赋税,减轻刑罚,加强农业生产,提倡尊老爱幼,那么,即便是拿着木棒,也能跟全副武装的秦、楚军队相抗衡。施仁政者无敌于天下,请您不要再犹豫。”经过多次交谈后,魏惠王对孟轲越发尊重了。与邹衍的阴阳学相比,孟轲的理论简单易懂,很接地气;与淳于髡的诙谐幽默相比,孟轲更善于用简单的比喻说明大问题,而且举一反三,发人深省。有一天,魏惠王请孟轲到梁囿游玩——梁囿在大梁西北城郊,是供历代魏君游乐的王家园林。魏惠王看着林中的麋鹿和天空飞过的鸿雁,突然问道:“古代的贤君,也喜欢这些吧?”孟轲说:“喜欢,但是不会把这些娱乐看得很重要。而昏君即使修建了这些园子,也从中得不到乐趣。”“为什么这样说?”“当年周文王要修园子,老百姓都踊跃参与,而且将修好的楼台称为灵台,池塘称为灵沼,很高兴看到那里养着麋鹿鱼鳖。为什么?因为周文王总是与民同乐,大伙都希望他高兴。而夏桀呢,虽然把自己比作太阳,老百姓却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即便有这些亭台楼阁,他能够享受吗?”在孟轲的政治哲学中,“同乐”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关于这一点,以后还会讲到)。对于这个纷纷乱乱的世界,他总是保持着一种超然的乐观态度,撑起了先秦儒家理想主义的一翼。他在魏国待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离开了,具体原因不详。但是据本人推测,孟轲的离去,也许与魏国政局的变化有关。因为公元前322年,张仪来到了魏国。张仪相魏张仪到魏国,不是来探亲,不是来旅游,也不是来出访,而是来当官的。《史记》说得明白:“(张仪)免相,相魏以为秦,欲令魏先事秦而诸侯效之。”为了秦国的利益,张仪辞去相国的职务,被秦惠王派到魏国去当相国,想让魏国先依附秦国,成为天下诸侯效仿的榜样。

                      秋》的精彩故事找到一个真正的归宿,我们只能留给时间来做解答。千年阅一城今天,如果让你说出世界上最具魅力的都市,你会想到哪里呢?是纽约、伦敦、巴黎、东京,还是香港、上海或者北京呢?答案可能是仁智各见。但如果把时光拨回到1500年以前,答案恐怕就是唯一的了:那便是中国自古被称为“天下之中”的洛阳城。这片平坦而肥沃的土地,背依400里巍巍邙山,南临千年流淌的洛水,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和帝王建都之所。当年,一座浩大的城池曾在这里岿然傲立。城中殿堂楼阁鳞次栉比,高台宝塔巍峨耸立,船车商贾周于四方,文人雅士往来不绝,繁华景象丝毫不逊明清的北京城。然而造物弄人,公元534年,统治中国半壁江山的北魏王朝分裂成东魏和西魏,各自营建新都,而原来的国都洛阳则在连年不断的战火中遭到严重破坏。后来,隋统一全国,隋炀帝另辟新址,在现代洛阳城附近大规模营建都城,盛极一时的汉魏洛阳城最终被岁月遗弃,空留下一截截若隐若现的断壁残垣。现在,这里被称为“汉魏洛阳故城”。一、故城兴衰汉魏洛阳故城,位于今天洛阳城东15公里处,那些在地面上隐约隆起的土台、土堆,便是故城的遗存。通过对这些城垣的解剖和试掘,考古人员发现,现存的遗址由宫城、内城和外郭城三重城圈组成,其中外郭城南北东西各长10公里,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如此规模,堪称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古代都城。汉魏故城内城北墙遗址王鲁湘:徐先生,这应该是内城的北墙。徐金星42:对。现在汉魏故城内城的城墙,一般的地面上保存有一到两米。这个北墙,尤其是东北角那一段,保存得最好,大概有六七米高的样子。王鲁湘:从这个墙向南,可以看到宫邸万重次第开;向北呢,可以看到邙山春夏秋冬的各种自然风景。徐金星:好多外国人看到一千多年前的城墙,感到非常吃惊、非常震撼——他们的国家没有这么长的历史。王鲁湘:而且是一座由人工设计规划的庞大城市。一千多年在人类的历史上,可能算比较长了;但是在地球的历史上,那真的是一瞬间。这一瞬间之后,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一个都城,现在全部化为了农田。徐金星:所以司马光在路过这个城的时候,就发出了“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那样无限深深的感慨。王鲁湘:古今兴亡之事,就这汉魏洛阳故城了。徐金星: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都使用汉魏故城作为都城。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证明,至少在西周中期就已经有这个都城了。西周是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0年,如果从它的中期算的话,算到北魏是五世纪,那就是距离现在1400多年了。说它是千年古城,是没有问题的。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伐纣,推翻殷商的统治,建立了西周王朝。根据史书记载,最早提出营建洛邑的,正是周武王本人。初得天下的他为了能有效统治中原大地,曾计划在夏商两朝的旧都洛阳兴建一座供周人居住的城邑。可惜武王第二年不幸病逝,这一遗愿便交给了其子成王和辅政的周公。此后几年中,经过一系列的勘察、占卜和兴建,洛邑便在周公的主持下宣告建成。那么,西周初年营建的这个洛邑,是否就是汉魏洛阳城的前身呢?王鲁湘:我们说“周公营洛邑”,他在洛阳这个地方建了两个城对吧,一个是王城,还有一个叫成周。徐金星:周公营建洛邑,这个已经是定论。当时营建洛邑是营建了两座城还是一座城,学术界一直有争论,但是多数学者认为是两座城。经过考古发掘,我们在汉魏故城那儿发现了西周的城,但是年代上只能推到西周中期,它是不是西周初期周公营造的城,现在还没有定论。有些学者以为,应该是周公初年营建的城。王鲁湘:总而言之,在汉魏洛阳故城我们已经发掘到了周的城墙。徐金星:对,现在我们认为,这就是汉魏洛阳故城的创建之始。洛邑两座城池建成之后,周成王亲临这里举行落成典礼,并把象征国家权力的“九鼎”迁入王城太庙。从此,王城便作为天子召见诸侯、处理政务的所在,而位于东边的成周城则作为军事重镇,迁入被征服的殷商大小贵族,并镇以成周八师,以防不虞。王鲁湘:周灭了商以后,商有很多的遗民成了周的国民,但是这部分国民并不太服从周政权,被叫做顽民。这些顽民你又不能杀了他,得找个地方把他给安置了,据说就是安置在这个城里头。徐金星:这个现在基本上没有啥疑问了。周公把殷顽民迁到洛邑,安排在成周,应该就是汉魏故城这儿,然后还给他们训话:你们的祖上怎么怎么不好,你们的国亡了,现在迁到洛阳来,你们要好好劳动、好好干活等等。这些不服周的殷商顽民,以前基本是王公贵族,从未参加过劳动,但是这些人也自有一番生存之道。他们在商立国之前,已经很会做生意了。后来国家亡了,他们还是喜欢做生意,后来这批人在全国各地做生意,有人说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商人。王鲁湘:对,我们现在常说商业、商人这些词,这个“商”本来是商民族、商国、商朝,结果变成现在组织货物流通、交易的专业术语了。徐金星:因为周代就是两都制了,因而有这样的传说,当时这些人从洛阳到西安,从西安到洛阳,来往于东西做买卖,所以“买东西”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周公营建洛邑大约五百年后,东周的周敬王在公元前516年将国都从原来的王城迁至成周,汉魏洛阳故城从此正式成为国家都城。上世纪初,在汉魏故城内城的北部,一个叫做金村的村庄附近,一大批精美至极的东周时期文物惊现于世,证明了这里曾是具有显赫地位的东周帝都。王鲁湘:中国搞考古的、收藏的都知道大名鼎鼎的金村啊,这里出土的东西到现在为止都是极品。徐金星:对。大墓的位置大概就在村的东部这一块。上世纪的1928年,这地方下大雨,有个地方被冲塌了。王鲁湘:墓地陷下去了。徐金星:是的,陷下去以后就发现古墓了。当时河南省会在开封,开封有个加拿大的传教士叫怀履光43,他得到消息就赶来了。到这以后呢,他就组织当地村民大规模地盗墓,搭棚立灶,盗了好多年,一共盗了八座大墓。然后用马车装到洛阳东站,转运到上海,大部分文物都因此被盗往国外了,国内存的很少。王鲁湘:国内很多著名的大博物馆里头都有金村的东西,还有一些东西出土地不太清楚,由于精美程度很高,就被疑是出自金村的。我看到有些刊物是这样说的。徐金星:这个墓出土的文物非常非常精美,好多是过去没有见过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学者对这个墓的时代无法确定。后来唐兰先生发表文章,认为是东周大墓,他的说法逐渐被大家认可。现在看来,这确实是东周大墓,因为洛阳在东周时做过国都,那时的几个王应该埋在这里。汉魏洛阳故城自西周创建,直到隋炀帝另建隋唐洛阳城,经历了将近1500年的岁月风霜,它的几度兴废也见证了周秦汉魏的王朝更迭。作为古代“天下之中”,兵家必争之所,这座城市的形制和规模也随着统治者的改变不断地发生着变化。通过对现存汉魏故城的勘测,人们发现,除外郭墙建于北魏之外,内城墙和宫墙遗址的规模和形制发生过巨大的变化,至少有三个规模不同、时代各异的古代城址叠压在一起,而且每一个时代较晚的城址,都是在沿用前代的基础上修缮或者增筑而成的。考古勘测表明,最早修建的西周夯土城墙位于现在内城的中心,南北长2.5公里,东西长3公里,基本呈方形。从勘测图上不难发现,这座方城是以后历朝历代扩建增筑的一个基础。徐金星:西周方城向北扩展以后,便是当时的东周城了。王鲁湘:就是由方一点的城变成一个长方一点的城了。徐金星:对了,稍微长方一点。这是第一次扩建。然后到了秦始皇秦代的时候,吕不韦封在洛阳,他又向南面扩,这样又更长一点了,形成了南北九里、东西六里的“九六城”。历史上称它为“九六城”,这个基本上成定制了。王鲁湘:如果我们从空中俯拍,而且每一个朝代建城的城郭都很清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看到,汉魏洛阳故城像一棵树一样,有一个生长的年轮。这个年轮最里头的那个小圈,就是当时西周建的那个城,后面再一圈就是汉魏晋,最后到北魏,就是大的那一圈了。徐金星:这个城啊,沿革时间之长和沿革之复杂都是非常罕见的,比起其他城来说,它在考古学上有很大的意义。秦代,吕不韦将洛阳扩建为“九六城”之后,这座城市的规模基本形成。此后西汉、东汉、曹魏、西晋的洛阳城以及北魏洛阳城的内城,基本都是在该城址的基础上修建沿用的,改变的只是城中建筑和宫殿的布局。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王朝,定都于长安。其实,根据史书记载,在国都的选定问题上,长安并不是汉高祖最初的选择。徐金星:刘邦说,天下我走的地方太多了,但是我就觉得洛阳这个地方好,所谓“吾行天下多也,唯见洛阳”。他本来就想把国都定在这的,后来有一个和张良齐名的著名谋士娄敬,建议把国都迁到关中去,不宜在这儿。王鲁湘:据说娄敬给刘邦献三策,其中一策就是一定要定都到长安去。徐金星:虽然他把国都迁走了,但洛阳的地位还是非常的重要。有人研究了,西汉当时洛阳的人口比长安多八万人。这是个了不得的数字,因为在古代,人口多就证明这里的经济文化发达。后来到了东汉,干脆就把这儿做国都了。二、东汉洛阳城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定都洛阳,在“九六城”中大兴土木,起高庙,建社稷,修宫室。汉魏洛阳城迎来了它第一个辉煌的高峰。有记载说,城中各种殿堂楼阁遍布,宫殿之间有架空的飞阁相连,远在40多里外的偃师都能望见,足见这座东汉紫禁城的壮丽恢宏。刑徒墓地徐金星:刘秀定都洛阳之后,对洛阳进行建设,到他的儿子汉明帝的时候,国家比较安定,经济也比较繁荣了,就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建设。原来的洛阳城以南宫为主,即以南边为都城的重心。自汉明帝开始营建北宫,由此出现了南北两宫并重的局面。再后来,便以北宫为主,到北魏的时候,就只有北宫,南宫荒废了。中国都城的重心由南向北转移,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隋唐的洛阳城,宋的洛阳城和元明清的洛阳城,都把都城的重心放在了北边。王鲁湘:今天汉魏故城内城遗址的正南偏西方向,有一片高地,高地上有一条路沟穿过。让人惊骇的是,行经这条路沟的村民和路人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发现人的遗骨残骸,当地老乡因而把这里称为“骷髅沟”。上世纪六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对此地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掘后得知,这大约5万平方米的区域,是埋葬了大批东汉刑徒的墓地。从史料中我们知道,古代刑徒从事着修筑城池宫殿、建造陵墓、开渠挖河、修路架桥等等繁重的体力劳动,生活牛马不如,很多人刑期未满就被折磨致死,而且往往是全国征发,数量巨大,动辄十万、数十万。所以,大批东汉刑徒的墓地,让人们立刻联想到了附近的洛阳城,他们中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人参与修建了当年那些恢宏的宫殿。东汉刑徒墓地墓砖1964年,刑徒墓地的一角被发掘开,在不到两千平米的范围内,就密密麻麻地分布着522座刑徒墓坑。根据专家对骨骸的观察分析,绝大多数属青壮年男性。全部刑徒的脊椎骨都有明显的劳损痕迹,部分还有骨折和残留的刀痕,可见当年的劳作是怎样的繁重和苛酷。值得安慰的是,人们还在部分墓坑中发现了刻有简明铭文的墓砖,上面有一些死亡刑徒的信息,算是给了这些死者一个交代。张玉芳44:这个砖上写着“右部无任,乐安博昌”,“乐安博昌”是他家的地名。“永初元年五月二十五日,物故”,是说他的死亡日期,物故就是死的意思。王鲁湘:反正就是累死的吧。张玉芳:差不多。根据考古发掘推测,他们死后埋葬时,都是一排一排地被埋到坑里,连棺材都没有,就是一个小坑,正好把人装下去。王鲁湘:然后这个砖就压在他的尸身上头?张玉芳:一般都是在胸部或在侧面,等于是给死者留了一块石头作纪念。王鲁湘:可以说,汉魏故城主要的筑城劳动力,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刑徒。张玉芳:对,就跟现在差不多,相当于给政府白干。王鲁湘:从这些墓葬砖上可以看出,这里的死亡率很高啊。张玉芳:这是一种见证:第一,汉魏故城是劳动人民修建的;第二,当时的工程非常艰苦,那么多人修了那么多年,不停地修,才成为现在留下来的东西。王鲁湘:汉魏故城确实是一座最伟大的东方之城,可是实际上是建在很多刑徒的累累白骨之上的。所以有人说,古代充满了阶级斗争什么的,是有一定道理的。张玉芳:对,这就是阶级压迫的见证。当年发掘刑徒墓地时,正值“文革”前夕,于是这些累累白骨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控诉封建社会阶级剥削的典型罪证。此后,通过进一步分析和比对,人们逐渐了解到刑徒砖上铭文的含义。“左部”或“右部”是刑徒所属的管理机构,“无任”或“五任”是指刑徒是否掌握有技能,而其后的郡县名称则是刑徒来洛阳之前所属狱所的地名。此外,“髡钳”、“鬼薪”等4种名称均为刑徒所负的刑名,以髡钳最高,是五年刑。最后就是刑徒姓名和死亡日期。东汉太学熹平石经刘秀在位期间,除了大规模营建洛阳的城池宫殿,还在城南的洛河北岸修建了规模宏大的太学和被称为“三雍”的三座皇家礼制建筑,其中太学是全国的最高学府,久负盛名。时至今日,虽然洛河早已改道,穿城而过淹没了部分遗址,但在汉魏洛阳故城之中,仍有一处名为太学的村庄。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在太学村附近曾出土了不少刻有经文的石碑残块,经确认,这些就是文献记载中著名的东汉“熹平石经”和曹魏“正始石经”,他们都曾立于太学之中,供天下学子观览临摹。王鲁湘:徐老师,太学里还有外国留学生,是吧?徐金星:有啊。太学规模大的时候,收的学生东越于海,西到流沙。新疆那时候叫西域,也有学生到这里来,还有高丽的。王鲁湘:人最多的时候大概有多少学生?徐金星:书上记载说,最多的时候是三万余人。王鲁湘:三万余人!我在北大读书的时候,研究生和本科生加到一起也就是两万余人。徐金星:东汉太学的学生,超过世界上很多名牌大学。王鲁湘:那时候太学里头主要设置什么课程?徐金星:主要的课程就是儒家经典,为政府培养儒家的治国人才。这有点像现在的社会科学院,全国文史方面的大家都集中在这,都在这学习或者在这当老师。像班固的父亲班彪就在这儿教书,培养了好多学生。王鲁湘:蔡邕呢?徐金星:蔡邕也跟太学有关系。当时各种经书的版本不一致,蔡邕他们几个人上书,把儒家的经本校勘、统一后就刻上石碑,立在太学的讲堂前。那个石碑就是蔡邕写的,蔡邕的书法相当好。王鲁湘:就是著名的“熹平石经”吧,是熹平年间搞的,相当于国家颁布的标准版本。当时天下仕子都到这里来抄。徐金星:抄的人非常多。书上记载说,车马都把道路填塞了。有些人家专门为这些从外地来抄书、上学的学生提供食宿,有人说这就是最早的旅馆业。王鲁湘:就是由于抄石经,在这个太学的周围产生了一批第三产业。天文观测台东汉灵台遗址东汉时期,在太学的一旁,

                      停当,立刻叫来四个小伙,“其他人点上明松枝,跟饿进去!”众人应声各自准备了起来,但却没人敢打头阵,杨葛根只是偷偷看着耿婆,脚下没有移动半步。“两个丫头跟着我走。”耿婆笑了笑,“林岳、王亦凡,你俩带着村民进去。”说罢随手拎起一个大酒坛,阔步走向洞内。那个大酒坛少说有三十来斤,耿婆却用一只手轻飘飘地就拎了起来,单手托着显得毫不费力。旁边的村民看得傻了眼,反应过来后便前仆后拥地跟了上来。踏进洞内没几步,一股恶臭便扑鼻而来,不少村民被呛得满脸的眼泪鼻涕。耿婆手臂一沉,双手托住酒坛两侧,手腕一较劲,酒坛旋转着呼地飞了出去,在不远处的半空中突然炸开。与此同时,耿婆反手抓过一个村民手中燃着了的明松枝,抬手一挥,一道火光直射而去,蓬然声响,凭空燎起一片火光,一股夹杂着酒气的清新气味顿时充满了洞内。耿婆干净漂亮的几下手法震慑了在场的村民,洞内的改观更是让他们信心倍增,明松火把晃动下,四个扛着喷雾器的小伙当下大步向洞穴深处走去。洞壁和地下四处散落着不少残缺的骸骨,从骨骼的腐化干枯程度来看已经经历了不少时间,这些应该就是杨葛根所说的被侵华日军杀害抛尸的受害者遗体。不过,随着深入洞穴,骸骨间渐渐出现了一些新鲜的肢体碎块,甚至还有一些内脏粘在洞壁上。几个村民赶了进来,手中大大小小地拿来几个酒坛,耿婆笑着接过,如法炮制了一番,内洞的恶臭也消减了不少。这时我才发现,在挥出酒坛的瞬间,耿婆似乎在酒坛中抛入了什么东西。“前面拐弯就是大批的活尸了。”我止住众人道,“大伙在这里停一下,分派好人手。”四个扛着喷雾器的小伙被安排在了前面,我和林岳左右压阵,耿婆带着晖儿和S随后督战,其余人等打着数十个火把跟在后面,明松枝条发出噼啪的爆裂声,整个洞穴被火光照得四处通亮。拐过内洞的弯曲处,一片恐怖的景象出现在众人面前。自弯曲处到洞底大约有二十来米的长度,这里的洞宽可以容下四五个人并排行走,也就是在这么一个范围的空间内,密密麻麻地聚集着上百具不同腐化程度的活尸,地上满是四处横流的尸水,如果不是耿婆事先用烈酒处理过,只怕众人早就被尸臭活活熏死了。那些活尸早已查觉了洞内有生人进入,一个个摇摆着在那里蠢蠢欲动着,可却没有像那晚一般扑噬上来,看来应该是耿婆方才在烈酒中动了手脚,这才抑制住了活尸。看见活尸不敢上前,杨葛根心中顿时有了底,一声号令,四个小伙一字排开,手中的喷雾器对着活尸喷洒开来。活尸沾上这些烈酒后,身子变得迟钝了起来,有不少腐化厉害的干脆就倒在了地上。不多久,除去那些新鲜下葬的活尸外,大多数活尸全都僵在了那里,成了正宗的死尸。随着四个喷雾器中的烈酒耗尽,村民们的热情不住高涨,几个小伙情不自禁地欢呼了起来。耿婆让人把剩下的几坛烈酒搬到跟前,全部打开泥封,让杨葛根指挥村民撤出山洞。“你留下点把火。”耿婆冲林岳道,“记得把这些尸体烧干净点。”“喷了那么多烈酒,地上还有老大几坛。”林岳苦着脸道,“点起来一准炸飞我,您老这不是要我命吗。”“太危险了,要不还是我来吧?”我向耿婆道,“用金属撞击引出火花,效果应该是一样的。”“这会用驭金太过招摇了。”耿婆摆摆手,冲林岳又道,“你小子命硬,阎王老子不会收你的,废话少说,我们走了你就动手。”林岳无奈地耸耸肩,转身走到酒坛前蹲了下来,托着下巴似乎在考虑怎么下手。耿婆不再多话,带着我们快步向洞外走去,S悄悄地回头望了下林岳,眼神中满是担心。大约过了一支烟的功夫,洞里闪过一道火光,紧接着传来一阵闷响,灼人的热浪呼地自洞口喷出,带起一团弥漫的烟尘。杨葛根早就带着村民躲到了山坡的旁侧,耿婆和我们也站在了距离洞口十米开外的地方,在热浪冲出的那一瞬间,S的身体不由颤抖了一下。烟尘散去,村民们慢慢围拢了过来,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些焦臭的味道,洞内一片死寂,林岳的身影并没有从中出现。“林岳~~”S站在洞口大声叫道,洞内不断回响着她的喊声,但没有任何的回答。“林岳……他会不会有事……”S有些无助地向耿婆问道,声音中隐隐带着一丝哭腔。耿婆眯缝着眼睛看了看洞内,笑了起来,刚要开口回答,却听“呼”地一声,S身旁的狴犴向山坡下的一处蹿了过去。“咳……咳……这死猫……”一个灰头土脸的人影从山坡下爬了上来,狴犴正蹲在他的肩头,两只前爪不住拍打着他的脑袋。“切,我还以为你炸死在里面了呢。”S红着眼眶笑骂道。这个灰头土脸的家伙正是林岳,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得,竟然会出现在山坡下面。“得,得,甭晦气了,咱还没娶媳妇呢。”林岳用力啐去口里的泥土,满脸无奈道,“哪位行行好,帮忙快把这只抽风的死猫给弄走啊。”狴犴敏捷地跃到他另一个肩头,不依不饶地继续用双爪拍打着他的脑袋,但看它那严肃而专注的样子却又不像在和林岳玩闹,难道林岳的头上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吗?我快步来到林岳身边,扳住他连连躲闪的脑袋,发现他的头发间散落了许多昆虫的残缺肢体,狴犴拍打林岳的脑袋正是为了除去这些东西。“你别乱动。”我拿出一块手帕,暗地聚出一把金属细梳,从林岳的发间梳下了这些东西。狴犴继续拍打了一会,见他头上完全干净之后,张嘴满意地打了个哈欠,跃下了林岳的肩头。“靠,这都怎么了?”林岳拍着身上的灰尘道,“哦,对了,这洞下头直通山下,好像是有人故意挖出来的。”“你就从那里钻下来的?”S瞪大眼睛道。“嘿嘿,我弄了钻地藤,躲在藤荚里,丢了个烧着的火把过去。”林岳坏笑道,“然后就钻了下来,可没想到下面是空的,结果藤荚碰在了断层上把我给颠了出来。”“我说你怎么会从下面出来呢。”S瞟了林岳一眼,“对了,那条通道里有啥东西吗?”“空的,没啥东西,不过啊……”林岳眉飞色舞地描述了起来。晖儿帮着我将手帕上的虫尸拼凑了起来,这是一种黑色的小虫,有绿豆大小,但奇怪的是,它却没有长脚,背部那黑色甲壳上有着一道奇怪的白色花纹,像是用线条勾勒出的一件长袍。“鬼衣蜮?!”耿婆看着虫尸不由皱起了眉头,“没想到‘叩穴道’里混进了这些虫子。”鬼衣蜮,这东西的外形很容易被人误解为是一种昆虫,但你很难想象它其实是一种诡异的生物。这些鬼衣蜮生长在阴暗晦湿的地下水源中,以地下水中的生物为食,每只成形的鬼衣蜮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它的外壳下是由三到四只“蜮节”组成的,这些“蜮节”连作一体,看来就像一只完整的虫子一般。从生存环境和食物链来看鬼衣蜮应该只是一种地下昆虫,并没有什么特别和恐怖之处。不过,如果动物或人类在饮用汲取地下水时,鬼衣蜮便立刻分解成细小的“蜮节”,通过皮肤及消化系统伺机潜入体内,在内脏和肌体间生存繁殖,由于鬼衣蜮的每个“蜮节”都具备自行繁殖的能力,所以它们会很快地侵入宿主的脑部和神经系统,通过吸食宿主体内的血液营养而生存。当然,鬼衣蜮绝不是吃光算数的品种,它们合理有力地利用了宿主的身体。通过特殊的分泌物,鬼衣蜮可以控制和刺激宿主的神经系统,驱使宿主行动取食。不过,寄生之后的鬼衣蜮可以说是贪得无厌的,为了保证自己迅速获得营养,它们会要求宿主直接取食各种血液,动物、人类一概不拘。林岳从“叩穴道”带出的虫尸只是鬼衣蜮的外壳残片,这也就是说,有大量的“蜮节”已潜入了人或动物的体内。我们四人听完耿婆的介绍后,都不禁有些茫然,活尸暂时是得到了控制,可却又凭空冒出了这种诡异的生物。为了不至引起村民的慌乱,我叫过杨葛根耳语了一通,他点着头回身散去了围观的村民,并安排人手清理山洞中的残局。……村内,姚建国的家中。“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山洞下面原本有条地下暗河。”我思索道,“布下转气叩穴法的那人设法排空了暗河,而这条暗河里却正好生长着这些鬼衣蜮。”“排空地下暗河需要不少人力,就算设计合理也绝对不可能一人完成。”S在电脑上构建了一幅山洞和孔道的三维立体图,“从林岳的描述来看,这个地下河并不小。”“就是,这些人就算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山洞,但离开的时候就不会被人发现吗?”林岳附和道,“再说了,他们肯定还带着不少的工具啥的,目标肯定不小。”“也许他们根本就没出来……”晖儿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寒意,“排空地下河的过程中,他们会与鬼衣蜮有接触,被寄生的可能性就很大。”“还有一种可能,在排空地下河的时候鬼衣蜮潜入了那些尸体身上。”S思索道。“呵呵,一个丫头对了,一个丫头错了。”耿婆踏进门口,手里拎着一个大布袋子,“被鬼衣蜮寄生的是人,不是尸。”布袋里是一只颈部被撕开的小羊,从伤口来看是被什么东西大力撕扯的结果,但却没有溅出多少血迹,新鲜的尸身内竟然没有残留下一点血液。“鬼衣蜮从不寄生在尸体上,它们喜欢的是活的东西。”耿婆喝了口茶道,“而且,被它们寄生的人有一个特征。”“特征?是不是长着獠牙,皮肤雪白,头发黝黑,眼睛中像闪动着鬼火,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妩媚迷人,白天不出门,晚上才活动,喜欢养蝙蝠的?”林岳连珠炮似地一口气说道。他怎么会这么了解?我们起先都是一愣,细想之下不由哄堂大笑起来。“臭小子,你这张贫嘴不改改,小心讨不着媳妇!”耿婆笑骂道,“那是外国的吸血鬼,欺负老婆子年纪大了是不是?”“那究竟是什么样的特征呢?”晖儿好奇地问道,“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被鬼衣蜮寄生的人内脏会退化缩小,不过那颗心却强壮有力。”耿婆轻轻地叩着桌子道,“它出现的时候,你会听到一阵心跳声,你想都想不到的心跳声。”十二、地河血影夜深人静的时候,走在小路上或安枕屋内,耳边突然传来十分清晰的心跳声,环顾四周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渐渐地,随着心跳声的接近,你的心脏开始以同样的频率共振。惊慌、恐惧、绝望一时间涌上心头,直到一个诡异的黑影出现,这一切便成了尽头。这不是哪部恐怖小说情节,更不是什么恶梦片断,这村子里的失踪者,只怕有大半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形。耿婆详细地说明了鬼衣蜮及其宿主的特点后,忽然给我带来了一个提示。杨葛根曾说过,村外好几户看田的人家集体失踪,之前养尸茔地事件让我误以为是活尸作祟,但就此看来只怕作案者是另有其“人”。活尸袭击落单行人的确常见,从养尸茔地的格局范围来看,活尸的行动范围仅在养尸茔地的附近,也就是说,它们很难涉足更远处。否则,阴洞内那上百具活尸倾巢出动的话,村里人早就死伤殆尽了。于是,我们仔细勘察了村外出事的那几户人家,现场遗留的痕迹更是证明了我的担心。“活尸都有不同程度的腐烂,行动的时候多半会留下些痕迹。”林岳蹲在地上皱眉道,“咱们查了大半天,既没看到肌体残留物,也没发现尸水的痕迹。”“严肃起来还真像回事儿啊。”S一边收拾着桌上的物件,一边打趣林岳。林岳没有理会她,眉毛一扬,伸手在墙角的一处弄下了什么东西,仔细看了会,眼中闪过一丝兴奋。“老凡,瞧瞧这是啥。”林岳坏笑着把手中的东西递给我道,“现在可以盖棺定论了。”那是一块乌黑的泥灰,整间屋子都是用这种泥灰砌起来的。只不过,这块泥灰的色泽偏黑,捏在手里微微偏软,并有些黏手,仔细看去似乎还夹杂着两根不易察觉的细条状物体。“动脉管?!”我眼睛一亮,“泥灰里渗入了人血。”“确切的说是人的颈部血管,用力撕扯的时候弄出来的。”林岳正色道,“这些东西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动作很灵敏,整个屋子里也只有这一处血迹。”“它们还是进化论的违背者。”刚进门的晖儿望着门框说道,“适应环境和基因突变的结合。”门框上嵌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灰白色,近似三角形,似乎是角质物质,坚硬而富有韧性。拔出后发现,前端呈锐利的尖钩状,放在鼻间可以闻出隐约的血腥味。“媲美猛兽利爪的指甲。”我点点头,“这帮血鬾算得上是全副武装了。”血鬾一词,来源于耿婆的叙述,古人在得知鬼衣蜮的存在后不但为它们作了命名,同时也给它们的宿主起了个诡异的名字“血鬾”。既然了解了血鬾的习性,也确定了它们曾经活动的范围,接下来……“杨葛根他们处理得怎么样了?”我向晖儿问道。“照你安排的,发动了全村的人,正在葬地那边忙着呢。”晖儿笑了笑。……远远地就能看到浓厚的黑烟从葬地处如柱般升起,一股油脂焚烧时所特有的恶臭顺风飘散,大批的飞鸟惊恐地飞向远处,田埂草丛中不住蹿出一些仓惶逃窜的小动物。“所以说啊,这人就是比动物牛。”林岳让过几只慌不择路的黄鼬,悠然道,“黄鼠狼连自己那么臭的屁都不在乎,可一闻到人的臭味就跟见了鬼似的。”“行了,你就省着点感慨吧。”我笑道,“不戴着这些特制口罩,你小子绝对比它们跑得快。”葬地前停着几台拖拉机,上面满是大大小小的瓶罐,靠南边挖了个大坑,里面正燃烧着熊熊的大火,黑烟和恶臭正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几名壮实的汉子戴着大口罩,农用的塑胶手套一直套到了肘弯,他们正用成卷的粗草纸将尸体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清理干净的骨骼被直接塞进粗瓷罐翁中,四个背着喷雾器的汉子则不住地喷洒着混有烈酒的气雾,驱除着空气中的恶臭。旁边放着十来具尚未处理的尸体,身后整块葬地已被掘得土层翻起,一台耕种犁地用的大型拖拉机正拖着一个滚犁架,锲而不舍地反复翻挖着地面。“咳……咳……几位来咧。”一个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的人向我们走来,我从声音分辨出他是杨葛根。“这片地里的尸体全翻出来了,按耿老的吩咐,只留骨头,其余的都烧咧。”杨葛根把我们引到一边,“村里人都支持,么啥闹事地,这出力地出力,出机器地出机器,倒是很配合。”我听着笑了笑,那天耿婆提出要翻挖葬地,清理一切尸体时,大批村民脸红脖子粗地跳出来连声反对,说是惊扰先祖,对过世的人大大不敬。耿婆没有言语,一旁的杨葛根立刻识趣地站出来制止了村民的骚动,这位村长不亏是当地的老领导,只说了一句话便让村民们改变了主意:“你们奏想看着自己地娃被老祖宗拖进坟头?”人类求生的本能是不可抗拒的,眼前那些正在不住忙碌的村民并不是在亵渎自己的先祖,他们只是在消除自己生存发展中的潜在威胁。无论怎样根深蒂固的传统或信仰,都必须建立在生存的基础上。……阴洞中的活尸残骸早已清理干净,洞底的旁侧露出一个不大的裂口,那是林岳用钻地藤逃生时留下的痕迹,这里也是曾为地下河的“叩穴道”入口。“我们就这么下去没事吧?”S小心地问道,“耿婆走的时候不是要我们小心吗?”“嗐,你怕啥,不是还有我在吗?”林岳咧着嘴,一付大言不惭的样子道,“甭管下面有啥,一律摆平它!”昨天夜里,耿婆悄然离开了村子,去联系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友。临走时,交待我务必要将血鬾全数消灭,照她的提示资料,我们决定去那个阴洞下的“叩穴道”探个究竟。叩穴道内并不狭窄,在电筒和火把的照耀下,一条幽深的地下通道蜿蜒钻入山下。从罗盘和S绘制的简图可以看出,它的走向是直通那块葬地的。通道内隐隐还有些湿漉,上半部较为干燥,石壁上残留着大量的藓类植物,这样的生态环境下一般会有些生长在阴湿地域的昆虫,但一路行来却完全看不到。下半部应该就是原有的地下河床,一些沉积的泥砂在脚下深浅不一地阻碍着我们的行进,好在并不很深,加上事先问村民借来的长筒雨靴,却也没有造成很大的困扰。走出不多远,通道的一侧出现了一个不大的支道,林岳咧嘴一笑,指了

                      了一大口酒。马基雅维里心想,回头得给提莫提欧神甫那座显灵的圣母像再敬上一根蜡烛:到目前为止,他编造的这个故事没有辜负他的期望。“我知道我可以相信你,亲爱的尼科洛。”巴托罗缪停了一会开口说道。“我向来看人八九不离十,我十分肯定你是个谨慎的人。我向你打听圣·维塔里的事情是有原因的。但是我没有想到你这么快就证实了我所听到的情况。”“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朋友。”“你知道,我也十分希望能有一个儿子,能够继承我的产业,田地和房屋,还有公爵授予我的封地和贵族封号。我有一个守寡的姐姐,有着两个儿子,我一度想收养这两个孩子。虽然这件事对她一家是件好事,她却不同意和两个儿子分开。她坚持要母子三人一起搬过来住。但是她意志刚强,和我一个样,我可以想像,如果她搬过来住,三个争吵的女人和我住在一个屋檐下面,我将不得安宁。这将是争吵不休的一个局面。“这个我相信。”“我将一刻都不得安宁。”“你的生活将变成一种煎熬,他们会把你争来抢去。”巴托罗缪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你要咨询我意见的问题吗?”马基雅维里问道。“不是。昨天我正在与提莫提欧神甫讨论我的难处,他非常奇怪地向我谈到了圣·维塔里这个人。虽然我从来不认为我本人有什么问题,以至于让老婆怀不上孩子,但如果圣·维塔里的骸骨有这么大的功效,我应该去一趟拉维纳。我在那里还有一些生意,所以即使我不能达到我主要的目的,这一趟路也不会白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看不出你为什么要犹豫。你有可能满载而归,同时又不会损失什么。”“提莫提欧神甫是一个正直完美的圣人,但是他对于世俗的事物不是太了解。我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如果这位圣灵有着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大的功力的话,为什么在此之前我没有听人说起过呢?”一时间马基雅维里有点不知所措,不过也就是那一瞬间。“您忘记了,男人们往往不愿意承认他们有不育的事实,而将问题归于他们的妻子。你可以确信,这些前去求圣灵帮忙的男人是悄悄前去的,而且注意不向外面透露他们的妻子是靠了这件事才怀孕的。”“我没想到这个,但是不要忘记,如果大家发现,我去拉维纳朝拜,而且朝拜毫无效果的话,我就会成为城里人的笑柄。这就等于向人们承认我患有不育症。”“但是人们又怎么可能知道呢?提莫提欧神甫难道没有告诉你,你必须做哪些事情吗?根据朱利亚诺的经验,你必须在圣灵的遗骨前用一个晚上来静坐和祷告。”“这怎么可能?”“只要付上一点小费,教堂的执事就会在傍晚他锁上门之后让你留在里面。早上你参加第一场弥撒,然后去吃早餐。之后你就可以去照料你的生意了。完了之后你就可以回家,见到你怀孕的妻子了。”巴托罗缪微笑着看了马基雅维里一眼。“你不会因为我去做这件事把我看成一个头号傻瓜吧?”“亲爱的,神的意志是莫测高深的。我只能告诉你发生在朱利亚诺·岱里·阿尔伯泰里身上的事。至于这是不是一件神迹,我又从哪里去知道?”“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巴托罗缪说道,“我会试一试的。朱利亚诺大人靠着这件事成功了,没有任何理由我就不会成功。”“完全同意。”马基雅维里说道。第二十二章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里,马基雅维里的情绪变化不定,起伏之大,犹如一条色调狂放的被子上的各种颜色。一会儿他满怀希望,一会儿他又心情沮丧。他从快乐的憧憬走到愤怒的失望,一会儿心情激动,不能自制,一会儿又陷入绝望之中。因为巴托罗缪无法下定决心,他既想前往,但又讨厌这个想法。他就像受到了诱惑,要将他手里的钱去赌一件机会渺茫的事情。于是一方面担心丢掉钱财,另一方面又贪念那有可能到手的好处。他可以在某一天决定前往,然后隔一天又变了卦。马基雅维里的消化系统本来就非常脆弱,这种不确定性让他的胃病加重了。如果他花费了这么多心血和钱财创造出这么一个机会以后,他却不能去利用这个机会,那可真是太残酷了。他给自己放了血,吃了一点泻药,只吃一些流质食物。更糟糕的是,他的工作更重了,公爵与他那些叛乱的首领们之间的谈判恶化了,变得十分棘手,马基雅维里不得不撰写大量的信件给执政团,会见使者,在宫里面花时间了解情况,并和那些从各个城邦来到伊莫拉的有影响力的人会面。到了最后的关头,命运朝他露出了笑容。巴托罗缪在拉维纳的一个代理人写信给他,告诉他,如果他不立即将一件他谈判了有些时日的生意谈妥,对方会接受另外一家的报价。这件事让巴托罗缪下了决心。马基雅维里的胃疼消失了。当天,他在与巴托罗缪聊完以后,就去见了提莫提欧神甫。后者同意向巴托罗缪提供马基雅维里所提出的那些建议。为了取悦奥莱莉娅,他去了一个到伊莫拉来做生意的小商贩那里,买了一副绣着金线、散发着香味的手套。这让他花了不少钱,但在这个关头,他不能太吝啬。他打发皮埃罗将手套送过去,特地告诉皮埃罗,让他求见卡特琳娜女士,这样仆人们就会以为,皮埃罗只不过是为他的主人送信来了。另外,马基雅维里让皮埃罗转告卡特琳娜,他要和她见上一面,愿意在一个她方便的时候在教堂里与她见面。当皮埃罗回来告诉他说,卡特琳娜女士叫来了她的女儿,奥莱莉娅看到礼物非常高兴,马基雅维里不禁十分高兴。这种手套在当时是非常珍贵的,著名的曼图亚侯爵夫人都认为这种手套配得上法国王后。“她看上去如何?”马基雅维里问道。“奥莱莉娅女士吗?她看上去非常开心。”“别犯傻了,孩子。她看上去漂亮吗?”“她还是老样子。”“笨蛋!卡特琳娜什么时候会去教堂?”“她今天下午会去参加晚祷。”马基雅维里与卡特琳娜回来以后,心里十分开心。“人类真是一种高级动物。”他心里想着。凭着勇气,机巧和钱财简直没有什么他做不成的事。起初奥莱莉娅着实被吓坏了,根本不愿意去听这个建议,但是一点一点地被卡特琳娜说服了。卡特琳娜的说词是无法辩驳的,这也很自然,因为这些都是马基雅维里事先准备好的。这些理由,加上提莫提欧神甫温和但却有力的劝诫,就更加有说服力了。奥莱莉娅是个理智的姑娘,明白有时犯些小恶,却能带来大善,所以面对这样的机会不去利用,是不合情理的。简而言之,只要巴托罗缪安全地上了路,她就准备满足马基雅维里的要求。巴托罗缪一旦打定主意,就决定马上行动。于是乎,第二天中午他带了一个仆人和一个马夫,就朝着拉维纳出发了。马基雅维里出于他平常的礼貌,过去和巴托罗缪话别,并祝愿他一路顺利。尼娜被打发回了她父母家过夜。尼娜走了以后,马基雅维里让皮埃罗给巴托罗缪家送去了一只大篮子,里面装有刚从河里打上来的活鱼,两只肥肥的阉鸡,糖果铺子那里买来的果脯蜜饯,以及一大瓶当地酿造的最好的酒。谈妥的计划是,马基雅维里一直要等到太阳落山以后的三个小时后,也就是晚上九时后,当塞拉菲娜已经熟睡之际,来到院子的一个小门前,卡特琳娜会把他带进来,然后大家一起用晚餐。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她会回到自己的卧房,把马基雅维里和他钟情的美人留在一起。她让马基雅维里保证说,他必须在天亮以前离开房子。皮埃罗送完礼品篮回来时,带来了卡特琳娜女士的一份最后的口信。她会在教堂钟声敲出九点的时候在小门旁守候着。为了确保就是马基雅维里本人,他必须快速地敲两下门,然后等一会,再敲一下,然后再等一小会儿,再敲两下。这之后门就会被打开,他要马上闪进门,一句话也不用说。“这可真是在和一个有经验的女人打交道。”马基雅维里心想。“她什么事情都做得滴水不漏。”他让一个仆人拎一桶热水进来,然后洗了个澡,他自从和玛丽埃塔结婚前的那个夜晚洗了澡之后还没有洗过澡。他记得那天洗完澡之后他得了感冒,而且还很自然地将感冒传给了玛丽埃塔。然后他就往身上洒了一些香水,这香水是他在为奥莱莉娅买玫瑰油的时候一起买的。他然后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为了不至于破坏他对于那顿他盼望已久的丰盛晚餐的胃口,他没有享用塞拉菲娜准备的简单的晚餐,推托说他要和费雷拉公爵的使者一起在旅馆吃晚饭。他尝试着去读一会儿书,但是因为太兴奋了,总是不能集中注意力。他胡乱地弹了一会儿鲁特琴,但是他的手指却不听他的使唤。他想了一会柏拉图的对话体作品,满意地得出结论,快乐总是和痛苦相伴随,是一件并不完美的善。柏拉图的对话录中确实有料,但是那些对永恒事物的沉思冥想的部分也着实枯燥无味。想起这件事的难度,以及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克服困难的过程,他禁不住心花怒放。如果不承认他是异乎寻常地聪明,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虚伪,一种配不上他的行为。他还想不出第二个人能够如此运用高度的技巧,熔自己的激情,以及相关各方的性格弱点和利益于一炉,而将这些因素都服务于自己的意愿。好像这等待的时间永远不停止似的,然而突然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马基雅维里迅速起身,披上大氅打开了院子的门,准备走进那漆黑的夜色中。他正要抬腿向巷子里走去,却听到鹅卵石铺就的路面上传来一阵脚步声。他将门关上了一部分,站在门后,想等那个过路的人,不管他是谁,走过门口再说。但是他们并没有从他门前经过,相反地,他们在他的门前停了下来,其中一个人开始叩门。由于门并没有插上,敲门的动作把门向后推进去了一些,两位来人手里擎着的火炬正好照见了过道中的马基雅维里。“啊,尼科洛大人。”其中一个人开口说道。马基雅维里立刻就认出他是公爵的一个秘书。“我们是来接您的。而您是不是也正准备要去宫里?公爵大人要见您。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您。”有那么一会的工夫马基雅维里有些不知所措。他想不出任何借口来推托公爵的邀请。如果他没有穿着一身外出的打扮让人家撞上,他完全可以递个口信出去,说自己卧病在床,不能应请。但是眼下这个样子,他又怎么可以借口身体不适而推辞?公爵不是一个你可以随随便便地声称另有安排而推托不去晋见的人,况且,如果他确实有重要的消息要知令马基雅维里,作为一个外交人员,马基雅维里也绝不可以推辞不去。很有可能这些消息,关乎佛罗伦萨的安危。想到这里马基雅维里心里一沉。“等一会儿,让我告诉我的仆人,他不用陪我去。”“没有这个必要。我们会派人把您安全地送回来的。”马基雅维里进了客厅,然后转身将门关上了。“听着,皮埃罗。公爵要见我。我会和公爵简短地见上一面,告诉他我正患着腹绞痛。卡特琳娜女士估计正在等着呢。去她的院子,用她告诉你的方法去敲门。告诉她这里发生的事,并且告诉她我会尽快回来,告诉她让你在院子里等着,我去的时候可以为我开门。”“明白了。”“并且告诉她我非常沮丧,深感痛苦,十分悲伤,愁眉苦脸,满腹怒气。我会在半小时后回来。”说完这些他就和那些来接他的人前往宫里。他被带到了一间接待室,秘书离开了他去向公爵通报他的到来。马基雅维里等待着。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接着秘书回来了,转达了公爵的歉意。原来一名信使刚刚抵达,带来了教皇的一些信件。这会儿公爵正和埃尔纳主教以及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一起闭门读信呢。一旦他完事之后,他会立即叫马基雅维里过去。于是马基雅维里又一次被晾在了一边。他的耐心正经受着残酷的考验。他坐立不安,他在椅子中不停地换着坐姿,他啮咬着的自己的指甲,他在房间里来回地踱着步。他开始皱眉,接着满脸怒色,接着怒气升腾,最后他简直是怒发冲冠了。最后,在绝望之中,他冲出了接待室,找到了那个去请他的秘书,用一种冰冷的语调质问他,公爵是不是把他彻底给忘了。“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如果不是为了一些十万火急的公务,公爵是不会让您久等的。我相信他要告诉您的事对于佛罗伦萨执政团来说至关重要。请您少安毋躁。”马基雅维里尽全力控制住了自己的恼怒,在就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秘书开始和他谈话,虽然马基雅维里用一些简单的语句来敷衍秘书的问话,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是秘书还是兴致很高,丝毫不觉得无趣。马基雅维里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没有让自己告诉那个喋喋不休的话匣子闭上他那张愚蠢的嘴。他心里一直在念叨着:如果他们来晚一分钟就不会找到我了。最后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亲自过来了,告诉马基雅维里公爵已经可以见他了。到这个时候,马基雅维里已经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他想到皮埃罗这会也许正站在门背后在寒冷的院子中打着寒战,一丝讽刺的笑容浮上他的嘴角。想到在这当口,不只他一个人在受着洋罪,他感到些许的安慰。公爵由他的表弟埃尔纳主教陪着。他显得很有礼貌,但是并没有浪费时间进行寒暄。“我一向对你开诚布公,书记官大人。今天我要向你清楚地宣示一下我的立场。我对于你奉执政团的命令而传达的所谓的善意并不满意。教皇随时都可能去世,我如果要保全我的领地,就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法国国王是我的盟友,另外我还有一支武装力量,但这也许还不够。因此我希望我能够与周边的邻居们建立友好的关系。这些邻居是博洛尼亚,曼图亚,费雷拉和佛罗伦萨。”马基雅维里心里想,现在不宜老调重弹,再一次地阐述佛罗伦萨政府的善意。因此他明智地选择了沉默。“至于费雷拉,我们采取了联姻的办法,把我亲爱的妹妹卢克莱齐娅女士嫁给了公爵,教皇为此还为我妹妹准备了一笔丰厚的嫁妆。除此之外,我们还给了他那个做红衣主教的兄弟不少好处。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获得了公爵的友谊。在曼图亚方面,我们正在做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把侯爵的兄弟封为红衣主教,交换条件是侯爵和他的兄弟要向我们缴纳四万杜卡特。第二件事就是将我的女儿嫁给侯爵的儿子,在把我女儿嫁过去的时候这四万杜卡特会作为嫁妆带回去。我毋须向你指出,互利互惠是建立持久巩固的友谊所能够有的最坚实的基础。”“无懈可击,阁下。”马基雅维里微笑着问道,“博洛尼亚方面呢?”博洛尼亚方面的领主,焦万尼·本蒂沃留和那些叛乱的首领站在一起。虽然他的军队已经后撤,与公爵的军队脱离了接触,但是和公爵还是处于交战状态。瓦伦丁诺公爵捋着他那精心修剪的,棱角分明的络腮胡,阴险地笑了。“我没有想要占有博洛尼亚。我要的是她的合作。把焦万尼先生变成朋友,比把他从博洛尼亚城里撵出来要快一些。话又说回来,即使我占了博洛尼亚城,我也很有可能守不住,到头来可能会让我一败涂地。另外,如果我不和博洛尼亚达成协议,费雷拉公爵将不会给我任何帮助。”“焦万尼先生可是和叛乱分子签了协议的。”“这一次你的情报就不准了,书纪官大人。”公爵和颜悦色地回答道。“焦万尼先生认为协议条款并不能够保护他的利益,所以拒绝签署那个协议,我正和他的兄弟联络,到目前为止事情的进展让双方都很满意。一旦我们达成协议,他的兄弟会收到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或者,如果他对神职不感兴趣,他可以娶我的表妹,博尔贾红衣主教的妹妹。我们四个城邦,加上法国国王的支持,会变得无比强大。到那个时候,你的主子有求于我的地方将远远超过我有求于他们的地方。我要说我对他们不怀有任何恶意,但是形势比人强,如果没有任何条约限制我的话,我将会有足够的余地按照我最高的利益而行事。”图穷匕见了。马基雅维里思考了一会儿。他知道阿加皮托和埃尔纳主教在凝视着他。“阁下究竟是要我们做什么呢?”他尽可能用一种若无其事的镇定神态问道。“我知道您已经与维泰洛佐和渥西尼达成了协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任何协议呢。对于我

