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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美 日韩 中文字幕 天堂电影

                      来源:天堂呦呦 发布时间:2024-01-04 13: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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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美 日韩 中文字幕 天堂电影个动词,说患者看到的是绝对的黑暗。那位盲人斩钉截铁地说,这里仍然保留同样的动词,他看到的是一片浓浓的白色,仿佛睁着眼睛沉入了牛奶海中。一种白色的黑蒙,这不仅在词源学上自相矛盾,而且在神经学上也不可能,因为一旦大脑不能辨别现实中的形象形状和颜色,同样也就不可能给正常视力在同一个现实中看到的形象形状和颜色蒙上一层白色,绵密的白色,仿佛一幅没有色调的白色图画,不论要精确地定义正常视力有多么困难。医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陷入了一个看来无路可走的死胡同,他沮丧地摇摇头,环顾一下四周。妻子已经离开了,他恍恍惚惚记得她曾来到身边,待了一会儿,轻轻吻了吻他的头发,我去睡觉了,她大概这样说了一句,现在屋里寂静无声,书还散乱地摆在桌子上,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想,这时他突然感到害怕,仿佛自己马上就要失明,而且事先已经知道。他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事情是在一分钟以后发生的,当时他正把书籍收到一起,准备往书架上放。他先是发现看不见自己的手,接着就知道自己失明了。戴墨镜的姑娘患的病不严重,不过是轻度的结膜炎,用点医生开的局部外用药几天就可治愈。您知道,在这段时间里只有睡觉的时候才能摘眼镜,医生对她说。这句风趣的话已经说了多年,甚至可以设想眼科医生们说了一代又一代,但每次都有效果,医生笑着说,病人笑着听,这一次更没有白说,因为姑娘长着一口漂亮的牙齿,并且知道怎样展示它们。出于天生的厌世或者对生活过度的绝望,任何了解这个女人生活细节的平庸的怀疑论者都会转弯抹角地说,她美丽的微笑不过是她所操职业的花招而已,这是毫无根据的恶意指控,因为它,这里指的是她的微笑,在不久以前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已然如此,当然小女孩这个词已经过时,那时候她的未来还是个谜,而试图解开这个谜的好奇心尚未降生。好,简而言之,人们也许会把这个女人划入所谓妓女的类别,但是,考虑到这里描写的时代中社会关系网络的复杂性,不论是夜间的还是白天的,不论是水平的还是垂直的社会关系,其复杂性要求人们避免仓促决断的倾向,可惜,由于过分自负,我们也许永远不能摆脱这个毛病。尽管人人知道由天后朱诺而得名的婚神星里云雾缭绕,但把这位希腊女神与大气中飘浮的水滴组成的大块云团混为一谈就不对了。无疑,这个女人会为了得到钱而与别人上床,这可能使人不过多思考便把她划入事实上的娼妓之列,但是,如果可以肯定她与愿意跟她上床的人上床时也是愿意的,那么就不该忽视这样的可能性,即这种事实上的差别会让人们小心翼翼地把她排除在那个行业之外,当然这里把那个行业视为一个整体。她像正常人一样,有一个职业,也像正常人一样,利用剩余的时间使肉体得到某些欢乐,使需要得到满足,包括一般需要和特殊需要。如果人们不想简单地给她下个定义,那么最后会说,就广义而言,她在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并且从中得到一切可能得到的欢娱。离开诊所时天已经黑了。她没有摘下眼镜,街上的灯光照得她不舒服,尤其是霓虹灯。她走进一家药店买医生给她开的处方药,接待她的药店伙计说有些人的眼睛不应当用暗色玻璃遮住,她装作没有听见,这些话本不该说,况且是出自一个药店伙计之口,请想一想,他怎能反对一个姑娘的信条呢,墨镜赋予她的醉人的神秘感足以引起身旁经过的男人们的兴趣,若不是今天有人在等她,她也许会对他们的兴趣投以回报,但现在,她有种种理由希望从幽会中得到好处,物质方面的满足和其他方面的满足。和她相会的男人是老相识,对于她事先说不能摘下眼镜并不在意,其实医生并没有给出这种建议,但那男人甚至觉得这样蛮有趣,标新立异。姑娘在药店门口叫住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个酒店的名字。斜靠在出租车座位上,她已经开始品味,不知道这个词用得是否贴切,已经开始品味性爱的种种感受,从头一次嘴唇贴着嘴唇,到头一次抚摸私处,再到性高潮的一次次爆发,她像被钉在令人头晕目眩的旋转火柱上一样,最后精疲力竭,心满意足。因此,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如果男伴能够在时间和技术上完全履行义务,那么戴墨镜的姑娘一定会提前双倍报答以后收取的东西。想到这儿的时候,无疑是因为刚刚付了一笔诊费,她暗暗问自己,往常面带笑容地称为公平交换的价格从今天起提高,是否是个好机会呢。她让出租车在一个街区前停下,自己融入往同一个方向去的人群之中,好像是被那些人拥着往前走,无名无姓,无罪恶感,也无羞耻心。她神态自若地进了酒店,穿过前厅,来到酒吧间。提前到了几分钟,应当等到事先约好的准确时间。她要了一杯清凉饮料,不动声色地喝完,眼睛不看任何人,她不想被误认为一个猎取男人的庸俗女人。过了一会儿,她像个在博物馆转了整整一下午要上楼回房间休息的游客一样朝电梯走去。还有谁不知道呢,美德在通往完美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困难,而罪孽和恶习很受好运垂青,于是她刚刚走到,电梯的门就开了。里边出来两位客人,是一对老年夫妇,她进了电梯,按下三楼的按钮,三一二号房间在等着她,是这个房间,她轻轻敲了敲门,十分钟后她已经一丝不挂,十五分钟时开始呻吟,十八分钟时毫不掩饰地低声说着做爱说的话,二十分钟时开始失去理智,二十一分钟时感到快活得浑身酥软,二十二分钟时喊了起来,现在,现在,等到重新清醒过来时,她筋疲力尽心满意足地说,现在我眼前还一片白呢。3至于偷车贼,是一个警察把他送回家的。这位谨慎严肃并且富有同情心的权力的代表人根本不会想到,他送的是个冷酷无情的违法分子,他之所以拉着此人的胳膊,而不是像在其他情况下那样为阻止其逃跑,只是因为怕那可怜的人绊倒和跌跤。作为报应,我们不难想象偷车贼的妻子把门打开时吓成了什么样,眼前一名身着制服的警察揪着一个在她看来失魂落魄的犯人,从犯人脸上那悲伤的表情来看,他遇到了比被捕更可怕的事情。在这一刹那,妻子首先想到丈夫在犯罪现场被抓,警察到家里来搜查;不论看来多么有悖情理,这个念头倒使她大大放下心来,因为她想到丈夫只偷汽车,而汽车这么大的物件是不能藏在床底下的。她的疑惑没有持续多久,警察说,这位先生双目失明了,您来照顾他吧;警察只是陪丈夫回家的,妻子本该松一口气,但是,当泪流满面的丈夫扑到她的怀里,说出我们已经知道的那些话的时候,她才明白遭到了灭顶之灾。戴墨镜的姑娘也是被一名警察送回她父母家里的。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她说自己瞎了,赤裸着身子在酒店里大喊大叫,其他客人惊慌失措,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企图逃走,手忙脚乱地穿着裤子,显然,这种场面的讽刺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她失明带来的悲剧色彩。失明的姑娘羞得无地自容,毕竟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不论那些虚伪的卫道者们对她从事的有偿性爱怎样嘀嘀咕咕,说三道四。在撕心裂肺的喊叫之后,她明白了失明不是刚才的快感带来的出人意料的结果,所以当胡乱穿上衣服,被连推带搡地带出酒店的时候,她不敢再继续哭闹了。警察问了她的住址之后,以不仅粗鲁而且带有讥讽的口气问她是不是有钱付出租车车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会付,他说;请注意,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这姑娘属于不为其不道德的赢利纳税的那类人。她点点头,但是,因为已经失明,她以为警察可能没有看到她的动作,就小声说,有,我有钱,接着又自言自语,还不如没有呢;我们一定会觉得这句话出乎意料,但是,只要注意到人类思想的盘绕曲折,在其中没有捷径可走,那么就不难理解这句话了,她想说的是,她因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和不道德举止受到了惩罚,这就是后果。她曾对母亲说不回家吃晚饭,而现在却要准时到家,比父亲还早。眼科医生的遭遇却不相同,这不仅由于他患上失明症时正在家里,而且也因为,作为医生,他不会像那些只有在疼痛时才意识到自己身体的人一样束手就擒,惊慌失措,歇斯底里。即使在现在的情况下,内心痛苦不堪,要面临难熬的一夜,他还能想起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写的那句话,在诸多诗篇中,它以描写死亡和痛苦著称。一位医生本身胜过好几个男子,对这句话我们不该单单从数量上理解,应该主要从质量上理解,这一点不久就会得到证明。他表现出足够的勇气,躺到床上,没有叫醒妻子,甚至妻子在半睡眠中嘟囔了句什么,在床上向他身边挪近些时也没有叫醒她。他整小时整小时地醒着,即便偶尔睡一会儿也纯粹是因为筋疲力尽。他的职业是为别人治疗眼病,所以他希望夜晚不要结束,免得自己被迫说,我失明了。但同时他又希望白天的光线快些到来,想到的正是这些话,白天的光线,他知道自己再也看不见了。实际上,一位失明的眼科医生不会有多少作为,但他有义务通知卫生局,告诉他们这可能发展成一场全国性的灾难,这大概是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失明症,种种迹象表明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从他知道的病例来看,病前没有炎症感染或病变之类的症状,他从接待的第一个失明症患者身上发现了这一点,他本人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轻度近视,轻度屈光不正,一切都是轻度的,因此决定不用戴眼镜来矫正。眼睛看不见了,完全失明,而实际上它们状态完好,没有任何原有的或者最近的,先天的或者后天的损伤。他回忆起为前来就诊的那位患者所做的详细检查,检眼镜能看到的眼睛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病变迹象,那人说他三十八岁,看上去还不到这个年龄,这种情况着实罕见。那个人不该失明,他想,此时却忘了他本人也已经失明,可见人能够达到怎样忘我的境界。这种事不只现在才有,我们记得荷马曾经说过,不过他的用词似乎有所不同罢了。妻子起床的时候他假装还在睡觉,他感到她吻了一下他的前额,非常轻地吻了一下,仿佛以为他还在沉睡,不想惊醒他,也许妻子在想,真可怜,为了研究那个盲人的奇怪病症睡得太晚了。卧室里只剩下医生独自一人,他觉得好像有一团浓密的云渐渐地把他捆住,压迫他的胸膛,钻进他的鼻孔,让他的五脏六腑全部失明,这时他忍不住发出一声短短的叹息,两滴眼泪流了出来,是白色的眼泪,他想,白色眼泪浸湿了眼眶,溢出来顺着太阳穴往下流,两边脸颊各有一滴,这时候他理解了他的病人们的恐惧,医生先生,我觉得快要瞎了。家里轻轻的响动传进卧室,妻子很快就会进来看看他是不是还在睡觉,是去医院的时候了。他小心翼翼地起了床,摸索着找到睡袍,穿在身上,走进洗漱间,小便之后转过身,面对着他知道挂着镜子的地方,但这一次没有问,这是怎么回事呢,也没有说,有千万条理由让大脑封闭起来,他只是伸出双手,摸到玻璃,他知道自己的影像正在里面望着他,他的影像看得见他,而他却看不见自己的影像。他听见妻子进了卧室,啊,你已经起来了,她说;他回答说,起来了。接着,他感觉妻子来到了身边,你好,亲爱的,结婚多年,两个人还这样亲切地问候。这时,他们像是在演一出戏,妻子的话在给他提示台词,于是他说,我觉得不会太好,眼睛里有个什么东西。妻子只注意到了后半句,于是对丈夫说,我来给你看看。她仔细察看了丈夫的眼睛之后说,我什么也看不见,这句话显然角色颠倒了,不是她的台词,而应当由丈夫说,丈夫的确说了,但比妻子说得更简单,我看不见,接着又补充一句,估计我被昨天那个病人传染了。由于长时间耳濡目染,医生的妻子们往往也对医学略知一二,而这位妻子在一切事情上都跟丈夫如影随形。她凭借学到的知识足以知道失明症不像时疫那样传染蔓延,一个不瞎的人不会因为仅仅看了一个瞎子一眼就染上失明症,失明症是人自身和与生俱来的眼睛之间的私密问题,与别人无关。无论如何,一位医生有义务知道他说的话的含义,正是因此他才会去读医学院,而这位医生不仅宣称自己患了失明症,而且公开承认是被传染上的,那么,这位妻子,不管她如何熟知病理,又有什么理由怀疑他呢。因此,人们可以理解,面对不可否认的证据,这位可怜的太太和任何普通人的妻子一样,这样的妻子我们已经认识两位了,她们搂住丈夫,自然而然地表示出心中的焦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她哭哭啼啼地问;通知卫生局,通知卫生部,十万火急,如果确实是时疫,必须采取措施;可是,失明症时疫,这种事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妻子说,心中还抓住最后一线希望不放;人们也从来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失明的,而到此刻为止至少已经有两个了。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完,医生的脸色突然变了。他近乎粗暴地把妻子推开,自己后退了一步,离开,不要靠近我,我会传染你,接着又用双拳敲着脑袋说,愚蠢,愚蠢,白痴医生,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一整夜和你在一起,本该留在书房里,关上门;尽管如此,妻子还是说,请你不要这样说,该发生的总会发生,走吧,跟我来,我去给你做早点;放开我,放开我;我就是不放开,妻子大声喊,你想怎么样,你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摸索着找电话,碰翻家具,就是找到电话簿也看不见需要的号码,而我却要钻到防传染的玻璃罩里静静地看你的笑话吗。她用力抓住丈夫的胳膊说,走吧,亲爱的。医生刚刚吃完妻子执意给他准备的咖啡和烤面包片,我们可以想象他吃到嘴里是什么滋味,时间还早,他要通知的人还没有上班。理智和效率要求他以最快的速度把正在发生的事情直接告诉卫生部的高级负责人,但他很快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仅以一个医生的名义说有紧急的重要情况报告,不足以说服电话那头的公务人员,况且还是在他一再恳求之后女接线员才接通电话的。那人说在向顶头上司报告之前先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显然,任何有责任感的医生都不肯向头一个接待他的下层官员宣布出现了失明症时疫,若果真如此,会立即引起恐慌。官员在电话中说,阁下自称是医生,如果阁下非让我相信这一点,那好吧,我相信,但我要听上司的命令,要么你说清楚是怎么回事,要么我不予报告;是秘密问题;秘密问题不能通过电话处理,你最好亲自来这里一趟;我无法出门;这么说你病了;对,我病了,医生稍稍犹豫了一下说;既然如此,你应当去请一位医生,一位真正的医生,对方反驳说,他显然对自己的幽默感扬扬自得,把电话挂断了。这傲慢无理的态度无异于打在医生脸上的一记耳光。几分钟之后他才平静下来,向妻子讲述受到的粗暴对待。又过了一会儿,他仿佛刚刚发现早就应当知道的什么事一样,凄然地小声说,我们都是这样的混合物,一半是冷漠无情,一半是卑鄙邪恶。他正要犹疑地问,现在怎么办呢,却突然间明白了,这样做一直是在浪费时间,要把这个消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唯一可靠的办法是与他所属医院的医疗部主任谈一谈,医生对医生,中间不隔着官僚体制,应该由主任负责让那个该死的官方齿轮运转起来。妻子记得医院的电话号码,接通了电话。医生通报了姓名,之后很快就说,很好,谢谢你,显然女接线员刚才问他,医生先生,你今天好吗。我们在不想告诉对方不好的时候就这样说,我们会说,很好,即便我们正在走向死亡,这被俗称为把肠子当作心脏,这种颠倒内脏的现象只有在人类中间才能看到。主任来接电话了,有什么事吗,医生问他是不是独自一人,旁边有没有人能听见,对女接线员倒不用担心,她顾不上听关于眼科问题的谈话,她只对妇科感兴趣。医生的讲述简短而又全面,完全是医学学术报告式的干巴巴的风格,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没有一句多余的话,鉴于这特殊的形势,

                      ,乔伊丝正等着我,好换班回家:虽然没有正式这么安排,但是我们总保证其中有一个人在办公室。她看上去很疲惫。她说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她过得糟透了,是丈夫的缘故,她改日再和我细谈,今天就不了,然后她就走了。有一条来自赫米奥娜·惠特菲尔德的留言,说是她周一才看到我关于护理员的留言,还有福勒太太拒绝让护理员进门。这砰地一下让我跌回到伦敦时的我。我一下午都在工作,大部分时间在打电话,还和摄影师讨论了明天的工作。但与此同时我又在想乔伊丝的事。我明白,她丈夫那档子事意味着我们合作的日子到头了,或者至少意味着以后会不一样了。对此我十分确定。这让我在离开办公室前就又沮丧又焦虑。我还明白了另外一件事,以前我从没这样想过:乔伊丝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我的意思是,朋友。我和她的关系同谁都没有过,从来没有。和弗雷迪的绝对不同。我疲惫不堪,本来是准备直接回家的。但还是让出租车停在了莫迪·福勒家门口。我站在那儿,在门上又是敲又是砸。快冻僵了。什么声音都没有。我惊慌失措——她是不是死了?——我也注意到,而且是颇感兴趣地注意到,我的反应之一竟是松了一口气。终于,她从来不用的“前厅”那窗户上,窗帘动了一下。我等着。什么都没发生。我狠狠地捶门,捶了又捶,那时我已是怒不可遏。我恨不得掐死她。然后门向里被拉开,磕磕巴巴,吱吱呀呀,她站在那里,小小的黑黑的一团,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哎呀那气味。我告诉自己不要在乎这些细枝末节,但是没用。我在乎得很。那气味……难闻,那种泛着酸带点甜腥的浓烈臭味。但是我看得出来,她是勉强站在那儿的。我一点都不“讨喜可爱”,我实在太生气了。“你干吗把我关在外面受冻?”我问道,走进门,从她身边挤过,逼她让道。然后她在我前面,顺着走道往前走,一只手扶着墙,防止跌倒。里屋,火炉上一堆熄灭了的煤渣。不过屋里有一个电暖炉,单炉条,正发出刺啦刺啦的噪音,说明它不安全。房里冰冷、肮脏、臭哄哄的。那只猫走进来,在我的腿上蹭着,直打转,喵喵地叫着。莫迪瘫坐在椅子里,瞪着火炉。“那么,你为什么不让护理员进门?”我朝她吼。“护理员,”她尖酸刻薄,“哪门子护理员?”“我知道她来过。”“到周一才来。整个周末我都一个人,谁都没有。”我差点对她尖叫:“她周一来了你为什么不让她进来?”但是我知道说了也白说。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愤怒。“莫迪,”我说,“你真绝了,不可救药,自己让自己不安生。哎,我去烧水。”我烧了水。我拎了煤上来。我发现便桶里满是尿,不过没有更糟的,谢天谢地。那会儿我想的是谢天谢地,但是我意识到人啊真是什么都能习惯。然后我提了购物袋上街去。阴沉沉的雨夹雪。看我,刚从慕尼黑回来,一身光鲜,在卸料车里刨木板木条。又一次,窗后的一张张脸,注视着我。回了房以后,我把炉里的灰扒了出来,一团团灰尘乱飞,然后生了火。用了一个引火物。木柴和煤。很快就火焰熊熊了。我把污秽的杯子用沸水烫了,给我们两人泡了茶。我必须把什么礼貌礼节都扔掉。脏杯子有什么关系?有关系!有关系,有,有,就有。她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看火苗。“猫。”她说。“我给她喂过吃的了。”“那就放她出去玩。”“外面是雨夹雪呢。”“她不在乎。”我把后门打开。一阵冷雨直朝我袭来,而那只胖黄猫,原本一直闹着要出门,现在喵的一声转身冲进房里,钻到贮煤室里去了。“她去贮煤室了。”我说。“那看来我得自己动手去料理了。”这话气得我七窍生烟,胸中好似炸开了锅!同以往一样,我想揍她或者拼命摇她,还有,同以往一样,想展臂抱住她。不过幸运的是,我的理智还在,于是我做了一切我该做的,谢天谢地,既不“风趣”,又不讨喜,也不和善。“你这些天吃没吃饭?”没回答。我又出门去采购。街角小商店里空无一人。那印度人坐在收银台后,看起来面色苍白,浑身发冷,也难怪他这样,可怜的家伙!我想知道她来没来过这儿,于是说我是来给福勒太太买吃的。他说:“哦,那个老太太,她身体可好?没生病吧?”“生病了。”我说。“她怎么不去养老院?”“她不想去。”“她没有孩子吗?”“大概有,但是他们不在乎。”“这真糟糕。”他对我说,这话是希望我能知道,他们这个民族是不会就这样丢开这么一个老太太不管的。“是的,这真糟糕,你说得对。”我回答。我回到屋里,再次想到了死亡。她坐在那里,闭着眼睛,纹丝不动,我觉得也没在呼吸。过了一会儿,她睁开了她的蓝眼睛,望着炉火。“把你的茶喝了。”我说,“我去给你烤点鱼。鱼你能吃吧?”“嗯,我要吃的。”在厨房里我想找一个不油腻的容器,但是最后放弃了。我把鱼放在烤架上,然后开了一会儿门,放点新鲜空气进来。顾不上雨雪了。我把鱼端给她,她坐起来,把它全吃了,慢吞吞的,手颤抖着,但是她还是吃完了,我知道她饿肚子了。我说:“我前些日子在慕尼黑。去看秋季新装了。各种新款式都看了一遍。”“我从来没离开过英国。”“喏,等你好一点了,我全都说给你听。”她对这话没做回应。但是终于,当我想着该走了的时候,她开口说:“我需要些干净衣服。”我不知道该如何解读这话。不过我能看出来这至少不是一个简单的请求——如今这点敏感我还是有的。她想要我给她买衣服?我看着她。她不情愿地看着我,然后说:“隔壁房间,你能找到些什么的。”“什么呢?”她颤颤巍巍地、泄了气似的耸了耸肩膀。“背心。短衬裤。衬裙。你为什么要问,你不穿内衣吗?”再一次,就好像有个按钮给按了下去,怒火油然而生。我进了隔壁那个房间,我知道她本不想让我进去。铺着上好羽绒被的床,衣橱,放着瓷器摆设的梳妆台,质量很好的书架。但到处一堆堆一叠叠的——都是垃圾。难以置信。五十年前的报纸,一碰就碎;破破烂烂的小片布料,泛黄,污渍斑斑,小段的蕾丝,脏兮兮的手帕,小条的缎带——这样的景象我还从来没看过。我想,她从来没扔过东西吧。抽屉里,一片狼藉,塞满了——要描述一下,几页纸都不够。要是我把摄影师带来就好了!习惯性思维。衬裙、背心式胸衣、短衬裤、背心、旧连衣裙或者是连衣裙残片、衬衫……所有这些东西起码都有二十年历史,有些能追溯到一战时期吧。现在和过去衣服的不同在于:这些料子都是“货真价实”的,棉布、丝绸、毛料。没有人造纤维。但是所有的衣物都有破损,或者有一两块污渍,或者整件都脏兮兮的。我拽出成捆的衣物,一样一样细细地看过来,一开始是出于好奇,后来就是想找有没有能穿或是干净的。最终,我找到一件羊毛背心,一条羊毛保暖裤,还有一条不错的粉红衬裙,然后一条羊毛裙,蓝色的,以及一件羊毛开衫。这些是干净的,还算干净。我在房里忙活着,冷得直哆嗦,心里想着过去的日子里我多么喜欢自己,我有多喜欢自己,就因为我能掌控局面,身处高位;我还想到,想要体会莫迪的无助,我只能回想小时候的感觉,那会儿心急火燎地去厕所,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憋不住尿在裤子上,这是我的经历里和无助最接近的感觉了。我把衣服拿到隔壁房间,房里现在很暖和了,炉火熊熊。我问她,“你要我帮你换衣服吗?”她脑袋一偏,不耐烦地晃着,我现在知道这是在说我又犯傻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于是我在她对面坐下,说:“趁着茶没结上冰我得把它喝了。”我发现我喝茶的时候没觉得反胃。我颇感兴趣地意识到,我现在已经对拿脏杯子喝水习以为常了。曾几何时莫迪也像我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洗澡,洗杯子、盘子,打扫卫生,洗头发。她在说她以前住院的事,我觉得她就是随便找点话说说。我心不在焉地听着,心里想着那些医生护士真该听听莫迪这样的人是怎么看他们的医院的。监狱。管教所。但是突然我意识到她在说当时她身体太差,没法坐进浴盆洗澡,两个护士就在床上给她擦了澡,然后我懂了。“我去烧水,”我说,“然后你得告诉我该怎么做。”我烧上两壶水,找到一个搪瓷盆,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它,我好久没见过这种盆子了,平时见到的都是塑料的。然后我去找肥皂和擦澡布。它们放在水池上方的一个墙洞里:墙上抽掉一块砖,凹槽里刷了漆。我把盆子、水壶、擦澡布、一大罐冷水端进隔壁房间。莫迪正在脱最外层的衣服,颇艰难。我帮了她一把,然后意识到根本没配合好。我赶紧四处乱翻,找来报纸,收拾开桌子,拿厚纸把它整个铺上,安置好水盆、水壶、水罐、沐浴用具。没有毛巾。我冲进厨房,只找到一条又潮又脏的毛巾,又冲去前厅乱翻乱找,心里觉着像是花了一整天似的。其实不过才几分钟的事。我很担心站在那儿的莫迪,半裸着,生着病,还咳嗽。终于,我找到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她站在水盆边,上半身光着。她身上根本没肉。满是褶子的蜡黄皮肤,裹着脆弱的胸腔,她的肩胛骨像是骷髅,瘦骨嶙峋的胳膊顶端是一双强壮的劳动者的手。瘦长的乳房垂着。她笨手笨脚地往擦澡布上打肥皂,那擦澡巾,不用说,脏得很。我应该先把它洗一遍的。我又冲进隔壁房间,从一块干净的旧毛巾上撕下一小块来,拿回房。我知道我撕了毛巾,她很想骂我,如果不是想着省点力气,她早骂开了。我慢慢地擦洗她的上身,用足肥皂和热水,但是她脖子上的积垢实在是太厚了,想洗清爽就得狠狠地搓,她又受不住。她虚弱不堪,浑身发抖。我比较着这个羸弱苍老的躯体和我妈妈的身体:我只偶尔瞥过几眼她的病体。在住进医院之前她一直是自己洗澡——现在我才想到那有多艰难。而乔姬来的日子,她给妈妈洗澡。但是她长不大的女儿没给她洗过,我没给她洗过。我这会儿一边给莫迪·福勒擦身,一边想着弗雷迪,他骨头看上去扁平,好像也在日益消瘦,肉紧紧地贴在上面。莫迪虽然瘦得一把骨头,但她不是身上的肉深陷骨头之中,给摧垮了的样子。她浑身发冷,疾病缠身,虚弱无力——但是我能感到她身体内勃勃的生机:生命力。它是如此之强大,生命。我从来没这样想过,从没像我给莫迪·福勒擦澡时这样地感悟过生命,这凶猛愤怒的小老太。啊,有多愤怒:我意识到,她所有的生机都源于她的愤怒,我万不能,万万不能恼恨它,或是试图反击。接下来就是擦下身的问题了,我等着她给指导。我给她套上“干净”背心,裹上“干净”羊毛开衫,看见她正脱下层层叠叠的厚裙子。然后,恶臭,扑鼻而来。唉,没用的,我做不到不在乎。因为她太虚弱,也许太疲惫,走不动,她屎尿都在裤子上,在身上,到处都是。短衬裤,肮脏不堪……啊,我不说了,就算是纯粹发泄也罢,实在恶心。我当时看着她脱下来的背心和衬裙,上面是黄一块棕一块的屎。罢罢罢。她站在那里,光着屁股。我朝她脚底塞了报纸,于是她站在厚厚的几摞报纸上。我给她擦了又擦,擦遍下身。她的大手撑在桌上,支住身子。擦到屁股的时候,她把它一撅,和小孩子的行为一样,我认真清洗,连皱褶里也擦了。我倒掉脏水,水盆里换了水,然后飞快地把水壶放上炉子。我给她洗私处,第一次琢磨起这个词来:因为她正经受折磨,这个陌生人正侵犯着她的隐私。然后我擦洗她的腿,擦了一遍又一遍,因为脏东西流到了她腿上。我让她站到水盆里,给她洗了脚,蜡黄衰老、皮粗筋绽的双脚。熊熊炉火上的水又烧滚了,我帮她换上“干净”的灯笼裤。这会儿,看过了肮脏到底能到什么程度,这条裤子对于我来说已经够干净的,不就是多沾了点灰嘛。然后给她套上那条不错的粉红衬裙。“你的脸。”我说,我们还没洗那里,“还有你的头发呢?”脏兮兮的蜡黄头皮上一束束、一绺绺的白发。“以后再说吧。”她说。于是我给她洗了脸,小心翼翼的,用的是旧毛巾上撕下来的干净的一角。然后我让她坐下来,找来剪刀,给她剪脚指甲,简直和锯牛角一样,然后换上干净长袜,她的连衣长裙,她的紧身套衫。她正准备再穿上外头那层黑衣服,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哦,别——”随即十分内疚,因为她很受伤,抖得更厉害了,闷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像个坏孩子。她已筋疲力竭。我倒掉脏水,拿滚水烫了水盆,又烧了一壶水好重新泡茶。我到后门那儿朝外头望了一眼:雨连绵不断,夹杂着片片浅灰的雪花,风正紧——水从厨房门下渗进来;至于想到她得出门,顶着冷风冷雨,去上厕所,那个冰冷的小房子——但是她以前也出去过,想来以后也能。我不断对自己说,她九十多了,多年来一直就是这样过的:她挺过来了!我给她又端了茶,还拿了些饼干,让她坐在烧得正旺的炉子前喝茶。我把她脱下来的外衣全都放在报纸里,叠起来,扔进垃圾桶里,没请示她。然后我对抽屉里的衣物一番挑拣,选出一批来,接着扯掉她床上的脏被单、枕头套,抱着这些东西冒雨去了趟洗衣店,留给那里的姑娘处理干净。我把房里收拾成我能收拾出的最整洁的模样,给猫食盆里添了吃的,那猫靠着莫迪的腿,任她抚摸。我把所有东西都收拾了一遍。我做这些事的时候,莫迪就坐在那儿望着炉火,我看她的时候她不看我,但我四处忙碌时她的眼睛就盯着我,还有她认为我不知道的时候。“不要以为我不懂好歹。”我正忙着,她说道。那时我已经开始扫地板了,用手持短刷和小簸箕。我找不到别的工具。她说这话的口气,我没法解读。没精打采的。我想,甚至是绝望的:就像我刚才瞥到一眼的那种表情,那会儿我在回想自己的孩提时代。她大概感到另一种形式的无助。很明显,以前从来没有人为她做过这种事。我又去了洗衣店。店里的那个能干的大个子爱尔兰姑娘,刚才我把东西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匆匆建立了平等的同志情谊。现在她把一大包干净床单被套递给我,盯着我的脸,说:“腌臜。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腌臜。”她恨死我了。我说:“谢了。”我懒得解释,转身离开。但是我——羞得脸发烧!唉,我多么在乎别人对我的钦佩、喜爱、赏识啊。我冒着雨雪,把东西送了回去。那时候我已是又冷又累。我想回家……但是我还是开始收拾某个大柜子的一个抽屉,把干净的衣物放了进去,告诉了莫迪我把它们放哪儿了。然后我说:“明天晚上我再来。”我很好奇她会怎么回答。“到时见。”这是她的回答。现在我一个人待着,洗过了澡,不过那个澡我洗得简单利落,没有泡上好几个小时。我应该收拾房间的,但是我没收拾。我纯粹是累坏了。我没法相信,昨天的这个时候我住在一家酒店里,是受宠受纵的贵客,和我所欣赏重视的同行卡尔一起用晚餐。鲜花、牛肉、美酒、奶油——全套的。我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世上有那些东西——在那里,然后又有莫迪·福勒,在这里。也许不可思议的是我?我的确是晕头转向了。我得好好把这些事想明白。我要怎么办?我可以和谁讨论这个?乔伊丝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朋友?周四乔伊丝来办公室拿要带回家做的工作。她看起来糟透了。我对她说:“怎么样了?”她说:“他要我和他一起去美国。”我问:“不回来了?”她说:“不回来了。”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就是这样交流的:缩略表达法。她说:“我得赶紧走了。告诉约翰封面我弄好了。注释我也做好了。简娜,我明天再来。”然后她就走了。这就是说:有某个学校想聘她的丈夫为教授,他打算接受,他希望她放弃这里的工作和他走,她不想去,他们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孩子们不想去美国——而这个下午我感觉乔伊丝很可能会去美国。这就算是结束了。回家时我顺道去看莫迪。门闩着但是没上锁。炉火很旺。猫在床上睡大觉。莫迪也在睡,椅子把手上放着只空茶杯

                      说:“你铁面银牙,髯虬而熊虎威,他日当立功万里外,就像霍去病、班超那样!”毛文龙听后心中窃喜,少时读书学习,但却屡试不第,一日喟然叹道:“丈夫当取功名如拾草芥,怎年纪三十,困于科场!”从此投笔从戎。1605年,受舅舅沈光祚推荐去辽东历练,当了李成梁的亲兵。同年九月,中武举乡试第六名,授安山百户职,不久又升为千总,守备。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熊廷弼经略辽东,毛文龙屡立战功,深受其赏识,被升为都司。天启元年(1621年)七月十四日,毛文龙侦得镇江(不是江苏镇江,而是今辽宁省丹东市)后金主力去双山屠杀不肯降后金的百姓,城中空虚,遂以镇江中军陈良策为内应,率一百余人夜袭镇江,擒后金游击佟养真(康熙的姥爷)及其子佟丰年、其侄佟松年等,而后毛文龙赶紧派陈忠杀至双山,阻止了后金军在当地的进一步屠杀,并将屠杀双山人民的后金军歼灭一部分,史称镇江大捷。镇江大捷是自从1618年努尔哈赤“七大恨”与明朝撕破脸以来,明军的第一次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人心,国人终于意识到,后金也是可以战胜的。内阁首辅叶向高将毛文龙比作历史上的孤胆英雄班超,他说:“毛文龙收复镇江,人情踊跃,而或恐其寡弱难支,轻举取败,此亦老长考虑。但用兵之道,贵在出奇,班超以三十六人定西域,耿恭以百人守疏勒,皆奇功也……今幸有毛文龙,此举稍得兵家用奇用寡之法。”御史、著名书画家董其昌则评价说:“毛文龙以二百人拿下镇江,擒逆贼,献之阙下,不费国家一把铁、一束草、一斗粮。立此奇功,真奇侠绝伦,如此胆略,真是难得,假如现在有三个毛文龙,那么努贼(努尔哈赤)就可被生擒,辽东就可收复了。”(《三朝辽事实录》)时任辽东经略的王在晋则评价道:“毛文龙收复镇江,擒缚叛贼,四卫震动,人心响应。报闻之日,缙绅庆于朝,庶民庆于野。自清、抚(清河、抚顺)失陷以来,费千百万金钱,萃十数万兵力,不能擒其一贼。此一捷也,真为空谷之音,闻之而喜可知也。”镇江大捷后,努尔哈赤派大军反扑,毛文龙兵少难支,退入朝鲜。朝鲜人延续了萨尔浒之战时的做法,朝鲜的节度使郑遵、朴烨引后金军包围毛文龙于林畔,双方进行了激烈战斗,“一日七战,杀伤相当”,最终毛文龙还是取得了胜利,后金撤兵。此后,毛文龙以皮岛、铁山为基础,建立了东江抗金根据地。天启二年(1622年)六月,明熹宗正式任命毛文龙为平辽将军总兵官、征虏前将军,开镇东江。东江镇建立后,毛文龙一面招抚因战火而流离失所的辽东百姓,前后接济安置百万余人。一面遣将四出,不断深入后金腹地,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逐渐成为后金心腹大患。后金官员称:“毛文龙之患,当速灭耳!文龙一日不灭,则奸叛一日不息,良民一日不宁。”从1621年起,毛文龙派遣了大量人员到后金统治地区刺探情报,扰乱敌人后方,使得后金方面“疑惧益甚,凛凛终日,日惟追杀毛兵奸细”(汪汝淳《毛大将军海上情形》)。女真人有被毛文龙派去的细作骗到家里杀死的,有一起喝酒时被毒死的,有被酒灌醉了之后杀死的。在后金境内设立的哨卡,晚上睡觉都不能点燃火堆,否则毛文龙派来的人看见火光后就会过去把后金士兵砍死。正因此,天启三年(1623年)四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在下达的一份命令中说:“驻各处之步兵马兵、哨卒,勿与汉人交往,勿去汉人之家。若与汉人交往,去汉人之家,则治以大罪。”(《满文老档》)毛文龙不断策动在辽东的汉人用各种武器杀死后金士兵,于是努尔哈赤命令彻底没收汉人的一切军械武器,并且严禁向汉人售卖军械武器。天启三年四月初六他下令说:“汉人军士及百姓,凡有弓矢刀枪炮等军械,限于二十日内,送交各该管官。谕二十日隐匿不送者,被人首告,治以重罪。”(《满文老档》)毛文龙还常给后金将领写信,然后故意泄露,用反间计除掉敌手,汪汝淳《毛大将军海上情形》记载努尔哈赤大将阿骨就是这样被杀死的。在毛文龙不断派人打入后金内部的同时,毛文龙还派兵收复了金州和旅顺,使得辽南重新回到大明怀抱。毛文龙的存在,导致后金都快崩溃了,辽民反抗几无休日,要以区区一个辽东,灾害连年不断之时,常年维持十万有战斗力的军队,谈何容易?据满族人自己的《满文老档》记载:当时国中大饥荒,一金斗粮食买到八两银子,人民有人吃人肉,那个时候国中银两虽然很多,但是没有可供贸易的市场,所以银贱而物品十分昂贵,一匹好马,价值三百两银子,一头好牛,价值一百两银子,一匹蟒缎,价值一百五十两银子。到处都是盗贼,偷盗牛和马,人与人之间相互杀戮,国家十分混乱。3鉴于后金即将崩溃,许多投降努尔哈赤的汉族将领都在思考自己的退路,甚至连李永芳都跟毛文龙私下接触了,当然这一切都瞒不过努尔哈赤。天启三年五月初七,努尔哈赤给李永芳写信:“李永芳,当初你这厮在抚顺归顺朕时,朕觉得你小子是个明白事的人,所以收下你,把孙女嫁给你(李永芳的老婆是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之女)。蒙上天眷佑,朕出兵叶赫、哈达、乌拉、辉发都打赢了,萨尔浒之战、抚顺清河之战、开原铁岭之战、沈阳辽阳之战、广宁之战都打赢了,朕打蒙古也赢了。但你李永芳却认为这只是朕一时得势,早晚天下还是明朝的。辽东汉人屡欲谋反,彼等密谋之书不断传来。朕每欲查抄之,因你这厮心向明朝,便总是阻拦,直到这批汉人叛逃到明朝那边,尔心始快,朕一经发觉而诛杀叛逃者,你就不爽。你要暗通明朝,可是最近北京城内护城河两次出现大片红血,北京各衙门的古树也在大风中被连根拔了,这是天象示警,告诉你投奔明朝是不吉利的。可是你还要叛逃到明朝这边,你既辜负了你的养身之父,也辜负了你的岳父(努尔哈赤之子)。然而现在既然你已经当了朕的孙女婿,而且蒙古、朝鲜他们都知道这件事,倘若朕对你治罪,恐为他人耻笑于我,亦耻笑于尔。故不予治罪,默然处之,然我心怨恨,所以把这些心里话告诉你出口气痛快痛快!”(《满文老档》)私通毛文龙,如果换了一般的汉奸,努尔哈赤肯定是要杀掉的,但无奈,李永芳是投靠他的头号汉奸,努尔哈赤还把自己第七子阿巴泰的女儿嫁给了他,他已成为投降后金的一个活广告。如果连李永芳都被自己杀了,那估计没有汉人再敢来效力了,光靠那点女真人,后金肯定不可能维持下去。所以明知道李永芳和毛文龙有联系,努尔哈赤也不能把李永芳杀掉,尤其这封信的最后一句话,真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打碎牙和血吞的感觉!一贯是后金在明朝内部有内应,而毛文龙也在后金内部安插内应。1623年9月,毛文龙在后金的内应飞报,努尔哈赤准备西征攻打山海关一线。为了牵制后金,毛文龙率三万大军,直捣后金故都赫图阿拉,以攻其必救。后金在赫图阿拉以南设有董骨寨、牛毛寨、阎王寨三座要塞,深沟高垒,易守难攻,是其起家时的根本。九月十三日,毛文龙率部深入敌境,他说:“今日深入贼巢,不可不力战,如有退缩,即行斩首!”他的身先士卒很快使全军攻克董骨寨,激战至十六日,占领牛毛寨、阎王寨,将后金守敌全部消灭。十七日,后金军反攻,想夺回三寨,毛文龙设伏以待,在地里埋了许多地雷,后金军纷纷被地雷炸得血肉横飞,无法反攻。得知败报,努尔哈赤不得不放弃进攻山海关的打算,率军四万来救,毛文龙不只完成了牵制作用,而且使得努尔哈赤攻山海关的计划破产,目的达到,毛文龙撤军。著名的第一次宁远大捷袁崇焕才斩下后金军二百六十九颗人头,而牛毛寨大捷毛文龙则斩下后金军三百七十一颗人头。《辽海丹忠录》有诗写此战:骊颔挹骊珠,虎穴夺虎子。奇功每向险中取,馘斩楼兰岂难事。长驱铁骑东海头,旌旗猎猎翻清秋。腰间宝剑血犹滴,阵云惨结单于愁。解鞍痛饮黄龙府,醉挽吴钩自起舞。功成何必封万户,拂衣归卧桃花坞。岂效韩彭徒,营营恋腐鼠。华亭鹤唳不可闻,惆怅藏弓泪如雨。孙承宗在牛毛寨大捷之后,上奏说:“臣接到平辽总兵毛文龙的大捷奏报,随行关外道袁崇焕逐一查验三次,共首级三百七十一颗,俱系真正壮夷。清点首级后将其示众,此举不仅告示边民,也昭告天下,表明尚有杀贼之人,贼自有可灭之日!一时人心,殊觉感动。孤胆英雄毛文龙临豺狼肆虐之穴,漂泊于风涛波浪之中,却能联合朝鲜,团结边民,屯田作战两不误,屡挫枭贼,且其志欲直捣努贼巢穴,世人皆懦弱观望,自守且惴惴不安,独毛文龙以为努贼可擒也,真足以激发天下英雄之义胆,顿令缩头乌龟裹足不前者愧死无地矣。”此战后毛文龙又取得了乌鸡关大捷,斩下后金三百五十五颗人头,也比宁远大捷要多。由于毛文龙连战连胜,1625年明熹宗下诏嘉奖毛文龙:仰赖你这位文武双全的大元帅,你竭尽全力为国尽忠,出奇制胜,一雪国耻。不对你加以重赏,如何能奖励你的忠贞?你率领孤军,驻守穷岛,领兵打仗,屡建奇功,使逆贼未能实现他们的计划,距今已经三年多了。你的才能,朕实在欣赏!4明熹宗封毛文龙为平辽总兵官、太子太保,一品大员,赐给他尚方宝剑。对于东江镇的作用,辽东经略王在晋认为:“努贼(努尔哈赤)如果想长驱直入的话,他肘腋之下就有虿毒,那就是东江镇,努贼一动就毒发,这是天意制努贼于死命。”陈良训则认为毛文龙是“海上长城”。(温体仁《大明熹宗实录》)由于毛文龙的存在,使得后金每次出兵都不敢走太远,明熹宗在批复中对毛文龙说:“使奴狼顾而不敢西向,惟尔是赖!”(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兵部对毛文龙有很客观的评估,毛文龙“灭奴不足,牵奴则有余。”(《明熹宗实录》卷二五)给事中杨所修说:“东方自逆奴狂逞以来,惟一毛文龙孤撑海上,日从奴酋肘腋间牵制之。”“奴未出老寨则不时攻掠,以阻其来;奴窥关则乘机捣袭,以断其后。”(《明熹宗实录》卷四十)由于此时努尔哈赤的首都辽阳距离毛文龙的游击区太近,为避其锐,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更名盛京。孙承宗是明朝在辽东的总指挥,毛文龙太厉害,实在打不过,于是努尔哈赤只能把兵锋对准袁崇焕。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率六万大军(号称二十万)连克右屯、大凌河、小凌河、锦州、松山、杏山、塔山、连山八座城堡,因为这些地方的明军已被高第下令撤回关内,所以后金军如入无人之境,直扑宁远(辽宁兴城),此时的宁远守将、殿前参政袁崇焕做了如下准备:他令满桂守东面,左辅守西面,祖大寿守南面,朱梅守北面,各将相互照应,他自己则亲自写血书激励大家。他在城中备足红夷大炮的弹药,用受葡萄牙人训练的官员执掌炮兵。此外他还坚壁清野,严防奸细,烧尽城外房舍,转移城外人民入城,杜绝了后金内应的出现。为了激励大家作战,他将库银一万一千一百两放在城上,并说:官兵只要勇敢作战就赏银一锭。于是士兵人人不要命。努尔哈赤到了宁远城下,他写信给宁远守将袁崇焕:“我带二十万人攻城,必破此城,如果你们投降,我给你们很高的爵位。”袁崇焕送来了回信:“可汗何故要来打这儿呢?宁远、锦州原本就是你不要的地方,我既然恢复,就应当死守,怎么可能投降呢?你说有二十万人,我知道是假的,只有十三万而已,不过我也不嫌少。”袁崇焕的情报有误,其实努尔哈赤只有六万人,但就冲他得到情报敌军有十三万,是自己的十倍,他依然敢于抗战,也足见袁崇焕之胆略。得知袁崇焕的回复后,努尔哈赤大怒,六年前他在萨尔浒用四万人击溃明军十二万人,连在朝鲜打得日本人屁滚尿流的刘綎也死在他手上。现在他率六万人一路所向披靡,来到这座小城,面对仅一万多人的守军和一个叫袁崇焕的无名小卒,胜负毫无悬念,对这一点后金全军都持相同观点。正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率军攻城,将到城下,听城上一声鼓响,竖起一杆大旗,旗上绣着一个大大的“袁”字。旗下立一员大将,金盔夺目,铁甲生威,站在高处的他掩盖了自己个子矮的弱点,虽长得不帅,眉间却隐藏杀气。努尔哈赤见了此人,也暗暗称赞。旁边一个贝勒大声问城上:“你是主将吗?”城上大将答道:“我是东莞人袁崇焕,现任殿前参政,为国守城,不畏强敌。”贝勒说:“关外各城,已成平地,只有区区宁远,能成什么事?我劝你不如献出城池,降我大金,报你高官厚禄,否则我大军一开战,宁远城将化为灰烬。”袁崇焕厉声说:“汝辈屡次兴兵侵我边界,狂妄至极,我奉天子命令,誓死守城,怎能向你们鞑子投降?”随后一声令下:“开炮!”一炮下去,炸死数百敌军。努尔哈赤忙下令收兵。回营后他说:“我看这袁蛮子不好惹呀!”二十四日,努尔哈赤对北城发动了进攻,袁崇焕随即还击,箭如飞蝗射向后金军,后金军大队人马上了,袁崇焕率军用巨石砸向敌军,传来了声声惨叫。此时后金军发现,除头顶挨炸外,他们的左侧、右侧甚至后方都有连绵不断的炮火袭击,可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高清晰度地挨炸。原因何在?宁远城我没有去过,所以引用曾亲自去宁远实地考察的当年明月的观点,当年明月说:一般城池是口字形,一方爬,一方不让爬,比较厚道。更猛一点的设计是凹字形,敌军进攻时,如进入凹口,就会受到左中右三个方向的攻击,相当难受。这种设计常见于大城的内城,比如北京的午门,西安的瓮城。或者是城内有点兵,没法拉出去打,又不甘心挨打的也这么修城,杀点敌人好过把瘾……而宁远城墙大致是个山字,也就是说在城墙外面伸出一道城楼,这样有很多好处,比如敌人刚进入山字的两个入口时就打他们的侧翼,敌人完全进入后,就打他们的屁股。如果敌人还没有进来,在城头架炮,可以提前把他们送上天。此外这个设计还有个好处,敌人冲过来的时候,有这个玩意可以把敌人分流成两截,分开打。后金军就是在如此难啃的城墙下仍前仆后继,冒死不退,前锋工兵凿开高二丈的大洞三四处。袁崇焕在此危急关头身先士卒,不幸被后金军一枚箭镞射伤,他咬牙拔出箭镞,一看鲜血还是红的,还好,不是毒箭。他撕下战袍一角包扎伤口,继续督战,明军备受鼓舞。后金军推着楯车前来进攻,什么是楯车呢?楯车是一种木车,在厚木板前面裹上几层厚牛皮,泼上水放火烧,由于木板和牛皮都很结实,明军火器和弓箭无法穿透,所以在楯车后面推车的后金军可以安然无恙地往前冲,此外楯车前面有坚硬的铁器,一旦推到城下,就可以用来撞城门。推楯车的是第一拨,后面是弓箭手,他们躲在楯车后面以斜45度向天上射箭,箭镞呈抛物线的轨道往下落,如此就可以射中城上的明朝守军。第三拨是骑兵,等明军被弓箭手射死不少人后,骑兵冲锋,无数明军就是这样被击败的。可是,这次后金楯车上的牛皮破了。原来,明军从城头的每一个石堞间推出一个又长又大的木柜,这些大木柜一半在堞内,一半探出城外,大柜中伏有甲士,俯身射箭投石,投完了便将大木柜拉进来,再装矢石出去投掷。甲士在探出城外的大木柜内,无疑可以增加城上守军的向外延伸攻击距离,那些躲在楯车后面的后金军,离远了依然不会挨打,但只要到了城下,就会被探出城墙的大木柜中的甲士砸成肉泥。与此同时,宁远城头的红夷大炮把无数后金军队、楯车、牛皮都炸上了天。原来万马奔腾、刀来枪往的战场被炸成了火海,后金铁骑被烧焦的煳味四处飘散,马匹禁不住炮声的刺激,不住地嘶鸣,被炮弹打中的人血肉模糊,残肢不时飞起来。马肉味、牛皮味、被烧煳的人肉味、炮火硝烟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除非身

                      ,章惇有多强,他就有多强。而蔡京呢,一个地道的软柿子,一个天生的附庸,居然敢反抗他!这种反抗本身就是侮辱,决不能忍受。于是他反击,他辩解,他喋喋不休,渐渐声色俱厉……他掉坑里了,蔡京要的就是这个,他越失态效果才越好。就在曾大首相的高音唱得高亢嘹亮时,突然被打断。有人在旁边呵斥他,“曾布,上前安得失礼!”还记得他是怎么搞倒章惇的吗?这一声和他当初在哲宗灵前吼章惇是多么地像,报应!呵斥的人是温益,随着这声呵斥,赵佶拂袖而起,返回内宫。曾布完了,后面的事有御史台、知谏院的人接力,弹劾奏章一篇一篇接一篇,直接把他踢出京城,贬过江南。曾布的故事到此结束,他没有续集。他不会像章惇那样东山再起,在贬谪之后达到更高的巅峰,创造有他印迹的元符岁月;也不会像吕惠卿那样,纵然仇敌满京华,仍然高才可恃,在边疆守土保民。他是这个时代里最叫人厌恶的人,一个真正反复无常出尔反尔没有原则的小人,在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新旧两党二十年间在最高领导层里最垃圾的一个,就算是挑起党争之祸的元祐大臣们都比他强得多。比如刘安世,不管政治见解多糟,不管执政能力多渣,他对自己的信仰无比坚定——我就是认为司马光是对的,我按照这条路走下去,哪怕再多的折磨,我甘愿。刘安世历经“春、循、梅、新、高、窦、雷、化”等南方最险恶的八州中的七州,百死而不悔其衷,留下了很多让人动容的事迹。篇幅所限,只举其中一个。刘安世贬到英州时,有一个福康县(今福建福清县东南)的林姓书生奉命南下,要置他于死地。消息传来,满城的人都为刘安世发愁,尤其是他寄住的道观里的道士。该道士一边替刘安世熬每晚必喝的鸡肉粥一边流泪,说道观都被官军围住了,只等林书生到,您就难免一死了。刘安世厉声说:“人之生死前定,何用惧?汝出家学道,见识乃尔!”他说完倒头就睡,粥好了起床喝粥,从容写信安排身后事。这是何等的胆魄气度,就算是敌人也要佩服。每当看到这一段,我都会想起一段电影对白。那是一对海盗父子,儿子某天问:“你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做过,你活了下来,一定有什么秘诀吧,生存的秘诀?”父亲回答:“目的不在于永久地活下去,杰克,秘诀是,你要活出自己的人样。”活出自己的人样……刘安世有,曾布没有。蔡京当首相的那天是北宋史上最温馨动人的一刻。与之相比,王安石拜相时争议太多了,司马光是负面情绪太重了,章惇时……下边是一片牙齿打战的声音,实在是太吓人了。蔡京不一样。他是最风雅和善的,最通情达理的,是零拒绝的好同事,是大公无私的好领导。最后这句不是乱讲,以扳倒曾布的理由,他是多么的光明正大啊。杜绝官官相护,杜绝私相授受!真是最正义的手段。综合来看,蔡京的案底和这次的上位,简直是宋朝近二十年以来最雪白干净的大臣。由他来收拾乱到无可再乱的烂摊子,真是众望所归的不二人选。这一点不仅官场新皇帝赵佶相信,连新党里的顶级元老张商英也认可,蔡京的拜相制由他执笔完成,史称极其褒美。登场完毕,全天下人擦亮了眼睛盯着,看蔡京有什么高招能把国事、党争梳理好。天知道,这是个多么巨大的、无解的难题!但蔡京都一一解开了。在这个过程里,世界才逐渐地认识到,蔡京是怎样的动物。上任伊始,蔡京非常讲究传统,他对皇帝说,我们要沿着伟大的神宗皇帝、伟大的安石相公的足迹走。这样才会正确。赵佶点头。于是讲议司出现。它在名义上是王安石变法时期的制置三司条例司的仿制品,功能上也相近,国家的各项事务,如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泽、赋调、尹牧等等事情,都由它负责。和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确很像,当年变法,也是由这种部门来决策怎么变的。但是最后有一条是额外添加的。蔡京说,讲议司做出的决定,宰执、台谏等官员不许干涉,连议论都不许。只此一条,天塌地陷,宋朝瞬间国已不国。国家是什么,无非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泽、赋调、尹牧这几件事,把这些事归于一个衙门,那么全体官场都成了摆设,都被架空了。再不许宰执、言官过问,连半点的监督机构都没有,这不是国中之国,另立天地了吗?这是国家政事,蔡京一把抓住之后,再向意识形态开刀。二十年间不是互殴不断吗,旧党骂新党是小人,新党骂旧党是奸邪,骂来骂去的没个定论。现在我来给你们终局。终点站到了,蔡京再一次把传统发扬光大。北宋党争的特点是列名单,从最初旧党人设立的元丰榜,到章惇报复时产生的旧党列表,都是大型代表作。真是力度强,影响大,一砍就砍倒一个时代。但是也有局限性。即百分之一百的精确性。元丰榜里全是新党人,旧党列表里全是旧党人。两边泾渭分明,不冤枉一个同志,不放过一个敌人。这都过时了,根本没法满足蔡京的需要。蔡京要的是涵盖天下英杰,所有人都在掌控之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瞄准了一年多以前发生的一件大事情。赵佶刚登基时向天下求言,承诺说对了有奖,说错了不罚。赵佶兑现了,真的给一部分敢说话的人升了官。一切从这件事开始。蔡京和他的班底把原始资料搬了出来,查奏章。把当时上书的五百八十二人,分成了正上、正中、正下、邪上尤甚、邪上、邪中、邪下共七等。七等中,正下以上只有四十一人,包括邓洵武等;其余“邪”等居然是五百三十四人!里面包括陈师道、邵伯温等,他们从此定性,再没法翻身。这只是开始,毕竟这些人只是一时因为某件事偶然凑在一起的,从本质上讲,都是些官场的小杂鱼。是油炸也好,是活切也罢,都不能真正确定什么。几天之后才是官场的末日。又一张名单出炉,一共是一百二十人,里面宰执官二十二个,包括司马光、文彦博、吕大防、刘挚、王岩叟、范纯仁、韩维、苏辙、陆佃、章惇、曾布;待制官三十五人,包括苏轼、范祖禹;普通官员四十八人,有秦观、黄庭坚、程颐等;外加著名太监八个、武官四人。这些人的名字由赵佶御笔亲书,勒石刻在端礼门外的石碑上。它,就是著名的元祐党人碑。第四章党争养蛊孰为殃党人碑是终极版的政治迫害,所有能想到的招数,除了限于赵匡胤定下的不杀大臣这一条之外,都用上了。比如上碑的人里,死了的,司马光、吕公著他们,追回一切追封,打成牛鬼蛇神,永世不得翻身;没死的,远远贬到南方烟瘴地面,进行极地生存训练。可以预见,他们要是没有苏轼的气魄、范纯仁的操守,基本上是死定了。这只是普及型打击,下面是精确针对型的。碑上的名人们,谁是有一技之长的,可以号啕痛哭了。他们一生的心血,不只变成了追命符,更面临着在世间毁灭消失的噩运。宋代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中的黄庭坚,他参与过修撰《神宗实录》,内容专门和新党唱对台戏。很好,他的著作手迹全部销毁。苏轼,这位不世出的大天才,宋朝的荣耀,刚刚才赦回北方恢复名誉,这时上碑了,那么《东坡文集》之类的著作也保不住了。不只是他,三苏的文字、苏门四学士的文字,也都在毁禁之列。其余的像宋朝历史系名人,号称唐史最强的范祖禹写的《唐鉴》、范镇的《东斋纪事》、刘颁的《诗话》、僧文莹的《湘山野录》等也全毁掉。唯一幸免的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这本巨著不管出发点是什么,由什么人写成,它本身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是中华民族集体的瑰宝,这一点不能因为厌恶司马光而恨乌及屋。可蔡京不管,毁,真要爱才的话,东汉的蔡邕还会死吗?人都能杀,何况一本书。烧,连印版一起烧掉。危急关头,有一个太学博士站了出来,他叫陈莹中,此人非常聪明,他没明着反对,而是在太学的某次考试里出了道题。题目引用的是《资治通鉴》的序文。安全了,这下子谁也不敢再动这本书。《资治通鉴》是司马光给官方写的皇帝教科书,当年写成时由宋神宗亲手写的序文。经过新政老祖宗认可的东西,还不是圣物吗?对《资治通鉴》有心无力,实在是有损蔡太师的威名,他在另一些方面找回了平衡。打击面扩散,辐射到党人的子孙后代身上。这是开一代之先河了,前所未有的事。之前最狠的章惇也不过是夺了司马光等人子孙的恩荫,让这帮富二代们不能出生就当官罢了。如果他们争气,自己能考出文凭来,还是不受限制的。比如文彦博的儿子文及甫,在同文馆之狱案发前,还好好地当着官。这时蔡京宣布,凡上碑党人的子弟们,第一,不得与宋朝宗室结亲,已经定亲没举行仪式的,全部取消;第二,不管有官没官,都不许在京城居住。京城四周各处设立盘审点,严格监控,有私自入京的,监审点人员与党人子弟同罪。这两点,让原先含着金匙出生的高干子弟们比平民百姓的孩子还惨,他们失去了一切特权,不仅不能当驸马爷,连当官都成了白日梦。因为法令的无限延伸性。虽然明文规定中,只是强调了居住地的问题,可是实际操作里,被变成了党人子弟的人生终止符。比如一个叫程端彦的小官,只是鄢陵县的县尉,典型的芝麻豆大的官,萤火虫一样的前程,可是在这场运动中,他被罢免了,变成一介白丁。至于原因,很简单,他的老爸叫程颐。再比如一个叫李阶的年轻人,真是了不起,大考之年文章盖世,为礼部试第一名。真是一头绝世神牛,如果在往年,他的前程,他的名望,必将传遍神州,冠盖一时。可惜皇帝看了看他的出身,把第一名换上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李阶的老爸叫李深,是资深型的党人,并且他舅舅更厉害,是上船给章惇讲课的陈瓘。这样的祸根怎么能留,直接摁到十八层地狱里去。如此这般,完成了一个体系的打击,应该算斩草除根了吧?不,蔡京想了想,根本以往丰富的党争经验,还不到位。还剩下一批人,差点漏网了。前面这些党人,都是元祐时期露头,截止到宋哲宗去世的造反派,在哲宗刚死到赵佶初立这段时间内的呢?那批堪称向太后嫡系的旧党人,他们怎么处理?这类人被整理出二十七个人,以刘奉世为首,被贬官、外放。注意,这次的贬官是一贬到底,连之前担任一些宫观之职,领点补贴金之类的待遇都没有,变成彻底的下岗无业人员,只能自食其力了。到这步仍然没完,不久后,蔡京想出了新点子。根源在当年司马光等人在西京洛阳组成的顶级元老会,那时他们俨然是另一个小朝廷,论起资历、威望,简直比开封城的皇国班底还高,直接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实行。这怎么成呢,现在好几百的元老贬了出去,要是再组成元老会谁负责?为了杜绝这一点,蔡京下令,所有贬出的官儿们,不许扎堆生活,个个都分开,散在不同的城市里。严格控制他们的行踪,不允许出城。……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了。这仍然只是开始。蔡京再规定,这些人不允许议论朝政,不准教授学生,不给一丝一毫的机会传播他们的危险思想、有毒的倾向。……这还让人活吗?这些事情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一条接一条,打得党人们晕头转向。他们痛苦之余很纳闷儿,这个蔡京是怎么了,他吃拧了还是被绝世冤种附体了?怎么变态到这地步,有这么虐待人的吗?直到这时,他们仍然不能反躬自省,制造出蔡京的,正是他们自己。搞清这一点,只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要怎样才能结束党争;二,怎样才能在党争中活下去。问题一,党争有二十年了,要结束它,几乎所有人、所有历史书都说要温和、要不偏不倚。具体起来,要像赵佶刚登基时那样,从皇上开始表现出中立、中庸的态度,下面自然平静了。等时间一长,大家习惯了互相温柔,世界自然和谐了。好,按照这个思路推演下去。某个皇帝是中立派,不偏向哪一方,更不打压哪一方。请问下面的大臣们会怎么样,就此安静吗?空口无凭,有实例为证。宋仁宗,这个世界里最仁厚最中正的君主,他对臣子们好吧,可偏偏正是党争的源发点。为什么会这样?庆历新政居然等同于庆历党争,堂堂三百年第一人的范仲淹居然是党派之争的发起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人是一种独立思考的动物。还因为宋朝对文臣的超级宽大。这两点把宋朝的大臣们惯得无法无天,平时脑子里想到了就说,说啥也没关系,甚至说得多等于工作努力,那自然是不说白不说。这时要皇帝怎么办,只是温和就行了吗?人家拼着不当官儿了都要说的,一个温和、平衡的态度就能阻止他们?开玩笑。所以,以柔克刚是行不通的,只能以暴制暴。想消除党争,一是长久地、不改变地支持某一方,保持政策不变;二是把两边都打倒,一个不留。只有这样,世界才能安静。蔡京不是皇帝,没法制定方针,作为臣子他只能选择第二条。既然做了,就干票狠的,为了彻底在党争中脱身,他不分敌我,不分新旧,只要是有威胁的,全都打倒。比如章惇、曾布,本来这是两位众所周知的新党元老,甚至是蔡京的老上司,但是为了干净的新天地,蔡京硬塞给他们两张旧党的党票,这就是新标签了,以党争的名义——去死!这样结束党争,蔡京算不上大仁大义,但绝对大智大勇。历史证明,只有这一个办法,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如果还有,非流云所能逆料也。问题二,关于生存的事。党争到了这一步,新、旧两党分别被对方抡倒两次以上,几乎每个参与者都跌倒、爬起、流放、回京、再爬起过,其间无论过程多么惊险曲折,都有一个共同的终点——倒台死亡。无一例外,谁都一败涂地。强如王安石、司马光也没法幸免。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要怎样活下来呢,这是个大问题啊。蔡京是个有心计的人,是个从开始就非常有危机感,向往平安舒适的生活的人。他的零拒绝服务足以证明这一点。有这样的心胸,只要稍微分析一下过往的例子,就会得出一个绝望的答案。身在潮流里,浮沉不自由。不管是做党魁,还是当帮兵,都只是片刻的荣誉、永恒的悲剧!要想活,只有把周围的人都踩在脚下,唯我独尊,才能唯我生存。都是你们逼的!这是种顿悟,产生的后果是蔡京突然间的凶狠。一点预兆都没有,他变成了北宋史上最残忍、杀人最多、不问青红皂白斩草除根害人到死的人。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真切地反映了这一点。前面提到的张商英,新党元老,亲手为他写的拜相制,文字极为褒美。可以说对蔡京非常好了,可是元祐党人碑上就有他的大名。为什么,只因为他有威胁,以张商英的资历、脾气,早晚有一天会反蔡京。那好,只要有可能,就先摁到死。蔡京成功了,如果说北宋官场是一只大罐子,新旧两党无数党徒是毒虫,那么蔡京就是互相咬噬中存活下来的唯一的那一只。他,成“蛊”了。以上只是推算出蔡京变身的经过,下面要说的是蔡京变成了什么。作为祸国殃民毁灭国家级的奸臣,人们总喜欢把他和董卓、曹操等著名反派相提并论。这不对,蔡京并没有活在乱世里,他更没有篡位的心,他所有的欲望都非常浅薄,非常实际。他的狠毒只是出于他的危机感,是被动的应战,而不是主动去害人。后面发生的事,每一件都证明了这一点。第五章国之少年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的春天前后发生了一些事,传说这些事,让几个宋朝大佬在另一个世界里有过几段对话。王安石说:“小京,有点过了啊。”蔡京:“首领,我想活下去。”这是关于元祐党人碑的。司马光说:“小京,有点奢侈啊。”蔡京很郁闷,“我想活得舒服些……谁让我之前受罪呢?谁让我怕来日无多呢?”这是关于赵佶、蔡京等高级领导人生活水平问题的。生活水平……这实在是最小,也最大的事了。说它小,小到了用餐的器具。某一天蔡京上朝,发现年青俊秀的皇帝呆呆出神。主忧臣辱,他当然要问清楚。“陛下,您怎么了?”赵佶羞涩又犹豫,他的面前摆着几只晶莹温润的玉盏、玉盘、玉卮,都是顶级的餐饮用具。他说:“过几天

                      政治风浪互相间却经久不变的认同。在这层意义上,对这个群体的叙述,可以看作是本书上编对“府门儿”群体的延续和补充,二者是应该结合起来看的。那桐官服照注208张寿蓉、张寿崇为姐弟,他们的父亲绍曾是那桐的儿子。对金鱼胡同那家这个曾经煊赫一时的大宅门,我选择5人做了3份口述。这5人分别是那桐的孙子孙女、五服以内的堂孙女,以及这个堂孙女的亲戚蒋家姐妹注209。这就好像一颗石子入水泛起的涟漪,一波一波荡漾开去,观赏水纹的时候,如果能在看石子入水之余,也看看由它激起的整个水波动态,方才有趣。何况它的边缘,很有可能是另一波水纹的中心。注210张寿崇(1921—2002),生前曾任北京市政协常务委员、北京市民委副主任,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等职。其父绍曾(1892—?)一直未任过高职,与其祖父那桐共同在那家花园生活。张寿崇也在祖父家的这所花园里长大成人。在天津公学、天津新学书院读完小学、中学。1941年考入燕京大学西语系,燕京大学停课后,1942年再次考入北京大学文学院。毕业后未谋职业。其间曾出资兴办福兴汽水厂,后因资金和管理问题停产,1951年转让。1955年到东城区人民委员会民政科正式参加工作。1959年东单区和东四区合并为东城区,张寿崇被任命为东城区政协的副秘书长。1981年后任政协副主席,此后在此职位上连任九届委员、四届副秘书长、四届副主席。并担任北京市政协常务委员。直至1998年退休。这样的经历在北京市各区县政协中罕见。张先生在东城区政协工作的40年间,一直致力于保护文物、收集整理文史资料和民族古籍等工作。1984年又积极筹办北京市第一个满文班,该班于1984年开课。张先生曾发表《那家花园话旧》《满族史料拾零》《有关满族的社团组织回顾》等文。编辑辑校《满族说唱文学子弟书珍本百种》,晚年整理出版祖父那桐的日记并将日记捐赠给北京市档案馆。该日记在他去世后,是由他的子女完成捐赠仪式的。我与张先生相识于1985年,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会议上。因工作上的关系,又因我母亲与他是大学同学,于公于私都有来往,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北京市民委拟编写民族志时,他指名令我加入,因此而往来频繁。我曾跟随他到北京香山的健锐营和大兴南苑的满族聚居区参观考察,可惜的是因各种原因,这些成果都未能发表。注211张寿蓉、张寿崇姐弟在清华园(图中牌坊上“清华园”三字为那桐所题)(张寿崇提供)张先生一直跟随祖父在那家花园长大,经历自非一般人可比。但我因为与他过于熟稔,因为总觉得会有很多与他长谈的机会而一次次地拖延,直至有一天听到他溘然长逝的消息,才意识到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也是在他逝世之后,我才知道了许多他生前从未与我讲过的、令我感叹唏嘘的坎坷隐忍的经历。谨以此文表示我对他的悼念,愿他的在天之灵安息!这篇口述是本书诸篇口述中较早的一篇,本以采访张寿蓉为主,我是在张寿崇先生的陪伴下到张寿蓉女士家中做的,谈话间二人多有互相提醒互为补充之处,所以一并罗列于此。张寿蓉(以下简称蓉):我1919年出生,今年80了。我没有满族的名字,就有个小名叫“枣”,小枣。那桐是我祖父,我还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刚记点事儿吧,他就半身不遂了,我就记得他坐在一个椅子上,说话就“嘞嘞嘞”地说不清楚。我就是早起来请安去,下了学以后过去作个揖,看一眼,就出来了。张寿崇(以下简称崇):我家不算贵族,算官僚。我家的老姓是叶赫那拉,老家谱上说是从朝鲜那边过来的。我们说姓那,是因为我祖父的名字是那琴轩那桐,到我父亲就姓绍了。实际到我们这辈应该用“寿”,我家不论男女都按寿字排。姓张是民国以后改的,其实应该姓章,因为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里边,叶赫那拉氏第一个出名的叫章嘉,注212我们家谱里是章嘉,后来民国时期排满,汉人里姓张的不是比姓章的普遍么,就用了这个张。蓉:我母亲家里的事就不太知道了,就知道姓奚,那阵儿最出名的,反正后来自杀的那个裕禄注213不是她大爷就是她叔叔,好像是差两辈儿,不是直系下来的。崇:好像满族有个姓是喜塔腊,所以她娘家就姓奚。其实按官位说,裕禄比我祖父高,他们哥儿仨都是大官。他们是真正的八旗,不是内务府。我们家多少是内务府后来抬旗,我祖父已经做到一品大员,当然就抬旗了。蓉:这些事我都不太清楚了。我的姥爷我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官我也不知道,他庚子时候殉了,自杀了。姥姥也是我很小就病死了,那时候觉得这殉了不是什么好事,就都不提。我们也不上姥姥家去,我母亲也不常去,因为父母都没有了,就知道有一个婶儿,就是庆王的四格格,陪着慈禧的,相片里老有。她是我爷公的妹妹,从这边说是我姥姥,叫九姥姥,从那边又等于是我的姑太太。我上我母亲家去也就是去见这个九姥姥。崇:这说的就是三家儿了,四格格是我母亲娘家的婶儿,也是我三姐(指张寿蓉)结婚以后庆王府的姑太太,这三户都是一品大员。注214蓉:我祖父的前一位夫人姓赵,大概就是民人,汉人。生了四个女儿,没男孩。第二个太太就是续弦的这个,就是我祖母,姓邓,是汉军旗人,家里也是有名的,盖动物园的诚玉如那是我们的舅姥爷。注215她头一个生的是男孩,就是我父亲,跟着下边也生了四个女孩。两个都是正太太,我祖父没有姨太太。崇:我家没有姨太太,没有丫头,没有抽大烟的,所以才能延续到现在。要有就不行了,反正一抽大烟,再有姨太太,再有使唤丫头,就完了。我们家是从困境中起来的,经过一段波折,咸丰时候肃顺和柏葰相争引起的那个科场案,我曾祖父就被牵涉,所以我家就很困难,到我祖父才又起来。我祖父那时候上朝连靴子都不肯穿,先走路到那儿然后再穿靴子,生活困难到我家老姑太太在家里打带子。我们不是一帆风顺的人家。蓉:我这八个姑姑,大姑我就没怎么见过,那时我很小。注216二姑嫁给蒙古八旗人,言菊朋他们家的。三姑嫁给皇族了。注217五姑爷是我公公,五姑就是我婆婆,那时候可以亲上加亲,姑做婆婆。六姑就是我婶,姐儿俩嫁给哥儿俩。崇:那时候庆王是总理大臣,我祖父是协理大臣,在外交上是这么一个关系,在朝里最后也是这么一个关系。一个一把手,一个二把手。注218我们七姑嫁给铁良家的,注219八姑嫁给杨儒,注220到俄国当钦差的,那是汉军旗。蓉:我父亲那阵儿在中国银行做个不要紧的事儿,接电话,好像接线生似的。崇:他主要是股东,董事,中国银行就是接着大清银行,一脉承下来的,我家是大股东。注221我曾祖父哥儿好几个,就都不在一块儿了,我们家三代同堂,也算大户了吧。辛亥革命以后尤其是帝制以后变化很大。蓉:反正那些事也不让小孩儿知道,小孩儿也就是吃喝玩乐而已。那阵儿军阀打仗,是不是炸张作霖哪?我们就往外跑呗。崇:军阀混战嘛,跑过两三次。我们是天津有个家,注222北京有个家。我们家在(北京)苏州胡同也有房。苏州胡同也算是好地方,离东交民巷近,中国兵不能进,北洋政府也好,国民党也好,到苏州胡同就不能派兵进去了,外国兵放哨就放到苏州胡同。我们主要就这仨地儿,金鱼胡同假如说不安定了,就跑到苏州胡同,还不安定就奔天津,奔天津租界里住。我们是如此,北京这些个大户差不多也都是如此。上到溥仪,下到铁良,没有说天津没有家的,再往上肃王什么的就去大连、青岛了,摄政王也到天津去,都是这样。真正不进租界的那很少了,除非他没落了。蓉:我们小时候也跑过。乱了,没有客车了,就坐运兵的铁皮车,也钻过铁道。那时的房子也不算贵,家里有钱的主儿都买得起,就置一所,两边跑呗。解放以后就都卖了。我们家姐儿7个,4个男孩4个女孩,中间死了一个女孩,所以女孩是3个,都是一个妈生的。我大哥是属耗子的,比我大3岁。二哥现在还有,在天津,比我大一岁。一个弟弟属猪的,比我小4岁。大姐比大哥小两岁,大姐完了是二姐,我是女孩里最小的。没了的那个是我姐姐,两三岁时得传染病死的,什么病也不知道,可能是虎列拉什么的。1920年那桐的全家照注223我小时候也没什么,家里就跟《春》了、《家》了那种书注224里头很像,大家庭。父母都忙自己那点事,我母亲要管理家里的事,还要出去应酬红白喜事,一天见不了两次面,早上请个安,晚上说个明儿见,一天就完了。孩子多,也管不了,生下来就雇奶妈子,吃奶妈的奶,不像现在跟父母这么近。奶妈抱走就归她了。所以奶妈是太要紧了,好像就是受她们的教育。我们管奶妈叫嬷儿,就比叫老妈子强多了,府门都叫嬷儿,谁是谁的嬷儿。长辈的用人叫“达”,是宫里的叫法。我奶妈是顺义县的,她二十几岁来的,比我母亲大一两岁吧,自己的孩子让人给看着,一年也就回去一趟,十几天。她从我小时候到我结婚,一直跟着我,那阵儿叫陪房。我结完婚以后她又给我哄了3个孩子。后来得心脏病死的。她一辈子,跟我的时候比跟她丈夫多。像我这样一直到结婚生孩子还跟着的太少了。崇:像我的奶妈就不行了,反正奶妈走了以后有看妈,老有一人跟着。蓉:我虚岁6岁就念书了。那阵儿我哥哥他们上学校,也让我去,我一听就害怕就哭,家里说那就甭去了,就在家里读私塾,请老师来。哥哥是在学校念完了还得在家里念。我那阵儿也糊里糊涂的。反正按老式规矩,9点钟上学,11点半才下课,下午一点半上学,5点下课。开蒙在北京,几年后上天津,老师也跟着。念的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大一点儿念“四书”。我们头一个老师是山东人,简直就是哄小孩儿。后来的高老师学问好点儿,就教点诗什么的。还学过几天英文。我父亲三十几岁就半身不遂了,我就陪着他,也没上学也没出去,一直到结婚。崇:我们中学全在天津念的,只有暑假回北京玩儿来。蓉:我13岁就订了婚了,13岁就等于12岁,我生日又小。等了这么几年,到虚岁17岁就是现在的16岁就结婚了。我先生是庆王府毓字辈的,溥字辈完了不就是毓字辈嘛,他比我大两岁,结婚时虚岁是19岁。那阵儿都是19岁就结婚了。他1984年死的。他就是上学,完了高中毕业就工作,没上大学。先在外国公司做点事,然后就在保险公司,解放以后就一直在照相机厂。我结婚时公公上头还有爷公呢,爷公就是庆王爷载振。崇:农工商部尚书,出使英国的那个。注225蓉:他们家那派头!原来好几个姨太太呢,死的死走的走,我结婚时就剩一个了。我公公哥儿仨,一个小的是姨太太生的,这哥儿俩是一个母亲的,就娶了我们家那俩姑姑。注226他二婶就是我六姑。那时候讲门当户对,没有悬殊太大的。我丈夫就哥儿一个,有俩妹妹,他们这支挺稀。那阵儿他们的王府还在北京,定阜大街,我结婚以后在那里住过一阵儿,还有宝座,就是皇上过去坐的那椅子,那时候就等于是一个摆设了。天津的那是住宅,老宅子很大,光地窨子就好几十间呢。注227我们在天津结的婚,他们的房和我娘家的房离得不远,就隔一条街,两处一说合就给了。他们家境那时候也挺好,清朝倒台了也有地,还有企业,天津劝业场有他们十分之三的股,人家十分之七。还有渤海大厦。府门跟我们普通的门不一样,他们家规矩礼数特别多,丫头也特别多。咱们这儿随便磕头不是磕仨头么,他们得磕六个头。我那阵儿是个小姑娘,16岁,什么都不懂,结婚时规矩也不懂,就找懂这种事情的一个老太太,胖赵。今日的天津庆王府(定宜庄摄于2009年)崇:就好像伴娘,她就懂这个,对于两家的情况都熟,规矩礼数她全都知道,到时候就提醒新娘子:这个应该叫什么,应该行什么礼,儿媳妇过门早上应该什么时候请安去,晚上应该什么时候回屋,都得听那胖赵的,她都给你递话儿,等于听她导演。胖赵一肚子没有别的学问,就是这个。北京有名的府第她都去,溥仪结婚她就陪着皇后。蓉:她一递话儿呢,甭管对不对,人家也就都觉得对了。她像司仪似的,在旁边搀着你,该请安的请安,该磕头的磕头。各家她都去,你可以给她钱,找她,用一个月还是多少日子。府门的规矩,普通人家的规矩,民家的规矩,她都懂。我和我大嫂都请的她。崇:长得就像电影里的胖黑奴,嘻嘻哈哈,人非常聪明,见的也多。大家门儿,你找我也找,越来越熟,她肚子里就像有本经似的。北京就有这么一伙人,有男的有女的,女的就这个胖赵是最厉害的。新娘子遇到谁捣乱,她也能给搪(搪塞)一气。她也待不了多长,也就待一个月,报酬也相当高。蓉:我结婚时还按老式规矩,坐轿子,他(指弟张寿崇)还扶着我那个轿杆儿。他和轿杆儿高矮差不了多少。注228崇:弟弟得送姐姐去,扶着轿杆儿。我就等于到我姑姑家。蓉:我婆婆就是我姑姑,多少也好点儿,怎么也有个原谅劲儿吧。不过那大家庭也够呛,磕头请安、抽烟倒茶的事特别多,还不能和他们一块儿坐,老得站着,出门也得说一声儿。虽然是姑姑也还得按规矩走。不过我那爷公对我特别好,老拿我当小孩似的,老说你下去吧,别跟这儿站着了。老头每天起得很晚,到下午三点多才起,吃饭还得递漱口水什么的。后来就好多了。第二年我就有小孩了。我4个孩子,17岁生我大女儿,我年龄太小还难产。3年以后又生了第二个,又3年以后生了第三个,俩男孩挨着。我一直也没工作,就这么样下去了。十年以后了,到1952年又有了这女儿。崇:大的变化是解放战争。天津解放和北京解放不一样,天津是战争解放,这些户在解放前已经很紧张了,国民党到处占房,这些人就都被由老宅子里撵出来,再租一间房住,我们也是这样。国民党就进驻,算是给赶出来了吧。跟着就解放了。我们家房就卖了。庆王府就没算卖,移交给共产党了。蓉:也说不清楚,房子都交了,那时候就兴这个,就像现在兴人人买,那阵儿就兴人人交。什么都没有了那是“文化大革命”。我大姐嫁给了袁世凯的十三公子袁守安,袁是燕京大学的学生,后来他们离婚了。二姐夫是内务府大臣增崇的后人。注229我大嫂是卓王的后裔,姐夫的哥哥叫贺西伊尔图墨尔根,注230就住在什锦花园,已经没什么蒙古人样儿了。二嫂是杨儒的重孙女。我姑姑嫁的那个是庶出的,杨四老爷之子杨朗之。崇:我爱人是军机大臣世续的后人,就是保溥仪的那个世续,他家姓索勒豁金,注231属朝鲜。四弟媳是汉人,大银行家岳潜斋的女儿。注232蓉:反正那时候门第是太要紧了,先要尽可能找满族,然后就是门第。那时候汉人不愿

                      联特工说”。其中,“苏联特工说”出自于脱启明所著的一本《皇姑屯事件真相: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系远方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书中转引了据说是来自于苏联特务机关的人事档案资料。该书似乎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但是,我通过挖掘日本方面的史料,又发现,传统的“河本大作说”,证据仍然相当充分、相当扎实,其可信性仍然是压倒性的。在这一方面,证据十分充足,为免繁冗,我在此,只列举其中几条关键的史料如下:谋杀张作霖的第一号嫌疑人——日本关东军参谋河本大作本人,在1953年4月11日于中国山西太原战犯管理所内所写的一份笔供,很清楚地承认了自己谋害张作霖的事实。河本大作的供词,收录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文译文,是这样的:“……当时,(张作霖)东北军败退出关,(日本)关东军依据东方会议的决议,准备对东北军进行缴械,但是,依照当时的规定,关东军在南满铁路附属地以外的地方开展军事行动,必须要首相田中义一的一种特殊背书令,而田中义一由于受贿(收了张作霖的钱)的关系,和张作霖是一伙的人,所以,他迟迟不肯签字,于是,关东军就这样错过了对东北军缴械的最佳时机。因此,居住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日本侨民感到极度的不安,并对关东军表示了非常的不满。如果晚一点儿再缴械,就可能要与东北军发生直接的火拼了,而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暗杀掉张作霖,并以此打乱东北军的指挥系统。暗杀张作霖的决定,是关东军司令官村冈长太郎所作出的。皇姑屯守备队第四中队长东宫铁男答应(我)承担实际爆破的任务,并最终是由东宫铁男操纵爆炸装置,将张作霖给炸死的……”熟悉中日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河本大作的自供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和行为逻辑的。不但如此,河本大作在(暗杀张作霖之后)回日本期间,私底下对他的好友小矶国昭承认过自己就是谋杀张作霖的真凶。这一条史料,相当的关键。据日本军人小矶国昭在其《小矶国昭回忆录》的记载,1928年6月16日,河本大作从中国东北回到日本东京,小矶国昭在东京车站接他,河本大佐当时对小矶国昭私下吐露自己是杀死张作霖的凶手。《小矶国昭回忆录》的这个证言,转引自日本国际政治学会太平洋战争原因研究部编写的资料《满洲事变》。还没完,还陆续有证人。当年身在东北与河本大作打过不少交道的日本侨民菅原宪亮的证言也表明张作霖是河本大作策划谋杀的。菅原宪亮在回忆文章《奉天特务机关长》里面,有一份这样的证言,收录在史料《土肥原秘录》中:“……我在奉天(沈阳)一家日本商业公司当经理……当时,日本侨民在满洲的权利受到(中国人)日益严重的侵害,几乎已经陷入绝境。我向关东军的河本大佐参谋诉苦,请其设法帮助(日本侨民)解脱困境。河本大佐苦思焦虑、研究对策,终于拟定了一个计划(即炸死张作霖)。我从一个买卖人的角度,极力支持这一计划。土肥原贤二也深知此情,并预祝这一计划的成功……计划逐步实现,皇姑屯车站终于响起了震天的爆炸声。我赶赴现场,只见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奉军(东北军)士兵……”其实这还不算,还有更多的证人。依据曾经担任日本驻华公使、亲历了中日战争的重量级战犯重光葵回忆:张作霖的确是被河本大作谋杀的。而且案发之后,日本陆军省反对公布本案的真相,是为了不影响日本的国家形象。日本陆军省当时认为:与其公开本案的真相并公开处罚责任人,还不如让本案永远留在云里雾中,日本可以糊弄国际舆论,逃脱道义的谴责。重光葵的这份证言,出自重光葵所著的《日本侵华内幕》(又名:《昭和之动乱》)。战后,由日本防卫厅(相当日本战时的军部)编写的正史《大本营陆军部》,也是这样记录的——是河本大作暗杀了张作霖。中国对《大本营陆军部》这本日本史料进行了摘译,出版了《大本营陆军部摘译》一书,分上、下两册。书中的相关文字摘录如下:“……因为(首相)田中义一拒绝批准对(张作霖)东北军进行缴械,关东军私自策划了炸死张作霖的事件,该案不但主谋人是河本大佐,而且,奉天特务机关长秦真次、土肥原贤二、村冈长太郎也参与了策划……”换言之,日本政府官方,对于“河本大作谋杀张作霖”的说法,是予以了正式承认的。不但如此,还有日本战犯城野宏、伪满洲国汉奸臧式毅、日本军人仪我诚也也都留下了文字,共同指出同一个事实:是河本大作,暗杀了张作霖。这些人的证言,大同小异,在此不赘述。张作霖在皇姑屯被炸死一案,不但有凶手河本大佐的自供状,还有相当多的人证:菅原宪亮、小矶国昭、重光葵。此外,还有更多的证人:城野宏、臧式毅、仪我诚也……相当多的证人证言,共同指向河本大作本人。可是,我们毕竟又无法忽视脱启明所著的《皇姑屯事件真相: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一书,该书所主张的“苏联特工暗杀说”,毕竟列出了据说是摘抄自苏联特务机关人事档案的有力证据。事实上,当年的张作霖,的确是狠狠地得罪过苏联。首先,苏联立国之后,苏联国内的反叛残余——效忠沙皇的白俄军队逃亡到东北被张作霖收留,苏联抗议多次,无果而终,怀恨在心。其次,张作霖派人搜查了苏联驻中国大使馆,逮捕并杀害了以李大钊为首的一群共产党人。对于此,苏联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也就是说,苏联的确存在报复张作霖的充分理由。可是,历史毕竟是历史,任何谋杀案件的认定,都需要举证。既有日本人自称是凶手,也有苏联人自称是凶手,张作霖这个疑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综合苏联、日本两方面的现有材料,进行综合的分析,认为本案不能排除有如下的可能:1.河本大作和苏联特工,都有暗杀张作霖的计划。2.河本大作抢先成功实施了暗杀,苏联特工晚了一步。3.苏联特工获悉张作霖死讯,回国谎称是自己所为来冒领功勋。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假设。可是,这样的假设,就目前而言,似乎能很好地解释日本、苏联双方都有人“争当杀死张作霖的凶手”这样的怪事,也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在苏联间谍机关“克格勃”的档案里面,会留下苏联特工自述杀死张作霖的记录。大家也一起来琢磨琢磨?

