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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堂呦呦 发布时间:2024-01-04 13:35:11
亚洲九九精品的。但人生何必如此悲哀,大不了一切从头再来!于是他给盟友冯国璋发了一封电报,请他出山代行总统职权,随后直奔天津开启新人生,在那里投资房地产和金融,有空时也常常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活得比做总统开心得多。像天津南开大学举行开学典礼那天,赞助人黎元洪亲临学校祝贺,并与学子们合影留念,他的大女儿也在那群学子中间。与大女儿同班的一位叫周恩来的少年虽然长相英气,却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不过后来周恩来回忆南开第一批男女同班同学的往事时,清楚地记得黎元洪当年说过“有饭大家吃”的话。话题回到主线上。话说冯国璋收到黎元洪的电报后,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兴奋:自己熬到59岁,终于从地方诸侯一跃成为执掌中枢的总统,此生无憾矣!害怕给人生留下遗憾的冯国璋迅速安排好了后院,之后便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以前舍不得离开的地盘,火速赶往北京就任大总统。冯国璋接任中华民国总统,段总理心里就没有什么疙瘩吗?没有。非但没有,段总理还对冯总统的到来举双手双脚赞成。不用奇怪。因为冯国璋入京对段祺瑞来说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冯国璋拥兵自重,独霸长江流域,如此一直在外,段祺瑞根本拿他没办法,可冯国璋一旦入京,那就容易对付了。于是,段总理权衡利弊以后,毅然决定让冯国璋出任大总统,自己继续当国务总理。1917年8月1日,冯国璋正式就任代总统。这二位北洋袍泽就此搭起了新一届政府的领导班子。段总理和冯国璋是多年的老哥们儿,关系自然比黎元洪亲近。而且段总理也不敢以对待黎元洪的骄横态度对待冯国璋,毕竟黎元洪被他们的老大袁大头整成了光杆司令,而冯国璋的直系可是有兵有地盘,实力强劲。因此,刚开始二人之间还是很甜蜜的。两人更是合力干了一件大事。准确地说,应该是没干事。不过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没干就是干。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本着无为而治的精神,段总理和冯国璋在关键的几个地方依然保持了张勋大破坏之后的状态,如解散的国会、废弃的《临时约法》,这二位根本就没打算恢复它们。可没有国会和宪法的共和国,共的是啥?和的是啥?军人出身的段祺瑞,虽然号称“三造共和”,但他更喜欢用拳头说话。第四章大家一起来护法
孙中山再立门户
解散国会、废除约法,冯总统与段总理是满意了,可他俩忘了这天下还不是他们完全说了算。至少孙中山就立马表示了不同看法,还有云南滇系掌门唐继尧、广西桂系首领陆荣廷也是持趁火打劫的态度。当初“府院之争”时,孙中山也支持黎元洪,反对对德宣战。孙中山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他支持宪法的权威性。宪法规定总统在对外媾和、宣战这种事情上拥有决策权。而段总理恨不能所有的事情都由自己说了算,这让崇尚法治的孙先生很不满意,于是他勇敢地站到了黎总统这一边。只是孙中山没有想到,这次站队居然还有好处费可拿。德国政府在发现他反对对德宣战后,为了利用他的政治影响力达到破坏中国对德宣战的目的,密赠其一大笔活动经费,请他出手帮忙。关于活动经费的具体数目,有说两百万马克的,也有说一百五十万马克的,但不管怎样,按照当时的汇率和购买力(马克大概稍低于美元)来看,这都是很大一笔钱。总之,这时候孙中山手头有些钱,有钱总是件好事。张勋一复辟,孙中山就忙着组织讨逆军,拿出一笔钱给海军司令(海军总长)程璧光做军费,请其率海军第一舰队加入反复辟大军,相当于请了一支雇佣军。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海军第一舰队?前面说过载沣将南、北洋水师改造成巡洋舰队和长江舰队的事情,不再赘述。袁世凯上台后,又把这两支海军合并,分成第一舰队、第二舰队和练习舰队。主要力量都在第一舰队,第二舰队仅仅是一些巡防长江的小型炮舰,练习舰队就不用说了。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第一舰队,就相当于搞定了整支海军。1917年7月17日,孙先生带着从法国赶回来的汪精卫、财政总管廖仲恺等人乘坐雇佣军的“海琛号”军舰从上海南下抵达广州。不是应该北上吗,怎么还南下?这是因为早在反袁护国时,孙中山就与南边的那些军阀势力取得了联系。张勋复辟时,孙中山依然希望借助南方军阀的势力打倒张勋。可孙中山还没到广州,张勋就完蛋了。真是白折腾!德国人让做的事还没做,一切就已结束,那德国人给的活动经费是不是也会要回去?孙中山当时认定这笔钱就此打了水漂。没想到峰回路转,段祺瑞、冯国璋又送上门来,居然废弃了《临时约法》和国会,这与张勋何异?孙中山和同志们听到这个消息后,义愤填膺。该如何是好?孙中山对此有些头疼。还是武装拥护约法吧。反正也不是头一次革命,闹了这么多年,同志们也算看清了,北洋政府就没什么好指望的,还不如自己单干,另立政府,来个开天辟地!这个想法很简约,却也很有吸引力。这不,孙中山刚告诉陆荣廷、唐继尧,这二位就迅速拍板同意。可这二位不是为了护法,而是他们想闹分裂搞独立。毕竟在自己的地盘上作威作福,比听北京政府的颐指气使强得多。可让他们直接对抗北京政府,对抗北洋军,又有些名不正言不顺。正好这时候孙先生来了,他的号召力巨大,他是民主革命领袖,还是前任大总统,现在他不是号召护法吗?好啊,咱们也拥护护法,名正言顺地继续独立。孙中山得到陆荣廷、唐继尧和海军司令程璧光的支持后,底气自然就足了,于是向那些被前任总统袁世凯炒了鱿鱼而无事可做的国会议员发出邀请:请你们南下护法以振国纪,食住行的费用你们不用担心,我有钱,只要你们肯来,食宿行我来安排。到8月时,来到广州的国会议员已经有一百五十多人,其中还有些老熟人,比如伍廷芳、唐绍仪等。虽然还不够法定人数,但非常岁月行非常之事,一切从简。孙中山决定先把会开了,咱这个国会就叫“非常国会”,咱这个政府就叫“非常政府”。人虽然不够,但会开得挺成功,宪法制作得挺正式,比北京政府的那一套专业得多。随后又进行了选举,“海陆军非常大元帅”的位置自然非孙中山莫属,而孙中山也没忘记给追随自己多年的汪精卫留一个位置——大元帅府秘书长。当然,孙中山也得给这次支持自己护法的军阀们以回报,人家好歹也是为了正义的事业对抗强大的中央政府。不过孙中山回报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是想把唐继尧、陆荣廷的两支部队纳入“非常政府”的统一指挥之下,所以唐继尧和陆荣廷也被选为元帅,只是比孙中山少了一个“大”字。手下无兵难办事1917年9月10日,中华民国军政府在广州成立。孙中山身着大元帅的戎装发表就职宣言,就任军政府大元帅,正式跟段祺瑞的北京国民政府遥相对峙,分庭抗礼。美中不足的是,三个元帅只有孙中山一个就任,两个真正手握兵权的元帅都没来。看来人家借你的名义行事可以,受你管辖不干。既然如此,这个名义上的广州军政府,几乎就是无兵可用。也就程璧光的那支海军雇佣军还算靠谱,收了钱总不能不办事。想来想去,孙中山发现还有一支力量可以拉过来。那就是广东省省长朱庆澜手下的警卫军,而且警卫军的司令还是熟人“残仔明”。其实,这个“残仔明”既不体残更不脑残,而且他的身体健康程度和智力发育水平远超普通人,只是他的广东老乡都这么叫他。怪哉,真是怪哉!“残仔明”大名陈炯明,是前清秀才,还是同盟会会员,当年跟着黄兴参加过黄花岗起义,也算是孙中山曾经的下属。孙中山之所以有信心把朱庆澜和陈炯明拉到自己这边来,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朱庆澜希望借孙中山之手对抗陆荣廷,老陆这个人经常欺负他。其次,孙中山和陈炯明私下长谈过一番,“残仔明”没有忘记自己同盟会会员的身份和肩负的革命使命,愿意跟随孙中山东山再起。在费了一番口舌之后,孙中山总算是把这支警卫军给拉了过来,他麾下终于有了一些力量。当然,这支警卫军的战斗力比较差,毕竟他们只是警卫队,工作业务以执法为主,至多算是正规军的后备役,要上战场的话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训练和实践,这也就意味着孙中山短期之内只有程璧光的海军可以用,凭这种实力恐怕对付不了北京政府吧?不必太悲观。当年的护国战争,蔡锷只有几千兵马照样敢反,照样获得成功。连蒋介石先生也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于是他开动脑筋,细细推算,连续熬夜,终于完成了成名作——《对北军作战计划》,他在文中告诉孙中山:我方占据局部人数优势和地利,北洋军是纸老虎,不可怕,证据有二。其一,虽然北方政府的军队数量在三十万以上,但是大部分人马都要驻防各地,实际能够参战的最多不过六万,因此双方差距不大,甚至我方兵力还占优,因为北洋内部利益纠结不断,在这六万人之中,愿意为段祺瑞冒死南犯的人又有多少?其二,硬实力方面,北洋军的优势在于武器装备,而我军的优势在于北洋军对南方的地理和气候不太习惯。所以我们只要坚持以长江沿岸为主作战地,打胜仗的希望是很大的。由于感到此计划有所不足,蒋介石后来特地补了一份《滇粤两军对于闽浙单独作战之计划》,大意是说虽然我们的口号是北伐,但并不代表我们一定要真的出兵北上中原,我们也可以伺机分兵夺取福建一带,扩大大本营的地盘,招兵买马。做好这一切之后,再根据情况伺机北伐。总之,我们应该先练好内功再走下一步。这两份计划,覆盖面广,考虑详备,环环相扣,正是蒋介石数年之后北伐作战计划的翻版。作为一个并未接受过系统性军事战略教育的人,居然拥有如此高明的眼光,足以证明蒋介石不凡的军事天分。孙中山看到这两份十分高明的作战计划书以后,大喜过望,深为陈其美有这样的义弟而高兴。他向来不吝惜给有才能的人以表现机会,于是任命蒋介石为大元帅府参军(作战处参谋),接受李烈钧的领导。这个职位虽然不高,但对年仅30岁的蒋介石来说,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开始。从此,汪精卫、蒋介石在这个并不稳定的军政府中开始了他们的共事生涯。北伐军政府一成立,孙元帅就电告天下,否认冯国璋为总统,宣布段祺瑞为叛逆。北京的那二位收到消息之后,生气是一样一样的,可是对策截然不同。段总理执意“武力统一”,就你们南方那点兵那点将,竟然胆敢藐视中央政府,向我强大的北洋军叫板,我直接平了你!段总理潜藏在内心的真正想法是:孙中山,谢谢啊,谢谢你在我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之后,给我武力统一中国的机会。而冯总统主张“和平统一”,咱们安抚一下南方各派,求同存异,不要动不动就拿刀动枪说事。其实冯总统的内心真实写照是:如果你段祺瑞三下五除二把南方给平了,你的势力得多大?说不好借机把我的地盘也抢走,让我何处容身?争论了几天之后,段总理的武力统一占了上风。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毕竟段祺瑞对北京周边地区和中央政府的掌控力更强,而冯总统的势力主要在长江流域。虽然意见暂时统一了,但事情并没有完全解决,因为内部矛盾依然存在,这将是北京政府的一个大问题。在北京政府统一意见的过程中,孙大元帅也在辛勤工作,努力说服各地出兵北伐。虽说根本没人听他的,但孙大元帅还是认真地起草着命令,发向四方。发给革命党人的命令还是起了些作用,如在本书中打酱油的蓝天蔚同志就在东北筹划起义,可惜起义很快失败,自己也被张作霖四处通缉。而发给那些督军的命令虽然辗转各个渠道,却殊途同归,都进了废纸篓。因此,尽管孙大元帅的工作表现堪称劳动模范,但效果很不理想,没人拿他当回事。就在孙先生为这种局面头疼的时候,陆荣廷和唐继尧这两个臭军阀居然有了动作。陆荣廷成立了“护国联军”,唐继尧组织了“靖国联军”。不管这两人为何突然同意出兵,此时的孙中山是幸福的,他终于从众军阀的冷落中走了出来,得到了实现梦想的机会。鉴于短期目标一致:进攻北洋政府,尽管南边的众人各有打算,但还是商量出了一个松散的军事计划。一、军力北伐军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陆军以及海军第一舰队,共计十五万人。实际上也就是陆荣廷、唐继尧两人的私家军再加上孙中山的雇佣军——海军。二、出击路线第一路,陆荣廷派得力干将——小舅子谭浩明,率广东、广西陆军组成的护国联军,出两广,进逼湖南,拿下湖南之后,再夺湖北。这一路兵力相对强悍。第二路,唐继尧自任总司令,率靖国联军,出云南,攻四川。第三路,陈炯明率领由警卫队及海军组成的“海军陆战队”出广东,进攻福建,攻下福建之后再攻浙江。可是这支海军陆战队尚须整编训练才有战斗力,无法在战争初期投入战斗。三、战略目标会师武汉,进军北京。计划看起来如此美好,不知执行起来如何?从很大程度上讲,执行的效果取决于正在湖南搞破坏的段祺瑞先生的表现。湖南之战湖南是个好地方。说的不仅仅是它的风景如画,更重要的是它的地理位置。湖南北部接壤湖北,东部接壤江西,这是北洋势力范围。西南部接壤贵州、广西,东南部接壤广东,这是陆荣廷、唐继尧的地盘。因此湖南是北洋政府与西南势力的战略缓冲地带,无论谁冲过这片土地,便可攻入对方的腹心地带。谁拿下湖南,谁就能抢得先机!别看孙中山这边干得热火朝天,实际上先动手的是段祺瑞。他在赶跑张勋之后,就已经未雨绸缪,开始布局他的“武力统一中国”计划,只不过孙中山的北伐给了他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而已。辛亥革命以后,湖南的局势极其不稳定,城头变幻大王旗,最高领导(都督或督军)都换了四次,从焦达峰、谭延闿、汤芗铭又到谭延闿。不过谭延闿马上就得下岗失业,因为段祺瑞决定拿下湖南用作他踏平西南的跳板。他派来接任谭延闿的人是他的亲信傅良佐。1917年9月9日,就在广州政府成立的前一天,傅良佐带着北洋军王汝贤第八师(进入民国后,北洋军扩军并改镇为师)和范国璋二十师近三万人的精锐部队来到了湖南。傅良佐一来,湖南的邻居们都十分惊慌。尤其是西南的陆荣廷和唐继尧先生,他们知道湖南一失,西南就失去了屏障,他们的地盘就直接暴露在了北洋军的强大火力之下。而他们就像脱光了衣服的少女,段祺瑞想什么时候下手就什么时候下手。陆荣廷和唐继尧都失眠了。失眠的结果就是:原本不打算支持孙中山北伐的二人迫于形势组织军队出兵北伐。没办法,别人要抽你,你就一定要抽他。不只陆荣廷、唐继尧失眠,冯总统也夜不能寐,因为湖北和江西是冯总统的地盘,冯总统十分担心他的地盘被段总理借机吞掉。就在这各打算盘、相互算计,却都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战争打响了。虽说段总理在湖南布置了近三万精兵,却不意味着他能在湖南呼风唤雨,因为还有两个湖南人不答应。一个是谭延闿,一个是程潜。这个谭延闿比较特别。首先是身份比较特别,他既是根正苗红的官二代——老爸谭钟麟曾任两广总督,又是湖南立宪派的领袖。然后是此人颇有才艺,不仅一手毛笔字写得相当漂亮,与资深革命人士于右任并列“天下双绝”,还是一名卓越的美食家。老谭极会享受,尤其以好吃闻名,号称“民国第一吃货”。他投资开了一家“曲园”湘菜馆,专卖以自己的字祖庵命名的“祖庵菜”。他不仅广邀名流给自己的菜打广告,还亲自下厨对厨师进行理论指导。在谭延闿之前,湘菜压根上不了台面,正是老谭的好吃和创新,才使得湘菜声名大振,这是湘菜日后成为八大菜系之一的关键。老谭也因此成了公认的“湘菜鼻祖”。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他曾两任湖南省省长兼军区司令,有听命于自己的部队,兵力主要由不大老实的小弟赵恒惕掌握。而程潜则是老资格的同盟会会员,除了没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其实应该找句客套话来收尾的——诸如天气很热,到晚上大概会舒坦些啦——只是他那神情显得对她的描述很感兴趣。他的工装裤很干净且刚刚熨过。他的白衬衫袖子卷到肘部上面。他的小臂肌肉圆鼓鼓的,使得她要重新考虑从他的面容得到的印象:他像是营养不良。“你见过那样的蝴蝶吗?”他摇了摇头,但显然认真思考起她的问题,因为他蹲在了她面前。“别让我耽搁了你赶路。只不过……唉,我的天,这景色太妙了。”他表示有同感地微笑着,并向她刚才指着的地方看去。后来他站起身,掸了掸裤子后面——虽说他并没有坐到草地上——开口问道:“我穿过这里可以吧?”“当然。随时都行。现在这儿没人住。这宅子原来的主人输掉了房子。这房子挺好的,是吧?我们在考虑也许不时地住一住。我丈夫……”她明知道自己在唠叨,可他好像诚心诚意地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眼儿。她终于闭上了嘴——为自己傻乎乎的话感到不好意思,再也说不下去了——便又一次请他随时都可以抄这条近路。他谢了她就离开了院子,步子很快地在树木间走着。多薇目送着他的身影融进笼罩在宅院外的一片阴影中。她再也没见到那样的柿色翅膀。然而他倒是回来了。先是大约一个月之后,以后每隔一两个月就来往一次。多薇总是忘记问斯图亚特或是别的人他可能是什么人。年轻人越来越难以辨认了,当鲁比来了亲友时,他们通常不像人们过去那样出席礼拜仪式并被介绍给教众。她没法问他的年龄,但估计至少要比她年轻二十岁,或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对他的来访保守秘密。事实上,每次他来时,她都要说废话。那些她不懂的事情留存在她脑子里。高兴的事,烦恼的事,与世界大事无关的事。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出于无法解释的理由,她鬼使神差地知道,一旦问起他的姓名,他就不会再来了。有一次,她给了他一片涂了苹果酱的面包,他吃光了。她越来越频繁地找理由待在圣马太街。倒不是希望见到或寻找他,而是满足于知道他曾经来过或将会来到这里——闲聊一会儿,吃点东西,在燥热的午后喝上一些凉水。她唯一担心的是别人会提起他,和他结伴,或者宣称早就和他有交情了。没人。他似乎只是她的。因此,在卡尔瓦里山与年轻人争论的那天晚上,多薇把钥匙插进这座不能赎回的住宅的锁孔。她为斯图亚特非锁门不可而心烦,又因会议不愉快的转折而不安。她希望坐下来喝上一杯热茶,读些诗或几段圣歌,把思绪集中到让每个人都气愤的事情上来,因为说不定她的朋友会在一早经过。他要是真来了,她就问问他的意见。但她已决定不喝茶也不读诗了,做过祈祷之后便爬上了床,可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妨碍了她入睡:撇开放弃财富不谈,一个有钱人能是好人吗?她也要问问她的朋友这个问题。如今,后院终于可爱多了,至少足以接待他了。他第一次来时,那里还是一团乱,没人过问,垃圾遍地——成了猫、蛇、走失的鸡的家园——只有珊瑚色的翅膀还值得一看。她只好亲自动手来整理。K.D.找出种种难以想象的借口推托不干。何况这种活计是很难吸引年轻人的。比莉·狄利亚曾经是她的帮手。她原来只想过让那些小伙子出手帮忙,所以比莉的热心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不过也有些不对头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没人见过那姑娘,而她母亲帕特·贝斯特则对一切问题都封了口。多薇心想,还为镇上对她父亲的态度生气呢。虽说比莉·狄利亚没有到会,但她的观点是清楚的。她还是个长着深玫瑰色皮肤和棕色头发的古怪任性小姑娘的时候,就对什么事情都撅嘴——只对花园的事情除外。多薇很想念她,而且不知道比莉·狄利亚对改变大炉灶的铭文是怎么想的。“当心他皱起的眉毛”?“是他皱起的眉毛”?她认为,“他皱起的眉毛”对任何年龄的人或任何一代人都足够了。对那句话加以说明,具体化或确定,都是无益的。唯一需要确定的,都已发生了。在十字架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她得问问她的朋友。然后再告诉索恩。与此同时,那种抓挠的声音消失了,而在睡眠的临界点,她知道了罐装豌豆照样挺好的。斯图亚特放下窗户,还吐了口唾沫。他挺小心的,防止风把唾沫再吹回脸上。“对我宽容一些。”这是那些年轻的傻瓜当真要在大炉灶上涂的标语。就像他的外甥K.D.一样,他们根本不知道建起这座镇子付出了什么,他们受到保护以防备什么,他们不必面对的羞辱又是什么。斯图亚特像往常一样,一回到通向他的牧场的县级公路就把车子开到最快。他仔细琢磨着“当心”和“是”之间的区别,以及若是老爷爷,会如何解释这种区别。他本人其实倒无所谓。问题并不在于为什么该或不该加以改变,而是米斯纳牧师通过怂恿这一想法得到了什么。他又吐了一口唾沫,心想米斯纳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傻瓜。愚蠢,甚至可能危险。他想不出这一代人——米斯纳和K.D.这一代——该不该被牺牲掉以成全下一代。曾重孙一代可以加以培养和磨炼,就像他自己的父亲和祖父对他们这一代做过的那样。当年没有休息,也没有宽容。期望高并得到实现。没有谁比那些优秀的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他回想起他哥哥埃尔德·摩根从利物浦回到新泽西在一个港口上岸的前前后后。那地方叫霍伯肯。时间在一九一九年。上火车之前哥哥在纽约市周围遛了一圈。他看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争论。埃尔德说,从她的服装他猜她是个街头妓女,自然流露出对她职业的轻蔑。起初他觉得自己与那两个叫嚷的男人有一种关联。突然间,其中一个男人在那女人脸上打了一拳。她倒了下去。也就在那一刻,那画面的色彩从日常样子猛地转换成了黑白色。埃尔德说,他口中发干。两个白种男人转身走开,撇下失去知觉的黑人女子趴在便道上。埃尔德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白人改了主意,又回来朝她的肚子踢去。埃尔德浑然不知自己在跑,直到他到那跟前把那男人拉开。整整十个月,他一直在奔跑和战斗,仍然没法摆脱自发的暴力倾向。埃尔德一拳击中那白人的下巴,接着又连续出拳,直到第二个白人向他打来。没分出胜负。都鼻青眼肿了。那女人始终躺在便道上,这时一小群人吵嚷着叫警察,埃尔德吓坏了,赶紧跑开,就这样一路穿着军大衣返回了俄克拉荷马,唯恐有个军官会看到他那身撕扯过的军装。后来他妻子苏珊娜给他洗净、熨平和修补那身军装时,他要她拆掉缝线,让上衣口袋悬着、衬衫领子保持着破口、纽扣耷拉着或是缺失。但要保持血迹是太迟了,于是他把血污的手帕和两枚奖章一起塞进裤兜。从此他再也无法从脑子里清除那白人的拳头打在黑人妇女脸上的情景了。不管他对她所操的职业有何想法,他一直惦记着她,为她祈祷终生。苏珊娜挑起了一场长时间的争论,但摩根家的男人们胜利了。埃尔德照他的要求被埋葬了:身穿军装,扯破的口子显而易见。他没有原谅自己抛开那女人跑掉,也不指望上帝会为此对他高抬贵手。而且他做好了准备,等候他质问事情的始末。斯图亚特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他知道这事起因于保护一名妓女并为她祈祷,又感到不自在。他对白人没什么好感,但他能明白他们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冲动,仿佛那一拳是他自己击出的。斯图亚特停好车,进了住宅。他并不希望屋里的床铺上没有多薇,并且又一次想弄明白她为何如此频繁地留在镇上。这是徒劳的,他拿她没办法。他看到了那两条牧羊犬,牵着它们去看人们靠双手能够把活计干得多么漂亮。他们都是当地人,他认识他们的父亲和妻子;他们参加同一个或邻近教堂的活动,而且和他一样对那种“对我宽容一些”的念头反感。他的苦涩感又一次油然生起。他要是有儿子,他们一定会是体现正直的优秀楷模,会笑话米斯纳有关成年人的观念:顶嘴,改铭文——仿佛词句的魔力与成为男人所应有的阳刚之气相关似的。斯图亚特拴好狗,打开了马厩。他喜欢在凌晨四点骑上“夜间”,四下转一转,直到天明。他酷爱在草原上遛马,一切都那么宽广开阔。他给“夜间”备好鞍,如同往常每一次都有新鲜的奇妙感:在自己的土地上,你绝不可能有像老爷爷和老爹,以及所有那七十九个人离开俄克拉荷马州菲尔立后会有的那种失落感。他们徒步前进,彻底地失落了,而且还愤懑不平。但除去孩子们的脚的状况,他们无所畏惧。他们应该算是健康的。不过孕妇们需要越来越多的休息。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的妻子塞列斯特,他的祖母明迪小姐,以及他自己的母亲贝克都带着孩子。看着自己怀孕的妻子、姐妹或女儿失去了曾经一直呵护着她们、伴随着她们成长的住所,真是一种耻辱。羞辱比怨恨尤甚,它威胁着要折断他们的骨头。斯图亚特记得他父亲和祖父给他讲的故事的全部细节,不必费事就可以想象出那种耻辱。就拿多薇来说吧,每次流产之前,都用手按着后腰,眯起眼睛看着肚子,总是那样看肚子里的胎儿。若是某个衣冠楚楚、夸大其辞的男人对她说“从这儿走开”,而他,斯图亚特却对此人无能为力,他会有什么感觉呢?即使在目前,在一九七三年,骑着“夜间”走在自己的土地上,任风吹着马鬃,一想到那种无可奈何的状况,他仍想开枪打人。七十九个人。他们的全部家产都绑在背上或顶在头上。年轻的都轮换着穿鞋。停下来只是为了歇口气、睡一觉和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甘蔗渣、树叶和带糠麸的杂碎粮食煮成粥或做成饼,有时打点野味,有时加点蒲公英之类的绿草。梦中想的是屋顶、鱼、饭、糖浆。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梦想的是带纽扣的干净衣服和有两只袖子的衬衫。他们走成一列: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走在前头,老爷爷当时已经瘸了,被人用一块板子抬着,跟在队尾。离开菲尔立之后,他们不知道向何处去,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以免那些人对他们讲什么或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躲着车队,尽量靠近松林和溪床,一路向西北趱行,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只是想到离菲尔立最远的地方去。第三天夜里,老爷爷叫醒他的儿子列克特,示意他起来。他沉重地撑着两根木棍,从宿营地走开去,悄声说:“你,随我来。”列克特回去拿了他的帽子,便跟上他父亲缓慢而艰难的脚步。他惊讶地想,老人家可能打算在半夜到镇子里去,要不就是找一处农场,那里的山丘中有黑糊糊的土屋。可是老爷爷把他带进松林深处,此处的松脂气味起初十分宜人,不久就让他头痛了。夜空被繁星点缀得通明,新月反倒黯然失色,似是一片闪亮的羽毛。老爷爷站住脚,吃力地呻吟着跪了下去。“我的天父,”他说,“撒迦利亚(公元前6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曾劝犹太人重建圣殿,《旧约》中有《撒迦利亚书》。此处老人有这样一个名字,寓有深意。)在这儿。”随后的几秒钟他一语不发,接着便开始哼着发出列克特从未听过的最甜美、最凄楚的声音。列克特跪到老爷爷的身边,父子俩就这样整整跪了一夜。他不敢碰老爷爷,也不敢打扰他那哼哼唧唧的祈祷,可是他没法一直跪着,就向后跪坐着,缓解一下膝盖的疼痛。又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坐到了地上,手中拿着帽子,低着头,竭力恭听着,清醒着,理解着。最后,他仰卧到地上,观看着树顶的串串星光。那令人心碎的乐声吞噬了他,他觉得自己从地上飘起几英寸。他后来发誓说,他没有睡着,一整夜都在倾听和观察。他身处松树的包围之中,与其说看着不如说感觉到天空在地平线上退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声响之大如同一个巨人在走路。老爷爷始终纹丝不动,也没停止哼唱,这时却一下子沉默了。列克特坐起身,四下打量。脚步声像是雷鸣,他却判断不出来自何方。天光逐渐扩展,他已经能辨出树干的影子了。父子俩同时看到了他。一个小人儿,身材之矮与脚步声极不相称。他正从他们身边走开,身穿一套黑色西装,右手食指钩着上衣搭在肩头。他的衬衫在宽宽的吊裤带之间闪着白光。老爷爷没撑拐杖也没哼上一声就站了起来。父子俩一起眼瞅着那人从天空最白的部分走出去。他一度站住脚扭回身来看他们,但他们看不到他的面貌。他重新迈步的时候,他们注意到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包。“快去,”老爷爷说,“把人集合起来。”“你不能一个人待在这里。”列克特说。“快去!”列克特跑开了。大家都起身后,列克特领他们来到他和老爷爷待了一夜的地方。他们看到他就在那儿,站得比树还直,拐杖抛在一边,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周围看不到走动的人,但洗涤过撒迦利亚面孔的平和散布到他们的精神中,让他们感到了宁静。“他和我们在一起,”撒迦利亚说,“他在引路。”从那时起,行程有了目标,连最轻微的怨言都没有了。那个行走的人不时地出现:在河畔,在山顶,靠着石头。只有一次,有个人鼓起勇气问老爷爷还会走多久。“这是上帝安排的时间,”他答道,“你不能开始,也不能结束。还有,他不会替你做你的工作,所以,昂首挺胸地迈步走吧。”就算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他们也没有听到。没人看到那个行走的人,除了撒迦利亚,有时则是个孩子。列克特也再没见到他——直到行程结束。直到二十九天之后。在听到警告他们走开的枪声之后,在田间的一些黑人妇女给了他们吃的之后,在两个牛仔夺走他们的枪支之后——所有这些都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平和心绪——列克特和他父亲都看到了他。当时已是九月份了。别的旅行者都会小心翼翼地进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因为没有目的地,而且冬天即将到来。不过,即使他们忐忑不安,也没有表露出来。列克特躺在高高的草丛中,等着一个粗陋的夹子弹起——他希望是野兔、土拨鼠,甚至是金花鼠——这时就在前方,越过草丛中的一处岔口,他看到了那行走的人站在那里四下张望。随后那人蹲了下去,打开他的包,在里面摸索着。列克特盯了一会儿,然后便在草丛中向回爬,接着跳起来跑回营地,老爷爷刚刚吃完一顿冰冷的早点。列克特描述了他见到的情景,父子俩就朝设夹子的地方走去。那个行走的人还在那儿,把一些东西从包里取出来,又把别的东西放回去。就在他们的盯视之下,那人开始退去。当他彻底消失时,他们又听到了那种脚步声,重重地走向他们无法确定的方向:时而在背后,时而忽左忽右。也许是在头上吧?后来便突然静了下来。列克特向前爬去。老爷爷也在爬,想瞧瞧那行走的人留下了什么。他们还没爬出三码远,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窣的声响。夹子那里,诱饵和拉线都没动,却有一只珍珠鸡。是只雄的,正扑腾着漂亮的羽毛拍打绳套。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目光,便离开那儿,走到他们认为那行走的人抛撒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的地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只有草中的一处凹地。老爷爷俯身下去碰了碰,又把一只手压在按平的草地上,闭上了眼睛。“这儿,”他说,“这就是我们的地方。”当然啦,那儿不是。反正还不是。那地方属于印第安领地中的一个家庭,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谈判和在土地上的劳作,最后才算不费分文地交割清楚。从植物繁茂之处来到这块广阔无垠的土地,他们看到一望无际的天空笼罩着大地,看到野草直长到他们的臀部,真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在父辈们看来,这象征着奢侈——丰饶的灵魂和无边的自由,而且没有敌人可以藏身的险恶密林。这里的自由不是你指望的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或乡村舞会那种娱乐,也不是大人老爷的残羹剩饭。这里的自由是由大自然主持的一种考验,人类每日都得经历。如果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通过了道道考验,就能成为人中主宰。或许撒迦利亚不想再吃一次架在棍子上的烤野兔或冷的野牛肉,或许他被白人从办公室排挤出来之后拒绝了由有色人种建立的家园,所以他
这也叫人话?这样的人居然被派来当副帅,真不知道国君是怎么想的。他很严肃地批评夏阳说:“卫国因为对晋国信任,所以不对我们设防,如果袭击他们,是背信弃义,就算抓再多俘虏,却使晋国丧失了诚信,还怎么领导诸侯呢?”这件事被卫国人知道了。晋国军队自宋国返回,途经卫国的时候,卫国人都登上城墙,小心戒备着晋军。前面说过,自孙良夫当政以来,卫国一直是晋国的铁杆盟友,不但在战场上给予晋国支持,在外交上也是紧跟晋国的步伐。现在因为夏阳说的一个糊涂念头,导致卫国人心存戒备,与晋国离心离德——伯宗的这次出征,可以说是双重失利。在晋国群臣中,伯宗虽然受到晋景公的重视,但是地位不高,没有列入卿的行列,顶多是个上大夫。公元前585年的宋国入侵战,晋景公不派六军的正副元帅出战,而是派伯宗担纲,伯宗所带领的部队很有可能也只是晋国的杂牌军,攻不下商丘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实际上,晋景公此时也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宋国的战争上。自从去年梁山崩塌,他一直在酝酿一件大事,那就是迁都。关于新都的选址问题,他已经多次征求群臣的意见了。大家的意见在讨论中逐渐趋于一致,认为应该选在郇城和瑕城之间,因为这个地方土地肥沃,又接近盐池,“国利君乐”,不可多得。公元前585年三月,晋国就新都的选址举行最后一次国务会议。晋景公听完群臣的意见之后,当场也没有表态,只是向大伙拱拱手,若有所思地径直向后宫走去。韩厥此时担任新中军元帅兼仆大夫(宫中事务总管),他跟着晋景公走到了中庭,晋景公突然停下来,出其不意地问:“你有什么意见?”“我的意见和群臣不同。”晋景公往前踱了两步,转过身来,看着韩厥说:“我就是要听听不同的声音,你尽管说,没有关系。”韩厥分析:“郇城和瑕城之间,其实是土薄水浅,容易积聚污秽,百姓愁苦,体质羸弱,容易得风湿一类的病。不如迁往新田,那里土厚水深,居民不容易患病,还有汾水和浍水可以去除污秽,人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如果迁到那里,晋国至少有十代君主可以享受其中之利。”晋景公沉默不语。韩厥又说:“山、泽、林、盐,都是国家的宝藏。国家富饶,则人民骄奢淫佚;人民接近宝藏,则公室没有号召力,谈什么国利君乐?”韩厥这番话,乍一看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逻辑混乱不清。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他有一条思想主线,那就是“民富则国不强”,或者更通俗地说,老百姓手里有了钱,就不那么好控制了,统治者不能为所欲为,自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这也是实话,以当今世界而言,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是被老百姓装在笼子里的动物,相当于业主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必须夹起尾巴做人的;独裁者们只要一看到美国总统被民众搞得头焦额烂的惨相,就会下定决心不让老百姓活得太舒服,让他们保持在赤贫至温饱之间,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不息,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太多自由与权利的问题。晋景公是个聪明人,觉得只有韩厥的话鞭辟入里,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同年四月十三日,晋国正式迁都新田,也就是今天的侯马市。【千古疑案:赵氏孤儿的真相】公元1753年,法国大文豪、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伏尔泰偶尔看到一本名为《赵氏孤儿》的中国剧本,马上被其生动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更为剧本中表现出来的中国儒家道德思想所折服,于是动手将其改编成五幕舞台剧,并于两年后在巴黎正式上演,获得空前成功。随后,英国剧作家默非又根据伏尔泰的剧本改编了《赵氏孤儿》,在伦敦公演,引起极大轰动,观众如痴如醉,文艺批评家也一边倒地给予好评,甚至有人将其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相提并论,可谓盛极一时。伏尔泰看到的《赵氏孤儿》,是中国元代剧作家纪君祥同名作品的法文译本。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题材出自司马迁的《史记》。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晋景公即位的第三年,权臣屠岸贾阴谋作乱,想要铲除赵氏家族。屠岸贾原来受到晋灵公的宠爱,又在晋景公年代担任了大司法官(司寇),他将当年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在群臣中宣传说:“赵盾看似不知情,其实就是幕后主使者。他犯了弑君之罪,他的子孙却仍然在朝中为官,活得自在,这样怎么能够惩罚罪行?必须要将赵氏家族剿灭!”顺便说明一下,赵氏家族的祖上,与秦国公室的祖先原本是一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五帝中的颛顼。商朝末年,颛顼有一个叫蜚廉的后人,是当时有名的长跑健将(善走)。蜚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恶来,在商纣王手下工作,被周武王杀死,其后人建立了秦国;小儿子名叫季胜,季胜的后人中,有一个叫做造父的,因为善于养马,受到周穆王的宠幸,被赐封赵城,便以赵为氏,建立了赵氏家族。周幽王年间,王室政治昏乱,造父的后人叔带从镐京逃到晋国,为晋文侯服务,由此在晋国延续了赵氏家族的香火。公元前661年,晋献公派大子申生讨伐霍、魏、耿三国,叔带的后人赵夙担任申生的戎车驾驶员,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在战后获封耿国,赵氏家族开始成为晋国的名门望族。赵夙的孙子赵衰进一步将家族的声望发扬光大,他一生追随公子重耳,不但帮助他登上君位,而且辅佐他建立了晋国的霸权。随着赵衰的官越做越大,赵氏家族的权势也随之急剧扩张,与狐氏家族(狐偃)分庭抗礼,成为晋国数一数二的权贵之家。赵衰有很多儿子,其中赵盾继承了家业,赵同、赵括、赵婴等兄弟也均有封地。晋襄公和晋灵公年代,赵氏家族的势力再度扩张,赵盾击败了竞争对手狐射姑,成为中军元帅,独揽晋国的军政大权。晋灵公对赵盾的飞扬跋扈极为不满,处心积虑想除掉他,结果赵盾先下手为强,纵容族弟赵穿刺杀了晋灵公。从史料上分析,赵穿刺杀晋灵公,显然不是赵盾纵容那么简单,而是受到赵盾的主使或唆使。