                      第四次落榜。这一年,他30岁,还称童生。然而洪秀全二十三年寒窗、十五年不辞辛苦地与最低级别的院试进行战斗的过程还是挺痛苦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洪秀全的痛苦,也为了给后面发生的故事做一个铺垫,特在此简单介绍一下科举制度。隋朝以前,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无论其品行、才能是优是劣,这些官N代、富N代都可以做官。后来到了隋炀帝杨广这里,他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研发出来一个选拔人才的好办法——读书取士,也就是后来流行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从此,想做官的人纷纷以读书为业,即使挤破了头也没有人在意。虽然科举制度自隋朝起,却在明朝发扬光大,清朝基本与明朝保持一致。有清一代,考试共分四级。第一级,院试。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参加院试的,要想参加院试,必须参加前期的选拔考试获得考试资格。选拔考试的范围是县(县试)和市(府试),通过县试和府试的人统称为童生。虽然称做童生,但童生可不都是小孩儿,三四十岁的大叔、七八十岁的老大爷也是有的。在院试中考试合格的人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秀才。当上秀才后就摆脱了平民的身份,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还有些特权,比如国家免征除秀才自己之外一到两个家人的徭役、见到县长大人可以不用下跪、骂大街不会被打屁股等。但秀才并不是官,若想当官,那还得继续奋斗!第二级,乡试。所谓乡试不是指乡里的考试,而是在省城举行的省一级的统考,一般三年一次,只有秀才或者拥有同等学历者如监生才有资格参加。考试通过,晋级为举人。第一名叫解元,如大名人唐伯虎。举人学历已经很不错了,是有资格做官的,但国家不保证你一定能当官,类似于今天的大学毕业生不包分配。第三级,会试。在京城举行,考上举人的各省精英才有资格参加。第一名,称会元。通过会试的精英们将面对最后一道考验,或者说是将迎来科举的最高荣誉——殿试。第四级,殿试。殿试,即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始于武则天,完备于赵匡胤,算是此二人的联合发明。具体考试方式是皇帝提问,考生回答,最后根据表现给考生排名。殿试共设三等奖:一等奖:即一甲,获奖人数为三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等奖:即二甲,若干,每年数目不等,称进士出身。三等奖:即三甲,若干,每年数目不等,称同进士出身。恭喜,熬过这一关的考试精英们,当官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一本神奇的书落榜的洪秀全不认为考试失利是由于自己实力不够,而是把考试失败的原因全部归结到清朝政府身上:譬如考试题目太难,招生比例太小等。所以洪秀全很愤怒,他恨清朝政府,恨它给了自己凭借读书出人头地的希望,却又将希望在自己面前掐破。面对屡次不第的现实,洪秀全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就是愤怒而已。因为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除非你有实力改变规则乃至制定规则。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要是没有什么转机的话,洪秀全的命运应该也就是继续老老实实地做一个乡村老师或者下地当农民。命运是神奇的,因为洪秀全的命运转机很快就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洪秀全在家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拾起了一本布满了灰尘的小册子。这本叫做《劝世良言》的小册子是多年前他去广州应试时一个叫梁发的基督教徒免费发给他的。现在看来,由于作者梁发的水平问题,这本“梁发学习《圣经》读后感”谬误很多,最多算得上一本山寨版的《圣经》。洪秀全当时对这本小册子也不感兴趣,但还是抱着不拿白不拿的态度顺手带回了家。失望无助的洪秀全开始仔细研读《劝世良言》,越看越觉得相见恨晚。因为洪秀全注意到,他的名字洪火秀(洪秀全小名)多次在书中出现,如淹没世界的“洪”水、燃烧的“火”焰、上帝的名讳“耶火华”(现译作耶和华)等。事实上,任何人随便拿起一本出版物,都能发现自己名讳中的某些字出现于其中,根本不值得惊讶。但洪秀全不这么认为,他认定自己肩负着上帝的使命,他要用上帝的教义来改造这个社会──当然,顺带做个教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1843年7月,某天。这是平凡的一天,也是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拜上帝教成立了。这一天,洪秀全自己进行了洗礼,成为拜上帝教的第一人。为避耶火华之讳,为预兆自己成为人中之王(秀全二字可以拆为我乃人王),博个好彩头,他正式将洪火秀改名为洪秀全。几天后,洪教主后来最忠诚的战友和最得力的助手——乡村教师冯云山加入拜上帝教。接下来,洪教主为了打响拜上帝教的名气,同时出于科举屡次不第而对儒教经典产生的愤恨,他决定拿孔子开刀——砸碎了他所任教私塾里的孔子牌位!从这一砸的效果来看,这绝对是一个昏招。首先,这令他和冯云山丢掉了饭碗,成了下岗待业人员。这样的老师,哪个家长放心把孩子交给他?其次,挑战孔子地位的举动固然轰动,但这并不明智,孔圣人可是所有读书人的祖师爷,你砸读书人的祖师爷那不就是砸所有读书人的脸吗?因此,从那一刻起,洪教主就站在了天下所有读书人的对立面,这为将来太平天国的覆亡埋下了一个大大的祸根。创教伊始的第一枪就打歪了,接下来拉人入伙的工作也进展得不大顺利,这让洪教主意识到自己不是搞组织工作的材料。因此洪秀全对自己说: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些理论工作吧,做一个理论家和精神领袖就足矣!之后的数年间,洪秀全便集中精力为拜上帝教提供理论支撑或者说让拜上帝教更好地为自己服务而进行理论创作。不过由于底子一穷二白,洪教主弄出了不少纰漏,因为他连基督教最基本的“三位一体”概念都没有弄明白。所谓“三位一体”,指的是圣父(上帝耶和华)、圣子(耶稣)、圣灵三位一体,是一个神,并非是分开的三个神。而洪教主则是这么解释三位一体的:天父上帝是他爸爸,救世主耶稣是他哥哥,而他自己则是上帝的二儿子。还好洪教主出生在中国,要是生在西方的话,他这种敢让上帝超生的行为早被当做异教徒烧死了。好在洪教主也知道自己水平比较菜,所以特地跑到美国牧师罗孝全那里去学习真正的《圣经》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或许是因为罗牧师觉得洪教主野心太大,又或许是洪教主不小心得罪了罗牧师的助手,总之罗牧师拒绝了为洪教主施行洗礼的要求,这让洪教主到死也没能做成真正的基督徒。带头大哥冯云山洪教主从罗牧师那里打道回府的途中,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好兄弟冯云山已经给他挖到了第一桶金。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宗教的传播,除了需要一个教主以其精深的教义和精神影响力召唤追随者之外,还需要一个政治和俗务上极具才干的人,把教众的力量组织起来。虽然洪教主的教义算不上正宗,很是有些山寨,但把他放到拜上帝教这个山寨版、愚昧版的基督教中,做一个精神领袖还是马马虎虎的。而那个在政治和俗务上极具才干的人,则非冯云山莫属。冯云山这个乡村教师很有政治头脑,眼光长远,做事干练,尤其是组织才干举世无双,这让他成为拜上帝教事实上的带头大哥(谋立创国者南王(冯云山)之谋,前做事者皆南王也——《李秀成自述》)。当年砸孔子牌位砸失败之后,冯云山就知道拜上帝教在花县没有市场,因为花县(今广州花都区)离广州城太近,经济文化水平较高,洪秀全那粗浅的宗教理论根本没有吸引力,所以冯云山决定换一个合适的地方继续战斗。最终,冯云山挑中了广西。因为广西符合冯云山心目中理想之地的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越穷越好。越穷的地方朝廷的统治基础越薄弱,官方很少会干涉自己;越穷的地方信息越闭塞,信息不通则民众比较好忽悠。当然,广西穷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人祸,失业情况太严重了。事情是这样的:为贸易而起的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作为赢家的英美法商人使出吃奶的劲儿往中国倾销洋货。洋货疯狂涌入造成的后果就是通商口岸的商品经济兴起。商品经济异军突起,那通商口岸的传统家庭手工业自然就玩不转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自然也就失去了市场,广州正是重灾区。既然广州经济形势不好,那么众多来自广西的、依靠对外贸易服务为生的打工仔自然就会纷纷失业。这样问题就来了:外出打工的他们是自己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没有了他们的收入,家里人只有坐等饿死。然后是天灾,老天爷太不给力,广西连年灾荒,饥民遍地。天灾人祸都让广西赶上了,想不穷都不行!财富虽可召号天下,但灾难更能聚拢人心。天灾人祸是广西人民的痛苦,却是冯云山的福音。冯云山的第二个标准是要有矛盾可供利用,这样才能通过团结一派打击另一派,借力壮大队伍。广西恰好符合要求,因为广西有著名的“土客之乱”。当时广西的居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本地人(土著);一类是外来人口客家人——这类人主要是为了逃避战乱,从中原地区南迁而来,他们非常讲求宗族的团结抱团。因为客家人占去了不少土地资源,而且客家人语言、生活习惯、信仰也与本地人不同,导致客家人和本地人的冲突非常严重,再加上政府偏帮本地人,所以本地人和客家人常常生死相搏,矛盾十分尖锐。冯云山很好地利用了广西的这两个条件,在三年的时间里,冯云山不仅在广西招募到了三千多忠实信徒,更为重要的是,他组织了一个强大的领导团队,按地位高低排列如下:杨秀清,客家人,纯度很高的文盲,职业是一名优秀的烧炭工,此人除了烧得一手好炭,还很讲义气,极富组织才能和野心,后封东王。萧朝贵,农民,武力值较高,善战,后封西王。冯云山自己,后封南王。韦昌辉,客家人,受过一点教育的农民,后封北王。石达开,客家人,家境小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是天生的将才。搁在当时肯定算“高富帅”,“高富帅”加入团队时不过十六七岁,少年得志,创业干劲十足,后封翼王。弄错了吧?以冯云山的功劳和才能,怎能屈居杨秀清和萧朝贵之后?没弄错,事出有因。由于冯云山的拉人入伙事业越来越出色,因此被一个很有危机感的本地地主以聚众谋反之罪给抓了,随后被打入官府大牢。当时洪秀全在广东,拜上帝教的广西根据地一时群龙无首,大有崩盘之势。就在众人束手无策之时,男主角杨秀清携男配角萧朝贵勇敢地站了出来,浑身发抖,口吐白沫。杨秀清说自己是天父(上帝),带着天兄(耶稣)萧朝贵下凡人间是为了点化众人:你们不要慌,冯云山肯定没事,这只是一个考验而已,考验大家是否能够同心协力渡过难关……广西这地方本就迷信,而且杨秀清和萧朝贵扮演的上帝和耶稣与洪教主发明的“三位一体”理论相符,再加上杨秀清演技精湛,情节逼真,生动自然,教众都让杨秀清给忽悠了。军心稳住后,事情就好办了。本来事情也不好办,毕竟冯云山的罪名不小,好在清朝贪官多,用钱可以征服他们,杨秀清带着众人卖炭攒了一笔钱,把冯云山给赎了回来。李开复先生曾经用他的成功经历鼓舞世人,说他的成功可以复制。但刚刚立下大功的杨秀清先生是不敢说这句话的,因为他绝不希望有人复制他的成功,用六个字可以概括杨秀清其人:有才、志大、骄狂,这样的人是不甘久居人下的。从他选择上帝附身开始,他就踏上了追逐更高权力的征途。因为杨秀清救出冯云山挽救拜上帝教于危难的背后,隐藏着他更深的意图。道理很简单:如果他杨秀清能成功地以上帝的名义下凡,那么假借上帝儿子下凡的洪秀全今后就得听他的。老子教训儿子,天经地义。再说了,大家都玩附身游戏,你洪秀全敢拆穿他杨秀清吗?所以,在这个领导班子里,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这三位高贵的天外来客位居前三,尽管冯云山功劳如山,也只能屈居第四。好在冯云山并不在乎,他有团结至上的胸襟,为了顾全大局,个人得失算什么!六人领导班子的权力分配是这个模式:政教分离。洪秀全在地位上是老大,其权力相当于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杨秀清地位上是老二,由他节制其他四个人,权力相当于政府首相和内阁总理。也就是说,实权掌握在杨秀清手中,另外四人分权制衡杨秀清。横扫南国六大核心归位,三千铁杆会众在手,看起来洪秀全马上就要造反了,很多书里也都是这么写的,在那些书里面,洪秀全被塑造成一个天生英雄的形象,天生英雄的洪秀全看到了鸦片战争后两广地区民不聊生的现状,感受到了清朝的腐朽和麻木,于是创建拜上帝教,高举反清大旗,表现了他彻底的革命性等。这绝不是真实的洪秀全。洪秀全绝不是什么天生的英雄,真实的洪秀全只是个普通凡人,正常人有的弱点他都有。而作为一个正常人,在做出一个可能会掉脑袋的选择时,是绝对不会如此轻率的。事情的真相是洪秀全是被顺水推舟地一步一步逼上了梁山。当时,拜上帝教的会众会定期搞团队建设(团营),在今天看来,这仅是一种宗教活动罢了,但问题是:一大群贫苦人民一起搞一个狂热的宗教活动,人多势大之后,再加上平时受够了官府和本地人的欺压,于是难免情绪激动,情绪一激动就会做出一些铲富济贫、吃大户的激烈行为。虽说广西的官府统治力量不够,但官府也不可能放任他们聚众滋事不管,所以有时就会调兵弹压,冲突就这么产生了。1850年12月,拜上帝教团营史上最大的一次冲突产生了——拜上帝教教众在广西金田村团营时,刚好碰到一些不开眼的官兵试图向一些身为拜上帝会会众的烧炭工人强索非法捐税,冲突爆发了,官军被打死、打伤数百人。这一下不反都不行了。事情紧急,不过好在洪教主的37岁生日就要到来了,干脆就借这一天的彩头正式造反吧!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生日。拜上帝教在广西金田村举事,以“太平”为号,洪秀全自封“天王”,太平天国自己的史书称之“万寿起义”,也就是教科书上说的“金田起义”。补充一句,有学者认为举事的具体时间还值得商榷,这里姑且采用主流观点。敢亮出旗号造反,那就得有应对政府大军围剿的办法。太平军的办法就是且战且走,以战养战,在战斗中锤炼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什么样的军队最有战斗力?不是拥有优良武器的军队,也不是人数众多的军队,而是有信仰的军队。如果将士们没有一个坚定的信仰,只是为了吃饭挣钱而打仗,那么肯定没有战斗力,失败是必然的,这与人数和武器装备无关。这时的太平军将士大都是拜上帝教的忠实信徒,他们深切地相信自己敬爱的洪教主是由上帝派来凡界消灭不公平的,如果自己为了这个事业献身的话,自己将升入天堂永远与上帝同在。因此,有着共同信仰的他们凝聚力极强,能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爆发出极大的能量,所以人数不多、武器装备也很粗劣的他们却将人员武器装备都远远胜过他们的清军斩落马下,屡战屡胜。当然,胜利来得这么快跟另外两个原因也有些关系。首先,他们的对手综合素质太差。一来接替林则徐的钦差大臣李星沅虽然写道德文章的水平不错,但打仗是个外行,最要命的是喜欢瞎指挥是他最大的乐趣;二来清军将士大多是没理想、没道德、没文化、没纪律的“四没废才”。其次,太平军的口号“均田以赈贫穷”很有吸引力,能引起广大没有土地的农民朋友们的共鸣。所以为了有地种,混口饭吃,越来越多的农民在中途加入太平军的队伍。太平军虽然节节胜利,但对洪秀全来说,胜利的代价太昂贵了。1852年6月,洪秀全的挚友和最忠诚的战友南王冯云山战死,壮志未酬。冯云山的死对洪秀全的影响无法估量。同年12月,西王萧朝贵战死。他们的死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的死换来了太平军的继续前进。1853年3月,太平军攻入南京。江南经济发达,物产丰富,便于筹粮筹款,亦能割断清政府的财税来源,所以洪天王把南京

                      ?才不是,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华丽耀眼的主仆情义啊!主人满足仆人的功名心理,让他一跃龙门成为天子门生;而仆人忠义,一日为仆终身是奴,永远为领导服务。上面只是特例,梁太监的覆盖面是全国性的,怎能只让自己家肥水反复回流呢,他要的是全天下的肥水都流向他。宣和末年,赵佶亲策进士八百人,其中有一百多人是特例的廷试。这些人以献颂上书为名,都是超级富商的子弟,特点是要才没有,要钱随便给。每人给梁师成差不多一万贯,就有机会在廷试上入选。这些人亲眼看到,梁大太监就站在皇帝的身旁,低声向皇帝说着什么,之后谁入取,谁黜落,都有了结果。梁师成不仅暗中操纵国家,还当着皇帝的面左右官场走势!这样的事几乎风传全国,宫里有个梁太监,他比宰执还好使。于是,梁师成有了个头衔——“隐相”。他终于成功了,大宋幕后的第一黑手,于无形中翻云覆雨,颠倒天地。做到了这一步,连蔡京这位正牌首相都低头了,带着长子主动拜访,拉近关系。在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左右,梁师成的隐相地位初成,他深知创业难守业更难的真理,并没有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他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声望地位。于是,他加入了艮岳的修建工程里。艮岳,这座人工山绝不仅仅是皇帝的一座花园那么简单。在当时,是最大的政府工程,参与它是地位的象征,掌控它是皇帝宠眷的体现,是每一个朝中大佬打破头都要争一次的好东西。梁师成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伸手抓了过来,给自己在赵佶心里,在百官心里的地位加上了新的砝码。从此,他为艮岳呕心沥血,竭尽所能,营建出了一个人间所没有的,连世界公认的古代七大奇迹古巴比伦空中花园都比不了的梦幻仙境。他以及他的同伙们成功了,艮岳真的建成了……他不知道的是,艮岳是大宋朝的命运之山。它建立起来的过程,是宋朝崩溃的过程;它竣工之日,就是大宋的崩溃之时!在公元1117年左右,没人能想到这一点。梁师成全身心地扑到了建筑工地上,把艮岳的第二步骤完成。第二步骤,在原有山势走向上,把各处的景点盖好。查原始资料,名目如下:艮岳广袤十余里,峰高九十步。最高点建介亭。以此分山成两片,为东、西二岭。东岭有萼绿华堂、书馆、八仙馆、紫石岩、栖真磴、揽秀轩、龙吟堂;山南寿山嵯峨,双峰并峙,下有雁池、噰噰亭;西有药轩、西庄、巢云亭、白龙沜、濯龙峡、蟠秀、练光、跨云三亭、罗汉岩;再向西有万松岭,岭畔有倚翠楼。岭上岭下设有关联,关下有平地,凿为方沼,沼中有两块陆地,东边建芦渚、浮阳二亭;西边建梅渚、雪浪二亭。由此沿磴道复上最高峰介亭,亭左有极目、萧森二亭,亭右有麓云、半山二亭。介亭之北临景龙江,引江水流注山间,迸珠溅玉,蜿蜒玉带。从介亭西行不远有一小轩,名为漱玉。漱玉轩再西,道路皆用碎石铺砌,路旁有炼丹亭、凝真观、圌山亭。圌山亭俯视江际,可见高阳酒肆、清虚阁雕、雾阁云窗。景龙江北岸胜筠庵、蹑云台、萧闲馆、飞岑亭一字排开,其支流蜿蜒南去,另组成一座山庄,别有洞天。南山之外,又有小山,横亘二里,命名为芙蓉城。景龙江之外另建房舍,格局样式比芙蓉城更为精妙。以上就是艮岳的第二步工程,各处景地的原始状态。说它是原始状态,是因为它还有第三个步骤。这最后一步才是艮岳的精华所在,前面的东西好有一比,是买好的清水楼。第三步是给清水楼盘装修。说起装修,是我等凡人个个头疼的问题,前几天还有一个朋友对我哀叹,说装修猛于外遇啊,比什么都费钱。相信大家都有同感,说装修,那是无止无休,一百平方米的房子有价,最贵的也有个标签,装修就没谱了,只要你有钱,真来个白玉为堂金作马又如何?以赵佶的艺术品位,以宋朝的人文精华,以华夏大地的出产丰富,艮岳的装修能到什么程度,是能够想象的吗?至少蔡京、童贯、梁师成等人是想不到的,他们一来局促于京城,眼界不广;二来京城的权势瞬息万变,随时都可能有敌对党派兴起,以往的教训告诉他们,不仅要屠杀旧势力,更要严防新敌人。所以他们必须守在京城里,哪儿也不能去。赵佶也不行,他有的是品味,是鉴赏力,不是原创力。他没有行过万里路,没见过万样物,只能像个吃客一样坐在餐桌旁,等着大厨们把菜做好端上来,才能品得出好坏。这个任务在各位大佬的心目中盘旋,最后还是蔡京想出了主意。之所以是他,是因为这次装修的风格基调决定的。赵佶身为北方人,一直向往着美丽富饶的南方,碍于祖训,他没法像后来明、清两代的皇帝那样游江南,于是他要把艮岳装饰成他的梦里水乡。在京城三巨头中,只有蔡京被贬过长江,在杭州西湖之畔生活过。这一段贬谪岁月当时是多么难熬,但是在这时已经转化成了珍贵的财富。一路之上所见所闻,所接触的人,都成了他的资本。他对赵佶说,陛下,装修分两步,第一步是采买材料。您喜欢江南风物,正好,我在南方接触过一个能人。他姓朱。第七章疯狂的石头这是蔡京在杭州结交的一个朋友,说实话,当初他身为一个朝廷大员,还真就没把一个南方土著放在眼里。可是稍微接触之后,蔡京立即服了。当时他在杭州待得无聊,四处闲逛到了苏州。苏州多园林,让蔡京流连忘返,沉醉中他觉得应该留下点纪念。做什么呢?他认为盖点宗教性建筑最好。宗教场所人的流动性最大,口碑相传最远,尤其是能一直流传下去,不像某个菜市场一样,今天盖明天拆的。他选中了一座大寺庙,想在里边加盖一座精致的僧舍。欲望是好的,但是钱、物从哪儿来?他是个贬职的京官,自身难保的。寺里的和尚给他出主意。本地有位大能人,叫朱冲。他如果出面,这事一准能成。朱冲?在接见前,蔡京稍微了解了一下,知道他只是个富商,做药材生意。据说人品非常好,寒天舍衣、病人施饵,称得上为富很仁的慈善型有钱人。好,就见一下吧。见面后,他发现与朱冲真是投缘啊,朱某很有蔡京当年零拒绝服务的风采,对京城里的高官,哪怕是贬职的,也竭诚相待,百般奉承。对于盖僧舍一事,更是微微一笑,说不必再找别人了,请给个薄面,些许小事,他一个人足够搞定。蔡京将信将疑,他要盖的房子是相当大的,不止十几个和尚的宿舍而已。却不料才过去几天,朱冲就来请他到施工现场去,一到现场,蔡京被震撼了。他从京城来,是见过真正大世面的,可也很少见到这样的效率、这样的能力。几千方大木料整齐地摆放在现场,只等工人到齐,立即就能开工。这个朱冲……不简单,蔡京意识到这一点,决定把人才收在身边。所谓上商揽人,下商揽财。人才永远是最重要的财富。而朱财富再次让蔡京刮目相看,是在他回京前提出把朱冲带进京去时,朱冲一点都没迟疑,把偌大的家业迅速安顿好,跟着他就走了。进京后,蔡京把朱冲安放在童贯手下,成为武装太监军队里的在编人员。之后,朱冲的作用迅速体现。蔡京能用几株小黄杨木让童贯等五位盖起延福宫的大太监自愧不如,都是朱冲的功劳。这是非常难得的,在官场上、商场上一招鲜的确能吃遍天,可是有时效性。谁能用一种款式、一种招式长时间地让对手吃瘪呢?朱冲能!比如童贯能亲自下江南给赵佶搜罗艺术品,他接触到的南方玩家会少吗?有资料显示,当蔡京把南方的花木带进皇宫之后,很多势力都第一时间有样学样,派人到江南搜索新奇东西进贡给皇帝了,其中就有蔡京那位青出于蓝胜于蓝,对老爹像仇人一样凶残的大公子。蔡大公子的最大愿望就是颠覆老爹取而代之,邀功取宠的机会怎能让老爹专美,他的人带回来各式各样的江南物件,可惜没一样能入赵佶法眼。归根结底,他没有朱冲的采办能力。艮岳的第二步工程完成,相当于一场决定性的战役打响,谁能在新一轮的装修之战中胜出,才能真正确立宋朝第一采办的地位,更能通过这个,把赵佶的好感牢牢拴在身上。到这时,朱冲没什么好遮掩的了,最好的采办的底蕴是什么?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东西吗?不,绝不是这样,只有深深了解朱冲底细的,才会知道朱冲到底想做什么。这是出身决定的。宋朝发展到一百五十年以后的这时,基本上各行各业都定型了,比如说最为人称道的商业。多少豪门富户与高官、贵族甚至后宫勾结,利益环环相扣,连王安石都拆解不开,形成了无比稳定的圈子。这种稳定让新人绝望,就像现在的中国年轻人,谈起改革开放初期,那批最先富起来的人,他们是多么幸运啊,随便买点股票,半个月不到一万就变十万了,这是多快的速度。三十年过去,什么位子都没了,什么空子都堵上了,让绝大多数想白手起家的人绝望。三十年就这样,一百五十年又如何?而朱冲,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最初的身份接近于赤贫,得靠给人做佣工,才能勉强活命。朱冲做苦力时非常失败,能力就不说了,据说在苏州人里也不算是身强力壮,偏偏性格还有问题。此人聪明、狡黠、倔犟、不安分。具体的表现就是不听话,简直到了桀骜不驯的地步。这就没搞头了,悲剧的降临只是时间问题,当那天出现时,朱冲不仅丢了工作,还被狠狠地抽了顿鞭子。看上去很凄惨,不过这才是他新生命的开始。不这样,他只会是一个优秀的苦力,那个时代里的路人甲,凭什么当上后来宋朝最大的官办采买人?凄惨的朱冲带着一身的鞭痕逃出了家乡,到邻近市县躲风头。天晓得为什么在芸芸众生中是他得到了好运,一次普通的躲风头,居然让他一步登天。他有奇遇了,一个奇怪的人给了他一些奇怪的药方。药,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是为数不多的迅速让一个赤贫者变成富豪的东西。成功的可能性,有件事可以参考对比。犹太人做生意,一直恪守着珠宝、饭店这两项赚钱祖训,理由是只要男人有钱,就会被女人掏出来买珠宝;是人就得吃饭,哪怕在战争中,饭店都有生意。于是,生意长盛不衰。他们错了,医药才是最赚钱的,因为它最必需。相比之下,不买珠宝的女人很多,吃普通食品的人更多,可药品就不同了,永远少不了,并且铁价不二,一旦身份变为顾客,即便是上位者,也要随行就市。多牛啊,无论是宋朝还是现代,医药都能迅速制造出富豪来。朱冲有钱了,却变得更清醒,他记得富人安全守则里有这样一条,“有钱无权被人欺”。没有坚实的背景,钱只是招祸的东西,带不来半点幸福。那好吧,索性把游戏做大,他攀上了蔡京的肩膀,到艮岳接下装修任务时,终于可以直接为皇帝服务了。装修艮岳是宋朝最顶点的辉煌,是它走向深渊的最后一步,这样重大的任务,朱冲也觉得力不从心了,一位新人走上了舞台——朱冲的儿子。这人很传奇,身为一个小小的官方买办的儿子,居然混到了和蔡京、童贯、梁师成这三位巅峰级别大佬一样层次的帝国蛀虫。蔡蛀虫是帝国首相,拥有官方话语权;童蛀虫是武装太监,掌握着帝国最强兵力西北军;梁蛀虫身为帝国隐相,复制了皇帝过半的实力。这三个人几乎把帝国三分了,朱冲的儿子还能做什么呢,凭什么和人家分庭抗礼?很简单,上述三人分的是党、政、军,唯独没包括财。小朱同志填补了这块空白。这孩子叫朱勔,当他走到前台后,号称最有钱的宋朝人集体倒霉了,远不是多几种税、催得狠这么简单。采买,第一步是领钱。有道是阎王不使唤穷鬼,给皇帝办差更得拿工资,而且是先拿。朱勔先到国库里支银子,多少数额完全随心所欲,在艮岳工程的浩大影响下,哪个衙门敢查他的账?拿到钱后坐船过长江,两浙湖广,整个南方的花鸟鱼虫全在笼罩范围之内。比如太湖石,某块超级巨大,造型神奇,朱勔专门造了一艘巨舰运进了京城。赵佶一见大喜,赏给每一个装卸工一只金碗,并且封这块石头为“盘古侯”。有爵位的石头。某块灵壁石,高、阔均两丈有余,上千人抬不动,运进京城时得把城门拆了才成。赵佶认为这是神物,亲笔写了六个大字:“卿云万态奇峰”。以一条金带悬石挂上。成仙的石头。华亭(现上海市松江县)悟空禅师塔前一株唐朝桧树,枝叶纷披冠盖庞然,连华亭都没法运出。怎么办,拆华亭,造巨舰,从海上走。结果某天海上风浪大作,巨大的树冠和风帆缠在一起,树倒船翻,全船人淹死。以上只是某些知名的特例,采办的种类按特点可以规划到自然界出产范围。这个范围内的好东西搜得差不多了,朱勔把目光投向了另一处——人间。话说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可见皇帝的喜好是风向标,全民学习。这时赵佶爱装修园林,江南方面跟风的人风起云涌。比如浙江一个叫卫清叔的人,他的花园里有座假山。这座“假”山连绵二十余亩地,各处风景点盖了四十多座亭子。退休的侍郎俞子清更上层楼,他的“假”山起伏延展,上边有一百多个峰点,高的达到二三丈。都不过分修饰,保存原有山野风韵,其间犀株玉树,森列密布,“俨如群玉之圃,奇奇怪怪,不可名状。”其他中小户人家,积累一百五十余年平安富足之后,这类东西也不少。朱勔怎么会忘记、放过它们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都应该搜集起来,献给皇帝。这个过程显示出了朱勔的功夫,首先他能知道谁家有什么好东西,您家有,那么恭喜了,朱勔的手下们会不请自来破门而入,在该东西上盖一块黄帛。这就是御贡品了。谁也不准动,更不能有丝毫的损伤,至于损伤是否存在,伤到了什么程度,与该户主人对朱勔的勒索满意度的贡献直接挂钩。如果贡献值不足,那么说有伤就有伤。没伤,轻轻推倒摔碎了,这回有伤没?验过伤,该御品进入保护待运期。要一直由原主人保存,直到各种选定的御品达到一定数量,一起起运。起运时,是所有原主人的噩梦。不管该御品多大,搬运工从来不走门,都是把墙拆掉,进行立体搬迁。那一天全城轰动,无数的墙被推倒,无数的屋子倒塌,一片混乱之中几乎从无例外,该御品搬走了,屋子里其他值钱的东西也都不见了……这还只是噩梦的开头。装修还有第二关。从原产地把东西置办齐了,还得运到装修工地嘛。这个过程要怎么做?宋朝一百五十余年经营,帝国各地的水系都与京都开封相通,运粮的、运菜的、运各地特产的,早已形成了规律。朱勔作为装修特派员,本是有专用船只运工的,可是他搜集的东西太多,悄悄地说,远远不是专运给艮岳的,他家、蔡京家、童贯家、梁师成等京都大佬们都在中间插了一脚,各家都有大花园的,捎带一些不是很正常吗?于是,朱勔手里的运输工具不够了。不够?简单,放眼望去,河面上都是船,每一艘都是大宋子民的,那么每一艘都可以被征用。从这时起,华夏大地上最恐怖的一个词出现了,叫“花石纲”。纲,指政府指派奉皇帝命令的货运过程。花石,特指赵佶在这段时期在江南大地收集的自然艺术品,自从花石纲出现,全国的交通运输全部瘫痪。不管是水道上,还是陆地上,甚至是海运中,各类运输工具只要在朱勔搞运输时被看见了,立即就被抓到一块,原来的事都放下,统统装上花鸟鱼虫老树怪石,向京城进发。总结一下,上面的搜罗控制在自然界、人间社会两方面,综合来看可以归纳为地球表面之上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朱勔做到了这些还不满意,觉得仍然有对皇帝尽忠的地方。艺术是什么?范围太广了,但是可以归纳为现在进行时的和过去古董式的。朱勔的心思就动在后一种里,作为神州共主,难道只向活人收税吗?为什么死了的埋进坟里的就可以免交?不管你是先秦的还是五代的,只要还在汉族的地盘上,就别想幸免,这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于是,全国上演挖坟大比武,不管是谁的坟墓,只看谁能挖出来惊人的货色。货色都运进京城,搬到皇帝的多宝阁里,这才是气派,才是修养,才有品位!艮岳就在这三种举

                      模仿别人,左顾右盼,完全展现不出自己的力量。他虽然不像那帮落后于社会的人那样自恋,但自恋和自信是不一样的,自信是别人给予的,也就是说,只有自己的才能得到了他人的认可,本人才能真正拥有自信。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大天才也是才能得到他人认可,得到名利以后,才有了自信,才相信自己能发挥出自身的所有才能。庄吉这样的作家,跟那些对未来充满希望,一心努力写作的无名作家不同,庄吉他们虽然在文坛有一定名气,但不管过了多久都没有出头之日,写的东西基本也变不成钱,拿到杂志社也会被退回来。持续过着这种生活,就会失去自信,茫无头绪,只剩下自恋,无谓地逞强。于是净身慎心,埋头创作,越逞强写出来的文章越废越空虚,只创作出一些脱离自我,唯有小聪明的复杂工艺品。苦心经营一场,最后写出来的都是一些赝品小说。庄吉具备近代作家的“鬼眼”,也就是物质的、现实的眼力,本来就感觉到了这一真相,也明白这一真相。可是时代的共同认知没有赋予他这份自觉以信念,没有自信,他就会把文人墨客的气质当成一种兴趣爱好去无谓而又偏执地追求。他不可能拿出自信,去洞悉真实的自我、文学的真相。因此就算庄吉想钱想疯了,也会说一些跟心里真实想法完全相反的违心话,什么不给通俗杂志写呀,写不了随笔呀,人家定的其实自己不想写呀,无用而又空虚地装出一副纯洁的样子。从东都头号大型报纸那里接到连载小说的委托,庄吉干劲十足,仿佛整个人要燃烧起来一般。可他又因为专注于文人那无用而又虚幻的习性——看到自家老妈,自家老婆,想到孩子学校的事,心就静不下来,白白消耗了自己的干劲,总之先在小田原找个酒馆租间屋子,把日本流行大作家的写作派头先备齐了。可是等这小说上报,稿费进账,又要四五个月,要是那边说写得不好没法刊登,这房租又该怎么办呢?庄吉一心想着这些,小说那边只在苦心推敲,迟迟没有进展。难得心中燃起了一股干劲,却派不上任何用场;心中这股火苗只忽地亮了一下,却迟迟不见进展;于是庄吉开始怀疑自己的才能,一开始只停留在逞强的高度,后来越来越沮丧,越来越丧失自信,开始无谓的焦虑,最后整颗心就简直像在苦痛中煎熬翻滚一般,彷徨迷失在旷野之中。本来他最近的作品在根本上就脱离了自我本性和现实,是苦心推敲而成的工艺品,已经达到了极限。他得有一个契机,才能一举突破极限,破壳而出,回归自己的本原,而干劲就是最佳契机,可是他却轻易就放过了这天赐的福音,现在还因为这福音而更加焦虑,更加沮丧,把心放空了。他在酒馆的屋子里徒然地盯着稿纸,表面上却装成大型报纸的连载大作家,接见乡里来拜访他的晚辈们,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后拼命耍威风,说什么我有的是钱,不用担心,我已经不是原来的三枝先生了,我喝酒感觉会胃胀,喝不了酒,没有威士忌吗,我要喝老伯威[12]。然后烂醉如泥回到家。自家老婆柳眉倒竖,道:“你爬到哪儿去喝酒了?!买米买鱼的钱怎么办?!非得每次都找咱妈哭着要吗?!要找咱妈要的话,那你去要吧!不然我就离家出走了!”“胡说什么!你要有地方去的话,随便!”然而就心底而言,他的心已经瘦得像一根线了。小说怎么办?已经没有信心再写下去了。房租怎么办,连日的酒钱怎么办?如果借此机会还写不出来,他的文学生命就没有活路了,所以他要找地方来发泄这种苦闷。酒醒以后,自家老婆的车轱辘话也扎进了自己的胸口。连一丁点买鱼钱都得哭着找老妈要,自家老婆的苦闷本来是他自身的苦闷。不用担心,我去想办法弄钱。于是庄吉写了几篇随笔去了东京,在各家杂志社来回三拜九叩软磨硬泡弄到了一点钱,跟朋友们喝杯茶,横竖连条鱼干都买不起,于是觉得这都怪自家老婆,不由得怒从心头起,白天还十分谦逊地品着茶水,一到傍晚时分,只觉得不喝几杯就这么坐火车走了,实在不好意思。就喝一点点吧,又想算了,现在火车都被下班回家的人挤满了,于是坐了末班车,深夜才到家。酩酊大醉,晃晃悠悠,跌跌撞撞,一身泥泞,一分钱没有,领口边还沾着口红印。“这口红印是哪儿来的?!”“啊哈哈哈……被你发现啦!啊哈哈哈……这是疑雨庄的老板娘给我亲上的。啊哈哈……”其实这口红印是在新桥一家位于偏僻小巷的三流酒吧里,被长着一张食人族大嘴的女人啃上的。人穷则愚,剩下的只有欺凌弱者的施虐癖,大功告成就仿佛很高兴,笑得跟个白痴一样。自家老婆气得跟烧着了一样,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自家死鬼和老板娘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再加上十几年贫苦缠身的流浪生活,长年累月的怨恨,一次次的不尊重和轻蔑,这让她再也忍受不了了。第二天早上,她把日常用品打包好就去了火车站,每一步都像是在踢小田原冷清的街道。她去了东京,找到自家死鬼的徒弟——大学生浮田信之,然后就哇的一声哭了。上次失踪她找的也是这位大学生,哭了一下就受到他诸般照料,回家还是他陪她一起回的,自家死鬼还跟他道歉来着。然而他还在上大学,不知道这社会最普遍的实情——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向来外人就不该掺和。他就把她说的话当了真,把庄吉失踪的老婆送回去的时候,还像个小大人似的训斥庄吉,说他招惹上不三不四的女人可太不应该了,把庄吉气个够呛。本来他就替她愤慨,这次她又去找他哭,他就非常同情她,说你没地方去的话就住下来吧。可是他还是个大学生,也得靠父母养活,也没办法把女人留在家里住。那就一起去旅馆住吧,本来她也有这心思,于是两人就手牵手失踪了。老婆过了一周也没回来。庄吉也完全慌了,跑到她老家去打听,没找到人,再一找发现老婆跟浮田信之一起失踪了。浮田的父亲大吃一惊,跪拜在庄吉面前:“万分抱歉,您要是找着了我家混小子,要杀要砍都随您!”“别别,我不能这么对待您儿子。”他当时虽然表现得很沉着,但从那天起,他就陷入懊恼狂乱,神经衰弱,连面容都急剧消瘦憔悴,病弱得像个废人一样。☆☆☆庄吉迅速给他的后辈栗栖按吉写了封信。这种时候他想起来的只有这个招人恨的家伙。在疑雨庄那会儿,他老婆失踪后,他也想过要跟老婆孩子分开住。他打算到按吉的住处借间屋子一起学习,因为按吉那里没地方,他才不得不逃去小田原。然而逃去小田原的前一天,跟一阵风似的来访,帮他收拾屋子的也是这个招人恨的家伙。于是庄吉给按吉发了封快信,让他看到信以后马上赶来小田原,说自己只想看到他,除此之外无法思考任何事情。然而他这三年来最恨的就是按吉,因为按吉是个招人恨、招人咒的家伙。这家伙原本是个热心肠的人,帮自己找连夜逃跑的落脚处,还帮自己想办法借钱,考虑到每次连夜逃跑自家小子都得转校,他还帮自家小子进了私立小学,这种时候,按吉就是自己的亲人。但他身为后辈,却不懂得尊重前辈。每次见面,按吉都会批评他的前辈庄吉最近的作品。庄吉一喝多了就爱给自己加敬称,自称三枝先生,三枝老师。于是按吉都会叫他别自恋了。“你看看你最近写的东西,亏你还能一副老师样,全是一些耍小聪明的假货,你背上的龟壳都快压得你爬不起来了吧。首先就是你那行为,居然从早到晚朗读自己的小说,别干这么可悲的事儿了。”按吉每次都会说这种话,一定会说。三枝庄吉怒从心头起,他给他们共同的好友写了封信,宣称那家伙是个自恋自傲的疯子,不知礼数,是文人中臭不可闻之辈。愤怒,憎恶,三年来,恨他入骨,然而无意间,每次苦恼都会想起他来。于是庄吉就忍不住写了封快信。那次挚友大门次郎跟庄吉绝交的时候,庄吉立刻给那家伙写了封快信,那家伙也赶来了,然而按吉来了以后,又马上招他生气。按吉看到快信立即赶了过来,却被庄吉皮包骨头的样子给吓坏了。庄吉两颊凹陷,脸小得过分,不比按吉的一只拳头大,其中只有眼口鼻还保持着原来的大小,暗沉得跟木乃伊似的,说起话来只有嘴巴跟妖怪似的动来动去。除了眼鼻口以外,就剩下黄浊的皱纹,还有毛发了。“哟,你终于来了!我很想你,能见到你太好了。这段时间你过得怎么样?你的房间安静吗?能学习吗?哎呀,今天我真幸福。总算见到你了。”按吉又愣住了。因为庄吉除了喝醉酒以外,平时一向是个阴郁沉默、说话极度谨慎的腼腆之人,感情一点儿都不外露。庄吉一直劝按吉住下,按吉推辞说手里有快截稿的活儿,硬是给推掉了。他会如此推辞,是因为跟病弱的庄吉说话令他痛苦不堪。虽然栗栖按吉是个完全不火的三流文士,没有什么稿子要赶,然而庄吉听了却觉得十分对不住他——“这样啊”“你腾时间过来看我的呀”“请原谅我”,小脸看似原本就盈满了泪水似的。不过按吉还是费尽了口舌安慰庄吉。例如,庄吉老婆就算跟浮田一起失踪了,也不一定会发生肉体关系。要是被浮田迷住了才走的就另当别论了,但她是跟自家老公吵架以后走的,这种情况就不同了。按吉自己原来跟一个女孩子谈恋爱,一起旅行过十几天,可女孩子并没有把身体交给他。她这次离家出走也是这种情况,起码肯定不会同意肉体方面的事。对方还是个学生,又是乳臭未干的浮田,不可能硬来的,多半她正为这场极度感伤的旅行感到心力交瘁呢。更有可能失去了回来的机会,想回回不来正烦闷呢。林林总总的,两人或许就算殉情都不会发生肉体关系。世事往往就是这么出人意料,向来只有不惹人注意、不为老公所知的出轨才会发展到难舍难分的地步,这种高调的情侣只是看起来风光,两人反而正在痛苦呢,等等。然后按吉趁天还没黑,赶紧回家了。按吉安慰自己的时候,庄吉感觉心里也很有底气,觉得一切都包在对方身上,于是非常放心,连连称是。然而按吉立即就回去了。盼着人来的这段时间还好,然而人已经来了,已经走了。按吉在的时候,这些话还有些说服力,按吉一走,剩下的这些安慰的言辞又算什么呢?不过是空虚的废话而已。自己老婆不在了,跟别的男人一起失踪了。自己又能拿这事实如何呢?庄吉更加急剧地消瘦衰弱了下去。有一个爱好文学的青年户波五郎,他自打庄吉小学起,就是庄吉的后辈。他的家刚好跟庄吉家面对面隔着一条街,只要庄吉在屋檐下喊一声喂,就能听到他在对面房子里的回应。庄吉在东京的时候,户波也住在东京,他在一家书店当掌柜,两人关系甚好,几乎天天一起出去玩乐,一起跟别人借钱去喝酒。户波回到小田原后,在车站前开了一家叫杂文堂的小书店,这一年来天天出门。他把店交给伙计管,自己偶尔也会跑跑客户,但经常大白天就开始喝酒,一夜就把营业额喝到赤字。户波也快到连夜逃跑的地步了。忧心催得人憔悴。这时候最眷恋的就是朋友。虽然跟朋友在一起,有时候会莫名焦躁生气,但心里总感觉很满足,很安稳。户波是个酒鬼,非常明白宿醉的不安和痛苦,知道人在这种时候会极为眷恋朋友,这类经历对于他自己也是家常便饭了,因此他很同情庄吉对朋友的这份眷恋。只要庄吉在对面房子喂地喊一声,他就会过去,哪怕手头的事都不干也要陪着他。可是他自己除了宿醉和连夜逃跑以外,并没有其他烦恼,也没遇过这种事,不可能去凭空想象出来,所以没办法设身处地去同情庄吉。谁都是如此。当时庄吉话说到一半,突然心烦意乱,捏着和服腰带就往乒乓球桌的桌脚上绑,绑了一个圈,把头往圈里一面塞,一面用力拉扯,念叨着“这样死不了吗”,然后又烦躁地捏着腰带,又把头塞到圈里,使劲拿胳膊往头顶上方拉扯腰带。那眼神简直就像已经疯了似的,混浊发蓝,暗沉而犀利。即便如此,户波也未曾想过庄吉竟然会自杀。那是在那之后四五天后的事。庄吉在家里喂喂地喊了好几声,却没有人回应。于是庄吉蹬上木屐,来到了户波家门外。“户波不在家吗?”户波的妻子原来是做女招待的,是个非常没礼貌,一不如意就怄气睡觉的母老虎。只听房中传来含含糊糊,带着怒气的回话:“他不在!”“他去哪儿了?”“我哪知道他去哪儿了!”庄吉就此沉默,回了自己家。户波当时要在家里的话,或许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庄吉来到屋檐下的走廊上坐着,一会儿又焦躁地站了起来,往屋子那边走,从客房走到放着乒乓球桌的房间,再走到内屋,毫无意义地快步走来走去,又回到了走廊上,焦躁地坐下了。刚坐下不一会儿,又唰地站起来,走到了他孩子的房间里。过了十分钟,户波回来了。他听说三枝先生刚刚来找过自己,就没从玄关进去,而是从院子转到了走廊那边。户波总是习惯从院子里转过来找庄吉。孩子的房间在走廊尽头。这房间刚好很像个阁楼,没有顶棚,房梁裸露在外面,离地只有六尺高。也就是说,这屋子原本是间小仓库,在此基础上加盖了外面的走廊,地板上放着桌子椅子。虽然整体很像西式房间,但没有门,所以人在院子里可以察觉到里面的情况。户波感觉屋里有人。于是他从院子里往里瞧了瞧,一瞧之下却发现庄吉的母亲——那个曾是老师,威风凛凛又胖又壮实的老太太正用双手一动不动地摁着什么东西。她背对着他,所以他不知道她在摁着什么东西,但她好像一直在摁着什么会动的东西,让那东西保持不动。于是户波迈上走廊。“老太太,有什么事吗?”户波说着就走进屋里。于是她回过头来盯着他,眼里散发出诡异而锐利的光芒。“傻子死了。”然后她放开一直摁着的东西,走出屋子,说了句,“麻烦你叫医生过来。”户波往里一看,房梁上挂了条腰带,庄吉吊在腰带上。因为房梁离地面只有六尺高,小个子庄吉的脚几乎碰到地板,就像踮脚站着似的,微微摇晃着。只见庄吉垂着两条长长的鼻涕,血红的眼睛大睁着,散发着诡异的光芒,就像是还活着,像是在发疯一样。庄吉的母亲多半是听到孩子房间里传来异样的声音,就马上起身去查看情况了。户波把庄吉从房梁上放下来,赶忙跑去找医生了。☆☆☆我接到电报赶去了小田原,我到那不久以后,庄吉老婆就回来了。她看到了当天的报纸,知道了自己老公自杀一事。她让我去一下,就把我带到另外的房间,一面换丧服(可能是从衣柜里拿出来的),一面说道:“那家伙,是存心想折磨我才寻死的。”“没有的事。人会为了折磨别人干出很多事,但不会寻死。他是四十岁的文士,又不是歇斯底里的小丫头。”“你骗人。那家伙为了折磨我,什么都干得出来。他就是为了让我难过才寻死的。”“算了,你冷静一下。”我转身离开了房间。我很奇怪她会提前准备好丧服。生活过得这么窘迫,什么衣服都偷偷卖掉,为什么她没有把丧服拿去当铺当掉呢?我会这么想,是因为女人的丧服透着一种奇妙的性感气息,尤其是女人正在穿丧服的时候,令人神魂颠倒。这种莫名妩媚又性感的生物正扑簌簌地掉着悔恨的泪水,说那家伙是存心想折磨她才寻死的。我也因为中了这种性感的蛊惑,所以赶紧逃掉了。真是没脸见人。我在那之后不久就去京都闲游了。一年半以后,我回到东京。一天晚上,庄吉夫人过来拜访我。她已经自暴自弃到了极点,她成了一名小妾。说是小妾,不如说是妓女,而且还是最放荡的站街拉客的那种。我都不忍直视了。之后我听说她其实是自愿堕落到这种地步的。庄吉是一个始终在做梦的人。他的文学不光是他的梦,还是他实际的人生,同时也是他的梦。然而,梦能成为文学有一个前提:这个梦的根基必须在现实生活中扎根,在他站立的现实的地基上扎根才行。一开始是扎了根的,因此他的老婆才会模仿他在梦里描绘的那个她,不久便毫无二致,他们成功地把现实本身变成了梦。他的人生、文学都像他制作的玩具箱一样,他跟他老婆身为玩具箱中的主人公,却有着av小次郎收藏家