                      吴佩孚暴毙内幕

                      关于吴佩孚的死,其贴身心腹汪崇屏,在台湾的史料里,提供了完全不一样的说法:日本医生,是吴佩孚的铁杆哥们齐燮元请来的,而日本医生在给吴佩孚动手术之前,实际上吴佩孚已经是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1939年秋,吴佩孚因吃饭时被鸡骨卡住,而患上牙病,经过中、日、德多个国家的医生治疗无效,进入高危状态,1939年12月4日,吴佩孚的部下齐燮元请来一个日本医生,给吴佩孚动手术,手术之后,吴佩孚当场身亡。吴佩孚的命案是民国知名命案之一,也是最扑朔迷离的命案之一。此案牵涉牙科手术,是故意杀人还是医疗事故?由于当时没有及时进行司法鉴定,如今要回头将本案的事实真相彻底还原,恐怕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似乎只能回头检证吴佩孚身边人的说法,借以参考。首先,我们看看吴佩孚的孙子吴运乾、吴运坤在《先祖父吴佩孚的生前身后事》一文中的说法:“……1939年12月4日,北平大雪。日特头子川本会同大汉奸齐燮元携日本军医前来强行‘治疗’。家属欲阻拦而不得,齐燮元说:‘大帅是国家的人,一切由国家主持安排,家属无权过问。’我们后来得知,当时是由我父亲(吴道时)扶护头部,母亲也在侧,川本、齐燮元现场监督。日本医生用手术刀在水肿的右腮下气管与静脉的部位一刀割下,血流如注,先祖父顿时气绝。当时有人喊了一声快打强心针!日本医生在医药包里寻找一番,表示没带强心针,旋即跳到床上抢救,进行人工呼吸,强压胸腔及心脏。事后想来,这番抢救动作,无非是再施手脚,加速死亡。母亲从屋中出来时,痛哭失声,告诉我们:‘天塌了!’噩耗一经传出,楼上下、院内外一片大乱,哭声震天。祖母当场昏厥。亲随张劭溥拔出手枪要打死日本医生,日本医生在众多警特掩护下鼠窜而逃。当时的情景,给我们的印象十分深刻,直到如今,还历历在目……”显然,吴佩孚的孙子们一口咬定:日本医生是故意杀死吴佩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吴运乾、吴运坤二人,当年的年龄分别为8岁、10岁。他们的证言,只有参考价值,恐怕不能单独成立事实。我们再来看吴佩孚生前的随员、英文翻译陈文会在《我所知道的吴佩孚》这册资料中的说法:“……当吴氏(吴佩孚)患牙疾恶化之时……大汉奸齐燮元主张请日本牙科大夫伊东丰作及外科医生寺田幸夫,皆未得家人同意,后由川本、冈野等带至吴宅,或谓其带至之时,即有意不利于吴氏。伊东旅京甚久,治牙系其专业,兼有时名,何致拔牙之后,复经消毒反形增剧,甚至大汗淋漓不止,音带已哑致不能发音,此诚令人大惑不解,吴左颊红肿,医谓脓血填溢为害,议请寺田稍动手术,俾脓血向外溃流,但颊之与喉,部位悬隔,何以一经开刀及喉部,奇离如此,索解莫由,吴氏病卧在床,妻子未离左右,儿媳扶头,齐燮元在场,寺田开刀,致哎哟一声,立与世辞,伊东等借去取强心剂为词溜出吴宅,伊东未溜之时,宅中随从人等,势与伊东、寺田拼命,经吴夫人含悲忍痛拦阻方平息,当伊东在楼上治牙之时,吴之旧部(我在场)约百余人在楼下静候消息,一闻逝世,莫不失声痛哭,如丧考妣,吴氏死后,物议朋兴,集矢于日本军部,为平息众怒,爰请吴之秘书长陈廷杰与参谋长张佐民至电台,讲吴氏逝世经过。陈、张无仪秦之舌,亦无法代为辩护……”可见,作为吴佩孚随身翻译人员的陈文会也认为:日本医生是故意杀死吴佩孚的。在吴佩孚死亡的现场,还有一个部下叫李炳之,也在《我所知道的吴佩孚》中写下了如下的证言:“……吴佩孚几天之前吃饭,被鸡骨头卡在了金牙里,嗓子肿了,吃不下东西,曾经找日本大夫伊东来拔牙,将牙拔去之后,肿也没消,仍然饮食不进,今天又由齐燮元介绍另外一个日本大夫前来诊治,在场的只有(吴佩孚的妻子)张佩兰和齐燮元二人,据大夫说:‘非动手术不可,但不上医院、不用麻药,就动手术。’连张佩兰也认为不妥,但齐燮元坚持说:‘不要紧,没问题。’于是就由日本大夫动了手术,一刀子进去,只听见哎呀一声,吴佩孚就断气了,现在日本大夫还没走,已经过了三个钟头,大家都在等待吴佩孚缓过这口气呢……不久,请来了一个德国大夫,上楼匆匆一看,急忙下楼来,用中国话说:‘不行了,没有脉息了……’”李炳之的言辞比较中立,他既没有认定日本医生故意杀人,也没有为日本医生开脱。我们再来找一个证人,此人叫张绍程,是吴佩孚儿媳妇的叔父。张绍程的说法,也收录在《我所知道的吴佩孚》中。原文照录如下:“……吴佩孚……患了牙症,本来病并不严重,初请中医郭某敷石膏药……拖延了时间,口腔发炎,家人改请德国医生史蒂夫斯诊视,经化验说是白细胞多、红细胞少,恐转入败血症,最好住院开刀动手术,家人劝吴佩孚住院,但吴佩孚坚持不进德国医院,但是想请德国医生到家中来开刀。德国医生认为吴佩孚家中卫生环境及设备条件不适宜动手术,于是不来。齐燮元看德国医生不来,则改请日本医生。吴佩孚的家人不同意,但是吴佩孚并不反对日本医生来。齐燮元说:‘(吴)大帅是中国的重要人物,德国医生不来,就该请日本医生,如果你们不同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谁担负得起责任?’吴的家人于是只好听从齐燮元,请日本医生伊东来开刀……动手术时,张佩兰执吴的左手,(儿子)吴道时执右手,(儿媳)张义先扶吴佩孚的头部,日本医生伊东的手术器械简单,而且没用麻药……在刀割处一勾,吴佩孚当场气绝身亡……医生说身体太弱,没有办法挽救,勉强打了一支强心剂,当时吴的卫队有几人,一直吵闹,责问伊东,齐燮元急忙阻止,不让卫士们吵嚷……”张绍程作为吴佩孚的亲戚,他也没有就本案的性质,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我们再来找一个证人。这个证人,是吴佩孚晚年的贴身幕僚,名叫汪崇屏。汪崇屏写了一篇《吴子玉先生幕中见闻》(注:吴子玉即吴佩孚),收录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出版的《汪崇屏先生访问纪录》当中。在这本访问纪录中,汪崇屏所讲述的吴佩孚死亡的全过程如下:“……(碎骨头嵌进牙缝)饭后,找了一个日本人叫伊藤的给他治疗,伊藤没有什么政治作用,我们大家都找他镶过牙,认为很满意,他不是牙医,只是个镶牙的,他将吴佩孚的牙拔掉了,但是没有消毒,因而进入了病菌……晚上牙床就肿了……吴佩孚的家人将姓曹的中医找来,此人是有名的庸医……草草开了方子,吴佩孚晚上10点吃的药,刚过12点病情就恶化了,吴佩孚之死,就死在这个江湖医生的手里……到了(12月4日)凌晨2点钟,人已经差不多要完了,将他的儿子找来准备后事……结果又吃了(曹中医)的一服药,进而发烧……吴于12月4日逝世,逝世前两天,病已严重,即使日本医生不开刀,他也绝无痊愈的希望……请了德国医生史蒂夫斯来诊治,发现吴的白细胞太少,非常危险,需要手术……至12月3日深夜,吴佩孚知道自己不行了,将孙丹林找来吩咐后事……12月4日晨,德国医生要求入院开刀,吴不肯去……这时齐燮元、符定一、川本带了一位日本医生(姓石田)来,吴佩孚坚决不肯让日本医生治,齐燮元又气又急,对张夫人说:‘你们老爷不让日本人给他看病,是怕日本人害死他!’齐燮元说罢,带了川本、石田等人上楼,强行给吴佩孚施行手术,我当时对齐燮元说:‘(吴)大帅已经不行了,为什么还要让日本医生担此恶名?让他(吴)安静离去吧。’齐燮元问日本医生。日本医生点点头,说:‘也许还可以治。’结果一刀下去,吴就断气了。齐燮元哭着下楼,顿时大家一片哭声。一些年轻将士在楼下闹,说要打死那两个日本人。川本和石田躲在楼上,一动不敢动。我当时对他们(年轻人)说:‘(吴)人已经完了,还闹什么?凭良心说,他们(日本医生)也是为吴先生好。’川本、石田被困在楼上停了大半天,才被送走,十分狼狈……”可见,作为吴佩孚贴身心腹的汪崇屏,他的说法则截然相反:吴佩孚并非死于日本医生故意杀人。(注意:汪崇屏晚年生活在台湾。)那么,侵华日军那边的人,对于吴佩孚的死,又是怎么说的呢?我们先来看看历史当事人、侵华日军高层人员今井武夫,在《今井武夫回忆录》中的说法:“……组成对华特别委员会……决定以土肥原贤二为目前的负责人……(建立傀儡中央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吴佩孚身上……吴佩孚提出的出马条件与日本军不一致……我(今井武夫)认为吴佩孚是旧军阀,不得人心,期待其出马无益……土肥原贤二采纳了我的意见,打消了推举吴佩孚的意图……后来随着汪精卫南京中央政府工作有了起色,土肥原贤二策动吴佩孚的设想自然也就不积极了……因此,促成吴佩孚出马的工作至此中断,重新改为以开封为起点,利用吴佩孚的声望致力怀柔杂牌军……但是,吴佩孚在当年12月4日因治疗牙病引发了败血症,突然死亡,这项工作也就结束了……吴佩孚死后,重庆政府对其大加赞扬……而他们对吴佩孚本人的真实(亲日)想法却无从知道……”显然,今井武夫认为:吴佩孚仍然对日军有利用价值,他的死亡是突发事件,与日军无关。我们再来看另一个日本军人——陆军省人事局额田坦的证言,收录在《土肥原秘录》里面:“……我只见过(土肥原贤二)仅有的一

                      们给了她一块厚厚的熏腊肠三明治和一个他们当苹果吃的洋葱。帕拉斯担心拒绝会得罪他们,就接受了,却发现自己像狗一样吃了个精光。她居然饿得如此狼吞虎咽,连自己都吃惊了。卡车摇摇晃晃,使她时断时续地打着瞌睡,每次惊醒时她都刚好在梦中挣扎着不让黑水吸进口鼻。他们沿途经过了一些零零散散的住宅、农用车道和一处加油站,一路不停地到了一座颇具规模的镇子。时间已近黄昏。卡车驶进了一条空街,在一座浸礼会教堂前放慢了速度,一块标志牌上有“原始”字样。“你在那儿等着,”那妇女说,“会有人来照顾你的。”小伙子们帮助她下了车,卡车便开走了。帕拉斯在教堂台阶上等着。她看不到住宅,这条街上也没有一个人。夕阳西下,空气变冷了。只是她的脚底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分散了她对彻骨寒冷的注意力。她终于听到了引擎声,抬头又看见了那个印第安妇女——这次只有她一人——开着同一辆卡车。“上来吧。”她说,随后便带着帕拉斯驶过好几个街区,来到一处覆着波纹屋顶的矮房子。“进去吧,”她说,“这是一家诊所。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麻烦。我看你像,像个有麻烦的姑娘。可是别对这里的人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有麻烦,反正别提就是了,听见了吗?最好别提。只说你挨了打,被赶了出来,诸如此类。”她说完还笑了笑,不过她的眼神仍很严肃。“你的头发里净是水藻。”她摘下帽子扣到帕拉斯的头上。“去吧。”她说。帕拉斯坐在候诊室里,别的病人都和她一样沉默不语。两个年长的妇女包着头巾,一个睡着了的母亲怀里抱着一个发烧的婴儿。护士用令人不快的好奇目光看着她,但是没说什么。眼看天就要黑了,这时进来了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一只手断了一部分。帕拉斯和那个睡着了的母亲还没有看病,那个用毛巾吸血的男人倒是先进去了。在护士领着那伤者走开的当儿,帕拉斯跑出门,绕到房子的一边,在那儿把吃下的洋葱和熏腊肠全都吐了出来。在剧烈的恶心之中,她先是听到,随后又看到两个女人走了过来。两个人都戴着浴帽,穿着蓝制服。“瞧瞧那个。”一个说。她们来到帕拉斯跟前站住,歪着头看着她干呕。“你是要进去,还是刚出来?”“大概是怀孕了。”“你见过护士没有,亲爱的?”“她最好赶快。”“咱们带她到丽塔那儿去吧。”“你带她去吧,比莉。我得走了。”“她戴着帽子,却没穿鞋。好吧,你去吧。明天见。”帕拉斯伸直了腰,手捂着肚子,大张着嘴拼命喘气。“听我说。诊所已经关门了,除非你是要看急诊。你肯定不是怀孕了吗?”帕拉斯竭力控制住又一次干呕,打了个冷战。比莉回头看着她朋友的车驶离了停车场,然后才低头看呕吐物。她脸上没有厌恶的表情,只是用脚踢着土,把吐出的东西盖住。“你的钱包呢?”她问,扶着帕拉斯离开埋好的呕吐物,“你住在哪儿?你叫什么名字?”帕拉斯摸摸脖子,发出的声音就像是用一把错钥匙在锁孔里转动。她只能摇头。随后,像被独自撇在操场的孩子似的,用大脚趾在土上划出她的名字。随后,学着那姑娘刚才埋掉呕吐物的样子,把名字踢开,用红土完全盖住。比莉摘下了她的浴帽。她比帕拉斯高得多,只好弯下腰来看那双低垂的眼睛。“你跟我来,姑娘。”比莉说,“在所见过的病人中,你是个可怜的病例,所幸我还见过几例。”她在晚间蓝色的空气中开着车,轻声说着一些让人放心的话。“你在这地方可以待上一阵。没问题。我就在这儿待过一次,她们对我很好。好得比——呃,挺好的。别怕。我也有过的。我指的是,害怕她们。在别处看不到多少像她们这样的姑娘。”她还笑了一声,“一些小修女,大概是,不过有点懒散的样子。要是她们什么衣服都不穿,别奇怪。我起初有点吃惊,可是后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不觉得怎么了。我要是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我母亲会把我打昏,一星期醒不过来。不管怎样,你可以在这儿调理一下,把事情想清楚。这段时间里没有任何事情,也没有任何人会打扰你。她们会照顾你或者让你单独待着——随你便,哪种方式都成。”她们周围的蓝色渐渐加深了,只有远处有一点银色的亮光。田野里掠过一股暖风,可是她们到达女修道院时,帕拉斯却在打战。那姑娘把她托付给玛维斯之后,说:“我会回来探视你的,好吗?我叫比莉·卡托。”蜡烛烧到只剩一英寸了,但火苗还很高。帕拉斯用手背抹了下嘴。摇椅还在摇晃。康妮的呼吸很深,帕拉斯以为她在睡觉。她看得见西尼卡,手肘支在膝头,手托着下巴,抬眼看着她,但烛光像米西塔的月光似的,把面孔都扭曲了。康妮动了一下。“我问的是谁伤害了你,你却告诉我谁帮助了你。还想把那部分再保密一会儿吗?”帕拉斯没有答话。“你多大啦?”她本来想说十八岁,但还是说了实话。“十六,”她说,“我明年就上高中四年级了。”她本该为她失去的高中三年级再哭一次的,但康妮毫不客气地用手肘推着她。“起来吧。你把我的大腿都快压断了。”随后她又用柔和的声音说,“现在去睡上一觉吧。在这儿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到了想和我谈的时候,再把其余的说给我听。”帕拉斯站起身,由于摇椅摇晃和酒气的缘故,身体有点打晃。“谢谢。可是,我最好给我父亲打个电话。我想。”“我们会带你去的,”西尼卡说,“我知道哪儿有电话。可你不能再哭了,听见没有?”她们说完就走了,在黑暗中小心地迈着脚步,眼睛追随着蜡烛发出的微光。帕拉斯是在洛杉矶强烈的光线下,在没有地下室的房子里长大的,伴随着电影里的邪恶、垃圾或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她抓着西尼卡的手,喘着气。但那姿势所表示的是预先有所准备的而不是真正的惊异。事实上,她们在爬楼梯时,一副老奶奶在椅子里安详地摇着的景象,以及她手臂、大腿的样子和唱歌般的嗓音都抚慰了她。整栋宅子都充溢着神圣的福祉,如同一块受到保护的领地,没有猎人而只有激情。仿佛她可以在这里遇到她自己——一个不受拘束的真实的自我,不过她认为那是个“冷酷”的自我——在这栋巨宅的许多房间中的一间里。餐桌上摆着一大浅盘玉米饼似的东西。吉姬打扮得齐整而淡雅,只是描得稍歪的嘴唇美中不足。她正在摆弄她那台宽频收音机,想找到播放她想听的节目的那个电台——不是农业新闻、乡村音乐或《圣经》内容。玛维斯在炉边忙着,叨念着烹饪步骤。“康妮还好吗?”玛维斯看到她们俩进来时问。“当然。她对帕拉斯挺好的。对吧,帕拉斯?”“是啊。她心眼儿好极了。我现在觉得好多了。”“哇,它(此处及后面的话中,吉姬凡指帕拉斯时均用“它”,意思是未成年的小家伙。)总算说话了。”吉姬说。帕拉斯莞尔一笑。“可是会不会再吐呢?这可是个问题。”“吉姬。闭上臭嘴。”玛维斯热切地看着帕拉斯,“你喜欢小薄饼吗?”“嗯。饿坏了。”帕拉斯回答。“有的是呢。我把康妮那份放到旁边了,要是你想吃,我可以再多做些。”“它需要些衣服。”吉姬仔细打量着帕拉斯,“我的衣服都不合适。”“别再用‘它’来叫她了。”“值得一用的只有一顶帽子。你把它放哪儿了?”“我有一条牛仔裤,她可以穿。”西尼卡说。吉姬哼了一下鼻子。“你千万要先洗一下。”“当然。”“当然?你干吗说‘当然’?从你来到这儿,我还没见过你洗一件东西,包括你自己。”“少说一句吧,吉姬!”玛维斯咬着牙说。“哼,我还没说完呢!”吉姬隔着桌子,探身朝向西尼卡,“我们这儿东西不多,可肥皂还是有的是。”“我说过我要洗裤子,不是吗?”西尼卡从下巴上抹了把汗。“你干吗不捋起袖子?样子像个吸毒的。”吉姬说。“瞧瞧是谁在说话。”玛维斯窃笑着。“我在说毒品,姑娘。不是一点点大麻。”西尼卡看着吉姬。“我不向自己身子里注射化学药品。”“可是你原先用过,没有吗?”“没有,原先也没有。”“那就让我来看看你的胳膊。”“滚开!”“吉姬!”玛维斯叫道。西尼卡看起来像受到了伤害。“好吧,好吧。”吉姬说。“你怎么会这样?”西尼卡问。“对不起。行了吧?”这是难得的认错,但看来是诚心诚意的。“我从来不用毒品。从不!”“我已经赔过不是了。天哪,西尼卡。”“她可是个爱挑衅的人,西尼。总是给别人‘扎针’。”玛维斯洗着盘子,“可别让她激怒你。皮肤下可是血待的地方。”“闭上你的臭嘴!”玛维斯笑出了声。“她又来了。‘对不起’也就是那么回事。”“我向西尼卡道歉,又没向你。”“别提这个了。”西尼卡叹口气,“打开那瓶子行吗,玛维斯?”“不只是‘行吗’,是必须。我们得为帕拉斯庆贺庆贺,是吧?”“还有她的嗓音。”西尼卡笑着说。“还有她的胃口。瞅瞅她。”卡洛斯让帕拉斯倒了胃口。在他爱她(或者像是爱她)时,除去那第一个辣热狗,别的食物都让她生厌,那成为喝可乐的借口或者出门的理由。从上小学起她就与之奋斗的体重问题不存在了。卡洛斯从来没有评论过她的体重,但事实上反正从一开始,她还是个胖子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挑中了她,向她示爱——让她确定了对他的信心。而在她最瘦的时候,他却背叛了她,这就加剧了她的耻辱。被迫藏到湖里的梦魇,一时之间代替了因遭背叛而逃出母亲家门的痛苦。她甚至无法在一间点着蜡烛的房间的黑暗中悄声倾诉这件事。她的嗓音恢复了,但诉说羞耻的词语却像息肉似的卡在喉咙里。覆在玉米面小薄饼上融化的奶酪味道浓烈,一块块鸡肉像猪肉一样风味地道;从早玉米上滴下的几乎纯白的黄油与她吃惯的毫不相同,有一种奶油似的甜香。面包布丁上浇了热乎乎的糖汁。还有一杯又一杯的葡萄酒。那恐惧,那口角,那恶心,那尘土中可怕的扭打,那黑暗中的泪水——当天的一切失控场面全都在咀嚼食物的欣喜中烟消云散了。玛维斯给康妮送晚饭回来时,吉姬已经找到了她的舞台,正随着收音机中的音乐跳着来到敞开的后门,以便更好地接收信息。随后她又跳回到餐桌边,给自己倒了更多的酒。她闭着眼睛,扭着屁股,圈起双臂去拢住一个魔幻舞者的脖颈。其余的女人吃完饭后都看着她。当上一年排行榜榜首歌曲《轻歌销魂》播放时,她们便纷纷跟着跳起来。连玛维斯也跳了。先是分开跳,想象着舞伴。随后又捉对跳,彼此想象着。在酒力的作用下,当晚她们都睡得死沉沉的。吉姬和西尼卡睡在一个房间。玛维斯单独在另一个房间。因此,是睡在办公室兼游戏室沙发上的帕拉斯,听到了敲门声。敲门的姑娘穿着白色的缎鞋和纯棉背心裙,用一个崭新的瓷盘托着一块结婚蛋糕。她的笑容很庄重。“我现在结婚了,”她说,“他在哪儿?也许是她吧,她在哪儿?”那天深夜,玛维斯说:“我们该给她一个那种玩具娃娃。或者别的东西。”“她发疯了,”吉姬说,“我了解她的一切。K.D.把她的什么事都告诉我了,她整个儿是个疯人病院。天哪,他有麻烦了。”“她在新婚之夜跑这儿来干吗呢?”帕拉斯问。“说起来话长了。”玛维斯在她的胳膊上拍着酒精,比较着血道子和吉姬早些时候抓破的伤口,“几年前就来过了。康妮为她接了生,尽管她不想要那孩子。”“那么,孩子在哪儿呢?”“我想是和莫尔、珀尔在一起吧。”“谁?”吉姬白了玛维斯一眼。“死了。”“她难道不知道?”西尼卡问,“她说你们大家把孩子杀死了。”“我跟你说过,她整个儿是个疯人病院。”“她事后就走了,”玛维斯说,“我不清楚她都知道些什么。她对孩子看也没看一眼。”随后她们便不讨论了,仿佛看着那胎儿:转过去的面孔,手捂着耳朵以便不听那新鲜却悲凄的哭声。没有奶头。没有东西可以放进那小嘴里。没有母亲的肩头可以偎依。她们当中没人愿意回忆或了解后来发生了什么。“说不定孩子还不是他的,不是K.D.的呢,”吉姬说,“说不定她是赖上他了。”“那又怎样?孩子不是他的又怎样?反正是她的嘛。”西尼卡的口气听起来像是受到了伤害。“我不明白。”帕拉斯说着走向炉灶,剩下的面包布丁放在那儿。“我明白。在某种意义上。”玛维斯叹了口气,“我来给大家煮点咖啡。”“我不喝了。我要回去睡了。”吉姬打了个哈欠。“她真是疯了。你们看她会平安无事地回去吗?”“圣西尼卡。上帝保佑吧。”“她在高声尖叫呢。”西尼卡瞪着吉姬说。“我们都一样。”玛维斯将咖啡朝咖啡壶的过滤网倒。“是啊,可我们都没有叫她的名字。”吉姬舔着牙。“她在新婚之夜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却来寻找一个死婴,你该怎么叫这样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呢?”“叫她抱歉?”“抱歉,我的傻瓜。”吉姬回答,“她只是想死死抓住她嫁的那个小子。”“你不是说你要上床吗?”“我这就走。来吧,西尼卡。”西尼卡没搭理她的室友。“我们要不要告诉康妮呢?”“为的什么?”玛维斯厉声说,“我可不想让那姑娘接近康妮。”“我觉得她咬了我。”帕拉斯表情吃惊,“瞧,这是不是牙印?”“你想要什么,打狂犬病预防针吗?”吉姬又打了个哈欠,“走吧,西尼。嘿,帕拉斯,打起精神来。”帕拉斯瞪着眼。“我不愿意自己一个人睡在这楼下。”“谁说你得睡这儿?这可是你自愿的。”“楼上没有多余的床了。”“噢,天哪。”吉姬朝过道走去,西尼卡跟着,“真是个孩子!”“我跟你说过了。别的床都存在地下室里呢。我明天弄一张床上来。今晚你可以和我睡。”玛维斯说,“别担心,她不会再来了。”她锁上后门,然后站在那儿盯着咖啡壶,“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我是说,你的姓。”“特鲁拉弗(原文为Truelove,意为“真爱”。)。”“别开玩笑了。你母亲给你起的帕拉斯?”“不是。是我父亲。”“她叫什么?你母亲。”“迪·迪。是迪万(原文为Divine,意为“神赐的”。)的缩写。”“噢—我喜欢这名字。吉姬!吉姬!你听见没有?她的名字叫迪万。迪万·特鲁拉弗。”吉姬跑回来,在门口探进头来。西尼卡也是。“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母亲的名字。”“她是个跳脱衣舞的女人吗?”吉姬咧嘴笑着。“一个艺术家。”“她们都是的,亲爱的。”“别逗她了,”西尼卡咕哝着,“她好不容易熬过这一天。”“好啦,好啦,好啦。晚安……迪万。”吉姬走出门,消失了。“别理她,”西尼卡说罢,在离开时又很快地耳语,“她小心眼。”玛维斯依旧笑眯眯的,倒了咖啡,又切了面包布丁。她端给帕拉斯后,便坐到了她身边,吹着咖啡的热气。帕拉斯吃了第三次甜点。“给我看看牙印。”玛维斯说。帕拉斯转过头,拉下T恤的领口,露出肩头。“唔——”玛维斯哼了一声。“这儿的每一天都这样吗?”帕拉斯问她。“噢,不。”玛维斯抚摸着受伤的皮肤,“这里是世界上最宁静的地方。”“明天你要带我去给我父亲打电话吗?”“对。头一件事。”玛维斯停止了抚摸,“我喜欢你的头发。”她们默默地吃完夜宵。玛维斯拿起灯,让厨房黑着。她们来到玛维斯的卧室门前时,她没有开门。她僵在了那儿。“听到了吗,他们挺高兴的,”她说着捂住了笑口,“我知道的。他们喜欢那个婴儿。绝对喜欢。”她转过来面对帕拉斯,“他们也喜欢你。他们认为你是神赐的。”帕特丽莎用红、绿两色美术纸剪出来的铃铛和松树,整齐地堆放在餐室的桌上。全都做完了。只剩下小饰物有待调整。去年她犯了个错误,让小孩子们做这件事。给他们洗净手指和手肘上的胶水、从他们的头发和脸蛋上摘掉银屑之后,她还得把大多数饰物从头做起。这一次,她要在交出铃铛和松树的同时,检查自己身上的每个胶水污迹。为了学校的圣诞节舞台剧演出,全镇的人都参与或帮忙了:年纪大些的男人修理舞台和安装栏杆;小

                      是对比莉·狄利亚而言,真正的战争不是关于婴儿的生命或新娘的名誉,而是关于不服从,当然,那指的是公马们在为谁能控制那些母马和马驹而厮咬。普立安牧师一方有《圣经》和历史,米斯纳一方则有《圣经》和未来。她揣摩,现在他正让这世界等着,直到理解他的角色。比莉·狄利亚把凝视的目光从米斯纳带着搜索神情的眼睛垂到新娘头上沉重的花饰,再到新郎的后颈上,当即想到她曾经喜爱过的一匹马。虽说新郎以他的名义保存着对一次赛马传奇的记忆,但是比莉的生活却因那次赛马受到伤害。鲁比初建时,K.D.所骑的那匹取胜的马“硬货”,属内森·杜波列斯所有。那次赛马过后几年,她会走路之前,内森先生曾把她举到“硬货”的光背上,她骑在马上的那副兴高采烈的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从那次起,差不多每隔一个月,每逢他有差事进镇,他都要卸下马鞍,用手掌扶着她的腰,让她骑在马上绕着她家旁边的校园转圈。“扶这些孩子们骑马,”他总是这样说,“这片土地需要更多的女骑手。大家都叫着要汽车,最好还是早早扶他们的孩子骑马吧!‘硬货’从来不会坑人的!”就这样骑着,直到比莉·狄利亚长到了三岁——当然还是太小,用不着穿日常的内衣,而且没人注意或在意她的皮肤碰触有节奏地运动着的动物的大片毛皮时感觉有多好。在她拼着力气用脚踝夹着“硬货”,强忍着它脊背的摩擦时,大人们都乐呵呵的,因她的快活而高兴,还把内森先生叫作倒退的黑人,说他需要学会怎么开车换挡,以便按时赶达目的地。后来有一天,是个礼拜日,内森先生骑着“硬货”大步在街上慢跑。比莉·狄利亚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或骑到马了,她跑到马跟前,要求把她举上去。内森先生答应她办完公事就停下来一会儿。她还穿着礼拜服,就在她家院子里等着。当看到他绕开从教堂出来的人群骑马过来时,她从院子里跑到中央大街上,在举起双手等着被抱到“硬货”的背上之前,先把礼拜日的紧身短衬裤拽了下去。之后的事情就糟透了。她被母亲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一顿,那剂羞耻药她过了多年才明白过来。笑柄就此留了下来,而让她更没面子的,是教训她的人就是她母亲。突然之间,在那些盯着她看时感到很舒服的男孩们的眼睛里出现一股阴暗的光彩。突然之间,在女人们的眼睛里出现一种好奇的兴奋,男人们把目光转向别处。她母亲则是持久地监视。内森·杜波列斯再没有主动要她上马。“硬货”从此与她永世无缘,人们对那匹马的公开记忆都是K.D.骑着它赢得了比赛,而私下里它却是一个小女孩耻辱的容器。只有多薇·摩根太太和她姐姐索恩好心善待她——在街上拦住她,给她拉正辫子上的蝴蝶结,夸奖她在她们的菜圃中干活出色。有一次,多薇·摩根太太拦住比莉·狄利亚,想抹掉她原以为小姑娘玫瑰色嘴唇上涂着的化妆品时,满脸笑容,而且没说出一通可恨的教训话,甚至在发现她的手帕抹过之后仍然干干净净时,还道了歉。若不是有她们俩,还有安娜·弗拉德回来了,她的少女时代简直过不下去。倒不是安娜或者摩根家的两位太太让她感到了身为独生女的奇特落寞感——她们孩子不多或没有孩子,而大多数家庭自豪于有九个、十一个,甚至十五个孩子。因为阿涅特没有姐妹,只有一个哥哥,她们俩成为密友也就顺乎自然了。她知道人们把她看成疯丫头,一个从小对光屁股骑马不仅毫无疑虑而且还满心欢喜的丫头,她会在礼拜日当众扒下衬裤,为的就是寻求那份刺激。虽然是阿涅特在十四岁时就(和这个新郎)有了性关系,倒是比莉·狄利亚背上了包袱。她很快就注意到姑娘们眼睛里的警觉神色,因为她们的母亲告诫过她们不要和比莉·狄利亚沾边。实际上,她守身如玉。直到现在。由于她情不自禁地爱着一对兄弟,她的童贞没人相信还存在,也就像米斯纳牧师举着的十字架一样保持缄默了。这时牧师闭上了眼睛,下巴上的肌肉抖动了很长时间。他举着十字架,仿佛举着一把锤子,要竭力把牢,唯恐掉下来会砸到人。比莉·狄利亚巴望他能重新睁开眼睛,看好新郎,把十字架砸到他的头上。还是别啦。那会让新娘尴尬的,她好不容易赢得了这个损害过她少女名誉的丈夫。这个丈夫原先在和阿涅特有那事的前后,都曾向比莉·狄利亚提出过同样的要求。这个丈夫在阿涅特外出求学时把她忘得一干二净,追求随便哪个不足五十岁的穿裙子的人。这个丈夫让他未来的新娘怀了孕却撇下她,他明知道未婚母亲(而不是要做父亲的人)得求她的教会原宥。比莉·狄利亚曾经听说过这种事,但在鲁比,怀孕的姑娘是能够结婚的,不用理会那男孩热切与否,因为他住得离她家很近。他还会在教堂或者他所去的任何地方遇到她。但这个新郎不是如此。这个新郎让新娘吃了四年苦,之所以同意和她成婚,只是因为被另一个女人踹下了床。那一脚踹得太重了,他都不能很快地来到祭坛跟前了。比莉还清楚地记得那踢人的女人到来的那天,穿的鞋早已设计好要踢这新郎的屁股了。比莉·狄利亚对那个怪模怪样的姑娘的痛恨是本能的,而如果不是在那个寒冷的十月天和她母亲吵得不可开交之后不得不到女修道院借宿,那种痛恨也会是永久的。那天,她母亲像个男人似的打她。她先跑到安娜·弗拉德那儿。安娜正和一个送货人谈交易,要她在楼上等。比莉·狄利亚独自哭着,觉得过了足有好几个小时。她舔着开裂的嘴唇,揉着眼睛下面的青肿。在她窥见阿波罗的卡车时,就从后楼梯溜下去,趁他买苏打汽水的当儿钻进了车里。他们俩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阿波罗提出把她带到他家,但又无颜对他父母解释她的情况,也受不了他那十二个兄弟姐妹中任何一个的白眼。她要他带自己到女修道院外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秋天。她在女修道院那儿看到和学到的,改变了她的一生。同意给阿涅特做伴娘是她在鲁比肯做的最后一件动感情的事了。她在丹比找到了一份工作,买下了一辆车,也许会开车到圣路易去呢,只是拿她的双重爱恋无可奈何。不管嘴里嚼没嚼烟草,斯图亚特都不是个有耐性的人。因此,连他自己都奇怪怎么会看着米斯纳的举动而心平气和。他周围的教众早已嘀嘀咕咕,还交换着眼色,可斯图亚特自信不像他们那样沉不住气。尽管没有起镇定作用的烟草嚼在嘴里,他仍然目不旁视,沉默不语。他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就听老爹讲过他赶了六十五英里路把需要的物资运回黑文的经历。那是一九二○年。禁酒令如今已经从州范围内扩展到全国实行了。一种叫作支原体肺炎的疾病在黑文为祸,而老爹是为数不多还能走动的人中的一个。他独自去了。骑马去的。他在洛根县买到了需要的东西,把药品捆在外衣里面,把别的供应品绑在马上。他迷了路,日落之后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他看不见,但是嗅到似乎在左边相当近的地方有一处篝火。随后,突然之间,他听到右边有呼喊声、音乐声和枪声。但他在那个方向没看见亮光。他身陷黑夜之中,两边又有看不见的陌生人,他必须决定到底是向有肉香的冒烟处骑去,还是奔音乐和枪声而去。或者哪儿也不去。篝火那边可能是取暖的强盗,而音乐可能意味着以施私刑取乐的人。他的马作出了决定,它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小跑着向篝火而去。老爹在那儿看到了三个索克和福克斯印第安人,他们坐在藏于一个坑洞里的篝火旁边。他下了马,把帽子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说了声“晚上好”。男人们对他表示欢迎后,听到他要去的目的地,便警告他千万别进城。他们说,妇女们在那儿用拳头打架,孩子们都喝醉了,男人们不争不吵只用火器说话,禁酒的法律根本没用。他们来是为了拯救一个家里人,在那儿已经喝了十二天了。他们已有一个人进去找他了。老爹问,那城叫什么名字?他们答说,普拉·桑格尔。城北边界处有个牌子:黑人免进。城南立着一个十字架。老爹和他们待了好几个小时,天亮之前谢过他们就离开了——往回走找到了回家的路。斯图亚特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时,想到当时他父亲独自一人走在黑夜里,右面有枪,左面是陌生人,吓得嘴都闭不上了。可是大人放声大笑,想的是别的事。“‘黑人免进’在一头,十字架在另一头,中间是不受约束的魔鬼。”斯图亚特没有弄明白。魔鬼怎么可能待在十字架附近呢?这两个标志有什么关联呢?然而,从那时起,他曾经看到过十字架吊在妓女的乳沟中,军人的十字架绵延几英里,黑人院落中火上燃烧着十字架,(这是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施私刑的一种仪式。)职业杀手的上臂文着十字架。他还看见过一辆小汽车的后视镜上吊着一个十字架,满满一车的白人侮辱着鲁比的小姑娘。不管米斯纳牧师想的是什么,他是错的。一个十字架比一个支架强不到哪儿去。此时,斯图亚特用手指捋着胡子,注意到他的双胞胎兄弟正在倒换着双脚,随时准备抓住他前面的椅背,对米斯纳的行为加以制止。索恩坐在迪克身边,听到了他粗重的喘气声,明白了她的错误有多严重。她刚要触碰丈夫的手臂,告诫他别站起来,这时米斯纳终于垂下了十字架,说出婚礼的开场白。迪克向后靠坐,清了清嗓子,但伤害已经造成了。他们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那时候杰弗逊·弗利特伍德掏出一支枪对准了K.D.;那时候米努斯不得不插进去阻止斯图亚特和阿诺德之间的推推搡搡;那时候梅布尔没有给教会烘烤食品义卖会送糕点。由婚讯的宣布召来的祥和及好意如今全没了。她家的招待会将是引发问题的又一个由头,而最麻烦的是,索恩没有告诉别人,她已经铸下了邀请康妮和女修道院里的姑娘们来参加招待会的大错。由于误解了事先的警告,她就要主持鲁比前所未见的一次最大的混乱场面。她两个死去的儿子都靠在开尔文冷藏箱上,剥着西班牙花生的壳。“水池里是什么东西?”伊斯塔问她。她瞅了一眼,看见了羽毛——色彩鲜亮,但小得像鸡毛——在池子里堆成一堆。她觉得莫名其妙:她并没有宰杀任何禽类并拔毛,而且也不可能把羽毛扔在那儿啊。“我不知道。”她答道。“你得把它们收起来,妈妈。”斯考特告诉她,“那搁的不是地方,你知道。”他们俩都笑起来,吱嘎吱嘎嚼着花生仁。她回过神来,想不出什么样的鸟是那样的颜色。当成双成对的兀鹰飞过镇子上空时,她想那是梦境的含义:无论如何,这段婚姻不会改善什么。现在她相信她的两个儿子想告诉她的是别的意思:她净想颜色了,其实要点在水池。“那搁的不是地方,你知道。”她邀请的那些奇特的“羽族”不属于她家这栋宅子。当凯特·戈莱特利终于按下风琴的琴键,一对新人转过身来面对教众时,索恩哭了。部分原因是看到新娘和新郎强颜欢笑,部分原因是害怕怨恨,如今它已经漫步在去她家的路上了。人们早已注意到,摩根兄弟俩很少互相交换目光或说些什么。有人相信,这是因为他们彼此嫉妒;他们只是看起来观点一致,内心深处其实相互怨恨,这在小事情上就会表现出来。比如说,在对汽车的看法上:一个极力推崇雪佛兰,另一个则顽固捍卫奥兹莫比尔。其实,兄弟俩几乎在每件事上都看法一致,而且不用交谈,永远都有默契。一方就像熟悉另一方的面孔似的熟悉他的想法,只是偶尔才需要用眼神加以肯定。此时,他们站在迪克家中的不同房间里,想的却是同一件事。所幸,米斯纳迟到了,米努斯很清醒,普立安得意扬扬,而杰夫则让斯维蒂占住了。梅布尔出席婚礼之后,让她的儿媳去参加招待会。新婚夫妇中规中矩——适当地露出灿烂的笑容,不失礼仪。加里牧师——稳重又快活——是让一切顺利进行的最佳保证。他和他太太莉莉的二重唱是一绝,如果他们能让音乐开始……斯图亚特打开钢琴盖,而迪克则在客人中穿行。他走过普立安牧师身边时,对斯维蒂和杰夫点头微笑,还在普立安肩头拍了一下让他放心。在餐厅,餐桌引来啧啧赞叹,但除去儿童还没人就餐。礼品台边的喁喁私语似乎有些紧张和过度。斯图亚特等在钢琴旁,他的铁灰色头发和天真的眼睛非常协调。他周围的孩子像玛瑙般灿烂;妇女们穿着依旧很新颖的复活节服装,亮丽而恬静;男人脚上吱吱作响的新鞋像瓜子一样闪光。大家都很拘谨,过分彬彬有礼。他想,迪克大概在说服加里夫妇时遇到了麻烦。斯图亚特去取烟草,不出声地催促他的双胞胎兄弟去试试别人——男声合唱,凯特·戈莱特利——尽快开始演出,不要等到普立安借机祈祷他们回到战场上去,或者,老天保佑,杰夫开始念诵他对退伍军人管理局的愤懑不平。这么一来,普立安的下一个目标就该是K.D.了,K.D.是从来没服过兵役的。斯图亚特纳闷索恩跑哪里去了。他看见多薇正从新娘的头发上摘下面纱,他那双天真的眼睛又一次欣赏着妻子的身材。不管她穿什么——礼拜日的盛装,白色的教堂制服,甚或他的浴袍——她的娇躯都能使他满意地微笑。但这时迪克在示意他注意节目,于是斯图亚特就把欣赏多薇的目光移开,当即看到了他兄弟努力的成果。凯特走到钢琴跟前,坐了下来。她弯起手指,开始弹奏。先是一阵前奏的颤音,伴随着友好的咳嗽和预料中的低语。这时西蒙和莉莉·加里来了,哼呀哼的,考虑怎么开始。他们从三分之一处进入了《亲爱的主,牵我手》,一张张笑脸转向音乐的方向,这时他们听到了一辆老式凯迪拉克汽车的喇叭声。康妮没有来,但她的房客来了。玛维斯开着凯迪拉克,吉姬和西尼卡坐在后面,前排乘客座上是个新来的人。她们谁也没穿参加婚礼的衣裙。她们走出汽车,样子像是歌舞团的姑娘:粉红色的短裤,很暴露的上衣,半透明的裙子;涂了眼影的眼睛,没有抹唇膏;显而易见地没穿内衣,没穿长袜。耶洗别(《旧约·列王纪》中以色列王亚哈的王妃,以邪恶淫荡著称,后指荡妇或浓妆艳抹的女人。)库房里的东西全给洗劫来装扮胳膊、耳垂、脖颈、脚踝,甚至鼻翼了。玛维斯和索恩在草地上互相致意,心里都不舒服。另外两个女人漫步走进餐厅,打量着餐桌。她们说着“嗨”,还高声嚷着不知道除了柠檬水和潘趣酒外还有没有别的喝的。没有,于是她们就做些几个年轻人已经做过的事:溜出摩根家的院子,走过安娜·弗拉德的店铺来到大炉灶跟前。几个本地姑娘已经在那里聚过又撤走了,把那块领地留给了普尔家的男孩:阿波罗、布鲁德和赫斯顿。留给了西赖特家的人:小蒂莫西和斯派达。留给了迪斯特里、维因和罗约尔。米努斯也加入了他们一伙,但一直和他说话的杰夫却没来。目不暇接的新郎也没来。音乐响起时,多薇正从羊肉片上刮去肥肉。乐声中她切了自己的手指,于是嘬着伤口的血,这时奥蒂斯·雷丁尖叫着“噢唔——小姑娘……”盖过了赞美诗平和的祈求。屋里、屋外,一直到马路上,节拍和热烈的气氛都是忘乎所以的。“噢,他们正开心着呢。”普立安牧师身后一个声音悄悄说。他转过身来看,却没有找出说这句话的人,于是便继续瞅着窗外。他了解这样的女人。像孩子似的,总是想着要开心,很投入,可也总需要一点间歇。随便一抬手,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有些人谅解或宠爱她们。有些人在被她们搅得不得安宁时只是垂下眼睛一语不发。他和他妻子交换了一下目光,她便点点头,离开了窗户。她和他同样清楚,沉湎于玩乐的成年人是已然开始腐朽的明显预兆。不用多久,整个国家就会在玩具的浪潮中被冲走,因喧闹的音乐和空洞的笑声而辨不出调子。但是不会在这里。不会在鲁比。不会在普立安牧师还健在的时候。从女修道院来的姑娘们在跳舞,胳膊举过头顶甩着,千姿百态地舞动着。她们又笑又叫,只是谁也不看,只看她们自己摇摆的身躯。本地的姑娘们回头看着,不屑地哼上两声。布鲁德、阿波罗和斯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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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电影进行自我保护,不像我是靠外在,服饰、发型之类。她看上去糟透了,一团糟。除此之外,让我忙得不可开交的还有这系列文章,讲七十年代、六十年代、五十年代的服饰如何折射时代精神。他们想要更多。我一再自贬,却似乎不顶用,甩不掉这个任务。我以前绝不会想到我能给一份严肃的社会学杂志撰写文章的,现在可好,我写上了。所以为了这个,我天天六点就起床。我每晚都去看莫迪,如果去不了的话一定让她预先知道。我到她那儿时,已经筋疲力尽了,不过接下来我会去买东西,稍微帮她洗洗刷刷,然后瘫坐在椅子上听她说话,听她说话。有的时候她故事讲得好,哈哈笑,知道自己让我开心了。有的时候,她嘀嘀咕咕,凶巴巴的,不看穿着漂亮衣服坐在那儿的我。我添置了整一套的新衣服,贵得疯狂,我把它当作我抵御混乱的壁垒。她欠过身来,摸我裙子的丝绸料子,可不是那种廉价中国货,不是。她抚摸我的裙子,然后抬头看我的脸,叹口气,因为她知道我的东西质量有多好,谁能知道得更清楚呢?然后她会别过她的小脸,抬手捂住双颊挡住脸,盯着炉火看。不理睬我。然后她猛地回过神来,轻轻笑一声,原谅了我:那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但其实她并不想知道,我的世界她受不了,她只是想说话……“然后有一天他离开了我。他说,现在你有他了,你根本不在乎我。于是他拿上他的工具就走了。我当时不信他会走掉。我等着他回来,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年。我落到那种境地,没钱付房租。我去找诺罗夫斯基夫妇,去求他们——啊,太难了,我以前从来没向他们讨过什么。是这样的,先前我说我要结婚了,她好好折磨了我一番,逼我通宵工作,尽量在让我走之前能榨多少就榨多少。结果两年以后,我又来了。哎,她帮了忙,让我知道自己欠了她的情。作坊里换了个女工头。作坊也不是原来的作坊了。比方说,我再也没有心情唱歌跳舞了。我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约翰尼。她倒不坏,但这不是我想给他的。我上班的时候一直记挂着,担心得难受,她给他吃药了吗?喂他喝牛奶了吗?他身子弱,一直有点咳嗽。不过我的钱还够养活我们娘儿俩。但是我住那屋的人说要收回我的房子。他们不要小孩,他们是这么说的。他们真想要的,是那些漂亮的蓝色和金色。于是我只好来这里了。这里的女房东不介意小孩,不过她说我得让他保持安静。那个时候我住在顶楼,背阴面的小房子。房租便宜,窗外就是绿树,很美。但是我缺钱,缴这个费那个金的,实在是太困难了。我去找姑妈,但她也不过是在勉强维持生活。她说,去找你父亲吧。但是他之前说过,我要是嫁了劳里,就不要再进他的门。他说对了,头一遭……我有没有和你说起过我的婚礼?”莫迪坐在那儿,哈哈大笑,笑了又笑,然后拉开一个抽屉,拿了一张照片给我看。一个娇小的女人,戴一顶硕大的缀花帽子,穿一条整洁的紧身裙。“没错,”她说,“我看上去真是不折不扣的一团糟。之前我一直在说,好,不行,好,不行,因为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我说不行,他就死缠烂打,于是我说好,他就会说,我看是哈里(那会儿还有一个小伙子在追我)不要你了吧,于是我就会说,不行。不过终于有一次我们都说了好。我向芙洛表姐借了她最好的帽子和她做礼拜时才用的手套。那件衣服是我自己的。我给父亲捎了信,说我周日结婚。他到姑妈家来,劳里当时也在,他站在门口对我说,如果你嫁给他,那你就别再见我了。哎,事实上,到那会儿我已经差不多十年没见过他了。我说,至少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那天早上的劳里比任何时候都糟糕,脸色阴沉,一副苦相,牢骚不断,一副要爆发的样子。我们和姑妈一起走去教堂,一路都在吵架。父亲在那儿,穿着他的高级条纹西装,戴着礼帽,他真会穿衣服!她也在,她越发胖了,胖得几乎走不动路,我实在忍不住心里要幸灾乐祸。她穿紫着黑,插着羽毛,不过那会儿我已经识货,知道什么是真正高档货,什么不是,我看得出她一文不值,我们都不会请她进作坊。不过那天我也一文不值,我本可以从作坊借一顶帽子结婚的,但是我不想欠诺罗夫斯基夫妇的情。于是我们就这么结婚了,赌着气,互不理睬。婚礼结束后,有个摄影师拍了这张照片。然后父亲领着她朝马车走去,我追上去,问,我能和你们一起走吗?但是你才结的婚啊,她说,她真的是吃了一惊,也难怪。而父亲说,这就对了,你回家来,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于是我钻进马车,把劳里撂在教堂了……”说到这儿,莫迪哈哈地笑了又笑,是她那种有力的、女孩儿般的笑。“我在家里逍遥了一阵,把我该吃的份儿都吃回来了,我想,啊,我是有个丈夫的,于是我对他们说,谢谢啦,不过我最好还是回家去吧,于是就回去了,走时父亲说,不要再进我的门了。我也的确没再进过他的门,因为之后不久他就中风死了。他们没有通知我去参加葬礼。“不过我姐姐参加了,没错。突然地,她就开始到处炫耀自己,买新衣服,搬进了一栋更好的房子。我知道父亲给我俩都留了遗产,于是我去找她,问,父亲留给我的东西在哪里?她不敢正眼看我。你怎么觉得会有东西留给你?她说。你从没来探望过我们,不是吗?但是谁把我赶走的?我说。我们大吵一架,她对我大喊大叫。我去找我姐姐,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去的,因为她一直待我不好,我说,波莉,我的那份遗产呢?她拿了,我姐姐说。你得请一个律师。唉,我怎么请得起?请律师是要钱的。我和劳里那会儿正恩爱,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可喜的变化,一分一秒都不想浪费。“很久很久以后,当我穷困潦倒,什么都缺的时候,我又去找了我姐姐,她一定是告诉她了,因为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房东说一个插羽毛穿红衣的胖女人来过,给我留了一个包裹。包裹里是一些我母亲的衣物,仅此而已,还有她的旧钱包,里面有两个几尼[5]。我从父亲手上就继承了这些。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了。”莫迪的艰难时日“我拼命干活,拼命干。我那时天天一大早就起床,送约翰尼去保姆那儿,然后去工作,一整天的工作,六七点才下班。然后我回去接约翰尼,到那儿时她经常不高兴,因为我到迟了,而她急着甩掉他。等我回到家,家里又没有足够的食物给两人吃。当时我的工资很低。诺罗夫斯基太太一直没有原谅我当初结婚走人而后又回来这件事。我不再是宠儿,她总在找机会扣我的工钱,或者让我做那种得耗人家两倍时间的帽子。是这样的,我们是按做的活拿工钱的。而我干起活来就没法打马虎眼。我必须认认真真地做,不然我心里不舒服。然后我们下岗。夏天多数时我们都下岗。哦,那会儿没有什么劳动保障,没有养老抚恤金,什么都没有。她会说,走的时候带上你们的考勤卡,把地址留下来,有活儿了我们再联系你们。“就快要打仗了,一触即发,日子很艰难。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存了一点钱,但是不多。约翰尼不去保姆那里了,就在家里,这倒是不错,因为在我工作的日子里,几乎看不到他醒着的样子,但是怎么保证他的吃喝呢?女房东说,不行,房租不能赊账。我一直付房租,但是我往往晚上只喝冷水,好省出杯牛奶给约翰尼。日子一天一天这样过,那是个漂亮的夏天。我饿得发疯。我会去各个花园里,看有没有鸟儿们吃剩的面包。但是这法子其他人也想得出来,于是我就第一个到,到处晃荡,别人丢面包喂鸟的时候,我就装作没看到。有一次我对一个老太太说,我比那些鸟更需要它。那就自己赚啊,她说。我一直忘不了那话,一直忘不了。因为根本找不到工作。我试过找一个清洁工的活,但是他们不许我带着个孩子做保洁。我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然后劳里突然回来了,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搂着约翰尼,我实在是头晕难受。哦,好一通大闹,好一阵折腾!首先,不想也知道,是一通咆哮。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搬了家?然后是,你知道我不会让你缺吃少穿的!那证明给我看啊,我说。于是他转身出门,抱了一堆食品杂货回来。我只要有饼干茶叶和干豌豆之类可以保存的东西就行了,但是不,劳里是劳里,他买的全是花色蛋糕和火腿。于是我吃了,约翰尼吃了,然后他又带我们去上馆子。我是你爸爸,他对约翰尼说,那小家伙自然是很高兴。然后,他走了。明天就回来,他说,可我一连几个月都没再见到他。“与此同时,我是彻底跌到谷底了。我去找救济署。那个时候,那里有一个理事会,里头全是势利的先生、女士,你站在那里,他们会说,你既然缺钱用,那为什么不把你脖子上的挂坠小盒卖了——这是我母亲的遗物——你有什么个人财产吗,我们不收留有资产的人。有资产!你说你有个年幼的儿子,他们说,那你就应该要求你丈夫付抚养金。你没法给他们那种人说清楚劳里是哪种人。最后,他们说我可以一周领两先令。那会儿还是盛夏,一时半会儿夏天还不会过去。他们派了个人来查看。我把所有东西都当了,只留了一条毯子给约翰尼,我就盖着外套睡。他来我们房里。床上有床垫,但是没有床单,一张木桌——就是这里这张,你喜欢的这张。一个架子,上面摆着点糖,半块面包。他站在那儿,穿着考究,打量着我和约翰尼,然后他说,你是不是把能变卖的都卖了?我的确是都卖了,连母亲留下的坠盒也卖了。然后他凑上前来,指指这个……”莫迪给我看了一根深色的长木棍,她用这个开合窗帘,“这个呢?他说。那我怎么开窗帘、关窗帘?我说。你是不是指望我把窗帘也卖了?我是不是连床都该卖了,打地铺?“那时他有一点惭愧,但也就一点点,为他不得不做的事惭愧,那可不是他的工作。而我就是这样领到了我的一周两先令。”“那钱够过日子吗?”“知道你只要多少钱就能过日子,你一定会惊讶的。约翰尼和我,我们吃面包,他有一点牛奶可喝,我们就这样一直熬到了秋天,诺罗夫斯基夫妇给我捎信说他们会接着雇用我,但是薪水要降。因为时世艰难。比他们开的工资少一半的活儿我都肯干。慢慢地,我最终从当铺把被子、毯子赎了回来,好过冬,我赎回了枕头,然后……有一天,我到保姆那里时,发现约翰尼不见了。劳里来过,把他带走了。我尖叫哀求,但是她说他是孩子的父亲,她不能拒绝把孩子交给他的父亲——我疯了,飞奔着穿过大街小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没人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后来我病得厉害。我躺在床上,我不在乎,我觉得我要死了,十分欢迎死亡。我丢了诺罗夫斯基夫妇那边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他们这条路算是彻底堵上了。等我能起床后,我找了个保洁工作挨过难关,这下我不带孩子了,他们肯雇我。我攒够了钱,就去找律师。我问,我怎么才能把孩子抢回来?但是你的丈夫在哪儿呢?他问。我不知道,我回答。那叫我怎么帮你?他说。我不知道,我说。你得登广告找他,他说。但是在哪儿登呢?我说。没有别的寻人方法了吗?有的,不过贵,他说。而我手头紧得很,我说。“然后他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身上到处乱摸,他说,很好,莫迪,如果想要我帮你的话,你知道该做什么。我拔腿就跑,拼命地跑出那办公室,从此再不敢走近任何一个律师。“而这段时间里,劳里带着约翰尼在英格兰西南部,和他当时的女人在一起。很久之后,当我再次见到约翰尼时,他说她待自己很好。他的父亲待他可不好,他父亲很快就又走人了,找了另一个女人,他永远不可能待在同一个女人身边。不,这个女人把他养大,而他不知道自己有母亲,他不知道我的事。直到最近他才晓得的,不过这个我下次再告诉你,下次。想想这些事,我就火冒三丈,心烦意乱,而我今晚本是想和你说好玩的事的,我喜欢回想的一段时光,一段不错的时光……”一个美好回忆莫迪走在商业大街上,在一个橱窗里看到了几顶帽子。那些帽子那么难看,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她走进店里,对正在做帽子的一个女人说,你不知道怎么做帽子吗?那个女人回答,不知道,她是个寡妇,继承了一点遗产,就想自己做帽子卖。那,莫迪说,那你得学习如何做帽子,就像学擦地、学烤面包一样。我可以教你。她一开始有点恼火,但她倒还真想学。“我那一阵子常去她的店,她给我看她做了什么,我会让她把它全拆了,或者给她做一顶完整的帽子,我的技艺还没丢掉呢,现在也还在手上,这我知道。嗯,是的,我能从你的表情里看出你在想什么,你猜对了。没有,她没有付报酬给我。但是,你知道,这个活儿我喜欢极了。当然了,那不像在诺罗夫斯基夫妇那儿,不是伦敦西区,有了不起、真正的绫罗绸缎,只有些便宜货。尽管如此,我们两人一起,还是做出许多漂亮帽子,她因此小有名气。不久以后,因为做出了招牌,她把店卖了——但其实真正的招牌是我,而那可没写在哪份合同里,所以我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个美好回忆莫迪为汉默史密斯抒情剧院的一个女演员工作。她愿意忍受每天去一个小时回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那个女人实在好脾气,总是哈哈笑着,总在说笑话。“她一个人住,没有男人,没有孩子,自己工作。啊,那些可怜的女演员们,她们的工作累得很。我会给她做好饭,到时候热热就能吃,或者一大盘好沙拉,把她壁炉里的火点上,回到家时想着她回到房里,看到一切安排得温馨妥当,该有多开心。有的时候,日场演出结束后,她会说,坐下吧,莫迪,和我一起吃饭,我不知道要是没有你我可该怎么办。然后她会和我讲戏院里的事。她不是个明星,她是他们所谓的性格演员。嚯,她的确是有个性。然后她死了。死于什么?我难过得很,根本不想知道。猝死。有一天我接到一封信,就是这个消息,她死了,突然就死了。于是我就没再回去了,尽管我其实还有两周的工钱没拿到。”“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这么问,是因为我一直想要理清她的经历,搞清楚时间。“什么时候?哦,是大战之后的事了。不是,是另外那场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莫迪口中一战就不是一场战争。她那时为约翰尼担心得要死,因为她觉得丈夫会去参军,这样一来约翰尼会上哪儿去呢?她到“部队去”,向他们打听,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叫劳里·福勒的人,他们说:可他是从英国哪个地区来的?“情急之下我顾不得了,双膝跪了下去。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我就跪了下去,四周都是军官。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我哀求。他们很尴尬,也难怪。我痛哭流涕,眼泪流得哗哗的。他们说,我们会想办法的,到时候通知你。“我每天都在等邮差上门,很久很久以后,来了一张卡片:我们未能找到劳伦斯·福勒。原因是,他不是在英格兰,而是在苏格兰参的军,因为那会儿他在苏格兰和一个女人同居,他要从她身边逃走。”喏,这就是这一个月去莫迪那儿的情形,写下来就是这些!但是有一天晚上,我对自己说,我太累了,太累了,我去不了,但我还是去了,那个晚上是什么情形?我比往常迟了一个小时。我站在那摇摇欲坠的门外,笃笃地敲门,然后嘭嘭地捶门。楼上许多窗户里有人探头探脑。终于她开了门,站在那儿,整个一小泼妇,蓝眼睛里怒火熊熊。“你要干什么?”“我来看你啊。”她尖声叫道:“我没时间,拖着腿穿过这个走廊去拎煤,够糟的了。”我对她说——听到自己的话我也吃了一惊——“那见鬼去吧,莫迪。”然后我扭头就走,没有回头看一眼。我其实没有真正发火,就好像是在念剧本台词。那晚我也没觉得担心,拿这空余的时间好好地泡了一把澡。第二天,我刚敲了第二下她就开门了,说:“请进。”她侧过身子,别开那张苦着的脸。后来她说:“你不必把我的胡说八道当回事。”“我要当回事,莫迪,我当然要当回事。不管你说什么,我得认定

                      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样的性爱,一顿好饭后有点醉醺醺的,我还有事情急着去办,那种情况下的性事。不是他们的错。乔姬姐姐来看我,说是轮到我照看妈妈了,那些事情也就随之结束了。我当时又自怜自惜起来。现在我倒觉得,她的确早该开口了!丈夫、四个孩子、一栋小房子——而自从爸爸去世以后,妈妈一直住她那儿,八年了。我没有孩子,而且我和弗雷迪都工作,所以不缺钱。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妈妈该来和我们住。或者说,我反正是记不得有过这种提议。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会照顾孤寡老母的人。妈妈以前说,我花在脸上和衣服上的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的确。我也没法违心说对此我很后悔。现在有时想想,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就是早上走进办公室,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大家都留意观察我穿了什么衣服,怎么穿这些衣服的。我每天都对这一刻翘首以盼:我打开门,穿过打字室,姑娘们羡慕的笑容。然后穿过一间间行政办公室,那儿的姑娘们羡慕欣赏,希望也能有我这样的品位。嗯,就算我别的没有,品位的确是有的。以前我经常一周买三四件新衣,只穿一两次,然后就扔一边堆着。我姐姐把它们拿去做好事,所以倒也没有浪费。当然,这都是在乔伊丝接手了我,教会我如何真正地打扮——风格,而不仅仅是时尚——之前。妈妈来和我住时,我才意识到我是个寡妇了。一开始倒也不太糟糕。她身体不是太好,不过她会自娱自乐。我要是看上了哪个男人,也没法带他回家了,不过我暗自挺高兴的。我就不请你进来了,我的老母亲在家呢,可怜的简娜!来我这儿一年后,她生病了。我对自己说,听好了,这次你不能装作没这么一回事了。我陪她去医院。他们告诉她,她得了癌症。他们讲了好久,告诉她会发生什么。他们和蔼可亲,通情达理。以前医生没法和我谈我的丈夫怎么了,但是他们可以直接和妈妈谈她怎么了。因为她是那样的人。生平第一次,我想要和她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她让我难为情,她的穿着,她的发型。以前我和她一起外出的时候,我会想,不会有人相信我是她的女儿,过度古板、讲究体面的她与我,我们是两个世界。我坐在她身边,听她和医生说起即将来临的死亡,那样优雅,那样庄重,我感觉糟透了。但是那时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吉姆叔叔死于癌症,现在是她——父母两家都有病史。我想: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我了?那时我的感觉是,这不公平。妈妈临死前那些日子,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像弗雷迪那会儿我压根就不想弄清楚。但我还是没做到,问题就在于此。我那会儿时时刻刻觉得难受和恐慌。她很快就垮了下去。垮了下去——就是这样。我痛恨身体的痛苦。那会儿出门上班前我会去看她。她穿着睡衣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做些琐碎事情。她的面色蜡黄,泛着不健康的光亮,皮包骨头。不过至少我没说:你是不是感觉好些了,那太好了!我陪她坐下来,喝咖啡。我说,要不要我去药店——她有那么多的药丸、药片、药剂要吃。她会说,嗯,买点这个那个。但我没法亲吻她。唉,我们这家人不是喜欢身体接触的那一类!我根本记不得好好地拥抱过姐姐。面颊上轻吻一下,就差不多了。我想要抱住妈妈,也许再轻轻地摇摇她。到了最后,她那么勇敢,病得那么厉害,我觉得我应该伸开胳膊好好抱着她。但是我没法碰她,没法好好碰她,没法温柔体贴地碰她。那味道……他们尽可以说这不会传染,但他们知道什么?根本不知道多少。以前她常常那样坦诚地直视我,但我根本没法直面她的眼睛。倒不是她的眼神里对我有什么索求,而是我深以我的情绪为耻,为自己感到惊慌。不,不像当初对待弗雷迪那样,我不冷酷无情。但是对于她来说,一定感觉不到什么——我的意思是,感觉我算不上什么。每天早晨几分钟而已,然后便赶着去办公室。我一般回家都迟,和同事,一般是乔伊丝,吃过饭才回来,那会儿妈妈已经上床了。她还没入睡,要是睡着就好了!我走进她的房间,坐在她身边。她经常疼得死去活来。我总把她的药准备好。她喜欢这样,我看得出来。这算是一种鼓劲支持吧。我们稍稍聊聊。后来乔姬姐姐开始每周来两三个下午,来陪她。我没法一直陪她,我要上班,而她的孩子都上学了。我走进房间,会看见她俩坐在一起。我常常嫉妒得难受,她们这样亲密,母与女。等妈妈住院以后,我和乔姬轮流去探病。那时乔姬得从牛津来伦敦。我没法去得更频繁。每隔一天,在医院里待两三个小时。我痛恨那每一秒钟。我想不出来讲些什么。但乔姬和妈妈总是时时刻刻有话可聊。都聊的是些什么呀!——我那时听着,完全难以置信。她们会聊乔姬的邻居,乔姬邻居的孩子,她们的丈夫,她们朋友的朋友。她俩聊得一刻也不停。她俩对这些话题是如此投入,真是有趣。妈妈去世了我很欣慰,当然了。乔姬也很欣慰。不过我知道乔姬这么说与我这么说是大不一样的。她有资格这么说。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妈妈去世前的那个月,乔姬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地陪着她。那个时候,我终于学会不过于反感肉体层面的东西,妈妈几乎已是一具盖着蜡黄皮肤的骷髅。但她的眼睛还和原来一样。她痛得很。她没假装不痛。她抓住乔姬的手。关键是,乔姬的手是合适的手。然后我们的公寓里只剩我孤身一人。那些男人里有的来过一两次。不怎么样。我一点都不怪他们,我怎么能?那会儿我已逐渐明白我变了。我懒得烦。如何!倒不是我不需要性事了。有的时候我想得发狂。但这里头有些乏味、重复的东西。而且那屋子里到处是弗雷迪。我能看见自己变成一座弗雷迪的纪念碑,不得不铭记他。那有什么用?我决定卖掉这套房子,寻一处自己的地方。我仔细考虑了很久,好几个月。就连在当时我也知道,这于我而言,是一种新的思想方法。在杂志社工作,我的思想方法不同,迅捷果断,就像一直处在一股水柱的顶端。这些都是我如今的拿手好戏。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们给了我这份工作。说来好笑,那会儿我可没料到会这样。其他人都知道他们要给我副主编的职位,我自己不知道。原因之一,我沉浸于我的自我形象中,拘泥于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和表现。我的形象一开始是无忧无虑、风趣滑稽、衣着怪诞的简娜,聪明伶俐,永远得力的女秘书。然后,经乔伊丝一番指点后,奢侈、完美、聪慧、可靠,办公室里的老资格,背后有一个潇洒时髦的丈夫——弗雷迪听到这形容肯定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突然地(好像是这样)就变成了一个中年妇女。机敏精明,大气端庄。这让人难以接受。现在依然困难。一个大气端庄、在杂志界有一份好工作的中年寡妇。与此同时,我一直在考虑我应该如何生活。在我和弗雷迪的套房里,我觉得自己像一小团绒絮或者一根羽毛,随风飘荡。下班回家以后,我好像指望能在那里找到秤砣或锚之类的东西,但那东西根本不存在。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单薄、多么不独立。发现自己不独立,这很叫人痛苦。当然,不是指经济上不独立,而是作为一个人不独立。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我没打算再婚。我无法想象自己再婚。但是我又对自己说,你必须结婚,必须,趁着还不迟。而就连现在,我有时也还这么想,尤其是现在我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糟糕了。但当我认真考虑时,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结婚。说来说去,反正也没人向我求过婚!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买了现在这套。一个房间睡觉,一个房间起居,一间书房。很大的豪华公寓区。不过我很少在这儿,而在的时候,我常常在思考。这种思考方式……其实算不上是思考,只是把事情放在脑子里,让它们自行归拢整理。如果你真能这么做,慢慢地,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比方说,你的想法会与你原以为该是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些事我需要思考,但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比方说乔伊丝。我们的那间办公室,顶楼,可以看阳光普照,风雨变幻。她坐在她的长桌后,我坐在我的长桌后,两张桌子面对面。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坐了好几年了,保证杂志运转。然后这一边是一张长桌,上面放着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机器、绘图板、照片。另一边是一张小桌子,秘书们进来做记录,或者有人进来谈话时,就坐那儿。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高兴,因为这一切是如此恰当、合适,和这儿做的事正相配。但是我必须思考,思考……总觉得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大对劲。我搬进新屋后,很快就发现我的生活全在办公室里。我在家里根本没有生活。家。好一个词!那不过是我为去办公室做准备的地方,或者是下班后休息的地方。我在思考的事情之一,是如果我丢了工作的话,我就不剩下什么了。我看着那些聪明的姑娘们一路奋斗,向上爬。我发现自己会看着其中某一个,比方说菲丽丝,心里琢磨,嗯,她是块好料子,会遣词造句,能采访任何人,可以胜任编辑工作,她的大脑好似剪刀,她从不惊慌失措。她知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这话是指什么?指很多很多东西。一切。她急于求成,毫无耐心,而你得知道怎么顺其自然。我思考得最多的,是我让弗雷迪失望了,让妈妈失望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再发生什么,发生什么需要我面对的事情,比方说疾病或死亡,如果我需要对自己说,“现在,你得像个成人,别再像个小姑娘似的了”——我做不到。这不取决于你有没有意志,这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决定要学些别的本事。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广告,“你想和一位老人交朋友吗?”一张可爱老太太的照片,一个可亲可爱的老太太。大家最喜爱的奶奶。哈!我打了电话,去看望她们。斯诺小姐,慈善家。我和她一起去拜访了约克太太。我们三人一起,在肯辛顿的一座小公寓里喝了茶。整个过程我觉得假惺惺的,糟糕极了。我觉得斯诺小姐显得有点屈尊纡贵而不自知。约克太太是一个身材庞然、动作迟缓的病人,面色苍白,脸庞浮肿,像个面团,小眼睛里满是牢骚。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斯诺小姐。我坐在那儿,心想,我他妈到底在这儿做什么?这对约克太太能有什么好处?我难道要每个星期天都来看她一次,带蛋糕给她,问她风湿有没有好些?斯诺小姐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在人行道上道别的时候,她对我很敷衍。嗯,好,要是你觉得自己想做这事的话,到时候给我打电话,萨默斯太太。然后她钻进她的MiniCopper,开走了。失败。嗨,不足为奇,她是这么想的。他们得找别人陪约克太太。不过这次我没有自觉无用。约克太太只是不适合我罢了。那时我会看着照片里那可亲可爱的老太太,想着糟糕的约克太太,心生几分讥嘲。与此同时,在我对面的楼上,有个彭妮太太。她七十岁了,孤身一人,十分渴望我能与她结交。这我心知肚明,但我不想去。她也知道。她会全面介入我的生活。想到我得听她使唤,我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心慌得很。可是那天我在药店里,这事就发生了。我看到了一个老巫婆。我瞪着这老东西,心里想着,巫婆。这是因为我整个一天都扑在一篇专题上:《过去和现在的女性形象模式》。文章没有具体说过去是什么时候,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吧,优雅的妇人,一大帮孩子的母亲,羸弱的老处女姑妈,新女性,传教士的妻子,诸如此类。我有四十多张照片可以选用。那其中就有一张巫婆,不过我没选她。可她现在就在这里,站在我身边,在一家药店里。一个弯腰驼背的小个子女人,鼻子几乎能碰到下巴,穿着灰扑扑、厚厚实实的黑衣服,头上是顶无檐软帽样的东西。她看见我在瞪她,就塞给我一张药方,说:“这是什么?帮我买一下。”灰色的粗眉毛下,是凶巴巴的蓝眼睛,但是那双眼睛里却有些无比亲切的东西。莫名其妙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很喜欢她。我接过纸,知道我接过的不止那张纸,而是更多。“好。”我说,“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他对你态度不好?”开玩笑呢,而她立刻有了回应,使劲地摇着苍老的脑袋。“不好,哎呀,他没用,我就没听懂过他在说什么。”他是年轻的药剂师,站着,手撑在柜台上,等着接单,面带微笑。他和她很熟悉,我看得出来。“这张方子上开的是镇静剂。”我说。她说:“这我知道。”我把方子靠在我的手袋上,她伸出手指戳着纸头紧贴手袋的地方,“但不是阿司匹林,是吧?”我回答:“这东西叫安定。”“我就知道。那不是止痛剂,那是麻醉剂。”他大笑。“没那么糟糕啦。”他说。我说:“这药我也一直在吃的。”她说:“我告诉医生,阿司匹林——我要的是阿司匹林。但是他们是些笨蛋,那帮医生。”气势汹汹、声音颤颤的,又有些快乐活泼。我们三人,站在那里,放声大笑,但她又很生气。“那你要我给你拿点阿司匹林吗,福勒太太?”“是啊,是啊。我才不要麻醉人的东西呢。”她从一个又大又破的包包深处掏出钱来,慢慢地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数。他把阿司匹林递给她,接过她的钱,然后又接过我的钱——我买了指甲油、腮红、眼线、眼影、口红、珠光唇膏、化妆粉、睫毛膏。一大堆:这些东西我都存货不足了。她站在边上看着,现在我知道她那时脸上的表情是她特有的,拼命思索的样子,真正地想要理解。想要领会一切。我放慢脚步,合上她的步子,和她一起走出店门。我们站在人行道上,她没有看我,但是能感受到她在请求。我走在她身边。慢吞吞地走路真难。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之前我走路都是在飞。她迈出一步,停下来,打量打量路,然后再跨另一步。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这路上来去匆匆,可从没见过福勒太太,但她就住在我附近,我仔细打量着大街,突然看见——老太太们。也有老先生,但还是老太太居多。她们慢吞吞地走着。她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谈天说地。或者她们坐在街角法国梧桐树下的长凳上。我以前从没见过她们。那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变得像她们。走在她身边,我很害怕,害怕她的味道,一种泛甜带酸、尘土般的味道。我看着她苍老瘦弱的脖子上的污垢,她手上也有。她住的房子有一面破破烂烂的矮墙,豁了口的台阶。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因为她不准备开口邀请我。她小心地走下老旧的台阶,站在一扇门前,门已关不太拢,一块粗糙的木板拦腰钉在上面。这扇门连一只下定决心要进去的猫都拦不住,不过她还是摸来摸去地找钥匙,好不容易找到以后,又眯着眼睛找锁孔,然后把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进了门,屋里的气味让我心里不舒服,胃里也不舒服。

                      新大臣。他条列陈名夏十罪、二不法,指责他“谄事睿亲王”,因而骤迁尚书,“夤缘夺情,恤典空悬”。紊乱铨序,且“结党营私”。最后,张煊讲到了火神庙的秘密会议,控告陈名夏、洪承畴和陈之遴为谋反集团:“屏左右密议”。这最后一条论劾还附带有一个实证,说洪承畴未经事先奏明,就将母亲送回了福建祖籍,似乎是在预先将她安置到安全地带,以待某个南明阴谋小集团在北京策划政变。洪承畴确实将母亲送回了原籍,但他坚决反驳关于密谋的指控。他解释说,大臣们在火神庙会议是为了甄别诸御史。不过,此案是非曲直尚未判定。陈名夏有一个势力很大的伙伴,就是他的搭档、吏部尚书谭泰。陈名夏对谭泰的腐败行径助纣为虐。自然,如果有关陈名夏铨选不公的论劾被证实的话,谭泰也会被谴责为无能。也许就是因此缘故,谭泰亲自策马去皇帝狩猎的驻跸之所,对张煊的弹章提出质疑,并反过来指控张煊因被洪承畴免去御史,挟嫌做不实之劾。次年皇帝与朝臣坦率地谈到谭泰的这次晋见,根据皇帝本人的回忆:其时朕狩于外,一切政事暂委之和硕巽亲王满达海。王集诸王大臣逐件审实,遂将名夏、承畴羁之别所,拨兵看守,以事关重大,驰使奏闻。谭泰闻之,艴然不悦,遂萌翻案之心,及朕回京,敕诸王、贝勒、贝子、公、侯暨众大臣质审廷议,谭泰咆哮攘臂,力庇党人,务欲杀张煊以塞言路。诸王大臣惮彼凶锋,有随声附和者,亦有袒首无言者,内亦有左袒者。入奏之时,朕一见罪款甚多,不胜惊讶,谭泰挺身至朕前诳言,告词全虚,又系赦前。诬陷忠臣于死罪,应反坐。于是,不管是被说服了或是受到胁迫,议政王大臣会议接受了谭泰的意见,1651年7月15日,宣布陈名夏和洪承畴无罪。上疏弹劾也们的张煊,则被认为“心怀妒忌,诬蔑大臣”,判处死刑。

                      抑制贵族

                      尽管皇帝在后来的回忆中认为对陈名夏的论劾值得重视,但在7月审讯后的日子里顺治还是继续信任并提拔了这个前明朝官员。如果说稍有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对陈名夏的评价看来变得更高了。在大学士陈泰、李率泰被罢免后,1651年9月8日陈名夏被重新任命为弘文院大学士。与此同时,皇帝继续支持的政策是,或者更加宠幸他的近臣大学士们,或者试图抑制满洲贵族的一些特权和过分的行为。例如,刑部的惯例是立即审讯在各官衙内遭到弹劾和被认为有污秽之举的官吏。这就将最终决定绝大多数中下级官员命运的权力交到了各部长手里。顺治则相反,他命令所有的弹劾章疏都要先直接上奏,由皇帝近臣决定某个官员是该受审还是继续留任,这样就把更多的裁判权交给了内三院。同时,顺治下诏将刑事起诉扩大到那些满洲贵族的成员,他们招徕投充,减损了汉族人口。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所持的家长式态度是与多尔衮极为相似的:朕闻之,不胜痛恨,帝王以天下为家,岂有厚视投充、薄待编氓之理。况供我赋役者民也,国家元气赖之;投充者奴隶也,今反借主为护身之符,藐视有司,颠倒是非,弁髦国法,欺压小民,若不大加惩治,成何法纪!自今以后,上自朕之包衣牛录,下至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侯、伯、诸臣等,若有投充之人仍前生事害民者,本主及该管牛录果系知情,问连坐之罪。不过虽然语调与前摄政王相似,顺治的政策却严厉得多。在这类事件上顺治皇帝剥夺了占有投充者的满洲贵族的刑事豁免权,这样就把皇家权威扩展到了贵族头上,远远超过多尔衮所曾做的。事实上,他和他的谋臣是在宣布,如果皇朝要想继续赢得民心,就必须严格抑制官员和贵族的特权。像赵开心这样特别大胆的“言官”被任命为左都御史,也正表明了朝廷的这个政策。赵开心以论劾吏蠹、无所畏避而出名。在某种程度上,皇帝于1651年10月1日突然诏责谭泰,同样体现了君主对贵族特权的否定。苏拜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攻讦这位满洲一等公,说他阿附多尔衮。但顺治对这位吏部尚书的指责则主要强调了另一方面,即谭泰企图将他个人的影响扩大到政府其他各部,经常使官吏误以为谭泰的意志也就是皇上的愿望。自然,在付狱受审中,还有其他的指责。许多证人都说谭泰专横,包括对待宗室成员。不过,虽然这些指责有助于谋取宗亲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其他贵族的支持,他们或者受过这个新授一等公谭泰恣意专横的当众侮辱,或者被他对多尔衮的谄媚所激怒,但皇帝对于他“部中事一切事务朦胧奏请”,以及他不断的“但知为己营私”的愤恨,才最终导致他受诛身死。随着谭泰的被处死,至少就君主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而言,顺治看来终于成了自主的主人。尽管济尔哈朗仍然是朝中极有势力的人物,到1655年去世时他一直是贵族中的首领,但从今往后,只要顺治在世,就没有任何贵族成员或是他们的联盟能有效地向君权挑战了。随后,在1651年的最后几个月,顺治完成了从一个在极有势力的摄政者监护下的幼主到独立自主的君主的转变。1651年10月31日,宫城南门“承天门”被改为“天安门”。虽然《实录》中对这一名称的改变未做任何解释,但它看来似乎象征着从庆贺刚刚君临天下(这是多尔衮的骄傲)到颂扬天下大治(这是顺治的愿望)的转变。随着顺治在政治上日臻成熟,他将自己的童年永远地撇在了身后。9月,他娶了自己的表妹;12月13日,也许这个日子比前者更为重要,一个宫妃为他生了第一个儿子。当然,日益强大的皇权不能够一概视同于福临个人的权力。毋容置疑的是,在与势力强大的贵族较量的这一时期,年轻的皇帝得到了谋臣小心谨慎的指导和帮助。毫无疑问,宦官吴良辅对于团结官吏支持皇帝,反对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和官僚中的亲多尔衮分子,在幕后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实际上,宦官支持皇权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后来于1653年7月置立臭名昭著的十三衙门推知一二。十三衙门由内侍组成,其中有些人负责起草诏令,任命官员。这样,继承权斗争的结果之一就是内朝宦官势力的复兴,它体现了明制的部分恢复。另一个反映着明制恢复的结果是,作为皇帝私人谋臣的大学士势力扩大了。因而,皇权的胜利也在君主与其儒家谋臣之间造成了新的紧张状态。

                      了结旧账

                      谭泰死后,在皇帝所有的汉人谋臣中,陈名夏处境最为困难。自然,谭泰在吏部的恣意不法连累了他,但是,尽管陈名夏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在皇帝看来,谭泰的专擅还是与他有关。顺治后来这样告诉朝臣们:当朕亲政之初,(谭泰)把持六部,干预万机。藐朕幼冲而威权专擅,广纳贿赂而祸福横施。此时陈名夏亦任本部尚书。虽然如此,陈名夏好像仍然受着皇帝的宠幸。所以,当众臣于1652年2月17日得知陈泰再度被任命为大学士的消息时,一定甚感意外。第二天,即2月18日,当他们发现陈名夏将被再次付狱,就更是大吃一惊了。这一天恰逢京城地震。在审判中,朝臣们从皇帝本人处得知,秘密调查现已进行了一段时间。顺治向议政王大臣会议说明,自从去年7月听审,谭泰开脱了陈名夏而使御史张煊被处死以来,他就一直想知道在张煊的论劾中是否真的没有一点事实。于是顺治命令重议此案,由郑亲王济尔哈朗对洪承畴和陈名夏进行调查。洪承畴一得知此事,就承认他确实未先上奏便将母亲送回了原籍,应当引罪,但对火神庙集议他仍然辩解是为了甄别诸御史。陈名夏则不然,他坚持否认有任何不法之举,而在皇帝看来正是这一点最终成了他的过错。皇帝对议政王大臣会议说:独名夏厉声强辩,闪烁其词,及诘问词穷,乃哭诉投诚之功。朕始知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也。名夏罪实难逭,但朕有前旨,凡谭泰干连之人,一概赦免,若仍执名夏而罪之,是不信前旨也。今将名夏革任,其官品俸禄仍旧,发正黄旗汉军下,同闲散官随朝。与此同时,张煊被昭雪,仍加二级恤典,以慰忠魂,并使御史与皇帝间“言路”畅通。所以,顺治下令重议此案的本意之一,是鼓励汉人御史今后更加直言无隐。另一动机则是为最后了结由谭泰案件遗留的旧账,因为对于谭泰受诛,而陈名夏却仍逍遥法外,许多满洲贵族一定是耿耿于怀的。然而,皇帝并不想走得太远,以免许多由陈名夏荐举而出仕为官的的南人,诸如郝洛、向玉轩、宋徵璧、李人龙、王崇简、杨廷鉴和宋之盛等,与他疏远。这些杰出的文人(他们之中有些人曾在明朝翰林院供职)当中有几个是陈名夏的同榜进士,其他则与他为一个文学社团的成员。所有这些人都把他看作是他们在朝中的主要靠山。如果皇帝称陈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的话语传到保密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外,那么他们在政治上的忠诚就会濒临破灭,而皇帝招徕更多南人的愿望就会受到阻碍。所以,顺治决定只让议政王大臣会议外面的人知道张煊的昭雪和谭泰的罪行。又思谭泰罪恶,满洲官民皆知,而各处汉人未必尽晓。著将谭泰罪款并张煊启状详为刊示,暴之天下,以明朕之无偏私也。于是清廷对黜责陈名夏之事密而不宣,使他在民众中的声誉如旧。陈名夏被发遣到汉军正黄旗,这原本是一种处罚,却被像史学家谈迁这样识见平庸的局外人误解为受皇帝恩宠的一种迹象。年轻的皇帝对陈名夏政治上失宠之事加以保密的决定是明智的,它使得陈名夏在公众中维持住了人缘颇好、正在朝廷中为南方士子谋利益的名声。反过来,陈名夏也得以在努力招徕文人名士时取得了一项很大的成就:说服江南著名诗人、士人领袖吴伟业出仕清廷。

                      吴伟业复兴文学党社的努力

                      推荐吴伟业到清政府任职是一件极为敏感的事情,因为众所周知他曾出仕南明政府,而且许多人认为他仍怀有忠君复明之心。吴伟业在得知崇祯皇帝的死讯时曾认真考虑过自杀,当时他在南方的陪都任文选司郎中。但他没死,在福王手下任职如故,加秩一等。不过,他在任只两个月后,就深信马士英和阮大铖毁了收复北方的一切希望。于是,私下里认为“天下事不可为”的吴伟业,以需要照看年迈的双亲为理由,返回原籍太仓隐居,时年36岁。起初,吴伟业害怕因参加过复明运动而被捕,所以深居简出,谢绝来客,也不应邀出访。但他作为一名浪漫诗人的声望日高,使得他的隐居生活难以继续下去。他的抒情诗词传遍全中国,如《临江仙·逢旧》:落拓江湖常载酒,十年重见云英,依然绰约掌中轻。灯前才一笑,偷解砑罗裙。薄伟萧郎憔悴甚,此生终负卿卿。姑苏城外月黄昏,绿窗人去住,红粉泪纵横。1652年,吴伟业在嘉兴开馆授徒,他的名字引起了总督马国柱的注意。马国柱此时正受朝廷之命,在江南荐举名士去京城就任高职,遂将吴伟业的名字报了上去。但诗人得知此事后,给总督写了一封长信,以身体有病为借口谢绝了这一荣誉。吴伟业的朋友和爱慕他的人们,并不因为他拒绝出仕而罢休。与陈名夏一样,他的女婿、礼部尚书陈之遴对他纠缠不休。1653年初,孙承泽再次向皇上荐举吴伟业,称他为东南最有才能的名士之一。这一次吴伟业表面不置可否,从而极明显地表明了他的意向,如果新政府任命他担任高官,他将加以接受。这想必是一个矛盾的决定,就像下面这首他当时所写的诗《新浦绿》中暗示的那样:白发禅僧到讲堂,衲衣锡杖拜先皇。半杯松叶长陵饭,一炷沈烟寝庙香。有恨山川空岁改,无情莺燕又春忙。欲知遗老伤心处,月下钟楼照万方。甲申龙去可悲哉,几度东风长绿苔。扰扰十年陵谷变,寥寥七日道场开。剖肝义士沈沧海,尝胆王孙葬劫灰。谁助老僧清夜哭,只应猿鹤与同哀。但是,恰恰就在他祭祀明朝末代皇帝、谴责失节仕清的“无情莺燕”的时候,吴伟业对正在向他喋喋不休地强调他应邀出仕的重要性的贰臣们却听之任之,不加抵制。那些人认为吴伟业跻身内三院会给东南文人带来一个决定性的机会,以恢复他们自1644年以后所丧失的对朝廷的影响力。不过,吴伟业想必知道,由像他自己这样的南方名士来充任内三院,充其量也只能恢复满人到来前左右明政府政治联盟的一翼。倘若江南精英想要再度支配政府,那么各地区文学党社的关系网也必须复兴。这些文学党社本身已经开始重新展露头角,这无疑是因为南人正试图再次在高级别的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1651年,就在侯方域决定参加河南省试的时候,他也正在着手创立一个叫做“雪园六师”的文学党社,这当然决非是一种巧合。仅仅这样一个党社是无关痛痒的,特别是它还声明为艺术而艺术。但是,假使像它这样的其他文学党社都能够联合一起,成为一个立誓相从的联盟或社团,那么,近似于原来的复社的组织就可能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而在中国又一次出现。而这种联合的主要障碍,在吴伟业看来,是像陈名夏或钱谦益这样的降清者与像归庄或顾炎武这样的复明分子之间的不和。后者创立了自己的文学社——“惊隐诗社”,它吸引了许多其他和他们自己一样的复明分子,以致它也以“逃之盟”而广为人知。于是,吴伟业希望将以上这些复明分子与他女婿(以及他自己)这样的降清者撮合到一起。1653年春天他在复社旧日聚会之地——虎丘,召集了一个所有苏州和松江最著名的文学党社都参加的聚会。包括归庄这样的重要领袖在内的好几千名文人学士参加了这次聚会,宣布了重新开始各种活动的计划,如授课、印书、聚会等等。这都是复社在1644年以前从事过的活动。由于两个原因,吴伟业重建明朝最后30年间的政治联盟的努力失败了。第一个原因是在同满清合作与否的问题上,士人中一直有意见分歧。在虎丘大会就要结束时,一位年轻人突然站出来将一封信扔到吴伟业座位前。信中有这样一副对联: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同时,这位年轻士子嘲笑地唱道:“两朝天子一朝臣。”吴伟业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但未发一言。第二个原因是政府对江南这些文人活动的反对。顺治虽然赞赏南方学者在文化上的造诣,但别的官员也向他提出,中国南方文人的言行特别易于标新立异。1650年,江南道御史李嵩阳上奏道:时士人风尚相沿明季余习,为文多牵缀子书,不遵传注。而且,皇帝和他的朝臣们也意识到,明朝末年的文学党社已经成为左右公众舆论、参与政治争论以及缙绅阶级影响地方政府的一种工具。所以,1652年顺治采纳几个御史的建议,颁布了禁止党社的敕令。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在清政府看来,1653年吴伟业在虎丘召集的聚会是非法的。实际上当时并没有采取任何直接步骤实施这一敕令,也没有任何人因非法活动而被控告或逮捕。但是,对政治倾向问题意见的不一,加之上述清政府明确的反对态度,这两者结合起来,就意味着吴伟业模仿复社建立“十郡大社”的努力归于失败了。松江的各党社与苏州诸社相离异,彼此分立门户。这样,当吴伟业最后公开决定应清政府之邀到北京任职于内三院的时候,他是孤身北行,背后并未留下一个可资凭依的基地。他原本希望依靠这一基地建立新的政治联盟。而且,除了只身投靠及追求私利这两条外,吴伟业找不到可以更加说得响的理由为自己与清政府的合作辩解,这使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易招致谴责,并因而声名扫地。

                      皇帝与殉难者

                      严格说来,让吴伟业这类重要的归附者声名狼藉,对于皇帝的政治利益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坚定的复明分子感到与臭名昭著的“贰臣”们誓盟结义无法忍受,那么,中国各大州府的缙绅们要结合成像过去东林党和复社运动这样强大的政治党社,就更加困难了。虽然这也许会促使像