屠岸贾将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倒也没冤枉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按照孔夫子的说法,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没有必要再来翻案。退一万步说,即便要翻案,那也只应该追究赵盾一个人的责任,大不了将他掘墓鞭尸,为什么要剿灭整个赵氏家族呢?屠岸贾权倾一时,而朝臣之中,早就看不惯赵家子弟的所作所为的也大有人在,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对屠岸贾的提议表示反对。只有新中军元帅韩厥反驳说:“灵公被刺的时候,赵盾已经逃亡在外。关于这件事,连先君(指晋成公)都不追究赵盾的责任,现在诸位君子却想诛杀他的后人,这是违背先君的意志啊!”韩厥是赵盾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小时候还被赵家抚养过,对赵氏家族的感情很不一般,因此站出来反对屠岸贾的提议。但是这种反对的声音很微弱,当时地位较高的郤克和栾书对于这件事都是持默认态度,甚至暗地里支持屠岸贾,所以韩厥的反对也就无效了。他只能跑去找赵氏家族的现任族长——赵盾的儿子赵朔,将眼前的危险分析了一番,然后劝赵朔赶快逃亡国外。赵朔不肯逃跑,他抱着韩厥的一条胳臂,说:“您答应我,不要让赵氏家族绝后,我就算死也没什么悔恨了。”韩厥坚定地点了点头。不久之后,屠岸贾果然发难,带领群臣向赵氏家族发动军事进攻,在下宫(地名)杀死了赵朔、赵同、赵括、赵婴等人,并将他们的家人统统杀死。赵朔娶了晋成公的姐姐为妻。因为赵朔死后的谥号是“庄”,所以这个女人在历史上被称为庄姬。赵氏家族被清洗的时候,庄姬已经怀孕,躲到晋景公宫中避难,侥幸逃过一劫。赵朔有个门客叫公孙杵臼,有个至交好友叫程婴。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大抵有些豪侠之气,将情义看得很重。公孙杵臼故意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你为何不追随赵朔去死?”言下之意,你程婴深受赵家恩惠,现在赵家有难,怎么好意思独活在这世上?程婴慢条斯理地说:“赵朔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如果有幸生个男孩,我要侍奉他;如果生个女儿,我再死不迟。”几个月后,庄姬果然生了一个男孩,按照赵朔的遗嘱,这个孩子被取名为赵武。屠岸贾听到风声,带人闯入宫中搜查,扬言庄姬可以不杀,但赵氏遗孤一定要斩草除根。幸好庄姬提前将赵武藏起来了,屠岸贾才没有得逞。程婴火急火燎地找公孙杵臼商量对策:“屠岸贾绝不会善罢甘休,日后还会来寻找孩子,我们怎么办才好?”公孙杵臼没有回答,反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保护孤儿和死,哪件事难?”“自然死容易,保护孤儿难。”“既然这样,”公孙杵臼双手抚着大肚腩说,“赵家历来待你不薄,就请你担负起责任,做那件难事;我老了,精力不济,只好做那件容易的事,请让我去死!”按照公孙杵臼的计划,程婴派人去找了一个穷人家的婴儿(是偷是抢,或者是买,史上没有载),把他装在华丽的襁褓之中,由公孙杵臼带到山里藏起来。程婴则跑到屠岸贾那儿说:“我是个没有本事的人,没有能力照顾赵氏孤儿,我倒是知道赵氏孤儿在哪儿……”他瞄了一眼屠岸贾,“可能需要花费您一笔赏金。”屠岸贾很是高兴,当场应允了他一笔丰厚的赏金,带着人马跟着程婴到山里,果然找到了公孙杵臼和婴儿。公孙杵臼见到程婴便高声大骂起来:“小人啊小人!当日下宫之难你苟且偷生,骗我说要共同保护赵氏孤儿,原来是为了今天出卖我们。你就算不能保护赵氏后裔,你又怎么忍心出卖这孩子呢?”抱着孩子死死不放,向屠岸贾磕头说:“请您一定要高抬贵手,让这孩子活下去,我死而无憾。”见到公孙杵臼这副激动的样子,屠岸贾确信那孩子就是赵武无疑了。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程婴一眼,做了一个“杀”的手势,手下的武士一拥而上,将公孙杵臼和那孩子砍死。程婴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脸色变得煞白,仿佛灵魂已经出了窍,连屠岸贾扔在他跟前的一包黄金都顾不上捡。直到屠岸贾等人走远,他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公孙杵臼的尸体前,像个孩子般大哭起来。以上故事,基本出自于司马迁记述的原文,再加上本书作者的少许文学加工和背景介绍。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体上采用了司马迁的记述,只是为了加强戏剧性,纪君祥对故事中的人物关系作了一个小小调整——被杀的那个婴儿不是别人家的,正是程婴本人的儿子。为了报答赵家的恩惠,程婴不但背负了卖友求荣的恶名,还牺牲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赵武在程婴的抚育下长大成人。十五年后,晋景公得了疾病,药石无医,怀疑是宫中有鬼作怪,于是命人占卜,结果是颛顼的后人有不顺心的事情,因此作怪。晋景公问韩厥,韩厥知道赵武还活在人间,对晋景公说:“颛顼的后人在晋国不就是赵氏吗?当年叔带离开周朝,来到晋国侍奉我先君晋文侯,世世代代都有功劳,未尝绝后。只是在您的统治之下,赵氏宗族才被消灭,连国人都感觉悲哀,所以有鬼作祟。”晋景公哀叹道:“那也不是我的意愿啊!赵家还有后人吗?”“有。”韩厥知道时机已到,便将程婴和赵武的故事讲出来。晋景公听了,大为感动,叫韩厥赶快找到赵武,偷偷将他带进宫来。晋景公命韩厥带武士埋伏在宫中,等到诸位朝臣进宫探望病情,将他们都软禁起来,让赵武出来和大伙儿见面。各位大臣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纷纷推卸责任说:“当年下宫之难,是屠岸贾主使,假传君命,要挟群臣,否则谁敢作难?听到国君生病的消息,我们便想到要替赵氏家族拨乱反正,现在只要您发话,我们便照办不误!”于是赵武与诸位朝臣结成了同盟,共同进攻屠岸贾,将其灭族,替赵氏家族报了血海深仇,恢复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符合中国人一贯的思维——奸臣作乱,忠臣受难,但是国君没有责任,最多是一时糊涂,被奸臣蒙骗。拨乱反正之后,忠臣沉冤得雪,奸臣受到惩罚,国君还是那个国君,君臣重新构建和谐社会,直到下一个奸臣出现。《赵氏孤儿》在中国流传甚广,也是中国戏剧史上被改编最多的故事,它不但感动了中国人,而且穿越了文化的障碍,感动了启蒙时代的法国人和英国人。在大文学家伏尔泰看来,《赵氏孤儿》的主角不是赵武,而是公孙杵臼和程婴。他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一个以生命为代价,一个忍受着世人的误解和唾骂,保护了赵家的血脉,履行了“士”对主人尽忠的承诺。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是赵朔的老婆庄姬,她美丽大方、温柔贤淑、谨守妇道、三贞九烈,可谓集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于一身,足以令巴黎上流社会那些装腔作势的贵族妇女和社交名媛黯然失色。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的史实与戏剧有很大差异。就连司马迁的记载,也不过是根据战国时期的民间传说加工而成,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首先,屠岸贾这个人物在秦汉之前的历史上名不见经传。自晋文公以来,晋国的军政大权就把握在各军的正副统帅——也就是所谓的“卿”手中。晋景公年间,晋国曾经有过六卿,也有过十二卿,其中都没有屠岸贾这个人物,反倒是赵氏家族中的赵朔、赵括、赵旃三人位列十二卿之中,占了卿的四分之一名额,可谓根深叶茂,权倾一时。那么这位呼风唤雨的屠岸贾究竟是何方神圣呢?答案只能是:他是一个杜撰的人物。其次,赵朔的老婆庄姬也不是什么三贞九烈之辈,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很不守妇道的女人。《左传》明确记载:庄姬与赵婴有染。赵婴是赵盾的兄弟,也就是赵朔的叔叔。即使是在男女关系相对开放的春秋时代,这桩乱伦加偷情的风流韵事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更何况,赵朔虽然是赵婴的侄子,却又是赵氏家族的族长,这顶绿帽子戴在赵朔头上,如同戴在整个赵氏家族头上,搞得赵家人都脸上无光。为了挽回影响,赵同和赵括出来主持公道,决定将赵婴流放到齐国。赵婴向两个哥哥求情说:“有我在,栾书之流才不敢打赵氏家族的主意;我如果走了,两位兄长就很危险了。人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我虽然不能谨守礼法,但能保护赵氏家族。你们就算放我一马,又有什么害处呢?”从历史的记载来看,栾书与赵氏家族并无特别的过节,顶多看不惯赵家的飞扬跋扈和赵氏兄弟的狂妄无知。赵氏家族真正的敌人不在于外界,而在于他们自身。赵盾主政晋国的时候,赵家党同伐异,清除异己,胆大妄为,连国君都敢刺杀;赵盾死后,赵朔为人懦弱,倒也没树什么仇家,但是赵同、赵括、赵旃之流,个个桀骜不驯,不服从指挥,对公元前597年邲之战的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早就引起了晋景公和多位大臣的反感。赵同和赵括并非认识不到这一危险。但是,赵婴所做的事情实在太荒唐,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手段,无需外人动手,赵氏家族自身恐怕就要发生内乱了。公元前586年春天,赵婴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我将赐福于你!”赵婴不知道如何是好,派人去请教士会,士会推托说:“我哪里知道这些事啊!”但是后来又偷偷告诉来人说,天神赐福于有仁德之人,降祸于淫乱之人。做了淫乱的事,不受到惩罚就已经是福气了。如果再去祭祀天神,恐怕反而惹祸上身。赵婴没有听到士会这番话,为天神举行了祭祀,结果(‘第二天就被(‘两个哥哥(‘驱逐出(‘境。在宗法观念极重的封建社会,他受到这样的惩罚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赵括和赵同顾及同胞情谊而网开一面。赵括和赵同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看似稳妥的做法,对于庄姬来说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以后,她就再也见不到心爱的赵婴了。后人很难猜测,庄姬和赵婴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肉体的愉悦,还是所谓的爱情?自赵婴走后,庄姬和赵朔的婚姻也就名存实亡了,她干脆和赵朔分居,带着儿子赵武住到了晋景公宫中。她既怨恨赵氏兄弟做事太绝情,又想念赵婴曾经给她带来的欢愉,日子一长,这种
了阿台就是此城之主,于是所有人都奔着阿台的人头去了,阿台很快被杀死,古勒寨被拿下。这些渔猎民族降而复叛是常事,李成梁下令“诱城内人出,不分男妇老幼尽屠之”,这其中被杀的包括努尔哈赤的堂姐、爷爷觉昌安、父亲塔克世,明军共斩杀2222人,4个“2”的斩首结果预示着什么?明朝二死了?不!从这一刻起,明朝彻底为自己埋下了掘墓人。惊闻噩耗,努尔哈赤前去质问明朝官员:“我父亲、爷爷为什么被害?你们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明朝官员的回答是:“非有意也,误耳!”对于一个母亲早已去世的人而言,自己的父亲和爷爷同时被杀,原因只是误会的回答,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接受的。努尔哈赤的爷爷、姥爷、舅舅(堂姐夫)、舅母(堂姐)、父亲,一家五位亲人被明朝杀害,此时努尔哈赤的心情想必与伍子胥得知父兄被楚平王车裂时心情一样,恨不得有朝一日带兵杀来,手刃仇人。但不一样的是,伍子胥身上更多体现的是儒家从道不从君、为父报仇天经地义的理念,而努尔哈赤身上则是一种无可调和的民族仇恨。掀起冲天大火的往往只是一丝火星,想见微知著、洞若观火,真的太难了,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一丝火星会燃烧,哪一片云彩会下雨。就因为这该死的一个人——王杲,不该死的两个人——觉昌安、塔克世,明朝敲响了自己的第一声丧钟。杀人如麻的李成梁没有把努尔哈赤变成这次战斗的第2223颗人头,他也没有因为努尔哈赤的自投罗网而杀他,李成梁或许早已想通,单凭脚上有七颗红痣就断定眼前这个壮硕的蛮夷之徒今后能当天子,显然是不太靠谱的。越是行军打仗的人,越是唯物主义者,越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什么无厘头的天子气。于是李成梁给了努尔哈赤三十份敕书,三十匹马,并任命努尔哈赤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敕书就是贸易许可证。此时,明朝跟蒙古人开放互市,有贸易,因为明朝可以从蒙古人那里买到马,而明朝跟女真人做生意能买到什么?蘑菇?这个太常见了,狗熊?这个有用吗?东北虎?——所以,明朝不愿意跟女真人做定期贸易,只是对于特定的招抚对象才颁发敕书允许其贸易,三十份敕书就是允许努尔哈赤干三十笔买卖的凭证。努尔哈赤收下了敕书、马和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委任状,回到家中(森林中的小木屋,可能跟动画片《熊出没》中光头强的住所差不多),召集族人,杀牛祭天,拿出祖上流传下来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这一年,努尔哈赤二十五岁。当然,努尔哈赤的起兵并不是要跟明朝撕破脸,毕竟王杲、阿台的前车之鉴不远,他的起兵指的是从此自立门户,有自己的独立军队,枪杆子里出政权。就在努尔哈赤起兵的同时,李成梁却在不断为他扫清障碍,此时努尔哈赤的作为在历史上可以忽略不计,但李成梁的行动则对于日后整个中国历史有巨大影响。李成梁认为,北方的少数民族边患永远不可能解决,人是杀不绝的,只要人在,就能反叛,就如鲁迅在《花边文学》所说:“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是极少的。”李成梁唯一能做的就是哪个强大就干掉哪个,始终维持动态均势平衡。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中,建州女真最强者王杲已经被干掉,野人女真还没进化好,完全对人类不构成威胁,于是李成梁将打击的目标对准了海西女真。海西女真主要分为四部——叶赫部、哈达部、乌拉部、辉发部。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叶赫部。所以李成梁用兵的重点就指向了叶赫。公元1583年12月,李成梁利用叶赫贝勒清佳努和杨佳努到开原进行一次马市贸易的机会,事先在贸易地点埋下了伏兵。叶赫部来了两千人,守军拦住他们,“你们人太多了,不能全部入城。”清佳努是个实在人,既然你不相信我,那我就只带三百人入城,可是当他入城后,却发现,这里没有商人,没有小贩,只有一片空地。清佳努脑子里猛然浮现出三个字——上当了。突然一声炮响,明军从四面杀出,三百叶赫部当场全军覆没,城外明军也杀出,此战明军斩首一千二百五十二人,夺马一千零七十三匹。叶赫部元气大伤。万历十五年(1587年),李成梁进攻哈达部,也将其杀得大败,至于乌拉部、辉发部,实力弱小,不在李成梁的兵锋之列。万历十六年(1588年),李成梁再度出兵叶赫,作战最勇敢的是沈有容,他接连斩杀敌军数人,所乘战马中箭而死,又换了两次马,皆被敌兵箭矢所伤,沈有容的右腿也中了一箭,一下子站不起来了。可是叶赫的士兵因为见他铠甲鲜亮,没有杀他,用挠钩将他钩住,想要拖他入城,把铠甲从他身上扒下来后再杀他。女真人素缺铠甲,像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也算一部之长,却也仅留下遗甲十三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宁远副将祖成训杀到,救了沈有容一命。收兵后第二天再战,沈有容用红夷大炮炮轰叶赫部的营寨,很快将敌营炸塌了,最终叶赫部乞降。这场战斗其实就是明史上很平常的一场战斗,我真正想说的是沈有容,正是他日后在台湾打退日本人,从荷兰人手中兵不血刃收复澎湖列岛,当然,这是后话。在李成梁打击女真出头鸟的同时,努尔哈赤在李成梁面前拼命表现自己的忠诚,《山中闻见录》记载努尔哈赤“隶成梁标下,每战必先登,屡立功,成梁厚待之”。不只是立功,据《明实录》记载,努尔哈赤把弟弟舒尔哈齐的女儿嫁给了李成梁的儿子李如柏做妾,故而当时有百姓说“奴酋女婿做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努尔哈赤还经常给李成梁送礼,东西是一车车地拉,用孟森《清史讲义》的话说,“太祖(努尔哈赤)之求媚于成梁,自亦无所不至”。而李成梁本人此时也日渐腐化,据王一元《辽左见闻录》记载,李成梁的家院“附郭十余里,编户鳞次,树色障天,不见城郭;妓者至二千人,以香囊数十缀于系袜带,而贯以珠宝,一带之费,至三四十金,数十步外,即香气袭人,穷奢极丽”。《明经世文编》卷四二八中,侯先春《安边二十四议疏》记载了李成梁家丁的胡作非为:“每丁军所至,城堡骚然,酒食尽出于民家,妇女多遭其淫辱。马蹄经过,鸡犬一空。民谣有云:若遭建虏(努尔哈赤)还有命,若遭家丁没得剩。”此时努尔哈赤的所作所为与李成梁截然相反,他在不断打着李成梁的旗号去吞并建州女真其他各部,万历十三年(1585年)在浑河南岸努尔哈赤率步骑五百,征讨哲陈部。时洪水泛滥,行军困难,努尔哈赤遂令众兵回寨,只带八十人继续北进。努尔哈赤所派侦察兵未能及时报告敌情,八十骑兵行至浑河附近时,他才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是哲陈部八百敌军。如果是一万人面对十万人的话,打起仗来只要用兵得当,将略过人,其实还是有希望取胜的,而八十人面对八百人就不一样了,重量级的差别使得兵法在此时用不上了,加一起不足一千人,这更像是打群架而不是打仗,打架讲究人多,打仗才讲究兵略。打架时有本葵花宝典即可,而打仗时才用得上《武穆遗书》。努尔哈赤亲执大旗率先进战,率领八十人冲杀八百敌军,结果显而易见,敌阵岿然不动。怎么办?跑?岂能跑得掉!努尔哈赤横下心来率弟弟舒尔哈齐和两名勇士,共四人杀出包围,掉头拈弓搭箭,连续射死二十多人。与此同时,他派人去报知那回军的五百人,让他们快速赶来。敌军因努尔哈赤连续射死二十多人,无一人敢靠近,阵营大乱,纷纷渡河逃命。努尔哈赤稍作休息,待自己的五百名部下赶到,继续追敌,全歼八百敌军。努尔哈赤以四人击败敌军八百人,创造战争史上奇迹。万历十四年(1586年)努尔哈赤攻打鄂尔浑部,昔日杀父仇人尼堪外兰就在这个部落,当初就因为尼堪外兰在城下的喊话最终导致努尔哈赤的父祖被杀。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努尔哈赤单枪匹马就冲进了鄂尔浑部,他身上受伤已三十多处,前胸也被箭镞射中,箭镞在肩胛骨的位置上穿透而从后肩露出,一身是胆的努尔哈赤却浑然不觉,接连射杀八人,最终攻克鄂尔浑部。尼堪外兰却在混战中得以幸免,逃到了抚顺,为明军收留。努尔哈赤大怒,一连杀死十几个汉人以泄愤,而后又抓住六名中箭的汉人,把尚未拔下的箭镞更深地插入他们的伤口,让肉体带着箭镞的他们去抚顺作为信使来索要尼堪外兰。此时的尼堪外兰对明朝而言已毫无价值,明朝抚顺官吏回话说:“尼堪外兰既入我城,岂有送出之理?你可自来杀之!”努尔哈赤怕明朝借机设伏,于是派四十人前往,自己没有亲自前去,事实证明努尔哈赤多虑了,明朝把尼堪外兰送到城下,然后四十人一拥而上把尼堪外兰剁成肉泥。努尔哈赤把名义上的杀父仇人干掉了,但他绝不会就此罢休,因为在他心中,真正的杀父杀祖敌人是明朝。努尔哈赤不只是懂兵略,而且有心胸,他在打翁克罗城时被敌军鄂尔果尼一箭射中,鲜血流到脚面,努尔哈赤拔下箭,并用拔下的箭回射敌人。这时有一个人叫罗科,一箭射中努尔哈赤的脖子,这支箭镞卷曲如钩,努尔哈赤拔箭时把肉都带下来了,他一手捂着创伤,一手拄着弓,一步步走,不久昏迷。醒来后努尔哈赤的部下已攻下该城,生擒射中努尔哈赤的二人,部下打算用乱箭将其射死,努尔哈赤说:“两敌交锋,志在取胜,他为了他的主人来射我,现在为我用,不就会为了我而射敌人吗?如此勇敢之人如果死在阵前尚且可惜,怎能因为给我报仇而杀死?”于是为二人松绑。几乎完全相同的事在成吉思汗身上早已发生过。公元1201年,成吉思汗(那时还应该叫铁木真)征讨泰赤乌部,铁木真被泰赤乌部的只儿豁阿歹一箭射中脖子,后来泰赤乌部被全歼,只儿豁阿歹被生擒,铁木真亲自为其松绑,并因其箭术高,赐名者别(蒙古语,意为箭),日后者别率军一直打到乌克兰。鄂尔果尼和罗科比起者别,当然是差得远,但后来二人的确为努尔哈赤拼命立功,成为他的生死勇士。由此可见努尔哈赤的用人之术。据《满洲秘档》记载,努尔哈赤说:“用人之道宜因人而异,人有所能就有所不能,有所善就有所不善,勇于战阵的人用于战阵,长于辞令的人用于出使,本领因人而异,岂能求全责备?”所以努尔哈赤麾下人尽其才,为努尔哈赤统一女真的战争胜利奠定了基础。努尔哈赤主张直言,他曾说:“为国之道,存心贵公,谋事贵诚,颁布法令,则以严为贵。如果不采纳大臣明智的谋划,轻慢法令,这种人就是国家的蠹虫。朕所言岂能都恰到好处?只要有不当之处,你等不要随声附和。朕一人才智有限,难道诸位贝勒大臣言论皆无足取吗?你等的见解一定要直言不讳。”(《清太祖圣训》)努尔哈赤日渐壮大,成了建州女真其他各部的眼中钉,据《清帝外记》记载,努尔哈赤有天夜里睡觉,突然听见窗外有声音,他抄起刀来就准备砍,但又意识到,如果把刺客砍死,那么他究竟是谁派来的,就无从得知了,于是努尔哈赤瞬间调转刀锋,用刀背将刺客打倒,然后把他绑起来。此时侍卫方才赶来,见到努尔哈赤把刺客绑起来,便问:“他是要害您,当场就该杀了他,何必绑他?”努尔哈赤:“如果杀了他,他的主子还会派别人来的,倘因此酿成战争,我们寡不敌众呀。”随后努尔哈赤假装问这个刺客,“你是来偷牛羊的吧?”刺客一看,赶紧就坡下驴,便回答“是”。于是努尔哈赤把他放了,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努尔哈赤即将就寝,突然感觉心跳加速,他觉得要出事儿,赶忙跑进厕所,昏黑中看见一个人影,而后努尔哈赤拉弓以待,见此人逼近自己所在的地方,努尔哈赤一箭射中他的脚,他倒下了,此时侍卫们方才赶到。看来努尔哈赤的侍卫们实在太不靠谱,若不是努尔哈赤身手敏捷,怕是早就去见阿骨打了。侍卫们过来举火把一看,刺客还是上次那个人,大家都请求杀了他。努尔哈赤说:“这不是你们所知道的,杀他容易生事,我怎能因杀一个人而给敌人借口来打我呢?”于是又把他放了,此后再没人行刺努尔哈赤。努尔哈赤的实力在渐渐壮大,逐渐被麻痹的李成梁则剪除了女真各部的强者,事实上是帮努尔哈赤扫清了敌人,此消彼长中,辽东局势在发生变化。万历十五年(1587年),努尔哈赤在呼兰哈达山下的费阿拉城称王。其实费阿拉城只不过是一座三面崖壁,以木栅、山石筑成的山城,与女真各部首领的寨子相差无几。然而努尔哈赤在费阿拉城定国政、创法制、练军队,打算一步步实现自己的野心。万历二十年(1592年),丰臣秀吉进攻朝鲜,而朝鲜“人不知兵二百余年”,故而一触即溃。努尔哈赤听说朝鲜败绩后,在李成梁(从1591年起,由于身体原因,李成梁同志不再担任辽东都督佥事,赋闲在家)的指示下,派人联系朝鲜,说:“我建州有马军三四万,步军四五万(实为努尔哈赤吹嘘,此时努尔哈赤总兵力大约万余),皆精勇惯战,听说倭寇入侵朝鲜。我与贵国唇齿相依,愿出兵援助贵国。”朝鲜婉言谢绝。李成梁祖上是朝鲜人,据孟森《满洲开国史》的说法,李成梁有借助努尔哈赤的部队趁乱占领朝鲜以自立的想法,但我觉得,李成梁占领朝鲜以自立其实只是停留在想法阶段,家中养着两千妓女,妓女的袜子上都缀着香囊的李成梁,怕是没有太多精力去想割据一方的事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就在朝鲜拒绝努尔哈赤出兵的次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他的强大引起了各部警惕,从明朝初年开始海西女真的叶赫部就是女真最强大的部落,此时努尔哈赤的崛起成了叶赫部的威胁,于是海西女真叶赫部向努尔哈赤提出领土要求,让他把建州女真的一部分土地割让给自己。努尔哈赤拒绝,并说:“我乃建州,你乃海西,你国虽大,我岂肯去取?我国虽广,你岂得来分?”叶赫部于是派使者再来找努尔哈赤,说:“我主人要分你的地,你不给,要令你归附,你又不从,假如两国兴兵,我国之兵将踏入你的地盘,而你的兵安能进入我们的领土?”努尔哈赤大怒,说:“你叶赫部各贝勒何曾亲临阵前,与敌人马颈相交经历大战?过去我因为我的父祖被杀而向明朝问罪,明朝归还我父祖的遗骸,给我敕书马匹,此外还封我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龙虎将军,你们的主人清佳努和杨佳努也被明朝杀了,至今尸骨未收,更遑论明朝给你们补偿,你们有何资格在我面前口出狂言?你的部落四周都设有关隘边墙吗?我军蹈你之地如入无人之境,即使白天不去,夜里也能去,你们能奈我何?”于是双方彻底撕破脸,叶赫部和哈达、乌拉、辉发这海西女真四部,联合蒙古科尔沁、锡伯、卦勒察三部,以及长白山珠舍里、讷殷二部共九个部落共三万多人进攻努尔哈赤。面对强敌,努尔哈赤做了有条不紊的部署:在敌军的来路两旁埋伏精兵,在高山峻岭安放滚木礌石,在沿河狭窄道路设置横木障碍。布置完后他就睡了,他老婆富察氏把他推醒:“你吓傻了吗?人家大军压境,你还有心思睡觉?”努尔哈赤说:“我要是害怕,还能睡得着吗?以前不知道他们来的准确时间还有点惦记,这下他们来了,我也就放心了。”《清帝外纪》和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五记载了此事,每当读历史读到这种事时,我都会有很大疑问:努尔哈赤在床上和自己的女人说的话,这种事究竟是如何被历史记录在案的?再比如《史记》中公叔痤临死前屏退左右和商鞅说的那番话,项羽乌江自刎前与虞姬的最后一夜说的那番话,《左传》里刺杀赵盾前鉏麑的心理活动,等等,这些要么是死无对证,要么是在场者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不可能为外界知道的地方。而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看起来都仿佛历史记录者亲临现场一样,这些历史事件或出自司马迁,或出自左丘明,都是中华史学奠基人,而他们笔下的这些历史,如今的我们细想来,都可以打个大问号,遑论他哉?历史可以被证伪
朝”来,非自己属地。朱元璋这才知道,原来日本还有个更强大的“北朝”。其后朱元璋多次派使臣与“北朝”建立关系,都被怀良设法阻止。值得一提的是,怀良派到中国的使臣,多次重金贿赂彼时明朝“宰相”胡惟庸,与之狼狈为奸,“通北朝”之事,也是胡惟庸屡屡作梗。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满遣使朝拜朱元璋,朱元璋见其贡书里未提“称臣”一事,因此拒绝收其贡物,但允许日本“光明天皇”的小儿子来南京学习,朱元璋“尤善待之”,但中日关系至今依然处于“冰河期”。洪武十四年,十七年,十八年,又有多股倭寇入侵辽东、山东、海南三省。此时明王朝经过10多年休养生息,国力渐渐强大,朱元璋遂于洪武二十年(公元1379年)命开国名将汤和与周德兴在浙江、福建沿海铸“备倭城”59座,屯兵8万人,继而在洪武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两次挫败窜犯东南沿海的倭寇,“斩俘甚众”,至洪武末期,明朝从北至辽东,南至广东的海岸线上,修筑各类卫所200多所,置“备倭军”近30万人,精锐兵舰3000多艘,构筑起一条海上长城。因此从洪武二十年开始至朱元璋过世,倭患暂稀。这其间,洪武十四年,朱元璋查知胡惟庸“通倭”,日本“南朝”怀良又送来书信,措辞傲慢,使朱元璋一度想征讨日本,但终被大都督李文忠等人劝阻。为防前元征倭失败覆辙,朱元璋在其留给子孙的《皇明祖训》中,将日本定为“不征之国”,称日本“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不轨,故绝之”。因此200多年后的大明“抗倭援朝”战争里,万历皇帝虽调集精锐水师云集天津,意欲直捣日本本土,终因丁应泰等大臣以“祖制”劝阻而作罢。在朱元璋过世前的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5年),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满已经平灭南朝,完成国家统一。这之间他屡派使者来华朝见,皆被朱元璋拒绝。朱元璋过世后的明朝建文元年(公元1400年),足利义满又派使者前来朝见,在国书中自称自己是“臣日本国王源道义”,正式向大明称臣。建文帝欣然接纳,热情招待使者,但日本国使前脚刚走,倭寇就趁江南、浙江一带明朝的“备倭军”北上参加“靖难之役”之机,于建文元年,二年,三年连续掳掠温州、宁波、绍兴等地,给风雨飘摇的建文王朝,来了次“雪上加霜”。朱棣夺取皇位一年后,永乐元年九月(公元1403年),足利义满再派使者来华朝见,朱棣甚为高兴,给予日本“永乐堪和”,两国正式建立了“朝贡贸易”。但次年四月,山东、辽东等地接连发生倭寇入侵事件,令朱棣甚为恼火,恰好日本使臣前来祝贺朱棣册封皇太子,朱棣便严厉申斥,要日本打击海盗。足利义满闻讯后,在国内大力“严打”,并派重兵全歼了对马岛上的倭寇“大本营”。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将倭寇头领20人送至大明治罪。朱棣命令日本使臣“自行裁处”。日本使臣在宁波海边设铁锅,点火将这些倭寇“蒸杀之”,获朱棣赏赐。从此时起至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中国沿海暂时风平浪静。两国之间官方的“朝贡贸易”也迅速发展,堪称是明朝中日关系的“蜜月期”。转折从足利义满病逝开始,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足利义满病逝,继任的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恃被朱棣册封为“日本国王”,其后日本对倭寇的约束渐松,沿海地区倭患再起。永乐八年二月,倭寇掳掠浙江清南县,朱棣谴使责问,足利义恃立刻抓捕10余名倭寇送至中国请罪。一年后,明朝使节王进出使日本,与室町幕府官员发生纠纷,险些被扣留,朱棣震怒下拒绝日本前来“朝贡”,继而倭患又生,永乐十三年倭寇犯山东,永乐十五年倭寇犯辽东,永乐十六年倭寇犯浙江,因明朝东南沿海守备森严,才未造成大祸。朱棣本人的态度也很宽容,经常将捕获的倭寇放回,坚持要“怀之以德”,并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派吕渊为使至日本申斥足利义恃,命其“悔过自新”。同年六月,日本派使团来华道歉,声称倭寇是“无赖鼠窃,非臣所知”。朱棣再次允许日本“朝贡”,但限令严格。明朝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新任日本室町幕府首领足利义教被明宣宗册封为“日本国王”,再次在国内全力捕倭,以求通好。明宣宗放宽了对日本朝贡的限制,从此时开始至嘉靖朝,两国之间的官方贸易络绎不绝,倭寇进犯虽时有发生,但一则明朝海防森严,二来日本国内此时打击倭寇甚严,因此和平终是主流。二说到明朝初年,乃至终明一世的倭患,有个关键词不得不提——朝贡贸易。明朝初年,日本室町幕府之所以几次在明朝的压力下主动捕杀倭寇,甚至送倭寇头目到明朝治罪,其原因不仅仅是惧于大明强盛的国力,更有对“朝贡贸易”巨大利润的垂涎。每次“朝贡”,大明不仅有丰厚的赏赐和回赠,而且其在中国购买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品,倒卖到东南亚地区,转眼就是10倍的利润。朱棣时期,明朝屡屡以取消“朝贡贸易”相要挟,加上彼时明朝国力强盛,对朝贡的管制限令森严,沿海更囤积重兵,因此但凡大明“发怒”,日本方面就立刻“致歉”“捕倭”。用此法“和平解决”倭患问题,几十年来屡试不爽。但是在朱棣死后,事情却起了变化。从明宣宗朱瞻基开始,明政府对日本朝贡使团的限制日益放松。朱棣时期,日本每次朝贡的人数、规模、携带货物,都有严格的限制,但从宣德年间开始,管制逐渐松弛,日本使节经常夹带私货到中国贩卖,包括明朝三令五申的违禁品“武士刀”。有时候,使臣私自夹带的物品,甚至比官方贸易的货物多10倍。日本使臣每次到来也非常跋扈,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即发生过日本使臣在南京殴死平民的事,当时刑部要求严惩,朱棣最终“从宽”,只是让日本方面赔偿死者家属千两白银。此后日本使臣更加跋扈,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和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发生了两次日本使臣殴死中国商人的事,明宣宗仅发文“申斥”。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临清当地的指挥使谭敏,因劝解日本使臣莫要抢掠商旅,差点被日本使团围殴致死,其麾下士兵,因有朝廷“严令”,皆不敢管。事情报到明景泰皇帝处,景泰皇帝却下旨宽大,最终不了了之。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日本使臣在徐州驿站因对饭菜不满,竟当众鞭打驿站官员。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日本使臣在济宁闹事,当场杀死商人3名。诸多“外交纠纷”,明朝政府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开始,日本使团开始违反朱棣时代规定的每次朝贡“船不过三条,人数不过三百人”的限制,其使团常携带武器和士兵,遇到中国军队,则出示“勘合”与之贸易,如遇到平民百姓,则大肆抢掠,烧杀之后扬长而去。在与中国民间商人贸易时,更是强买强卖,有时甚至明抢。官方贸易时更张口要中国高价收购,一旦中国官员有所犹豫,他们立刻威胁说“若买卖不成,到时候大批倭寇杀到,抢掠贵国沿海,你负得了责吗”?所以,大多数时候,明朝方面选择忍气吞声,花钱买太平。即使如此,沿海依旧时常有倭寇骚扰,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明朝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40多艘持有明朝“勘合”的日本船,突袭浙江地区、攻破台州、宁波、定海三卫,一路荼毒平民无数,尤其令人发指的是,他们抓到孕妇,皆用武士刀剖开孕妇肚腹,取出婴孩挑在刺刀上为乐。宣德朝至嘉靖朝中日“朝贡贸易”的100多年间,日本侵扰中国沿海的倭寇,八成左右都是这类日本“经贸代表团”。三明朝中前期虽有倭患,但终未如后来嘉靖朝那般酿成旷日持久的战火。论原因,一则彼时日本还是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其政府对于本国海盗尚能控制,为了中日贸易的经济利益,也多次配合中国剿灭倭寇。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中国东南沿海军民们长久以来的浴血奋战。与明朝中期戚继光、俞大猷等抗倭名将相比,明朝前期抗倭将领们的声名相比之下逊色很多,这主要是因为彼时明朝最大边患不在海边。明朝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苏州指挥副使王湛率军“斩倭寇二百人”,是为大明抗倭战争的第一个胜仗。明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汤和属下千户李鼎率“轻舟三十条”,在浙江定海击破倭寇水师,“夺大船三条,溺死百人”,是大明朝第一次在海上击败倭寇。洪武一朝三十年,倭寇的大规模入侵有7次,其中被明军击溃5次。之后的整个15世纪100年里,倭寇的大规模入侵有历史记录的达14次,被大明击溃有10次,正是诸多官兵的浴血奋战,保卫了彼时中国海疆边民的平安。而这期间最著名的胜利,当属发生在明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六月的望海涡大捷。望海涡,位于今天辽宁大连金州南端,自明朝立国起,就是防卫倭寇入侵的前哨。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朱棣任命早年跟随他南征北战的亲信刘江为辽东左都督,镇守辽东广宁卫备倭。刘江,江苏宿迁人,是早年跟随朱棣参加“靖难之役”的亲兵,朱棣北征阿鲁台时,曾亲率骑兵冲击阿鲁台后阵,“手刃敌人十余”,迫使阿鲁台大溃,可谓勇将。刘江到任后经过勘察,认定离金州70里的望海涡乃“咽喉之地”,遂在当地驻兵,严阵以待。他还“发动群众”,招当地“精于水性之良民”,在周边海域一带乘小船布控侦查,严防倭寇入侵。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年)六月,侦查到东南海域有火光,确认倭寇即将来袭,立刻调遣精兵在当地设伏,次日2000余倭寇登陆攻击,刘江不为所动,派属下徐刚埋伏于望海涡山下,另派百户江隆率领他精心挑选的“健锐勇士”绕道敌后,约定“旗举而伏起,闻炮鸣而奋击”。不久倭寇进入伏击圈,刘江命令鸣炮,继而身先士卒奋勇冲杀,明军伏兵大起,艰苦的战斗从清晨打到黄昏,倭寇仓皇逃命到山下樱桃堡内,企图负隅顽抗,刘江严令部将不许攻击,故意露出一个缺口,引诱倭寇逃命,然后命士兵在倭寇出逃时截击,终将倭寇大部歼灭,少数逃到海边的倭寇,也被刘江早已安排好的水师活捉,是役斩首1900余级,生擒数百人,2600名倭寇无一漏网。这是倭寇侵扰中国沿海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全军覆没”。捷报传来,朱棣大为高兴,封刘江为“广宁伯”,赐名为刘荣。当地乡民也自发为刘江修筑“真武庙”以表纪念。次年四月,刘江病逝,朱棣甚为悲痛,赐谥号为“忠武”,安葬于北京永定河畔四平山。今天北京官园南边广宁伯街,就是其先前府邸的遗址。望海涡大捷,在明朝前期的抗倭战争里有重要意义,此战后100年间,除了日本“经贸代表团”的贸易纠纷外,大规模的倭寇入侵基本消失了。倭寇再次以千人以上规模大肆侵扰,应是百年后嘉靖朝中后期的事了。第四章明朝西域第一将宋晟2002年2月22日,南京《江南时报》发表了一则名为《金陵古迹屡遭破坏堪忧》的报道,报道声称:“位于南京雨花西路114号旁的宋晟墓,遭到了周边建筑物的挤占,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政策,其墓碑的本身更遭涂抹,碑文已辨识不清。”报道出炉后,一度引起了互联网上各地文物爱好者的关注,但即使资深的文物爱好者,这时也有人提出了一个疑问:宋晟是谁?报道该新闻的记者,在报道的时候也摆了一个“大乌龙”,在新闻中竟称宋晟为“明代著名书法家”……而事实上,这位今天已不为人所熟知,甚至墓葬都遭侵扰的明朝开国元勋,在悠悠青史之中,虽几经涂抹、歪曲、沉浮,生前身后连遭非议攻击,却终不能抹杀其赫赫的沙场功业。虽与徐达、常遇春、邓愈、汤和等“大明英烈”们相比,他的声名不大,在大明王朝北逐元廷,统一天下的大业中,他起初只是跑龙套的角色,在西北战场才找到了自己的舞台。明王朝对西北大地的主权,因他的战功而奠定。横扫中亚,威震世界的帖木儿大帝,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曾与他有一次擦肩而过的对决机会。生性多疑的朱元璋、朱棣父子两代,独独对他信任有加,命他可在西北“专断边事,不必事事奏报”。引起清初“文字狱”的“明史”《罪惟录》中,更给予他一个至高无上的评价:“建卫霍之功业也。”将他比作西汉横扫匈奴的两大名将——卫青、霍去病。宋晟,字景阳,安徽定远人。史载他“四镇凉州,前后二十余年,威信著绝域”。洪武王朝励精图治的大业里,永乐盛世万国来朝的繁华中,他是中国西北大门沉默的守护者。一和明朝诸多开国名将一样,身为安徽定远人的宋晟,也是最早跟随朱元璋起兵的“老乡”。那是公元1353年的事,当时还在郭子兴麾下的朱元璋回乡募兵,胡大海、邓愈、常遇春、蓝玉等“开国名将”们皆在这次征募中投军。宋晟家更积极,宋晟之父宋朝用,宋晟之兄宋国兴皆入伍从军。比起正值壮年的父兄来,彼时宋晟只有11岁,是个十足的“娃娃兵”。11岁的“小鬼”,自然上不了战场。倒是宋晟的父兄,在朱元璋起兵的开始阶段屡立战功。和常遇春等人的“穷苦出身”不同,宋家原本就是当地富户,不但家境殷实,为防蒙古官吏欺辱,很早就拉起了民团。宋晟之兄宋国兴,年轻时就是定远当地的“壮士”,最善武枪弄棒。投奔朱元璋后,以宋家早年“民团”为班底的“宋家军”,开始崭露头角。朱元璋攻克滁州之战,正是宋晟之兄宋国兴率军夜袭,经浴血奋战打开了滁州城门,朱元璋也因此拥有了自己争天下的第一座城池。朱元璋曾赞他为“勇国兴”。宋晟之父宋朝用是朱元璋早期的重要将领,明史说他“因积功至元帅”,一度与徐达、常遇春等人并列。朱元璋定远募兵后,打通东进道路的和州之战,正是由他指挥完成。刘基在《诚意伯文集》里赞他“智勇兼备”,也是个名噪一时的名将。小宋晟11岁就从军,被编在当时另一名将邓愈麾下。家庭的渊源外带南征北战里的耳濡目染,宋晟想不会打仗都难,可毕竟岁数小,冲锋陷阵还不现实。邓愈对这位“老战友”的儿子很是器重,留在身边当了“勤务兵”,除了每天干些端茶倒水的杂活外,邓愈还时常“以兵书战策勤教之”。满腹的韬略,从此时开始生根。如果照这样下去,小宋晟很可能会在邓愈的教导下,成为一个出色的军事家,待到天下太平后论功行赏,运气好了,还能以“功臣之子”的身份承袭爵位,从此风风光光。宋晟做到了,不但做到了,而且还超越了诸多的“功臣子弟”们,成为他们之中的翘楚。建功、封侯、赐爵,一步一步,但这些是以他13岁那年的一场悲伤开始的。元朝至正十四年(公元1355年),正在开疆拓土的朱元璋,把目光对准了一个新的目标——集庆(江苏南京)。这是六朝古都,元王朝江南重镇,拿下它,就拿下了统一天下的关键点,这是朱元璋霸业的天王山战役。是天王山就要啃下来,从当年七月,九月,一直到第二年三月,朱元璋集中重兵,连续3次发动了对集庆的猛烈进攻。朱元璋攻得猛,元王朝守得也猛,咬紧牙关死战不退。几番攻坚下来,朱元璋伤亡惨重。在当年九月第二次攻打集庆的战役中,为突破元军防线,朱元璋精选军中壮士做敢死队,企图强行渡江。统领敢死队的,恰是宋晟的兄长——“勇国兴”。“勇国兴”还是一如既往地勇,身先士卒渡江猛冲,却没了之前的好运气,一支箭不偏不倚,射中了宋国兴的额头,宋国兴壮烈殉难。噩耗传来,朱元璋痛惜不已,随即下令全军撤退,二攻集庆的战役就此结束。随后,朱元璋在军中隆重举丧,宋家上下自是悲痛万分,这时朱元璋从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孩子——一家老小都在号啕大哭,唯独他例外,虽满脸悲愤,硬是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郑重地在死者的