                      这儿自己走掉。然而就连这一行为也变得麻烦了。人要丢掉东西,好比丢掉纸屑,内心都会有一些挣扎和洁癖。伊泽只是连丢掉这个女人的挣扎和洁癖都丧失掉了而已。伊泽对这个女人既没有一星半点的爱情,也没有不舍,然而就连要丢掉时的内心挣扎都没有。因为伊泽没有供他生存下去的对于明天的希望。到了明天,就算丢弃了女人的身影,又能有什么希望,希望又在何方呢?他要靠着什么活下去呢?哪里是他的住处呢?虽然地上有坑可以睡觉,可就连这个也说不准了。等到美军登陆,天崩地裂,想必这场战争巨大的破坏力就会裁决一切吧。到时候连思考的机会也都没有了。伊泽想着等到天亮了就叫醒女人,看都不看火后废墟那边,总之先找个睡觉的地方,尽量向着远方的车站走。电车跟火车应该还没瘫痪。伊泽想着:等靠着车站附近枕木围成的围墙边休息时,天空就一定会放晴,那时阳光就会倾注到我跟我身边的猪身上吧。因为今天早上实在是太冷了。[1]日本从江户时期起就有几个人合起来包养同一个小妾的做法,因为包养小妾很贵,所以男人们会平摊费用,约好去小妾那里的日程,以免撞上,当时通常是三五个男人包养一个小妾。——译者注[2]明治时代的扒手老大。本名富田银藏。此处暗指隔壁住的是个小偷。——译者注[3]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日本政府设置,在日本政府行政管理监督下运营的大众酒场。——译者注[4]日本在“二战”时期的一种电影类型,基本等同于“教育片”和“纪录片”。——译者注[5]指参拜“四国八十八所”。“四国八十八所”是指日本真言宗创始人弘法大师为修行而到过的八十八所寺院。寻访这八十八所寺院的旅行被称为“四国遍路”或“四国参拜”,全程长达1400公里。——译者注[6]日本1939年发布的一首流行歌曲。——译者注[7]日本锦蛇身长100厘米至200厘米,无毒。——译者注[8]蝮蛇体长60厘米至70厘米,有毒。——译者注[9]约等于4.5厘米。——译者注[10]约等于152厘米。——译者注都会中的孤岛倘若没有战争,必然不会发生像安纳塔汉岛[1]这样的悲剧。首先,这些人连见都不会见过彼此,想必会过完毫不相干的一辈子。然而,倘若没有战争,像安纳塔汉岛这种性质的事件也未必就不会发生。即便表面的环境氛围不像安纳塔汉岛这种深山里的工棚,围绕一个女人相互残杀的事例,也能常见于都会之中。安纳塔汉岛没有法律也没有刑警,每个人的心理状态跟我们不同,比较开放,所以自然就会有所差别——这种看法也太过牵强了。三十多个人在一起生活,自然就会产生法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再说了,对每个人生活圈子里的人数而言,三十个人的话就太多了,一般情况下,在二男抢一女时,我们不会感到背后有三十个人在看着,顶多也就几个人而已,这在都会生活中都算不上什么稀奇事。有许多人即使身处都会正中央,也像是生活在孤岛之中。他和她们会乘着电车和巴士去上班,去购物,但这只是去外面走一圈而已,不少人的个人生活过得完全就像住在孤岛上一样。举个这类人群里的例子,我们就来说说这故事的女主角宫子吧。在她孤岛般的生活圈子里,人们都叫她宫子皇后。她在东京某条繁华街道一角的酒馆当服务员,但从没看过什么报纸。她每天大概睡到正午才醒,正赶上第一版晚报差不多要出来的时候,早报自然就是旧报纸了。虽说她的生活在时间上跟报纸不合拍,不过她并非因为这个才不看报纸,只是单纯对报纸不感兴趣而已。即便看了报纸,上面也不可能有关于自己的报道。对她而言,那些每天不按部就班看报纸就感觉不到自己活着的人才奇怪呢。刚才我们也提到过,报纸上不可能有关于她的报道,不过对她而言,事实上可能还真不是这么回事儿。原来如此,对上班族来说,“哎呀,一万日元起步”“冷战”之类的都是一些跟自己好像非常有关系又好像没有关系的报道。而直接关系到各自私人生活的这种报道,却一辈子也见不到几回。不过对宫子而言,报纸上什么时候登出跟她有关的报道都不稀奇——比如说,她那些情夫的名字。不管是慢性子阿弁,还是右平,谁都不会觉得他们是小角色。说他俩是黑市商人吧,花钱又大手大脚,然而穿着打扮却很差,因此大家认定右平多半是当小偷的,可能是个相当有名的通缉犯,不,十有八九就是。就连宫子自己也这么认为。因此宫子从来没有因为当前社会上有什么著名的通缉犯而动过看报纸的想法。换句话说,右平是小偷还是杀人犯都没关系,宫子不关心这个。他在人们眼里是什么人都不要紧。慢性子阿弁和右平在哪儿上班,住哪儿,就连本名她都不知道。这就是她在东京正中央的日常生活。除此之外,慢性子阿弁和右平都很热烈地向她求婚,她对他们的回答都一样:“要是没有那个人的话……”也就是说,虽然她说不出“要是有一方死了”这种话,但是“有一方不在”这一事实必须成立,总之几乎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杀了对方就能娶到她。于是两个人彼此也就都理所当然地开始思考这件事。不管是在都会中,还是在农村里,到处都有这种孤岛。于是,这里也就不奇不怪地发生了跟安纳塔汉岛一样的事情。☆☆☆慢性子阿弁已经四十一岁了。虽然他一直都比较老实,把公司和家里的情况对宫子和孤岛的常客全盘托出,但谁都不相信他。而且,大家不相信他,不是因为他人品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其他人心里都明白,不会在这种地方谈自己的真实经历。也就是说,其他人当然也包括宫子,一直以来既没有跟任何人谈论过自己的真实经历,同时也深信大家都跟自己一样。慢性子阿弁在公司里也一样被叫作慢性子阿弁。不,应该说他在公司因为讲了自己的真实经历而博得了人们的信任,但在这家酒馆,大家只采用了他“慢性子阿弁”这个绰号而已。战争爆发前,他就一直在那家运输公司当司机,在蓝领里他也是资格最老的领导。这里的蓝领除了公司的固定收入,出差还有补贴,别看他这个上司穿得跟黑市商人似的,他比黑市商人可有钱多了。因此也就没人相信他所说的经历。他穿衣不只不讲究,甚至还有些邋遢,因为他老婆在三年前死了。长女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打理家务,再加上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妹妹,所以这年纪轻轻的免费保姆无暇顾及父亲的日常生活。认识宫子以后,慢性子阿弁的生活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仅经常不在家,还只给孩子们一点点刚够活下去的生活费。因此他跟长女间的关系也就带了少许冷战气息。以上这些事实他都在富士之家[2]跟人们全盘托出了,然而却没有人相信他。即便是慢性子阿弁,也知道在富士之家这种氛围的地方不应该把本性展现给众人。然而他一想到跟宫子结婚,就积极地把真实情况全盘托出了。因为阿弁觉得,女人这种东西肯定更想嫁给会对他人展露本性的男人,而不是小偷杀人犯这种来历不明的男人。然而,有些女人并不关心男人本性如何。不久慢性子阿弁也明白了,宫子就是这种女人。宫子跟慢性子阿弁上床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钱。宫子不会搭理没有钱的男人。当眼前有好几个情夫的时候,就凭当天身上钱财的多少来决定晚上跟谁当一夜的恋人,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当然,宫子不可能让大家大张旗鼓把钱掏出来比一比,就凭直觉估计一下对方身上有多少钱,然后低声说一句:“你今晚回去吧。”到头来跟大张旗鼓地比谁钱多没什么两样,不过凭借她的本事,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么一个情夫们不得不服从的惯例。有些时候大家甚至会把熟客赶走,让新人当晚留下。这个新人也就那一夜能扬扬得意,觉得自己“帅压群芳”,等到下次明白了情况,基本就不会再出现了。当然也有两男争一女的情况。然而要是这么明摆着用金钱来买卖孤岛女王,就跟公娼没两样了。事实上对那些熟客来说,公娼那种一日接多客的行为也时常波澜不惊地进行着。有些男人明明知道对方是这种女人,却还是不忘初衷,想娶她进门,这类例子并不少见。爱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倒不如说,这种爱情才认真。起码,慢性子阿弁是认真的。许许多多情夫来了又走,留到最后没有变心的就是慢性子阿弁和右平了。他自称右平,但多半不是本名。他喝醉了,就会故意喊一声:“嘿!”然后他就双手撑在桌子上低头行礼。从他这嘶哑的嗓音和做派来看,可以嗅到他原来做过摊贩之类的职业。然而现在他好像不干那一行了,干的是什么也搞不清。不过,右平花钱可真是非常阔气,因此大家都说他八成应该是小偷。这家店的所有常客都跟宫子发生过关系。有些常客在放纵一夜后就宣告结束了,而后来时不时又眷恋那一夜,最后就选择了这种较为轻松的方式。有些人知道“这姐姐没钱可搞不定”,就自然而然放弃了,在这些稍许冷静的男人看来,慢性子阿弁和右平这种缺乏冷静的对立关系早晚会激化到必须杀死另一方才能收场的地步。也就是说,旁人都能看出这两人想要独占宫子的强烈意欲。在这些稍许冷静的常客里,也有人想到了一点——除了他俩以外,宫子皇后或许还有一个真正的情夫。宫子皇后只不过是这家店的服务员。店主是一对遣返夫妻[3],没做过这行。这对夫妻似乎不仅对这行没有好感,甚至还有些嫌恶,然而为了吃饭不得不把店开下去。另外,店主夫妻似乎也完全不招呼客人,把店里的事情都甩给宫子来做。宫子住在店里,若无其事地把客人拉到自己的房间里留宿。不过,宫子经常过了中午就出门,有些常客来得早,自然而然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宫子皇后有情夫吧?”即使这么问店主夫妻,他们也会回答道:“我们哪里知道呀,那孩子的私事儿。”从回答中就能感觉到,他们不光不满宫子的私生活,还对其私生活的所有对象——客人们怀有敌意。这对夫妻极度避免胡乱在敌人面前露脸,生怕要陪着闲聊那么一句,两人似乎只想着专门在背地里挑唆宫子,冷酷无情地从敌人那儿把钱卷走。只有慢性子阿弁能在这对夫妻这里得到几分“人的待遇”。因为慢性子阿弁每逢休假(非周日),大白天就会来这家店里玩,这会儿基本是宫子出门的时候,自然就总有机会跟店主夫妻说上话,或者也可以说店主夫妻对他有几分好感。当然了,慢性子阿弁并没有得到过店主夫妻好友般的礼遇,也没有赢得他们的信任。看上去只不过要比仇人、强盗、杀人犯高那么一级。因此,慢性子阿弁就比其他常客更了解深层的真相。虽然大家都叫他慢性子阿弁,可你要是跟大家一样把他当成慢性子,就上了他的当了。他并没什么机灵之处,所以像他这种人才容易被大家看作傻瓜。好比他当年当兵的时候,有个机灵人物的配给品被人偷了,那人为了补缺,就看上了慢性子阿弁那份,也就是说,大家都认定慢性子阿弁是一个可悲的存在,他注定是那些机灵人士的牺牲品。然而,事实上慢性子阿弁鲜少成为别人的牺牲品。因为他自身有一种强烈的本能:他明白自己生来就容易遭遇这种状况,所以自然就会去努力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这种战战兢兢的本能让他看上去更像个慢性子了,但因为这种本能和谨慎,他基本没有吃过亏,即使吃了亏,他也会趁没人察觉的时候补上缺,表现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这是他的天分。谁都不知道他有这种天分,因为大家都认定他是个慢性子,不可能办到这种事。大家很容易认为他是慢性子,而他甚至还具备了利用这一心理的本能。这种本能看上去跟变色龙的变色本能一样朴素,然而对人类而言,其实可能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才能。他真心迷恋宫子,真的渴望跟她结婚,掩盖在他慢性子面纱下的才能开始无人知晓地发光发热了。于是就连宫子真正的情夫是谁,他都第一个查明白了。☆☆☆大约半年以前,有一个经常来这家店吃关东煮的兼职学生。他不喝酒,只吃关东煮,所以不久留,也不跟常客来往。他连得到宫子的钱都没有,所以谁都没把他当回事,然而这个叫中井的学生却是宫子的真正情夫。慢性子阿弁通过种种状况判断和实地侦察,查到了宫子白天去的是中井的公寓,当时他立刻下意识察觉到:这个人才是我的真正强敌。因为中井是兼职学生,不可能有钱。宫子会搭理没有钱的男人,就说明情况有别于其他男人,也就是所谓真正的谈情说爱。慢性子阿弁很早以前就怀疑宫子的钱都去哪儿了,富士之家的店主夫妻是这么说的:“宫子不需要交餐费,也不用缴税,再加上几乎天天晚上都出卖身体,不知道揣着多少钱哟。”和服跟手提包之类的基本都是男人买给宫子的。主要是右平买的,而慢性子阿弁也不服输,每个月总会给宫子买一两次穿的用的。然而,慢性子阿弁做不到右平像小偷那样的大手大脚。于是光凭右平和慢性子阿弁买的那些东西,宫子就不缺衣服穿了,事实上宫子基本也没有用自己的钱买过什么东西。宫子连衣柜都没有。而且每逢换季,男人们给她买的那些和服都会不知不觉就不见了,宫子在阁楼的睡房里除了常年摊开的被褥以外什么都看不到。宫子是个睡觉很熟的女人,熟到能失去意识。这也就间接证明了她房里没有什么东西怕偷。“也许她其实住在别处?”慢性子阿弁首先想到。不然的话,就说不通了。所有的东西都去哪儿了呢?慢性子阿弁想,背后应该有个人捏着她的存折。因为早就存有这种疑惑,所以慢性子阿弁怀着异样的执念,为查清宫子白天的去处而展开了行动。于是,当他查到那去处就是中井的公寓时,他一下子理解了——中井才是宫子真正的情夫。于是他感觉到了恐惧。☆☆☆每次慢性子阿弁恳求宫子嫁给他时,宫子都会说:“是呀,你是个靠得住的人,我也想跟你结婚,可是右平跟你一样积极啊。如果我跟你在一起,我们两个多半都会被右平杀了的。哪怕是现在,他好像都觉得你很碍事,想杀了你独占我呢。”她这么说道,接着,又补了一句。“要是那个右平不在,我就能跟你在一起了。”然后又哀哀地作叹气状。在知道中井这个人之前,这句话在慢性子阿弁听来是真的很舍不得,很悲伤,很痛苦。然而,知道中井这个人以后,慢性子阿弁才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在耍人玩。宫子之前强调说,不能结婚是因为右平多半会杀了两人,即使不这样,右平也一直打算让慢性子阿弁消失。接着宫子就会叹气,非常伤感地说:“如果要是右平不在,我就能跟你在一起了。”这么看来,恐怕右平每次求婚,宫子也用了同样一套话来回答他。这样一来,右平在脑海里形成“慢性子阿弁是结婚的绊脚石,要除掉他”这个想法以前,这个想法肯定早已在宫子的脑海里形成了。“对宫子来说,我跟右平都是绊脚石。所以她想让我们两块绊脚石互相残杀,一个被杀,另一个变成杀人犯消失掉。因为中井马上就要从学校毕业了,我们这两个男的已经没用了。”这样一来一切都水落石出了,慢性子阿弁想到。接着,慢性子阿弁切身感受到了之前未曾真切感受到的危机——宫子说的话非常重要,右平正在找机会杀他。因为慢性子阿弁被迫理解到了一点:这不是右平的想法,而是宫子的想法。也就是说,这想法比右平自发形成的想法远远有着更强劲的执行力。“宫子肯定会让右平杀了我,然后右平就成了杀人犯。”这比慢性子阿弁杀死右平的可能性大得多。右平本来就是一个能被大家想成小偷、杀人犯的家伙,力气很大,也有很多打架的经验。这么想来肯定还有前科,说不定身上还背着案子。估计右平再犯事的话,这牢就得坐很久了。之前我们已经说过,这家店是都会中的孤岛,尤其是从这里的居民和常客的心理层面来讲,更是如此。他跟宫子都不知道什么拉斯科里尼夫[4]心理、斯塔夫罗金[5]心理,甚至连现代小说的心理,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酒瘾扩大到了一周好几天,他的自暴自弃很快就到了终点。威斯顿·普尔有了最难对付的事。七十名家族成员认为他要对中伤他们祖先的名誉负责任(他们对他兄弟布鲁德和阿波罗也一样看待),日日谴责他,让他不得安宁,直到他面对圣救世主的全体教众跪下哭求。经过一番发誓声明和悔过自新,他才开始尝试着同布鲁德和阿波罗谈话。阿涅特和K.D.正在斯图亚特的土地上盖一栋新居。她又怀孕了,夫妻俩希望获得一种地位,让普尔、杜波列斯、桑兹和比彻姆几家人,尤其是那个时时伺机侮辱K.D.的卢瑟,不能痛快过日子。最有趣的变化发生在摩根兄弟身上。他们鹤立鸡群的地位在销蚀:烟草的选择(他们不再吸雪茄,同时改为嚼烟),鞋子、衣服、发式。帕特觉得他们可能比出生时更像了。但内在的差别之深,是任何人都不会看不出来的。斯图亚特目空一切,从不认错,把K.D.置于自己的卵翼之下,集中精力使这个外甥和只有十六个月大的外孙富有(所以才有了新居),把K.D.安排进银行,同时等待多薇回来。表面上她倒是这么做了,因为在她和索恩之间有一种明显的冷漠。姐妹俩对女修道院发生的事,看法不一致。多薇看到康瑟蕾塔倒了下去,但坚持说没看见谁放的枪。索恩知道,而且需要知道一件事:反正不是她丈夫。她当时看见他的手向斯图亚特移去,做出的姿势是谨慎的,以示制止的。她这么眼见的,也是这样对任何想听的人一遍遍地讲述的。变化最大的是迪肯·摩根。他仿佛在他兄弟的脸上看到了自己,而且不再喜欢自己了。令大家都奇怪的是,他和斯图亚特以外的人交上了朋友(怎么说呢,有那么一种关系吧),其原因、理由和基础则是个谜。理查德·米斯纳没说什么,因此,大家知道并确定无疑的,便是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光脚走路。当时已经是九月,但仍很热,这时迪肯·摩根向中央大街走去。从他那栋堂皇的白色住宅延伸出来一条砖砌小路,右边是菊花,左边也是菊花。他戴着帽子,穿着生意人的三件套西装和洁净的白衬衫。没有穿鞋。也没有穿袜子。他进了圣约翰街,二十年前他曾在那条街上每隔五十英尺种一棵树,当时他就是这么乐观。他向右转,走上中央大街。他的鞋底,更不消说他的光脚,至少有十年没踏上那条水泥大道了。刚刚走过阿诺德·弗利特伍德的住宅,就在圣路加街的拐角处,一对青年对他说:“早上好,迪克。”他举起一只手致意,眼睛仍直视前方。莉莉·加里从圣马可路口附近她家的前廊向他打招呼,但他头也没回。“车子坏了?”她问,两眼盯着他的两只脚。在位于中央大街和圣马太路口的哈珀·朱里的药房门口,他感到而不是看到了那些凝视的目光掠过他的全身。在走近圣彼得路时,他既没有回头去看,也没有透过窗户看摩根银行的里边。在圣彼得路口,他穿过马路,向理查德·米斯纳的住所走去。上一次他去那里,还是六年前,当时他很生气,虽然怀疑但仍确信他和他兄弟会成功。而现在他却对作为双胞胎之一的身份感到陌生——一种不完整感,一种压抑的孤独感,让他食无味、寝无眠、听无声。自从七月以来,别人在他眼里都在窃窃自语,或在远处高喊。索恩老盯着他,所幸她没有引发危险的谈话。仿佛她懂得,若是她这么做了,他对她说的话就会抽走他们生活的生机。他可能告诉她:鲜绿的春日时光已被消磨殆尽;在那损失之外,她棒极了,比他相信的还美;她那张平滑的脸庞周围不驯服的头发根根分明,他真想去触摸;她说话之后的笑容使太阳相形见绌。他可能告诉妻子,他起初以为她在对他讲话——“你回来了”——但现在知道了不是那么回事。他当时渴望知道她看到了什么,但什么也没看到或看到了一切的斯图亚特制止了他们两个,以免他们知道另一个领域。那个九月的清晨,他洗澡之后,仔细地穿戴整齐,却无法让自己往脚上穿东西。他把深色的短袜和锃亮的黑皮鞋摆弄了好长时间,随后便把鞋袜扔在一边。他敲了门,那个比他年轻的人应声之后,他就摘下了帽子。“我得和你谈谈,牧师。”“进来吧。”迪肯·摩根从没和任何男人商量过或交谈过他的心事。他全部的私密话,都是和他兄弟之间的无言对话或对他朋友们的炫耀。他和妻子交流用的是他认为合适的晦涩方式。以上这些都不需要他把素材译成语言,现在他却要向米斯纳牧师亲口说出来了。他说出的话如同由铁匠徒弟从火中取出的铁块一般——火红、无形,只在其亮光中初现雏形。他说起意大利拉文纳的一堵墙,在黄昏的日照下白花花的,边上则印上酒色的阴影。说起一处海滩上的两个孩子给了他一个S形的贝壳——他们的面孔有多开朗,铃声又是多么响亮。说起在一艘军舰上咸水刺疼他的脸。说起一些身穿便裤的有色人种姑娘在一家罐头厂的门口招手。随后他告诉他,他的祖父光脚走了两百英里路,那可不是跳舞。理查德专注地听着,只打断过他一次,给他倒了杯凉水。虽然他不理解迪肯说的都是些什么,但能够看出这男人的生活是空泛的。迪肯开始说起他曾有过的一个女人;他如何对她嗤之以鼻,因为她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许可他轻视和抛弃她。在他陷于私情的那个短暂时期(很短),他时时懊悔自己成了老一辈诅咒的那种人:抬高自己,去评判、打击甚至毁灭贫穷者、弱者和异见者。“这个女人是谁?”理查德问他。迪肯没有回答。他的手指在衬衫领子内侧捋着,然后又讲起了另一个故事。他的祖父撒迦利亚,似乎容易受到他人奚落,受到描述他在办公室胡作非为的报刊文章的攻讦。对黑人来说,他是种尴尬,对白人而言,则既是威胁又是玩笑。无论黑人还是白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或者愿意帮他另找工作。他甚至被迫放弃了在一个穷县的小学中的教职。处于可以帮助的境地的黑人很少(一八七三年的萧条是严重的),而且他们还将撒迦利亚的自尊自重视为冷漠,把他深思熟虑的讲话看作傲慢、嘲弄或二者兼而有之。他失去了美好的家宅,全家九口人挤住在一个姐妹家中。他妻子明迪找了个可以在家中做缝纫活的工作,孩子们则干些零活。很少人知道,而记得的人更少,撒迦利亚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在他改名之前,他们俩分别叫科菲和提。科菲得到政府职务之时,提好像和别人一样高高兴兴。而在他兄弟被逐出办公室后,他也同样受到了羞辱。几年之后的一天,当他们兄弟俩走过一家酒馆时,一些白人看到一模一样的两张面孔很开心,便怂恿哥俩跳舞。由于这种怂恿是用枪逼着的,提相当理智地迁就了白人,尽管他是个成年人,比那些白人还大。科菲却在脚上挨了一枪。从那时起他们就不再是兄弟了。科菲开始到别处谋求新的生活。他联系别的人,别的同样不幸的原立法机构成员——贾弗纳尔·杜波列斯和德拉姆·布莱克霍斯。他们三个形成了老一辈的核心。不消说,科菲没有要提参与他们迁往俄克拉荷马的行程。“我始终认为科菲——老爷爷——是错的,”迪肯·摩根说,“在他对他兄弟的做法上错了。提毕竟是他的双胞胎兄弟嘛。如今我不那么肯定了。我在想,科菲是对的,因为他看到了提身上的一些东西,那不仅仅是和喝醉的白小子凑热闹的问题。他看到了一些让他感到耻辱的东西,就是他兄弟看待事情的方式,以及遇事时他作出的选择。科菲接受不了。倒不光是因为他为他的双胞胎兄弟感到耻辱,而是因为那种耻辱就在他自己身上,把他吓住了。因此他就走开了,而且再不和他兄弟说话了。一个字都不说。明白我的意思了吗?”“这该是很难受的。”理查德说。“我说的是,他再不和他讲一个字,而且不准别人叫他的名字。”“没有言语,”理查德说,“没有原谅。没有爱。失去一个兄弟是件难事。有意地失去一个兄弟,唉,那比原先的耻辱还要糟,你说是不是?”迪肯垂下头长时间地看着他的脚。理查德不吭声地陪着他。最后,他抬起头来说:“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牧师。”“你会做到的,”理查德·米斯纳说,“毫无疑问。”理查德和安娜对那些遭难的人这么轻易地集体消失感到可疑,他们一回来,马上就亲自去寻找。除去一间门上贴着“迪万”字样的卧室中一张亮闪闪的小白床和粮食之外,这地方没有最近有人住过的迹象。鸡都四处乱跑,或者被四脚的食肉动物吃掉了。胡椒丛盛开着花朵,可园中其余的东西都荒芜了。萨金特的玉米地是唯一有人照看的地方。理查德只是草草看了看地下室的地板,而安娜却就她的油灯光亮所及尽量察看了那里。她看到了K.D.所说的一片狼藉,不过倒不像他眼见的那般色情,也算不上撒旦的随意涂抹。她看见的是女性压制想捕获她们的恶魔时留下的混乱,她们并没有受到蹂躏。他们走出了宅子,站在院子里。“听着,”安娜告诉他,“她们当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并没死。实际上谁也没看到——他们只是猜测。随后,在人们离开和罗杰到来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她们就逃走了,还带走了被杀死的人。就这么简单,对吧?”“对。”米斯纳说,但语气中流露着些许不信。“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星期了,并没人来这里询问。她们准是还没有上报,我们又何必那样做呢?”“谁的婴儿在那里边呢?那张小床挺新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阿涅特的。”他又说了一遍“对”,但疑虑仍然未解,随后又说:“我不喜欢神秘的事。”“你是个牧师。你终生的信仰就是神秘。”“信仰是神秘的;忠于信仰是神秘的。不过上帝并不神秘。我们倒是。”“噢,理查德。”她说,仿佛嫌他说得太多了。他曾经向她求过婚。“你愿意嫁给我吗,安娜?”“噢,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你的热情太吝啬。”“值得的时候就不了。”她没想到会这么幸福。回到鲁比之后,他们并没有郑重宣布什么,而是理清看似一个城镇的彻底坍塌。“我们要不要把那些鸡带走?反正它们终归是要统统被吃掉的。”“只要你愿意。”他说。“我不愿意。我只想看看那儿有没有鸡蛋。”安娜进了鸡舍,皱起鼻子,走过有半英寸厚的鸡屎。她轰开两只鸡,拿到五颗蛋,她觉得应该是新鲜的。她走出鸡舍,两只手都占满了,便喊道:“理查德?你有什么东西可以盛这些蛋吗?”在园子的边上,倒着一把褪色的红椅子。再往远处就是鲜花和枯草了。衰败的西红柿与黄花绿叶的繁茂野生植物长在一起;粉红色的蜀葵长得高大之极,顶部一直歪到一串黄亮的南瓜花上;胡萝卜樱子成了褐色,毫无生气地依傍着洋葱挺拔的绿穗。西瓜熟得开裂了,露出了红色多汁的瓤。安娜对着无人照看之下顽强的生长景象叹息一声。五个棕色的鸡蛋在她手中温乎乎的。理查德向她走来。“这个够大吗?”他抖开了他的手帕。“可能够吧。来,拿着鸡蛋,我去看看那边是不是还有胡椒。”“别了,还是我去吧。”他说着把手帕放到鸡蛋上。他回来后,两人站在那把椅子旁边,她双手捧着白布手帕和棕色鸡蛋,他拢着手指,攥着长长的胡椒枝——绿的、红的和紫黑的,他们看到了,或者确切地说,是感觉到了,因为那儿什么也看不到。她后来说,有一道门。“不,是一扇窗,”他笑着说,“这就是我们两人的区别。你看见的是门,我看见的是窗。”安娜也笑了。他们就这个话题扩展开:一道门是什么意思?一扇窗呢?他们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那迹象上而不是事件本身;就好比令人激动的是邀请而不是聚会。他们知道它就在那儿,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在那里待了好长时间后才退出来,跑到车上。鸡蛋和胡椒放在车后座上,冷气吹起了她的衣领。他们在开车时笑了又笑,互相取笑着谁是悲观主义者,谁是乐观主义者。谁看见了一道关着的门,谁看见了一扇掀起的窗,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避免再次战栗,或者说出他们觉得莫名其妙的东西。是穿过一道需要开启的门呢,还是一扇已经掀起的具诱惑力的窗户?如果进去又会发生什么事呢?那一侧会是什么呢?那到底是什么呢?到底是什么?米斯纳牧师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又说了几句话。他的目光集中在那七个该受谴责的人身上,出于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他们都聚在一起,似乎远离其他的送葬人。萨金特、哈珀、米努斯、阿诺德、杰夫、K.D.、斯图亚特。威斯顿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而迪肯干脆不在。理查德不能以宽容的态度看待这些人。不管他们是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代表的是最老的还是最新的黑人家庭、最好的还是最可悲的传统,他们都以彻底背叛而告终。他们自以为比白人更狡猾,可事实上他们在模仿白人。他们自以为在保护妻儿,实际却在伤害他们。而且当被伤害的孩子请求帮助时,他们却到别处去找原因。他们诞生于一种古老的仇恨之中,那种仇恨最初产生时,一种黑人鄙视另一种黑人,而后者将仇恨提到新的水平;他们的自私因一时的傲慢、失误和僵化了的头脑的无情,毁弃了两百年的苦难和胜利。在他看来,鲁比不受《圣经》的约束,被其自身历史的吼声震聋,成了一个不必要的失败。人们在希求长久的幸福时是多么优雅,而那些设想在人们尽力实现时又变得多么单薄。鲁比很快就会像别的乡镇一样了;年轻人想去别处,而老年人则充满懊悔。布道虽然具有说服力,但注意聆听或者将其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人却会越来越少。他想不通,在这个将未得到拯救的、无价值的和陌生的人统统拒之门外的来之不易的天堂里,人们如何能够凝聚在一起?谁会保护他们不受领导人独断的支配?理查德·米斯纳突然明白了他要留下来。不仅仅因为安娜想留下来,或者因为迪克·摩根挑中他作了一次忏悔式的谈话,而是既然没有更好的战斗可参加,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住,倒不如待在这些美丽非凡、缺点明显和骄傲自豪的人中间。何况,死亡对他们可能是新鲜的,而出生却不是。未来在门口喘息。罗杰·贝斯特将得到他的加油站,连接的道路亦将铺建。外来人将来来往往,有些人会想吃个三明治、喝罐啤酒。所以嘛,谁又说得准呢,也许会来一顿正餐。K.D.和斯图亚特就要商讨电视的问题。在葬礼上是不宜笑容满面的,于是米斯纳想象着那个小姑娘,他曾经被许可握着她那双被毁的手。这一下帮他恢复了思路。对出席葬礼的人提的问题他终究需要回答。“但愿我可以提出那些并不重要的问题。或者可以说,那是些令人苦恼而不智慧的问题。上帝却是智慧的、慷慨的,给予了我们头脑去领会他的睿智。领会他的优雅。他的纯净。领会‘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那句话。”风刮起来了,但尚不足以使谁不舒服。米斯纳正在失去他们。他们站在敞开的墓穴前,除去他们自己的沉思,对一切都是封闭的。葬礼上的思绪夹杂着对感恩节的计划,对邻居的评价和对日常生活的嘀嘀咕咕。米斯纳叹了一口气,然后以祈祷结束了讲话。但当他低下头凝视着棺盖时,他看到了那个园子中的窗户,觉得它在朝另一处地方召唤——既不是生也不是死——但是就在那里,在远处,他不知道他先前已形成了一些想法。“等等,等一等。”他在高喊,“你们是不是认为这个短暂又可怜的生命因为不能和你们自己的生命相提并论就缺乏价值?让我来告诉你们一些事情。她得到的爱是广泛和深刻的,给予她的关怀是柔和的、无尽的。这样的爱和关怀如此完整地包裹着她,她有过的梦幻,她所走的路程,使她的生命和我们任何人的生命一样美好,一样丰富,一样有价值,或许还会更有福气。如果在我们漫长的生命中,我们不懂得她在短短的生命中每天都懂得的事情,那便是我们的不幸:尽管生命中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生命之后的生命却是永恒的。在生命中,在生命之后,尤其在其间,他等在那儿让我们去认识其光辉,他永远都和我们在一起。”他住了口,对自己刚才