                      内乱,所以要以这种方式来批评他。又评价说,当初公子归生拿畜生说事,劝阻公子宋,是“仁”的表现;然而没有揭发公子宋的阴谋,反而被迫成为公子宋的同党,是“不武”的表现。所以,公子归生不能达到“仁”的境界而陷入弑君的罪名。郑灵公死后,郑国人准备立他的同父异母弟弟公子去疾(字子良)为君。公子去疾推辞说:“如果以贤良为标准选择君主,我显然达不到;按照长幼有序的原则,我又不及公子坚年长。”于是立郑灵公的另一个同父异母弟弟公子坚为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郑襄公。郑襄公既然即位为君,按照当时的习惯,郑穆公的其他儿子被统称为“穆氏之族”。郑襄公上台之后,准备驱逐郑穆公的其他儿子出境,以免他们威胁自己的地位。唯独公子去疾因为曾经让位于他,所以特别开恩,允许公子去疾继续在郑国生活。公子去疾对此坚决反对,说:“穆公的后人都应当留在郑国,这是他老人家的愿望。如果您一定要驱逐他们,就应该一视同仁,单独留下我有什么用?”郑襄公才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于是放了兄弟们一马,让他们都留在郑国做大夫。楚庄王的一只乌龟,引起了郑国的政权更迭,这是他始料不及的。但是,他没有心情看郑国的热闹,因为他本人正面临亲政以来最大的一场危机。危机的根源是楚国现任令尹斗越椒。前面说过,斗越椒是若敖氏的后人,与楚庄王是同祖同宗。自楚成王年代的斗谷於菟当上楚国的令尹以来,若敖氏基本上垄断了令尹这一职务,成为楚国的令尹专业户。斗越椒的父亲字子良,是子文的弟弟,在楚成王年代担任司马一职。子文对斗越椒这个侄子历来不感冒,甚至可以说是很反感。他曾经劝子良说:“你这个儿子有熊虎的外表和豺狼的声音,最好现在就杀掉他。否则的话,将给我们若敖之族带来灭顶之灾。谚语说,‘狼子野心’,你儿子就是狼,又怎么能够畜养?”子良对于子文的这一番话,将信将疑,慢慢也就忘了。但子文对斗越椒的看法一直没有改变,到了行将就木的时候,还把自己的族人召集起来说:“一旦斗椒当政,你们就赶快逃离楚国,免得受其牵累,大祸临头。”子文越想越不放心,潸然泪下,哀叹道:“就算是鬼,也要求食,难道我们若敖氏之鬼,就要没有饭吃了吗?”鬼靠后人供养。子文这样说,自然是指若敖氏即将灭族,以至于没有后人可以供奉祭祀先祖了。楚庄王年代,子文的儿子斗般担任令尹,斗越椒担任司马,蒍贾担任工正。斗越椒与蒍贾结成政治同盟,联合起来在楚庄王面前说斗般的坏话,将斗般赶下台,由斗越椒取而代之,蒍贾则升任司马。后来,斗越椒又与蒍贾发生矛盾,于是利用若敖之族的势力,将蒍贾囚禁在轑阳(楚地名),后来又将他杀死。司马是卿一级的大官。斗越椒敢通过家族的势力囚禁和杀死司马,可见其在国内是何等飞扬跋扈,完全没把楚庄王这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放在眼里。他凭借的是什么?是若敖之族在楚国的地位。自子文以来,若敖之族盘踞在楚国令尹的高位上,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者,他们的门生旧吏、亲戚朋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根系,牢牢地扎根于楚国,若敖之族已经成为不可一世的政坛哥斯拉。毫不夸张地说,若敖之族跺跺脚,荆楚大地都能感觉到震动。而斗越椒杀死蒍贾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烝野举起了反叛的大旗,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楚庄王。面对斗越椒的挑战,楚庄王的第一个反应不是起兵讨伐,而是妥协。他向斗越椒提出,以三王之子作为人质,送到斗越椒处,换取楚国的和平。所谓三王之子,就是楚文王、楚成王、楚穆王的后人,也是楚国王室的重要组成部分。楚庄王提出将这些人送给斗越椒做人质,打的也是一张亲情牌,希望斗越椒看在同一个祖宗的份上,不要分裂楚国。但是,这一建议被斗越椒拒绝了。他带领大军向郢都前进,并在漳澨建立了自己的大本营。事到如今,楚庄王不打都不行了。他只好率领部队从郢都出发,前去迎战斗越椒。双方相遇于皋浒。从人数上讲,楚庄王的部队占优势。但是,从质量上讲,斗越椒率领的若敖之卒,自古以来就是楚军的精锐,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有丰富的战争经验,与普通的楚国部队相比,是职业军人与义务兵的差别,不可同日而语。斗越椒本人更是文武双全,出得朝堂,下得战场,尤其以善射闻名于世。当时两军对峙,斗越椒艺高人胆大,单车独乘跑出队列,要求楚庄王出来对话。楚庄王早就听过斗越椒的箭术,没有上他的当,远远地躲在射程之外,甘当缩头乌龟。斗越椒在阵前叫骂了一通,也不见有人出来应战,于是认准楚庄王所在的位置,远远地弯弓搭箭,一箭射过来。按照人们的常识判断,斗越椒这一箭无论如何伤不到楚庄王,因为它在半路就会失去劲道,掉在池塘里。楚庄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当他看到斗越椒弯弓搭箭的时候,心里一点也不紧张,等到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那箭已经“嗖”地一声,射穿了戎车的车辕,牢牢地钉在战鼓的鼓架上。楚庄王冒了一身冷汗。斗越椒一箭不中,又射一箭。这一箭再次射穿车辕,而且将戎车的车篷射穿,不知所终。楚庄王再也受不了了,连忙下令全军撤退,避其锋芒。当天夜里,楚庄王派人在大营中巡视,安慰士兵说:“当年先君楚文王讨伐息国,在息国的大庙中获得三支长箭。斗越椒偷走了其中两支,已经射完了,没什么好怕的了。”这话连楚庄王本人都不太相信,但是对于鼓舞士兵们的士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二天一早,楚庄王率领全军扑向斗越椒的部队,将斗越椒和他的若敖之卒全部消灭。关于这一战,《左传》的记载可谓简之又简,仅有“(楚庄王)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干巴巴的九个字。但是,在后世人的杜撰中,这一战却是精彩纷呈,高潮迭起。最为世人所熟知的,是出现了一位当时名不见经传的神箭手养由基,与斗越椒两人隔着一条河比赛射箭,结果养由基轻而易举地将斗越椒射死,为楚庄王平息叛乱立下了头功。既然是杜撰,我们姑妄听之罢。值得一提的是,养由基这个人物,在《左传》的记载中,还将多次出现,毕竟不是凭空捏造的人物。通过皋浒之战,楚庄王彻底清除了若敖之族对楚国政局的影响,对稳定楚国内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想当年,子文在临死之前劝自己的族人远离斗越椒,可谓有先见之明。但是,在斗越椒当上令尹之后,若敖之族非但没有逃离楚国,反而助纣为虐,帮助斗越椒囚禁和杀死蒍贾,走上了叛乱和分裂楚国的道路,因此才会有灭族之灾。若敖之族也并未因此完全绝后。斗越椒举兵反叛的时候,若敖有一位后人,名叫克黄,时任楚国的箴尹(官名),被楚庄王派去出使齐国。回来途中,他听到斗越椒反叛和战败的消息。跟随他的人都说,不能再回楚国去了。克黄说:“抛弃君主的使命,这样的人谁敢收留?君主就是天啊,获罪于天,哪里有地方可以逃逸?”于是从容回国复命,然后跑到司法官那里去听候发落。克黄的行为使得楚庄王相当感动,他不禁又想起子文担任令尹期间为楚国所作的重大贡献,说:“如果连子文都无后于楚国,我们又如何能够鼓励大家团结一致,建设楚国的美好明天呢?”于是网开一面,让克黄官复原职,并且给他改名为生,生生不息的生。在这之后,一个名叫蒍敖的人登上政治舞台,担任了楚国的令尹。蒍敖又被称为孙叔敖。在历史上,“楚庄王加孙叔敖”这对组合的名气,并不亚于“楚成王加子文”组合。【外戚干政:外公政治】公元前608年,在经历了一场腥风血雨之后,鲁文公的儿子公子倭终于登上了鲁国君主的宝座,成为了历史上的鲁宣公。春秋时期,子以母贵。儿子的地位取决于母亲的地位,而母亲的地位取决于两点:一是她的娘家的地位,二是她在夫家的受宠程度。而前者往往又决定后者,也就是说,一个女人的娘家地位高,她在夫家自然容易受到尊重和宠爱,这是政治婚姻的本质决定的。母亲的娘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外公家。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在一大群同父异母的兄弟中能否脱颖而出,成为家族事业的接班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公的地位与实力。而外公们(有时候是舅舅们),大多也热衷于关心和干涉女婿家的内政,替自己的外孙撑腰打气,帮助他们争权夺利,这就导致了春秋时期独特的政治现象——外公政治。遥想当年,郑庄公的儿子世子忽因为屡次拒绝齐僖公的好意,没有娶齐国公主为妻,结果失去了一个强大的外援,继承君位没几天就被自己的弟弟公子突赶下台。而公子突之所以抢夺世子忽的君位,更多则是因为公子突的外公——宋国的权臣雍氏家的主导与谋划。世子忽和公子突兄弟阋墙的故事,充分体现了外公政治的现实性。公元前614年,邾文公去世。邾文公在生的时候,娶了齐国的公主齐姜为正室夫人,又娶了晋国的公主晋姬为侧室。齐姜生了嫡长子玃(jué)且,晋姬生了次子捷菑。邾文公死后,邾国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立玃且为君。捷菑不服气,跑到晋国外公家求助,要求晋国帮他争夺君位。赵盾为此大会诸侯,动员了兵车八百乘讨伐邾国,要为捷菑讨回公道——这是外公政治的又一典型案例。公子倭本来无权继承君位,他的母亲敬嬴只是鲁文公的小妾,也没有实力雄厚的娘家作为后盾。而且,鲁文公的嫡妻姜氏是齐国的公主,所生的儿子公子恶早就被立为大子。站在外公政治的角度,公子倭与公子恶竞争,毫无胜算。可是,敬嬴是个有心计的女人,早早就搞掂了鲁国的权臣公子遂,获得了公子遂的支持。公子遂跑到齐国,和新上任的齐惠公达成一笔交易,居然使得齐国抛弃了公子恶这位外孙,转而支持非亲非故的公子倭,使得公子遂可以放心大胆地干掉公子恶,将公子倭扶上君位,也算是外公政治中的小概率事件。根据公子遂和齐惠公达成的交易,公元前608年正月,鲁宣公正式即位的当月,就派公子遂为迎亲大臣,前往齐国迎娶齐国公主为妻。先君鲁文公尸骨未寒,便急急忙忙给自己办喜事,鲁宣公此举在当时无疑受到舆论的谴责,后人对此也多持讥讽的态度。但是,如果考虑到这是鲁宣公急于讨好齐惠公,以此换取齐国更大支持的实际举动,倒也无可厚非。毕竟,为了政权稳固,为了国家安全,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也是难免。《春秋》这样记载:“公子遂如齐逆女。”逆就是迎接,女当然是齐国公主。接着又记载:“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至自齐,是当时习惯的语序,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自齐至,从齐国回来之意。为什么去的时候称为“公子遂”,回来的时候称为“遂”呢?《左传》解释,是为了对齐国来的新夫人表示尊重。公子,是当时贵族通常的尊称,舍去公子的称号,则是尊重更为显贵的人。以此为始,齐鲁两国迅速进入一个新的蜜月期。当然,这种蜜月关系并不对等,就像冷战时期老大哥和小弟弟的关系一般不对等。有大量史实为证。同年夏天,鲁国大夫季孙行父带着大量财礼访问齐国,请求安排齐鲁两国元首会晤,希望通过会晤这种形式,齐国正式确认鲁宣公政权的合法性——毕竟是通过“弑君”上台的,心里总想着寻求外交承认。齐惠公收了鲁国人的贿赂,倒也不含糊,很快与鲁宣公在平州见面,承认了鲁宣公的诸侯地位。受宠若惊的鲁宣公回国之后,马上又安排公子遂再次访问齐国,专程对齐惠公表示感谢。不过,感谢不是一句话,要拿出实际的东西才行。同年六月,齐国人正式接收了鲁国的济西土地。说句题外话,以土地换承认,是从古至今对自身的合法性没信心的统治者惯用的手段。公元前605年,今山东省境内的两个小国,郯国与莒国发生外交纠纷。自认为已经获得国际承认的鲁宣公配合齐惠公,想以大国的身份平息小国的纠纷,要求郯莒两国举行谈判,和平解决纷争。没想到,莒国人拒绝了调解。鲁宣公恼羞成怒,派兵进攻莒国,夺取了向城。对此,《左传》冷冷地评价说:“非礼也!”理由是,调停诸侯之间的矛盾,当以礼为之,而不能以乱为之。动用武力就是以乱冶乱,不可能达到解决矛盾、共享太平的目的。其实,鲁宣公并非不知道这些大道理,可是为了在齐惠公面前效犬马之劳,非礼就非礼吧。公元前604年春天,鲁宣公又主动跑到齐国去朝觐齐惠公。这一去就呆了好几个月,直到夏天才回到鲁国。之所以住那么久,不是因为齐惠公好客,而是因为齐国的世袭贵族高固看中了鲁国的公主叔姬,要求齐惠公将鲁宣公强行留下来,商讨高固迎娶叔姬的事宜。前面说过,国、高二氏世代为齐国的上卿,最早是周天子派到齐国去监管齐侯的贵族,身份非常显贵。可是,高固再显贵,也不过是卿一级的人物,和诸侯不能平起平坐。在等级观念相当强大的春秋时期,诸侯之女如果嫁给邻国的卿大夫,是相当没面子的事。鲁宣公很难答应齐国人这一无礼的要求。没关系,那就乖乖呆在齐国吧,不打你也不骂你,只要你坐坐冷板凳就行。到了夏天,鲁宣公终于投降,接受了高固的求婚,才被解除软禁,回到鲁国。同年秋天,高固兴高采烈地来到鲁国,迎娶了他的新媳妇叔姬。高固这样做,倒是符合当时的婚礼习俗:诸侯娶老婆,派卿出境迎亲;卿大夫娶老婆,就得自己亲自出马了。三个月后,抱得美人归的高固又带着老婆回娘家行“反马”之礼。所谓反马,也叫返马。春秋时期,卿大夫娶妻,女方乘坐娘家的车马到夫家来。成婚之后三个月,夫家将车留下,而将马送回其娘家,就是反马。据介绍,留车是新媳妇表示谦逊,不敢自认为必定能够得到夫家欢心而长久居住,一旦发生休妻事件,则将乘此车回娘家;而反马则是夫家接受新人,表示不至于发生休妻之事。公元前602年,鲁宣公跟从齐惠公,带兵讨伐山东的莱国。莱国是小国,从地理位置上看,莱国位于齐国之东,而鲁国在齐国之西,莱鲁两国根本不搭界,也没有产生任何外交上的不愉快。因此,鲁国讨伐莱国,完全是为齐国效力。《春秋》记载:“(鲁)公会齐侯伐莱。”《左传》解释,之所以用“会”这个字,是因为齐鲁两国在这件事上没有共同利益。但凡出兵,如果有共同利益,就应该用“及”字,没有共同利益则用“会”。由此可见,虽然有叔姬下嫁高固之辱,鲁宣公在齐惠公鞍前马后效力,仍然是积极得很,不敢有丝毫懈怠。鲁宣公这样委曲求全,对于加强齐鲁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保障鲁国的安全,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天下的霸主不是齐国,而是晋国。自鲁宣公即位以来,只顾给齐国人擦鞋,竟然完全把晋国抛到了一边。晋成公上台,他没有前去祝贺,也没有派大夫代表他前去祝贺。这在当时是十分失礼的事。晋国人嘴上不说,心里却有了一个大疙瘩。虽然现在的晋国与晋文公、晋襄公时期相比,国势已经大不如从前,但仍然是一个不容轻视的庞然大物。晋成公即位之后,晋楚之间的争霸进入拉锯战时期,双方争夺的重点仍然是中原的心脏——郑国。公元前605年冬天,楚庄王刚刚解决完国内的斗越椒之乱,就派兵攻打郑国,企图将郑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公元前604年冬天,楚军再次入侵郑国,顺便与陈国签订了盟约。晋国则派荀林父为将,带兵救援郑国,同时讨伐陈国。公元前603年冬天,楚军连续第三年进攻郑国,终于迫使郑国臣服,与楚国签订了和平协议。公元前602年,郑国在大夫公子宋的主持下,又与晋国秘密谈判,背弃楚国而投入晋国的怀抱。于是,同年冬天,晋国在黑壤(地名)召开诸侯大会,重温霸主的旧梦。一向不搭理晋国的鲁宣公这次冒冒失失地跑到黑壤,准备在中原各国诸侯面前露露脸。没想到,热脸贴上了冷屁股,鲁宣公一到黑壤,就被晋国

                      这也叫人话?这样的人居然被派来当副帅,真不知道国君是怎么想的。他很严肃地批评夏阳说:“卫国因为对晋国信任,所以不对我们设防,如果袭击他们,是背信弃义,就算抓再多俘虏,却使晋国丧失了诚信,还怎么领导诸侯呢?”这件事被卫国人知道了。晋国军队自宋国返回,途经卫国的时候,卫国人都登上城墙,小心戒备着晋军。前面说过,自孙良夫当政以来,卫国一直是晋国的铁杆盟友,不但在战场上给予晋国支持,在外交上也是紧跟晋国的步伐。现在因为夏阳说的一个糊涂念头,导致卫国人心存戒备,与晋国离心离德——伯宗的这次出征,可以说是双重失利。在晋国群臣中,伯宗虽然受到晋景公的重视,但是地位不高,没有列入卿的行列,顶多是个上大夫。公元前585年的宋国入侵战,晋景公不派六军的正副元帅出战,而是派伯宗担纲,伯宗所带领的部队很有可能也只是晋国的杂牌军,攻不下商丘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实际上,晋景公此时也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宋国的战争上。自从去年梁山崩塌,他一直在酝酿一件大事,那就是迁都。关于新都的选址问题,他已经多次征求群臣的意见了。大家的意见在讨论中逐渐趋于一致,认为应该选在郇城和瑕城之间,因为这个地方土地肥沃,又接近盐池,“国利君乐”,不可多得。公元前585年三月,晋国就新都的选址举行最后一次国务会议。晋景公听完群臣的意见之后,当场也没有表态,只是向大伙拱拱手,若有所思地径直向后宫走去。韩厥此时担任新中军元帅兼仆大夫(宫中事务总管),他跟着晋景公走到了中庭,晋景公突然停下来,出其不意地问:“你有什么意见?”“我的意见和群臣不同。”晋景公往前踱了两步,转过身来,看着韩厥说:“我就是要听听不同的声音,你尽管说,没有关系。”韩厥分析:“郇城和瑕城之间,其实是土薄水浅,容易积聚污秽,百姓愁苦,体质羸弱,容易得风湿一类的病。不如迁往新田,那里土厚水深,居民不容易患病,还有汾水和浍水可以去除污秽,人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如果迁到那里,晋国至少有十代君主可以享受其中之利。”晋景公沉默不语。韩厥又说:“山、泽、林、盐,都是国家的宝藏。国家富饶,则人民骄奢淫佚;人民接近宝藏,则公室没有号召力,谈什么国利君乐?”韩厥这番话,乍一看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逻辑混乱不清。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他有一条思想主线,那就是“民富则国不强”,或者更通俗地说,老百姓手里有了钱,就不那么好控制了,统治者不能为所欲为,自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这也是实话,以当今世界而言,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是被老百姓装在笼子里的动物,相当于业主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必须夹起尾巴做人的;独裁者们只要一看到美国总统被民众搞得头焦额烂的惨相,就会下定决心不让老百姓活得太舒服,让他们保持在赤贫至温饱之间,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不息,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太多自由与权利的问题。晋景公是个聪明人,觉得只有韩厥的话鞭辟入里,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同年四月十三日,晋国正式迁都新田,也就是今天的侯马市。【千古疑案:赵氏孤儿的真相】公元1753年,法国大文豪、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伏尔泰偶尔看到一本名为《赵氏孤儿》的中国剧本,马上被其生动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更为剧本中表现出来的中国儒家道德思想所折服,于是动手将其改编成五幕舞台剧,并于两年后在巴黎正式上演,获得空前成功。随后,英国剧作家默非又根据伏尔泰的剧本改编了《赵氏孤儿》,在伦敦公演,引起极大轰动,观众如痴如醉,文艺批评家也一边倒地给予好评,甚至有人将其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相提并论,可谓盛极一时。伏尔泰看到的《赵氏孤儿》,是中国元代剧作家纪君祥同名作品的法文译本。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题材出自司马迁的《史记》。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晋景公即位的第三年,权臣屠岸贾阴谋作乱,想要铲除赵氏家族。屠岸贾原来受到晋灵公的宠爱,又在晋景公年代担任了大司法官(司寇),他将当年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在群臣中宣传说:“赵盾看似不知情,其实就是幕后主使者。他犯了弑君之罪,他的子孙却仍然在朝中为官,活得自在,这样怎么能够惩罚罪行?必须要将赵氏家族剿灭!”顺便说明一下,赵氏家族的祖上,与秦国公室的祖先原本是一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五帝中的颛顼。商朝末年,颛顼有一个叫蜚廉的后人,是当时有名的长跑健将(善走)。蜚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恶来,在商纣王手下工作,被周武王杀死,其后人建立了秦国;小儿子名叫季胜,季胜的后人中,有一个叫做造父的,因为善于养马,受到周穆王的宠幸,被赐封赵城,便以赵为氏,建立了赵氏家族。周幽王年间,王室政治昏乱,造父的后人叔带从镐京逃到晋国,为晋文侯服务,由此在晋国延续了赵氏家族的香火。公元前661年,晋献公派大子申生讨伐霍、魏、耿三国,叔带的后人赵夙担任申生的戎车驾驶员,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在战后获封耿国,赵氏家族开始成为晋国的名门望族。赵夙的孙子赵衰进一步将家族的声望发扬光大,他一生追随公子重耳,不但帮助他登上君位,而且辅佐他建立了晋国的霸权。随着赵衰的官越做越大,赵氏家族的权势也随之急剧扩张,与狐氏家族(狐偃)分庭抗礼,成为晋国数一数二的权贵之家。赵衰有很多儿子,其中赵盾继承了家业,赵同、赵括、赵婴等兄弟也均有封地。晋襄公和晋灵公年代,赵氏家族的势力再度扩张,赵盾击败了竞争对手狐射姑,成为中军元帅,独揽晋国的军政大权。晋灵公对赵盾的飞扬跋扈极为不满,处心积虑想除掉他,结果赵盾先下手为强,纵容族弟赵穿刺杀了晋灵公。从史料上分析,赵穿刺杀晋灵公,显然不是赵盾纵容那么简单,而是受到赵盾的主使或唆使。屠岸贾将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倒也没冤枉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按照孔夫子的说法,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没有必要再来翻案。退一万步说,即便要翻案,那也只应该追究赵盾一个人的责任,大不了将他掘墓鞭尸,为什么要剿灭整个赵氏家族呢?屠岸贾权倾一时,而朝臣之中,早就看不惯赵家子弟的所作所为的也大有人在,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对屠岸贾的提议表示反对。只有新中军元帅韩厥反驳说:“灵公被刺的时候,赵盾已经逃亡在外。关于这件事,连先君(指晋成公)都不追究赵盾的责任,现在诸位君子却想诛杀他的后人,这是违背先君的意志啊!”韩厥是赵盾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小时候还被赵家抚养过,对赵氏家族的感情很不一般,因此站出来反对屠岸贾的提议。但是这种反对的声音很微弱,当时地位较高的郤克和栾书对于这件事都是持默认态度,甚至暗地里支持屠岸贾,所以韩厥的反对也就无效了。他只能跑去找赵氏家族的现任族长——赵盾的儿子赵朔,将眼前的危险分析了一番,然后劝赵朔赶快逃亡国外。赵朔不肯逃跑,他抱着韩厥的一条胳臂,说:“您答应我,不要让赵氏家族绝后,我就算死也没什么悔恨了。”韩厥坚定地点了点头。不久之后,屠岸贾果然发难,带领群臣向赵氏家族发动军事进攻,在下宫(地名)杀死了赵朔、赵同、赵括、赵婴等人,并将他们的家人统统杀死。赵朔娶了晋成公的姐姐为妻。因为赵朔死后的谥号是“庄”,所以这个女人在历史上被称为庄姬。赵氏家族被清洗的时候,庄姬已经怀孕,躲到晋景公宫中避难,侥幸逃过一劫。赵朔有个门客叫公孙杵臼,有个至交好友叫程婴。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大抵有些豪侠之气,将情义看得很重。公孙杵臼故意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你为何不追随赵朔去死?”言下之意,你程婴深受赵家恩惠,现在赵家有难,怎么好意思独活在这世上?程婴慢条斯理地说:“赵朔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如果有幸生个男孩,我要侍奉他;如果生个女儿,我再死不迟。”几个月后,庄姬果然生了一个男孩,按照赵朔的遗嘱,这个孩子被取名为赵武。屠岸贾听到风声,带人闯入宫中搜查,扬言庄姬可以不杀,但赵氏遗孤一定要斩草除根。幸好庄姬提前将赵武藏起来了,屠岸贾才没有得逞。程婴火急火燎地找公孙杵臼商量对策:“屠岸贾绝不会善罢甘休,日后还会来寻找孩子,我们怎么办才好?”公孙杵臼没有回答,反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保护孤儿和死,哪件事难?”“自然死容易,保护孤儿难。”“既然这样,”公孙杵臼双手抚着大肚腩说,“赵家历来待你不薄,就请你担负起责任,做那件难事;我老了,精力不济,只好做那件容易的事,请让我去死!”按照公孙杵臼的计划,程婴派人去找了一个穷人家的婴儿(是偷是抢,或者是买,史上没有载),把他装在华丽的襁褓之中,由公孙杵臼带到山里藏起来。程婴则跑到屠岸贾那儿说:“我是个没有本事的人,没有能力照顾赵氏孤儿,我倒是知道赵氏孤儿在哪儿……”他瞄了一眼屠岸贾,“可能需要花费您一笔赏金。”屠岸贾很是高兴,当场应允了他一笔丰厚的赏金,带着人马跟着程婴到山里,果然找到了公孙杵臼和婴儿。公孙杵臼见到程婴便高声大骂起来:“小人啊小人!当日下宫之难你苟且偷生,骗我说要共同保护赵氏孤儿,原来是为了今天出卖我们。你就算不能保护赵氏后裔,你又怎么忍心出卖这孩子呢?”抱着孩子死死不放,向屠岸贾磕头说:“请您一定要高抬贵手,让这孩子活下去,我死而无憾。”见到公孙杵臼这副激动的样子,屠岸贾确信那孩子就是赵武无疑了。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程婴一眼,做了一个“杀”的手势,手下的武士一拥而上,将公孙杵臼和那孩子砍死。程婴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脸色变得煞白,仿佛灵魂已经出了窍,连屠岸贾扔在他跟前的一包黄金都顾不上捡。直到屠岸贾等人走远,他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公孙杵臼的尸体前,像个孩子般大哭起来。以上故事,基本出自于司马迁记述的原文,再加上本书作者的少许文学加工和背景介绍。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体上采用了司马迁的记述,只是为了加强戏剧性,纪君祥对故事中的人物关系作了一个小小调整——被杀的那个婴儿不是别人家的,正是程婴本人的儿子。为了报答赵家的恩惠,程婴不但背负了卖友求荣的恶名,还牺牲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赵武在程婴的抚育下长大成人。十五年后,晋景公得了疾病,药石无医,怀疑是宫中有鬼作怪,于是命人占卜,结果是颛顼的后人有不顺心的事情,因此作怪。晋景公问韩厥,韩厥知道赵武还活在人间,对晋景公说:“颛顼的后人在晋国不就是赵氏吗?当年叔带离开周朝,来到晋国侍奉我先君晋文侯,世世代代都有功劳,未尝绝后。只是在您的统治之下,赵氏宗族才被消灭,连国人都感觉悲哀,所以有鬼作祟。”晋景公哀叹道:“那也不是我的意愿啊!赵家还有后人吗?”“有。”韩厥知道时机已到,便将程婴和赵武的故事讲出来。晋景公听了,大为感动,叫韩厥赶快找到赵武,偷偷将他带进宫来。晋景公命韩厥带武士埋伏在宫中,等到诸位朝臣进宫探望病情,将他们都软禁起来,让赵武出来和大伙儿见面。各位大臣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纷纷推卸责任说:“当年下宫之难,是屠岸贾主使,假传君命,要挟群臣,否则谁敢作难?听到国君生病的消息,我们便想到要替赵氏家族拨乱反正,现在只要您发话,我们便照办不误!”于是赵武与诸位朝臣结成了同盟,共同进攻屠岸贾,将其灭族,替赵氏家族报了血海深仇,恢复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符合中国人一贯的思维——奸臣作乱,忠臣受难,但是国君没有责任,最多是一时糊涂,被奸臣蒙骗。拨乱反正之后,忠臣沉冤得雪,奸臣受到惩罚,国君还是那个国君,君臣重新构建和谐社会,直到下一个奸臣出现。《赵氏孤儿》在中国流传甚广,也是中国戏剧史上被改编最多的故事,它不但感动了中国人,而且穿越了文化的障碍,感动了启蒙时代的法国人和英国人。在大文学家伏尔泰看来,《赵氏孤儿》的主角不是赵武,而是公孙杵臼和程婴。他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一个以生命为代价,一个忍受着世人的误解和唾骂,保护了赵家的血脉,履行了“士”对主人尽忠的承诺。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是赵朔的老婆庄姬,她美丽大方、温柔贤淑、谨守妇道、三贞九烈,可谓集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于一身,足以令巴黎上流社会那些装腔作势的贵族妇女和社交名媛黯然失色。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的史实与戏剧有很大差异。就连司马迁的记载,也不过是根据战国时期的民间传说加工而成,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首先,屠岸贾这个人物在秦汉之前的历史上名不见经传。自晋文公以来,晋国的军政大权就把握在各军的正副统帅——也就是所谓的“卿”手中。晋景公年间,晋国曾经有过六卿,也有过十二卿,其中都没有屠岸贾这个人物,反倒是赵氏家族中的赵朔、赵括、赵旃三人位列十二卿之中,占了卿的四分之一名额,可谓根深叶茂,权倾一时。那么这位呼风唤雨的屠岸贾究竟是何方神圣呢?答案只能是:他是一个杜撰的人物。其次,赵朔的老婆庄姬也不是什么三贞九烈之辈,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很不守妇道的女人。《左传》明确记载:庄姬与赵婴有染。赵婴是赵盾的兄弟,也就是赵朔的叔叔。即使是在男女关系相对开放的春秋时代,这桩乱伦加偷情的风流韵事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更何况,赵朔虽然是赵婴的侄子,却又是赵氏家族的族长,这顶绿帽子戴在赵朔头上,如同戴在整个赵氏家族头上,搞得赵家人都脸上无光。为了挽回影响,赵同和赵括出来主持公道,决定将赵婴流放到齐国。赵婴向两个哥哥求情说:“有我在,栾书之流才不敢打赵氏家族的主意;我如果走了,两位兄长就很危险了。人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我虽然不能谨守礼法,但能保护赵氏家族。你们就算放我一马,又有什么害处呢?”从历史的记载来看,栾书与赵氏家族并无特别的过节,顶多看不惯赵家的飞扬跋扈和赵氏兄弟的狂妄无知。赵氏家族真正的敌人不在于外界,而在于他们自身。赵盾主政晋国的时候,赵家党同伐异,清除异己,胆大妄为,连国君都敢刺杀;赵盾死后,赵朔为人懦弱,倒也没树什么仇家,但是赵同、赵括、赵旃之流,个个桀骜不驯,不服从指挥,对公元前597年邲之战的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早就引起了晋景公和多位大臣的反感。赵同和赵括并非认识不到这一危险。但是,赵婴所做的事情实在太荒唐,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手段,无需外人动手,赵氏家族自身恐怕就要发生内乱了。公元前586年春天,赵婴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我将赐福于你!”赵婴不知道如何是好,派人去请教士会,士会推托说:“我哪里知道这些事啊!”但是后来又偷偷告诉来人说,天神赐福于有仁德之人,降祸于淫乱之人。做了淫乱的事,不受到惩罚就已经是福气了。如果再去祭祀天神,恐怕反而惹祸上身。赵婴没有听到士会这番话,为天神举行了祭祀,结果(‘第二天就被(‘两个哥哥(‘驱逐出(‘境。在宗法观念极重的封建社会,他受到这样的惩罚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赵括和赵同顾及同胞情谊而网开一面。赵括和赵同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看似稳妥的做法,对于庄姬来说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以后,她就再也见不到心爱的赵婴了。后人很难猜测,庄姬和赵婴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肉体的愉悦,还是所谓的爱情?自赵婴走后,庄姬和赵朔的婚姻也就名存实亡了,她干脆和赵朔分居,带着儿子赵武住到了晋景公宫中。她既怨恨赵氏兄弟做事太绝情,又想念赵婴曾经给她带来的欢愉,日子一长,这种

                      ”他们俩因为斯考特活了过来而松了口气,不过,他们说,别,女士,杜波列斯小姐,我们得回家。“咱们看看车子是否还能用。”伊斯塔说。他们把卡车扶好,发现还能开。娄恩和他们走了,剩下康瑟蕾塔对她刚才的作为既兴奋又惭愧。这就是练习了。几个星期之后,娄恩又来了,让她对那男孩死而复生的事放宽心。“你有天赋。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康瑟蕾塔撇了撇嘴,在胸前画着十字,喃喃默诵着“圣母玛利亚,发发慈悲吧”。那种兴奋劲儿不见了,那件事似乎让她恶心。像是魔法。像是巫术。她有一种受辱的感觉要向玛丽·玛格纳、耶稣或圣母玛利亚诉说。她不知道她当时在做些什么,她是受到咒语的驱使。娄恩用了咒语,要她那么做。“别犯傻了。上帝不会犯错误的。现在要是鄙弃他的馈赠,那就是错误了。你难道说是他犯傻吗?”“你的话我一点都不懂。”康瑟蕾塔对她说。“你懂。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运用上帝赋予你的脑子。”“我想他要我别理你。”“傻瓜。”娄恩说。她提起她的袋子,沿车道走去,在太阳地里等着搭车。这时,索恩来了,说道:“娄恩·杜波列斯告诉了我你做的事。我来对你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康瑟蕾塔的眼里,她的样子没变,只是一九五四年时由于悲痛而黏在一起的长发如今剪短了。她把提着的篮子放到桌上。“我会永远为你祈福的。”康瑟蕾塔掀起餐巾,圆圆的白糖小糕饼在蜡纸隔层中码放着。“母亲会喜欢在喝茶的时候吃这个的。”她说,随后抬头看着索恩,“和咖啡一起吃也挺好的。”“我想喝杯咖啡。太想喝了。”康瑟蕾塔把白糖小糕饼放在一个大盘子里。“娄恩以为——”“我不管那个。你把他还给我了。”一只雄鹅在院子里高叫,把鹅群从眼前赶散了。“我本来不知道他是你儿子。”“这我知道。”“我当时不由自主地做了。我的意思是,不是由我控制的。可以这么说。”“这我也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觉得他自己救了自己。”“他大概是对的。”“也许吧。”“你怎么看呢?”“有我们俩是他的福分。”康瑟蕾塔从篮子里抖掉碎渣,把餐巾叠得整整齐齐的,放进里面。后来连续许多年,那只篮子都来来回回地带着东西。“迈步进去”除了对玛丽·玛格纳,别无用处。根本就派不上用场。康瑟蕾塔本来是忍受不了光线接近自己的眼睛的,但是当母亲病倒时,她为了她而强忍着。起初,她因悉心照料却收效甚微而惊慌失措,便试了一下——反正看来没办法缓解她的病痛了——后来于无奈之中愤愤然地采取了孤注一掷的态度。迈步进去找到那针眼般的光线。操纵它,扩大它,加强它。让她一点点地康复,甚至能够起身。那种“迈步进去”十分强烈,玛丽·玛格纳的生命像灯似的闪烁着,直到在康瑟蕾塔的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如此说来,她是实践过了。尽管是为了她爱戴的女人,她深知这是要遭谴的。玛丽·玛格纳若是知晓她的生命是靠邪法来延长的,一定会厌恶又气愤地回避这种治疗。最终进入天堂的祝福也会被应该更清楚这件事的人有意地推迟。因此康瑟蕾塔始终没告诉她。然而,无论多么矛盾,这种天赋并没有消失。她虽然感到困扰,把骄傲的罪孽与巫术联系起来,但还是渐渐地在某种意义上认可了,当然她还要劝告自己不要亵渎他或将自己的灵魂置于危险境地。这是个语言的问题。娄恩管它叫“迈步进去”,康瑟蕾塔则称之为“进去看”。因此这种天赋就叫作“内视”。这是上帝赋予想开拓这种本领的人的自由。这事有点离经叛道,但解决了她本人和娄恩间的争论,使她有可能接受娄恩包治百病的疗法,并在这种“内视”的功力发挥之时在别人身上实验。看得见的世界越昏暗,她的“内视”功力就变得越炫目。玛丽·玛格纳去世时,五十四岁的康瑟蕾塔在某种意义上沦入孤儿的境地了,虽然不再是街上的弃婴,也不再当女仆。教堂精心反对过度的人性之爱是有其道理的。玛丽·玛格纳离开她以后,康瑟蕾塔便接受了她的两个朋友的同情,接受了玛维斯的帮助和婆婆妈妈,接受了格蕾丝逼她开心的努力,但连接她和世界的绳索从她指间滑脱了。她没有身份证,没有保险,没有家庭,没有工作。她面对着消亡,等待着被逐,生怕得罪上帝。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卷纸——上面什么都没写——被扔在一个空橱柜的角落里。她们曾经许诺总会照顾她,但并没有告诉她“总会”并非在各方面,也并非永远。窖藏的酒起初还能帮她,后来就没用了,她也发现自己内心充满酒鬼式怨恨,恨不得自己有力气把那些在房子里白住的女人打得灵魂出窍。“上帝不会犯错误的。”娄恩曾经对她高叫。但是他有时也过于大度了,竟然将魔力赋予一个醉酒不醒、无知又没钱的女人,一个生活在黑暗之中、不能从床上起来做些有用的事的女人,或者不如干脆死在床上、让世间摆脱她的恶臭的女人。她头发灰白,眼睛已经失去了功能,她想象着自己在人前是副什么模样。她那毫无光彩的眼睛什么都看不清,倒是能洞察别人心中所想。这情形与那个盲目的季节恰恰相反,当年她与那个活生生的男人寻欢作乐时,第一次看到了她那么努力去看的东西。但是人家对她半是诅咒,半是祝福。他把绿色烧光了,并用纯粹的视力取而代之,她要是利用了那种视力可真该遭天谴了。先是脚步声,然后是敲门声打断了她那伤心又没出路的思绪。那姑娘开了门。“康妮?”“是谁?”“是我,帕拉斯。我又给我父亲打电话了。这,你是知道的。他准备在塔尔萨和我见面。我来是和你告别的。”“我知道了。”“这太棒了。我得去。唉,自从我上次见到他,时间好像过去了不止一辈子。”“这么久了?”“你不相信吗?”“难以置信。你在夸张。”“是啊。我知道。”“你打算怎么办?”“一如既往。节食。”“我指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胎儿。你怀孕了。”“我没有。”“没有?”“没有!”“怎么没有?”“我才十六岁!”“噢。”康瑟蕾塔说,看着月亮般的头在一根脊椎骨上飘动,看着四个小小的附肢——爪或手或蹄或足。在这个阶段还难以分辨。帕拉斯怀着的可能是羊羔、婴儿、美洲虎。“可怜。”在帕拉斯跑出房间时,她说。当她想象着孩子将来与这个愚蠢的年轻母亲可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时,她又说了声“可怜”。她想起了另一个女孩,年龄相仿,是几年前来的——来时是很糟糕的季节。接连十七天,康瑟蕾塔一直独自待在宅子里,守着玛丽·玛格纳进气出气,幽蓝色的光跳动着,直到玛丽·玛格纳请求让她走,虽然她连最后那庄严的誓言都说不出来了。第二个姑娘格蕾丝来得及时,中止了在尸体移走后降临的那种可怕的孤寂,让康瑟蕾塔得以入睡。玛维斯刚带着药水和非法的镇痛剂回来。康瑟蕾塔欢迎这两个做伴的人,让她不致一味地陷入有关被逐、饥饿和无悔的死亡的自怜念头。削减文书或赞助人于她成了不敢去想的事情,犹如她九岁那年紧拉着玛丽·玛格纳的手走在阿田纳斯号的栏杆处一样。无论娄恩·杜波列斯或索恩可能提供什么,也不会包括住处。在那座镇子上是不可能的。后来,鲁比的姑娘来了。她眼睛里藏着两汪泪水,而且还有别的。她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忧心忡忡,而是因子宫的动荡变得反叛。那种变化之剧,竟使身心分离,把孕育血肉之躯的肉体看成了外在的、反叛的、非自然的、有病的。康瑟蕾塔揣摩不出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相容,但它确实存在,而现在又一次出现在另一个人的“没有”的叫声中:一种无法调和的恐惧。康瑟蕾塔照着她所知道的玛丽·玛格纳会采取的办法安置了第一个人:让那姑娘安静下来,并劝她等着那一刻的到来。告诉她,如果她愿意,欢迎她在这里临产。玛维斯兴高采烈。格蕾丝也十分欣喜。她们拿上土地租金开车去商店为新生婴儿购物,买回来的毛线鞋、尿布和玩具,足够开一个幼儿园了。那姑娘坚决拒绝由接生人员来照顾她,安静而阴郁地等了一星期左右。也可能是康瑟蕾塔这么感觉的。而开始忙活之前她一直不知道的是,那个年轻的母亲始终在无情地打自己的肚子。若是康瑟蕾塔的视力好一些,而那姑娘的肤色不是黑得如海上之夜,她本来早就可以看到那一道道淤伤。可惜,她只看得见宽宽的肿处,那里的皮肤透出的是紫色而不是银色。但是真正的伤害是墩布把硬捅进下身造成的——毫不留情、反复不停。以一个狂暴男性强奸时的那种兴致和意图,她使劲把那个生命从自己的生命中鼓捣出去。她在某种意义上是成功了,胜利了。那个五六个月的婴儿反抗了。小家伙不甘寂寞、不肯忍耐、拼命挣扎,竭力要逃过阵阵炮轰和中了炮弹的乘船。对柔弱的小脑瓜和屁股蛋的打击只收到部分功效。脊椎骨也只是受到了振动。否则就没指望了。若是小家伙不曾努力挽救自己,就会破成碎块或者淹没在母亲吃下去的食物中。于是他就降生了,怎么说呢,可能是由于逃跑而出生得太早太弱了。总算还喘着气。玛维斯抱了过去。格蕾丝在床边问候。康瑟蕾塔和玛维斯给他擦净眼睛,把手指伸进他喉咙里清理一下,让他透气,并且试着喂他。这些努力管用了几天,随后他就同莫尔和珀尔做伴去了。这时候,那个年轻母亲已经离去,竟然没摸他一下,没看他一眼,没询问他的情况或给他起个名字。格蕾丝管他叫切,而康瑟蕾塔至今都不知道把他埋在了哪里。她只是俯身在那个三磅重的勇士,那个被击败的生命上面,念颂着“上帝的羔羊,你洗却世上的罪:怜悯我们吧”,后来玛维斯就笑眯眯地咕哝着,把孩子抱走了。康瑟蕾塔心想,这样倒也好。切跟着那样的母亲,生活会像地狱一样。如今这里又有一个人尖叫着“没有”!仿佛非这样不可似的。可怜。康瑟蕾塔去够一个瓶子,发现是空的。她叹息一声,向后靠到椅子上。她知道,没有酒,她的思绪将会令人无法忍受:自暴自弃、自我怜悯、无声的愤怒、厌恶和羞惭会像燃尽的火堆中的余烬一般闪亮。在她起身想斟满自己的堕落之杯时,一阵极度的困乏袭来,强使她坐回椅子上,把下巴垂到胸前。她进入了冷静的睡眠。由于急欲上厕所,她醒来了,觉得头痛口干。在二楼,她能听见一道门后的抽咽声和另一道门后的歌声。回到楼梯上,她决定透透气,便拖着脚走进厨房,再到门外。太阳已经西下,余下了一道更友好的光亮。康瑟蕾塔察看着寒冬荒废的菜园,西红柿的茎蔓无力地垂在落地后在土里发黑腐烂的果实上。芥末由于无人照看而发霉,变成了黄白色。一整片甜瓜在土褐色的菊花头边挤作一团。几根鸡毛粘在保护菜园不受外来侵扰的低矮铁丝栅栏上。缺乏打理的园子里,金花鼠的洞穴、白蚁的城堡、野兔劫掠和乌鸦骚扰的痕迹随处可见。在满目荒凉之外,是收割一净的土地中孑遗的玉米。胡椒丛由胡椒干瘪的细枝支撑着,在凛冽的空气中挺立着。康瑟蕾塔不顾土粒被风吹着打她的双腿,坐到了褪色的红椅里。“我当不起你到我舍下来。”她悄声说,“不过请告诉我,你许诺的剩余的岁月、百里香的畦陌、婆婆纳的芳香都在哪里?你说我已赢得的牛奶和蜂蜜又在哪里?随着做好的杂活、恬静的职责而赐予我们的幸福,因出色的工作而获得的福祉在哪里?我出于爱你而做的一切难道就如此可怕吗?”玛丽·玛格纳无言以对。康瑟蕾塔聆听着拒不作答的寂静,此时的天空披上了彩衣,苍绿中泛着金色,如同对爱的回报在地平线上高视阔步,这景色搅扰着她,但得不到玛丽·玛格纳的回答更让她费解。她害怕孤凄地死去,在不圣洁的土地上没有墓地,但她也深知,摆在她前面的恰恰是这种结局。她是多么巴望好好死去啊。“我会思念你的,”她告诉他,“我当真会的。”天空中光芒波动着。一个男人走近了。他中等身材,迈着轻快的步伐,沿车道径直前来。他头戴牛仔帽,帽子遮住了脸孔,不过康瑟蕾塔反正看不清。他坐到厨房的台阶上,恰好镶在门框中,一个三角形的阴影模糊了他的面孔,但他的衣服都在阴影之外:白衬衫外罩着绿背心,红色的吊裤带低垂到棕黄色裤子的两侧,脚上是一双锃亮的黑色工作鞋。“是谁?”她问。“得了,丫头,你认识我。”他俯身向前,她看到他戴着墨镜——那种反光的镜面墨镜。“不,”她说,“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嘿,那不重要。我路过这里。”他们之间有十码的距离,但他的话直冲到她的面颊上。“你从镇上来吗?”“嗯,嗯。我从远处的乡村来。有什么可喝的吗?”“你自己进屋去找吧。”康瑟蕾塔开始随着他的语言习惯讲话,就像蜂蜜从蜂房中涌出来。“噢,算了吧。”他说,仿佛就这么说定了,他宁肯渴着。“只要喊一声嘛,”康瑟蕾塔说,“姑娘们就能给你弄点喝的来。”她觉得轻松,没了重量,好像只要她愿意,就可以不必站起身也能够移动。“难道你对我的了解不比这多吗?”那人问道,“我不想见你的姑娘们。我想见的是你。”康瑟蕾塔哈哈笑了。“你戴着墨镜比我看你清楚得多。”突然,他没有移动就已经凑到她身边——满脸笑容,像是他正在享受(或者期待)这样美好的时光。康瑟蕾塔又笑了。他一下子就从台阶飞到她身边,还这样看着她——充满秘密欢愉的调情—看起来这么可笑,真像是喜剧。他离她的脸不足六英寸的距离,摘下了他的高帽子。清爽的茶色头发披落下去,瀑布般地散在他的肩头和后背。他随后摘下了墨镜,挤了挤眼,一边的眼皮挑逗地慢慢眨了眨。她看到他的眼睛像新苹果似的又圆又绿。一月份寒冷的夜晚,康瑟蕾塔在烛光下一遍遍清洗着两只刚宰的母鸡。两只鸡都不大,层层幼羽虽然稀疏,却很难摘净。心、脖、胗、肝在开水里慢慢变着颜色。她掀起鸡皮,伸手到里边,尽量往深处抠摸,在胸脯底下寻找嗉囊。随后,她左手握着鸡胸,右手手指沿着背部的皮,轻轻向里探着脊椎。在鸡皮和保护肉的膜被分开的地方,她伸进手去撕下鸡油。厚厚的。白白的。滑滑的。帕拉斯用手掌根部擦着眼睛,随后又擤擤鼻子。现在又能怎样?刚刚这次电话,就是她跟康妮提到的,和最初的那次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更短些。但造成的沮丧却和去年夏天跟她父亲的那场谈话完全一样。耶稣基督,你到底在哪里?我们觉得你死了。谢天谢地。他们找到了那辆汽车,一侧被撞得一塌糊涂,而且还被人拆卸过了。你没事吧?噢,宝贝。爸爸。他在哪儿——天哪,他滚过去了?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你那见鬼的母亲像以往一样没头没脑。他伤害你了吗?爸爸,没有。唉,什么?他是一个人吗?我们正在起诉学校,宝贝。抓住他们的把柄了。不是他。有些男孩子追我。什么?在他们的卡车里。他们撞了我的车,还把我逼出公路。我跑了,后来——他们强奸了你?爸爸!别挂,宝贝。乔·安妮帮我找了那个侦探。告诉他我找到帕拉斯了。不,她没事,一定要找到他,行吗?接着说,宝贝。我在说。你在哪儿?你能过来接我吗,爸爸?我当然要去。马上。你需要钱吗?你能到机场,到火车站吗?你只要告诉我你要到哪儿就行了。等等。也许你该叫警察。我指的是当地的警察。他们可以把你送到机场。让他们给我打电话。不。你从车站给我打电话。你在哪儿?帕拉斯?你在哪儿打电话?帕拉斯,你还在吗?明尼苏达。明尼苏达?天哪。我原以为你在新墨西哥城呢。那儿到底怎么样?布鲁明顿?不,圣保罗。你是在圣保罗附近吗,宝贝?我不在任何地方附近,爸爸。这儿像是农村。叫警察,帕拉斯。让他们过来接你,你听见了吗?好吧,爸爸。到时候从车站给我打电话。好吧。你听明白了吧?你没受伤或什么的吗?没有,爸爸。好的。现在,好啦。我会在这里,万一我出去了,乔·安妮会在的。天哪,你好让我受了一场惊。不过现在一切总算没事了。等你回来,我们再谈那个浑蛋

                      下!”皇太极这一路除了小打小闹的佯攻外,没有大战可说。真正的主力在西路,西路军岳托率军兵临墙子岭,墙子岭的守将总兵吴国俊在清军杀到之时,正在给监军太监祝寿喝酒,毫无戒备,自然,墙子岭失守。崇祯急调卢象升、杨嗣昌、监军太监高起潜抗击清军,此时卢象升、高起潜和杨嗣昌都是父亲刚去世,处在守孝期,所以卢象升上奏说这样太不吉利,应另选他人,但崇祯意已决,他任命卢象升为兵部尚书,赐尚方宝剑,总督各路军队保卫京师。十月十二日,岳托的西路军已逼近通州,卢象升决定在十月十五日兵分四路夜袭敌营。高起潜与卢象升意见不同,便大说风凉话,“只听说有唐朝李愬雪夜袭蔡州,没听说过有在十五日明月皎洁下偷袭成功的,月光那么亮偷袭得成功吗?奇袭宜少不宜多,兵分四路偷袭还能不泄露消息?”高起潜非但不支持卢象升,反而把一路奇袭的兵马调往他处,最终导致十五日只有三路参与夜袭,被清军击败。卢象升为了避免高起潜掣肘,便提出自己驻守昌平,让高起潜驻守通州,两人分开,崇祯同意了。但不久崇祯又要卢象升前往通州与高起潜合兵一处,卢象升便认为这是杨嗣昌在捣鬼,还让高起潜牵制自己。大敌当前,明军内讧如此,最后的悲惨结局已经只是时间问题了。在此期间卢象升听到了杨嗣昌在与清军秘密议和的传言(传言是假的,但杨嗣昌的确此前曾向崇祯提议与清朝议和),于是他在见到杨嗣昌后就说:“城下之盟,《春秋》耻之,我卢象升手拿尚方宝剑,倘若我们议和的话,袁崇焕之祸马上就到眼前!纵然我们不怕祸患,难道不念披麻戴孝之身,既不能移孝作忠,奋身报国,那么就是忠孝都做不到,还有何颜面立于天地间?”杨嗣昌听了这话,当即面红耳赤,赌咒发誓,“如果我要是跟鞑子秘密议和的话,将军的尚方宝剑就先拿我开刀!”卢象升:“既不能奔丧,又不能战,尚方宝剑还是应该我用来自裁,怎能强加别人?”杨嗣昌:“您放心,我绝没有秘密议和。”大战在即,内部猜忌如此,卢象升已经做好了为国尽忠的准备,杨嗣昌也做好了继续陷害忠良的准备。十二月十日,卢象升率领天雄军在巨鹿(河北邢台东北)迎敌,他披麻戴孝,对将士们说:“我与大家一起受国恩,就怕不能死得其所,不要怕不能生还!”说罢,率五千将士迎战,清军将卢象升重重包围,卢象升的部队杀的“刃必见血,人必带伤,马必喘汗”(谈迁《国榷》)。激战多时,卢象升所部箭镞用光,部下虎大威劝卢象升突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但卢象升却慷慨激昂地说:“虎将军,今天是我效命之秋也!”随后继续与清军搏杀,卢象升身中四箭和三处刀伤,仍又斩杀了几十个敌人,最终壮烈殉国,年仅三十九岁。他的部下杨陆凯怕他的遗体被清军残害,于是趴在卢象升的遗体上,最后后背中二十四箭而死。卢象升的天雄军全军覆没,仅虎大威突围而出。卢象升满门忠烈,其家族死于国难者一百多人。卢象升诗词也作得很不错,其《前调》一词,壮怀激烈,有岳飞遗风:“搔首问天摩巨阙,平生有恨何时雪?天柱孤危疑欲折,空有舌,悲来独洒忧时血。画角一声天地裂,熊狐蠢动惊魂掣。绝影骄骢看并逐,真捷足,将军应取燕然勒。”值得一提的是,戎马倥偬一词最早就是卢象升发明的,卢象升在《与豫抚某书》说:“戎马倥偬之场,屡荷足下训诲指提。”此乃“戎马倥偬”最早出处。卢象升战死,崇祯调正在中原与李自成、张献忠血战的孙传庭、洪承畴前来勤王,崇祯任命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孙传庭为保定总督,赐孙传庭尚方宝剑,总督山东、河北军务。西路军只遇到了卢象升的坚强抵抗,多尔衮的东路军则只在河北高阳遇到了抵抗。高阳是孙承宗的老家,祖大寿大凌河失守后,时任蓟辽督师的孙承宗被罢官,于是他告老还乡。然而孙承宗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埋头研究军事。他创造性地创建了以热兵器为主要杀伤手段的十二车营,并撰写了专门论述火器车战战术技术的军事著作《车营百八叩》。书中所论车营,系指拥有火器的战车、步、骑和辎重合编而成的新型营阵,具有较强的火力和较好的火炮运动性能。其编制方法以四车为一乘,四乘为一衡,二衡为一冲,四冲为一营,每营六千余人,车一百二十八辆,骑步合营配各种炮三百五十二门。布阵时,战车在前,步兵、骑兵和权勇(骑营选勇八百人为中权,直属主将,名其兵曰权勇)依次排列于后。火器配置,步兵则鸟枪、佛郎机在前,三眼铳、火箭在后,骑兵也配有三眼铳和火炮。然而孙承宗的军事永远停留在了理论上,明朝此时的国力已不容许这样会耗费大量资金来装备的特种部队。在皇太极刚刚发动第四次南侵时,《武备志》的作者、孙承宗的好友茅元仪劝孙承宗到南方躲躲,孙承宗婉言拒绝了,他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可怕的了,如果能有机会战死疆场,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就这样,在清兵向高阳进攻的时候,孙承宗以七十六岁的高龄,率领全家及高阳民众奋起抵抗,由于兵力相差过于悬殊,高阳城很快就被攻陷了,孙承宗被清兵抓获。多尔衮听说抓到了孙承宗,非常高兴,亲自来劝降,孙承宗严词拒绝,说但求一死。多尔衮无奈,鉴于对其敬重,应允孙承宗可自尽而亡,最后,孙承宗坐在一张椅子上,令两个清兵用白绫将自己勒死,从容而又壮烈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说投缳而死)。在保卫高阳的战斗中,孙承宗六个儿子、两个侄子,十二个孙子、侄孙殉国,全家老小四十余人遇难。孙承宗不仅是大军事家,而且诗词写得豪迈壮烈。咱们欣赏一下:《水龙吟》:平章三十年来,几人合是真豪杰。甘泉烽火,临淮部曲,骨惊心坼。一老龙钟,九扉鱼钥,单车狐骨。念河山百二,玉镡罢手,都付与,中流楫。快得罴熊就列。更双龙陆离光揭。一朝推榖,万古快瞻,百年殊绝。玄菟新陴,卢龙旧塞,贺兰雄堞。看群公,撑挂乾坤,矢力了,心头血。《沁园春》:匹马东来,掩泪新亭,江山笑予。看诸峰罗列,霜描白发,大嬴环绕,云溅征衣。化鹤应回,凤凰何处,惟有明月依戟枝。凝望眼、叹人民城郭,何是何非。是谁夺却燕支。麟阁云台须有时。问一行直抵,黄龙痛饮,何如合坐,绿野弹碁。独上高楼,风烟欲净,遥见白云随钓矶。天恩远,念玉关人老,曰汝其归。《木兰花幔》:鹤来华柱下城郭,是人民非看,七萃凌霜,六花喷雪,万姓东归向来事。且莫问,但旃裘匝地浣征衣,远戌胡笳正急,连天塞草初肥。搜胸中百万雄师,小试大凌西,喜三箭天山,六赢虎落,百道龙旗。正黄云赤羽两同飞,早是风驰千里,攻月翚重园。三十多年来为内阁首辅者,有几个才是真豪杰?多数是些鼠目寸光的肉食者,尸位素餐,妨功害能,由此搞得大明山河破碎,被满洲人的铁蹄践踏,光怪陆离的朝局之下,究竟谁才是可救世的历史巨人?兴许没有,也兴许我孙承宗的一生事业都会付之东流,但是面对这已经满目疮痍、物是人非的昔日曾经繁华、今日战火兵燹的人民与城郭,我也一定会苦撑残局,强撑病体,我胸中这雄兵百万、战将千员在大凌河西面已经牛刀小试打退过敌军,希冀着像薛仁贵三箭定天山那样最终敉平辽东敌寇,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但遗憾的是,孙承宗一己之力难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清朝人编修的《明史》这样评价他:“以此人的才能,恢复失去的江山,未必容易,但如果信任他,将权力交给他,稳定固守现有的国土,是可以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孙承宗一直活着,清朝是无法得天下的,足见孙承宗在明亡清兴争局中的重要性。攻陷高阳后,多尔衮继续南侵,一路势如破竹,没有遇到任何像样抵抗,他攻陷济南,在济南进行大屠杀,杀人十三万(据《明史纪事本末》)。清军走后,孙传庭上奏请求重新回到中原,以防农民军反叛,但杨嗣昌百般阻挠,使得孙传庭的奏折无法上达,孙传庭被气得耳朵都聋了,于是告假。杨嗣昌借机上奏说孙传庭是装病,崇祯信以为真,大怒,将孙传庭贬为平民后关押。此次南侵,清军西路军与东路军此次南侵共攻陷七十座城池,如入无人之境。至此,在皇太极的打击下,明朝距离崩溃已经不远。中国北方以盛产强悍的民族著称。从侵扰秦汉的匈奴到给南朝造成很大威胁的北魏,从在隋唐之际崛起的突厥到足以左右唐朝生死的回纥,从纵横中原几十年的沙陀到与宋朝争雄的辽国,从屡胜宋朝的西夏到灭亡北宋的金国,从横扫亚欧的蒙古到十八万人横扫中国的清军,北方强大的民族两千年来一直威胁中原王朝的安全。然而华夏民族的力量是伟大的。北匈奴被窦宪打得西迁,南匈奴在五胡仇杀中彻底灭亡,建立北魏的鲜卑族被同化后融入汉族,东突厥被李靖灭掉,西突厥被苏定方灭掉,回纥则成了维吾尔族,成为中华民族一部分,沙陀则荡然无存,辽国也早无昔日辉煌,成了现在的达斡尔族。费正清对于中国北方民族总结如下:一,蛮族一般在政局混乱时入侵中国北方。二,蛮族政权往往得到汉人指点和效忠。三,蛮族骑兵进入中原后就丧失了纵横草原的战斗力。四,大量汉族官吏被任用。五,入侵者往往采用汉人政治制度。六,这些异族往往以其长城外的发祥地为根据地,以此争取不被汉人同化。七,朝廷以下各级政府多为汉胡二元结构,其中除去主管者外多为汉人。八,其他少数民族往往加入政府。九,异族统治者通过武力维护统治,派亲兵防御国都和其他重要地区。十,对中亚各族分而治之。十一,由于汉人多,异族统治者吸取中国文化一些特点。十二,异族或最终被汉族同化,或被赶出中原。游牧民族帝国如风,中原王朝轮番兴替,真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百年皇图霸业,过眼烟云!第十八章烈士与汉奸的一步之遥横扫华北后,皇太极将兵锋对准了大明在辽西仅存的锦州。松锦大战一触即发。此时的明朝已经腐败到了极点:彼(指明朝)文武大小官员,俱是钱买的。文的无谋,武的无勇。管军马者,克军钱;造器械者,减官钱。军士日不聊生,器械不堪实用,兵何心用命?每出征时,反趁勤王,一味抢掠。俗语常云:“鞑子、流贼是梳子,自家兵马胜如篦子。”兵马如此,虽多何益!况太监专权,好财喜谀,赏罚失人心。在事的好官,也作不的事;未任事的好人,又不肯出头。上下里外,通同扯谎,事事俱坏极了。(《张文衡请勿失时机奏》,《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下)在皇太极眼里,是时候对辽西明军发动致命一击了,1640年秋,皇太极率军围锦州,挖壕沟、垒墙做长久围困的架势。1641年蓟辽督师洪承畴率军十三万增援锦州,屯兵锦州南面的松山(辽宁凌河南),他的部下就有日后的一代枭雄吴三桂,参战部队除了洪承畴本部外,还有关宁铁骑一部,总之最能打的他都调来了。考虑到双方的战斗力和兵力,皇太极下令继续围困锦州,不得主动出战,等待敌军进攻。洪承畴采取且战且守的方针,避免过早同清军主力进行野战决战,而是在加强各要点防御力量的同时,以宁远为基地,以松山、杏山为依托,与锦州守军协同,不断向围城清军反击,以消耗、疲惫敌人,而后再相机寻求决战,解锦州之围。清军在镇守锦州的祖大寿外面,洪承畴在清军外面,双方就这样大打没有,小打不停。1641年六月洪承畴突然打破平静,率大军向松山北岗挺进,这个举动大大出乎清军意料,多尔衮没有设防,十万人突然扑过来,被打个措手不及,激战中洪承畴所部“势极壮,用兵亦奇”,多尔衮“大骇”。多尔衮身先士卒,挥舞着马刀与一名明军骑兵搏斗,对方长刀几次险些砍中多尔衮,都被他灵敏地躲过。这时多尔衮的卫兵用马枪向对方肋下刺去,多尔衮也趁势一刀砍在明军骑兵的肩膀上,这名士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多尔衮趁势发起冲锋,明军渐渐支撑不住,许多人调转马头向松山退去,少数人被清军纠缠住,无法脱身。这时炮声再次响起,明军不顾战场上还有没撤退的自己人,便开始用红夷大炮猛轰,八旗兵被炸得血肉横飞。多尔衮见势不妙,想要撤退,这时一颗红夷大炮的炮弹在他身旁爆炸,强大的气浪使他从马上重重栽下来……多尔衮醒来时已经在清军帐篷中,这次炮火的弹片可能击中了多尔衮的胯下,此后多尔衮终生没有生育能力了。差点被炸死,心有余悸的多尔衮被迫“师退六十里”。战败消息传来,皇太极怒了。一年都没动静,突然有大动作,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决战即将到来,于是他立即率军前往松山,他下令满洲、蒙古十五岁以上所有人从军,“空国以往”,与明军决一死战。但此时皇太极突然流鼻血了,得了重病,他的各位弟弟都劝他缓行,皇太极说:“行军打仗贵在神速,朕如果有翅膀能飞的话早就飞到战场了,怎能缓行?”军情紧急,皇太极骑马一边流鼻血一边用碗接着,两天接了几十碗。皇太极赶来了,他指挥若定,对各路兵马说:“朕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敌人听说朕御驾亲征后吓得逃走了!倘上苍保佑,敌军不逃,朕定让你等破敌如纵犬逐兽!”皇太极面对的敌军除了吴三桂的关宁铁骑外都不太能打,而他自己的十二万人战斗力都跟吴三桂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七月二十八日洪承畴却突然发动攻击,攻占制高点乳峰山,占得先机,洪承畴十分得意,此时他的武官说:“占据高地,固然有利,但我军粮食少,要提防清军抄袭后路。”洪承畴说:“老子扛枪那阵你还玩尿泥呢,这还要你提醒?”(《崇祯实录》卷十四)那么洪承畴在沉寂了一年之后,率大军带着仅能维持三天的粮食,突然挺进,究竟是为什么呢?要知道洪承畴一向用兵谨慎的。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明朝同时要对清国和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军用兵,财政上捉襟见肘,崇祯让兵部尚书陈新甲赶紧结束在东北的战争,好省钱,陈新甲便不断催洪承畴出战。但洪承畴之所以出战,不仅因为国防部长唠叨,还因为没钱撑下去,不打不行。但洪承畴不愧为名将,他想出了妙计——只带三天干粮出征,赶好了打一棒子,打完就跑,也不怕对手断后路。如果见势不妙,立马就跑,回来还能说是粮食不够了才跑回来,对上面也有交代,真比猴还精。可惜他的对手是皇太极,皇太极看出了门道,就在洪承畴出发第二天,他派兵断了洪承畴的后路。久经沙场的洪承畴自然不会因为被断了后路而手忙脚乱,他退兵十里扎寨,到夜里,令王朴、唐通为第一队,白广恩、王廷臣为第二队,马科、杨国柱为第三队,曹变蛟、吴三桂为第四队,依次进发,自己和邱民仰巡抚守大营。王朴、唐通率军来到清营附近,见清营中有一股杀气,阴森逼人。王朴一向胆小,他说:“我看敌军有备,咱撤吧!”唐通说:“咱们奉命前来,不能撤退。”于是他们对清营发起了进攻,刚冲进去,猛听到一声号炮,子弹和箭镞纷纷飞来,把明军打死一半。王朴急令撤退,没撤几步,多尔衮和多铎两支部队杀出,将明军拦腰截断。唐通、王朴忙夺路而逃,清军紧追不舍,正危急间,白广恩、王廷臣率第二队赶到,等第一队残兵撤走后,与清军厮杀,正酣战间,又杀出一支人马,原来是清军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所部。白广恩见敌军猛增,无心恋战,于是且战且退,清军穷追不舍,幸亏第三队人马赶到,方得走脱。现在该说吴三桂、曹变蛟的第四队人马了,他们出发不久,忽听后面鼓角声起,炮火齐鸣,吴三桂猛回头,问:“莫非清军攻我大营?”话音未落,一个士兵赶来说洪承畴有令,因清军偷袭大营,特调二将军速回。吴三桂忙率军回援,到了大营,只见洪承畴亲自督战,已退回来的唐通、王朴虽奋力抵抗,但仍力不从心,曹变蛟于是一马当先,杀入清军队里,吴三桂也率军攻入,与清军鏖战多时,待第二队、第三

                      。我把杯子放到安全的地方,给她留了张字条:明天见,然后就逃了,心里想着她千万不要在我走之前醒过来。我现在穿着睡袍坐在电暖炉前。我应该好好整理整理这间公寓。我还真的应该洗个头。我在想,莫迪·福勒一定是有一天忽然不想打扫前厅,因为那里垃圾太多,于是这事她就一拖再拖;后来再进屋,她有时心里就想,哎,也没那么糟嘛。而与此同时,后屋和厨房她打扫得纤尘不染。就现在她还每周自己清扫一次烟囱呢。然后清理壁炉,把煤灰、煤渣扫起来——不过做得越来越马虎。她身体不舒服,于是就又懒得打扫了,一次不做,两次不做——然后房间也不怎么打扫了,只偶尔扫扫房屋正中那块地,渐渐地不去看墙角旮旯和床下。最后放弃的是她的厨房。她擦洗屋子,清洗架子,但也慢慢地每次漏掉点什么。虽然逐渐忽略了房子的清扫,她还是坚持个人卫生,站在厨房桌边,用水壶烧热水。她也保持头发干净。她有的时候去公共浴室,她和我说过她喜欢去那里。然后她两次洗头之间的间隔越来越长……然后她不洗衣服了,捡脏衣服里最干净的穿,穿脏了又放回去,直到它们又成了最干净的,再拿出来穿,如此这般,周而复始。终于,她昂首挺胸,毫不惭愧地穿一身厚厚的黑壳,短衬裤不干不净,但也还说得过去。她的脖子不大干净,不过她根本不往心里去,头发也不洗。他们送她进了医院以后,从上到下把她洗了个干净,头发也洗了。她有时会饶有兴味地想,等他们再把我打包弄去医院的时候,我就又可以好好洗一次澡了!但是她,莫迪·福勒,神志是清楚的,十分精明,神志清楚得很,躲在那老巫婆的壳子里,小心戒备。她还在,神志还清楚,周围的一切却已经坍塌,一片狼藉,那太困难、太过分。而我,简娜,正坐在这里,穿着我干净的、熏了香的睡袍,刚沐浴过。我应该再去做次指甲,还琢磨着要给我的公寓大扫除一次,或者雇一个人来做。今天我只在浴缸里待了几分钟。明年这个时候,我的生活将完全不一样。这我知道,不过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下周末我要去看乔姬,如果我敢把莫迪晾一边的话。荒唐。那么,“那个人”在哪儿呢?周五上班的路上,我弯去看她。她好一点了。自己出去买过东西。她看起来不错,相当神清气爽——因此现在我看着她时,看见的不再是那老巫婆。我说我要去看我姐姐乔姬。她听到这名字哈哈大笑。她说:“嗯,我想,哪天我也去看我姐姐。”我听懂这话了,于是说:“到时候我带你去,莫迪。”“简娜和乔姬。”她说,“我和我姐姐,我们是莫迪和波莉。以前我们出门,穿着白色的大衣,戴着小帽,简直是一幅画。”我说:“我想,乔姬和我,我们那会儿也是一幅画,我记得穿过粉红的连衣裙,还戴过贝雷帽。我星期天晚上回来后再来看你。”“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她说。我意识到我想好好甩她一巴掌,不过只是大笑着说:“到时候见。”周日晚火车进站的时候已经很迟了。我没有去看莫迪。现在已是午夜。我已经把周日晚上例行的事做完了,检查过我下周要穿的衣服是否妥当,头发,妆容,指甲。唉,这周末过得真糟。我到的时候家里只有乔姬一人,汤姆和孩子们去别的地方了。我很满意,我可受不了她那几个屁小孩。汤姆倒挺好,但是夫妇总归是夫妇。我想和乔姬聊聊。我的想法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也许她从此不再会把我当孩子了?好几年来,我真去成了她那儿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弄得和公主巡访似的。可爱的老乔姬和可爱的老汤姆。她从来不对她的衣着打扮和诸如此类的事情太上心。我以前总是穿上我最堪称奇装异服的衣饰,带些我们的杂志去,喜欢和她说我是怎么过日子的。她听着,不作评价,她一向如此。聪明的简娜小妹妹。不对,是简。她不会叫我简娜,以前叫我简,将来也叫我简,一直这样叫到最后。我和她说过多少次了,乔姬,没人叫我简,谁也不,我想做简娜。我记不得改口,她说。也有道理,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她觉得简娜是个时髦的名儿,配一个时髦的工作。那些周末,当我真的去看她时,我坐在那儿,一直在想她怎么这样顽固不化,当然了,她心里也在这么琢磨我。倒也不是她鄙视我,尽管她的确是觉得我做的事无足轻重。她只是没法想象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会做这样的事。以我目前的心态,我那天走进她的房子时对一切都很敏感——对比明显啊。这是因为莫迪·福勒的缘故。乔姬的房子和我父母一辈子住的房子完全一样。我管它叫乡村化城郊屋,舒服、传统、保守,从墙上的风景画到床头柜上的书都是一个风格。我现在的公寓,以及弗雷迪和我住的那套公寓,都是现代国际化的。难得乔姬在我那儿过一夜,她特意告诉我她很喜欢我的东西。它们真的有趣,她说。乔姬给我们上了冷餐,而且看上去好像不知道之后应该干什么。我们坐在她的起居室里,窗帘放下来,外面下了小雪。要按我的喜好来说,雪不够大,不过在她看来则是够大的了。她说这样就够她忙一阵的了。乔姬,她的活儿很多,打理房子、烧饭、照顾丈夫、照看四个孩子,这儿的主席,那儿的赞助人,本地读书俱乐部的秘书,做慈善工作。我坐在壁炉的一头,她坐在另一头。我试图和她聊聊妈妈的事。我需要了解她。我从来没和她谈过心,稍稍和爸爸聊过几次。但是乔姬已经把我归了类,划进了不负责任、不顾家的那一类。就这样了。我不断挑起话头,甚至有一次开口问,不知道妈妈会怎么看?最后,我谈起了我去慕尼黑出的那趟差。她喜欢这个话题。你那些光鲜绚丽的活动,她用了这么个形容词。她想知道酒店如何,我的朋友是怎样的,时装表演是怎么组织安排的,这个是怎么弄的,那个是怎么搞的。在这些问题里,我看到了我。关于风格和时尚她一个字都没问,全是它是怎么运作的。所以说到底我们还是很相像的嘛。突然,那时我已经躺在床上了,我想起一件事,坐了起来,开了灯。那件事是这样的。外婆去世前一直病着,病了两年还是三年的,记不得到底多久了(这一点本身就很说明问题)。那时她一直和妈妈待在家里,妈妈照顾她。那个时候正值杂志的第一次复兴,我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认定外婆的病与我无关。不用我管!我记得当初听她们说过这事,但当时就把它扔到脑后了。但是妈妈把她接到家里,爸爸那会儿身体也不好。外婆有糖尿病,心脏病,视力在白内障手术后每况愈下,还有肾方面的毛病。这些情况我以前都知道,是妈妈写来的那些短信“转达”的。那些信我没留下,而且我记得当时我压根不想读它们。现在我知道照顾高龄老人和无助的人要花多大的劲。我一两个小时就筋疲力尽了,只想逃出去,跑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但是妈妈跑到哪里去了呢?谁帮了她呢?不是我!我没有去过她身边,一次都没有。周日早上,乔姬和我,两个人单独吃早餐。窗外下着些小雪。很漂亮。树木和灌木丛上盖满了雪,小鸟在吃乔姬挂在树枝上的鸟食。她说汤姆和孩子们要回来了,他们那边的天气太糟糕。我知道他们一回来,就没什么机会了,于是急切地问:“乔姬,外婆快不行了那会儿你经常回家吗?”她很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她说:“不经常,我没怎么回家。那期间我怀了两次孕,凯特也还太小。”她现在有些不耐烦地看着我。“我想知道那时候的事儿。”我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那时候什么忙都没帮。”她终于说道:“是的,你是什么忙都没帮。”多一个字都不肯再说。我不得不领悟到,她和汤姆对我、对我所作所为的看法已经确立,不会改变,简就是这样一个人;很有可能那也是妈妈的看法,还有爸爸的。我说:“我最近才意识到,外婆病重去世前那段时间,我一点儿忙都没帮。”“是的,你没帮忙。”她说。还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哎,”我说,“最近我和一个老人稍微扯上点关系,现在我知道那时候妈妈不得不面对的是什么了。”“迟知道比永远不知道要好吧。”乔姬姐姐说。这比我想象的还要糟。我的意思是,我在她心中的形象太糟,弄得我脸上火辣辣的,因为——不是,唉,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尴尬。真不想被人看得那么糟糕,我问她:“你能和我说说那时的事吗?”“哎呀,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她气急败坏。这就好像她刚才拿锤子时砸到了拇指,而恰好一个小孩问她,疼不疼呀?“喏,乔姬,”我说,“好吧,我最近明白过来……我那会儿应该能够多出点力的。行了吗?你要我下跪求饶吗?迟知道的确是比永远都不知道好。我想多知道一点妈妈的事。”“她去世前可是在你那公寓里住了两年的啊。”乔姬说,口气中显得困惑不解、十分诧异。“是,我知道。但正是自那时起我才……”乔姬说:“听着,简。我很抱歉,但是……在那一切结束之后,你突然这样跑过来,说,我想好好聊一下妈妈的事。简,这根本就不成。”她说。她真是气极了,话都说不流畅了。而我,我很惊讶。我意识到这里头有积聚了多年的怒气,对小妹简的责怪。我做了最后的努力。“乔姬,”我说,“对不起。当初没有帮妈妈照顾外婆,真的对不起,不过我真的很想谈一谈当初那些事。”“我猜过几天到某个周末,我会接到你的电话,你那会儿百无聊赖,要跑到我这儿来,你身体不错,心情很好,无牵无挂,头发丝都不乱一根,然后你对我说,哦,乔姬,我很好奇,那会儿是怎么回事呢,把妈妈接到家里,一住十年,还带着四个孩子,没个帮手,她日渐衰弱……”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她去接电话。我坐在那里,茫然无措。就是这个词。对于妈妈一直住乔姬这儿这件事,我并不是从未感到过惭愧,但毕竟那时我是在工作,而我们,我和弗雷迪,也的确只有一套小公寓,而且……而且……而且。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周末乔姬会拒绝和我谈这些事,也许她根本就不会想谈。她当时生过我的气,现在还在生气,她一直心怀怨恨。她接完电话回来,说:“我要去火车站接汤姆和孩子们。”她对我说:“对不起,简。但是如果你终于开始产生一点责任心了,也许你应该想到,人很难接受你就这样跑来,轻描淡写地问一两个问题:谈谈外婆垂危好吗?那是怎么回事?让人痛苦吗?那一切太可怕了,简。你懂不懂?那简直恐怖。我能过去时都会过去,挺个大肚子,再不就是带着宝宝,看到妈妈忙得团团转。到最后外婆起不来了。那有几个月时间。你能想象吗?不能吧,我打赌你没法想象。成天的看医生。进出医院。所有的事都是妈妈在做。爸爸帮不了多少忙,他自己也是个病人……不管怎样吧,我得去火车站了。”于是她就走了。我差点就追上去,让她把我捎去搭火车回家,但还是留了下来。汤姆和孩子们一回来就把家里搞得乒乓乱响,自然先是打开唱片机,再开录音机,喧闹声震得房子在抖。汤姆走进房来,说了一句,你好!——然后转身又走了。我在厨房里,孩子们跌跌撞撞地闯进来,吉莉,鲍勃,贾斯珀,凯特。转着圈儿打招呼,你好,你好,你好,你好。我觉得乔姬的孩子都糟透了,都是被宠坏了的小混账,我这个观点已经根深蒂固了,不过也许他们长大以后会变好的。我则是从伦敦、从上流社会来的小姨,光彩照人。圣诞节的时候给他们寄钱作礼物。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糟透了,一无是处。他们告诉我这是因为我不理解他们。这互相中伤是个开心的游戏。但是我的确觉得他们很糟糕。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们的父母允许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没听见乔姬或者汤姆说过:不,那不行。从来没有过。整栋房子里塞满了他们的东西,衣服,玩具,设备,多半从来没有用过,或者只用过一两次。我不断想起在战争年代长大、一无所有的经历。我最近还在想,第三世界国家也一无所有。当然,乔姬会说,现在时兴想这些,但是,就像她会说的,迟想到总比永远不想好。不管怎么说吧,我坐在厨房里,听着孩子们满屋子的喧嚣。乔姬回来了,我看得出来,如果我想聊的话,她准备开口了,但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开口说:“乔姬,你说起我来倒是想都不用想,但是你看看你那些孩子。”“是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时,把背对着我。我立即明白,这是她的痛处。“告诉我,”我对她说,“他们什么时候肯做一件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和汤姆有没有试着告诉他们,这个世界不是个仙界冰激凌店,永远都有奶昔和奶油,只要按个按钮就能出来?”“你也许是对的。我没说你不对。”她说,想要幽默一把,“现在我要准备午饭了。如果你想要帮忙,就待着。不的话,就去和汤姆聊吧。”我听了她的话,去找汤姆,但是他正忙什么呢,不想和我聊。我觉得房里实在吵得难以忍受,于是套上我的大靴子,雪中散步去了,午餐时间才回来。和往常一样,场面是四个孩子的,父母两个只是配角,父母要是胆敢引起个话题,他们会插进去打断,或者隔着他们自顾自相互聊天,根本就是把乔姬和汤姆当作有用的仆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如今家庭怎么都变成这个样子?在起居室里,下午,还是这个样子。吉莉,十七岁,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她原本想去一个朋友家,但是出于什么原因没能去成,于是闹脾气,惩罚全家。鲍勃,十六岁,模样不错,就是太胖了,旁若无人地练他的吉他。贾斯珀,十五岁,鬼哭狼嚎,对他爸纠缠不休,要他陪着去什么本地足球赛。凯特,十三岁,双颊通红,披头散发,穿着乔姬的衣服,从这屋走到那屋,搔首弄姿,某种强制性神经病发作,就是那种十几岁姑娘常发的毛病。这样子是做给我看的,因为她想来伦敦“做模特儿”。可怜的姑娘!汤姆坐在一个角落,想要读书,但一边还得回答孩子们的话,声音听起来心不在焉、烦躁不堪,而乔姬则在伺候所有的人,心平气和,耐心耐烦,偶尔扯起嗓子说话,好让别人听得见。嗯,好的,凯蒂。好的,吉莉,我明天弄。是的,贾斯珀,那在客房的床底下。诸如此类。我最终开口:“好啦,这个坏小姨要走了。别,不用费事,我自己去车站。”我转过身,把这快乐的现代家庭生活场景撇在身后,走出大门,好一阵轻松。乔姬送我出来。“唉,”我说,“别说啦,我是不懂小孩,我又自私又幼稚,也没有资格多嘴,但是我能说的就是……”“而且你大概没错。”她说,还是和孩子们说话时的腔调,心平气和、忘我克己。地上的雪已是泥浆一般,我踩着泥雪去火车站,在那儿稍微等了一会儿。我喜欢火车站,喜欢不为人知,喜欢独处人群之中的那份自由。我喜欢独自一人。就这样。现在我就是一个人。我应该去看莫迪。我应该,赶紧地,把这一切想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这一点。人们去世以后,我们最后悔的,就是从前没和他们聊够。我没有和外婆聊过天,我不了解她。我基本记不得外公。还有妈妈。我知道她认为我自私、愚蠢。(我也是这么看乔姬家那些小混账的。)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她对周围一切的看法。她怎么看汤姆?怎么看乔姬?外孙、外孙女们?照顾外婆,还有她自己的丈夫,一连忙了——我想恐怕是四年,这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现在也永远没法知道了。当然了,还有弗雷迪:有的时候我睁着眼躺在床上,我所渴望的,不是他来和我做爱,尽管我也极想要那个,但我渴望的是和他谈一谈。为什么他在的时候我不和他谈呢?我那时不想,这就是答案。我那时不想知道。周一晚今早我醒来时一阵心慌,心脏怦怦直跳,眼睛刺痛,口干舌燥。我对自己说,做了个噩梦,仅此而已;但是那可怕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心头。上班的路上,我意识到我这样是因为乔伊丝很可能要去美国。除了会想念她外,工作上的事都要有所变动。他们应该会提拔我

                      每晚上床睡觉前,她会检查车子的里程表,作记录,隔天早上再去检查;有时里程表的数字会多出好几百英里。霍尔顿喜欢晚上开车出去兜风。霍尔顿担心,将来卡伦再也无法自我分离时,她会变成什么样子?万一她再度遭受巨大压力,她会创造新的人格吗?或者她会“重新复制”这些旧人格,回复以往的操作模式?“我们会重生吗?”他问道。对于这些问题,我没有答案。我也担心她会再次分裂,但我告诉霍尔顿,我对目前的成果很有信心,所以我也对卡伦有信心,我相信她能痊愈并好好活下去。卡伦2也为卡伦带来不同的挑战。卡伦说,卡伦2的记忆令她焦虑,她不喜欢她发现的事实。她曾有过约会,谈过恋爱,跟别人发生关系——但这些她完全不记得。我问她,这些经历让她感觉愉快还是不愉快?愉快,她说,但她不觉得是“她的”经历。她不喜欢她做的事情。卡伦2的朋友也令她沮丧。她常接到不认识的人打来的电话,不得不闲聊,最后才终于想起对方是谁,她们又是如何认识的。我安慰她,她会慢慢想起过去,所以也一定会记起这些人。她说,当她遇见某几个人,她会反射性地与对方拥抱问候,但她得停下来,想一想这样做好还是不好。她不知道自己经常拥抱孩子们。每到睡觉时间,卡伦2会出来送孩子们上床睡觉。我记得,她曾说过她不敢碰她的孩子,因为最后她可能会虐待他们;但结果恰恰相反,原来她始终恰如其分地展现对孩子们的钟爱。这次融合耗去她大半的精力,她几乎没力气做其他事了。她说她有好多东西想写,无奈时间根本不够用。她交给我第二部分的卡伦2融合记录。1997年10月与卡伦2融合(续)卡伦2与我的融合仍持续进行,她的作为着实令我惊讶。我的生活很复杂,却也丰富多彩。最近我深受过去的“我”与其他男人交往的记忆困扰。尽管都是正常、健康的记忆,但我仍觉得不安。我无法想象我的身体能感受任何正常的性快感,这些原本不属于我的想法令我感到丢脸,有罪恶感。虽然多年来我一直渴望能拥有这种感觉,但我仍挣扎了好一段时间才终于接受这是“我的”记忆。我想起过去每一次性经历的细节,好像它们昨天才刚发生;我不曾想象我能拥有这种感觉。我觉得我的身体再次获得尊重。我强烈而急切地想了解自己的身体,但这些念头却令我尴尬,尴尬到我没办法写下来。我想这整个过程应该会耗上好一段时间。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找回女人的自觉。这次融合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还要困难,因为我无法接受这么多美好经历而没有一丝罪恶感,我常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流下泪来。即便如此,我仍继续将各种正面、积极的感受填入我的人生,这种感觉很刺激、很兴奋。在面对过去数不尽的伤痛之后,我要开始往前看,朝未来迈进。我还不知道怎么踏出第一步,但我必须放下过去,好好享受。卡伦2习惯让人以为她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她轻松待人,但态度坚定;她决不允许别人亏待她或孩子们。她总是开开心心,处处展现幽默,我常怀疑我有没有办法活得像她一样,不辜负她的人生。现在她已和我合为一体,这我明白,但我总是无法克制自己不去想——比起她,我实在太令人失望了。“以前,我常常为了遗失时间而沮丧,”卡伦给我一个扭曲的微笑,“但现在我很生气,因为我再也无法遗失时间了。”我看着卡伦,为她难过。这种感觉肯定很恐怖。“还有,我有很强烈的冲动想做很多事,我想不顾一切往前冲,但我把这种感觉压抑下来。”“卡伦2不曾受过伤,”我评断道,“但也不曾受到适当的处罚。她并未养成‘自律’的观念。”“嗯,我想也是,”卡伦说,但她似乎颇为困扰。“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卡伦2的朋友相处。有时我觉得自己喜欢交际,态度得体,有时候却不这么认为。这礼拜,我又得到一些卡伦2的记忆,但这些记忆却让我觉得卡伦2无时无刻都戴着面具。”她继续,“大家都喜欢她。她拥有幸福童年——她的经历确实如此——但我没办法跟这些女人闲聊,聊些指甲美容什么的,我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我能感觉到卡伦2想穿哪件衣服,但是当我穿上它,我却觉得我不是我自己。”“听你这么说,卡伦2就是那层面具,”我说。“对,我也这么想。只是现在大家都在问我哪里不对劲?”“这个问题真难解,”我说。“你觉得卡伦2很完美,但我却在她身上看见许多不成熟和自私的倾向。我想,她在这方面跟你的双亲很像,冲动,不计后果,却又喜欢维持万事太平的假象。我想,你不要认为自己比不上她。你必须汲取她好的部分,然后用你更成熟的内在——也许来自其他人格——驾驭她冲动的那一面。”我这番话似乎令卡伦颇感惊讶,但她决定好好想一想。※※※※接下来几个星期,融合的脚步慢了下来,卡伦继续注意自己的变化。现在她已能不受强烈冲动驱使,轻松选择自己想做的事。她首次跨进教堂,听她女儿唱歌。卡伦2一直都这么做。卡伦听神父讲道,头一次把他当普通人看待。她甚至决定重新安排定期的妇科检查,心中没有丝毫畏惧。她已有14年未做子宫检查;因为过去只要一想到骨盆腔检查,她就没来由地感到惊慌。※※※※从卡伦开始人格融合到现在,一年过去了。她的改变虽然微妙、不易察觉,但意义非凡。与卡伦谈话时,我仿佛能瞬间见着克莱尔的柔媚、朱莉的绝望、卡伦2的爽朗或安的体贴。另外,卡伦也描述一些居家琐事给我听,包括她如何像迈尔斯一样顶撞她丈夫,或者像桑迪那样屈从于母亲的意志。只是现在的主角全都是“她”了。1997年11月12日是预定融合詹森的日子。詹森把他最重要的宝物带来给我:3枚假金币,一枚内战[2]时期的一分钱硬币,一块大理石,一张边缘呈锯齿状、贴有骷髅头贴纸的唱片,两只动物黑色石雕(大象和熊),一块刻了黑色蜘蛛的象牙白色石头,6英寸高的“飞人乔丹”塑料胸像——他说:“因为他是黑人,跟我一样。”卡伦的高中毕业纪念册,显示她曾加入计算机社、话剧社、德语研究社、学生议会、管乐团、剧团、几个我不认得英文缩写的社团组织。另外还有卡伦领受圣餐的照片,几段针织花边,一本剪贴簿(里头是她丈夫写给她的情书)。我仔细阅读这些书信,发现他俩当时竟意外地热情与真诚: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激,感谢天主让他拥有卡伦的爱;若两人发生争执,他也会写信向卡伦道歉。詹森说,他把几星期前答应要给我的画放在家里的衣橱里,并请我转告卡伦,让她把画带过来。詹森太害羞,不好意思亲自交给我。“我准备好了,”詹森说,“可是我感觉不太好。”他在发抖,咬嘴唇,双手无意识地动来动去。看得出来,他正试着勇敢以对。“别担心,詹森,不会有事的。卡伦和我已经合作过好几次了。”我不确定他是否放心了些,也许我该想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再告诉我一次,你如何诞生?你希望我怎么向卡伦介绍你?”詹森想了想,然后条理分明地回答我的问题。“卡伦喜欢‘看’,却无法‘欣赏’。我们在殡仪馆受虐的房间是灰色的,啤酒窖也是灰色的,所以我诞生的目的是为了将颜色带进我们的生活,教卡伦欣赏美丽的事物。我帮她做美术作业,参赛,然后在青少年夏令营教小孩子画画。高中时,社团表演的剧本是我写的、舞台布景也是我画的。”詹森停下来,欲言又止。“怎么了?”我问,“还有别的话想说吗?”“嗯……”詹森犹豫着。“没关系的。”“嗯,这事是从卡伦母亲拿烫发夹烫她开始的。烫伤在卡伦的脖子上留下伤疤,结果她父亲认为那是吻痕。我不知道吻痕是什么,但父亲因此狠狠揍了她一顿。从那时候起,只要卡伦身上有淤青,我就会用衣服或化妆品帮她掩盖。我以为我是在保护她……”詹森频频颤抖。显然他隐约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你掩盖她身上的伤,不让人看见,反倒让能够帮忙的人也看不见她受虐的伤痕,”我打开天窗说亮话。“现在我知道了,”詹森的泪水即将溃堤,“我只是想帮她!”“你确实是想帮她啊,詹森。不过,我打心底认为结果不会有任何不同。不管你怎么帮她,她父亲都会找方法伤害她。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伤害她。”“你真的这么想?”我毫不迟疑地立刻点头,詹森叹口气,放松下来。“我好担心是我害她受伤的。”“融合后,你的体贴和美术天分一定能为卡伦带来很大的帮助。”詹森想了一会儿,问我:“卡伦会介意我是黑人吗?”我很惊讶他会这么问,但我立刻回答:“不会。我确信她不会介意的。”这时我突然很想知道:“你为什么是黑人?”“她父亲对深色人种有偏见。不过就像我说的,我是为了教她色彩才诞生的。”是啊,那还用说。有时候我真是个猪脑袋。我们开始融合的例行程序。当詹森进入卡伦的小房间,为了缓和气氛,他朝卡伦吐舌头、咧嘴微笑着。卡伦描述詹森的模样:黑人,一头卷而纠结的黑发,约4.5英尺高;她以为他的个头会再高一点。他主动跟卡伦说话,为遮盖伤疤的事向她道歉,并请她转告“他会想念我”,但我知道他永远都在。此外,詹森要我记得告诉卡伦藏画的地方。他在发抖,她说,两只手紧紧攀住她的双臂。他问她是否准备好了?他爬上她的膝盖,准备融入。卡伦停顿了几秒钟,之后意外地说整个过程比她原本预期的快多了。他已经融入,她可以感觉到他。她脸庞涨红,转为深红色;她感觉到他的焦虑,抱怨光线和噪音。她说她感觉有些悲凉。“因为他经常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一旦卡伦离开催眠状态,我便这样告诉她。之后我说,詹森把画摆在她的衣橱里。1997年11月16日与詹森融合1997年11月12日,礼拜三,我和詹森融合。这次融合跟以前不太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融入我了。融合后,我并未立刻感受到异状;然而到了晚上,我突然被大量的记忆与感觉淹没。我在那些灰色房间受罚或受虐时,他会出来,将灰色变成彩虹般的缤纷色彩,让我无心顾及肉体的伤害。现在,詹森融入我两天之后,那些最黯淡无光的日子霎时有了颜色。过去我完全不曾意识到詹森的力量。除了画画以及将艺术带进我的生活,我不知道他究竟为何存在。现在我终于了解,詹森之于我的意义远远超乎我的想象。詹森是我身上唯一的黑人人格。他之所以生为黑人,乃是因为我父亲对黑人有很深的偏见。他的出现使我慢慢懂得欣赏各个民族、人种,他给我正确的观点,让我不至于跟父亲一样偏颇。詹森熟读他的种族的历史,并且选了18世纪某奴隶的名字为自己命名。因为詹森给我的知识,我对各种族的历史与冲突有了初步的了解。我尤其对埃及人,还有他们创造文化的方式特别感兴趣。詹森能使左手,右手也很灵活。他可以同时用两只手写字。詹森也让我的孩子接触艺术,他陪他们剪剪贴贴、涂涂抹抹,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他会以日常生活为基础,安排艺术培养计划;我儿子还不满一岁时,他把巧克力布丁倒在手工纸上,开启詹姆斯的创作生涯。詹森喜欢乱涂乱画,我们经常因此惹上麻烦。他在某次宗教课的涂鸦把我吓坏了,多年后仍余悸犹存。现在我发现他为你再画了一次,令我相当困扰。我不明白。难不成这幅画是在预告未来?它究竟有什么含义?我不懂他为何重绘这幅场景。这幅画潜藏的邪恶令我害怕。我想撕了它扔掉,但某件事阻止了我的行动。我想起他第一次画这幅画的场景,当时的一切历历在目;我读6年级,坐在第2排。修女对我们讲道,说我们全是罪人;由于我不懂自己何以是罪人,因此詹森替我出来画了这幅耶稣受难图:画中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钉子刺穿掌心;有个女孩(我猜那是我)正在喝滴落的血,魔鬼的阴影潜伏在女孩身后,伺机夺取她的灵魂。我想詹森肯定是太着迷于他的作品了,他没看见修女正朝他走来。她抽走他的画一看,吓坏了。詹森不明白自己哪里做错,他十分害怕,于是迈尔斯出来帮忙。修女拿圣水往我们头上浇,拼命摇我们的身体,摇到我们快要昏过去变成植物人。当时,我们仍握着画画的铅笔,后面的男生为了引起我们的注意,用力踹我们的手,但他不知道铅笔的笔尖正对我们的手掌心;于是笔尖刺进掌心,流出的血凝聚在掌中央,形成小小血洼。我请求修女让我去洗手间。结果她一看见我的手就开始尖叫,说我是恶魔撒旦之子。之后我爸妈被叫到学校来,当晚我也受到比以往更严厉的处罚,理由是“我让家人彻底蒙羞”。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看见越来越多不曾知其存在的美丽事物。与詹森融合后,我会注意每样东西的每个细节。然而,此次融合最糟糕的部分是“孤独”。我好怀念大家一起参与的内在会议。虽然我从未真正听见他们的讨论内容,但是,知道他们就在那里仍令我感到安慰。我很难过自己不再自我分离了。不再遗失时间的感觉好怪,尤其当我非常需要帮助的时候,这种感觉更为强烈。一个人要处理这么多事,对我来说真的好难。其他人究竟如何只靠一个人格生活?我不知道霍尔顿怎么了,可是我真的不太了解他。我不懂,假如他还在,我为何不能把时间给他?难道他拒绝再帮助我了吗?※※※※“你准备好完成最后融合了吗?”我问卡伦。詹森已逐渐融入,卡伦正在吸收他的记忆与感觉。“我很害怕,”卡伦说。她望着我,希望我能拉她一把。“现在我还有一个可以托付时间的对象,他是我的安全网。我觉得遗失时间好像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我继续保持沉默,让她与自我挣扎。“我完全不记得最初几个融合人格的事了,但家里仍不时出现一些我知道不是我造成的改变。”“虽然你的人格融合已趋近完成,”我说,“但有待整理的记忆和感觉还是很多,我想至少得再花好几个月才能完成整个合并过程。”“可是,万一真的发生很糟的事,我该怎么办?”她问道,微微提高音量。她终于得完全靠自己生活了。看得出来,这个即将成真的事实令她开始惊慌。“就算大部分的我都融合了,”她继续,“我还是有很多细节想不起来呀。以前我是秘书,我会打字,会速记——但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以前我有一整个内在家庭,我不需要别人。”她交叉双臂,抱在胸前,表情严肃。“霍尔顿已经好一阵子不出来活动了。他让我一个人应付所有的事!”她板起脸,不高兴了好一阵子,“我一直到昨天才猛然惊觉,我的内在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我可以跟他聊一聊吗?”她看着我,表情有些厌恶,但仍闭上眼睛接受例行的催眠程序。“以前的她不必承担任何后果,”霍尔顿说,“我已支撑这一大家子好多年了。”我总不免想到,他取名“霍尔顿”[3]不是没有原因的。“你对自己的融合有何看法?”我问。“我必须融合,我知道,但我认为我有责任继续照顾她一阵子。我已经关闭她的心灵之屋了。”“你的意思是?”“所有房间都被封住,他们再也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而我呢,我从来都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一分子。我一直都住在心灵之屋外头,负责保护他们。不过,我还没关闭卡伦的安全小窝。”“你需要她的小房间来完成融合吗?”“倒也不是,我觉得我们可以在屋外进行。但是,最后我也必须关闭她的小窝。”“为什么?”“我怕卡伦会利用这里发展更多内在人格。”※※※※圣诞节假期的难关结束后(这回卡伦应付得比过去几年好多了),她终于把詹森的最后一幅画带来给我。她之所以迟迟不肯带来,我想应该是“詹森”害怕因此受罚所致。这是一幅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图画。多年前,詹森曾因相同主题遭修女惩罚;然而,詹森没有时间感,未曾察觉时空环境早已不同;因此对他而言,当时的处罚就像才刚发生一样,深刻且鲜明。在卡伦的印象中,多年前的那幅画比这一幅更怵目惊心。旧作中,她身后的黑影面积更大,而且