音继续道,沉稳的语气间包含着一种无法抗拒的威严。莫炎和林岳的脸上也露出了诧异,但似乎都很信任这个声音,当下三人凝神聚力意想着“玉龙”二字和皑皑白雪。“师父……”韩笑觉察到了变化,但却无法撤身,“龙脉走向有变,我控制不住!”莫曹没有回答他,而是直直地望着一个人,一个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身边的人。“并非是我大意,实在是您老厉害。”莫曹恭敬地对那人道,“一路跟来,我竟然没有查觉您老的真实身份。”“呵呵,别乱客套,你肚子里早在骂我老乌龟了。”那人笑道,“龙脉已经转向别处了,我布了掩气诀,你暂时不用去找了。”“轰……”地上的石台突然爆裂,接着四周的九块无间轮回盘也一一毁坏,那股可怕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围在石台边的四人不由跌坐在了地上。“韩笑,你过来。”莫曹招手叫过韩笑,“见下筑壤一派的了然大师。”韩笑顺从地走了过去,脸上一贯的笑容已换作了无比的惊讶,其实不止是他,我和莫炎、林岳也是目瞪口呆。莫曹面前的那人正是一路陪着我们的老猎户——老田!“少点俗套比较好。”老田笑了笑,“带着你那乖徒弟赶快走,我现在还不想改主意。”“那就先告辞了,您老保重。”莫曹恭敬地欠了欠身,“改天再去拜访您老。”话一说完,莫曹拍了一下兀自发愣的韩笑,两人身影一晃有如火焰般抖动着没入了地面,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老田看着他们消失于地面,叹了口气,转身走到洞壁边,伸手轻叩了两下,石壁嘎然一震,晖儿和S从中落了出来,老田双手一托,扶住她俩,原来两人均已昏迷。“别愣在那里,过来扶着她们。”老田回头招呼道。我和林岳立即上前扶过晖儿、S,莫炎冷冷地看着老田似乎在考虑着什么。“三十年前我救你的时候,脸上带着一个狐狸面具。”老田对莫炎缓缓道,“打那以后,你一直叫我老狐狸,你父亲留给你的是一个象牙盒子,是我亲手交给你的。”莫炎的脸色一缓,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而你父亲留下的是一块木头,考进医学院那年我假扮邮差送到你寝室的。”老田对林岳道,“你父亲叫林若飞,最大的爱好是下象棋,还总喜欢赖棋。”林岳笑了笑,眨眼点头,对老田的话语完全认同。眼前的老田身板挺直,一口浓重的乡音换作了地道标准的普通话,那双一直眯着的眼睛炯炯有神,与之前的那个老猎户形象判若两人。“王亦凡,我知道你的疑问最多。不过,韩笑那天说的大多是真的,只是他稍许改编了一点。”老田对我道,“当年指点秦始皇的并不是莫炎的先祖,他也不是想和秦始皇换命,那段历史各派并没有太多的记载,所以那人的身份是个迷。”老田接着又说出了一些隐含的事情,照他的调查,莫曹应已知晓了那人的真实身份,并由此得知了龙脉的秘密。而且,就当年莫曹的能力来说,即便他学会了一些高超的技艺,再加上陈子浩协助也不足以将整个饲虚一派灭除。莫炎的父亲在去茶马古道之前秘密与老田会过一次面,他隐约感到此行有所凶险,因此便将饲虚一派的典籍交与老田,万一自己出了事,便由老田将东西转交他的两个儿子。老田观星推算出莫念非和一派弟子将陷入大凶,便立即前往,但却晚了一步,只救下了莫炎。在安顿好莫炎之后,老田追查凶手时,却意外的发现莫曹的身后似乎有一个更为强大的力量在作祟,只可惜,他用尽办法也无法找出真相。事隔几年后,林岳的父亲因罪入狱,老田发现事件的背后同样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但也无法查清,唯一的线索便是林若飞死亡时,手中紧攥着一枝风信子。老田感到事态的严重已直接影响到各派的安危,于是便隐居了起来,隐去本名田然,一直以了然这个化名与外界沟通。至于我的父母,老田却始终没有联系到,事实上听风一派在四派中是最为低调的,和其他三派几乎没有联系。直到之前的城市事件中,林岳和莫炎相继将我的情况告知老田,他才通过网络找到了我,并在暗中调查和帮助。与此同时,沉寂许久的那个幕后力量再次出现,当年的莫曹也成长到令人可怕的地步,老田发现自己与莫炎的联系被切入后,便装扮成布依族猎户,与我们同行查探,暗中保护。几番经历险境之后,老田始终隐忍不发,就是想找到那个幕后力量。但很可惜,直到被迫出手逼走莫曹的那一刻,他始终无法查探到任何的消息。“莫曹和那个幕后力量到底为什么要找龙脉呢?”醒来的晖儿在听完叙述后不由问道,“我想不仅仅是为了想把自己埋进去那么简单吧?”“说的对,没有那么简单,在风水上并不只是墓葬才能利用龙脉。”老田幽然道。“那会是什么呢?”S抱紧怀里的狴犴道,“龙脉难道不是用来埋葬先人的吗?”“用来改造人们的风水运势。”老田的眼神变得深邃了起来,“只怕他们是想用那个上古的龙脉藏穴法。”二十八、龙脉藏穴自古以来,民间对风水和命理的关系十分看重,尤其是牵涉到观命改运的环节,很多人更是趋之若鹜。“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十一择业与择偶,十二趋吉要避凶。”这段广为流传的歌谣就代表着民间多数人对风水命理关系的认识和分析。但大多人都错了,人的命是无法改变的,正如一个人的特质和个性在一定时期后会定型一样,很多现代科学都能表明,其实一个人的命格是取决于先天遗传因素和后天的外界因素。中国的古人也早有说法:“命由心定,运自气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老田所说的龙脉藏穴是一个上古风水格局,单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被误以为是墓葬风水格局,事实上很多江湖风水先生也会凭着一知半解拿这个名头去糊弄人,冒充作天下极盛的墓葬风水格局。其实不然,正如老田讲的,龙脉地气并非只能用在墓葬风水上,博大精深的风水堪舆文化中就有着多不胜数的利用方案。龙脉藏穴就是一个改运的大局,但究竟效用有多大,老田也不知道。龙脉藏穴中所说的穴,绝不是墓穴,穴在风水地理上是对地脉重要环节的一种统称,后世人们关注自身较多,因此便忽略了本意,常将它认作是墓葬用的坑穴。“凡是山,必会有穴窍,就像人有口鼻,是气脉出入的地方。”老田如是说道。那这个龙脉藏穴格局为什么会令得老田如此担心呢?《易经·需卦》六四中曾这样写道:“需于血,出自穴。”其实按古代风水堪舆学说的分析,山都具有灵气,它们的灵气是顺着山脉而来的,就像是人体会有血液,血液总是遵循血脉而流行。龙脉也是一个道理,它是风水堪舆学者们综合了多年的经验和验证,以人体的血脉为蓝本,比喻之下而产生的一个名词。龙脉地气蜿蜒盘曲,随着山脉流行而去,但到了山脉尽头,地气便会结成穴。这种穴,并不是我们通常会联想到的石洞、土坑之类的地貌特征,而是山脉尽头所止之处,也就是龙脉地气所出之位。这里会生成一个像似微闭的口、鼻、嘴、乳、脐等形象不一的地质特征,有些类似脉眼,但吞吐的地气能量却远胜于脉眼。这些穴吞吐而出的地气能量会影响到周边的地理、生态甚至是人文环境。虽然穴的吞吐能泽被它周遭的环境,但对于整条龙脉而言,这是一种损失。不过在风水堪舆理论中,这样的损失被视作正常,就像人体一样,有消耗才会有摄入,循环不断,生生不息。而这个龙脉藏穴的原理便是将这些穴口人为地封住,使得地气毫无外泄,最大限度地保证龙脉地气的旺盛和充裕,从而获取其中最大的能量。不过这样的做法属于杀鸡取卵。宋朝时,著名的风水大家赖布衣就曾被迫使用过这种方法。那时还未拜相的秦桧野心勃勃,私下找到赖布衣,胁迫其寻觅一个风水宝地帮助他及第王侯。赖布衣百般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但他知道,一旦帮助这位奸臣获取龙脉,天下势必会拱手金人,因此便冒险用了龙脉藏穴的方法,将一处龙脉穴眼封死,点出了一个非常适合的位置。秦桧带着一干风水先生现场查看,那些风水先生大多是半吊子,只会溜须拍马,奉承之下更是添油加醋。秦桧听着顺耳,再加上地域内藏风得水,一派葱郁之气,便十分满意,当下打赏了赖布衣,并将自己的先祖山坟迁至此处。赖布衣回家后立即收拾,带着一家大小偷偷溜走,隐姓埋名远走他乡。他知道,这个布局很快便会报应到秦桧身上,但现在的龙脉生气会帮助秦桧不少,为免杀生之祸还是早走为妙。其实秦桧这会根本就不知情,受到高宗重用,一路爬升拜相封爵位极人臣,觉得自己已是王侯之命,便大举张罗着与外邦私通卖国,想着可以当上南国王侯。可就在一天夜里,那块风水宝地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之下,大地颤动,山岳移位。雨过天晴没多久,秦桧就被处死了。赖布衣闻讯赶到那块地方,只看了一眼,便不禁大叹道:“此地不发无地理,此地若发无天理。”……“那里的局势应该是变了。”莫炎沉吟道,“称王落败,就差一线。”“赖布衣看到的是一个满门抄斩,千刀万剐的死门局,之后便一直郁郁而终了。”老田缓缓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风水格局的变化本就很多,秦桧也是罪有应得。”我皱眉道,“但赖布衣为什么要自责呢?按理他的做法并不过分。”“观局看大,观人看小。赖布衣不是为了秦桧,而是为了整个龙脉地域的环境变化而自责。”老田摇头道,“就是这个龙脉藏穴的布局,刻意改变了整个龙脉地域,使得后来发生了剧变,不但是秦桧,其实整个地区内的一切都受到了牵连。”“牵连?难道附近的很多地方都被毁了吗?”S瞪大眼睛道,身旁的狴犴听懂了似的不住摇头,好像在反对她的说法。“呵呵,没那么厉害,不过之后的数百年时间内,那个地方一直很贫困。”老田看着狴犴的模样不禁笑了,“那里虽然出过皇帝,但却横征暴敛,闹得十年倒有九年荒。”“您的意思是,这个龙脉藏穴将地理环境中的能量大量使用,造成失衡。”晖儿思索着说道,“接下来很长时间区域内会因此而贫瘠,甚至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也不全是这样,老田您所担心的应该是赖布衣所没采用的另一种方法吧?”我试探地说道,“不用墓葬,改用动物或植物,布置得当可以将龙脉地气完全汲干。”动植物比人类要贴近自然,在感应自然的龙脉地气方面更为显著,这种方法很像日常生活中人们信奉的风水植物和风水鱼,因为它们在特殊地域吸收的地气能量可以缓慢释放,给予人类一些改变和帮助。“说的没错,但莫曹应该用的是虚兽。”老田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云南鱼米富庶,一旦被他们得手,可是千年贫瘠啊。”“怎么那么久?”林岳拧着四条眉毛道,“难道当年赖布衣用的龙脉是条杂龙?”“就是杂龙脉,换作定世三龙的任何一条,那还了得?”老田叹道,“何况现在还不知道他们要改的是什么运……”……抚仙湖畔,在高处眺望之下,老田和我们观看着整个地域的环境。晖儿和S不时地在电脑上记录着资料数据,演算绘图中一些组合排列渐渐整理了出来。“山上龙神不下山,水中龙神不上山。”老田完全否定了我当初所说的巨犼迫伏羲的局势,龙脉真龙部分有山水龙神之分,两龙互不相犯,山为阳卧龙,水为阴盘龙,这就是真正的龙形。抚仙湖一直流传着六大迷的说法“平湖跑骏马,湖底万尸划,龙州寻不见,大鱼赶竹筏,众鲭来朝拜,怪石界鱼家。”“湖底的那些尸体、古城和消失的龙池州其实是一回事。汉代县志记载中,龙池州设立于秦末,明里是座普通城池,暗地全城都是负责风水布设的司职人员。”老田指着湖水道,“抚仙湖地域的风水环境大多都由他们改造完成,传说沉于湖底的大小孤山就是他们凿空的,可惜全部葬身湖底了。”“龙脉藏穴没有启动的情况下也会引发变化?”我不解道,“湖里那些巨鱼,湖面上出现的骏马和每年出现的大批鲭鱼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些都与之有关?”“先别急,从莫炎的父母出事那天起,我在云南调查了三十年,这当中的关系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清的。”老田摆手道。现在的抚仙湖地域就是当年的龙池州,城内的这些人员是当初那个神秘高手从秦始皇那里借助的,引龙大局就是由他们协助完成的。但之后那神秘高手又安排了他们新的任务。龙池州有大小两座孤山,山体中空。这些人将它们改造成土性形势之后,又通过云南特殊的喀斯特地貌向山体内引入水流,造成了“土包水”的风水格局。但他们不知道,这两座孤山便是龙脉的两个重要穴,而且是两个地炎穴。地炎穴是龙脉中最刚猛也是外泄最强的穴,“土包水”激发的双行对抗力量刚好封住了穴眼。与此同时,他们在山体内放入了大量的特种鲭鱼,这种鲭鱼别名“龙吐珠”,外形如刀,存活力大,在风水上被称为“冲煞鱼”,主偏运横财,聚集之下效力十分巨大。“冲煞鱼”和“土包水”的混合局势不但阻止了地炎穴外泄龙脉地气,更是将哀牢山的龙形气脉也吸附了过来。这一切都是在龙脉被引走后进行的,如果龙脉还在这里,封阻穴眼的做法只怕会引发大地剧变,导致崩落塌陷。“那人并不是想帮秦始皇,只是利用了嬴政想称霸天下的野心,为自己方便罢了。”了然叹道。在定世三龙的南龙上实施龙脉藏穴,这原本就是件火山上钻井的危险活,那个神秘高手的确高明,他预先转移了龙脉,而后进行藏穴,这样就毫无危险。而藏穴完毕后,他就会把龙脉再度引回此处。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被四派瓦解了,龙脉也被封禁了起来。追斗之下,他恼羞成怒,一并毁了地炎穴上的封堵,结果土、火、水三行并交,引发了地下海眼,加上附近的湖泊泛滥之势,顷刻间将整座龙池州化作汪洋,抚仙湖便就此出现了。湖内的大群鲭鱼便来自大小孤山内,古城和尸体便是龙池州和一干司职人员。至于湖面的骏马,其实就是之前我曾见过的兵駮。这种火性虚兽十分喜欢地炎穴,穴眼封堵爆开后,地炎穴残余的能量经常会吸引兵駮来这里寻找,所以人们就会看到神奇的骏马在湖面或湖内出现。……“我约摸着莫曹和他那个主子肯定知道这事儿,悬啊~~”林岳走马灯似的在周围溜达着,嘴里大声道,“这儿不都废了吗?他们再引回来也不顶啥用啊。”他的声音大的有些出奇,直觉告诉我,林岳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但又不便说明。果然,林岳身边的矮树上停着一只鸟,那鸟很普通,像是常见的喜鹊。但它却并又不普通,林岳的嗓门已经提得很高了,那鸟却依旧聚精会神地盯着老田,丝毫没有被惊吓到的迹象。“呼”,一个影子闪过,狴犴不知何时蹿了上去,那只鸟竟来不及挣扎,一口被它吞了下去,接着满意地摆摆头,像只吃饱了的猫儿似的回到S身边卧下。“知信鸟。”莫炎收回手中的灵火道,“偷听了有一会。”看来莫炎也早就觉察到了这只“间谍”,还没出手便被狴犴抢在了前头。“我说这只大猫挺机灵的啊。”林岳走近狴犴道,“看家护院啥的比我老家的狗还强。”狴犴听懂了林岳的话,当即虎起脸,呜呜地冲他叫着,似乎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你们小瞧狴犴了,它只是被人动了手脚。狴犴所在的地方是龙脉的生穴,那块界鱼石是封堵生穴的陨石。”老田突地想起了什么,“陨石不入五行风雷,具有特殊的磁场力量,用以封杀生穴是上等选择,当然也就禁锢了狴犴。”说罢,老田走到狴犴身边,双手轻柔地在它额头位置连续揉搓,狴犴温顺地低下脑袋,显得十分享受。不一会,一些细小的颗粒落在了地上,乌黑发亮,看上去像玄武岩的碎粒。狴犴眯着的眼睛圆睁了起来,整个身躯一下暴涨,少时又缩了回去,整个身躯比先前小了许多,看上去更像一只家猫了。但它的额头上却亮起了一道盘曲的纹路,像是一条飞龙,身上的花纹更加亮丽,浑身透出一股威武不可侵犯的肃穆之气。“好大的气势。”林岳惊讶之下不忘贫嘴,“个头小了点,不过浓缩的都是精华。”狴犴冲林岳翻了翻眼,一
圆明园”的滑稽笔误。所幸我国毕竟是有历史学者,力挽狂澜,以正视听,捍卫了“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历史事实。可是,在笔者看来,即便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这种说法,仍然是有欠精准的……是谁放火烧毁了圆明园?一百多年以来,稍有近代史常识的中国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个说法,在原则上,似乎没有什么大错。只是,如果深入到史料当中并从细节入手,则会发现,这种说法,其实仍然有过于笼统的嫌疑。我从各方史料里面读出来的事实却是——不是“英法联军”,而是“侵华英军”放火烧毁了圆明园,在那把持续了两天的熊熊烈火当中,侵华法军,似乎只是一个旁观者,而并未扮演什么实质性的角色。首先,我要交代这个故事的背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杀入北京的时候,联军误以为咸丰皇帝住在圆明园(事实上咸丰皇帝那时正在热河承德避难)。这是英法联军杀向圆明园的最初动机——想活捉大清国的皇帝。在向圆明园进军的过程中,侵华法军率先抵达了圆明园并开始抢劫园内的财物,而侵华英军的部队则在此期间迷了路并因而晚到了一天。在晚清长期当官的美国人马士认为,是侵华法军带头劫掠了圆明园,而此后,是侵华英军放火烧毁了圆明园,而侵华法军实际上并未参与放火。马士在其所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说法,是这样的:“……最后,(英国全权公使)额尔金伯爵希望破坏圆明园宫殿的建筑,把它视为有些俘虏曾被虐待的地方,并作为计划损伤(大清国)皇帝个人尊严的一种办法……而(法军方面的)葛历劳士男爵则以为:这不过是对没有抵抗的乡村地点和别墅的一种破坏而已,他宁愿破坏北京城内的皇宫,因为那是最高权威的所在……(法军)孟德邦将军亲眼看到圆明园被他自己的军队所劫掠过,认为破坏圆明园是一种破坏文化的暴行,并不能产生所期望的结果,他拒绝协同去执行这种破坏,(英军)格兰特将军则反对去破坏皇宫,认为那是一种背信行为……因而,他(格兰特)着手去执行(英国全权公使)额尔金伯爵的命令来破坏这个避暑行宫(指圆明园)。这个命令发布了,在10月18日……二百多所建筑物,被(英军)格兰特将军指挥的军队,付之一炬……法国人劫掠了这个宫殿,而英国人又毁坏了它……”马士的说法,总结起来,是以下的几点意思:1.法军洗劫了圆明园的财物,而英军则提议烧毁圆明园。2.法军不同意烧圆明园,法军说:要烧就烧紫禁城。3.英军坚持要烧毁圆明园,法军反对,并拒绝参与。4.英军一意孤行,下令自己的部队,独自烧毁了圆明园。我们再来听听瑞士学者林瑞谷(ErikRingmar)的说法:“……Finally,on18thOctober,theBritishcommander,JamesBruce,theeighthearlofElgin–thesonoftheseventhearl,thenotoriouscollectorofGreekmarbles–orderedtheYuanmingyuantobeburnttotheground.Duringthesubsequenttwodays,groupsofsoldiersweredispatchedaroundthegroundstosetfiretothevariouspalacesandtheotherbuildings……”林瑞谷(ErikRingmar)的这段叙述,翻译成中文,是以下的意思:“……终于,在(1860年)10月18日,英军统帅额尔金(勋号略去)下令烧毁圆明园,在接下来的两天之内,成群结队的士兵们,被分派到园中的各处,放火烧毁了各种各样的宫殿、塔、亭以及其他的建筑物……”这位瑞士学者ErikRingmar的说法,出自他所著《LiberalBarbarismandtheOrientalSublime:TheEuropeanDestructionoftheEmperor'sSummerPalace》,可译作《自由派的野蛮和东方人的庄重:欧洲人捣毁圆明园始末》。可见,瑞士学者林瑞谷(ErikRingmar)的说法,也是很清楚的:是英军放火烧毁了圆明园,法军并没有参与其中。此外,我们民国时期的著名历史学家蒋廷黻也认为是侵华英军烧毁了圆明园。蒋廷黻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史》附录里面,有一篇名叫《评清史稿:邦交志》的章节,该章节当中,有如下的文字:“……《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两广总督叶名琛之被捕、文宗之退避热河、英人之焚圆明园诸事,共占篇幅仅西藏交涉之四分之一……后巴夏礼又力助法翻译官与载垣辩论,且措词失礼。载垣于是阳许之,而阴谋害之。次日晨,英、法译者归营报告,途遇僧格林沁之马队,英人被捕者二十六,法人十三,经二十日之监禁虐待,英人得生归者半,法人仅五名,后英人之焚圆明园者,即以报复也。撰《邦交志》者,何必隐讳其词若此……”蒋廷黻这段文言文,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两广总督叶名琛被捕、咸丰皇帝暂避热河承德、英国人火烧圆明园,这些事情在《清史稿》里面,竟然只占西藏交涉案的四分之一篇幅……英国谈判代表巴夏礼奋力协助法国翻译官和(怡亲王)载垣辩论的时候,出言不逊。载垣于是表面上答应巴夏礼,暗地里却盘算谋害他们。第二天早晨,英、法两国翻译在归营报告的途中,被(清军)僧格林沁的马队抓走,英国谈判代表被抓了二十六人,法国谈判代表则被抓了十三人。这些人被僧格林沁拘禁了二十天,并遭到了虐待。其中,英国谈判代表只有一半的人生还,而法国谈判代表则只有五人生还。后来,英国人放火烧毁圆明园,就是对这件事的报复。写《清史稿?邦交志》的人,你为什么要隐瞒这一段呢?……”可见,民国时期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蒋廷黻的说法,也是一样的:是英国人(或说英军)烧毁了圆明园,根本没有法国人(或说法军)的事。我们再来看看法国大诗人雨果(Victor-MarieHugo)在他《给巴特勒上尉的复信》中的说法:“……有一天,两个来自欧洲的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财物,另一个强盗放火……将受到历史制裁的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雨果的这封信,转引自贝尔纳·布里泽《1860:圆明园大劫难》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383页。)显然雨果的说法,也是这样的:法军洗劫、英军放火。分得很清楚,毫不含糊。是英军烧毁了圆明园,而法军只是洗劫财物,并没有参与放火。无独有偶,“火烧圆明园”事件的亲历者——法军方面的人员阿尔芒·吕西也认为是侵华英军放火烧的圆明园,法军并没有参与放火。我们来读一读阿尔芒?吕西证言:“……世界第八奇迹(指圆明园),我们(指法军)刚刚将其洗劫一空,英国人又刚刚将其付之一炬,圆明园,这历经了数朝数代的杰作,是我平生所见最漂亮的东西,今生今世,再也无缘一见了……”(法军方面这个人员“阿尔芒·吕西”的证言,转引自BernardBrizay《1860:圆明园大劫难》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285~286页。)我们再来看看当时法军的随军翻译埃利松在《翻译官手记》中的说法——埃利松也认为是侵华英军不顾法军的反对,独自放火烧毁了圆明园的。“……(英、法两军)各派出三个人组成一个六人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根据物品(赃物)本身的价值或艺术价值……以便可以平均分配……海淀的中国(大清国)百姓已经越过围墙进入公园(圆明园)……贪婪突然萌发了他们(海淀村民)身上那颗爱国主义(指怀念明朝)的种子,他们奔走相告说报仇的时刻已经来临,说这是老天爷要让清朝灭亡……周边的农民、海淀的无产者们,偷偷和帮助侵略军的中国(大清国)苦力勾结,进入园林中的宫殿……时不时有人高喊‘救火啊’。他们慌张赶过去,任凭东西散落一地,他们用丝绸……床单……来扑灭已经烧到珍木壁板的火焰……英国人不顾他们盟军(指法军)的克制行为,独自派出了一支纵队,有条不紊地烧毁了圆明园里剩下的一切……宫殿被烧了,寺庙、珍宝馆、藏书阁被烧了……都化为了黑色的灰烬……(法军蒙托邦司令)说:‘这些人(指英军)简直是太狂妄了,简直是虚伪透顶……’”法国学者贝尔纳·布里泽(BernardBrizay)在其所著《1860:圆明园大劫难》一书里,也查阅并引用了法军随军翻译埃利松的证言如下:“……附近海淀村的(大清国)村民,和法军招募的一些(大清国)苦力,已经架上了云梯,攀上墙头进去了,开始自顾自地抢了起来,他们在好几个殿堂放了火,因此开始引起恐慌……就这样,英国人、法国人……大批地冲进了圆明园,不仅仅是他们,那些中国(大清国)苦力,还有中国(大清国)的盗贼,都鼓足劲儿大捞意外之财……”可见,侵华法军随军翻译埃利松的说法,要点如下:1.海淀村的大清国居民和法军一起对圆明园开展了洗劫。2.海淀村的大清国居民在圆明园内放火,法军则开展救火。3.法军反对放火烧毁圆明园,英军一意孤行独自放了火。4.法军司令蒙托邦对英军放火烧毁圆明园一事,十分不满。我们再来看看当时的侵华法军士兵德凯鲁勒的说法:“……(英军)此次抢劫延续了整整一天……在撤走以前,英国人把他们到过的宫殿和他们四周的花园都放把大火烧了,他们还说,今天傍晚的夜景,一定是非常漂亮的……一到傍晚,果真就像英国人事先讲的那样……一片红光就照亮了鞑靼山的支脉……一片火光不时腾空而起,火花四溅,在空中飞舞,然后又很快消失,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建筑物倒塌的轰隆声清晰传来,直刺我们的耳鼓……”(侵华法军士兵德凯鲁勒的此处证言,请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六)》第367~368页,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第1版。)这个侵华法军士兵德凯鲁勒的说法是:真正大规模的火烧圆明园行动,是英军干的,而法军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法国学者贝尔纳·布里泽(BernardBrizay)对放火烧园的英军主要部队,作了非常仔细的考证,也收录在《1860:圆明园大劫难》这册资料中。他是这样说的:“……10月18日……英军到处张贴布告,宣布:(英军)格兰特将军下令捣毁圆明园,以报复英国俘虏所受的虐待。这一天,秋高气爽,万里无云,约翰·米契尔将军率领英军第一师的第六十来复枪团和第十五旁遮普团,连同骑兵旅共约三千五百人,向圆明园进发……成群结队的士兵们,分成小组,手持火把,向圆明园各处放火,圆明园内的建筑大多以雪松建成,极易点燃……工兵上尉查尔斯?戈登几天前参与了对圆明园的洗劫,现在又回来纵火……连续两个整天,浓烟形成的黑云,一直漂浮在昔日繁华富丽之乡的上空……法国人拒绝和他们(英国人)一道焚烧圆明园……”可见,放火烧毁圆明园的洋兵,其番号、人数、将帅名字……是十分清晰的——都是侵华英军的人。那么,法军到底是不是一丁点儿火也没放过呢?恐怕也不是。我们来听听英军方面的人员、亲历者斯温霍的证言:“……当法国人对圆明园内部毁坏工作完成后,他们焚烧了皇帝的寝宫,退出庭院,搬到安定门外的一个村子驻扎……”(斯温霍的此处证言,请参考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六)》第351页,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第1版。)斯温霍的证言指证了法军在此前的劫掠当中,放火烧毁了咸丰皇帝的寝宫,但是,这只是一起小规模的放火行为。法军在几天之前小规模的放火行为,在英军方面,还有一个证人,他是英军的吴士礼中校。吴士礼中校在同一册资料中,是这样说的:“……我们的盟军(指法军)抢完了,也烧了多处宫殿,却反过来抗议我们……他们认为将圆明园完全捣毁,简直是哥特人的野蛮行径,令人诧异的是,当我们的高卢盟友(指法军)将那里的奇珍异宝洗劫一空时……这种评价居然没有闪现在他们向来堪称敏锐的头脑中……”今天的资料,就列举至此,事实上,相关资料还有很多。综合上述的各种史料以及各家的说法,请容我将事件的来龙去脉,作一个以下的总结:1.1860年10月5日,英法联军进攻北京,误以为咸丰皇帝住在圆明园,遂向圆明园进军。2.1860年10月6日,法军率先抵达并占领了位于北京郊外的圆明园。3.此时,海淀村的大清国居民翻墙进入圆明园开始抢劫,法军几乎同时也发起了抢劫。期间,海淀村的大清国居民和法国人,都对圆明园实施了小规模的放火行为。但是,这些小规模的放火得到了控制,对圆明园全园并未造成实质性的大毁坏。4.1860年10月7日,英军抵达圆明园,加入了抢劫财物的行列。5.1860年10月8日,英军和谈代表巴夏礼等人获释。英军随后获悉,有部分英国谈判代表于此前被清军杀死。6.英军遂决定报复,提议烧毁圆明园全园。法军反对并拒绝参与放火。7.1860年10月18日,英军一意孤行,私自决定烧毁圆明园全园,并开始了大规模的放火行动。8.1860年10月19日,圆明园全园被侵华英军烧毁。也就是说不是“英法联军”,而是“侵华英军”最终放火烧毁了圆明园。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更能接近当时的历史事实。
袁世凯与“二十一条”
人们常说:卖国贼袁世凯,为了取得日本人对其称帝的支持,与日本人签署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可是,这种说法,似乎并不十分符合历史的事实……在大家的印象当中,一直以来流行一种这样的说法:卖国贼袁世凯与日本签署了二十一条。这个说法,其实也是不属实的。而说袁世凯这样做是为了争取日本对其称帝的支持,那就更是对历史的扭曲。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兵中国山东青岛,打跑了青岛德国租界的德军。之后,日本向袁世凯开出了撤兵的条件,一共有二十一个条件,史称“二十一条”。(这个“二十一条”的全文,见文后附录。)袁世凯接到了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之后,派了北洋政府的日籍法律顾问有贺长雄回国游说山县有朋等日本政坛元老。在有贺长雄的游说之下,部分政坛元老,例如松方正义,向日本政府提出了质问并施加了压力。与此同时,袁世凯还密令北洋政府外交人员顾维钧,秘密地将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政治要求的事情告知了英、美等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以英、美为代表的部分帝国主义国家对日本进行了刁难。在内外政治压力之下,日本自行删除了其中的七款要求,余下的要求,只有十四条。读到这里要注意了:上述这些事情,仅仅发生在洽谈期间,袁世凯至此,仍然尚未签约。后来在实际签约的时候,是分拆开两个条约来签的,它们分别叫作《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和《关于山东之条约》,由于是在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签署的,取年号为名,把两个条约统称为《民四条约》。由上述两个条约合并统称的《民四条约》,全文合计实际签署的,只有十三条,而且刨去诸如“本条约由盖印之日起即生效”的两条格式条款以及“现行条约一概照旧实行”这条可签可不签的条款之外,实际上只有十条。总而言之,飞,大家会相继去穴居的。这事不用刻意去做,只有在自然而然形成的状态下才能体验到真理。”“真的假的?”“当然是真的。”“石器时代有毛巾、被褥、衣服这些东西吗?”“当然没有了。”“那您为什么穿着衣服呀?给灾民发放的毛巾您也不应该收,您为什么收了呢?”“没事,这不要紧。”“为什么呢?您这不是背叛了这种难得的自然状态吗?”“没事,不要紧的。早晚有一天,就没东西可接了,到时候,大家都会裸着身子。”“即便如此,日本还是会胜利吗?”“日本一定会胜利。‘有’这种思想倾向就应该灭亡。‘无’的思想是不会输的。”“当然了,没什么能比‘无’更糟了呀。”“不,‘无’会灭了‘有’。”亮作无力的双眼中闪着诡异的光芒,中的毒似乎越来越深了。美军对日本各个都市的轰炸大致告一段落,夏天来了。由于美军即将登陆伊豆半岛(尤其是伊东地区),人们可说是闹翻了天。这里地形本来就适合登陆,又是铁路的终点,于是一些好像煞有介事的流言就传出来,说敌人要把这里当成基地,向东边打到首都去,于是当地的人们也开始相信这里就是双方在日本本土的第一战场。仿佛是从侧面证实这一传言似的,有一个师团[9]在伊东四周的山上到处挖洞,想偷偷藏起来埋伏着,等着敌人上岸。亮作也被强制拉去用吊网搬运沙土了。山鞍上的小道从伊东延伸出来,通向四面八方,小道上挤满了搬着财物打算逃离这本土第一战场的人们。处处可见有人在用亏本价甩卖别墅,却没有人买。野口也放弃了。就算伊东不是本土第一战场,太平洋沿岸离东京这么近,迟早也会变成激战之地。这附近整片山,整片海肯定都会喷出烈火,整片天空肯定都会飞着导弹。所有的房子、树木都会被炸飞,只剩下放眼望去被掀了个底朝天的土地。住在这种地方,简直就是自杀。出人意料的是,因为野口自己在轻井泽还有别墅,所以很轻易就放弃了伊东的别墅。野口只能在被炸飞前卖掉别墅,躲到轻井泽去。就算便宜,也比白白被炸飞强。虽然别人家的别墅都没卖出去,但他却很有信心能把别墅给强行推销出去。野口冥思苦想:亮作那个从不离身的包裹里到底有多少钱呢?“梅村,我们打算撤到轻井泽去。您不考虑考虑买下这别墅吗?带土地,带温泉,只收您一万日元。简直就跟白给没两样,不过是卖给您嘛,一万日元我就出让了。”亮作一直在外搬沙土,对城里的情况了如指掌。有别墅的那帮人乱作一团,他们把别墅和带不走的东西都以超低价甩卖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买,因为镇上的人都深信敌人会登陆。亮作并不是不相信,他只是因为没有这些东西,才能保持淡定,看着所有的人渐渐迎来穴居的命运。亮作一直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家。当时他的家被烧毁,最难过的就是无处安身,不过现在也没有那么悲伤了。因为成百上千万的同胞都跟他一样了。然而,亮作并不是不想要。亮作想着,如果自己以超低价买了别墅,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避开战祸。到时候他现在的命运就整个反过来了,他可能是少数有家的人之一。跟镇里的别墅不同,野口的住处在平原的尽头,孤立在田地之间,说不定有可能免遭轰炸。说不定,他可能会成为这镇上唯一有家的人。这么想来,亮作又对人生重新燃起了希望。然而野口开的价太高了,他憎恨野口如此狡猾。“比这大十倍的气派别墅才卖五千日元,就算这个价钱都没人买。想想也是,一两个月以后,别墅就会被炸个灰飞烟灭。租住一两个月顶多也就一百日元房租,你的房子也就三十日元吧,三十日元都算贵的了。”亮作残酷地笑着。“您别开玩笑了。我这别墅跟那些会消失的别墅可不一样,我这可带着土地和温泉呢。就算几十吨炸弹炸下来,也不能把它们怎么样。”野口皮笑肉不笑地还嘴。野口心想,看来他身上没有一万日元,这价钱可能太高了点儿。于是又看似愉悦地继续这场专横霸道的谈判。“您可别多心呀。打个比方,光是别墅的话,即便是玉楼金殿可能也没有人买。现在我们被敌人逼得山穷水尽了,对我们而言最大的财产是什么?不用说,就是能自给自足的土地呀!是田地,明白吗?现在虽说是这种情况,但是等以后恢复和平了,田地就会跌价。到时候什么能卖高价呢?这片土地上首先排在第一位的不就是温泉吗?伊东镇上可能家家户户都有温泉,但温泉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且,这里的温泉可是自喷温泉呀!伊东可没有几处自喷温泉呀,那些大部分都是用泵抽上来的。把现在最大的财产和未来最大的财产合二为一,而且不管是空袭还是舰炮轰炸,这都是绝对不变的财产。这卖一万日元还太贵吗?我是跟您熟才这么便宜就让给您。不管是谁,听了这一万日元的价格都会扑过来的。而且,要是素昧平生的人,我也不会一万日元就卖了的。恕我直言,您现在家也烧没了,一无所有,我是想多多少少为您尽一份心呀。一旦咱们分开了,就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了。于我而言,这是最后的友情。虽说我非常想把别墅免费送给您当临别的纪念品吧,可惜我的家也被烧了,没法这么大方呀。”“就近代战争的登陆地点来说,激战后都是满目荒凉,山的形状,河流的走向都会改变。没有草,没有木,没有鸟,没有虫,什么都没有。伊东镇在哪儿,应该都找不到了吧。您这块地到时候没变成河流或是沼泽就不错啦。想要以温泉镇的身份复活也得花个二十年吧。那时候,估计我都已经死了吧。”亮作又残酷地笑道。“这样一来,日本就亡国啦。”野口反击道。“日本会在失去一切后取得胜利。回归太古,到达太虚,新世界的黎明将会出现。日本是太虚,是太阳,是新世界的盟主!这是《记》《纪》[10]里预言过的,是历史的必然!”“但愿如此吧。话说梅村,就算您藏在洞穴里过日子,人也得吃东西才能活下去呀。