                      斗打响后,鳌拜率部抢滩登陆,上岛后发现明军严阵以待,密集的火炮压得清军抬不起头来。危急时刻,鳌拜再现“死兵”本色,冒着枪林弹雨奋勇冲杀,一举攻克明军阵地。战斗结束后,鳌拜全身受伤竟达40多处,阿济格在给皇太极的奏报里感叹道:“久不见如此善战者。”皮岛大捷,令鳌拜声名鹊起,战后被授予“巴图鲁”称号,鳌拜的“满洲第一勇士”称号即从此开始。此后他又多次参加清朝对明朝的战争,入关前后皆屡立战功,尤其是公元1646年四川西充一战,他一战击杀农民军领袖张献忠,为清朝夺取了四川全境。在清王朝的统一战争中,鳌拜以及他的军队,时常充当先锋,经历的多是硬仗恶战,却鲜有败绩,其作战之勇猛,在当时清朝诸将中,可谓无出其右。但他的仕途充满波折,曾经因为被诬陷勾结肃亲王豪格谋反而遭下狱,在顺治亲政后,也曾因小错而官降一级,郁郁不得志多年。不过顺治皇帝以及孝庄皇太后皆对他赏识有加,当顺治皇帝亲政时,鳌拜已经是领侍卫内大臣,成为清朝权力机构里的核心人物。二鳌拜之所以能掌握大权,一面是因他战功卓著,另一面,也因他粗中有细,在政治上站对了队伍。可以说,他是顺治皇帝得以继承帝位的绝对功臣。公元1643年皇太极去世时,并没有指定继承人,当时的清朝朝野,公认的继承人,是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以及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双方分成两派,一派主张“兄终弟及”,一派主张“子承父业”。两派实力相当,冲突一触即发。而当时任镶黄旗护军统领的鳌拜手握重兵,自然成为双方拉拢的对象。鳌拜是豪格的亲信,他与索尼、谭泰等大臣盟誓,绝不能让多尔衮继承帝位。八月十四日崇德殿议政时,多尔衮一派渐占上风,关键时刻鳌拜持剑上殿怒斥多尔衮,甚至横剑于脖颈前以死威胁。因为他和一批武将的坚持,多尔衮不得不让步,最后双方折中,由皇太极的小儿子福临“子承父业”。忠于豪格的鳌拜,无意间成了顺治帝登基的第一功臣。也正因如此,多尔衮以“摄政王”身份掌权期间,鳌拜成了多尔衮的眼中钉。在顺治即位的当年,鳌拜就被多尔衮安了个“谎报军情”的罪名,险些下狱处死。7年以后,鳌拜当年拥立肃亲王豪格的事被人告发,又遭多尔衮下狱,这次幸好顺治皇帝下旨赦免,方才捡回一条命。多尔衮死后,鳌拜终于扬眉吐气,先是被提升为领侍卫内大臣,而后多次被委以重任。鳌拜生病在家时,顺治皇帝曾亲自去看望,鳌拜也知恩图报。顺治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有次病重,鳌拜竟端汤端药,7天7夜侍候在旁边,可谓忠心耿耿。国事方面,鳌拜也十分尽心,今人多说鳌拜曾制造冤狱,但在顺治年间,鳌拜曾请旨复查刑部案件,纠合多尔衮时代冤假错案30多起,被平反的大多是平民百姓。无论是多尔衮掌权时期还是顺治亲政后,他都是顺治母子最为倚重的柱国大臣。鳌拜为人,若论性格,可以说是一个“直”字。武将出身的他性格耿直,没有文官的虚伪,且性格极为倔强,如他战场上不畏枪林弹雨一般,政治上的风雨他也无所惧。多尔衮的多次打击未让他屈服,始终对顺治母子忠心耿耿。在日常工作中,他也尽是武将的专断作风,对皇帝说话,争辩到激烈处都粗声粗气。比如公元1659年,南明郑成功兵临南京,顺治皇帝欲南下御驾亲征,鳌拜认为不可,争辩到激烈时,竟然拽住顺治皇帝的衣袖咆哮。孝庄皇太后闻知后却不恼,反赞叹说:国有直臣,乃社稷之福。公元1661年,在位18年的顺治皇帝去世,年仅8岁的皇三子玄烨即位,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鳌拜被任命为四位辅政大臣之一。他的个人荣耀到达了顶点,命运也从此时开始转折。三康熙初登基时,鳌拜只是四大辅政大臣里排名最末的一个,但很快他就权倾朝野,成为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原因很简单:四大辅政大臣里,索尼年老多病,早早退休;遏必隆性格懦弱,凡事忍让;苏克萨哈是当年多尔衮的党羽,因此无论是施政能力还是信任程度,无人出鳌拜其右。鳌拜之所以会渐渐遭康熙厌恶,并非“飞扬跋扈”这么简单。事实上,鳌拜是栽在了两个历史遗留问题上。第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是清朝镶黄旗和正白旗两大势力的矛盾,这两旗之间矛盾由来已久,从努尔哈赤创立八旗的时候就存在。皇太极去世时,正白旗拥立多尔衮,镶黄旗支持豪格,一度险些火并。到鳌拜辅政时,他的政敌苏克萨哈就是正白旗。现在有许多影视剧把苏克萨哈说成“主持正义”的能臣,而事实上,此人是清朝官场上出了名的“墙头草”,多尔衮当政时他死命效力,顺治亲政后又主动投靠。在当时,他与其他3个辅政大臣都有矛盾。因此在3人构陷下,苏克萨哈被定了24条大罪,康熙起先不允,鳌拜又拿出“直臣”作风向康熙咆哮,逼得康熙不得不让步,将苏克萨哈处死。从此开始,鳌拜在康熙的心里“挂了号”。第二个是历史遗留问题,是清朝初年开始的圈地运动。清军入关初期,为激发众将积极性,颁布了“圈地令”,大肆圈占土地,导致中原大批农民流离失所。到康熙当政时,为恢复发展经济,要废除圈地政策。鳌拜是圈地政策的维护者。户部尚书苏纳海,直隶总督朱昌祚反对圈地,鳌拜深以为恨,罗织罪名将两人处死。至此,鳌拜党羽遍地,独揽大权,已成康熙的眼中钉肉中刺,杀死鳌拜,不仅仅是掌权的需要,也是康熙调整内外政策,稳定清王朝统治的需要。鳌拜之死,不可避免。说到康熙计除鳌拜,除了历史上津津乐道的安排十几个少年在皇宫中擒拿外,康熙实际上还做了其他准备。比如康熙将爱新觉罗家族、钮钴禄氏家族、赫舍里氏家族合兵,结成反对鳌拜的统一战线。鳌拜入宫当日,索尼之子索额图调任皇宫侍卫,早带兵埋伏在外面,即使十几个少年捉不住鳌拜,他也插翅难逃。然后,才是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五月,鳌拜入宫觐见,被康熙手下十几个少年卫士擒拿,然后定了30条大罪,一年后死于狱中。想当年鳌拜在四川凤凰山击毙张献忠,立下不世之功时,曾高声放言:天下有谁可擒我。他万没想到,擒他的方式,竟是阴沟里翻船。第二十八章清朝火器大师戴梓清朝中后期,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敲开了中国的大门。面对先进的西洋火枪火炮,昔日横扫天下的大清“八旗勇士”们竟然不堪一击。从鸦片战争开始,是接二连三的败仗。惨不忍睹的战斗过程,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无不让国人深恨。曾经担任英法联军军官的英国旅行家杰佛斯就曾在回忆录里说:“那场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不是平等的战争,那是现代的军队和古代的军队的战争,特别是装备上,那是相差了几百年的不对等。”所以鲁迅先生有言:我们发明了火药以后,用来放鞭炮,西方人用来制造武器。在距离鸦片战争爆发近200年的清朝初期,中国也曾出现了一位杰出的武器制造专家。他精巧的发明,杰出的成就,远远的领先于当时的世界水平。他的武器发明,甚至是现代化武器的前身。而他悲惨的命运,也让人嗟叹。他精彩的发明,没有装备一支强大的军队,只成为贵族的玩物。作为一个发明家来说,世界上或许没有比这更不幸的事。这个杰出的科学家,就是清朝初期的火器制造家戴梓。一戴梓,字文开,浙江杭州人,生于清朝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他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其父在明朝时曾做过“监军道”,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耳濡目染。戴梓自幼就胸怀大志,醉心于各类军事书目,研读最深的,就是明朝火器大师赵士祯的著作《神器谱》。戴梓17岁时,杭州当地山中狼群为患,戴梓自己研发猎枪交与官府使用,一举清除狼患,这是他最早的火器制造尝试,戴梓的声名也因此鹊起。7年后三藩之乱爆发,康亲王杰书路过浙江时,闻听戴梓的贤名,便力邀他做自己的幕僚。在康亲王帐下,戴梓得到了重用,康亲王对他“引为上宾”。戴梓也不负所托,不但多次出谋划策,更改装了康亲王军中火器,发明了爆炸力强大的“冲天炮”。康亲王平定福建耿精忠之战,兵逼福州时,清军以戴梓的“冲天炮”轰城,仅开几炮,叛军便“尽皆惊”,然后献城投降。此外戴梓还曾临危受命,单枪匹马入敌营,说服耿精忠投诚。三藩之乱结束后,戴梓经康亲王举荐,被授予“翰林院侍讲”,从此正式入朝为官。戴梓入朝后不久,即发生了著名的雅克萨战争。当时沙皇俄国入侵黑龙江流域,凭借先进的火器装备横行东北大地。康熙皇帝意欲进剿,却苦于火器落后,康熙信任的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吹嘘自己能造“大将军炮”,但实验多次都告失败。戴梓主动受命,仅用8天就制造成功。这种新式的火炮,威力远胜于同时期的欧洲火炮。雅克萨之战中,清军正式凭借火炮攻城,迫使沙皇俄国投降,用极小的伤亡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这种戴梓发明的火炮,被康熙命名为“神威无敌大将军炮”。在随后的征伐葛尔丹之战中,清军也正是用这种火炮击溃了葛尔丹的骆驼阵,保证了战斗的胜利。除了火炮发明外,戴梓的另一大发明是改良火枪。当时的火枪还处于单发阶段,戴梓通过研究中西方火枪的优劣,依照明朝时赵士祯发明的“五雷神机”图样改良,造出了可以连发28发子弹的“连珠神铳”。连珠神铳制成后,康熙曾在接见荷兰使节的时候现场演示,令荷兰使节大惊,将此物作为礼物赠送。二作为一个学者,戴梓的成就不仅在于火器,在机械制造方面,他也建树颇多。戴梓的一大功绩和清王朝收复台湾有关。当时清王朝正打造战船,准备渡海平定台湾郑氏政权,造船的图纸是由工部绘制的,戴梓看后发现了其中的错误,指出船身比例不合理,战船下水后容易倾斜翻船。这次康熙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事实正如戴梓所料,清王朝的第一次渡海攻台,果然发生了战船遇风翻船的事故,以至于大败亏输。在施琅收复台湾时,戴梓设计了一种新型战船:明轮船。这种战船以踏板作动力,航速极快,可以说是最早的快速冲锋舟。施琅攻打澎湖时,正是用这种战船一举攻破了台湾水师,使台湾主动投降。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明轮船后来也保留了下来,到清朝中期的时候还是水师的主力战船。林则徐在广东禁烟的时候,就是用名轮船封锁了广东珠江口,查禁鸦片。虽然与当时的英国船相比,这种战舰已经落后,但是在戴梓生活的时代,这是最先进的轻型快速战舰。戴梓的另一项贡献在于治河。清朝初期,黄河频繁泛滥,戴梓经过实地考察,写出了《治河十策》。后来清朝著名的河道总督于成龙治理黄河时,就是以戴梓的这篇著作为蓝本的。同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和书画家,他的字兼有宋朝苏黄米蔡四大家的特点,在当时颇有盛名。在清朝初期的中国文化界,他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物。从人品上说,戴梓更是一个好官,他在12岁时,就写下了“有能匡社稷,无计退饥寒”的诗句,可见拳拳忧国忧民之心。入仕之后的戴梓为官清廉,颇有政声,在当时,可谓是德才兼备的名士。三但这位德才兼备的名士,结局却是悲剧的。清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戴梓以“私通东洋”的罪名,被康熙皇帝削去官职,发配辽东。这样的罪名自然是“莫须有”,戴梓获罪的原因,一面是因为他得罪了康熙信任的传教士南怀仁,他多次出色的火器发明,让以制造火器为本钱的南怀仁丢尽颜面,因此极力在康熙面前诋毁戴梓。更重要的原因,是戴梓向康熙帝上过《论兵事五策》,在这本奏疏里,戴梓大胆的预测,弓箭将退出战争的舞台,火器必然会取而代之。对以“骑射为根本”的清朝贵族来说,这篇奏折可谓炸了锅。因此攻击戴梓的人始终不断,最后被流放的结局也就无可避免。戴梓一直在辽东服刑到78岁才得到“特赦”,病死于回家的路上,礼亲王之子召连在记录此事时,也愤愤地说“人共惜之”。更让人惋惜的是戴梓的发明,戴梓精心研究的连珠火铳以及兵丁鸟枪,而后只是被清朝历代皇帝用作“木兰围场”的打猎工具,从未用于实战。至于曾在雅克萨和乌兰布通立下大功的“威远将军炮”,此后也因后人不懂制作方法而废弃。即使到了鸦片战争前夕,一心抗击英国侵略的林则徐,也闹了不知“威远将军炮”为何物的笑话。威远将军炮重见天日,是在后来左宗棠收复新疆的路上,从甘肃发现了威远将军炮的文物,自然又是一番感慨了。第一次见面,他即明白她的心灵濒临崩溃的边缘,他花了5年的时间才得以与她的17个分身相遇卡伦会突然不认识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她会突然想不起自己的两个孩子是怎么来的?她会像转换开关一样,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可能是孩子,也可能是一位成年男子听上去也许有些科幻的浪漫色彩,但是当她面对突如其来的记忆丧失、生活变得一团糟、如影随形的眩晕时,她苦不堪言,她几乎到了绝望的边缘。年轻的精神科医生贝尔,从卡伦成为他病人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与她一起踏上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心灵旅程。他怎么也想不到,在接下来的5年时间里,他会遇到卡伦的17个分身克莱尔,温柔可爱;詹森,喜爱画画;凯瑟琳,安排事情井井有条;卡尔,爱发脾气。他们性别、年龄、种族都不一样,甚至智商、性情都大不相同。他们写信、画画给贝尔,他们将曾经受到的伤害向他倾诉,贝尔一步步地接近卡伦隐秘的内心世界,感受着她最深沉的恐惧。卡伦罹患的是典型的多重人格病症,她的多个分身们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分身的存在非常必要?贝尔医生的终极目标是将她体内多余的分身消除吗?在分身逐渐融合的康复过程中,卡伦和贝尔又会遭遇哪些戏剧性的、痛苦的变数呢?《17个分身》一书将贝尔医生与卡伦多年来携手与难解的精神疾病搏斗、为生存的希望奋战这些点点滴滴在书中一一呈现。推荐的话本书从一位心理治疗师的视角描写了一名多重人格患者的诊治过程,文字精练、通俗易懂,情节生动,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对于普通读者而言,不失为一本了解人的心理世界的普及读物;对于父母、教育工作者而言,本书不可不读,它会让人们认识到如何真正关爱孩子……季建林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理医学科主任心理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深奥难懂的,而这本心理小说的文字洗练、情节生动、引人入胜。在许多时候,其实我们并不了解自己,长大后的我们常常会伴随着迷茫和无助的情绪,《17个分身》可以让我们这些有时会在时间里迷失了自己的人们,找到通往内心的道路。梦晓上海SMG东方广播中心节目监制、主持人,24小时情绪疏导热线创始人打开时间之门,走进记忆深处,关注每一次的颤栗,倾听每一种声音,所有的细节被用来完成心灵的拼图。理解真相,治愈创伤,生命将因此重生。仇剑崟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副主任这是一本可以各取所需的书:专业人员可以从中进行临床心理治疗案例的学习和反思,普通读者则可以从中了解成长环境和童年事件对个体心灵成长的影响,管窥心理治疗是如何帮助一个精神病人走上康复之路的。叶斌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心理学博士面对是治愈所有心灵创伤的良方。再大的痛苦,即使是像书中来访者所经历的那么深那么多的痛苦,只要敞开心来面对来接纳,心灵就可以成长,人格就会健全。孙新兰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高级专家本书向你展现了一个超乎想象的内心世界,其中就像有一股力量,可以撞击你的内心,甚至会影响你对人对己的态度。王怀齐林紫心理机构主任咨询师惊心动魄的心灵旅程《17个分身》推荐序多年前出版社约我写了一篇介绍多重人格的文章作为《24重人格》一书中文版的序言,向普通读者介绍了病理心理学中令人费解的复杂心理现象——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分身,以期帮助国内读者阅读

                      伙子们则塑造新的店主形象,并给其面具涂上新漆。妇女们做玩具娃娃,孩子们则绘制彩色的圣诞晚餐,主要是甜食——糕、饼、糖果条、水果——的图片,因为烤火鸡对小小的手指来说画着太难了。小家伙们把铃铛和松树涂成银色之后,帕特丽莎本人就要在图画顶上的环里穿线了。东方之星是归哈珀负责的。他每年都要检查和修正,确保星星的角都是尖尖的,而且要在深色幕布做成的天空中亮得恰到好处。帕特丽莎设想着老内森·杜波列斯会再次发表开场白。他是个和蔼亲切的人,可是讲话往往不得要领。教堂的节目要更正式些——布道,合唱和儿童唱诗,以及为那些没有结巴、没有哭泣、没有僵住地背诗的孩子发奖——但以耶稣诞生为主题的学校演出是全镇都要投入的,是早在教堂建成之前就有的保留节目。与近年来不同,一九七四年的十二月份温暖而多风。天空如同歌舞女郎般色彩缤纷:从单调的灰白色晨光变成绚丽的晚霞。空气中有一股矿石气味,是从天地初创时爆发的火山和不停地经受风吹而迅速冷却的熔岩上飘荡而来的。风吹刷着冰冷的石头,然后又刻蚀着,最后将其粉碎成猎犬钟爱的石块。同样的风曾吹起沙伊安和阿拉巴霍部落印第安人的绺绺头发,也把束束长毛从美洲野牛的肩上拂开,告诉每头牛另一个同类就在近旁。帕特丽莎注意到那种矿石气味整整一天了,这时她给纸花分完类,装饰好,便抬头观看歌舞女郎般的天空反复变化。后来变化停止了,只有晚霞后丁香花形的淡紫色余晖。她父亲早就上床了,他在晚餐桌上大谈了一通他计划中的加油站,最后说累了。鹰牌石油公司鼓励了他——和大型石油公司谈话是没用的。迪克和斯图亚特对提供贷款表现出兴趣,条件是他要说服别人把地卖给他。这样问题就在于选址了。在安娜店铺的对面吗?地点很好,可是圣救世主教堂也许不这么想。那就再往北?挨着萨金特食品和种子店?那里会有很多顾客——人们不用再为了加油跑上九十英里或者在住处存上几箱汽油。道路呢?从鲁比铺的街道向南北两边延伸与县级公路相接的两条土路,这方面是可以做些文章。不过,争取当地居民同意申请修路时可能会有问题——老年人会大动干戈的。他们喜欢远离县级公路,只让迷路的人和有见识的人接近。“不过,好好想想吧,帕特丽莎,要好好想想。我能修汽车、发动机,出售轮胎、电池、风扇皮带,还可以卖苏打汽水。安娜不经营的东西。没理由惹她生气的。”帕特丽莎点点头。她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的点子一向都不错。他当兽医的经历(是非法的——他没有执照——可又有谁知道或者愿意跑上一百英里路程去帮威斯顿·普尔猛拽卡在母马腹中的驹子呢?),他的屠宰生意(带给他一套屠宰的本领——剥皮、宰割、剔骨并冷藏),当然还有急救和殡葬活动。因为他曾想过当一名医生,而且学习过,他从事的多数行当都与在病者或死者身上开刀有关。开加油站的主意还是她记忆中第一次与开刀无涉的提议(尽管他在谈到拆卸引擎时眼睛确实闪着光)。她本希望他是个医生,上过医学院。机遇在于她母亲要活到今天。也许不成。也许狄利亚去世时他会外出到麦哈里去而不是进殡葬学校。帕特爬上楼梯,进了她的房间,决定将晚上余下的时间用到她的历史项目上,或者确切地说,曾经是个历史项目,但现在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了。起初这项目是赠给鲁比居民的一份礼物——家谱汇集,十五个家族的家谱。像是倒置的树,树干伸向半空,树枝向四下蔓延。当这些家谱树完成之后,她开始给支系加上附录,注明谁与谁的关系种种,比如他们做什么工作,住在哪里,属什么教派。她还从她学生们的自传作文中搜集一些更细微的线索。(“托马斯·布莱克霍斯之妻密西·瑞沃斯出生在密西西比河一带?她的姓名似乎暗示了……”)再无其他了。家长们抱怨孩子们像长舌妇似的,净跟人泄露些可以视为隐私甚至秘密的情况。后来,她的大部分笔记来自和人们的谈话,以及查看《圣经》和阅读教堂记事。当她要求看看信件和婚书时,事情就有点失控了。妇女们眯起眼睛,还笑着提出给她再加些咖啡。看不见的门纷纷关闭,谈话转到了天气上。但她并不想也不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了。家谱还需要在细处作些订正——生死、婚嫁——但她对附录的兴趣随着笔记的进展而增强了,随之放弃了自己全部的客观评述。这个项目除了她自己谁也看不懂。已经写到了这样一个地步:一个带句点的小写m,即婚配,成了一个玩笑,一个变幻,一次违法,让她沮丧得直咬拇指指甲。那些像她母亲一样有名无姓的女人是什么人呢?塞列斯特,奥利夫,索柔,伊芙琳,潘西。那些姓氏很普通的女人呢?布朗,史密斯,瑞沃斯,斯通,琼斯。一些妇女的身份依托于她们所嫁的男人——如果婚姻有效,就会成为一个摩根,一个弗拉德,一个布莱克霍斯,一个普尔,一个弗利特伍德。多薇曾让她把摩根家的《圣经》拿去了几个星期,但她在翻阅了布莱克霍斯家的《圣经》二十分钟之后,便认定了需要进一步发展新支系,以精确记录这十五家鲁比人之间的亲缘关系,他们的先祖来自黑文,再上溯则在密西西比和路易斯安那。本来是闲暇时间的自愿行为,变成了深入细致的工作,而且对邻家的事情知道得太多时,就会贯穿着一种极坏的感觉,就像花粉沾在皮肤上。在布道坛上、学校教室里和典礼讲话中详细阐述的镇子故事的官方版,具有强烈的公共生命力。要添加脚注、指出漏洞和疑问,都需要敏锐的想象力和不懈的思考,往往与口头流传的历史彼此相左。帕特本想在文献中找到可能的证据来与故事相互印证,或者在证据不足之处加上她个人的诠释——她认为虽然是自由的但一定要有洞察力,因为只有她才具备所需要的情感距离。只有她才能揣摩出,为什么从布莱克霍斯家的《圣经》中通过伊坦·布莱克霍斯的名字会拉出一条线,在摩根家书中隐藏在撒迦利亚名字旁边的浓墨点又是什么含义。她父亲跟她讲过一些事情,但又拒绝讲另一些事情。像凯特和安娜这样的女性朋友倒是畅所欲言,不过年长些的妇女,像多薇、索恩和娄恩·杜波列斯,却讲得极少,隐藏得极多。“噢,我想他们兄弟之间有某种不合。”这是索恩在提到她叔祖的名字被勾掉时所说的全部内容。此外再无一言。共有九个完整的大家族经历了最初的行程,他们都是从俄克拉荷马的菲尔立被驱逐和抛弃,出走之后在黑文创建镇子的。他们的姓氏都有传奇色彩:布莱克霍斯、摩根、普尔、弗利特伍德、比彻姆、卡托、弗拉德和两家杜波列斯。连同他们的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总共是七十九或八十一个人(取决于那两个偷得的孩子算不算在内)。与他们一起来的是一些其他家庭的零散人员:一个姐妹和一个兄弟;四个堂表兄弟姐妹;一串姑姑姨妈和姑奶奶姨姥姥,照看着她们死去的兄弟姐妹、侄甥女、侄子外甥的孩子。这些零散人员又共有五十多个,他们的故事在帕特学生们的作文中,在野餐、教堂正餐时的闲聊和往事回忆中,在妇女干杂活和准备做头发时的谈话中,浮现了出来。老奶奶坐在地板上让孙女搔着头皮的时候,喜欢出声地回忆往事。每逢这种时刻,一段段故事就会源源道出,如同点点星火照亮了他们童年时代盘旋着的缺憾和他们成人后的阴影。奇闻轶事标出了他们围坐在篝火旁的空间。趣谈勾起了人们的回忆——一枚戒指,一块怀表,他们睡觉时曾攥在手里——还有对穿戴的描述:原本属于哥哥的太大的鞋子,姨奶奶的围巾,妹妹的缎檐女帽。他们谈论那些孤儿,有男有女,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孩子们看到了这支跋涉的队伍,就要求参加进来。有两个蹒跚行走的孩子,他们干脆收养了,因为孩子被发现时的那种状况使他们别无选择。又多了八个人,所以总共大约有一百五十八个人走完那段路程。他们走到菲尔立的郊外时,商妥由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列克特及其两个兄弟普莱阿和谢波德宣布他们的到来,而其他人则和撒迦利亚一起等着,因为当时老爷爷已经瘸得不让人扶着就不能在生人面前挺直站着,而生人的尊重是他的要求,生人的怜悯会让他瘫垮。他的一只脚被射穿了——是谁和为什么开的枪,没人知晓或承认,因为故事的要点似乎是当子弹射到他的脚时,他既没叫出声也没有瘸着走开。正是那脚伤,迫使他留在后面,而由他的朋友和三个儿子替他去搭话。不过,事后证明,那倒是个福分,因为他没有目睹真正的回绝,也没听到和他们只在一个方面不相像的人们口口相传的不可信的言辞。后来,人就不再是九家,而是更多了。他们成了由遭遇过的种种艰难困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伙步行者。他们对白人的恐惧虽然强烈,却是抽象的。他们牢记下对那些百般侮辱他们的人的清晰仇恨,那种侮辱难以形诸言语:先是驱逐他们,然后又在驱逐的过程中只给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差的食物。人们想知道的有关黑文或鲁比居民的任何事情,都存在于许许多多遭到冷落的事例的细节中。然而,那些细节中的细节则是另一个故事了。帕特走到窗前,抬起了窗子。她母亲的墓就在院子边上。风刮得飕飕的,似是要从黑暗的天穹上吹下亮晶晶的星星。百合花丛在屋宅旁窸窣作响。矿石的残味被空气中晚饭的气味盖住了。帕特关上窗户,回到桌边,为她的记录准备另一个条目。四月份结婚的阿涅特和K.D.期待着第二年三月能够有个小孩。或者是娄恩·杜波列斯这么说的,她是应该知道的。娄恩是偷来的婴儿之一。当年费尔里·杜波列斯发现她像块石头似的安静地坐在一间茅屋门外。这个穿得脏兮兮的默不作声的孩子坐着的景象,本可以作为他们沿途所见的又一个孤独的画面而保留,只是那地方的与世隔绝令人难忘。费尔里当年十五岁,有些死心眼。她和密西·瑞沃斯走过去想弄清情况。屋里是死去的母亲,看不见一块面包。密西叹息了一声就吐了口唾沫。费尔里说了句“遭天谴的。原谅我,主”,并把婴儿抱了起来。当她们告诉别人见到的情景时,七个男人便去取铁锨了: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及其两个儿子托马斯和彼得、列克特·摩根、阿奇尔·弗拉德、布鲁德·普尔和内森·杜波列斯的父亲贾弗纳尔。他们挖坟的时候,费尔里给那婴儿喂水泡的糕。普蕾斯·康普顿把她的衬裙扯开,裹起婴儿。福尔顿·贝斯特做了个结实的十字架。撒迦利亚由他的两个儿子谢波德和普莱阿一左一右搀扶着,让那只伤脚靠脚跟撑着,做了一次殡葬祷告。他女儿拉芙英、埃拉和塞拉妮为坟墓采集了一些粉色的欧蓍花。人们认真讨论了该如何安排那孩子——把她安置在哪里——因为男人们似乎坚决不肯在他们自己吃不饱的孩子中间再加上一个饿得要死的婴儿。费尔里与他们力争才把他们说服,而后又为起名字的事与比蒂·卡托争论起来,她再次获胜,命名婴儿为娄恩(原文为Lone,意为“孤独”。),因为他们发现她时她无依无靠。而娄恩至今依旧孑然一身,因为她从未结婚。当把她带大并教会她如何做接生婆的费尔里去世时,娄恩自然而然地接替了她,给大家接生,只有眼下阿涅特坚持要到丹比的医院去临产。这件事深深刺痛了娄恩(她仍然相信,正经女人都是在家中生产的,只有酒馆的女人才在医院生产),但她知道,弗利特伍德家的人依旧认定她对斯维蒂和杰夫的孩子们负有部分责任,尽管自从弗利特伍德家最后一个残疾婴儿出生以来,她已经为顺利分娩的母亲们接生了三十二个健康的婴儿。因此,除去阿涅特的预产期在一九七五年三月之外,她别的话一句也不说了。帕特翻阅着摩根家的资料,找到其支系,到目前为止只有一项内容:科菲·史密斯〔又名K.D.(如肯塔基·德比)〕娶阿涅特·弗利特伍德为妻她又一次猜想,鲁比·摩根嫁的那个小伙子是谁呢?据说,是她哥哥们的一个战友。可是他是哪里人?他的名字“科菲”和撒迦利亚为竞选副州长而改名之前的名字是一样的,而他的姓又是随处可见再普通不过的了。他死在欧洲战场,所以人们对他所知甚少,连他妻子都对他了解不多。从他的照片可以看出,他儿子丝毫不像列兵史密斯。K.D.是布莱克霍斯和摩根血统的一个翻版。在K.D.和阿涅特的条目下没有多少空余地方,但帕特认为他们可能不需要更多的空白了。如果他们期待的孩子活了下来,肯定是个独生子。阿涅特的母亲只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成了父亲,他的孩子都有缺陷。何况,摩根家的这些后人也不像前辈那样人丁兴旺了。他们不像——撒迦利亚·摩根(又名老爷爷,即科菲)娶明迪·弗拉德(注:安娜·弗拉德的姑奶奶)为妻他们生了十四个孩子,九个长大成人。帕特的手指划过他们的姓名:普莱阿·摩根、列克特·摩根、谢波德·摩根、埃拉·摩根、拉芙英·摩根、塞拉妮·摩根、伽瓦纳·摩根、奎恩·摩根和斯考特·摩根。沿着用Skip黑色墨水画出的页边向上看去,她早期的一条注释写道:“经过七次生育,他们终于给一个女孩起了一个有掌管一切意义的响亮名字,我敢说他们叫她奎恩妮。”(奎恩一名原文为Queen,有“女王”之意。奎恩妮由奎恩转变而来。)从撒迦利亚的名字下引出并用箭头指出的另一条评论一直延续到那页纸的背面:“他给自己重新起了名。科菲是他的乳名——大概是柯菲的误写。而由于路易斯安那没有一家姓摩根的人或姓摩根的黑文人曾经为白人工作过,他为自己选择的姓大概和他的名字一样,源自他喜欢的某种东西或某处地方。撒迦利亚一名源自施洗者约翰的父亲吗?或者是有过幻象的撒迦利亚?就是那个看到过写满一卷书的诅咒和坐在篮子里的女人的人,那个看到过约书亚的脏衣变成华服的人,那个看到过不听话的后果的人?对不发慈悲或不懂同情的人的惩罚,是把他们分散到所有的民族中,而让乐土无人居住。这一切都极其符合撒迦利亚·摩根:诅咒,被塞进篮子盖上铅盖、藏到房子里的妇女,尤其是分散。分散可能使他备感恐惧。一群人、一个部族或者几个家庭形成的联合体的四分五裂,或者在科菲的实例中,早在居于邦克山之前就相互依存或近为邻居的几家人结成的伙伴关系的分裂。他不难想象他熟悉的人们一旦分裂、被抛到异国他乡的不同地方,彼此如同陌客的可怕后果。他一定是深怕认不出标志着这家人特征的下巴轮廓,那家人特有的眼神或步态。他唯恐在第三代或第四代子孙中看不出自己的影子,唯恐不知道他的祖辈葬于何地或者如果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联系。这就是科菲为自己选了撒迦利亚这个名字的原因。如果他曾听过某个了不起的教士讲过约书亚加冕的故事,这就是对他最具吸引力之处。他不会给自己起当了国王的约书亚的名字,但在上帝和天使们对那个见证者讲了一些合乎常理的事情之后,科菲明白了一些道理。”当帕特询问斯图亚特他祖父从哪儿得到的姓氏,他哼唧了半天才说,他觉得本来该是摩伊涅,不是摩根。或者是莱莫恩什么的,不过,“一些乡亲叫他黑科菲。我们叫他老爷爷,管我爹叫老爹”,说到这儿算完了。有点像受到了侮辱,因为他本人既不是爷爷也不是爹爹,不管加不加什么老字。因为摩根家族衰微了。撒迦利亚(老爷爷)的一个儿子,列克特,和他妻子贝克生了七个孩子,但只有四个成活了:埃尔德、双胞胎迪肯和斯图亚特,还有K.D.的母亲鲁比。埃尔德身后留给他妻子苏珊娜(史密斯)·摩根六个孩子——全都搬出黑文到北方的州去了。撒迦利亚不会满意这种做法的。搬走对他而言就意味着“分裂”。他的想法没错。十分肯定的是,从那时起家族的人丁就不再兴旺了,尽管生育补助金成倍地增长。钱越多,孩子反倒越少;孩子越少,能分配到的钱就越多。假设你以此

                      过的、或因清军进军而农田遭到破坏的乡村,该年的赋税减轻一半。而且,北直隶的各府、州、县,皆减税1/3。尽管如此,在北京仍然有人散布谣言蛊惑民众,说是满族人有返回东北的计划。减税之后不久,北京市民开始风传征服者们将在阴历七八月份返回辽东。当他们看到一些士兵离开北京、返回盛京时,他们便认定这种推测已被证实了。对于那些满族人对中原的统治不会长久的说法,多尔衮甚为恼怒。他在7月21日发布了一个告示:我朝剿寇定乱,建都燕京,深念民为邦本,凡可以计安民生者,无不与大小诸臣,实心举行……我国家不恃兵力,惟务德化,统驭万方。自今伊始,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东移。他又解释说,那些东去的士兵只是接家眷去了,他们还要回到中原来。那些与事实相违的谣言传播者,显然是企图捣乱的歹徒奸人,如果他们不思改悔则必将遭到严惩。然而,多尔衮对自身是否能长保天命护佑,也没有十分的信心。在上朝时,大学士刚林进言说,由于减免赋税与整肃弊政,新政权远比明朝好;但多尔衮则谨慎地回答说:“善与不善,惟天可表。”这时,六岁的顺治帝正准备从盛京迁都燕京。根据多尔衮的建议,皇上在8月9日把这个新都城改称为“北京”。9月2日,皇上任命了负责盛京事务的官员;9月20日,他便移驾入京了。然而,北京的大街小巷中依然流言不断,或说满人准备弃城而去,或说他们还在密谋尽屠汉人。1644年10月1日,多尔衮不得不再次发表了一项公告:予至此四月以来,无日不与诸臣竭尽心力,以图国治民安。但寇贼倡乱之后,众心警惧。六月间流言蜂起,随经颁示晓谕,民心乃宁。向传有八月屠民之语,今八月已终,毫未惊扰,则流言之不足信明矣。今闻讹传“九月内,圣驾至京,车兵俱来,放抢三日,尽杀老壮,止存孩赤”等语。民乃国之本,尔等兵民老幼,既已诚心归服,复以何罪而戮之。尔等试思,今皇上携带将士家口不下亿万,与之俱来者何故?为安燕京军民也。昨将东来各官内命十余员为督抚司道正印等官者何故?为统一天下也。已将盛京帑银取至百余万,后又挽运者不绝者何故?为供尔京城内外兵民之用也。且予不忍山陕百姓受贼残害,既已发兵进剿,犹恨不能速行平定,救民水火之中,岂有不爱京城军民而反行杀戮之理耶?此皆众人所目击之事,余复何言?其无故妄布流言者,非近京土寇,故意摇动民情,令其逃遁,以便乘机抢掠;则必有流贼奸细潜相煽惑,贻祸地方,应颁示通行晓谕,以安众心。仍谕各部严缉奸细,及煽惑百姓者,倘有散布流言之人,知即出首,以便从重治罪。若见闻不首者,与散布流言之人一体治罪。仅仅靠这样一个公告,或许还不足以安定北京居民。然而10月19日以后,当顺治皇帝终于驾临北京、举行庆典登上龙位时,关于弃京而去与屠杀汉人的谣言才销声匿迹了,然而,多尔衮仍然担心着这个根基未深的新生政权的命运,所以也意识到了对清朝所承袭的前朝旧制迅速改弦更张的重要性。多尔衮对有负天命的担忧,以及明朝覆灭的前车之鉴,使他尽其努力避免重蹈万历、天启、崇祯诸帝的覆辙。明廷的腐朽无能的最显而易见的教训,是内廷的擅权。一大批宦官事事染指,从皇族的饮食起居直到秘密警察的鹰犬之责。当多尔衮进入武英殿时,内廷的太监头目毕恭毕敬地迎候他,宦官们也摇身一变地对紫禁城的新主子谄媚效忠。然而,由于汉人合作者的提醒,他早已清楚,在大多数官僚眼中——更不用说广大民众了——这些刑余之人是多么罪恶昭彰。他的这种警觉,再加上他住在紫禁城外的南池子官邸之中——在此宦官头目没办法影响他——都意味着他当政期宦官权力已大大削弱了。交泰殿的墙上的一个金属牌告诫内廷官员,如果他们干预朝政,则将严惩不贷。宦官也已不许再管理皇庄收入。一些可供营私舞弊的职务以及宫室营造被停止了。1646年有令,凡自阉以充太监者,斩立决。

                      部分的改良

                      除了抑制宦官权力外,对于曾在崇祯朝力图变法图治而遭失败的汉人降官的建议,多尔衮也非常乐于接受。浙江人曹溶,是1637年进士、《学海类编》的编纂者、崇祯时的都御史。降清后,他官复都察院旧职,巡视北京的西城。他为恢复北京城郊的秩序提出了一些重要建议,其中包括:一、重振吏治,据贤授任,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援引;二、整顿盐法、钱法和改革军需,以确保军队供给;三、禁止军官出卖军马、粮草与土地;四、命有司多方严缉盗匪,为首者诛,胁从者许以不杀,劝其向善;五、发帑金于北直隶麦熟处平籴,以备赈恤;六、派军打通京西山区的交通线,以解都城煤炭供应问题。宋权呼吁废除明末为筹集军需征派的“三饷”,许多官员加以响应。1644年8月18日,清廷明令废除“三饷”,禁止官员私收讼费,命令对府县财政进行审计,并号召检举惩治“衙蠹”。这些法令中反复提及明朝官吏的“弊习”,主要是针对吏员的种种劣迹的。它并没有抓住制度上的缺陷,而这正是明代政治的主要遗留问题。繁冗的法律条文,庞杂的水利管理机构,无底洞似的赈济项目,特别是巨大笨重的财政机关,都必须恢复工作秩序。在三个世纪以前,明朝以元朝组织制度为蓝本,建立了它的地方行政体制。在这一体制中,帝国的政治目标与行政手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这一致命的裂痕,可以说正是法家控制、支配社会的意图与儒家不去破坏社会自然运行的愿望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只能诉诸一种大规模的、甚至是激烈的解决方式。然而那种一揽子的解决并未实行。作为另一种选择,清朝的官员对帝国的实际事务采取了一种谨慎保守的态度,主要致力于对政府行政的某些方面进行修补。事实上,最令人吃惊的是,为了达到把官僚制行政机器的效率提高到可能的水平这一目的,实际上并不需要做多少事情。需要调整,但用不着取代;要做些修补,但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进一步说,这些法律、水利与财政的改良,主要是这样一批人的任务:他们亲身经历过明朝的行政,如今又得到了一个旧日未曾得到的机会,来对他们早已熟悉的那种体制进行某种调整,以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见下表)。总之,这种修补和调整是那些“局内人”的工作,他们如今正在与入侵者合作;这或许部分地又因为,他们也认识到新政府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在明朝所没有的革故鼎新的机会。从另一面说,新政权也很乐于鼓励与促成这些改良。因为它的领袖、摄政王多尔衮完全相信,天命的维系在于通过一个有效率的、能带来公益的政府,来赢得帝国臣民的忠诚。满族的早期改良的推行,体现了一种循序渐进以臻完美的精神,这与南宋的谨小慎微的保守态度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却大不同于北宋那种富于进取的,然而又有教条色彩的理想主义精神。例如,安徽人、1634年进士、1644年和1645年的刑部给事中孙襄,此刻正关注着法制的改良。那时,部分地由于战争状态,地方官员在司法上颇少约束。孙襄发现,许多年来在量刑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明律之下,不同的判决并无合理的依据。所以,他请求要统一司法体制,使之具有一致性,制定量刑标准,并下发给官员。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后来,在1647年担任了刑部尚书的李化熙的支持下,这种范围有限的改良仍在继续进行。新的刑典被颁布了,各种条格的制定也被提到了日程上来。李化熙的继任者、1631年进士、安徽人张秉贞,清理了刑部一些多年的积案,平反了一批错案,并释放了一批冤囚。这些改良措施的累积效果,是使整个司法体制恢复了一个世纪以前的那种正常秩序,并为18世纪的严密的治安和司法体制奠定了基础。前明官员在多尔衮摄政初期(1644—1646年)的改革建议表注:1.赵尔巽纂:《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6—7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6页。2.《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8—9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0—41页。3.《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8—9页。4.《清史稿》第二五六卷,第2—4页。5.《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48页。6.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8—49页。7.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50页。8.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5—26页。9.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4—25页。10.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7—8页。11.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12.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3页。13.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页。14.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53—54页。另一些改革在户部进行。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多尔衮进京后的最早的措施之一,就是宣布废除额外的赋税,特别是明朝最后50年中加派的“三饷”。1644年11月8日,即顺治皇帝登基后不久,这又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在随后颁布的一些法令中,降低了商品税与贸易税,颁行了新盐法,放松了关卡控制,并减少了税收过程中的非法现象。如同一再申明的那样,其目的,是把税额严格限制在明朝万历时期额外加征以前所确定的那个额度之内。根据1645年7月21日清政府颁布的诏书:河南、江北、江南等处人丁地亩钱粮及关津税银、各运司盐课,自顺治二年六月初一日起,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解。官吏加耗重收,或分外科敛者治以重罪。凡各派辽饷、剿饷、练饷、召买等项永行蠲免;即正项钱粮以前拖欠在民者亦尽行蠲免。大军经过地方免征粮一半,归顺地方不系大军经过者免三分之一。贯彻这一政策的困难,在于明廷财政账簿的令人惊讶的状态。当满族人接管了明廷户部账簿后,他们发现税收账目一片混乱。最后两个朝代没有任何税收登记,所以清廷只好以万历年间的赋额为基础来确定税收标准。1646年6月9日,多尔衮下令纠矫财政的混乱状态。这一天颁布了一项诏令,命令大学士冯铨对京城各衙门的钱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并且弄清帝国现在的耕地有多少,解赴京师的税收有多少,存留地方的有多少,以及诸衙门的经费各是多少,而行政长官手中又有多少。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这是自从16世纪80年代大学士张居正的税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查。尽管这些措施的贯彻情况并不总能让最高统治者完全满意,但这毕竟使政府开始把财政机器上紧了发条。如同我们所能够看到的那样,政府的财政管理经数十年之久才再次稳定下来;但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毕竟已经迈出了最初的一步。在此,如同其他方面的行政改良一样,清政府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明朝原来的制度。但由于这一官僚机器的“祖宗成法”并不是清人自己所有的,因此,他们能够自由地对之做些改动。新政权能够利用一些不大的变动使这一体制重新获得活力与效率。最终,这些行政改良促进了社会繁荣,并逐渐复兴了中国的经济。但在短期内,那还没有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来减小在中国许多地方激烈的阶级冲突所引起的普遍不满。确实,清政府实行的另一些政策,甚至还加剧了社会动乱,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反清起义。

                      满人的弊政

                      尽管北京的占领军纪律严明,但是,在1644年6月14日建立了一个特别的满军驻防区之后,由于这影响城中61%的居民,一场社会混乱仍然发生了。汉人居民被从这一区域赶了出去,被迫到城南寻找居所。由于1644年天花的传染率特别高,由于满人相信只要与汉人接触就会染上这种疾病,许多汉人被赶到农村去了,过上了长期的隔离生活。尽管京师的一些富裕粮商捐谷接济难民,但这种大规模的种族迁居,仍然引起了极大的困难与怨恨。当满族进入中国北部时,在京师及其周围地区也出现了贸易的萧条。这部分地是战乱的结果,但也是因为主顾关系改变了,以及满人利用特权地位大占其便宜。早在1644年9月18日,多尔衮就指出“东来之人”向汉人兜售人参是“扰害地方”、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确实,满人一进入中原就开始压榨商业。他们的汉人追随者被命令接管了商务机构,或结伙去敲诈行商。在统治上层里,贵族控制了木材贸易,并为汉人私盐贩子提供保护。与此同时,一些汉族不法商人加入了汉军八旗,甚至身着满服,口操满语。因为最初几年中,几乎没有汉人敢于冒犯旗人。在1645年秋,多尔衮因而再次重申了对人参贩子的警告,并且宣称,如果他们在贸易中为非作歹,那么,无论他是汉是满,地方官有权将之逮捕,解送京城严惩。尽管多尔衮有令在先,诸多弊端却依然故我。穷困潦倒的汉人继续卖身投靠于旗人,并利用抬高了的身价在市场上胡作非为,和进行盐、茶、人参的走私贩运。1647年夏,户部得到命令加强措施制止非法的私盐贩运,当时这种走私活动在一些官员支持下已经公开化了。这些法令看起来毫无效果。在1649年2月19日,户部再次接到谕旨:人参商人“扰乱地方”,其措辞与1644年的那次指责一模一样。在起初,在临清、济南及扬州等几个城市中,允许合法的人参买卖。而现在则命令,这些规定要加以变动,人参贸易将完全由京师的官方机构专营,对违法的私商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最后,还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防止上层满人经商,并消除汉族降人在满人庇护下经商的诸多弊端。在1648年6月3日,所有属于皇室的商人和所有旗人家族成员,都不准从事对外贸易。三年后,多尔衮告诫汉人官僚,不要因为皇族的生活方式而使自己也变得腐化了。在1651年,朝廷命令地方官员,对犯有上述罪过的旗下奴仆与依附人加以严惩。然而很清楚,只要旗人在中国社会中占有如此显赫的地位,这类弊端就将继续存在下去。果然,1651年的诏令在权贵的力请下很快就被取消了。“皇商”在外贸中的这种优越地位,一直到18世纪对中国的零售商人们还有重大影响。在1679年,汉人依附者如果违反了专营法而经营参盐,仍然要立刻受到惩治。当成千上万的人在征服后拖家带口进入中国北部地区时,满族人及其依附者的经济特权加剧了两个民族之间的紧张,政府鼓励这些背井离乡的移民到旗下登记,或是返回辽东。但这种迁徙仍在持续。那些登记于旗下的人得到了政府分配的土地,但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紧张与社会混乱,因为这些土地原来是由汉族农民在耕种着。

                      旗地与奴隶

                      当满人刚刚进入北京时,他们就没收了明朝皇室及北直隶达官显贵们的土地。那些其田主死于战事的无主土地或忠明抗清分子的土地,也被充公了。这种征服前曾是田庄的充公土地,被再分配给满族的王公或皇室成员。早在1645年就已决定取消口粮配给,自诸王以下,每名满族成丁分给土地6垧(约42亩)。1月20日,户部受命清查北京周围的土地,包括有主之田。在此地的一些地方,旗人已经圈占了一些无主耕地。那些荒地,再加上重新分配的土地,在4万多旗人中被分配下去了。已经占有土地者,在这种圈占的土地中也得到了一份,其多少则依家庭人口而定。而且,满人被要求与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人分隔开来,“满汉分居,各理疆界”。这意味着要实行迁移政策