                      。现在卫国已经不是问题了,晋文公没有浪费太多时间,迅速挥师南下,进攻曹国,包围了曹国的国都陶丘。这时候他指挥的部队不仅仅是晋国三军,还有加入到晋军中的齐、秦两国部队。晋军集中力量进攻陶丘的城门,曹国人拼死抵抗,一次又一次打退敌人的进攻。晋军死伤累累,在陶丘城下留下大量尸体,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冷兵器时代,攻城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孙子兵法》曾这样描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fén)轀(wēn),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将孙子的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文:最上乘的用兵之法,以谋略取胜;其次以外交取胜;其次以打败敌人的军队取胜;攻城是下下之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为了攻城,光准备器械就得三个月;如果一时攻不下,就得在城外修筑土丘围城,又得三个月;如果还攻不下,攻方将领难免心浮气躁,驱使士兵像蚂蚁一样进攻,搞人海战术,死伤更加惨重,有可能高达三分之一以上,而敌城仍然屹立不拔——这就是攻城的灾难。这段论述,生动地反映了攻城的艰辛,也体现了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指导思想。回想起来,齐桓公和管仲纵横中原三十年,虽然以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但总是尽量避免战争的发生,更多采用外交和谋略来解决问题,与孙子的思想不谋而合。而现在,晋文公刚出江湖,就在陶丘城下陷入攻城的困境,勇气虽然可嘉,谋、交略嫌不足。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晋文公之所以强攻陶丘,与其救援宋国的战略目标有关。宋国在楚军的进攻之下,已经岌岌可危,如果不尽快解决曹国而对宋国直接施以援手,那么当晋军与楚军主力相遇的时候,曹军势必成为晋军的后顾之忧。因此,救宋必先破曹,攻城虽是下策,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晋文公本来以为,以晋国三军的实力,加上齐、秦二国之助,攻下陶丘只是小菜一碟。没想到,这碟小菜却是如此难啃。曹国人不但打退了晋军的进攻,还采取心理战术来削弱晋军的斗志——将晋军留下的尸体挂在城墙之上。这一招非常狠毒,晋军士兵看到如此场景,又愤恨又惊惧,箭不敢射,石头不敢扔,梯子也不敢搭,生怕破坏了同袍的尸体,攻城一时陷于停顿。有人给晋文公献了一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计谋:将晋军部队迁到陶丘郊外的曹国公墓去驻扎,并且宣称,要挖曹国人的祖坟作为报复。祖坟被挖,那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而挖人家祖坟,也是缺德得不能再缺德的事,如果不是有曹国人挂尸在先,晋国人也不敢这么做——人嘛,毕竟还是有底线的。曹国人听到这个消息,无不感到恐惧,而且愧疚万分。他们立刻派人与晋国人谈判,要求晋军赶快撤出公墓,别再骚扰他们祖先的神灵。晋文公很爽快,说行啊,只要你们将晋军的尸体都收拾好,装在棺材中送还给我们,我们就马上撤出公墓,这仗该怎么打还怎么打,大家都别再耍小聪明出毛招了。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过分,曹国人当然答应。几天之后,他们将晋军的尸体收敛妥当,用牛车拉着几百具棺木,打开城门送往晋军大营。队伍刚出来三分之一,听得城外一通鼓响,无数晋兵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曹国人情知上当,想关门,门却被牛车堵了个严实。手忙脚乱的工夫,晋国人已经控制了城门,陶丘城陷落了。曹共公当年好奇心作怪,偷看晋文公洗澡,现在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晋文公当众数落他的罪状,总共有三条:第一,不用僖负羁这样的贤臣;第二,小小曹国,居然有“乘轩者”(大夫)三百人,政府官员严重超编;第三,不尊重贵人,偷看人家洗澡。根据《左传》的记载,僖负羁当年背着曹共公给重耳送饭,并非出于他自己的意愿,而是他老婆劝说的结果。就算是他自己的意愿,因为送过一顿饭,就被称为贤臣,也实在是太带有主观色彩了。但是对于晋文公来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现在正是时候。为了表达对僖负羁的敬意,他还特地给部队下了一条命令,不许任何人闯进僖负羁的宅子,违者斩首。晋国军中,有两个人情绪不佳,那就是魏犨(chōu)和颠颉。这两个人都曾跟随晋文公流亡列国,然而回国之后并没有受到重用。一年前晋文公作三军,起用了郤谷、郤溱、先轸、栾枝等新人,魏犨仅仅担任戎车护卫,颠颉更是榜上无名,使得他俩愈发忿忿不平。现在打下曹国,僖负羁仅仅因为一饭之恩,就受到晋文公如此厚报,进一步加深了这两个人的不满。为什么外人一顿饭,胜过咱们那十几年的不离不弃呢?魏犨和颠颉想不通,凑到一起喝闷酒。酒入愁肠,化作满腔怨言。喝着喝着,魏犨有了一个邪恶的念头,他凑到颠颉的耳边一说,颠颉立马表示赞同。当天夜里月黑风高,两人各自带着亲兵,抱着柴禾来到僖负羁家附近,将柴禾团团围住他家院子堆放好,把前后几扇门都用链条锁上。魏犨一声令下,亲兵们点燃柴禾,又将数十个火把扔进院子。霎时间四处火起,院里的人从睡梦中惊醒,男女老少乱成一团。魏犨喝得有十二分醉了,听到里面哭爹喊娘,报复的快感油然而生,竟然忘记自己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举着一把长刀又蹦又跳,吆喝着亲兵:“把守好各个门口,不许放一个人出来!”不料乐极生悲,突然间一段烧得滚烫的院墙轰然断裂将他压倒。颠颉吓得立马酒醒了,连忙扒开砖头,将魏犨扛在肩上,带着亲兵逃离作案现场。回到家找来军医一看,魏犨整个胸部被烧伤,伤势之重,至少要卧床半个月才能恢复。而僖负羁一家数十口,全部葬身火海。晋文公带着群臣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一堆灰烬。军法官四处调查,没费多少力气,就查出案件的凶手是魏犨和颠颉。魏犨身长八尺,力能搏虎,是晋国军中数一数二的勇士,熊熊火光中,有谁会认不出他的身影,听不到他的声音?将魏家的亲兵抓来两个一拷问,便将当晚发生的事情弄个明明白白。晋文公大为光火。烧死僖负羁一家本来就是严重的罪行,公然违抗他的命令更不能容忍。他决定将这两个罪犯斩首示众,以肃军纪。颠颉本事平平,杀了就杀了。但魏犨是员猛将,本事非同小可,杀了未免可惜。争霸天下,最需要的是什么?人才。晋文公考虑再三,派赵衰到魏犨住处探望病情。他的想法很简单,魏犨如果伤势太重,也就没有了价值,留着也是个废物,不如杀掉。魏犨虽然是个粗人,却也知道赵衰此来的目的。他命人给自己包扎好伤口,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见到赵衰一揖到地,行了个大礼。“老魏啊,你怎么突然跟我客气起来了呢?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呀!”赵衰说着,故作亲昵,在魏犨胸前用力捶了两下。魏犨疼得撕心裂肺,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还笑容可掬地说:“应该的,应该的,您是领导嘛!”“哎呀,什么领导不领导!咱们可都是主公身边的老人了,一起吃苦流亡,情同手足,你这样称呼多生分!”说到这里,赵衰侧过头瞟了魏犨一眼,只见这家伙仍然一脸天真的憨笑,便将话锋一转,突然问道,“最近身体还好吧?”“好,好得很!不信你看。”魏犨说着,跑到院子里,一口气做了三百个俯卧撑,接着又做了三百个跳跃。“够了,够了。”赵衰笑道,“我只是随便问问,你还是那个急性子脾气,有甚于当年啊!”赵衰刚刚离开,魏犨便瘫倒在地上,双手捂住胸口,满地打滚。疼归疼,命是保住了,仅仅被撤去了戎车护卫之职,由舟之侨取而代之。颠颉则没有这么好命,被拉出去砍了头。处理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宋国的使者门尹般也来到了陶丘,他给晋文公带来一个信息:“如果再不加紧派兵救援,宋国就要被楚国消灭了。”门尹般绝非夸大其辞。自去年冬天到现在,宋国以区区一国之力,抵抗楚国及其仆从国的进攻已经三个多月,商丘城岌岌可危。即便门尹般不来报告,晋文公猜也猜得到宋国的形势危急。晋军伐卫侵曹,目的就是牵制楚国,救援宋国。现在卫、曹两国均已告解决,楚成王仍然不为之所动,死死咬住宋国不放,显然,晋国的牵制战略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要救援宋国,只能继续挥师南下,与楚国大军面对面地决战。但这样一来,晋军劳师袭远,而楚军以逸待劳,战争的主动权就握在了楚国人手里。另一方面,晋国的盟友秦国和齐国对于是否主动寻衅楚军也持不同意见,如果晋军一定要南下,秦军和齐军很有可能停留在曹国,作壁上观。仅以晋国三军奔袭楚军,胜算微乎其微。但如果坐视不救,宋国必定会背弃晋国,转而投向楚国的怀抱,这对晋文公来说,将是一个难以接受的打击。他只能想办法继续牵制并调动楚军,迫使其离开宋国,主动来找晋军决战。新任中军元帅先轸提出一套解决方案:一方面要求宋国人以重金寻求齐、秦二国的帮助,请齐、秦二国向楚国呼吁停战;另一方面,在齐、秦二国呼吁停战的同时,晋国将曹共公囚禁起来,并把卫、曹二国的土地赠送给宋国。楚成王得知此事,定然恼怒,不同意齐、秦二国的停战呼吁。而齐、秦二国接受了宋国的重金贿赂,又恼怒于楚国人的蛮不讲理,必定会全力以赴,与楚国人一战。(反之,如果楚成王同意停战,则正中晋文公下怀,以和平方式解决宋国问题,功劳还是他的。)先轸的方案,好比将一个烫手的山芋强行塞到楚成王手里,他接或是不接,都将处于极为不利的位置。晋文公采纳了先轸的建议。先轸的计谋高超,楚成王的警惕性更高。齐、秦两国使者一进楚军大营,他便嗅到了可疑的味道。不久又听到晋国瓜分卫、曹两国的土地转手送给宋国的消息,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这是晋文公给他布下的一个圈套。以楚成王的脾性,自然不会答应齐、秦两国提出的停战呼吁,让晋文公坐收渔翁之利。但是拒绝的话,齐、秦两国就被彻底推向晋国那一方,成为楚国的敌人了。三个大国联合起来,在兵力上已经超过了楚军,而且很有可能导致鲁、郑、陈、蔡等同盟见风使舵,倒戈一击。楚成王思前想后,作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撤军回国。作为一个牌桌上的老手,他清楚地知道,当对家将所有好牌都抓在手里,而且上下两家都倾向于支持对家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不玩了。楚国人办事历来雷厉风行。当天晚上,楚成王带着自己的卫队开始从宋国撤离,退回到楚国境内的申县建立指挥部,在那里继续指挥全局。同时命令镇守谷城的申叔侯撤军,命令围攻商丘的成得臣放弃进攻宋国,将部队迅速撤回楚国。楚成王深知成得臣不甘心就这样放弃,还派人专门给他带去一封信,信上说:“晋侯在外流亡了十九年,什么样的苦都吃过,最终还是得到了晋国,这是因为老天眷顾他,而且帮助他排除了障碍。天命如此,非人力所能废。兵书上说,敌我旗鼓相当则避而不战;又说,要知难而退;还提到,不要和有仁德的人作战。现今的情况就是这样。请你一定遵照命令,稳妥安排退军事宜,不得有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英雄。但成得臣看到这封信,第一反应不是服从,而是产生了一个错误的判断:有人在楚王面前说我的闲话。自子文让贤以来,成得臣就担任了楚国的令尹。令尹乃是楚国的首席执政官和军事指挥官,出征宋国本来也就是他分内之事。然而楚成王一开始并没有考虑让成得臣担纲,而是请已经退居二线的子文出马,明显是不放心将这么大的军事行动交给成得臣指挥。虽然子文用消极怠工的办法逼迫楚成王起用成得臣,而且成得臣一出马就赢得了大众的满堂喝彩,但在成得臣心里,已经埋下了自卑的阴影。他迫切需要通过这场战争来证明,自己并不比子文差。但是没想到,这仗一打就是三个月,商丘城近在眼前,却总是屹立不倒。恰在这时候,他又收到了退兵回国的命令。对于成得臣来说,这道命令无疑是一道催命符。他绝望地认为,自己这次无功而返,必定使楚成王更加怀疑他的能力,同时也会使国内产生一种“子玉不如子文”的舆论。不是曾经有个小孩说过“给子玉兵车超过三百乘,肯定有去无回”的话吗?连小孩子都敢这样大放厥词,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等着看他成得臣的笑话。怕是有人嫉妒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令尹,担心他攻下商丘城,立下盖世奇功,因而向楚王进了馋言,命令他赶快从宋国撤军。这个念头在成得臣脑子里一闪过,立刻变成了铁定的事实。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彻底打败晋国军队,让你们这些闲人看看我的厉害!成得臣派人到申县给楚成王送去一封信,请求与晋军一战。信中写道:“并非我想立功,而是希望通过这次战争堵住某些人的嘴。”“混蛋!”楚成王气得差点跳起来。但是多年的执政经验使得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没有当着使者的面发火。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成得臣,居然将战争当成了赌气的工具,他难道不知道,战争不是游戏,战争是会死人的,稍有不慎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吗?楚成王很后悔没有坚持己见,将军国大事托付给了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可现在又有什么办法呢?远征军的主力还在宋国,如果此时撤换成得臣,恐怕引起军心混乱,被晋国人趁火打劫。更可怕的是,成得臣很有可能拥兵为乱,反过来进攻楚国,那样的话,事情就不可收拾了。既然成得臣要战,那就让他战吧,给他一个教训也好。楚成王这样想着,最终答应了成得臣的请求,但是只派了“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前去增援成得臣。简单说明一下,在春秋年间,各国都蓄养着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称为“私卒”或“族兵”,一般由国君或卿大夫的亲族组成,相当于后世的“亲兵”。私卒的规模不大,但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是各国军队中的精锐部队。根据楚国的传统,楚王本人拥有的私卒,共计兵车三十乘,分为东西两广,每广十五乘;楚国大子(太子)的私卒称为东宫之卒,规模必定小于楚王的两广;而所谓若敖之六卒,则是成得臣的宗族亲兵六百人。这样看来,楚成王派去增援成得臣的部队,就是楚王的卫队兵车十五乘,大子的私卒估计也不超过兵车十五乘,还有成得臣的族兵六百人。作为精锐部队,这批援助不算大,也不算小。加上原来在宋国的楚军远征军主力部队,应当可以和晋、齐、秦三国联军势均力敌。成得臣并非有勇无谋之辈。得到楚成王的增援部队之后,他没有马上挥兵北上,而是派了一名叫宛春的使者前往晋军大营,对晋文公说:“您不是想救宋国吗?我来和您做一笔交易,请您恢复卫侯和曹伯的国君地位,我愿意放弃围攻宋国。”言下之意,只要晋国放过卫、曹两国,楚国就放过宋国。这等于是将晋国踢给楚国的球又踢回去了。晋文公开了一个会来讨论成得臣的要求。狐偃拍案而起:“这个子玉(成得臣字子玉)也太无礼了!他是臣,您是君,他凭什么跟您来做交易?而且您救宋国,只是一件功劳;他救卫、曹两国,是两件功劳。这个人不懂礼节,又贪功好利,咱们得好好教训一下他!”先轸站起来拍拍狐偃的肩膀,慢悠悠地说:“我反倒觉得,不妨答应他。子玉一句话,三个国家得到安宁;我们一句话,三个国家陷于灭亡,无论如何是我们理亏。不答应他的话,就等于放弃了宋国,我们本来就是来救宋国的,到头来却放弃了宋国,诸侯会怎么看?楚国人的这个建议,对宋、卫、曹三国都是恩惠,我们不答应,必定会引起这三个国家的怨恨,对我们大大不利。”狐偃双手一摊,愤愤地问:“难道咱们就这样受他摆布,往他画好的圈里跳?”“当然不是。”先轸笑着说,“何必便宜了子玉小子,我们私下和卫、曹两国交易,答应卫侯、曹伯复国,离间他们与楚国的关系。然后将宛春拘禁起来,激怒楚国人,引诱他们前来作战!”皮球踢来踢去,还是

                      袁世凯为内阁头疼的时候,三位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黄兴先生、汪精卫先生干什么去了?好久都没有他们的音讯了。还是一个一个地交代吧。孙中山在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后,心情还不算太糟糕,毕竟南京临时政府没钱没枪的日子也很难过,更重要的是,孙先生并没有认为革命失败了。他对记者们说:“我不做大总统,并不是不做事了,现在民族主义革命已经成功,民权主义姑且交给袁老哥去尝试,而我则要投身于民生事业中去。如此一来,我终生为之奋斗的三民主义也就顺利得以实现了!”不得不说,孙中山实在是一名至诚的爱国理想派。在离职后的第三天,孙中山开始环游各省,一路上考察各地实情并宣传他的民生主义。几个月内,孙中山和得力干将胡汉民等人走遍大江南北,几乎遍及半个中国。这一次到全国各地的实地旅行考察,对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是非常必要的。事实上,由于革命的原因,以他们为代表的革命党大多长期浪迹国外,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并不了解,确实有“远距离革命家”的嫌疑。这一次的实地考察,对孙先生的实业救国方略有一个很大的触动:要致富,先修路。在这段时间中,孙中山对交通建设特别是铁路建设产生了兴趣。在武昌的时候,孙中山就在演说中提出,要建造长江大桥,将武汉三镇连为一体;后来孙中山在上海又提出一份修建全国铁路大干线的计划。以至于走到哪里,他的修路主张就带到了哪里。而黄兴先生就没有孙先生那么轻松,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后,南京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随后北迁北京。但南京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留在南京附近的近三十万革命军(民军)并不能随同北上。这几十万军人良莠不齐,战斗力也极差,大多数人根本谈不上什么革命精神,留在南京就是为了混饭吃,顺道领一份工资。但无论吃饭还是发工资,哪一项不需要钱?南京政府自然是没钱的,所以得找袁大总统要钱。可袁大总统此时哪有富余的钱。现在各省都处于自治阶段,都不给中央政府上交税款。虽说他从隆裕那里搞了些钱,又借“北京兵变”抢了几百万两银子,但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既然政府拿不出来钱养兵,那就只有裁兵。裁兵就是动当兵的饭碗。若是处理不当,激起兵变,主持裁兵的人就得掉脑袋。因此,裁撤军队绝对是一个烫手山芋。袁大总统决定把这个烫手山芋抛给革命党人自己,确切地说是抛给黄兴。黄兴老弟,现在国家危难,你作为南方军界的领袖,由你出任南京留守再合适不过,你千万不能推辞。南京留守是干什么的?专门负责收拾烂摊子。处理南京民军的裁撤问题自然是其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袁世凯不是很厚道,但黄兴是个爽快人,他很爽气地接受了任命。袁总统放心吧,我一定把这活给干利索了,不负我军界同胞。袁世凯见黄兴如此勇于任事,也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找外国银行贷了一些钱(约价值两百万两白银)给南京政府,主要给黄兴做裁军之用。可这些钱相比裁军的开销就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够用。黄兴就是黄兴。有威信,有人品。他采用“当地军队就地解散,外来军队押回原籍遣散,同时压缩部队编制”的原则,并以爱国为号召,鼓励军人们自动离职,不拿或者少拿安家费,共度时艰,硬是办完了裁军这事。军队裁撤近半,只剩下五个军和一个第八师。其中安徽都督柏文蔚的第一军和那个第八师是同盟会的嫡系力量。南京城外,黄兴看着那些打道回府的兄弟,尤其是那些奔着他的名头来参军却被裁掉的兄弟,愧疚、不安、心酸、无奈,一时百感交集。人累了,心也累了,革命对我来说,已成昨日云烟,是时候离开了。6月,39岁的黄兴留下一封辞职信,返回阔别多年的家乡湖南,不久之后隐居上海。至于帅哥汪精卫的行动,比上述两位更加彻底。或许是在冷眼旁观了这么久的政治斗争后渐趋消极,又或许是为了履行他“革命成功后,一不做官,二不做议员,功成身退”的诺言,汪精卫婉拒了袁大总统邀请他出任广东都督的好意之后,终于给了追随他多年的陈璧君一个交代:举办了正式的结婚仪式。接下来,夫妻结伴,返回了他阔别八年的故乡,拜见兄长弟妹。远山含黛,流水涓涓,故乡山水的宁静和谐更是坚定了汪精卫远离政坛的决心。随后,汪精卫携陈璧君翩翩而去,前往法国留学。主动放弃权力,对于多年来奔波世界各地、矢志不渝的三位革命先驱,固然是情非得已,但革命者最终选择一条和平竞争的道路,岂非国家之幸、国民之福?逃不出人情这张网7月,骄阳似火,虽是北京一年之中最炎热的时节,却也是最流光溢彩的时节。但这妖娆的盛夏,却赶不走袁世凯心头的烦闷。他这四个月的大总统,实在是做得焦头烂额,南北党争让他心力交瘁。这时,参谋团队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何不邀请孙中山和黄兴这两位民国革命元勋到北京共商国家大计,开诚布公,建立互信合作。袁世凯瞬间就意识到了其中的价值所在。孙中山和黄兴分别是革命党的头号和二号领袖,是享有巨大声望的政治人物,特别是在临时参议院中,同盟会的参议员更是唯孙中山和黄兴马首是瞻。要想化解目前的政治危机并打造一个各方认可的内阁,就必须要仰仗孙中山、黄兴二人的支持和配合。想到就做。袁世凯诚意十足,不仅派出了迎接专使,还让“海琛号”巡洋舰到上海护航迎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袁世凯的盛情相邀,孙中山和黄兴也不能不动心,何况孙中山还想与袁总统谈谈他的铁路计划。于是,孙中山和黄兴联名致电袁世凯,表示稍做准备便起程北上。虽说孙中山和黄兴接受了袁世凯的邀请,但是同盟会内部却有不同意见,同盟会就“孙、黄是否应该应邀北上”分作了两派。稳健派支持二位大哥北上会晤袁世凯。他们说这次会谈是英雄相见、巨头相会,既能起到稳定政局的作用,也是民国未来的发展之福。激进派则认为这是袁世凯设下的圈套,是为了禁锢两位革命领袖,在这个敏感时期,革命领袖不应该深入虎狼之地,何况北京还闹过兵变。《民权报》也凑热闹,刊登了一幅非常有意思的漫画,名字叫“行不得也,哥哥!”只见画中的北京城头张开大网,正要捕捉北上的轮船。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仍旧力排众议,他对众人说:无论如何,我也不可失信于袁世凯。别人都说他不可靠,我倒要试试自己的眼光。革命党中有聪明人,眼见孙中山主意已定,便提出一条权宜之计:由孙中山先去北京打头阵,而黄兴则暂时称病不去。如果孙中山发现北京没有问题,那么黄兴的病就好了,也去北京;如果孙中山觉得情况不对劲,那么黄兴就继续病下去。避免袁世凯将两大革命领袖一网打尽。好吧,就这么办。在迎接专使的陪同下,孙中山与夫人卢慕贞、秘书宋霭龄等十余人起程北上,一行人于8月22日下午抵达北京。袁世凯给孙中山的接待礼遇规格很高,虽然不像现在某些央企动辄数亿的招待费那么夸张,但也很可观:高大炫目的彩棚,雄壮的欢迎曲,够分量的迎接代表——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壮观的接站队伍,还有天上地下独一份的超级豪华金漆朱轮大马车,军警如林,人山人海,大家都争相前来一睹这位仰望已久的革命领袖风采。虽说孙中山对于如此高规格的接待颇不自在,但这样隆重的礼遇还是令他非常满意,也非常感动。老袁同志在做人这一方面,那绝对是天下有数的高手。本来按照安排,应该是第二天两人才会谈。可是老袁同志为了表达对孙中山的重视,在孙中山安顿好之后,强烈邀请孙中山当晚赴宴面谈。孙中山被袁世凯这种精诚感动,就真的去了。袁世凯亲自到厅前迎接。这次伟人峰会气氛非常热烈。在晚宴上,袁世凯为孙中山亲自执盏,殷勤备至。在致辞中,袁世凯非常诚恳地说道:“我盼望先生与克强已经很久了,今天克强未与同行,不能共聆伟论,实在令人遗憾。所幸先生惠然肯来,让我感到十分欣慰。现在时局动荡,边警迭至,我又见识浅陋,能力有限,世凯谨代表四万万同胞感谢先生,还望先生不吝赐教、大力匡助!”袁世凯的谦恭和马屁相当到位,孙中山舒泰到了极点。两人在席间携手揽腕,觥筹交错,相谈甚欢,相见恨晚。在宴会结束后,两人又继续探讨国家大事,一不小心谈到很晚。于是,袁世凯殷切地留客:“先生你就留在府中吧。”袁世凯不是假客气,他是真心实意地想留孙中山在府中过夜。袁大总统太热情了。孙中山很感动,也就不再推让,当即住了下来。孙中山夜不能寐,他觉得袁世凯不像是那种印象中的军阀,这人好像还很有城府,对时局的看法和见识十分高明,与自己很是合拍。此时的孙中山,已经完全被袁世凯的热情所感化。之前的那些怀疑与防备似乎都被他远远地抛在了脑后。接下来,孙中山与袁世凯多次会晤,多次密谈,多次谈至深夜。至于具体谈成了什么,等黄兴同志来了再说。袁世凯的殷勤与诚意,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大多数国人的心目中,袁世凯和孙中山此次相见甚欢,其乐融融,这显然是南北已经摒除成见的友好信号。之前因南北党争而背离的人心,逐渐回归。袁世凯眼中的孙中山和黄兴时间很快就来到了8月底,双方的会谈终于到了高潮。袁世凯在总统府举行盛大宴会,并邀请了各部总长、在京的高级将领、各界名流和满蒙王公作陪。在宴会上,袁大总统充分肯定了这次伟大峰会的伟大意义:以前有很多舆论,都觉得我跟南方革命党人是相处不好的,你看现在孙先生来了,以前的种种谣言不攻自破,以后的民国会更加巩固!说到这里,袁世凯向孙中山举酒致敬,并高呼道:“中山先生万岁!”盛情难却下,孙中山也非常激动,赶忙站起来互动:“袁大总统万岁!中华民国万岁!五大民族万岁!”前后两位临时大总统互呼“万岁”,使宴会的气氛攀升至高潮。与会的众人看见两位伟人化敌为友,如此精诚团结,顿觉和平可期,发展可期,国家幸甚,人民幸甚。霎时,全场热烈互动,溢美之词血本清仓大甩卖。孙中山非常高兴,所以他在宴会间提出来:“袁老哥你再当十年总统,去练百万精兵;我十年不参选总统,去修二十万里铁路,这样一来何愁国不富民不强啊。”袁世凯说:“好啊,你说得太好了,都说到我心坎里了。”其实不管孙中山说什么,袁世凯总是说好。袁世凯接着说:“每月拨给你办公费三万元,一切行政用人之权都归你,政府概不干涉,你就干去吧。”后来袁世凯真的派孙中山去修筑铁路,出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显然,袁世凯是投其所好,免得孙中山继续革命或重新造反。孙中山对此并不介意,反倒干得特别认真,率领大批失业的革命党人,乘专车满世界考察。然而结果不大让人满意,铁道一寸未建,银子却花了好多。以至于后来袁世凯秋后算账时,把孙中山当成“贪污犯”来抓。话题回到宴会上。话说在孙中山展望完未来十年之后,袁世凯便与中山先生谈起了赵秉钧同志的个人前途问题——赵秉钧这个内阁代总理还未得到参议院的正式任命。这次袁世凯邀请孙中山和黄兴两人来京,目的之一便是希望利用他们二人的威望,对内阁总理人选达成共识,以顺利地解决组阁问题并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内阁。在孙中山的支持下,袁世凯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临时参议院顺利通过了赵秉钧出任内阁总理的提案。由此,组阁危机彻底化解,赵秉钧内阁也成为民国建立后的第三任内阁。在袁世凯接二连三的糖衣炮弹之下,孙中山不管是答记者问,还是给挚友黄兴的信中,都给予袁世凯极高的评价。9月初,孙中山致电黄兴说:“你快来吧,袁世凯人不错,你来了就可以消除外界的各种谣传,促进南北统一,记得赶紧动身。”袁世凯见孙中山表现得如此大气,他当然也不好意思小气。为了制造更加和谐的氛围,他一口气撒了三个陆军上将军衔出去,黄兴是第一个,段祺瑞和黎元洪二人则属于沾光。黄兴是个实诚人,一听老大哥召唤,便带着陈其美来了,迅速抵达北京。老袁同志给黄兴一行人的接待规格跟孙中山差不多。不过,黄兴对这些排场并不感冒,而且他对于袁世凯的“谬赞”,也不像孙中山那样受宠若惊,相反表现得很平静,这令袁世凯觉得这个人不简单。最让袁世凯忌惮的是,黄兴在与他会谈的同时,还在和宋教仁进行组建国民党的工作。袁世凯内心有些小愤怒,这家伙真不上道!又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眼光独到的袁世凯对孙、黄二人的性格优缺点有了相当的认识,因此他做出了这样的评判。大概意思就是说:孙中山这个人,爱国心还是强烈的,见识也很高超。但就不是个做事的人,实在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啊(孙氏志气高尚,见解亦超卓,但非实行家,徒居发起人之列耳)。而黄兴就不同了,性格耿直,做事果断,但是没有魄力,见识也短,很容易被忽悠(黄氏性质直,果于行事,然不免胆小识短,易受小人之欺)。真是可惜可惜!接下来,知己知彼的袁世凯,基于之前和孙中山多次深入而愉快的探讨,综合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对方的劣势,在与孙中山、黄兴还有副总统黎元洪多次磋商后,终于就如何解决国家当前面临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孙、黄、袁、黎协定之八大政策”。在“八大政策”中,最关键的当属这一条——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地方情形,兼采地方分权主义。虽然此条款是四人基于当前国情做出的英明判断,但这显然更符合袁世凯同志的政治利益。不管怎么样,袁世凯通过削减革命军、控制内阁、团结政敌,总算是建立了一个稳定有效的政府,让民国走向了平稳。第九章一个耳光换来国民党,国会大选不如村长海选

                      感动清国、感动慈禧的宋教仁

                      中华民国政府走向平稳,其他人就无事可做、寄情于山水了吗?非也非也。革命党人还有其他想法,尤其是那些一腔热血的革命中年,比如宋教仁。说起宋教仁,还没有认真介绍过呢,在这里简单提几句吧。宋教仁,字遁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1882年生,又是个19世纪的80后。他家庭成分很好,祖上至少两代贫农。之前讲过宋教仁是如何结识黄兴又是如何造反失败逃亡日本成为同盟会元老的,这里就不重复了。这位仁兄与其他人不大一样,在日本期间,他没有把主要精力用来搞政治,而是一直认真学习。有心人士常常在日本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校园里看见这位仁兄的身影。你若据此以为宋教仁就是个书呆子,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可不是漫无目的地死读书,而是要精研宪政和法律。而且,精通法律并不是宋教仁唯一的本事。此人身手敏捷、头脑灵活、意志坚定,很有特工天分。慈禧和光绪翘辫子的前一年,即1907年,宋教仁大大露了一次脸。话说在中国长白山东南有一块十万平方公里大小的土地,相当于日本国土的四分之一,日本人称之为“间岛”。日本人说,“间岛”自古以来就是他们不可分割的领土。这话没有人信,就跟今天韩国人说孔子是他们的人一样。所谓做贼心虚,有些犯了事的人在街上见到穿制服的人就跑,也不管这人是保安还是公安又或是城管,原因无他,心虚而已。日本人也心虚。因此,日本军方组织“长白山会”打算伪造一份证据,证明“间岛”只不过是他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寄存在中国那里的土地而已。也不知道宋教仁从哪里知道了这个内幕消息,孤身化名打入“长白山会”,并成功窃取了日本人伪造的“间岛”归宿地的假证据。当然这几句轻描淡写的话,确实不足以描绘出当时的惊心动魄,具体场景大家可以参考香港电影《无间道》。拿到证据后,宋教仁从“长白山会”逃了出来,日夜赶工,终于在日本抛出假证据之前,出版了一本名叫《间岛问题》的书。书中以严谨的逻辑、令人信服的证据,论证了“间岛”地区自周秦以来就是中国不可

                      欧美 日韩 中文字幕 天堂电影你们家入股的?看来都得求着你们家是吧?刘:……可能也有这么点关系。他就仗着他们认识的买卖人,能做买卖的。你不了解他们那些清朝的大官僚,内务府的旗人。据我的观察,他们什么也不会干。就只是知道吃,喝,玩,没有别的。周总理讲得对,千万不要学八旗子弟。但是现在比较起来,这是我的观点啊,这八旗子弟没能耐,没本事,到现在还能有口饭吃,他毕竟都有文化。他都念过书,就仗着能写几个字能画几笔,就那也比现在的高干子弟强,实在不行不就变成画家了么,到时候卖字也能挣钱,他不就指着这吃饭了嘛。定:增家和那家的关系怎么样?刘:当然是在一个皇帝的统治之下,都是皇帝的臣子。要说和,全和,但究竟是面和还是心和?也都是互相利用。增家和那桐家也不是特别过密。我见着庆王府的人,说那家呀,比庆王府还阔哪。见着那家的人,又说我们哪儿比得了庆王府啊。你想就这样关系。两个姑太太一个姑奶奶,三个女儿都嫁给庆王府了,这种关系他还那么说。总而言之,那家跟增家这两家为什么这么有名啊?因为他们败落得晚,太长了。北池子袁家,那名气可太大了,比那家、增家的名气还大,为什么有人不知道呢?比他们完得早啊,当然最后还是“文化大革命”才完的,可是已经名气就不行了。谁都知道金鱼胡同那家,也是沾了金鱼胡同的光,谁不知道和平宾馆那儿是他们家呀。其实那桐官不是最大的,可就是因为他确实底儿太厚了,换句话说就是搂的民财太多了。庆王府为什么说那家比我们还阔呢。那家最后败落是到“文革”。定:您说这王府,跟增崇家、那家,还不是一回事儿吧?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刘:他们的区别啊,也是派别。毛泽东有话,“党内有党,党外有派”,一样。定:您毛选还学得不错。刘:一样。甭管什么时期都是,内务府内部的斗争相当激烈。定:你家什么时候去的天津,是北京政变以后吗?刘:那倒不是,因为我们解放前在天津有一个别墅,我父亲在那儿养老以后,把所有的财权和掌家全都交给我大哥,让他管理北京的家,就带着我到天津住了,我在天津住了7年,一直住到我父亲死在天津。注304我父亲在天津养老,跟铁良离得近,他们也串门,一块儿打牌呀,聊天呀,老是这几个人。满清完了以后,这些个清朝的遗老遗少,都在天津的租界里边,保险哪,都在天津呢。住在天津这七年期间,我经常去的是铁良家,铁良的大儿子穆伯实是我的开蒙老师,那时候我正好还不认字呢,字号,一包一包的一百张,这边有画,那边有字,人之初,性本善,是他教我的。定:还有谁家?刘:还有的就都提不上喽,我说得上来的也都没落了。

                      3.我们家全变成旗派了

                      刘:我不是旗人,我是汉族。定:您不是说您在旗人里头有好多亲戚关系吗?刘:过去这个社会,像我们这个年岁呀,最有意思的是,最讲究门当户对,门当户对的结果全都是什么姻亲呀,联姻哪。老在那个堆儿里头,有的还是骨肉还家,这个姓又回去了,他就不愿意找外边的人,几代一下来,可不全是亲戚?我大哥活到82岁死的,我跟我大哥相差30岁。梁夫人那是嫡母,不是我的生母,是我大哥的母亲,哎呀这梁家了不起,可以说是北京六里屯最大的地主,地也多也有钱也开买卖,六里屯在朝阳区。他们家不是旗人。我是属于庶出。我的母亲姓郭,是我父亲的一个侧室,二太太,这叫庶母,所以我小啊。过去老家庭嫡庶的关系可太大了。我描写我母亲呢,她得侍候我大哥的母亲,这是她的本分,侍候我父亲更是天经地义了。反正比使唤丫头强一些,她有个名分就是了,在下人面前她还是主人。但是她在主人里头,在主人与下人之间。同时,她并不是净侍候这老二位,包括我四个姐姐,都得她侍候,还都专有奶妈看妈,都有下人。她还不如我大嫂,我大嫂是长门长媳,她是执掌家政的。(我母亲)只是不侍候晚辈,比如我大嫂生的我这个侄子侄女,那她不管,到她生日他们照样得给她拜寿给她磕头。但是到她自己本人生日,给老爷太太都得磕头。这就是旗人的规矩。我们就哥儿俩。我大哥是老大,我是老五,我是最小的,还有五个姐姐,死了一个,就剩四个姐姐了。我姐姐现在都没有了。我这辈现在我是最大的了。满汉许可结亲以后,我四个姐姐有两个都嫁的是旗人。还有我的侄女,我的大哥的二女儿,是嫁给庆王府载振的儿子。所以说我的二侄女是庆亲王载振的小儿媳妇。郭松义:你们刘家同满族结亲是在民国以前还是以后?刘:民国以后。你像我二侄女跟我同岁。去年我这二侄女,就是庆王府载振的小儿媳妇八十整寿,我去了,带着我的老大,和这个姑爷,碰上庆王府的好多人,都去给这四太太做生日去了。定:去年(即2000年)?刘:去年啊。定:去年这些人还这么活跃哪?刘:那!都去了。金莉珊注305的儿子给办的。载振的弟弟叫载伦,伦五爷早就死了,伦五爷的夫人还活着呢,也是天下绝色的美女,也八十多了。满汉能通婚是由宣统出宫才开始。没有明文,皇帝一逊位……注306我大姐是没出阁就死了,二姐给的是一个姓王的,不是旗人,搞金钱业的,是我祖父的同伙吧,他们合资开过买卖。我二姐出阁的时候他们已经败落了。三姐给的是汉军旗,金店李家,他是开金店的。定:金店李家也挺有名的是吧?刘:也是比较,在北京提起来跟我们家差不多。现在我那外甥是他家唯一的一个啦,在台北,我们四十多年没见了。他现在每年回来一次,他七十八,比我大,我还得陪着他玩去。他们一直就是汉族,满清不是完了么,好多满族都改汉族了。现在爱新觉罗一吃香,把汉族又改了满族了,改了满族还不同意,能改爱新觉罗又改爱新觉罗。所以我最佩服启功,启功完全是凭人家是书法家,谁知道启功是皇室呀,是爱新觉罗呀。他就凭本事。我四姐给了同仁堂乐家。给了他(乐曙青)五大爷。他父亲行六。我的四姐是他(乐曙青)的大妈。我四姐夫叫笃周,乐笃周。他们也不是旗人。最后我的五姐。我五姐给的是真正在旗的。北京有名的金王家。北京有三王,金王银王老醯儿王,这个你要究根,我讲不出来。金王是给皇上看金库的,他们这个金厂子,好家伙36亩地,我这个五姐夫在奉先殿当差,内务府的,注307他们一直住在东不压桥那个福祥寺,注308那是他的铺面。王府井饭店知道吗,首都剧场对过儿?这是金王家最大的棺材铺,叫元顺木厂,七间门脸儿。注309当初不知道怎么来的,房子并不多,它就为的是放木料啊。解放以后改成汽车修理。乐曙青(以下简称乐):他们管他外号叫金大头,这主儿脑袋大。刘:老醯儿王是山西人,在北京有几十家银号。山西人什么买卖他都能开,山西人最能理财,到现在也是这样,有钱哪。那是在我们家晚期了,北京银号都是山西人来的。定:可是没你们家大?刘:对对对对。我五姐比我大十几岁,解放以后七几年死的,活到快八十岁了。现在只有她儿媳妇还活着。我也是满汉联姻。我爱人也是旗人,伊尔根觉罗氏,老姓姓赵。当时也是黄带子,皇室的,有战功,进关的时候,八个铁帽子王之一。北京鼎鼎大名的仓赵家,没有人不知道的。注310为什么叫仓赵家呢,他们虽然属于铁帽子王了,但是革过带子,后来又恢复了他的官,但是不承认他是铁帽子王了,没有世袭罔替了,所以就给找个差事,是管皇上的粮仓,也是内务府,结果就叫出名了,叫仓赵家。到我结婚的时候已经民国了,到民国北京的粮店差不多都是他们的,公字号粮店,北京是公和昌,公和通,公和经,全是他们的,不算外县,内城里头十八家。我结婚的真正的媒人是我五姐,就是金王家,因为金王家跟他们都是内务府的。还得说这跟满洲的结亲,我还是借了满洲人的光。所以像我结婚哪,一直到我侄子,娶的都是旗人,我们家里干脆全变成旗派了。定:您哥哥是几个孩子?刘: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女儿死得早。二儿媳妇是奚啸伯的侄女。奚啸伯又是个北京旗人,是满洲人,下海(唱戏)了。我们家跟那桐家有亲戚关系是属于下一代了,是我侄女嫁了庆王府的关系。可是我们跟那桐的关系不是因为这个,起先我们就跟那家有来往。那家一直跟庆王府是换婚,是不解之缘,一直解不开,庆王府是专门娶那家的女儿。由姑姑带侄女,全过去。定:他们家两个女儿都嫁给庆王府的儿子。刘:岂止两个,是老辈儿的两个姑太太。一个给的是载振的大儿子,叫溥钟,他们是溥字辈儿的嘛。第二个是溥锐,二儿子,娶的也是那家的姑太太,这是姐儿俩嫁哥儿俩。这个老四叫溥铨,可不是现在北京这个溥佺,这是立人儿,他们是金字边。现在也没人了,前年故去的,是我的侄女婿,亲侄女婿。现在还挺好,在天津的那个,有时候笔会的时候还过来呢,恭王府那儿。这是一个,他的侄女,那家小一辈的老大,又嫁给钟大爷的儿子,姑做婆。这个人还在,并且我们还见得着。她叫金莉珊。增家跟那家也是亲戚,那桐的女儿给的秦老胡同增家,是增崇的儿媳妇,他们结的亲。到解放后也是藕断丝连,增鹤峯(察奎垣)的媳妇,是那家的二姑娘,那桐的二孙女儿,也七十多了。定:岳效鹏跟张寿崇家什么关系?乐:张寿崇的弟妹,是岳效鹏的女儿,叫岳维珍,我叫她岳大姐。不是我们的乐,是山岳的岳,岳效鹏是岳潜斋的儿子,唯一的儿子,岳潜斋是盐业银行的总经理,岳效鹏是张寿崇弟弟的岳父。注311岳家就在金鱼胡同后头,差不多半条胡同都是他的房子。定:原来金鱼胡同是不是也差不多都是那桐家的房子?乐:应该是从西口到东口都是他的房子。刘:特别解不开的原因就是,他特别讲究门当户对,尤其他们王府。王府的规矩太大呀,一般的家庭不可能,礼节他都不懂,他也不适合。至于儿女联亲的原因,还是为了自己。自己的女儿也好儿子也好,不愿招个不知根不知底儿的儿媳妇,或者嫁出去给一个不知根不知底的女婿。他还是为他的地位。这些子女也都是牺牲品。我这侄女为什么一来就哭,也是哭了半辈子,她就认为是为了结交庆王府,为了扩大你们自己的势力,就把我给了庆王府,当然一说跟庆王府结亲别人都认为了不起呀。注312定:她过得并不愉快?刘:那当然是呀,王府的规矩跟皇宫里差不多。原来我那侄女不能随便回娘家,王爷还活着哪,王爷不发话你能随便回娘家么,就是整个儿圈到深宫院不能自由哇。虽然是吃喝不愁,使奴唤婢,但她心情不一样。都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到解放以后就好多了,到时候随便回娘家,说走就走了。庆亲王最小的一个亲孙女,现在就在北京,住在丽泽桥那儿,她管我侄女叫四婶,我都比她长两辈儿。她嫁给了钟寿民。钟家也是旗人,也是我们的老亲,书法家。字写得不错。我们还有来往。定:那你们家那时候是不是也跟他们一样,都学了一套满族的规矩?刘:唉,对,我们家基本上就是半汉半满。一般的办事完全是按着清朝的规矩。穿衣服也差不多。所有认识的这些人,到这儿来行人情的也好,都是满人多。满人得占百分之七十,除了这些我们买卖的同人是汉人多,做买卖的、朋友,汉人有,亲戚里边全是旗人。定:那你们家汉族的规矩还留的有什么呀?刘:……唉,现在还真说不上来了。我们就等于完全按旗礼了,因为我们跟旗人的关系太多了。每天反正老接触这个旗人,到我们这儿来的也是旗人。还是围绕着刚才我说的,我们圈里这些人是盘根错节,关系网,这网你撞不破,这么多代都撞不破,一直到现在,虽然社会变更,制度也变更了,但还是盘根错节,观念也改不了。我们盘根错节的原因就是这一个原因。所以现在我看电视剧,尤其是爱新觉罗的电视剧,个个我瞧着不顺眼,没有一个真像的,有好多明显就不对。导演权力最大了,导演是外行,他不听你的,你看现在一来就大喊“喳”,没有,宫里没有说“喳”的,都是zhe,那么答应。我们都亲耳(听)到过的,还不能太大声儿。另外两把头梳得不对,旗装嘛,好多讲究,比如说老有这么一个围巾,这一个条儿,这掖过来,这一个人寿字,有的是燕字虎,都有讲究,只有慈禧太后能够有万寿字儿,你宫女不能戴这个,包括建筑,房脊,都有讲究,不够品级不能用那种脊。对于这个,我去旗人家里太多我都懂得,御史他真参哪,不符合你的品级你不能用。定:你们家就不回宁波那边去了?刘:我就没回过老家。定:您一口北京话了。刘:地地道道的北京话。什锦花园——北洋军阀吴佩孚住过的明成国公适景园旧址(定宜庄摄于2006年)

                      4.乐家跟我们不对派儿注313

                      刘:我们跟乐家的关系就是我四姐的关系。我们住在马大人胡同,他们住在什锦花园,前后胡同,中间由扁担胡同穿起来。他们乐府上的人,我经过三代,都是少白头,我姐夫也是少白头。乐:笃周(刘的四姐夫)他是留法的,洋派,他从法国回来以后跟您(指刘)的四姐结婚。结婚完了以后他就到祁州去买药,祁州药市。结婚就三个月,一百天,我大妈(指刘的四姐)就故去了。得什么病我也不知道。刘:为什么跟乐家结亲,这个他(指乐曙青)都不知道。这得讲我们家里的事儿。我四姐比我五姐大两岁,我五姐是最小的,她不是给了金王家么,这金王家原先要的是我四姐,就是他(指乐)的大妈。为什么后来要了我五姐呢,金王家这个老头相亲的时候,看中了我这个五姐了,看中这个妹妹了,因为我四姐有一个龅牙,这嘴唇上头有点鼓,有一个牙长到上边了,就看不中。这么样就跟媒人说,我瞧这妹妹好,不要姐姐,这媒人就为难了,就说哪儿有妹妹先出阁,不好跟我父亲说呀。老头非说,你要是能够说,我就娶他这个妹妹,结果没辙,金王家又有钱又有势。介绍人我估计也是在北京挺有名的,跟我父亲一提,说我跟金老说了,瞧中了您这五姑娘了,您这四姑娘他说有个龅牙。我父亲说那不行,哪儿有先把妹妹嫁出去的,北京这封建家庭就这样吧,姐姐得先走,不能让妹妹先出阁。第一次不同意。这金老头不干,跟媒人说你非得把这事给我办了,我非要他那个小五不可。这样媒人没办法,媒人当然也是有点关系吧,有点压力吧,就磨烦我们这个老头儿,就是我父亲,说您真要答应哪,四姑娘包在我身上,我给您找一个比这金王家还得有名的,他全包上了。弄得我们老头没辙,勉勉强强答应了,很勉强这门亲事。为什么我写这东西不能往出拿呢,有好多后人还在,我怕引起麻烦,实际我讲的啊都是事实。最后妹妹先出阁,可是姐姐心里很不高兴,虽然那时候是封建婚姻,也没见面,但是都知道。她由小时候就喜欢在旗的,就愿意跟王府啊,内务府的这些旗人打交道,愿意梳两把头啊,请大安哪,她就喜欢这个,所以她眼瞧着妹妹坐花轿走了,就不高兴。妹妹走了没有一年,果然媒人真做到了,说我给您这四姑娘找的比金王家还出名,是同仁堂乐家,同仁堂乐家跟您刘家比起来,名望不小吧,完全是门当户对,您还有什么说的,您给不给吧?我父亲当然挺高兴,但是就有一个顾虑,乐家跟我们不对派儿。我们结交的全是内务府的、清朝的这些官僚和旧家庭。乐家那时候比较新,他(指乐曙青)五大爷那时候留法。(对乐)包括你那个二大妈注314,你那二大妈还跟我跳过舞呢。最后是一条命啊,把我这四姐命要了。她一听说给乐家,她也有耳闻,说乐家跟咱们不对派儿。据说我父亲一跟她说她就不乐意,那天起就哭,一直哭到

                      娅之外不可能是其他人。他唱了两首他最喜欢的歌,这两首都是情歌。当他正在唱第三首的时候,窗户突然被关上了,好像是有人走进了对面的房间。这使马基雅维里的雅兴多少有些被搅乱,心里浮起一片疑云,怀疑是不是女仆在偷听他的歌唱,被走进来的女主人所惊动,为了不让女主人发觉她因为偷听对面房间的男人唱歌而疏忽了要做的正事,赶紧关了窗户。到了吃晚餐的时候,通过精心引导的对话他发现那个被打开窗户的房间正是巴托罗缪和他年轻妻子的主卧室。那天的晚些时候他去了宫里。但是他既没有见到公爵,也没有见到他的秘书们。于是他就和那些在宫里逗留,显然没有什么事情要做的人攀谈了起来,问他们近来有什么新闻。这些人什么也不知道。但他得出一个印象,这些人至少知道有件事情刚刚发生。不论这件事是什么,事件本身暂时还是保密的。正在这时他碰巧遇见了巴托罗缪。巴托罗缪告诉他,他本来和公爵约好了见面,但是到了时候公爵又突然不能见他了。“我们在这儿是浪费时间,”马基雅维里用他那特有的、讨人喜欢的亲切态度说道,“让我们去饭店喝上一杯。我们可以玩纸牌,如果你下棋的话,我们可以杀上一盘。”“我喜欢下棋。”在去往金狮饭店的路上马基雅维里问他为什么今天城里面每个人都那么忙碌。“我也是没个头绪。没有人能告诉我任何情况。”巴托罗缪语气中流露出一丝气恼,马基雅维里猜想他这次讲的是真话。他自视甚高,当他发现他并没有获得公爵完全信任的时候,他觉得十分丢面子。“我听说,若是公爵企图保守某个秘密,就是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会了解这个秘密。”马基雅维里说。“他今天一整天都和他的秘书们在一起。传令兵像走马灯似的一个接一个地向外派遣。”“很明显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知道今天早上有一个信使从佩鲁贾过来。”“是信使,还是一个装扮成信使的人?”巴托罗缪很快地看了马基雅维里一眼。“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怀疑吗?”“没有。我只是问问。”到饭店的路并不远。他们叫了一大壶酒和一副象棋。马基雅维里棋艺不错,没过多久他就发现巴托罗缪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他故意让棋局杀得难分难解,最后输给巴托罗缪,从中取乐。巴托罗缪豪气昂扬,于是边喝着酒,边向马基雅维里指出他哪里犯了什么失误,以及对付敌人所应该采取的策略。马基雅维里于是责备自己缺乏远见。在返回他们各自的寓所的路上巴托罗缪问道:“我岳母说她今天早晨听到在你的房子里有人唱歌。歌喉相当不错。是你还是我年轻的表亲皮埃罗?”“皮埃罗的嗓音比我好,但今天唱歌的确实是我。得知卡特琳娜夫人没有嫌弃我的努力,实在是十分荣幸。比亚乔,我和另外两个朋友经常用唱歌来打发时光。”“我的男低音唱得不错。”“皮埃罗唱男高音。我们仨在一起将是一个完美的组合。如果你不介意寒舍的简陋,在方便的时候来我这里唱歌,将是我极大的快乐。我们也可以顺便给我们的好朋友塞拉菲娜一个小小的音乐会。”对于这个巧妙地抛掷出去的鱼饵,鱼儿会咬吗?还没有看出征兆来。“我们一定要这么做一次。这将唤起我对青春的回忆。当我还是一个青年,在士麦那的时候,我们意大利人总是歌唱个不停。”“耐心,”马基雅维里对自己喃喃自语。“耐心一些。”回到寓所,他取出一副油腻腻的扑克牌来,他开始玩一种叫作“耐心”的扑克游戏。他一边玩着牌,一边在脑子里翻腾着巴托罗缪告诉他的事,以及他从塞拉菲娜那里听到的情况。他想出了一个计划,而且是一个非常好的计划。但是执行这个计划却需要一些创造力。他越是想起奥莱莉娅,他就越是欲火中烧。一想到他有可能替巴托罗缪生个孩子,而且最好还是个巴托罗缪十分希望要的男孩,他就心痒难耐。“这种机会可不是常有的,”他思忖道,“当你在做一件好事时还能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快乐。”很明显他必须取悦卡特琳娜,因为没有她的话他将什么也做不成。但是困难在于如何才能与她建立起足够亲密的关系,以便在整个计划中获得她的支持。她是一个肉感的女人,马基雅维里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心想也许他应该劝说皮埃罗和卡特琳娜上床。皮埃罗年轻,在她那样一个年纪她不可能不为此心怀感激。但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想法。让皮埃罗成为那个女仆的情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他的需要。人们传说卡特琳娜年轻的时候曾经风流快活过。如果有一件事马基雅维里深信不疑的话,那就是当一个女人自己已经丧失魅力的时候,她就开始当起鸨母来了。他想,性的本能之一就是,当一个人年事渐高,以至于性的享受与他们的年龄不相称的时候,会以幻想身临其境而体验这种快乐。另外,她为什么要操心巴托罗缪的荣誉?奥莱莉娅能有后代也符合她本人的利益。但是那个提莫提欧神甫那边又该怎么办呢?他是他们家的一个忏悔神甫,是这一家子的朋友。也许有必要去见一下这个人,了解一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也许能够派上好的用场。马基雅维里的思路被百叶窗上的一声敲打一下子打断了。他没有动,只是抬头仰望着窗户。敲窗的声音很低,而且很谨慎地又重复了一次。他走到窗口,稍稍开启了一些百叶窗。来人用低低的声音报了自己的姓名。“费里奈利。”“请等一下。”“你是一个人吗?”“只有我一个人。”他穿过走廊,打开了门。在夜色中他只看见一个人站在那里。费里奈利,也许你还记得,就是马基雅维里抵达伊莫拉之后第二天就会面的那个来自佛罗伦萨的会计。他蜷缩在一件披肩下面,一条围巾遮住了他的面孔,他溜进了门,跟着马基雅维里进了客厅。房间里只点了一支蜡烛。他在桌子旁坐下,紧紧地挨着马基雅维里,这样他就可以不用抬高自己的声音,只用耳语就可以和马基雅维里谈话了。“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请讲。”“如果我透露的情况对执政团的长官有用的话,你们会给我一笔慷慨的酬谢吗?”“绝对没有问题。”“一个骑着驿站快马的信使今天到了宫里。叛乱分子相互之间终于签定了协议。他们决心与本蒂沃留一起,保卫博洛尼亚,使那些被赶下台的贵族们在他们原来的领地上重新恢复权力,并相互保证不与公爵单独讲和。他们决定招集七百名军人,一百匹快马和九千名步兵。本蒂沃留将要攻打伊莫拉,维泰洛佐和渥西尼则是预备向厄比诺进发。”“这确实是个新的情况。”马基雅维里说道。他又是高兴,又是兴奋。变幻的局势使他感到振奋,他期待这个大戏中精彩的一幕出场,想亲眼看一下公爵会如何对付他现在面临的危机。“另外还有一件事。维泰洛佐和公爵暗通款曲,向公爵提出,如果他能够从公爵那里获得保证,他可以永久地保有他在卡斯泰洛的领地的话,他可以加入公爵的阵营。”“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的?”“你只需知道我知道这个就足够了。”马基雅维里有些困惑了。他了解维泰洛佐。一个阴沉,多疑,情绪不定的人,极其容易发怒,也非常容易陷入抑郁的状态。他染上的梅毒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以至于有些时候他完全没有理性可言。谁能了解那个遭受折磨的脑袋里在谋划些什么邪恶的计划?马基雅维里于是请会计打道回府。“我能请您为我保守秘密吗,尼科洛大人?如果被人发现我向您透露了上述情况,我的小命恐怕就难保了。”“我知道。我不会宰掉一只下金蛋的鹅的。”第十三章从那以后事态的发展就变得很快了。接到厄比诺造反的报告之后,公爵派了两个西班牙籍的将领,唐·乌哥·达·蒙卡达和唐·米盖尔·达·科莱拉去镇压叛乱。这两个人将部队的总部设在普哥拉和福松布朗两地,大肆抢掠周围的地区。他们攻陷城镇,屠杀了绝大部分的居民。在福松布朗,女人们将她们自己和孩子们投入河中以逃避士兵们的暴行。公爵把马基雅维里召来,用一种十足的幽默来描述这些战果。“看来天时对于这些叛乱者来说不太有利。”他冷笑着说。公爵刚刚收到一个消息,教皇派到佩鲁贾的使节一到佩鲁贾,渥西尼就跑过来见他。渥西尼向他保证他将忠于教皇,请求教皇原谅他以前的行为。马基雅维里想起了费里奈利告诉他的有关维泰洛佐的事。“真是很难理解他们在做些什么……”他说道。“书记官大人,请您开动脑筋。这只能是意味着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想通过佯装依然有可能同我讲和来换取一些时间。”几天以后维泰洛佐攻下了厄比诺城。公爵于是再次召见马基雅维里。马基雅维里预期会见到一个被这个坏消息搞得心烦意乱的公爵,但是这事他连提都没提一下。“和平常一样,我想和你商讨一下与贵国政府及我们的共同利益有关的事务,”他说道。“我收到了一封我派至锡耶纳的人寄来的信。”他开始大声地朗读。信是奇瓦利埃·渥西尼寄来的。奇瓦利埃是渥西尼这个高贵而有权势的家庭的一个私生子,现在正为公爵效力。他和那些搞阴谋的头头们进行了商谈,他们表达了他们愿意和公爵重归于好的心意,而且表示,如果公爵可以放弃攻打博洛尼亚的计划,而代之以专攻打佛罗伦萨的领地,他们愿意重新归顺公爵,出兵协助公爵攻打佛罗伦萨。“你看我对你有多么信任。”他念完信之后补充道,“我对你们的政府抱有真诚的信赖。相应地,贵国政府也应该更加相信和依靠我,一改以往的态度。他们可以放心,我不会让他们失望。”马基雅维里不知道这番话中有多少可以让人相信。渥西尼是佛罗伦萨不共戴天的敌人,自然十分欢迎任何可以使流亡的美第奇家族复辟的机会。如果他们向公爵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从情理上讲确实不无可能。马基雅维里猜想公爵没有接受渥西尼的建议,主要是害怕让法国人生气。现在他把这个内幕透露给马基雅维里,是为了让执政团觉得欠了他的人情,应该考虑重新与他签署一个雇佣协议。不久之前,公爵用武力威逼执政团签署了这一协议,然而危机解除之后,执政团方面收回了这一成命。这一反复使公爵十分恼火。雇佣协议是用来聘用一个雇佣军首领的,有一定时限的协定。根据协定,以及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公爵将会领到一笔薪水。这笔钱他用来支付他手下人的饷银,剩下的部分归他本人所有,这笔落入他私人腰包的金钱也很可观。两天以后叛军向公爵手下两位西班牙将领率领的军队发动了攻击,将后者击溃。唐·乌哥·达·蒙卡达被俘,唐·米盖尔·达·科莱拉负伤逃到了福松布朗的要塞。这就不是一次简简单单的挫折了,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但是这一消息在伊莫拉遭到了封锁。原因就像马基雅维里向执政团报告的那样,公爵宫廷中的事情,除非已经打算让人知道,否则是不会有所泄露的。但是马基雅维里自有其办法发现他要了解的事情。当他听说某种情况后,他就进了宫,请求晋见公爵。马基雅维里带着极大的好奇心进了会客厅。他想看看这个到目前为止一直充满自信和处变不惊的公爵目前是个什么状态。目前的形势简直就是距离彻底毁灭只有一步之遥。他不可能不清楚,他不可能指望他的敌人们对他手下留情。但是他很平静,甚至有些高兴。他用一种鄙夷的口吻谈论叛军。“我不想吹牛,”他说道,“但是我预期,无论最后出现什么结果,都将证明他们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而我又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我对他们所有的人都了解,所有他们那帮子人。而且我根本看不上他们,维泰洛佐名声在外,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来没见过他做一件需要胆量的事。他的借口是他患有梅毒。事实是,他除了骚扰劫掠那些不设防的地区,抢掠那些没有勇气和他对抗的人之外,他什么都不行。他是一个靠不住的朋友和一个反复无常的敌人。”对于这个面临毁灭却依然有着不可屈服的斗志的人,马基雅维里不由得从内心生出一番敬意来。他的处境是令人绝望的。本蒂沃留以及博洛尼亚的诸侯们压在他的北方边境上,维泰洛佐和渥西尼,肯定会从南方向北推进。在南北两条战线上遭到优势兵力的协同攻击,他无法逃脱彻底被歼灭的厄运。瓦伦丁诺公爵从来不是佛罗伦萨共和国的朋友,他的衰落和死亡将为共和国解除掉一个巨大的威胁。但是马基雅维里在潜意识之中,与他本人的意志正好相反,有一种隐隐的希望——不过也就那么一点点而已——希望公爵能从他目前的困境中挣脱出来。“我从法国收到来信,”公爵停顿了一下开口说道,“从信上我了解,法国国王已经指示贵国政府,向我提供一切我所需要的协助。”“我没有听说这一消息。”马基雅维里说道。“是的,你说的确实是实际情况。你应该向你的上级写一封信,告诉他们给我派遣十个骑兵中队,另外你可以补充说,我已经做好准备,可以和他们建立一个坚固和永久性的同盟关系,由于这层同盟关系,他们可以预期享有我的援助和好运能够带来的所有的优势。”“我一定按照阁下吩咐的去办。”公爵并不是一个人在屋子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埃尔纳地方的主教——他的表弟,还有一个秘书。房间里出现了一阵可怕的沉默。公爵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面前的佛罗伦萨的使节。这种沉默和注视的目光会使一个比马基雅维里紧张的人感到不自在。即使是马基雅维里,也必须调动他的自制力来保持镇定。“我从各种渠道获得报告,”公爵最后开口说道,“报告说你的政府正在鼓动博洛尼亚地方的领主们向我宣战,他们之所以这么做,要么就是想置我于死地,要么是为了在和我谈判时获得更有利的条件。”(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马基雅维里竭尽他的所能露出微笑,让他那副一向冷漠,间或严峻的面容挂上最大程度的亲切的表情。“我一点都不相信这些,阁下,”他回答道。“我从执政团那里收到的信件从来不缺乏对教皇和您本人的善意的表示。”“我也不相信那些报告。但是善意的释放只有伴随着实实在在的行动时才更有说服力。”“我确信,我国政府会尽一切力量来显示我们的诚意。”“如果它明智的程度和它拖延的程度一样的话,我相信它一定会这么做的。”马基雅维里内心战栗了。在他一辈子中,还从来没有在一个人的声音中听出如此的冷酷和凶狠。第十四章在这之后的几天当中,马基雅维里一直忙于从各种人那里搜集情报。这些人包括巴托罗缪,费里奈利,还有公爵身边的人。他不能彻底地相信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人,而且他也清楚,瓦伦丁诺公爵周围的亲信只会告诉他一些他们想让他知道的事。但是最令人困惑不解的事情是,那些叛乱的将领们,近来一直毫无动作。公爵到处招兵买马而集结的部队尚未到达,而且,尽管他在叛乱的地区还控制着一些要塞,人们很难相信他可以经受一次决心坚定的进攻。现在就是进攻的时候了。就是现在。但是叛军什么也没有做。马基雅维里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他就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迟滞了叛军的进攻。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进一步地增加了他的困惑:渥西尼家族派了一个代表来见公爵,代表是傍晚到达的,第二天走的。马基雅维里费了不少劲去了解这个人来访的目的,但是一无所获。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收到了执政团方面就公爵请求派兵支援的要求做出的答复。为了要探听一下虚实,他于是请求晋见公爵。他在去宫里的路上心里有些发慌,因为他即将告诉公爵的消息是,佛罗伦萨方面无兵可派,佛罗伦萨方面可以给予的仅仅是再一次保证他们对公爵的善意。马基雅维里已经领教过公爵发怒的样子,知道场面会十分凶恶,于是他鼓足勇气,准备以坚毅不屈来迎接这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所以,当他看见公爵对于他带来的这一消息完全无动于衷的时候,马基雅维里大大地吃了一惊,觉得太出乎他的预料了

                      ,大喜过望,感到自己的统治终于得到了上天的认可。就这样,为敌二十余年的察哈尔举部投降,广阔的漠南蒙古归于清朝。8.向南用兵,五入中原皇太极向明朝用兵,五次大规模入塞,攻打北京,掳掠中州,陷落济南,反映了他的胆识、气魄、谋略的雄奇。其中以用反间计除袁崇焕最为后人称道。天命十一年(1626)正月,努尔哈赤在宁远之战中惨败,不久忧郁而死。皇太极亲临战场,目睹了八旗战史上这场最惨痛的失败,发誓要为父汗报仇,于是发动了宁锦之战。天聪元年(1627)五月,皇太极在宁远、锦州又战败。这使他认识到:袁崇焕是他经山海关进入中原的“拦路虎”。不久,皇太极想到一计:绕道山海关,攻打北京,调动袁崇焕“勤王”,实施“反间计”,除掉袁崇焕。天聪三年(1629)十月,皇太极亲率大军,避开山海关,绕道内蒙古进攻北京城。这时袁崇焕被崇祯帝重新起用为兵部尚书、蓟辽督师。袁崇焕在山海关巡视的时候,得到皇太极进攻京师的军报,急忙点起九千骑兵,日夜兼程,前来救援,保卫北京。袁崇焕驻兵在北京广渠门外,兵无粮,马无草,白天作战,夜间露宿。袁崇焕身先士卒,连获广渠门和左安门两捷,北京转危为安。这时皇太极便用《三国演义》中周瑜利用蒋干盗信使曹操中反间计的手法,设计陷害袁崇焕。第二天,皇太极告诫诸军不要进攻,召鲍承先及副将高鸿中授之以秘计。明朝有个太监杨某,被后金军俘虏后关在金营里,于是太监杨某听见两个看守他的金兵在外面小声谈话。一个金兵说:“今天撤兵,完全是皇上的主意。”另一个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前一个又接着说:“刚才我看见皇上一个人骑着马向明营的方向急走,明营里也有两个人向皇上走来,看见皇上,跟皇上说了很久才离去。袁经略和皇上有密约,眼看大事就要成功啦……”太监杨某假装睡在旁边窃听。第二天,后金兵又故意不慎让杨某逃跑了,杨某回到崇祯帝身边,便把这事告诉了崇祯,崇祯是个猜疑心极重的人,听了太监杨某的报告,信以为真,十分震怒,马上命令袁崇焕进宫。袁崇焕到了宫里,崇祯帝立刻喝令锦衣卫把袁崇焕捆绑起来,押进了死囚大牢。第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代名将袁崇焕在北京西市被凌迟处死。据《明季北略》记载:袁崇焕受刑时,人们咬牙切齿,买从袁崇焕身上割下的肉下酒喝,喝一口,骂一声。这个记载,未必可靠,但说明当时北京城上下都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误认为袁崇焕“通敌”。事情一直到清朝修《明史》,在满文档案中看到当时的记载才真相大白。事过一百多年后,袁崇焕的冤案才由乾隆帝给予平反。皇太极用反间计使崇祯帝“自毁长城”,《明史·袁崇焕传》说:“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从这里,我们也不难看出皇太极心机之深,谋略之高,手段之辣,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这样一代英杰,本来应该能够创立更大的功业,但是,皇太极却在五十二岁的盛年(1643)突然辞世,他去世的当天,还在举行政务活动。也许天不假年,使他无缘坐在紫禁城的宝座上,实现其终生为之奋斗的定鼎燕京的梦想。【点评】爱新觉罗·皇太极十二岁丧母,二十岁带兵打仗,三十五岁登基,在位十七年,五十二岁去世,是清朝继努尔哈赤之后又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皇太极的死,标志着大清皇朝一个朝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大清皇朝奠基工程的完结。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整整六十年的奋争,为后来清军入关,统一中原,奠定了基础。第三章清军入关统一中原清朝经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父子两代六十年的努力奋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国富强。而南面的明王朝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已经趋于没落。清军入关,统一中原的时机已经成熟。一、多尔衮铁踏山海关多尔衮为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四个儿子,生于1612年。努尔哈赤死时,多尔衮才十五岁,皇太极即位后,封多尔衮为贝勒,因按年龄序列第九,故称九贝勒或九王。天聪二年(1628),多尔衮随同皇太极进军蒙古察哈尔部,因作战英勇,被皇太极封为墨尔根岱青,意为聪明王。天聪九年(1635)二月,皇太极封多尔衮为元帅,进攻察哈尔部林丹汗之子额哲。多尔衮不费一兵一卒,圆满地解决了察哈尔向清朝的归服问题,再立奇功,在满洲贵族中赢得了极高的威信。崇德元年(1636)四月二十三日,皇太极在沈阳论功封兄弟子侄,多尔衮被封为和硕睿亲王,成为六大亲王之一,名列代善和济尔哈郎之后,其政治地位节节上升。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在沈阳暴逝,宗室中很多人倾向于支持多尔衮争夺皇位,多尔衮为了谋求清廷内部的统一顾全大局,采取折中方案,立皇太极的第三子、年仅六岁的爱新觉罗·福临即位,年号顺治,意为“顺利治国,统一华夏”之意,自己和济尔哈郎共同摄政,负责实际政务。多尔衮在宣誓辅政之后,就一步一步地将朝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首席摄政王”。而年幼的顺治帝根本不能主事,因此,清军入关统一中原实际上是在多尔衮的领导下完成的。多尔衮率领清军入关,以及入关后的统一大业,是与范文程的襄助分不开的,范文程祖籍沈阳,其祖父官至明朝兵部尚书。崇德初年,皇太极任命范文程为内秘书院大学士,进职二等甲喇章京,参与机密。范文程虽系汉人,但头脑清醒,有大略,深得清朝统治者的信任。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四,当多尔衮即将率师伐明之际,范文程向他提出了以下统一中原的方略:(1)明朝腹背受敌,进军关内的时机不能错过。(2)中原地区应一举平定。(3)农民军将是角逐的对手。(4)进攻内地时,应注意军纪。(5)据守关内据点,稳扎稳打。范文程的这些建议,对当时执政的多尔衮影响极大,事实上多尔衮入关后的行动,均依照范文程的奏书拟议,未作大的修改。一切准备妥当,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九,多尔衮率领大军浩浩荡荡由沈阳出发了。二、冲冠一怒为红颜公元1644年,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在西安建立政权,国号大顺,李自成率领一百万起义将士,渡过黄河,兵分两路进攻北京。两路大军势如破竹,到了这年三月,就在北京城下胜利会师,驻守城外的三大明军精锐全部投降,北京城一举攻破,崇侦帝缢死煤山。进入北京以后,李自成一面出榜安民,一面严惩明朝的皇亲国戚、贪官污吏。他派刘宗敏和李过,勒令那些权贵交出平时从百姓身上搜刮的财物,充当起义军的军饷,拒绝交付的统统处以重刑。有个明朝的大官僚吴襄,也被刘宗敏带人抄了家产,并且逮捕起来进行追赃。这时,有人告诉李自成,吴襄的儿子吴三桂是明朝的山海关总兵,手下还有几十万大军,如果把吴三桂招降了,岂不可以解除大顺政权的一个极大威胁。李自成觉得有道理,于是叫吴襄给他儿子吴三桂写信,劝说他向起义军投降。吴三桂收到吴襄的劝降信,处在犹豫之中,向起义军投降吧,从心底是不愿意的;不投降吧,起义军勇猛善战,兵力强大,自己不是对手。同时,北京城里还有他的家属和财产,也舍不得丢掉不管。由此,他决定带兵到北京看看情况再议。吴三桂带兵到了滦州,离北京很近了,碰到一些从北京逃出来的人。吴三桂找来一问,听说他父亲吴襄已经被起义军抓了起来,家产被抄,心里恨得咬牙切齿,后又听说他最宠爱的爱妾陈圆圆被农民起义军首领刘宗敏所占,怒气冲天,立刻下令军队全部退回山海关,并且要将士们一律换上白盔白甲,说要为君父报仇。李自成得知吴三桂拒绝投降,就决定亲自带领二十多万大军进攻山海关。吴三桂听到这个消息,也顾不得什么民族气节了,连忙写了求援信,派人飞马出关,请求清兵入关镇压起义军。清朝辅政的亲王多尔衮接到吴三桂的求援信,真是正中下怀,立即亲自带着十几万清兵向山海关进发。清军来到山海关下,吴三桂迫不及待地带着五百个亲兵出关迎接多尔衮,他见了多尔衮,卑躬屈膝地哀求多尔衮帮他报仇,多尔衮心中另有图谋,自然顺水推舟地答应了。李自成大军从南面开到山海关附近。二十多万起义军,依山靠海,摆开浩浩荡荡的阵势,一眼望不到边。多尔衮从山海关城头望见起义军阵容齐整,料想不容易对付,于是就让吴三桂打先锋,叫清军埋伏起来,自己和几名清将远远地躲在后面的山头观战。战斗开始了,李自成披挂整齐,骑着马登上西山指挥作战。吴三桂带兵一出城,起义军左右两翼进行合围包抄,把吴三桂的部队团团围住,明兵东窜西逃,总也冲不出重围,起义军个个英勇血战,喊杀声震天动地。正在双方激战的时候,不料海边一阵狂风,把地面上的尘沙刮起,霎时间,天昏地暗,对面看不见人。多尔衮看准这个时机,命令埋伏的几万清兵一齐出动,向起义军发起突然袭击,起义军毫无防备,也弄不清是哪儿来了这么多敌人,心里一慌,阵势也就乱了。一时间,万马奔腾,飞箭如雨,农民军战败溃逃,混乱中,马匹自相践踏致死的人不计其数,尸体遍地,血流成河。直到风定下来,李自成才在西山上发现清兵已经入关,想下令军队稳住阵势,指挥抵抗,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传令后撤。多尔衮和吴三桂的队伍乘势里外夹击,起义军遭到惨重失败。李自成带领将士边战边退,吴三桂和清军则在后面紧紧追赶,起义军退回到北京,兵力已大大削弱,而实力强大的清兵,已成锐不可当之势。李自成回到北京的第二天,便率领起义军离开北京,向西安撤退。多尔衮于是带领清兵顺利地进了北京城,吴三桂因打击农民起义军有功,被封为平西王。1644年十月,多尔衮以皇太极遗言“若得北京,当即迁都,以图进取”和范文程稳扎稳打的战略,把顺治帝从沈阳接到北京,把北京作为了清朝的首都,从此开始在关内建立了它的统治。第二年,清朝分兵两路攻打西安。一路由阿济格和吴三桂、尚可喜率领,一路由多铎和孔有德率领。李自成率领农民军在潼关抗击清军,经过激烈战斗,终于抵挡不住,被迫放弃西安,向襄阳转移。过了几个月,农民军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遭到当地地主武装的突然袭击,李自成战败牺牲,时年三十九岁。李自成退出北京后,张献忠在四川称帝,国号大西,带领队伍继续抗清。到1647年,清军长驱直入,进入四川,张献忠在川北西充凤凰山的一场战斗中中箭身亡。就这样,明末两支主要的农民起义军都先后失败了。三、史可法血战扬州崇祯帝在煤山自缢的消息传到明朝陪都南京,南京的大臣们慌忙立了福王朱由崧做皇帝,在南京建立了一个政权,史称南明,朱由崧称为弘光帝。弘光帝朱由崧是个迷恋酒色、不思进取的昏庸皇帝。凤阳总督马士英和一批魏忠贤的余党利用弘光帝的无能,操纵了南明政权,这些人根本没有想调集兵力抵抗清兵,只过着荒淫的生活。南明政权的兵部尚书史可法,本来不赞成让朱由崧做皇帝,但为了避免引起内部冲突,才勉强同意。弘光帝即位以后,史可法主动要求到前方去抗击清兵。在史可法抗清时,长江北岸有四支明军,叫四镇。四镇的将领都是些骄横跋扈的人。他们割据地盘,互相争夺势力,放纵士兵残杀百姓。史可法在南方将士中威信很高,他到了扬州,那些将领不得不听他的指挥,他坐镇扬州指挥,做了督师。大家都称呼他史督师,史可法做了督师之后,以身作则,跟士兵同甘共苦,受到将士们的衷心拥护和爱戴。没多久,清军在豫亲王多铎带领下,大举南下,史可法指挥将士顽强抵抗,打了一些胜仗。然而,此时南明政权内部起了内讧,驻守武昌的明军将领左良玉为了跟马士英争权,起兵南京。马士英于是以弘光帝的名义要史可法带兵去南京保护他。史可法明知清军压境,不能离开,但为了平息内争,不得不带兵回南京。刚过长江,传来左良玉已兵败的消息,史可法又急忙挥师江北,而这时清兵已逼近扬州。史可法发出紧急檄文,要各镇将领率兵集中到扬州守卫。但过了几天,没有一个将领发兵来救。史可法知道,现在只有依靠扬州军民孤军奋战了。清军一到扬州城下,多铎先派人到城里向史可法劝降,他一连派了五个人,都被史可法严词拒绝,说:“城在人在,城亡人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多铎恼羞成怒,下令把扬州城紧紧包围了起来,扬州城危急万分,一些胆小的将领害怕了。第二天就有一个总兵和一个监军带着部分人马投降了清军。这一来,城里的守卫力量就更弱了。史可法把全城官员召集起来,勉励他们同心协力,抵抗清兵,并且分派了守城的任务。他分析了一下形势,认为西门是最重要的防线,于是亲自带兵防守西门。将士们见史可法坚定沉着,还亲自出战,都很感动,纷纷表示要和督师一起,誓死抵抗。多铎命令清军没日没夜地轮番疯狂地攻城。扬州军民在史可法领导下奋勇作战,把清兵猛烈的进攻一次次打退,多铎见一时不能取胜,便命令军队用大炮攻城,他探听到西门防守最严,又是史可法亲自防守,就领炮手专向城墙的西北角轰击。呼啸的炮弹一颗颗在扬州城的西门口落下来,城墙渐渐塌陷,终于被轰开了一个大缺口。军民奋力堵缺口,大批清军蜂拥了进来。史可法见扬州大势已去,便拔出佩刀往脖子上抹。随从将领赶紧抱住史可法,又夺了他手里的刀,部将们连拉带劝地把史可法保护出来,准备从小东门逃走。这时来了一队清兵,看见史可法穿的是明朝官服,就喝问道:“你是谁?”史可法怕连累伤害别人,就高声道:“我就是史督师,你们快杀我吧!”就这样,扬州城陷落,史可法被捕遇害,年仅四十四岁。史可法遇害后,扬州人民继续坚持巷战,同清兵顽强拼杀,他们受史可法精神的鼓舞,无一人投降,给了清军以沉重打击。多铎因攻城的清军伤亡很大,心里十分恼恨,竟灭绝人性地下令兵士屠杀扬州百姓,连续杀了十天,几十万扬州百姓死于屠刀之下,历史上把这次惨案称作“扬州十日”。大屠杀之后,史可法的养子史德威进城寻找史可法的遗体。最后只找到史可法穿过的袍子,埋葬在了扬州城外的梅花岭上。这就是现在还保存完好的史可法“衣冠冢”。史可法是南明政府抗清的中心人物,史可法一死,南明弘光政权很快就灭亡了。四、民族英雄郑成功弘光政权被消灭后,东南沿海地区的抗清斗争还在继续。1645年6月,由明朝的遗臣黄道州、郑芝龙另立了朱聿键为皇帝,并在福州即位,历史上称他为隆武帝。黄道州虽然真心抗清,但无奈兵权却掌握在郑芝龙手中。郑芝龙只想保存实力,不肯真正出兵抗清。后来清军进攻福建时,郑芝龙受清朝高官厚禄的引诱就投降了。这样,隆武政权也就灭亡了。郑芝龙虽然没有气节,但他的儿子郑成功却和他相反,几次拒绝清军的引诱,决心抗清,并和他父亲断了交。郑芝龙降清时,郑成功才二十二岁,是个青年将领。郑成功苦苦劝阻他父亲降清无效,便气愤地单独跑到南澳岛,招募了几千人马,举起了抗清大旗。郑成功兵力逐渐发展强大起来,在厦门建立了一支水师。公元1647年,桂王永历政权建立,郑成功改奉永历年号,被封为威远侯。从此,郑成功与西南的抗清将领李定固往来呼应,成为南方抗清斗争的两大支柱。郑成功在抗清斗争中十分注意根据地的建设,他改厦门(明代称为中左所)为思明州,设立六官分理庶政,并将全部军队分为七十一镇。在郑成功起兵抗清的十几年中,曾先后九次南征、三次北伐。其兵锋所指,清军闻风丧胆。1659年,为配合西南的抗清斗争,郑成功再次北战,他跟抗清将领张煌言联合起来,乘海船率领水军十七万人开进长江,分水、陆两路进攻南京,一直打到南京城下,但清军用假投降的手段欺骗了他。郑成功中了清军的计,最后打