在洞穴里过日子可没有配给拿呀。没有自己的田地,您要怎么办呢?这块地可是既有鸡棚又有鸡呀!就日本现状来看,岂不是跟王侯贵族一样吗?!首先,我要是把这别墅卖给了别人,您就会被从鸡棚里赶出去。可没有人会打包把您也买下来呀。”这一下戳到了亮作最痛的地方。如果真有人来买,亮作难免会被赶出去。然而亮作没有退缩。“好啊,请吧。请您去找别人买吧,不必顾虑我。我好久没去听戏看戏了,我还真想看看拿一万日元买这房子的人长什么样子呢,就让我最后乐一乐,从鸡棚撤了吧。”看来一万日元够呛呀,野口想。自己凭着街边摊抬价的手法先定了一万日元,确实太高了,这个价钱不会有人买。因为不担心被赶出去,亮作才会有机可乘,如此嚣张。“那我就真的卖给别人了?”野口脸色微变。“嗯嗯,请吧。我都快忘了乐是什么滋味儿了。”“有人出五千日元,我拒绝了。不过,我也不想拿命换钱,所以比起被砍价,我更怕耽误时间。您好像认为别墅接二连三在卖,不会有人买我的别墅,在这大战的生死关头,也有精于算计的商人呀。我也是相当震惊了,居然有到处买别墅的人。”“我之前听过类似的事。不过,就我听到的而言,更像是到处捡别墅而不是买别墅呀。因为没必要到处买,很多人都扔下别墅逃命去了,据说只要给点搬家费,他们就会很高兴地卖给你。”看来大家都知道了。野口恨那些人恨得牙痒痒,但主要目的还是做成这笔买卖,哪怕能卖贵一分钱都行。“您好像又误会啦。别墅当然是免费的,但我这钱不是别墅的钱,而是田地和温泉的钱。”“这样的话,就一千日元吧,这价可能还高了点儿。”“这田地跟温泉才值一千日元?!”“嗯,一千日元。”“您是怎么算出这个价钱的呀?!麻烦您教教我,我学习一下。”“假设敌人两个月以后登陆,别墅两个月的租金是六十日元。要是敌人四五天以后就登陆的话,这些钱就全赔了。等到两个月以后,这里有十几年都会是荒芜的沙漠,土地和温泉也不值钱了。值钱的只有这三十来只鸡,还有现在田里长的那些蔬菜而已。这些按贵了算,加一起最多也就一千日元。如果还没吃完敌人就登陆了,那也就全赔进去了。考虑到这些再折半的话,五百日元应该合适吧。”“您又砍掉了五百日元?!”“嗯,是这样。就算这样我还嫌贵呢。”“您还要砍?!”“嗯。”“砍到多少?!”“也许明天敌人就会正式打过来。也许今天晚上,不,大岛[11]附近已经能看见敌人的舰队了,说不定下一秒空袭警报就会响。”“原来如此,所以呢?”“免费。”“您要免费拿走是吗?哎呀,我真是荣幸之至。不巧,到时候我得吃鸡跟蔬菜,不能双手献上。”“我一千日元买了吧。”“哈哈,您要买是吗?出一千日元呀。”“嗯。要是我刚买下敌人就登陆了,也就算我倒霉。我不能放弃,放弃了就输给这场战争了。虽说这一千拿来当鸡棚的租金是有点贵,不过都拜托您照顾这么久了,就当是给您的谢礼吧,我就不再杀价了。”“原来如此。真是受益匪浅,居然有这么多种算法哟,我真佩服您呀。不过我很奇怪,您怎么就没再往上爬一爬呢?您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把一千日元的东西定成十日元,自己还能把这笔账对上。您是一个能把方的说成圆的,还能把道理解释明白的人。就算您把白的说成黑的,也肯定能证明其中缘由的。您这么会算计,怎么一辈子就这么穷呢。梅村,您明白为什么吗?您为什么会穷呢?您明明想怎么算就怎么算,是吧。因为呀,您那一套算法只对您自己有用。世人不吃您那一套。方的就是方的,白的就不可能是黑的。”“不能按照公式来,因为现在在打仗。世事难料,这句话您该不会忘了吧。”“您又用世事难料这种巧妙的说辞来轻易下定论,编出一套自私自利的话来哄骗人了。不过,这样人生就太没意思了。对吧,我打个比方,您买了房子,就算不是战争时期,房子也可能在哪一夜失火烧掉。您买了温泉,温泉可能会因为地底发生变化,突然冒不出来水了。您买了牛,牛可能第二天就死了。要按这个道理讲,五千日元的东西不都能说成一千日元、五百日元、免费吗?不过,按道理讲,确实也有可能免费。因为买下的当天,就可能烧了,死了。我说您,不能仗着这种道理来为人处世吧?”“不,能的。是您把平时和战争时期搞混了,做了假账。这是一个大家丢掉别墅逃命的时代,是一个所有的东西都在渐渐失去价值的时代。您算的这笔账才是自私自利呢。”亮作的眼睛散发出诡异的光芒,嘴巴抽搐着喷着白沫。他近乎疯狂地确信着。野口不慌不忙,错开了争论的焦点。“我是这么想的。只要日本没有灭亡,人类没有灭绝,战争结束以后,我们的希望就会寄托在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上。如果一无所有,就悲哀至极了。因为谁都说不好以后还有没有给我们薪水,给我们粮食的机构跟体制呀。要是一无所有,就只能像过去的野武士[12]那样靠当强盗谋生了。您这把年纪,强盗也做不了啦。我可不是在跟您开玩笑呀。只要是日本人就肯定会感到这种不安。到那时候,如果有田地和温泉,哪怕强盗横行,也偷不走田地和温泉呀。在这场悲惨的战争中,拥有田地和温泉不就是生存的价值吗?这房子也不一定会被毁呀。就是说,房子可能会被毁,可能不会被毁。人必须要有梦想,有梦想是很快乐的事。不过,我这可不是给梦想开价。这田地和温泉是五千日元,面积有六千坪,这一坪还不到一日元呢。恕我无礼,您这一辈子,如果不是战争,做梦都不会有六千坪的田地和温泉吧。这可是人皆称羡的温泉呀!是只有少数阶级才能拥有的奢侈品呀!别的我就不多说了。请您自行选择您的命运。五千日元我就卖。您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吧。”亮作从不离身的包裹里有七千多日元,这是他在野口手底下做事这五年来攒的钱。如今一切都靠配给,基本上不用什么生活费,信子和克子有姨姥姥的资助,也不跟自己在一起生活,所以亮作就迅速攒到了这么多钱。他最害怕的就是老后孤独一人。这份恐惧的根源来自他一无所有,他自己也非常清楚自己没有才能。而且,他已经五十岁了,更何况,他一无所有。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要买下这处别墅。能拥有房子、田地甚至温泉,简直太棒了!说不定只有这犄角旮旯的房子能免遭战祸,他自己也真的觉得这房子会有幸存活。就算房子没了,只要有这片田地在,他就能过上安稳的晚年。如果他没有钱,他可能会为了买下这处别墅而去当小偷。不巧他正好有能买别墅的钱,所以才不想掏钱。他感觉很失落,像是这笔钱要被骗去,要被偷去似的。不过,即便如此,有房子,有田地,有温泉也没什么不好。自己从没想过会有这一天。亮作期待得快要上天了。美妙的人生,美妙的战争!他那要哭不哭又皱巴巴的脸上浮起了暧昧的笑容。“那,我两千日元买下吧。”“您说什么呢,我要不是着急逃难,也不会这么点钱就卖了呀。现在五千日元能买什么呀?我不该跟您这样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的人谈这个的。我也是一路摸爬滚打才终于得偿所愿,拥有这处别墅的。您要是想用一点点钱来玷污我的别墅,我还是放把火烧了它更好。”“我这不是玷污,我没有钱。”“那就请您别再说了。没钱的话,就没什么好谈的了。”“那我们三千日元成交吧。”“谁跟您成交啊?”“我只有这么点钱。”“所以我都说了,要是没钱,您就别再说了。”“您真卑鄙。”“我怎么了?”“您既然跟我这种住在鸡棚里的人谈买卖,就应该把成交金额控制在我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啊。”“我不跟您争。您要是律师,杀人犯该有多开心啊!恐怕小偷和诈骗犯都是正当职业啦!债权人倒成了罪人了。”“您是要嘲讽我才跟我谈这笔买卖的吧。若是如此,您可真就是罪人了。”“被您说成罪人,也比被您称作善人来得好。”“您给我尝一点甜头,让我满心期待,又把我推落到谷底。之前没有希望的时候,我还能满足于鸡棚的生活,像这样把我一把捧上天,又推我下来,我就没有之前那种平和的心境了。您害我绝望了。就像是折断了我的手脚再把我甩开,然后命令我:来,干活吧,活下去!您这是要把我怎么样啊?”“我不会对你怎么样。我只会卖了这片土地和房子,撤到轻井泽去。”“那,两千五百日元,请把一半土地,一半房子,一半温泉卖给我。”“等我找到另外一半的买主吧。”亮作皱起脸,肆无忌惮地掉起眼泪来了,他哭诉道:“我已经忘了那些悲痛的过去了。不忘掉那些悲痛的过去,如何在鸡棚里活下来呢。我拼了命努力,才总算习惯了这跟蛆虫一样的日子。我不顾脸面,终于建立起了一种没有希望也能活下去的心境。这些就是我全部的财产。您拿走了我全部的财产,于是那份早已忘却的悲痛,不,比那还要更剧烈的悲痛砸进了我的心里,这悲痛就像火球一样在我的身体里滚来滚去,疯狂乱窜。就像三月十日那场可怕空袭的火焰烧着我的后背,步步紧逼着我!我该怎么办才好?!比三月十日那场空袭还要可怕的舰炮轰炸声正在我脑海响起。整个天空布满烈火,山摇、岩碎、地裂,到处都喷着火!所有人都抛弃了我,我已经走不动了,我该怎么办才好呀……”亮作喉头哽咽,突然哇的一声哭倒在地。野口不知怎的,觉得亮作有些可怜。野口心想,虽说三千日元只够拿来当临别赠礼,不过别墅迟早都会被毁掉,以三千日元卖掉也比丢掉好。然而说实在的,野口就算想试着同情亮作也没用。在战争这冷酷恶魔的道路前方,等待大家的都只有命运而已。谁都无法凭借自身的意志逃脱,谁都不知道自己一小时后会迎来怎样的命运,同情别人根本就是不自量力的愚蠢行为。“哭什么,战场又不是只有这里。或早或晚,全日本都会变成这样。我真羡慕您的处境,还能有机会贵呀便宜地挑三拣四。”“那,我就豁出去了,一口价,四千日元。请四千日元卖给我
亚洲九九精品那是你的真心话。”然后,过了几天,她显得生硬沉默。“出什么事了,莫迪?”“我不干,我不离开这里,他们强迫不了我。”“这次是谁来了?”“她来了。”“她是谁?”“好像你不知道似的。”“哦,你又来了是吧?我在给你下套是吧!”“当然是了,你们都这样。”我们扯着嗓子冲着对方大声嚷。我一点都不觉得羞愧,但是我从来没有、自打不再是孩子起就没有这样吵过架:心中不觉得怨恨,也不觉得愤怒,甚至有点享受地吵架。不过我知道对于莫迪来说这一点都不享受。她事后会痛苦的。“那是不是说还有别人来看过你?”“是的。”“她叫什么?”蓝眼睛里怒火烧得正旺,她说:“罗杰斯,博杰斯,普洛杰斯,大概这么个名吧。”然后,接着,“他们不能强迫我搬家,是吧?这房子是私产吧?”我派人去查相关信息。如果政府宣布公寓必须拆除,那她就非得搬不可。拿如今的任何住房标准来看,这房子都该禁用了。而拿任何人道主义标准来讲,她都该住着不动。我想要联系这个罗杰斯太太。我知道我可以给“社会福利局”打电话问,但事情不该这么发生——啊,才不是呢!你得让事态自己发展,想抓住什么,你就必须在正确的时机出手。前几天,我发现那两个老太太又在等我。博尔斯太太和贝茨太太。裹着大衣和围巾,不过她们的帽子上插了花,缠了亮色的缎带。春天了。“哦,你真是四处奔忙呢,”贝茨太太说,“莫迪·福勒怎么样?”“还老样儿。”“罗杰斯太太问起你来着。”“你知道她打听什么吗?”“哦,她人可好了,罗杰斯太太,四处奔忙,就和你一样。”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现在我就等着在哪里撞见这个罗杰斯太太了。又过去了五个星期。什么都没变……但一定有什么变了的。办公室里还是老样子,和乔伊丝相处还是那个样,和莫迪相处还是那个样。不过我见过薇拉·罗杰斯了。在人行道上碰上的,她正和那两个老太太说话。她们喊我,她转过身,脸上挂着急于示好的笑容,穿过街道,来到我身边。她是个个头不大的瘦姑娘。我本来真的是要写:12号尺码。我什么时候才能说起某人时不首先想到的就是他穿什么?最近菲丽丝问,我姐姐是什么样子。我回答说,她穿高品质的针织套装、高级鞋子、羊绒衫。菲丽丝笑出声来,那种笑法仅仅一年前还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薇拉站在我面前,站在冷风呼呼的人行道上,脸上挂着急切、热情、歉疚的笑。友好的棕色眼睛。粉色的指甲油,不过有些脱落。没错,这当然能反映出她的某些方面了:她工作过度。衣服是耶格旗下的低端产品,好看,但不动人。我知道“关键人”就是她了。不需要做太多铺垫,我们开门见山。我说:“我一直希望能碰上你。”她回答:“是的,我非常想和你谈谈福勒太太的事。”我说:“她害怕得很,怕她会被强制搬迁。”她说:“是的,但这个事我们可以稍微拖一拖。”我说:“另一方面,对她最有用的是送餐服务。”她说:“是这样的,她能动,能四处走动,所以其实没有资格……不过如果你觉得……”我说:“要知道,她已经没有力气做饭了,她只能随便吃点什么度日。”她哈哈笑起来。她说:“我一定得告诉你一件滑稽事,上周发生在我身上的。我去看我负责的一个人,她九十四岁了。耳聋,有关节炎,但是她什么事都自己做,烧饭、清扫、采购。我就站在那儿,看她准备午餐。一个肉馅饼,苏打水泡卷心菜,然后是奶油蛋糕。我对她说,你不吃新鲜的东西,沙拉啊水果啊的?什么?她冲着我喊。”薇拉讲得津津有味,但是她也有些焦虑,生怕我觉得这不好笑,有一两次她碰了碰我的胳膊,好像在说,哦,我希望你能笑。“你一定得吃水果和蔬菜,我对她喊。你需要维生素。每次我来看你,都看不到一丁点儿绿色菜,苹果也没有,橘子也没有。而她回答,什么?什么?什么?但我知道她其实听得见。后来我又重复了一遍后,她说,你上次说你多大来着,亲爱的?然后我就想起自己身上这里疼那里痛的,而我是打小吃健康饮食长大的。”于是我们哈哈大笑起来,她看起来松了口气。“我得回家陪老头子了,”她说,“我来安排送餐的事。不过如果能安排一个我们都有空的时间,我们可以好好谈一次。”说完她沿着街跑到一辆黄色大众前,钻进去,灵巧地驾车汇入了车流。莫迪对于每天中午送来的午餐十分开心,尽管其实那真不是什么好饭。淡而无味,做得很不怎么样。我已经意识到每件事在她心中的分量。是的,我以前就知道,但不是真正清楚,直到我告诉她她上了送餐服务名单,看到了她的欣喜。她一遍又一遍地谢我。“呐,你做到了,她可不行,她才不行呢,不行!”“你向她提要求了吗?”“有什么用,我提得还少吗,但是他们说我需要的是家务女工。”“你的确需要啊。”“啊,唉,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你就说出来啊!我一直是自己照顾自己的,没有你也行。”“哦,莫迪,你真是不好伺候。家务女工怎么不好了?”“你请过吗?”听到这话我放声大笑,然后她也笑出声来。夏日将至。自从上次我坐下来记这倒霉的日记以来,又都发生过些什么事情?但是我不想半途而废。我和薇拉·罗杰斯见过好几次,我们聊了天——在人行道上,还有一次忙里偷闲,抽了半个小时在一家咖啡馆一起吃了快餐饭。我们说话很简单,因为大家都忙得很。有一次她问我是怎么和莫迪产生的联系,听了我的解释后,她叹了口气:“我原本指望你真的是个‘好邻居’来着的。我认识一个人,也许她肯接受‘好邻居’帮助。她不好相处,但是她很孤独。”这其实是个请求,委婉、尴尬地表达出来,但是我回答说一个莫迪就够我受的了。“啊,是的,的确是。”她立刻说。我告诉她我是做什么工作的,于是她一定要知道为什么。好像我自己已经搞懂了似的!我为什么会像现在这样与莫迪拴到了一起?我说:“我喜欢她,真的喜欢她。”“哦,是的,她很不错,不是吗?”薇拉衷心表示,“而有些人,你真的想把他们掐死。我刚开始做这个工作的时候,常觉得自己简直恶毒,我觉得自己必须喜欢他们所有人。但是,我和哪个难伺候的臭老太待上一个小时,一点进展也没有,那时我发现自己心里在暗想,老天爷啊,我总有一天要揍她一顿,总有一天。”“啊,莫迪也经常让我有这种想法。”“是的,但还是有其他的感觉吧。”“是的,是有。”我告诉莫迪薇拉有多喜欢她。她摆出一副气愤、被戳痛了的表情,不理我。“可莫迪,为什么啊?”“她压根不帮忙,手指都不动一下。”“可是你不告诉她你要什么,她怎么帮你?”“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没人来烦我。”“你看,是了吧!”“是的,我就是孤零零地自个儿待着,除了你会来。”“薇拉·罗杰斯要探视的不止你一个人,她有时候一天要走访十家或者更多,她还要打电话安排事情,让人做事情。我每天都能见你,所以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他们得硬把我抬出去,到那会儿我还要大声地嚷嚷。”“她是站在你这边的,她正在想法让你不用搬。”“她就跟你这么说说。他们今天又来了。”“谁?”“你知道他,那个希腊人,怎么说的?你可以住一个房间,我们先搞其他房间。等我们弄完了,你就可以搬回来。那么尘土飞扬、乱七八糟的,叫我一直受那种罪!他们改造房子,一弄就得好几个月。”“那,那一定是那个房东了,是吧?”“没错,我就是这么说的。他们都是串通好的。”我在那家印度小店里东看西看待了好一会儿,这时店主帕特尔先生开口说:“福勒太太昨天在街上又叫又喊的。”“是吗?她说什么了?”“她一直在大叫,我生孩子的时候,你们哪个来给我弄热水、安浴缸了?我没有东西给他吃的时候,你们哪个来了?我这辈子都没有热自来水、没有浴缸,就是这么过来的,你们要是敢再来我就叫警察了。”帕特尔先生说得很慢,严肃、关切的眼睛盯着我的脸,我不敢笑。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脸,责备、严肃,说道:“当初我在肯尼亚,在我们不得不离开之前,那会儿我以为这个国家里人人都很富足。”“那现在你明白了吧。”但是他还有话要说,另一个话题。我等着,拿了几袋饼干,又放了回去,研究起一罐猫粮来。终于,他开口说:“以前,我们印度人,我们是不会让我们的老人沦落到这种地步的。但是现在——我们那儿事情也在变。”我觉得我个人有义务道歉。最后,我说:“帕特尔先生,不会有太多人像福勒太太这样了。”“我店里每天都来六七个。都像她,无人照料。我这只一家店而已。”他的口气听上去像是在指责我。他在指责我的衣着、我的风格。我与这家小小的街角店铺格格不入。然后,他觉得自己是冤枉我了,从货架上拿了一块蛋糕,莫迪喜欢的那种,说:“把这个给她。”我们的眼神又撞上了,这次感觉不一样:我们惊慌,我们害怕,这一切我们无法承受。八天之前的事儿。乔伊丝最终可能还是要去美国。那个女朋友做了人工流产。老公杰克很受打击:他是想要她把孩子生下来的。他这一阵子算是经历了某种崩溃吧,乔伊丝一直在安慰他。这已经好几个星期了。后来她告诉我:“他好像是一直很希望我们能再生一个孩子。”“你以前知道吗?”“呃,我知道他不反对再要一个,但不知道其实他这么想要。”“如果你这以前知道呢?”“会的,我觉得我会要一个的。”“于是现在你们就在互相责怪?”“嗯。”乔伊丝叼着一根香烟,眯着眼睛,一张接一张地举起照片打量。这张行,那张不行。她又染了头发,不过看上去还是灰扑扑的。双手没有做过保养。她看上去五十岁。她身上有一种古怪、女巫似的气质。我对她说过:“乔伊丝,你得换换风格了,现在这显得太年轻了。”而她回答:“等我明白自己到底走不走的时候,我就知道该选哪个了,是吧?”乔伊丝时刻都处于快要哭出来的状态。一个词、一句笑话、一个口气——她会猛地扭过头来,眯起眼睛,盯着我,盯着菲丽丝,盯着任何一个“惹事”的人,眼泪涌上来。但是她甩甩脑袋,把眼泪甩掉,装作什么事都没有。我和菲丽丝现在都心照不宣:说话时,我们每一个音节、词汇、建议,都再三斟酌,免得乔伊丝突然控制不住,又哭起来。后来。多久?我忘了。有几天了。乔伊丝今天告诉我,她对杰克这样说,你的问题是,你想把目前这种状况带到美国去。家、子女、同情、宽慰你的妻子——还有女朋友,另摆一处。你没法选择。这就是你为什么难过成这样。而他对她说,她是铁石心肠。还有四个月他就得动身。他早应该和那边说明他有没有妻子,有没有子女。“也许最后他是一个人去呢。”我若有所思地说,忘了不该刺激她。她吃了一惊,飞快地扭过头来,她如今常这样。她皱着眉头,身子往前探,盯着我。我的老朋友乔伊丝,她在千里之外,躲在什么黑暗的地方,探头打量我,心想这个哇哇乱叫的白痴是谁?“一个人!”她说,听上去像一个尖刻的女教师。“为什么不呢?”“你这人缺了点什么,我一直就这么说的。”她冷冰冰地说,给我定了性。“也许缺了点什么的是你。”我和她说了莫迪·福勒的事,说她到现在已经独身一人过了差不多六十年。我说话的时候乔伊丝站起身,拿起包,公文夹,收起桌上的东西来。“你怎么认识她的?”我告诉她了。乔伊丝听着。“内疚感,”她终于开口,“内疚感。如果你想让内疚感左右你,那是你的事。”她朝门口走去。我说:“乔伊丝,我想和你讲讲这事,好好地讲,我真的很想。我想谈这件事。”她说:“哦,现在不行。”夏天了。不过我可没看到太多夏天的迹象。乔伊丝是什么时候生病的?应该有一个月了。实际上,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因为这让办公室里眼下的实际情况正式化了。我从早到晚四处奔波。在医院,这样的场景:乔伊丝的丈夫、两个孩子、丈夫的前情妇、她的新男友。乔伊丝躺在床上,真身到了某个黑暗的地方,从那里打量着这一屋子的人,记起来该微笑的时候就笑一下。现在他想要她去美国了,但是她说自己没力气考虑这事。不过,她当然会去的。因为这些情况,我在莫迪那儿待得时间不那么长,但是我一天不落都去。她知道是为什么,我告诉她了。但是她的感觉是,我让她失望了。我坐在那儿,努力忍住不去看手表,而她只回忆不好的往事。我说:“和我说说你带约翰尼去汉普斯特西斯公园,发现了黑莓,拿它们做了馅饼的事吧?”但是她叹着气,坐在那里,苍老的手指上下摩挲着自己(肮脏)的裙子。然后她和我讲……她姐姐波莉,有七个孩子,每次坐月子都喊莫迪去照顾她。莫迪每次都很高兴,甚至会放弃当时的工作,去姐姐家,照料一切,一忙就是几周,而且不止一次是连续照顾了好几个月。然后,莫迪说,每次都一样,姐姐忌妒起来,因为莫迪爱那些孩子们,他们也爱她。她寻一个理由:你教唆我的孩子和我对着干,你想要勾引我丈夫。这可能吗,莫迪说,那个讨厌的吝啬鬼,我给你们做牛做马,他还嫌我吃了你们的。要是我拿了一小块肉到盘子里,他就会说,莫迪大驾光临,我们周日得多买一点牛肉。而与此同时,我一天给他们干十八个小时的活。在前后两个宝宝出世之间的间隔期里,莫迪得不到姐姐的任何音信,不过莫迪不担心:总是会又有一个宝宝的,这点我知道,因为他终归得做他不能不做的那件事的。现在莫迪经常谈论性的问题,看得出来,那在她生活中曾很重大又很糟糕,而这件事她从来没弄明白过,也从没摆脱过它的折磨。她说她的丈夫,当初还把她当女王待的时候,也还是会像只老虎一样扑到她身上,就像野兽一样。她说她不明白,一分钟前还情意绵绵,下一分钟他们的爪子就扎了上来。她的丈夫找了一个又一个女人,这一辈子都梗在她心里:为什么?莫迪只和一个男人睡过,她那个糟糕的丈夫。她知道世上有女人喜欢这个,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我,神情有些拘谨和羞怯,担心若是我知道她好奇我是不是“那样的”,我也许会觉得被冒犯了。但是,她有过其他经历。有几年,楼上有一个和她做了朋友的女人,这个女人“喜欢这个”。她以前会和莫迪谈,说她一整天都在等夜晚到来,因为夜深时另一段人生就开始了,那才是她真正的人生。莫迪告诉我:“她告诉我他们完事以后,她得睡在他背后,这样她就可以握着他的玩意儿。那个玩意儿……”莫迪提高声音,恶心、诧异、难以置信,几乎都要哭出来,“是的,那是因为尊重,她告诉我。”莫迪坐在那里,惊愕不已,这个问题困扰了她三四十年。突然:“我才不会那样满足他们呢,那是他们用来打你的棒子!”听到这话我笑出声来(我其实一点都不自在,心里在想自己的情况,因为她的话差不多算是个总结吧,至于我们美好的性生活,我和弗雷迪,那不相干)。她说:“我一直在看你的表情呢,看得出来你不这么想。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而现在报纸上、杂志上、电视上,成天到晚的性、性、性,我有的时候想,是我疯了,还是他们疯了?”我笑了又笑。她也笑。但那是一种狂乱、不舒服的笑,和她那种我喜欢听的女孩的笑截然不同。莫迪直到今天还管她那差劲的丈夫叫“我男人”,能使得她如此的——?——力量真是巨大。半个世纪里,她见过他的次数也就半打。有一天,有人敲门,门外站着她的丈夫。但这个年轻人说:“妈妈?我是你的儿子约翰尼。”“哦,那就进来吧。”她说,“是这样的,我把这事儿抛到脑后了。在这之前我成天焦虑烦躁,病态得很。有一次到了非去看病不可的地步,医生对我说,福勒太太,你要么找到你的孩子,要么把他忘了,不然不行啊。我怎么找得到他?他搞不好在天涯海角,在美国,在非洲的廷巴克图!慢慢地,我的确把他忘了。而他现在就站在
不适用。因过去中国是一大陆农国,人群和合了,同时即是土地展拓了,也即是财用充裕了。因此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大学》这一番理论,贡献给此下中国作为一种传统的经济政策之张本,我们不可不注意。其三、荀子云:“圣人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二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主张,我们的物质欲望不可超过现有的物质限度。当然现有的物质限度亦须能适应现有人之物质欲望。在此两者间,须能相互调节。使人的内心欲望与外在物质生产,双方相持而长。荀子此番话,亦是一种人文本位的经济理论。可以说,中国人一向的经济理论,都是以人文本位为立场,或说是以道德主义或礼义主义为立场的。人生的欲望,本可无限地扩张提高,但欲望无限提高,并非人生理想所在。若使物质经济常追随于人生欲望之后,而亦求其无限提高,此将使人生永成一无限。无限向前,却是无限的不满足,与无限的无休止。此将是人生之苦痛与祸害,决非人生之幸福与理想。故领导人向前者,应属之于道德与礼义,不应属之于欲望与经济。人之种种欲望与物质经济,同须受人生理想与道德之领导。四此项理论到汉代时,又出了几位有名人物如贾谊、晁错、董仲舒等,彼等之政治抱负与经济理想,大体言之,均是因袭上述儒家思想而来。我姑举董仲舒所言以资证明:董仲舒云:“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当知社会决不能绝无贫富相差,但当使富者仅在社会上能表示其地位之较高而止。如大政治家、大艺术家、大科学家等,他们在社会上贡献比别人大,自当获得一份比别人较高的地位与待遇。此种差别是有理由的。即如当前共产主义国家里面,岂不是此辈人之地位与待遇仍然高出常人吗?此等差别,我们实无法反对。只是不要让人由富生骄,丧其明德,则于己无益,于人有害了。至于穷人,与富相较,则自见其穷。既有富,必有贫,亦所难免。但也要使贫者能获得他们低水准的必需,有他们低限度的生活,不要让他们内心老忧虑。此处所引董仲舒之所谓富与贫,其实只是在同一水准上比较有此分别而已。无论富与贫,同样不该超水准,而此水准则以人生的理想为依归而树立。人都该能活着,而尤该活得近理想。即如目前西方国家,在亚、非地区所以不得人缘,有些就是患了富而骄的病。他们因和人贫富相差太悬殊,便不免视别人为落后民族,以为予以一些经济援助,便是拯救了这些地区。这一种内心,正是骄的表现。仅知有经济,不知经济以外有人生,则富必然会骄,因骄而生出人类相与之不和与不睦来。这些不和不睦,却非经济所能解决。但富而骄固不可,贫而忧也须防。经济条件降落到一种必需水准之下去,这亦会发生人群间之不安与不和。董仲舒的意思,就是要在富而不骄,贫而不忧,高下有宽度的节限中,来维持一个相当有伸缩余地的社会经济水平。以此为限度而调均之。“此”字所指,主要即是一种德,如不骄不忧之心理状态,更重要过于不必需的经济条件。汉武帝采用了董氏政策来节制资本,裁抑兼并,尤著者,如盐铁政策。据司马迁《史记》所云:“猗顿用盬盐起,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盐铁为人生日常必需品,不当由私家操纵专利。汉武帝此项制度之用意,永为后世所承袭,遂使此后中国社会永远不能有垄断为利之大资本家出现。我们当知在此种制度之后面,实有一番人生理想与经济理论在作领导,故使中国社会在封建政制崩溃之后,不转到资本主义社会路上去。故自汉武帝开始建立士人政府之后,货殖游侠一批人物便潜消于无形。而自《史记》以后,除班固《汉书》因袭《史记》外,二十四史中也不再有货殖游侠列传了。即班氏《汉书》亦以此讥史公,谓其“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力而羞贫贱。”班氏此一评语,正可说明此下中国社会何以不再容游侠货殖中人得势的一般意见。现在人不悟此中因由,以为惟有太史公有史学特识,故能提出此两列传,以后史家无太史公般识见,遂不知为货殖游侠写列传。其实此后中国社会已正式成为四民社会了,商人与游侠已失却其素封与新贵之地位,不能如汉初般在社会上发生出特殊作用,故后来史家也就无法再为他们另立专传。正为的是历史上无此现象,却不便是史家无此识见呀!五我们可以说,中国此下经济制度大体承袭了此一传统。先说保持必需经济的低水准方面。我将姑举几项大纲目言之。首先当言平均地权之一项,此即向来学者所爱言之井田思想。其在历史上见之实施者,为各时代之均田制。主要是裁抑兼并,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此乃中国历代政府所力求纠正者。随于土地政府而来者,如废除奴隶使成为自由民,以及历代赋税制度之主于轻徭薄赋,以及各项悯农、恤贫、救荒、赈灾、公积、义仓,及奖励社会私人种种义举善行,以宽假平民,力求安和,此皆中国两千年来政府所传统倡导尽力履行者。这些工作之背后,均受一群士大夫之鼓吹与支持。其意只在使一般人民的经济生活不堕落于过低水准。再说防止经济超过高水准,走上不必需的经济之无限发展者,除上述盐铁政策,禁止日用必需品之为商人所垄断专利等以外,又如禁止商人进入仕途,此亦为中国传统法制一大端。董仲舒尝云:“明明求仁义,君子之事。明明求财利,小人之事。”此所谓小人,乃指只为私家私人谋生计满足,以其平素用心在私,故不能付之以国家之重任。明明求仁义,则是存心在公,非士人专一诗书,求明义理,不能有此。故付托以国家重任者,亦必在此辈。董仲舒又云:“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当知道义乃人生所必需,功利则往往有不必需又超于必需之外者,故当以道义为经济立限度。偏重功利,则易趋于无限度。董仲舒之言,极为近人诟病,其实就中国历史传统言,此等言论,皆有甚大影响,而非诚可诟病者。我们当细求其意旨所归,不当因其骤然看来和我们意见不同,便肆意轻蔑,不求理会。又如汉代有禁止商人衣丝乘车之事,此种限制,直到清代,还是时时变相出现。但若因此而认为中国历史传统一向轻贱商人,则亦不尽然。《左传》云:“通商惠工”,此四字为历来所奉守。通商者,即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给予商人以种种之便利,又如说“关市讥而不征,”当知历来商税皆不高,有些时且不征商税,商品在全国各地可以自由流通,绝无阻滞留碍之虞。如在晚清咸同年间,为平洪杨乱事,创办厘捐,当时曾引起极大争持,此等皆是一时不得已而为之。诸位当知,中国政治传统,只是防止商人专为牟利而妨害了社会,却并不允许政府专为牟利而妨害了商人。可知贱商之说亦不公允。中国历史上,工商业在古代已甚发达,如南朝以下之广州,唐代以后之扬州,此等城市,其商业繁荣之情况,屡见于历史记载,多有超出吾人所能想像之外者。即如宋人所著《太平广记》一书,其中所载琐事轶闻,大可想见在当时中国各地之商业情况,足可打破我们所想像中国永远留在农村社会之一假想。我们尽可说,中国工商业一直在发展情况下繁荣不衰,惟遇到达社会经济物质条件足以满足国民需要时,中国人常能自加警惕,便在此限度上止步,而希望转换方向,将人力物力走上人生更高境界去。故中国历代工商业生产,大体都注意在人生日常需要之衣、食、住、行上,此诸项目发展到一个相当限度时,即转而跑向人生意义较高的目标,即人生之美化,使日用工业品能予以高度之艺术化。远的如古代商、周之钟鼎、彝器,乃至后代之陶瓷、器皿,丝织、刺绣,莫不精益求精,不在牟利上打算,只在美化上用心。即如我们所谓文房四宝,笔精墨良,美纸佳砚,此类属于文人之日常用品,其品质之精美,制作之纤巧,无不远超乎普通一般实用水准之上,而臻于最高的艺术境界。凡此只求美化人生,决非由牟利动机在后作操纵。又如中国人的家屋与园亭建筑,以及其屋内陈设,园中布置,乃及道路桥梁等,处处可见中国经济向上多消化在美育观点上,而不放纵牟利上。我们治中国经济史,须不忘其乃在全部文化体系中来此表现。若专从经济看经济,则至少不足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史。说到工业,中国历史上有几项著名的大工程,如秦以后的万里长城,又如隋代与元代所开浚之运河。此种大工程,亦莫不与国防民生实用有关。总而言之,中国人只注意经济之必需。如此而有裕,即着意在人生美化上。虽中国民族亦具有伟大的制造工艺才能,但亦都不从牟利上着眼。故经济之向上发展,虽同属于一种物质方面的,而西方则偏在科学机械方面,中国则偏在艺术陶冶方面。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人生美化艺术化,亦属仁义方面。科学与艺术,亦是一种义利之辨。至如核子武器之发明,则为一种大不仁。可见中国传统经济观,均是一种人文本位道德本位者,重人生,不重经济。经济只以辅助人生,非以宰制人生。于是经济发展,遂成为有限度的。六在中国古代有一书,名《周官》,亦称《周礼》。此书实为中国古代一部奇书,犹如西方希腊哲人柏拉图之著有乌托邦《理想国》。此书当属战国末年人作品。书中假托周代官制,有意把政治、社会、经济、教化冶于一炉,是亦主张一种人文主义之经济政策者。后人遂多疑以为乃周公著作。后代曾有三位政治人物,想依照此书推行新政。一为西汉末年之王莽,一位南北朝时代北周之苏绰,一位北宋神宗时之王安石。此三人中,结果二王推行新政都失败,惟有苏绰一人成功了。这因王莽、王安石皆在社会经济条件较佳情况下,来推行周官政策,裁抑工商业太甚,以至失败。而苏绰则在社会经济条件较不佳之情况下,来推行周官政策,故不见有裁抑工商业过甚之病。此处亦可看出中国历史进程中之一种中和性,不走极端,不为过甚。而同时亦见中国历史传统,本不专向裁抑工商业一方推进。过分裁抑工商业,必然将招致恶果无疑。若我们仔细一读王莽、王安石两人之政治失败史,便可透悟此中消息。尤其当王安石时,一辈旧党反对新政,此辈人亦多属儒士,可谓与王安石在学术上仍是同一路线者。我们若仔细去读当时那些反对派的言论,更可透悟出中国传统思想中对经济观点之内涵意义之另一方面来。近人粗治西方思想,震惊于王莽、王安石两人之经济措施,有些与西方意见若相暗合,却不懂他们究竟为何失败,于是尽骂中国人守旧,尽骂中国传统轻视工商人,此等皆是推想失实。七根据上述,我将重新指出我以前所一再提及的,即中国历史之浑融一体性。故我们要研究中国政治史,或社会史,或经济史,只当在文化传统之一体性中来作研究,不可各别分割。我们当从政治史、社会史来研究经济史,亦当从政治思想、社会思想来研究经济思想,又当从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来研究经济制度。在此三者之上,则同有一最高的人文理想在作领导。循此以往,中国历史之传统与其特殊性,便不难找出答案来。现在再论到中国经济中几项特有情况,有很多问题乃在西洋史中所未见或少见者,而亦遂为今日国人所忽略了。就中国人传统观念言,一个时代,若其物质上之积聚多而消散少,此时代即富而安,否则反是。在上如帝王之骄奢淫逸,而浸淫及于士大夫生活。又如政府之冗官冗吏,过量开支。对外则有防边与开边,或穷兵黩武。凡此种种,皆足以招致国库空竭,人民贫乏。如汉武帝远征匈奴,以为可以一劳永逸。但到末年,终不免有轮台之诏,自悔当年之措施。唐中叶以后,亦可说是因于有一种接近帝国主义之向外扩张,而招来国内之不安,乃至生出五代之黑暗时期。又因中国国防线太长,如宋代,如明代,皆因防边而动用浩大之财力,耗散浩大之人力,亦为造成当时国势衰弱之一因。又如河患与漕运两问题,此亦为中国历史所特有。黄河屡有泛滥溃决之患,历代专设机关特命大员设法防治,耗费甚巨,常因此而激起社会的经济危机。漕运乃指水道运输粮食言,或运至京师,或供应边防,或沿途分储食廒,皆称漕运。此亦为中国历史上一大消费,皆因中国所特有之地理背景而引起。此黄河与漕运之两大问题,在中国史书中,历代均有详细叙述。此两事,每使历代政府岁糜巨帑,耗费国家财力,不可计算。欲研究中国经济史,此等特殊问题亦不可不一加注意。又如唐以前之门第社会,虽若迹近封建,导致不平等,然当时之大门第实为社会财富之积聚中心。社会因由此积聚,而使一般经济易于向上。唐以后,则是一个白衣进士的社会,财富分散了,经济无积聚,好像更走上平等。但一切社会上应兴应革之事,反而停滞,无法推动。此因社会力量因平铺而瘫痪了,不易集合向前发展。此一问题亦极重要。但在今日讲来,已是历史上之过去陈迹,因亦没人注意了。但此实是宋以下中国常苦贫乏之一因,值得再提醒。但若总括来说,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情况,自秦迄清,直到道咸年间,向来可说是较佳于西方的。经济落后,只是近百年事。我们尽可说,在近代科学兴起,而中国经济遂见落后。此下我们将如何引进近代西方之新科学而又能保持中国经济旧传统,即仍然保持中国一向坚守的人文本位之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使新科学兴起后之经济发展,仍不致超水准而走向无限度与不必需的发展上面去。此是一大问题,有待中国自己此后新起的经济学家来设计,来督导,来创立一种适合中国传统社会的新经济思想与政策及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能特创新制度,来解决当时代之种种问题的大政治家、大经济学家,固已代有辈出。但今天我们则失却此自信,种种聪明,都奔凑到抄袭与模仿上,自己不能创造,也不敢创造。惟此厥为中国今日最大最深之一病。西方人有他们一套浮士德式的无线向前精神,有他们传统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财利主义。他们一意提高物质生活,而把其他人生尽追随着向前。我们明知此一套精神实为中国社会所不易接受。而他们这一套精神,亦已弊病百出。但我们偏要勉强学步,则所谓落后,便真成为落后,而无法追上了。故中国今后最要急起直追者,却不是追随西方,乃在能追随中国古人那一种自创自辟的精神。即就经济史上之种种发明而言,如钞票是发明在中国的,如近代山西票号之信托制度等金融措施,亦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若把中国经济史上种种出自中国人自己发明的方法和制度等,一一罗举,亦足增长国人之自信。我们今后正须在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思想上,自己因地制宜,别有建树,则首先得回头一看中国过去的一套经济史。这更是我们研究此下经济发展所应注意的。第五讲如何研究学术史一今天所讲是“如何研究中国学术史”。根据以前数讲,有关政治、社会及经济诸端,可以明显地看出中国历史之浑融一体性。而中国历史之所以能不分裂与无中中断,亦颇于此可见。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在其内里,实有一种一贯趋向的发展。我们并可说,中国历史上之传统理想,乃是由政治来领导社会,由学术来领导政治,而学术则起于社会下层,不受政府之控制。在此一上一下循环贯通之活泼机体之组织下,遂使中国历史能稳步向前,以日臻于光明之境。上讲我已提及中国历史上之伟大人物周公。周公实近似于西方哲人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所要求的理想政治领袖。但周公不是一“哲人王”,仅是一“哲相”。他可说,是以一学者哲人身份,而来建立了西周一代的政教礼制,奠定了中国此下数千年的优良基础。周