                      凯未置可否,他的看法是,既然如此,谭君何不请皇上将必须变法实际情况向皇太后做个详细汇报,并遇事请示,多听皇太后的意见呢?至于礼部六卿,谭君不妨方便时建议皇上让他们官复原职,或另行安排。当此改革关头,一定要稳妥第一,易顺舆情,未可操切,有些事,一时条件不具备,宁愿缓办,也不能操切从事,亟亟如此,致激他变。袁世凯似乎很愿意与谭嗣同谈论改革大势与方略。不料,谭嗣同闻言而道:“自古非流血不能变法,必须将一群老朽全行杀去,始可办事。”如此血淋淋话语给袁世凯极大心灵震动,他在内心深处实在是无法认同于谭嗣同的想法与做法,他觉得谭嗣同等人“志在杀人作乱,无可再说”,且夜色已晚,遂托辞还要赶着写奏折,恭请谭嗣同离去。想象、误判与抓狂谭嗣同离开法华寺,直接去了东华门附近金顶庙容闳寓所。按照先前约定,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都在那里等消息。康有为等人盼星星盼月亮地等来了谭嗣同,谭嗣同向他们详细介绍了与袁世凯的交涉情形。谭嗣同个人判断肯定不是那么乐观,他认为,袁世凯不可能听从他们的建议举兵北上清君侧,不可能扑杀荣禄,不可能举兵包围颐和园,协助劫持皇太后。他们先前错误估计了袁世凯的觉悟,错估了袁世凯对皇上的忠诚,高看了袁世凯的决断、胆识和判断力。对于谭嗣同的归纳和判断,康有为、容闳和梁启超等人似乎都能认同,问题在于,现在既然已经发动,既然已将秘密告诉了袁世凯,那么下一步究竟应该怎么办?康有为可以按照原先计划,接受朝廷安排前往上海,以钦差大臣身份接管《时务报》,那么北京方面怎么办?皇上怎么办?难道就听任那些守旧势力发动政变囚禁皇上,推翻新政吗?一百年之后,我们可能会嘲弄康有为等人迂腐和疑神疑鬼,但是放在当年我们又不能不佩服他们的赤胆忠诚、无私无畏。他们不知道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真实关系,他们不知道1898年政治变革之所以能够启动,就是因为有皇太后撑腰、掌舵,他们错误地以为改革如此艰难是因为皇太后支持一批守旧大臣专门捣乱。总之,康有为等人用想象代替真实,然后再用想象进行推动。在容闳寓所谈话时,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深深的失望感动了容闳。容闳建议由他出面请求美国驻华公使进行外交干预,以避免慈禧太后真的如康有为所预测的那样将皇帝废黜。然而康有为等人认为,美国并没有在中国或周边驻有军队,没有军事上的压力,仅仅凭借外交手段根本无济于事,反而白白浪费时间,于是他们谢绝容闳的好意。容闳的好意无法执行,但这一思路无疑启发了康有为,使康有为觉得既然美国公使手中无兵,干预无力,那么手中拥有相当军事力量的英国、日本或许有办法干预此事。于是康有为在稍事休息几个小时后,于9月19日上午9时拜访李提摩太,希望通过李提摩太说服英国公使出面干预。对于康有为所描述的光绪皇帝可能的处境以及中国的黯淡未来,李提摩太深表同情,然而他不过是一个传教士,他虽然与英国公使有相当多交往,但毕竟英国公使窦纳乐此时正在北戴河避暑。远水解不了近渴,康有为只好放弃向英国公使的求救,转而寻求正在中国访问的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下午三时,康有为来到伊藤博文寓所,两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谈话。但康有为担心清政府可能会指责他“假权外人”,故而改变谈话策略,不再像与李提摩太的谈话那样请求伊藤博文“救援”皇上,而是转为“请其说太后而已”,即请伊藤博文在觐见慈禧太后时,尽最大可能为光绪帝及康有为等人说情,尽量以客观公正的姿态向慈禧太后说明光绪帝和他康有为及那些维新志士并没有其他用心,他们的所有作为都是为了大清王朝的根本利益,为了中国未来。按照这个策略,康有为确实说服了伊藤博文,伊藤几乎全部答应了康的请求,答应如果能够见到慈禧太后,他一定尽其所能劝说慈禧太后,尽力化解两宫之间的误会。可惜的是,伊藤博文最终并没有见到慈禧太后,他的这种承诺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作用。几个小时紧张谈话结束后,暮色已晚,待康有为出城回到南海会馆时,他突然发现南海会馆“屋室墙倾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自然增加了康的疑虑,也更坚定了他离京出走的决心。康有为悄然出走是1898年政治转折的关键,他如果继续坦然待在北京,估计事情不会发生;他如果光明磊落以钦差大臣身份堂堂正正前往上海,历史也必将改写,他在深更半夜悄然离京,仓皇出逃,既说明了自己的心虚,也暴露了问题。文人不足以谋根据康有为的解释,他之所以仓皇出逃,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得经过谭嗣同夜访袁世凯,全盘托出了借助武力打破僵局的计划,是巨大失算。他们先前的密谋,基本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现在多出了一个袁世凯,不但袁世凯不同意,而且袁世凯还是体制内刚刚提拔的高官。他们开始心神不定疑神疑鬼,都因为袁世凯不是自己圈子里的人,所以认定袁世凯一定会告密。其实,康有为等人估计完全错了。正因为袁世凯不是康有为圈子里的人,袁世凯对这个政变计划依然所知有限,他只知道谭嗣同让他捕杀荣禄,派兵包围颐和园。这两件事,也只是谭嗣同随口说说,没有文字,没有录音。即便袁世凯要告密,他怎么能空口无凭胡说八道?更何况,袁世凯并不是长舌妇,不是大嘴巴,谭嗣同看得起自己来说说想法,自己就去汇报,就去告密,这在官场如何相处呢?实事求是说,谭嗣同走后,袁世凯并没有将这件事当作什么事,他虽然在第二天请训时表达过自己对时局的忧虑,甚至建议皇上不妨请老成持重的大臣如张之洞主持改革。但这些建议并非因谭嗣同来访而想到,这实际上是当时许多人的共同看法。请训结束,袁世凯直奔火车站。抵达天津,太阳已经落山。袁世凯没有急着赶回小站,他前往直隶总督府找荣禄销假,顺便谈谈英国军舰动向,谈谈北京见闻。袁世凯在汇报中夸奖皇上圣孝,但有群小结党煽惑,谋危宗社,所以必须设法保全皇上以安天下。袁世凯尚未将全部情况讲完,有人来谈其他事务,袁世凯拖至很迟仍找不到机会继续谈此事,于是只好先行告辞,约明日再说。袁世凯之所以没有打断别人的谈话而继续已经说到的话题,显然是因为他认为谭嗣同夜访及其所谈情况虽然重要,但谭嗣同、康有为等人毕竟只是一群书生,如果不能获得他袁世凯或其他军方人士的支持,他们在北京根本没有能力发动大的政治行动,更不要说是杀荣禄、围谋颐和园、劫持皇太后了。所以,袁世凯并不认为局势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阶段,不认为谭嗣同所讲的事情即将发动。第二天(9月21日)一大早,已经知道一些大概但并不清楚详细情况的荣禄迫不及待地“枉顾”袁世凯处详谈一切。出于自己职责方面的责任和作为大清王朝命官的道义感,袁世凯似乎比较如实地向荣禄描述了谭嗣同夜访的全过程以及自己的看法。由于谭嗣同夜访主题是杀荣禄、围颐和园,所以袁世凯在描述过程中不时向荣禄重申这只是谭嗣同、康有为等“群小结党煽惑”,他们只是利用了皇帝对他们的信任,打着皇帝招牌招摇撞骗,所谓杀荣禄、围谋颐和园等并不代表皇帝的意思,甚至可以有把握地说,皇帝对于这些阴谋并不知晓。按照谭嗣同的说法,他们之所以执意要杀荣禄,是因为荣禄参与了废立阴谋。对于这些指控,素来沉着的荣禄大惊失色,大呼冤枉:“荣某若有丝毫犯上心,天必诛我。近来屡有人来津通告内情,但不及今谈之详。”如果说荣禄此前没有丝毫犯上之心的话,但当他听了这么多内幕新闻,尤其是康有为、谭嗣同等把他作为犯上作乱罪魁祸首时,袁世凯相信,也不能不开始怨恨今上。为宽慰荣禄,也为保护皇上,袁世凯向荣禄明确表示:所谓杀荣禄、围谋颐和园的计划与皇上毫无干涉,如累及上位,我袁某唯有仰药而死。事情已经很明白了,但是怎样处理这件事情,却也使荣禄、袁世凯费脑筋。他们筹思良久,亦无善策。不料至傍晚,却从北京传来慈禧太后重新训政,以及缉拿康有为、康广仁兄弟的电报。也就是说,尚未待袁世凯、荣禄动手,北京方面已经发动,控制了局势。这就意味着,尽管袁世凯不赞成谭嗣同的极端举动,尽管袁世凯出于道义上、君臣名分上曾向皇上有所暗示,并毫无保留地向荣禄汇报,但这些暗示与汇报在实际的政治运转中并没有发生作用,那么所谓由袁世凯告密而引发戊戌政变的指控就很难成立。至于政变究竟是怎样发生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原载于《中华读书报》2012年11月7日)后宫不是这样的置人于死地的谋略,瞬间取人性命的毒药,数不清的陷害,道不明的争斗,这不是某场著名战役的内容,而是如今火热荧屏和网络的宫斗剧和宫斗小说为人们描述的后宫生活。从《金枝欲孽》到《美人天下》,再到现在火热的网络作家流潋紫的《甄嬛传》《后宫如懿传》,一场场后宫争斗似乎永远难以完结。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上,后宫之中也是如此血雨腥风、充满斗争和算计吗?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著名清史学家马勇,为大家介绍符合历史真实的后宫生活。皇后——贤惠还是恶毒?小说场景:《甄嬛传》中,看似善良贤惠的皇后,却是皇宫中最恶毒的人,为了排除异己,她设计重重阴谋,陷害和自己对立的妃子,为了地位就连自己的亲姐姐和亲侄子都不放过,都要设计害死。记者提问:皇后向来被称为是要母仪天下的人,历代皇帝在选择皇后的时候,都要选择贤惠淑良的女子,而在很多宫斗小说中,皇后往往才是所有策划的幕后指使者,真实历史中的皇后会这样吗?马勇解疑:这要从中国文明和中国伦理讲起,历朝历代的皇后都是一国的国母,她们的职责就是母仪天下,做天下女子的榜样,比如历史上的朱元璋的马皇后,李世民的长孙皇后等都是不得了的。其实皇宫和现在的家庭是一样的,男的是家庭之主,处理外面的事情,女的在家里处理家庭事务,如果皇后整天把后宫搞得乌烟瘴气,那就是失职。就拿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慈禧来说,我们从很多作品中看到她就是这样一个满是阴谋的人,其实从李鸿章和曾国藩笔下的慈禧太后看慈禧基本上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不管是她会掩饰还是真的,只要在后宫之主这样的位置上,她们就会这样近乎严苛地要求自己。小说中想象的成分太多。毒计——后宫常用毒计害别人?小说场景:《后宫如懿传》,后妃们为了争夺皇帝的宠爱,受宠的妃子经常会被其他人用毒计陷害,在后宫中不会一些计谋,不会使几条毒计似乎就没办法活下去。记者提问:在后宫中,妃子们真的是争斗不断,整天互相陷害吗?马勇解疑:我刚才谈到了,在后宫中皇后的职责是母仪天下的,而妃子们的作用则是生儿育女。他们会有冲突和矛盾,但这绝对不是生活的常态,虽然历史上有狸猫换太子这样的事件,但是这仅仅是历史上的特例,它之所以被史书记录就是因为太稀奇古怪了,才会被记下来。所以这种用毒计陷害的局面绝对不是后宫的常态。后宫其实和一妻多妾制的家庭是一样的,我就曾经研究过袁世凯的大家庭,他号称一妻九妾,但是在他的家庭中,他的第一位夫人就像个大姐,带着底下的小妾们过日子,虽然她来自乡下没有文化,但是仍然很有威严。皇帝——可以装成太监到处跑?电视剧场景:《宫2》皇帝化装成小太监,满皇宫跑,于是结识了一个善良的小宫女,两人慢慢产生感情,终于皇帝显露身份,小宫女被册封为妃子。记者提问:这个桥段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在古代,皇帝可能会这样做吗?马勇解疑: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皇帝是需要24小时被保护的,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有侍卫大臣保护,就算皇帝睡觉也要有人在视线看得到的地方看着。而且在古代皇帝是有《起居注》的,史官是24小时跟随着皇帝,随时记录其活动的,所以这样的情况更没可能发生。子嗣——毒害他人子嗣很常见?小说场景:《后宫如懿传》中,妃子一旦怀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不断有人下毒使其流产,而且皇后为了保障自己孩子的继承权,会想方设法不让别的妃子生下孩子。记者提问:在后宫毒害怀孕的妃子这种事情可能会轻易并且经常性地发生吗?马勇解疑:这是现代人的想象,皇帝之所以要那么多妃子就是要多生孩子保证继承,而皇权体制下,继承就是对大位的争夺,而在封建社会这是有一个体制的,中国文明就确定了长子继承制,就是皇位首先由长子继承,长子不在了,就由次子,次子不在了就由三子继承,是有一定的继承顺序的。因此,这种顺位继承就让这种毒害别人孩子的事情变得没有意义。而对于皇后来说,不管是哪个妃子生的孩子,都必须要管她叫母亲,其他妃子只是生母,只有皇后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毒害别的妃子不让其生孩子对皇后来说更加没有意义。美貌——皇帝最爱是美女?小说场景:《甄嬛传》,参加选秀的秀女因为出身低微而被其他秀女羞辱,进宫之后也备受歧视。而为了获得宠爱,让自己保持美貌又是妃子们毕生的事业?记者提问:皇帝选妃美貌和出身哪个更重要些?马勇解疑:最看重的是政治出身和政治忠诚,其次要贤惠,要有文化,最后是要年轻漂亮。我们现在看光绪的隆裕,都会觉得隆裕长得实在不怎么样,怎么会成为皇后、太后。其实这就体现了政治忠诚,隆裕是慈禧的亲侄女。小时候就被慈禧接到身边培养,有意识培养各种能力,后来和光绪结婚后,就一直在皇帝和皇太后的身边陪伴着。而要一天到晚陪伴在这些人身边,就一定要有政治上的忠诚和敏感。因此在古代选妃,最重要的是政治的忠诚,至于美貌要求不会太高,当然也不能看了让人厌恶。毒药——后宫下毒很容易?小说场景:《甄嬛传》,后宫戏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下毒,各种下毒的手段层出不穷。记者提问:在皇宫中毒药真的这么容易弄到,而且这么容易给别人下毒吗?马勇解疑:下毒在后宫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在安保严格的后宫,毒药本身就是不能轻易取得的,而且为了保护皇帝的安全,怎么可能很容易让人弄到毒药,还这么随意地就让人下毒害人呢。雍正——他是什么样的人?电视剧场景:《宫》《步步惊心》《甄嬛传》都描写的是雍正的爱情故事,观众们在看完这些宫斗戏后都笑称,雍正太忙了,同一时间和那么多女孩谈恋爱。记者提问:雍正是什么样的人?好色吗?多疑吗?马勇解疑:历史上雍正的形象还是不错的,他是一个很勤勉的皇帝,哪会有时间整天忙着和姑娘们谈恋爱,那是瞎扯呢。清朝的皇帝只有最后一个宣统皇帝教养比较差,那是因为很快清朝就灭亡了,他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其他皇帝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至少在公众面前形象还是可以的。史学家的担心——害怕小说成为历史记者提问:现在很多人看完这些宫斗剧,觉得这就是历史,对此你怎么看?马勇:这些作品把中国的历史扭曲了,电视剧里很多都是假的,但是观众们看得时间长了,就慢慢习惯了,慢慢地习以为常,就觉得是真的了,反而有时候史学家说的一些真的情况他们觉得是假的,这让我很担心。(原载于《扬子晚报》2012年4月7日)义和团是怎样运动起来的秘密结社是中国民间社会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其功能是在政治高压社会网络中为孤立无援的个人提供咨询和帮助。据研究,晚清北方中国活跃的所谓义和拳只是中国民间秘密结社的一个分支,大多属于白莲教系统,其政治起因多是不满意于满洲“异族”统治,故而在清朝前期从事“反清复明”政治活动,基本上是以民间力量为清朝政治统治制造麻烦。到了清朝中期,民族意识在长时期消磨中逐渐丧失,由白莲教系统演化出来的所谓义和拳实际上已演变成以强体健身、

                      ,他曾说:“吾辈祖上为役使,其后人当为继。时乃天赐良机,吾主无能为,不堪挥戈。吾辈可因势利导之。若欲压之,业已晚矣。”居密:《主人和奴仆》,第59页。?这个运动始于长江下游,盛于遥远的南方广东。“二年春二月,社贼起。贼皆人奴,忿杀其主以叛。始于顺德县冲鹤村,延及新会、开平、高要,皆杀逐其主,掘其坟墓,踞其妻室,连年屠毒,至顺治十五年乃已。”《高要县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2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8—249页;《嘉定忠臣》,第265页。?同上书,第264页;《嘉定忠臣》,第269页。?《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乌龙会可能有一些明军人。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8—209页。?同上书,第3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9页;《嘉定忠臣》,第272—273页。?《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关于太仓的纺织业及商人情况,见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23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有权势的乡绅已不能保护自己免受百姓的猛烈报复了。复社的创始人之一张采早些年被牵连进了一件侵吞财产的案件。1645年6月12日,一群人冲进了他的房子,把他抓住并拖到了衙门,在那里强迫他在认罪书上签名,然后用石头砸他,并被头朝下地拖着穿过大街,来到小学校广场,把他扔在那里等死。但他从摧残中活了下来,被亲戚们抬进了屋里。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5—266页;《嘉定忠臣》,第270页。?太仓的长官最初由王介福担任,他是著名文学家王世贞的长孙。王介福利用他与钱谦益的密友关系担任了此职,并且向当地富户搜刮钱财。清廷任命的官员是周荃,他到太仓后,轻而易举地取代了王介福。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0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6—267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71—272页。尽管建立直接联系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那些土地所有制度对乡村贫民来说是出奇残酷的地方,似乎就很容易降顺。比如在长州,一些小地主带领“乡兵”抵制清朝官吏,但是他们很快被抓获或被杀死了,而住在城镇里面吃租的乡绅们对此几乎没有反响。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6页。在宜兴(太湖西岸),那里乡绅逃避赋税和地主住外的比例很高,以至于50%的土地承担了全部赋税,因此那个地区只有很少的老百姓响应复明领导人任源遂。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五卷,第12—13页。梁方仲:《明代的地方税吏》,第264页。宜兴附近的溧阳的主要武装队伍是由两个叫做潘茂和潘珍的人领导的,他们以前都是潘家的仆人。《溧阳地方志》。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114页。关于这个时期太湖地区佃农起义的资料,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4页。一些像叶茂华这样的人又主动做了清政府的官员。清军南进时,他们随军而行,劝诱各地乡绅接受新的统治者。在江苏北部的徐州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人物,他们促成了两淮盐区的投降。但是不知道他们与在北京替清廷办事的山西商人是否有联系。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一二卷第32页,第一五一卷第24、25页,第一四五卷第19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页。?沈涛:《江上遗闻》,第19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七一卷,第10—11页。多铎担心山西军队可能会与当地居民冲突。他首先派了李延龄(李永芳的儿子)的一支1000多人的旗军,已投降的大同军官土国宝随军而行。他们在6月27日入城。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9—280页;《嘉定忠臣》,第279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这时冒襄——“四大公子”之一——在嘉兴南30里的地方。在那里他的父亲为福王筹划军需。当这座城市落入满人之手后,冒氏家族带着上百个男女奴仆和上百艘船的财物逃往乡下,三个月中一直躲避搜捕。他们还遭到过一次抢劫,有20多名仆人被杀死了。最终,冒襄和八名家庭成员,包括他的爱妾董小宛,逃回了长江北岸如皋的老家。冒辟疆:《董小宛回忆录》,第74—78页;张履祥:《重订杨园先生全集》,第151—153页。在浙江,争取乡绅合作的政策是由张存仁策划的,他作为总督,力主以科举与减税来赢得当地乡绅的支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的变化》,第12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43—444页。?《世祖实录》第十八卷,第15页。1645年8月4日,洪承畴受命取争江南投降。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研堂见闻杂记》:第23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20页。帕拉福克斯的著作说,他说话时比比划划,被百姓讥讽为“猴子”。帕拉福克斯:《鞑靼人中原征服史》,第84页。除了老百姓之外,还有一些羞辱是来自个人的。洪承畴以前的私人老师,忠君之士沈百五被押解到洪承畴面前时,装作不认得他。“洪公受国厚恩,殉节久矣,尔何人,斯欲陷我于不义乎?”钱泳:《履园丛话》,第2—3页。?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1页。1645年9月5日的奏文中有对前明官员杨彤廷的推荐。?同上书,第3—5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47页;《嘉定忠臣》,第315页;《财政改革》各章。?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250页。?这句话是高攀龙讲的。见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41页。?作为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明朝的覆灭而自责。因为事后看起来,明的灭亡与文人们无心政事而醉心于吟风弄月的习性有关。晚明时期典型的文人擅长诗词、散文、乐曲、书法、绘画、篆刻、围棋、戏剧、说书、琴笛,等等。就像对方以智的描述一样,“文人”的概念意味着文化性的爱好与哲学和政治一样重要。当明朝灭亡以后,一些文人似乎对其无关国计民生的文人习性暗暗地产生了怀疑,把王朝的灭亡归结于这种唯美主义的追求。1646年顾炎武写道:近二三十年,吾地文人热衷务虚求空之娱乐,盖无例外者。彼得森:《苦果》,第155页;又见同上书,第31—34页。?魏斐德:《江阴的悲剧》,第66—67页。?魏斐德:《中华帝国的崩溃》,第29—35页。?田中正俊:《民变:抗租奴变》,第88、92—93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5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1页。?同上书,第24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37页。历史学家司马光评论10世纪历任数朝的官僚冯道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引见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78页。这句话引自当时一部十分流行的书。罗普:《变化的根源》,第7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47页;张廷玉:《明史》(国防研究院),第3114页;查继佐:《国寿录》,第53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63页。关于几社团体起义的决定,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7、247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30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37—238页。?《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7—8页。主张合作政策的汉人很清楚剃发令对和平归顺造成的威胁。在1645年9月,张存仁提醒说,通过科举来笼络归顺者的努力会因强迫剃发而受到破坏。但是多尔衮不为所动。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0页。?《东华录》,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8页。?《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20页。这个政策最初用于山东界南临海的云台山地区驻防的67名文武官员。?对许多人来说,这肯定会使人想起金人在1129年的可耻命令,当时金人决定在攻陷开封以后剃去“南人”的头发。特劳泽特尔:《宋代的爱国主义》,第206页。?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78页。?晚明时期来到中国的人们注意到了这种引人注目的发式。一位神甫写道:“他们为有满头长发而骄傲,他们让头发长得很长,然后在头顶上盘成发结,再用一个中间分开的发网套住,使头发被夹住并被固定在这个位置上,在发髻顶上戴上一顶帽子。这是他们一般的头饰,而他们头领的帽子是由另一种最好的丝线以及金线织成的。每天早晨他们梳理和装饰他们的头发要花去很多时间。巴克士:《16世纪(1550—1575)的中国南方》,第282页。在同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位神甫相似的论述,见第183页;又可见楢木野宣:《清代督抚满汉比率的变动》,第128页。把陌生的服饰和发式视为野蛮人的标志,这至少可以上溯到《论语》。孔子赞扬管仲使人摆脱了野蛮:“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比如,1645年华允诚宁愿隐居无锡,而不愿意剃发。三年以后,即他61岁那年,他被人出卖给了清朝当局,被带到南京去受审。在满汉官员参加的审讯中,华允诚(他是东林领袖高攀龙的及门弟子)南向而立,双手举过头顶发誓说:“二祖列宗神灵在上,允诚发不可去,身不可降”。他和他的长孙及藏匿他的几个仆人都被杀死了。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28—229页;《明史》,第2913页;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思想意义》,第140—141页。1645年,许多文人躲进住宅的夹壁里,拒绝服从剃发的命令,在朋友们和仆人们的帮助下他们躲开了公众的视线。无锡的邹来甫在被发现并遭逮捕前,在一个朋友家住了将近20年。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3页;又见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2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杨廷枢被怀疑与他的学生戴之隽有勾结,戴之隽是1647年在吴胜兆造反时松江起义的主要领导人。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0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第一卷,第10页。杨廷枢对审讯者说:“明无大臣剃发,此当死无疑。”查继佐:《国寿录》,第59页。在他死前,他可能受了伤,他用血在狱墙上写道:“予自幼读书,慕文信国为人,今日之事,乃其志也。”文信国是宋代爱国者文天祥。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0页。他的死刑是在吴江的泗州寺前执行的。当刽子手的斧钺高高举起之时,他大声叫道:“生为大明人……”据旁观者说,挥起来的斧钺已将他的头颅砍掉时,人们听到了最后一句话:“死为大明鬼。”刽子手们亦为之动容。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0页。杨廷枢的儿子杨忠文在临刑时为他穿上官袍,然后把这件遗物带回了家里。许多年以后,当他的儿子已经80多岁的时候,才把这件沾有已经变黄了的血迹和刽子手刀痕的衣袍拿了出来,在它面前恭行祭奠先祖之礼。钱泳:《履园丛话》,第3—4页。?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第55—56页;盖拉德:《南京今昔》,第140—141页。?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19—220页。?《研堂见闻杂记》,第11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6页。?在清朝官吏未能立即得到当地乡绅支持时,他们就极力争取其中的蜕化分子。不过,奉承那些“凶豪”从长远看是十分危险的。见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9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64—265页。顾炎武说他的名字是杨永济。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诗集》第二卷,第9页。?杨永言要求顾炎武组织一支地方军队。在着手进行这件工作时,顾炎武在弘光皇帝的兵部担任职务。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威尔海姆:《伦理学家顾亭林》,第11—13页。在昆山抵抗运动中王佐才的作用,见《明史》,第3115页;王云五编:《大清一统志》,第916页(第八十卷第26页)。归庄是著名作家归有光的长孙,复社成员,出色的画家和作家。他的诗作《万古愁曲》描述了从原始时代直到1645年南京陷落时为止的中国历史。据说顺治皇帝在紫禁城吃饭时,让人唱过这首歌。归庄的弟弟在史可法的幕府,他的两个仆人设法逃过了扬州之屠,带回了大屠杀和兄弟遇难的消息。《归庄集》,第53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6—367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3页;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20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5页。南京政权时期曾经投奔过京口张洪魁的杨文驄一直打算,一旦满人越过长江,他就在苏州进行抵抗。他和500名贵州籍的卫兵进入苏州城,在街上突然袭击了黄家鼒一伙。周荃逃到了南京,向总督府汇报了事变的情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3—264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68页。杨文驄后来在福州任唐王的兵部尚书。他担负着收复南京的任务,但他未能阻止从杭州过来的清军,于是在福建自杀而亡。《明史》,第3115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95—896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5页;《嘉定忠臣》,第276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7页。在1645年7月末,多铎已经安排好了北方降将。曾是黄得功部将的马得功成为坐镇镇江的总兵官;刘良佐去了长州;李成栋被派往吴淞。他带领5000名士兵奔赴嘉定。他在苏州的部队和1000名旗人负责平定苏州和松江地区。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5—286页;《嘉定忠臣》,第283—284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5—117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4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15—16页;彼得森:《顾炎武》第二部分,第236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8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0—66页。不过这并没有使昆山的所有抵抗运动平息下来。顾咸建和顾咸正兄弟领导了零星的抵抗运动。顾咸建在1643年的进士试中名列第五。他参加了保卫杭州的战斗,当鲁王投降了阿济格之后,他逃到了昆山。被捕后以不降而死。查继佐:《国寿录》,第54—56页;《明史》,第3098页。他的哥哥顾咸正因为在1644年在延安与农民起义军作战而闻名。北京陷落后他回到了昆山,拒绝剃发,并参加了1647年陈子龙和吴兆领导的起义,后被俘遇害,五个儿子也同时遇难。这个英雄家族中的男性成员只有一个孙子幸免于死。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8—27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153卷,第17页;苏雪林:《南明忠烈传》,第47页。?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死者应为17万余——译者)。?英国人对于嘉定和它的抵抗运动有过很精辟的研究。见邓尔麟:《达官贵人》。这份研

                      膺,慢慢开始尝试理性对待,并且已经能够正视历史,学习辩证分析,这无疑是可喜的和值得继续下去的。本章的解读,会让你对那些谜案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这里的解读不一定最准确,但一定更客观。

                      霍元甲与日本医生

                      精武英雄霍元甲,到底是练气功致病而死的?还是被日本人用“仁丹”毒死的?如果真的是日本人毒杀了霍元甲,那么,日本人为什么要毒杀霍元甲……在中国,大凡提起“武侠”二字,有不少国民会条件反射般地想起这么一个人:霍元甲。霍元甲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有两个:第一,打擂台,击败俄国大力士。第二,霍元甲被日本医生毒死。第一个(打擂台)目前已经被证实是谣传的。实际上,俄国大力士,并没有如约来华比武,也就是说,霍元甲根本就没有和俄国大力士比武,更谈不上打败了人家。而至于第二个故事——“霍元甲被日本医生毒死”——也是流行很广的一种说法。可是,这种说法的可信度,又有多高呢?今天,请诸位跟我来,一起重新审视一下,有关此事的一些相关的史料和说法。首先,我们来看看“日本人毒杀说”最早风行的出处——1912年出版的小说《近代侠义英雄传》,作者笔名为“平江不肖生”。这本书在1984年11月,被(湖南)岳麓书社重版,改名为《大刀王五、霍元甲侠义英雄传》,在岳麓书社版的第525~534页,作者“平江不肖生”对霍元甲之死,表达了这样的看法:霍元甲之死,怀疑是日本医生下的毒。以下,让我们一起来读一下,这本小说的原文,是怎么说的:“……霍元甲自精武体育会开办后,身体不免劳顿,因家事又受了忧虑,以致胸内疼痛的病又发了……胸内已痛了一次,当把秋野送的白药片服下时停止的,这次再发,不知如何服下那药全无效验,加倍服下也是枉然,痛得不能忍受,只得带了刘震声到秋野医院去诊视,秋野(日本人)诊查了之后,说:‘霍先生不听我的劝告,此刻此病已深入不易治疗的时期了,上次来诊查的时候,还可以不住医院,只要一面服药,一面静养,即可望在一两个月内痊愈,现在的病势……’霍元甲问秋野需住院多少日,才能完全治好?秋野思索了一会儿,说道:‘要完全治好,大约需两个月以上……’霍元甲只好答应住院……秋野先生诊得十分细心……霍元甲在院中,倒不觉得身体上如何痛苦了……秋野高兴地对刘震声说:‘这下子你可以放心了,贵老师(霍元甲)……这一星期的经过非常良好,我如今敢担保没有生命危险了……预料五个星期之后就可以出院……’次日早餐后,秋野陪同霍元甲带了刘震声,乘车到(日本)讲道馆(比武)……仍陪同霍元甲回医院……秋野照例给霍元甲打了两针,并冲药水服了……霍元甲大喊了一声,(刘震声)连忙拉上秋野跑去看,只见霍元甲已不在床上,倒在地板上乱滚,口里喷出鲜血,上前问话,已不能开口了,刘震声急得哭了起来,秋野又赶着打了一针,口里不喷血了,也不乱滚了,仍抬到床上躺着,不言不动,仅微微有点鼻息……把农劲荪找来……疑惑突然变症,秋野不免有下毒的嫌疑,但是得不着证据,不敢随口乱说……奄奄一息到第二日夜深……大英雄霍元甲脱离了尘世……”这本小说的作者“平江不肖生”的真实姓名是向恺然,其人虽然与霍元甲同一时代,但是他与霍元甲并没有交往,这本《大刀王五、霍元甲侠义英雄传》也只是一本小说,并非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但是,尽管如此,向恺然在这本小说中,对“日本人毒杀说”,也仅仅是采取了“怀疑说”,并非一个清晰的指控,况且,日本医生秋野在该书中的表现,是先将霍元甲治好,然后再将其毒死,前后的表现,是相互矛盾的。显然,这本小说不足为凭——事实上,小说从来都不能作为研究历史的凭据。我们再来听听另一个人的说法:陈铁生。陈铁生在其1920年出版的《精武本纪》中,认为是日本医生给霍元甲吃了“烂肺药”,将霍元甲毒死的。陈铁生的原文,是这样说的:“……力士(指霍元甲)殁之翌晨,秋医(即日本医生秋野)已鼠窜归窟。力士弟子大疑,检力士日服之余药,付公立医院察之,院医曰:此慢性烂肺药也……”这段证言,翻译成现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霍元甲死后的第二天,那个姓‘秋野’的日本医生就逃跑了,霍元甲的徒弟们严重怀疑是秋野的药有问题,于是,徒弟们拿了霍元甲生前吃的药到公立医院去化验,医生说:这是慢性烂肺药……”陈铁生的说法,关键在于“烂肺药”这种药物,在医疗界是否存在?化学常识告诉我们,带有强腐蚀性的药剂,是强硫酸,俗称“镪水”,可是,强硫酸喝下去,腐蚀的并不是肺部,而是口腔、食道和胃部。也就是说,服用之后会使肺部腐烂的这种药——所谓“烂肺药”,在医学上,是不存在的——如果一种药可以腐蚀肺部,那么,它在吃下去的时候,首先就腐蚀了口腔、食道和胃——在药物被吸收,药力进入肺部之前,这个人就已经死了。分析是很清楚的,“烂肺药”,既不符合逻辑,而且在医药界众所周知,这种药并不存在。提到这本《精武本纪》,不得不引出另一个人: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霍自正在近些年接受各种媒体的采访,均声称其曾祖父霍元甲是被日本人毒死的,但是,每当被问及依据,霍自正则宣称有以下两个依据:依据一,陈铁生所著的《精武本纪》。依据二,家人发掘霍元甲的遗骨,发现遗骨呈黑色,因此,坚信是日本人下的毒。医学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哪一种中毒,都不会改变人类骨骼的颜色。因此,霍元甲遗骨呈黑色,更可能是遗骨遭到氧化的缘故,而与中毒不中毒,毫无关系。更值得疑问的是,霍自正作为霍元甲的曾孙,当被问及其曾祖父的死因时,竟然引用一个外人的著作——陈铁生的《精武本纪》——来做依据,其中的不靠谱,可想而知。所以,霍自正尽管是霍元甲的曾孙,可是他对霍元甲之死,并不知道内情,因此,他的说法,可信度也并不高,说不上是权威说法。我们再来看一个证人:陈公哲。陈公哲是霍元甲生前的朋友和同事,共同开办、经营“精武体育会”的伙伴——因此,他的证言,相对而言,是最为可信的。陈公哲在其回忆录《精武会五十年》一书中,对霍元甲死亡一事,是这样认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确曾经接受日本医生的治疗。但是,陈公哲并未在此书中表示过对日本医生的怀疑。陈公哲的原文,是这样说的:“……霍(元甲)先生原患有咯血病……时发时愈……日人有卖仁丹药物者……霍先生信之,购服之后,病转加剧。霍先生得病之由,谓少年之时,曾练气功,吞气横阙,遂伤肺部,因曾咯血,面色蜡黄,故有黄面虎之称,公哲(我)尝问以气功之道,即诫不可学……今日以生理学研究,吸气入肺,收吸氧气,助长气力……反伤肺部……肺部微细血管可使爆裂,便成咯血病症……自迁入黄家宅后,霍先生病转加剧,由众人送入中国红十字会医院,医治两星期,即行病逝……”(陈公哲的证言,出自春风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精武会五十年》第6~8页。)陈公哲的上述证言,梳理总结如下:1.霍元甲患了严重的咯血病(应为肺结核)。2.霍元甲吃了日本人的“仁丹”,病情恶化。3.霍元甲迁入黄家宅,病情持续恶化。4.霍元甲进入“中国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5.霍元甲住院治疗两周之后,不治辞世。可见,霍元甲既吃过日本人的药(仁丹),也吃过“中国红十字会医院”的药,陈公哲不确定是日本人的药有问题,还是中国红十字会医院的药有问题,所以,陈公哲并未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杀了霍元甲。不得不说陈公哲是谨慎的。我们再听一个人的说法,他叫萧汝霖。萧汝霖在其所写《大力士霍元甲传》一文里面,对霍元甲的死亡,是这样认为的:霍元甲在病死之前,的确曾经在日本人的医院里治疗过。但是,萧汝霖在该文中,也并未直接主张日本医生的杀人嫌疑。萧汝霖这篇《大力士霍元甲传》的原文,是这样说的:“……元甲患之,遂疾,至是愈剧。或送之至秋野医院。秋野日人也,知元甲善技击。邀之往观柔道会。元甲以疾辞,固请。乃与刘正声偕。日人欲与角,元甲不可。强之,命正声。日人进扑正声,欲颠之,不得,阳卧,伸足出正声跨下。正声侧而蹴之,伤股。继进者,怒而前,势甚疾。正声迎挤之,仰跌寻丈外。其三人,乃舍正声扑元甲。元甲执其手,肤裂,投之落地,折其胁。日人皆盱愕,与秋野语良久。元甲归,秋野敬之异于他日。明日,元甲疾忽剧,强舌望阳,未几遂卒。年四十有三……宣城农劲荪君,为余道霍公平生……”(萧汝霖的这篇文章《大力士霍元甲传》,出自陈独秀所编的《新青年》第1卷第5号刊。)萧汝霖的说法,总结如下:1.霍元甲患病,在日本人的秋野医院治疗。2.秋野拉霍元甲去日本武馆和日本人比武。3.比武回来之后的第二天,霍元甲病死。4.我(萧汝霖)认识霍元甲的好友农劲荪,这是农劲荪告诉我的。可见,萧汝霖在这篇《大力士霍元甲传》中,并未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死霍元甲。至此,我们不妨对以上五个人的说法,作出以下的总结:说法一,平江不肖生(向恺然):怀疑是日本人毒死了霍元甲,但不敢肯定。出处是《大刀王五、霍元甲侠义英雄传》,性质是小说,不足为据。说法二,陈铁生所著《精武本纪》:日本医生“秋野”给霍元甲吃了“烂肺药”,直接毒死了霍元甲。但是,“烂肺药”在医药界并不存在,因此,陈铁生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说法三,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日本医生“秋野”给霍元甲吃了“烂肺药”,直接毒死了霍元甲。说法依据:1.陈铁生所著《精武本纪》;2.霍元甲的遗骨呈黑色,是日本人下毒的“铁证”。但是,依据医学常识,中毒并不能导致骨头变色。因此,霍自正的证词,也缺乏科学依据。说法四,霍元甲生前同事陈公哲的回忆录《精武会五十年》,并未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杀了霍元甲。说法五,萧汝霖所著《大力士霍元甲传》,也并未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杀了霍元甲。综上所述,从目前可以搜集到的资料来看,明确指控日本人毒杀霍元甲的,似乎只有两个人:指控人一:陈铁生。理据:烂肺药。但是,此药在医药界不存在。指控人二:霍自正。理据:霍元甲遗骨变黑。但是,中毒并不能导致骨头变黑。本指控,也缺乏科学依据。也就是说,本案至今唯一的两位指控人,他们的指控理由,首先在科学上,就是很难成立的。上述是史料分析。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日本人(医生)的作案动机:第一,从清日关系背景看,霍元甲死亡的当年——1910年,是大清国与日本的友好时期,日本军政界暗杀霍元甲,有什么好处?第二,从政治角色看。霍元甲既不是政治要人,也不是军事要人,而仅仅是一个民间拳术家。日本军政界暗杀霍元甲,有什么必要?除非这个日本医生与霍元甲有私人冤仇,因此下的毒手——倘若是如此,那么这就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刑事案件,则和中、日两个民族之间的政治斗争没有关系。我们再来看案发地点。霍元甲的死亡地点是在1910年的上海,当时的上海,并没有日本驻军。在司法方面,当时的上海,是英国人领导的“公共租界工部局”的天下,换言之,当时的上海,是英国人的天下,而不是日本人的天下,霍元甲案发之后,霍家人如果怀疑是日本人下的毒,为什么不立即到英国巡捕房去报案?而且,为什么不开膛验尸?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当然,正如我一贯的求学态度,我始终认为,就命案而言,最靠谱的办法就是在案发之后,及时报案,及时验尸,及时开展侦查,才有可能得出最准确的结论。而霍元甲死亡之后,霍家人一不报案,二不验尸,才造成了今天众说纷纭以及研究的困难。事到如今,我们也只能从一些证人证言入手,从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分析等方面入手,去作个大概的判断,而准确的定论,就不太好说了。但是,不得不重复一次:“烂肺药”以及“中毒导致骨头变黑”这两点,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是不符合医学常识的。话说到这里,诸位读者,也应该心里有谱了,霍元甲之死,八成以上与日本人无关。因此,“日本医生毒死霍元甲”的说法,恐怕也只是中国民间仇日思维所造成的一种猜想,而至今,仍然查无实据。日本侵略军在侵华战争时期,的确杀了许多中国人。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断定,所有的中国精英人物,都是日本人杀的。仇恨归仇恨,但历史却丝毫不能含糊。而在清日两国关系良好的1910年,暗杀中国一位人微言轻的民间武术家,对于日本而言,不但毫无必要,而且,恐怕也并不符合日本当年的国家利益。

                      光绪帝死亡之谜

                      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去世的消息一传出,就震惊了海内外。人们普遍认为,光绪在慈禧前一天死去,这也许是一个巧合,但是更像是一起处心积虑的谋害……到底是谁用砒霜毒死了他,是慈禧太后还是隆裕太后?或许都不是……1908年11月14日,年仅38岁的光绪皇帝骤然驾崩,次日,即11月15日,慈禧太后也紧接着病死。从那时候开始,“慈禧太后毒死光绪皇帝”的说法开始流传。至今流传了一百多年。这个说法一直被国人无条件地相信。我读法律出身,有“证据癖”,现以本文,尝试从现代科学尸检报告入手,和大家谈谈。让我们来看看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重大学术问题研究课题组(清光绪帝死因研究)在北京崇陵提取、检测了光绪皇帝遗骨以及头发的砷含量之后,所写的一篇《清光绪帝死因研究工作报告》。这个研究课题组的成员,不但含有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工程研究设计所的专家王珂、张永保、邹淑芸、夏普、李义国,还包含有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的法医张新威、张大明、宋朝锦、潘冠民。但是,这份报告不但冗长,而且内含技术性语言,十分枯燥,不适合大众读者阅读。我已经对其进行抽丝剥茧,将该报告简化了,直接指出报告的要点如下。医学告诉我们,砒霜中毒后会导致体内砷含量升高,于是课题组从光绪皇帝遗体的“砷含量”入手。课题组在化验了光绪皇帝的头发,并且对比性地化验了其他人的头发之后,得出了以下的一组“发砷含量”对比数据(单位:微克/克):可见,光绪皇帝的发砷含量是正常人的几百倍到一万倍以上。这样的典型症状,直接指向了“砷中毒”——也就是俗话说的砒霜中毒。读者可能会说,光绪皇帝的头发,经过一百年,水分都蒸发了,上述的百分比数据不准确!应该承认这样的怀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我认为:1.光绪皇帝的头发水分的确会蒸发,但是,同时“砷”也会挥发。也就是说,在这个百分比除法算式里,分子、分母同时都变小了。因此,对“发砷含量”百分比的影响,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能互相抵消。2.课题组同时还对隆裕皇后遗体的头发和一具清末干尸的头发进行了对比检测,数据显示:光绪皇帝的头发砷含量,即便是和他同时代的其他人相比较,仍然压倒性地、远远地超过了他们。须知隆裕皇后、清末干尸的头发,水分也蒸发了。所以说,上述这份“发砷含量”对比报告,仍然有着强大的证明力,我们可以认为光绪皇帝砷中毒——也就是说,光绪皇帝服用了大量的砒霜。出于谨慎,课题组考虑到了棺木对光绪皇帝头发进行污染的可能性,于是,课题组对棺木内的碎屑、香料、粉末等残渣,也进行了采样,分析其砷含量,并和光绪皇帝的头发进行了对比,得出了以下的对比数据(单位:微克/克):由此可见,棺木内各物体的砷含量,远远低于光绪皇帝的发砷含量。也就是说,光绪皇帝头发里的砷,并非来自于棺木的污染。可是,由于史料记载,光绪