                      。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的秩序变动》,第156—157页。?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农民经济和乡村社会》第一章;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45—47页。?最有名的“优秀”粮长可能是大画家沈周(1427—1509),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42—45页;默克:《祝允明和苏州的文化贡献》,第8—9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5页。当然,粮长也可能具有很大的剥削性。关于剥削的普遍性及其与中国经济不发达的关系的深入讨论,见李约瑟和黄仁宇:《中国社会的性质》,第14页。?这以后,粮长、塘长和里长的负担开始多于特权,导致主要打击了中等和一般小地主的“役困”问题。滨岛敦俊:《明代江南的乡村社会》,第9—10页。?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46页,及其《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55页;埃尔文:《论明清时期水的控制和管理》,第95—97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26页;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35—37、48页;又可见默克《祝允明和苏州的文化贡献》各章;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43页。他嘲笑宫崎市定所描述的、作为保护者的乡绅阶层一员的一位和善的乡居退隐者的形象。?常熟谭家就是这种多种经营的好例子。谭家兄弟16世纪末在太湖岸边起家之后,决定不做渔民了。他们围造圩地,并用其收入雇用当地的其他渔民,把雨水最多的沼泽改成渔塘,在渔塘上架起了浮桥,盖起了可以容纳上百名劳力的工舍;这些劳动力先后把大部分土地变成了果园。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7页。?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6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30—31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一部分,第5—9页;古岛和雄:《明末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主经营》,第15—20页。?在官僚集团中常常流行的一种看法是“业食佃力”的观点。L.S.杨:《中华帝国集体劳作的经济观》,第75页。“业食佃力”一词始于宋代,不过,在晚明,它的使用与因为里甲制度破坏和地主外住风的兴起导致的灌溉系统危机直接相关。由于当地的土地所有者不再承担维修沟渠和水利设施的责任,由于新的科举乡绅利用免役权逃避灌溉责任,因此地方官开始认为政府应该加以干涉,以免这种在长江三角洲下游精心建造的河渠和圩堤系统无人照管。政府的干预看来是必需的,因为正如一些日本历史学家所言,农民中没有什么社会共同体组织主动承担照管水利设施的责任。1566年工部下令实行照田派役。这个制度的弊端是免除了乡绅的徭役。因此为了公平地摊派力役负担,17世纪初官吏们建议乡绅地主把他们的力役用米或银(业食)的形式付给佃农,佃农则提供力役(佃力)修复沟渠。这个制度在一些县里实行过,乡绅们答应予以合作。在1660年,耿桔在常熟主持这项改革时,乡绅却利用他们在京城的关系,毁掉了这位亲近东林党的官员的前程。1611年,大学士徐民式下令在浙江实行“照田派役”,但也失败了。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19、128—129、133、142—143页;《明代江南的乡村社会》,第7—9页;《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80—91页。?清代的官吏对“长随”这种官员个人奴仆习以为常。“长随”暂时依附于长官,是自己主动投靠主人的,希望以此与衙门胥吏相勾结从普通百姓那儿敲诈钱财。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7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3页。?关于一些地主在田庄中安装织机的事例,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四三卷,第16页;第一四七卷,第38页。?关于妇女手工业对农民家庭的经济重要性的一些较晚的例证,见马乔里·托帕里:《广东农村的抗婚斗争》,第70—73页。关于晚明时期女性文人的社会文化影响,见汉德林:《吕坤的新读者》。灌溉危机同样促进了可以换钱的作物的种植。在16世纪40年代因为水渠系统开始受到破坏,江南东部丘陵县的农民便转去种植棉花,它不像水稻那样需要大量的灌溉用水。因此,随着棉纺织业的迅速发展,灌溉系统几乎都被破坏了,因为农民不愿意用手工制作的时间去疏通河道和修复沟渠。这样,这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发生了明显变化。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8、88—89页。?从粮食生产转到为丝织市场进行生产的刺激是很强的。在17世纪初嘉兴,五亩稻田的收获卖出后只能得到11.25两白银的收入。而同样数量的桑田可以获52两白银,增加了四倍多。居密:《主人和奴仆》,第8页。烟草更为赚钱,亩烟草收入相当十亩稻田收入,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66—67页。稻田的收获卖出后只能得到11.25两白银的收入。而同样数量的桑田可以获52两白银,增加了四倍多。居密:《主人和奴仆》,第8页。烟草更为赚钱,亩烟草收入相当十亩稻田收入,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66—67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4—38页。不过价格上升的并不快。16世纪50年代福建的永安县,生产一石地租的土地可以卖到4两白银,1782年,同样的土地可以卖到11两,但是直到1864年它的价格也没有超出这个水平。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20—24页。?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47页;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7—78页。相对小一些的灌溉系统而言,交通系统很少遭到破坏,因为运河渠道连结着大多数城镇。今天,南京和上海之间,仍可以看到593条河道。黄仁宇:《大运河》,第4页。?关于晚明到18世纪这段时期江南对湖广地区稻米输入的日益依赖,见全汉升和克劳斯:《清代中期的粮食市场和贸易》,第40—71页。16世纪末,政府实际上在管理着跨地区的谷物交换。1596年,太湖东南的秀水地区出现了一种制度,当地政府挑选20—30名本地商人,让他们负责私人输进3000石稻米。当地官员也得到省级政府的特别许可,在各个关津处由军队用船只运送大米。在1621年,湖州也实行了相似的制度,因为督责漕运的专使向产粮地区的官员解释说,让粮商们购买足够的谷物供应太湖地区居民的需要,是极其重要的。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六章,第4—7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58页。?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35—136页。利玛窦就此发表评论说,中国可以生产出足以供给全世界的棉花,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13页。?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34、138页。在晚明,松江棉纺业所用的棉纱是那些商人从农村家庭纺织者那里收买来的。在万历晚期,这些棉纱大多由城市里上百家的工厂制成长短筒袜。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6—10页。?据17、18世纪之交的文人记载,那些精美的镶边罗纱和各色丝绸都是很流行的。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107页。苏州也有棉纺织作坊,多在阊门之外。但是,这些规模较小的、只有20多个短工的“堂”,较之城东北角的那些大丝绸工场则相形见绌了。在那儿,棉织工每天早晨聚集在著名的花桥一带,而丝织工则聚于广化寺。时人记载说,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引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2页。?这个时期商业和土地财富的增长远不像以前那么互不相关了,富裕的乡绅家族不再贮存粮食和银钱,而是把资金投放到高利贷或商业中去了。商人也变成了地主,而且与明中期的土地所有者们相比,他们在谋取地租上更精于计算、长于管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29—31页;第五章,第35—37页。根据1605年编著的嘉定地方志记载,乡绅和平民之间的地位差距,以及老人和青年间的等级差别感已变得模糊不清了。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36—137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2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1—32页。在1643年的一份记载中,方以智叙述了明末对财富和地位的追求之风笼罩着中国的上等阶层。他抱怨道,文人变成了官僚,并通过交结权势而大发其财。一旦他们当了官,他们就开始积聚家财。就像一般人贪图享乐一样,他们也追求豪华奢侈。他认为,对于文人来说,远离经商致富之事是很重要的,这是有鉴于他的前一代人在17世纪20年代商人与政府的辩论中支持了商人的主张。彼得森:《苦果》,第72—74、77页。?在中国北部地区,特别是像华东地区,明初的家仆也逐渐成了自由受雇的劳动力,叫做“雇工子”或是“做活路”。尤其典型的是,这些打短工的劳力早晨聚在市场上,手里拿着锄头,等着受雇于那些需要暂时帮忙的农民。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2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61—265页随处可见。?关于奴仆法律地位的详细分析,见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36—41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3页;王伊同:《北朝的奴隶》,第301—331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4—125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二部分,第64页。比如在安徽南部,特别是在新安,“佃仆”和“奴仆”的地位常常混淆不清。在对一个主人或一个家族承担了额外义务而且被限制在土地上之后,这样的依附人口还是要交纳地租,还可以保留他们自己的财产。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126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3—14页。另一方面,在近代广东,那些“佃民”的地位被一个人类学家形容得近似于北美黑人奴隶。奴役和世代租佃在主家和仆家之间维持下来,这种“联结世袭佃农与地主的纽带,作为以亲缘为基础的合作之间的一种交换是极好理解的。双方的这种交换是通过家族的媒介进行的……从社会角度来看,佃户被当做主人家族的从属……”沃特森:《传统中国的世佃制和地主制的个案研究》,第180—181页。地区与地区之间对人身依附者的看法也是不同的。在17世纪,武进县人以为佃户是世袭的。而在附近的无锡,主仆关系则相当灵活多变。在无锡,如果奴仆很快就换了主人,人们并不感到有什么不满意。实际上,许多无锡的奴仆就像一种职业的家仆阶层,在全国各处受雇。据说在晚明的北京,大多数豪势人家的佣人中至少有一个无锡的奴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5—6页。?在明代,各种法律身份不是互相排斥的。比如,一个地主可能同时又是一个奴仆。有些奴仆甚至参加了科举考试。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0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37页。?一些学者愿意使用“奴仆”而不愿用“农奴”一词,因为他们认为,使用后者就意味着把明代受束缚的劳动者与宋代农奴化的劳动者视为一事。这样他们就等于赞成了东京学派的论点——元、明、清是庄园农奴制的中世纪时代。可参见居密:《主人与奴仆》,第4、36页。严格地说,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农奴是被束缚于土地上的,属于其主人所有,不过我们或许可以从更广意义上把农奴定义为处于奴仆状态的人,因为,世仆或奴仆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处于就住在本地管理田庄的地主手下者,是在除道德习惯外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听凭主人使唤的,那么“农奴”一词就是很恰当的了。不过事实上,农奴在法律上依然是依附者。这一点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7—678页。?仁井田升《中国的国家权力与农奴制》随处可见。?“一田三主”的制度在福建是普遍存在的。田底的主人或“苗主”(他可能连地产在哪儿都不知道)把土地转租给收租者或“赔主”,他们再转租给佃户。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44—45页。晚明时期,在福建,特别是福建北部,我们看到这样一种市场关系在加强,即所有权的出卖和再出卖变得非常容易,而且也刺激了收租人的投资。比如,表示最后出卖的“断契”逐渐地被“活契”所取代,它给出卖者一个买回土地的机会,一个可以以更大的价钱卖给第三者的权力。杨国桢:《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第5—6页。?陈张富美:《明清时期中国租佃关系初探》,第3—4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8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8页;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17页。?因此,当所有权以这种形式让渡时,它并没有与原来的所有者完全脱离,原来的所有者也没有把所有权永久出让。比如,在上海附近,奴仆只是暂时地出让了他的所有权和个人。如果这位新主人有所失势,他就会抽身而去另觅新生。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4—685页。?顾炎武:《日知录》第十三卷,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80页;又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8页。根据明代法律,只有公、侯和三品以上官僚才可以雇用奴仆。但实际上,这常常是整个统治阶级的特权。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0—681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66—68页。有一些学者对“投献”(交出自己的土地)与“投靠”(作为家奴为某家族干活)加以区别。参看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6—247页。实际情况中,“投靠”往往同时包括了这两种行为。大多数被雇用的劳动力被认为是奴仆,他们受雇的条件包括一种债务奴役,有时叫做“佃雇”或“佃佣”。因为这家的主人可以抵押他的劳动力或其家庭的一个成员以换取谷物和银钱。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3页。?对这种劳动者的工资的一些观念可以从1606年在江南使用的小学算术书中找到。在这个小学读本中有一个问题是:“今有四人,来做工八日,工价九钱银。二十四人作半月,试问工钱该几分?答曰:一十两一钱二分五厘。”(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8页。)那么一个劳动力一天的报酬就是2分8厘,见刘永成:《论清代前期农业雇佣劳动的性质》,第92页。?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又见《吴江县志》,引自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8页。?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2页。换句话说,在明清时期,在法律条文中雇工是从奴仆形式的“短期化”而来的。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9页。?麦克德谟特认为:“明代的奴仆最好看成一种人的法律地位,他们有穷人也有富人,对于其主家承担特殊的或一般的契约性义务。男人和女人或是通过买卖、收养、雇用和强制,或是通过结婚和投靠,而沦为奴仆。其义务、为奴时间和报酬,都不大相同。这些奴仆中有一种一般被称作‘佃仆’的田间奴仆,几乎占城乡人口的1/5;他们的奴役地位常常是限于地主的特殊义务,即使有

                      级水利专家的工作同样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他的劳动,白昂与刘大夏在黄河边做的贡献,相当多的都是无用功。第三个人:徐贯。开工地点:江南。斗争对象:苏松河。三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朱祐樘又惊闻晴天霹雳:江南苏松河河道淤塞,洪水泛滥,灾情波及松江、常州、苏州、镇江等重镇,这都是中国当时最重要的产粮区!这可是后院起火。明朝北方的粮食主要靠南方供应,南方的粮食和赋税主要靠江南,所以民间有谚语说“苏湖熟,天下足”。如果苏湖不熟呢……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水了。白昂最合适,可朱祐樘选择了另一个人:工部侍郎徐贯。白昂是户部侍郎,刘大夏是地方领导,只有徐贯是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正经八百的搞工程出身,貌似专业最对口,但事实上,他和水利工作是最八竿子打不着的。徐贯,字原一,浙江淳安人,天顺元年进士,历任兵部主事,福建右参议,辽东巡抚,主要工作成绩只有一个——打仗,至于治水么,可以说是既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但这不是乱点鸳鸯谱。首先,徐贯只做狠事,在福建的时候不经领导批准把官仓的粮食分给灾民,还差点宰了管仓库的军官。后来到辽东做巡抚,严办不法军官,将罪大恶极者脱衣游街,给予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辽东地方志记载,一提这位大爷的名号,许多老兵油子竟吓得哆嗦。狠人徐贯还有一个特点:谨慎。他不打无把握之仗,还亲笔题写了一款墨宝“百闻不如一见”以自省。治水这种高技术含量工作,没有这种调查研究的精神是万万不能的。而最重要的一条是,朱祐樘深知:南方的水患和北方的水患不一样。徐贯风尘仆仆地来到了江南,在考察灾情后他明白:不一样,确实不一样。徐贯的任务只有一个——清理淤泥。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技能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苏松河,就是今天的苏州河,是太湖流域的一条支流,它的沿岸,是由苏州至松江(上海)的中国当时最富庶的经济带。直到今天,太湖流域的清淤问题,依然是当地政府头疼的大事。为啥难,这是个科学问题。上游水流带来的淤泥,到了水势平缓的地方就会沉积,形成淤积,从而引发水灾。所以,清理淤泥就像在家清理鱼缸一样,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做的必要工作。但为什么苏松河最严重?原因在于:苏松河淤积不止天灾,还有人祸。人祸,就是苏松河沿岸甚至河道上的庄田。淤泥土质肥沃,自然被很多人盯上,在河道上修坝建圩,开垦良田。这样一来,水道的行洪泄洪能力大大下降,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这些庄田因为建在坝上所以平安无事,总之,横竖全便宜这群混球了。于是,波涛汹涌的苏松河,上游被人占坝建地,下游也被人占坝建地,用赵本山的话说,“终于从一根筋变成两头堵”。长此以往,任你怎么累死累活地挖淤清淤,也解决不了问题。但这群混球都是当地豪门,地方官知道此举的危害,可谁也管不了。别人管不了,徐贯管。到达灾区后经过考察,徐贯下令:凡是建在河道上的违章建筑,限期内必须全部拆除。消息传来,中小地主们人心惶惶,豪强大族们只是冷笑:你算什么东西,管到我们头上来了。很快他们不笑了,徐贯不仅管到他们头上,还要骑在他们头上。眼见命令石沉大海,徐贯调动兵马,对各类违章建筑进行强拆,先拿苏州的几家皇亲国戚开刀。这可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拦的,有骂的,京城这边也不消停,官员天天上书骂徐贯,连后宫皇亲们也轮番喊冤。一开始朱祐樘只装听不见,实在受不了了,干脆下了一道诏书:谁敢再妄议徐贯,一律法办。领导撑腰,徐贯干得更欢了。所谓地主恶霸还是软骨头多,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家家争着拆违章建筑。徐贯再接再厉,他选拔了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中层干部,开始了大规模的苏松河清淤工程。不到一年的时间,苏松河流域的清淤工作全面完成,生产全线恢复。事办完了,可徐贯不走,他接连给朱祐樘上书,力主对苏松河流域进行进一步整治。因为徐贯知道,清淤是一个长期工作,今天挖完了用不了多久又会堵,折腾下来又耗时又耗力,想长期解决问题,还得依照科学办事。单纯的挖掘淤泥只是笨办法。淤泥是水流冲击形成的,如果水道流量加大,流速加快,那么淤泥沉积的数量就会少很多,日常的清理维护也会省事。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徐贯奏请朱祐樘批准,做了另一个件事:挖河。这是江南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河道整治工作,徐贯开挖了数条运河,将苏松江与附近的几条水域连接起来。为了控制水的流速和流量,他特意设计了拦水闸与蓄洪水库。如此,苏松河不仅水患解除,更为太湖几条河流的分流泄洪起到作用。今天我们去江南,依然可以找到当年建设的水利工程遗址,看到这些的时候,你一定会由衷地感叹:中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徐贯主持的江南地区水利整治工程全线完工。这是一项对大明王朝有着生命线意义的工程。占明朝财政收入大半的江南地区重现繁荣,水灾肆虐的太湖流域重如鱼米之乡的盛景。若无此举,弘治朝的盛世大局,只能是镜花水月一般的泡影。功成归京的徐贯升为工部尚书,不久退休,去世后赐谥号为康懿。这位奠定江南百年繁华的人,竟然同样在清朝人官修的《明史》中无传。关于他的记录,都是从福建、江苏、辽宁等零碎的地方志中整理得来。但我相信,他不会因为史官的偏见而被岁月遗忘,因为他倾注了无数心血的苏松河依旧奔腾不息,欣欣向荣的江南,是那段燃烧着热血的岁月的见证。徐贯是一个心系百姓的人,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与弘治盛世的许多名人比,也许他从来不是一颗明星,却是一块厚重的基石,沉默地托起无数幸福的诞生。3个重灾区的改造完成,标志着弘治朝抗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以后的数十年,自然灾害依然时有发生,但大规模自然灾害基本绝迹了,重新爬坡的大明王朝,可以全面开始生产建设了。朱祐樘在位的时期,之所以被称为“中兴”,不仅仅因为抗灾救灾的胜利,更因为他进行的一系列大刀阔斧,几乎改变明王朝命运的经济改革。这些改革,离不开一个人——邱浚。第十五章明朝最牛经济学家邱浚一公元1487年至1505年的18年,是明孝宗朱祐樘在位的“弘治朝”,也是明王朝近3个世纪历史上又一段“黄金时代”,对内罢黜奸佞小人,整理内政,修治黄河,改革税制盐政,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修正司法条例,废除苛刑严政,整理天下典籍,减轻百姓负担,清丈土地,遏制兼并;对外整顿防线,收复哈密,阻遏鞑靼进攻。18年间文治武功良可称道,史称“弘治中兴”。这段“中兴”岁月,同样是杰出人物风云际会的时代,文臣有“两京十二部,唯有一王恕”的吏部尚书王恕,两任同样拥有卓越眼光的兵部尚书马文升、刘大夏;号称“大明最强内阁”的刘健、谢迁、李东阳三位阁老,史称“大明理财能臣”的李敏、叶淇两位户部尚书;中国杰出水利专家白昂、徐贯;边将里也有镇守边关,数次击败蒙古人入侵的王越、秦紘、陈寿、王轼等能将。文化人物同样英杰荟萃,开明王朝“前七子”诗文先河的李梦阳,中国美术史不世出的天才画家唐伯虎,王恕为代表的儒家理学“三原学派”,中国儒家杰出思想家陈白沙,均在这一时期大放异彩。诸多英杰里,后来苏联革命导师列宁只给予一个人最崇高评价——“中国十五世纪最杰出人物”及“人类中世纪最伟大经济思想家”。近现代国学大师钱穆也赞叹他“乃中国第一流人物”。这个人,就是在弘治朝早期以礼部尚书身份入阁的内阁大学士——邱浚。丘浚,字仲深,号玉峰,琼山,别号海山先生,今海南省琼山县下田村人,明朝中期著名经济思想家。在今天的海南省,他被尊称为“海南双壁”。与他并称为“双壁”的,是后来世人皆知的明朝第一清官海瑞。在朱祐樘即位的弘治朝早期,面对国库储备空虚殆尽,财政收入锐减,大江南北自然灾害四起,北部边关战火连连,大明王朝内外交困举步维艰的局面,身为重臣的丘浚以卓越的眼光,把握住治世的两个关键点——效率、税收。经呕心沥血苦心谋划,终帮助明王朝摆脱困境,重新迎来复兴的局面。其卓越贡献,不但匹配得“双壁”的名号,更堪称弘治中兴的“总设计师”。为何有此评价,还是让我们从丘浚的人生谈起。二丘浚出生于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其命运非常坎坷,生下没多久父亲即病死,与母亲相依为命。虽家境贫寒,但丘母粗通文墨,很早便督导丘浚学业,丘浚也从小就体现出无与伦比的天赋,3岁即能识千字,更“过目成诵,出口成章”。不仅天赋惊人,治学也同样刻苦,自小就酷爱读书,家里没钱,就想尽办法借别人家书读,史载“家贫无书,尝走数百里借书,必得乃已”。有次丘浚向县里一家老学究借书,老学究不借,丘浚在老学究家“软磨硬破”半个月,吓得老学究竟然跑到县衙报官,当地县令知道后劝解道:“既有好学之心,何不成其大志?”允许丘浚借住在老学究家中翻阅。少年丘浚博览群书,不仅经史子集烂熟于心,天文地理,释道农桑,算学医学,皆有所涉猎,明史上说他“以博综闻”,恰是这段时间打的底子。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带着“以济天下”的梦想,丘浚参加广东乡试,一举拔得头筹。3年后丘浚拜别母亲,赴北京参加会试,这次却“摔了跟斗”,不但没考中,甚至连归家的路费都没有。幸好国子监祭酒萧滋赏识丘浚才华,举荐他入国子监继续学习,之后不但悉心辅导丘浚学业,更在生活上时常接济。7年之后,丘浚终于金榜题名,以一甲身份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做侍讲。翰林院被后世戏称为“宰相培训班”,可谓前途大好。3年之后,丘浚的“恩人”萧兹横遭劫难,此时朱祁镇发动“夺门之变”,复辟后,本属景泰帝一派的萧兹被清算,免去内阁大学士之职,罢官回乡“永不叙用”。众人唯恐避之不及,唯独丘浚“仗义”,竟亲自在郊外相送。接着有人给朱祁镇打了“小报告”,朱祁镇闻听后却赞叹说“于己有恩尚不忘,此乃忠臣也”。非但没有难为丘浚,反而将丘浚提拔为“翰林院侍读”。天顺朝的八年间,丘浚的主要工作是为朱祁镇讲学,每次“侍讲”时,丘浚“洪亮流利,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切中要务”,朱祁镇“大喜之”。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冬天开始,朱祁镇身体每况愈下,诸多政务皆交给时任太子的朱见深处理,朱祁镇对朱见深谈起丘浚时说,丘浚“博通古今典章,虽善雄辩然治世之才稍逊,却可多听之”。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的大藤峡之乱,在震撼了明王朝的同时,也让丘浚的“治世之才”崭露头角。叛乱伊始,诸内阁大臣皆反对朝廷派兵,建议由两广地方政府“自行征剿”,唯独丘浚上书反对,言侯大苟不可轻视。之后叛乱果然越演越烈,明王朝不得已委派韩雍为将,调重兵镇压。此时的兵部尚书王复定下了“步步为营”的作战方针,丘浚上书反对,提出“直捣大藤峡”的建议,并详细分述步骤,第一步先占领广西荔浦,切断叛军退路,继而16万大军分三路,一路主攻,两路佯动牵制叛军,最终三路会攻大藤峡,彻底剿灭叛军。奏报送上后,兵部官员皆以为荒唐,兵部侍郎王紘(即土木之变后带头殴死马顺的那位)嘲笑说“竖子不知兵,实乃胡言”。但内阁首辅李贤和前线“总指挥”韩雍却大为赞赏,最终依计行事,一举剿灭大藤峡叛军。韩雍“直捣黄龙”的妙手,实为丘浚“运筹帷幄”。此次大捷也令丘浚声名鹊起,原本以为丘浚“治世之才稍逊”的朱见深也对他刮目相看,之后节节高升,先提升为“翰林院侍讲学士”,又以礼部侍郎身份兼任“国子监祭酒”,坐上了当年“恩人”萧滋的职务。其间丘浚还受命编纂《英宗实录》,为掩盖明英宗朱祁镇的过失,曾有同僚欲在编纂实录时给于谦妄加罪名,丘浚却坚决反对,坚持秉笔直书。因他的刚直,我们今日才看到“夺门之变”的真相。虽声名鹊起,但在明英宗、明宪宗两朝的30多年里,颇具“治世之才”的丘浚,做的多是“文化工作”。他也曾多次上奏纵论时事,比如朱见深发动的数次“搜套”战争,丘浚与兵部官员看法一样,反对草率动兵,他一句“难事不在战与否,却在战而胜之”,可谓切中要害。在用兵河套的问题上,丘浚修正了兵部尚书白昂的“赔钱论”,认为开发河套固然费钱,但“河套农桑之利,足输九边之用”,必能“解朝廷兵费之忧,熄中原流民之患”。王越在成化八年,十六年两次大破蒙古可汗,迫使鞑靼部退出河套草原,丘浚皆在“第一时间”上书,建议朝廷“速屯边兵,迁移流民,充实河套边防”。对于众多朝臣一筹莫展的“经费问题”,丘浚创造性建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北方商人特别是山西盐商在河套兴置产业,开垦农田。此项奏议引起骂声一片,户部尚书殷谦指责丘浚“身担礼部要职,不思本务,却妄议户部事,此渎职之行也”。刑科给事中毛弘更给丘浚扣了个“擅变成法,妄论祖制”的帽子,户科给事中丘弘更过分,甚至怀疑丘浚“私通商贾,暗收贿赂,不可不查也”。对这一切,朱见深倒是“不查”,却也“不纳”,反多次劝丘浚“汝忧心国事虽可嘉,然理财用兵皆非汝之责,朕用汝,乃用汝之长野”,还是希望丘浚做好“文化工作”。当然这期间丘浚的“文化工作”也不差,一是颁布了“擢拔之制”,即全国各县县令,每年需选拔3名本地家境困难却好学上进的14岁以下少年才俊,上报中央由国家资助完成学业。这可称是世界上最早的“义务教育法”。此外他身兼国子监祭酒(中央大学校长),多年来悉心教育,为国家培养诸多人才,弘治、正德两朝诸多英杰皆出自他门下。在编修《英宗实录》的同时,他也编写了另一部史料经典——《宋元纲目》,这部详细记录宋元时代蒙古人历史的著作,不但成为之后明王朝制定对蒙古政策的重要参考,直到今天依然是世界各国蒙古史学者的重点研究对象。虽在朱见深时代被认定“治世之才稍逊”,丘浚礼部侍郎的位置却稳如泰山,在错综复杂的官场争斗里“置身事外”,算是因祸得福。但“坐山观虎斗”的丘浚也不闲着,兵部尚书项忠骂过丘浚“纸上谈兵,神似赵括”。后来汪直陷害项忠,丘浚也让自己的门生御史杨礼“跟风”弹劾,落井下石一把。户部尚书杨鼎因河套一事同丘浚结下梁子,后也被丘浚整出了“擅用公费”的黑材料,黯然罢官回乡,至于两位曾给丘浚“扣帽子”的言官毛弘、邱弘,丘浚也一直“惦念着”,时常趁给朱见深讲课的机会“说坏话”,终令二人先后被撤职丢官。其睚眦必报的行为,也为他最后的悲剧埋下伏笔。除此以外,丘浚在成化朝的23年中,忙里偷闲,默默地做着一件事,正是这件事,不但造就了他在弘治朝初期的一鸣惊人,更奠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崇高地位。三明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十二月,即位仅数月的明孝宗朱祐樘,收到了丘浚送来的一份石破天惊的礼物——丘浚呕心沥血20年完成的皇皇巨著《大学衍义补》。《大学衍义》是南宋理学名家真德秀的名作,是全面继承发展朱熹理学思想的儒家经典,其内容包括儒家理学“修身”“齐家”两大内容,被此后历代学者奉为经典。身为后人的丘浚,仿照此书的体式,完成了独创性的著作——《大学衍义补》,中心思想只有一个:治天下。这部30万字的著作,全面论述了此时明王朝面临的种种问题——官风糜烂,财用枯竭,垦田锐减,天灾横行,并一针见血指出了解决问题的两大关键——效率、税制。而其中具有颠覆性思想的是一句话:食货者,生民之根本也。在重农抑商政策实行上千年的中国,第一次鲜明提出了商品经济是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黄灯亮了。前面两辆汽车抢在变成红灯以前加速冲了过去。人行横道边出现了绿色的人像。正在等候的人们开始踩着画在黑色沥青上的白线穿过马路,没有比它更不像斑马的了,人们却称之为斑马线。司机们个个急不可耐,脚踩离合器,使汽车保持紧张状态,进一进,退一退,像一匹匹感到鞭子即将从空中抽下来的马一样躁动不安。行人刚刚过去,给汽车放行的信号还要迟几秒钟,有人说被拖延的这点时间表面看来微不足道,但如果我们用它乘以全城数以千计的信号灯,再乘以三种颜色不断变化的次数,那么它便成为交通堵塞,现在常用的说法是塞车,最为重要的原因了。绿灯终于亮了,汽车猛地启动,但人们马上发现并非所有汽车都一样。中间一行的头一辆还停在那里,大概是出了什么机械故障,离合器松动,变速箱操纵杆不能入位,液压系统出了毛病,制动器不能复位,电路出了什么问题,要么事情简单一些,汽油用完了,这种情况不会是头一次出现。人行道上又聚集了一群行人,他们看见一动不动的汽车里驾驶员在挡风玻璃后面挥动着手臂,他后面的汽车都在歇斯底里地鸣喇叭。几位驾驶员已经跳到路上,准备把出了毛病的汽车推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他们气势汹汹地敲打关得严严实实的车窗,车里那个人把头转向他们,转向一边,又转向另一边,看得出来,他正在呼喊什么,从嘴的动作判断,他在重复一个字,不,不是一个,而是三个,确实如此,等到终于有人把一扇车门打开之后才知道他在喊,我瞎了。没有人会相信。从此刻匆匆一瞥能观察到的情况来看,那人的眼睛似乎正常,虹膜清晰明亮,巩膜像瓷器一样洁白致密。但他双目圆睁,面部肌肉抽搐着,忽然间眉头紧锁,任何人都能看出来,这一切是因为他痛苦得失态了。在一刹那间,刚才看到的一切都消失了,他用攥得紧紧的拳头遮住眼睛,仿佛还想把最后一刻的影像留在脑子里,信号灯上那圆圆的红色光亮。人们扶他下车的时候,他还一再绝望地喊着,我瞎了,我瞎了;泪水涌出来,使那双他自称瞎了的眼睛更加明亮。会好的,看着吧,会好的,有时候是神经问题,一个女人说。信号灯已经变了颜色,一些好奇的行人围过来,后面的驾驶员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还以为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他们大声抗议着,车灯碰碎了,挡泥板撞瘪了,都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混乱,叫警察来,他们喊道,把这堆破铜烂铁挪走。这时盲人哀求说,劳驾了,你们当中谁把我送回家去吧。刚才说是神经问题的那个女人认为,应当叫一辆急救车,把这个可怜的人送到医院去,但盲人说不要这样,他不想如此麻烦别人,只求把他领到他住的那栋楼的门口就行。我家离这里很近,你们这样就是帮我大忙了。那么,汽车呢,有人问道。另一个声音回答说,钥匙在车上,把车停到人行道上吧。不必要,第三个声音说,车由我来管,我陪这位先生回家。人群里发出一阵表示同意的低语。盲人感到有人扶着他的手臂,来吧,跟我来,刚才那个声音说。人们把盲人安置在副驾驶座位上,给他系上安全带。我看不见,看不见,他一边哭一边小声说;告诉我你住在什么地方,那个人问道。车窗外面,一张张好奇的面孔朝里张望,焦急地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盲人举起双手在眼前晃了晃,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好像在浓雾里,好像掉进了牛奶海里;可是失明症不是这么回事,那个人说,听人说失明症看什么都是黑的;可我看一切都是白的,也许刚才那个女人说得对,可能是神经的问题,神经这个鬼东西;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一场灾难,对,就是一场灾难;请告诉我你住在什么地方。就在这时响起了发动机启动的声音。仿佛失去视力有损于记忆力,盲人结结巴巴地说出地址,之后又补充道,我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才好;那个人回答说,哎呀,这算不了什么,今天我帮助你,明天你帮助我,我们都不知道以后会遇到什么事情呢;说得对,我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哪能想到会遭遇这么一场劫难呢。他感到奇怪,怎么他们还停在原地不动。为什么我们还不走,他问;现在是红灯,对方回答;盲人啊了一声,又哭起来。从现在开始,他再也无法知道什么时候是红灯了。正如刚才盲人所说,他的家确实很近。但是,人行道都被汽车占了,找不到一块停车的地方,于是他们不得不到一条横向的小街上去找个车位。那里人行道太窄,副驾驶那边的车门离墙只有一掌多宽,为了避免从这个座位艰难地挪到另一个座位,中间还有变速箱操纵杆和方向盘阻挡,盲人只得先下了车。他站在街道中央,没有任何依靠,只觉得地面在脚下滑动。他竭力控制住涌到喉头的焦急。现在,他伸出双手在面前神经质地舞动,仿佛正在他刚才所说的牛奶海里游泳。就在他已经张开嘴要高喊救命的时候,就在这最后一刻,那人用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镇静,我领着你走。两人走得很慢,盲人唯恐跌倒,拖着两只脚往前挪,但还是不时绊在人行道上的高低不平之处。别着急,我们就要到了,那个人低声说,走了几步以后又问道,现在家里有人能照顾你吗;盲人说,不知道,我妻子大概还没下班,我今天出门早了点,马上就出了这种事;你等着瞧吧,不会出什么事,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谁这样突然双目失明;我甚至还曾自吹自擂说永远不用戴眼镜,确实我也从来没有需要过眼镜;你看,我说得对吧。他们到了楼门口,两个女邻居好奇地看了看这个场面,我们那个邻居被一个人搀着过来了,但她们当中谁也没有想到问一声,你眼里进了什么东西吗,她们都没有想到,所以他也就不能回答说,对,一个牛奶海进到我眼里来了。已经到了楼里边,盲人说,非常感谢,很抱歉,给你添麻烦了,现在,到了这里,我自己来吧;这怎么行,我跟你一起上去,把你留在这里我会不放心的。两个人艰难地走进狭小的电梯;你住在几楼;三楼,你想象不出我心里多么感激你;不用感谢,今天我帮助你;对,说得对,明天我帮助你。电梯停下来,两个人走进楼道。想让我帮你把门打开吗;谢谢,这事我觉得我能做。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串钥匙,一个一个地摸索形状,最后说,大概是这一把,然后又用左手指尖摸索门上的锁孔,试着开门,啊,不是这把;让我看看,我来帮助你。试到第三把钥匙时门终于打开了。这时盲人朝屋里问道,你在里边吗。没有人回答,他说,正像我刚刚说的,她还没有回来呢。他伸出手向前摸索着走进门廊,然后小心翼翼地转过身来,面对着他估计的那个人所在的方向说,我该怎样感谢你呢;我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那个好心人说,不用感谢,接着又补充一句,想让我帮助你安顿下来吗,或者在你妻子回来以前陪陪你。盲人突然觉得对方的热心十分可疑,显然不能让一个陌生人到家里来,说不定此时此刻这个人正谋划着怎样制服毫无还手能力的他,捆住他,用什么东西堵住他的嘴,然后下手把能找到的一切值钱物件通通拿走。不用了,不麻烦你了,他说,我没什么事了;慢慢把门关上的时候,他还一再说,不用了,不用了。听到电梯下降的声音,他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此时,他没有想起自己的境遇,机械地抬手推开门镜的挡盖向外张望。外面仿佛是一堵白墙。他分明感到眼睛触到了门镜突出的金属圈,睫毛扫在小小的目镜上,却什么也看不见,一片深不可测的白色遮蔽了一切。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家里了,从屋里的气味氛围和宁静的环境就可以辨别出来,只要用手摸一摸,就能知道是什么家具或其他东西。他用手指轻触它们的表面,确实如此,但一切似乎也都融化于一种奇特的维度,没有方向,没有参照点,没有东西南北,没有上下高低。大概所有人小时候都和自己玩过几次装瞎子的游戏,把眼睛蒙上五分钟之后就会得出结论,虽然失明无疑是可怕的灾难,但是,如果这不幸的受害者还保存着足够的记忆力,不仅记得各种颜色,而且记得各种物件的形状和样式,记得它们的平面和轮廓,那么失明症还算是可以忍受的缺陷,当然,这里指的不是先天失明。人们甚至会想,不错,盲人生活在黑暗之中,但这种黑暗只不过是缺少光亮,我们所说的失明症只不过是遮住了人或者物的外表,而这些人和物还完整无缺地存在于那层黑色面纱后面。现在,他的情况却相反,他淹没在一片白色之中,这白色如此明亮,如此浓密,不仅仅吸收了一切,还吞没了一切,不仅吞没了颜色,而且把一切人和物本身都完全吞没了,这样它们就变得双倍无形。他向客厅挪动的时候,尽管小心翼翼,走得很慢,用哆哆嗦嗦的手扶着墙壁,但还是把一个花瓶碰倒在地板上。他没有想到那里会摆着花瓶,也许是忘记了,也许是妻子出去上班时把它放在那里,准备回来以后再放到个适当的地方。他弯下腰,估量一下闯下的这个祸有多严重。水洒在了打蜡的地板上。他想把花捡起来,没有顾虑到玻璃花瓶破了,一个十足细长的玻璃片扎进手指里,他顿时又像个孩子似的流下泪水,一方面是因为钻心的疼痛,另一方面是由于孤独无依的感觉,是啊,一个眼前白茫茫一片的盲人站在屋子中间,已近傍晚,天开始暗下来。他没有把花放下,由于感到血在流,他扭着身子从口袋里掏出手绢,草草把手指包上。接着,他摸索着磕磕绊绊地往前挪动,绕过家具,脚每次落地时都提心吊胆,唯恐会绊倒在地毯上,最后终于找到了经常和妻子坐着看电视的沙发。他坐下来,把花放在腿上,非常小心地解开手绢。摸摸手上的血,黏糊糊的,他有些心烦意乱,以为大概是因为看不见才这样,他的血变成了无色的黏稠物,变成了某种与他无关的东西,但又毕竟是他身上的东西,仿佛是自己恐吓自己。他慢慢抬起那只没受伤的手,轻轻地摸索,找到了那个像把微型宝剑一样的细细的玻璃碎片,用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当镊子,终于把它完全拔了出来,然后重新把手绢包在受伤的手指上,缠得很紧,以止住一直在流的血,这时他已经筋疲力尽,斜靠在沙发上。一分钟以后,出现了极为常见的身体松垮下来的情况,这种情况往往在痛苦或绝望得打算放弃时出现,尽管单从逻辑上看,这种时候神经应该是紧张和机敏的,但一种疲惫和瘫软钻入了他全身,与其说是真正的困倦还不如说是昏昏欲睡,但却同样沉重。他立刻梦见自己正在玩装瞎子的游戏,一次又一次地合上又睁开眼睛,每次都仿佛是旅行归来,等待他的依然是那个熟悉的世界,颜色和形状都清清楚楚,丝毫不变。但是,他发现,令他心安的确信背后隐藏着一个无声的疑问,这也许是场骗人的梦,一场迟早要醒来的梦,他不知道醒后等待他的是什么样的现实。还有,既然那种疲惫和瘫软转瞬即逝,既然他已处于准备醒来的半清醒状态,他认真地认为不应当继续这样犹豫不决,醒,还是不醒,醒,还是不醒,人总会经历这样别无他法只能冒险的时刻。闭着眼,这些花放在腿上,我这是在干什么呢,好像是惧怕睁开眼;把那些花放在腿上睡觉,你这是干什么呀,妻子问他。妻子本来就没有指望他回答。显然,她已经开始收拾花瓶的碎片,擦干地板,嘴里嘟嘟嚷嚷,不想掩饰心中的怒火,这事你能干得了,可偏偏躺到那里睡觉,好像与你毫不相干似的。他没有说话,紧紧闭着眼皮保护眼睛,突然间他产生了一个念头,心里惴惴不安,充满了急切的希望,要是我睁开眼睛,能看见东西吗,他问自己。妻子走过来,看见了带血的手绢,怒火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可怜的人儿,你这是怎么啦,她一边解开临时绷带,一边怜爱地问。这时候,他竭力想看看跪在脚边的妻子,他知道妻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认定看不见妻子了,他才把眼睛睁开。我的瞌睡虫,你终于醒了,她笑着说。一阵沉默之后,他说,我瞎了,看不见你。妻子责备他,不要开这种愚蠢的玩笑,有些事情是不能开玩笑的,我倒愿意这是玩笑,真的,我真的瞎了,什么也看不见;劳驾,不要吓唬我,你看看我,这里,我在这里,已经开灯了;我知道你在那里,我听得见你说话,摸得着你,也估计到你已经把灯打开了,但是我瞎了。她哭起来,抓住丈夫的胳膊,这不是真的,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花滑到地上,落在弄脏的手绢上,伤了的手指又开始滴血,他仿佛想换个说法,把大事化小,于是低声说,我眼前一片白,一切都是白的,随后脸上露出凄凉的笑容。妻子坐到他身边,一次又一次地拥抱他,小心翼翼地亲吻他的前额,亲吻他的脸,又轻轻亲吻他的眼睛,你很快就会好的,你没有病,谁也不会转眼之间失明;也许是吧;告诉我,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你感觉怎么样,什么时候,在哪儿,不,现在先别说,等一等,我们先找个眼科医生谈谈,你认识眼科医生吗;不认识,你和我都不戴眼镜;把你送到医院看看好吗;我这种病症,没有急诊;说得对,最好直接去找个医生,我到电话簿上查一查,看看在我们附近有没有诊所。她站起身,又问道,发现有什么变化吗;一点儿都没有,他说;注意,我去把灯关掉,好,现在怎么样;一点儿都没有;什么一点儿都没有;一点儿都看不见,像原来一样,还是一片白,我觉得好像没有黑夜。他听见妻子快速地翻动着电话簿,吸着鼻子以忍住泪水,接着叹息了一声,最后终于开口了,这位可能行,但愿他能接待我们。说完她拨了个号码,问是不是诊所,医生先生在不在,能不能和他说句话,不,不,医生先生不认识我,是因为情况非常紧急,好,谢谢,我明白,那么我跟你解释,但请一定转告医生先生,我丈夫突然间双目失明了,对,对,正像我刚才说的,突然失明,不,不是医生先生的病人,我丈夫不戴眼镜,从来没有戴过,对,视力非常好,像我一样,我也看得非常清楚,啊,非常感谢,我等一会儿,好,我等一会儿,医生先生,对,突然,他说看一切都是白的,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甚至还来不及问他,我刚进家门就发现他这样子了,要我问问他吗,啊,医生先生,非常感谢,我们马上就去,马上就去。失明者站起身。等一等,妻子说,我先把你的手指处理一下,说完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拿着一瓶双氧水,一瓶碘酒,一些药棉和一盒外伤膏回来了。她一边给丈夫处理伤口一边问,你把汽车放在哪里了,但突然又说,可是,你当时那个样子,不能开车呀,要么就是在家里的时候失明的;不,是在街上,遇上了红灯,车停在街上,有个人帮忙把我送回来,车停在路边了;好,我们下楼吧,你在楼门口等着,我去把车开过来,你把车钥匙放在哪里了;不知道,他没有还给我,他,他是谁;就是把我送回家的那个人,是个男人,大概放在家里了,我看看;不用找,他没有进来;可是,钥匙总该放在个什么地方吧;很可能忘记了,没有注意,带走了;但愿如此;先用你的钥匙吧,以后再找,好,走吧,把手伸给我。盲人说,要是我好不了,成了这个样子,就不活了;劳驾,不要胡说八道,现在遇到的不幸已经够我们受的了;我瞎了,但你没有瞎,你不知道我多么难受;医生会治好的,你瞧着吧;好吧。两个人出了门,来到一楼楼道,妻子把灯打开,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你在这里等我,如果有邻居来了,说话要自然,就说在等我,任何人看到你都不会以为你看不见,免得人们对咱们的生活说三道四;好吧,你不要耽搁。妻子快步走了。没有一个邻居进来或者出去。根据经验,盲人知道自动计时器仍有响声时楼道里的灯就会亮着,所以每当响声停下来他就按一下按钮。光亮,这个光亮,对他来说成了声音。他不明白,妻子为什么

                      >1644年间101644年后14后来的武职降职,主要是各地明朝正规军中的总兵和副将。在“贰臣”中,他们至少由四部分组成。表A-51644年后降清并列入“贰臣”的军官。(1)先降李自成。后降于清的明朝军官:

                      姓名省份官职
                      唐通陕西总兵
                      董学礼陕西副将
                      白广恩陕西总兵
                      南一魁陕西副将
                      骆养性河北左都督
                      (2)在北京降于多尔衮的明朝军官:
                      姓名省份官职
                      祖泽溥辽东副将
                      孔希贵奉天总兵
                      (3)1644年10月以后在各地投降或受荐的明朝军官:
                      姓名省份官职
                      刘芳名宁夏总兵
                      徐起元安徽左都督
                      胡茂桢陕西总兵
                      高第陕西总兵
                      贾汉复山西副将
                      马宁甘肃参将
                      高斗光山东总督(凤阳)
                      王永吉江苏总兵
                      王国宝山西总兵
                      鲁国南顺天副将
                      任珍河南副将
                      (4)在南京陷落时,或南京陷落后其地也被攻占时投降的明朝军官:
                      姓名省份官职
                      马得功辽东总兵
                      马勇陕西副将
                      田雄北直隶总兵
                      常进功辽东副将
                      高进库陕西副将
                      刘良佐北直隶总兵
                      刘泽洪北直隶副将
                      许定国河南总兵
                      吴六奇广东总兵
                      王之纲北直隶总兵
                      陈世凯河北副将
                      相对而言,这个明军人集团比起那些投降后渗进入各级官僚机构的文职“贰臣”更具同质性。表A-6武职与文职品位比较:
                      武职人数
                      左都督9
                      都督2
                      总兵17
                      副将21
                      地方总督9
                      总计58
                      文职人数官品
                      大学士2正五品
                      尚书6正二品
                      侍郎12正三品
                      大理寺卿1正三品
                      大理寺少卿3正四品
                      詹事2正三品
                      翰林学士6正四品至从四品
                      国子监司业2正六品
                      御史7正三品至正七品
                      给事中5从七品
                      郎中5正五品
                      道丞3正三品至正四品
                      拥有举人、进士身份者11未入流
                      总计65
                      文宫中,近2/3(35人)是四品以上的上层官僚。这样,这些列名《贰臣传》的文职降臣就形成了一个较为突出的集团。军官则不能依品级排列,因为他们根据战略需要而随时承担的军事职责,与他们在正规军队系统中的职位品级并不必然一致。然而,我们可以用文官四品为标准,粗略地把较高和较低的品位区分开来。尚书和侍郎属上层部分,郎中、给事中为下层部分。以此类推,左都督、都督和总兵划入上层;副将与地方总督划入下层。根据这一区别,武职降臣最初是个不太显赫的集团:下层军官(50人)稍多于上层军官(28人)。武职降臣中总兵与副将最多,似乎由此可以假定,给这些军官授予尚书之职,是诱使他们为清朝效劳的一种奖赏。但这一假定并不正确。早期清政府中汉尚书之职实际是为1644年后投降的陕西和东北军官所占有的;大多数汉侍郎也被在清朝攻占北京后投降的军官们占据了。在11个出自西北和东北的军官所担任的尚书之职中,有3个给了前军阀左良玉的参将,1645年他的军队在九江投降了阿济格;4个给了曾在李自成麾下效力的军官。在侍郎之职中,几乎1/4给了祖大寿、左良玉和李自成的参将。然后,显赫的官位或是给了那些在对南明作战中建立殊功,以及在北方平定了起义地区的官员;或是给了那些曾在起义军中或晚明军阀之下指挥过独立部队的人。这样,如果《贰臣传》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清初降臣的相当具有代表性的传记汇编的话,那么,这个集团的典型代表将是这样一些职业军官,他们来自中国西北或东北,在征服期间有副将之衔,指挥一支由他自己征募的军队,并与反抗新统治的敌人作战。

                      B.1644年的“贰臣”

                      1644年参加清政府并列入《贰臣传》的50名官员中,大多数是京城行政官员,且有36人拥有进士身份。他们的供职地点近2/3是在北京。投降时的供职地点:
                      地点人数百分比
                      北京1763%
                      省府519%
                      415%
                      县或州13%
                      近1/4的降宫来自山东。1644年的降臣的省籍:
                      省籍人数百分比
                      山东1224%
                      北直隶714%
                      南直隶612%
                      河南510%
                      510%
                      山西510%
                      江西36%
                      四川36%
                      浙江24%
                      云南12%
                      辽阳12%
                      这与整个崇祯时期中央政府的平均构成是一个显著的对比。崇祯时期,有1/3以上官僚来自南直隶和浙江。如果我们以长江划分中国,并把湖广和四川划归南方省份,那么可以得到如下数字:1644年降臣:
                      北方68%
                      南方32%
                      崇祯时的尚书:
                      南人76%
                      北人24%
                      所以说,北人与南人在高级职位中的比例在崇祯朝和顺治朝之间实际上是反过来了。

                      C.地方政府中的旗人官员

                      一般而言,整个清朝担任府级官员的旗人的比例,大大超过他们在州、县级行政单位的比例。在清朝统治初期,这类官员中汉旗人通常多于满蒙旗人。
                      地方政区汉八旗满蒙八旗
                      79%21%
                      直隶州84.30%16%
                      88.20%12%
                      94.10%6%
                      在清初,甚至到府级职位的旗人数量也是相当有限的,这在下表所显示的此时担任府和州级官职的旗人百分比中就能看到。
                      时间直隶州
                      顺治时期8%8%
                      康熙时期20.30%18%
                      雍正时期15.70%19%
                      乾隆时期23.70%20%
                      嘉庆时期21.50%17%
                      道光时期23.50%14%
                      咸丰时期20.10%15%
                      同治时期19.30%9%
                      光绪时期20.60%11%
                      然而,在顺治统治中期,地方宫中,特别是府级的地方宫中,满洲攻占北京前即已投降的人占多数。或者,至少我们能从清初与清中叶府级官员的省籍比例中看到如下情况:
                      时间出身于江苏诸府的官员出身奉天诸府的官员
                      顺治时期5%26%

                      吧。”那语调很像晖儿,我不禁有些沉迷地接过了咖啡,但很快一个强烈的感觉告诉我,这女人不对劲。忽地推开那女服务生,我重重地将咖啡放在了桌上,正要出声责问,却发现溢出的咖啡竟将桌面腐蚀出了几个小洞!“你是谁?!”惊怒之下我一把抓住那女人的手臂,高声喝问,但心中却是不住地疑惑,这是梦境,却如此真实,难道我大脑中的潜意识想要告诉我什么?这果然是个梦,那女人只在一眨眼的功夫便如烟雾般散去了,只留下一抹淡淡的笑容,那笑容中包含着无限的狡诈和不屑。坐在沙发上呆愣了一会,我无所适从地站了起来,转身间周围的景物恍惚变化,方才还在咖啡吧小憩此刻却已站在了车水马龙的繁华道路上。“吱……”尖锐的刹车声从背后响起,情急下我集中力量将身后逼近的车身阻住,两根金属板牢牢地将车子固定在了地上。“晖儿?!”驾驶座上晖儿正惊讶地望着我,两手不知所措地放开了方向盘,我俩对视片刻,身边的景物忽地一转竟来到了植物园内的草坪上。“亦凡,我刚才差点撞到你……”晖儿坐在草地上茫然道,“我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很担心你,很怕……可梦里怎么还会……”“梦里?”我一愣,晖儿是我梦中的晖儿,还是我是晖儿梦中的我?难道我们俩……“亦凡,抱着我……”晖儿忽地扑在我怀中,低声抽泣起来,“每次有事我都很担心你,但又不敢说,怕会让你分心,在别人面前我还要装得若无其事……”我心中不禁一酸,想说些什么安慰一下晖儿,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手中只是紧紧地抱着她的腰肢,这香味……是我的晖儿,即便是在梦中我也不会认错。“靠,就知道刺激我,做梦也不放过我。”一阵抱怨声传来,林岳从身边的树上倒吊了下来,一脸怪相地看着我俩。晖儿被他一吓,条件反射地随手一推,林岳没提防她会出手,身子一晃,啪地从树上摔了下来。“嫂子,你也太厉害了。”林岳揉着屁股苦道,“平常那么温柔,怎么到了梦里比S还凶?”“我凶?!”凭空突然多出一只白生生的手狠狠地揪住了林岳的耳朵,S像大变活人似的出现在了林岳背后,圆睁着一双丹凤眼,隐隐有些气喘。“平常还算可以,梦里有危险怎么叫你都不出现。”S一脸不快道,“还好莫炎从边上冒出来,不然我就摔成大饼脸了。”“你打算把我耳朵拧下来炒了啊?!”林岳好不容易挣脱,揉着发红的耳朵道,“我这叫什么梦嘛,一个比一个厉害,求神拜佛只求那个臭脸千万别出现。”“神佛没自己管用。”莫炎的冷脸突地凑在了林岳面前。“唉唷妈呀~~”林岳被吓得一声咋呼,手脚并用地闪到我的身后,“这白天不能说人,夜里不能说鬼,怎么说啥就来啥呀。”“我不是鬼,也不是人。”莫炎冷冷地看着林岳,“你们也一样。”……旅店,晖儿她们三人的房间内。耿婆盘膝而坐,凝神调气间微扣的手指忽然一动,双眼猛然张开。“魇香?!”一股淡淡的香烟正自晖儿和S的床头冉冉飘起,床脚静卧的狴犴双目炯炯地看着耿婆,眼中闪动着焦虑。“明白了。”耿婆冲狴犴微一点头,“你先去,我自会想办法。”狴犴闻言身子一挺,前爪在地上按了一按,身形猛一暴涨,继而迅速缩小,幽然化作一缕淡黄色的气雾隐入了烟气之中。“丫头小子们,千万可别睡过去啊。”耿婆低低叹道……二十二、引梦戮魂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老人家说过这样一个奇怪的典故:如果你做梦的时候在梦中被杀死,那么你将永远也醒不过来。这一直让儿时的我惶惶不已,尤其在童年那些常见的恶梦中,我竭力逃离各种危险,生怕从此不再醒来。懂事后,渐渐觉得这说法很荒谬,毕竟那只是梦境,又怎会影响到真实的生命呢?不过,事物往往就是如此,看来很荒谬的事情有时却是事实,如果必须要用证据才能说服的话,此刻我已被身处的环境驳斥得体无完肤。三男两女,除去耿婆不在其中外,我们五人竟在睡梦中进入了同一个梦境。莫炎坚定地认为有什么人或是什么力量将我们在沉睡中的意识引入了这个梦境。一个可怕的梦境。……“一切皆有可能。”林岳套了一句广告词,想贫上两句活跃下气氛,却见周围的环境一转众人莫名地进入了一座奇怪的楼宇。“市立中学?!”我和林岳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这所斑驳不已的老式教学楼正是我俩中学就读的市立中学,梦境的景物怎么会切换到了这里?清脆的铃声响起,楼内的走道上蜂拥出大批的学生,嬉笑打闹中周围变得无比热闹起来。初一六班,身边的教室熟悉不已,林岳探头向里望去,却不见一个人影,黑板上写着一排粗大的粉笔字“锄草活动”。“老凡,我没记错的话,这会儿应该是……”林岳的脸上露出了罕有的震惊。“我摔进地下室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脑,在那里有着一处微微隆起的疤痕。“靠,怎偏偏挑了这么个时候?!”林岳担心的看了我一眼,转身冲楼下跑去。晖儿惊讶地看着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拉着S紧跟而去,留下莫炎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这是你最怕的事情?”莫炎的问话向来有些莫名,但这次却让我心如明镜。“也许是,潜意识里我很难忘记。”我点点头,顺着楼道下行。“原来如此。”莫炎自语了一句便不再多问,脚下快步向林岳他们追去。在教学楼的后面是片树林草地,一条数百米的煤渣跑道横穿其间,我们的中学临近市郊,自然环境比市区优越不少,但相对的设施条件便显得有些落后了。地上的草丛疯长得有些过头,许多地方都被杂草覆盖侵扰,我记得那时经常会有班级轮值清理杂草,而这会正好轮到我们班。一群学生正在草丛中热火朝天地割着杂草,用不惯镰刀的小家伙们有时会在手上留下一道细细的伤口,但即便是这样,孩子们还是非常的兴奋,三五成群地扎堆干着。我和林岳费劲地在学生中搜索着两个人影,两个我们最熟悉的人影。“叔叔阿姨,你们找谁?”一个瘦小的男生从眼前的草丛中忽然冒了出来,乌黑的眼珠盯着我们一脸的好奇。“你……”我刚想回答,却忍不住笑了出来,“呵呵,我找你们班的王亦凡。”“哦,你找老凡啊~~”那男生一脸惶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他在哪儿,不过……”“不过你个头!”林岳吊着脸从一边冒了出来,“想说就说,想拿好处就没有。”“呀?你咋知道我想啥?”男生眨了眨眼,满脸坏笑道,“想给就给,没好处就不说。”“你是林岳吧?”亲切到让人难以拒绝的声音传来,“我们真的有急事找他,能告诉阿姨王亦凡在哪里吗?”林岳有些愕然,S在男生面前蹲下身,拿出一条手帕擦去男生额头的汗珠。“呃~~这个啊~~”那男生看了看S,脸上不禁一红,“围墙边上,穿运动服的那个就是。”顺着男生所说的方向望去,一个身穿蓝色运动服的身影映入眼帘,那身影十分熟悉,甚至看来有些亲切。“咝~~”手上传来一阵割伤的疼痛,我下意识地将手指放到嘴边,该死的镰刀……嗯?!怎么会这样?方才还在众人身边的我,此刻却靠在了围墙边上,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左手食指被划出了一道细细的伤口,这身衣服,这突然矮小的感觉……我变回了小时候?“老凡~~有几个叔叔阿姨找你~~”瘦小男生招手喊道,喊声未落却身子一顿,那语调竟变作了林岳的口气,“靠,老凡,小心你脚底下!”他叫喊着脚下飞快地奔向我身边,身后跟着晖儿、S和莫炎,林岳呢?难道他也……大脑还未从混乱中清醒,脚下不由自主地向前跨出,心中一个声音突地传来:“那里不能走!”但却太晚了,迈出的脚下突地一软,身体重心向前倾出,面前的草地倏然塌陷,我翻身落了下去。“对,就是那个又黑又臭的废弃地下室,摔下去后昏了许久。”脑海里的声音自语道,“一天一夜啊,没人发现,晚上被老鼠和蛇袭击,差点就死在里面……”莫名的恐惧将我整个扼住,心脏飞快地跳动了起来,喉头拥堵难以呼吸,这是死亡来临前的感觉吗?手腕一紧,一只瘦小的胳膊拉住了我的左手,但因下坠的势头过猛被我带着滑下。“老凡,撑住……”林岳的声音传来,那张熟悉的童年面孔胀得紫红,另一只手正死死地插进土里,扭曲的臂部似乎已经折断。我从恐惧和混乱中惊醒了过来,右手镰刀狠狠挥入身边的泥土,脚下借机蹬住坑壁。“亦凡,小心……”晖儿一声惊叫,两排箭矢贴着我身边射了过去,一阵奇怪的咝咝声络绎不绝。莫炎单手抓住林岳的衣领往后一提,继而挥出一道银色长索卷在我的腰间,振臂间将我向上拖起,可还未拉近多少我的脚踝却似被什么缠住,身子继续下滑。“公孙,把林岳拉走!”莫炎低吼一声,反手将瘦小的林岳甩了出去,S迎上接住,却被撞得一起翻倒在地。晖儿脸色泛青地端着尺弩,换上一轮箭矢,继续向坑中射去。回首一望,满坑尽是大大小小的毒蛇,其中一条浑身斑斓的长蛇正卧在坑底,用细长的尾部卷住了我的脚踝。那不就是小时候在黑暗的地下室里袭击我的毒蛇吗?!将银色长索在腰间围上两圈,手臂绷紧回拉,莫炎手中聚起一团明亮的火光,呼地飙射向坑中的长蛇。那蛇身子奇异的一扭,避开灵火,长尾一紧大力将我向下拉去。“王亦凡,这东西是你造出来的!”莫炎用力拉住长索,大声道。我?难道是我心中埋藏的恐惧?!心念一转间,身体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双臂的力量竟似大了许多。拉住长索,我转手一挥,坑下顿时出现三把绞动的金属铡刀,嚓嚓几声轻响,那长蛇瞬时断成了数节。身子一轻,借机翻上地面,我突然发现自己已恢复了成人的模样,方待询问莫炎,却看到S正一脚将怀中的林岳踹去一边。“唉唷~~你轻点儿行不?”林岳揉着痛处道,“我也不是存心想往你怀里钻啊。”……“三香惊门,六灯死门,卦显兑位,阴地横生。”耿婆望着地下划着的图案低语道,“老小子拼命了,竟然摆上引梦戮魂的格局。”手下抽出一把竹签,耿婆翻身跃出窗外,在旅店东侧的空地上摆起了卦盘。“小子丫头们,多撑一会儿。”竹签在地上排成了八个规则的卦象,耿婆抬头看着天上的星辰道,“只要一刻钟,也只有一刻钟。”……地窖里,一个面色阴沉的白发老头正端坐在香烛围成的圈中,只见他突地一翻手,两团闪亮的灵火没入了惊门和死门位,噗地一下,四周香烛的火焰窜起数寸,妖冶地绽放着诡异的光芒。……“能不能别让我来这儿啊~~”林岳哭丧着脸道,“这玩笑开大了……”方才还是中学时代的校园,不知怎地转作了一个宽大的空间,一股特别的香味传来,四处不断响起水滴落地的声音。“这好像是公用浴室。”晖儿望了望周围的淋浴水管道。“是我们中医大的公用浴室……”林岳的声音低了下来,眼睛不住地偷瞟着S。隐隐地耳边传来了几个女性的嬉笑声,我这才发现在浴室的一侧还有一道门,似乎是通往另一处的。众人循声走了出去,一片热气蒸腾中,几个全裸的女子出现在面前。林岳不住地缩向我的身后,脑袋却不由自主地探了出来,眼睛紧紧地盯住那些女子身后的一处。那是一道小门,一道进入浴室的小门。“嘿,哥们儿,有热水嘛?”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小门外走进一个男子,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短裤,看来是脱了一半准备洗浴的。那些女子都是一惊,纷纷尖叫着捂住羞处,转过身去。那男子愣了一下,傻傻地站在门口,眼睛盯着我们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是误会,那会儿女浴室坏了……”那小子喃喃道,“有人捉弄我,把牌子翻成男浴室,所以……”S瞪着那人满脸阴沉,隐隐咬着牙齿,在她如炬的目光下,那男子慌乱不已。“林岳,你是来找我的吗?”柔媚的声音响起,那群裸女中一名女子渐渐转过身来,姣好的面容衬着近乎完美的身材让人不禁有些心神颤动。我忽地记起林岳曾和我说过一件心病,大学时他曾被人捉弄,在女生使用时段误进了浴室,还恰好撞见大学里暗恋的女生。难道这是林岳心中的恐惧?此刻的林岳已尴尬到极点,那女子却扭动着水蛇般的腰肢迎了上去,眼看那高耸的胸部就要贴近林岳赤裸的上身。“嗖”地风声掠过,一排弩箭钉在了那女子的背后,惨叫声中女子的身体抖动变化,倒地间化作一只青色的动物。S冷冷地盯着林岳,转手换上一轮弩箭,尺弩平端瞄向剩余的女子。此刻,那些裸女已不再羞涩,而是扭动着曼妙的身体将林岳团团围住,依稀的面容竟与方才的女子一般模样。也许是某种愤怒情绪令得她比我们都要清醒,S竟是第一个查觉事情有异的人,如果不是她方才的那一排弩箭,羞愧难当中的林岳只怕是要坏在那只青色的动物手里了。那小子却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当中,满脸为难地避开视线,不去注意身周的那些裸女,眼睛依旧偷偷望着S。“死林岳……”S嘀咕了一声,手下又是一排弩箭射出,但这次却不知怎地,弩箭突然消失在了弥漫的气雾中。“没用的。”莫炎抱着胳膊,一脸冰冷道,“现在是他心里最怕的时候。”心中越怕,那些东西的力量就越强,这个梦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窥视着我们的内心深处。围住林岳的裸女渐渐缩小了包围圈,玉体横陈之下,林岳只是不住地躲避着,完全失去了自主的意识。更要命的是,不管我如何呼喊,他都是充耳不闻,眼睛只是愣愣地盯着S。一道黄影幽然出现,林岳的身边突然人立起一只高大的猛兽,张嘴狂吼中,那周围的裸女全数一震,幻化成一只只青色的动物纷纷颤抖不已。“靠!”林岳陡然惊醒般地看着自己半裸的身体,挥手间身上盖起一蓬宽大的叶片。那黄影冲他低低的呜了一声,转头伏身一跃扑向面前的青色动物。林岳眉头一挑,双手连搓数下,一圈艳丽的花朵在身周绽放开来。那花瓣极为宽大坚硬,边缘上竟是布满了参差的利刺,双手拍动间,花朵猛地脱离开花萼,旋转着四散飞旋而去。黄影见状身子一腾,在空中反折翻出,那些花朵掠过它身下,全部钉在了那些青色的动物身上。一蓬污血冲天而起,青色动物翻倒在地,钉在它们身上的花朵竟依旧飞速转动着,像电锯一般切割着血脉肉体。……月光如银,冷冷地洒在了竹签布成的卦象上。耿婆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的瓶子,瓶口倾出的乌色液体隐隐散发出一股腥臭,在竹签中画出了一道阴阳鱼的图案。双掌一翻,黑白两颗石球被击入阴阳鱼的阵眼中,随着耿婆手中的水波晃动,两颗石球隐隐透出了光彩。“冥玉通灵,神透八方!”耿婆低低喝道,面前涌起一片朦朦的白雾…………“莫炎,我是怎么教你的?!”严厉的声音问道,一个满面威严的男子站在莫炎面前,手中正提着一只青色的动物。就在林岳击倒那些动物的瞬间,周边的环境忽地一转,景物变作一座石屋的院落中。地上依旧躺着那些青色的动物,紧接着那名男子便奇妙地出现了。“父亲……”莫炎嘴唇嚅动着吐出两个字,脸侧的腮骨隐隐鼓动起来,似乎正在抑制着某种涌动的情绪。方才出现的黄影便是狴犴,此刻它正立在一边,双眼敌视地望着那男子,口中不住呜呜吼叫,但却没有扑掠而上。这男子应该就是莫炎的父亲莫念非,两人冷冷的眉宇间有着如出一辙地相似,所不同的是,莫念非的眼中隐隐透出一股霸气。我和林岳下意识地双双抢上,伺机便要出手,但莫炎却横手一阻将我们拦下。“这是我的事情。”冷冷的声音中透出一丝激动,“你们别插手。”梦境中出现的是我们心底的症结所在,这一切只能由症结的主人才可解开,但莫炎面对的是自己的父亲,他可以做到吗?“青惑狐,土性虚兽,妖媚幻形,吸人精气。”莫炎沉声道,“云南山界密林的产物。”“好,既然知道,你刚才为什么不动手?”莫念非冷冷道,“灵火九诀难道都忘记了?!”莫炎没有回答,欠身向莫念非鞠了一躬,脸上渐渐结起了冰霜。“陈子浩,我一定会杀了你!”莫炎的声音已达到冰点,“即便你只是在梦里假冒我父亲。”……地窖中,原本高涨的烛火突

                      。第三,提军巡队。实在无语,到这步想必是劝降被拒绝,打仗没效果,成了一个相持不下的局面,再提军巡队有意义吗?这四个字是耀武扬威,是王厚拿下熙河路之后,在西夏边境上玩的手段,跟这时根本不贴边。可这是皇帝的命令,童贯必须遵守。当然,他可以再一次君命有所不受,但小心已经有过前科,再不听话,哪怕打了胜仗也没好结果。纠结啊纠结,到底是听皇上的呢,还是听局势的呢?童贯在苦恼中催动大军,奔赴燕云。在前方,还有一连串的纠结在等着他。先是战备。到了宋帝国东北边境上,童贯开始视察战略人员物资。不看不知道,看了真心跳。只见号称自古武风强盛的河朔地区,居然是一片军备真空状态。河朔军备从澶渊大战之后,一百多年以来什么都没做。城破了不修,怕辽国人疑心;河塘涸了不引水,怕辽国骑兵不爽;士兵老了不换新兵,怕辽国人紧张……现在的东北防线上,军人没素质,比民兵强不了多少。军粮很充足,但是打开仓一看,都是陈的。去掉皮壳,连一半都剩不下来;军械从太原、大名、开德等地紧急调运了些过来,数量先不说,看质量都是些废品。这样还打什么仗?童贯坐在高阳关前线上头疼得想撞墙。啥也没有,难道要再从西线上调吗?西军的精锐部队调来,西军的战备物资也调来……党项人突然打过来怎么办?更纠结的是人员。这一次西军出征,童贯带来的都是声名显赫的名将。童贯之下是刘延庆,这位党项族大将久经考验,有勇有谋(嗯,主要是“谋”),是领导手里的亲信人,用着就是放心。下边的主战力量分成两支。一支是西军中的传奇人物种师道;另一支是“活捉”方腊的辛兴宗。这两个人是整个西军中的风云人物,尤其是种师道,他的锋芒已经盖过了收复河湟的王厚,成为西军旗帜。他的威名是在七年之前的臧底河之战打出来的。臧底河是座军城,是西夏人筑在宋朝西北保安军北边的一座堡垒。多年以来,宋朝一直用筑砦战术蚕食西夏,西夏人被逼急了,也在宋朝的边境玩了同一手。宋朝立即火了,派出了两大王牌王厚、刘仲武(名将刘锜的父亲)集结陕西泾原、鄜延、环庆、秦凤四路大军围攻。按说这是全部的底牌了,拿下一个刚刚建起来的小军城有何难处?可事实让人震惊,以王厚横扫吐蕃,破城无数之威,以西军除熙河军之外全部精锐之力,居然打不下这个小小的臧底河城。而且,折军近一半!空前的损失,让开封城都震动了,这回宋朝人也尝到了西夏人的痛苦,攻城实在是太难了,而且代价太大。但打不下来的话,西夏人会步步紧逼,把堡垒也修到宋朝的腹地来。宋朝第二次的攻击由童贯亲自率领,种师道、姚古为主战力量,集结西军十万人马,再攻臧底河城。开封方面下了死命令,以十日为限,必须拿下它。臧底河城,成了一台搅肉机,注定要埋藏几十万人的尸骨。就是在这场战争中,种家军的威名达到了顶峰,种师道的强硬凶狠让敌我双方都心惊胆战。敌方,西夏人被连攻了八天,不分昼夜轮番强攻,简直是用尸体往城头上堆。己方,在强攻八天之后,战场上一个将军实在是累坏了,找了把胡床坐着休息一会儿,被种师道看见了。种师道大怒,当场把这人斩首,尸体挂在辕门前,号令全军,限时一天,如果还拿不下臧底河城,都像这人一样处斩!臧底河城当天陷落。一将成名万骨枯,种师道威名远扬震慑西北。多好多强的将军,用来打破落户辽国多合适,可惜的是种师道不配合。他公开说,邻居家里遭了贼,我们不去帮助,反而趁火打劫,这实在说不过去。我不想干。军心如此,纠结不?困难太多了,几乎是全方位的,这让童贯的心里很没底儿。但是转念一想,他这点小问题和幽州城里的耶律淳相比算什么呢?他顶多是不充分,耶律淳是很绝望。那就成了,进兵!但是又一次刹车,他想起来了,皇上说过,第一要争取民众,来个和平解放。于是他派出了很多的使者,向燕云地区的各州各县展开劝说攻势。历史证明,这事儿做得很失败。从汉人丢了燕云十六州到现在,过去一百八十多年了,再浓的血也被稀释,生于斯长于斯,契丹人给了汉人平等权,一直活得很好,凭什么你们突然出现,说声老乡们好,就跟着你们造反?对燕云地区的汉人来说,童贯不是来解放的,他们是迟到了一百八十多年的还乡团。除了极少数的人表示欢迎外,根本没人理会,相反有很多人向幽州报告,有敌特!于是,赵佶发起的亲情攻势起到的作用是提前警告了耶律淳,并且把契丹人集体惹火。做到这步之后,童贯发起了第二波攻击,他派出正式使者去幽州,劝降耶律淳。在这种情况下劝降,效果只有一个,耶律淳大怒。宋朝一共派去了两拨使者,被耶律淳杀了一对。到这时,童贯才算执行完了赵佶的前两项政策,带着超过十五万人的大军杀了过去。全军分成东西两路,东路军由种师道率领,从白沟发起攻势,西路军由辛兴宗率领,目标是范村。两军相比,东路军无论是兵力还是攻势方向,都是主力军。战争的最初焦点,集中在白沟。白沟,即今河北新城东自北而南的白沟河。它地处京、津、保三角腹地,北距北京一百零二公里,东至天津一百零八公里,南到保定六十二公里,是这片土地的天然中心,自古以来都是兵家的必争之地。追溯源头,战国时燕太子丹派荆轲献图刺杀秦皇,那张图里所绘的地方,就是白沟区域。宋朝当年连番血战,动辄近百万人生死,赵光义耗尽一生心血,也没能抢回来它。这回童贯出征,本应该突然袭击,瞬间越过国境线,却搞来搞去,仍然还是在白沟这里和辽军相遇。尽管闹情绪,但真正开战了,种师道还是非常认真的。他派出了手里的王牌战将,号称“万人敌”的前军统制杨可世去抢占阵地。白沟界河的桥。这是重中之重,现在宋、辽两军隔着河都能看着了,作为攻击一方,这座桥至关重要,如果被辽军抢先毁了,现搭起来一座能承载近十万大军的桥简直是开玩笑。杨可世行动神速,他带着几千轻骑兵冲了出去,尽管是客场作战,但他一路狂飙,居然直接冲到了桥北岸。这等于是把白沟河抛在了身后,进入到辽国国境。天险变通途,这时他心情大好,从怀里拿出了童贯交代下来的特殊武器——劝降榜。上面封官许愿,只要辽国的军队肯投降,官位待遇好商量。到了这一刻,宋朝的顶级官场仍然在做美梦。这也难怪他们,他们怎么知道这时杨可世面对的人是谁呢?对面的辽国将军叫耶律大石!这位辽国的末代状元文武双全,就像命中注定一样,没在耶律延禧的身边当官,而是分配到了燕云十六州。从这时起,他走上了历史的舞台。杨可世送来的劝降榜被他撕得粉碎扔到地上,他接下来的动作让杨可世大吃一惊,他没有命令辽军冲击,而是派出大股骑兵冲向了白沟河的下游。这意味着什么?杨可世瞬间明白,他之所以能一路冲过白沟桥,不是因为他的速度快,而是耶律大石根本就不跟他抢。下游一定有浅滩,辽国的骑兵能涉水过河,抄宋军的后路!意识到这一点,杨可世马上分兵尾随辽军,隔着河盯住,辽军在哪里过河,就在哪里设防。正巧这时种师道派来了后援部队,领军的是老将赵德,杨可世让他向河下游增援,他本人仍旧占据白河界桥。无论怎样分析,这都是当时的最佳方案,既守住了既得利益,还防住了辽军的暗算,剩下的就是用实力说话。两军对撼强者胜,他非常渴望。他是万人敌,这不是空话,是他在西北战场上一刀一枪杀出来的!杨可世算到了开头,没算到结尾,他算对了自己,却没计算清楚赵德。赵德是个老西军了,按理说混到这位置,哪个西军将领都是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哪怕不能常胜,至少不是个胆小鬼。但万事都有意外。只有极少数的勇士是从不胆怯决不妥协的人,更多的是一会儿勇敢一会儿怯懦,状态跟着局势走,得看当天遇上了什么敌人。赵德就是这样,他沿河岸追向下游,速度很快了,可惜他是增援来的,启动比耶律大石慢了些,他赶到时,辽军先锋已经从浅滩头渡过了河。他凭经验立即断定,这些辽国骑兵的凶狠度超过了他的勇敢值。这些辽人是来拼命的,他们建国两百多年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狼狈,五京已经丢了四个,偌大帝国只剩下了燕云十六州这一块,还被宋朝逼上了门。这时他们的心态,可以用刚才耶律大石撕碎劝降榜时的话来形容——“无多言,有死而已!”未来的西辽开国皇帝都拼命了,手下的大兵们还怕什么,他们只想和这伙趁火打劫捡现成便宜的宋朝人同归于尽。赵德转身就跑了,把杨可世、白沟桥北的几千宋军轻骑都扔在界河对岸,这等于是人为地把之前火速突进的杨可世部变成了孤军。只要让从浅滩处渡河的辽军再兜回来,就全落进包围圈里。危急中杨可世大怒,他大骂赵德道:“老匹夫,奈何一战就跑,拿什么报效国恩?”骂归骂,赵匹夫跑得跟兔子似的,根本不可能因为脸红回来帮他。耶律大石指挥军队合拢包围圈,要吃掉宋军的先锋。这是他的军事生涯第一战,说实话真是很不错的开端,从理论上讲,他必将大获全胜。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不讲理的杨可世。这世上有种人是没法靠人多就压死的,多少人都不行,在契丹战史上就有过先例。五代时,以辽国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的战力,率领三十万铁骑包围了后唐庄宗李存勖在内的一千余名骑兵,结果居然是李存勖突出重围,汇合十万步卒追杀耶律阿保机一百余里。杨可世当然没有逆天到李存勖的程度,后唐庄宗是公认的五代第一强人,单以武功值计算,他的排名还要高于后周世宗柴荣。但他仍然不是末代辽军所能包围得住的。杨可世率军突围,刚刚起步,就遇到了最大的凶险。耶律大石是状元,他太聪明了,根本就不给宋军机会,他集结了军队里的弓箭手,守住南端,向宋军密集攒射。非常准确,命中杨可世。杨可世的血瞬间就流了下来,流量之大,很快就灌满了他的战靴。他中的不是普通的箭,是辽国特制的铁蒺藜箭。这样的创伤,足以让人失去战力。但杨可世却越伤越勇,他让辽人知道了什么叫做万人之敌。他“怒发裂眦”,突入敌阵,连杀百余名敌骑,率领人马冲出了重围,回到营寨。真是神勇,足以让辽国人目瞪口呆,可是回顾战况,无论如何都是宋军败了。哪怕没有损失多少士卒,没丢掉阵地,仍然输掉了第一回合。并且,杨可世重伤,宋军的前军统制就此远离战阵。出师不利,种师道意兴阑珊,这仗他本来就不愿意打,出了这事,更是懒懒散散。当天夜里,耶律大石率领辽军来夜袭,他坐拥优势兵力没出击,只是命令全军各营金鼓齐鸣,辽人不知虚实,只好退走;第二天耶律大石又来挑战,这回光线良好,他居然想冲进来踹营。这胃口大得让种师道恼火,只是个前军小接触占点优势嘛,居然猖狂到这地步了。他下令全军准备大木棒子,把营门口打开,放辽国人进来。结果辽国人满头大包往回跑,限于史料的精确性差点,没法证明耶律大石的状元脑袋上是不是也红肿一片。有了这种教训之后,东线战场上短暂地清静了一小会儿。无论是种师道还是耶律大石,都把目光投向了西方。西方范村,在今天河北涿县的西南方,宋军西路军主将辛兴宗在这里遇到了一大堆国际联军。他左看右看,凭着多年的外战经验,认出了对面的敌人居然一共有四个种族,分别是契丹、汉、渤海、奚。这让他的心情大好,辽国已经没落到这步田地了,全国精锐丧失殆尽,守卫燕云十六州这样重要的地段,居然拿不出本族的军队。辛兴宗抱着这样的看法走上战场,注定了要被撞得头破血流。范村等待他的辽军的确是一支杂牌军,但要看掌握在谁的手里。领军的叫萧干,他家祖传的杂牌手艺,可以说是辽国世袭的杂牌军领导。萧,是辽国后族的姓氏,萧干这一支世袭奚王,专门做少数民族的工作,到他这辈都是第六代了。关于怎样整合不同民族,捏合成集中的战斗力,他是燕云地区的不二人选。战斗开始,宋军的纪律性得到了完美体现。从赵光义开始,直到赵佶共有七位皇帝,每一代都要求宋朝的将军们听指挥守纪律,按照事先布置好的阵图打仗。于是乎,每一场战斗都是样板戏,从头到尾,都像流水线一样规范划一。和东线一样,西路军也先是派出了前军去挑战。这多经典,多理智,举国决战嘛,怎么也得试探一下,知道对方的虚实不是?结果和东路军一样,他们也落进了重重包围。原因很简单,他们是仗着人多势众来占便宜,心里很轻松,辽军却是在拼命,尤其是人少。那么除了一拥而上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吗?于是,时光倒流,又到了宋将表现英勇的时刻,落进重围,杀出重围,真是可歌可泣的壮举!只不过万人敌实在太少,西路军里暂时缺货,他们一路被萧干纠缠着败向大营,眼看着要把西路军的营寨冲开。关键时刻辛兴宗站了出来,他下令全军接应,甚至自己亲自上阵,以上将节钺督战,才把萧干挡了回去。战后盘点,他的大营没丢,还能挺在前线。但是前军统制王渊也歇菜了,这人全身浴血,几乎是被人扶着回到营地。最重要的是士气一落千丈。宋军集体傻了,不是说辽国马上就灭亡了吗?军队都死光了吗?个个吓得要死饿得要死,分别只是死在宋朝人手里还是金国人手里吗?怎么会还这么野蛮?一连串的问题都搞不清楚,光是调整心态就够他们忙的了。总之一句话,西路军很惨很忧伤,但和童贯比起来,他们还算是轻松快乐的。真正闹心的是童贯。他坐镇后方,等来的是一个接一个的伤亡报告,这和他的预料相差太远了,他比谁都想跳脚骂人,他很想对苍天怒吼一声。——这还是我的西军吗?还是战无不胜,破过城灭过国的西军吗?要知道宋、辽百年无战事,两国在边境上的力量基本持平,那么,宋朝的河朔地区已经是军事真空地带,为什么辽国的燕云地区还有这样的军队?当时的童贯是想不清这些问题的,只有全盘掌握了宋、辽、金三国同时期的历史进程资料,才能分析清楚,给出这些答案。第一,为什么辽军变强?这是因为金国的刺激。百年安宁,养得契丹人和宋人一样肥胖白嫩不知所谓,但几年之间濒临亡国灭种,这是什么压力,哪怕是被动应战,几年之间也会让战力升级,更不用说会形成举国反抗的狂热情绪。第二,为什么西军变弱?老天在上,查一下西军近十九年以来的战史,答案会自己出来。不算哲宗时代对吐蕃、西夏的战争,从赵佶即位开始,西军先是收复河湟,再和西夏开战,连续不断地打了八年,期间还抽调主力两次南下,一次扫平卜漏,一次平定方腊,接着马不停蹄进军燕云,这样密集的作战任务,就算二十世纪的全机械化部队也吃不消吧,何况是以步兵为主的十一世纪冷兵器军队。更何况在这十九年间,除了和西夏的战争互有胜负之外,宋朝的西军保持着百分之百的胜率,并且从来都是在规定时间里干脆利落地打出来的。所以,现在童贯不必无语问苍天,他应该扪心自问,为什么他要对西军这样的苛刻,就算宋朝当局总是给西军派任务,就算西军的确是宋朝唯一的一支决胜部队,哪里出事都得派它去,童贯作为直系领导,是不是得为属下争点喘息的时间?现在,终于把西军挤干榨尽了,恶果从上至下,没谁能例外,都得咽下去。这一刻来得非常快,计算时间,当年五月二十六日,杨可世在白沟被击败;三十日,辛兴宗部在范村失利,之后才过一天,童贯突然接到了一个让他心惊肉跳的情报。幽州方向有数万辽军快速向边境运动,辽国增兵了!当童贯害怕时,这个世界变样了。他害怕之后,他的人生、西军的声誉、北伐的成败,甚至宋朝的国运,都突然拐弯,扭向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方向。说童贯,他是太监里的将军,六贼里的好人,给人的一贯印象是硬朗的、英伟的、正面的,哪怕有些地方很招人恨,但把军队交给他,让人放心。此前

                      清政府也曾试图制止衙役们的非法勒索,下令禁止征敛耗银。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4—5页;《圣祖实录》第四卷,第2—3页,第五卷,第8—9页。?1660至1661年间任大学士的10名汉官中,有7名是直隶、山东及山西人氏。在1662到1675年间垄断了大学士职位的北方汉人,绝大多数是17世纪40年代早期的进士及第者。接着,从70年代后期开始,直至80年代末,新一代科举及第的高级官员接管了翰林院与康熙皇帝的南书房。他们主要是在陈之遴、陈名夏权力鼎盛时期通过殿试的南方人。关于康熙年间籍贯与党争的讨论,见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31页;米勒:《派系斗争》,第117—121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08—210页。?本章的标题及结语,当然是受到了卡瓦菲名诗《盼望蛮人》的启发。见C.P.卡瓦菲:《诗集(1896—1918)》,第108页。?第十五章从明至清的忠君思想中央集权易于将规则性因素强加于日常事务;它能娴熟地管理社会控制的各个细节;制止初露端倪的乱迹和微末的越轨行为;维持这种既不能称为堕落,也不能名之进步的社会现状;使社会处于一种行政官员习于称为秩序井然和社会安宁的困倦的管理状态。一句话,这种体制长于防范,而非有所作为。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第91页1660至1661年清廷发动进攻的结果,是使遭到失败与羞辱的江南士绅彻底气馁了。如今,严肃的抗清复明思想几乎烟消云散。当然,社会上的盗匪事件仍不时发生。尽管著名的张三终于在17世纪60年代被巡抚韩心康的部下抓获,但清朝苏州当局彻底剿灭太湖地区的不法分子仍需要几年时间。不过,由于一个政治上的原因,复明的旗帜落入了一些骗子和伪君子的手中。例如,1666年,清廷发现自称是明室后裔的朱光辅和朱拱橺一直在平湖(嘉兴府)和常熟(苏州府)封拜明朝的官爵。起初,这些精心封缄和空话连篇的“伪札”,使巡抚衙门想起了郑成功北伐之前到处颁发的那种委任状。但是,就连对有关明朝残余势力的阴谋的流言都高度敏感的清朝当局也很快意识到,这与其说是政治阴谋,不如说是一场骗局。二朱实际上是在通过以严君甫为首的一群学医的人和炼丹家去出卖委任状,“布散伪札伪旗”(答应复明以后授以高官厚爵),而严君甫则专门以其炼丹术行骗为生。与这些伪札一起被发现的,还有一个被这些骗子称为周代王室珍宝的精巧华丽的小玩艺。简而言之,他们的复明阴谋不过是一场闹剧,既是针对空想家的欺骗,又是迎合不识时务者的空想。

                      最后的明朝忠臣

                      由于诗人有意借此抒发情感,明室衰亡的历史已开始呈现出悲剧性的浪漫色彩。因1657年的江南科场案而辞去清朝国子监祭酒之职并被没收了大部分家产的吴伟业,曾咏颂过名妓陈圆圆,据说吴三桂是为了她才背叛明朝的。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香迳尘生鸟自啼,屉廊人去苔空绿,换羽移宫万里愁。吴伟业毕竟归顺了清朝,因而深怀负罪之感,并使其怀旧之情罩上了一层阴影。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艾灸眉头瓜喷鼻,今日须难诀绝。早患苦重来千叠。脱屣妻孥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人世事,几完缺。似乎是为了赎罪,吴伟业写了许多诗作来纪念殉国的忠臣。他还对佛教产生了兴趣,并在生前的最后几年里,同钱谦益的老师弘储和尚一道研习佛学。但他在一个阔绰朋友的庄园里安下新家之后,仍有大部分时间是同彭师度、吴汉槎和陈其年——“江左三才子”——等诗友一起度过的。表面上,他似乎无忧无虑,“贲园花木翳然,有林泉之胜,与四方士友觞咏其间,终日忘倦。”但他的内心却充满忧郁,而这种心情看来与1644年崇祯帝自缢时他没能做出自杀的决定有关系。1671年吴伟业在弥留之际要来纸笔,写道: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实为天下大苦人。吾死后,敛以僧装,葬吾于邓尉灵岩相近,墓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作祠堂,勿乞铭于人。他终年63岁。在吴伟业看来,明朝的覆灭是一种古老而浪漫的原始模式的再现,迷人的名妓使政治家们忘记了自己的职守,从而导致了国家的灭亡。由此,亡国的哀伤便会激起人们对诗的兴趣,并增加其美感。正如17世纪《明末四百家遗民诗》的编者卓尔堪所言:“当天步移易之际,天之生才反独厚”。那些诗才不如吴伟业的文人通常都转而写史。这既是为了纪念1644年的事变,也是为了埋葬这段历史。黄宗羲曾写道:“予观当世,不论何人,皆好言作史。”当时,这一代明朝的忠臣对自身的历史有着强烈的羞耻感;他们以1644年为界,将自己的生活划分为截然不同的前后两个阶段。有些人,如著名的人物画家陈洪绶(1599—1652),在明亡之后更改了自己的名字,这反映出他们对自己以往那段历史的悲剧意识——即陈洪绶所谓“悔迟”。其他人,如历史学家张岱,则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张岱是绍兴一家以好善乐施著称的望族的后裔,其曾祖父是1571年的状元。1644年以前,他泰然自若地陶醉于漂亮的僮仆和娇美的侍女,以及戏剧、音乐、烟火、华服、佳肴、名茶等享乐之中。他在鲁王朱以海的小朝廷里供职时,清军征服了浙江,从此他便放弃了所有这些享乐。他舍弃了家里的山庄别墅以及他自己的书斋和稀世古玩,而归隐山林,去编撰他那部记述明朝历史的名著《石匮藏书》。当时,他写道:陶菴国破家亡,无所归止,披发入山,駴駴为野人。……因思昔人生长王、谢,颇事豪华,今日罹此果报。以笠报颅,以篑报踵,仇簪履也;以衲报裘,以苎报絺,仇轻暖也;以藿报肉,以粝报粻,仇甘旨也……。无论是否有人有痛改前非的实际行动——这种悔恨之情显然是由对明朝覆灭的负罪感而引起的——所有忠于明朝的人都不再仕进,并相应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正如黄宗羲在自己的画像上所题写的那样:“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其为人也,盖三变而至今,岂其时为之耶?抑夫之有遐心?”。做学问当然是这些亡明遗臣的一条出路。“类皆胸蕴英奇”,卓尔堪写道,“不克见之行事,不得已而寄之于言。况既谢绝尘事,自毕力学问”。学问迫使这些抗清运动的幸存者采取一种超然态度;而历史——他们的历史——则要求客观的记述。顺便说一句,这就是康熙帝作出的于1679年举行特科(“博学鸿儒”)考试,然后邀请中试者参与编写官修《明史》的决定,是欢迎这些明朝忠臣的一种极为重要的姿态的缘故。尽管其中许多人不能公开参加编修工作,但他们至少可以通过已接受康熙帝邀请的朋友,将其记述晚明历史的著作呈交上去。通过这种编修《明史》的方式,他们自身的历史存在得到了证实,而这正是其他任何表示赏识的做法所不能达到的,于是,所有明朝忠臣和降清汉官们便在维护儒家统治的事业中形成了共同的利害关系。明朝忠臣在对历史进行反思的最后阶段,还削弱了一种关于模棱两可和相对主义的道德观的强烈意识。正像黄宗羲所指出的,明朝忠臣的最大冲动产生于东林党运动的道德和精神英雄主义。但在晚明残酷的权力争夺中,东林党运动也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党争,而这对导致明朝衰亡所起的作用决不小于其他任何因素。这些激烈的党争在南明统治时期仍在继续,先后导致了福王的南京朝廷和桂王的追随者的分裂。简言之,明朝忠臣对遥远的道义目标的追求导致了眼前政治的混乱。此外,他们在继续强烈反对入清朝为官的同时,也能注意到那些通过与满族合作来完成其士大夫之使命的汉族同胞正逐渐取得具体的成就,后者实际上正在进行晚明士大夫想进行但未能完成的财政、法律和经济改革。那么,他们所坚持的最终的善是什么呢?是作为明朝忠臣而蔑视清廷,还是那种拒绝为清朝效力但终究空虚无力的姿态?那些降清汉官在17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大规模的农民战争结束之后,为了完成重建帝国的迫切任务而抛弃了英雄主义的幻想。历史是否会因此而对他们作出更高的评价呢?这些问题不只是道德上的困惑;它们也促使王夫之等思想家对历史动因的复杂性获得了比前哲更加深刻的认识。王夫之的鲜明的历史循环论,将各种制度都放入其自身特有的历史发展系列中。一方面,这意味着旧式的复古主义在理智上是站不住脚的:人们不可能在封建制已经过时的帝国时代恢复井田制。另一方面,王夫之的历史相对论又确实消除了王朝兴衰的悲剧意味。他所看到的,不是制度与其时代的冲突(就像黄宗羲常常认为的那样),或更为天真地将此视为道德政府与暴君之间的永久冲突;相反,他指出,各种政治制度都完全适合于它们形成时的特定历史阶段。在王夫之的历史哲学中,这种观念包含着一定的进化论因素:从原始社会,经过野蛮时代,进入封建社会,最后出现高度文明的时代。但就王夫之所阐述的他那个时代的一些更为有趣的理性思潮——这些思潮盛行于前明忠臣这一代人求学的时代——而言,最富启发性的是他的功能主义。如果制度与其时代相适应,那么,任何社会现象都仅仅是其时代的表现或特征。简言之,道德观念不是一些抽象的超历史的和超验的概念。相反,道德与道德批判不得不依赖于对特定时期内人物与事件之间的必然联系的深刻而全面的考察。在对司马光《资治通鉴》这部11世纪的史学名著的评述中,王夫之说:其曰“通”者,何也?君道在焉,国是在焉,民情在焉,边防在焉,臣谊在焉,臣节在焉,士之行己以无辱者在焉,学之守正而不陂者在焉。虽扼穷独处,而可以自淑,可以诲人,可以知道而乐,故曰“通”也。因而,王夫之坚信,一般性隐存于众多的特殊联系之中。每一种联系都有自身的要求,并按照自己的规则去运作。王夫之的历史相对论异常高妙,但其“联系论”——他反对将单一抽象的道德范畴与他们所描述的联系相分离——并非独一无二。在明朝覆灭后的最初几十年间,所有严肃的道学家都被迫想方设法对这一巨大的文化创伤作出反应。某些儒家学派有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并很可能把17世纪10、20年代的作者同17世纪后期的哲学家密切联系起来。但这些都是道德哲学最基本层次范围内的联系。其表层在明末与清初之际被深深地切断了,而这种断裂本身又是明清两朝同这场征服战争之间的分界。为了回答那令人震惊的历史事变,许多儒家学者摆脱了“理学”或“心学”的先验唯心论。例如,哲学家惠栋(1697—1758)把新儒学的“理”简单地描述为超自然的扩张力(表现为“好”或“仁”)与收缩力(表现为“恶”或“义”)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样,朱熹的“理”——宇宙间的合理关系——便同物质紧密结合起来,精神的价值被理解为事物之间的关系。