现代推理小说都不知道。他们只知道高桥御传[6]呀、村井长庵[7]呀、妲己之御百[8]等人的经历和行为,这就是实际上从内部或外部推动他们的动力。危机迫在眉睫,慢性子阿弁为了保护自己,开始认真奋斗了。当时抢劫汽车的案件多如牛毛,慢性子阿弁公司的司机们就请了位老师来教他们防身术。因为老师精通十手[9],司机们就开始练习手拿螺丝扳手战斗了。慢性子阿弁第一个报名参加了这门课程。虽然大家都说:“你开的是卡车,不要紧的。”但慢性子阿弁还是回道:“不,就算我开的是卡车,谁也说不好会碰到什么事,预约专车一旦加强警戒了,下次被盯上的就是卡车了。”慢性子阿弁练得比谁都认真。然而,慢性子阿弁还是没有抛弃他的初衷——跟宫子结婚,倒不如说,慢性子阿弁越发认真了。于是,为了遭遇袭击时能反过来打倒右平,再击退中井的攻击,独占宫子成为笑到最后的男人,慢性子阿弁一直在奋力练习扳手战法。某天晚上,慢性子阿弁成了宫子那一夜的恋人。宫子当时正在阁楼的睡房里伺候慢性子阿弁更衣,却从大衣内侧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只扳手。宫子拿着扳手看了一会儿,眼睛渐渐亮了,然后,她说道:“你是想对付楼底下的老板夫妇吧。”“傻瓜,我可不是那些成天想着对付别人的愚连队[10]。最近不太平,我就在身上带个扳手,以防万一。”“噢,我也一直在想这事儿呢,我怀疑有人想对付楼底下的老板夫妇。反正这儿的常客都不是什么小角色。第一,下面的俩人太小气啦。他们打算不赊账就把这个生意干到底,而且,还真的一直在干着这生意,都是他们逼着我干的。所以我也没办法,只能给那些讨厌的客人提供一些奇怪的服务,他们能压榨多少就压榨多少,小气得要死,被盯上也是正常的。要没人想对付他们,那才叫奇怪呢。不过,我没想到你会是第一个想对付他们的,真是人不可貌相呀。”“少来这套,我可是在正经公司工作的人,每个月有不少于五万日元的正当收入。战争结束以后,虽说小点吧,我还盖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呢。我这不是说大话啊,我跟那些常来这里喝酒的人可不是一路货色。我带着扳手,是防着右平那家伙突然袭击我。”“你行行好吧,不要杀楼底下的人呀。他们是很讨厌,但是我毕竟跟他们住在一起,在这儿工作嘛。我不想看见他们躺在一片血海里,跟烂鱼一样瞪着大眼。我可不想看见他们被打死呀。哎呀,想到就哆嗦。”“喂,别说这么可怕的话。”“因为我很害怕嘛。男人都好可怕。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就突然下狠手。要是因为缺钱下手也没什么,可毕竟还是见过几次面的人嘛。就算他们再怎么讨厌,再怎么控制我,也是睡在我楼底下的人嘛。我害怕啊。被一声悲鸣吵醒,我会受不了的。哎呀,真可怕。”然而,在这之后,慢性子阿弁也时刻带着扳手。于是宫子就在许多常客来喝酒的时候一边笑,一边肆无忌惮地说:“这人带着扳手呢。从来不离身的。”慢性子阿弁则害羞地红着脸回答道:“我是司机,得防着强盗抢劫车子,这工作天天提心吊胆的,不好干呀。”但是慢性子阿弁并没有漏过——右平的脸色变了。宫子别过笑脸,似乎很满足。“为什么要跟大家提这个?”慢性子阿弁事后责备宫子道。“因为我很担心嘛。因为你想对付楼底下那对夫妻,我很害怕。我先把话说在人前,你也就不能轻易拿扳手打死楼底下那对夫妻了。求求你积点德吧,这件事就别干啦。我也不想良心受到谴责。”宫子绷着苍白的脸,仿佛再也无法忍受似的,气势汹汹地说道。☆☆☆那以后过去了将近一个月。宫子那一夜的恋人是慢性子阿弁。当天晚上几乎没什么客人,为了给店里贡献一定的营业额,慢性子阿弁就被宫子灌了很多酒,喝过头了。不只当天晚上,生意萧条的时候,倒霉的客人就得被迫背上其他客人那份钱,这是这家店的商业惯例。黎明时分,慢性子阿弁醒了,嗓子干得跟火烧一样。他自然想到昨晚喝多了,他喝得基本不省人事。客人非常少,慢性子阿弁就喝了一堆酒,十一点左右酒馆就关门了,慢性子阿弁上了阁楼。接着,慢性子阿弁想起当时好像有人来了。因为已经打烊了,楼下的老太太就出去拒客,然而下面好像起了什么纠纷,宫子就站了起来。“我去看看情况。”“是右平吧。”“应该不是吧。”“告诉他打烊了。”“嗯,我会告诉他的。”宫子从阁楼下去了。不久下面一片寂静,宫子回来了。看来不是右平啊,慢性子阿弁想。要是右平的话,就算已经打烊了,他也能包下整家店喝酒,因为他一向出手阔绰。他们就算把留宿的客人晾在阁楼,也会伺候右平喝酒,这是很平常的事。右平喝酒这段时间,阁楼的客人就会被晾在一边。慢性子阿弁就曾经遭受过这种待遇,心里很不爽,于是自己也曾经故意过了打烊的时间再来,硬要留在这里喝酒,借此来发泄心中的郁愤。因此,像昨晚这种生意萧条的时候,楼下的两口子首先就不会啰啰唆唆。他们肯定会让右平进来店里,叫上宫子给他倒酒。所以那人应该不是右平。慢性子阿弁一点点想起了这码事。慢性子阿弁嗓子干得跟火烧似的,就决定去楼下找点水喝。平时大家借助普通的梯子上下阁楼,所以不留神的话会很危险。慢性子阿弁小心翼翼,一步步下到了一楼。落脚处刚好是厨房,那对夫妻的房间在另一边,中间隔了一扇拉门。这时正值寒冬,这对夫妻就算盛夏也会忍着拉上拉门,而现在这扇拉门却开着。真奇怪,慢性子阿弁想。不知怎的,他觉得一切都不对劲,不对劲……慢性子阿弁一下子摆出以前练就的防御架势,不巧扳手却不在身边,架势摆得不怎么样,状态也不好,搞得他十分在意。接下来,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他脚边就放着一只扳手。扳手这东西,不管是谁的,看起来当然都一个样,这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征,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能认出来“这是我的扳手”。这事情太不可思议了,把慢性子阿弁吓了一跳,他急忙把扳手捡了起来。手上有什么黏糊糊的东西。是油吧,他想。仔细一看是血,扳手上都是血。慢性子阿弁隔着拉门,往对面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看去,情况不对劲。一两只脚挨在一起。往屋里看去,里面是一片混乱。慢性子阿弁索性进到屋里查看,一看之下,发现夫妻二人像烂鱼一样瞪着大眼,死在了一片血海之中。☆☆☆慢性子阿弁在警局的牢房里,像做梦一样回忆起后来发生的事。一切都那么绝望。早知如此,他当时就该马上告诉警察。要不就好歹先把宫子叫起来,一起商量以后该怎么办,商量完之后才行动。当时,慢性子阿弁天生的自卫本能自然而然地指引了他自己的行动。这本能用来在兵营里偷偷补充被偷的配给品是有用的,而用来处理这种大事,就满是纰漏了。慢性子阿弁爬上阁楼,翻了翻自己大衣的口袋。自己的扳手不见了。衣服的口袋里没有,整个房间都找遍了也没有。扳手消失了。“这么说,这是我的扳手了!”慢性子阿弁脚下一软,倒在了地上。他虽然丧失了冷静,但天生变色龙般的自卫本能却独自发挥了作用。于是他跟平时那样,自然而然地被本能牵着走了。他穿上衣服,披上大衣,看看四周有没有落下的东西,下了阁楼,把扳手藏在怀里,轻手轻脚出了门。他出门是为了悄悄把扳手处理掉。于是他成功把扳手投进了河里。然而,这就使他筋疲力尽了。他实在是没办法再回到阁楼上,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睡大觉,于是他开始四处游荡,走到哪儿算哪儿。第二天他回了家。警官早就埋伏好了,他被当场抓获。不管他再怎么据理力争都没用。因为他力争的那些“事实”看上去假得不能再假了。就一切情况而言,他杀人逃逸的说法比他的借口要贴切几百倍。不仅如此,他丢掉的扳手还出现在了供述现场。扳手会出现是理所当然的,但这扳手成为他杀人的证据要比成为他没杀人的证据概率高上几百倍。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决定他是犯人,也没人会怀疑这是误判。假使现场除了慢性子阿弁那沾满鲜血的指纹以外,还出现了其他指纹的话,这一事实也就能成为积极否定他罪行的有力证据。然而现场并没有出现类似的东西。不止如此,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鞋留下的。也就是说,犯人穿着慢性子阿弁的鞋杀了人。少数光着脚的脚印也是慢性子阿弁的。这些是慢性子阿弁发现现场时留下的脚印。两种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再怎么挣扎也没用了。不可思议的是,慢性子阿弁的衣服没有染上血,然而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衣服上应该溅了不少血。然而他的衣服、外套,还有在阁楼里脱下的浴衣上都没有曾经溅过血的痕迹。在寒冬里全裸杀人的事例实属罕见。用冰水把溅满鲜血的身体洗干净也是非常困难的工作。但是,跟杀人比起来,在寒冬里洗洗冷水根本不算什么。如今不也有人为了寒冬参拜[11]在严冬的深夜里洗冷水澡吗。他一审被判了死刑。☆☆☆当时,赤线区[12]某处新来了一个叫千代子的女人。她以几分风韵和美貌招揽了相当多的客人,可她却笑眯眯地跟人们这么说道:“我在这种地方工作,是为了暂时隐藏身份。我被人盯上了。”“是你前夫吧。”“算是吧。”“那,这事儿不就没完没了了吗,你打算藏一辈子?”“等到某人被判死刑吧。我不太清楚,好像是这么回事。”“你老公在监狱里?”“我不知道。”两人漫无边际地聊着。没过多久,有个小白脸跟这女人混熟了。这小哥不但长得帅气英俊,力气也很大,在这片地区很有威慑力。不久这女人就把一切都跟这小白脸说了。因为这女人觉得可以嫁给他。这女人就是宫子。“这么说,犯人是中井?”“对呀。当时都关店了还有醉汉闯进来闹事,我就下去了。那人不是醉汉,是中井。他说想留在这儿住一夜,我的屋子又不能给他住,我就让他在店里睡到天亮,然后没管他就爬上二楼了。我觉得很害怕,就赶紧撤了梯子,让他没法儿上阁楼。不出所料,中井杀了楼下那对夫妻,把钱偷走了。”“你没跟警察说吗?”“因为中井不让我说嘛。我好歹也给中井做了很多我能做的事。如今我对他也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了。虽说我没必要护着他,不过嘛,犯人是谁不都一样吗?”“可这是死刑啊?”“反正都死人了,谁被判死刑都没办法让人活过来呀。”“嘁!净说大话,你不也是共犯吗?”“别说得这么难听嘛。”“你说什么呀。那,慢性子阿弁的扳手怎么会握在中井手里?嗯?喂,不觉得很奇怪吗?得有人把扳手给他,才会发生这种事吧。”“那个是这样啦。慢性子阿弁喝到记不得事了,把扳手拿出来摆弄,我就抢走了他的扳手,搁在店里的桌子下面。我把这事儿给忘了。我没想到中井会过来,拿扳手杀了人。”“中井现在如何?”“我哪知道,那家伙忘恩负义。是我帮他从学校毕业的呢,我把我的东西都卖了给他,还当他女朋友。不过,回头想想,我并没有迷上中井呢。”“你把你的宝贝都给他了,肯定是迷上他了。”“才不是。我当时只是想试试这么干而已。我呀,不在乎的。今后也是,只要我想,这种事,干多少次都行。我呀,没想过要报复中井那种人。”“你不想救慢性子阿弁吗?”“不想呢。话说,这世上不用那么认真的。要是什么都一板一眼,就该受不了啦。我呀,之前也隐隐约约想着,谁杀了楼下那对夫妻都无所谓。其实谁杀了谁都没关系。都是生意嘛。有杀人的生意,也有抓杀人犯的生意,如果是你抓错了人,不也只是换了个男人代替吗?要是按你这么说,啪啪[13]这生意哪还能做得下去呀。战争也是这么回事。因为大家都敷衍了事,所以社会才会这么圆满呀。喂,你要是觉得慢性子阿弁不该是犯人的话,你就不要来啪啪店玩了。”“我错啦。”“哈哈哈。”两人的对话在此基本告一段落了。想必慢性子阿弁早晚会被处死吧。[1]安纳塔汉岛女王事件,别名“安纳塔汉事件”“安纳塔汉岛事件”。“二战”期间安纳塔汉岛上有一群残留的日本人,这些人一直不相信日本已经投降,直到1951年才全部投降,岛上的32个男人和1个女人一起生活了6年。女人居于特殊地位,而男人为了女人相互残杀。——译者注[2]酒馆的名字。[3]这里特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从各殖民地被遣返回国的日本人。——译者注[4]俄国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罪与罚》中的主人公。——译者注[5]俄国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群魔》中的人物。——译者注[6]日本最后一个被处以斩首的女囚。——译者注[7]歌舞伎、讲谈中的人物,是个非常邪恶残酷的流氓医师。——译者注[8]江户时代的小说、讲谈、歌舞伎中的毒妇。——译者注[9]一种来自日本的武器兼捕具,也写作“实手”,外形为带钩的短棒,棒身多以30厘米到1米左右的钢、黄铜、锻银等金属或日本栗等坚硬木料所制造。也有文献表明十手原是中国的“铁尺”,是江户时期传到日本的,但日本在室町时代中期就出现了使用十手的武术。——译者注[10]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不理会既存道德观念、任由本能驱使地使用暴力、进行满足自己欲求的活动的日本不良青少年族群。——译者注[11]在冬季最严寒的30天里每天去寺庙里参拜祈愿。——译者注[12]日本1958年3月之前公认的卖春地区。在警方的地图上该地域用红线表示,因此称“赤线”。非公认的卖春地区俗称“青线”(即蓝线)。——译者注[13]日本在“二战”后处于混乱期时,在街头私自卖淫的私娼,主要面向在日的美军将领。“啪啪”一词有多种说法,一说是招妓时需“啪啪”拍手,故名为“啪啪”。——译者注堕落论才半年世道就变了。“鄙人愿以身作盾,为天皇出征抗敌。奋不顾身,为天皇而死。”年少的生命随花散落,幸存下来的就成了黑市商人。“不愿长命百岁,愿同你立下誓言,他日以身作盾为天皇赴死。”用坚强的心境送别男人的女人们才半年就已经习惯了每日像例行公事一般叩拜夫君的牌位。不久后,一个新的面容就会住进她们心里。不是人变了,人本来就是这种生物,变的只是世道的皮相而已。过去,幕府没有留四十七义士[1]活命而非要判其死刑的原因之一据说是因为瞎操心,担心他们活下去会苟活于世,不能让人污了他们难得的美名。现代法律不讲这种人情。然而人的心态中多半会残留这种倾向,人们有种普遍心态,就是让美好的事物唯美地告终。十几年前大矶某处还有一对想一辈子以处男处女的身份相爱而殉情的学生和少女,世人很同情他们,我自己也一样。几年前,跟我非常亲密的一个侄女在她二十一岁那年自杀了。当时我替她庆幸能趁着还美丽的时候死去。因为她表面看上去是个清秀的女孩子,有些时候却让我觉得不安,感觉她有可能会崩坏,一头栽到地狱里去,我感觉无法直视她那样的一生。这场战争期间,始终不允许文人写寡妇的爱情。多半是那帮军人政治家想让兵士遗孀下半辈子侍奉神明,不让文人挑逗她们,害她们堕落。军人们对恶行有着敏锐的理解力,他们不是不知道女人善变,而是太知道这一点了,所以才想出了这种禁令。自古人们都说日本的武人不懂妇女的心思,然而这看法过于浅显,他们想出的武士道这种极为刚硬的法则是一道用来防御人类弱点的壁垒,而这也是这种法则最大的意义。都说武士为了报仇,即使用尽一切手段哪怕去要饭都会追寻敌人的踪迹,然而真有这种忠臣孝子,能怀着复仇的满腔热情把敌人追逼到走投无路吗?他们只知道报仇这条规矩,以及这条规矩所规定的名誉,日本国民自古就最不会去憎恶别人,即便憎恶也不会持久,他们很乐观,真心认为昨天的敌人是今天的朋友。与昨天的敌人妥协或是肝胆相照都是常有的事。因为是敌人,才能更肝胆相照,他们会突
时代里也有,他是舒州(安徽潜山)人张怀素。张神仙自号落魄道人,早年形象非常洒脱,在陈留时他身穿破衲衣,不戴冠不簪发,头上插满了野花,在闹市里随意高歌游戏,简直是宋朝的“犀利哥”。那时他叫戴花和尚。戴花和尚被基层干部选送进了京城,迅速红遍了上层。蔡京、蔡卞兄弟以及暮年的吕惠卿等人都与他亲切交往,交流生活经历。这个过程让帝国的顶级大佬们都震惊了,他们的一生虽然波澜很壮,但不过几十年的浮沉而已。戴花和尚却是悠游岁月,不知始终。他在孔夫子杀少正卯时曾经劝过圣人,说杀人太草率了;在刘邦、项羽为争天下掐得最狠的成皋之战前后爬过山头,看两边怎么打的。听着很童话,可是蔡京等人居然信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无论如何我不会怀疑蔡京的智商,那么难道说这都是真的?!之后,他所向无墙了,宋朝京都之内,不管是大宅深院,还是高门大阀,他都随意进出,连后院女眷住的地方都无所顾忌。为什么呢?呵呵,自古以来,妇女都是宗教的中坚力量啊,什么也挡不住她们追求真理清洁灵魂的向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名誉也都需要清洁了……张怀素在公元1107年左右修而优则反,同年在真州(今江苏仪征)被捕,随行的信徒以及十多个美女弟子一同被杀。蔡京等人紧急疏通关系,工作做到了御史中丞余深、知开封府林摅的办公室里,才算把自己撇清。最后一个出场的人叫林灵素。他是这个时代里最灵异的存在,他本身就是个怪物,是集大成者、灵异终结者,自从他出现以后,其他所有的灵异类人士都没法工作了。因为再没有其他花样可以玩。如果非要说有人超过了他的话,只有北宋最关键时刻出现的那位“神仙”了。是那位“神仙”,而不是传说中野蛮强悍无法抵挡的异国人打开的汉人的都城。林灵素,初名灵噩,字通叟。江南温州人。出身很平民,是贫困的生活迫使他走上了修行的道路,只是未来最牛的道士,最起步时居然是一个和尚。他拜了一位和尚为师,学佛法。佛家也是正规的修行科目,本来有搞头,可是他运气太坏了,遇上了一位暴力师父。师父成天连打带骂,一气之下,他决定转学。青年时期的林灵素离开家乡,远赴蜀川,跟一位有名的道人赵升学习。之后神通广大,但仍然为生存发愁。有次喝酒之后没钱付账,尴尬难堪中他实在是鄙视自己,于是举起手来狠抽自己的耳光。耳光抽过,围观的人全傻了。只见他一直挨耳光的左脸血肉皮肤全都不见了,成了一副骷髅,而右边脸和正常人一样!如此灵异,他很快被保送进了京城,面见皇帝。见面时赵佶神情恍惚,不知为什么,他脱口而出,“爱卿你当过官吗,曾经见过朕吗?”皇帝主动拉关系,傻子也会接住吧。林灵素一笑,“是的,陛下。臣当年侍奉玉帝,曾经见过陛下。”他接住了,不过一下子拉到了天上。两人是在天上认识的!赵佶更加恍惚,真的进入了状态,接着又问:“我记得当年你骑一头青牛,现在牛呢?”林灵素毫不迟疑,“牛寄养在外国,过两天就会送过来。”一问一答,和谐顺畅,让人想起不久前赵佶和蔡攸在南薰门外见到的仙人楼台。可那是赵佶、蔡攸两人十多年交往才攒下来的默契,林灵素是才入朝,两人刚见面好吧。哪儿来的这么合拍?!更邪门的是,没过几天,高丽国真的进贡了一头青牛……还有什么好说的,青牛赐给了林灵素,从这时起,他每天可以堂而皇之地骑着青牛上朝入宫。只此一幕,看到的人心里都发了抖。青牛,道教里骑青牛的人是谁?众所周知,乃是道教的无上祖师李耳、老聃,也就是太上老君!接着他做到的,全是前面各个灵异人做过但他能做得更好、前面灵异人想做却临阵缩头的事。第一,降雨。前面王仔昔的降雨说到底是个脑筋急转弯,他耍了招天外飞仙让赵佶切身受益。政治觉悟是很高,但雨一点都没降下来。严格地说,王仔昔失败了。但林灵素货真价实地降了雨。还是那场干旱,赵佶继续求雨,求到了天上的旧相识林灵素的身上。困难面前,林灵素也摇了头,他说:“这是上天,也就是您爸爸的意思,就是不让九州有雨。为了这个目的,连天下所有的江河都施法禁锢了。”赵佶大惊。林灵素却话锋一转,“目前还有一条大河没禁,可是没用。那是黄河,水里的泥沙太多了,就算下了,对庄稼也没好处。”赵佶长出口气,“渴急了的人还挑水喝吗?有水就成,管它浑不浑。”于是,林灵素登台作法,果然大雨倾盆而下,只是雨过后天上地下一片黄泥,别说庄稼没法喝,就连街道都得清扫……第二,斗法。也许大家不知道吧,宋朝赵氏王朝是道教的天堂,可赵佶的长子,后来的钦宗陛下居然是位佛教信徒。未来的陛下信得虔诚,见神州大地上的和尚日渐稀少,假发卖得越来越多,不禁心里有气。道士们不就是神通广大吗?难道他们能大得过诸天菩萨、罗汉金刚?事实胜于雄辩,斗法。一声令下,儿子派出了一位大和尚,老子派出了林灵素。限于资料,具体过程无法考证了,不过结果很确切。和尚输得一败涂地,儿子不仅信仰受伤脸上无光,连最起码的一点请求都被驳回。未来陛下说,斗法是神仙界的,惩罚是凡人界的,尽管和尚输了,也不必惩罚嘛。可是林灵素不干,要的就是输赢,要的就是高低上下,必须得惩罚。于是,和尚被关进了大牢……这下子他算是把当时的皇太子,未来的陛下得罪透了。可是他不怕,他做的第三件事就与政治有关,别说是皇太子,就连皇帝的面子、帝国的政事,他都敢干涉。每天,林灵素骑着青牛进宫,一路上王孙贵族、大臣元老统统都是浮云,都得给他让路。当然,某些时刻他也会遇到重量级的路障,比如皇太子。看见未来的皇帝,青牛立即兴奋了,它不仅没让路,反而加速冲了过去。很明显,这个动作的潜台词再清楚不过。要么让俺先走,要么撞俺。可它是牛哎,让堂堂的皇太子去撞牛?别开玩笑了,宋朝的宗室连同皇帝一起算,从赵光义之后就没亲手杀过人,更没传出让牛撞驴踢之类的事。当此时,未来的钦宗陛下脑海里浮现出了伟大的曾祖父仁宗陛下的圣德事迹。当年仁宗晚上在宫里散步,忽然发现前边躺着一个人,此人鼾声大作,离着好远都闻得着一身的酒气。这还了得!内侍报告,这是学士石曼青(前面提过的酒圣,大家还记得吗)。仁宗点了点头,小心地绕过了他,告诫内侍不要惊扰。这是何等的雅量,何等的仁爱。于是乎,每一代宋朝皇帝都以此为楷模。于是乎,在赵佶的时代里,皇太子被迫给一头青牛让道……在国民注视下,一个道士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晃了过去!荒唐怪诞,纲常大乱,这还只是开始。林灵素进宫,万众瞩目,连皇帝赵佶的目光都随着他转动,于是他看到了惊人的一幕。林灵素突然翻身下牛,向路边转身,跪倒磕头。赵佶大惊,满宫大惊,林神仙怎么了?然后,众人才注意到林灵素磕头的目标。那是一块名满天下的石碑,上面刻满了人名,每个人都曾经名震天下,可现在汇聚在这块石碑上,成为宋朝官方钦定的耻辱柱。元祐党人碑。这上面都是奸邪,林灵素身为国家级正品神仙,怎么能和政府唱反调呢?难道不知道反政府的就是恶吗?赵佶很罕见地拉下了脸,问林爱卿:“你发什么疯?”林灵素认真地磕了好多的头,之后才转回身站起来,“陛下,这上面的人名大多数都是天上的星宿,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从前都在天上见过。现在他们聚在一起,我怎能不表示敬意?”赵佶惊呆了,他瞬间想起了两件事。第一,前些天,天上划过流星了,他被迫检讨工作;第二,因为他更改职称,叫道君皇帝,所以全国道士扎堆给他来了次祝福。这次设醮祈福超级正规,可是赵佶莅临时猛然发现有人在偷着睡觉。他大怒,用力摇,却发现该道士就是不醒。好不容易醒了之后,这个道士说:“之所以睡着了,是因为灵魂上了天,正给玉帝站岗值班。”“值班……就值了这么久?!”“呃,那是因为正赶上星宿中的大啰唆奎宿向玉帝汇报工作,他说起来没完没了,于是,俺只好站得没完没了。”“奎宿……”赵佶眼睛发亮,“爱卿,你看见奎宿了?他长啥样?”道士古怪地一笑,“奎宿嘛,您见过的,他是本朝端明殿大学士苏东坡。”赵佶大惊,“奎宿,奎木狼……黄袍怪!”苏东坡居然有这样大的来头,联想到这些,再有这时林灵素的证明,赵佶简直欲哭无泪。他是要当神仙的,居然没升到天上,先结下仇人。这还搞什么,他立即下令砸碎元祐党人碑,不仅宫前这块要砸,普天下州郡县衙门前的党人碑都砸碎。从这时起,被迫害到祖孙三代的元祐党人终于缓过了一口气。历代的史学家们谈到这一块,总是会说,这是人心的向背。就连出家人都知道谁好谁坏,在替苏轼们鸣不平,进而更加谴责新党,谴责蔡京、赵佶。这没有错,但是他们忽略了更大的问题。赵佶时代,道士们的权势、能量大到了无法估计的地步,他们敢于和皇太子争道,敢于干涉国家大政,连政府的意识形态都能够硬生生地扭转过来!到了这地步,试问当时之宇中,是谁家之天下?可是赵佶仍然没有愤怒,没有感到危险,他对道士们的好感,对林灵素的认可再次升级。不久之后,通过自己,他让林灵素走到了民众面前,让他有可能成为宋朝的精神导师。自古以来,每一个教派的最大愿望,都是宣传。越过时光长河到达二十一世纪的每一个宗教都是这样来的,无宣传,即无教徒,无生存。于是,每一个修道者最大的愿望,都是走到民众面前。这一点,不仅是善于讲经说法的和尚、道士,连在雪域高原上苦修的密宗大师们都一样。翻开藏族信仰史,不时会有某位喇嘛大师突然出现在民众面前,讲经传教之余,要筹集资金,盖一座庙宇,或者一座高塔。回到宋朝,不管前面有多少灵异人士,赵佶不管怎样信仰他们,善待他们,都没有给他们一个面对公众的机会。只有林灵素,徽宗以皇帝之尊,为他开了一次讲经大会。那一次是真正的万人大会,甚至是十万人大会。据统计,光是林灵素自己在京的弟子,就有两万余人。他们平日里锦衣玉食,位高凡尘,这时全体出动,为师父造声势。但最大的声势来自于赵佶。皇帝下令,有职位的道士要去,他们都有巨额的俸禄,每一座道观的观田都是百顷、千顷,请想象他们的富有。这些人负责为大会提供纪念品、斋饭。至于数量,是无限制。全开封城的民众,只要带来一块青布幅巾做听经标记,无论是什么人,哪怕是乞丐游民,都可以进去。进去,可以得到一顿丰盛的斋饭和三百文铜钱。除此之外,还可以破天荒与皇帝、宗室、大臣等高高在上的显贵们近距离接触。赵佶在会场搭起了御帐,一起听林神仙讲课。如此隆重,与会的人大都充满了渴望,都在想,林神仙会讲些什么呢?会不会像千年之后的清朝皇帝雍正那样,组织个佛会,讲几天经,就有七八个人宣称开悟,超脱凡尘了呢?答案是没有。宋朝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度,每个人,包括妇女都有表达自己主观意见的权利,等而论之,在这样神圣高档的法会上,怎么会有政治行为出现呢?出现的,是一阵阵快乐的笑声。据记载,当时林灵素在台上开讲,讲一段释一段,下面有谁听不懂,或者有不同的见解,可以随时和林大师互动。林灵素即时回答。场面怎样?看原文记录——“……灵素据高座,使人于下再拜请问,然所言无殊绝者,时时杂以滑稽蝶语,上下为大哄笑,莫有君臣之礼。”这是作为批判灵异事件,批判林灵素而存在的文字,如果以北宋的命运为基准,这是有道理的。毕竟道教这次的兴盛,没有带给汉民族好运。但是从说法本身来说,林灵素没错。先说君臣之礼,这似乎是最大的底线,不可突破,不容触摸。但是,这是为了修仙成道好吧,皇帝只是凡人做,为修神仙扔一边,想摆皇帝的谱你进法会干什么?何况还自称道君皇帝。再说笑声。在人们的意识中,似乎修道者都是老古董,生来只会默然打坐,笑或者哭,都是心灵层次不高的表现。何况是故意说笑话,把堂堂的法会现场搞成大杂院戏台?这是误解,是没有参与过法会的人,凭空想象,想当然地认为。远的太远,没有实际考证,举一个近代的例子。已故的佛学大宗师、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名誉怎样,算得上万众之上,德操无双了吧?某次,他面向民众推广佛法,有一位年轻的女士站了起来,当众向他提问。女士说:“佛教劝人六根清净,出家为僧,这样下去,人类都不结婚了,无法繁衍,不是会灭种了吗?”要承认,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可是赵朴初的回答是,他反问:“这位女士,你会出家吗?”“不,当然不。”女士拒绝。“呵呵,那就好了嘛,还有人不出家,人类不是会继续繁衍,没有危机了吗?”赵朴初如是说。堂下一片哄笑,女士不知是尴尬还是理解,也笑了,于是她坐下。问题揭过去,大会继续进行。请问,问题真的解决了吗?赵朴初回答什么了吗?都没有,这位女士如果镇静,如果缜密,如果真的要知道答案,她应该继续问下去。比如,佛家讲的是普度众生,最终的追求是大众同赴西方极乐世界。比如地藏所说,地狱不空,他不成佛,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如此追求下去,此生不够,还有来生。来生仍然修行不足,仍然结婚生子,那么还有来来生。如此类推,如释迦本人那样,终有一生会圆满。那么,推广到极致,每个人都会成佛。那时何来民众,谁会结婚,人类不灭绝还有第二条路吗?多么严峻的结果,可是笑声终止了这一切。这样的事太多了,根本不能独责林灵素。法会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谁听说过在凡俗之间聚众讲课能学成神仙的,以为是沈阳市铁西区下岗就业证啊。人,首先是一种实体存在,每一分的进步都必须脚踏实地。原则是,你做了什么事,才是什么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才能活出怎样的风采。林灵素之流,或者其他时代的各种大师之流,也迈不出这个范围。认准这个宏观理念后,相信没人会再对聚众讲法有什么期望。而林灵素们,也用自己的实际结局,印证了这一点。说说上面这些神仙们的结局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结局最好的是茅山第二十五代宗师刘混康。这位宗师很显然是道士中的贵族,吃过见过,明白怎样在红尘中潇洒一游,知道最大的重点是适时地离去。他对赵佶若即若离,得到了巨大的封田、赏赐、头衔之后,很快就淡出了赵佶的皇家灵异班底,他走了,让茅山的道统得以继续流传。接着是张虚白。严格地说,张虚白到皇宫里只是做了点小买卖,他用自己的预言天赋,和赵佶换了些御酒饭菜。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赵佶想过多给他,先是大笔金银,他不要;有人劝他利用机会帮人说话,撞赵佶的木钟。张虚白摇头,说朝廷做事有宰相在,与他没有关系。他离去时很飘然,没用皇帝发路费,没用大臣们送行,自己静悄悄地走了。多年之后,他曾经再一次露面,那时赵佶已经走进了命运的另一个时段里,无尽的黑夜笼罩了北宋,也压垮了他。赵佶哭着对张虚白说:“你以往说的话都应验了,真是后悔当初没听你的。”当是时,虚白叹息一声,说:“事已至此,无可奈何。愿陛下爱护身体,以往之事已无法挽回了……”王老志相对凄苦些,他写出已故刘贵妃生前与好友一起服侍赵佶时的私语后名声大振,京城里达官显贵、大款老板都来找他问前程。方法是测字,一字定终身,一字定富贵。真是灵啊,每天门庭若市,时间长了,惹得蔡京大怒。蔡京是有理由发火的,有个好玩的现象,当官的人都迷信。他们要前程,要富贵,可这些东西,都不是水平、努力等后天因素到位了就能搞定的。更多的是运气,是上级的不可预知、极难捉摸的好感,这些非常缥缈的东西,才是决定性的。甚至明明在好运里,一个突发事件就毁了一切。具体到北宋,就是全体官场对
现内讧的局面。而最终内讧的结果却是让李隆基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这个决定又直接影响了后来很多事件的走向,这一切都源于哥舒翰的自私自利。哥舒翰的错误天宝十五年(756年)正月,李隆基加封哥舒翰为尚书左丞(左仆射),同平章事。这样哥舒翰成为了抗击安禄山叛乱以来第一个获得“出将入相”殊荣之人,这都足以说明李隆基对哥舒翰的信任。但在大敌当前,作为身系抵御强敌,确保京师长安绝对安全的哥舒翰,在坚守潼关的时候,虽然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料理军务。但他的心中始终没有忘记打击异己,尤其是在皇帝陛下加封他之后,哥舒翰公报私仇的想法更加彰显无遗。由于很长时间以来和安禄山无法调和的矛盾,使得哥舒翰将目光瞄向了安禄山的族兄、时任户部尚书的安思顺。在安庆宗被杀之后,安禄山在长安的亲戚只剩下了安思顺及其弟安元贞。安思顺最初兼任朔方节度使,和安禄山不同的是,安思顺还是十分忠于唐朝的。但即使是这样,由于和安禄山有血缘关系,李隆基还是罢免了他的节度使之职,将他招进朝廷改任户部尚书,置于自己的严密监控之下。由于哥舒翰和安禄山素来不睦,所以哥舒翰对安思顺也没有什么好感。当哥舒翰“出将入相”之时,为了报复安禄山,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之计。他所借的这把刀就是李隆基!天宝十五年三月,哥舒翰秘密遣人前往长安密奏李隆基,说在潼关关口外捉住了安禄山派来的奸细,并从奸细身上搜出了安禄山写给安思顺的密信。因而指控安思顺和安禄山内外勾结,恐怕对皇帝陛下不利,并列举了安思顺的七大罪状,请求李隆基处死安思顺。如果放在太平日子,哥舒翰这种捕风捉影没有真凭实据的上报,李隆基一定是置之不理的,甚至可能还会训斥哥舒翰。但大敌当前,安思顺和安禄山的关系,让李隆基不得不怀疑。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在我看来,这是李隆基当时的唯一想法。所以在未经过任何核实的情况下,李隆基下令将安思顺和其弟、时任太仆卿的安元贞一并处死,其家眷被流放岭南。安思顺被杀让身在潼关的哥舒翰体会到了复仇的快感,但同时他复仇的举动,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手下人。当时在哥舒翰手下的很多人看来,哥舒翰似乎具备呼风唤雨的能力,哥舒大帅想干掉的人,只要跟皇帝陛下打声招呼,他的脑袋就会搬家。当时持这种看法的人还不少,而王思礼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在安思顺被杀后,出于表现自己的目的,向哥舒翰提出了一个“蒋干式”的计谋:“现在天下人都十分憎恨杨国忠,安禄山起兵造反也是打着清除杨国忠的旗号,将军不如诛杀杨国忠,以平天下之乱。”王思礼虽然头脑简单,但哥舒翰显然没失去理智,他没有采纳王思礼的计策。王思礼见哥舒翰不为所动,又主动请缨带领本部精兵,前往长安将杨国忠劫持到潼关来再清除掉。哥舒翰冲着自己手下这个头脑简单的将领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话:“如果按你说的那样去做的话,那就不是安禄山造反了,而是我在造反。”王思礼的计策虽然十分幼稚,但哥舒翰理解手下人的心情,所以他并没有斥责王思礼。按说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远在长安的杨国忠很快得到了消息。事实上,哥舒翰在被加封之后,杨国忠的内心就已经开始不安起来。很长时间以来,进位宰相的人,都必须要经过杨国忠这道关,现在哥舒翰居然被皇帝陛下轻而易举地提拔,这是杨国忠所不能接受的。安思顺被杀的时候,杨国忠并不知情,等他知道的时候安思顺和安元贞早已经人头落地,这让杨国忠开始对哥舒翰产生了恐惧。因为在杨国忠看来,哥舒翰在皇帝陛下心中的地位,可能已经超过了自己,这对他来讲是十分不利的。因为杨国忠清楚地知道,安禄山起兵造反打出的旗号是清除自己,潼关现在胶着的局势,哥舒翰很有可能想出除掉自己以平息安禄山叛乱的计策。所以,当杨国忠知晓潼关有人有清除自己的动向后,他本能地认为这是哥舒翰的意图。在杨国忠看来,朝廷的重兵现在都掌握在哥舒翰的手中,如果他帅旗一挥统兵西进,自己将死无葬身之地。本来就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的杨国忠因为这个问题始终是寝食难安,如芒在背。现在他必须要想出万全之策,化解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对自己不利的局面。于是,他向李隆基建议,说潼关虽然有二十万守军,但京师长安却守备空虚,潼关一旦出现什么闪失,则长安没有后继之师,现在应该在皇宫内选出三千个年轻的监牧官加以训练,以防不测。训练三千个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的小屁孩,用以应对安禄山的叛军,鬼都知道杨国忠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哪里是在提防安禄山,明显是在提防哥舒翰。不久,杨国忠又亲自招募了一万新兵,让自己的亲信杜乾运统领,屯师于灞上,和京师长安互为犄角。杨国忠在长安的动作,也很快传到了潼关,当时有人将杨国忠的真实目的告诉了哥舒翰,这引起了哥舒翰的警觉,因为担心受到杨国忠的迫害,哥舒翰上疏李隆基,请求将灞上的军队划归自己管辖。出于稳定以及增强潼关防守力量的考虑,李隆基同意了哥舒翰的要求。应该说哥舒翰这个四两拨千斤的策略十分得当,再一次借着皇帝这把刀,将杨国忠苦心想出来的招数轻松化解。但接下来哥舒翰所做的事情,却是名副其实的败笔。六月一日,当灞上杜乾运的一万人马正式编入哥舒翰的麾下后,哥舒翰以杜乾运督军不利为借口将其杀掉。哥舒翰或许是不想留什么后遗症,使得灞上这一万人马完全为自己所拥有。但他显然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远在长安的杨国忠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后,会作何感想。很快,杨国忠得到了消息。此时的杨国忠实在是哑巴吃黄连,其心理状态十分复杂,既恐惧又想报复哥舒翰。但哥舒翰远在潼关,这让杨国忠有些鞭长莫及。但报复心极强的杨国忠还是决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祭出狠招,虽然他知道接下来他所祭出的招数,极其阴险狠毒,甚至置整个大唐帝国的利益于不顾,但他依然决定迈出这一步。因为在杨国忠看来,个人利益远在国家的利益之上。而事实上,在我看来这也是导致杨国忠悲剧结局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经过慎重的思考后,杨国忠决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迫使哥舒翰带兵走出潼关,与叛军正面交锋。因为杨国忠清楚地知道,目前的局势下,潼关的二十万人马颇有些哥舒翰私人武装的味道,如果想削弱哥舒翰的势力,就必须要借叛军之手,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他们互相残杀,互相削弱。杨国忠想到了哥舒翰出关作战可能会失利,但他一定想不到哥舒翰未来会败得那么惨,甚至会间接导致送掉了自己的性命。“叛军似乎实力并不强,但是哥舒翰只知道等待,臣觉得应该让哥舒翰带兵出潼关,去主动寻找叛军进行决战。如果只是这样等下去,恐怕会丧失很多机会。”当杨国忠在李隆基面前说出自己的想法后,李隆基就知道杨国忠所说的叛军实力并不强,指的是安禄山在陕郡驻扎的那四千人马。其实在军事上,李隆基还是十分信任哥舒翰的,毕竟是驰骋沙场多年的老将,哥舒翰坚持不出战必然有其道理。而近半年叛军在攻下洛阳后,始终没有向西再迈进一步,也是很有力的证明。所以,杨国忠说完后,李隆基只是点点头,然后平淡地说了一句话:“打仗的事儿还是交给哥舒翰这样的将领吧!”“臣明白陛下的心思,但俗话说得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潼关拥有二十万守军,时间一长怕会生出变故,而且陛下一定要防止以战养战的局面出现。”以战养战!这四个字犹如电击一般,瞬间让李隆基警醒过来。而这四个字,也是杨国忠最后的撒手锏。“陛下可以命哥舒翰出潼关作战,一来是为了尽快平叛,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哥舒翰到底是个什么想法。如果他毫不犹豫地出战,就说明他没有异心,如果他推三阻四,臣觉得此人绝不能留,而且即使出战不利,大军还可以退回潼关继续坚守。”不可否认,杨国忠已经观察到了李隆基面部表情的变化。所以他最后说的这些话,语气十分柔和,他明白要想让皇帝陛下接受自己的意见,必须要给皇帝陛下充分的回旋空间。“嗯,听你这么一说,朕觉得可以让哥舒翰出潼关主动御敌。”此刻,在李隆基的头脑中始终回味着“以战养战”这四个字。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严重的问题,所以他终究摆脱不了“猜忌”这个词的局限性,轻而易举地相信了杨国忠的话。杨国忠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心满意足地走了,但接下来李隆基那里却接到了雪花般的奏疏。很多人知道李隆基决定让哥舒翰出潼关作战的消息后,立即上疏表示反对,其中典型的代表莫过于在山西、河北地区鏖战的郭子仪和李光弼。“请引兵北取范阳,覆其巢穴,质贼党妻子以招之,贼必内溃。潼关大军,唯应固守以弊之,不可轻出。”坦白地讲,郭、李二人作为多年征战沙场的名将,比没有军事经验的李隆基更加知道潼关的重要性,两个人在得知李隆基的想法后,立即上疏李隆基提出了上述意见。应该说,郭、李二人所说的话既是建议,更是为李隆基制定了战略方向。可惜的是,李隆基没有重视。当然,没有人比身在潼关的哥舒翰更加着急。他在知道李隆基想让自己出潼关御敌的消息后,差点没背过气去,联系前边发生的很多事情,哥舒翰明白这一定是杨国忠从中作梗。他深切地知道,皇帝陛下已经在开始怀疑自己。不过,此时哥舒翰找不出更好的办法改变皇帝的想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耐心地为皇帝陛下分析潼关目前的局势。在给李隆基的奏疏中,他指出了陕郡所驻扎的叛军是安禄山的诱饵,安禄山的目的是想速战速决,因为时间长了,安禄山会担心军心涣散。如果现在出潼关御敌,势必会落入安禄山的圈套。如果就这么和他耗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叛军的内部一定会出现内乱,到那个时候自己再带领大军出潼关一击制胜。在奏疏的最后,哥舒翰特别写出希望皇帝陛下能够信任自己,不要受任何人的干扰。奏疏递上去,换来的却是前来督军出战的宦官。据史料记载,当时李隆基为了让哥舒翰尽快出潼关御敌,派出督军的使者将近五十人,这在大唐的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在看到源源不断前来督军的宦官后,哥舒翰终于明白,这件事情并不是自己用语言解释就能解决的问题。要想让皇帝陛下彻底相信自己,唯有率领大军走出潼关。“臣竭尽所能,愿陛下洪福齐天!”在落日的余辉下,哥舒翰向着长安的方向拜了三拜,再抬起头时,早已经泪流满面。此刻,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了什么,只是他无力改变结果,身为大唐的臣子,他不能违抗皇命。天宝十五年(756年)六月四日,哥舒翰率领大军走出了潼关。前方等待他的将是万丈深渊!潼关失陷六月七日,哥舒翰的先头部队进至距离灵宝以西五十里的西原,在那里他们与安禄山的部将崔乾佑相遇了。西原地带南靠首山,北临黄河,中间是一条约七十里长的狭长隘道,从地势上讲,对叛军极为有利。哥舒翰虽然已经领兵走出潼关,但他并没有拼死冒进,当即将进入那条狭长的隘道时,哥舒翰下令,大军停止前进就地驻扎。身经百战的哥舒翰已经看出了前边的隘道是绝境之地,如果就此贸然进去,恐怕是凶多吉少。为此,他在大军驻扎安稳后,便同部将田良丘乘船在黄河中游观察地势。事实上,在哥舒翰仔细观察、运筹帷幄的同时,崔乾佑也在积极准备,在崔乾佑看来,哥舒翰此番出潼关实在是迫不得已,迫于皇帝的压力,哥舒翰是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现在崔乾佑所要做的,就是要让哥舒翰不能在皇帝那里找到后退的理由。基于这种情况,崔乾佑决定继续采取先前安禄山在陕郡的“示弱”策略,在那条长约七十里的隘道上,零零散散地布置了些许守军,在外人看来,崔乾祐布置的守军全然没有军队的样子可言,不仅人数少得可怜,而且散如列星,忽合忽离。其实,没有人比崔乾佑更明白,他布置的这些人不过是诱饵,只要哥舒翰走进这条隘道,那些零零散散的守军,就会迅速像兔子一样后撤,引诱哥舒翰一步步地走向深渊。哥舒翰在黄河中游的船上,将隘道中的情形全部看在眼里,坦白地讲,崔乾佑的“障眼法”瞒不过哥舒翰。但哥舒翰此时已经不再是那个身在潼关之中“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将军,现在他只有向前才能重新赢得皇帝的信任,向前会有胜利的希望。但是如果后退或者原地不动,对于哥舒翰来讲只有死路一条。人世间的悲哀,莫过于知道结局,而却无力改变。六月初八,哥舒翰做出了具体部署,命令部将王思礼率精兵五万为前军,部将庞忠统兵十万紧随其后,鱼贯进入那条隘道。为了防止中叛军的埋伏以至于全军覆没,哥舒翰特地留下三万人马,由自己亲自统领在黄河北岸的高地上擂鼓助战。当王思礼和庞忠领兵即将进入隘道的时候,哥舒翰叮嘱他们一定要试探着前进,一旦遇到风吹草动,不要过多地纠缠其中,立即引兵退出隘道。哥舒翰的叮嘱不能不说是切中要害,但十五万人全部涌进狭长的隘道中,正应了那句俗语:老猪进篱笆——进退两难。事实证明,当王思礼和庞忠领兵进入隘道没多久后,哥舒翰先前的预料全都应验,只是王、庞二人早已经将哥舒翰的叮嘱抛在脑后。王、庞二人带领十五万大军在隘道中缓缓前行的时候,崔乾佑立即命令那些零零散散的守军偃旗息鼓,迅速向后撤退。而王、庞二人就像被人拴着一样,跟在对方的身后长驱直入。军事经验极少的他们并不知道,崔乾佑已经为他们挖了一个很大的坑。王思礼带领的先头部队没过多久便遇到了埋伏。当他进入隘道十里的地方时,只见隘道两旁的山上,忽然擂起战鼓,并从山上不断投下檑木滚石。“不好,两边有埋伏!快撤!”王思礼高声喊道。虽然他忽然想起了哥舒翰的叮嘱,但确实为时已晚,就在他刚要指挥人马回撤时,一根檑木正好砸中他的头部,王思礼顿时跌落马头吐血而亡。顿时王思礼的先头部队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不断向后拥挤着撤退。但庞忠的后续部队此时还不知道前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在看到先头部队的人马忽然拥挤着后撤时,他们由于来不及转身,被挤倒在地马踏身亡的不在少数,一时间十五万大军像一团麻绳一样,堵塞在隘道之中难以展开,死伤惨重。十五万唐军在隘道中遭遇埋伏,站在黄河北岸高地上的哥舒翰全都看在眼里,情急之下他命令手下人推着毡车进入隘道中,以期能够打开一条通道,让大军撤出。应该说哥舒翰的反应已经很迅速。但崔乾佑的反应也丝毫不慢,他命令士卒用早已经准备好的数十乘草车堵在隘道口前,然后纵火焚烧。由于火势太旺,哥舒翰的毡车根本无法靠近隘道,而且当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庞忠的人马以为隘道口被封死,所以大批人又急速向隘道深处涌进,可以说十五万唐军真正死在叛军檑木之下的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死在自己人来回拥挤踩踏之下。此情此景,黄河北岸高地上的哥舒翰看得一清二楚,在如此危急局势下,他不得不亲自出马,必须要将隘道口清理出来一条通道。但就在他整顿人马走下高地的时候,驻扎在首山脚下的崔乾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首山脚下迂回到黄河北岸,等待哥舒翰走下高地,然后发动突袭。前面说过,从地势角度而言,对叛军极为有利,这是因为崔乾佑所驻扎的首山脚下,可以展望全局。哥舒翰虽然站得高,但他只能看见隘道中的情形,而崔乾佑的本部兵马是个什么情况,哥舒翰则是一无所知。当哥舒翰带领人马走下高地时,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崔乾佑居然会在高地下的平原地带等待自己。他刚一露头,崔乾佑就下令骑兵部队进行猛烈的冲击,哥舒翰猝不及防,顿时阵脚大乱。很快哥舒翰的三万人马溃不成军,有的丢盔弃甲逃往首山之中,有的被挤进黄河溺