                      敌人的不利位置取胜。我虽然是已经灭亡的商朝的后人,对于没有列好阵的敌人,是绝不会击鼓进攻的。”大伙儿听了,都面面相觑。公子目夷说:“那是您还不知道什么叫打仗,所以才这样说。楚军强盛,然而身处险地,不能及时列阵,是天助我宋国,那时发起进攻,有什么不妥?在那种情况下,我还担心打不过他们,哪里像你那样光为楚国人着想?两军交锋,对面都是敌人,就算有的人年纪大了,抓到手了就要俘虏,还管他头发斑白?我们严格纪律,加强训练,就是为了杀敌,只要敌人还有战斗力,就要杀死他,还管他是不是二次受伤?如果不想伤他,干脆一次也别伤;可怜其年老,不如不打这仗。军队就是要在有利的情况下使用,而且要用金鼓来鼓舞士兵的斗志。把部队带到有利的位置,让敌人处于不利的位置,抓住敌人的漏洞进攻,那是必须的!”宋襄公喃喃说:“那不是仁义之道,不是仁义之道……”大伙很不理解,他对没犯什么错误的滕宣公和鄫子一点也不仁义,为何对伤害过他的楚国人如此仁义?其实,还是一个面子问题在作怪,与仁义有何关系?第一,宋襄公一直以来都以齐桓公的继承人自居,视自己为当然的霸主,没想到小国不服,大国反而与楚国交好,让他感觉很难受。绑架滕宣公,残害鄫子,都是自信心不强的表现,同时也说明,他本质上就是一个残暴的人。第二,在盂地会盟上,楚成王将他搞得很没面子,而且公然破坏国际公约,将他给绑架了,国际社会不但不谴责楚成王,反而纷纷讥笑他不自量力,使得他的自尊心备受打击,从此将楚成王视为头号敌人。第三,他想拾回自尊,重获信心,唯一的途径就是打败楚成王,这是他不接受公孙固的建议,一定要在泓水迎战楚军的主要原因。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之所以不对楚军进行半渡而击,是因为他那受伤的自尊心在膨胀:不但要在军事上打败楚成王,而且要在道义上打败楚成王,让天下人都看到,即使楚成王在盂地之会上采取如此卑鄙的手段对待他,他却不肯用不公平的手段来对待楚成王。和楚成王相比,他是多么堂堂正正的一个人!以上是对宋襄公的心理分析,大家姑妄听之。午后书社?楚成王劳师袭远救援郑国,用实际行动让郑文公感动了一把。回想起来,当年郑文公跟着齐桓公混的时候,楚成王曾经派兵攻打郑国,攻郑国的聃地,俘虏了守将聃伯,而齐桓公直到两年后才作出实质性的反应,组织八国联军讨伐楚国;四年之后,郑文公在周天子的斡旋下,一度与楚国发生亲密接触,齐桓公因此纠集诸侯,包围了郑国的新密,楚成王为了救郑国,立刻派兵攻打许国,迫使齐桓公放下郑国前来救援许国。这回宋襄公攻打郑国,楚国又是迅速作出反应,真刀真枪和宋国人打了一仗,荆楚之人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委实让中原人大开眼界。正是在楚国的支持下,盂地会盟的前一年,郑国派公子士、大夫泄堵寇带兵入侵滑国,征罚了其背叛郑国、臣服于卫国的行为(滑国原为郑国的附庸)。在泓水打败宋国人之后,楚成王应郑文公的热情邀请,在郑国的柯泽接受了郑国人的慰劳。为了招待好救命恩人,郑文公可是花了心思。他派两位夫人羋(mǐ)氏和姜氏前往柯泽的楚军大营,代表郑国犒劳楚军。羋是楚国的国姓,羋氏则可以肯定是楚成王的亲族,也许就是楚成王的妹妹。楚成王男性荷尔蒙急速飙升,一高兴,带她们参观了两样东西:一是宋国的俘虏,二是战死的宋国士兵的耳朵。古人计算战功,以斩获的数量为依据。获就是俘虏,斩则是杀死敌军的数量。死人不能带回来,就剪下鼻子或耳朵,装在盐筐里腌着,一方面便于点数,一方面也是为了带回家去向父老乡亲展示。当时羋氏、姜氏参观了楚成王的斩获,吓得面色苍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差点没晕倒。楚成王倒是十分开心,他心里想:“到底是妇人,这点小事就被吓坏啦!”身为男人的满足感油然而生。左丘明对此不屑地评论道:“非礼也!妇人迎送客人都是足不出户,即使见兄弟也不能跨过门槛,军国大事更不应该让妇人靠近。”楚成王在柯泽逗留了几天,又前往新郑接受郑文公的招待。郑文公量郑国之物力,结楚国之欢心,举行了盛大的宴会来欢迎楚成王。据记载,这次宴会,仅庭中陈列的物品就多达数百种,食物用了木器皿、竹器皿各四十六个分装,规格之高,接待天子也不过如此。郑文公更向楚成王行“九献”的大礼,大大地满足了楚成王的虚荣心。按照周礼,主人向客人敬酒,客人回敬,主人再回敬,视为一“献”。执行侯、伯爵可以用“七献”,而招待公爵以上的人物才可以用“九献”。郑文公对楚成王用“九献”,自然也是过度热情的“非礼”行为。宴会结束后,郑文公又派夫人羋氏送楚成王回大营,附带将自己的两个女儿也送到楚成王的寝帐中,供他享乐。楚成王欣然接受。此情此景,令曾在郑厉公手下当差的郑国大夫叔詹颇有感触,他暗中对人说:“楚王恐怕难以寿终正寝了,享受了隆重的大礼,却以混淆男女之别而告终,无男女之别则无以为礼,他将怎么死呢?”这不单单是叔詹一个人的看法。中原诸国知道了这件事,表面上若无其事,背地里却暗暗议论,认为楚成王终非霸主之才。就在楚成王享受郑国美女的温柔的时候,宋襄公遭到了更致命的打击:曾经受他照顾登上君位的齐孝公居然趁火打劫,发动了对宋国的战争,包围了宋国的缗城。齐孝公对外宣称,这次出兵是为了讨伐四年前宋襄公没有参与齐地会盟,忘记了齐桓公的恩德!这个借口实在是有点牵强。一来当年的齐地会盟是由陈穆公倡议的,虽说是为了“修桓公之德”,却不是由他齐孝公倡议的,宋襄公完全有理由不参加;二来这事已经过去了好几年,期间还发生了齐、楚、宋三国的鹿上会盟,他齐孝公如果真有意见,则完全没必要派代表参加鹿上会盟。事实上,宋襄公虽然假仁假义,但对齐孝公还是相当不错的。如果没有宋襄公的大力相助,齐孝公现在恐怕还只是公子昭,不知在哪个角落里混饭吃呢。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被楚国人射穿了大腿,已经元气大伤,现在又受到齐孝公恩将仇报的刺激,不免急怒攻心,于公元前637年夏天一命呜呼了。同年秋天,楚成王派大将成得臣率兵攻打陈国,对外宣称的理由是,陈国与宋国有秘密来往,实际上则是对陈穆公没有前往楚国朝觐进行惩罚。成得臣攻陷了陈国的焦、夷两城,并修筑了顿城作为监视陈国的军事据点。因为其功勋卓著,子文建议楚成王任命成得臣为令尹。大夫吕臣对此有不同意见,子文解释说:“我这也是为了国家的安宁。像成得臣这样有大功于国家的人,如果不给予相应的职务作为奖励,有几个能够忍得住不作乱呢?”不难看出,自齐桓公死后,楚成王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实力最强大的君主。他在军事上纵横中原,在外交上威逼利诱,大国与之交好,小国对他暗送秋波,可谓南风猎猎,势不可挡。自楚武王、楚文王年代发轫的楚国霸业,似乎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虽然叔詹等人不看好楚成王的霸业,但如果不是那个叫重耳的晋国人适时出现在国际舞台上,当时天下的霸主恐怕非楚成王莫属了。【隐忍是最高深的学问】晋惠公从秦国被释放回国之后,按照与秦国的约定,于公元前643年将大子圉派到秦国为质。大子圉是晋惠公当年躲避骊姬之乱逃到梁国时,与梁国公主梁嬴所生之子。当时梁嬴怀孕,过了十个月还没有生产。梁国掌管卜筮的大夫卜招父为此举行占卜,得出的结果是:梁嬴将生一男一女,男的为人臣,女的为人妾。等到孩子出生,男孩便命名为“圉”,字面意义是养马的官,叫做弼马温也未尝不可。以堂堂晋国的大子身份而委质于秦,这种日子当然不好过。还好秦穆公是个厚道人,收到大子圉这个人质后,不但将河外土地还给了晋国,还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大子圉做老婆,也就是历史上的怀嬴。公元前642年,梁国发生内乱,秦国趁势消灭了梁国,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梁国是大子圉的外公家,也是他的出生地。梁国的灭亡多少给大子圉带来了一定的心理阴影。公元前638年,传言晋惠公病重,大子圉对怀嬴说:“梁国是我母亲之国,秦国犹且将它灭掉,说明你父亲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在秦国居住多年,在晋国也没有可以倚仗的大臣。如果现在我父亲去世,他们很有可能立其他的公子为君。请你跟我一起逃回晋国,我当上国君,你就是第一夫人。”怀嬴说:“您是晋国的大子,被送到秦国来当人质,想要回到晋国,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父亲命我侍奉您,就是想要您安心在秦国生活,不要想着回去的事。如果我跟着您跑了,则违抗了父亲的命令,所以我不敢跟您走,但也不敢将这件事说给我父亲听。”保持沉默,也许是身处政治漩涡中的男男女女唯一能保护自己的武器吧。从某种意义上讲,怀嬴的沉默就是对大子圉的支持。他成功地逃脱了秦国人的监视,回到了阔别六年的晋国。站在他个人的角度,逃回晋国确实是情理之中的事,但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作为人质而逃跑,无疑是一件背信弃义的事。秦穆公对晋惠公父子的一再不守信用感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终于问了公孙枝一句话:“重耳在哪里?”重耳在哪里?这个问题有必要追溯到公元前656年,也就是申生自杀、重耳和夷吾分别出逃的那一年。我们前面说过,重耳在蒲城摆脱了寺人披的追杀,来到了翟国。翟国是狄人建立的国家,和晋国历来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对于重耳的来访,翟国给予了热情的招待。当时追随重耳逃亡的有狐突的两个儿子狐偃和狐毛,还有赵衰、颠颉、魏犨(chōu)、胥臣臼季、贾佗等数十人。这些人在晋国都是颇有名气的贤能之士,因为仰慕重耳,自愿放弃国内的优裕生活,跟随着他逃亡。翟国讨伐赤狄部落廧(qiáng)咎如,得到其部落首领的两个女儿叔隗和季隗,回来献给重耳。对于流亡在外的人来说,晚上睡觉时有人可以暖被子,当然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不过重耳并不贪心,他娶了季隗为妻,而将叔隗赏赐给赵衰。季隗为重耳生了伯倏、叔刘两个儿子;叔隗则为赵衰生了赵盾。这两桩婚事在历史上传为美谈,有人甚至将重耳、赵衰的二隗比拟为孙策、周瑜的二乔。重耳在翟国住了十二年。期间晋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晋献公死亡,荀息奉公子奚奇为君;不到一个月,里克、丕郑父派人刺杀了奚奇,接着又刺杀了接替奚奇的卓子,导致晋国出现权力真空;里克等人曾经考虑迎接重耳回国为君,但重耳考虑到国内局势不明朗,而且此时回国有与里克同谋的嫌疑,因此谢绝了他的好意;在这种情况下,公子夷吾获得秦国的帮助,成功地回到晋国,成为了晋惠公。但是晋惠公屡次背信弃义,得罪了扶他上台的秦穆公,秦、晋之间爆发了韩原之战,秦国大胜,晋惠公也成为了秦国的俘虏,在秦穆公夫人的帮助下才被释放回国。在这种形势下,重耳没有考虑趁虚而入,反而准备离开翟国,前往齐国投奔当时的霸主齐桓公。当然,重耳之所以离开翟国这个安乐窝,也并非完全自愿,而是因为得到了晋惠公准备派寺人披潜伏到翟国刺杀他的情报。临走的时候,重耳与季隗依依惜别,而且很通情达理地说:“我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请你等我二十五年,如果二十五年还不回来,你就改嫁吧。”季隗说:“我今年二十五岁了,再等你二十五年,我都行将就木了,还嫁给谁去?你呀,就别假惺惺地装大方了,放心地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回来,谁也不嫁。”重耳等人自翟国出发前往齐国,第一站经过卫国。卫国的国君卫文公对这批峨冠博带的流浪汉没什么好感,甚至没让他们进入城内歇息。从历史的记录来看,卫文公还算是个贤君。但贤君不一定会做人,也不一定明白风水轮流转的道理。看见重耳一伙养得白白胖胖,又声称前往齐国寻求政治避难,生性节俭的卫文公打心眼里感到厌恶。晋国的公子有什么了不起?何况是落难的公子。再说了,你既然落难就该有落难的样子,还带着几十号人,前呼后拥的,显摆个啥?卫文公显然不明白,雪中送炭和落井下石之间,也许只是态度上的一点差别,然而引起的后果却是天差地别。公子小白当上国君的第二年,就发兵把一个叫“谭”的小国家给灭了。为什么?小白从齐国逃亡出来的时候,经过谭国,“谭不礼焉”。历史的教训,一定要引以为鉴。其实对于重耳来说,卫国人不让进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是逃亡,找个乡村旅店将就着过一夜也好,免得过于招摇。但他很快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掌管盘缠的小吏头须不见了。当狐偃向他汇报这一情况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头皮都发麻了,直冒冷汗。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一切,仿佛预示着等了十二年之后,他的前途依然黯淡。考虑到这一年重耳已经五十五岁,我们实在有理由怀疑,他继续折腾下去还有没有意义?这个疑问,在重耳的心中也一度浮现。他甚至想,回到翟国去,回到季隗的怀抱里去,安安静静度过自己的余生,难道有什么不好吗?但只要一接触到狐偃他们那种充满信任和期待的目光,他就没办法把“回去吧”这三个字说出口。他们已经追随他过了整整十二年的流亡生活,盼望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风风光光回到晋国去,辅佐他建设一个强大富饶的晋国。再苦,他也不能辜负他们,至少不能让他们失去希望。几十号人饿着肚子前进,来到一个叫五鹿的地方,人困马乏,实在走不动了,七歪八倒地坐在田野里休息。这时侯走过来几个扛着锄头去上工的农民。“老乡,老乡!”狐偃有气无力地叫道,“给咱们弄点吃的吧。”卫国的民风历来不淳朴。几个乡下人先是惊愕,继而弄明白这群打扮入时的人原来是在向他们乞讨,不由得嬉笑起来。“给,拿去吃吧。”其中一个农民扔过来一块黑乎乎的东西。重耳捡起来一看,原来是块硬泥巴。重耳一时恼怒,忘记自己是在异国他乡,拿起手中的拐杖就想冲过去打那个农民。农民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将锄头握在手里。狐偃一看势头不对,连忙跪倒在重耳面前,拦住他说:“这是天赐您国土,大吉大利啊!”重耳愣住了。但他迅速反应过来,扔掉拐杖,恭恭敬敬地向朝他扔泥巴的农夫鞠了个躬,然后回头捡起那块硬泥巴,小心翼翼地放到了马车上。狐偃以他的智慧,不但鼓舞了士气,而且及时制止了一场冲突——虽然重耳的手下有魏犨(chōu)等力能擒虎的壮士,但在落迫的境地下即使打了农民一顿,又有什么意义呢?一行人打起精神继续东行。这天黄昏,他们来到一片树林。重耳实在是饥困交加,斜靠在一棵大树上就睡着了。恍惚之间,突然闻到一股久违了的肉味,他不禁连吸了两下鼻子,没错,是肉!他猛地睁开眼睛,只见一个名叫介子推的手下跪在自己的面前,手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羹。“哪里弄来的?”重耳也不客气,一把接过肉羹,做了一个深呼吸,一口气喝掉一大半。味道实在太鲜美了,但是吃不出是什么肉,他也不想知道,只是重复问了一次:“哪里弄来的?”“这个……”介子推犹豫了一下,支吾道,“前面有个小村落,我去乞讨来的。”“嗯,不错。”重耳把剩下的肉羹都倒进自己胃里,才又问了一句:“别人吃了没有?”“没有。肉不多,全部都在这里了。”介子推如实回答。重耳叹了口气,说:“苦了大伙了。”介子推将头深深地低了下去。公元前644年秋天,身心疲惫的重耳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齐国的首都临淄。和卫国相比,齐国简直就是天堂。齐桓公早就听说过重耳的贤名,举行了盛大的国宴来招待重耳等人。在临淄,重耳品尝了久违的大餐,洗了久违的热水澡,听了久违的音乐,住了久违的宾馆,而且……还睡了久违的女人。齐桓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重耳。

                      ,马上从绛都出逃。重耳先是逃到了蒲城,继而出逃到翟国;夷吾则逃到了屈城,继而逃到梁国。骊姬如愿以偿地让奚奇当上了大子。对于她来说,这胜利来得似乎比想象中轻松多了。对此我没有更多的评论,还是用北岛的那句诗来概括:“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杀大子申生之事遍告列国,为立奚奇为大子正名。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春秋》对此记载:“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在这句表述中,“世子申生”名正言顺,说明申生无罪;而晋侯没有按惯例被称为“晋献公”,是谴责他轻信小人之言,因幼废长。同年,晋国发动了对虢国的最后攻势。这一次出兵的路线仍然选择从虞国借道。上一次借道虞国,还可以说是为了出其不意;这次再借道虞国,显然不是为了战术上的掩护,而是另有图谋了。利令智昏的虞公又答应了晋国人的请求。宫之奇再一次投了反对票:“虢国与虞国毗邻而居,相互依存。虢国如果灭亡,虞国也不能长久。对待晋国这样的大国,不可以麻痹大意,就好像对待强盗,不可以视作儿戏。上次借道给晋国,已经很过分了,不可以一再为之。古人云,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说的就是虢国与虞国的关系啊。”虞公深不以为然地说:“晋侯和我同宗共祖,怎么会害我呢?”虞国姬姓,晋国也是姬姓,都是周王室的后裔,自然同宗共祖。但是,虞公如果睁开眼睛看看,这中原大地,姬姓诸国之间你攻我伐,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谁还记得什么同宗共祖哦。对此,宫之奇一针见血地反驳道:“我虞国的先祖大伯虞仲,同时也是王室的先祖。大伯为了让贤,所以没有继承君位。虢国的先祖虢仲、虢叔,是周文王同父同母的弟弟,作为文王的卿士,有大功于王室,功勋事迹还记载在王室的档案库里。晋国既然可以灭亡虢国,又怎么会不忍心对虞国下手呢?您要是讲虞国和晋国的亲戚关系,当年的‘桓、庄之族’不比虞国亲多了吗,他们和晋侯都有共同的祖辈成师与庄伯,可晋侯还不是把他们给灭了吗?”虞公无法应对,喃喃道:“我祭祀神明的贡品又多又干净,神明会保佑我的。”宫之奇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只干咳了几声:“咳,咳……您还真不了解神明的习惯。神明喜欢一个人,不是看他的祭品好不好,而是看他的品德好不好。正如《周里所说的,老天爷又没有亲戚,只喜欢帮助品德高尚的人。又说,祭品其实没有什么香不香的,只有人的美好品德才是最馨香的。这样说来,没有品德的人,即使供奉再丰盛的祭品,神明也不会享用。话说回来,您别以为鬼神只保佑您一个人,如果晋国灭了虞国,又以美好的品德奉献神明,神明照样会接纳晋侯。”宫之奇这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等于是告诉了虞公,晋国此次出兵的目的,不仅在于虢国,而且在于虞国。但是虞公利欲熏心,还是答应了晋国的要求。宫之奇退出来之后,对家人说:“如此看来,虞国很快就要灭亡了。晋国灭虞,恐怕就在此一程咯。”于是带着自己的族人远走他乡。公元前655年八月,晋献公亲率大军包围了虢国的首都上阳,虢公姬丑带领军民进行殊死抵抗,直到十二月初,上阳城才被攻破。姬丑逃亡到雒邑,虢国从此灭亡。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78年,也就是“曲沃代晋”完成的那一年,正是虢公姬丑奉了天子之命,前往晋国承认了曲沃代晋的合法性,并任命曲沃武公(也就是晋武公)为晋侯。二十三年后,晋国灭虢国,不但周天子对此不敢发表意见,连当时称霸天下的齐桓公也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主要原因在于姬丑穷兵黩武,不修德政。公元前668年虢军两次入侵晋国,更成为晋献公消灭虢国的最佳借口。姬丑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姬丑的邻居虞公也为自己两次借道给晋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晋国大军消灭虢国之后,仍然打虞国原路返回,并接受了虞公的犒劳。晋献公觉得虞公实在是太可爱了,为了报答这番好意,顺便也就把虞国给灭了,并且俘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后来晋献公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将这两个战俘当作陪嫁,一并送到了秦国。《史记》上说,被俘的虞国大夫井伯,后来成为秦国的重臣,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百里奚。这种说法在历史上颇有些异议,在此不作辨析,姑妄听之罢。如果说晋献公灭虢国还有借口的话,他灭虞国就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了。为了避免周王室对此不满,特别是规避齐桓公以此为由找他的麻烦,他主动承担了祭祀虞国先祖的义务,并且还承担了虞国对王室纳贡的义务。对于周王室来说,虞国虽然灭亡,但虞国对王室应尽的义务仍然有人承担,这就够了。荀息在收缴的战利品中找到当年用来贿赂虞公的宝马,把它们还给了晋献公。晋献公得意地笑道:“马还是我的马,就是老了点啊。”【楚与齐,两种文化的冲撞】前面说到,通过帮助邢国和卫国的重建,齐桓公获得了中原诸国的敬重,霸主的地位日益巩固。而此时在南方,楚成王自诛杀公子元、任命子文为令尹以来,拨乱反正,励精图治,楚国国力进一步攀升。南北双雄你追我赶,在内政、外交、军事各个方面互相较劲,终于到了狭路相逢的时刻。公元前659年,楚国再一次出兵讨伐郑国,将爪子伸到了天子脚下。齐桓公迅速作出反应,召集鲁、宋、郑、曹、邾等国国君在宋国的柽地举行会议,会议的主题:抗楚援郑,保卫中原。值得注意的是,自这一年开始,《春秋》提到楚国,再也不称之为“荆”,而是称之为“楚”,也算是给它正名了。公元前658年,齐桓公进一步展开外交攻势,在宋国的贯地与江国、黄国派来的代表举行会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黄两个小国均在宋国的南部、楚国的东北部,迫于楚国的压力,一直臣服于楚国。现在齐桓公通过宋桓公做工作,给这两个小国打气,目的是要它们脱离楚国的控制,重新回到中原大家庭的怀抱,同时也为下一步讨伐楚国解除后顾之忧。同年冬天,楚国大军攻占郑国的聃地,俘虏了守将聃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桓公仍然安之若素,继续开展他的外交攻势。公元前657年,齐桓公和宋桓公再一次与江、黄两国代表在齐国的阳谷会谈,就应对楚国的入侵开展讨论。同年冬天,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友前往齐国,表达了鲁僖公相应齐国号召、抗楚援郑的意愿。那个年代既没有电话、电报,更没有互联网,为了应付楚国的入侵,光开会都够齐桓公东奔西跑一阵了。这个霸主的工作,真是一点也不轻松。然而,在郑文公看来,会开得再多也没用,郑国现在急需的是援兵。没有援兵,一切会议、声援、表态都是空谈。在楚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郑文公有点顶不住了,他想派代表与楚国进行和谈。大夫孔叔及时阻止了他:“齐侯为了郑国的事,正忙得不可开交呢,现在背弃他,恐怕大大的不妥。”郑文公忍不住把酒杯盖重重一放,抱怨道:“他就知道开会、会盟,尽做些表面文章,务虚不务实,总是忽悠咱们。”孔叔说:“如果不是齐侯在柽地主持会盟,只怕楚军早就长驱直入,攻入新郑了,请您再忍一忍,坚持一下,齐侯会拿出办法来的。”单从这件事来看,郑文公和他的父亲郑厉公相比,显然不在同一个档次。经过两年的准备,公元前656年春天,齐桓公终于率领大军南下了。这支浩浩荡荡的多国部队由齐、鲁、宋、陈、卫、郑、许、曹八个国家的军队组成,咱们姑且称之为八国联军吧。八国联军没有直接讨伐楚国,而是将矛头对准了蔡国。为什么讨伐蔡国呢?自公元前680年楚文王为了讨好息妫讨伐蔡国以来,蔡国就一直臣服于楚国,成为楚国进出中原的眼线。齐桓公此举的目的,一是剪除楚国的羽翼,清除前进路上的障碍;二是为了不让楚国人察觉八国联军的战略意图,好攻其不备。如果回顾一下,早在公元前710年,雄才大略的郑庄公就意识到楚国的威胁,跑到蔡国去和蔡桓公开会。郑庄公之所以特别关注蔡国的动向,是因为他已经看出来:楚国人要进出中原,蔡国是门户;而中原人想攻击楚国,蔡国又是必经之路。一个女人充当了这次战略掩护的棋子,她就是蔡哀侯的女儿、现任蔡国国君蔡穆公的妹妹。据《史记》记载,当年蔡哀侯被楚文王俘虏之后带到楚国,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最终死在楚国。他的儿子蔡穆公即位之后,周旋于齐、楚两个大国之间,既听命于楚国,又将妹妹嫁给齐桓公做小妾,也就是齐国的蔡姬。蔡姬年少,生性顽皮,嫁给了齐桓公这个老头子,有没有性福很难揣测。在那个年代,诸侯的女儿生来就是政治筹码,不是嫁到诸侯家,就是嫁到大夫家,“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事情时有发生,想必蔡姬也能正确对待。那年夏天,蔡姬陪着齐桓公在湖上泛舟,采莲为乐,将小船划到湖中心。蔡姬童心未泯,将小船弄得左摇右晃,戏弄齐桓公。齐桓公是北方人,自幼不习水性,加上年事已高,难免把生命看得很重,双手紧紧抓住船沿,惊呼蔡姬赶快住手。也许是他那慌慌张张的神色让蔡姬看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觉得十分好玩,反而将小船摇晃得更厉害了。如果她要谋杀天下的霸主,再用大一点力气就够了。可是,这个时候在她眼里,齐桓公既不是天下的霸主,也不是齐国的国君,甚至不是她的“老”公,只是一个可爱的吹胡子瞪眼睛的老头儿。她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齐桓公下船之后,干了一件很缺德的事,立刻命人把蔡姬给送回蔡国去了。按道理,他把人家女孩子送回去,还得附上一纸休书,好歹给人家一个说法。可他不给,就让蔡姬以一种不明不白的身份住在蔡国,从此不闻不问。蔡穆公看到妹妹哭哭啼啼被送回来,本来就很恼火,齐桓公这种缺德的做法,更如同火上浇油,于是他干脆又把这个妹妹给嫁出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来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大大地伤害了齐国人民的感情。而据某些人添油加醋地说,蔡姬再嫁的不是别人,正是齐桓公的死对头楚成王!(姑妄听之,姑妄听之。)不管蔡姬再嫁是谁家,齐桓公这次兴兵伐蔡,对外宣称的理由就是为了她这件事。等到楚国人回过神来,八国联军已经击溃蔡国的防线,俘虏了蔡穆公。大军顺势南下,抵达楚国边境。虽然措手不及,楚国人的反应却很快。他们一方面撤回进攻郑国的部队,迅速收缩战线,一方面派人到联军大营要求面见齐桓公。联军尚未进入楚国,而楚使已抵达大营,无非是告诉联军,楚国是有防备的,请不要打偷袭的主意。楚国人是如何获知联军情报,及时把使者派到边境上迎候齐桓公的呢?《左传》虽然没有言明,但是从其两年前,也就是公元前658年的一段记载,后人可以窥知一二:“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翻译成现代文,齐国的宦官竖貂在多鱼(地名)开始泄漏齐国的军事机密。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很难说楚国有没有派人与竖貂接头,收买他掌握的情报,在此不细究。既然偷袭不成,齐桓公就大大方方与楚国的使者见了一面。双方的对话很简单,也很精辟,尤其是楚国使者的辞令,堪称古汉语之精粹,为了保持原汁原味,在此照抄如下:〖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翻译成现代文:君侯您居住在北海之滨,而寡人我居住在南海之滨,好比马儿牛儿即使发情也不可能发生什么关系。没想到您不远千里跑到我国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时隔数千年,仍能感受楚国使者操着楚地方言,摇头晃脑地在诸侯面前说“风马牛不相及也”带来的喜剧效果。读史至此,捧腹大笑,唯楚有才,自古如此!当时各位诸侯听了楚国使者这一番话,却是想笑又不敢笑。倒是管仲反应很快,他清清嗓子,对楚国使者说:“当年周成王派召康公对我齐国的先祖姜太公说,‘五等诸侯、九州之伯,你都可以讨伐他们,以辅佐王室’。并且规定我先君征讨的范围,东至大海,西至黄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普天之下,莫不能至。现在楚国长期不向天子进贡,当年周昭王南巡到楚国而没有回去,我国君特来问罪。”这里先解释一下,周昭王是周成王的孙子,南巡的时候在汉江坐船,遇到船难,溺水而亡,所以没有回去。管仲这番话说得四平八稳,引经据典,义正辞严,很符合中原人正儿八经的性格。楚国使者听了,干笑两声,不慌不忙地说:“说起不向天子进贡这件事,确实是敝国之罪,今后岂敢不供给?至于昭王没有回去,那都是哪一年的陈芝麻烂谷子哟,请您找汉水之滨居住的老人家问问情况,跟我们楚国硬是没有任何关系撒。”齐国和楚国的第一次交锋,就发生在联军大营里,不是用刀用枪,而是用口用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楚国使者以他幽默的语言、机智的回答占尽了上风。口舌之争虽然败阵,八国联军还是继续向楚国推进,抵达汉水之滨的陉地。由于楚国显然已经有了准备,齐桓公和管仲及时调整战略,将部队驻扎在陉地等待时机,并且开始安营扎寨,挖壕筑垒,囤积军粮。这一等就是两个月。如果说是两军对垒吧,等两个月也不稀奇,可问题是四周静悄悄,连个楚军的影子都没有。八国联军成天出操、拉歌、会餐、看文艺演出,日子过得可乐了,不像是来打仗,倒像是来度假的。时间一长,有的诸侯就坐不住了,跑去找齐桓公,要求动手。齐桓公不动声色地看看管仲。管仲则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说:“动手?跟谁动手?楚军出现了吗?”“这个……楚军尚未出现,只不过老这样等下去,恐怕不是办法,不如直捣郢都,将敌酋绳之以法……”管仲不得不跟人家解释一番,大意是八国联军离家千里,后勤补给线已经拉得很长,如果继续深入下去,人生地不熟,只怕还没打到郢都,就被楚国人抄了后路。“您想被楚国人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吗?”脑袋圆滚滚的管仲半眯着眼睛问。这话说得很难听,但是很管用,被问到的人一般只敢再弱弱地追问一句:“那,咱们还呆在这里干啥?”管仲长叹一声,远远地看着帐外的夕阳,高深莫测地说:“等。”再问下去的话,管仲就闭目养神了。一直等到夏天,终于等来了管仲要等的人。楚成王派大夫屈完为全权代表,来到陉地的联军大营。按常理,这个时候谁先提出和谈,谁就处于心理弱势,在谈判中会做更多的让步。可是屈完一到联军大营,就给齐桓公来了一个下马威:“请贵军后退三十里,以示和谈诚意。”齐桓公差点想跳起来,被管仲使眼色制止了。他知道,和楚国人打交道,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伎俩只会自讨没趣,还不如把牌摊开来打。在管仲的建议下,联军退到召陵。在这里,联军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齐桓公请屈完坐上他的戎车,检阅了威武雄壮的联军部队。这次检阅出动的部队之多,在春秋史上当属罕见。齐桓公以他挺拔的身躯伫立在戎车上,不停地向将士们挥手,所到之处,他均致以“勇士们辛苦了”的慰问,而各国将士则用不同的方言回以“诸侯长更辛苦”,一唱一和,欢声雷动,将热烈的气氛推到极致。检阅完毕,齐桓公得意洋洋地问屈完:“屈大夫认为我中原的军队如何?”“威武之师,雄壮之师。”瘦小的屈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回答。齐桓公故作感叹道:“你看这些人,不远千里从中原跑到这里,难道是为我而来的吗?不是。他们是为了我们这些国家的传统友谊而来的。屈大夫你说,我们两国也建立这种友好关系如何?”他说这话的时候,语音中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热情,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目眩神迷。这一点,连屈完也感受到了。因此,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这是敝国的福分。”齐桓公沉默了一阵,话锋一转,说:“屈大夫你看,如果用这样的军队作战,谁能抵挡?用这样的军队攻城,有什么样的城池攻不破?”屈完听后,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君侯您如果以德服人,

                      好处的招抚,通过向百姓明示恩赦与剿杀之间的抉择,使一大批民众归顺了朝廷。孙承泽说,刘的治理如此出色,使这一地区变成了北京的西南屏障,使京师免受侵害。不幸的是,正当孙承泽把刘芳久作为楷模加以推崇之时,朝廷得到报告说,霸州的绿林劫掠过路行旅。南去的干线现在实际已被切断了,明朝末期京师因隔绝而陷入瘫痪的状态又将重演,朝廷担心与正在平定山东与天津的军队失去联系。或许就是因此,多尔衮对孙承泽的奏言才如此震怒:据启,刘芳久为西南半壁长城,理宜加衔;不思自义兵至京以来,霸州一带土寇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多,正在发兵征剿。孙承泽此本,似属徇私,朝廷设立都察院科道等官,原为公论直言,如此任意徇情,何异明朝弊政。倘再循陋习,重罪不饶。该部知道。多尔衮决意采用更强硬的手段,支持更严厉的清剿政策。1644年9月17日,多尔衮颇有兴趣地阅读了都御史、四川人柳寅东的奏折。这份奏折说,清除威胁北京周围交通的盗寇如此之难,原因之一就是北京与天津之间茂密的丛林为盗寇提供了藏身之所。共同承担平定顺天地区的柳寅东、宋权和张容琪提供了一个耗力巨大的方案,就是把该地区大路与运河两旁所有的密林全部砍光。多尔衮批准了这一建议,并给当地民众三天时限去完成这一任务。如今北京至天津之间那几乎是光秃秃的平原,就是摄政王这一强硬决定的产物。对盗寇义军采取的强硬对策,部分地也是对1644年9月、10月间遍及中国北部的武装反叛浪潮的反应。忠明分子也乘机活动。面对天津地区、山东西部与河北南部再次出现的反清骚动,多尔衮决定在山西采取守势。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被他派去平定山西的吴惟华曾报告说,没有吴三桂或洪承畴的重兵支援,不可能从大顺军手中夺回太原。多尔衮对这一请求的对策是,去努力争取更多的山西前明军队投顺清廷。除了已经投降了的姜瓖之外,唐通也是山西的军阀分子,他的军队占据着这个省份的西北一隅,驻守于宝德。唐通曾经把大同拱手交给了李自成,并曾与起义军一道在山海关与吴三桂和清军大战。在李自成弃城西逃时,他意识到大顺的军队已经崩解离析,所以拒绝与李自成同去陕西,而是转军抢占了宝德。当多尔衮收到了吴惟华悲观的报告后,便致函唐通,欲以恩赦和官爵为条件,换取他的合作与反对大顺。这封信由高勋送达了唐通手中。唐通告诉高勋,他已经准备投降多尔衮,并愿为朝廷剿灭此地的盗贼。高勋随即把这一情况报告了朝廷。但高勋很快就明白了,这位军阀投清的主要动机之一,是想利用朝廷的帮助以控制他自己的势力范围。1644年10月17日,高勋收到了唐通的塘报,大顺军余部正越过陕西府谷的边界进攻宝德要塞,唐通急需援助。高勋随即将这一事变上奏多尔衮,并要求加派一支七八千人的轻骑兵以为增援。很明显,山西的危机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是难以平定的。但出于北京的利益,多尔衮知道,他的军队在平定京城东南更为危险的局势之前,不可能对山西提供外援。

                      抵抗活动的再起

                      1644年6月,金砺平定了天津附近的一场起义;但到了10月份,起义在这里又爆发了。这时的提督军务、巡抚是雷兴。当忠明分子李联芳发动起义后,雷兴采取了残酷无情的镇压手段。但尽管李联芳不久就被追杀而死,起义却一直蔓延到天津东部的沿海地区,在“梨瓜张三”(即张承轩——译者)的领导下,声势日益浩大。首先派往这个“势如鼎沸”之地的一支正红旗军,全军覆没了。但雷兴随后又从保定引来了增援部队。这支“重兵”到达后,以武力控制了这一地区,逮捕了嫌疑犯,严刑拷问各支“贼党”的首领姓名。每当不幸的俘虏们(他们往往被刑讯致死)供出了一个“贼营”,就立即派军前往屠杀,掠走妇女与牲畜,无一幸免。雷兴的“平定”是如此的残酷,以致朝廷中的主张招抚者不由得又加强了活动。最后,天津的官员受命制止士兵的劫掠。至此,起义大致上被平定了。在更南的山东地区,最初已在乡绅领导下得以抚平了,但随后又爆发了抗清斗争。已经效力于北京的淄川名流孙之獬,在回到家乡时被农民起义军杀死。这些起义军洗劫了这个富庶的地区。当李自成的前部将赵应元攻占山东中部的青州并把降清者处以极刑之时,曾经促成孙之獬与其他重要乡绅归降的巡抚王鳌永,也被杀死了。新任巡抚方大猷(原文误为方大献——译者)发现,当清朝在衮州的统治风雨飘摇之际,即使是北京豪右领导的、由乡兵义勇精心组成的保安系统,在镇压地方起义时也同样软弱无能。当方巡抚率领乡军进攻结垒于嘉祥的运河附近的满家洞的反抗者时,他发现义军的堡垒是如此众多、如此坚固,以致在没有朝廷的援助时就无法扫平。而朝廷,至少在他看来,是忽略了他的请求。他抱怨说:“臣无饷、无兵、无马,屡请未下,力不从心。”当然,他又赶快向朝廷表明:“职虽手无一兵,亦勉力招募技勇,相与犄角,务伐狡谋。”但乡军是步兵而非骑兵;而任何人都知道,大部分“贼寇”害怕骑兵。因此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朝廷命令李化熙指挥的一支山东骑兵部队转头增援。这时李化熙是陕西总督,身在潼关。由于“擎天王”李文盛领导的2万满家洞起义军对附近的大运河构成了威胁,方大猷便向河道总督杨方兴求援。杨方兴立即得知了方大猷的报警,并明白方巡抚对危险的估计毫不夸张。他认为,威胁已如此严重,唯一可靠的办法是立即进“剿”,然后再加之以“抚”,实行赦免;朝廷对此已无须再加讨论了。根据自己的总督权力,杨方兴立即去向北直隶的守备军借调700名汉人骑兵。在等待骑兵到来的同时,他又派了探子去侦察满家洞的义军防务。杨方兴花了一个多星期征集士兵。10月10日左右,一支马步混合部队由沂县向北进发。沂城是驿道与运河之间的一个驻防城镇,处于杨方兴的管辖之下。在进军途中,他又从乡兵中得到了新的增援,这样,当到达满家洞并开始进攻起义军之时,他们已是一支很庞大的军队了。清兵装备了弓箭,用以对付起义军的长矛绰绰有余。方大猷是正确的:在帝国骑兵的冲击下,起义军四散溃逃,又被四周埋伏的部队逼回山上,在弓矢下死伤数千。有时,某些较大的团伙仍然在顽抗,但多数情况下起义军化整为零逃回各自的营中,所以官军不得不逐一清剿。起义军企图逃入深山,许多人确实也带着马匹粮草逃走了,但另一些人则在截击中被消灭。“擎天王”就是这样死的,他离洞后身中三箭而亡。还有些人向那些“集”(堡垒)中的某一个逃去。清军通过盘问乡约,发现了其中的两个,即大义集与合义集,并将之包围起来。杨方兴的军队一个接一个地加以扫荡,总共攻占了28个集,杀死了成千上万的起义士卒。那些交出了武器战马的投降者,据称是“改邪归正,各归旧业”了。大约还有万余起义军在其他地区活动,但是乡勇正在平定他们。到了11月21日,杨方兴令其部下停止焚烧村庄。与此同时,叛乱已蔓延到了中部与东部。在青州,忠明分子打出了弘光皇帝的旗帜。尽管李化熙不愿让其人马从与大顺军对抗的前线调回,但最后朝廷仍决定接受方大猷的建议,为之提供增援。1644年10月16日,和讬率领的一支精锐的满洲骑兵,和李永芳的儿子李率泰统领的汉军正蓝旗旗兵,受命从宁远驰援山东。在12月中,他们在青州进攻杨威和秦尚行,在高密进攻张舆,在章丘进攻丁维岳,都取得了重大胜利。到了1645年2月,这些新的驻防军消灭或击溃了兖州北部的大部分起义军,迫使其转入地下,或越过省界进入了北直隶南部。北直隶南部一直被视为一个尚未平定的地区。该省的这一部分处于河南山东之间,几乎接近了黄河。从经济上看,它构成了两个相邻省份商业区的一部分,而不是河北的商业区的一部分。大名府坐落在黄河平原腹地,与那些忠明的、与南明有经常联系的河南义军营寨非常接近,与多次被大顺军占领的山东也相距不远。在1644年夏季,赵二良(他后来得到了河南义军首领苏子兴的支持)领导的一支忠明部队占领了大名;同年8月,在清军控制了这座城市以后,它仍遭到数千大顺军队的威胁,一度还被攻占。正如当时负责收复这一地区的清军将领所言,这里没有可靠的官员负责防务;没有战马与供给。所以,如果没有真定从北面支援,便无法镇抚民心以控制这一地区。北面真定府诸县处于犬牙交错、群山重叠的太行山区,在清人征服的第一年夏秋时节,这里的“民心”相当动荡不安。赞皇、井陉、获鹿和灵寿等县镇的官员报告说,“奸宄顽凶”,啸聚山头,抢走牲畜,掠走妇女,杀害行人,还不时攻打县府。井陉——由此可经固关抵达太原——在8月3日,千名官军进剿山区后,恢复了安全。然而到了9月4日,探马便向保定的兵备道署报告说,百姓声称看到大顺残部和“流贼”越过山西省界,正在通过真定地区。这些报告很快得到了证实,一位由姓刘的军官所指挥的2000名大顺义军正屯驻于真定。显然,保定的巡抚没有给井陉县官以必要的警告(平山等山区的许多乡绅已在此寻求避难了),因为9月21日,当一支声称是固关官军的部队叩门求进时,知县便打开了城门。这支部队来到县衙之前,突然拿下了县令,并杀死了县吏和一个游击。原来,他们就是来自真定的大顺军队。如今他们不仅控制了真定,而且也控制了固关与井陉县府。在得知了北京与山西省会的干线已被义军占据之后不到两周,朝廷又收到消息说,山东的义军已同河南忠明武装领袖苏自兴联为一体了。自封为将军的王鼎铉率领所谓的“大元军”已攻占了内黄,席卷顺德、广平和大名,势如燎原之火。如今,河北西部与南部都成了危险地区,显然已是采取紧急措施的时候了。多尔衮任命王文奎(原作沈文奎,误——译者)为全面负责戡乱的保定巡抚。在一开始,王文奎就明确表示不同意“招抚”政策,即招诱起义军投降并给予赦免和奖赏的政策。1644年11月,他呼吁“剿抚”,并争辩说,西部与南部的形势已变得如此不可收拾,以致当地县官完全落入了“贼寇”的控制之中(这些“贼寇”许多已被赦免过)。这些县官是如此地软弱与恐惧,以致不敢派人到保定求援。只有对这种“暴匪”实行坚定不移的暴力镇压政策,才能重新得到地方官员的支持;否则的话,“暴匪”将继续控制着乡村。刘余祐是只杀首恶、安顿胁从的“能抚”政策的倡导者,他反对王文奎的主张。12月3日,他向多尔衮呈上了一件充满指责之语和谄媚之词的奏折。他指责一些官员“谬承上眷”;而他自己则“矢捐顶趾,酬报天恩”,正为平定问题与同僚“朝夕密议”。最重要的是不能惊慌失措。至今,河北中部正在得到平定,大名的法纪与秩序正在一乡一乡地得到恢复。固然,真定的一部分被起义军占领了;但情况并不如某些人谎报的那么绝望。轻率地命令地方官变招抚为剿灭,只能使更多的良民转而支持起义军,这正中其下怀;而良民在被逼之下将尽成“贼党”。唯一明智的而且在过去卓有成效的政策是,对大小起义首领晓以福祸,“令其解散归业”;他并不否认,对某些暴徒来说,劫盗就是其唯一的职业。对这种怙恶不悛者加以诛除是完全必要的;但还有许多名为叛党的人仍有自新的可能,能够重作良民安居乐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社会升平打下基础。刘余祐说局势正在改善,反对惊惶失措,这无疑是对的。但实际采取的措施,却是“剿”、“抚”并用,软硬兼施。例如,王文奎便主动采用软化政策,说降了本地“贼党”首领赵崇阳。赵崇阳给了王文奎巨大的帮助,使他得以缉获或斩杀了其他土匪头目,找到武器的藏所,扫灭了罪在不赦者,并使其他人还乡重操良民旧业。另一方面,真正的政治性的起义军则被严厉镇压。两名保定人赵建英和钱楼,立了一位皇帝,并任命了一批“伪”官。他们遭到了镇压,并连同其下属均被无情地剿灭了。然而,真定的战略意义决定了它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由于这里的起义军控制着固关,派去收复赞黄的士兵就被命令在整个这一地区发动一场大规模剿灭的战役。其指挥官于成龙(原书误为丁成龙——译者)确实招抚了几个义军首领。但可以相信,控制这些零落分散的山村的唯一长远之策,就是对敌人实行严厉打击,并沿主要道路设置墙障关卡,检查过往行人。然而,官军只能在白天控制大路。时人赵恒夫有诗曰:“百里长墙拦贼马,绿林昨日绕官衙”。真定一直是一个动荡不定的地区。在后来的许多年中,这里还不断出现镇压山中义军的军事活动。在该省偏远的南部,主要采取的也是强硬的镇压政策。总兵王景、给事中邱茂华征集了一支军队。然后,他们扩大了赦免范围;但他们仍然得到了剿灭的命令,一大批人遭到了杀戮。这个地区惨遭破坏——“所过之地,目击市舍焚毁、遗民无几。”当军队经过大名之后,大部分地区的民舍化为废墟了。王景的军队进行了决定性的打击,持有“天定”印玺与旗帜的刘守分等起义将领被处死。然而,苏自兴等许多起义者,却逃到了河南,等待有朝一日卷土重来。但是不久,河北的南部与西部诸府重新落入了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开封与太原间的交通线也重新被打通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山东与北直隶在1644年11—12月间已暂时平定,因而政府得到了机会,可以集中兵力对西安的李自成发动一次决定性的打击了。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多尔衮计划用三支不同的军队进攻大顺。北路由阿济格统领,辅之以吴三桂和尚可喜部,通过宁武关直扑西安;同时,在南部,多铎派其一部渡过黄河,进攻许定国,辅之以孔有德和耿仲明部从河南进袭陕西潼关;在中路,叶臣与石廷柱率军出山西以保护其余两路。叶臣的满蒙部队来自多铎的军队,其装备不佳。最大的困难是军马补充没有保障,对此只能寄希望于从明军营防中获取。然而,营防中的马匹已被大顺军带走了,因此,清骑兵部队中只有半数的人有马骑。无疑,蒙古爱松古部的骑兵是一支令人胆寒的力量,这已被黄河河畔的平阳的那场屠杀所证明了。但是,叶臣之部真正的军事优长,是由张存仁这样的神炮手指挥的汉旗炮队,这对弥补马匹的短缺绰绰有余。从叶臣对这次战役的追述中可知,满汉军队在从固关到太原的进军途中,只遇到了轻微的抵抗。各县镇望风而降。当他的军队抵达太原后,葡萄牙大炮立刻把陈永福及其人马轰出了这个省会。与固关太原之间的一马平川相比,通过大片山地沿汾河追击掉头逃亡的大顺军队,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个任务交给了石廷柱,他和巴哈那一道,沿汾河清剿由汾州到平阳的地区,斩首4000多人,获战马约1000匹。三位大顺军将领(包括康元勋)及3000多士兵俯首归降。正如山西巡抚马国柱的简明奏报所述:我军遇贼于汾州,斩二千余级,获马千余匹;复追至青龙、永宁、黄河一带,贼仓皇投河,溺死者无算,又获马五百余匹,进至平阳,贼弃城遁走。1645年1月3日,多尔衮收到了叶臣的一份详尽的报告,叙述了清军自从越过直隶与山西之界后的战绩。总共平定了9个府、27个州、141个县;署置官吏,安辑流民。而且,在固山额真叶臣的军队到达之前,整个汉中府就已送来一份降书,卑辞纳款。此外,还有大批官员纷纷投入新朝怀抱,正如朝廷所希望的那样。沿途招降故明翰林朱之俊,员外郎董直愚、主事胡全才。指挥李升、游击黑有德。及从贼故明兵部尚书张缙彦、知县李若星,副将董学礼、康元勋、惠应召,参将马元,游击