                      公德与良知

                      王阳明的先天良知的概念也失去了说服力。在许多儒家学者看来,晚明社会世风日下主要应归咎于王阳明的这样一种幻想——即所有人,不论其学识或道德修养的水平如何,都有足够的道德控制力以形成他们自己的道德权威。因此,反对主观唯心主义的呼声更为激烈。王阳明的著作,被顾炎武轻蔑地说成是“无文之书”。陆陇其(1635—1692)则不仅斥责王阳明学派以“伪学”为基,还将晚明社会的混乱完全归咎于他的邪说的影响。陆陇其认为,王阳明及其门徒以新兴的圣人自居,反对古训,好像王阳明本人胜过所有先贤。而当王阳明的影响使学者们背离程朱之学时,“邪说”便败坏了公德。故至于启祯之际,风俗愈坏,礼义扫地,以至于不可收拾,其所从来,非一日矣。故愚以为明之天下,不亡于寇盗,不亡于朋党,而亡于学术。学术之坏,所以酿成寇盗朋党之祸也。尽管黄宗羲、李颙(1627—1705)和孙奇逢(1585—1675)等哲学家为调和王阳明和其批判者之间的矛盾,同时保留先天良知论和程朱“格物致知”论中好的内容,而作了许多努力,但知识界普遍的反王潮流已无法逆转。事实上,它甚至压倒了王夫之及后来的惠栋的精妙的功能主义。当一种新的经院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反对所有认识论)吸引了所谓朴学和汉学学派的注意力时,道学家们便回到了清教徒式的宋代理学中去了。张履祥起初可能是刘宗周的学生,但他最后抛弃了心学;并与陆陇其一样,将明朝的灭亡归咎于党争、流贼和王阳明的《传习录》。此后,张履祥又投入了重申程朱“究经穷理”之学的陆世仪(1611—1672)的门下。由于程朱学派在清初得以复兴,并得到康熙等皇帝的直接支持,曾因1644年的事变而引起争论的该学派的价值又一次体现出来。于是,作为一剂矫正道德相对论的良方,清王朝的反对者与支持者都企图恢复像忠、孝这样的绝对义务与责任。忠于明朝的人可能怀有的一切内心疑虑,都随着他们自己的历史渐渐受到清朝统治者的利用与尊崇,而被抛弃一旁。这种利用并非突如其来。清朝统治者对明朝忠臣,特别是有反满思想的人,必须忍受一种强烈的矛盾心理。作为直到1662年仍拥有一个皇帝和一支试图恢复中原的军队的南明政府的坚定支持者,这些明朝的忠臣被视为清朝的叛徒。然而,作为一种能为任何符合儒家愿望的政府服务的抽象美德的典范,这些人在道德上的贡献又应当受到表彰。清朝皇帝及其汉族大臣对一般意义上的忠君观念都持赞美态度。在“忠”被表述为对在位天子的赤胆忠诚,而清朝君主又赞赏这种政治上的坚贞的同时,他们手下的儒生官僚也意识到应使这种绝对的忠进一步抽象化为支持当今王朝的天命。比干(他的心被暴君商纣王剖出)因甘愿冒死向违背天命的无道暴君谏争而受到后世的景仰。8世纪的唐朝学者李翰认为:比干的死意味着暴君末日的来临,比干的生命是挽回天命的关键;他难道不是商代史上一位具有决定意义的人物吗?正是他那种不惜赴汤蹈火的精神,使比干成了那些在1644年的事变中幸免于难并保持了名节的人们心目中的不朽的形象。孙奇逢曾把比干的灵魂比作永远高悬太空的日月,给人以鼓舞和希望,令人景仰之至。正如比干备受敬仰是因为他的坚贞而非他的成功一样,明朝的忠臣们也愈益以其未失名节,甚至以其失败而自夸。他们的事业没能成功,他们肯定不知道他们的事迹是否为人们所传诵,但这些为明朝殉节的忠臣在顺治时期便受到称赞,而且其声名在清朝一代不断上升。康熙帝也赞扬过这些忠臣,但一个多世纪以后真正使他们获得儒士最高荣誉的是乾隆帝;而十分有趣的是,他主要是出于对早已去逝的降清汉官钱谦益的愤怒才这样做的。在1768—1769年间,乾隆帝通读了钱谦益的全部著作,发现其中有许多贬低满族及其他“夷狄”之处。乾隆帝声称,如果这些贬词出自真正的忠臣笔下,他或许会感到是可以接受的;然而,这些诽谤竟出自一个变节者之手,因此他尤为震怒。或者,像乾隆帝在1769年阴历六月颁布的一道圣谕中所解释的:夫钱谦益果终为明臣,守死不变,即以笔墨腾谤,尚在情理之中,而伊既为本朝臣仆,岂得复以从前狂吠之语,刊入集中。乾隆帝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他敏锐地意识到,恰恰是由于钱谦益投降了清朝,才感到如今不得不对清朝进行攻击。其意不过欲借此以掩其失节之羞,尤为可鄙可耻。钱谦益业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书籍,悖理犯义,岂可听其流传,必当早为销毁。因此,一方面

                      :开马市是得到朝廷许可的,不然谁敢开?)六,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其走使、舆台、俱参、游名色,亵朝廷名器,树自己爪牙,犯上无等,六当斩!(按:收家丁、养子是当时军队的普遍习惯,毛文龙的部下是有不少姓毛的,有的本来姓毛,有的是毛文龙的养子,改姓毛的,但难道这也是罪状?)七,由宁远回,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银九百两,没其货,夺其船,仍禁其人,恬不为怪。积岁所为,劫赃无算,躬为盗贼。七当斩!(按:当时有些奸商私通女真,他们的船被没收是应该的。洪秀、方奉估计就属于这种情况,但由于历史没有记载,所以难说。)八,收部将之女为妾,凡民间妇女有姿色者,俱设法致知,或收不复出,或旋入旋出。身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掳掠财货、子女为常,好色诲淫,八当斩!(按:没有其他旁证。)崇祯初年,曾经担任登莱巡抚的武之望就攻击毛文龙贪财好色,而毛文龙在给崇祯的奏疏里是这么回答的:“臣细阅其疏,污臣通奴贪财好色数款,试问武抚从何处得来?嗟,嗟!臣居刀枪剑戟中,八载于兹矣!果贪,果淫,果通奴,此辈短发辽人,孰是善类?臣早为朝露,不待武抚今日下毒手也。污臣侵帑金钦赏入己,臣已有清算钱粮疏闻,可以无辩。”(《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毛文龙在东江这八年,环境艰苦卓绝,假如在此情况下毛文龙再奸淫妇女,那他不被兵变杀死还真是一个奇迹了!毛文龙的家乡杭州西湖是什么地方?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女温柔乡,纸醉金迷之地,而东江镇是什么地方?朔风凛冽,前有强敌,后无军饷的孤悬海外打游击抗金之地。毛文龙不在杭州西湖搞女人,跑到东北冰天雪地的冒死来嫖女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在几十万亡命之徒中,来贪财好色?这到底是毛文龙脑子有病,还是说毛文龙贪财好色的人脑子有病呢?九,文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参(人参),遭夷屠杀无算。其畏死不肯往者,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当斩!(按:东江镇的军饷、粮饷朝廷是长期拖欠,1621年到1625年总共才给了五万两军饷,袁崇焕一上任就对登州莱州实行海禁,扣了毛文龙八个月军饷,毛文龙不得已才派人去后金的地盘挖人参,至于“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草菅人命”则纯属子虚乌有。)十,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按:当时给魏忠贤立生祠是全国都有的现象,你袁崇焕在毛文龙丁卯之役血战的时候还写文章给魏忠贤歌功颂德,要求给魏忠贤建生祠呢,你还有脸说毛文龙。拜魏忠贤为父一事则完全没有任何证据,前文已详述。)十一,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按:铁山之战,毛文龙的确败了,毛文龙在铁山一千多人跟后金军八万人打,谁能打赢?把你袁崇焕搁在那行吗?但铁山之战后毛文龙在丁卯之役建立奇功你怎么不说呢?)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按:毛文龙的东江镇是白手起家,东江镇本身就是收复的土地,此外毛文龙在这八年期间还收复了金州和旅顺,而你袁崇焕又可曾收复一寸土地?)综上,这十二条罪状,纯属污蔑的有七条,断章取义的有一条,根本就算不上罪行的有两条,没有确凿证据的有两条,就没有一条能坐实的。连一直歌颂袁崇焕、骂毛文龙的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都对袁崇焕捏造的这些罪状看不下去了:袁崇焕以尚方剑斩他的方式,却也未免太戏剧化了些。毛文龙在皮岛,毕竟曾屡次出兵,骚扰满清后方,是当时海上惟一的一支机动游击队,满清对他也一直颇为重视忌惮。这十二条罪状中,有几条平心而论并不能成立。毛文龙说取登州、南京如反掌,只不过一时夸口,并非真的要造反;向外国买马,当是军中需要;擅自封官是得到朝廷授权的,部将喜欢姓毛,旨在拍主帅的马屁,也没有甚么大不了。宣布完毛文龙十二当斩后,袁崇焕拿出了尚方宝剑,毛文龙见状,以为是皇帝下令杀自己的,于是最终服软,不再反抗。吴惟英对此评价道:焕言文龙跪而请死,正见其从容就义,所畏者国家三尺。如蒙二心,不第目无焕,抑且目无朝廷,死生大矣,宁肯长跪以服上刑?况毛亦有赐剑,将亦曰有旨,崇焕将何以自保?幸毛之自持一片忠赤,不以白刃而稍有动摇。这段话的意思是,毛文龙也有尚方宝剑,假如毛文龙拿尚方宝剑来杀袁崇焕的话,袁崇焕就没招了。其实吴惟英的这种解释说不通,毛文龙的尚方宝剑是明熹宗给的,而袁崇焕的尚方宝剑是崇祯给的,前者已经死了,而后者才是当今圣上,显然崇祯的尚方宝剑才更好使。话又说回来,崇祯在赐给袁崇焕尚方宝剑后,把此前明熹宗赐给满桂和王之臣(辽东巡抚)的尚方宝剑都收了回来,辽东只有毛文龙的尚方宝剑没收回来,崇祯的意思已经很明确,让袁崇焕与毛文龙精诚团结,而不是用尚方宝剑来压毛文龙,可袁崇焕连这层意思都没明白,反而拿尚方宝剑杀了毛文龙。袁崇焕拿出尚方宝剑后,毛文龙的部下也纷纷跪在地上,袁崇焕对毛文龙的部下说:“毛文龙不过是一个匹夫罢了,因为他守卫边疆,官至都督,满门封妻荫子,酬劳足够了吧?他竟然欺骗朝廷,无法无天!我们要五年复辽,就要奉行列祖列宗制定的国法,今日不斩文龙,何以惩后?皇上赐给我尚方宝剑,正是这个原因。如果我不能五年复辽,请求圣上到时像我杀毛文龙那样杀我!”说罢将毛文龙斩首。毛文龙时年五十三岁。杀毛文龙后,袁崇焕为了安抚东江镇的毛文龙部下,假惺惺地亲自到毛文龙灵柩前祭拜,并说:“昨日斩尔,乃朝廷大法,今日祭尔,乃僚友私情。”说着说着就哭了。袁崇焕此举比曹操祭祀袁绍还要假,曹操祭祀袁绍除了安抚袁绍旧部外,的确有些真情,毕竟二人是儿时玩伴,而袁崇焕祭祀毛文龙则纯粹是猫哭耗子。袁崇焕居然有脸说“昨日斩尔,乃朝廷大法”,那我们就来说说什么是明朝杀人的朝廷大法。在明朝要想杀一个人是很难的,所有人犯了罪都要先接受审讯,都察院与大理寺、刑部共同审理案件,刑部管审案子,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驳正,合称“三法司”。三法司共同审理完案子,定案后才能确定是否要处以死刑。只要不是谋反罪,那就不是斩立决,而是秋后问斩,而秋后问斩的人的名单必须拿到皇帝那里去复核,皇帝批准的方式是打钩,每年刑部官员会把判死刑的人的全部名单让皇帝打钩,打钩一个杀一个。一般情况下,明朝皇帝在打钩的时候不是全打钩,而是钩一部分,留一部分不打钩,以显得天恩浩荡,少杀生。当然,如果你真犯了死罪,这样想逃生的话,也是悬,万一皇帝把你的名字打钩了怎么办?有办法,贿赂皇帝身边的司礼太监,他们负责奏折,只要你给他们钱,他们就会钻空子,毕竟皇帝每天公务很多,不可能光打钩,太监可以把写着你名字的那份奏折放到一摞奏折的最下面,皇帝一份一份看,肯定今天看不完,明天再把新的一摞奏折放上面,写着你名字的那份名单永远在下面,就这样你就永远死不了,明朝就有一个人,从判处秋后问斩到死,用了二十多年,最后还是自己病死的。说这些就是想说,在明朝杀一个普通人都很难,然而袁崇焕却绕开三法司,擅自杀了一品武官毛文龙,可见他惹了多大祸,这为他自己的死埋下了祸根。有人会说袁崇焕有尚方宝剑,所以可以替天子杀人,而明朝祖制规定,即便有尚方宝剑,杀三品以上官员也要奏报天子批准方可,毛文龙可是东江镇总兵、平辽总兵官、太子太保,朝廷的一品大员啊!整个明朝二百六十八年间,敢拿着尚方宝剑不经奏报就直接杀一品大员的,唯袁崇焕一人而已。有人以崇祯在袁崇焕杀毛文龙后的批示,来作为崇祯支持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证据:毛文龙悬踞海上,糜饷冒功,朝命频违,节制不受。近复提兵进登,索饷要挟,跋扈叵测。且通夷有迹,犄角无资,掣肘兼碍。卿能周虑猝图,声罪正法。事关封疆安危,阃外原不中制,不必引罪。一切处置事宜,遵照敕谕行,仍听相机行。其实不然,因为他已经把辽东全盘托付给了袁崇焕,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崇祯本身是很器重毛文龙的,就冲辽东只有毛文龙的尚方宝剑还没收回就可看出,但现在毛文龙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以此追究袁崇焕,势必会影响袁崇焕五年复辽,只要袁崇焕能实现五年复辽,那么一切都可以由着袁崇焕来。当然,也正因此袁崇焕更是把自己逼上了绝路,只要他不能实现五年复辽,那么他的下场一定比毛文龙更惨,历史果然如此。毛文龙的死讯传开后,据一直抱着丑化毛文龙态度的《李朝实录》记载:“许监军者以经略差官来到椵岛(即皮岛),安顿军兵。岛中将卒闻其死,皆哭云……”岛上的将卒听说毛文龙的死讯后,都哭了,朝鲜人自从丁卯之役要害毛文龙没成功,却被后金一顿痛揍后,就一直对毛文龙持丑化态度,因此他们不存在为了美化毛文龙而故意编造事实的问题。所以毛文龙死后岛上军民一起痛哭的事一定是真的。可是岛上军民为什么要哭呢?是毛文龙生前给了他们什么物质上的好处吗?恰恰相反,他们在毛文龙手下一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天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那究竟为什么毛文龙死后他们齐声痛哭呢?毛文龙在自己的奏折里其实早就给出了答案,“看得奴之情与他虏异,辽人之情与各边异。御虏之法,复辽之方,其机括又不可恒情拘,须用水火之民,鼓之大义,动以良心,自可致其死力。”毛文龙把辽东如同水火的民众晓以大义,凭着自己精忠报国的人格和侠肝义胆终于能让他们在东江“致其死力”。毛文龙在天启七年的时候说“但恐臣在似无益于疆场,臣死未必不足为神京虞”,这句话一语成谶,就在毛文龙刚死三个多月,面对明朝的兵锋从来没出过辽宁省的后金在皇太极率领下长驱直入,杀到北京城下,这就是“己巳之变”,后面我们会详细说。有毛文龙在,后金不敢走远,一走远就会被毛文龙端掉老窝,于是一直只是在辽东辽西进攻,袁崇焕的关宁锦防线就能起到作用;毛文龙一死,后金再无后顾之忧,于是就可以绕开关宁锦防线,经蒙古从河北西北部直扑北京,此后这种事共发生过五次。足见毛文龙之重要性。毛文龙死后,天下冤之,《明季北略》说:“袁崇焕捏造十二条罪状,矫制杀毛文龙,与秦桧以十二道金牌矫诏杀岳飞,古今如出一辙!”《明季北略》还记载,毛文龙死后,“清主大喜,置酒高会”。《辽海丹忠录》说毛文龙:以忠遭疑,以忠得忌,铁铮铮一副肝肠,任是流离颠沛,不肯改移;热腾腾一点心情,任是饮刃断头,不忘君父,寸心不白,功丧垂成,一时几昧是非,事后终彰他忠荩,这又是忠之变,忠之奇。敌未亡兮弓已藏,令人挥泪吁苍苍。驱除未竟英雄志,萋菲犹污烈士肠。驱除未竟英雄志(没写错,原文如此),变生绕柱骇秦王。素车白马东溟上,一派雄心未易降。八载艰辛固海东,神谋所向着奇功。旗骞夜月强胡缚,马蹴春冰丑虏空。百万黔黎歌德盛,千群铁骑泣恩隆。可堪功大还招忌。血洒平原野草中。吴惟英《挽毛大将军》:昨夜营星色黯然,讣音忽向路人传。但嗟韩信成擒日,不见蒙恬御敌年。功业已沉沙碛雨,精灵犹锁海门烟。好收战骨鸱夷里,归葬西湖岳墓边。佚名《毛将军歌》:八载艰辛拥铁衣,将军百战夺城池。旌飘杀气鼋鼍徙,帜卷腥风岛屿迷。赤手擎天扶日月,丹心报国靖边陲。尘沙猎猎吹人面,钲鼓填填动马蹄。慷慨一生浑是恨,悠游千古复何悲。东来未遂吞胡志,南下那堪蹈逆机。气压苍山云敛彩,魂摇白刃日含晖。穷荒剑瘗神仍在,绝海舟焚势与摧。事业已随烟尘灭,功名都逐浪涛归。明庭四纪空肝胆,青史千秋有是非。泪雨暗滋官路草,精灵虚拂故园薇。新蒲细柳春犹在,谁为招魂吊水湄。《表忠录》:呜呼!自文龙宿兵岛中,敌竟岁无一骑阑入关,马牛羊驴盈满野。洎文龙为奸刃所害,不数月入喜峰口,大破,杀总兵满桂、赵率教,遂长驱薄都城,万口匈匈,皆指谓崇焕蠚我,不可以谬一时,后世顾可得欺耶?且清兴非骨肉而王者四人,其一为吴三桂,其三人皆其所故部,彼非有盖世之劳而致是,所部若然,则文龙可知矣。清朝开国将领中封王的汉人,除了吴三桂外,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都是毛文龙的部下,可见毛文龙麾下战将之勇。袁崇焕杀毛文龙后,毛文龙麾下孔有德、耿仲明诸将哗变,拒绝再听蓟辽督师袁崇焕号令,投奔登州莱州巡抚孙元化,孙元化接受了他们,孔有德被任命为骑兵参将,耿仲明则被派往登州要塞。崇祯四年(1631年)八月,皇太极率清兵攻大凌河(今辽宁凌海),祖大寿受困城内(详见后文)。孙元化急令孔有德以八百骑赶赴前线增援,然登州辽东兵与山东兵素来不和,孔有德抵达吴桥时,遭遇暴雨,此时部队给养不足,有一士兵抢了山东望族王象春的家仆的一只鸡,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个士兵也够水的,跟了毛帅这么些年,连一只鸡都没抢过来,当场被王象春的家丁按倒在地,而后被游街。被游街现眼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偷鸡贼,名声更差,这个士兵在游街过程中血性被激发出来,他拔刀杀了家仆,跑了。作为山东望族的王家自然不干,要求查明真相,孔有德怒了,辽东战局岌岌可危,你因为一只鸡跟我的部队过不去,于是他在吴桥发动叛变,把王家灭族,在山东境内连陷临邑、商河、青城诸城,率兵直趋登州。守登州的同为东江镇老将的耿仲明打开城门,于是孔有德攻陷登州。孔有德也算念旧之人,当初孙元化收留了他们,所以他也没为难孙元化,把他放了(后崇祯因登州兵变大怒,杀孙元化)。登州是明军制造新式火炮和训练炮兵的基地,有近百名葡萄牙等国外籍炮师与工匠,以及大批经过训练的炮兵,俱为叛军所获。崇祯得知登州兵变后大怒,派大军镇压,与此同时东江镇也发生兵变,袁崇焕派来接替毛文龙的总兵黄龙被叛军割掉耳朵和鼻子,孔有德、耿仲明率军携带登州的二十门红夷大炮、三百门西洋火炮、三千匹战马乘登州的战舰渡海来到东江镇。而后他二人写信给皇太极,信中说:“本帅现有甲兵数万,轻舟百余,大炮、火器俱全。有此武器,更与明汗同心协力,水陆并进,势如破竹,天下又谁敢与汗为敌乎?”皇太极得信大喜,亲自出郊十里迎接。至此,明朝的红衣大炮等先进武器清国也有了,明朝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后金还因此而拥有了海军。在孔有德、耿仲明投敌后不久,东江镇大将尚可喜也投奔了后金,至此东江旧将悉叛。皇太极封孔有德恭顺王、耿仲明怀顺王、尚可喜智顺王。这就是袁崇焕酿下的大祸。有毛文龙在,这些勇将都能为大明效力,毛文龙一死,群龙无首,东江镇无法维持,最终导致他们投敌。有人会问,毛文龙把努尔哈赤打得都让部下写出“今金国汗欲弃辽东之地移向本土,岂能弃其生身之地及父祖之骸骨而去耶?故我等众官商议,致书老爷乞一生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长期以来毛文龙一直被历史忽视呢?为什么梁启超在《袁督师传》中也说毛文龙该杀呢?(“夫以举国不能杀,不敢杀之人,而督师毅然去之,若缚一鸡而探一彀也。指挥若定,声色不惊。呜呼!非天下之大勇,其孰能与于斯?”)梁启超笔锋之下常带感情,关于他笔下的戊戌变法,本书最后一卷将会为您用翔实的史料证明,梁启超笔下的历史与历史真相有多大差距。多年后,梁启超自己都说自己写的不是“信史”,是在自己感情支配下写的。因为他是广东人,便自然把广东人袁崇焕捧得很高,毕竟在梁启超之前,广东出过的重量级名人也就只有洪秀全了,洪秀全自然没法歌颂,所以他就歌颂袁崇焕了,既然歌颂袁崇焕那就会贬毛文龙。再比

                      他赐予的魔术般的生命,确实,他们比其他活着的人活得更诡异。然而在我看来,在他的晚年,他的玩具箱翻倒过来坏掉了。他的小说脱离了他立足的现实地基,渐渐在虚构的空间里扎了根,他老婆也渐渐看出玩具箱里的老婆已经不再是自己了。庄吉自己应该也明白。他老婆的生命其实不过是他赋予玩具箱中的那个她的魔力,魔力消失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终结了。于是只要他一死,她老婆也就会去找男人,也就会去当小妾,也就会成为妓女。他的“鬼眼”应该早把这点事看透了。然而他总觉得自己的老婆不一样,自己的老婆是不一样的,只有他懂得她这个女人的灵魂。他受这种荒谬的理想论所束缚,而把关键的现实根源给忘光了——如果他死了,他老婆或者会去当小妾,或者会去当妓女。庄吉呀,如今你老婆已经变成这样了。我不是要侮辱你,也不是要侮辱你老婆。人世万事皆如此。你怎么就忘了呢?你的文学,你的梦,你的玩具箱,都是冷眼直面这些现实,在现实中扎根、生长、起步的呀。现实总是如此冷酷无情,但从这其中,也能繁育出梦想,做出玩具箱。我望着你老婆那凄惨模样的时候,就不由得想说:“庄吉呀,你看看呀,你为什么忘了看清这现实呢?所以你才死得这么没有价值,傻子。所以你老婆才会沦落到这么凄惨的地步。你输了,输给你老婆这悲惨的样子。你明明有那么一双锐利的鬼眼,这是怎么搞的呀!”你死得实在是毫无价值,想到这里,我就郁闷得不能自已。[1]封手是棋类比赛中的一种规则,指当比赛超过一天时,前一天对局结束的时候,轮到的一方要将想要下的棋步写在纸上,等到第二天棋局继续时才公布封手的棋步。[2]袢缠是日本平民在江户时期穿的一种服装,主要为手工艺者等劳动人民穿着,是一种工作服,上面印有商号或家徽的袢缠就是印字袢缠。——译者注[3]牧野信一的小说名称。——译者注[4]四斗约等于72升。——译者注[5]平安时代中期有一个叫小野道风的书法家,他在成名前曾经想过要放弃书法,但因为一只不断努力终于捉到小虫的青蛙而学会了不要轻言放弃的道理,从此成了有名的书法家。——译者注[6]拉曼确是西班牙地名,这里有许多风车。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中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自封为堂·吉诃德·德·拉曼确,在此地大战风车。——译者注[7]堂吉诃德幻想中的梦中情人,其实是邻村的村姑。——译者注[8]日本有句话叫“白痴不到死都治不好”,也就是老板娘认为庄吉蠢得无药可救了。——译者注[9]执行官的旧称。执行官是法院的员工,负责强制执行判决结果,送达诉讼文件等工作。[10]江户的雅称,东京的通称。——译者注[11]或称斯多亚、斯多阿学派,是塞浦路斯岛人芝诺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的思想学派,主张宿命论和禁欲主义。——译者注[12]老伯威是一种混合威士忌。——译者注学习记这是发生在大地震[1]三年后的故事。当时近来极其繁盛的公寓热潮开始兴起,青年儿女们也开始着魔于一本叫《资本论》[2]的魔法书。生活的形式跟内容都迎来了一个巨大的转型期。“近代”或者说“今天”,正要开始。有一所叫涅槃大学的学校,任何人都能不经考试入学,这所大学的印度哲学系里进了一名叫栗栖按吉的学生,他的外表极其没有存在感,就像烟雾一样朦胧不清。因为他总是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神色非常沉着,所以看上去像是正在思考什么问题。总体来说,这种“时常在思考问题”的表情在当时是最不流行的。因为当时的聪明人都不会露出这副表情。请恕我失礼,人类在“最小的屋子”(据说就连丰臣秀吉都没有把那间屋子建得多么大)里,会由于某种魔法般的力量而受一种惊人的心理状态所支配,不得不沉浸在冥想之中,在这段无边无际的时间里,有时候就算聪明人也会无计可施,露出这副表情。不过只有这屋子不可能同时容纳两个人,所以说实在的,把这副装模作样的表情不知羞耻地暴露在他人面前,实在是丢脸到极致了。因此要是如今还有人无论如何都想看“时常在思考问题”的人,那只能去精神病院看了。换句话说,那里铁栅栏的另一边都是一些想得太多的人,他们这种深谋远虑的性质和容貌得到了承认,接受着幸福的保护。不过,偶尔也会有机缘巧合的时候,因此人们看到栗栖按吉这一脸深谋远虑的表情,就会夸张地倒吸一口凉气,也就是说,他们认定按吉这副面孔应该属于监狱铁栅栏的那一头。换句话说,他们认为这张脸是“主义人士[3]的脸”。偏偏这男人有些地方还不够成熟,也就是说,种种人类都早在几万年前就从大猩猩、黑猩猩等生物进化成了人类,然而仿佛只有这位的祖先,在两三百年前才终于从刚果的热带雨林里逐渐现身似的。诸位也知道,大猩猩、狮子以及蟾蜍等生物,都有着一副深谋远虑的面孔,这副面孔很危险。将他放到了动物园的铁栅栏外侧散养,偏偏又让他在涅槃大学的印度哲学系历尽百般思虑之苦,令他进退维谷,逼得他最后只能突然扔出炸弹,举起手枪一通乱射,这样一来大家就都是这副面孔的敌人了。因为印度哲学系普遍都是和尚家里的子弟[4],生性稳健善良,所以对这怪物入学一事感到相当害怕,悲叹当时哪怕会有些神经衰弱,也应该去有入学考试的学校。一旦栗栖按吉向他们搭了句话,就害怕得脸色大变,旁人看着都觉得可怜。不过幸好,正如各位读者所知,蟾蜍跟大猩猩是基本不会跟人搭话的。没人知道,这个叫栗栖按吉的男人至今为止都在哪儿干过些什么。笔者也查了许多资料,用尽办法还是一无所获。当时他二十一岁,这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听说紧挨着大菩萨岭的奥多摩山里有一间棚屋,这是往年一个叫伴某的梦想家盖的,他想把奥多摩的高原当成牧场,让牛群从山顶一直蔓延到谷底,所以才盖了这间小屋。然而哪有什么牛呀,干净利落,一头也没有。于是二十岁的栗栖按吉就把这间棚屋租了下来,呼吸山间的雾气,采食树木的新芽,手拿弓箭射杀飞鼠做成火锅。他醒悟到人类一个月光凭五日元也能活得很开心。据传言说,装模作样在深山里散步读书的人就是这个男人。这间小屋没有灯,所以天一黑就只能赶紧睡觉。于是,这男人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一睁眼正上方的房梁上每晚都缠着一条蛇,而一到白天蛇就消失了,由此看来,那地方肯定是蛇的睡床。要是蛇因为缠得不够紧,或是做噩梦等原因突然脚,不,肚子下一滑掉下来……哎哟,那真是惨不忍睹。这男人在黑暗的房间角落里一脸认真地懊恼,证明他还没有开悟。几天以后,他伴着风从山里消失了。之后他出现在了涅槃大学,在那之前没有人见过他。涅槃大学印度哲学系有十三名学生。除了栗栖按吉这个另类,其他人都是正宗的小和尚。和尚的孩子上了大学,首先要做什么呢?首先要把头发留起来,在头上抹一大堆发蜡,想着:浑蛋,怎么会有帽子这种模棱两可的东西?这时,发生了一件大事。栗栖按吉突然剃了一个光溜溜的和尚头来上学了。这已经算是热爱革命了。十二名同学流下了悲愤的泪水。真是越来越让人看不过眼了。栗栖按吉戴着一顶跟小学一年级学生一样大的帽子,帽子里面塞了三天份叠好的报纸。按吉进了教室没多久,就把大帽子摘了,因为没有手绢,就从口袋里拿出擦鼻涕纸,擦他那光溜溜的和尚头。当然,栗栖按吉会剃和尚头并不是因为热爱革命。他有他自己不得不剃的理由。当时已经是初夏了,一天早上按吉突然想到,要是没有这一头长发,肯定会很凉爽。加上他当时有点神经衰弱,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怎么也不清爽。比起大猩猩和狮子,人类头脑确实要优秀一些,然而从未有人听说过大猩猩或狮子去理发店的,因此头发是该剃短的,不,是该剃光的。这样一来,脑子肯定就会好使一些。而理发店的老板发愁了,剃刀要是剃钝了,就得磨上三天,于是他这么说道:“我说客人,我可能会伤到您的头哦。因为脑袋这东西是凹凸不平的,就跟南瓜似的,嘿嘿嘿。”“我会尽量忍忍。”按吉冷静地回答。头有头盖骨。剃光头又不是拿锤子砸脑袋,不用担心会伤到脑子。按吉一脸了然于胸的表情。朋友轩的老板把头侧到一边倒吸了一口气,下定决心:这个死呆子,你给我等着!我就如你所愿,送你脑袋十来个口子,让你带着回家!然后栗栖按吉发现了件奇怪的事,他因而慌了神。他发现没有了头发,脑袋反倒更热了——谁会信这种鬼话呀。平常只是出汗,剃了光头以后,汗就从头上奔涌而下,流进眼睛里,淌到鼻孔里,滴到嘴里,积在耳朵里,毫不客气地流入前胸跟后背。整个脑袋就跟水瓶没两样。人体最容易出汗的地方是哪里?是头!毛发是为什么而存在的?是为了挡汗!啊,不管是医学博士还是生理学者,都不可能博学到这个份儿上,因为他们有头发。不行,我不能再纠结于栗栖按吉的想法了,要不连我都会被视为蠢货了,我得赶紧往下讲。要说什么老师没有意义,那就要数学生比自己还博学的老师和涅槃大学印度哲学系的老师了。这里的学生两耳之间形成了一条通风的洞穴,老师的话跟风一样,左耳进右耳出。然而老师并不在意,因为老师是说话就有工资拿,而不是教课才有工资拿。在学习欲望这么淡泊的班级里,要是有一个认真听讲的学生,那会如何呢?其实说来可怜,悲惨得简直让人痛心。这学生在双耳中间的风洞里立了一堵墙,拼命挣扎想要把老师的话给拦下来。然而不知为何,他完全不解其意。一眼看上去,大家都会认为他是个脑袋笨到无药可救的人。首先,这家伙为何要来上学呢?这太……不,这简直了。相较于物质上的贫困,没什么比这种精神上的贫困来得更残忍、更悲惨了。于是老师沮丧到几欲落泪,忍不住想喷出一些话来:学生的本分是什么啊,学校的精神是什么呀,再堂堂正正一点呀,别搞得自己这么悲惨呀,要有崇高的精神呀。也就是说,栗栖按吉就是这独一无二的悲惨学生。当然,老师渐渐明白了,这种男人也是有那么一样功用的。在涅槃大学印度哲学系这个地方,有时候老师会故意晚来教室三十分钟,但还是看不到一个学生的影子。也就是说,和尚的孩子们不担心就业,对世袭的职业也没有热情和兴趣。老师是按课时领工资的,在空无一人的教室待上四五十分钟,打盹儿,哼歌,染上风寒。于是一个类似教务科科长的人就把班长叫过来,满怀同情而欲言又止地说什么我理解你们的立场,可是……然后又给他们下了命令,说不如大家抽签来决定谁上哪堂课吧。就是说,每门课程一定要有一个学生抱着慷慨赴死的觉悟出席。不,换句话讲,这是你们学生的义务呀。而栗栖按吉的班级正好不用担心这个。这帮和尚的孩子布施了按吉,说“老子那就不上喽”,让按吉替他们上课,这样的课有两门,分别是梵语和巴利语。不过按吉却对这两门课程倾注了极大的热情,非常积极地去上课。我一查之下才知道,据说他一天有七八个小时在反复翻看语法书和词典。梵语老师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新学期的第一天就面带微笑,温柔地环视了这些新生一周——唯独那一天这群人和按吉一同出席,他说梵语这东西,就算研究许多年,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四五年前有位同学非常热衷于学习梵语,至今还来找我问问题,问我这里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这位同学一天到晚都在学梵语。然而梵语到查词典这一步就很不容易了,要查的单词怎么也不从词典里露脸。虽说是梵语学者,大家都喜欢说自己学得不到位。所以我不会强迫大家学习梵语。”老师非常亲切诚恳,费尽了口舌。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再来上梵语课的人,不是傻瓜就是不知礼仪的无赖。然而这位老师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就算到了第二学期还有一个学生来上课,这位老师也绝没有生气,一直在温柔而面带微笑地讲课,不过还是有几分害怕——因为这个男人会用一副百思而不得其解的表情提出问题,只要这男人一抬起头,张口想说点什么,老师就会吓一大跳,赶紧看向别处。梵语和巴利语都是晦涩透顶的语言。据说法语动词有九十几种变形,而与梵语相比,这点变形连早饭前填肚子的茶泡饭都算不上。多年之后栗栖按吉开始学习法语了,才有这种体会。哪怕呆如按吉,在被梵语折磨过一番后也变得很了不得。法语才九十几种变形而已,根本就是小菜一碟,简单得不得了。就算不想往脑子里记也会自然而然地记住。因此栗栖按吉对那些想学习法语的人这么说:“你、你你,学、学一年梵语以后再跟法语玩儿吧。那玩意儿不过是早饭前的茶泡饭而已。哎,喂,你。”梵语的名词和形容词都是随心所欲变形的,不规则到像是每个词都以自我为中心。因此查不了词典。按吉不知道从哪儿用什么方法弄来一本英国出版、价格高达六十五日元的梵语词典,因为日本没有出版梵语词典。把这词典放大腿上翻个十分钟,膝关节就会嘎吱作响,肩膀就会僵硬,气也喘不匀实。按吉把这词典往大腿上一放就是五个小时。头晕眼花,跟做体育运动似的。虽然要查的单词一个都没查到,整个身体却累得很畅快,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觉这比记单词什么的要强得多,更像是来了一场实质性的学习,有种肉体跟这词典融为了一体般的无比非凡的感受。按吉的桌子上放着他辛苦弄来的一本叫《王瑜伽》的梵文书,以及这本书的英译本。他当时已经盯着第一页看了半年,还没有看到第五行。老师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所以偶尔会安慰按吉几句。这位老师当时笑眯眯地说:“再过不久,你就能看懂原文书了吧。”“我还得再加把劲儿。”然而对按吉而言,翻个六七个小时的词典,终于查到那么一个单词就要高唱凯歌了。他自己明白再加两把、七把劲儿也看不懂原文书。看到按吉一脸无法释然的表情,老师又加了几句暖心话。“不不,梵语学到这儿就很好了。”老师笑眯眯地说道,“大家都一样。就算学个五年十年,还是有查不到的词。”按吉听了这话,心里更没底了。这样按吉更难释然一笑了。老师看到学生脸色越来越难看,就更加温柔地安慰他道:“梵语还算轻松的。”老师笑眯眯地说道,“说到藏语,我已经跟山口惠海老师学了足足五年了,每个单词都是不规则变形,现在我还不怎么会查字典呢,我不还是在帝大[5]讲课嘛。讲藏语可费劲了。”老师在帝大担任藏语讲师。因为老师一直都是笑眯眯的,按吉虽然还是振作不起来,心里却舒坦了许多。因为老师就算不太明白语法,查不了词典,也还在帝国大学讲课。藏语和梵语这种东西,或许就算查不了词典,不会念,到头来也能看明白吧。于是栗栖按吉在字典都还查不明白的时候,就感觉自己能读懂原文书了。☆☆☆那时,栗栖按吉跟一个不可思议的学者有了交集。这位学者是位语言学家,毕业于格鲁共和国拉丁大学,据说精通亚洲二十多个国家的语言。名字也非常雄伟,叫鞍马六藏,身高不足五尺,非常像个敏捷的学者。鞍马老师在追分[6]占领了两间屋子,跟几千卷书籍在一起窝着。每天天一亮,他基本就要用脱脂棉蘸上酒精,小心翼翼地擦拭书籍了。因为最近鞍马老师身上出现了梦游症的症状,老师夜里会无意识地走动,冲着他最宝贝的书架撒尿,尿完继续睡觉。于是老师每天早上醒来都要大吃一惊,用酒精擦书。梦游症先不说,自己居然冲着贵重的书籍撒尿,这真是令他悲痛万分。总之半夜不为尿意所扰就行了,所以老师一到下午就不再喝茶,还在房间四个角落里放了尿壶,然而他还是在无意识间下意识地对书本撒尿,拦都拦不住。他下决心吃生马肉和海狗肉,最后都决定生吃赤蛙了,可因为心里还是无比抵触,两种相反的意愿在一个身体里掀起

                      学系学生也多来旁听,挤满了一讲堂。这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到今天研究历史的,已颇多知道中国历史上传统政治制度之重要,在此方面出版的著作与论文也日见增加,与我当时在北大开课时情形,显然有甚大的不同了。四此刻要来讲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之传统与沿革,兹事体大,殊非一小时之讲演所能叙述。不得已,我想约略扼要举出几点来作例。最重要的,是秦以下的宰相制度,此乃中国政府组织中极特殊的,在西方历史上很少有同样的制度堪与相比。我们可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依法制言,是王权相权骈立并峙的。王室与政府有分别,自秦以下,早有此观念,而且此观念极为清晰。王室世袭,表示国运之绵延。宰相更迭,则为政事之时新。在制度上,并未能像现代英国般,把来很严格地划开。中国人并不认为一国之元首君主只许挂一空名,绝不许预问政治。因此君权与相权间,一面有许多融通,另一面亦可有许多纠葛。即如诸葛武侯《出师表》,其中有云:“宫中府中,俱为一体”。宫即指皇宫言,府即指政府言。可见在中国传统制度及传统观念下,此宫、府两机构是有分别的,而又可调和融通的。像法国路易十四所谓“朕即国家”之说,在中国传统意见下,绝难认许。中国自秦迄清,大体说来,政府均设有宰相。最低限度说,在明以前是显然有宰相的。明代废宰相,但仍有内廷与外朝之分别。其间细节虽有变动,但大体制则沿袭不改。宰相以下,政府百官,在中国历史上称为“职官”,或称官职。西方论政重权,中国论政重职。一官即有一职,职官即是政府组织中之职位分配。我们此刻称“君权”“相权”云云,实由西方观念来。实际中国政府仅有职位之分,无权力之争。中国人称权,乃是权度、权量、权衡之意,此乃各官职在自己心上斟酌,非属外力之争。故中国传统观念,只说君职相职。凡职皆当各有权衡。设官所以分职,职有分,则权自别。非在职位之外别有权。中国史有职官制,君亦一职,仅在百官之上,非在百官之外。又乌得有西方人之所谓君权专制。在中国,权在职之内,非有权始有职。此层分辨极重要,惜乎我在此刻不能畅为发挥。近代只有孙中山先生,他懂得把中国传统政制来和西方现代政治参酌配合。他主张把中国政治上原有之考试、监察两制度,增入西方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而糅合为五权宪法之理想。我们且不论此项理想是否尽善尽美,然孙先生实具有超旷之识见,融会中西,斟酌中西彼我之长,来适合国情,创制立法。在孙先生同时,乃至目前,一般人只知有西方,而抹杀了中国自己。总认为只要抄袭西方一套政制,便可尽治国平天下之大任。把中国自己固有优良传统制度全抛弃了。两两相比,自见中山先生慧眼卓识,其见解已可绵历百代,跨越辈流,不愧为这一时代之伟大人物了。中国传统政制,除宰相制度外,值得提及者又有考试制度。在中国政治史上,唐代始有考试制度,汉代则为察举制度,均由官办。唐杜佑《通典》第一章论食货,即指经济制度言。次章论选举,但实际则由汉代察举下逮唐代之科举考试。可见考试由察举来。察举之目的在甄拔贤才,俾能出任政府官职,处理政事。但察举非由民选,后因有流弊,唐以后始改行考试。杜佑《通典》之所以仍用选举旧名,则因选举制度原为考试制度之滥觞。制度虽变,用意则一。中国自秦以下之统一政府,又可说为是一士人政府,亦可谓是一贤人政府。因政府用意,总在公开察举考试,选拔贤才进入仕途。自东西交通,英国东印度公司首先采用我国考试制度,任用职员。其后此制度遂影响及于英国政府,亦采用考试,成为彼国之文官制度。其制实系模仿我国而来。后来又影响到美国。但他们实只学了中国考试制度之一半,而仍保留着他们自己传统的政党选举制度。凡属政府上层主要职位,如总统内阁首相国务院及各部首领,皆由政党中人出任,只下面官吏则酌采考试选拔。过去数十年来,中国的海关邮政和铁路等各机关,因有外国力量羼入,亦均从考试量材录用,比较上轨道。此项制度,好像学自英国,其实则是吾家旧物。而在政府用人方面,却转把旧传统中的考试制度遗忘蔑弃了。只有中山先生主张仍用考试制度,设立考试院为五院之一。但此后并未能遵照中国旧传统切实推行,实已名存实亡。此一制度,可说是我们中国的民主政治。惟王室君主是世袭的,宰相以下政府各级官吏,均须公开察选以及考试,循序登进。此项制度,显然可成为现代潮流世界性制度的一部分。但中国人则自加忽视,今天虽有考试院之存在,而反不为我们自己所看重,这实在是大可惋惜的。五在中国传统政制中,上述宰相制与考试制属于政府方面。现在再略举几项制度之有关其他方面者。首先述及有关社会问题的,如户口调查。在我幼年时,曾听大家众口交誉西方人有此好制度,而中国则无。其实中国自周代以下,直到清代初期,都有户口调查一项。中国古书常连用“版图”两字,版字即指户籍,即从户口调查而来。在我国历史上历代户口均有记录,其调查户口登记户籍之手续与方法,若有人肯根据史籍作为专题写一论文,虽不能系统详尽,但至少可写成十万字以上的专书。此书至少可使人知道现代世界性的户口调查,在中国历史上已有两千几百年之演变。又如在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中,主张耕者有其田。此一口号,亦自中国传统政制来。今天,“自由中国”推行土地改革有效,赖此使国民政府获得国际声誉。其实此一制度,亦是中国旧传统政制中所有。中国向来土地制度之因革演变,虽历代各有不同,而大体可谓是朝此一目标而努力。此亦是中国旧政制在现世界潮流中,仍值得重视之一项。其次说到军事制度。在五十年前,我常听人说西方国家的军事制度好,尤其是他们能推行全国皆兵制,而中国独否。但西方推行全国皆兵,实自普鲁士开始,为时不到两百年。而在中国则古已有之。汉代早是全国皆兵,此下历代兵制虽递有改变,但如唐代的府兵制度,明代的卫所制度,皆由兵农合一制演变而来,并可说较全民皆兵制更进步。直到今天,西方的全民皆兵制,何尝不是日就废替了。可见中国历史上的兵役制度,直到今天,亦仍有现代性世界性之意义,而值得再加研究。又有人说,中国从前的军阀和督军为国大害,而盛赞西方政制限定军人不干政之精美。其实此种文武分职,军人不干政的制度,在中国又是古已有之,亦属中国旧制中一项优良的传统。汉唐盛时莫不如此。军人统兵归来,仅有爵位勋级,地位尽高,待遇尽厚,但在政府并无实职,不能预闻操纵政事,正与近代西方政制如出一辙。此下再讲到有关经济制度方面,如汉武时代所创始的盐铁政策,即就近代观念言,亦系一种颇为进步的经济政策。西方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的各项经济制度,实肇始自德国俾斯麦。但中国在汉代远已有之,由政府来统制盐铁官卖。直到清代,中国社会从未能有垄断性的大资本家出现,即是此项政制之绩效。中山先生提倡民生主义,有节制资本一口号,其实亦在中国传统政制中有渊源。中国社会,自战国以下,自由工商业即甚趋繁荣,但永不能产生出资本主义,即由此故。故在中国历史上此项有关节制资本的一切制度,在现代世界潮流中,实仍有值得注意探讨研究的价值。又如汉代的平准制度,此乃一种调整物价的措施。此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不断变通运用。即如粮价一项,遇丰年时,政府以高价收购过剩粮食,以免谷贱伤农。待到荒年季节,政府便以低价大量抛售积谷,寓有赈济贫农之意。此项制度,随后由社会上用自治方式推行,即所谓社仓制度。据说美国罗斯福执政时,国内发生了经济恐慌,闻知中国历史上此一套调节物价的方法,有人介绍此说,却说是王荆公的新法。其实在中国本是一项传统性的法制。抗战时期,美国副总统华莱士来华访问,在兰州甫下飞机,即向国府派去的欢迎大员提起王安石来,深表倾佩之枕。而那些大员却瞠目不知所对。因为在我们近代中国人心目中,只知有华盛顿、林肯。认为中国一切都落后,在现代世界潮流下,一切历史人物传统政制,都不值得再谈了。于是话不投机,只支吾以对。再次讲到中国从前的地方自治和藩属统治制度,直到现代,也是值得再提及。西方此一二百年来,帝国主义大行其道,英、法等国都拥有大量海外殖民地,他们乃自罗马传统而来。但在中国,自秦以下,版图虽大,统一政府所辖范围虽广,其政制则是郡县的,不得以西方传统的帝国相比拟。但今天的中国人,事事喜欢模仿西方,因此随口常称“汉帝国”“唐帝国”云云。难道汉唐时代的中国人,除却其中央政府所在地以外,各郡县便均以殖民地视之,均以帝国征服方式来统治的吗?试看汉代选举,唐代考试,对全国各地人才,一律平等对待,各地均有人士平均参加政府。一应赋税法律等,亦是全国平等。此等规模,岂能与现代西方帝国之殖民地统治相提并论?即就清代之藩属统治言,亦尚有中国传统美意在,实在还值得今天我们来再行研讨呀!又如中国社会上之宗教信仰,向来是十分自由的。而政府则有一套制度,对此民众信仰,有颇为开明的管制与调节。因此在中国历史上,政教分离,又是自古已然,并亦极少有因民间信仰冲突而酿成宗教战争的。直到今天,还未有人能仔细来加以研究。我想在中国历史传统中,宗教与政府与社会三方面如何配合,于自由开放之中,有其节制调整之用心的种种制度,在今日依然值得注意。以上只就中国传统政制,分从各方面随便举出几项,用来说明在此刻来研究中国以往传统政制,实未见与现代世界潮流有十分隔膜之感。我曾说过,中国传统政制,乃是贯通于中国全部历史进程中,而占有极重要分量之地位者。如此说来,可见研究中国史,自未见即与现代世界潮流有渺不相涉的距离存在了。六近代的中国人,只因我们一时科学落后,遂误认为中国以往历史上一切文物制度全都落后了。此实是一种可笑的推断。最低限度讲来,中国人所一向重视不断讲究的修齐治平之道,较之并世各民族,断不能说是落后。此一分辨,近代惟孙中山先生最先提出。而且据孙先生意见,中国人所讲治平之道,实在比之并世诸民族远为先进。惟孙先生亦只是粗枝大叶地有此看法而已。若要来仔细发挥阐述,自然应该是有志研究史学者的责任。今天我们要研究中国制度史,必须注意两点:一:研究制度,不该专从制度本身看,而该会通着与此制度相关之一切史实来研究。这有两点原因,一因制度必针对当时实际政治而设立而运用。单研究制度本身而不贯通之于当时之史事,便看不出该项制度在当时之实际影响。一因每一制度自其开始到其终了,在其过程中也不断有变动,有修改。历史上记载制度,往往只举此一制度之标准的一段落来作主,其实每一制度永远在变动中,不配合当时的史事,便易于将每一制度之变动性忽略了,而误认为每一制度常是凝滞僵化,一成不变地存在。二:研究制度,必须明白在此制度之背后实有一套思想与一套理论之存在。在西方历史上,所谓政治思想家,他们未必亲身参预实际政治,往往只凭著书立说来发挥其对于政治上之理想与抱负。如古代希腊之柏拉图,如近代欧洲之卢骚、孟德斯鸠等人皆是。但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一种士人政府,许多学者极少著书纯讲政治理论。这并非中国人没有政治理想,乃因他们早多亲身参预了实际政治,他们所抱负的多少可在实际政治上舒展。当知中国历代所制定所实行的一切制度,其背后都隐伏着一套思想理论之存在。既已见之行事,即不再托之空言。中国自秦以下历代伟大学人,多半是亲身登上了政治舞台,表现为一个实践的政治家。因此其思想与理论,多已见诸其当时的实际行动措施中,自不必把他们的理论来另自写作一书。因此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乃似没有专门性的有关政治思想的著作,乃似没有专门的政论家。但我们的一部政治制度史,却是极好的一部政治思想史的具体材料,此事值得我们注意。七我根据上述,敢于说,中国人自古代历史开始,实已表现有一种极大的民族性的天赋能力,即是政治的能力。就空间讲,能完成而统治此广大的国土。以时间言,能绵延此一大一统规模达于几千年之久而不坠。此何以故?一言蔽之,因其能有一种良好的政治故。何以能有此良好政治?则因中国民族天赋有此能创立优良政治制度之能力故。故我说创制立法,是中国人天赋上一种优异表现。试举一简单易明之例,如中国的赋税制度,全国各地租税全是一律。而且能轻徭薄赋,主张藏富于民。只要此制度一订立,便易获得全国人民心悦诚服。社会便可藉此安定几百年。综有变坏,经一番乱事之后,此项制度又复活了。此事似极寻常,不值得我们来夸大宣扬。但以此和西方历史比观,我们的赋税正为没有制度,遂致引起革命,产生近代的民主政治,一切预算决算都要由民选议会来通过。现在我们偏爱说中国人无法制,无定宪,永远在帝王专制下过活,那岂非冤枉了中国历史。这因我们自己不了解自己以往的历史,遂误认为自己以往一切完全要不得,于是只想抄袭别人。即就家庭作比,各国家庭,各有贫富职业种种不同,哪有能全部抄袭别人家的一套规模,来应用于自己家庭,而可以获得理想安乐的?何况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而立国规模却要完全向外国去学习模仿,那实在是近代中国一悲剧。近代的中国人,每每夸耀西方,如电灯,如无线电,如原子弹和火箭等,莫不是别人家在发明。一切近代科学确是如此。但我要试问,如中国历史上一切传统政制,如上述宰相制度、选举制度、考试制度和赋税制度等,这不是一种发明吗?这究是谁在发明的呢?我们历史上的古人,他们究自何处抄袭这一套,而把来传入中国的呢?我之钦佩孙中山先生,正因他不但能采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亦能不将自己的优良历史文化传统一笔抹杀。他的伟大处,在能确见中国人在政治方面之高明处,实早已凌驾在西方之上。孙先生此说绝非无据。孙先生固不是一位史学家,但他对中国传统政治之优点,已能洞若观火。在这一点上,他确是近代一位先知先觉者。国家之存在,民族之绵延,历史之持续,自当有随时革新改进之处。但从没有半身腰斩,把以往一刀切断,而可获得新生的。我们要重新创建新历史、新文化,也决不能遽尔推翻一切原有的旧历史、旧传统,只盲目全部学习他人,便可重新创造自己。这并不是说西方民主制度有什么不好,但西方有西方的传统来历。即如英国和美国,他们的民主制度即已各有不同。中国有中国自己的国家、民族与历史传统,几千年来的国情民风,有些处.迥异于他邦。若中国人不能自己创制立法,中国今天将永远无望。我们若只知向外抄袭,不论是民主抑是极权,终究是一种行不通的一面倒主义!我们今天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一面固当比较参考西方的,固当要能追上世界潮流,但亦不可数典忘祖,我们实无此能力来把自己腰斩了而还能生存。我们若从头再来研究中国传统政治,第一步不妨先加以分门别类。如政府组织、地方自治等项目,一一弄清楚了,然后再汇在一起。须能看其乃是一整体。又须能配合现实,坐而言,能起而行。当知政治理论并不是纸上谈兵。在中国古人中任意举出一两位,如董仲舒、司马光,他们都绝不单是一书生。他们之作为中国的政治家,都是有抱负而又能见诸实施的。又如唐初名相房玄龄、杜如晦等,他们创立出一套制度来,垂之几百年,即朝代换了,亦并不能完全盖过他们,超越他们。这是中国政治家之伟大处。我们今天如能有人来写一本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史,或中

                      尔,后来证实就是他,因为他是来缴还贷款的最后一笔款项的。迪克想着让普尔先等一会儿,自己驱车去追斯维蒂,但他还是关掉了汽车引擎。他的职员和秘书朱利要到十点才上班。一座庄重的好镇子的银行是不该有不按时开门的情况的。安娜·弗拉德说:“瞧,看看他吧。”她眼瞅着迪克的轿车围着大炉灶转了一圈,然后又慢慢地驶过她的店铺。“他干吗要这样徘徊呢?”理查德·米斯纳从柴灶上抬头望去。“他只是在察看,”说着他便转身回去添柴火,“他有权利嘛,是吧?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他的镇子,你说呢?是他和斯图亚特的吧?”“我不这么看。他们可以表现得像是拥有这座镇子,但并不是这样。”米斯纳喜欢把柴火码得密而有序,现在他正这样做着。“是啊,他们建了这座镇子,对吧?”“你跟谁谈过?”安娜离开窗户,走到后面通往她住处的楼梯口,在那儿往楼梯井下倒掉了一盘肉渣和麦片。那只猫出于母性变得紧张起来,用警告的目光紧盯着她。“十五家共建了这座镇子。十五家,不是两家。其中一家是我父亲,另一家是我叔叔——”“你明白我的意思。”米斯纳打断了她的话。安娜看向暗处,想看清盒子里放的垃圾。“我不明白。”“钱,”米斯纳说,“摩根家有钱。我琢磨着应该说他们资助了这座镇子——倒不是建了它。”那只猫被人盯着时是不吃东西的,所以安娜白了它一眼,便转过身来面对着米斯纳。“你在这一点上又错了。大家凑的钱。开银行就是凑钱的路子。各家买下银行的股份,你知道吗,而不是只把钱存进去。有钱是随时都可以花光的。用买股的办法,他们的钱倒能存下来。”米斯纳点点头,擦净了手。他不想再争什么。安娜拒绝理解投资和合营的区别,就像她拒不相信柴灶比起她小小的电热器能供暖更多一样。“摩根家的人脑瓜儿灵,如此而已,”她说,“从早在黑文时他们父亲开银行开始。我的爷爷埃布尔·弗拉德就是他的合伙人。大家都叫他老爹,可他的真名叫——”“我知道,我知道。列克特。列克特·摩根,也叫老爹。是撒迦利亚·摩根的儿子,撒迦利亚在教徒中被叫作老爷爷。”随后他引用了鲁比居民爱背的一句歌谣,“‘列克特的银行失败了,但他却没有。’”“这倒是真的。银行在四十年代初被迫关门,但并没有倒闭。我是说他们还有足够的钱,所以我们能够重新开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没法老老实实地说那不管用。人们在这儿发了家。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靠贷款发的家,安娜。那不是一码事。”“是吗?”“要是没有了贷款会怎么样呢?”“不可能没有。是我们欠银行的,不是银行欠我们的。”“噢,安娜。你没弄通,是吧?你不明白。”她欣赏他的长相,即使在他驳倒她喜欢的人的时候依旧欣赏。以斯图亚特为例吧,他好像看不起人,可正是他教会了她蝎子怕人的那一课。一九五四年的时候,安娜才四岁,坐在她父亲店铺的新门廊上——当时人人都在建造着什么,而一群男人,包括斯图亚特在内,正在帮助爱斯·弗拉德做货架。他们都在屋里,中午吃完快餐后正在休息,这时安娜逗弄着台阶上的蚂蚁:在它们前进的道路上摆上障碍物,看着它们爬过叶子的边缘,仿佛那座全新的绿山是它们行程中难以避免的一段路。突然间一只蝎子在她的赤脚边冒出来,她吓得瞪大眼睛跑进了店里。男人们停止了谈话,琢磨着这小孩怎么会跑进来。斯图亚特把她抱起来,问她“是什么东西招惹你了,漂亮的小姑娘”,让她不再害怕。安娜紧紧搂着他,这时他解释说,蝎子翘起尾巴是因为它也怕她,和她怕它是一样的。在底特律的时候,她看到娃娃脸的警察摆弄枪支,就想起了蝎子的硬尾巴。有一次,她问过斯图亚特当双胞胎兄弟是一种什么感觉。“不好说,”他回答道,“因为我从来不是一胞胎。不过我猜可能感觉上更完整吧。”“就像你从来不感到孤独吗?”安娜问。“嗯,是吧。是那样吧。不过更像是……优越感吧。”爱斯去世后,她回到了鲁比,打算卖掉店铺、住房、汽车和一切,然后回底特律去,这时米斯纳开着那辆破旧的福特车独自进了镇子。他是卡尔瓦里山的新牧师。安娜在木柜台上抱着双臂。“我拥有这家店铺。我爸死了——这儿成了我的。不出租。不抵押。只交税和镇上的管理费。我买进,我卖出,毛利是我的。”“你算走运呢。农场怎么样呢?假如庄稼歉收了,就算是连续两年吧。桑兹老太太或内森·杜波列斯就得提走他们的股份吗?凭股份贷款吗?把股份卖给银行吗?还是怎么着?”“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可我当然知道,他们失去股份的话,银行是没有获利的。所以就得给他们钱去买种子、肥料,诸如此类。”“你的意思是借给他们钱?”“你让我头疼了。你待过的地方可能是这样。鲁比可不一样。”“但愿如此吧。”“事实如此。酿成任何问题的肯定不是钱。”“好吧,那又是什么呢?”“难以预料,可我不喜欢迪克察看大炉灶时的脸色。他在上帝给我们的每一天里都要察看,更像是追踪而不是察看。他们不过是些孩子嘛。”“画的那个拳头吓着了许多人。”“为什么?只是一幅画嘛!你们把这想成有人烧了一座十字架!”她心烦地动手擦拭东西——罐子,盒子的前脸儿,放苏打汽水的冰箱。“他应该找家长谈谈,而不该追踪那些孩子,就像他是司法官似的。孩子们需要的比这儿有的要多。”米斯纳再赞同不过了。自从马丁·路德·金遇害以来,新的法规得到认可,法律也介入了,但大多是点缀:雕像,街道名称,演讲。就像什么值钱的东西被当掉了,当票却不见了。这正是迪斯特里、罗伊、小摩斯和其他年轻人所追寻的。也许画拳头的那个人也在追寻它。无论如何,要是他们找不到那张当票,就可能冲进当铺。问题在于,是谁最先当掉的和为什么要当掉。“你告诉我这就是你离开的原因——无事可做——可你一直没说你为什么回来。”安娜不想解释这一切,就在他已经知道的事情上加以发挥。“是啊,是这么回事。我觉得我能在北方做点事情,一些实实在在的不会让我伤心的事情。可是就这些了,我不知道—谈话,四处奔波。我的脑子都乱了。不过我一点都不后悔出去—哪怕没什么结果。”“嗯,我很高兴没有结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抚摸着她的手。安娜也摸着他的手。“我在担心——”她说,“比莉·狄利亚。我们得出点主意,理查德。不能只限于歌咏比赛、《圣经》课、给大棵蔬菜系缎带,还有婴儿洗礼……”“她怎么了?”“走掉了。至少我这样想。没人见到她。”“她妈怎么说呢?”安娜耸了耸肩。“跟帕特难以交谈。凯特问她比莉·狄利亚的事——在唱诗班的练习课上没见到她。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吗?她对凯特的问题答非所问。”安娜模仿着帕特·贝斯特轻描淡写的声音,“‘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她和凯特可是也很亲近的。”“你觉得她在惹祸吗?她不可能一下子消失了却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我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和罗杰谈谈嘛。他该知道的。他是她的外祖父。”“你去问他吧。不该我去。”“嘿,罗杰到底是怎么了?我到这里有三年了,差不多吧,可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他冷冰冰的。是因为他的殡仪馆生意吗?”“大概是吧。还有,嗯,他‘有所准备’,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自己的老婆。”“噢。”“这是让人有想法的事,对吧?”“对。”他们沉默了片刻,想着这件事。随后安娜绕过柜台,站到窗前。“你知道吗,你预测天气准极了。这是我第三次不信你的话,结果证明是我错了。”米斯纳站到了她身边。只是摸了摸玻璃窗,他们就能觉察到温度已经急剧下降到摄氏零下七八度了。“去把火点着吧。”她笑着说。她的错误如果证明她所尊崇的这个男人是正确的,她还是很高兴。教会中有些妇女很反感他对她显而易见的兴趣——只对她而不对别人。而帕特·贝斯特却老练地掩饰着自己对他的兴趣。但安娜认为其中另有深意,不会仅仅限于她们为这个英俊、聪慧的男人和她们各自女儿或侄女可能安排的计划。她确定无疑地认为,那种反感大多因为她那不顺直的头发。老天,她从底特律回来时被迫进行的那些谈话啊。奇怪的、愚蠢的、侵犯式的探询。她觉得她们仿佛在讨论她的阴毛、腋毛。即使她一丝不挂地走在街上,她们要评论的仍然只是她的头发。这个话题比米努斯从弗吉尼亚带回来的妓女招来了更多的热情,引来了更多的意见,招致了更多的气愤。她最终可能会把头发再拉直——那不是一种永久性的变更或声明——如果不是头发让她在被诸多别的事情搅得昏头昏脑的日子里清醒了许多。她当即分辨出了谁是朋友,谁不是朋友;辨别出了教养好的和教养差的,有威胁的和受到威胁的种种人。对她的新发型,多薇·摩根喜欢;帕特·贝斯特憎恨;迪克和斯图亚特摇着头;凯特·戈莱特利喜爱,还帮她固定发型;普立安牧师为此作了整整一场布道;K.D.嘲笑了一番;多数年轻人,除去阿涅特,则大加赞赏。如同盖革计数器一般,她的头发注了册,她相信,其特征便是平静或极度喧闹,能导致严重的混乱。柴火燃着后气味奇妙,吸引了那只母猫。它在炉后弓起了身体,不过目光仍然保持着对食肉者——人类或别的动物——的警觉。“我来煮点咖啡吧。”安娜说着,瞥了一眼圣救世主教堂上方的云朵,“天可能要阴了。”爱斯·弗拉德的信念属于那种坚定不移的类型,因此他建店的时候强调耐久。砂岩为料。比一些教堂还要坚实。楼上是家居的四个房间,楼下是一间宽敞的仓库、一间小卧室和一个高达十五英尺的售货区,售货区里塞满了架子、箱子、盒子和抽屉。窗户是普通住宅式的——他不愿意或不需要显摆;没有纯属浪费的能“向里看”的大玻璃窗。对他来说,是要让人们到里面看他都有些什么。他的货品不多,但备货很充足。在他去世之前,他见到了他的店铺从鲁比的必需品供应点变成了一桩由对某些货品的热衷来支撑的买卖,尽管他们因他货品的价格迟疑不前,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着卡车到丹比去买更便宜(和更好)的东西。安娜改变了这一切。如今的爱斯杂货店虽然在存货的规模上有所欠缺,但品种的多样化和风格化却取得了进展。在冷天她免费供应咖啡,热天则白送冰茶。她在店外摆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为老人和从农场驱车赶来并想稍事歇息的人提供服务。由于这年月成年人不怎么光顾与她店铺为邻的大炉灶——除非有特殊事件——她迎合了喜欢聚在那里的年轻人的口味。她把自制的馅饼和糖果与在丹比选来的货品共同出售。她备有三种苏打汽水而不是一种。有时候她还卖女修道院种的“黑如八层石”胡椒。她照她父亲的做法把猪头肉冻和本地产的黄油及腌肉一起存在冰箱里。但罐头食品、干青豆、咖啡、白糖、糖浆、苏打粉、面粉、食盐、番茄酱、纸制品,凡是人们不愿在家中自制的东西,则占据了爱斯·弗拉德用来放布匹、工作鞋、工具、煤油的位置。如今,萨金特食品和种子店出售鞋、工具、煤油,而哈珀药房经销针线、常备药、处方药、卫生纸巾、文具和烟草。只是“蓝孩”除外。斯图亚特一直靠爱斯进这种牌子,而且不想改变他的习惯。在安娜的手里,爱斯杂货店以多品种、舒适性和灵活性而兴旺。因为她让米努斯每逢周六在后室中理发,偶尔还卖玫瑰。因为她在楼下有个清爽的卫生间,随意一用的人觉得离开之前总该当个顾客。农妇们从教堂出来后要进店买点薄荷糖,男人们要买几袋葡萄干。他们无一例外地还要从货架上再挑点小物件。理查德点燃了炉火,这让他感到一种满足,脸上便露出笑靥。但她不可能给一个牧师当妻子。绝不可能。她能吗?是啊,他并没有要求她做妻子——那就在炉子散发的温暖中,看着他的后颈,与那些不露面的猫待在一起,自得其乐吧。不久,一辆客货两用轿车开过来,停在离店门很近的地方,米斯纳和安娜两人都能从车中婴儿的蓝眼睛看出他发烧了。那位母亲抱着孩子,让孩子靠着她的肩头,同时用手理着他的黄发。开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身城里人打扮,他下车推开了安娜的店门。“你们好啊。”他笑容满面地说。“好着哪,你呢?”“我似乎迷路了。一直在找西一八号路,都找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看着米斯纳,抱歉地笑了笑,因为他打破了男人从来不问路的规矩,“太太让我停车,说是她找到了。”“要沿着你来的路再回去一段,”米斯纳说着,看了一眼那块阿肯色州的车牌,“不过我能告诉你怎么找到那里。”“感激不尽,感激不尽。”那个男人说道,“这一带没有医生吧,有吗?”“这个地区没有。你得到丹比去找。”“孩子怎么了?”安娜问道。“有点呕吐,还发烧。我们准备得相当充分,可是谁会为了这样一小段熟路装上阿司匹林或咳嗽药呢?总是没法想那么周全,是吧?天哪。”“你们的小孩咳嗽?我不认为你需要咳嗽药。”安娜瞥了一眼窗外,“叫你太太进来,躲躲外边的寒气吧。”“药房会有阿司匹林的。”米斯纳说。“我没看见药房。在哪里?”“你已经错过了,不过那儿看着不像药房——倒像是普通住家。”“那我怎么才能找到呢?这里的民居似乎没有门牌。”“告诉我你们想要的所有东西,我去给你们弄来。然后让你太太带着孩子进屋来。”米斯纳伸手去拿他的外衣。“只要些阿司匹林和咳嗽药。感激不尽。我去叫我太太。”门一敞开,一股风吹进来,晃得咖啡杯直响。那人回到汽车里。米斯纳开着他那辆破福特走了。安娜想到要烤些肉桂面包,南瓜面包在这季节有点过时。要是她有只熟透的香蕉就好了——那婴儿看着像便秘。把香蕉捣碎,再掺些苹果酱就成了。那男人摇着头回来了。“我不熄火就成了。她说她可以待在车里。”安娜点点头。“你们还要走远路吗?”“拉博克。呃,咖啡热吗?”“热的。你要什么样的?”“不加奶,只加糖。”他刚喝了两口,两用车的喇叭就响了起来。“狗屎。请原谅。”他说。他再次回来时,买下了甘草、花生酱、饼干和三瓶皇冠饮料,拿出去给了他太太,随后又返回来喝完他的咖啡。他不言不语地啜饮着,安娜捅了捅炉火。“你最好在西一八号路加满油。暴风雪就要来了。”他哈哈笑了。“暴风雪?在得克萨斯州的拉博克会有暴风雪?”“你还没到得克萨斯呢。”安娜说。他朝窗户望去,看到两个身影走来。米斯纳用肩部顶开门,斯图亚特紧随其后。“你可以走了。”米斯纳说,递过去药瓶。那人接过药瓶,奔出去上车。米斯纳跟在后面给他指路。“这都是谁啊?”斯图亚特问道。“不过是些迷路的人。”安娜递给他一听三十二盎司装的蓝孩。“迷路的老乡还是迷路的白人?”“噢,斯图亚特,算了。”“差别很大,安娜姑娘。很大。对吧,牧师?”米斯纳刚刚迈进门。“他们和大家一样迷了路。”安娜说。“天生就迷路。占有了世界,照旧迷路。对吧,牧师?”“你自相矛盾了。”安娜笑着说。“上帝只拥有一个民族,斯图亚特。你明知道这个。”米斯纳搓着两手,随后又向手上呵气。“牧师,”斯图亚特说,“我听你说过,事情出于无知,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什么事情基于无知。”米斯纳微笑着正要回答,那男人又进了门,给了米斯纳药钱。“暴风雪就要来了。”斯图亚特看着那人单薄的衣服和鞋子,“你大概是想开车去什么地方。一八号路上有加油站。我要是你,就不会再往远处去了。”“我会找准的。”那人合上钱包,“我会在一八号路上加油的,不过我们今天就会穿过州界。谢谢你们。你们都帮了大忙,感激不尽。”“他们从来不听人劝说。”斯图亚特看着两用车开远了,说道。他本人在一九五八就在这儿赶上了所有的牲口都冻僵的事,他从星期三起就抽水,钉钉子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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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年龄最大,又很仁孝;皇六子奕,虽为庶出,但家法传嗣,不分嫡庶,而且“天资聪颖”,能文能武。传说,道光帝宠爱奕的生母孝静皇贵妃,所以曾写好谕旨,要立奕,但书写时被太监窥见,最后一笔特长,猜想写的是“”字,而不是“詝”字,这件事传了出去,道光帝很不高兴,便改立为奕詝。这虽是一个传说,却说明一个道理,道光应该立奕而不该立奕詝,咸丰错坐了皇帝的宝座,皇六子奕身体很好,头脑聪明,文才不错,武功也好,还有所发明和创造,而奕詝却只有一点仁孝。又据野史记载:道光晚年身染重病,一天,召皇四子与皇六子入对,将以决定太子位。两位皇子都请教自己的师傅,问询如何应对。奕师傅卓秉恬说:“皇父如有垂询,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奕詝的师傅杜受田则对奕詝说:“阿哥如条陈时政,知识不敌六阿哥。唯有一策,皇上若不久于此位,阿哥就伏地流涕,以表示孺慕之诚而已。”他们兄弟俩都照着自己师傅说的做了。结果,道光对皇四子奕詝的话很高兴,认为皇四子仁孝,于是将奕詝定为太子。这就是《清史稿·杜受田传》所载“藏拙示仁”的故事。总之,普遍认为,道光身后留下的宝座,应当由奕坐,皇六子奕无论德行、文武才能,都是道光诸皇子中最优秀的。结果却被奕詝错坐了皇帝的宝座。咸丰皇帝的第二个错是英法联军入侵时逃离了皇都北京。当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原因之一就是“天子守国门”,抵御入侵。明朝的崇祯皇帝,在社稷危难之时,既不迁都逃跑,也不抵抗,而是登上煤山自缢而死。可是咸丰却在大敌入侵时,不尽职守,不守国门,带领老婆儿子、王公大臣逃之夭夭,还美其名曰“巡狩”。他逃到避暑山庄做了些什么呢?史载的所有资料都显示他在山庄里贪女色、贪丝竹、贪美酒、贪鸦片,咸丰帝是个没有国君使命感,也没有历史责任感的人。他在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的历史事件上,不仅有过,而且有罪。咸丰帝的第三个错就是错定了顾命大臣。在临终前没能正确平衡主要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导致辛酉政变的发生,从而出现皇太后“垂帘听政”的局面,影响中国历史近五十年!雄才大略的人物主政可以把国家民族引向强大,而昏庸无能的人主政则会把国家民族引向弱小衰败。治政者的选择不可不慎啊!【点评】鸦片战争留给人们的反思将是永远的。它既暴露了清政府及一些投降派官僚、贵族们的奴颜媚骨,昏庸无能的政府是国家民族的大害,又显示了一些爱国大臣、将领们抵御外来侵略的民族气节,伟大的中华民族不屈不挠保家卫国的斗争精神是摧不毁的。而西方列强在鸦片战争中表现出来的野蛮行径,又向人们昭示出了西方文明在畸形中发展的事实。当一百五十年后英国米字旗在香港降下的时候,无论英王储的讲话是多么冠冕堂皇,但他心底的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第十四章魏源与《海国图志》鸦片战争的炮声震醒了东方古老的睡狮,开启了中国自商周三千多年来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终于睁开眼睛发现了天朝之外更加强大的世界。魏源便是其中著名的一位,被人们称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魏源,字默深,湖南邵阳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出生于一地主官僚家庭,十岁时家乡遭灾,家庭从此破落。由于家境贫寒,魏源读不起书,只好到私塾里借书,由于他刻苦勤奋,十五岁便考中举人。他热心研究中国现实问题,喜欢议论时政,成为鸦片战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从鸦片战争爆发的时候起,魏源就开始注意了解和研究西方世界。1840年九月的一天,占领定海的英军,为了筹划进攻中国内地的作战计划,派出人员刺探军情。一名叫安突德的炮兵军官偷偷地到定海附近测绘地图,被当地的百姓抓获,送交给宁波知府衙门。魏源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立即赶到宁波,亲自审讯安突德。安突德向魏源交待了英军的作战意图和武器情况,同时也详谈了一些英国的历史、地理、经济和政治等情况。事后,魏源根据安突德的交代材料,写成了《英吉利小记》,向中国人介绍了英国的历史、地理等基本情况供人参考。1841年八月的一天黄昏,魏源在镇江城边的码头上,迎来了因中英战事被道光皇帝革职罢官、即将发配到新疆伊犁的林则徐,两位忧国忧民、力主抗英的爱国志士相见,不由百感交集,慨叹不已。在魏源的住处,林则徐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布包,指着布包内的一大捆书报说:“这是我在广东时组织人员从澳门的书籍和报刊上收集翻译的外国资料。如今我发配新疆伊犁,路途遥远,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返回。我想把这些东西交给你,如果你能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编写一部介绍海外各国情况的书,改变国人对世界的无知状态,这便实现了我的夙愿。”魏源从林则徐手中接过沉甸甸的布包,激动地说:“这也是我向往已久的夙愿,我将尽快把它写出来,不负你的嘱托。”林则徐走了以后,魏源更加广泛地收集天下有关世界各国的地理、历史资料,决心在林则徐《四洲志》的基础上,编写一部集大成式的世界史地著作。1842年八月,听到中国因鸦片战争的失败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后,魏源非常气愤,加快了写作的步伐,夜以继日地工作,到1843年初,终于完成了这部著作,书的名字叫《海国图志》,这是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了解和认识西方世界的第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宝贵典籍。《海国图志》初稿为五十卷本。魏源在书的序言中提出了“以夷攻夷”和“师夷长技以制夷”两大反侵略纲领。“以夷攻夷”就是联合其他的国家,打击外国侵略者;“师夷长技以制夷”就是要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练兵方法来战胜外国侵略者。通过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参加抗英斗争的亲身经历,魏源认为,这些西方侵略者超出中国的长处有三个:一是有行驶如飞的战舰;二是有打得远、杀伤力强的大炮;三是有严谨的练兵方法。因此,中国要想避免鸦片战争那样的失败,必须要有制造武器的火器局,从法国和美国请来技师传授技术,选送中国工匠学习制造,以加强国防。《海国图志》还是中国关于世界地理的空前详细、准确的著作,书中以巨大的篇幅,详细介绍了各国历史和地理概况,收录了各种地图七十七幅,分地球全图、各大洲图和各国地图,对地球全貌、经纬度、五大洲、四大洋都有详尽介绍。魏源从反侵略的立场出发,主张在军事技术上师敌之长,补己之短,以“师夷”为手段,以“制夷”为目的,迈出了向西方学习的第一步。这“第一步”的含义,与明末清初至康熙年间中国一些先进知识分子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有着明显的不同,这是一种“落后”向“先进”的学习,中国知识分子终于认识到“天朝”的不足了;而康熙时期的学习则是一种“平等”的技巧学习,是学习一种“异技”而非“长技”。如此学习自然不会引起当时多数知识分子的注意,而魏源的充满“忧患”意识的学习渐渐使中国知识分子警醒了。这从魏源自己改革思想的变化也可看出来。面对清王朝的腐败,魏源主张变法,要求革新。他强调“小变则小革,大变则大革,小革则小治,大革则大治”。但鸦片战争以前,他要“变”要“革”的,还只是停留在漕运、粟盐、屯垦、河道水利等方面的“兴利除弊”。鸦片战争后,从《海国图志》看,他的变革思想有了发展,不但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强调“有用之物即奇技而非淫巧”,收集了仿造西洋船炮器械的图说、资料,而且提倡创办民用工业,提出了“沿海商民,有自愿仿设厂局以造船械,或自用或自售者,听之”的建议,甚至羡慕起美国的联邦制度,把“不设君位,惟立官长、贵族等办理国务”的瑞士,颂扬为“西土之桃花源”。【点评】魏源这部关于世界各国地理、历史概况和社会现状的巨著《海国图志》,开阔了中国人的视野,迈出了向西方文明学习的第一步,对后来的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海国图志》还漂洋过海,传到日本,被日本维新志士翻译成各种版本,对日本明治维新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魏源的改革思想,虽然有发展市场经济的微弱呼声,也有称赞西方民主共和政体的某些词句,但脚步却没有跨出皇朝专制的门槛,幻想清王朝能改弦更张,通过学习西方某些富国强兵之道,重振国威。第十五章太平天国运动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不仅要割地,还有大量的赔款。为了支付这些巨额的赔款,清朝统治阶级只好把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拼命地搜刮民财。广大农民本来已经不堪忍受地主阶级的压榨,加上突如其来的沉重债务,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生活不下去,只好奋起反抗,终于又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爆发了,这就是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一、金田起义洪秀全,广东花县人,1814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他的远祖据说是从江西先迁到潮州,后来,因不堪富豪的侮辱和压迫,洪家又从潮州迁居嘉庆州(今梅县),到曾祖父洪英纶,又由嘉州迁居广东花县。洪秀全的父亲洪镜扬,为人正直,母亲王氏,早年病故,他有两个哥哥,名仁发、仁达,一个姐姐,名辛英,还有一个妹妹,名宣娇。由于家境贫寒,父兄都靠种田为生,洪秀全七岁那年,被送入私塾读书。由于聪明过人,不几年就熟读了四书五经,博得了人们的赞许,有几位私塾师傅自愿免收学费,以资鼓励;他的亲族也主动捐赠衣服,给予支持;父亲洪镜扬自然更加爱怜少子,不顾家境贫困艰难,勉力支持洪秀全学业,希望他能通过科举考试而走上仕途。洪秀全刻苦勤奋,博览群书,从十六岁开始,多次去广州应试,却屡屡名落孙山。1843年,洪秀全重整旗鼓,再次去广州应试,结果又失败了。这次失败对他的打击异常沉重,从此,洪秀全彻底放弃了通过科举求功名的梦想,对现实产生了不满情绪。就在洪秀全犹豫不决、迷茫彷徨、苦于找不到出路的时候,一天,他在广州街头遇到了一位身穿明朝服装的西方传教士,正带着一名翻译在进行传教活动,当时这叫“讲街书”。第二天,他又在那条街上遇到了这二人,并且得到了一本基督教传道书——《劝世良言》。这本书,从此改变了洪秀全的人生道路。这本书宣扬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贫富贵贱,人们应该崇拜上帝,不要崇拜其他邪神,这样就可以进入天国等等。这些思想给洪秀全很大的启发,他不禁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虔诚地信仰上帝,在人世间建立一个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的世界,那么世道就会安宁平和。一天,他把一桶干净的泉水浇到自己头上,表示改头换面,与旧世界决裂。洪秀全就这样成了一个狂热虔诚的布道者,他每到一处,便大肆宣传鼓动,说:“受苦受难的兄弟姐妹们,我是奉天父之命特地来解救你们的。天父认为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不分贫富贵贱,只要你们信奉上帝,将来就能过上太平的日子,愿你们都能改恶从善,弃旧迎新,那么太平之日就不远了。”在洪秀全的影响下,他的同学冯云山、族弟洪仁玕加入到信上帝的行列,他们把摆在家里的孔孟牌位砸得粉碎,并且把众多儒家典籍付之一炬。这一行动,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了族人及卫道士的强烈攻击。1844年四月,他们迫于无奈,只好背井离乡去广西传教。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但收效不大。后来,冯云山来到地势险要、人民受苦最深的桂平县紫荆山开始了艰苦的传教工作,并在那里创立了“拜上帝会”。洪秀全则回到广东花县,开始了两年多的著述活动,他写了《原道救世歌》和《原道醒世训》,在这两本书中,他把自己关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不分贫富贵贱的观点进一步系统化和通俗化了。这些思想后来对农民影响很大。1847年,洪秀全来到紫荆山找冯云山,让他喜出望外的是,“拜上帝会”这一组织在冯云山的积极努力下已发展到三千多人,于是,他俩又共同制订了宗教仪式和十款天条。1847年十二月,他们率领众人捣毁了当地穷凶极恶的甘王神像,从而声威大震,名传四方。洪秀全和冯云山一见有了群众基础和威信,便在暗地里开始积极筹划举行起义。这时,洪秀全又写了《原道觉世训》,他在书中第一次提到社会的两大对立营垒——正善与邪恶,他大力号召天下兄弟姐妹共同打击邪神。他还在《太平天日》中编造了一个神话,说洪秀全在1837年生病时上过天,并且还见到了天父,天父上帝亲手交给他一把宝剑和一方大印,他是耶稣之弟,是“真命天子”,此次他受天父上帝之命下凡斩除邪恶,伸张大义,替天行道,开太平世界。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起义在思想、理论和舆论上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时机渐趋成熟,拜上帝会这时已形成了以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等人为领导核心的团体,他们精诚团结,准备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1850年七月,洪秀全下令各地会友务必于十一月四日前到金田村集结,到这年年底,他们的队伍已发展到两万多人。一天,洪秀全、冯云山二人正在花洲山人胡以晃家中密谋筹划举行起义,不料有人告密,官府得到了这一消息,立即派兵包围了洪秀全等人,杨秀清于是率众援救,双方展开了激战,最后起义军将敌人全部歼灭。这就是太平天国历史上的“迎主之战”。接着,清江协副将伊克坦布又率领贵州兵向金田村发动猛攻,哪知太平军早有准备,其在金田村外围布置了大量伏兵,还把清兵必经的蔡村江木桥完全拆毁,彻底截断其退路。1851年1月,当伊克坦布率领官兵路经此地时,突然杀声四起,太平军从四面八方涌来,似神兵天降,官军被打得措手不及,晕头转向。伊克坦布一见大势不妙,正想逃跑,被太平军一下子围住,当场斩首。这样,太平军又取得了蔡村江大捷。这两次战役的胜利,大大增长了太平军的士气,太平军也更加壮大了。1851年一月十一日,正好是洪秀全三十八岁生日,拜上帝会全体会众正式在金田村宣布举行起义,定国号“太平天国”。从此,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开始了。二、永安封王和定都天京金田村起义后,洪秀全随即颁布条令,纪律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起义军众志成城,英勇顽强,所向披靡,进入桂平。清廷钦差大臣李星沅为了全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把从广西、广东、云南、贵州、湖北、福建调集的军队一万多人派往桂平,以广西提督向荣为前线指挥。面对清军的围攻,太平军英勇奋战,1851年2月,在排岭大败向荣所部。3月,太平军进入武宣县东乡扎营。在东乡,洪秀全登基称天王,同时任命杨秀清为中军主将,萧朝贵为前军主将,冯云山为后军主将,韦昌辉为右军主将,石达开为左军主将,同主军务。五月,李星沅在武宣病死。清政府派大学士、军机大臣赛尚阿为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办军务,命广州副都统乌兰泰为帮办,对太平军朝廷进行围攻。九月,太平军在平南宫村同清军的战斗中,击溃清军大部,取得空前胜利。随后,太平军乘胜前进,一举攻克永安州。这是太平天国金田村起义后占领的第一座城市。在永安,太平军进行了休整补充,并制定了各种制度。十二月,洪秀全颁布封王诏令,封杨秀清为“东王”,萧朝贵为“西王”,冯云山为“南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太平军在永安停留了半年多时间,清军三万多人陆续开到永安,包围了州城。太平军因长期困守,城中粮、盐、弹药都很缺乏,便决定放弃这座城池,突围北上。1852年四月三日,洪秀全发令突围,太平军在突围中,使清军遭受重创,四个总兵全部丧命,乌兰泰也被杀得只剩数十名残兵,躲在深涧内才免一死。永安突围成功后,六月三日,太平军攻克全州,在全州战役中,