知氏的实力最为强大。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实力最强的知氏最终却被其他三家瓜分,且这三家最终瓜分了晋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韩国是如何从晋国分离出来的?它又是如何成为一个独立的诸侯国的呢?韩国的存在对于秦始皇统一中国来说又会有些什么影响呢?强知伯欲壑难填韩赵魏三家分晋晋献公一支是由小宗而执掌君位的。为了防止大宗诸公子的反夺权,晋献公大开杀戒,屠杀公族,晋国的公族势力急速衰减;又由于献公宠爱骊姬,骊姬阴狠狡诈,欲立其子为太子,由此造成三世内乱,死的死,亡的亡,晋国小宗的势力也衰落了。公族势力的衰退,给异姓卿族的发展创造了良机,六家大夫开始把持晋国大权,这六家大夫是韩氏、魏氏、赵氏、范氏、知氏、中行氏,他们各自有直己的地盘和武装,互相攻打。后来范氏、中行氏被灭,就只剩下了四家卿族。当晋国的卿族只剩下知、韩、赵、魏四家之时,知氏宗主知伯的实力最为强大。知伯在收拾了范氏、中行氏这两个卿族之后,没过几年,便派人向韩氏宗主韩康子公开索要土地。土地是人口、财富的保证,谁愿意平白无故地把土地给人家,这简直就是要割自己的肉。韩康子了解知伯的为人,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主,范氏、中行氏两个卿族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这个问题处理不好,说不定自己就会成为下一个被知伯所灭的卿族。但是,韩康子也不愿束手就范,给了知伯第一次,第二次再来要怎么办。经过一番踌躇,他决定拒绝知伯的要求。韩康子的家臣段规是一个非常有头脑的人。他听了韩康子的决定,立即劝韩康子说:知伯这个人,既贪婪又凶狠。你如果不能满足他,他肯定会对韩氏动粗,你还是给他吧。你要给了他,他得了这个便宜,尝到了甜头,肯定不会就此罢休,一定还会对魏、赵两家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他们两家会不会答应就难说了。如果他们不答应,知伯肯定不会罢休,就会对这两个卿族动手。这样,咱们老韩家就可以免于刀兵之灾了。同时,咱们还可以坐山观虎斗,该出手时再出手。韩康子一听,好啊,就这样办。于是,韩康子痛痛快快地给了知伯一个万户大邑。知伯一看,这么轻松地拿到一个万户大邑,高兴得要疯了。马上如法炮制,派人向魏国要地。知伯这人其实一点都不傻。韩、赵、魏三个卿族之中,赵氏最强,韩氏最弱。吃柿子专挑软的捏,所以,他第一个选中的就是韩氏。结果非常顺利,轻轻松松拿到一个万户大邑。韩氏之后,卿族中较弱的是魏氏,所以,知伯的第二口咬向了魏氏。魏氏老大魏宣子接到知伯索要土地的要求之后,像韩家老大韩康子一样,也不愿给,给地就是从自己身上割肉喂狼。毕竟土地是每家卿族的安身立命之本,一家卿族如果失去了土地,那他就啥也不是了,只能是平民、老百姓,这谁愿意啊?所以,魏宣子的第一反应也是不给,坚决不给。但是,魏宣子的家臣赵葭也像韩康子的家臣段规一样,非常有政治头脑。他劝魏宣子说,知伯向韩氏要地,韩氏给他了。如果向魏氏要地魏氏不给,那么魏氏肯定要得罪知伯。一旦得罪了知伯,他肯定会对咱老魏家动手。那样,咱不成了知伯的眼中钉了?咱就要吃大亏了。要依我,给他,别让他盯着咱老魏家寻事。魏宣子一听,有道理啊。于是,也像韩康子一样,也拿出了一个万户大邑,奉送给知伯。知伯一看,魏宣子也给咱一个万户大邑,这就更高兴了。兴致勃勃的知伯立即派人向赵家老大赵襄子传话,指名道姓地要地。知伯这次跟赵氏要地和先前对老韩家、老魏家不同,先前是只要地不指名。但是,韩氏、魏氏的俯首帖耳让知伯开始飘飘然了。这次跟赵氏要地已经不是简单地要地,而是要赵氏指哪儿给哪儿。赵家老大赵襄子也不是盏省油的灯,立即断然拒绝了知伯的要求。知氏在这碰了一鼻子灰。而对于赵氏来讲,拒绝知伯就意味着挑起战事,以赵氏一族之力能对付势力强大的知氏吗?遭到拒绝的知伯立即把韩康子、魏宣子两个卿族老大请到家里,商量出兵攻打赵襄子之事。赵襄子是个敢作敢为的人,他把他的家臣张孟谈(《史记》中作张孟同,是司马迁避其父司马谈的讳而改)请来,商量这件事。赵襄子告诉张孟谈说,知伯这个人表面上待你很亲,实际上是个非常阴的人。他已经找韩、魏两家要过地了,现在又到咱家来要地。但是,我没有给他。这样,他一定会对我们赵氏卿族动武,我想问你,哪个地方最适合咱们老赵家长期坚守。张孟谈毫不犹豫地说,晋阳(今山西太原)。赵襄子说,好,就这样定了。于是,赵襄子立即派了一位将军先到晋阳,自己随后到。到了晋阳,赵襄子视察了城墙、仓库,然后对张孟谈说,晋阳城墙坚固,粮仓充实,唯一缺的是箭,怎么办?张孟谈说,当年修晋阳城的时候,宫殿的墙都是用芦苇荆棘做成的,根根都有一丈多长,完全可以用来制造箭杆。赵襄子一试,果然非常合适。赵襄子这下子高兴了,但是,转念一想,我们铜少,怎么制作箭头呢?张孟谈说,我听说当年造晋阳城的时候,房间柱子最下边的基柱都是用铜浇铸成的,可以用来做箭头,这是用不完的箭头材料。赵襄子一听,连声说好。于是,赵襄子下令全城备战。知伯率领知氏、韩氏、魏氏三家军队攻打晋阳,打了三个月,也没能拿下晋阳城。知伯没有办法,只好把军队排开,团团围住晋阳,想以此困死赵襄子。晋阳城外,有一条河静静流过,这就是晋水(今天的汾河)。晋阳,就是因为在晋水北面而得名。攻不下晋阳城的知伯看到流淌而过的晋水,突发奇想,决定引晋水淹晋阳城。说动就动,滔滔的晋水在人工引导下,汹涌澎湃地冲向了晋阳城。晋水不断上涨,距城头只剩三块木板那么高就可以漫过城墙了。魏宣子驾车,韩康子担任警卫,知伯稳稳当当地坐在车上,察看被水淹没的晋阳城。知伯喜出望外地说,我原来真不知道大水可以灭亡一个国家,今天我才明白:汾水可以淹没安邑,绛水可以淹没平阳(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国也,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平阳)。然而,得意忘形的知伯在这时却犯了一个致命性的错误,韩康子和魏宣子一听,心中都一哆嗦。因为安邑是魏氏卿族的都邑,平阳是韩氏卿族的都邑。眼看着赵襄子今日被晋水淹没的惨状,韩氏卿族的老大和魏氏卿族的老大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兔死狐悲之感。于是,魏宣子在车上用肘捣了一下韩康子,韩康子在车上用脚踩了一下魏宣子,两人都会意地使了个眼色。知伯的一番大话,让韩氏、魏氏想到了自己以后的命运,如果知伯得逞,那么赵氏的今天就是韩氏、魏氏的明天。知伯整整围了晋阳三年,城中大水遍地,人们只好像古人一样住在树上,锅也要吊起来才能烧饭。粮食将要吃完了,士兵们个个座骨嶙峋,赵襄子坚持不下去了,去找张孟谈商量解决办法。张孟谈其实早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他对心急如焚的赵襄子说,让我去见见韩、魏两家的大当家吧。赵襄子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一个字:好。张孟谈溜出了城,找到韩康子、魏宣子两位大当家,对他俩说,唇亡齿寒,这个道理我不用讲了。赵家马上就完了,但是,我觉得赵家亡了之后,你们两家就要步赵家的后尘了。韩康子、魏宣子说,这个道理我俩都懂,知伯的为人我们也清楚。我们最怕的是计划还没有实施,知伯知道了这件事,我们俩就全完了。张孟谈说,计划出自你们两位之口,入我之一人之耳,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于是,韩康子、魏宣子立即和张孟谈私下达成一个秘密协议。张孟谈和韩康子、魏宣子达成协议之后,迅速返回晋阳城中,将达成的协议向赵襄子做了详细汇报,赵襄子激动得连连向张孟谈拜谢。张孟谈为战事到知伯的军营中,在知伯的军营大门遇见了知果。知果看了看张孟谈,立即入营见知伯说,韩氏、魏氏两家恐怕马上会有大变。知伯说,怎么会呢?知果说,我在军营门口遇见了张孟谈,他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这中间定有原因。我看十有八九,是张孟谈说动了韩、魏两家,共同反对我们。知伯说,不会吧?我和他们两家的当家约定好了,攻下赵家,三家平分赵家的土地,不可能出现变故啊。你千万别这样说。知果出了知伯的营门,又遇见韩康子和魏宣子,他马上人营对知伯说,韩、魏两家的当家脸色也不对,他们一定要背叛你,不如赶快杀了他们两个。知伯还是不相信,我们三家兵围晋阳都三年了,现在早晚之间就会攻破晋阳,并且分享三年战争的成果,他们不可能有二心。知果说,如果你不杀他俩,就一定要让他们感到非常亲近(不杀则亲之)。知伯不解地问知果:什么叫亲近他们?知果说,魏宣子的家臣赵葭、韩康子的家臣段规,都是能说动他们两个卿族大当家的的重臣(是皆能移其君之计)。你赶快和他们俩搞个约定,一旦攻下晋阳,给他们俩每人封一个万户人口的县。这样,韩康子、魏宣子两位大当家就不会改变主意了,你就能达到灭赵的目的了。知伯一听就烦了,破了赵国已经是三家平分了,如果这两个家臣每人再封一个万户之县,我们得的也太少了,这绝对不行。知果看见知伯不采纳自己的意见,知道知伯大祸临头,立即将他们这个小宗族改为辅姓,脱离知氏家族,从此再不见知伯。张孟谈听说了这件事,立即入见赵襄子说,我在营门遇见知果,看来他已经开始怀疑我了。知果见了知伯之后,立即更改为辅姓,说明他已经预料到我们商谈的事了。今天傍晚如果不攻击知伯,就会丧失时机。赵襄子立即派张孟谈再见韩、魏两位卿族的首脑,约定当夜动手。当天晚上,知伯守护晋水大堤的士兵被杀死,滔滔的晋水改道,不再冲向晋阳城而是冲向知伯的大营。知伯的军营因为大水突然到来而乱作一团,韩氏、魏氏两支军队从左右两翼杀过来,赵襄子带领他的士兵打开城门一直冲到知伯的军营之前。知伯的军队大败,知伯本人也被赵襄子活捉处死。知伯的土地被韩、赵、魏三家所分,整个知氏家族全被灭,只有知果一支,因为改姓辅,才躲过了这场劫难。这一年是公元前453年。从此晋国的大政由韩、赵、魏三家绝对控制。二十年后晋幽公继位时,因为害怕韩、赵、魏三家,反而要去拜见三家之长。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晋国的剩余土地,只把绛(今山西冀城)与曲沃(今山西曲沃)两地留给晋幽公。从此,韩、赵、魏称为三晋。五十年后(晋烈公十九年),韩、赵、魏三家正式被周天子封为诸侯。强大统一的晋国从此在政治地图上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韩、赵、魏三国。韩氏卿族终于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知伯不智亡宗族三家智斗分晋土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一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中国古代卿大夫的封地叫“家”,所以,卿大夫的臣子称家臣。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国语·晋语九》记载: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卞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
号称呼,少有真名:闯王(高迎祥)、闯将(李自成)、神一元(也叫神一魁)、老回回(马光玉)、不沾泥(张存孟)、红军友、八大王(张献忠)、扫地王、闯塌天(刘国能)、破甲锥、邢红狼、乱世王、混天王、显道人、乡里人、活地草、革里狼、左金王、曹操(罗汝才)、关索、混天星、过天星(张天琳)、独行狼、蝎子块、一字王、射塌天、混十万、可天飞、混天飞、点灯子、王老虎、金翅鹏、一条龙、满天星、混天猴、上天龙、马老虎、独头虎、上天猴、黑煞神、飞山虎、一只虎、撞天王、翻山鹞、整齐王、紫微星、托天王、十反王、小秦王、混世王、上天王、一连莺、一盏灯、钻天哨、开山斧、一座城、通天柱、爬天王、抓地虎、滚地龙、滚地狼、紫金梁(王自用)。看着这些名字,想必您已经眼花缭乱了,这些人当中真正需要您记住的其实只有两个人,李自成和张献忠。张献忠,陕西延安人,他跟李自成同年出生,1606年的一天,他父亲所在的村子一个叫罗自颖的人做梦,梦见帝君说:“把天煞星带上来!”小鬼押着一个又高又瘦,脸色微黄的厉鬼前来,帝君说:“我命你投胎到张禄家中,不得有误!”厉鬼应声,忽然不见。罗自颖醒了,他去村子里打听,果然有一个叫张禄的人生了个儿子,十二年后罗自颖见到了张禄的儿子,这个人与罗自颖在梦中梦见的一模一样,他又高又瘦,面微黄,外号黄虎,他就是张献忠。张献忠小时候也念私塾,他天生力大,经常欺负同学,没一个人不恨他,罗自颖想打死他,但每当产生这个念头,准备第二天打死他时,头天晚上肯定做梦,梦见有人说:“张献忠是来应劫数的,切莫为难他。”罗自颖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此事出自许啸天《明代宫闱史》。这种故事其实无非是后来张献忠在四川大开杀戒后好事文人编出来的,不足为信。张献忠年轻时说:“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于是他参军了,他刚当兵就犯了死罪,在行刑前将领陈洪范看张献忠相貌威武,于是放了他,但张献忠知道,自己在军队混不下去了,就在此时,1628年陕西大旱,发生大饥荒,民变四起,张献忠也加入其中。崇祯皇帝派左副都御史杨鹤去任陕西三边总督,剿灭李自成、张献忠等各路农民军。由于刚刚经历前面我们讲过的己巳之变,各路精兵都在北京一带,杨鹤便主张对农民军以招抚为主,要实实在在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然后使饥民解散,由政府发给耕牛农具,让农民规规矩矩种田。崇祯也深知农民正因为没饭吃才造反,于是同意了杨鹤的意见。神一元、点灯子、满天星等人全都接受了招抚,当然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自然是坚定的“革命派”,依旧与明军作战。不过神一元等接受招安者也都留有后手,他们各自私留武器,占据要地,不时派人四处劫掠富户,而崇祯只拨款十万两白银赈济,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根除问题。在此情况下,朝内“主战派”压倒了杨鹤这样的主和派,指责杨鹤花钱却干不成事,崇祯于是将杨鹤罢官,任命洪承畴为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文韬武略,他一上来就剿灭了几股拒绝招安的农民军,而后神一元等人降而复叛,洪承畴正愁不能解决这些人,于是借机来个一勺烩,将神一元所部攻灭,神一元、可天飞等人被杀。洪承畴本着“你不投降我灭了你,你投降我杀了你”的原则,将陕西农民起义军基本剿灭,农民军于是逃到山西。崇祯四年(1631年)不沾泥向洪承畴投降,其部下因为洪承畴杀降,大多不愿投降洪承畴,于是跟着李自成走了,李自成率所部投奔了高迎祥的农民军。1632年,李自成率军在晋南一带活动,1633年李自成等各部进至河北磁州一带,崇祯调左良玉和曹文诏两面夹击农民军,左良玉仗打得一般,真正厉害的是曹文诏。此时任山西总兵的曹文诏本来是熊廷弼的部下,熊廷弼死后成为孙承宗的部下,己巳之变时他参与收复了遵化、永平、滦州、迁安,皇太极走后他就被调来镇压农民军,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一千关宁铁骑。除一千关宁铁骑外,崇祯调拨给他的只有两千人,曹文诏就拿这三千人与山西的二十多万农民军交战。曹文诏率三千人与上天龙的一万多人开打,上天龙被斩杀,一万多人全灭。而后曹文诏率军三千与混世王两万人交战,混世王被斩杀,两万人崩溃。接下来曹文诏面对的是农民军中人数最多的紫金梁等各部,他们在一起有七万人,曹文诏十五天内七战七胜,斩杀六万人,紫金梁战死,其残部万人尽归李自成,至此李自成已有两万多兵力。之所以曹文诏如此能打,其实无须多交代,因为有关宁铁骑!在明军围剿下,李自成等各路农民军转移到河南怀庆、济源、涉县、林县等地,明军左良玉等各部将其包围,此时农民军东西北三面是明朝大军,南面是黄河天险,于是高迎祥、张献忠、闯塌天、李自成、罗汝才、薛仁贵(外号)、刘备(外号)、鞋底光、满天飞、逼上路、一块云、三只手等各部都投降了。曹文诏当然力主要把这些农民军全部干掉,然而就在此时,皇太极率军南侵,于是曹文诏被调到大同去抵挡皇太极了,这下农民军起死回生了。农民军投降后,明军自然不知道他们是诈降,不少士兵还与农民军做起买卖来,偷出军营里军靴、棉衣、兵器等卖与对方。李自成等各部趁诈降机会大大地休整一番,往年河南境内的黄河是不会冻冰的,而这年冬天一反常态,河面冰坚如石,农民军纵马狂奔,整部突破黄河天险,冲出明军包围圈,一下子出现在中原大地。这种天气原因导致其中一方喜从天降的事,在中国历史上不只一次发生。1276年,忽必烈派大军攻陷临安,灭亡南宋时,宋恭帝带着文武大臣出降。宋恭帝与元军约定的受降日期为钱塘江大潮涨潮的日子,想借大潮将元军卷走,与元军同归于尽,不成想连续三天大潮不至。1646年清军大将博洛率军从杭州向南明鲁王朱以海的部队进攻,来到钱塘江边,清军无船,可是一向水深浪急的钱塘江这年却突遇数十年不遇的大旱,江中许多地方都干了,于是清军骑兵直接冲过钱塘江。再比如解放战争期间,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途经淮河时也没有船,但赶上淮河旱灾,而且大军所过之处正好是当年淮河水最浅处,于是大军徒步渡过淮河。总之,天气的确数次改写了历史,但许多事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乎?李自成等各部在黄河北岸处于坐以待毙的状态,大军合围后很容易将其全歼,只要农民军被歼灭,东北女真不可能灭掉大明的。总之,明朝就这样因为天气原因错过了第一次免于灭亡的机会。李自成各部死里逃生,由于河南地方官员没有作战经验,中原四战之地又便于驰骋,农民军以河南为中心,向东杀进安徽,向南杀进湖广,向西杀进四川。由此,局部农民战争,一下子变成了全面战争。河南跟陕西一样有灾情,当地饥民大量投奔了农民军,农民军实力更加壮大。崇祯七年(1634年),崇祯为改变各省明军互相观望的态势,任命陈奇瑜为五省总督,负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明军对农民军的围剿。陈奇瑜一上任,对农民起义军的围剿立即就有了起色,李自成被迫转移到汉中,陈奇瑜在汉中车厢峡包围李自成,赶上连下四十天大雨。车厢峡四面是悬崖峭壁,号称猿鹿无径,人根本无法攀登,明军从山上砸下巨石,投掷火把,李自成所部死伤惨重。而连续四十天的大雨则使得李自成部队的弓箭因湿透而松散,刀枪生锈,战马因为没有草料而死亡过半。李自成不得已乞降,陈奇瑜居然同意了,四年前神一元降而复叛,一年前在河南黄河北岸农民军降而复叛的教训仿佛就在昨日,而陈奇瑜居然没有吸取任何教训,还真的以为李自成是真心投降。陈奇瑜派人来接收整编李自成的队伍,每100名农民军陈奇瑜就派出一人来登记,李自成这些“投降”的部队走到宝鸡县时突然翻脸,将这些监降官或杀头,或割耳,或捆绑,一百个杀一个还不容易?势不可当的李自成率军再次杀回河南。此时河南的各路农民军已有二十万人,声势浩大,“大旗飘扬,遥望崖口而南,旌旗蔽空,甲光耀日,南尽南山,北尽河曲,波压云涌而至,惟闻马嘶之声,连营数十里”(乾隆年间修《嵩县志》)。只要李自成被歼灭,张献忠难成大事,而后金在东北孤掌难鸣,那么大明是不可能灭亡的,由于陈奇瑜的手软,大明错过了第二次免于灭亡的机会。得知李自成降而复叛的消息,崇祯大怒,将陈奇瑜撤职,任命洪承畴当五省总督。大家都知道洪承畴能打,于是崇祯八年(1635年)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老回回、罗汝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这十三家农民军在荥阳开会,讨论农民军如何与洪承畴作战的问题,史称“荥阳大会”。李自成提出了联合作战、分兵迎敌的战略方针,就是把农民军分成东、西、南、北四路,出击和明军作战,把农民军的主力放在明军兵力薄弱的东面,也就是安徽。李自成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同意,一致决定就以此战略方针指导作战。李自成、张献忠进攻安徽,张献忠攻安徽白水,刚打下来,还没来得及抢劫,就有人来报说李自成率军赶到,张献忠说:“咱拼死把城攻下,他是来赶现成的吗?”随后他下令关闭城门,在城内将所有年轻女人奸淫,李自成兵临城下后见城门紧闭,大叫开门,张献忠的部下在城上喊道:“张将军有令,城内正在厮杀取乐,不准任何人马进城,必须把城中人杀尽才能开门。”李自成大怒,要攻城,被谋士牛金星阻止,这是李自成与张献忠的第一道裂痕。但张献忠此时其实对李自成还是不愿翻脸的,张献忠曾对汪兆龄说:“李自成英雄也,不好酒色,粗茶淡饭,能和部下同甘苦。咱老子喜欢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还喜欢玩娘们,所以人家骂老子酗酒耽色。很多地方老子比不上李自成,只怕他真当了皇帝,咱老子还在穷忙呢!”正月十五,张献忠选定这个大家都在闹元宵的日子,派兵化装后打着进香的旗号大摇大摆就进入了凤阳城,而后一声号炮,火光冲天,凤阳被攻陷。张献忠进入凤阳后一把火将朱元璋祖坟烧毁,又一把火烧了三十万棵树。攻破凤阳皇陵后,张献忠俘获了在皇陵充当乐手长得俊俏的小宦官十二人。每次宴饮,张献忠就让这些小宦官为他吹吹打打,李自成看着眼红,就向张献忠索要。张献忠不给,李自成多次派兵上门来索取。张献忠大怒,派人砸毁所有乐器,让兵士把小宦官们鸡奸后送给李自成。李自成看见小宦官们个个捂着屁股,很是不爽,而后问乐器在哪儿,宦官们说张献忠给砸了。李自成大怒,拔剑把十二个小宦官全捅死了。从此李自成跟张献忠彻底撕破脸。就因为十二个小太监和乐器就跟除自己外实力最强的农民军撕破脸,我们可以据此说李自成对音乐热爱?当然不是,由此事足见李自成难成大事,他可能一时成为弄潮儿,但终究只是历史过客。凤阳祖陵被毁,崇祯震怒,令洪承畴与农民军决战,但农民军却兵分三路,李自成率军离开安徽,一路向西,杀进陕西,转入甘肃,明军大将曹文诏战死,而后李自成回师率军攻破咸阳,进逼西安。张献忠率军攻入湖北,其他各路部队渡过黄河北上进入山西。崇祯此时意识到,大军进入河南,农民军就进入陕西,大军进入陕西,农民军则进入河南湖北,总之是抓不到农民军主力,于是改变战略,采用划分战区重点围剿的方针。崇祯任命卢象升为直隶、山东、河南、湖广、四川五省总督,负责中原战事,任命洪承畴负责陕西、甘肃战事,此外还任命孙传庭为陕西巡抚,与洪承畴一起围剿起义军。这样布置果然见了成效。卢象升、孙传庭、洪承畴三人各有千秋,洪承畴文韬武略,擅长以谋略取胜,卢象升和孙传庭则分别苦练精兵,卢象升打造的部队叫天雄军,天雄军士兵由于都是老乡、朋友、兄弟、家人等等,往往一个人战死,就可以激发大部分人的愤怒,所以战斗精神极强,一旦遇上敌人,就紧紧咬住打到底。孙传庭打造的部队叫秦兵,专门募集出生于秦岭的人当兵,或许是受了秦岭的气候影响,秦兵骨子里就秉承着一种彪悍的个性,正如秦兵的山歌所唱:“山歌子来把山头,阎王见我也发愁。孔夫子见我就下马,皇帝见我也低头。”卢象升的天雄军、孙传庭的秦兵与袁崇焕的关宁铁骑并称为大明末年最能打的三支劲旅。崇祯九年(1636年)陕西巡抚孙传庭将高迎祥困在秦岭一带,秦岭通向关中平原只有三条道:东面的子午谷通道,全长六百多里,出口就是西安;中间的骆谷通道,全长四百多里,出口即武功;西面的斜谷通道,全长五百多里,出口即陕西郿县。昔日诸葛亮每次北进中原都是纠结在这三条道上,高迎祥选择走子午谷,这条道虽然最长也最艰险,但是只要杀出,就可直扑西安。孙传庭早有预料,他在子午谷的出口处黑水峪设伏,高迎祥一出子午谷就遭到了孙传庭秦兵的伏击,闯王高迎祥被俘,送到北京后凌迟处死,农民军蝎子块率所部投降,孙传庭杀蝎子块全部降者,其余各部农民军推举李自成为闯王。“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这样的口号,使李自成的农民军所过之处备受拥护,与此同时李自成还打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旗号,就这样,他越做越大。卢象升也屡战屡胜,“象升每临阵,身先士卒,与贼格斗,刃及鞍勿顾,失马即步战”。一次作战中卢象升额头被射中一箭,卢象升拔出箭镞接着打,砍杀敌军数人。于是农民军中盛传卢象升“遇即死,不可犯”,碰见卢象升就得死,彭孙贻《平寇志》记载农民军称卢象升为“卢阎王”。假如洪承畴、孙传庭、卢象升三人一起,农民军被扑灭只是时间问题,然而1636年皇太极率军大举南侵,自喜峰口入关,连克昌平、宝坻等十六座城池,于是崇祯急调卢象升率天雄军驰援,这样的话,中原地区起义军的压力减轻,农民军复振。1637年杨鹤之子杨嗣昌(此人字文弱)上奏提出“四正六隅”的“十面之网”,即“以陕西、河南、湖广、江北为四正,四巡抚分剿而专防;以延绥、山西、山东、江南、江西、四川为六隅,六巡抚分防而协剿”,由此构筑成“十面之网”,看起来十面网密不透风,而实际上织网需要人,需要大量能打仗的士兵,这就需要钱。崇祯丝毫不考虑这些,病急乱投医的他就觉得能说会道的杨嗣昌有旷世之才,于是启用他为兵部尚书。杨嗣昌到任后,认为总督河南的王家桢软弱无能,就推荐福建巡抚熊文灿代任。熊文灿在福建任上,用大量金银财宝招抚了郑成功他爸,也就是大海盗郑芝龙,关于郑芝龙的详情我们后面再说,这里只说熊文灿。崇祯曾派太监去考察熊文灿,熊文灿设宴招待,席间太监说到中原“流贼”祸乱,熊文灿酒壮怂人胆,借着酒劲说道:“诸臣误国!如果我熊文灿带兵剿贼,岂能令鼠辈猖獗如是?”太监一听话已至此,便露出了真面目,“我来此实是奉皇上之命观察您熊公的为人,吾觉熊公有旷世之才,只有您可以杀平中原流贼。”一句话,让熊文灿酒醒了大半,然而为时已晚,皇帝的钦差太监足以代表皇帝,经太监奏报,崇祯任命熊文灿总理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军务。1637年八月,张献忠在与熊文灿部下左良玉在南阳激战时,被左良玉一箭射中眉心,张献忠拔出箭镞,脸上鲜血如注,他忍着剧痛拈弓搭箭,要射死左良玉,结果左良玉先下手为强,又一箭射中张献忠的手指。十指连心,张献忠疼得不行,左良玉纵马前来一刀砍中张献忠的脸,此时张献忠部下孙可望救驾,才杀退左良玉,不然天杀星张献忠此时就能毙命了。(《流寇长编》第十卷,戴笠著。此戴笠乃清初人,非军统之戴老板。)张献忠死里逃生,逃往麻城,而左良玉的不断进攻最终打残了张献忠的部队。此
刻还悬在书本的内容上。“年月日时每个单体都以天干配地支的方式来代表,四合二数,共计为八,故称之为‘八字’。”我冲着后视镜接口道,“古人将排位奇数的天干地支定为属阳,排位偶数者定为属阴。天干中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地支中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嗯,这个我大概明白了,不过你怎么能很快选定阴月阴日阴时的呢?”S追问着。“呵呵,很简单,用晖儿做的万年历排出月日时,然后筛选出阴干阴支,最后汇总就得到了阴月阴日阴时的数据了啊。”笑声中我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哦,搞了半天是这样?!”S如梦初醒,脸上一付上当受骗的表情,“我还以为你多神呢,原来是投机取巧。”“非也,非也,这叫古今结合,科学风水法。”林岳在一旁摇头作夫子状。一路笑声中,车子到达了目的地——城南晖儿的办公室。之前的彼岸血莲事件后,晖儿的老板一直心有余悸,在安排员工SOHO式工作后,却意外的发现这样的办公方式带来了高于以往的效果,于是索性延用了下去。原本的那座别墅用作定期集中会议和临时歇脚办公的场所,晖儿则负责监管着别墅的使用和安排。进入别墅,三人分头按计划忙碌起来。S在别墅内部墙体地板上取样建筑材料,不时地在计算机上测算着数据。我和林岳则钻进了地下室,用驭金提炼的金属封闭加固了所有的缝隙和孔道,只留下了一个通风口,最后将地下室的出口也完全封死。在意念催动下,地下室内浮现出一个喇叭状的金属管道与通风口密合,管道中三个立轮螺旋桨飞速地转动着将空气自唯一的通风口处排出。随着气流的不断变化,我用听风能力探查着室内的情况,在确定达到效果后,随着一阵轻响通风口被金属完全地封闭了起来,此刻的地下室已是处于一片真空状态。“亦凡,根据S的材料分析报告和林岳检测到的分贝数值,程序已经算出了最精确的数据。”回到家中,晖儿递过一份数据报告,“我在供电局的计算机网络已经获得了控制权限,根据数据参数,已经设置好了需要的供电电流和电压。”“晖儿,辛苦你了。”看完数据报告,我望着晖儿略显憔悴的脸忍不住的心疼。“没事,只是少睡一会罢了。”晖儿疲倦地笑了笑,有些担忧地说道,“今晚你真的打算一个人去吗?”“是的,今晚的事情只能由我一个人来完成。”我将晖儿揽入怀中,抚着她的头发轻声道,“多一个人只会多一份风险,再说剩下的事情我一人也能够应付的了。”晖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地抱住我,在唇上印下了一个深深的吻。……遁神聚魂的风水格局并不是招惹所有的虚灵,与之呼应的只有异类怪品的虚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鬼”、“异灵”,人形穷奇则正属于这个范畴之中。生活中常听说的鬼楼、鬼屋之类的地方便是应了这个风水格局,因为它们都犯了“水土无阳,两短三长。”的讲究。所谓水土无阳,是指所处地域的水流和泥土纯属阴性,丝毫没有半点阳气。地下常年不见阳光,阴气浓重阳气全无,南北方对于水而言是南阴北阳,自南流向北的水便是源自阴处,因此地下水脉且水势为自南向北的流向的称之为无阳阴水。河流泥沙,沉积在河床底部深处的泥沙也属于不见天日的一种,其间集聚了大量鳞甲贝壳动物的骨骼尸体,而此类动物又属阴性,所以此类泥土被称之为无阳阴土。而两短三长则是指建筑体的高低数目或附近山峰态势。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曾铸短剑两把——鱼肠、胜邪,长剑三把——湛卢、纯钧、巨阙。两短三长五剑均为锐利杀气之物,且曾为史上著名刺客所用,因此形似此五剑的态势便附作阴魂凶险之相。踏着夜风,再度进入别墅。放下手中沉重的纸箱,我深吸一口气,取出箱中的物件,迅速地在预选的位置排布起来。根据遁神聚魂局的态势,事先作出了一个符合格局的模型,下为阴水,以弱水印纸辅助;中为阴土,以浩土印纸辅助;上为五剑,以锐金印纸辅助。排定格局之后,我捻起一张长风印纸贴在了局外的阴位,望着房内的挂钟等待阴时的到来。“嗒”,分针跳动到了指定的时间,伴着我口中的低吟,一股阴绵的旋风自格局间幽然拂过,屋内忽地映出一片淡淡的青蓝色光芒。但面前并未如我所料般地出现什么异常波动,甚至在阴风拂过之后空气的流动都静止了。怎么会?!难道是这个格局的效力不够?正想上前查看时,一种熟悉的阴寒感突然想脑部袭来,我下意识地退后。不对,这安静的气氛有些诡异,连时钟的嘀嗒声和屋外的些许响动都已停止。“少昊之子,既然来了又何必藏头露尾呢?”我站直身形朗声道。“哈哈……”一阵狂笑自局内响起,之前梦中见到的青年人顿时出现在面前,“有趣,真有趣!当日我就觉得你不是一般的有趣,却没想到你能给我这么大的‘惊喜’。”“你也很是有趣。”我微笑着对少昊之子说道,“以至于那天我没料到你就是穷奇的精魂,但今天我们要做的事情也许就不那么有趣了。”“哦?好狂妄的口气!”少昊之子饶有兴致地望着我道,“不过,我喜欢!狂妄也是需要实力的,你敢如此大言就证明有一定的实力。”“我想请你让兽形穷奇永远安睡,以免为祸人间。”我一字一顿地说道。“迂腐,迂腐~~”少昊之子摇头不屑道,“怎么叫为祸人间?废话免谈,来来来,让我见识一下不那么有趣的事情。”面色一沉,我不再多言,喳喳一阵声响中,少昊之子身下的地板内飞出数十块半米直径的金属圆盘,整个布局突地下沉了一寸。圆盘在空中倏然变形,化作十二支尖利的飞锥,笃笃几声尽数在布局周围钉成了一圈。“长风绵绵,云动九天。”低吟声中,飞锥猛地没入地下,原本真空的地下室与外部气压产生的压力使得地面咔嚓作响,一旦开裂,产生的气流就会形成高速的风,配合我预先布在地下的长风印阵便产生足以灭其魂魄的疾风。扑扑两声,天花板上垂下两支粗大的铜棒,恰好将少昊之子的身形夹在中间。铜棒的周身布满了落雷印纹,在末尾缠绕着粗大电缆。手上早已拨通了晖儿的手机,但我并没有说话,心中高喝“惊天雷动,迎神驱邪。”这是我与晖儿约定的信号,只要接到手机呼叫便立即将足以启动落雷阵的电流全数转向别墅。四周一片寂静,事情并没有如预想般进行下去。没有破壁而出的疾风,更没有呼啸而至的巨雷,一切都凝固在可怕的无声之中。少昊之子欠身环视了一下周围,摊开双手扬了扬眉,继而盘膝坐下,伴着铜锥的敲击低声唱道:“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我一身的戎装呼啸沧桑,天微微亮你轻声的叹,一夜惆怅如此委婉……”那忧郁歌声竟是充满了现代曲风的韵味。此刻根本没有心情去细听歌曲,一切阵法全部失效这必然是少昊之子私下动的手脚,难道晖儿已经遭遇不测了?!十八、少昊“‘凭君莫问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一曲哀歌尽诉王权沧桑,这周姓小子却也是性情中人。”歌罢,少昊之子抚锥叹道,“不必为你的妻子担忧,我只是将此地十里之内的时间停止凝结罢了。”“成者王侯败者寇,我败了。”少昊之子的话虽然让我安心不少,但面前的落败却是已成定局,“随便你怎么处置我,只是请你放过我的妻子和朋友。”“好一句成者王侯败者寇!”少昊之子长身而起,双眼闪着逼人的光芒,“为什么要认命?!失败算什么?!王侯又都是成功者吗?!”少昊之子身周邪气大盛,冰冷且窒息的阴寒气流迅速地包围了全身,迫得我几乎昏死过去。一句话语竟激得他如此的疯狂,盛怒之下只怕我是要命丧当场了。不,为什么要就此坐以待毙?!脑中一个强烈的意识猛地冲击起来,少昊之子的话的确有理,败了就一定要认命吗?!既然他会愤怒,那这便是他的弱点!“即便再怎么不满,你也无法改变少昊一族被驱逐,你被舜帝杀死的事实。”强打精神下,我艰难地说道。这话似乎正中少昊之子的痛处,他的脸色顿时暗淡了下来,忧伤的表情溢于言表:“前世之事只手遮天,后世之人以讹传讹,你们又怎会知道真正发生的一切?不过你说的也对,不管怎样,都改变不了已经发生了的事情。”“难道史书记载上所说的都是子虚乌有?”少昊之子的话语似乎有些隐意包含其中,也令我听得一头雾水,“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果然是个有趣之人,死到临头却来询问我的身世。”发问间,少昊之子忽地笑了,“也罢,世上令我看得顺眼的人不多,勉强也算你一个,既然如此我就原原本本地将这一切告诉你。”一人一魂面对面地盘膝坐在了地上,在少昊之子那浑厚的嗓音下,一段上古传说的谜团渐渐揭示了开来:“这一切都要从穷奇的来历说起,那穷奇原本就是共工……”共工,实为共工氏的首领,本姓姜。