                      奸臣向主公进馋。不如抗令!”中军大帐内,一时议论纷纷嚷嚷起来,大伙儿拍着桌子,红着眼睛,很是激动。狐突一拉袖子,说:“既然主公不仁不义,咱们也没必要为他卖命,现在就走,不干了!”羊舌大夫连忙劝住他:“此事万万不可!违反君父之命,是为不孝;弃国家大事于不顾,是为不忠。虽然天气和人心都很寒冷,不忠不孝的事却是不能做,要死咱们一起死吧!”此话一出,大伙都安静下来,看着主将申生,等待他的裁决。申生的脸色一如往日的苍白和平静,他扫视了众将一遍,嘴角露出一丝惨淡的微笑,说:“既然父亲要我战,我便战,这件事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吧。”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生于乱世,生命本来就是一件无常之物,就让我申生战死沙场,以快君父之意吧!狐突听出了申生话中的决死之意,心里很难受,他劝申生说:“现在主公宫内有骊姬为乱,宫外有二五助纣为虐,乱世已成定局。此战您如果失败,主公不高兴,有罪;如果得胜,主公更加不高兴,还是有罪。不如别打了,顺从主公的意思,为晋国的百姓谋取一些安宁吧。”狐突这话的意思和士蒍是一样的,是劝申生遂了晋献公的心愿,将大子之位主动让给奚奇,以免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申生拒绝了狐突的建议。他带领晋国大军与皋落氏大战于稷桑,结果皋落氏大败,晋军完胜。捷报传到绛都,晋国上下都沉浸在胜利的欢乐之中,大子申生的威望越发提高了。这对于骊姬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她指使二五抓紧罗织罪名,在晋献公面前集中火力攻击申生。这个女人很明白,奚奇与申生争夺的焦点不是晋国的百姓,而是晋献公这个老头子。只要获得老头子那关键的一票,奚奇当上大子那是迟早的事。然而,老头子那段时间似乎对二五的谗言也不是很感兴趣。一来申生获得的胜利让他没法不感到满意,二来他正在盘算着另外一件国家大事,没有太多的精力听骊姬吹枕边风。这件大事便是讨伐同姓的虢国。【晋献公的一箭双雕之计】说起虢国的国君姬丑,他曾经在公元前676年,和晋献公都跑到雒邑朝觐天子。天子很高兴,不但为他们举行了酒宴,还准备了礼物馈送给他们,两个人都得到白玉五双和马三匹。对此,左丘明认为是“非礼也”。理由是:天子慰劳诸侯,应该按照身份的高低区别对待。虢公丑是公爵,晋献公是侯爵,公高于侯,理应赐给虢公丑更丰厚的礼物。在周王室分封的众多诸侯国中,虢国只能算是一个小国,为什么虢国的君主能够被封为公爵呢?这与虢国的历史有关。在周朝初年,王室曾经同时分封过两个虢国,习惯上一个叫东虢,一个叫西虢。两个虢国的首任君主分别叫虢仲和虢叔,都是周文王同父同母的弟弟,与王室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自周文王年代开始,虢仲和虢叔便担任了王室的卿士,是周文王十分倚重的亲族。据《国语·晋语》记载,周文王但凡有大事,必“询于八虞而咨于二虢”。八虞是周文王的父辈,相当于族中的长老;二虢即虢仲、虢叔。由此可见此二人地位之重要,被封为公爵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二虢的后人在周朝的历史上也曾经多次担任王室卿士,如周厉王时期的虢公长父,周宣王时期的虢文公,周幽王时期的虢石父,周桓王时期的虢公忌父、虢公林父。但是,东虢国由于不修德政,在周平王东迁前后,为郑桓公、郑武公父子所灭,其都城制也成为郑国的军事要塞。现在所说的虢国,是西虢国。虢国虽小,然而因为有了王室这层关系,看起来地位却十分显赫。姬丑又是个不甘寂寞的人,也曾经做过一些足以载入史册的事情:公元前673年,他与郑厉公一道保护周惠王杀入王城,平定了王子颓之乱,周惠王把自己用的酒爵赐给他,这在当时是相当隆重的礼遇。公元前669年,晋献公用士蒍之计,消灭了盘踞在曲沃的“桓、庄之族”。少数漏网之鱼逃到了虢国,鼓动姬丑为他们打抱不平。公元前668年,姬丑不顾国力薄弱,两次发动对晋战争,公然以小陵大,干涉晋国内政。当时晋献公就想反击虢国,士蒍劝说道:“虢公为人骄傲自大,如果军事上取得胜利,必定更加不自量力,成天想着打仗的事,而不顾国计民生,从而失去国民的支持。那时候我们再讨伐他,就算他想抵抗,又有谁愿意为他卖命呢?礼乐慈爱,休养生息,是蓄养战斗力的根本,而虢公穷兵黩武,挥霍无度,用不了多久就会捉襟见肘,不堪一击的。”晋献公听了士蒍的话,暂时放弃了打击虢国的念头。公元前664年,周天子命虢国讨伐叛乱的王室大夫樊皮。姬丑欣然前往,带兵攻入樊城,将樊皮活捉回雒邑。公元前662年秋天,虢国发生了一次灵异事件,有一位神仙降临到了虢国的莘地。这一消息引起了各国轰动。不久连周天子都知道了,他虽然被称为天子,却从来没见过神仙,于是跑去问大夫内史过:“神仙降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哦,神仙啊,”内史过轻描淡抹地回答,“其实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一个国家兴旺的时候,神仙就下来看一下,看看这个国家的德行;反之,一个国家将要灭亡的时候,神仙也要来看一下,是为了看看它的恶行。所以说,神仙降临,有可能是好事,也有可能是坏事,不能一概而论。”照内史过的说法,神仙也就是下来看看热闹,不起什么作用。天子又问:“那神仙来了,咱们该做些什么呢?”内史过把龟板摆摆好,抬抬眉毛,说:“很简单,祭祀就行了。他哪一天来,就从哪一天开始祭祀,直到他走。”天子就照他的话做了,相安无事。后来,内史过听说虢公姬丑在祈求神仙保佑他,撇撇嘴说:“虢公这家伙大概是昏了头吧,不好好对待百姓,成天想着打仗,居然还敢祈求神明保佑?”神仙在莘地住了整整半年。姬丑高兴得不得了,派祝应、宗区、史嚚(yín)等人殷勤祭祀,并向神仙祈求赐予土地。史嚚也哀叹道:“天要亡虢了吗?我听说,国家兴旺,取决政顺民意;国家败亡,则取决于神意。神是聪明而正直的,只听从人民的意愿,现在虢公毫无德行可言,凭什么要求神赐予土地呢?”虽然大家都不看好这位虢公,他却在军事上一再获得胜利。公元前660年,他又在渭水流域打败了犬戎军队。虢国大夫舟之侨对此不喜反忧:“不修德政,却又屡战屡胜,怕是要大祸临头了。”他越想越害怕,最后干脆带着老婆孩子投奔晋国去了。内史过、史嚚和舟之侨对于姬丑的批评都体现了周文化中“德配天命”的思想。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统治阶级都以“受命于天”作为其政权合法性的思想基础。但是,周朝的统治者吸取了商朝灭亡的教训,除了认为自己受命于天,还提出了“德配天命”的理论。简单地说,他们坐在统治者的位置上,固然是天命所赐,但他们自己也要做到为政以德,才能配得上这尊贵的天命。否则的话,“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别怪老天爷六亲不认,选择有德的人来取而代之了。姬丑不修德政,却迷信神迹、酷爱战争,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看来,乃是败亡的征兆。公元前658年,晋献公为了算十年前虢国两次入侵晋国的旧账,命令晋国军队作好讨伐虢国的准备。大夫荀息建议,与其直接进攻虢国,不如向虢国的邻国虞国借道,打他个措手不及。虞国和虢国一样,也是姬姓公爵。据《史记》记载,当年吴太伯为了让贤给自己的弟弟季历(即周文王的父亲),逃到南方的荆蛮之地建立了吴国。到了吴太伯第五世孙周章的年代,周武王灭掉了商朝,成为中国的主宰。周武王感念吴太伯的仁德,在大封诸侯的时候,派人把失散多年的亲戚周章找来,除了正式承认吴国的合法性,还将周章的弟弟虞仲封到中原,建立了虞国。晋献公也觉得借道于虞国是一条好计,但是对其可行性表示怀疑,原因很简单,虢国和虞国唇齿相依,世代友好,于情于理虞公都不会答应晋国人通过自己的国境去攻打虢国。荀息便开出一剂药方,说:“虞公最爱贪小便宜,且爱玉如命,您如果用屈地的良马和垂棘的宝玉贿赂他,他必定会同意我们的要求。”屈和垂棘都是地名,屈地出产良马,而垂棘出产宝玉,在当时都是赫赫有名的。晋献公听了这个建议,面露难色,小气巴拉地说:“荀大夫,这两样东西,可都是我的宝贝哟。”荀息笑了笑,摆摆手说:“假如得以借道虞国,这些宝贝就像存在外府一样安全。”外府就是外部仓库。荀息言下之意,只要可以从虞国借道灭虢,则顺势吞并虞国也只是举手之劳。这些宝物放在虞国,和放在国内没有什么区别。晋献公还是不放心,说:“虞国有宫之奇这样的人物,他肯定会劝谏虞公不答应咱们的请求,言之何益?”“宫之奇确实是个麻烦。但是宫之奇为人懦弱,不敢强硬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他和虞公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关系过于亲近,就算宫之奇劝谏,虞公也不一定重视。”晋献公将信将疑,但还是派荀息为使者,带着名马和宝玉前往虞国买路。荀息准备了一套冠冕堂皇的外交辞令,对虞公说:“当年冀国残忍无道,多次侵犯贵国,贵国坚决给予还击,好好地惩罚了冀国,这都是您的功劳啊。今天虢国和当年的冀国一样残忍无道,多次骚扰我晋国南部边境,请允许我国借道贵国,以讨伐虢国之罪。”荀息这寥寥几句话说得很有水平。他先回顾了虞公最为得意的历史,给虞公戴上一顶高帽子,让他飘飘然,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又将晋国讨伐虢国比拟于当年虞公惩罚翼国,唤起虞公的同情和好胜之心;最后才表达实质性的愿望,提出借道虞国的请求。虞公见了荀息带来的名马宝玉,本来就很高兴,加上被荀息这几句马屁一拍,立刻怦然心动,不仅表示同意晋国的请求,更主动要求以虞军作为晋军先导,共同讨伐虢国。对此,宫之奇果然提出了反对意见,果然反对无效。公元前658年夏天,晋国派里克、荀息带领部队与虞军会合,攻占了虢国的下阳。在《春秋》的记载中,对于这段历史是这样描述的:“虞师、晋师灭下阳。”左丘明老先生说,之所以将虞国排到晋国的前面,是批评虞公贪图贿赂,见利忘义。然而就在这一年,虢公姬丑居然又在桑田打败了犬戎。晋国大夫卜偃对此评论:“虢国必定要灭亡了,丢了下阳不反思自己做错了什么,现在又有了战功,这是老天爷不给他反思的机会,让他一步一步滑向深渊啊!”对虢国的战争暂告一段落,骊姬又催着晋献公考虑立奚奇为大子的事了。站在晋献公的立场上,真的有那么强烈的愿望要废除申生的大子地位吗?我看未必。首先,他和申生毕竟有多年的父子之情,申生的母亲齐姜也曾经深得晋献公宠爱,否则申生也不会早早地被立为大子。其次,申生为人谨慎,有德有能,在朝野之间均有良好的口碑,由他来继承晋国的大业,乃是众望所归。对于晋献公来说,对这个儿子各方面的表现应该是十分满意的。如果没有骊姬这一因素,他恐怕绝不会考虑更换大子的事。再次,就算晋献公真的很想立奚奇为大子,他也要认真考虑一个实际的问题:他已经很老了,如果某一天撒手而去,奚奇尚是一懵懂少年,能否治国安邦尚且不说,会不会被他的哥哥们取而代之、小命不保,都很难预料。前些年发生在鲁国的接二连三的弑君事情,就是前车之鉴。综上所述,晋献公或许曾经有过要废立申生的念头,但那很可能只在一瞬间。那阵冲动一过,他便将这事给搁下来了。在里克等人看来,当年申生受命讨伐东山皋落氏,是晋献公的借刀杀人之计。然而推敲起来,这种观点其实也很站不住脚。想想看,晋献公将上、下二军都交给申生指挥,等于是将晋国的主力部队全部归于申生的控制之下,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想杀申生,好比欲杀人而又授人以刀,实在有悖常理。当骊姬又再次提起立奚齐的事,晋献公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不置可否。骊姬猛然明白自己其实处于一个极其不利的位置。晋献公正在一天一天老去,很有可能突然一命呜呼。如果在这之前不将奚齐立为大子,她就永远丧失了机会,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申生继承君位了。她绝不愿意就此失败,她要主动出击。为此,她迅速买通了晋献公身边掌管内务的大夫。为了自己的儿子,她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做得出来。只是她没有想到,她所做的这一切,最终会害了奚奇这个孩子。如果将母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惜设计陷害别人,这种母爱实在是很扭曲。公元前656年的一天,骊姬派人对申生说:“主公昨夜梦见了你母亲齐姜,她说她在阴间很饿,必须赶快去祭祀她。”申生是个孝子,对骊姬的话深信不疑,连忙在曲沃举行了隆重的祭祀亡亩的仪式,并按规矩将祭祀用的酒肉带回绛都,以供父亲享用。当时晋献公外出打猎,骊姬代为收下这些酒肉,存放在宫中。六天之后,晋献公打猎归来。骊姬命人偷偷在申生送来的酒肉里下毒,然后将酒肉送给晋献公。“大子申生数日之前在曲沃祭母,将祭祀用的酒肉送到宫里来,请主公您享用。”骊姬说。晋献公很高兴,吃饭的时候叫人斟上申生送来的酒。因为是祭祀用过的酒,他按规矩先撒了一杯在地上,以示对神的尊重。没想到,地面很快起泡,并拱起了一块。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骊姬,赶快跑过去将晋献公的手紧紧抓在怀里,神色紧张地对侍从说:“快传唤侍卫,有人想加害主公!”这种表演在旁人看来都觉得很假,但是晋献公很吃她这一套。他叫人牵来一条狗,将申生送来的肉喂给狗吃,狗立刻就死了。又将酒端给一个不知情的小厮喝,小厮也很快口吐白沫而死。酒肉里都有毒。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酒肉在宫中已经存放了六天,且不说骊姬有很多机会指使中大夫之类的人下毒,就算真的是申生下的毒,过了六天也会毒性大减,不可能将地皮都毒到拱起一块。嫌疑最大的人应该是骊姬而不是申生。但是骊姬在晋献公面前哭得梨花带雨,一口咬定是申生所为,晋献公很快就犯了糊涂,认为自己怀里这个软玉温香的美人儿万万想不出如此毒辣的计谋,将所有疑心都放到了申生身上。申生没有争辩什么,连夜逃往自己的封地曲沃。晋献公十分恼怒,派人将申生的师傅杜原款抓来杀了。申生身边的人对他说:“这事的可疑之处是显而易见的,请您不要任由他们陷害,回到绛都去当面向主公说清楚,相信主公能够明辨是非,查出真凶。”申生摊开双手说:“我又何尝不想对父亲说明真相?但是,老头子如果没有骊姬作伴,则食之无味,寝之难安。我如果非要去分辨个是非曲直,骊姬必定会因事情败露受到惩罚。这样的话,老头子肯定很受打击,我又有什么乐趣呢?”《圣经》的《马太福音》里,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们。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申生就是这样,为着父亲的快乐而考虑,对骊姬的攻击一忍再忍,任由其诬蔑和陷害,自始至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部下见他意志坚决,又劝他说:“既是这样,就赶快离开晋国吧,我们都愿意追随您!”申生说:“我要是走了,老头子岂不是更加认定是我下的毒,背负着弑君未遂的罪名出逃,又有谁肯收留我呢?”他的想法和当年卫国的急子如出一辙。既然不想留在这乱世上尔虞我诈,那就死吧!早在讨伐皋落氏的时候,申生就有了必死的决心,现在无非是多死一次,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太多值得留恋的。同年十二月,申生自缢于曲沃。骊姬乘胜追击,在晋献公面前诬蔑说,公子重耳与夷吾均参与了申生的阴谋。这两个人得到消息,没做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

                      是中国自甲午战争以来第一次主动出境作战。

                      国境之南,有士死战

                      在沿途民众的热烈欢呼声中,第五军二〇〇师的将士们,身穿单衣,脚踏草鞋,登上战车,向西进发,烟尘相接,浩浩荡荡地踏上了缅甸的土地。蒋介石不是准备了三个军吗,为什么只有一个二〇〇师?那是因为蒋介石先走了一步棋。之前,虽然英国人不让中国军队进入缅甸,但蒋介石还是有所准备,他让战斗力强悍的二〇〇师提前屯兵云南边境,以备随时入缅。其余的部队在二〇〇师进入缅甸后,也陆续上路。情况大概如此——国军第五军余部为前锋,新六军居中,六十六军殿后。如果早些入缅,远征军是可以从容布设防守阵地的。但因为英国人的狂妄自大,远征军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机,所以现在只能在哪儿碰到在哪儿打了。更要命的是,第五军的三个师也是挺进速度不一,根本无法配合作战。戴安澜的二〇〇师已经开到仰光附近的同古,廖耀湘(接替调职升官的邱清泉)的新二十二师还远在腊戌,九十六师竟然还在云南保山。这么说可能有人不太明白,用中国的地名替代一下就清楚了:二〇〇师已经到了广州附近,新二十二师还远在长沙,九十六师则被甩在武汉。说到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几个即将反复出现的地名的相对位置,从北向南,从东向西,大致如此:东边:中缅边境,如云南的福贡、腾冲,以及缅甸的景栋。中间(北边):缅甸国土,野人山—密支那—腊戌—曼德勒—仁安羌—同古(又称东吁或冬瓜)—仰光。西边:印缅边境,如印度的英帕尔。二〇〇师是奔着保卫仰光去的,因此日夜兼程,千里急行军。当部队终于赶到了同古时,映入远征军眼帘的那片属于仰光上方的天空,已映成了令人恐惧的红色!仰光已在熊熊大火中陷落。火是英国人自己放的。一是为了不给日本人留下物资,二是利用大火阻敌便于自己逃命。英国人全部撤离仰光,一路向西北逃窜,目的地是印度。英军屁股后面,是陆空一体、四面开花的日军追兵——甩开两条腿一路狂追的、开着战车狂飙的、借助战机天上飞着扔炸弹的。总之,除了水里游的,能想到的追击方式统统都有。也就是说,英国人正和日本人比赛马拉松。英国人是属兔子的,除了跑什么都不会,但日本人可不是乌龟,是鬣狗。戴安澜的二〇〇师刚好在同古碰到鬣狗追兔子,兔子向国军求救。蒋介石看在英国人是友军的份上,尤其是看在英国人承诺援助国军物资的份上,下令戴安澜向英军伸出援助之手。追击的鬣狗是日军五十五师团,人数两倍于中国最精锐的部队二〇〇师,重武器也全面领先。好在二〇〇师的战斗力和意志力极其强悍,依托自己抢修的防御工事,顽强地挡住了日军头几天的反复进攻。但孤军作战,后援困难,补给跟不上,戴安澜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守住同古。他问手下一个叫黄景升的团长:你有战胜日寇的把握吗?黄景升答曰:成功虽无把握,成仁确有决心!戴安澜深受感触。深夜,在检查完阵地之后,戴安澜在孤灯之下挥笔给夫人写下遗嘱,他要交代一下身后事。亲爱的荷馨:余此次奉命固守东瓜,因上面大计未定,其后方联络过远,敌人行动又快,现在孤军奋斗,决以全部牺牲,以报国家养育!为国战死,事极光荣,所念者,老母外出,未能侍奉。端公(戴安澜叔祖父)仙逝,未及送葬。你们母子今后生活,当更痛苦。但东、靖、篱、澄四儿,俱极聪俊,将来必有大成。你只苦得几年,即可有福,自有出头之日矣。望勿以我为念,我要部署杀敌,时间太忙,望你自重,并爱护诸儿,侍奉老母!老父在皖,可不必呈闻。战况在之后的几天里变得越来越坏。二〇〇师陷入了三面被围的危险处境。孤城落日,孤军奋战的二〇〇师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戴安澜决定收缩兵力,依托工事和有利的地势,全力固守同古城。在调整兵力部署的时候,戴安澜环顾四周,用沉重沙哑的声音大声对着到场的指战员宣布:只要还有一兵一卒,亦须坚守到底。如本师长战死,以副师长代之,副师长战死以参谋长代之。参谋长战死,以某团长代之!孤军,也要奋战到底!战场之上,求生者死,求死者生。将为兵之胆。将士们从戴安澜的声音中感觉到了战死沙场的决心和力量。主将拼命,三军用命。日军非但不能突破中国军队的阵地,还死伤惨重。日军无可奈何之下,又抽调五十六师团一部前来夹击。五十六师团(由日军第一师团主力扩充而来)与日军十八师团都极其擅长丛林作战,号称“山地之王”。日方有生力军加入,人数数倍于己,重武器的火力远超己方,还有空中支援。但那又如何!戴安澜的字典里只有六个字——誓死抵御到底!他亲自执轻机枪与日军对战,决心以死报国,全师各级指战员也誓与同古共存亡。工事不断被日军的炮弹摧毁,将士们则利用残垣断壁、炸弹深坑与敌周旋。那个“成功虽无把握,成仁确有决心”的黄景升,用生命实践了誓言,他以集束手榴弹攻击日军战车时自爆,与敌同归于尽。在人员、装备、后勤全面落后的困境下,将士们在死亡面前毫不畏惧,死守阵地,半步不退!这是黄埔精神与日本武士道精神的正面对抗!中国军人把自己的信念坚持到了最后一刻,黄埔精神笑到了最后。戴安澜率部苦战十二天,面对人马超过己方两倍的强敌,以劣势的武器装备,以约两千人的牺牲,歼敌五千余人,完美完成掩护英军撤退的任务,这就是著名的“同古阻击战”。在如此逆境下,以一比二点五的战损比战胜强敌,这绝对是近代中国军队在对日作战史上空前的好成绩!戴安澜不负绝代悍将之名!不愧近代立功异域,扬大汉之声威者第一人之名!

                      矛盾

                      仰光失守后,摆在中国军队面前的,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烂摊子。中国出兵缅甸的目的,本是要保住滇缅公路,尤其是滇缅公路的源头——仰光的出海口。现在仰光失守,这一目标已难以实现。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深入缅甸的中国远征军,成了一支孤军。英军拍屁股走人不说,其许诺援助国军的物资——车辆和补给,也没有兑现。因此,在缺乏足够的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远征军的第六军和第六十六军大部人马只能依靠步行,一路开辟羊肠小道,翻山越岭。这倒也罢了,关键是缅甸人居然还在后方捣乱!日军入侵后,缅甸人民非但没有愁容满面,老老少少都高兴得不行,跟过节似的。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热烈欢迎日本“解放军”,痛击殖民统治者英国和以中国远征军为代表的一切“帮凶”!虽说缅甸人民的思维方式比较奇怪,但他们的破坏力却不可小视——破坏远征军必经的公路和铁道,主动充当日军的探子,争先恐后地把远征军的动向报告日军,甚至有胆大的人袭击远征军……交通工具本就不够,再加上运输线路遭到缅甸人破坏,远征军的运输能力根本就上不来,因此各部之间拉开了很大的距离,兵力极为分散。对于深入缅甸的远征军来说,四周都是敌视的眼光,找不到粮食,也没有向导,自然环境恶劣,还有日军压过来的重兵(四个师团)。远征军逐渐陷入了绝境。就在此时,盟军的内部矛盾也同时爆发。二〇〇师在同古血战十二天之后,鉴于援军新二十二师和九十六师,要么不是被日军阻击,要么就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杜聿明遂下令让孤军奋战的二〇〇师突围后撤,避免全军覆没。杜聿明的突围命令,事先是征得蒋介石同意了的,而且蒋介石想得更多。鉴于远征军形势不妙,蒋介石左思右想,终于在同古之战结束前,想到了一个既安全又照顾英国人面子的好点子——二〇〇师以及第五军其余各部,且战且退,在曼德勒附近集结,与其他远征军在此会合,伺机而动。蒋介石为什么看中了曼德勒?简单介绍一下曼德勒的地理特点。特点一,曼德勒扼缅北之咽喉,为缅北之屏障。也就是说,守住曼德勒,就保住了缅甸北部的安全,给中国大西南地区留下了缓冲,免遭日军直接威胁。万一作战失利,曼德勒后面还有腊戌、密支那等据点可以退守,撤兵回国不难。特点二,经缅北西向印度交通之枢纽。意思是说,保住曼德勒,即可保住中国经缅甸至印度的对外通道,维持获得外援的间接途径。同时,这也照顾到了亚历山大心中那不可与外人道的无耻想法——放弃缅甸,保全印度,拿中国军人的性命去给退到印度的英国人看门。特点三,从缅甸地形看,以曼德勒为界,以南多平原地区,以北则为山地,依托山地打防御战,对武器配备比较落后的远征军显然更为有利。这个对中国和远征军十分有利的主意,遭到了Mr.史迪威的反对。史先生万分坚定地认为,蒋介石的这个立足于防守反击的方案太过保守,中国军队主力应该南下,齐聚同古,反攻仰光。这倒也正常,不是同一国家的人,利益出发点就不同。史先生的这个想法背后,隐藏了两个目的。目的一,落实罗斯福总统的最高指示。罗斯福的指示是先欧后亚。也就是说,美英两国的工作重心在欧洲和北非,即优先解决盟国最大的敌人——德军。要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中国军队在缅甸战场消耗日本陆军主力,牵制日军,避免日军主力进入印度分散英国人的力量,避免日军占领印度后与隔印度洋相望的北非德军合流。怎么消耗呢?罗斯福希望远征军用尸山血海般的牺牲同日军战斗下去,希望中国用人口的优势拖住甚至战胜日本。美国人的援助可不是能够免费领取的。目的二,史迪威想在缅甸战场实现建功立业、升官发财的人生梦想。很明显,不管史迪威想实现哪一个目的,发动中国军队进攻显然是更好的选择。所以光杆司令史迪威拿美国援助要挟蒋介石调兵进攻。蒋介石本来是要第五军坚决后撤的,可看在美国是盟国老大以及钱的份上,只好万分不情愿地让步。蒋介石不知道,他这一次的退让,居然把远征军推向了一段无比艰难的旅程。史迪威根本就不是做统帅的料,完全听不进去杜聿明等前线将领的正确意见。兵力本就分散的远征军,居然被史迪威再度拆分开来使用。第五军的三个师顶在前面四处救火,第六军则在缅甸东线辽阔的地带上各自为战,第六十六军这支本来负责后方警备和预备队的部队,也散布在从曼德勒到腊戌再到云南边境一带数百公里的土地上。而且,史迪威所有的计划都基于同一个模式——中国远征军从正面发动进攻,英军负责保护中国远征军侧翼。若英国人能保得住侧翼,那就见鬼了!

                      “仁安羌大捷”

                      中国军队血战同古十二天,总算是替英国人挡住了追兵。至于中国人为了阻挡日军追兵要付出多少伤亡,即使阻击成功又如何摆脱强敌,那就不是英国人关心的事情了,英国人只要自己逃到安全的地方就万事大吉。逃,加速逃,逃到印度去!北逃的英军可不都是杂牌部队——殖民军。殖民军一般只有军官是英国人,士兵多来自英联邦(如印度和澳大利亚)。逃军里面也有英国的正牌部队,而且是王牌部队——第七装甲旅,号称“沙漠之鼠”,之前与德国号称“沙漠之狐”的隆美尔麾下精锐较量多次,互有胜负。但是在缅甸战场,第七装甲旅一个照面就被突袭而来的日军五十五师团打得丢盔弃甲。好在第七装甲旅知道见机行事,一帮残兵败将依靠打剩下的少数机械化装备,脚底抹油,逃出了日军的包围圈。但他的兄弟部队——英缅军第一师,是打也打不赢,跑还跑不过,七千余人让日军三千人给追上并包围在了仁安羌。英缅军第一师向亚历山大求援:司令阁下,赶紧给我们派些援军过来,来晚了我们就只能投降了!亚历山大此刻真的“压力山大”,虽然英军投降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发生在别人身上是笑话,发生在自己身上可就是悲剧了。第一师一定不能投降!于是,亚历山大只得再度向中国军队求援。就这样,六十六军新三十八师(前身是税警总团)孙立人麾下一一三团被派往仁安羌。这个孙立人就是“八·一三”淞沪抗战时税警总团的副团长,现在已经积功至师长。在一一三团团长刘放吾的指挥下,一千余中国军人将七千英军(里面有少量西方媒体工作者和传教士)给救了出来。这就是所谓的“仁安羌大捷”,其实也没歼敌多少,只是英国人被中日两国军人当成道具,向西方世界那些一向瞧不起中日两国军队战斗力的人,秀了一下自己的英勇和血性而已。在中国军队的掩护下,大部分英军逃到了印度,所谓的中英协防,变成了中国独立防守。英军总司令亚历山大,在继“敦刻尔克大撤退”之后,再一次创造了率军撤退的奇迹——英国历史上最长距离的大撤退,距离长达一千七百公里。如此看来,丘吉尔不愧是能爬上总统宝座的人,眼光确有独到之处。他知道亚历山大擅长跑路,因此两次把亚历山大派到主要军事任务只是逃跑的战场,成功保存了英军有生力量。

                      撤退

                      虽然仁安羌获胜,但也改变不了中国远征军兵力分散,疲于奔命的现实。远征军处处为英军擦屁股,加上不明敌情,终于被日军的大规模穿插和长途奔袭各个击破。腊戌失守。曼德勒失守。一个又一个的坏消息接连传来!中国远征军后路被日军截断!战局已完全糜烂,无法挽回!既然已无力夺回被日军切断的生命线,达不到战略目标,那么保存实力、以利再战就成为唯一的选择。1942年5月初,肠子都悔青了的蒋介石,再也顾不上看史迪威的脸色,直接绕过史迪威,下令杜聿明将远征军带回国内。但是,缅甸前线最高指挥官史迪威认为,中国军队应该撤往印度。从战术上讲,撤往印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有英国人的成功经验在前,只要向西跨一步,就可以脱险。但英国人勇敢地站出来搞破坏了,他们说:撤到我们这里(印度)也行,但中国军队得放下武器,以难民身份进入印度,由我军收容,然后再行安排。从英国人目前的表现看来,他们在亚洲战场的作用也就是一颗老鼠屎而已,而且专恶心盟军。从道义上来讲,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等于内讧;但从国际规则来讲,不让别国军队全副武装地走进他们的“国土”也算是英国人的权力。杜聿明则认为,让堂堂国军放下武器,以难民身份进入他国国境避难,是对中国军人的莫大侮辱!尤其对方还是屡次欺负过中国的英国!于是杜聿明断然拒绝了英国人的提议:我的部队不能接受你们的好意。既然我们从中国来,就该回中国去。我有自己的国家,不必上印度去做难民。我相信日本人挡不住我的道路,这就是我今天要说的话!杜聿明的嫡系戴安澜等人坚定地站在了自己长官一边,开始向北撤退。杜聿明安排第九十六师为前锋,孙立人的新三十八师殿后。新三十八师属于六十六军建制,不属于杜聿明的嫡系第五军,因此孙立人觉得杜聿明的这种安排明显亲疏有别。孙立人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预科,打得一手好篮球——国手级别。后留美四年,分别拿到了美国名牌大学普度大学和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学士学位。思想比较西化,奉行实用主义,不喜欢搞政治。孙立人既是为了赌一口气,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弟兄们找一条更容易的生路,他审时度势,极为冷静地分析了各方面的情况,违抗杜聿明的军令,率众改道向印度撤去。孙立人的新三十八师一路被日军尾随追击,牺牲近半人马,好不容易到了印缅边境。英国人还是要缴枪。孙立人狂傲之气迸发,直接下令准备战斗:你让我进我就走进去,你不让我进我就打进去!想缴我的枪,做你们的春秋大梦!孙将军在美国的几年没有白混,深得美国思维方式之妙——你蛮横我更蛮横,你霸道我更霸道,就看谁更横!英国人一是见这个姓孙的不好惹,二是还有几分不好意思——毕竟刚被孙立人救了命,只好收回成命,让新三十八师武装进入印度。

                      殉国

                      之前说过,远征军各部之间距离极远,基本就是各自为战,因此大家都是撤退,但是具体路线并不一样。情况大概如下:第六

                      的女儿,获得了秦穆公的敬重,于是,秦穆公对重耳报以重礼,坚决支持他回国继位。秦穆公二十四年(前636)二月,在晋国大臣的支持下,重耳被秦穆公武装护送回国,继位为君,史称晋文公。之后,晋文公重耳派人杀死了自己的侄子晋怀公圉。秦穆公围郑烛之武退师晋文公是一位英主。他在城濮之战中打败了强大的楚国,迅速成为一代霸主。面对晋文公治理下迅速强大的晋国,秦穆公首先采取了全面合作的态度。一是协助晋文公解决周襄王时的内乱(秦穆公将兵助晋文公入襄王),二是秦穆公三十年(前630)帮助晋文公围郑。但是,这一次围郑,对秦穆公触动很大。晋文公这一次攻打郑国主要是出于私怨。当年晋文公重耳流亡到郑国时,郑国国君对他很不友好(过郑,郑文公弗礼),重耳耿耿于怀,因此,重耳当上了晋国国君后,便要讨伐郑国,以雪此仇。面对秦、晋两个大国的围困,郑国决定派出使者烛之武游说秦穆公。夜间,郑军把烛之武用绳子从被围困的城墙上放下来,让他面见秦穆公说:秦、晋两国攻郑,郑国已经知道自己要灭亡了;但是,灭了郑国,对秦国并不利。因为从地理上看,郑国与秦国之间还隔了一个晋国。灭了郑国,只能扩大晋国的领土,对晋国有利,而不是对秦国有利。邻国的土地增多了,只能使秦国的领土势力相对变小(邻之厚,君之薄也)。而且晋国贪得无厌,向东灭了郑国,必然向西扩张,如果不侵占秦国的土地,它还会向哪里扩张(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烛之武这番话深深触动了秦穆公(秦伯说),秦穆公马上与郑国订立盟约,而且派了三位将领帮助郑国防守(使祀子、逢孙、扬孙戍之),自己才撤兵。秦穆公突然撤兵,晋文公无奈,亦撤兵而回。这次围郑,不了了之。两年后(秦穆公三十二年,前628),晋文公去世。赛叔哭师穆公伐晋恰在此时,两年前秦穆公派驻郑国的秦将杞子捎信给秦穆公,说郑国人已经非常信任我们,让我们掌管了郑国北门的钥匙(北门之管),如果派兵悄悄进军,郑国的国都就可以轻松地拿下来(国可得也)。秦穆公听说后,立即征询两位重臣百里奚、蹇叔的意见。这两位重臣都坚决反对远程袭郑。因为,秦国的势力在今陕西,郑国的都城在今河南新郑,中间隔着一个强大的晋国。所以,百里奚、蹇叔认为:“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我们没听说过千里奔袭能成功的。因为,如果长途跋涉去偷袭一个国家,最终很有可能会拖垮自己的军队;对方也一定会有所准备,恐怕劳而无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但是,这一次,秦穆公是铁了心,决心奔袭郑国,连百里奚和蹇叔的话也听不进去了。在与晋国周旋的三十余年中,秦穆公一直非常谨慎,一直不急于东扩。为什么这一次秦穆公要坚决东扩了呢?第一是因为晋文公去世;第二,秦穆公自我感觉良好。秦穆公自继承王位以来,和晋国四位国君晋献公、晋惠公、晋怀公、晋文公接触频仍,只有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他还没有来得及打交道。这四位晋国国君中,秦穆公最器重的是晋文公;晋文公的去世让他感到晋国有作为的国君已经没有了,他可以放心大胆地东扩了。秦穆公自继位以来,在东扩的道路上一直非常谨慎,从不敢迈大步。秦穆公三救晋难,打的都是政治牌,但是,此时秦穆公已经在位三十二年,人生的旅途已经走完大半,秦穆公的耐心也到了极限。所以,这一次,秦穆公重新部署,开始打军事牌了。于是,他任命了三位将军,其中,就有百里奚的儿子百里孟明视、蹇叔的儿子西乞术。出征的那一天,百里奚和蹇叔两个人放声大哭。赛叔一边哭,一边说:“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秦穆公派人冲着蹇叔大吼:“你懂什么?如果你活到中年,你墓地上的树都有两手合围那么粗了。”(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他还怒气冲冲地对百里奚、蹇叔说:“孤发兵而子沮吾军,何也?”两位老臣回答:我们不敢影响军队士气,只是我们俩的儿子都要从军。俺俩年龄大了,恐怕他们这一去我们就见不到儿子了。然后,两个老臣对他们的儿子说:你们肯定要打败仗,而且一定是在殽山。那就是秦军的葬身之地,我们只能等着在那里给你们收尸了。秦穆公三十三年(前627),秦兵东进,到了滑国,郑国商人弦高带着十二头牛到周地去卖,刚好碰见秦军,他害怕被秦军杀掉或俘虏,就献上他的牛,并且假托郑国国君的命令说:听说贵国要丢讨伐郑国,郑君已认真做了防守和抵御的准备,还派我带了十二头牛来慰劳贵国士兵(闻大国将诛郑,郑君谨修守御备,使臣以牛十二劳军士)。秦国的三位将军一听这话,立即商量说:我们要去袭击郑国,郑国现在已经知道了,去也袭击不成了。于是灭掉滑国。滑国当时是晋国的附属国。此时,晋文公还没有安葬。太子襄公愤怒地说:秦国欺侮我刚刚丧父,趁我办丧事的时候攻破我国的滑国(秦侮我丧,因丧破我滑)。于是发兵在殽山阻截秦军,把秦军打得落花流水,不仅全军覆灭,还俘获了秦国的三位将军。晋文公的夫人是秦穆公的女儿,她替秦国三位被俘的将军求情说:我父亲对这三个人恨之人骨,您放他们回国,好让我父亲亲手杀了他们。晋襄公便放了这三位将军归国。百里孟明视等三位将军回国的时候,秦穆公穿着自色丧服亲自到郊外迎接他们,向他们三个哭着说:寡人因为没有听从百里奚、蹇叔的话,让你们三位受了屈辱(孤以不用百里奚、蹇叔言,以辱二三子),你们三位有什么罪呢?你们要准备全力洗雪这个耻辱。秦穆公不但恢复了三个人原来的官职棒禄,还厚待他们。秦穆公三十六年(前624),穆公派孟明视等人率兵进攻晋国。秦军渡过黄河就把渡河的船全部烧掉,以示不凯旋不回国之心。我们都知道项羽在巨鹿之战中破釜沉舟大败秦军,但一般不知道沉舟这一战法的专利应当属于秦穆公。秦军众志成城,沉舟而战,晋军震恐。结果,这一仗秦军大败晋军,夺取了王官(今山西闻喜南)和鄗(jiāo,郊)地,为殽山战役报了仇。秦穆公渡过黄河,亲自为殽山战役牺牲曝骨三年的将士筑坟、发丧、痛哭三天,并向秦军发誓说:古人办事都要虚心听取老年人的意见,所以不会有什么过错。我自己没有采纳百里奚、蹇叔的劝告造成重大过失,我要让后代永远铭记这次过失(令后世以记余过)。秦穆公毕生致力于东扩,终于打败晋国,报了殽山战败之仇。但是,秦军虽然取得了这次胜利,晋国的军事实力仍然没有受到重创,晋国仍然是秦国东扩的最大障碍。遗憾的是,秦穆公并未完成这项历史使命就撒手人寰。秦穆公是一代英主,他在位三十九年,东平晋乱,西伐诸戎;招贤纳士,用由余霸西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用百里奚、蹇叔,与东方强大的晋国周旋,见机行事,逐步蚕食其土,并在诸侯国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然而,穆公去世之后,秦国历经十五代国君,近二百六十年,都忙于争权,无所作为。直到秦孝公,才重新续写了秦国的崛起之路。那么,秦孝公是如何重整旗鼓、开疆拓土的呢?第6章孝公变法公元前338年的一夭傍晚,一位匆匆忙忙从秦国商地(今陕西商县)逃往魏国的人,想在边关的客店里住上一夜,第二天再继续向东行进。但是,客店的主人告诉他:商君立法,没有证件的人住店,店主人若留宿,也要连带判罪。你没有证件,我不能留你。这个人长叹一声说:商君变法怎么弄到这种程度!这位客人万般无奈只好离开了这个客店。其实,这位要住店的客人就是立法的商鞅。他在秦国成、功地实施了变法,使秦国走向了富国强兵的道路,为秦国最终吞并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是,这位对秦国作出如此巨大责献的变法者,现在却如丧家之犬,惶惶逃命,最终他也未能逃脱五马分尸的悲惨结局。那么,商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为什么要逃离秦国呢?为什么他制定并实施的能使秦国富强的变法给他带来的是惨死的结局?公叔痤举荐卫鞅魏惠王佯应实违商鞅原本是卫国国君的妾所生的儿子(庶孽公子),原名公孙鞅,因为生在卫国,也叫卫鞅。商鞅是一个非常有本事的人。他初人政坛是在魏相公叔座(cuó,搓,阳平)手下做官。公叔座深知商鞅的才能,他想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向魏惠王推荐商鞅。但是,这个机会还没到来,公叔痤自己就病危了。魏惠王听说公叔痤病危,便马不停蹄地赶到公叔痤家中探视,并向他询问:万一您有什么不测,有谁能像你一样辅佐我治理国家?公叔座回答:我手下有一个叫公孙鞅的人,很年轻,但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家交给他治理(愿王举国而听之)。魏惠王听了之后,默然无语。魏惠王临走的时候,公叔座斥退左右之人,悄悄对魏惠王说:如果大王不用公孙鞅,一定要杀了他,千万不要让他到其他国家去(王即不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魏惠王表面上答应了奄奄一息的公叔痤的请求。公叔痤请求魏惠王若不用商鞅必杀之,本意是想说服他起用商鞅,公叔痤看出魏惠王不想重用商鞅,所以魏惠王一走,他马上把公孙鞅叫来说:刚才魏惠王问我谁可以代我为相,我推荐了你,但我看他没有重用你的意思。因为我做事一直本着先国家后个人的原则,所以,刚才告诉魏惠王,如果不能用你,一定要杀了你,千万不能让你到其他国家去。你赶紧逃命去吧,晚了就来不及了。公孙鞅听后,很平静地对公叔痤说:大王既然不能听你的话重用我,又怎么会听你的话杀我呢(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事实也的确如此,魏惠王从公叔座家里出来,就对身边的人说:公叔座这个老头真是病昏了头,竟然想让我把国家交给毛头小子公孙鞅去治理,简直荒唐之极!因此,公孙鞅并没有离开魏国,魏惠王也没有杀害他。公叔痤贵为魏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对商鞅推崇备至,极力推举,首先是因为商鞅确实有经天纬地之才,同时更显示出公叔座不一般的胸怀和勇敢。古今中外,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如公叔痤)赞扬一个比他更有能力的人(如商鞅),不仅仅需要慧眼识才,更需要勇敢无畏。可惜的是,公叔痤对商鞅的赞扬为时已晚。赞扬本身是一门大学问:赞扬与自己实力相当的人,是胸怀宽广;赞扬不值得赞扬的人,是借力打力;赞扬比自己更强大的人,是勇敢无畏。公叔座了解商鞅,却不了解魏惠王。商鞅断定魏惠王不会杀害自己,证明了商鞅的聪慧。商鞅一再有才,到此为止也只不过是已故魏国国相手下的一位小官(中庶子),他又怎么会跑到秦国施行变法呢?秦孝公广招贤才公孙鞅火速人秦商鞅人生的改变都是秦孝公惹的祸。公元前361年,秦献公去世,年仅二十一岁的秦孝公继位。秦孝公继位之时,当时秦国东边的六个强国韩、赵、魏、齐、楚、燕都已经成了气候。周天子的力量更加衰落,诸侯之间不断厮杀,互相吞并。秦国远处雍州(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能参加中原诸侯的会盟,被山东六国当作夷翟(dí,敌)看待,并且时刻有被他国侵吞的可能。这种政治局面使颇有雄心壮志的秦孝公忧心忡忡,他迫切希望能够恢复秦穆公时代那种“东平晋乱”、“西霸戎翟”的繁荣昌盛的局面。所以,秦孝公痛下决心,公开提出:谁能够出谋划策让秦国强大起来,我愿意给他高官厚禄,而且将土地分给他(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与之分土”这句话出自一位国君之口极其不易,分量极重。说它不易,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许下分地与人的国君;说它分量极重,因为这句话对天下贤才的杀伤力极强!谁不愿意在有生之年能够分到赏地?除非他一无所求!秦孝公之所以要变法图强,主要出于两大原因:一是对秦穆公业绩的仰慕,秦穆公当年“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孝公对穆公取得的丰功伟业与荣耀钦羡不已。二是对当时秦国地位低下的痛心,穆公时夺来的河西之地,又被夺走,东方诸侯看不起秦国,鄙视其为戎翟,不把秦国当成正式成员看待,这使秦孝公感到了强烈的耻辱(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知耻而后勇,秦孝公痛感秦国必须变法图强,奋起直追。而要强大富强,超越六国,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人才。所以,秦孝公决心求贤。秦孝公求贤不仅决心极大,而且撒开大网,范围极广。以他自己的话来说,选拔人才的范围是“宾客”和“群臣”。不仅限于秦国的“群臣”,六国来的“宾客”也不拒绝。这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全世界招募人才。秦孝公大张旗鼓地以土地与官爵为饵、网罗天卞人才的政令,就像电波一样,越过边界。有一个人匆匆忙忙从魏国赶来,参加秦国的人才招聘大会,他就是在魏国一直郁郁不得志的商鞅。满怀着求取富贵的目的,商鞅来到秦国,找到秦孝公最宠幸的景太监、(景监),请他安排自己和秦孝公见面。太监在当时是被人看不起的,后世不少人也曾经因为商鞅最初通过景监求见秦孝公一事批评商鞅,但是,商鞅当时急于见到秦孝公,推行自己的一套富国强兵之术,而他在秦国又一无亲朋,二无好友,不找秦孝公宠幸的景监能找谁?商鞅见到秦孝公后,秦孝公对商鞅先后进行了四场面试。商鞅第一次见秦孝公,大讲“帝道”(五帝之道——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秦孝公听得昏昏欲睡,事后大骂景监:你那位客人是个只会说大话的人(妄人)。第二次见秦孝公,商鞅大讲“王道”(三王之道——夏禹、商汤、周文王),秦孝公还是听不进去。第三次见秦孝公,大讲“霸道”(春秋五霸),秦孝公听得有点兴奋了,但还是没有特别感兴趣。第四次见秦孝公,商鞍大讲“强国之术。”,秦孝公听傻了,一个劲儿往商鞍跟前凑,这才是他梦寐以求的富国强兵的人才。从此,商鞅大得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在秦国实施变法。商欺没有辜负秦孝公的赏识与信任,他的变法政策使秦国从此走上了国富兵强的道路;秦孝公也兑现了当初寻觅人才时的承诺,给商鞅加官晋爵、赐予封地。那么,求富得富、求贵得贵、要官有官、要地有地的商鞅怎么会在秦国待不下去了呢?怎么会可能发生本篇开头叙述的像丧家之犬匆匆逃离秦国的事呢?富贵,缘于变法;逃奔,亦缘于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奖军功建县制要了解商鞅为何匆忙逃命,必须从他变法的具体内容谈起。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对秦国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第一,改革政治制度。商鞅变法是一场政治制度的深刻变改,这种制度变革在商鞅变法中表现在四个方面:1.中央集权制的雏形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合并乡邑为县,每县设立县令、县丞,在全国设立了三十一个县,每个县又都安排了县令、县丞(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商君列传》,《秦本纪》是四十一县),县令、县丞必须由国君直接任命。这项制度看起来并不起眼,只是合并了一些行政区划,但是,它的内容绝非那么简单。把国家的基层政权设置为县,由国君直接任命县令、县丞,这一套基层政权的建制刚好是秦始皇统一帝国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制的雏形。此项措施具有两个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一是基层政权的长官由国君亲自任命,而国君直接任命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吏,是中国两千多年中央封建集权制的肇端。二是它初步打破了世卿世禄的世袭制,直接催生了官僚制。2.官僚制的雏形西周、东周时期,从天子、诸侯到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都是父子相承的,这项制度被称为世袭制,它的基础是血缘宗法关系。其中,爵位和官职的世袭叫世卿,封邑的世袭叫世禄。世卿是政治地位,世禄是经济地位。世卿世禄制和分封制、宗法制是三