                      抛弃了)的简娜,和以前那个丈夫、母亲濒死时也拒绝参与一切的简娜,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好几个小时地坐在莫迪身边,当初丈夫、母亲需要我给予的,如今我随时准备好了要给她:我对现实的直视,我对现实的参与。但莫迪想要的是——不要濒临死亡!她现在对我嘀嘀咕咕地抱怨,用的是新的说话方式,飞快地嘀咕,都来不及喘口气:“我知道这都怪谁,我知道是谁下令把我弄来的!”她不看我,因为她痛恨眼前的一切。她指的是我,她指的也是薇拉·罗杰斯。薇拉来看望她的时候,莫迪叫她不要再靠近自己。“不要你,”她对可怜的薇拉说,“不要再在我面前出现了。”然后转过了她自己的脸。我安静地坐在那里,她靠在一把矮椅子上,因此我坐的那把椅子就显得太高了。她那把大椅子,还有椅子上那些摆放得很专业的枕头,看上去像是企图吞掉小小的莫迪,而莫迪,不管被以什么姿势安置在椅子里,总是瞪着正前方。“福勒太太,您怎么样?您要点茶吗?——热牛奶?——热巧克力?来点汤?”没有哪个女王,或者阿拉伯富豪的太太,能接受到比她享受的更好的护理服务了。但是她想要的是——不要走向死亡!我坐在她身边,心里想,活了九十二岁,莫迪似乎还觉得老天对她不公!有一个值夜班的护士,目睹了莫迪是怎么和我道别的——“要走,是吧?”——在走廊里追上我,说,萨默斯太太,萨默斯太太……拉住我的手臂,对着我微笑,温柔、友好、令人信赖,而同样的微笑,莫迪却觉得是羁绊,是谎言……“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她说,“他们都要经历这样的阶段。你会看到的,有不同的阶段。病人开始明白过来的时候,他们首先会觉得不公平。他们自怨自怜。”“不公平?生老病死叫不公平?”“通常病人可不是世上最理智的人。然后,下一个阶段,他们开始愤怒。”“没错,她那可真是愤怒呢!”“唉,”一边用她专业的眼光打量我,看有没有压力过大的迹象,一边带点迷离的神情说,“我想,对于任何人来说,要死都不是什么好事吧。”“这些阶段有没有可能交织在一起?”她哈哈大笑,不过她其实是享受能够嘲笑一下“书”:“书上说了,三个阶段。不过我同意你的话,生活中的事情才没法分那么清楚呢!”“那第三阶段呢?”“那时候他们接受现实,妥协了……”一个护士跑过来,康诺利护士,康诺利护士,于是她飞快地道了一声失陪,就飞奔着去处理什么小的——或者大的——危机了。我则回家去。不公平……愤怒……接受现实。一个年过九旬的老太太觉得她要死了这不公平?第二天,莫迪居然让自己浑浊、黯淡的目光落在了我脸上,没有——一般都是故意的,或者说显得像是故意的——避开,口齿清晰,语气轻蔑地说:“这是出悲剧,悲剧!”“什么是悲剧,莫迪?”她看着我——鄙视!“一出悲剧!”她大声、清楚地说,然后目光避开我,难过地轻轻喃喃,这种语气最近我听不到她用了,“我们原本都那么快乐了,你每晚来,我和你说我的故事。如今成了这样,真是悲剧……”我坐在那儿,握着莫迪的手,尽管她总是僵着手,任它从我手中滑脱一次,两次,有时三次,四次,然后才抓紧我。她转过头,眼睛始终不看我,嘴巴张着,因为那药让她没法控制自己的嘴,一个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怒火中烧的老太太,可她的手还说着我们友谊的语言。自己要死了,莫迪觉得这不公平。昨天,她又说了,轻轻地飞快地嘟哝:“悲剧,悲剧,悲剧。”我听到自己说:“莫迪,你九十二岁了。”没有用那种可以称得上是本医院“院风”的“讨喜”、迷人、关切的语气。她缓缓地转过脸来,然后蓝眼睛里腾起怒火。盛怒。我在想的是,莫迪体内到底是谁,或者什么,让她觉得自己本该不朽,硬被冤判了?我觉得那具蜡黄的小骨架里有好几个莫迪,死亡的速度不同,而其中一个根本不准备死!另外一个护士问过我:“你是不是信教?”我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这是因为我的态度、举止、行为整个属于那种不会因为垂死、死亡而乱了心绪的人,而不属于那种会受这些影响的人——我看着其他访客,那些亲友们,很容易就能看出哪些人是后者。她的意思是,我看你是相信死后有来世的!轻轻地擤擤鼻子,这是含蓄地表示对思想落后的人嗤之以鼻。我说:“不,我不信教。”没有理会她真正的问题。又一次,我沉思默想,若是有来世——妈妈,弗雷迪,莫迪都有一个来世——我怎么看,或者说我可能怎么看。我今天是这种想法,明天又是另一种。十年里“笃信”一种想法,下一个十年又是另一种。又过了一个星期。大概晚上九十点的样子,我准备离开,莫迪的手就会握紧我的手,身子凑过来,居然如此有力。她说,带我回你家,带我离开这里!她的目光,过去的两三个小时里一直在躲避我,现在突然直直地瞪着我,这目光是愤怒的要求。我怎么能带你回家,莫迪?你知道我不能,每天晚上我都这样说,听上去不安,而且歉疚。让自己卷入一个被剥夺了一切的人的生活,意味着你要背负巨大的歉疚感。他们需要的是那么多,你能给的是那么少。每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都在想,也许我可以带莫迪回家?可以在起居室里给她摆一张床。我可以早晚请护理员……吉尔也可以帮忙。这实在太蠢了,但是她的需要逼着我考虑这个。可这根本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我,她的朋友,简娜,来照顾她,早晚照顾,随时都在,不要技术娴熟、面带微笑的护士。这根本不可能。可是,每天晚上,我都在想怎么能够安排一下。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行?她想知道。我没法照顾你,我说。我做莫迪的朋友都做到这个分上了,而且好几个月来都一直会去看望伊莉莎和安妮,为什么这个安排就会更荒唐?在别人,比方说乔伊丝看来,我做前两件事,就已经不仅仅是行为乖戾了。从别人的角度来看,或者就从我在丈夫和母亲去世前的角度来看,我的行为好像有些强迫症意味,甚至是不健康的。(当然了,这种看法没有考虑我的疯狂也许给这些不幸的老太太们的生活增加了点什么。)但是为什么呢?我这样的人,富足,中产阶级,拥有才干,尽管没有必要,还是担起了这样的责任,于是这就意味着我大脑不正常,怎么会是这个道理?有的时候我是这样看这件事的,有的时候又是那样:先觉得疯了的是我,然后又觉得疯了的是我们这个社会。但是我的确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是伊莉莎和安妮的朋友,而且我是莫迪的朋友(我觉得不只是朋友),纯粹是因为这是我决定要做的事。我做了,它就有道理。如果你下定决心,去做了某件事,那么它就不荒唐,至少对于你而言是这样。我对乔伊丝说:“你那‘给建议’——天晓得那是什么意思——与我同需要友谊的人做朋友,这两者有什么不同?”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希望她回答:“不同就在于我是拿钱办事!”但是一旦说出来,就挑明了它是荒谬可笑的。“乔伊丝,你是说,不赚钱的事,就谁都不该做?”“哎呀,好吧好吧,如果你非要讲逻辑的话。但是我只知道,你做这事,实在有点神经质。”“这问题我不和你理论。”于是我们隔着大洋进行辩论,但多半时候总感觉两人之间只不过隔了半英里,我们的声音在彼此的耳朵里是那么清晰。要我把莫迪带回家,她去世前的数周或者数月甚至数年都让她住在这儿,这很荒唐,因为我做不到。昨天,她欠过身子,好像十分惋惜地宣布:“你这个朋友,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点。今天下午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回家,为什么不能?”“莫迪,你知道你不能!你没法再自己照顾自己了。”“但是我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的啊,我一直照顾得很好。”她惊讶地说。莫迪知道,自己应该住在姐姐家,她在那里投入那么多时间,加起来都有好几年了,她爱那一家人,为那一家人服务。她应该躺在那里的床上,她的亲戚们应该围在她身边,端着热粥、热牛奶,递水递药。记忆里冒出了《战争与和平》里的一段,像是捉弄我一样。是老伯爵夫人的故事,她正在经历第二童年。大家得允许她哭一哭,笑一笑,睡一睡,吵一吵架……在那家里,有许多的仆役、随从、食客、家人,因此一个坐在角落的椅子上,或者斜倚在床上的老太太,很容易就被接受了。我想不出在我认识的家庭里,有哪一个能够接收莫迪,我们的工作已经够辛苦,责任已经够重的了。我们的生活几经削减,只剩我们努力塞进去的那一点点,我们都不过在勉强对付,一点都不能再多。我坐在那里握着莫迪的手时心里在想,她应该处在一个相亲相爱的大家庭里,那样的家庭就像一张有弹性的橡胶网,可以拉拉撑撑,接纳下她。当然了,这想法荒唐得很。一样荒唐的想法,是她应该有理智的父母,爱她,却不溺爱她,她的母亲不该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去世,而她按理说这长长的一辈子里都该幸福、健康、富足、睿智。我说她,说一个濒临死亡的老太太,理应有什么,这是在禁绝艰难、困苦、不公、疼痛——简言之,是在否认人类真正的生存状况。带我去你家吧,简娜,带我去你家。我不能啊,莫迪,你自己也知道的!现在我得赶紧回家了,已经迟了,值夜班的已经来了。明天见啦,莫迪。今天我去参加了那个婚礼。一如寻常婚礼,一大群谁也没听说过的亲戚,还有业界多年来只曾耳闻从未谋面的人物(对菲丽丝而言)。菲丽丝的家庭和我的差不多。但是——出乎意料!查尔斯居然是个外国人,有一个从巴黎来的优雅至极的母亲,还有两个父亲,亲生父亲和继父,两个都世故、诙谐、迷人。菲丽丝看上去美极了,真是给我们以及我们的杂志增光。我玩得很开心。两周。莫迪身上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了。她吃的止痛剂的剂量经过精心调整,一天吃三次,但是他们用专业、谨慎、带笑容的眼睛监察着她,温柔地问她问题,然后根据他们所见到的,她所说的,逐渐增大剂量。晚上六点我走进病房,药瓶就放在她床边的桌上。他们知道对于她来说,吃那东西就是溃败,是最糟糕的——是末日。所以他们不逼她也不哄她吃。“慢慢来,”他们说,“需要的时候再吃。”莫迪坐在那儿,我能感觉到她瘦骨嶙峋的手越握越紧。她用力转过头去看她的敌人,瓶子,还有瓶里的药。然后她逼着自己移开视线。没过一会儿,她的目光又转了回去。我能听到她喘着气挣扎,胃里的疼痛烧灼着。我学会了不要立即说:“莫迪,要不要吃药?”而当我这么问时,她会匆匆地、心不在焉地点头,好像她正在思考什么更重要的事。我把瓶子送到她嘴边,她的嘴唇急切地噘出来,好像它们自己有生命,不受她控制。那嘴唇包住瓶口,好把那能让感觉变麻木的东西吸进体内。“他们把我的意识拿走了,他们让我思维迟钝。”她悄悄对我说,哀怨、忧伤、愤怒。至少她没有说:“你吧……”过去的两个晚上,都有一个值夜班的护士随意地走进来,微笑着环视屋内,检阅她的王国,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她从一张病床走到另一张,眼睛扫视过每一张苍老的病容——这间病房里都是老太太——那么若无其事,但那么干练高效。她在莫迪床边站了一会儿:“福勒太太,今晚感觉怎么样?萨默斯太太,晚上好。”然后她又对莫迪说,“如果觉得需要什么能让你入睡的东西,按一按铃就行。”这话的意思是:“如果痛得厉害的话……”而两个晚上,我起身要走的时候,莫迪都拽住我的裙子,悄声说:“告诉他们,告诉他们,不要忘了——我要喝点热牛奶什么的。”我去值班室,翻译这句话:“我觉得福勒太太得再用一点止痛剂。”“别担心,我们马上就去。”他们的确马上就去了。我匆匆地回家,钻进我的浴缸,那是我的药,能让我失去知觉,但一路上我完全可以听到莫迪在想什么:当初我没有东西喂约翰尼,所以他被人从我身边偷走了,在我需要这样一些东西的时候,他们要是给了我……一个月。哦,一直是这样,一直是这样,一直是这样……我太累了。我绝对累垮了。我对自己说,有什么好让你累的?你以前有时候一天去莫迪家两次,帮她买东西,给她打扫卫生,替她洗衣服,还要帮她洗澡,相比之下现在这个根本不算什么。走进那干净可爱的新病房,看见那些面带笑容的温柔护士,又有人照料莫迪,你只需要坐在那里握住她的手,这简直就是去野餐。当然了,还要做一件事:她冲着你眼冒火光,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或者“这是个悲剧,是个悲剧!”的时候,得忍着不作反应,她现在还是喜欢说这种话。事实上,现在这种状况让我招架不住,而且看起来没完没了。我知道按护士们的估计,她如今的状况应该更糟:你能看出来她们在想什么,通常是因为她们希望你看出来!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只需要一个表情就知晓一切,这种无声的交流,除了医院没有别的地方用得更频繁的了。他们把我叫去值班室,告诉我说有可能要把莫迪转到街那头的老医院去,老年人都安排在那里。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它会让莫迪大吃一惊的,还因为,说白了,我希望她死去。这太可怕了。但是我又不能允许自己这样想。她不想死,就是这样!在我看来,如果谁想死,那么希望他死就是正当的,但是他们若是没做好准备,那是万万不该这样想的。我一直在观察莫迪有没有进入“第三阶段”的迹象。莫迪看起来和以前一样愤怒。也许其实只有两个阶段,“这不公平!”应该算愤怒;然后是接受现实。哦,拜托,让莫迪接受现实吧,而且是让她赶紧接受吧!看着这个耄耋老妇死去时,觉得好像是她的什么东西被谁偷走一样,这实在是糟糕。如果她觉得她的生命是被偷走的——被她母亲的早逝偷走,被虐待她的父亲偷走,被那个穿毛皮、戴羽毛的情妇偷走,被她可恶的姐姐偷走——要我说,倒也很说得过去,但是,这要到哪里才算完?关键是,有什么她依然觉得她原该拥有,但是被强拿走了?还有什么她觉得现在她该拥有,而正被人拿走?要是我能让她和我好好谈一谈就好了。但我们是坐在那干净明亮的大房间里,就在医院的顶楼,环绕我们的是蓝天和新鲜空气,鸟儿飞过,鸽子在外面咕咕地叫,房里还有另外三个人,护士进进出出,还有探病的人以及医生……经常在这儿值班的那个医生人很好,她喜欢他——我看得出来,不过若是他以为她恨自己,倒也不能怪他。可那个大牌医生一周要带着一帮跟班来一两次,于是我晚上到的时候,莫迪还在生气,不只是生气,简直是怒火万丈,七窍生烟。“他今天又来了。”她说,蜡黄的小脸抽搐着,嘴唇颤抖。“怎么样?”我问,其实我当然知道怎么样了。“他们站在门口,他,还有那帮男孩女孩。他们是医生?看起来都是小孩子。他们里面还有黑的。”莫迪是个严谨的人,状态正常的时候,如果要批评的对象是一个黑人,她总记得说:“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但是现在她把这个忘掉了,只知道他们不同,是异己。她现在矛盾得很,十分纠结,因为有两个护士也是黑人,而她很喜欢她们。但她们依然是黑人,这是她生气的一个焦点。她特别喜欢她们抱她起床,把她安置在椅子上的手法,不会弄疼她;我能看到她的脸变得柔和,不过只是一闪而过,瞬间就收起来了——但她是黑人,而且她的存在、她的身影都提醒着莫迪,她住院、待在这里,都不是自己的选择,在这家医院里,她自己一个决定都不能做。“呃,”我说,“总得有训练有素的黑人医生和黑人护士啊,而这是家教学医院。”“为什么我要做小白鼠?他们又没征得我的许可。而且他们年龄那么小,那种小孩子哪能知道什么?那个臭屁大老爷,他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站在我身边,一直在和他们说我的事。哦,他们当我是傻瓜!然后他们都围过来,低下头来看我……”她

                      深的顾虑,但他一直没有剥夺高骈的军权。虽然皇帝李儇任命郑畋为京城四面行营都统,但从官职的名称来看,郑畋只是关中地区的领兵统帅,高骈依旧是全国行营的最高统帅。为了让高骈明白自己的意图,皇帝李儇于中和元年(881年)九月特意下诏为高骈做了解释,但这封诏书尚未到达扬州,高骈已经事先得到消息,宣布拒不出兵,经过近半年多的等待,皇帝李儇终于做出了撤换人选的决定。与此同时,李儇还允许王铎自己任命将佐,王铎在数日之内就组成了新的军事指挥班子,他以周岌、王重荣为右司马,以诸葛爽和宣武节度使康实为左、右先锋使,以右神策观军容使西门思恭为诸道行营都监,以王处存、李孝昌、拓跋思恭为京城东北西面都统,以杨复光为南面行营都监。同时为了保障江淮漕运物资能够源源不断地北上,王铎任命感化军节度使时溥为崔遣纲运租赋防遏使,负责徐州辖境的漕运安全。另外任命王重荣之兄、时任陕虢观察使的王重盈为东面都供应使。在进行人事安排调整的同时,王铎传檄四方,命令各地藩镇派兵进入关中增援,并得到藩镇们的积极响应。经过王铎的一番努力,到了四月间,官军对长安形成了新的包围圈。长安东面有王铎率领的禁军以及山南西道、剑南东川两镇军队共计三万人屯驻周至;长安西面有杨复光率领的忠武军、沧州、寿州等几支军队屯驻武功;朱玫率领的邠宁军、李昌言率领的凤翔军以及泾原军等三镇数万人马屯驻兴平;长安之北有王重荣率领的河中军和王处存率领的易定军屯驻渭北;而长安西北方向有东方魁率领的保大军和拓跋思恭率领的定难军屯驻渭桥。面对官军打造的新一轮的包围,黄巢首先采取以攻为守的战术。中和二年(882年)五月,黄巢派部将尚让向西北方向进军,攻打坊州的宜君寨。时值遇到严寒天气,由于尚让为士兵们准备的御寒衣物不足,导致大量士兵冻死,结果被官军击败。七月,义军虽然在涝水击败李昌言,接着又攻打武功,迫使官军稍稍后撤,但总的来说,黄巢以攻为守,想要打破官军包围圈的战术未能实现,依旧处于被动防御的状态。长安作为国都,由于人口密集,本来就是一个粮食供应比较紧张的地区。唐朝向来是依靠漕运山东和江南的粮食来维持庞大的粮食供应。而黄巢数十万大军占领长安及其附近地区的狭小之地,处于官军的包围之中,而且遇到严寒天气,很快便陷入严重缺粮的困境。当时长安城中一斗米的价格高达三万钱,韦庄在其诗作《秦父吟》也写到了“一斗黄金一斗粟,尚让厨中食木皮”。《旧唐书?僖宗纪》也记载了中和二年“天下勤王之师云会京畿,京师食尽,人食人”。然而就是在这样一种极大的外部压力下,中和二年(882年)九月,同州和华州发生了义军将领投降官军的事件,最严重的是同州防御使朱温的降唐,而这起事件也成为黄巢败亡的导火索。起义失败朱温,宋州砀山人,年幼丧父,跟随母亲寄人篱下,生活经历十分坎坷,所以黄巢起义后,他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义军,而且屡立战功,逐渐受到重用。邓州败退后,朱温被黄巢任命为同州防御使,与渭北的王重荣隔河对峙。在此期间,朱温曾经领兵出战,取得不少胜绩,一度打败过王重荣的数千骑兵,迫使诸葛爽闭关不战。他曾经拦截王重荣从河中发来的数十艘粮草船只,当王重荣带领三万大军来夺时,朱温下令将船只全部凿沉,气得王重荣破口大骂,并领兵围攻同州。面对官军的大举围攻,朱温闭城不战,多次请求身在长安的黄巢派兵增援自己。可是,左军使孟楷由于和朱温矛盾颇深,拒不上报朱温的增援请求,最终导致长安方面没有派出援军。此时杨复光再度派人招降朱温,朱温身边的谋士谢瞳认为,朱温现在是孤军奋战,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早晚会被官军剿灭,不如趁势投降官军。谢瞳很长时间以来一直跟随朱温左右,深得朱温的信任,对于谢瞳的建议,朱温在经过慎重的思考后,眼看身在长安的黄巢被官军紧密包围,所以他决定投降官军。中和二年(882年)九月十七日,朱温斩杀黄巢的监军严实、大将马恭、举同州之兵投降了王重荣。当时诸军统帅王铎闻讯大喜,一方面派遣谢瞳奉表前往蜀中向皇帝李儇报捷;另一方面依据皇帝李儇授予自己的“便宜行事”的权力,加封朱温为同华节度使。后来皇帝李儇正式加封朱温为金吾大将军、河中行营招讨副使,并赐名“全忠”。不过,朱全忠降唐虽然极大瓦解了黄巢的势力,但由于其官职的加封,当时或许谁也想不到,朱全忠后来会成为大唐帝国的掘墓人。朱全忠降唐事件在黄巢义军内部引起极大的辐射效应,黄巢委派的华州刺史李祥与朱全忠日常交往密切,受朱全忠降唐的影响,也企图背叛黄巢。但被黄巢事先发觉,结果骗至长安秘密处死,改派其弟黄邺为华州刺史。不过,李祥的亲信将领依旧在华州,所以华州地区的倾向性依旧不明朗。与此同时,平卢军留后王敬武也举兵背叛黄巢,王敬武本来是平卢镇一员普通的军将,在举兵反叛黄巢的前一个月,他发动兵变驱逐节度使安儒师,接受了黄巢委任的官职。可是当王铎传檄四方,藩镇们纷纷增兵关中地区包围黄巢后,王敬武认为黄巢的形势十分危急,于是经王铎派遣的都统判官、谏议大夫张浚的劝说,他也举兵反叛黄巢,派兵跟随张浚进入关中,包围黄巢。不过,虽然不少藩镇响应王铎的号召从四面八方向关中增兵,但是黄巢此时依旧有二十万大军集结在长安附近,这让王铎感觉到,镇压黄巢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且王重荣也有进退两难的感觉。因此为了增强军力,行营都监杨复光提出援引李国昌、李克用父子率领的沙陀骑兵进入关中参战。前边我们说过,李国昌、李克用父子在懿宗李漼在位末年时背叛了朝廷,到了皇帝李儇即位后,对朝廷的态度依旧是反复无常,并不时侵扰北部边境。到了广明元年(880年)七月,李氏父子被唐将李琢和吐谷浑都督赫连铎联手打败,被迫带着宗族逃往阴山下的鞑靼部族。事实上,当李氏父子看到黄巢兵占长安后,依据当年懿宗皇帝请他们出兵帮助镇压庞勋起义的经历,他们已经预见到,朝廷可能会再次求助于自己,所以积极训练自己的骑兵队伍,准备随时听候朝廷的召唤。当时赫连铎暗中联系鞑靼部族统帅,他认为李氏父子不是甘心寄人篱下的人,现在训练骑兵,是为了最终兼并鞑靼部族,并建议找到合适的时机依据除掉李氏父子以绝后患。当时以李氏父子的实力,还无法做到兼并鞑靼部族,所以李克用在得知鞑靼部族有意清除其父子时,一方面在与鞑靼将领们外出打猎时,故意显示自己精湛的武艺,以此来威慑鞑靼人,使其不敢轻易下手;另一方面故意宣称李氏父子不会在鞑靼部族驻留过长时间,只要朝廷征召,会立即回到中原,协助朝廷围剿黄巢。鞑靼部部族统帅通过观察,见李氏父子没有久留之意,也就打消了清除他们的念头。与此同时李克用也不断向朝廷上表请降,希望能够协助朝廷平定黄巢。于是,在杨复光的积极建议和李氏父子的积极努力下,中和二年(882年)十一月,皇帝李儇下诏让李氏父子带领骑兵返回中原,协助朝廷平叛。十一月十二日,李克用和代北监军陈景思带领沙陀骑兵三万人挥师南下,十二月,李克用领兵抵达河中府。当时沙陀骑兵全都身穿黑衣,被称为鹀军。由于沙陀骑兵英勇善战,特别是有过成功镇压庞勋起义的经历,这对于黄巢农民起义军的心理颇有影响,进而产生畏敌情绪。黄巢看到这种情况后,派使者带着诏书和大量的财物前往河中府与李克用讲和。可是,李可用接受财物后却翻脸,烧毁黄巢的诏书,将使者驱逐,下决心剿灭义军,并亲自引兵至夏阳(今陕西韩城)渡河,屯驻同州,成为包围长安的官军先锋人马。与此同时,身在华州的李祥亲信将领发动兵变,他们赶走黄邺,共举王遇为统帅。稍后王遇即举华州之军投降王重荣,作为长安重要屏障的同、华二州就这样在两个月内先后重新回到官军手中。随着李克用的沙陀骑兵加入官军,从中和二年下半年起,官军和义军的实力发生变化,官军的兵力明显增多。特别是李克用沙陀骑兵的到来,官军取胜的信心有所增强,而黄巢则陷入粮草匮乏和军心不稳的困境之中。进入中和三年(883年)以后,战局继续向着官军有利的方向发展,当时田令孜看到黄巢已经呈现衰败趋势,便着手为宦官集团抢夺胜利果实。正月二日,王铎任命李克用为东北面行营都统,杨复光为东面都统监军使,陈景思为北面都统监军使,这样使得宦官的兵权进一步增强。但即使这样,田令孜依旧不满足,正月八日,他为了进一步笼络杨复光、陈景思等宦官,又以“讨黄巢无功”为理由,奏请皇帝李儇罢免王铎的诸道行营都统之职和崔安潜的副都统之职,以宦官西门思恭为右神策军中尉,充诸道租庸兼催促诸道进军等使。而皇帝李儇则任命田令孜为十军兼十二卫观军容使,统管全部禁军。对于镇压黄巢的军事力量,宦官集团主要依靠李克用的沙陀骑兵,正月十日,李克用的部将李存贞在沙苑(今陕西大荔与朝邑交界)击败黄巢的弟弟黄揆。二月,进军沙苑西南的韩沆,与河中、易定、忠武等军会合,黄巢得到消息后派部将尚让、赵璋、王璠、林言以及弟弟黄邺、黄揆等人率领十五万大军屯守于华州城西三十里处的梁田陂,准备与官军决一死战。二月十六日,双方展开大战,由于黄巢大军缺乏统一指挥最终战败,史书记载“俘斩数万,伏尸三十里”。不过,梁天陂之战后,王璠和黄邺转而就近攻打华州,并成功驱逐王遇,重新占据城池据守。李克用得到消息后,立即领兵将华州团团包围。三月六日,尚让领兵援救华州,李克用、王重荣闻讯在距离长安大约九十里的零口(今陕西临潼)加以阻截,将尚让打得大败而归。李克用趁势进军至长安东北的要冲之地东渭桥,并每天夜间派部将潜入长安,四处焚烧粮草制造混乱,搞得长安城内人心惶惶。三月二十七日,在官军的进攻之下,华州守将黄邺弃城逃跑,官军二次夺回华州。纵观整个战场局势,梁天陂之战和零口之战,可以说是黄巢义军试图扭转不利战局的两次努力,是直接关系到长安大齐政权存亡的两次重大战役,而两战连续失利,标志着黄巢义军已经无力遏制官军的进攻,尤其是李克用的沙陀骑兵。身在皇城中的黄巢眼见以沙陀军为首的官军来势凶猛,加上长安城中粮草匮乏,便产生了退出长安的想法,因此发兵三万扼守蓝田(今陕西蓝田)通往武关的道路。四月八日,李克用、王重荣联合从渭桥发动对长安的进攻,义军虽然拼死抵抗,但一日三战皆败。两天后,杨复光命令部将杨守宗带领人马跟随李克用从光泰门攻进长安,在这期间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作战神勇,《资治通鉴》评价认为:克用时年二十八,于诸将最少,而破黄巢,复长安,功第一,兵势最强,诸将皆畏之。克用一目微眇,时人谓之“独眼龙”。就在李克用攻进长安外城的当天晚上,黄巢带领十五万义军在夜色的掩护下仓促撤离长安,从兰田进入商山向东退去。官军入城后,随即开始大肆劫掠,由于没有统一的调度,对长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资治通鉴》评价“官军暴掠,与贼无异,长安室屋及民所存无几”。从某种角度而言,官军重新夺回长安后,在几天之内所造成的破坏远远超过占据长安两年多的黄巢义军。《旧唐书?黄巢传》将这次以藩镇为主力部队的官军对长安的劫掠,与当年安禄山占据长安以及代宗李豫时期吐蕃侵入长安所造成的破坏做了比较。自禄山陷长安,宫阙完雄,吐蕃所燔,唯衢庐舍。朱乱定百余年,治缮神丽如开元时。至(黄)巢败,方镇兵互入掳掠,火大内(大明宫),唯含元殿独存,火所不及者,止西内,南内及光启宫而已。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官军的贪婪,黄巢义军在撤退之时,沿途故意丢下大批财物,官军一路拾取,没有追击黄巢义军,致使黄巢义军得以全身而退。黄巢虽然撤出了长安,但由于保留了完整的军队,所以此后在河南地区与官军继续展开拉锯之战。中和三年(883年)五月,黄巢派左军中尉孟楷带领一万人马为先锋军进攻蔡州,节度使秦宗权战败投降,孟楷随即从蔡州移师攻打陈州(今河南睢阳)。当时担任陈州刺史的,是自曾祖父以来曾担任过忠武军牙将的赵犨,而忠武军也是自王仙芝、黄巢起兵后一直参与镇压的一支官军主要力量。早在黄巢刚刚占领后,赵犨就预感黄巢如果有一天撤出长安,必定向东进兵,而陈州是其首当其冲的必进之地。所以他一直修筑城池,囤积粮草,积极进行备战,他将陈州城外六十里内有钱粮的居民统统强制迁入城内,目的是为了增加城中的粮食储备,而且如果黄巢前来进攻,让其无法在当地募粮。当孟楷领兵走到项城(今河南项城)时,赵犨趁其不备,突然发动猛攻,结果孟楷兵败身死。黄巢闻讯大怒,与秦宗权合兵围攻陈州,可是由于赵犨事先做了充分的守城准备,义军一时间难以攻克。黄巢一心要为孟楷报仇,竟在陈州城外建起一座“八仙营”,而且布列百官曹署,做长期攻打陈州的准备。黄巢包围陈州将近一年的时间,大小数百战虽然互有胜负,但始终拿不下陈州。在我看来,黄巢当时颇有些感情用事,因为失去长安的根据地,黄巢有意继续采取流动战术对抗官军,但围攻陈州将近一年,实际上是自捆手脚,更加不利于已经处于战略劣势的黄巢。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围困陈州是个不折不扣的错误,正是从此战开始,黄巢逐渐走向败亡。赵犨在陈州一边拖住黄巢大军,一边派人向邻道求援,当时武宁节度使时溥、忠武节度使周岌和宣武节度使朱全忠全都领兵前来救援。十二月间,朱全忠在鹿邑(今河南鹿邑)小胜义军,并趁势进驻亳州,但是他们看到黄巢兵势依然强盛,在没有必胜的把握下,他们向李克用求援。李克用攻占长安后,在局势稳定后便领兵返回雁门,不久便被皇帝李儇任命为河东节度使,并坐镇晋阳(今山西太原)。中和三年(883年)二月,李克用在接到陈州方面的求援后,亲率五万大军渡过黄河,与朱全忠、周岌、时溥等人会师。四月二十九日,几路大军连续对黄巢发动进攻,先在陈州附近的太康击败尚让,又在西华(今河南西华)击败黄邺,义军损失万余人和大批粮草,黄巢被迫从陈州撤围,退军至陈州城北的故阳里。当时朱全忠的治所汴州就在陈州的西北处,他担心义军乘虚进攻自己的辖地,于是急忙领兵退回大梁(今河南开封)。就在朱全忠退军的没几天,五月三日,黄巢因为陈州当地大雨滂沱,军营被雨水淹没,无法继续屯驻,加上李克用的沙陀骑兵不断进逼,便亲自领兵进攻汴州,并派尚让领兵攻打大梁,朱全忠早已经料到黄巢会有这一手,所以在积极抵抗的同时,继续向李可用求援。五月六日,李克用与忠武军监军田从异领兵从陈州西北处的许州出发,于两天后在中牟(今河南中牟)北面的王满渡追上黄巢,并乘义军渡河之际发动进攻。黄巢被击败后带领残部继续向北撤退,这次李克用吸取了官军攻占长安后没有立即追击黄巢的经验教训,领兵对黄巢紧追不舍。从五月六日开始一直到五月十日为止,连续四天的时间,李克用分别在封丘(今河南封丘)、冤句、汴州打败黄巢,义军一败再败,而且很多将领看到大势已去,纷纷投向了官军。尚让投降了时溥,其他将领例如李党、周霍存、葛人周、张归霸、张归厚等人则投降了朱全忠。此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黄巢虽然依旧采取流动战术对抗官军,但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而且由于大批将领降唐,使得黄巢手下无人可用,只得亲自领兵作战。中和四年(884年)六月十五日,在和官军交战数十次之后,黄巢进入莱芜境内。让他想不到的是,李克用和时溥在这里已经布下天

                      间是宋朝士兵们最虚弱的时候,只要领兵杀过来,肯定能赢。梁哆唛不信,说宋军没粮,西夏也没粮,就算杀过去,也真赢了,军队吃什么?难道要带往返粮票行军吗?李讹哆笑了,梁将军不必怀疑,党项人来了有粮食,俺已经给你们攒了二十年了,全藏在地窖里。于是大喜,西夏大兵们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简直是太幸福了,杀饿得发软的敌人,抢白花花的银子,还有人管食宿,当这种兵打这种仗,真是极品生活。可是跑到定边寨后,全体都晾在了刺骨的春风里。迎接他们的不是善良的李讹哆老爹和满地窖的粮食,而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无论是地表上面,还是地窖里边,都啥也没有。当地的宋军早就盯着他们了,知道有什么勾当之后,没在大冷天里伏击他们,而是抢先一步把粮食都挖走……梁哆唛和他的大兵简直欲哭无泪,不带这么玩人的,为了跑快点根本没带返程的粮,现在要再回去,你们不饿啊!最后,他们回去了,连冻带饿,非战斗减员死了很多。回顾全过程,典型的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在西夏来说,已经很吃亏了,没想到宋朝大怒,赵佶亲自下令:西军全线出击,让党项人知道好歹!这次出兵的兵力总和达到了二十万。其中由熙河路经略使刘法率领熙河军团步骑十五万人出湟州,秦凤路经略使刘仲武率五万精兵出会州,从西、南两方面夹击西夏。童贯驻军兰州,两方策应。童贯梦寐以求的时刻到来了,在这次因为一点小摩擦引起的大战役中,他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赵佶下令,以他总领永兴、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等西北诸路,节制所有经略安抚司。从这时起,西北军是童贯一个人的了。从当时来看,童贯志得意满,毫无疑问必将竭尽全力打赢这场仗,由此树立他大宋战神的光辉形象。但是在后面发生的事情里,结果却与之恰恰相反。坐拥二十万百战精兵,节制整个西北辖区,童贯却让战局打得如温吞水。这一仗打了两年,宋、夏双方各有胜负,纵观全局,没有纵深穿插,没有兵团决战,争斗点都只在一些边远的小城,如西夏的臧底河城、仁多泉城,宋朝的靖夏城,两方面都挺狠,把这三座城都屠了,满城鸡犬不留。但对宋、夏双方来说,几十万人打群架,就这么点代价吗?真要死磕的话,为什么不在天都山、横山、青白盐池这些紧要地段动手?保准立即水深火热,你死我活。这就是奥妙所在了,随便抓出一个西军大兵都知道的事,为什么最高当局不去做?童贯如果真的想建功立业,为什么雷声大雨点稀呢?很简单,看历史进程表。前面发生了什么,后面发生了什么,前后对照,一目了然。真正的原因是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十月的卢沟桥之夜,与公元1115年的三月东北边关收到的一封信。这封信是写给宋朝的皇帝赵佶的。写信人是一个叫马植的辽籍华人。马植出身于辽国燕云地区的名门大族,时任辽国的光禄卿,算是一个国家级的中上层干部。他在信里列举了一些刚刚发生在辽国东北部的事情。由于地理限制,那些地方是宋朝接触不到的,哪怕事情发生已经有六七年之久,宋朝人也两眼一抹黑。看到这封信后,赵佶迅速下令,边关要尽一切努力,悄悄地、快速地把马植召进开封,他要面对面地和这个人谈话。而童贯立即给出了马植,这人居然早就在开封城内了。有证据显示,从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的十月起,马植就一直隐藏在童贯的周围。卢沟桥之夜,那个与童贯秘密接触的人,就是他。第十一章完颜时隔四年,他当初说的事情已经被证实了。在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十月的卢沟桥之夜,他对童贯说辽国必亡,会非常快速地崩溃。当时童贯的第一反应是乐傻了,第二反应是气怔了。辽国,东亚第一强国,你说亡就亡了?看我是太监就好骗吧,这是不是辽国玩人的新把戏?!所以他快乐着,也隐约地期盼着,却同时把马植带回了宋朝。看着是马植表忠心跟着他走,其实是童贯软禁了他。这样重大的事,容不得半点的欺诈,连随口一说都不行,谁知道你有什么用心,必须随时带在身边,等待消息被证实,才能给这个人定性。四年的时间,让一些事情跨越大陆,从辽国的东北边传到西南边,被宋朝知道了。总体上来说,一切从辽国的皇帝耶律延禧的享乐生活开始。耶律延禧,也就是鼎鼎大名的天祚帝。这位老兄和赵佶的缘分很足,两人的人生轨迹几乎每时每刻都重叠在一起。从登基到高峰,从滑落到邻居。耶律延禧比赵佶早一年当上的皇帝,称帝之初光芒四射,比赵佶的勤政吓人得多,他在整个辽国上层来了个大清洗,凡是参与过、被怀疑参与过害死他父母的大臣们,活着的全家族杀掉,死了的全体挖坟。血腥过后,他开始了享乐。得承认,在这点上他远远不如赵佶了,限于北方物产、人文的条件,他只知道跑马打猎、拜佛建塔,貌似没有创意。但是,他有特色。北方物种是比南方少些,同一种物种的成熟期也比南方的慢,可是相应的,物种成熟之后的品质就非常高,非南方快速生长的动植物能比。辽国,纵横北疆两百余年的庞大帝国,穷尽北方奇珍,自然有一两样是南方锦绣河山所没有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北珠。珠,顾名思义是珍珠。说来惭愧,我国号称地大物博出产丰富,可是在珠宝品种方面太单一了,全境内没有红宝石、蓝宝石、猫眼石、钻石……啥也没有,只有南方海域出产珍珠,西北方面有和田玉。这两样也没法保证,因为更南的南方出产更好的珍珠,比如新加坡那边;和田……在古代一会儿是中国的,一会儿是独立的,出产量根本没法保证。北珠,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显得珍贵。多珍贵呢,到后来清朝官员的顶戴上要用北珠来装饰,犯人们采到北珠可以减刑。珍贵,一来是因为它的美;二来是因为采摘的困难。北珠只能在每年十月以后,冰冷刺骨的海水里成熟。这时,无论怎样精壮的男子,也没法潜入深水把它采摘上来。怎么办呢?利之所趋,不可抗拒。潜藏在冰海深底的北珠,处于封建时期的人类也有办法弄上来。经过仔细观察,海边的人发现每年这时都有一种天鹅出现,它们深深地潜进冰海里,以北珠的母蚌为食,吃不掉的北珠,就含在它们的嗉囊里。天鹅高高地在天上飞,最好的射手在强劲的海风环境里也别想射中。再怎么办呢?人们又发现,天鹅有一种天敌,是一种小而极其凶悍的猛禽,名叫“海东青”。海东青是传说中的鸟,在现代的飞禽百科里找不到千分之一百对应的种族,可是它在公元1113年之前是确切存在的,没有它,以后的事就都不存在了。海东青以天鹅为食,只要能得到海东青,那么就一定能捉到活天鹅,剖鹅取珠。于是,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海东青的身上。怎样得到这种鸟?怎样驯化它?这时高贵强大的契丹人撇嘴了,这是有风险的、低劣的活儿,只配那些低劣的民族去做,他们只需要坐等北珠就好了。低劣的民族,比如女真。女真族的历史很悠久,能追溯到先秦时期,那时他们叫“肃慎”。女真或者女直,是后来的音译。虽然很悠久,但混得不咋地,直到辽国建立时,他们仍旧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即将进入奴隶社会,绝大部分散布在黑龙江与松花江流域,靠打猎捕鱼生活。接近辽国疆域的,叫熟女真,已经是辽国的属民;居住在松花江之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南)以东的,叫生女真,处于自由状态。抓海东青的活儿就派给熟女真了,他们是辽国最北边的部属,他们不干谁干?可要命的是,海东青住得比他们还远,一直北到了生女真的地盘。大家可以想一下,哪怕是一个姓的同族兄弟,甲家大院里有种好东西,乙家说开门我来拿走,这可能吗?真想拿,只能是提着菜刀上门硬抢。每年接了任务的熟女真,就是这样提着刀枪去同族兄弟家里生抢海东青的。每年的冰天雪地里,年复一年,都要扔下大片的尸体,抢到些鹰雏鹰蛋,白白地送给辽国人。而辽国人来取鹰时,是让女真人更屈辱的事。每年辽国派出去的“银牌天使”,所过之处敲诈勒索,这也没什么,世界各地都通用的行政规矩,可是他们每晚都要年轻美貌的女真女孩儿“荐枕”。这就忍无可忍了吧,直娘贼,忒煞是欺负人!忍无可忍……但还是要忍,汉族人可以某天神圣感爆发,喊出天下“道理最大”这句口号,可是走出汉域,这四个字就是个超级好玩的笑话。契丹人、党项人、交趾人乃至于后来周边更多的异族人会笑嘻嘻地向这句口号招手,过来,哥让你知道什么最大。拳头大,才是最大!所以,女真人只有忍,不忍就等着亡国灭种吧。何况荐枕什么的只是屈辱之一,更屈辱的还有很多种,相比之下,鹰路上的各种欺侮还是好的,毕竟人家是跑了很远的路,主动到女真人家门口来欺负,更多的时候他们得主动去接近辽国皇帝,得唱着笑着跳着闹着,装狗熊装野鹿去逗辽国人高兴。真是送上门的屈辱啊。比如每年的“头鱼宴”。这是种很别致的宴会,在非常冷的寒冬里,大多是农历二月新年前后举行,地点通常都在混同江(今松花江)。那时大雪封江,玉带千里。在这种环境里扎下辽国皇帐,各部落首领来觐见。卫士们砸开冰层,捕到第一批鱼,用这批鱼向契丹皇帝致敬。这即为头鱼宴。听着很风雅,看上去挺有趣,可这实在是这些边远部落的首领们的一大难关,每到这时,他们都失去了自由和尊严,变成了辽国人的玩具。皇帝想打猎了,他们去呼鹿;想看远距离猎杀,他们得去射虎;想看真人版近距离搏斗了,他们得去搏熊……等皇帝渴了饿了想吃头鱼宴了,他们得跳舞唱歌助兴。每年如此,辽天庆二年时也一样,当时耶律延禧喝得很高兴,下令各酋长入场,给朕跳起来。下边问,是群舞还是独舞?挨个来。于是,各个民族各部落的酋长们酝酿情绪活动身体,依次下场开跳。一个接一个,快乐复快乐,耶律延禧的兴致达到了高潮,却突然被打断。舞台冷场了,前边跳完,后边该跳的却端坐不动。全场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是个彪形大汉。这人身高体壮,相貌雄伟,冷冰冰地坐着,一动不动。旁边人喝问:“为什么不跳?”“我不会。”回答得硬朗不说,目光还直勾勾地盯着辽国皇帝。耶律延禧暴跳了起来,这是挑衅,是赤裸裸的、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当面挑衅!绝对不能容忍,杀了他。这是一个历史时刻,他拔出刀来,要亲手砍了这个敢扫他兴的小跳蚤。这一刻就像宋哲宗躺在病床上,命运将主动权一次又一次地送到他手上,只要抓住一次,历史就会改写。耶律延禧也是这样,只要他砍下去,万事皆无,一了百了。可惜的是,他被人拦住了。他宠信的大臣萧嗣先笑着说,为了一个野蛮人生气实在不值得,何况您杀了他,会吓坏周围这些玩具的,以后谁来陪您玩呢?是……吗?耶律延禧慢慢地把刀放下了,他从小在仇恨里长大,尤其对耶律乙辛式的奸臣非常敏感,他审视的目光在萧嗣先、扫兴人之间游移,努力地想,也想不出辽国京城里的高官,和这个穷山恶水里的刁民能有什么瓜葛。无瓜葛,无阴谋,他慢慢地坐了下去,也是啊,为一个小跳蚤不值得扫兴……来,跳起来,接着乐。就这样,当天吃饱跳够,各方散场,没人死亡或者流血,也没有人再注意那个声称不会跳舞的愣头青是何方神圣。该愣头青名叫完颜阿骨打,是一个生女真。居住在安出虎水(今阿什河)附近。按说他没有所谓荐枕的屈辱,更不必受银牌天使的欺压,为啥对辽国皇帝这么敌视呢?鬼都知道,他肯定会跳舞,但就是不给你跳!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前面说了,熟女真是苦的,要每年砍人抢鹰,死伤一大片。可生女真呢?没招谁没惹谁,居然每年都被砍,究其原因,都是因为这个耶律延禧,因为大辽国。完颜阿骨打是自由生成的北方豪杰,他不像熟女真那样被豢养出了奴性,不爽就不配合,有火就要发出来。当然,像他刚才的行为,没死并且以后有了奇迹般的发展,人们可以歌颂他的傲骨;如果死了呢,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过匹夫之勇……重要的是他没死,并且在风雪兼程赶回到老家后,又有一份奇遇在等着他。这一次,完颜阿骨打是代替他的哥哥乌束雅去参加头鱼宴的。乌束雅是这一代完颜部女真的族长,阿骨打是他二弟。几百年前的世界是一样的,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封建社会还是奴隶社会,一切都是长子优先。比如乌束雅和阿骨打。哪怕乌束雅敦厚软弱,阿骨打强悍精明,也没法改变他们的继承权顺序。阿骨打只能听命于大哥,哪怕要他去参加屈辱的头鱼宴,也只能听话。可是,等他窝了一肚子火回到老家后,突然发现他哥病死了,从他进门时开始,他已经是完颜部女真的最高首领。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因为在他的家族里,论资排辈轮到他当家,真是太不容易了。翻开完颜部女真的历史,一直处于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的半原始半奴隶制时代,在汉民族进化几千年到达宋朝时,他们仍然没什么事迹值得记载下来。因此他们的史书一片空白,直到阿骨打的爷爷乌古乃。乌古乃当时是一大片散乱的女真部落中的一个,实力稍微强些,但没有优势。每天干的事,除了上山打猎,就是到别的部落里杀人抢东西。千篇一律,大家都一样。在这个过程里,他办了件不一样的事。完颜部旁边有一个部落叫五国蒲聂,它背叛了辽国。很自然的,辽国派重兵讨伐。这和乌古乃有什么关系吗?貌似有点,辽国人打仗是不发军饷的,士兵们边打边抢劫,往往造成起兵时灭一个部落的命令,收兵时灭了七八个。乌古乃为自身安全着想,得提防一下。通常的办法是全部落搬家,躲出去,等风头过了再回来,运气好的话,还能把五国蒲聂部的残余势力吞下去,发笔小财。这是惯例,是严寒地带部落生存千百年总结出来的经验,早就证明了是最正确的。可乌古乃没这么办,他派人去和辽军接触,说这里的地形太恶劣了,重兵没法展开,如果强攻,五国蒲聂部至少能挺一年,那样辽军损失会很大,将军们会没法交差。乌古乃提议,把这事儿交给他办吧。辽军同意之后,乌古乃出发了。他没带刀枪,而是带着老婆儿子,外加大批礼物去见五国蒲聂部的首领。对方一见,立即把他当兄弟了。带着礼物来,或许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可连老婆儿子都带来了,还用怀疑吗?何况乌古乃还玩了个绝招,他自己回家了,却把老婆儿子都留在对方地盘上。怎样,亲爱的兄弟,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五国蒲聂部被彻底感动了,接着就被乌古乃派兵偷袭,杀了个措手不及。事情发展到这步,一般来说是大功告成了。但乌古乃的举动更加让人看不懂。他把俘虏和战利品全送给了辽国人,自己一点儿没留。女真人气坏了,那是整整一个部落的好东西,自己流血去抢,却白白送给别人。也不想想,人家辽国人要的是罪犯,俺们要的是金钱,这么搞……世上还有比这更傻的事吗?答案是有,再过一百多年,有一个站在全人类军功之巅的人,也干过这种事。历史证明,做出这种事的人都有着巨大的图谋、深远的眼光,不是平常人能理解的。不久之后,辽国皇帝召见乌古乃,封他为生女真部节度使。从这时起,完颜部女真一步登天,成为生女真的官方领导。乌古乃四处砍人,每一刀下去,都带着辽国皇帝的许可证。这就是阿骨打家族的起源发家史。从这些可以看出,这个姓氏、这个种族的特点。勇猛善战不必说了,是他们生存的基础,在这之上,完颜氏聪明、狡诈、凶残、敢冒险,为了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不在乎,哪怕是妻子儿女的生命都不在话下。我仔细计算过,历数东亚地区从古到今称霸过的少数民族,比他们成就高的有,比他们能打的也有,可比他们凶狠残忍的,却没有。注意,特指建立国家,至少占领一半中国领土的少数民族。乌古乃是完颜部女真的奠基人,他作出的贡献有三条。以重要性而论,得到了辽国的官职只能排到第二,另外两点才真正决定了完颜部的命运。第

                      少家产,但这次大出血还是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所幸成功贿选,要不然只能去跳黄河。可话又说回来,“贿选”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要比“不选”进步得多,毕竟“贿选”在政治透明度上远胜暗箱操作的“不选”。1923年的国庆节,即10月10日,曹锟兴冲冲地从保定赶回北京,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成功贿选总统成了年度头条新闻,这么火辣的内幕当然也引起了海内外的共同抨击。其中,“民国骂神”吴稚晖的表现最出彩。吴稚晖同志是国民党的元老级人物,口才十分厉害,世称“疯狗”,威名远扬四方,没人惹得起他。他的厉害之处主要在于两点:一是逮着谁咬谁,从老一辈的慈禧到小字辈的汪精卫、蒋介石和戴笠,都被他尽情地“咬”过,差点没撕碎了。二是他的口味相当重,火力总是在对方的脐下三寸左右徘徊,爱惜面子的人很难骂回去。像这一次,他就给曹三爷想了一个“省钱”的招——男人的精子若能全部胎化为人,那么曹锟与太太云雨一次,便可以生出四万万个子女,一致都选老子,就不用花那么多的钱去收买议员。黄段子的生命力一向很强,尤其是在市井间,因此吴先生的这个荤段子深得老百姓的钟爱,传着传着,曹锟就得到了一个“精虫总统”的非荣誉称号。曹三爷的个人威信因此严重下降不说,更严重的是,他贿选总统的行为将吴大帅这些年拼死拼活为直系积累下来的政治资本一扫而光。这对直系的前途而言,是一个十分不妙的信号。“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曹锟贿选总统,令孙中山先生十分不开心,可他也知道,凭自己的力量目前无法撼动直系,好在自己正行走在正确的大路上,早晚都会干掉北洋军阀,只是这需要一些时间。为了更好地借助苏联的力量和经验强大自己,孙大元帅决定向前辈取经。于是,1923年8月,蒋介石作为孙中山口中最能干的人,率领“孙逸仙博士考察团”前往苏联考察。什么时候孙中山拥有博士学历了?其实孙中山只是香港大学的一名本科生而已,其博士头衔十有八九是人们把Dr.(医生)误译成博士所致。尽管未曾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孙中山还是不失为一位晚清名医,他行医的故事不少,其医德更是有口皆碑。孙中山此番派遣蒋介石赴苏考察的主要目的有二。其一,与苏联共产党中央高层以及共产国际高层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学习更多的经验,争取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援助。其二,在蒋介石出发之前,国民党党中央和总参谋部鉴于北伐屡次失利的不利局面,想出了一个似乎快速有效的北伐方案——尽可能将战场转移到更利于接收苏联物资援助也距离北京路途更近的中国西北地区。具体说来就是,孙中山希望苏联帮助国民党在外蒙古的库仑(今乌兰巴托)办一所军官学校,进而帮助国民党训练出一支军队,然后从外蒙古发起进攻,干掉曹锟这厮以及以他为首的北京政府。对于国民党的这个军事计划,苏联军委主席托洛茨基明确拒绝了蒋介石:你们应该将绝大部分注意力放到宣传工作上,尽量减少军事活动。你们应该从自己国家的本土而不是外蒙古发起军事行动,尽快放弃军事冒险。尽管蒋介石努力争辩,但苏联坚决不支持国民党的外蒙古军事计划。这让蒋介石很生气,他当天在日记里写了一段话说:求人不如求己,一些人宣称是你的盟友,但是他考虑问题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无论为个人,为国家,求人不如求己。无论亲友、盟人之如何亲密,总不能外乎其本身之利害。而本身之基业,无论大小成败,皆不能轻视恝置。如欲成功,非由本身做起不可。外力则最不可恃之物也。——杨天石《寻找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在苏联取了三个月的经,但“蒋僧”与唐僧不同,他发现苏联并非极乐世界。他在日记中说:在我没去苏联之前,我相信苏联对我们的援助是出于平等待我的至诚,是绝无私心恶意的,但是考察的结果让我感到了苏联对新疆、蒙古和东北的领土野心,使我的理想和信心完全消失。我感觉苏联所谓“世界革命”的策略与目的,对于东方民族独立运动比西方殖民地主义更危险。了不起!政治阅历并不深的蒋介石,居然能嗅到“霸权主义”的味道。由此,民族主义者蒋介石感到苏联对国民党的援助完全是出于领土野心和不良目的。尽管蒋介石同志之前曾认真攻读马列主义著作,曾认为中国革命可以分两步走——共产主义是三民主义的下一阶段,但是在苏联共产党中央和共产国际出面邀请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时,他以“须请命孙先生”的托词婉拒。蒋介石满怀期望地去苏联取经,却没有修成正果,可他也并非毫无收获,通过仔细观察和沟通交流,他总结出了两条革命经验:经验一,必须独立、自动、不受外人支配。经验二,“一个主义一个党”,革命必须由“一党来专政和专制”。可以说,正是这次苏联之行,使得蒋介石对共产党和苏联的态度产生一百八十度转弯,为他在四年之后进行的武力清党埋下了伏笔。尽管蒋介石觉得苏联危险,但蒋介石更知道,这时的国民党根本就离不开苏联的援助。这就是政治,政治就是永远追逐利益的最大化。1923年10月6日,苏联顾问鲍罗廷到达广州。在接下来的七个星期中,孙中山、鲍罗廷两人定期就国民党改组计划进行商讨。1924年1月20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经过艰苦努力,压下党内的不同声音,坚决改组国民党,他要将一个“士大夫”阶层的团体改造成有人民参加、有人民支持的合格的政党。值得一提的是,马林提出的“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建议得到了共产国际的支持,于是共产国际命令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在孙中山与李大钊的斡旋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与中国国民党的蜜月期。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尚无自己独立的、鲜明的政治主张,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它也未获得独立运作的授权,没有能力独立行动,所以,中国共产党当时的官方思想就是遵照共产国际的命令,真诚协助国民党。由此,“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得以正式确立。而孙中山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创建一支忠于党忠于自己的军队。要有这样的军队,就必须要有培养军官的学校。于是他决定创办一文一武两所学校——国立广东大学和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前者就是现在的中山大学。那么,广为人知的黄埔军校在哪里?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黄埔军校”,只是因为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后来定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大家就以地名“黄埔”代称它,其真名反而被世人忽略。下面就来聊一聊这个培养了国共两党无数将星的摇篮,说一说这所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军校。第十章黄埔!黄埔

                      黄埔新立

                      在苏联的帮助下,孙中山终于迈出了“创办军官学校、建立革命军”的第一步:成立军校筹备委员会,并任命37岁的蒋介石为筹备委员会委员长。值得一提的是,在黄埔军校的筹备过程中,由于筹备工作繁重,办校经费、武器弹药和训练器械极度缺乏,以及不少老资历的革命干部出于心理不平衡对他处处掣肘,蒋介石多次打算撂挑子不干,最后还是孙中山拿出老领导的架子猛批了他一顿,才让其勉为其难地挑起这副担子。1924年初春的广州,细雨绵绵,春寒料峭。阴霾的天气和淅淅沥沥的小雨交替上演,似乎在告诉人们:冬天并没有走远。如此寒冷的天气里,南堤2号新打出来的“陆军军官学校筹备委员会”招牌似乎也被冻得瑟瑟发抖,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筹委会那一大帮子人的热血豪情。革命形势喜人,时不我待,众人都很心急,也很努力。1月下旬才建立筹委会,5月学校就落成并开始招生,6月16日新生竟然就入学了。这样的进度不免令人浮想联翩。其实按现在的标准,黄埔军校算不得一个正规的军校。说不正规,是不想扫这些历史牛人的面子,要讲难听点,就是学校有点“野鸡”的意思。黄埔军校虽然有点那个,但总算是起步了,一穷二白,多不容易!下面一起来看一看黄埔军校的第一届领导班子,请注意,其中的大部分人都将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叱咤风云。军校总理——孙中山孙先生这一辈子最爱的就是总理这一称呼,以至于军校都要设置一个总理。校长——蒋介石虽说他的资历不够老,不过作为唯一既精通军事还懂政治宣传又深得孙中山信任的高级干部,这个校长也就只好由他来做。当然,这跟他擅长搞人际关系也有一定的关系,如他的盟兄弟张静江、戴季陶、许崇智,还有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廖仲恺都愿意为他说话,都支持他做校长。党代表——廖仲恺他从未在部队待过,但追随孙中山多年,久经考验,搞财政的能力也不错。这个党代表制度是学习苏联的,相当于咱们现在军校的政委。政治部主任——戴季陶这位仁兄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跑路了,不辞而别。经过小心求证,发现此事与国民党内部的权力斗争有关。黄埔军校的权力结构是这样的,廖仲恺任党代表,蒋介石任校长,戴季陶任政治部主任,构成看似平衡的三驾马车。平时由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党代表辅助并监督之,政治部主任则是党代表的参谋长,特殊情况下可行党代表职权,当临时的老大。这样问题就来了。校长蒋介石和政治部主任戴季陶是铁哥们,“蒋戴”组合联手,在黄埔有谁能相抗?对于黄埔军校这样一个各方利益纠葛其中的香饽饽,这显然破坏了其中的政治权力平衡。所以国民党内部的眼红人士纷纷跳出来反对:或蒋走,或戴走,两者余一!戴季陶够义气,他把机会留给了蒋介石,自己离开黄埔军校,去筹办一所新的大学——中山大学。可话又说回来,还好他跑掉了,英俊有为的周恩来才能接任。战术总教官——何应钦他在日本振武学校念过书,是蒋介石的校友。一年前还在贵州军阀手下干活,职务是贵州省军区参谋长,可惜那边窝里斗得太厉害,于是转投前途远大的蒋介石同学。后来,何应钦成为在黄埔系中影响力仅次于蒋介石的二号人物,一直在台湾干到退休。教练部主任——李济深之前说过李济深与胡汉民、邓铿二人之间的关系,这里就不重复了。他毕业于保定军校,于邓铿死后不久升为粤军第一师师长。他不仅是粤军中的实力派,而且跟新桂系的关系很不错,在两广一带有很强的活动能量。此人后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教育长、总队长兼教练部副主任——邓演达毕业于保定军校,原为粤军第一师参谋,后来搞了一个“第三党”跟蒋介石唱对台戏。教授部主任——王柏龄毕业于保定军校,一遇到危险就逃跑,实在是没脸没皮的经典人物。教授部副主任——叶剑英两年前还只是个下级军官的叶剑英,此时竟跃升为教授部副主任。究其原因,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在陈炯明炮轰总统府事件中,他火线“救驾”,得到了孙中山的信任与赏识。顾问团团长——来自苏联的加伦将军此人本名布留赫尔,后被封为苏联元帅。他领导的顾问团还包括了炮兵专家鲍罗金,通信专家德拉特文,战略专家切列潘诺夫……他们的到来大大提高了黄埔军校师生的战术水平。校长办公厅主任——陈诚陈诚,字辞修。毕业于保定军校,一生追随蒋介石,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台湾,都是蒋介石最亲信的人之一。招生委员会委员——陈果夫此人是蒋介石把兄弟陈其美的亲侄子。校长办公厅机要秘书——陈立夫陈果夫的亲弟弟,陈其美的亲侄子,美国匹兹堡大学采矿学硕士毕业生。谁也不会想到,这所在不起眼的小岛上颤颤巍巍起步的黄埔军校,竟然在日后名扬天下。从此时起,直到1976年叶剑英主导粉碎“四人帮”为止,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几乎每起重大历史事件中都会看到黄埔军人的影子。生源黄埔军校的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实在太多,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可以写一部书或者拍一部电影。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个仓促搭建的草台班子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能量?不要着急,先领略一番黄埔美景再说。在广州东约二十公里外,珠江的江心,有一个树木葱郁、山峦起伏的小岛,因其形状狭长,故而得名长洲岛。黄埔军校就坐落在长洲岛上,坐南朝北,总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青砖古屋,石板街巷,雕花木窗,是岭南特色浓郁的南方祠堂式建筑。学校最美的季节要数秋天: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翠醉石屋人。不过黄埔军校的菁华不在它的美景,而是学校大门上的一副对联:上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下联:贪生怕死勿入斯门横批:革命者来看到这里,不知道诸位对黄埔军校的成功密码是否有了一丝了然?黄埔军校之所以能成功,关键在于优秀的生源素质。说起生源,我们先看看当时的其他势力都是怎么为自己招兵买马的。连年的战争已经使当时的兵源严重枯竭,所以各地军阀把征兵工作看得非常重要,都派出得力干将四处征兵,不惜回到各自的老家坑蒙拐骗,甚至直接绑架。看这架势,当时对兵源的争夺程度绝不亚于现在的民办大学招生,甚至更加残酷。一不小心,招生人员还可能掉脑袋。张作霖手下那位人称“五毒大将军”的奇将张宗昌,他就干过这么一件荒唐烂事儿:张宗昌派自己的四个亲信去山东开展征兵工作,可那四个招生负责人活做得不尽如人意,没招到几个兵,结果四个人全部被张宗昌枪毙。招生难!招到优秀学生更难!不过黄埔牛就牛在这里:不愁生源。说到这一点,那就得感谢苏联和共产党的帮助了,当然也要归功于孙中山的求变。孙中山以苏联为师,不但获得了实打实的物质援助,而且在苏联或者说共产党的帮助下,大大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国民党的主要领导们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放弃了眼睛只向上看的习惯,放弃了对普通百姓的傲慢态度。国民党开始真心地、热诚地到基层去,到工人农民中去宣传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理论。因此,国人开始觉得孙中山、广东政府代表的是进步和希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时间,“到黄埔军校去”成了最时尚的口号,无数有志青年纷纷行动。他们或者是赞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者,又或者是中国共产党推荐的精英。总之,他们成群结队地到广州去,目的只有一个——救中国。1924年的广州,精英云集,正是这些人领衔主演了中国几十年的近现代史大戏。黄埔一期黄埔军校招生不像那些军阀,是人就招,而是要讲条件的。请看黄埔苛刻的入学标准:标准一,政治合格。考生得根正苗红才行。说得简单点,就是考生得是“本党党员”,或者是“认同本党主张”,又或者由“本党党员”推荐。“本党”当然是指国民党了。不对吧?黄埔军校的学生可有不少共产党学员,难不成是国民党代表推荐的?没错,确实如此。那个时候国共是一家人,所以这些共产党员是有双重身份的,他们同时也是国民党员。在国民党“一大”一百九十六名代表中,有国共双重党籍的代表超过了百分之十,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张国焘、毛泽东等高层领导都是国民党“一大”的代表,毛泽东当选了候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李大钊更是位列五人主席团。标准二,得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黄埔军校的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总试三关,考试内容竟然包括了那个时代很少有人听说过的几何、代数。没有高中知识是很难考过的,也就是说考生应试之前就已经拥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标准三,面试要能过关。实际上就是对口才和应变能力要求较高,因为这些人毕业之后大小也是个干部,是干部就得搞政治宣传工作,口才不行、应变能力差是干不了政治宣传工作的。面试主要考的是考生对“主义”的理解程度和对“革命”的向往程度。当然,你得用嘴巴表达出来,最好还要表现得慷慨激昂一点。据说面试还有一个特殊内容——考核外貌。蒋校长对那些骨骼清奇、面相端正和目光有神的学生会心生好感,并

                      级水利专家的工作同样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他的劳动,白昂与刘大夏在黄河边做的贡献,相当多的都是无用功。第三个人:徐贯。开工地点:江南。斗争对象:苏松河。三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朱祐樘又惊闻晴天霹雳:江南苏松河河道淤塞,洪水泛滥,灾情波及松江、常州、苏州、镇江等重镇,这都是中国当时最重要的产粮区!这可是后院起火。明朝北方的粮食主要靠南方供应,南方的粮食和赋税主要靠江南,所以民间有谚语说“苏湖熟,天下足”。如果苏湖不熟呢……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水了。白昂最合适,可朱祐樘选择了另一个人:工部侍郎徐贯。白昂是户部侍郎,刘大夏是地方领导,只有徐贯是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正经八百的搞工程出身,貌似专业最对口,但事实上,他和水利工作是最八竿子打不着的。徐贯,字原一,浙江淳安人,天顺元年进士,历任兵部主事,福建右参议,辽东巡抚,主要工作成绩只有一个——打仗,至于治水么,可以说是既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但这不是乱点鸳鸯谱。首先,徐贯只做狠事,在福建的时候不经领导批准把官仓的粮食分给灾民,还差点宰了管仓库的军官。后来到辽东做巡抚,严办不法军官,将罪大恶极者脱衣游街,给予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辽东地方志记载,一提这位大爷的名号,许多老兵油子竟吓得哆嗦。狠人徐贯还有一个特点:谨慎。他不打无把握之仗,还亲笔题写了一款墨宝“百闻不如一见”以自省。治水这种高技术含量工作,没有这种调查研究的精神是万万不能的。而最重要的一条是,朱祐樘深知:南方的水患和北方的水患不一样。徐贯风尘仆仆地来到了江南,在考察灾情后他明白:不一样,确实不一样。徐贯的任务只有一个——清理淤泥。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技能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苏松河,就是今天的苏州河,是太湖流域的一条支流,它的沿岸,是由苏州至松江(上海)的中国当时最富庶的经济带。直到今天,太湖流域的清淤问题,依然是当地政府头疼的大事。为啥难,这是个科学问题。上游水流带来的淤泥,到了水势平缓的地方就会沉积,形成淤积,从而引发水灾。所以,清理淤泥就像在家清理鱼缸一样,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做的必要工作。但为什么苏松河最严重?原因在于:苏松河淤积不止天灾,还有人祸。人祸,就是苏松河沿岸甚至河道上的庄田。淤泥土质肥沃,自然被很多人盯上,在河道上修坝建圩,开垦良田。这样一来,水道的行洪泄洪能力大大下降,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这些庄田因为建在坝上所以平安无事,总之,横竖全便宜这群混球了。于是,波涛汹涌的苏松河,上游被人占坝建地,下游也被人占坝建地,用赵本山的话说,“终于从一根筋变成两头堵”。长此以往,任你怎么累死累活地挖淤清淤,也解决不了问题。但这群混球都是当地豪门,地方官知道此举的危害,可谁也管不了。别人管不了,徐贯管。到达灾区后经过考察,徐贯下令:凡是建在河道上的违章建筑,限期内必须全部拆除。消息传来,中小地主们人心惶惶,豪强大族们只是冷笑:你算什么东西,管到我们头上来了。很快他们不笑了,徐贯不仅管到他们头上,还要骑在他们头上。眼见命令石沉大海,徐贯调动兵马,对各类违章建筑进行强拆,先拿苏州的几家皇亲国戚开刀。这可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拦的,有骂的,京城这边也不消停,官员天天上书骂徐贯,连后宫皇亲们也轮番喊冤。一开始朱祐樘只装听不见,实在受不了了,干脆下了一道诏书:谁敢再妄议徐贯,一律法办。领导撑腰,徐贯干得更欢了。所谓地主恶霸还是软骨头多,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家家争着拆违章建筑。徐贯再接再厉,他选拔了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中层干部,开始了大规模的苏松河清淤工程。不到一年的时间,苏松河流域的清淤工作全面完成,生产全线恢复。事办完了,可徐贯不走,他接连给朱祐樘上书,力主对苏松河流域进行进一步整治。因为徐贯知道,清淤是一个长期工作,今天挖完了用不了多久又会堵,折腾下来又耗时又耗力,想长期解决问题,还得依照科学办事。单纯的挖掘淤泥只是笨办法。淤泥是水流冲击形成的,如果水道流量加大,流速加快,那么淤泥沉积的数量就会少很多,日常的清理维护也会省事。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徐贯奏请朱祐樘批准,做了另一个件事:挖河。这是江南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河道整治工作,徐贯开挖了数条运河,将苏松江与附近的几条水域连接起来。为了控制水的流速和流量,他特意设计了拦水闸与蓄洪水库。如此,苏松河不仅水患解除,更为太湖几条河流的分流泄洪起到作用。今天我们去江南,依然可以找到当年建设的水利工程遗址,看到这些的时候,你一定会由衷地感叹:中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徐贯主持的江南地区水利整治工程全线完工。这是一项对大明王朝有着生命线意义的工程。占明朝财政收入大半的江南地区重现繁荣,水灾肆虐的太湖流域重如鱼米之乡的盛景。若无此举,弘治朝的盛世大局,只能是镜花水月一般的泡影。功成归京的徐贯升为工部尚书,不久退休,去世后赐谥号为康懿。这位奠定江南百年繁华的人,竟然同样在清朝人官修的《明史》中无传。关于他的记录,都是从福建、江苏、辽宁等零碎的地方志中整理得来。但我相信,他不会因为史官的偏见而被岁月遗忘,因为他倾注了无数心血的苏松河依旧奔腾不息,欣欣向荣的江南,是那段燃烧着热血的岁月的见证。徐贯是一个心系百姓的人,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与弘治盛世的许多名人比,也许他从来不是一颗明星,却是一块厚重的基石,沉默地托起无数幸福的诞生。3个重灾区的改造完成,标志着弘治朝抗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以后的数十年,自然灾害依然时有发生,但大规模自然灾害基本绝迹了,重新爬坡的大明王朝,可以全面开始生产建设了。朱祐樘在位的时期,之所以被称为“中兴”,不仅仅因为抗灾救灾的胜利,更因为他进行的一系列大刀阔斧,几乎改变明王朝命运的经济改革。这些改革,离不开一个人——邱浚。第十五章明朝最牛经济学家邱浚一公元1487年至1505年的18年,是明孝宗朱祐樘在位的“弘治朝”,也是明王朝近3个世纪历史上又一段“黄金时代”,对内罢黜奸佞小人,整理内政,修治黄河,改革税制盐政,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修正司法条例,废除苛刑严政,整理天下典籍,减轻百姓负担,清丈土地,遏制兼并;对外整顿防线,收复哈密,阻遏鞑靼进攻。18年间文治武功良可称道,史称“弘治中兴”。这段“中兴”岁月,同样是杰出人物风云际会的时代,文臣有“两京十二部,唯有一王恕”的吏部尚书王恕,两任同样拥有卓越眼光的兵部尚书马文升、刘大夏;号称“大明最强内阁”的刘健、谢迁、李东阳三位阁老,史称“大明理财能臣”的李敏、叶淇两位户部尚书;中国杰出水利专家白昂、徐贯;边将里也有镇守边关,数次击败蒙古人入侵的王越、秦紘、陈寿、王轼等能将。文化人物同样英杰荟萃,开明王朝“前七子”诗文先河的李梦阳,中国美术史不世出的天才画家唐伯虎,王恕为代表的儒家理学“三原学派”,中国儒家杰出思想家陈白沙,均在这一时期大放异彩。诸多英杰里,后来苏联革命导师列宁只给予一个人最崇高评价——“中国十五世纪最杰出人物”及“人类中世纪最伟大经济思想家”。近现代国学大师钱穆也赞叹他“乃中国第一流人物”。这个人,就是在弘治朝早期以礼部尚书身份入阁的内阁大学士——邱浚。丘浚,字仲深,号玉峰,琼山,别号海山先生,今海南省琼山县下田村人,明朝中期著名经济思想家。在今天的海南省,他被尊称为“海南双壁”。与他并称为“双壁”的,是后来世人皆知的明朝第一清官海瑞。在朱祐樘即位的弘治朝早期,面对国库储备空虚殆尽,财政收入锐减,大江南北自然灾害四起,北部边关战火连连,大明王朝内外交困举步维艰的局面,身为重臣的丘浚以卓越的眼光,把握住治世的两个关键点——效率、税收。经呕心沥血苦心谋划,终帮助明王朝摆脱困境,重新迎来复兴的局面。其卓越贡献,不但匹配得“双壁”的名号,更堪称弘治中兴的“总设计师”。为何有此评价,还是让我们从丘浚的人生谈起。二丘浚出生于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其命运非常坎坷,生下没多久父亲即病死,与母亲相依为命。虽家境贫寒,但丘母粗通文墨,很早便督导丘浚学业,丘浚也从小就体现出无与伦比的天赋,3岁即能识千字,更“过目成诵,出口成章”。不仅天赋惊人,治学也同样刻苦,自小就酷爱读书,家里没钱,就想尽办法借别人家书读,史载“家贫无书,尝走数百里借书,必得乃已”。有次丘浚向县里一家老学究借书,老学究不借,丘浚在老学究家“软磨硬破”半个月,吓得老学究竟然跑到县衙报官,当地县令知道后劝解道:“既有好学之心,何不成其大志?”允许丘浚借住在老学究家中翻阅。少年丘浚博览群书,不仅经史子集烂熟于心,天文地理,释道农桑,算学医学,皆有所涉猎,明史上说他“以博综闻”,恰是这段时间打的底子。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带着“以济天下”的梦想,丘浚参加广东乡试,一举拔得头筹。3年后丘浚拜别母亲,赴北京参加会试,这次却“摔了跟斗”,不但没考中,甚至连归家的路费都没有。幸好国子监祭酒萧滋赏识丘浚才华,举荐他入国子监继续学习,之后不但悉心辅导丘浚学业,更在生活上时常接济。7年之后,丘浚终于金榜题名,以一甲身份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做侍讲。翰林院被后世戏称为“宰相培训班”,可谓前途大好。3年之后,丘浚的“恩人”萧兹横遭劫难,此时朱祁镇发动“夺门之变”,复辟后,本属景泰帝一派的萧兹被清算,免去内阁大学士之职,罢官回乡“永不叙用”。众人唯恐避之不及,唯独丘浚“仗义”,竟亲自在郊外相送。接着有人给朱祁镇打了“小报告”,朱祁镇闻听后却赞叹说“于己有恩尚不忘,此乃忠臣也”。非但没有难为丘浚,反而将丘浚提拔为“翰林院侍读”。天顺朝的八年间,丘浚的主要工作是为朱祁镇讲学,每次“侍讲”时,丘浚“洪亮流利,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切中要务”,朱祁镇“大喜之”。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冬天开始,朱祁镇身体每况愈下,诸多政务皆交给时任太子的朱见深处理,朱祁镇对朱见深谈起丘浚时说,丘浚“博通古今典章,虽善雄辩然治世之才稍逊,却可多听之”。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的大藤峡之乱,在震撼了明王朝的同时,也让丘浚的“治世之才”崭露头角。叛乱伊始,诸内阁大臣皆反对朝廷派兵,建议由两广地方政府“自行征剿”,唯独丘浚上书反对,言侯大苟不可轻视。之后叛乱果然越演越烈,明王朝不得已委派韩雍为将,调重兵镇压。此时的兵部尚书王复定下了“步步为营”的作战方针,丘浚上书反对,提出“直捣大藤峡”的建议,并详细分述步骤,第一步先占领广西荔浦,切断叛军退路,继而16万大军分三路,一路主攻,两路佯动牵制叛军,最终三路会攻大藤峡,彻底剿灭叛军。奏报送上后,兵部官员皆以为荒唐,兵部侍郎王紘(即土木之变后带头殴死马顺的那位)嘲笑说“竖子不知兵,实乃胡言”。但内阁首辅李贤和前线“总指挥”韩雍却大为赞赏,最终依计行事,一举剿灭大藤峡叛军。韩雍“直捣黄龙”的妙手,实为丘浚“运筹帷幄”。此次大捷也令丘浚声名鹊起,原本以为丘浚“治世之才稍逊”的朱见深也对他刮目相看,之后节节高升,先提升为“翰林院侍讲学士”,又以礼部侍郎身份兼任“国子监祭酒”,坐上了当年“恩人”萧滋的职务。其间丘浚还受命编纂《英宗实录》,为掩盖明英宗朱祁镇的过失,曾有同僚欲在编纂实录时给于谦妄加罪名,丘浚却坚决反对,坚持秉笔直书。因他的刚直,我们今日才看到“夺门之变”的真相。虽声名鹊起,但在明英宗、明宪宗两朝的30多年里,颇具“治世之才”的丘浚,做的多是“文化工作”。他也曾多次上奏纵论时事,比如朱见深发动的数次“搜套”战争,丘浚与兵部官员看法一样,反对草率动兵,他一句“难事不在战与否,却在战而胜之”,可谓切中要害。在用兵河套的问题上,丘浚修正了兵部尚书白昂的“赔钱论”,认为开发河套固然费钱,但“河套农桑之利,足输九边之用”,必能“解朝廷兵费之忧,熄中原流民之患”。王越在成化八年,十六年两次大破蒙古可汗,迫使鞑靼部退出河套草原,丘浚皆在“第一时间”上书,建议朝廷“速屯边兵,迁移流民,充实河套边防”。对于众多朝臣一筹莫展的“经费问题”,丘浚创造性建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北方商人特别是山西盐商在河套兴置产业,开垦农田。此项奏议引起骂声一片,户部尚书殷谦指责丘浚“身担礼部要职,不思本务,却妄议户部事,此渎职之行也”。刑科给事中毛弘更给丘浚扣了个“擅变成法,妄论祖制”的帽子,户科给事中丘弘更过分,甚至怀疑丘浚“私通商贾,暗收贿赂,不可不查也”。对这一切,朱见深倒是“不查”,却也“不纳”,反多次劝丘浚“汝忧心国事虽可嘉,然理财用兵皆非汝之责,朕用汝,乃用汝之长野”,还是希望丘浚做好“文化工作”。当然这期间丘浚的“文化工作”也不差,一是颁布了“擢拔之制”,即全国各县县令,每年需选拔3名本地家境困难却好学上进的14岁以下少年才俊,上报中央由国家资助完成学业。这可称是世界上最早的“义务教育法”。此外他身兼国子监祭酒(中央大学校长),多年来悉心教育,为国家培养诸多人才,弘治、正德两朝诸多英杰皆出自他门下。在编修《英宗实录》的同时,他也编写了另一部史料经典——《宋元纲目》,这部详细记录宋元时代蒙古人历史的著作,不但成为之后明王朝制定对蒙古政策的重要参考,直到今天依然是世界各国蒙古史学者的重点研究对象。虽在朱见深时代被认定“治世之才稍逊”,丘浚礼部侍郎的位置却稳如泰山,在错综复杂的官场争斗里“置身事外”,算是因祸得福。但“坐山观虎斗”的丘浚也不闲着,兵部尚书项忠骂过丘浚“纸上谈兵,神似赵括”。后来汪直陷害项忠,丘浚也让自己的门生御史杨礼“跟风”弹劾,落井下石一把。户部尚书杨鼎因河套一事同丘浚结下梁子,后也被丘浚整出了“擅用公费”的黑材料,黯然罢官回乡,至于两位曾给丘浚“扣帽子”的言官毛弘、邱弘,丘浚也一直“惦念着”,时常趁给朱见深讲课的机会“说坏话”,终令二人先后被撤职丢官。其睚眦必报的行为,也为他最后的悲剧埋下伏笔。除此以外,丘浚在成化朝的23年中,忙里偷闲,默默地做着一件事,正是这件事,不但造就了他在弘治朝初期的一鸣惊人,更奠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崇高地位。三明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十二月,即位仅数月的明孝宗朱祐樘,收到了丘浚送来的一份石破天惊的礼物——丘浚呕心沥血20年完成的皇皇巨著《大学衍义补》。《大学衍义》是南宋理学名家真德秀的名作,是全面继承发展朱熹理学思想的儒家经典,其内容包括儒家理学“修身”“齐家”两大内容,被此后历代学者奉为经典。身为后人的丘浚,仿照此书的体式,完成了独创性的著作——《大学衍义补》,中心思想只有一个:治天下。这部30万字的著作,全面论述了此时明王朝面临的种种问题——官风糜烂,财用枯竭,垦田锐减,天灾横行,并一针见血指出了解决问题的两大关键——效率、税制。而其中具有颠覆性思想的是一句话:食货者,生民之根本也。在重农抑商政策实行上千年的中国,第一次鲜明提出了商品经济是

                      印法币。待到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收拾这个被双方搅和得异常混乱的金融体系时,出现了重大失误,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而共产党这边的边币却非常坚挺。史家通常认为,国民党最后败走台湾,金融体系崩溃是一个极其关键的原因。

                      结语

                      对于军统和中统这样的特务组织,殊难评价其功绩。既因为秘密战线的斗争极具复杂性:间谍,特别是双重间谍,很容易引起怀疑,甚至是引起己方阵营的怀疑。直到今天,众多史料还矛盾重重,有些史料认为的英雄和烈士,在另一处却被指为叛徒。也因为这两个组织一直在做着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一边与自己的同胞作对,一边与国共两党以及全中华民族共同的敌人——日本侵略者及其附庸做殊死的搏斗。譬如逮捕川岛芳子的军统北平站站长马汉三,昨天还在抗日的前线含辛茹苦,刚刚胜利就被军统的自己人以“谋反、投敌、贪污”等罪名秘密处决。譬如曹锟的长孙女婿、刺杀汉奸张敬尧的军统著名杀手白世维,之前还是抗日的英雄,到解放战争的时候又猛抓共产党。譬如军统“四大金刚”之一的王天木,昨天还在为国家民族制裁败类,隔天就被捕了,并落水当了汉奸,成为同事的制裁对象。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只能说,那个时代太特殊了,特殊的时代造就了这样一群特殊的人。抛头颅洒热血是一种牺牲,忍辱负重更是一种牺牲,因为这个过程更加残酷,更加痛苦。后人唯一能做的,是在精神深处珍视那些真正为国家、为理想、为信仰而放弃爱情家庭、不畏艰难、流血牺牲的斗士。也许他们的名字少有人知晓,但他们的功绩永世长存!最后,简单交代一下那些曾在本书中出现过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的结局。抗战胜利前,徐恩曾因走私军火,被“撤去本兼各职永不录用”。一世风流的戴笠在征服了最后一个女人——上海滩影后胡蝶之后,带着一堆谜题,于1946年3月一个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的日子,在南京岱山机毁人亡。戴机撞戴(岱)山,雨农(戴笠的字)死雨中。76号的丁默邨于抗战胜利两年后被执行死刑。特高课这边,土肥原作为甲级战犯被第一个处以绞刑,川岛芳子也被判处死刑。杀出个黎明第九章铁血远征军,杀出个黎明

                      猎杀1941

                      随着中日两国在各条战线均进入僵持阶段,时间也悄然来到了1940年年底。1940年9月,德国、日本和意大利三国签订攻守同盟,是为轴心国。1941年6月,德国全力进攻苏联。“二战”之初,被德军“闪电战”(充分利用飞机和坦克的速度优势,集中兵力,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制敌取胜)击破的国家名单有长长的一串:波兰、荷兰、比利时、法国……这给希特勒造成了一个严重的错觉:闪电战可以包打一切。所以希特勒对付苏联的战术还是闪电战。可希特勒并没有意识到:再高明的战法,也有它的弱点。闪电战的弱点就是它过于注重速度和成功率,一旦不能快速“劈”死对手,就会错过稍纵即逝的机会,陷入拉锯战。一旦进入拉锯战,汽油、弹药、衣服和食物等补给跟不上的“闪电”部队,就成了深入敌阵的孤军。那些被闪电战击破的国家与苏联相比,从国土上来说,都缺少战略纵深,从武器装备来看,都缺少空中优势。苏联的这两个特点,都能克制德国的闪电战。战争的进程果然印证了这一点。开战之初的一个多月里,苏联红军死伤无数,西部国门大开,德国人长驱直入,直抵十月革命的发祥地——列宁格勒(圣彼得堡)城下。此刻,德国人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结果等待他们的却是无比痛苦且漫长的鏖战!此前,德国人只用一个多月就拿下苏联国土数百万平方公里,毙伤苏联军队数百万。但对付列宁格勒这样一座小小的城池,他们居然花了近九百天,自己死伤五十多万,造成对方军民死伤近两百万,最终还是未能拿下。在誓死捍卫祖国和家乡,一波接一波冒死冲锋的苏联人面前,曾经不可一世的“闪电部队”被冻结在了西伯利亚的寒流中。当然,如果把时间定格在进军列宁格勒之前,德军是天下无敌的,谁也不看好被揍得落花流水的苏联红军还能翻盘。德国的成功刺激到了日本,日本人嚷着“不要误了最后一班公共汽车”的口号,在这一年中向中国发动了数次大规模的局部进攻。中日双方各有胜败——如“土木系”二号人物罗卓英指挥的“上高会战”的大胜、何应钦指挥的“中条山战役”的惨败。总体说来,日本赢多输少,但赢得并不轻松。这是黎明前的黑暗,光明即将到来。中日战争打到1941年年底的时候,除了主帅用兵、将士用命外,中国的另一大作战优势也开始发挥作用。这个优势就是人多。随着战争的进行,这一优势就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几场大仗下来,中日双方都紧急招兵以继续作战。中国的新兵虽然和以前一样缺乏训练,但日本的新兵较之以往通过了层层选拔、得到了足够训练且身经百战的老兵差距更大。所以,中国的人口优势终于转化成了胜势。除了人口劣势之外,日本本国贫乏的资源也使其无力支持长期消耗战。而且由于大规模的敌后游击战的存在,日本人“以战养战”也成妄想。尤其是在德、意、日结盟后,美、英公开地支持中国,对日本实施经济封锁,使日本的战争资源迅速走向枯竭。到了1941年下半年,日本的石油储备已经捉襟见肘,似乎只有从中国撤兵一途了。但是,日本人想出了破解当前困难局面的办法——彻底疯狂。彻底疯狂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他们不用思考自己能不能做到,只管听天由命,放手一搏。日本人决定做三件事:第一,彻底摧毁美、英在太平洋上的军事力量,打破其对日海上封锁。第二,占领东南亚,以获取那里富庶的战争资源。第三,进入缅甸,摧毁中国的生命线——滇缅公路,掐死中国。于是时间定格在1941年12月7日,强大的美国太平洋舰队在几小时内就被日军彻底摧毁,这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珍珠港事件”。第二天,也就是12月8日,美、英同时对日宣战。此时的蒋介石一定难抑喜悦之情,因为从1931年“九·一八”开始,十年的孤军奋战终于告一段落!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日本自掘坟墓,把顶级强国美国拖下水,日本人疯得实在是太及时了!第三天,重庆国民政府对以德、意、日为首的轴心国宣战。中国加入轴心国的对立面——同盟国,与美、苏、英站到了一起。几天后,日本的盟友德国和意大利对美宣战。稍提一句,德国、意大利之前已经对欧洲各国都宣过战了。这场震惊世界的大群架——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全面上演。

                      北上还是南下

                      按照正常逻辑,鉴于苏联国力不如美国,那么日本北上与德国合作,先搞垮苏联再谈其他似乎更加合理,可为何日本人选择南下?其实,到底是北上还是南下,日本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但最终日本还是选择南下,不外乎这么几个原因。原因一,兵力不足,风险太大。别看苏联和日本签订了所谓的互不侵犯协定,其实这都是表面功夫。就像德国和苏联也签了互不侵犯协定,还不是照打不误。所以苏联根本信不过日本,仍在远东屯兵近百万。如此看来,日本若想攻打苏联,按照苏联人在“张鼓峰事件”和“诺门罕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军队派少了根本就是白搭。可军队又不能凭空冒出来,那么打苏联的军队从何而来?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先简单了解一下1942年前后日军扩编之后的兵力分布,情况大概如此:本土驻军(数目不详,大概少于四十万)、海军(约三十五万)、驻守东北一带的关东军(约八十万)、与国军在关内正面战场对战的“中国派遣军”(约一百万)、驻守朝鲜、台湾的日军(约十万)。如果与苏联开战的话,关东军肯定跑不掉。当然了,这也正是关东军所期待的。但关东军主力北上,整个东北将处于真空状态。战争进展顺利的话,一切好说,若一旦受阻甚至失利,试问凭借关东军在东北留下的那点残兵,如何抵挡得住百万苏军南下占领东北?既然如此,日本势必派兵填补关东军留下的真空地带,保护东北这块已经吃到嘴里的肉。可是从哪里派兵?唯有拆东墙补西墙。可能关内的“中国派遣军”,本土的驻军,甚至朝鲜和台湾的驻军,都要抽调去东北驻防。但问题是,中日现在已形成相持局面,日军连发动大规模战役都已是力不从心,如果再将关内日军抽调去东北,又拿什么来防备中国军队的骚扰和反击?难道要放弃这几年来已经占领的中国土地?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当时中国未定的情况下,贸然北上,只会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结局。因此,从兵力上说,与其勉力北上,还不如趁苏联和德军无暇他顾之时,抽调一部分“关东军”和“中国派遣军”精锐,配合海军南下开辟另一个战场。退一步讲,即使日本配合德国出兵北上,由于苏联西南部的工业区已落入德国之手,所以日本人若想消灭苏联和捞好处兼顾,就得瞄准苏联内迁的工业区如西伯利亚工业区乃至乌拉尔工业区。可问题是,那里靠近苏联国土的腹心,距日本本土甚至是中苏边境都极为遥远,以日本的战略储备状况——极缺石油,军队能不能打到那里还是个问题。不得不说,日本人没在东北发现大庆油田实乃万幸,否则日军以战养战,其破坏力是亚洲人民难以承受的。综合看来,北上对日本来说风险太大。原因二,国策。日本是个岛国,跟英国一样,非常重视海洋防卫。日本由此确立了“大东亚共荣圈”殖民大帝国的国策,决定将主要力量向太平洋扩张。但是,南下也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必须面对美国。日本想出来的解决办法是,先干掉美国的太平洋舰队,将美国在亚洲的影响力缩减到最小,然后趁美军无力插手亚洲的这段时间,打通东南亚通道,迫降国民政府。等美国实力恢复到能够进行干涉的时候,日本已经掌控了大局,消化了足够多的利益和足够大的地盘,具备了和美国对抗的实力。想法虽好,但实现起来有些问题。因为日本人找错了对手,一个是被打倒无数次,却永远不会趴在地上的中国,一个是被打成重伤,却依然能够战斗的美国。选择这样的对手,只能说是日本的悲剧。

                      靠别人远不如靠自己

                      没有了美国太平洋舰队的掣肘,日军随即挥兵东南亚,掠夺战略物资去也!为快速实现这个目标,日本同时向多个国家发动了攻击。关于日军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历史书上的记载,大致是地名、沦陷时间、死伤——日军杀死杀伤对手的人数。其实,泰国、马来半岛、菲律宾、关岛、香港、新加坡以及东印度群岛等地的英美殖民军也做了抵抗,只可惜他们抵抗的时间,几乎就是被日军那一冲的瞬间——一冲就垮。这一点在菲律宾和新加坡战场表现到了极致。七万五千美国菲律宾联军放下武器,美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仓皇而逃。一千余日军伤亡换来驻新加坡英军八万余人举起白旗。实际上,英美殖民军的实力不是很差,只是腐败得太重,懦弱了太久,血性全无,冲一下便轰然倒塌。日本迅速将东南亚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罗织到了自己编织的“大东亚共荣圈”中,石油、天然气、煤和粮食等紧缺战略物资得到了及时的补充。紧接着,日军进入英国的殖民地缅甸,准备实施对中国的战略包围——切断滇缅公路,进而通过缅甸进攻云南,拿下云南进攻重庆。缅甸是一个孱弱的国家,光靠自己,绝无可能扛住日本的侵袭!而它的宗主国英国,此时正被德国按在欧洲和北非狂扁,根本无暇他顾。即使有暇,英国人最先要保住的,也是其在亚洲最大最富饶的殖民地印度。其他类似缅甸的这种小殖民地,只能由其自生自灭了。至于同盟国中最强大的美国,在失去了太平洋舰队之后,远在万里之外的它想在短期内恢复曾经在东南亚的军事存在,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美国、英国都无力发兵援救,缅甸该怎么办?前面说过,中国对外联系的国际通道已经只剩下西南的桂越、滇缅两条公路。而此时法国人已经投降了,日本作为轴心国,作为胜利的一方,顺其自然地接收了法国在东南亚的殖民地——越南、老挝和柬埔寨,桂越这条国际通道也就被日本堵住了。因此,中国的对外通道只剩下滇缅公路。一旦滇缅公路被切断,中国的持久抗战将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在决定命运的时刻,靠别人远不如靠自己来得稳妥。所以中国决定自己组织远征军开赴缅甸,保卫自己的生命线。蒋介石大出血,一口气准备了三个军,他自己的棺材本第五军也在其中。远征军组织完毕,随时准备兵发缅甸。发兵前,蒋介石也曾征询英国人意见:WhatcanIdoforyou?英国人回复:No,Thanks.娘希匹,英国人自己不出力,居然还不让我中国出力?从表面上看,当时的英国人有四条强大的理由说No。理由一,英国人自己还没有想好守不守缅甸。理由二,在缅甸还有不少英军,应该跟日军有得一拼。理由三,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希望第三国军队进入其殖民地,万一中国人赖在那里不走了怎么办?理由四,实在瞧不上中国军队的战斗力。一百年前,他们在鸦片战争中随便派两艘军舰就能把清军给灭了。这坏印象便一直留存了下来。可惜,英国远非百年前的日不落帝国,实力早被雨打风吹去,剩下的也就是表面风光和所谓的绅士风度了。在缅甸的数万英军,面对欧洲人口中的“三流军队”——日军的疯狂进攻,败得毫无绅士风度,一路狂窜。直到日本人一路追到了缅甸首都仰光,英国人这才知道着急,急呼中国远征军入境协防。可是为时已晚,日军已经深入缅甸,缅甸主要城市都已沦陷。英国人的自私和自负,令中国远征军错过了大好时机。尽管如此,远征军还是决心马上出兵。

                      远征军入缅

                      与此同时,同盟国在华盛顿召开会议,决定把缅甸、泰国、越南、印度与中国战区合并,成立盟军“中缅印战区”,由蒋介石出任总司令。此外,同盟国还空降了两个大牌领导。一个是美国人史迪威中将,出任战区参谋长。史迪威的优点很多。他在中国工作过一段时间,是个“中国通”。他毕业于西点军校,学历不错,只是缺乏作战经验,但做事认真、性格坚强,是一名很有职业精神的军人。他还有一个好靠山——马歇尔,马歇尔时任美军陆军总参谋长,既是总统罗斯福的军师,也是拯救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的提出者。伴随这些优点的,是他的一个大弱点——性格缺陷,此人极其强势,凡事喜欢自己说了算,别人甚至是领导反对也没用。所以他跟领导的关系很差劲,从他给众领导取的外号就可见一斑——蒋介石是“花生米”(意为笨蛋、没用的小人物),罗斯福是“老软脚蟹”。此人来到“中缅印战区”上班后,以罗斯福总统特使自居,自认使命是“监督”中国抗战,行事十分高调。其带兵打仗的本事另说。其实,让美国人派一个参谋长过来是蒋介石的主意。蒋介石的本意是弄一个听话的“传声筒”过来,方便找美国人弄些免费的战略物资和低息贷款,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请回了一尊牛气冲天的菩萨。另一个是英国人亚历山大中将,出任战区英军总司令。此人曾在“敦刻尔克大撤退”中沉着冷静地带领英军安全回到英国,也算是个人物。中国远征军的总司令是卫立煌,但卫立煌因故未到,无法入缅。蒋委员长后来才发现人事安排失当,改派陈诚的忠实小弟罗卓英前去代理,副司令则是昆仑关一战成名的杜聿明。大家也看出来了:领导全是大牌,关系错综复杂——杜聿明要听罗卓英的指挥,罗卓英听中将史迪威的指挥,中将史迪威与中将亚历山大不知道谁听谁指挥,特级上将(蒋介石自封)蒋介石则在重庆遥控指挥。尽管指挥体系一片混乱,那也只能打了,毕竟中国抗战的生命港口——仰光已经悬于一线。1942年3月初,远征军匆忙入缅。这