上古司职的水神,人首蛇身,长着满头的赤发,出行总是骑着两条水龙。共工为炎帝神农氏的后人,自然对农耕很重视,依靠司职水神的能力发展着当时的农耕水利,发明并教会了人们筑堤蓄水的办法。在巡视了中华大地情况之后,共工发现有的地方地势太高,田地汲水灌溉很是费力;有的地方地势则太低,一旦江河水涨便容易被淹。于是共工产生了一个想法,打算把土地进行一番改造,把高地削平,利用高地多余的土壤将低地填高,以此扩大耕种面积,同时也可有利于水利和灌溉。然而这个造福民众的建议却被当时统治人类的天神颛顼所否定了。理由很简单,统治大地的王权是属于颛顼的,所有的土地应当只听从他的分派和调遣。而共工的建议显然是自作主张,等同于公然向他的权威挑战。不过,这种私欲当然不能作为公开的反对依据,于是颛顼便以“天地玄黄,动一则乱”为理由,驳斥了共工的建议。共工心下不服,几番争辩不合后终于率众与颛顼抗争,之后这场原本是治理农业的争论竟发展成了大地王权的争夺战。由于当时的人们在颛顼的愚民统治下,很难理解共工的做法是为民谋福,绝大多数人都相信了引经据典慷慨激昂的颛顼。他们认为共工平整土地,便会引来灾难,于是纷纷支持颛顼讨伐共工。共工为民请命,造福苍生的做法非但没有得到人们的支持,反而被认为是一派邪神企图危害天下。可他却一再坚持不肯妥协,终于在不周山被颛顼逼得撞山自尽。共工死后,怨气始终不散,于是便化作了穷奇。那时的穷奇还不能听懂人们说话,当看到争吵的人慷慨激扬滔滔不绝的引经据典,便会引发它的怨气,将那人认作是颛顼而上去吞噬。吞到一半时,它忽然醒悟过来,这不过是普通人而已,于是便留下半截尸体郁郁离去。如此怪僻的行为,周而复始便被人作为了“虎头蛇尾”的典故,而穷奇也因此被定性为凶恶的怪物。少昊氏是黄帝的一脉传人,上古五帝中的第一位便是出自这一族。少昊原叫金天,一直潜心研究太昊伏羲的八卦理论,以此推算历法气象等以为民造福,因此被人们称作“少昊”。而正是因为族人将大量的精力用在了研究上,所以统治权早早地便让给了其他的氏族。少昊之子出生在舜帝时代,自小便精通阴阳五行,对八卦理论更是了如指掌。年少的他难免有些恃才傲物,而且也十分厌恶当时所谓的君子之行,认为将自身私欲隐藏而戴上一付假道学的面具是十分可耻的。出于逆反心理,他结交了一大批被当时人所唾弃的“小人”,并与之为伍,为此也受到族长不少的责罚。为了逃避,少昊之子选择了外出游历,在路上却恰恰遇上了一只受伤的怪兽。他一眼便认出那是传说中的穷奇,虽然心下有些害怕,但出于莫名的好奇与同情还是救治了它。穷奇似乎与这位不遵君子之道的青年特别投机,竟于他形影不离。在相处间,他发现穷奇的身上满是怨气,于是便设法化解,却在无意中窥觑到了那段上古冤案。激愤之下,少昊之子带着穷奇返回了氏族,将此事告知族长并扬言要将真相公诸天下。可族长却认为颛顼与少昊氏同为黄帝一脉子孙,公布真相一定会有损先祖的声誉,劝解不成下便暗地通知了舜帝。舜帝闻讯大怒,列出少昊之子五大罪状:诋毁先祖、亲信小人、豢养穷奇、藐视王权、煽动祸乱,当即下令全族围剿追杀。少昊之子寡不敌众,骑着穷奇逃离氏族,但在逃至西北区域时,被预先设好的土坑困住了。舜帝率队赶到,施法把一人一兽禁锢坑底,用特制的铜锥将少昊之子与穷奇串胸刺杀。事后,为了严守秘密,舜帝便将整个少昊氏族放逐西部。虽受重创,可神魔之身的穷奇并没有死去,只是元气大伤。在它的帮助下,少昊之子的精魂便与之合二为一,同为一体了。……“亲小人,恶君子,可笑可叹,哈哈……”少昊之子发出一阵凄厉的狂笑,“世人只知表象却不明就里,穷奇吃的只是那些巧言诡辩人面兽心的伪君子罢了。”悲戚惨烈的故事在少昊之子淡然的语声中显得格外的震撼,那并不是一段传说故事,而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历史,这与我以往所知的真理般的知识完全背道而驰。沉默良久,我不禁自问难道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吗?这世间的是非标准难道如此不堪一击?“世事沧桑,五千多年了,你却是第一个听我讲述这些的人。”少昊之子扶着手中的铜锥道。“穷奇受禁锢太久,元气大伤,可你作为穷奇的精魂又怎么能来去自如呢?”我连忙问道,在直觉中感到了一丝杀气,难道他要动手了?“很简单,托那些贪婪伪善的世人们的福,我借助了一些人的力量动了点小手脚。”狡猾的笑容在他脸上浮现了出来,“只因贪财好物而又自命不凡,于是乎天下庸人之精气则尽为我用也。”听着不由得一愣,难道少昊之子已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布下了什么局?这个局会影响到……思索间身边忽地一寒,少昊之子的身影竟已迫在一旁,身周一片光怪陆离的碎片闪过,我竟似进入了一个奇异的空间。“不必苦思冥想了,既然你是第一个听我说那故事的人,今天索性就让你全数明白。”少昊之子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眼前一亮,周围现出一片商业繁忙的景象,他似乎用自己的能力将我带到了某个商业区的场景之中。拥挤繁华的道路两旁满是店铺和商场,一些珠宝首饰广告夸张地悬挂在大楼前。大街与小路的交错处,一些推车和地摊生意也是门庭若市。我发现在商场店铺甚至那些地摊上都有着一些诡异的光点闪动着,放眼望去,道路行人身上、汽车前窗上竟也星星点点地闪动着这种光点。那是什么东西?光点中似乎都包含着某个相似的形状,但却无法探视究竟。“你的目光倒也敏锐,现在可能看仔细些了?”随着少昊之子的话语,商场、店铺、地摊、行人、车辆上的光点被局部放大,整齐地排列在我的面前,那感觉倒像是保安监视系统的屏幕。“貔貅?!”那些光点竟然是金、玉、水晶、木等不同材质的貔貅佩饰!近些年的确很流行佩戴貔貅饰品,因为貔貅是辟邪聚财的神兽,可即便如此大规模的流行却也实属罕见,这就是少昊之子布下的局吗?“切勿因熟知而短视,你仔细来看!”一声轻喝,眼前的貔貅饰品又大了数倍,这是……穷奇?!眼前的饰品与貔貅十分相似,但仔细观察会发现,虽然它与貔貅一样有着肉翅,血口大张,但身上却没有貔貅所特有的吉祥纹理;头上是一对延展至顶的尖耳,而不是貔貅所特有的鹿角;至于尾部则是盘缠在后腿之间的一条蛇尾,因有说法貔貅为龙子,所以也就误以为是龙尾。原本见过同事买来的貔貅饰品,我还曾批评说那貔貅吉祥纹理不清,且不分单角天禄双角辟邪,明显是工艺商降低手工成本,不成想这根本不是貔貅,而是穷奇!!“世人独好貔貅,只因它以钱财为食,只进不出,而且凶猛忠心可以护主。”少昊之子阴声笑道,“我只消在几个不良奸商身上做下手脚,其余的便假于他人之手了。”“引彼行而抗之,化阴阳则不息”竟然是上古最为诡异的格局!书稿记载中特别提到过的上
去,只见林岳将左手中指狠狠地咬破,如注的鲜血接连流入了手中的油灯。一时间局内原本泄弱的红光疯狂地涨开,暗红到几乎发黑的光流急速冲向火焰中的穷奇。“老凡,你他妈别愣着,赶紧操家伙灭了穷奇!”林岳喘息着叫道,“再下去我没多少血可以流了!”三重火攻下,地水之气的黑蓝色光芒已完全被吞噬殆尽,穷奇的身形渐渐被压制伏在了坑底。舜帝铜锥!摆手间舜帝铜锥凭空悬在了凹坑上,看准祝融天火最盛之际,我猛催意念,将舜帝铜锥直插入穷奇的胸背。倏然间,天火地水尽数消失,一股怨怒的气息向着四周扑散开去。穷奇微微颤动着起身向前走来,但只迈出几步,便跪伏在我面前数尺的地方。它缓缓抬起头,双目望着我,竟似感激般地颔首三次。随着穷奇口中发出一声悲凉的长吼,它的身体渐渐地淡化消去。不多时,眼前只剩下那支舜帝铜锥在地上泛着幽幽的光芒。……家中,晖儿和S忙着帮我们包扎处理伤势,莫炎一言不发地望着沉思中的我,林岳则懒懒地歪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穷奇在你手上解脱了五千年的痛苦,对它来说是件好事,对你来说则是件功德。”莫炎淡淡道,双眼却一直盯着我手中的舜帝铜锥。“解脱了穷奇和少昊之子的痛苦……”脑中有些怅然,我无意识地摇头叹道,“这种所谓的功德还是少些吧~~”“这就未必能由得你了。”莫炎坐直身形,一字一顿地说道,“至少从丽江回来之前是这样。”“丽江?云南丽江?”正在为我涂抹药物的晖儿疑惑道,“亦凡去那里干什么?”“因为这是他答应我的条件。”莫炎似乎很珍惜说话的力气。我向晖儿点了点头,对莫炎道:“穷奇已经解决,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去干什么了。”莫炎看了看我,脸上居然有了笑容,一种很柔和的笑容:“拔龙角。”(第一篇《困斗》完)第二篇藏穴题记葬者之事,贵乎得乘生气,行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世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乘生气,则遗体受荫,故谓其气泽及后世。阴阳之气者,动则为风,升则为云,降则为雨,潜行地中,而为生气。故曰:气者,乘风则散,水者,界风而止。常有伪道者,假乘其法,以形而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谓之风水。虽有称道,得益稍顷,然不知其于土穴间有异尔。土者,为气之体也,斯土则有气,气者为水之母,斯气则有水。土形气成,气腾水生,若外气横行,则内气顿止,故而丘垅之骨得其所因。气之聚凝所结为生者,行于世间,呼喝风声,饮水通体,复溺入土中,葬者欲行之,则反气纳骨,藏风于穴,得水于前,皆以土固之。藏风得水,穴之根本也,掠风直去则地气不保,固水不化则飞龙不腾。沉穴环套,纳骨之极也,得众士之气,引万世之水,以荫所生得为龙气自生。——《闻风拾水录·藏穴篇》一、哀牢土司山间凉风席席吹来,脚下的绿色应和着满山的树藤让人有种如入仙境般的感觉。一行人在山脊上缓慢地行进着,不时驻足观察交谈。飘动的山岚围着奇异的山石,将话语声渐渐散播开去。“丽江,哀牢山,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冲冲的女声道。“到了再解释。”冷漠的男声。“别心急,这里风景也不错,就当旅游吧。”柔和的女声道。“彩云之南,人间仙境。既然是帮忙,就跟着莫老兄走,反正也是他给我们公费旅游,哈哈……”低沉的男声纵声大笑。山谷间回应起层层笑声,绵绵不绝地伸展向了远方,不多时,山谷的某处传来了银铃般的歌声。这歌声极具感染力,疏解着浑身的疲劳,令人有种置身云端般的舒畅,脚下不禁有些飘扬,那崎岖的山路也变得格外的柔软起来。“哎呀”一声惊呼,一行人中有人滑倒,悉索的山石争先恐后地翻滚着落入山谷,在空旷的环境下逐渐化作隆隆的响动声。“别听歌声。”冷漠的男声响起,一只有力的胳膊拽起了滑倒的女子,众人奇怪地望着说话的男子,一副难解的表情。歌声嘎然而止,景色依旧如画,阳光温暖如初,可那男子的脸色却有如万年冰川,一言不发地示意其余三人迅速前行。那男子便是莫炎,刚才不是他及时出手,此刻S早就和碎石一起躺在山谷了。“刚才的歌声有什么蹊跷?”疑虑间,我还是问了一句。莫炎头也不回地往前继续走着,匪夷所思的名字随着山风飘入了耳中:“歌蛊。”……这是哀牢山腰的一幢奇异建筑,那风格有几分酷似北京四合院,但又有着云南民间建筑的错落特点,门口依稀斑驳的图画赫然是汉族传统的十二生肖,那青黑色的门匾上题着四个大字“安平土司”。莫炎左右望了一下,带着大家在府中七拐八弯了几次,来到了一间房前。叩开房门,出来的是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见着莫炎嘀咕了几句便将我们引进屋内。屋内的墙面上分布着六道门,老人打开其中一道,光亮间隐约通向府内某处。一行人在沉默中走过不知多少门门槛槛,终于在院落的一侧停了下来。老人在院墙上敲了几下,墙体上无声地打开了一个暗门,门后竟是一个巧妙隐藏在假山石之内的房间。莫炎用不知什么民族的语言与老人交谈了几句,手上递过一个信封,那老人翻看了一下,便点头笑着冲众人挥了挥手关门出去了。“现在你可以告诉大家一些事情了吧?”晖儿拉了拉我的衣角,冲莫炎说道。S打量着屋内,不断地在内壁上探索着什么,听到晖儿的问话,也随声说道:“是啊,都不知道陪你干什么,我们总该有点知情权吧?”莫炎指了指屋子中间的桌椅,示意大家坐下,随手将一片布帛铺在了桌上:“公孙潇,你能看懂吗?”S愣了愣,端详了一下布帛上纵横曲折的线条,皱眉道:“这是房屋建筑平面图,照格局看是宋代的,没什么特别的。”“眼力不错,是宋代。”莫炎点点头,收起布帛。“先别打哑谜,到底是什么事情?现在我们三个还摸不清头绪,既然要帮忙,你就该把一切都说清楚。”他的神秘主义让我有些头痛。“别心急。”莫炎的左手在桌子上轻轻一拍,火光闪动中一只怪鸟出现在眼前,“它会告诉你们。”那鸟褐绿相间的羽毛酷似虎纹,头上的羽冠美丽妖娆,张口间发出柔和的语声,与莫炎的语气竟有几分神似:“‘彩云之南,哀牢山巅,安平土司,守龙戍边。’各位,此地非平常之所,其中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这怪鸟的口气简直就是一个说书先生,我们三人顿时被它逗乐了,晖儿笑着问道:“土司府有什么秘密呢?”怪鸟清咳一声:“各位听表,此间的安平土司历代戍边,历史之久已无从可考。数千年来,中原帝王颇为重视,屡屡册封,频频赏赐,不为别的,就为他历代守护的一山和一水。”“一山一水?山就是哀牢山了,那水难不成是环抱之下的玉溪抚仙湖?”S插嘴道。“然也然也。”怪鸟摇动了一下羽冠,一付夫子状,“东汉县志上记载:‘仰观哀牢,其形如巨犼伏地;鸟瞰抚仙,其状若伏羲无身。’自上古以来,这一山一水便相依在此,如果只是风景观赏,确实山水奇妙如画如卷,可谁人能知,这山水之间原本杀机重重,满是凶险!”“凶险?”S完全被怪鸟的话语吸引了,一问一答间却也有趣。我接道:“从堪舆风水之说来看,哀牢代表的犼是一种捕食蛟龙的猛兽,抚仙代表的伏羲是我们的老祖宗,上古传说中他人首龙身,而碰上这只爱吃龙的巨犼,自然是凶险至极。如果不是隐去龙身,只怕巨犼早就扑上去饱餐一顿了。”怪鸟叹了一声:“这位先生所说极是,抚仙湖下便是龙身所在,龙脉传承绵延千里。天下君王为了稳固江山,自然对这龙脉趋之若鹜,但怎奈巨犼虎视眈眈,若开启龙脉则必定引发天地剧变。不过,天下之大,奇人辈出。战国时候,一个无名高人进谏秦始皇,率众于抚仙湖开挖筑底,将龙脉引到了别处。”“引龙局?”怪鸟的话让我大吃一惊,这是上古奇局之一,也是最为浩大的局势,稍有偏差就会制造出一个超大的无人区!“引龙奇局非同一般,历时数年方才成功。高人费尽心血将龙脉引致某处,并由秦国大将蒙恬亲自押送了一个物件在那里深埋。不久,秦始皇便统一了六国,那高人也不知去向。而哀牢山抚仙湖便划归安平土司管辖,世代沿袭封爵赏赐。”怪鸟说完,扑地化作一蓬火焰,消失在莫炎的手掌中。我自传说中回过神来:“你要拔的就是这个龙角?”“受人所托的小事。”莫炎淡然道。“文鳽神鸟,天下细作。如果只是一件小事,你大可不必用上这只间谍之王。”对他的淡然我有些恼火了,“说了这么多,却不谈重点,再这么下去,我可干脆走了。”莫炎看了看我,似乎在品味我话语中的意思,过了一会才叹了口气说道:“对我来说,为钱做事就是小事。”一句话不禁让我大跌眼镜,不食人间烟火似的莫炎,竟然只是为了钱而已。莫炎继续道,“这世道没钱不行,只要不伤天害理,赚钱我就做……”随着他的话语,我渐渐明白了,原来莫炎是受托于国内的一位富商,帮他找一处龙脉宝地安葬。云南邻近富商的家乡,恰好这里的龙脉也符合条件,于是莫炎便想用拔龙角的办法泄去龙脉中的帝王之气,仅保留富贵之相满足富商的要求。“果然不是什么大事……”我心中暗自汗了一下,刨根问底得到的原因居然就是这么一回事。“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我们路上遇到的歌蛊是怎么回事?如果龙脉已经迁移,那迁移的地点又在哪里呢?这都是疑问。”晖儿突然说道。莫炎扬了下眉毛:“歌蛊,是花腰傣族的一种蛊术。至于龙脉迁移地,可以从安平土司府里找到答案。”我们三人面面相觑,这家伙的回答等于没说,就在大家准备提出更多的疑问时,莫炎又拿出了刚才的地图:“安平土司世代看守着龙脉的秘密,这府里就安放着打开龙脉通道的钥匙。”我有些怀疑地看了看地图:“文鳽没有帮你找出方法吗?那可是只地里鬼,没什么是它探听不到的。”莫炎摇头道:“它一进来就抓瞎了,府里下了蚀灵蛊。这僳僳族的蛊术太古老,我没法破。”我一阵头晕:“还没办正事,就碰上了蛊术,你处理的小事怎么会那么大麻烦?”这下的回答更绝:“不知道。”“刚才我没看清楚,这图应该有另外一幅。”一旁端详着布帛图的S打断了我俩的对话。她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包里拿了出来,对话间正快速地勾画着一张简图,那布帛图上的线条在S的诠释下变成了一条通道示意图,土司府西侧的一处通道口标了个下行的记号。“这个口下去还有一层?”莫炎没头没脑地来了句,也不知是在对谁发问。“图上是平面回旋通道,没有下沉的设计。古代这种通道是为了迷惑盗贼,所以下面肯定还有一层。”S权威地说道。莫炎一言不发地收起了布帛,在进来的石壁上敲了三下,石壁无声的移开了,刚才的老人走了进来。“下层图没有。”莫炎指了指老人,“老庚头的祖辈是这里的长工,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可以帮我们带路。”老庚头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满是烟渍的黄牙,用一种怪异的口音说道:“土司府哈,沟沟多过老汉的皱纹,走咯进去几袋子烟都找不到路哦。”莫炎向老庚头点了点头,转又对S道:“你现在能看出通道的入口在哪里吗?”S对着简图看了一下,指了指晖儿的脚下:“就在这些砖下面。”晖儿下意识地挪开脚步,我这才注意到,地面上巴掌大小的砖块上雕刻着一些花纹,仔细观看竟然是十二生肖的图案,只不过有些奇怪的是那十二生肖的排列顺序与汉族传统的不同,前后似乎有些颠倒。“老庚头,这里的十二生肖和汉族不同吗?”我随口问道。“十二神哈,花腰、僳僳都有的咯,老汉不知道汉人的有啥不一样咯。这哈石头块块上面,是我花腰的十二神嗄。”老庚头眯缝着眼睛看了看地上的图案道。莫炎蹲下身摸了摸,那些砖块都松动的可以随手拔出,转头道:“老庚头,你按花腰十二神的排列顺序把这些砖块重新排一下。”老庚头的眼睛亮了一下,转又恢复了原本的暗淡,慢步走过来弯腰在地上排列起了砖块。“这老庚头是什么人?”我低声问莫炎。“花腰傣族,我救过他儿子。”莫炎的回答很有效地消除了我的顾虑。喀喇一声,老庚头将末尾一个石块放回原位后,一边的地上突起了两块地砖,砖块上光滑的钮孔正预示着它的作用。我望了莫炎一眼,两人立即上前握住地砖,四处用了用劲,地砖下是一块伪装过的薄石板,拉动地砖石板便应声而起,现出了一米见方的入口。“下面没什么东西,通风似乎很好。”我听了听空气的流动道。莫炎嗅了嗅入口的空气,点点头。呼地一阵火光,老庚头不知哪里拿来了几支火把,点着了递过一支:“沟沟里阴哈,湿气里电筒子不好使咯。”说罢,将手中的火把点着分给众人,当头一猫腰钻下了入口,莫炎紧跟着也钻了下去,余下人逐一鱼贯而入。通道里并没有想象的霉腐气味,空气在边壁的某些角落传来倒也清新,一股泥土的腥味回绕在鼻间,有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这让我想起了印第安纳琼斯里的片断。拐了几个弯道,眼前出现了一堆碎落的砖块,眼前赫然是两个方向截然相反的通道。S拿着电脑对老庚头比划了一下行进的路线,老庚头眯眼看了会,走到碎砖堆前摸了摸石壁,抬手指向右边的通道:“石块块塌开了哈,这条沟沟是正道,轻些走过咯,一哈松开石块块震掉咯会埋人的哦。”众人在他的指点下轻手轻脚地走向那条通道,大家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生怕震落那些松散的砖块。又走了大约数十米,S看了看石壁周围道:“这里砖块的结构密实,应该没事了。”我不禁松了口气,也许是陌生的环境产生了影响,或者是老庚头那历代长工的身份带来的作用,似乎大家有些过于担忧了,即便石壁有些松动,以我和莫炎的能力与见识也不至如此胆战心惊,可那老庚头的话却让我们尊重专家似的相信,这不免有些可笑了。通道中的气流有些奇怪,驻足细听中竟是微弱之极,莫炎也不禁左右嗅了嗅,眉头微微跳动了一下。老庚头!我和莫炎几乎是同时转身,从刚才指点之后,一直走在最前面的老庚头便成了断后的队尾。可现在队尾变成了莫炎,那老庚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快退回去!”莫炎低喝一声拉上S,我与晖儿紧跟着快速返回来路。“轰”地一阵尘土飞扬,下意识中我筑起一片厚实的土壁挡住了乱飞的碎石,通道的来路已被塌陷的砖石堵住。“该杀的老狐狸!”我撤去土壁,眼前的砖石密不透风,极力听取间估算那坍陷的厚度足有一米,这段空间已经被封得严严实实!“亦凡,我们会死在这里的!”晖儿忽地哭喊起来,双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不住摇晃。一旁的S则歇斯底里的狂叫着,手指地上,双脚不停地跳动。顺势看去,通道两旁的石壁和墙角线上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数十个骷髅,伴着摇曳火光,骷髅的嘴部居然正在诡异地张合,漆黑的眼窝中已散出道道诡异的绿光!恐惧、无助、绝望突袭而来,我禁不住也抓狂了起来,大吼着冲上前去想将那些骷髅踏碎。突地,不知什么物件落入了口中,一股辛辣的气味直冲脑间,紧接着感到头顶被人拍了一掌,那些令我发狂的感觉顿时烟消云散。“喂药丸,拍顶门。”莫炎冷然的面孔出现在面前,一颗碧绿的药丸塞进了我的手中。我愣了一下,没有多想,抓过一旁哭喊着的晖儿将药丸塞入她口中,随后在她头顶拍了一掌。短短几秒,晖儿立刻变了个人似的安静了下来,如梦方醒般地左右看了看,继而望着我一脸的疑问,在一旁被莫炎如法炮制的S此刻也是相同的表情。“花腰蚀心蛊。”莫炎恨声道,随手拾起一块碎石砸向远处的骷髅。噗哧一声,那骷髅应声而碎,黄绿色的粘液溅落一地,立刻腾起刺鼻的白烟,地下坚实的青砖赫然烧出了几个拳大的凹坑!莫炎又拍了拍手掌,甩出三团火焰直击众人胸口,三人一阵翻涌张口吐出了三团绿色的物体,细看下竟是三只碧绿的螳螂,螳臂中死死地钳着三条血红的虫子。一声冷哼,螳臂猛一收紧,虫子断
模仿别人,左顾右盼,完全展现不出自己的力量。他虽然不像那帮落后于社会的人那样自恋,但自恋和自信是不一样的,自信是别人给予的,也就是说,只有自己的才能得到了他人的认可,本人才能真正拥有自信。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大天才也是才能得到他人认可,得到名利以后,才有了自信,才相信自己能发挥出自身的所有才能。庄吉这样的作家,跟那些对未来充满希望,一心努力写作的无名作家不同,庄吉他们虽然在文坛有一定名气,但不管过了多久都没有出头之日,写的东西基本也变不成钱,拿到杂志社也会被退回来。持续过着这种生活,就会失去自信,茫无头绪,只剩下自恋,无谓地逞强。于是净身慎心,埋头创作,越逞强写出来的文章越废越空虚,只创作出一些脱离自我,唯有小聪明的复杂工艺品。苦心经营一场,最后写出来的都是一些赝品小说。庄吉具备近代作家的“鬼眼”,也就是物质的、现实的眼力,本来就感觉到了这一真相,也明白这一真相。可是时代的共同认知没有赋予他这份自觉以信念,没有自信,他就会把文人墨客的气质当成一种兴趣爱好去无谓而又偏执地追求。他不可能拿出自信,去洞悉真实的自我、文学的真相。因此就算庄吉想钱想疯了,也会说一些跟心里真实想法完全相反的违心话,什么不给通俗杂志写呀,写不了随笔呀,人家定的其实自己不想写呀,无用而又空虚地装出一副纯洁的样子。从东都头号大型报纸那里接到连载小说的委托,庄吉干劲十足,仿佛整个人要燃烧起来一般。可他又因为专注于文人那无用而又虚幻的习性——看到自家老妈,自家老婆,想到孩子学校的事,心就静不下来,白白消耗了自己的干劲,总之先在小田原找个酒馆租间屋子,把日本流行大作家的写作派头先备齐了。可是等这小说上报,稿费进账,又要四五个月,要是那边说写得不好没法刊登,这房租又该怎么办呢?庄吉一心想着这些,小说那边只在苦心推敲,迟迟没有进展。难得心中燃起了一股干劲,却派不上任何用场;心中这股火苗只忽地亮了一下,却迟迟不见进展;于是庄吉开始怀疑自己的才能,一开始只停留在逞强的高度,后来越来越沮丧,越来越丧失自信,开始无谓的焦虑,最后整颗心就简直像在苦痛中煎熬翻滚一般,彷徨迷失在旷野之中。本来他最近的作品在根本上就脱离了自我本性和现实,是苦心推敲而成的工艺品,已经达到了极限。他得有一个契机,才能一举突破极限,破壳而出,回归自己的本原,而干劲就是最佳契机,可是他却轻易就放过了这天赐的福音,现在还因为这福音而更加焦虑,更加沮丧,把心放空了。他在酒馆的屋子里徒然地盯着稿纸,表面上却装成大型报纸的连载大作家,接见乡里来拜访他的晚辈们,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后拼命耍威风,说什么我有的是钱,不用担心,我已经不是原来的三枝先生了,我喝酒感觉会胃胀,喝不了酒,没有威士忌吗,我要喝老伯威[12]。然后烂醉如泥回到家。自家老婆柳眉倒竖,道:“你爬到哪儿去喝酒了?!买米买鱼的钱怎么办?!非得每次都找咱妈哭着要吗?!要找咱妈要的话,那你去要吧!不然我就离家出走了!”“胡说什么!你要有地方去的话,随便!”然而就心底而言,他的心已经瘦得像一根线了。小说怎么办?已经没有信心再写下去了。房租怎么办,连日的酒钱怎么办?如果借此机会还写不出来,他的文学生命就没有活路了,所以他要找地方来发泄这种苦闷。酒醒以后,自家老婆的车轱辘话也扎进了自己的胸口。连一丁点买鱼钱都得哭着找老妈要,自家老婆的苦闷本来是他自身的苦闷。不用担心,我去想办法弄钱。于是庄吉写了几篇随笔去了东京,在各家杂志社来回三拜九叩软磨硬泡弄到了一点钱,跟朋友们喝杯茶,横竖连条鱼干都买不起,于是觉得这都怪自家老婆,不由得怒从心头起,白天还十分谦逊地品着茶水,一到傍晚时分,只觉得不喝几杯就这么坐火车走了,实在不好意思。就喝一点点吧,又想算了,现在火车都被下班回家的人挤满了,于是坐了末班车,深夜才到家。酩酊大醉,晃晃悠悠,跌跌撞撞,一身泥泞,一分钱没有,领口边还沾着口红印。“这口红印是哪儿来的?!”“啊哈哈哈……被你发现啦!啊哈哈哈……这是疑雨庄的老板娘给我亲上的。啊哈哈……”其实这口红印是在新桥一家位于偏僻小巷的三流酒吧里,被长着一张食人族大嘴的女人啃上的。人穷则愚,剩下的只有欺凌弱者的施虐癖,大功告成就仿佛很高兴,笑得跟个白痴一样。自家老婆气得跟烧着了一样,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自家死鬼和老板娘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再加上十几年贫苦缠身的流浪生活,长年累月的怨恨,一次次的不尊重和轻蔑,这让她再也忍受不了了。第二天早上,她把日常用品打包好就去了火车站,每一步都像是在踢小田原冷清的街道。她去了东京,找到自家死鬼的徒弟——大学生浮田信之,然后就哇的一声哭了。上次失踪她找的也是这位大学生,哭了一下就受到他诸般照料,回家还是他陪她一起回的,自家死鬼还跟他道歉来着。然而他还在上大学,不知道这社会最普遍的实情——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向来外人就不该掺和。他就把她说的话当了真,把庄吉失踪的老婆送回去的时候,还像个小大人似的训斥庄吉,说他招惹上不三不四的女人可太不应该了,把庄吉气个够呛。本来他就替她愤慨,这次她又去找他哭,他就非常同情她,说你没地方去的话就住下来吧。可是他还是个大学生,也得靠父母养活,也没办法把女人留在家里住。那就一起去旅馆住吧,本来她也有这心思,于是两人就手牵手失踪了。老婆过了一周也没回来。庄吉也完全慌了,跑到她老家去打听,没找到人,再一找发现老婆跟浮田信之一起失踪了。浮田的父亲大吃一惊,跪拜在庄吉面前:“万分抱歉,您要是找着了我家混小子,要杀要砍都随您!”“别别,我不能这么对待您儿子。”他当时虽然表现得很沉着,但从那天起,他就陷入懊恼狂乱,神经衰弱,连面容都急剧消瘦憔悴,病弱得像个废人一样。☆☆☆庄吉迅速给他的后辈栗栖按吉写了封信。这种时候他想起来的只有这个招人恨的家伙。在疑雨庄那会儿,他老婆失踪后,他也想过要跟老婆孩子分开住。他打算到按吉的住处借间屋子一起学习,因为按吉那里没地方,他才不得不逃去小田原。然而逃去小田原的前一天,跟一阵风似的来访,帮他收拾屋子的也是这个招人恨的家伙。于是庄吉给按吉发了封快信,让他看到信以后马上赶来小田原,说自己只想看到他,除此之外无法思考任何事情。然而他这三年来最恨的就是按吉,因为按吉是个招人恨、招人咒的家伙。这家伙原本是个热心肠的人,帮自己找连夜逃跑的落脚处,还帮自己想办法借钱,考虑到每次连夜逃跑自家小子都得转校,他还帮自家小子进了私立小学,这种时候,按吉就是自己的亲人。但他身为后辈,却不懂得尊重前辈。每次见面,按吉都会批评他的前辈庄吉最近的作品。庄吉一喝多了就爱给自己加敬称,自称三枝先生,三枝老师。于是按吉都会叫他别自恋了。“你看看你最近写的东西,亏你还能一副老师样,全是一些耍小聪明的假货,你背上的龟壳都快压得你爬不起来了吧。首先就是你那行为,居然从早到晚朗读自己的小说,别干这么可悲的事儿了。”按吉每次都会说这种话,一定会说。三枝庄吉怒从心头起,他给他们共同的好友写了封信,宣称那家伙是个自恋自傲的疯子,不知礼数,是文人中臭不可闻之辈。愤怒,憎恶,三年来,恨他入骨,然而无意间,每次苦恼都会想起他来。于是庄吉就忍不住写了封快信。那次挚友大门次郎跟庄吉绝交的时候,庄吉立刻给那家伙写了封快信,那家伙也赶来了,然而按吉来了以后,又马上招他生气。按吉看到快信立即赶了过来,却被庄吉皮包骨头的样子给吓坏了。庄吉两颊凹陷,脸小得过分,不比按吉的一只拳头大,其中只有眼口鼻还保持着原来的大小,暗沉得跟木乃伊似的,说起话来只有嘴巴跟妖怪似的动来动去。除了眼鼻口以外,就剩下黄浊的皱纹,还有毛发了。“哟,你终于来了!我很想你,能见到你太好了。这段时间你过得怎么样?你的房间安静吗?能学习吗?哎呀,今天我真幸福。总算见到你了。”按吉又愣住了。因为庄吉除了喝醉酒以外,平时一向是个阴郁沉默、说话极度谨慎的腼腆之人,感情一点儿都不外露。庄吉一直劝按吉住下,按吉推辞说手里有快截稿的活儿,硬是给推掉了。他会如此推辞,是因为跟病弱的庄吉说话令他痛苦不堪。虽然栗栖按吉是个完全不火的三流文士,没有什么稿子要赶,然而庄吉听了却觉得十分对不住他——“这样啊”“你腾时间过来看我的呀”“请原谅我”,小脸看似原本就盈满了泪水似的。不过按吉还是费尽了口舌安慰庄吉。例如,庄吉老婆就算跟浮田一起失踪了,也不一定会发生肉体关系。要是被浮田迷住了才走的就另当别论了,但她是跟自家老公吵架以后走的,这种情况就不同了。按吉自己原来跟一个女孩子谈恋爱,一起旅行过十几天,可女孩子并没有把身体交给他。她这次离家出走也是这种情况,起码肯定不会同意肉体方面的事。对方还是个学生,又是乳臭未干的浮田,不可能硬来的,多半她正为这场极度感伤的旅行感到心力交瘁呢。更有可能失去了回来的机会,想回回不来正烦闷呢。林林总总的,两人或许就算殉情都不会发生肉体关系。世事往往就是这么出人意料,向来只有不惹人注意、不为老公所知的出轨才会发展到难舍难分的地步,这种高调的情侣只是看起来风光,两人反而正在痛苦呢,等等。然后按吉趁天还没黑,赶紧回家了。按吉安慰自己的时候,庄吉感觉心里也很有底气,觉得一切都包在对方身上,于是非常放心,连连称是。然而按吉立即就回去了。盼着人来的这段时间还好,然而人已经来了,已经走了。按吉在的时候,这些话还有些说服力,按吉一走,剩下的这些安慰的言辞又算什么呢?不过是空虚的废话而已。自己老婆不在了,跟别的男人一起失踪了。自己又能拿这事实如何呢?庄吉更加急剧地消瘦衰弱了下去。有一个爱好文学的青年户波五郎,他自打庄吉小学起,就是庄吉的后辈。他的家刚好跟庄吉家面对面隔着一条街,只要庄吉在屋檐下喊一声喂,就能听到他在对面房子里的回应。庄吉在东京的时候,户波也住在东京,他在一家书店当掌柜,两人关系甚好,几乎天天一起出去玩乐,一起跟别人借钱去喝酒。户波回到小田原后,在车站前开了一家叫杂文堂的小书店,这一年来天天出门。他把店交给伙计管,自己偶尔也会跑跑客户,但经常大白天就开始喝酒,一夜就把营业额喝到赤字。户波也快到连夜逃跑的地步了。忧心催得人憔悴。这时候最眷恋的就是朋友。虽然跟朋友在一起,有时候会莫名焦躁生气,但心里总感觉很满足,很安稳。户波是个酒鬼,非常明白宿醉的不安和痛苦,知道人在这种时候会极为眷恋朋友,这类经历对于他自己也是家常便饭了,因此他很同情庄吉对朋友的这份眷恋。只要庄吉在对面房子喂地喊一声,他就会过去,哪怕手头的事都不干也要陪着他。可是他自己除了宿醉和连夜逃跑以外,并没有其他烦恼,也没遇过这种事,不可能去凭空想象出来,所以没办法设身处地去同情庄吉。谁都是如此。当时庄吉话说到一半,突然心烦意乱,捏着和服腰带就往乒乓球桌的桌脚上绑,绑了一个圈,把头往圈里一面塞,一面用力拉扯,念叨着“这样死不了吗”,然后又烦躁地捏着腰带,又把头塞到圈里,使劲拿胳膊往头顶上方拉扯腰带。那眼神简直就像已经疯了似的,混浊发蓝,暗沉而犀利。即便如此,户波也未曾想过庄吉竟然会自杀。那是在那之后四五天后的事。庄吉在家里喂喂地喊了好几声,却没有人回应。于是庄吉蹬上木屐,来到了户波家门外。“户波不在家吗?”户波的妻子原来是做女招待的,是个非常没礼貌,一不如意就怄气睡觉的母老虎。只听房中传来含含糊糊,带着怒气的回话:“他不在!”“他去哪儿了?”“我哪知道他去哪儿了!”庄吉就此沉默,回了自己家。户波当时要在家里的话,或许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庄吉来到屋檐下的走廊上坐着,一会儿又焦躁地站了起来,往屋子那边走,从客房走到放着乒乓球桌的房间,再走到内屋,毫无意义地快步走来走去,又回到了走廊上,焦躁地坐下了。刚坐下不一会儿,又唰地站起来,走到了他孩子的房间里。过了十分钟,户波回来了。他听说三枝先生刚刚来找过自己,就没从玄关进去,而是从院子转到了走廊那边。户波总是习惯从院子里转过来找庄吉。孩子的房间在走廊尽头。这房间刚好很像个阁楼,没有顶棚,房梁裸露在外面,离地只有六尺高。也就是说,这屋子原本是间小仓库,在此基础上加盖了外面的走廊,地板上放着桌子椅子。虽然整体很像西式房间,但没有门,所以人在院子里可以察觉到里面的情况。户波感觉屋里有人。于是他从院子里往里瞧了瞧,一瞧之下却发现庄吉的母亲——那个曾是老师,威风凛凛又胖又壮实的老太太正用双手一动不动地摁着什么东西。她背对着他,所以他不知道她在摁着什么东西,但她好像一直在摁着什么会动的东西,让那东西保持不动。于是户波迈上走廊。“老太太,有什么事吗?”户波说着就走进屋里。于是她回过头来盯着他,眼里散发出诡异而锐利的光芒。“傻子死了。”然后她放开一直摁着的东西,走出屋子,说了句,“麻烦你叫医生过来。”户波往里一看,房梁上挂了条腰带,庄吉吊在腰带上。因为房梁离地面只有六尺高,小个子庄吉的脚几乎碰到地板,就像踮脚站着似的,微微摇晃着。只见庄吉垂着两条长长的鼻涕,血红的眼睛大睁着,散发着诡异的光芒,就像是还活着,像是在发疯一样。庄吉的母亲多半是听到孩子房间里传来异样的声音,就马上起身去查看情况了。户波把庄吉从房梁上放下来,赶忙跑去找医生了。☆☆☆我接到电报赶去了小田原,我到那不久以后,庄吉老婆就回来了。她看到了当天的报纸,知道了自己老公自杀一事。她让我去一下,就把我带到另外的房间,一面换丧服(可能是从衣柜里拿出来的),一面说道:“那家伙,是存心想折磨我才寻死的。”“没有的事。人会为了折磨别人干出很多事,但不会寻死。他是四十岁的文士,又不是歇斯底里的小丫头。”“你骗人。那家伙为了折磨我,什么都干得出来。他就是为了让我难过才寻死的。”“算了,你冷静一下。”我转身离开了房间。我很奇怪她会提前准备好丧服。生活过得这么窘迫,什么衣服都偷偷卖掉,为什么她没有把丧服拿去当铺当掉呢?我会这么想,是因为女人的丧服透着一种奇妙的性感气息,尤其是女人正在穿丧服的时候,令人神魂颠倒。这种莫名妩媚又性感的生物正扑簌簌地掉着悔恨的泪水,说那家伙是存心想折磨她才寻死的。我也因为中了这种性感的蛊惑,所以赶紧逃掉了。真是没脸见人。我在那之后不久就去京都闲游了。一年半以后,我回到东京。一天晚上,庄吉夫人过来拜访我。她已经自暴自弃到了极点,她成了一名小妾。说是小妾,不如说是妓女,而且还是最放荡的站街拉客的那种。我都不忍直视了。之后我听说她其实是自愿堕落到这种地步的。庄吉是一个始终在做梦的人。他的文学不光是他的梦,还是他实际的人生,同时也是他的梦。然而,梦能成为文学有一个前提:这个梦的根基必须在现实生活中扎根,在他站立的现实的地基上扎根才行。一开始是扎了根的,因此他的老婆才会模仿他在梦里描绘的那个她,不久便毫无二致,他们成功地把现实本身变成了梦。他的人生、文学都像他制作的玩具箱一样,他跟他老婆身为玩具箱中的主人公,却有着
刀杀人,让两广先与红军死磕,若红军赢了,进了两广,他站出来说自己替两广“剿匪”,两广就是他的了;若两广赢了,红军覆灭,两广也会疲惫不堪,他则站出来善后,两广还是他的。但是,要想实现这一目标,蒋介石就必须将红军挡在湘江一线,逼得红军不能继续西进,只能去往东南。因此对于红军而言,生死系于湘江一线,线的东边是死,西边是生,也是海阔天空!决战就在湘江!湘江江畔,红军的五个军团被数倍于己的国军包围,打响了共产党历史上最惨烈的一场战斗……此战过后,湘江血染,江面到处都是浮尸。红军出发时的八万六千人,只剩下约三万人。毛泽东伫立江畔,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咏颂过的“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的湘江?从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林彪,在撤出阵地时亦泪流满面。一般的部队减员三分之一就会失去战斗力,而湘江之战令红军减员超过百分之六十,这支部队还能存活下去吗?能!红军大幅减员也有好处,队伍更加机动灵活,逐渐摆脱了国军的追击。一路西进,来到了贵州一个叫遵义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中共中央在这里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遵义会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决策就是肯定了毛泽东的军事战略主张,确立了毛泽东在红军中的领导地位。重新掌权的毛泽东,其战略战术的指导思想几乎可以简化为十个字: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于是乎,就有了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和过草地,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在这里就不多言了。过草地之后的红军该何去何从呢?答案是去陕北。首先,陕北比较穷,越穷的地方群众基础越好,容易展开工作。其次,陕北有红军,刘志丹、徐海东等人率领的红十五军团七千余人就在陕北,好歹有个照应。刘志丹和林彪是黄埔四期同学,徐海东则出身于那支声名赫赫的“铁军”——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是黄麻起义的领导者之一。最后,陕北红军实际也在被国军“围剿”,只不过“围剿”他们的主力是那支已失去了血性的东北军。东北军几乎一枪没放便灰溜溜地逃到关内,承受举国上下的责骂和鄙视不说,自己良心上也过不去,因此对于“围剿”红军的兴趣并不浓厚。有这些好条件,为什么不去呢?1935年11月初,陕西省甘泉县,毛泽东率领残部约七千人与陕北红军会师,中央红军历时一年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就此结束。引用毛主席他老人家的一首诗作为本章结尾: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杀出个黎明第一章张学良雪中送炭