                      av小次郎收藏家三国联军却创下了历史奇迹。依靠邯郸军民的殊死抵抗和魏、楚救赵之兵,邯郸之围得以解除,赵国暂时免掉了亡国之灾。但是,秦国会甘心这次失败吗?虞卿力辩拒割地秦军邯郸无所得秦兵当然不甘心邯郸之战的失败,所以在解邯郸之围时,要求赵国割六县议和。赵国因此而展开了一场大辩论,争论的焦点是给不给秦国六个县。赵国正卿虞卿坚决主张不割六县。虞卿认为,秦国清楚地意识到邯郸之战是打不下去的,而不是因为喜欢赵王而罢兵(赵孝成王也认为秦国攻赵竭尽全力,是“倦而归”)。所以,秦国以强兵都得不到的六县我们却要拱手相送,这岂不是帮助秦国打自己吗?但是,赵国有一个深受赵孝成王宠爱的赵郝却力主割六县给秦国。理由是什么呢?一是若不割六县给秦,秦明年必来攻赵;二是秦不攻韩、魏而攻赵,说明赵国对秦国不如韩、魏对秦友好,所以,割六县给秦国可以表示赵国的好意。虞卿认为这是谬论!第一,毫无意义。割六县给秦并不能阻止秦国再次对赵国进攻,所以,割六县城给秦国毫无作用。第二,这是自杀!若秦兵凭武力都拿不到手的土地我们都得白送给秦国,秦兵再来,我们还得割让秦兵夺不到手的土地,这是壮大秦国而削弱赵国。赵国的土地是有限的,秦国的欲望是无穷的,这样的割法早晚会有一天落到无地可割的境地,那赵国不就彻底完蛋了吗(且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以有尽之地,而给无已之求,其势必无赵矣)?此时,原在赵国任职后到秦国任职的楼缓回国,赵孝成王向他征求意见。楼缓绕了一个大圈子,先说自己不好表态,最终还是劝赵孝成王割地给秦。楼缓也有自己的一套理由:一是虞卿不了解秦国,二是赵国被秦所困会给其他国家瓜分赵国提供机会。虞卿听说楼缓的言论后,立即拜见赵孝成王,据理反驳说:楼缓是为秦国当说客。赵国即使能拿出六座县城也不能给秦国,我们可给齐国,齐、秦之间水火不容,齐国如果得到了赵国白送的六县之地,一定会全力帮助赵国。这样,我们虽然给了齐国六个县的土地,却还可以从秦国那里得到补偿。我们只要放出这个口风,秦国议和的使者就会主动到赵国来(王以此发声,兵未窥于境,臣见秦之重赂至赵而反媾于王也)。虞卿苦口婆心,据理力争,总算说服了赵孝成王。赵孝成王派虞卿到齐国去,虞卿还没有回来,秦国议和的使者已经到达赵国了。楼缓知道后,立即逃出赵国。求救援同仇敌忾围邯郸秦军落败在邯郸之战中,刚刚受过重创的赵国最终打败了取得重大胜利的秦军,为什么赵国最后竟能打败秦军呢?一是哀兵必胜。赵国在长平之战后精锐之师损失殆尽,但是,赵国军民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共赴国难,连平原君都散家财以助国难。这便是所谓的“哀兵必胜”。二是秦军混乱。秦军这次攻打邯郸非常混乱、开始时打算用白起为主将伐赵,但是,白起有病,不能成行,只好派王陵担任将领,攻打邯郸。由于赵国军民的殊死抵抗,王陵的攻打很不顺利。此时,白起的病已经痊愈,秦昭襄王便准备派白起代替王陵。可是白起死活不干,秦昭襄王只好另派他人率部攻赵,扛了两个月,还是没攻下来。三是合纵成功。邯郸之战赵国所以能够成功,与联合魏、楚共同抗秦密不可分。秦国攻打邯郸,是想一举灭赵。如果秦国灭赵得手,魏、楚两国将成为下一个羔羊,加上信陵君窃取兵符,毛遂逼迫楚王,最终形成草国联合抗秦的合纵态势。邯郸之战以秦军大败而告终。赵孝成王虽然靠合纵成功保住了邯郸,但是,赵孝成王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赵国日渐衰弱的趋势,仅仅是延迟了赵国的亡国时间。这样,本在秦昭襄王时期就可以完成的灭亡赵国的重任留给了秦王嬴政。嬴政将怎样灭亡赵国完成统一天下的重任呢?第22章赵国之亡赵国是秦国统一六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因此,秦国多次不遗余力地对赵国进行军事打击,规模最大的就是长平之战和邯郸之战。长平之战赵国损失了四十多万大军;邯郸之战,赵国军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最终使赵国的都城邯郸得以保存。但是,两场大战使赵国元气大伤,一蹶不振,秦灭赵国已经是指日可待。公元前229年,秦国大将王翦奉秦王嬴政之命又一次进攻赵国都城邯郸,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俘虏了赵国最后一位国君赵迁。赵王迁的太子嘉逃到代地称王,七年之后(前222)也被秦军所俘,赵国彻底灭亡。赵王迁是导致赵国亡国的第四位国君,他是一位什么样的国君呢?导致赵国最终灭亡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掌实权嬴政伐赵斩李牧赵迁亡国公元前235年,赵王迁继位。赵王迁继位之时,已经是秦王政十二年,嬴政已经掌握秦国大权四年了。赵王迁二年(秦王政十三年,前234),处理完吕不韦事件的秦王嬴政立即派兵大举攻赵,赵迁派兵迎战。结果,主将被杀,赵军士兵损失十万。这次赵军被杀的人数仅次于长平之战,而且距长平之战也仅仅二十七年,因此,赵国刚刚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兵员再次遭到毁灭性的屠杀。赵王迁三年,嬴政再次派遣大军从上党郡翻越太行山,直指赵国都城邯郸。在危急关头,赵王迁从北部边疆调回李牧为大将,抵抗秦军,李牧统领赵军大败秦军。秦将桓齮(yǐ,以)因为战败,畏罪逃到燕国(一说桓齮就是樊於期,嬴政非常恼恨樊於期,所以荆轲才拿他的人头做见面礼),李牧因功被封武安君。三年后,秦军进攻番吾,李牧再次击败秦军。秦国东扩灭赵的进程又一次受挫,这是因为赵国尚有一支精锐之师,尚有大将李牧。李牧是何许人也?他为什么能够在赵国即将亡国的危难时刻屡屡重创秦军?李牧原是赵国北部边境的良将,长期驻守代郡、雁门郡,防备匈奴。李牧守边有三招:一是稿赏士卒。李牧非常关心士卒生死,每天宰杀几头牛搞赏士兵,对将士们非常厚道。二是精心防守。平时让士兵学习骑射,派人非常小心谨慎地看守烽火台,还派了很多侦察员侦察敌情。三是死不出战,这是一条铁律。一旦遇到匈奴入侵,要赶快退入营垒防守,胆敢迎战者,斩首(为约曰:匈奴即入盗,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匈奴每次入侵,李牧部队都谨慎地点燃烽火,立即退入营垒,绝不出战。一连好几年,他的防地、人员、物资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匈奴人把李牧这种守边策略视为胆怯的表现,赵国官兵也认为主将胆怯。赵王因此多次斥责李牧,李牧依然如故,我行我素。赵王发怒,把他召回,另派他人领兵,李牧什么也没说,回家休息。此后一年多,匈奴每次入侵,继任的主官都出兵迎战。但是,屡屡失手,损失极多,伤亡惨重,导致边境地区不能种田,也无法畜牧。赵王别无他法,只好请李牧再次出山。李牧闭门不出,坚决称病推脱。赵王一再强迫李牧任职,李牧说:大王一定要用我,我还是老三招,请大王恩准。赵王立即答应了李牧的要求。李牧重返边境,还是按既定方针办事。匈奴几年来又一无所获,但他们也一直认为李牧胆小怯战。虽然边地官兵每天都能得到李牧的赏赐,但就是无用武之地,都想和匈奴痛痛快快打一仗。李牧看到和匈奴决战的时机成熟了,制定了一个三步走的策略,痛击匈奴。第一步,精选优质战车一千三百辆,良马一万三千匹,勇士五万人,神射手十万人。全军一律投入备战。第二步,示弱。匈奴小股人马入侵,李牧就佯装战败,有意把几千人扔给匈奴。匈奴单于看到这种情况,觉得有利可图,就率领大批人马入侵李牧防区。第三步,打大仗。李牧正面迎战,同时,从左右两翼包抄敌军,结果大败匈奴,一仗歼敌十多万人(单于闻之,大率众来入。李牧多为奇阵,张左右翼击之,大破杀匈奴十余万骑)。最后只有单于逃走了,几个小的部落也投降了。这一仗匈奴吃了个大亏,此后十多年,匈奴人不敢接近赵国边境。李牧不但能够防守边疆,而且也擅长攻坚。公元前244年,赵王派李牧进攻燕国,李牧一举攻占燕国两个县。赵王迁七年(前229),秦国派大将王翦进攻赵国,赵国派李牧、司马尚率兵抵御秦军。因为李牧善战,秦军虽有名将王剪,灭赵之战相持达一年多仍无进展。秦国深知李牧善战,很难对付,如果不除掉李牧,灭赵非常困难:王翦便向赵王的宠臣郭开行贿,让他施反间计。郭开收了秦国送来的重金,便不断散布流言蜚语,在赵王面前说李牧的坏话,造谣说李牧、司马尚要谋反。赵王迁听说之后,便派人接替李牧,李牧不受命。赵王乘李牧不备,秘密逮捕了李牧,将他处死,还撤了司马尚的军职(赵王乃使赵葱及齐将颜聚代李牧,李牧不受命,赵使人微捕得李牧,斩之,废司马尚)、三个月之后,王翦猛攻赵国,大败赵军,杀死赵将,俘虏了赵王迁。最后只有赵王迁的太子赵嘉逃到代地,自称代王,持续了七年之久。公元前222年,秦军攻取代地,俘虏了赵王嘉。昏庸信谗斩将败兵主次不明割地求和赵国自公元前403年立国到公元前228年灭亡,历经了一百七十余年,它曾在今天的河北、山西等交界之地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在赵国的历史上,曾出现过后世传诵颇广的故事,如“窃符救赵”、“完璧归赵”、“毛遂自荐”等,赵国为战国时代的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赵国除了灿烂的文化,还有一点是后人最为称颂的,就是赵国军民的积极抗战,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唯独赵国是最能打也是打得最为惨烈的国家。但是历史没有选择赵国,这除了历史的必然性之外,还存在哪些因素呢?赵国灭亡有四大因素:用人失误、政治腐败、主次不分、疆域锐减。先说用人失误。赵国人才济济,远非他国可比。但是,赵国的国君从赵孝成王开始,重用的人多是公族贵戚。比如说长平之战,这是决定赵国生死存亡的大决战,然而,在这场生死大决战之前,赵孝成王找谁谋划?一个是平阳君赵豹(赵惠文王的舅父),一个是平原君赵胜(赵惠文王之弟),全是公族贵戚。廉颇等一批名将,蔺相如等一批名臣,全不在决策人之列。赵豹主张不要上党郡,赵胜主张接收上党郡。虽然两人主张不同,但是,他俩都没有意识到接受上党郡将引发秦、赵两国之间的一场生死大决战。这两位参与决策的人都没有把大决战这一点给赵孝成王讲清楚:赵孝成王既想要地,又无充分思想准备要打硬战、恶战,最终一败涂地,元气大伤。赵迁继位之时赵国已处于亡国前夜了,但是,赵迁还是听信谗言,杀了支撑赵国半壁江山的名将李牧。这是自毁长城啊!三个月之后,赵王迁被俘。虽然李牧就算不被杀,是否能支撑赵国这盘残局还是个未知数,但是,杀了名将李牧,赵国一定灭亡。因为,李牧至少还能让赵国坚持下去,不至于三月亡国。赵王迁死到临头还冤杀名将,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司马迁在《史记·赵世家》最后也满怀愤慨地写道:“迁素无行,信谗,故诛其良将李牧,用郭开,岂不谬哉!”第二,政治腐败。赵国政治腐败成风。我们看看郭开这个人即可知赵国的政治腐败到何种程度。郭开是赵国大臣,囿于文献的缺失,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晓郭开曾担任的职务,但是,郭开对赵国最后的亡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战国时期有“四大名将”之说,秦、赵两国各占两位。赵国的两位名将是廉颇和季牧。李牧死于郭开之口,原因是郭开受秦重金贿赂,诬陷李牧。廉颇也毁于郭开之口,但并非受秦反间之计一事。赵孝成主错误地撤廉颇而用赵括,使赵国损失了四十五万精兵。长卑之战以后,赵孝成王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廉颇的重要,让廉颇再次领兵,廉颇不负王命,屡屡为赵立下战功。赵孝成王死后,继任的赵悼襄争王又不信任廉颇了,派乐乘代替廉颇为将。廉颇不服气,一怒之下,打跑了乐乘,这样,廉颇在赵国就待不下去了、逃到魏都天梁(今河南开封)。廉颇到魏国后,魏王长期不信任他,廉颇自己也很想回赵国再次带兵。赵悼襄王此时也感到用乐乘代替廉颇做得有些过分,想重新起用廉颇,但又不知道廉颇近来的身体状况如何。于是,赵悼襄王派使者丢魏国着望廉颇。郭开作为赵国重臣,率先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对出一使魏国的赵使行贿,让他设法阻止廉颇回国。使者在魏国见到了廉颇,看到廉颇饭量很大,还能披甲上马,身体极好。但是,这位使者由于收了郭开的重礼,回来对赵王说:廉将军虽然老了,但是饭量很大,不过我在那儿坐了一会儿,他去了多次厕所。赵王听了使者的话,认为廉颇真的老了,使不再考虑起用廉颇(赵使者既见廉颇,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赵使还报王曰: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赵王以为老,遂不召)。郭开是赵国重臣,自然知道廉颇对赵国非常重要。但是,他嫉贤妒能,不容廉颇,不惜以重金贿赂赵国使者,毁掉了赵国一员虎将。后来,楚国听说廉颇闲居在魏国,便派人暗中将廉颇接到楚国。廉颇虽然在楚国当了将军,但是,并没有立过什么战功;还总是念念叨叨地说,我喜欢用赵兵。最终廉颇客死楚国。廉颇是赵国名将,屡立战功。长平之战为秦反间计所害,长平之战后,廉颇又率兵对付趁火打劫的燕国,大败燕军。就是这么一位德高望重、屡立战功的名将,在赵国竟然待不下去。除了秦国反间之外,赵王身边的重臣也进谗言陷害他。郭开之口胜过秦人雄兵,三寸之舌胜过百万秦军,廉颇没有死在秦军刀下,却毁于郭开口中。赵国的政坛黑暗到了这种程度,除了亡国还有什么路可走?在赵国的历史上,不乏大将、名将,可惜的是,这些名将的结局都非常惨,李牧被杀,廉颇最后客死他乡,政治的腐败加快了赵国灭亡的脚步。唐朝末年的周昙曾有诗云:“秦袭邯郸岁月深,何人沾赠郭开金。廉颇还国李牧在,安得赵王为尔擒?”虽然,廉颇回国、李牧不死最终不一定会阻止赵国的灭亡,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延迟秦军东扩的速度。第三,主次不分。赵国不仅面临着秦国巨大的军事压力,同时还不断遭受北面燕国的骚扰。燕国是一弱国,实力远远比不上赵国。但是,在赵国的亡国过程中,燕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燕、赵两国本来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赵国为燕国阻挡了秦军的进攻,仅此而言,燕国应当帮助赵国,抵挡秦军,但事实并非如此。邯郸之战尚未结束,赵国的武垣令傅豹等人率领该地原燕国百姓叛逃到了燕国,为赵、燕两国关系埋下了矛盾的种子。赵孝成王十年(前256),秦派兵进攻赵国,攻占赵国二十多个县,杀死九万赵军。赵派乐乘等率兵进攻秦信梁军,打败秦军。此时的燕国非但不帮赵国抗秦,反而趁秦、赵大战之机,攻占了赵国昌城(今河北冀州),这进一步激化了燕、赵矛盾。赵孝成王十五年(前251),燕王派丞相栗腹出使赵国,送了五百金的重礼给赵王。但是,这个栗腹一回到燕国,马上向燕王报告,赵国的壮年人都死在长平了,未成年人还没有长大,可以趁此机会讨伐赵国。燕王召见重臣乐间,询问他的看法。乐问回答,赵国是一个四面都需要应敌的国家,因此,这种国家的应战能力超强,不能打。燕王又问,以众伐寡,用二打一的办法攻打也不行吗?乐间肯定地回答,不行。燕王赌气地说,那我用五倍的兵力去伐赵,行不行?乐间还是坚定地回答,肯定不行。燕王一听,勃然大怒。大臣们一看燕王震怒,便齐声附和燕王(王召昌国君乐间而问之,对曰:赵,四战之国也,其民习兵,伐之不可。王曰:吾以众伐寡,二而伐一,可乎?对曰:不可。王曰:吾即以五而伐一,可乎?对曰:不可。燕王大怒,群臣皆以为可)。面对失去理智的燕王,乐间不再说话。于是,燕王派出两路大军、两千辆战车。一路以栗腹为帅,进攻鄗(今河北高邑);一路由卿秦为将,攻打代(今河北蔚县)。赵国兵分两路、一路由廉颇率领

                      很多地方官大发国难财,且各地方官的俸禄差距悬殊,直到杨绾上疏后,朝廷才逐渐制定出上自节度使,下至主簿、尉级官员的俸禄制度,原先超额或者不足的,采取多减少补的方式,进而达到了上下有序。可惜的是,就在杨绾刚刚想要大显身手,李豫也正想倚重杨绾,让他厘定政令、改革弊端的时候,杨绾不幸身染重病,于大历十二年(777年)七月不幸病逝。杨绾病逝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李豫刹那间备受打击,为此李豫痛哭不已,连续三天没有上朝,三天后当他重新坐在朝堂上,想起群臣中再也看不见杨绾的身影后不禁痛悼难持。“上天难道不让朕平治天下达到太平盛世吗?为什么这么快就夺去了杨爱卿的性命啊!”李豫由衷地感叹道。这既是一种无奈,也反映出李豫重用贤能急于恢复帝国盛世的焦急心态,在他看来,杨绾对于自己而言,相当于先祖李世民身边的房玄龄、杜如晦,以及祖父李隆基身边的姚崇和宋璟。可是现在杨绾已经撒手西去,李豫虽然悲痛万分,但人死是不能复生的,朝廷的事情还是必须有人去做,所以李豫将希望寄托在了另一位宰相常衮的身上。纵观常衮为相的那一时期,他的最大贡献就是用自己的言行,深刻地影响了李豫广开言路纳谏忠言。事实上,在杨绾身染重病不能理政的那段日子,宰相班子就已经开始以常衮为核心,在常衮的建议下,李豫连续发布三个《求言诏》,申明广开言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在常衮的牵头下,采取了很多有利于诤谏的措施。李豫在《求言诏》中要求各级官吏继承和发挥太宗贞观时期广开言路的优良传统。同时指出自己从继位以来,很少听到谏臣进言,针对这种情况,李豫规定以后谏臣所献的奏疏,可以不限早晚任意时间送到宫内来,各门司不得私自扣留,如果必须面见皇帝的,必须要携带奏疏觐见,以利于皇帝参考。如果皇帝发布诏令与时事不符或者赏罚不当,谏臣可以当面指出,并不会治罪。同时为了保护谏臣的人身安全,李豫规定凡是官阶六品以上的谏臣,因紧急事态上朝击鼓奏事的,金吾卫士兵不得阻拦,不得对谏臣造成人身伤害,更不许强行拘禁,谏臣献书投匦的,严禁私留副本。上述这些内容在《全唐文?代宗皇帝条》中都有详细的记载,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全唐文》仔细阅读,这里鉴于篇幅所限不再赘述。总之,在常衮的建议下,李豫当时对如何更好地广开言路做了最大的努力,对诤谏的内容范围和保护的组织措施以及处理的方法,均做了详尽的法律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李豫不仅做出规定,而且当他由于自身角度的局限性可能无法作出正确决定时,也总能冷静克制地按照《求言诏》上的规定去做,这一点从对待元载的党羽上就可以看出。元载被诛杀后,其朝中党羽依然存在,在李豫看来,元载的这些党羽全都是朝廷的祸害,所以他计划一个不留,事实上李豫的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当然站在李豫的角度去看,他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正所谓恨之切,根株牵连是也。可是政治斗争中,站错队是很要命的,从这一点来讲,从前和元载站在一条战线上的人,未必都是官场奸佞之人,有的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而有的只能是通过元载才能实现政治理想,所以这个问题很难用道德去评判。当时刚刚铲除元载的李豫由于自身角度的问题,不可能想得如此周全,他下令将其党羽全部处死,但常衮及时上疏请求李豫区别对待元载的党羽,他提醒李豫元载的党羽中不乏才能之士,先前投靠元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常衮的善意提醒,使得李豫猛然醒悟,于是他下令将部分元载的党羽由死刑改为外贬。或许让李豫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念之差,居然让一个未来对大唐帝国国运影响至深的人从刀下捡回一条命,在不久之后的唐德宗李适在位时期,他将发挥自己特有的才能,为帝国贡献出独特的经济改革措施——两税法。这个从李豫刀下捡回一条命的人,名字叫杨炎。关于杨炎的两税法我们后边还会详细说到,在这里不再多说。总之一句话,继杨绾之后,常衮继续协助李豫努力地革除时弊,努力地使久染污浊之气的朝廷,重新吹入清新之风。常衮可以继续杨绾所走的道路,但他同样也是个性格孤傲之人,前边我们说过他不擅自结交朋友,这说明他对人总是有防备之心,而这个特点所衍生出的另一个特质就是: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大历十三年(778年)十二月,李豫召离开京城八年之久的李泌回到身边,准备重新起用这个先帝倚重的名臣。李豫刚刚继位时,就诏令李泌从山中的隐居之所回到自己身边,任命他为翰林学士。当时的权相元载认为李泌不肯依附自己,留在朝廷对自己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此时刚好江西观察使魏少游请朝廷为他派去一些僚佐,于是元载就盛称李泌有才,可担当此任,于是就以重用人才的名义把李泌赶出了朝廷。后来元载被诛、杨绾病逝,李豫觉得宰相班子只依靠常衮支撑,有些勉为其难,所以召回了李泌,准备让他进入宰相班子和常衮搭档。可是很快李豫的想法就被常衮所否定。常衮上疏认为皇帝陛下想重用李泌已经很长时间了,历史上汉武帝想重用某个人,一定要先试用这个人,如先担任某个地方官锻炼。现在如果想重用李泌,先请任命他为地方刺史,使他体察最底层百姓的疾苦,如果确实做出政绩可以再重用他。很长时间以来,有的人认为常衮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他嫉妒李泌的才能,所以故意排挤李泌。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因为常衮的意思是如果李泌在地方有政绩,皇帝就可以重用他。事实上,这恰恰反映出常衮那种一视同仁的特点,即使是对先帝重用过的名臣也不例外,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也是对元载当政时选拔人才“一言堂”的一种拨乱反正,也算是革除时弊的一种做法。李豫欣然采纳常衮的建议,任命李泌为澧州(今湖南澧县)刺史,后来的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李泌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德宗李适在位时期进位宰相。对于李豫而言,能否纳谏是判断昏君与明君的一个重要标准,李豫能够倾听各方意见,择善而从之,尤其在平叛、御边取得胜利后,见朝政纲纪败坏,力求革除弊政,主动下《求言诏》,在诸多方面能广听谏言,从个人素质角度来看,不失为尚能纳谏的明君。重用刘晏历经八年的安史之乱让李唐王朝元气大伤,叛乱平定后,各个藩镇割据一方,所收赋税拒不上交,朝廷财政开始出现危机,所以整顿江淮漕运、改进理财措施成为当务之急。在前边我们说过,江淮漕运是大唐帝国关中地区的生命保障线,可是安史之乱时期,洛阳被叛军占领,江淮漕运受阻,补给线被切断,安史之乱平定后,为了恢复江淮漕运,把江南的粮食和财物及时调运关中和西北边镇,以保证朝廷和边防驻军的军需,李豫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这副重担交给著名的理财家刘晏。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曹县)人。天资聪颖,素有神童之称。天宝年间,被任命为夏县县令,以善于理财而闻名。后历任殿中侍御史、度支郎中、杭陇华三州刺史、河南尹,每任一职皆有突出政绩,当地百姓都刻石颂其德。李亨在位时,刘晏担任京兆尹,同时以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后受人诬陷,被贬为通州刺史。李豫即位后,早就知道刘晏的理财才能,迅速将其召回,任命他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因为和程元振走得很近,在程元振被清除后,刘晏丢掉了相位,转为太子宾客,后又被授为御史大夫,领东南、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诸使。从刘晏的履历我们不难看出,无论他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他始终在做经济工作,换句话说,他的理财才能始终没有被埋没,这也是李豫为什么会将整顿江淮漕运、改进理财措施的工作交给他的重要原因。广德二年(764年)三月,李豫鉴于自安史叛乱以来,大运河的通济渠河段因汴水常年失修而废弃,致使江淮漕运形成不得不沿江水入汉水,经梁州(今陕西汉中)、洋州(今陕西样县)绕道运入关中的困难情况,下令任刘晏为河南、江淮转运使进行治理。刘晏上任后,以改革江淮漕运为己任,立即亲率一批行家里手,跋山涉水不畏艰险,深入江淮沿线查看地形、了解民情,并总结开元初年李杰等人治理漕运的经验,开启了一项治理漕运的工程。刘晏首先组织民夫,大力疏浚汴水河道,以使漕运畅通,组织兵丁护卫,确保漕运的安全。然后在扬子(今江苏扬州南)设立十个造船场,制造适合各种河道水流并坚固耐用的漕船二百艘,将过去当地富户督办漕运的办法改为官运,用发给盐的方式雇佣船工、水手,改变过去富户督工、沿途百姓服役的做法,针对江、汴、河、渭诸河不同的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运输方法。在这个工程中,刘晏最为突出的一项措施是将直运改为分段运,使船只不入汴水,直达扬州,汴水上的船只不入黄河,直接到达河阴,然后不入渭水,只到达渭口(渭水河口),中途设立粮仓备储。运船十艘为一纲,由军将带领,如果运输十次没有失误给予奖赏,并提拔官职。在刘晏的努力下,困扰大唐帝国多年的江淮漕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此后江淮地区的大批粮食和财物通过运河源源不断地运到长安,一年可运数十万石,最多的时候可达一百一十万石,且无升斗损耗。这也直接导致了京师昂贵的米价得到平抑。当刘晏成功治理江淮漕运,首航的船队到达长安时,李豫喜出望外,命令金吾卫士列队迎接于东渭桥,并派专使带给刘晏一句话:卿之功劳有如汉代良相萧何。李豫的这句话代表了他对刘晏功劳的充分肯定,治理江淮漕运的成功让李豫进一步了解了这位理财家,此时在李豫的心中不禁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继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后,将盐政改革也交给刘晏。在我看来,刘晏成功主持盐政改革不仅更加充分展示了他的理财能力,也使他的人生达到顶峰状态。唐朝初期,政府事实上是不收盐税的,但安史之乱爆发后,朝廷财源日益匮乏,于是被迫在乾元元年(758年),实行食盐专卖政策,在产盐区设“监院”管理盐务,这种做法致使盐价疯狂增长,每斗盐由十文钱提高到一百一十文,这样一来百姓买不起,但政府又要保证盐的销量,所以结果就是硬性摊派,百姓因此怨声载道。针对这种弊端,大历元年(766年)正月,在完成治理江淮漕运的两年后,李豫任命刘晏为京师、河南、淮南、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等使,主持盐政改革工作。刘晏接受任务后,首先从精简盐务机构入手,合并“监院”,在全国设立十三个巡院,由巡院负责食盐的销售。然后接下来是调整曾经的食盐专卖政策,将曾经的官运官销,改为朝廷在盐场统一收购,严禁私自卖给商人,具体措施是先由官方加价,然后再卖给盐商,名为“就场专卖”。商人缴纳盐款和盐税后,任其自行销售。除了出台上述对朝廷有利的盐政措施之外,刘晏明白对商人的鼓励是这里面不能忽视的问题。所以他规定商人除了用钱财购买食盐之外,还可以用绢布代钱购盐,国家再以绢布供应军队衣服之用,为了防止盐商抬高盐价,还在距产盐地较远的偏僻地区设立“常平盐”(非常时期政府用于调控盐价的备用盐),以稳定市场上的盐价。此外,刘晏还上疏李豫请求下令禁止各地节度使对盐商增派盐税,以免通过中间环节变相提高盐价。这个建议得到了李豫的批准,自此之后刘晏主持的盐政改革开始逐渐显现出成果,其中最为突出的主要就是两点:官获盐利,民不乏盐。起初江淮地区的盐利每年不过四十万缗(千钱为一缗),刘晏主持盐政改革后,每年可收入盐利至六百万缗,合计增加收入达到了十五倍之多,直到大历末年,一年国家财政总收入达到一千二百万缗,其中盐利就占了一半以上。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获利并不是政府强行让老百姓买盐的结果,而完全是改革后的市场供需自然形成的结果。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和成功完成盐政改革让刘晏在朝廷顿时大放异彩,很多人都对刘晏的实干能力竖起大拇指,事实上刘晏不仅具有理财的实践能力,他还通过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一套财政理论。刘晏认为随着人口的增长户口的增多,各地赋税肯定会水涨船高,所以理财的理念首先应该以惠及民生为前提,所以他推行了“常平法”以稳定物价安定社会。所谓“常平法”是指在各道设置巡院后,注意选用廉洁精干的人担任知院官,每月将本道各州县的雨雪、收成等情况向朝廷报告,朝廷在丰收的地区以高于市场的价钱购进粮食,在歉收的地区以低于市场的价钱销售粮食,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法商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从中牟取暴利侵害百姓,也借此稳定市场物价。在推行“常平法”的同时,刘晏又推出了“均输法”,就是规定各道用当地部分租赋收入和盐利购买各地的土特产品用于供应京城长安,这种做法既便利了京城长安的官民生活,又促进了各地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利于长期战乱所造成的社会经济萧条局面的复苏和国力的振兴。可以说随着刘晏改革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大唐帝国在经过安史之乱后,在李豫当政时,终于走出财政危机的困境。中国古代一般发生财政危机,解决的办法唯有两种途径:一是加征赋税,径直取之于民;二是取之盐铁,征集商税。虽然第二种方法最后也是将负担辗转移到老百姓身上,但与第一种办法终究有所区别,所以李豫选择了后者,并重用刘晏,逐步扭转了财政窘况,使大唐帝国恢复了一些生气。李豫一朝,刘晏执掌理财大政共计十余年,在成功治理江淮漕运和盐政改革后,十余年的时间里他协助李豫又完成了户税、地税等诸多涉及帝国命脉以及民生疾苦的多项改革措施。虽然刘晏始终不是宰相,但其权势却近于宰相,或许是因为他不在其位却权势过重,从而引起了某些人的嫉恨。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随着李豫的病逝,由他支持的刘晏理财改革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德宗李适继位后的建中元年(780年)二月,前边提到过推行“两税法”的杨炎登上相位,由于此前他和刘晏的某些恩怨,致使他展开对刘晏的报复,最终将其陷害致死。事实上刘晏之死的原因很复杂,在后边我们会详细说到,不过李豫在位时发现理财能手的刘晏,并加以重用而不怀疑,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李豫对治国安民还是颇有些想法的,算是一个治乱守成的皇帝。多情天子李豫在宝应元年(762年)四月登上皇位,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病逝于长安宫中紫宸殿,年五十四岁,在位共计十八年。纵观李豫在位的这十八年,可谓坎坷的十八年、惊险的十八年和斗争的十八年,他不仅在政治舞台上角逐胜出,在动乱中平叛御边、搏击疆场功勋卓著,削除乱政宦官,剪除专权宰臣巩固帝位,乱后求治罪己安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多有改革,且颇见成效,这足以说明李豫是个有些建树的皇帝。但在唐代诸帝中,李豫显然不如他的先辈李世民、武则天、李隆基那样光芒耀眼,这使得他常常被忽视。事实上从宏观的历史角度来看,李豫是大唐帝国历经八年安史之乱,却还能延续国祚一百五十年之久的关键角色。我们常说锦上添花容易,但雪中送炭却很难做到,对于拥有二百九十年历史的大唐帝国而言,李豫恰恰处在需要雪中送炭的关键时刻。在前边我们详细介绍了李豫一生的诸多作为,事实上如果你走进李豫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仁慈的李豫是一位多情天子,当然这个“多情”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好色”,而是说李豫是个识大体、重情义的帝王。通过前边我们提到的李豫和建宁王李倓的兄弟情谊,可以看出李豫是一个内心十分重感情的帝王,事实上李豫爱憎分明,他可以不留情面地清除三大宦官和专权宰臣,但对待他的亲人时李豫则体现出了一颗仁慈之心。当宦官李辅国逼迫太上皇李隆基住

                      军又打上门来。孙科已经对自己的领导能力完全失去了信心:既然如此,那我下台好了,你们谁有能耐谁上吧。孙科递交辞职报告后,汪精卫临危受命。汪精卫本来是个主战派,在“九·一八事变”后带头骂张学良和蒋介石,并宣称若自己主政国民政府,决不以尺土寸地授人。只不过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他到了南京才发现抗日不是喊喊口号那么简单——国库异常空虚,连中央军都发不出工资。汪精卫这才有些理解蒋介石:领导抗日确实不易。28日,汪精卫给军政部部长(国防部部长)何应钦下达了一项指示,让他命令驻防京(南京)沪的陈铭枢,将其麾下的第十九路军调离上海,上海将由宪兵十六团接防。理由是华北战局吃紧,需要十九路军北上抗日。可是,宪兵就相当于现在的武警,其战斗力无法与正规军相比。而且华北战局吃紧,你汪精卫不从附近调兵,调远在上海的部队干什么?原来,陈铭枢的手下——十九路军总指挥蒋光鼐、军长蔡廷锴,淞沪警备司令戴戟已决心与日本一战。三个血性汉子不想做张学良第二,他们联名发表《告十九路军全体官兵书》与《告淞沪民众书》,说十九路军宁为玉碎而荣死,不为瓦全而偷生。因此,汪精卫打算把十九路军调离上海。汪精卫想得很美好:我在日本人说的最后期限29日之前答应其所有要求,将部队撤走,日本人还有什么理由打我?理由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更何况日本人铁了心要打劫中国。到了28日晚十一点,日本人发出最后通告:中国方面并未准时撤出所有的军队和敌对设施!之后也不给国民政府分辩的时间,若再给时间,十九路军就有可能在剩下的一小时内全部撤出,这是日本人不愿意看到的。毕竟再找一个侵略的理由,实在是麻烦了些。28日十一点三十分,日军向十九路军一五六旅发起进攻。前面提过,十九路军的前身就是号称“铁军”的国民革命军第四军蔡廷锴麾下的第十师。中原大战时,该师升格为十九路军,现在下辖三个师三万余人。受到日军攻击的一五六旅,人数不多,他们本来正奉命向前来接防的宪兵十六团移交防务,可面对日本海军陆战队精锐的武力进犯,毫不含糊,当即予以还击。宪兵十六团只是武警部队,但也毫不畏惧,立即加入战斗。“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

                      血战

                      汪精卫本来打算委曲求全糊弄过去,可日本人完全不给他面子,汪精卫只好下令十九路军反击。鸦片战争以来,近代中国对外作战多为一触即溃,等到“九·一八”更是离谱到不触即溃,因此开战之前,日本海军狂妄地叫嚣四小时占领上海。可当日本人以骄狂心态投入战斗后,才发现对手的战术水平与己相差不远,战斗意志尤有过之。其实这也不奇怪,十九路军的前线指挥官蔡廷锴本就是中国最优秀的将领之一,更何况十九路军还拥有“铁军”的血脉,“铁军”的称号可不是捡来的,是靠一场场硬仗打出来的,名不虚传。日本人为自己的轻敌付出了代价。城市近战减少了日本人在武器上的优势,而在肉搏战中,中国军人甚至可以身背炸弹和火油,潜入日军阵地后拉动导火索和日军同归于尽,日本人根本就占不着便宜。交战首日,日军就伤亡八百多人,占参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日本人只得从国内向上海增兵,最后竟然增兵至约八万。中国军人在前方舍生忘死,国民政府这边也没白白浪费军人的热血。战争爆发后,或许是汪精卫发现自己的能力不足以领导中国人民赢取战争,又或许是想拉一个垫背的,因此召开紧急会议,邀请蒋介石重新出山。会议一致推举蒋介石出任国民革命军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长的头衔蒋介石一挂就是十六年,“蒋委员长”从此成为人们最熟悉的对他的称呼。蒋委员长一上任,就把政府从南京迁往洛阳。他这样做不是为了逃跑,而是为了把拱卫首都南京的“近卫部队”抽出来参战。这里说的近卫部队,是指蒋介石的绝对嫡系第八十七师、第八十八师和中央教导总队,共计三万多人。蒋委员长将这支三万余人的精锐合编成了第五军,并将军长一职交予了主动请缨的张治中。注意,此张治中非西北军张自忠,这个张治中做过黄埔军校的总队长和教育长,是黄埔系的骨干将领。论资历,论级别,张治中都不在蒋光鼐之下,但奇怪的是,蒋委员长居然将第五军交给蒋光鼐指挥。其实,这个看上去让人费解的安排,却是蒋介石苦心钻研的结果。因为蒋介石一直坚定地认为,中国国力不足,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跟日本全面开战。一旦代表国家的中央军明着参与战争,就意味着中日正式交战。所以把第五军交给血脉为粤军的蒋光鼐指挥作战,可以将这场战争解释为广东地方部队和日军的冲突。这样的话,战争就大不起来,就不大可能扩大为中日间的全面战争。事实上,张治中和他的第五军拥有军事自主权。像第五军和十九路军的分工就很明确,两军各有阵地,而第五军驻守的地方叫庙行。2月22日,庙行大战打响。对于“一·二八淞沪抗战”来说,庙行大战是为后世所公认的一场决战。庙行地势平坦,一马平川,有利于机械化程度很高的日军作战,所以日军计划从庙行实施中央突破,然后向两翼进攻,把国军分割包围,各个击破。日军的“中央突破”策略没错,但这个“中央”着实选错了,因为他们的对手第五军是一支足以与其匹敌的精锐。第五军的将官大都是张治中在黄埔的学生,他们几乎接受了所有自东征起的重大战事的考验,像黄埔一期的俞济时和宋希濂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第五军的士兵训练有素,战斗力属于国内的顶级水准。第五军的装备也不错,是国内最早的德械部队——自“四·一二”与苏联闹翻以后,蒋介石转而跟苏联的对手德国人合作,譬如聘请德国名军官做军事顾问,向德国供应稀有金属原料换取装备。话又说回来,虽然第五军号称装备最好的中国部队,但也没有像日军那样的飞机、大炮和坦克撑腰。在战斗中,日军竟然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时内向庙行中国守军阵地倾泻三四千发炮弹!也就是说,平均下来一秒一发炮弹,这是怎样的炮火强度!第五军炮虽有几门,但不多,更遑论其他。因此,我们的战士必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抵挡敌人的钢铁洪流!但为了国家争人格而战,为了民族求生存而战!虽千万人,吾往矣!不灭倭寇,誓不生还!面对两万余日军精锐的攻击,八十八师师长俞济时率部正面对抗日军,战况极其惨烈。三天三夜的艰苦奋战后,师长俞济时腹部重伤,旅长以下将官重伤、战死者比比皆是,仅营长就牺牲了九个。但他们付出的巨大代价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为八十七师第一六一旅旅长宋希濂率部绕道攻击日军侧背后吸引了火力,争取了时间。宋希濂的偷袭,打得日军措手不及,令八十八师绝处逢生。关键时刻,十九路军的援军也已杀到。援军到来的时机太妙了,这正是发起反攻的最佳时机!三面夹攻下,日军战阵大乱,在丢下三千多具尸体后,不得不放弃庙行仓皇撤退。

                      停战

                      祸不单行,日军不仅在庙行吃了亏,还在蒋委员长于仓促之中增调上海战场的另一支部队——税警总团身上吃了亏。顾名思义,大家肯定以为,以税警总团的水平也就能对付走私分子。其实大家的想法原本没错,这支部队在未归入宋子文的财政部之前,战斗力也就和城管差不多,但在宋子文手中,它却几乎发展到了与黄埔军校教导总队一个档次的水平。宋大财神在税警总团内实行高薪制,按美国陆军的训练模式来练兵,把税警总团打造成了一支近三万人的美式军团。此刻,这支美式军团也加入了第五军编制,并创造了杀死杀伤日军人数超过己方损失人数的惊人纪录。税警总团的指挥官叫王赓,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他本人没什么名气,但有文武两大名人和他很有关系。王赓的老婆陆小曼的婚内情人是个大名人,此人是琼瑶的表舅,金庸的表哥,他的名字叫做徐志摩。巧合的是,不仅徐志摩的笔名“云中鹤”与金大师笔下的“四大恶人”之末的那个淫贼同名,而且在金大师的几部鸿篇巨制中,几乎每一部都有一个卑鄙无耻、薄情寡义、机关算尽却落得一场空的表哥。王赓的副手是一名耀眼的军事天才,这名天才是安徽人,毕业于与美国西点军校并称双子星的美国弗吉尼亚军校,此人刚出道时在淞沪战场率部死扛日本人,几年后在缅甸战场消灭数万鬼子精锐,于异域大放光彩,被誉为“东方隆美尔”,他的名字叫做孙立人……至此,两国精锐在胶着中打了一个多月,日军数次增兵,数次更换指挥官,付出了与中国军队相近的死伤,也不过是将中国军队逼成了守势而已。可以说,淞沪抗战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陆军表现最出色的一次战役。它告诉日本人,也告诉全世界,中国军人不全是孬种,中国军人不都是东北军,中国军人也可以战至最后一人,依然坚守阵地。日本这次出兵本是为了转移侵占东北所带来的压力,并没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此这就给了中国外交运作的空间。在蒋委员长的请求之下,非常担心日本在中国一家独大的美、英、法开始强力干预这场战争。刚好,所谓的“满洲国”也在战争期间顺利成立了。于是,在这种内部没有准备好,外部有压力,战场上占不到便宜,却已经实现了发动战争的预期目的的情况下,日本见好就收,送了列强一个顺水人情。1932年3月3日,日本宣布保护侨民的目的已经达到,双方停战。5月,中国与日本达成《淞沪停战协定》,日军返回战前防区(租界一带),中国军队撤出上海市,交战区(上海市内)的治安由警察和宪兵维持。客观地说,受制于当时的国情,这个协定已算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汪精卫也认为自己做了件上对得起国家下对得起人民的好事,毕竟在他当政的时候,中国军队用鲜血与勇气跟日本人打了一个平手。可他没想到的是,铺天盖地的西红柿和臭鸡蛋接连向他砸来。《淞沪停战协定》丧权辱国!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军队居然不能进入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土地上海?!你汪精卫非但没有收复东北,反而又在上海卖国,你不是卖国贼谁是卖国贼?!汪精卫承受不了这样的委屈,自尊受损的他决定再次辞职出国。但汪精卫万万想不到,三年之后,即1935年11月,当他再次归国主政后,他竟然会因为三年前的《淞沪停战协定》奠定的“卖国贼”基调而遭遇一场刺杀。杀他的人是十九路军的下级军官孙凤鸣,此人刺杀汪精卫的目的倒也纯粹:杀掉卖国贼汪精卫。虽然汪精卫没有当场死在孙凤鸣的枪口下,但一颗留在其背部的子弹无法取出,此后便一直压迫着他的背部神经。数年之后,汪精卫成了“天字一号大汉奸”,这个隐患也恶化成了“骨髓肿”。骨髓肿在当时是绝症,无法治疗。有理由相信,这就是汪精卫的主要死因。“一·二八淞沪抗战”的中国领袖之一汪精卫,在这场战争结束十余年后殒命,但日军的指挥官、上海派遣军司令白川义则,乘舰而来,躺棺材而去。1932年4月底,小鬼子死于中朝两国民间组织的联合刺杀,出手行刺鬼子的英雄是个朝鲜人,名叫尹奉吉,他的帮手是号称“民国第一杀手”的王亚樵。蒋记王朝第十三章郁闷之王蒋介石

                      “长城抗战”

                      时间来到1933年,东北军已经全部撤到关内。1月11日,日本军部发表声明:热河也是我们“满洲国”的领土,你张学良最好撤走热河驻军汤玉麟部,要不然我们自己发兵来取。日本人已不满足于关外的土地,他们要入关!如果张学良此时还不奋起还击,那他就不是一个男人。幸而退无可退的他雄起了,他对全国人民说,他已忍无可忍,要奋斗求生,死守热河!可惜,等他雄起的时候,却已经失去了威信。日本人拿下东北,张学良连个抵抗的姿态都没有。政治智慧很低的张学良不明白——即使打不过日本人,抵抗的姿态还是要做的,要不然手下的小喽啰们也会说老大太窝囊了,长此以往威信就没了。果然,张学良誓死保卫热河的豪言犹在耳畔,部将汤玉麟却已经弃城而逃,张学良沦落为国人口中十足的笑柄。这时蒋介石发话了:兄弟,你不行啊,还是让何应钦来接替你处理华北事务吧!张学良只能说好。何应钦上来之后就是两手准备:一手抗战,一手谈和。用他的话讲,这叫以打促和。于是,中国军队在长城的喜峰口﹑古北口等地与日军进行了持续两个月的激烈战斗,史称“长城抗战”。在参加长城抗战的部队中,装备最差的当属冯玉祥曾经的手下——宋哲元的二十九军。这支中原大战后由原西北军改编而来的军队,因为武器弹药缺乏,无奈之下只好人手一口“古之神兵利器”——砍刀,重新练起“破锋八刀”。在人类战争早已进入火器时代的时候,这支手握大刀作战的部队显得是那么的悲壮和另类。可他们却凭借着如此落后的武器装备,取得了长城抗战中喜峰口战斗的胜利,毙敌八百,一时震惊天下。日本《朝日新闻》评论道:明治大帝造兵以来,皇军名誉尽丧于喜峰口外,而遭受六十年来未有之侮辱。经此一战,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高参和多面手萧振瀛,及重要将领佟麟阁、赵登禹、张自忠、冯治安等名扬天下。不过,长城抗战中杀敌最多的还是在古北口一带作战的中央军,尤其是黄埔一期生关麟征统率的二十五师。从东征到北伐,从中原大战到“剿共”,关麟征一路成长,现在已是黄埔同学中的佼佼者。他用兵以稳、准、狠著称,长于急袭,其部队号称“千里驹”,本人被称作“关拳头”。本人厉害也就罢了,偏偏其手下的干将——黄埔精英杜聿明、郑洞国、戴安澜也都能独当一面。所以他既能在与中共名将林彪、徐向前、陈赓等人的对垒中胜多败少,也能在东北军王以哲部溃退的情况下,与日军第八师团血战数个昼夜不退。因为国家整体实力的原因,即便大部分中国军人表现得十分英勇,整个长城抗战还是以失败告终。但军人的血没有白流!长城抗战之后,“中日之间必有一战”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这就是“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由来,而先前大部分国人都认为日本人的野心仅止于东北。

                      张学良去西北

                      长城抗战更加凸显了东北军的懦弱,海内外舆论鼎沸。全国一片骂声中,张学良已如芒刺在背。这时大家又开始呼吁:请汪主席回国主政。汪精卫说:要我回去也行,张学良必须辞职以谢天下。蒋介石只好找到张学良:汉卿啊,你看……蒋介石还没有说完,张学良就说:大哥你不用为难,我辞职。随即,已经骨瘦如柴,精神颓丧至极的张学良通电下野,赴欧洲考察躲避风头,顺道在陌生的环境里完成戒毒大业,争取东山再起。之后,汪精卫回国主政,蒋介石主军,二人再次合作。不过此时的汪精卫已经完成了蜕变,从一个愤青般的主战派,变成了主和派。虽然日本人之心路人皆知,但是汪精卫与蒋介石一致认为,国内群雄割据,工业基础薄弱,根本无法与日本倾力一战,所以目前的中国还须隐忍,还须尽力把战争的时间往后拖,拖得越晚,越有利于中国积攒实力。在这二位眼中,积攒实力的办法不外乎两个。一是发展经济和工业,增强战争实力;二是“剿灭”共党,以求安内而攘外,集中全部资源抗战。在长城抗战失败后,汪精卫与蒋介石出于上述考虑,和日本人签订了《塘沽协定》,规定平津华北为非军事区,准许日军在该地区视察,等于默认了伪满洲国和日本占领热河的合法性,也丧失了部分华北主权。《塘沽协定》签订后,汪主席和蒋委员长没少挨骂。要说那时的民主气氛还不错,不只老百姓,陈铭枢、蔡廷锴等国军将领也公开骂他们的最高领袖。但与此同时,冯玉祥的形象却光辉高大了起来。长城抗战失败后,“千面将军”冯玉祥站了出来,成立了一支私人武装力量——察哈尔抗日同盟军,跟以汉奸(伪军)为主力的日军在多伦

                      关键词 >> av小次郎收藏家

                      评论(32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