经营大西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历史细节: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若是当时蒋介石集结重兵全力以赴,而红军的后勤补给又大不如前,要想“剿灭”红军,似乎也不无可能。但奇怪的是,蒋介石所采取的策略,居然是看起来“蠢到家”的蜗牛式尾追战略——在红军后面慢慢跟进,“欢送”红军进入云贵等省。可能有人看穿了蒋介石的把戏:一箭双雕,借刀杀人。即一方面保存中央军实力,一方面用红军来消灭异己。但实际上,蒋介石此举还有更狠辣的一面。由于老被红军打出高伤害,那些本来坚决拒绝中央染指的“山大王”们竟然一反常态,争先恐后地请中央军过去“主剿”,结果“剿”到后来,“贵州王”王家烈一头栽下马来,“云南王”龙云虽然侥幸保住了位子,但也被蒋介石欢乐地渗透进去,就此扎下根,赶都赶不走。云贵两省从此落入蒋介石之手。行文至此,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没有交代。话说北大毕业生张国焘在鄂豫皖根据地干得风生水起,可惜在第四次反“围剿”中输给了蒋介石,丢掉了根据地,被迫退往四川。但好在军队实力仍在。张国焘手下,由黄埔一期生徐向前任总指挥的红四方面军战果辉煌,其实力几乎不亚于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后,张国焘且走且战,见缝插针地恢复并壮大自己,手下已有八万多人。蒋介石决定派中央军入川对付张国焘。蒋介石让中央军入川,不仅是为了消灭红军,也是想用对付云贵的办法,借机拿下四川,为抗战打造一个战略大后方。用蒋介石的话说,“四川是复兴民族最好的根据地”。四川地理环境好。四面环山,两面环水。北有大巴山,东有巫山和长江之险,南有大凉山和乌江阻隔,西面是雪山高原。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日军的机械化部队根本无法展开。四川经济环境不错,自古就有“天府”之称,足以支撑战局。四川便于获得国际支援。向北可连接苏联;西及西南可通印度、缅甸,这些地区当时均属英法殖民地,便于与外界沟通。可惜的是,与“贵州王”和“云南王”不同,刚刚击败堂叔刘文辉成为“四川王”的刘湘拒绝中央军入川。四川不同于云贵,其局势要复杂得多,本地的“山大王”们实力也强悍得多。四川一省有刘湘、刘文辉、杨森、邓锡侯、李家钰等近十路数得上号的军阀,人马近五十万,实力不容小视。本节一下子冒出这么多陌生的军阀名字,大家也不用觉得头晕。大家只需知道,民国时期稍微有些名气的军阀,大都出自两个套路:新军和战争——尤其是辛亥革命、护国战争和护法战争。四川的这几位军阀老兄,大都是有文化内涵的科班人士——多数毕业于四川陆军速成学堂和保定军校,可他们真正信奉的只有丛林法则,理想、道德、感情都必须让位于养军搞割据。为了养军,他们疯狂地透支民力,有些人加在老百姓头上的税都预收到了一百年以后。这几个将四川视为私有地盘的军阀,这几位嘴上经常挂着“川人治川”的老兄,之所以对自己的家乡人如此残忍,无非是因为想在四川称王称霸。既然如此,他们岂能任由蒋介石出兵入川成为自己的“太上皇”?想当初,红四方面军离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时候,胡宗南尾随其后,一路穷追至陕南。之后,红四方面军进入四川,胡宗南本想跟着进去,没想到四川的军阀老兄们放进了红军,就是不放中央军,即便后来这几位老兄被徐向前等人揍得死去活来,却也忍痛不松口。胡宗南就此被堵在陕南,两眼盯着红军发光,就是进不去,徒唤奈何。胡宗南这一待就是近三年,直到被任命为第一军军长,奉命进攻经历长征抵达陕北的红军为止。从此,浙江人胡宗南便几乎一直盘踞在西北,从一个外来户一步一步地成为所谓的“西北王”。现在,面对蒋介石派兵入川的要求,刘湘等人做出了与当年类似的选择:不用中央军帮忙,四川的红军我们自己“剿”,云南贵州的红军我们出兵帮忙“剿”。说起来好笑,刘湘的兵力用来对付红四方面军都捉襟见肘,更何况还要对付险中求生的红一方面军,以及时常到四川“串门”(以湘鄂川黔为革命根据地)的贺龙和其创立的红二方面军,以一己之力对付红军的全部主力部队(即红一、二、四三大方面军),刘湘和他的小弟们真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在和红军的交战中,刘湘败多胜少,损兵折将,最后不得不亲自跑到南京找蒋介石和汪精卫要钱要军火,就是不要中央军。面对油盐不进的刘湘,蒋介石还是有办法的。他的办法是先礼后兵,待占尽大义名分后,有机会就动手。所以刘湘要钱蒋介石给钱,要枪蒋介石给枪,要四川省政府主席的位子蒋介石给位子,表现得很够意思。蒋介石干了这么多,只提了一个条件:派遣一个非军事团队“参谋团”——由其头号谋士杨永泰、高级参谋贺国光、蓝衣社的“别动队”头头康泽等人组成,进驻重庆,指导川军抵抗红军。“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再说也不是派兵入川,刘湘哪有理由拒绝?参谋团抵达重庆后,主要是帮刘湘重构四川省政府和开办各种花样的训练班以“指导川军抵抗红军”,顺带搞些小动作。总体来说,双方相安无事。1935年1月底,一部分中央红军进入四川南部,蒋介石苦等的那个抄家伙动手的时机到了。3月,蒋介石亲至重庆,表面理由是入川“剿匪”,对付正从贵州、云南向四川涌入的红军,实际上是入主四川和“剿匪”并举。从此,蒋介石开始了他长达半年之久的西南之行,中央势力就此强势渗入四川。以刘湘为首的这帮四川军阀,自然不是省油的灯。但他们也没办法,毕竟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跟在中央红军屁股后面奔赴四川的中央军,可不是来四川阿坝州的九寨沟风景区观光旅游的!红军在前,中央军压境,这帮人只得把不满放到心底,留着精力和资源慢慢来搞破坏。在领导的眼皮底下,大家都全身心地发扬细致认真、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干事业。尤其是杨永泰、贺国光和康泽,兢兢业业地干起了削藩和经营抗战西南后方的大业。杨永泰忙着建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忙着鉴别并指派亲国民政府的督察专员,顺道以权谋私,把自己人——政学系的人马塞进公署。贺国光利用自己和刘湘、杨森等人的同学关系,尽心尽力地搞人际关系,解决冲突,应酬,耐心地观察众军阀的心理活动,分析寻找对方的破绽,逮住机会就挖墙脚。康泽忙着四处搞政治工作,用蓝衣社的思想给人洗脑。军队政府,无所不至。尤其是在蒋介石开办的“峨眉山军官训练团”中大显身手,抓住机会对前来参加轮训,学习如何抵抗红军的川军军官进行分化、软化、拉拢。这三位老兄干得不亦乐乎、热火朝天的时候,何应钦也过来凑热闹了。何应钦到重庆召开“川康整军会议”,迫使川军缩减地盘,裁撤兵员,实现川军国家化。不到一年,蒋介石便将四川纳入了掌控之中。由此,以“僻处西陲”的重庆为核心的大西南,一跃成为抗战的大后方。在杨永泰等人发力渗透四川的同时,中央军的薛岳也不甘落后,在刘湘等军阀的配合下,对红军展开了“围剿”。薛岳已经很久没有出场了。薛岳凭借战功,在北伐末期升为第一军第一师师长之后,本可以继续上升的他,却在“四·一二”清党中站“错”了队。他违背蒋介石不得进入租界得罪帝国主义的命令,率军进入上海法租界宣示主权不说,还同当地的工人群众搞联欢晚会共庆胜利,和上海的共产党武装建立了和谐的关系。蒋介石岂能容忍薛岳的亲共行为,一怒之下,炒了薛岳的鱿鱼,提拔军事才能差薛岳一截的胡宗南掌管了第一师。此后,薛岳跟随好哥们儿张发奎联共反共,投汪反蒋,把自己折腾成了光杆司令,直到第五次“围剿”,才被爱才的蒋介石起用。重新出发的薛岳,表现得十分生猛。就是这位仁兄打进瑞金,逼得中央红军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败走湘江,艰难地转战了二万五千里。话说回来,薛岳走的路也不比红军少太多。他率部跟在中央红军的屁股后面,从江西一路追至大西南,转战数省,行程高达两万余里。红一方面军进入四川后,薛岳也跟到了四川,一路穷追猛打,要不是红军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还真是很难甩脱这个跟屁虫。所以毛泽东在好不容易甩掉这个尾巴之后,曾得意地说:有劳伯陵兄远送!红一方面军离开了四川,红四方面军却没一起离去。其实,在飞夺泸定桥前后,红四、红一方面军在四川西部的阿坝州一带会师了。只是当时的中央红军只剩下一万多人,而红四方面军还有八万人左右。表面上看起来,中央红军和张国焘的实力差距很大,所以对于中共中央给出的职务——红军总政委,本就不喜居于人下的张国焘自然不可能满意。于是,张国焘拒绝北上,在四川立了一个“中央”,另起炉灶。蒋介石拿已经到达陕北的毛泽东没办法,但对付张国焘还是可以的。1935年11月底,百丈镇。薛岳麾下的中央军与刘湘领头的川军紧密合作,经过十八昼夜的苦战,将张国焘的红四方面军击败。接下来,薛岳率领大军向被逼退于大山深处、缺吃少穿的红四方面军发动了持续性的猛攻,将对方逼入了绝境。红四方面军大幅减员,短短三个月内,就从八万多人锐减到四万人。对红四方面军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接连的失败让张国焘的威信大大下降。此后,在共产国际的代表林育英(林彪堂兄)以及徐向前等人的努力下,红四方面军掉头北上。大概此时同时,早与中央断了联系的贺龙得到了大部队已到陕北的消息,于是率红二方面军来投。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部队在会宁会师,大家相见甚欢。至此,红军长征结束。张学良雪中送炭
就在红二、四方面军转战千里的时候,不再有敌人进攻的陕北红军过得也不好。因为他们面临着一个十分残酷的现实——饥寒交迫。一切都是因为陕北根据地太穷困,比红军预想的还要穷困,面积小、人口少不说,土地贫瘠且无工业基础,“打土豪”、“分田地”、“吃大户”那一套在这里根本行不通,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都无能为力。本来徐海东、刘志丹带少量红军在此出没,生活都异常困难,现在中央大部队来了,补给压力陡增。冬天到了,不光没的吃,还没的穿,连取暖用的柴火都没有。日子很难过,从1935年12月底的瓦窑堡会议决议可以看出来,至少中央认为留在陕北是找不出办法的,必须行动,出去找点补给,解决生存问题。当时有三种方案:一是向东,过黄河去山西;一是向西北,去宁夏、甘肃;还有一种是去陕南。林彪就倾向于去陕南,而毛泽东坚持向东去山西。毛泽东的理由很充分:一来山西省相对富裕,又多山,适合中央和红军生存;二来晋绥军作战能力弱;三来阎锡山与蒋介石有矛盾,山西省属于自治区,没有国军驻防。确实有道理,那就去山西打土豪、分田地,找点补给吧。于是红军在去了山西一趟之后,终于解了燃眉之急。后来红军三大主力会师,粮饷又成了问题,吃饭问题更加严峻,这该如何是好?去山西肯定不行了,这次阎锡山已经亡羊补牢,加强了戒备。最后众人商量出来的办法是:打通一条苏联与根据地之间的通道,争取苏联的援助物资。于是,中共中央从红四方面军和红一方面军各抽一部分人,组成了两万多人的“西路军”,由徐向前、陈昌浩率领,西渡黄河,目的地正是宁夏、甘肃,直奔边境。这支孤军深入的部队奋战了五个月,由于缺衣少粮、弹药匮乏,最后在与回民武装马家军的战斗中几乎全军覆没,总指挥徐向前、总政委陈昌浩轻车简从地回到了河东。至于留在陕北的红军,只有彭德怀比较忙碌,在陕西甘肃一带与存心和红军过不去的胡宗南打得不可开交,而徐海东、刘志丹和林彪等人则相对比较“闲”,因为他们的对手——张学良的东北军、杨虎城的十七路军,并没有在红军生存十分艰难的时刻落井下石,只是围而不攻,让陕北红军过了一段没有硝烟的太平日子。奇怪了,张学良和杨虎城为何要这么干,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状态?1935年10月,张学良赴西北上班,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他遭遇了三次惨败,失去了两个师外加一个团。两个师的师长战死,但那个团的团长高福源却选择了投降,随即加入共产党。正是这个高福源,日后成为张学良“联共”的桥梁。东北军打了败仗不说,内部也不稳,正在闹情绪。失去东北的东北军,属于无后方作战,军人的家眷大都跟随东北军流动。因此,几乎每死一个军人,就会有一个家庭失却凭依,流离失所。要知道,东北军的老底子可是军阀部队,之所以能把大家拢在一块,靠的不是政治信念,而是老一辈小一辈的交情,也就是传说中“父老兄弟”。而张学良为了“剿共”,连年损兵折将,其面临的内部压力之大、其心情之糟糕可想而知。更让东北军不能接受的是,跟红军拼完命还没有工资和补助可拿。这跟当时的政策很有关系——死伤士兵的抚恤金由原籍地发放,也就是说,东北军在陕北打共产党造成的伤亡得回东北找日本人发放抚恤金,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更凄凉的是,张学良请求蒋介亚洲九九精品希望她确实如此。玛维斯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车内再次沉默了。帕拉斯把头靠在西尼卡的胸口,巴不得她们都走了,而是由卡洛斯坚实又平滑的胸脯撑着她的面颊,像往常只要她愿意时那样,就这样走上七百英里。她十六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一辆红色丰田,装有嵌入式八轨录音机。车里塞满了圣诞礼物。那些东西凡是做母亲的都会喜欢,但她备下的简直是五光十色,因为她已经有十三年没见过母亲了,不能冒险连一件都得不到母亲的欢心。在圣诞节前由卡洛斯驾车上路来一次探望母亲的假日旅行。不是从她父亲身边逃走,也不是和世界上最酷、最豪爽的男人私奔。一切都是经过周密计划的:东西藏得好好的,行动都是伪装的,以防长着一双鹰眼的管家普罗维登斯或者她兄弟杰罗姆看出来。她父亲经常不在周围,注意不到什么。他是个律师,有一个不长的客户名单,不过其中有两位顶尖的能创新演出风格的黑人艺术家。只要弥尔顿·特鲁拉弗仍让他们名列榜首,就不需要更多的客户。不过他始终留心别的青年演员,他们可能会被列入排名榜,并且保持着在榜单上的位置。有了卡洛斯的帮助,一切都进展得顺利而令人激动:对她的女友们撒的谎还要再圆一圆;留下的东西(驾驶执照——一件复制品、玩具熊、手表、化妆品、首饰、信用卡)要显出还要回来而不是跑掉的样子。几张信用卡既然不带走,就必须在他们出走的那天兑换成大量现金并大肆购物。她想给卡洛斯再多买一些,很多,可他坚持不让买。在她与他相识的整整四个月时间里,他从不收她的礼物。甚至不让她掏钱付餐费。他会闭上他美丽的眼睛摇着头,仿佛她要请客就会使他伤心。帕拉斯结识他是在学校的停车场,那天她的丰田车发动不起来了。实际上在那之前她已经遇到他好多次了。在她的高中学校,他是长得像电影明星,很矜持的男子。所有的女孩都喜欢围着他转。那天他把油门踩到底,告诉她油管涨满了,事情就这么开始了。他提议驾着他的福特跟着她回家,以防她在路上再抛锚。她一路顺利,他就挥手告别了。帕拉斯第二天给他带去了一件礼物——一本相册,费了很大劲让他接受。“除非你让我给你买上一个辣味热狗。”他说。帕拉斯一下子就觉得嘴里满是那种刺激了。之后,他们每个周末都要见面。她千方百计地作出一切努力让他和她做爱。他热情地呼应着,搂着她的脖子亲嘴,但接连几个星期再不肯越雷池一步。两人之间是他说了那句话:“等我们结婚时吧。”卡洛斯不是个看门人,真的不是。他雕刻,当帕拉斯跟他说起她的画家母亲,以及她住的地方时,他笑着说那可是艺术家待的完美地方。整个事情就此到位了。卡洛斯不会啰唆什么在假期放弃工作。弥尔顿·特鲁拉弗会为客户的聚会、音乐展示会和电视节目格外忙碌。帕拉斯把几年来她母亲寄来的生日贺卡和圣诞贺卡都翻了一遍,找出她最近的地址,这一对情侣就既无羁绊又无阴云地出发了。只可惜那发疯的黑女人把圣诞圣歌毁了。帕拉斯偎依在西尼卡的胸前,虽说不算很舒服,总还能稍稍缓解袭击她的寒意。前排坐的两个女人又开始争吵了,那种尖厉的嗓音让她头疼。“爱光着身子的骚货!索恩是我们的朋友。我现在该如何对她说?”“她是康妮的朋友,跟你没关系。”“是我卖给她胡椒,配成了她的强身……”“那又怎么样,你就成了药剂师了?不过是迷迭香,还有一点麦麸掺上阿司匹林。”“不论是什么,那是我的职责。”“只是在康妮醉的时候。”“不许你的臭嘴提她。在你来之前她从来不喝酒。”“那是你说的。她甚至睡在酒窖里。”“她的卧室在那儿嘛!你真蠢。”“她已经不再是女仆了。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睡在楼上。她就是想离酒近点。”“老天,我恨你这副脏肚肠。”西尼卡柔声打断她们,想让气氛和谐一些。“康妮没有醉。她是不痛快。虽然如此,她还是该和我们一起来。她要是来了,就大不一样了。”“这样挺好嘛。真不赖!”吉姬说,“直到那些该死的牧师一样的人来搅场。”她用一支快吸完的香烟续上了另一支。“你不能停下来两分钟不吸烟吗?”玛维斯说。“不!”“你没看见那黑鬼在你身上看出什么了吗?”玛维斯继续说,“反正我看出来了,因为你好像不能掩饰自己。”“嫉妒?”“见鬼。”“见鬼,见鬼!你有十年没让人干过了,你已经干得只剩下瘪壳了。”“滚出去!”玛维斯厉声叫着,把车刹住,“滚出我的汽车见鬼去吧!”“你打算对付我?敢碰我一下,我就撕破你的脸。你这该死的重罪犯!”说着她便把香烟往玛维斯的胳膊上猛地一戳。在车里那么有限的地方,她们没法施展拳脚大打出手,但还真动起手来。西尼卡搂着帕拉斯在后面瞅着。她一度想拆开她们,但现在她知道更好的办法了。她们累了就会住手的,那样可以比她介入保持更长久的相安无事。吉姬深知玛维斯的弱点:辱及康妮或涉及她出逃的情况。玛维斯最近一次出行时从她母亲那儿听到了对她发出的通缉令:非法侵占大批财产、抛弃家庭和涉嫌谋杀两个亲生孩子。凯迪拉克摇晃着。吉姬既好斗又虚荣——她不想在自己可爱的脸蛋上留下淤青或抓痕,还不时得顾及她的头发。玛维斯虽然动作缓慢,但打一下是一下,而且乐于动手。吉姬看到了血,而且以为是自己流的血时,就爬出了车,玛维斯则紧追不舍。在没有一只飞鸟的炽热天空下,她们俩在路上和路边继续打斗。帕拉斯坐起了身,被搅起尘土和压倒野草的两个身体催眠了似的。那两个身体在俄克拉荷马茫茫的天空下,或者在新墨西哥州米西塔如画的天空下,那么专注,旁若无人。在迪·迪·特鲁拉弗激动的拥抱和亲吻的几个月之后,在惊叹她母亲窗外美景的几个月之后,在吃过美馔佳肴的几个月之后,在迪·迪的朋友圈中——各种艺术家:印第安人、纽约人、老年人、嬉皮士、墨西哥人、黑人——谈论艺术的几个月之后,在他们三人在帕拉斯认为只有迪斯尼可以制作出来的星空下谈话的几个月之后。在那几个月之后,卡洛斯说:“这是我应该在的地方,”还深深叹了一口气,“这才是我一直寻求的家。”他那张浸透着月光的面孔让帕拉斯的心跳都停止了。她母亲打着哈欠。“当然是啦。”迪·迪·特鲁拉弗说。卡洛斯也打了个哈欠,当时她就该明白——不约而同的哈欠,一唱一和的腔调。她应该进行一下数学运算——卡洛斯在年龄上更接近迪·迪而不是她。她若是注意到,或许就能防止那两个身体在草地里扭作一团,交换着呻吟,毫不在乎有人旁观。也就不会随后傻乎乎地跑向丰田车,茫无目的地瞎开一气,撞上和刮擦上几辆卡车。也不会碰到身下带着软东西的水了。帕拉斯又感到了看不见的鳞片令人生厌的搔痒和触摸,便转过身不去看那两个女人厮打的场面,举起一只胳膊搂住西尼卡的脖子,把脸深深地贴进那小小的胸脯。只有西尼卡一人看到一辆卡车开了过来。司机放慢了速度,可能想绕过占着路中间的凯迪拉克吧,也许是想提供一下帮助,反正他停了很长时间,足以看清两个满不在乎的女人在路上滚作一团,衣裙也扯破了,私处都露了出来。他还看到另有两个女人在车后座上拥抱着。他瞠目结舌了好久,然后才摇着头,加大了他那辆卡车的油门。最后,吉姬和玛维斯都躺在地上喘着气。一个,然后是另一个,坐起身,摸着自己的身体,查遍周身的伤情。吉姬去找她丢下的一只鞋,玛维斯找她箍发的橡皮圈。她们一语不发地回到了车里。玛维斯用一只手驾驶。吉姬嘴巴没伤的一边叼着香烟。一九二二年,白人劳工曾在自己的圈子里,在一片荒野中的一座石头房子中大笑。印第安人连房子都没有。恶劣的天气里,在一片缺树的土地上用木柴是渎神的,用煤又太贵,牛粪又太臭。那座巨宅对他们来说简直是狂想。那个贪官订购了几吨煤——但一点没用上。接收了这一产业的修女们都极能忍受,用点煤油、睡着单薄的铺盖已经成了习惯。不过在春夏两季和暖秋时分,宅子的石墙则是求之不得的凉快。吉姬跑上楼梯,赶在玛维斯前面使用仅有的洗浴水。她一边使劲咳嗽,一边脱光衣服,在一面没有涂漆的镜子中观察着自己。除去一只膝盖和两个手肘,伤得还不算太重。指甲当然裂了,但眼睛没有青肿,鼻子也没有破损。不过,明天可能会露出更多的青紫。让她难堪的是嘴角周围都肿了,按按伤处会涌出一股血。突然之间,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的大街上人们全都在跑。警笛——警车?急救车?消防车?——刺耳地响。一道由警察组成的人墙在前进,阻断了从东到西的通路。跑动的人群边抛着他们带在身边或随手找到的东西,边逃跑。她和米基起初还挽着手随着一伙散乱的人群沿一条侧街跑。那是一条房子小、草地多的街道。没有开枪——根本就没有开火。只有姑娘们音乐般的尖叫和长着好斗面孔的男人一声接一声的吼叫。警笛,没错,还有远处手提式扩音器的声响,但是,没有打碎的玻璃,没有尸体倒地的响声,没有枪响。那么,为什么在一个小男孩的白衬衫上有一片红颜色晕开来?她没有看清楚。人群聚拢起来,然后就站住了,被什么人在前边挡住了。米基被几个肩膀隔开,正在推开人群向前挤。吉姬又看了一眼躺在鲜绿草地上的男孩。他穿戴得可真好:蝴蝶领结,白衬衫,锃亮的系带皮鞋。可是现在衬衫已经脏了,上面覆盖着红色的牡丹花。他猛地扭动了一下,鲜血从他嘴里涌出。他伸出了双手,小心翼翼地堵住血,以免血会像刚刚毁了他的衬衫那样,毁了他的皮鞋。据报纸说,有一百多人受了伤,但没提到开枪或一个遭枪击的男孩。没提到一个穿得干干净净的黑人小男孩用双手捂着他的血。水汩汩流进浴缸。吉姬用发卡扎住头发,然后趴下,再次检查浴缸下藏着的盒子里她所取得的进展。上面的盖子被扔到了一边,但那金属盒看来还牢固地原封未动。伸手到浴缸下面是个问题。她当初要是告诉了K.D.,他一定会帮她的,不过那样他就得分享盒子里的东西了:可能有金子、钻石、大包的现金。不管是什么,那是她的——还有康妮的,只要康妮想要一些。但再没别人的了。绝没有玛维斯的份儿。西尼卡不会要什么,而最后来的这个女孩,戴着一副破眼镜,长着一头浓密鬈发——谁知道她是谁,是干什么的?吉姬站起身,从皮肤上刷去尘土,然后走进浴缸。她坐在那里想着她的选择。康妮,她想着。康妮。然后,她仰卧着,让肥皂泡没到下巴。这时她想到了西尼卡的鼻子,睡觉时鼻翼的翕动;想到了她嘴唇笑与不笑时歪着的样子,她那对向外完美伸展的浓眉,还有她的嗓音——柔和,充满温和的渴求,像是亲吻。在走廊另一端的浴室里,得意扬扬的玛维斯在水池处清洗。随后她换好衣服,下楼到厨房去做晚饭。剩下的鸡块,拌着胡椒、洋葱、龙蒿、某种调料汁,也许还有碎奶酪,卷到那种薄饼似的东西里,这是康妮教她的。这会让她高兴的。她要把一盘这样的晚餐拿到下面给康妮,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不提打架的事。那不重要。其实她还挺喜欢打这么一架。打呀,打呀,连咬吉姬都令人高兴,就像做饭一样。这是旧的玛维斯已经死去的又一例证。原先那个玛维斯在一个十一岁的女孩面前都保护不了自己,更不消说面对丈夫了。那个玛维斯不会安排或者凑合出一顿简单的饭菜,靠的是现成食品和开车路过即取即吃的东西,现在却能做出小薄饼这类精美的食物,用不着每天去采购。但她被吉姬说她没有性生活的那句话刺伤了——这在某种意义上很好笑。她和弗兰克成婚时,她确实喜欢那事。可以那么说吧。随后便成了要求之下的折磨,与把她从椅子上一巴掌扇出去没什么两样,只是时间更长而已。这些年在女修道院,挨打和上床的事都摆脱了。不过,有时候夜里出现那种情况时,她不再挣扎了。先前是偶尔出现一次的梦境——一只幼狮咬她的喉咙。近来则是另一种形式——人——趴到她身上或是从后面凑过来。“梦魇。”康妮这样说。“跟它打。”她说。可是玛维斯做不到也不肯做。现在她想弄清,吉姬说她的那些话是不是她愿意做那种梦的理由。她仍然听得到莫尔和珀尔的声音,感觉到他们在女修道院的每一个房间中折腾。或许她该向康妮承认、忏悔:夜间梦到笑嘻嘻的孩子和一位“母亲”,那母亲喜欢有她一起构成的幸福之家的样子。最好是这样:她给康妮送去晚饭,告诉她婚礼招待会的情况,说吉姬如何让大家,尤其是索恩,下不来台,然后再问她该拿这种梦境怎么办。康妮会有办法的。康妮。诺玛·福克斯的开司米披肩又一次派上了用场。西尼卡把它裹在帕拉斯身上,问她需要什么东西。要水吗?吃的东西?帕拉斯示意不要。西尼卡心想,她还哭不出来。痛苦压得她太厉害了。一旦它升起,泪水会随之而来,西尼卡希望出现这种情况时康妮能够在场。于是她尽量让这女孩暖和起来,好好给她理顺浓密的头发,拿着一支蜡烛领她下楼去找康妮。地下室的一部分是一个有拱顶的巨大而冰冷的房间,周围是一圈摆瓶子的货架。瓶中的酒都和康妮一般年纪。康妮告诉她,修女们很少碰酒,只有在她们能找到一个教士来此望弥撒时,才想喝上一杯。有一次圣诞节,她们用了一瓶一九一五年酿的法国葡萄酒代替朗姆酒浸泡一块蛋糕。四周影影绰绰的都是些弃置和破损的箱子、木盒及家具。抛光的大理石雕刻的裸女,粗石雕出的男人造型。最远端便是通往康妮房间的门。虽然如玛维斯所说,房间并非为女仆而造,但其原先的目的并不明确。康妮占用之后,由于室内阴暗,倒很是喜欢。阳光对置身室内的她没有威胁。西尼卡敲敲门,没有应答,便推门走了进去。康妮正坐在一把藤摇椅上轻声打鼾。西尼卡一进来,她就醒了。“谁拿着灯火?”“是我——西尼卡。还有一个朋友。”“把蜡烛放在那儿吧。”她指着身后的一个五斗橱说。“这是帕拉斯。是两天前刚来的。她说她想见你。”“是吗?”康妮问道。烛光难以照见什么,但西尼卡还是辨出了圣母玛利亚,一双闪亮的修女鞋,念珠,还有梳妆台上在一罐水里生根的什么植物。“谁伤害你了,小家伙?”康妮问。西尼卡坐在地板上。她心里有一丝希望:帕拉斯即使不谈什么要紧的事,也会说不少话。可是康妮似是有魔法,她只是伸出一只手,帕拉斯就走过去,坐在她的膝头,起初是边说边哭,后来是哭个不停,这时康妮便说:“喝点这个”,“多好看的耳环”,“可怜的小家伙,可怜,可怜的小家伙。他们伤害了我可怜的小家伙”。谈话在酒气融融中进行了一小时;谈话是倒叙方式,痛彻心扉,断断续续,但总算说了出来——那个谁伤害了小家伙的故事。她说,她丢了鞋子,可是起初谁也没有为她停下来。她说,后来有一个戴浅顶软呢帽的印第安妇女,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卡车印第安人为了她停了车。当时天刚亮,她穿着短裤,光着脚,在路边一瘸一拐地走着。开车的是个男人,坐在他旁边的就是那妇女,膝上抱着个孩子。帕拉斯说不准那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六个小伙子坐在后边。是那妇女说服了她,让她同意搭车。她帽檐下面的一双冷灰色眼睛毫无表情,但有她在男人们中间,那些人都规规矩矩的——连她膝头的孩子都老老实实。“你往哪儿去?”她问。这时帕拉斯才发现她的声带不管用了。她发声的能力还比不上身后地里吱嘎作响的结实的风磨呢。她只好指着卡车前进的方向。“那就坐到后边吧。”那妇女说。帕拉斯爬上车,挤在那些男人中间——多数与她年龄相仿——尽量坐得离他们远一些,祈祷着那妇女是他们的姨妈——或者更具有管束力。那些印第安小伙子只是瞪着她,不发一语。他们的胳膊都放在膝上,笑也不笑地看着她的粉色短裤,荧光T恤。过了一会儿,他们打开纸袋,开始吃东西。他
页。例如,英法之间的这场战争使英国的军费开支高得惊人。1688年以前,年财政收入约为200万唡。1689至1702年间的财政收入共计7200万唡;1702至1711年间的财政收入则达9900万唡。其中40%用于陆军,35%用于海军。为了弥补赤字,只好发放公债。在西班牙王位之战中,由于英格兰银行的帮助和议会的支持,英国政府借了3500万唡。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22—123页。相比之下,康熙帝只有山西商人的支持,而他们的财力远没有这么雄厚。韦庆远、吴奇衍:《清代著名皇商范氏的兴衰》,第2、10—15页。关于16、17世纪“火药帝国”的巩固和“大炮与员额有限的帝国官僚的共生”,见麦克尼尔:《人类与瘟疫》,第232—233页;霍格森:《伊斯兰教的冒险:世界文明中的良知与历史》,第3—15页。?1675年夏,西宁将领王进宝在蒙古军队援助下,收复了兰州,西北地区顿时出现了紧张局势。在其他仍忠于清朝皇帝的汉族将领中,既有年轻时便归顺清朝,因而其整个经历实际都在为清朝效力的人;也有第二代顺民,即辽阳降人的下一代。赵良栋是前者中的一个例子。他23岁就作为张勇的部将归降了满清。他是陕西绥德人,遂被派往宁夏,并在那里成了家。1656年,他在镇守西南的洪承畴部下任督标中军副将。1676年,他作为一名绝对忠诚的将领被推荐给皇帝。随后,他指挥驻守宁夏的所有清军,稳定了当地的局势;又帮助清廷从吴三桂手中收复了四川和云南。孙思克是第二种将领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把大凌河献给满洲军队的明将孙得功之子。多尔衮进京时,他才16岁。作为正白旗成员,他参加了多尔衮的护军。17世纪50年代他在贵州和云南参加了对南明的战役;1663年,奉命负责甘肃边区的防务。1676年,他协助图赖击败了王辅臣,随后被封为男爵,并被任命为甘肃清军统帅。孙思克因不愿向陕西南部进军而招致了康熙帝的不满(康熙帝在1679年进军四川时让汉绿营兵作前锋,因为他认为在那种山区他们能比满洲骑兵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长处);但1695年由于在昭莫多战役中打败了噶尔丹,他又赢得了康熙帝的宠爱。施拉姆:《甘肃——西藏边境地区的蒙古人》第三部分,第5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7—78、682—683页;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10页。?耿精忠多次派人劝范承谟投降,但每次都遭到了拒绝。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一卷,第5页。?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273—274页。?同上书,第271、283、312、371页。“在屈原的学识中,使君臣之间保持恰当关系的手段是忠君思想。从表面看来,‘忠’要求官吏接受被动的角色,但判断‘忠’包含了哪些内容是不容易的,也没有现成的答案;对在复杂的生活中如何区分忠的等级,也没有作出回答……我不认为不能作出这样的结论,即所有这些同时发挥作用的忠,都是纠缠不清的概念……它们导致了屈原作品中的悲剧色彩。在《离骚》中,屈原用一种独特的语调唱道:‘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忠何罪而遭罚兮?’”参见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46—47页。?嵇永仁是无锡人。他在狱中写了一部杂剧,名为《续离骚》。范承谟死后,他也自杀了。王云五:《大清一统志》第八十八卷,第2页;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81—83页。?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287页。?同上书,第263页。?一名出身蒙古、名叫嘛呢的打手,对范承谟的勇气和献身精神深为感动,遂要求和他同死。在耿精忠将其寸磔之前,嘛呢说:“吾宁与忠臣同死,不愿与逆贼同生。”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一卷,第5页。?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45页。?戴震在其18世纪所写的叙述范承谟生平的短文中,对此作了描述。见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65—68页。?李渔:《祭福建靖难总督范觐公先生文》。见他所著《笠翁一家言全集》第一卷,第68页。?康熙帝对范承谟之弟范承勋也十分钟爱,曾对他说:“汝乃盛京‘旧人’”。李元度:《国先正事略》第一卷,第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95—497页。福建百姓还在道山建祠纪念范承谟。关于康熙帝后来赞誉范承谟的例子,见《范忠贞公全集》,第13页。康熙帝没有忽视他亲自召见范承谟同后者能为清朝事业尽忠之间的明显联系。1683年,他建立了一种制度,规定各省高级官员照例均应被邀至京城陛见,从而又将这种特殊的维系君臣关系的纽带用于各省长官。当时,康熙帝对他的大学士说道:前方将军与总兵,常因久握兵权而变得傲慢、骄横,易于反叛;倘若经常召见面君,便可使其心存敬畏。吴秀良:《中国的交通和帝国的控制》,第21—22页。康熙帝很好地吸取了教训。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之前再没有发生过由清朝官员发动的地方军事叛乱。?尚之信遭到逮捕和监禁。由于其父的名望,他与他的三个兄弟获准自杀以免受辱。清廷打开了尚可喜墓冢,极其满意地发现其尸首剃了发并穿着满族的长袍。鲍拉:《满洲对广东的征服》,第233—234页。?孙延龄之妻孔四真率其残众南逃,占据了被吴三桂抛弃的南宁。后来清廷攻破了此城,并将她带回了北京。刘献廷:《广阳杂记》,第42页。?《桂林霜》第十七出。见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下卷,第15页。?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下卷,第15—16页。?《合葬墓志铭》,见《马氏家谱》未刊本。《马文毅公传》,见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第九册,第1—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0页。?最先得知马雄镇死讯的是清广西署理巡抚傅宏烈。傅宏烈是江西进贤人。早在吴三桂叛乱之前,他就警告过清政府吴三桂有谋反之心,这种先见之明使他一度遭到放逐。吴三桂果真起兵后,傅宏烈又训练了乡兵,为清廷效力。在收复了两广许多地区后,他被任命为巡抚,并将马雄镇的死讯传至北京。后来,傅宏烈为吴三桂的盟军所俘,并被送至贵阳。在那儿,他也不屈而死。胡虔:《广西通志》第二五三卷,第72页。?《马文毅公传》见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第九册,第2—3页。?“诰命”,见《马氏家谱》未刊本。?《桂林霜》第二十四出。见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下,第48页。?见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下,第40页:又见雍正帝在《御祭文》中对马氏家族的评论,《马氏家谱》未刊本。?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标志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已达顶点。可与之比较的是,当时莫卧儿皇帝奥兰赞布(Aurangzeb)的德尔干战争(1658—1689)标志着大印度帝国开始走向衰落。“在德尔干,奥兰赞布的兼并,不是军事征服的过程,而是缓慢、笨拙的机械进程。它靠吸收被收买来的敌军逃兵充实自己的力量。”其结果是,莫卧儿贵族的生气大受损失;包税权的转让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基础;阿朗扎布的注意力不断地从印度北部转向南部。阿萨尔·阿里:《奥兰赞布统治下的莫卧儿贵族》,第102—106、173页。?至1661年,一些江南集镇与城市的人口已回升到16世纪的水平。在1644—1645年间所有织机都被毁坏的苏州、杭州,纺织业至少在1659年已开始复苏,而到1686年便达到了原来的生产水平。景德镇的制瓷业在1688年也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至17世纪80年代末,北京居民的生活已同1620年以前一样好。在1683—1712年间,耕地面积增长了23%,相当于1626年耕地总数的93%。在1650—1770年间,耕地总数从6亿亩增至9.5亿亩。在1661—1685年间,赋税收入增加了13.3%,盐税收入增加了43.7%。事实上,至1685年,收入朝廷府库的田税、盐税和各项杂税的总额为2900万两。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之数量分析》,第27—28页;石锦:《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与农村社会》第三章,第7页;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6、8—9、12—15页;上海博物馆:《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84—85页;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第12页;王业键:《1750—1910年清代的地税》,第7页;威尔:《中国水利的周期性变动》,第278页;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历史根源》,第34页;森正夫:《明朝的士大夫与地方社会关系简论》,第235页;帕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第16—17、216页;侯继明与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71页;麦克尼尔:《人类与瘟疫》,第242—244页。?匡顿:《游牧帝国》,第283页;又见布罗代尔:《资本主义与物质生活,1400—1800》,第58页。?科威希尔:《1494—1789年欧洲的军事与社会》,第125页;布罗代尔:《关于物质文明与资本主义的反思》,第34—35、102—104页;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分,第113—116、268、278页。在1550—1560年间,欧洲军队抛弃了西班牙的特西俄(tercio)队形(与郑成功的方阵有些相似),即一种一半人用火枪一半人用长矛的步兵方阵。在古斯塔武斯·阿道夫(GustavusAdolphus)发明了一种快速发射子弹,并减轻了滑膛枪的重量后,作战阵形变成了长方形的步兵方阵,两翼配以骑兵,火炮由长矛手和快枪手保护。大约在1700年左右,火绳枪为每分钟发射一次、射程为80步的燧发枪所取代。与此相关的是,1680年,窝班(Vauban)发明了插在枪管上的刺刀,这样步兵,包括长矛手和快枪手,便可在一条线上展开,并能够穿过炮火的硝烟,一面射击,一面冲向敌军进行肉搏。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05—108页。当然,正是马克斯·韦伯首先证明,中国的统一王朝被抽去了“合理竞争”,它没有经历过“若干对立的自治城邦永远在备战的武装和平时期。因此,以战争贷款和以战争为目的的各种委员会为条件的资本主义现象便没能出现。”马克斯·韦伯:《中国的宗教》,第103页;又见毛尔德:《日本、中国和近代世界经济》,第45、81页。?黄仁宇:《16世纪中国明朝的军费》,第59页;王业键:《清代田赋的财政重要性》,第832—840页;帕金斯:《政府对工业化的阻碍:19世纪中国的研究》,第487页;侯继明与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68—583页。?齐林:《火耗归公》。?李约瑟与黄仁宇:《中国社会的性质》,第8页。?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第91页。?附录
A.出仕两朝的大臣
占有北方的迫切要求,在清军来到之前乡绅豪右多年与起义军作战的艰难,以及肖朝的依靠降臣的策略,都意味着早期清政府中的汉人将是北方人占支配的地位。确实,列入《贰臣传》的较著名的文武官僚中,有100名(占80%)出自长江以北。表A-1出身省籍统计:地区 | 文官 | 武官 | 共计 |
满洲里 | 26 | 26 | |
中国北部 | 41 | 15 | 56 |
中国西北部 | 3 | 15 | 18 |
长江上游 | 3 | 3 | |
长江中游 | 5 | 2 | 7 |
长江下游 | 11 | 1 | 12 |
东南沿海 | 1 | 1 | |
岭南 | 1 | 1 | |
云贵 | 1 | 1 | |
总计 | 65 | 60 | 125 |
降附时间 | 任尚书职人数 |
1644年前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