                      说,我并非一演说家,亦非一语言学家,但此均非我之短处。讨论我之长短者,不应在此方面立论。我此刻是来讲历史文化,诸位找我短处,正该从我所讲中去找寻、去指摘。因此我们讨论文化,正该先了解其长处,然后指摘其短处。不能说一人长于游泳,但偏要他比赛打网球。若不会,便是他短处。有人说,我向来讲中国史总爱举其长处,如此则容易误认为中国文化有长无短。其实要讲中国史,盛衰进退治乱兴亡都该讲。不能只讲汉、唐,不讲三国与五代。但若你来写一部希腊史,自然只该写希腊出生了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亚历山大,却不必历数希腊没有出生过孔子、释迦和耶稣。希腊后来衰了,但当希腊盛时,那些优点也不该一笔抹去不提。而且写希腊史的,正该在其盛时多着笔,衰了便无语可着了。我上面说过,讲文化依然只是讲历史。不能说今天中国不像样,便对以往不该叙述其长处。这真是:“中国不亡,是无天理了。”在我幼时,六十年前的中国,抱此见解的真不少。他们当然亦是激发于一时爱国热忱。但我们若平心静气来讨论文化问题,则似乎不宜如此般一意自谴。太过自谴了,至少不客观,不真实,没有历史根据。上面说过,文化只是人生。我们在实际人生中,也哪能专找人短处的呢?无论在家庭、在社会、或交朋友、或处师生,人与人间则总有种种关系。若一意专找别人短处,此诸关系也都不可能存在。若真说中国文化只有太监、姨太太、麻雀牌、鸦片烟、长辫和小脚,那真成为中国不亡,是无天理了。但试问此世界上岂不仍还有中国和中国人之存在吗?不能因为一意要骂中国和中国人,却骂到上帝瞎了眼,丧了良心,说此是无天理呀!因知做人自谴过甚,也是一病。讨论文化问题,我们也不该只如是般一味自谴自责!上述关于如何研究文化问题,我特就我们中国此六十年来学术界风气,提出下列诸点:一、应根据历史真情。二、求其异,不重在指其同。三、自大处看,不专从小处看。四、从汇通处看,不专从各别处看。五、看得远,不可专从一横切面只看眼前。六、不可专寻短处,应多从长处着眼。三以上讲了些研究文化问题所应保持的几种心习和态度。此下再略谈有关讨论文化问题的其他方面。首先谈到所谓文化精神与文化病。任何一种文化都会出毛病,但所谓文化病往往恰好正从其文化优点上生出。此层骤似颇难说,但以浅显例言,如骑者易坠,操舟者易溺,歌唱者易失音,演剧者易失态,历史上亦尽不乏其证。中国传统文化,政治方面可说是最见长的。但中国历史上大病,正以出在政治方面者为多。近几十年来,中国病痛主要亦出在政治方面。若说近代中国工商实业不发达,新科学不生根,这些话也都对。但这些只是外在短处,我们尽可设法补救,或说迎头赶上。所以老不能如此,则正为内在有病。此一病,从中国近代历史讲来,显然仍是政治病。若使政治上没有病,我们想要提倡科学,振兴实业,该不是做不到。故我说,所谓文化精神,应指其特殊长处。而所谓文化病,则正亦出生在其特殊见长处,而不在其短缺处。若要把别人长处来弥补自己短处,便有所谓文化交流与文化革新。但文化体系譬如一七巧板,只是那七块板,却可拼成一头鸟,或一个老人,或一艘船,或一所屋子,或其他种种拼法,可成种种形态。只在此七巧板中,一块位置变动,其余各块也得随着全部变。此处可见文化交流与文化革新之不易。在文化传统大体系中,从外面加些微影响,亦可使整个文化体系改头换面。当知别人长处与自己长处,骤然间未必能配合上。所怕是引进别人长处,先把自己长处损害了。自己陷入病中,则别人长处亦将不为我有。故文化交流,先须自有主宰。文化革新,也须定有步骤。此六十年来的中国知识界,既对西方文化并为加以审慎别择,而对自己固有传统更不能深细剖析其利病得失之所在,随便引进一些,却转对自己损害一些。于是意志愈激,遂有提出所谓全盘西化之说。但所谓西化,究向西方哪一国哪一民族的文化模型来化呢?这其间也得有别择,仍须有步骤,否则如何全盘地化法?“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终是件危险事。其实这六十年前乃至六十年中,文化何尝不时有革新。只为是无别择、无步骤。譬如那七巧板,初时一两块稍微移动,还依稀见得原来模样是老人、是马。后来逐块都变乱了,原来模样早已消失,但又尽拼不出新样子来。演变到近年如大陆,总算在全盘西化中选出一模子,可以照拼照凑。又无奈是文化旧根柢太深固,苦于一时斩不断。在看得见的方面纵使都西化了,但中国的自然背景还在,中国人的传统心习究难尽情铲除,势将仍受多少中国旧传统的影响。从前有人主张,要劝中国人搬全家去外国留学。但此主张决难彻底。这一家纵西化了,待这一家回到中国,岂非仍在中国社会里?若使我们能把全体中国人一口气都搬到外国,则岂不仍在外国凭空搬进了一个中国社会?我们人口又多过了任何一个外国,那岂不要把外国社会反而中国化了?这六十年来的中国人,一番崇拜西方之狂热,任何历史上所表现的宗教信仰,也都难相比。所惜只是表现了些狂热的俗情,偏激的意气,最高也只算是空洞的理想,没有能稍稍厝意到历史与现实方面去作考虑。至此,我们要讲一些文化的共态与个性。文化有共同处,是其共态。文化有相异处,是其个性。个性有长有短,贵在能就其个性来释回增美。共态是一种普通水准,个性则可有特别见长。但亦不能在个性上太发展,而在共态上太落后。如印度文化,便有此毛病。六十年来的中国人常说:“西方人用电灯,我们用火水灯。西方人乘汽车,我们坐独轮车。我们如何能与人相比。”此亦不错。但此所指,亦只在文化共态方面。在此共态之上,总还得有些自己的个性。又有人说:“我只要能和人一般地用电灯,坐汽车,个性生而俱有,却不怕遗失了。我们尽说全盘西化,但中国人总还是中国人,莫要老在这上面操心。”此一说,骤看像有理,其实是一大荒唐。创为此等说法者,实全不知文化与人生为何事。当知文化与人生,莫不由人的心智血汗栽培构造而成。哪有如哥伦布寻新大陆,一意向西,结果却仍回到东来之理。若果我们全心全力来求全盘西化,西化不成是有此可能的。若谓东方依然仍还是个东方,这却在从来的人类文化历史上难于得证。我们继此再谈一问题,即是世界文化与民族文化之别。究竟统一性、大同性的世界文化将在何时出现?此问题谁也不能答。或者我们可以说,这一种世界文化,在今天已在酝酿开始了。但何时能成熟确立,此尚有待。在我认为,世界文化之创兴,首在现有各地区各体系之各别文化,能相互承认各自之地位。先把此人类历史上多彩多姿各别创造的文化传统,平等地各自尊重其存在。然后能异中求同,同中见异,又能集异建同,采纳现世界各民族相异文化优点,来会通混合建造出一理想的世界文化。此该是一条正路。若定要标举某一文化体系,奉为共同圭臬,硬说惟此是最优秀者,而强人必从。窃恐此路难通。文化自大,固是一种病。文化自卑,亦非正常心理。我们能发扬自己文化传统,正可对将来世界文化贡献。我能堂堂地做一个中国人,才有资格参加做世界人。毁灭了各民族,何来有世界人?毁灭了各民族文化传统,又何来有世界文化?我下面将再略说文化的陶冶与修养,及其承担与护持。或有人问:你上面所说诸项文化问题及发挥中国文化优点,固然也可能很对。但中国文化在今天,确已像到了一条山穷水尽之路。要何人来承担此一番文化复兴之大任,以及如何来护持此一份文化业绩于永存呢?此一问题,该是很艰巨。但我的答案则很简单。中国古人说:“道不虚行。”又说:“苟非至德,至道不凝焉。”文化的责任,只在人身上。明末大儒顾亭林曾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此一番文化业绩之护持,其职责正落在我们当前各人的身上。自然非有一番文化修养与文化陶冶的人,便无法来善尽承担文化与护持文化之责。上次我说过,只要有中国人,在其背后则必带一套中国的文化传统,此是从一面说。但话又得说回来,今天的中国,对自己以往那一套文化传统,有的存心鄙薄,有的漠不关心,似乎中国人对中国自己文化传统,并不能如其他民族般保守与固执,此亦或可是中国人一长处。但今天若要护持与承担中国文化,则非先有人能受良好的文化修养与陶冶不可。此事可以深言,也可以浅说。今天我们或许对政治、对经济、对学术各方面感到自己力量薄弱,无法来分担此责任。但如何像样地做一个中国人,这总该是人人有责,而且人人可能,这是在人人自己本分内能力所及之事。难道我们便不能自信我自己能做一个中国人吗?你不信你自己能像样地做一中国人,难道你准自信能像样地做一外国人?若能像样地做一中国人,此人便已接受了中国传统的文化修养与文化陶冶,亦已对中国文化有所承担有所护持了。或有人还要问,中国文化究竟在将来有无出路?此则触及文化自信与文化悲观的问题上去。我上讲曾指出,在目前,连西方人也对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陷于悲观,失却自信,则无怪我们要提出此问题。但文化本是由人创造的,文化要人继续不断地精进日前永远去创造。路在前面,要人开,要人行。不开不行,便见前面无路。却不是前人创下此文化专来供后人享受。一个文化中所留下的物质成就,是可供人享受的。一个文化中所蕴有的精神力量,则待后起人各自磨炼来发扬,来持续。文化本身是属于精神的。仅存着一堆物质,到底不成为文化。因此,此一问题无可讨论。失却自信,便真可悲观。只有我们把各自信心先树立起,便见无可悲观处,接着的问题才能有讨论。以上所讲,只就我个人针对着近六十年来中国人讲文化的一般流弊和短视之处说起。我只因生在此时代,深受此一种时代思潮观念之影响,心中老觉苦闷不安,总想在此问题上找一出路,让自己心下得一解决,因此引生出这许多想念来。但我此种种想念,亦非凭空随便地想。我自问是曾在以往历史上下过一番功夫,而始引生起此种种想念的。这次一连八讲,由于时间所限,所讲总嫌空泛肤浅,又是语焉不详。我不能站在纯历史纯学术的立场来讲话,有时不免带有情感,随便空说,请诸位原谅。附录略论治史方法一历史本系复杂人事之记录,尤以中国史绵历之久,包涵之广,记载之详备,所谓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更何论于今日。近人治史好言系统,然系统亦未易求,晚近学人言国史系统,不越两途。一谓自秦以来,莫非专制政体之演进。无论历史上任何事情,莫不以帝王专制一语为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表彰五经,排斥百家,尽属专制。乃至隋唐科举,明代八股,莫不谓其便于专制,其他一切率类此。此等说法,起于晚清革命变法潮流之下,不过为当时一种党人之宣传。细按之,无当史实。待满清倾覆,专制政体推翻,此等历史观,早应功成身退。而谬种流传,绵延不绝。据此辈人之见解,不啻谓中国自秦以来两千年之政治传统,全属不合理。直到最近民国建立,光明稍露,乃始谓骤然有长足之进步。而此等进步,明属模仿西洋,则中国此下岂不只有西化之一途。此等见解,我故名之曰“近代中国人之维新观”,实即是一种“崇洋媚外”观。又或根据西洋最近唯物史观一派之论调,创为第二新史观。其治史,乃以社会形态为躯壳,以阶级斗争为灵魂。所论厥为自秦以来,中国社会形态之阶段分别。若谓中国尚在封建社会之阶段中,绝未走上商业资本社会之阶段。自谓其对中国史已全部通透,而无奈其误解。照彼等意见,历史上种种事迹,总之为上层经济榨取之一种手腕,与下层无产民众之一种反抗,相互为消长起伏。如是则仅为彼等政治趋向之一种工具,一种说法,惜亦同样无当于国史之实际真相。中国以往历史,究有何等意义?中国以往文化,究有何等价值?中国将来之前途,除却抹煞自己以往之一切而模仿他人以外,究有何等生路?此则尚待真心治史者之努力。治史而言系统,固非易事。然若谓历史只是一件件零碎事情之积叠,别无系统可求,则尤属非是。或谓国史尚在逐步整理中,遽言系统,未免过早。今日急务,端当致力于新材料之搜罗,与旧材料之考订,至于理论系统,暂可置为缓图。此说亦可商。历史范围过广,苟非先立一研寻之目标,以为探讨之准绳,则史料尽如一堆流水账,将见其搜之不胜搜,将终无系统可言。此如清儒治经,初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其论亦非不是。而极其所至,训诂小学日明,经学大义日晦。精熟《说文》、《尔雅》,岂遂通得语孟义理。窃谓今日治史要端,厥当先从通史入门。中国今日尚无一部适合于时代需要之通史,但以研读通史之方法治史,为又一事。此两事虽属相关,然无第一事仍不妨其可有第二事。窃谓治史者当先务大体,先注意于全时期之各方面,而不必为某一时期某些特项问题而耗尽全部之精力,以偏见概全史。当于全史之各方面,从大体上融会贯通,然后其所见之系统,乃为较近实际。其所持之见解,乃得较符真实。而其对于史料之搜罗与考订,亦有规辙,不致如游魂之无归。治古史本求通今,苟能于史乘有通识,始能对当身时务有贡献,如是乃为史学之真贡献。不致将史学埋没于故纸麓中,而亦不致仅为一时之政客名流宣传意见之利用品。一九三六年九月二治史者先横亘一理论于胸中,其弊至于认空论为实事,而转轻实事为虚文。近人每犯此病。史迹浩繁,或与自己所抱理论渺不相关,或捍格不入。不悟所抱理论不能涵括史实,而转疑史籍别有用意。循至于前代史实,毫不研寻。自抱理论,永此坚持。当知治史先重事实,事实未了,而先有一番理论条贯,岂得有当?昔人治史,先从一方面再转别方面,久之各方面俱到。今治国史,苟能于政治制度上,或于食货经济上,先事寻求。事实可以范围理论,而理论不足以改变事实。超越事实空言理论,则理论尽可有千百样不同,而事实则只此事实。此乃所谓历史,虽千头万绪,不胜浩繁,须虚心耐烦以求认识。认识事实亦非易。人事繁赜,复杂万状,其相互间,轻重大小,先后缓急,至不易辨。处世阅历,只是其中之一部分。治史者贵能上下古今识其全部,超越时代束缚。故首当虚心耐烦,先精熟一时代之专史,乃能深悉人事繁赜之一般。而对于各方面事态之互相牵涉影响,及其轻重大小,先后缓急之间,亦渐次呈露。如是,其心智始可渐达于深细邃密,广大通明之一境。然后再以通治各史,自知有所别择。然后庶几可以会通条理而无大谬。能治通史,再成专家庶可无偏碍不通之弊。一九三六年九月三近人治史,每易犯一谬见。若谓中国史自秦以下,即呈停顿状态,无进步可说。此由误用西人治史之眼光来治中史,才成此病。今试设譬,有两运动家,一擅网球,一精足球,若为此两人作年谱,乃专事抄袭网球家定稿,来为足球家作谱,岂得有当。近人治中国史,正多抱此意见。若谓中国惟先秦一段尚见光彩,此下即渐入歧途。惟洗伐净尽,扫地赤立,另起场面,庶可赶上他人。是不啻以网球家成格,来批评足球家,宁得有当。中国史与西洋史精神上之差异,至少尚远过于足球家与网球家之不同。或仍过于运动家与美术家之别。今治西洋史,以其走上近代化的步骤,如十字军战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海外殖民地之寻觅、法国大革命、机械工业骤起、社会主义种种,来看中国史,则中国史殆如半死不活,绝无生命可言。惟春秋战国时代,尚有封建贵族宗教神权等等,几分近似西洋史处。今完全以西洋目光治中国史,则自秦以下宜为一个长期

                      仅是在六年之前,三晋还打着五国伐秦的大旗进攻秦国,被打得落花流水;六年之后,魏国和韩国为什么会跟在秦国后面戮力攻齐呢?关于这六年间发生的事情,还得从公元前316年发生在咸阳的一场辩论说起。司马错论伐蜀公元前316年,地处西南的两个少数民族国家苴国和蜀国,因为领土问题发生战争。苴国打不过蜀国,便派人向秦国求援。秦国地处中国西部,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众多,其中实力最强的是西北的大荔、义渠和西南的蜀。它们并不服从秦国的领导,与秦国的关系时好时坏。总的来说,好的时候少,坏的时候多。秦国时常掠夺它们的土地,它们也不时发动反攻或侵略。进入战国以来,秦国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大规模战争已经有好几次。公元前461年,秦国攻取大荔的都城(今陕西省大荔),逼迫大荔向北撤退。公元前451年,秦国在南郑(今陕西省汉中)筑城,意在防范蜀国入侵。公元前387年,蜀军突袭并攻取南郑。同年,秦军发动反攻,夺回南郑。公元前444年,秦伐义渠,俘虏义渠王。公元前430年,义渠兴师伐秦,一度深入渭南。最近一次是公元前318年五国伐秦,秦军出函谷关反击,大获全胜。但是,义渠在公孙衍的鼓动下乘机起兵袭秦,在李帛(地名,今不详)大败秦军。由此可见,蜀和义渠在当时都具有相当强大的实力,对秦国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当秦惠王收到苴王的求救信,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将秦国的势力扩张到西南巴蜀地区的大好机会。他立刻将重臣们召集起来,就进攻蜀国征询大家的意见。没想到,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就是相国张仪。“蜀国不过是西南的蛮夷之国,地又偏,路又远,就算您兴师动众,疲困劳苦将它打下来,也无利可图,更不会成就霸王之名。依下臣之见,不如先进攻韩国,夺取韩国的新城、宜阳,威逼二周(东周国和西周国),将象征统治天下权力的九鼎抢到手里,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才是王业正道。”张仪这么一说,秦惠王便觉得也有道理。这十余年来,张仪一直是他的左右手,他对张仪的信赖,已经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更何况,自古以来的历史经验也使他觉得,将天子抓在自己手里,确实比其他事情更重要。这时有位名叫司马错的将军站出来说:“我反对相国的意见。我听说,想使国家富有,就要扩张土地;想使军队强大,务使人民富裕;想要建立王业,必须广施仁德。把这三件事办好了,王业自然而来,哪里用得着去抢九鼎,挟天子?”秦惠王颇为诧异地看着司马错,因为他从来都认为司马错只是一名赳赳武夫,没想到能够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他点点头,鼓励司马错继续讲下去。司马错说:“周朝,乃天下诸侯之宗室;齐国,乃韩国的盟友。如果周朝预感将失去九鼎,韩国自知将失去三川,它们必将联合起来,依赖于齐、赵,求救于楚、魏。那时候,周朝将九鼎献给楚国,韩国将三川献给魏国,秦国只能在一旁干瞪眼。所以,攻韩逼周,其实是下下之策,下臣以为不可取。”这显然是跟张仪对着来了。张仪反驳道:“不对。我听说,争名在朝廷,争利在市场。现在周朝就是朝廷,三川就是市场,我们不占领,齐国和楚国就会占领,所以我们必须先下手为强。”司马错说:“您说得不对,秦国的当务之急,是扩张地盘,增强实力。蜀国是西南的蛮夷之国,现在正和苴国打仗,我们趁此机会进攻蜀国,如同豺狼追逐羊群一样,毫不费力。夺取蜀国的土地,可以扩张秦国的地盘;掠夺蜀国的财物,可以使秦国的百姓获得实利,同时扩充秦国的军备。”说到这里,司马错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秦惠王,又看了看张仪,才缓缓地说,“更重要的是,吞并巴蜀之地后,秦军可以顺江东下,直攻楚国。楚国灭亡,则天下大局已定。”听到这句话,张仪不禁对司马错刮目相看。对于张仪来说,所谓的连横,就是“以秦、韩与魏之势伐齐、楚”。韩国与魏国,是争取的对象;齐国和楚国,则是讨伐的对象。“秦国和齐、楚之间,必有一战。”他时常这样说。当时天下诸侯,以秦最强,齐、楚次之。秦国要吞并天下,齐、楚两国是不可能同意的,只能通过武力来解决。张仪之所以主张进攻三川,威逼周朝,也就是想把韩、魏两国抓在手里,获得进攻齐、楚两国的前进基地。他没有想到,司马错却提出另外一条路径——先灭巴蜀,再灭楚国,然后吞并天下。张仪不是固执之人,他稍加思索,便能看出司马错的高明之处。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司马错的计划得到实施,对秦国来说,无非是把攻韩的时间往后推一推罢了;但是对楚国来说,却是个巨大的威胁。在日后秦、楚两国的博弈中,无疑是大大有利于秦国的。关于司马错的家世,有必要介绍一下。他的祖上原本是周朝的史官,后来迁徙到晋国,战国时期分散为三支,一支在卫,一支在赵,一支在秦。司马错自然是在秦的一支,他的后人也一直为秦国服务,直至秦统一天下。秦朝灭亡后,司马氏又成为汉朝官吏。汉武帝时期,司马错的一位后人编写了一部史书,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位后人名叫司马迁,那部史书就是《史记》。秦惠王最终采纳了司马错的意见。于是同年六月,秦惠王命司马错率军经汉中入侵蜀国。蜀王亲自带兵到葭萌(今四川省剑阁)抵抗,失败后逃至武阳(今四川省彭山),被秦军追上杀死,蜀国由此灭亡。司马错又顺手牵羊,消灭了巴国和苴国。从此秦国的势力范围扩张至今天的川、渝一带。后世有人评价:商鞅变法,为秦国统一天下打下了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司马错灭蜀,为秦国统一天下打下了战略基础。秦国吞并了巴蜀后,由于交通不便,短时间内并没有完全控制这些地区,只能采取“羁縻(jīmí,笼络控制)政策”,对当地少数民族进行笼络控制。比如秦国仍然封蜀王的子弟为侯,而且让他们世代娶秦国公主为妻;对巴蜀之地实行赋税优待政策,减轻人民负担等。尽管如此,当地少数民族一直没有停止对秦国的反抗。司马错作为秦国的巴蜀问题专家,后来不止一次带兵入蜀平叛,立下了赫赫战功。解决西南问题的同时,西北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公元前314年,秦国出兵讨伐义渠,一举夺得二十五城,又在西北大大地扩展了自己的势力。这样一来,秦国无后顾之忧,便将全部精力放到东方,加快了对东方各国的军事和外交攻势。合纵新旗手田文自从公元前318年五国伐秦失败,合纵运动的领导者公孙衍的日子就一直不太好过。到了公元前316年,正当秦国攻略巴蜀的时候,魏襄王为了取得齐国的支持,决定起用客居魏国的齐国人田需为相,以取代公孙衍。对于这一天,公孙衍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对于由田需来取代自己,却是愤愤不平。因为田需的为人实在是太差了。连当年惠施这种老好人都曾经忍不住劝告他:“你一定要与人为善,虽然你觉得自己已经在魏王面前扎下了根,可是想除掉你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要小心被人连根拔起。”——一个人能够得到这种劝告,可想而知是什么货色。公孙衍对魏襄王说:“您之所以起用田需,无非是想让齐王满意。但实际上齐王对田需并没有好感。不如这样,我向您推荐一个人。如果由他来担任相国,不只是齐王满意,对魏国也是一件好事。”魏襄王说:“好啊!如果有那样的人,寡人当然乐意。”公孙衍说:“您可知道,齐王最宠信的大臣是谁?”魏襄王说:“田婴。”公孙衍说:“对了,田婴乃齐王之弟,又是齐国的相国,在齐国可谓炙手可热。您何不请田婴之子田文到魏国来担任相国?”“田文?”魏襄王不觉眼前一亮。他对这个年轻人早有耳闻,因为听说了太多田文的故事,只要一提到这个名字,魏惠王就会产生一种如雷贯耳的熟悉感。关于田文的身世,《史记》是这样记载的。田婴妻妾众多,生了四十多个儿子。田文的母亲地位低贱,生下田文那日,正是五月初五。田婴都没来看一眼,只是派人传话说,孩子生下来就扔掉吧!“扔掉吧!”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像扔掉阿猫阿狗那么简单。也许对于某些男人来说,生孩子不过是个播种的过程,播下了之后便一概不管,所以也无所谓骨肉之情。田文的母亲肝肠寸断,但是又不敢违抗田婴的命令,甚至不敢争辩,只得默默点头。幸好,田婴说过这句话,很快就忘掉了,也没有派人监督检查。田文的母亲便大着胆子,将孩子藏在府里,偷偷地哺养起来。田婴贵为齐国第一权臣,家大业大,府上家人奴仆何止上千人?因此,对于这个孩子的存在,他一直不知情。也许偶尔有一两次遇到,他也当作是奴仆的儿子,没怎么在意就走过去了。转眼过了七八年,田文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孩子。他母亲心想,总不能这样一辈子瞒下去,让儿子当个黑户吧!再说了,经过这么些年,她一直没弄明白田婴当时为什么要扔掉田文,或许是一时不高兴,过了也就过了呢?怀着这样的想法,她将田文带到了田婴跟前。没想到,田婴见到田文,把情况问清楚之后,脸一下子就黑了。他瞪着她问道:“我不是当时就叫你把这孩子扔掉吗?你为什么还要把他养活了下来!”那可怜的女人吓着浑身颤抖,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倒是田文十分镇定,他走上前向田婴磕了一个头,问道:“父亲,您为什么要扔掉我呢?”田婴将头偏到一边,不予回答。田文就直盯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田婴只要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内心就一阵发虚,赶紧避开。父子俩这样对峙了老半天,田婴首先受不了了,终于不情愿地说道:“五月里出生的孩子,长到像门框那么高的时候,就会对父母不利。”“父亲,”田文又问道,“请您告诉我,一个人的命运是决定于老天呢,还是决定于门框?”田婴回答不上来。“如果决定于老天,那您还操什么心呢?操心也没用;如果决定于门框,那咱们完全可以把门修高点,再修高点,修到我长不到那么高的位置,不就可以了吗?”田文说着,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田婴哭笑不得,大声嚷嚷道:“算啦算啦,你别再说了!”从这个时候开始,田文才获得田家少爷的身份。这个身份,与其说是田婴赐予的,不如说是他自己争取得来的。又过了数年,田文已经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有一天,田婴喝酒,田文在一旁侍候。他突然问了田婴一个问题:“儿子的儿子是什么?”“孙子。”“那孙子的孙子呢?”“玄孙。”“玄孙的玄孙呢?”田文紧追不舍。“我怎么知道?”田婴不耐烦了,“你到底想说什么,直说吧,别绕弯子。”田文正色道:“您在齐国当权,已经经历了三代君王了。齐国的土地没有因为您而增加,咱们家里倒是积累了黄金万两,但是您的门下又见不到一个有才能的人。”田婴勃然变色,将酒杯重重地砸在案几上。田文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淡定:“俗话说得好,将门必有将,相门必有相。可是咱们家呢,您的妻妾使女穿的都是绫罗绸缎,吃的都是好饭好菜,而跟随您的士人连个粗布短衣也穿不上,连顿糟糠也吃不饱。可您还是一个劲地积累财富,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我不是批评您,我只是感到十分不解,所以就大胆地说了出来……”田婴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坐在那里生了一顿闷气,酒也不喝,菜也不吃,把袖子一甩,起身就走了。父子之间的这次对话过了没多久,田婴下达了一道命令,让田文主持家族外务,也就是迎来送往那些事。田文出手果然不凡。自打他当上外管家,田婴家的人气就旺了起来。许多在齐国深孚众望的士人都投靠到田婴门下,还有不少人从国外来投奔。当然,也有一些人的来路不是那么正,有的是政治投机失败者,有的甚至是犯了罪逃亡而来。田文对这些人,不分贵贱,不问出处,一律平等相待,好酒好肉伺候着,管饱管醉,管吃管睡。有一次,田文在夜间招待客人吃饭,其中有一位客人背着火光在黑暗中吃,旁边的一位客人生气了,他怀疑吃的东西不一样,有贵贱等差之分,于是推碗而去。田文立刻站起来,端着自己的饭碗给那位愤怒的客人看。那人一看,田文碗里也就是两块叉烧一只鸡腿,和自己的没有任何差别,不禁羞愧难当,立刻拔出佩剑自杀了。田文还有一个习惯:接待客人的时候,他的秘书拿着笔坐在屏风后面作记录,将谈话内容记下来,同时将客人的家庭情况也记下来。比如家住哪里啊,有几口人啊,经济条件怎么样啊,都摸得一清二楚。客人离开,刚回到自己家,田文的使者就到了,带着礼物对其进行慰问,而且是阖家老小通通有礼,老人有酒肉,孩童有衣裳,皆大欢喜。使者走后,这一家人关起门来,无不饱含热泪,交相称赞田文的仁义。田文的名声很快传遍了诸侯,风头甚至盖过了田婴。在这种情况下,田婴顺应潮流,将田文立为世子。公元前316年,当公孙衍向魏襄王提出请田文出任相国,魏襄王毫不犹豫答应了。他虽然很喜欢田需,但是知道田文的分量比田需高了整整一个重量级,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公孙衍亲自跑到齐国,征得田婴的同意,将田文这尊大神请到了魏国。而他本人,在向田文办好移交手续后,悄然来到了韩国,取代公叔出任了韩相。这样一来,田婴、田文父子分别担任了齐、魏的相国,公孙衍担任了韩国的相国,齐、魏、韩三国合纵的形势就明朗起来了。合纵运动的大旗也由公孙衍交给了田文。田文很快会发现,合纵运动和江湖义气完全是两码事,不是那么好玩的。连横大势初具规模秦惠王和张仪的反应很快,公元前315年,秦国刚刚结束对蜀国的战争,就发动了对韩国的进攻。韩国的新任相国公孙衍率军与秦军大战于浊泽,形势十分紧张。然而由田氏父子控制的齐、魏两国却在作壁上观,丝毫没有要发兵相救的意思。韩国大臣公仲朋,历来主张与秦国亲近。他向韩宣王建议:“秦军打来了,咱们的盟国都当作没看见。单以韩国的力量,无论如何不是秦国的对手。依下臣之见,秦国去年攻略巴蜀,意在楚国;今岁攻韩,同样也是为了楚国。大王不如通过张仪向秦国求和,送给秦国一座大城,与秦国一起伐楚,此乃以一失而换二利的好事。”所谓一失,就是失去一座大城。二利,一则秦不攻韩,战祸可消;二则与秦攻楚,有利可图。韩宣王对此表示赞同,于是命公仲朋负责与秦国谈判,而且一再叮嘱:“要谨慎,千万不要走漏了消息!”可这消息偏偏就让楚怀王知道了。楚怀王觉得此事非同小可。秦国已经获得了巴蜀,占据了上游之利,如果再得韩国之助,则对楚国构成两面威胁,可不是闹着玩的。他立刻宣陈轸进宫商量。陈轸是谁?本书第七章末尾说过,五国相王的时候,楚国令尹昭阳率军攻魏,又想移师攻齐,陈轸从中劝谏,避免了一场“画蛇添足”的战争。据《史记》记载,陈轸也是游说之士,和张仪同时进入秦国,曾经受到秦惠王的重用。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张仪一直将陈轸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多次在秦惠王面前说陈轸的坏话。有一次,张仪对秦惠王说:“陈轸常去楚国出差,可是楚国不见得对秦国更加友好,而只是对陈轸更加厚待。这家伙,该不会是拿着秦国的机密获取楚国的财宝吧!而且我听说,他正在私下准备离开秦国到楚国去,恐怕是要畏罪潜逃。”秦惠王将信将疑,把陈轸召来问道:“有人说您常把秦国的机密泄漏给楚国,而且想投奔楚国,有这回事吗?”陈轸很干脆地回答:“有啊。”秦惠王显然没有料到他那么主动承认,怔怔地说道:“看来张仪说的是真话喽!”果然是张仪!陈轸心里冷笑了一声,说:“这事不单是张仪知道,连咸阳大街上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知道。但这事不能说明我不忠,只能说明我太优秀。”“啊?”“如果一个奴婢,被主人拉出去卖,还没去巷子口就被邻居买走了,您觉得是什么原因?回答不上来?没关系,我告诉您,就是因为她太优

                      自身命运——也许想到康熙帝曾答应他,如果投降便可得到宽赦——之时,他仍将范承谟囚在福州。在1674年范承谟及其家人、部属初入狱时,他曾试图绝食自杀,从而立刻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不久以后,他决定不用这种方式自杀。相反,在几个月的监狱生活中,范承谟开始为一种更为高尚的牺牲作准备。他对身边的僚属和追随者大声说道:他的希望是法王和如来佛将拯救他们摆脱磨难。为将这种冥想付诸实践,他还将自己及身边的人们比作比丘(能创造奇迹的游方僧)和沙门(和尚)。在其牢房(他称之为“蒙谷”)的墙壁上,范承谟用木炭大书忠臣田横和苏武之名,并反复诵读屈原(公元前?343—?280)的《离骚》。屈原的形象尤其使他着迷,他一遍又一遍地同其文吏嵇永仁讨论屈原之死,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他对这位南方诗人政治家的迷恋。屈原通过自杀获得了一种特殊的精神上与历史上的不朽,而范承谟如今认为这也将是他的命运。在与其随从颂扬屈原的同时,在牢房中范承谟开始将自己的衣服视作忠和孝的象征。每月的初一和十五,范承谟都要恭恭敬敬地戴上皇帝赐给他的官帽,穿上他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时所穿的长袍,以示对其君主的忠和对父母的孝。他那羸弱多病的身体使他成了追求其狂热信仰中这两种崇高目标的牺牲者。他写道:“既委身事主,父母之身,即君之身。古云:‘君忧臣辱,君辱臣死’。”当范承谟在福州监狱中逐渐产生以身殉国、做清朝模范忠臣的愿望之时,耿精忠得知杰书正南下进攻驻守衢州的马九玉部。1676年9月,杰书攻克此城。耿精忠开始意识到他必须立即向这位清朝将领妥协。然而,如果他打算投降,不让那些可能有朝一日会证实他以前的叛逆行径的见证人留在世上便是重要的。因此,10月22日,耿精忠下令将范承谟及其随从人员杀死。当晚,刽子手就来到牢房,执行这项任务。范承谟为之准备了700个日夜的最后时刻终于来到了。他穿戴好那神圣的衣冠,平静、庄严地面对刽子手;但当其中一人轻蔑地从他头上摘下那顶御赐的官帽时,范承谟悖然大怒。他举起带着枷锁的双手掐住了这位狂妄之徒的喉咙,若不是卫兵及时相救,他几乎扼死了那个家伙。于是,这些已被镇住的刽子手默默地站到一边,范承谟从容地戴好他的帽子,整理了一下衣服,面向北而跪。他不慌不忙地叩了九个头,又朝北大声颂扬了他的母亲和远在京城的皇帝,然后挺身受死。范承谟刚刚完成他的仪式,刽子手们便上前将他一刀砍倒。在这同一个晚上,他们还杀死了范承谟的53名部属。第二天一早,尸首被秘密移至野外火化,以掩盖其丑行。几个星期后,即1676年11月9日,延平城被杰书攻克后,耿精忠向清朝投降了,并主动要求帮助清军平定其他藩镇。

                      清朝的忠君思想

                      尽管有人说,对耿精忠的叛乱之罪宜慎重处置(康熙帝不许杰书惩治这位藩将,因为他不想阻止其他叛军将领投降),但朝廷对范承谟之死不能不问。范承谟的贴身仆人中有个幸存者,名叫徐鼎,他设法从火堆中取回了范承谟被烧焦的遗体,将其带到北京,并在北京公布了这位清朝忠臣写在牢房墙上的诗文。正当鹿死谁手尚难预料之时,范承谟殉国的消息传开了,并对公众舆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范承谟英勇就义的故事迅速传遍了整个京城,人们普遍期待着为范承谟举行葬礼,其中主要的代言人是著名戏剧家李渔。李渔(范承谟的挚友)在悼词中鲜明地强调了范承谟为拯救清室而进行道义上的反抗的重要性。由于范氏家族是所有源于关东的辽阳大族中的巨族,又因为其父范文程在帮助多尔衮“承天运”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范承谟的态度便决定了其他许多汉族旗人的反应。李渔强调说,如果他加入了耿精忠的叛乱,那么毫无疑问,许多关东的其他大族也会反叛,而清室便会灭亡。确实,这是一个几乎无与伦比的忠臣,一个当然应与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齐名的忠臣。因此,李渔最后说,在他的灵柩之下应放置两个而不是一个人的牌位,一个是范承谟本人,另一个是宋朝的伟大爱国英雄文天祥。盖先生之臣节,求之千古上下,惟天祥一人,足以媲美。不久以后,康熙帝赐给这位大清忠臣谥号:“忠贞”,并追授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在此后的几年中,康熙帝还不断提起范承谟的贡献,并常因想起他的殉难而感动不已。1682年,当三藩终于被决定性地击溃,不再需要谨慎从事之时,康熙帝亲自下令将杀害范承谟的凶手耿精忠处以极刑。但眼下的情况是这样的。1676年耿精忠投降时,他这一重新归顺清朝的举动肯定使广西叛将孙延龄大为犹豫。耿精忠的背叛显然得到了宽恕,他也能得到宽恕吗?不管孙延龄实际上是否这样向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反正吴三桂有充分理由相信,他背后的这个同盟者正在发生动摇。因此,1677年秋,吴三桂派他的孙子吴世琮前往桂林。孙延龄以为吴世琮要取道广西去进攻广东,因为那年1月广东的尚之信向安亲王岳乐(江西清军的统帅)投降了。但当孙延龄到桂林城外迎接吴世琮时,却被当场拿下,并被斩首,广西遂被吴世琮以吴三桂的名义接管。吴世琮接管桂林时,发现巡抚马雄镇及其僚属和家属中的幸存者仍被关在牢中,孙延龄一直没杀马雄镇以备将来万一需要投降时用他作为讨价还价的资本。吴世琮没有这种打算,但他确实意识到,这位有名的旗人、清朝著名总督的儿子、其妇女曾全部为明朝殉难的辽阳世家的后裔,若能倒向吴三桂一边,那么其他汉官就会步其后尘。因此,他想逼迫马雄镇降“周”,但再三遭到马雄镇的拒绝。最后,吴世琮改变了策略。1677年11月6日,他邀请马雄镇和他的两个幼子参加精心安排的盛宴。以厚礼相待,酒过三巡之后,吴世琮恭恭敬敬地恳请马巡抚加入他们的正义事业。在后来出现的描写这一著名事件的剧本中,马雄镇重申了他对“握神兵,安民杀贼;定中原,天与人归”的清王朝的忠诚。既而他又愤怒地转向吴世琮,斥骂其祖父吴三桂是这样一个奸臣:既事二君,复萌异志,死无面目以见先皇……结皇亲,贪他滟滟杯;恋君王,不若圆圆妓。吴世琮受到如此污辱,立即撕下了尊敬与爱慕的假面孔,气急败坏地命其手下将马雄镇和他的儿子带出去,关进一座铁匠作坊里。在他和两个孩子及其九名仆人被从巡抚署衙押至铁匠作坊的路上,马雄镇仍不停地斥骂吴氏家族卑鄙的叛逆行径。他们来到作坊后,卫兵告诉马雄镇还有最后一次投降的机会。随后,他们抓住了两个孩子,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威胁马雄镇说,如若不降,就杀了他的儿子。马雄镇拒绝玷污自己和家族的荣誉,但不忍目睹自己的儿子惨遭杀戮。他把身体转向一边,仍坚持认为吴三桂及其军队不过是杀人犯和土匪。不一会儿,吴世琮的人便把他儿子的血淋淋的头颅扔在他脚下。马雄镇浑身颤抖,既而用双手抓住两颗人头,突然向那群士兵冲去。士兵们举刀便刺,马雄镇向后退去,趁被刺倒下之前向他的皇上行礼、祈祷,一遍又一遍,直至死去。终年44岁。最后,那九位目睹了这场屠杀又不得不强压怒火的仆人,被挨个问及是否愿意投降。他们一个个表示拒绝,遂被全部杀死,无一幸免。杀了马雄镇,对吴三桂毫无帮助。至1677年4月22日,岳乐从江西西部的“周”军手中夺取了吉安,并开始对吴三桂湖南老巢的防线进行刺探。这位已经65岁的藩将,亲自部署防守,随着清军的包围越来越紧,他对前线阵地一个个进行巡视。1678年3月23日,几乎表现为一种垂死的挣扎——吴三桂即位了,自命为周朝皇帝,定年号为昭武。有人认为,陈圆圆此时和他在一起,她的容貌虽有些衰老,但仍相当漂亮。1678年夏,这位周朝皇帝撤至衡州,打算在此稳住阵脚。但到秋天,他染上了痢疾,身体十分虚弱。最后,吴三桂于1678年10月2日死去。据说,陈圆圆立下誓言,出家为尼了。吴三桂之孙吴世璠继承了皇位,但这个周政权没能延续多久。尽管这位年轻的洪化皇帝在1679年3月24日衡州陷落后向南远逃至贵州,但1679年11月初,康熙帝命图海指挥西北的清军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战役。1680年2月,攻陷了成都。一个月后,重庆也落入了清军手中。1680年10月,康熙帝命赍塔率另一支远征军从广西攻入云南;随后他宣布云南境内所有被吴三桂非法强占的土地都将归还原主。由于当地名流站到了清朝一边,两路清军几乎未遇任何抵抗,便于1681年4月到达了云南省会城下。1681年12月7日,吴世璠在其祖父起兵反清近八年之后,于昆明城内自杀身亡。三藩之乱遂宣告结束。当时,康熙帝也知道了吴氏杀害马雄镇的情形。同范承谟之死一样,马雄镇以身殉国,也受到了高度赞扬与褒奖。也同前者一样,在清朝统治集团全力以赴战胜它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的时候,马雄镇的殉难象征着又一新的和持久的对清朝皇帝统治的支持。结果,马雄镇之死竟比平定三藩的胜利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由于他的死,以及当时的形势,满族的历史及其对中国的征服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马雄镇的曾祖父马重德毕竟曾是明朝大臣,他对明朝的忠诚和马雄镇对清朝的忠诚同样坚贞。这不仅是由于当桂林事件的细节在北京已广为人知之时,朝廷才了解到,马氏家族的殉难者比那铁匠作坊中的12人要多得多;而且是由于后来发生的悲剧甚至比那12人的殉难更引人注意。就在1677年11月6日那天晚上,马雄镇及其两个幼子的死讯,被带回桂林监狱中仍关着马氏其他成员的潮湿的牢房。牢中马家的妇女听到这一消息后,想起了马氏族谱中自豪地记载着的1621年那悲壮的一天。那是将近60年前的事。当时马家的妇女,包括42名家眷和女仆,在马与进被后金俘获后在辽阳集体自杀。而今,马雄镇之妻李夫人又目睹了同样的场面。首先,马世济之妻董夫人试图悬梁自尽。绳子断了,她掉了下来摔破了脸,但她又再次结好绳索,并且成功了。随后,马世济之妾苗氏、马雄镇的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二姐和五姐,马雄镇的两个妾(顾氏和刘氏),一个接一个地自杀了。每当一个人死后,李夫人便把尸首取下,为其穿好葬衣,用被子盖上。然后,他又目睹了18个女仆自杀。自杀从当天晚上至次日早晨一直在进行。24名妇女全部死后,李夫人面向北,行九叩礼,最后也悬梁自尽了。两个男仆流着眼泪,取下她的尸首,并获准将所有的尸体运到外面火化。他们把骨灰安放在附近的广福寺中。这种逐渐进入高潮的连续自杀的悲剧场面,使清廷大为震惊,并顿生敬畏之情。马家38位成员的殉难甚至比范承谟之死更集中地体现了那些在三藩之乱期间最黑暗的日子里站在清廷一边的人们的忠诚。于是,清廷对马氏家族大加褒奖。1680年,康熙帝举行隆重仪式,赐已故马雄镇太子少保和兵部尚书之职,并赐谥“文毅”。幸存的长子马世济被赐与1669年康熙帝赐给其父的那件龙袍,并授大理寺少卿。1682年8月15日,李夫人也因“深报朝恩”被赐诰命。也在这一年,三藩被彻底消灭之后,清廷特意在广西为马雄镇立祠,以宣扬忠于清朝的思想。马家成员自杀殉国的事迹激励18世纪的剧作家蒋士铨创作了一部题为《桂林霜》的戏剧。此剧在乾隆年间流传甚广。其中一部分颂扬了马家的美德。在最后一段中,那些辽阳女子在来世又得以同桂林英烈重聚,并对他们唱道:六十年人家可怜,六十年人家又传。但剧中大部分内容,以及当时记载这一事件的编年史和家族史,都将马氏家族的殉难描述为超越了而又具体体现出对特定的相互对立的正统王朝之忠诚的最佳象征。明朝有忠臣,清朝也有忠臣。但辽阳马氏却证明,一种始终保持单一门风的家族传统既能容纳在单一世界秩序下对特定王朝的忠诚,也能在统一的道德世界中把平时的理想主义与战时的清教主义结合为一种为个人名誉的纯粹的献身精神。通过马氏家族,历史终于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而清朝如今已同明朝完全相称了,它不仅取代了明朝的统治,而且能够胜任。这位剧作家在《桂林霜》中说道:“古史忠良有万千,国史忠良后媲前。”马氏家族的殉难还激发了百姓的想象力,因为他们总结了天命从一个王朝转向另一个王朝的缓慢而难以驾驭的进程:祖母是一个明朝忠臣;父亲归顺于满洲;儿子是一个清朝忠臣。这是三代人的经历,也是中华帝国60年的历史。在一种非常现实的意义上说,马雄镇之死集中体现出在长期的军事征服之后,清朝的统治已稳定下来。多年来,对汉族同盟者的依赖曾是清朝的致命弱点。他们多次看到某些汉族同盟者的变易无常,以及(恰恰因为满族人被视为外来的入侵者)他们在姜瓖一类冒险家、或打起明朝或汉族其他王朝之旗号的吴三桂一类军事将领面前的脆弱和动摇。因此,对三藩的战争是同那些认为满族需要他们超过他们需要满族的叛逆者的最后较量。三藩之乱被平定后,主要因为大多数汉官愿意站在朝廷一边,康熙帝及其大臣才认识到清朝的建立并非“伪定”,而是中华帝国历史中又一鼎盛时代的真正开端。当然,他们是对的。在清朝统治之下,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快地摆脱了17世纪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令欧洲君主羡慕的是,在多尔衮、顺治帝和康熙帝奠定的牢固基础上,清朝统治者建起了一个疆域辽阔、文化灿烂的强大帝国。在此后的近两个世纪中,中国的版图几乎比明朝的领土扩大了一倍。因而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再没有真正的对手能够向清朝的统治挑战。然而,大清统治的和平却在另一方面付出了代价。由于在18世纪席卷欧洲大陆的战争中,双方的兵力几乎相等,因此参战国不得不大力改进其军事技术,并对其专制政体进行合理化改革。中国则缺乏竞争对手,故除了为征服相对落后的亚洲内陆人民、抵御哥萨克的侵扰、及维持对东南亚和朝鲜的宗主权所需要的军事实力外,没有改进其军事技术的强烈愿望。并且,尽管清朝于18世纪建立了军机处,从而导致了清廷最高层权力的又一次集中,但雍正时期的财政改革却没能坚持几年,这些改革本来也许会为清政府提供日后在同西方的斗争中为更有效地征收人头税所需要的财政手段。这不仅是因为缺乏有力的对手迫使清政府为了在国际竞争中生存下去而进行体制改革;而且是因为清初统治者在运用相当进步但属传统类型的制度与技术以恢复政治稳定的过程中,获得了彻底的成功。权力高度集中,而未得到彻底的合理化改革;君主的权威提高了,官僚政治的积极作用却下降了。1835年,对中国的形象仍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学者式赞美的托克维尔写道:游客告诉我们,中国人安宁但不幸福,有工业但不进步,稳定但不强大,有物质性的秩序但无公共道德。由于这些,社会的发展还算不错,但不是很好。我想,当中国向欧洲人开放之时,他们会发现那是世界上中央集权制的最佳模式。那些最后用武力敲开了中国大门的欧洲人发现,清朝的统治不像托克维尔所认为的那么好。权力仍然高度集中,但行政管理网络的末端已开始同官僚系统的指挥中心脱节。甚至更糟的是,整个系统已放弃了它在清朝初年曾经有过的弹性。而可悲的是,正是17世纪清朝重建统治秩序的成功,使之在19世纪强大的外来干涉再次出现之时,难以作出制度上的选择。在清朝灭亡的最后时刻,整个政治结构也随之崩溃了。清朝的洪业终于被耗尽,帝国的秩序已无法恢复了。
                        据光绪时所修昆山和新阳两县县志中的风俗条记载:江南士绅因“奏销案”“半归废斥”;“然里巷狡猾不逞之徒见绅士无所畏避,因凌轹之,绅士

                        这也叫人话?这样的人居然被派来当副帅,真不知道国君是怎么想的。他很严肃地批评夏阳说:“卫国因为对晋国信任,所以不对我们设防,如果袭击他们,是背信弃义,就算抓再多俘虏,却使晋国丧失了诚信,还怎么领导诸侯呢?”这件事被卫国人知道了。晋国军队自宋国返回,途经卫国的时候,卫国人都登上城墙,小心戒备着晋军。前面说过,自孙良夫当政以来,卫国一直是晋国的铁杆盟友,不但在战场上给予晋国支持,在外交上也是紧跟晋国的步伐。现在因为夏阳说的一个糊涂念头,导致卫国人心存戒备,与晋国离心离德——伯宗的这次出征,可以说是双重失利。在晋国群臣中,伯宗虽然受到晋景公的重视,但是地位不高,没有列入卿的行列,顶多是个上大夫。公元前585年的宋国入侵战,晋景公不派六军的正副元帅出战,而是派伯宗担纲,伯宗所带领的部队很有可能也只是晋国的杂牌军,攻不下商丘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实际上,晋景公此时也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宋国的战争上。自从去年梁山崩塌,他一直在酝酿一件大事,那就是迁都。关于新都的选址问题,他已经多次征求群臣的意见了。大家的意见在讨论中逐渐趋于一致,认为应该选在郇城和瑕城之间,因为这个地方土地肥沃,又接近盐池,“国利君乐”,不可多得。公元前585年三月,晋国就新都的选址举行最后一次国务会议。晋景公听完群臣的意见之后,当场也没有表态,只是向大伙拱拱手,若有所思地径直向后宫走去。韩厥此时担任新中军元帅兼仆大夫(宫中事务总管),他跟着晋景公走到了中庭,晋景公突然停下来,出其不意地问:“你有什么意见?”“我的意见和群臣不同。”晋景公往前踱了两步,转过身来,看着韩厥说:“我就是要听听不同的声音,你尽管说,没有关系。”韩厥分析:“郇城和瑕城之间,其实是土薄水浅,容易积聚污秽,百姓愁苦,体质羸弱,容易得风湿一类的病。不如迁往新田,那里土厚水深,居民不容易患病,还有汾水和浍水可以去除污秽,人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如果迁到那里,晋国至少有十代君主可以享受其中之利。”晋景公沉默不语。韩厥又说:“山、泽、林、盐,都是国家的宝藏。国家富饶,则人民骄奢淫佚;人民接近宝藏,则公室没有号召力,谈什么国利君乐?”韩厥这番话,乍一看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逻辑混乱不清。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他有一条思想主线,那就是“民富则国不强”,或者更通俗地说,老百姓手里有了钱,就不那么好控制了,统治者不能为所欲为,自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这也是实话,以当今世界而言,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是被老百姓装在笼子里的动物,相当于业主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必须夹起尾巴做人的;独裁者们只要一看到美国总统被民众搞得头焦额烂的惨相,就会下定决心不让老百姓活得太舒服,让他们保持在赤贫至温饱之间,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不息,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太多自由与权利的问题。晋景公是个聪明人,觉得只有韩厥的话鞭辟入里,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同年四月十三日,晋国正式迁都新田,也就是今天的侯马市。【千古疑案:赵氏孤儿的真相】公元1753年,法国大文豪、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伏尔泰偶尔看到一本名为《赵氏孤儿》的中国剧本,马上被其生动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更为剧本中表现出来的中国儒家道德思想所折服,于是动手将其改编成五幕舞台剧,并于两年后在巴黎正式上演,获得空前成功。随后,英国剧作家默非又根据伏尔泰的剧本改编了《赵氏孤儿》,在伦敦公演,引起极大轰动,观众如痴如醉,文艺批评家也一边倒地给予好评,甚至有人将其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相提并论,可谓盛极一时。伏尔泰看到的《赵氏孤儿》,是中国元代剧作家纪君祥同名作品的法文译本。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题材出自司马迁的《史记》。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晋景公即位的第三年,权臣屠岸贾阴谋作乱,想要铲除赵氏家族。屠岸贾原来受到晋灵公的宠爱,又在晋景公年代担任了大司法官(司寇),他将当年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在群臣中宣传说:“赵盾看似不知情,其实就是幕后主使者。他犯了弑君之罪,他的子孙却仍然在朝中为官,活得自在,这样怎么能够惩罚罪行?必须要将赵氏家族剿灭!”顺便说明一下,赵氏家族的祖上,与秦国公室的祖先原本是一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五帝中的颛顼。商朝末年,颛顼有一个叫蜚廉的后人,是当时有名的长跑健将(善走)。蜚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恶来,在商纣王手下工作,被周武王杀死,其后人建立了秦国;小儿子名叫季胜,季胜的后人中,有一个叫做造父的,因为善于养马,受到周穆王的宠幸,被赐封赵城,便以赵为氏,建立了赵氏家族。周幽王年间,王室政治昏乱,造父的后人叔带从镐京逃到晋国,为晋文侯服务,由此在晋国延续了赵氏家族的香火。公元前661年,晋献公派大子申生讨伐霍、魏、耿三国,叔带的后人赵夙担任申生的戎车驾驶员,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在战后获封耿国,赵氏家族开始成为晋国的名门望族。赵夙的孙子赵衰进一步将家族的声望发扬光大,他一生追随公子重耳,不但帮助他登上君位,而且辅佐他建立了晋国的霸权。随着赵衰的官越做越大,赵氏家族的权势也随之急剧扩张,与狐氏家族(狐偃)分庭抗礼,成为晋国数一数二的权贵之家。赵衰有很多儿子,其中赵盾继承了家业,赵同、赵括、赵婴等兄弟也均有封地。晋襄公和晋灵公年代,赵氏家族的势力再度扩张,赵盾击败了竞争对手狐射姑,成为中军元帅,独揽晋国的军政大权。晋灵公对赵盾的飞扬跋扈极为不满,处心积虑想除掉他,结果赵盾先下手为强,纵容族弟赵穿刺杀了晋灵公。从史料上分析,赵穿刺杀晋灵公,显然不是赵盾纵容那么简单,而是受到赵盾的主使或唆使。屠岸贾将晋灵公被刺的罪名归于赵盾,倒也没冤枉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按照孔夫子的说法,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没有必要再来翻案。退一万步说,即便要翻案,那也只应该追究赵盾一个人的责任,大不了将他掘墓鞭尸,为什么要剿灭整个赵氏家族呢?屠岸贾权倾一时,而朝臣之中,早就看不惯赵家子弟的所作所为的也大有人在,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对屠岸贾的提议表示反对。只有新中军元帅韩厥反驳说:“灵公被刺的时候,赵盾已经逃亡在外。关于这件事,连先君(指晋成公)都不追究赵盾的责任,现在诸位君子却想诛杀他的后人,这是违背先君的意志啊!”韩厥是赵盾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小时候还被赵家抚养过,对赵氏家族的感情很不一般,因此站出来反对屠岸贾的提议。但是这种反对的声音很微弱,当时地位较高的郤克和栾书对于这件事都是持默认态度,甚至暗地里支持屠岸贾,所以韩厥的反对也就无效了。他只能跑去找赵氏家族的现任族长——赵盾的儿子赵朔,将眼前的危险分析了一番,然后劝赵朔赶快逃亡国外。赵朔不肯逃跑,他抱着韩厥的一条胳臂,说:“您答应我,不要让赵氏家族绝后,我就算死也没什么悔恨了。”韩厥坚定地点了点头。不久之后,屠岸贾果然发难,带领群臣向赵氏家族发动军事进攻,在下宫(地名)杀死了赵朔、赵同、赵括、赵婴等人,并将他们的家人统统杀死。赵朔娶了晋成公的姐姐为妻。因为赵朔死后的谥号是“庄”,所以这个女人在历史上被称为庄姬。赵氏家族被清洗的时候,庄姬已经怀孕,躲到晋景公宫中避难,侥幸逃过一劫。赵朔有个门客叫公孙杵臼,有个至交好友叫程婴。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大抵有些豪侠之气,将情义看得很重。公孙杵臼故意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你为何不追随赵朔去死?”言下之意,你程婴深受赵家恩惠,现在赵家有难,怎么好意思独活在这世上?程婴慢条斯理地说:“赵朔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如果有幸生个男孩,我要侍奉他;如果生个女儿,我再死不迟。”几个月后,庄姬果然生了一个男孩,按照赵朔的遗嘱,这个孩子被取名为赵武。屠岸贾听到风声,带人闯入宫中搜查,扬言庄姬可以不杀,但赵氏遗孤一定要斩草除根。幸好庄姬提前将赵武藏起来了,屠岸贾才没有得逞。程婴火急火燎地找公孙杵臼商量对策:“屠岸贾绝不会善罢甘休,日后还会来寻找孩子,我们怎么办才好?”公孙杵臼没有回答,反问了程婴一个问题:“保护孤儿和死,哪件事难?”“自然死容易,保护孤儿难。”“既然这样,”公孙杵臼双手抚着大肚腩说,“赵家历来待你不薄,就请你担负起责任,做那件难事;我老了,精力不济,只好做那件容易的事,请让我去死!”按照公孙杵臼的计划,程婴派人去找了一个穷人家的婴儿(是偷是抢,或者是买,史上没有载),把他装在华丽的襁褓之中,由公孙杵臼带到山里藏起来。程婴则跑到屠岸贾那儿说:“我是个没有本事的人,没有能力照顾赵氏孤儿,我倒是知道赵氏孤儿在哪儿……”他瞄了一眼屠岸贾,“可能需要花费您一笔赏金。”屠岸贾很是高兴,当场应允了他一笔丰厚的赏金,带着人马跟着程婴到山里,果然找到了公孙杵臼和婴儿。公孙杵臼见到程婴便高声大骂起来:“小人啊小人!当日下宫之难你苟且偷生,骗我说要共同保护赵氏孤儿,原来是为了今天出卖我们。你就算不能保护赵氏后裔,你又怎么忍心出卖这孩子呢?”抱着孩子死死不放,向屠岸贾磕头说:“请您一定要高抬贵手,让这孩子活下去,我死而无憾。”见到公孙杵臼这副激动的样子,屠岸贾确信那孩子就是赵武无疑了。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程婴一眼,做了一个“杀”的手势,手下的武士一拥而上,将公孙杵臼和那孩子砍死。程婴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脸色变得煞白,仿佛灵魂已经出了窍,连屠岸贾扔在他跟前的一包黄金都顾不上捡。直到屠岸贾等人走远,他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公孙杵臼的尸体前,像个孩子般大哭起来。以上故事,基本出自于司马迁记述的原文,再加上本书作者的少许文学加工和背景介绍。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体上采用了司马迁的记述,只是为了加强戏剧性,纪君祥对故事中的人物关系作了一个小小调整——被杀的那个婴儿不是别人家的,正是程婴本人的儿子。为了报答赵家的恩惠,程婴不但背负了卖友求荣的恶名,还牺牲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赵武在程婴的抚育下长大成人。十五年后,晋景公得了疾病,药石无医,怀疑是宫中有鬼作怪,于是命人占卜,结果是颛顼的后人有不顺心的事情,因此作怪。晋景公问韩厥,韩厥知道赵武还活在人间,对晋景公说:“颛顼的后人在晋国不就是赵氏吗?当年叔带离开周朝,来到晋国侍奉我先君晋文侯,世世代代都有功劳,未尝绝后。只是在您的统治之下,赵氏宗族才被消灭,连国人都感觉悲哀,所以有鬼作祟。”晋景公哀叹道:“那也不是我的意愿啊!赵家还有后人吗?”“有。”韩厥知道时机已到,便将程婴和赵武的故事讲出来。晋景公听了,大为感动,叫韩厥赶快找到赵武,偷偷将他带进宫来。晋景公命韩厥带武士埋伏在宫中,等到诸位朝臣进宫探望病情,将他们都软禁起来,让赵武出来和大伙儿见面。各位大臣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纷纷推卸责任说:“当年下宫之难,是屠岸贾主使,假传君命,要挟群臣,否则谁敢作难?听到国君生病的消息,我们便想到要替赵氏家族拨乱反正,现在只要您发话,我们便照办不误!”于是赵武与诸位朝臣结成了同盟,共同进攻屠岸贾,将其灭族,替赵氏家族报了血海深仇,恢复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符合中国人一贯的思维——奸臣作乱,忠臣受难,但是国君没有责任,最多是一时糊涂,被奸臣蒙骗。拨乱反正之后,忠臣沉冤得雪,奸臣受到惩罚,国君还是那个国君,君臣重新构建和谐社会,直到下一个奸臣出现。《赵氏孤儿》在中国流传甚广,也是中国戏剧史上被改编最多的故事,它不但感动了中国人,而且穿越了文化的障碍,感动了启蒙时代的法国人和英国人。在大文学家伏尔泰看来,《赵氏孤儿》的主角不是赵武,而是公孙杵臼和程婴。他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一个以生命为代价,一个忍受着世人的误解和唾骂,保护了赵家的血脉,履行了“士”对主人尽忠的承诺。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是赵朔的老婆庄姬,她美丽大方、温柔贤淑、谨守妇道、三贞九烈,可谓集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于一身,足以令巴黎上流社会那些装腔作势的贵族妇女和社交名媛黯然失色。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的史实与戏剧有很大差异。就连司马迁的记载,也不过是根据战国时期的民间传说加工而成,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首先,屠岸贾这个人物在秦汉之前的历史上名不见经传。自晋文公以来,晋国的军政大权就把握在各军的正副统帅——也就是所谓的“卿”手中。晋景公年间,晋国曾经有过六卿,也有过十二卿,其中都没有屠岸贾这个人物,反倒是赵氏家族中的赵朔、赵括、赵旃三人位列十二卿之中,占了卿的四分之一名额,可谓根深叶茂,权倾一时。那么这位呼风唤雨的屠岸贾究竟是何方神圣呢?答案只能是:他是一个杜撰的人物。其次,赵朔的老婆庄姬也不是什么三贞九烈之辈,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很不守妇道的女人。《左传》明确记载:庄姬与赵婴有染。赵婴是赵盾的兄弟,也就是赵朔的叔叔。即使是在男女关系相对开放的春秋时代,这桩乱伦加偷情的风流韵事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更何况,赵朔虽然是赵婴的侄子,却又是赵氏家族的族长,这顶绿帽子戴在赵朔头上,如同戴在整个赵氏家族头上,搞得赵家人都脸上无光。为了挽回影响,赵同和赵括出来主持公道,决定将赵婴流放到齐国。赵婴向两个哥哥求情说:“有我在,栾书之流才不敢打赵氏家族的主意;我如果走了,两位兄长就很危险了。人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我虽然不能谨守礼法,但能保护赵氏家族。你们就算放我一马,又有什么害处呢?”从历史的记载来看,栾书与赵氏家族并无特别的过节,顶多看不惯赵家的飞扬跋扈和赵氏兄弟的狂妄无知。赵氏家族真正的敌人不在于外界,而在于他们自身。赵盾主政晋国的时候,赵家党同伐异,清除异己,胆大妄为,连国君都敢刺杀;赵盾死后,赵朔为人懦弱,倒也没树什么仇家,但是赵同、赵括、赵旃之流,个个桀骜不驯,不服从指挥,对公元前597年邲之战的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早就引起了晋景公和多位大臣的反感。赵同和赵括并非认识不到这一危险。但是,赵婴所做的事情实在太荒唐,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手段,无需外人动手,赵氏家族自身恐怕就要发生内乱了。公元前586年春天,赵婴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天使对自己说:“祭祀我,我将赐福于你!”赵婴不知道如何是好,派人去请教士会,士会推托说:“我哪里知道这些事啊!”但是后来又偷偷告诉来人说,天神赐福于有仁德之人,降祸于淫乱之人。做了淫乱的事,不受到惩罚就已经是福气了。如果再去祭祀天神,恐怕反而惹祸上身。赵婴没有听到士会这番话,为天神举行了祭祀,结果(‘第二天就被(‘两个哥哥(‘驱逐出(‘境。在宗法观念极重的封建社会,他受到这样的惩罚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赵括和赵同顾及同胞情谊而网开一面。赵括和赵同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看似稳妥的做法,对于庄姬来说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以后,她就再也见不到心爱的赵婴了。后人很难猜测,庄姬和赵婴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肉体的愉悦,还是所谓的爱情?自赵婴走后,庄姬和赵朔的婚姻也就名存实亡了,她干脆和赵朔分居,带着儿子赵武住到了晋景公宫中。她既怨恨赵氏兄弟做事太绝情,又想念赵婴曾经给她带来的欢愉,日子一长,这种

                        老百姓去共同谋划新生事物,而只能和他们共享成功的快乐。所以说,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对老百姓有利,便不必遵循旧的礼制。说一千道一万,主上您还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秦孝公故作矜持地点了点头,刚说一个“对”字,上大夫甘龙便说:“这件事要慎重!”甘氏是秦国的名门望族,甘龙本人在秦献公时期出力甚多,也算是当年的改革派。但是,对于卫鞅那种推倒重来的激进式变法,他还是感到吃不消。甘龙对秦孝公说,自古以来,圣人不通过移风易俗来教育民众,智者不改变已形成的法令来治理国家,不如保持原有的风俗,袭用旧有的礼制,因势利导,徐徐而进,这样老百姓能够保持安定,官吏们也容易接受。“您所说的,乃世俗之见。”卫鞅的词措甚为锋利,“平常的人自然安于旧俗,书生则拘泥于书本上的见识。这两种人,让他们奉公守法还可以,但是不能和他们谈论变法图强,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懂!”甘龙勃然大怒,以手按剑,作势欲起。卫鞅神色如常,继续侃侃而谈:“敢问上大夫,夏、商、周三代的礼制难道相同吗?当然不同,而且有很大区别,可为什么它们都能治理天下?春秋五霸的法制都一样吗?也不一样,各有各的特色,可为什么他们都能称霸一方?这些问题,在座的诸位大夫想过没有?自古以来,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拘泥于成法;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平庸的人被礼制约束,不是吗?”甘龙听着,按剑的手不觉松开,半晌沉默不语。另一名重臣元老杜挚见状,大声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言变法;没有十倍的功劳,就不能轻易更换旧制。遵循过去的法度,不容易犯错误!”“您想的是不犯错误?”卫鞅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的确,什么事情都一成不变,最不容易犯错误。可是您想,夏桀、商纣,他们因循旧制,不也是亡国了吗?商汤、周武,他们积极变革,最终还不是得到了天下?请你们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竞争有多残酷!魏国通过变法而强大,夺取了秦国的河西,至今没有归还。如果你们还停留在不犯错误的认识上,那么接下来,魏国人就会继续蚕食秦国的土地,直到让你们走投无路!”杜挚也被说得哑口无言。甘龙、杜挚在秦国德高望重,这两个人被说服(至少表面上),意味着卫鞅变法的主要障碍被扫除。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考验卫鞅的真才实学了。但是在实施变法之前,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他要找一个人,一个搬得动木头的人。变法前须取信于民公元前359年的一天,秦国首都栎阳的南门人头涌动,热闹非凡。原来新上任的左庶长卫鞅发布了一则告示,全文如下:“有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者,赏金十两。”告示旁边确实竖着一根三丈长的木头,还派了两名卫兵把守。围观的百姓有数千人,大伙议论纷纷,就是没有人上前去搬那根木头。“这是左庶长在变着法子消遣咱们呐!”所有人都这样认为。确实,从南门搬根木头到北门,花不了一顿饭工夫,连汗都不会出,怎么可能赏金十两?赏十个铜钱就不错了。到了下午,有个文官过来,奉左庶长之命,在告示上加了个“五”字,将赏金十两提高到五十两,然后顾自摇着头笑着走了——连他也不相信这是真的。有个在栎阳城中当搬运工的小伙子,围观了半天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前,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扛起了木头。按照他的想法,搬根木头嘛,就当是锻炼身体,至于有没有赏钱,那都无所谓。数千人都跟着他从南门来到北门看热闹。北门那儿,也有两个卫兵站在城墙下。看到小伙子过来,有一个卫兵便上城楼去禀报。没过多久,卫鞅便在一群官吏的簇拥之下来到城墙下边。“这根木头,是你从南门搬过来的?”卫鞅问道。小伙子腼腆地点点头。数千人都屏住了呼吸,就像是看一台精彩的舞台剧,终于等到了高潮部分一样。不用说,他们心里面比台上的演员还期盼戏剧的结果,等待着看到小伙子失望的表情,然后爆发出一阵集体狂笑。卫鞅微笑着环视了大伙儿一圈,招了招手,立即有人端着一个朱漆的盘子上前。盘子上边盖着一块红布。卫鞅亲手揭开它,并将盘子端到小伙子跟前。“这是你的了。”当天阳光灿烂,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五十两黄金反射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小伙子差点晕厥。这件事情很快传遍了全国,听到的人无不咋舌,一方面是对这小伙子的好运气艳羡不已——五十两黄金,作为一个平民而言,几辈子都不用干活了;另一方面则是——原来左庶长是这样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啊!只有一个从魏国河西地区来的老头儿,听到这件事后捶胸顿足,连声说:“为什么我不在场,为什么我不在场?”据《韩非子》记载,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秦国有个哨所靠近魏国境内。这个哨所的守军时常袭击魏国农民,但是又不值得征调部队攻打它。于是吴起就在北门外放了一根车辕,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就赏赐他上等田地、上等住宅。”起初没有人去搬它,最终有个人把车辕搬到南门,吴起立即按照命令行了赏。不久吴起又在东门外放了一石红豆,下令说:“谁能把红豆搬到西门,赏赐如前。”百姓们都抢着去搬。最后吴起下令道:“明天要攻打秦军哨所,能冲锋陷阵的,就任命他做大夫,赏赐上等田地和住宅。”百姓们争先恐后参战,一个早上就把哨所攻占了。卫鞅立木赏金,取信于民,自然是从吴起那里学来的。变法的重点之一:农民问题立木赏金后不久,卫鞅就正式粉墨登场,上演他的变法大戏了。他和李悝一样,认为农业是国家的基础,要想国家强大,首先必须保证粮食生产。因此,他颁布了第一条法令——《垦草令》。自古以来,农民种田,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要让农民多种田,只种田,努力开荒种田,除了种田不作他想,就需要用点特别的手段了。首先是从思想上实行愚农政策,让农民变得易于摆布。卫鞅认为,对于发展农业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于知识。农民的本性和可贵之处就在于无知,一旦有了知识,就必定不甘于种田,会去想其他的事。因此必须改革秦国原来那种重视学问的风气,将做学问的人排除在政权之外,不让他们有上升的空间,这样农民就不会想做学问,也就不会变质了。他特别警惕儒家学派的影响,命令各地官吏焚烧儒家的经典著作《诗》《书》等——坑儒的事他也许没有做过,但在焚书这件事上,他比秦始皇还早一百多年。他还下令取缔农村的一切休闲娱乐活动,因为那些娱乐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导致道德败坏。他必须确保农民“意一而气不淫”,将全部精力用到农业生产上。总之,在卫鞅的理想中,农民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感情,就是一群会种田的机器。但是,仅仅通过愚农政策,还是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强制手段来迫使农民就范。他规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家庭,可以免除徭役。这相当于对先进生产者的奖励,也是《垦草令》中为数不多的奖励措施之一。卫鞅更擅长使用的是惩罚。紧接着这条奖励措施之后,就是对落后生产者或者不务正业者的恐吓:凡因从事工商业或不生产导致贫困破产的,连同妻子儿女收入官府为奴。农田之外的山川湖泊,一律被收归国有,农民被严格禁止进入。山上有鸟,河里有鱼,但是不许农民捕猎,由此断绝农民想在种田之外找点副业干的幻想。事实上,农民除了家里和田里,基本上哪也去不了。因为卫鞅还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禁止百姓擅自迁徙。走亲戚也罢,逃荒也罢,必须经过官府批准。旅客住店,必须要有官府出具的介绍信。旅店如果收留无证旅客住宿,店主人与旅客同罪,一并送入收容所。但这些还不够。卫鞅算无遗策,为了保证农业生产,还针对商人、官吏和贵族制订了多项限制措施。商人首当其冲。卫鞅认为,商人不事生产而谋取重利,对社会大大不利,必须从重打击。他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奴隶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对市场上流通的酒肉课以重税,比商品成本高十倍;最重要的是,不准私自贩卖粮食,防止商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在他主政期间,秦国“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粮食生产和销售完全被国家把持,计划经济已见雏形。对于官吏的限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寄生虫;二是强化廉政,不许官吏干扰农业生产。贵族是卫鞅变法中重点打击的对象。他刻意加重贵族的赋税,要求贵族子弟必须和平民百姓一样服徭役,而且解除徭役的条件比平民百姓还高。禁止贵族、官吏雇佣仆人,迫使贵族子弟必须亲自劳动。他甚至规定,公室子弟如果没有军功,不得列入宗室,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可想而知,《垦草令》一下,天怒人怨。贵族恨得直咬牙不说,农民也很有意见。各地百姓跑到栎阳来上访申诉的多达数千人。太子嬴驷在一帮贵族元老的撺掇下,公开对卫鞅的变法表示不满。当然嬴驷不会上访,他的抗议方式很简单——犯法。至于是犯了哪条法,正史上没有记载,本书也不能杜撰,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全国人都知道了。嬴驷扔给了卫鞅一个烫手的山芋。卫鞅如若视而不见,则威信扫地,变法权当笑话;如若要依法行事,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且看他如何判太子的罪。卫鞅却是一点也不为难。在征得秦孝公同意后,他下令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抓起来,一个判了劓刑(割鼻子),一个判了黥型(脸上刺字)。太子犯法,当然不能与民同罪,但是太子的老师可以当替罪羊。卫鞅用近乎铁腕的手段,向世人表明了变法的决心。而在这铁腕的背后,是秦孝公坚定不移的支持。《垦草令》实施三年,效果逐渐显现。秦国地广人稀,荒地众多,经过三年的强制开发,大片荒地变成农田,农业产量大幅提高,国家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所增长,“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再加上贵族的权力被限制,知识分子被赶走,农民们很容易便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感。原来那些上访专业户现在又跑到栎阳来,敲锣打鼓给卫鞅送万民伞,感谢“左庶长的政策好”。卫鞅很高兴,问他们:“现在不觉得新法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了?”“方便得很,方便得很。”“那就好。”卫鞅回头对官吏说,“把这些人的名字都记下来,将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戍边。”所有人都傻了眼。“原来你们批评我,我没有出声,是因为新政推行尚未见成效,我忍住了。现在你们表扬我,我却要将你们迁去戍边,你们肯定很想不通。那我就告诉你们,国家大事不是你们这些农民应该议论的。做得不好,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做得好,也不需要你们歌功颂德。希望你们以后安守本分,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该看的书不要看,不该说的话不要说,总之乖乖地照着官府的话去做就好了。”从此之后,无人再敢议论朝廷的政令。说句题外话,这个故事教育世人,任何时候给专制政府唱赞歌,都是自讨没趣。变法的重点之二:天天严打《垦草令》实施之后,一系列法令陆续出台,卫鞅变法全面铺开。可以肯定的是,卫鞅在秦国颁布的法令,基本上以李悝的《法经》为基础,但是加入了很多创新的内容,大大超越了李悝。总的来说,管得更宽了,管得更严了。前面说过,秦献公年间,秦国已经实施户籍法,按五家为一伍的方法编制全国户籍。卫鞅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连坐制度。简而言之,一人犯法,全家有罪,邻居受牵连。对罪行知情不报者,或者藏匿罪犯者,处以腰斩之刑,全家财产充公。但是如果有人向官府告发罪行,则告发的人不仅可以免罪,还能够受到重赏,赏格等同于在战场上获得敌人的首级。连坐法一经颁布,秦国人人自危,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大幅提升,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发动人民斗人民”这件事上,卫鞅无疑是始作俑者。此后两千余年,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将连坐法视为统治人民的不二法门。在量刑方面,卫鞅主张轻罪重罚,认为这样可以使得国人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就更不敢犯。比如说,偷盗牛马者,死刑!(因为牛马是生产资料)一步超过六尺者,重罚!(罪名是破坏度量衡)往街上倒垃圾者,黥型!(倒垃圾影响他人,容易引起争斗,而“私斗”在秦国是绝对禁止的)总之,在卫鞅的治理之下,秦国天天都是严打,每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连吐口痰都要三思而后行。但是严打的成绩是显著的。新法推行后,秦国“道不拾遗,乡邑大治”“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成为当时治安最好的国家。不消说,变法的手也伸向了军队。卫鞅大刀阔斧,改革了秦国的等爵制度,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由下而上分别是: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裹,第四级不更,这四级相当于原来的“士”;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这五级相当于原来的“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又称为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这九级相当于原来的“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列侯(或称为彻侯),是原来没有的,相当于诸侯。每一个等级都与军功挂钩,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根据军功来享受爵秩。军功的计算很简单,以在战场上斩获的敌人首级多少来确定。凡是斩得敌国甲士首级一颗者,赐爵一级,赏田一顷,赏宅基地九亩,配备跟班一名;如果不要这些赏赐,想要做官的,可以当俸禄五十石的官。如果斩得五个甲士首级,不但可以升爵,还可以升官;累功做到大夫,便可以当县长,国家还赏赐六个奴隶,那就相当舒服了。当然,所谓甲士,也不是一般的敌人,至少是魏国的武卒这一级别的战士。即便如此,卫鞅定的赏格还是很具诱惑力,对于那些梦想着跻身于贵族的平民来说更是打开了一扇晋升的大门。这个政策一推行,秦国的士兵就像打了鸡血一般,在战场上突然变得活跃起来,不但想打仗,敢打仗,而且敢打硬仗,专挑敌人的精锐部队进攻,前仆后继,虽死无悔。秦国人“狠”的名声,就是从那个时候获得的。有赏就有罚,连坐法也被引入到军中。在秦国军队中,五人为一伍,由伍长统率;五十人为一屯,设有屯长;再上则有统领百人的“百将”、统领五百人的“五百主”等。一伍中如果有一个人在战场上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刑罚;但是如果谁能斩得敌人首级一颗,本人可以免除刑罚。屯以上的部队都设有斩首指标。以屯为例,如果在一场战斗中得不到一颗敌人首级,屯长和百将都是要被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首级三十三颗以上,则算是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屯长可以升爵一级。军队围攻敌人的城池,斩首级八千颗以上,或在野战中斩首级两千颗以上,整支军队统统有赏,所有军官都升爵一级。卫鞅还建立了“短兵”制度。短兵即卫队,每个五百主有短兵五十人,率千人的将领和享受千石俸禄的县令都有短兵一百人,国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将有短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全体短兵都要受刑罚——当然,如果某位短兵得到敌人首级一颗,本人也是可以免罪的。相对于孙武、吴起等人而言,卫鞅在军事方面显然稍逊一筹,但是他通过制度设计弥补了这一缺憾。而这些制度的核心内容只有两个字,就是“赏”与“罚”。赏要赏得令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胆寒。隐藏在秦国人身上的狼性,就这样被激发出来了。这种狼性造就了一个无比强大的秦帝国,也为它的灰飞烟灭埋下了伏笔。变法的重点之三:土地改革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公元前358年,秦国对韩国发动了进攻,秦军大败韩军于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三晋之中,韩国最弱。因此,这一战的胜利并不能充分体现卫

                        的抽泣,传遍了整个宅子。西尼卡又划了一条街道。实际上是一个十字路口,因为它穿过了不久前她刚划的一条街。桌子已经摆好,食物也摆上了。康瑟蕾塔摘下了围裙。她以贵族式的茫然凝视,掠过几个女人的脸,并且说:“我管自己叫康瑟蕾塔·索萨。如果你们想待在这里,就照我说的去做。我怎么说就怎么吃。在我说睡觉时就去睡。我要告诉你们,你们渴求的东西是什么。”女人们互相看着,随后又一齐看着一个她们认不出来的人。她长着亲爱的康妮的容貌,但有点像雕出来的——颧骨更高,下巴更坚毅。她的眉毛总是那么粗,牙齿总像珍珠那么白吗?她的头发不见一点灰白。她的皮肤像桃子一般光洁。她干吗这样说话?她说的又是什么意思?她们全都觉得莫名其妙。这位亲切平和的老女士似乎对她们每一个都最爱;从来不指责,有什么都与她们分享,却不大需要照顾;不要求感情投入;倾听;从不锁门,不管是谁都肯接纳。这位理想的长辈、朋友、同伴,有她在她们就平安,她在说些什么呢?这个完美的房东,不收房钱却欢迎任何人;这个“鹅奶奶”,可以和她说私房话或者不搭理她,可以对她撒谎或者发假誓;这个玩伴似的母亲,随孩子的意愿,可以拥抱她也可以扶着她出去散步,她在想些什么呢?“你们如果理该待在某个地方,”她继续说,“有爱你们的人在那里等着,那就走吧。不然就待在这儿跟着我。可能有人想见你们。”没人离去。一些神经质的问题,因吓坏了而爆出的傻笑,撅嘴和假装的生气,但不久她们就渐渐看出,她们离不开这个随时都可离开的地方。她们逐渐迷失了日子。开始时最重要的事情是模框。她们先刮擦地下室的地面,直到那些石板干净得和海边的石头一样。然后她们用蜡烛把那块地方圈起来。康瑟蕾塔让她们都把衣服脱光,躺下去。在喜人的烛光中,在康瑟蕾塔柔和的眼光下,她们照她说的做了。我们该怎么躺?觉得怎样好就怎样躺吧。她们试着把胳膊放在两侧,伸在头上,抱在胸前或腹上。西尼卡起初是趴着,随后改成仰卧,双手钩住双肩。帕拉斯侧卧着,把膝盖收起。吉姬劈开双腿,张开双臂,而玛维斯则摆出漂流者的姿势,胳膊弯着,双膝向内。每个人找好位置后,都能够忍受冰冷、不容情的地面。康瑟蕾塔围着她们走,勾出躯体的轮廓。轮廓画好之后,她又要大家都在原地保持原来的姿态。不说话。在烛光中赤裸着。她们极度苦恼地蠕动着,但谁也不肯走出她们选择的轮廓。有好多次她们都觉得再也无法容忍下一秒了,但没人愿意在那双暗淡眼睛的注视下第一个认输。康瑟蕾塔首先开口了。“小时候,我的身体是受伤和脏污的,后来投入了一个女人的怀抱,她教导我说,我的身体什么都不是而我的精神则是一切。我同意了她的观点,直到我遇到了另一个身体。我的肉体渴望着,便吃了他。当他离开时,那个女人再次将我从我的身体中拯救出来。她两次救了我的身体。当她的身体患病时,我尽我血肉之躯所能,照看她的身体。我把她的身体搂进我的双臂双腿之中,擦洗它,摇晃它,还进入它让它保持呼吸。在她去世之后,我无法摆脱那一切。我的骨头叠在她的骨头上,那是唯一的好事。不是精神。是骨头。与男人没有区别。我的骨头叠在他的骨头上,那是唯一的真实。因此我想不通精神在这件事里失落到哪里去了?它确实和骨头一样真实。和骨头一样好。一个甜美,一个苦涩。失落到哪里去了呢?听我说,听着。绝不要把骨头和精神分开。千万别把一个放到另一个上面。夏娃是玛利亚的母亲。玛利亚是夏娃的女儿。”随后,她以比她的开场白(她们谁都不明白)更清晰的语言告诉她们一处地方,在那里,白色的便道和大海相接。五彩缤纷的鱼儿和孩子并游。她讲到了品尝起来像蓝宝石似的果实和用红宝石当骰子的男孩。讲到了纯金建造的芳香的大教堂,男女天神和会众一起坐在靠背长椅上。讲到了和树一样高的康乃馨。讲到了长着钻石牙齿的魔法小矮人。讲到了蛇随着诗和铃声起舞。后来她还给她们讲了一个叫派达德的女人,她只唱歌,从来不说一个字。喧嚣的梦就此开始了。故事就此在那地方揭幕。半截的故事和从未梦到的事情从她们的嘴唇中飞出,高翔于摇曳的烛光之上,把尘埃从箱匣瓶罐上扇起。至于谁讲了那些梦或者它们有无含义,并不重要。尽管身体疼痛,或者正因如此,她们都轻而易举地迈进了做梦人的故事之中。她们进入了凯迪拉克的热气中,感到了一团混乱中冷空气的滋味。她们知道,她们的网球鞋没有系带,胸罩吊带每次从肩头滑落都很烦人。盔甲牌食品包是湿黏的。她们吸入睡熟婴儿的香气并感受到了做母亲的惬意,尽管她们注意到一个婴儿的头别扭地转了过去。她们调整好熟睡婴儿的头部,然后拒绝,断然拒绝她们之所知,开车回家了。她们抱着肉肠、婴儿和钱夹,跨上前廊的台阶,说着:“他们看来不想醒来,萨尔。萨尔?瞧啊。他们看来不想。”她们在水下踢腿,但不很用力,生怕惊动了也在水下的鱼鳍和鱼鳞。男人的声音在说呀说呀说个不停,他们自己都被压到喉咙下面去了。说呀说的,直到没人有力气尖叫或反驳。每个人都在催泪瓦斯中眨着眼、倒着气,将手缓缓地移动到擦伤的皮肤上和撕裂的韧带处。白天在各个过道里跑来跑去,夜里亮着灯睡在一只球里。把五百美元的钞票叠放在她的袜底。因陌生人的阴茎和母亲的抗争而发出的痛苦叫喊——像可卡因一样引起幻觉和具有腐蚀性。在喧嚣的梦中,独白与尖叫毫无二致;指向死者和早已离去的人的谴责被喃喃的爱取代。于是,她们都累巴巴、气哼哼地起身到各自的床上去了,发誓再也不屈从于这套把戏,但心中却深知她们还会的。事实上她们就是照做了。真实而紧张的生活落实到那里,便处于有限的光亮,以及煤油灯和蜡烛的烟气中。轮廓像磁石似的吸引着她们。帕拉斯坚持要去买油彩管和彩笔棒。在较薄的麂皮料子上绘画。她们理解了,便开始着手。先画身体器官:乳房和阴部,趾头、耳朵和头发。西尼卡在一个知更鸟的蛋上用蓝色复制了她的一处相当精致的伤疤,在蛋的尖头还画了一滴红色。后来,当她又渴望在大腿内侧划道时,她没有动手,而是选择画了躺在地下室地面上的一个裸体。她们互相说着梦见了什么和画出了什么。你肯定她是你的姐妹吗?说不定她是你母亲呢。为什么?因为只有母亲才可能而姐妹不会做这样一件事。西尼卡给油彩管拧上盖。吉姬在她的喉咙周围画了一个心形的小盒,玛维斯问起她时,她说那是她父亲给她的一件礼物,被她扔进墨西哥湾了。里面有画像吗?问问帕拉斯。有。两幅。谁的?吉姬没有回答,她只是又加了一些点,代表心形盒的链子。帕拉斯在画在地板上那轮廓的肚皮上加了个婴儿。当问起谁是父亲时,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婴儿旁边画了一个长着长睫毛和撅着毛茸茸嘴唇的母亲的面孔。她们逼着她问,不过很轻柔,既没开玩笑也没嘲讽。卡洛斯吗?那些把她赶到水里的男孩吗?帕拉斯给那张撅着的嘴加了两颗大虎牙。一月份过去了。二月份也过去了。到了三月份,日夜不分,因为她们忙于精细刻画身体部位和纪念物。黄色的发卡,红色的牡丹,一片白色地面上的绿色十字架。一根被小爱神丘比特的弓箭射穿的雄起的阴茎。莎伦玫瑰花瓣,洛娜·杜恩。在孩子气的太阳下,一对亮橘色的情侣不停地做爱。康瑟蕾塔像个新的、改造过的母亲,她负责供应她们无血的食物和白开水以解饥渴,她们因此都变了。她们得经过提醒才移动她们外在的身体,内在活生生的精神倒是极具诱惑力。一位路过的顾客注意不到什么变化。可能只是奇怪,菜圃怎么会还没有耕耘,或者谁在凯迪拉克的车厢上画上了“哀伤”二字。也许还会不解,那个应门出来的老妇人何以不用墨镜遮掩她可怕的眼睛;或者那些年轻妇女到底把她们的头发弄成什么样子了。如果是邻居,会注意得更多——放纵的情绪;宅子的紧张气氛、陌生的感觉,住客眼中明显不同的神色——她们和人谈话时友善、开朗,其余时间则安静、审慎。但是如果一个朋友走来,看到那几个年轻女人时最初显出惊诧,随后可能会被她们的成熟姿态安抚得说不出话来。她们看上去都多么平静啊。而康妮,腰板那么笔直,样子那么漂亮潇洒。那身熟悉的衣裙让她变得多么优雅,她溜进司机的座位,身边放着一个篮子,上面还有一个包袱,起初因为说不准还缺什么很有些心烦。在她驶近家门,开过中央大街时,她的目光可能落在斯维蒂·弗利特伍德的住宅、帕特·贝斯特的房子上,或者她可能注意到一个闲逛的男孩或去爱斯店的米努斯。随后她便会意识到缺了什么:与鲁比的一些人不同的是,女修道院的妇女不再经常出没了。也许她还会补充一条,不再被追逐了。但在这一点上,她很可能弄错了。娄恩路很窄,拐弯很急,但娄恩总算控制着奥兹莫比尔车下了土路,驶上柏油路,没有把标牌彻底撞倒。早些时候,她在开车来的路上,由于天黑又只有一盏前灯,难以保证保险杠不受刮擦,而此刻离开女修道院,却见立柱歪斜着,上面的招牌——“早熟的甜瓜”——也摇摇欲坠。“放不出个响屁。”她咕哝着。极可能是个纸里包着的玩意儿。那儿不是什么学校了。不过“早熟”还是没错的,而且不仅是几个字而已。七月还没过完,女修道院菜圃里的甜瓜已经熟透了,可以摘了。就像她们的头。外表光滑,内里甜美,可是主啊,但愿它们是饱满的。她们没一个肯听。推说康妮忙,拒绝叫她,而且对娄恩的话一字不信。在半夜驱车赶来告诉她们,警告她们之后,她无可奈何地、气恼地看着她们打哈欠,还笑嘻嘻的。现在她得思考一下还能做些什么,不然的话,要裂开的瓜就是她们的光头。夜间的空气很热,她嗅到雨虽然还远,但仍在逼近,这是她两个小时之前就想过的,当时她想趁着曼德拉草还干就收割下来,便在大炉灶近旁的溪岸周围轻轻地走着。若不是她到了那儿,绝不会听到男人们的议论,也不会发现他们策划的邪恶行径。浮云把夜空最好的珠宝遮蔽了,但去鲁比的路熟悉得像是收集捐赠的盘子。然而,她还是眯着眼睛看,以免有什么东西或什么人突然在前面蹦出来——在奥兹莫比尔单个前灯照不到的地方。那有可能是负鼠、浣熊、白尾鹿,甚至会是个气疯的女人,因为这条路就是女人走的。只有女人。男人从来不走。二十多年来,娄恩都亲眼所见。来来往往,往往来来,走着的是哭泣的女人,瞪着眼的女人,愁眉苦脸、咬着嘴唇的女人,或者显然是迷途的女人。在这一带红金两色的土地上,不时有黑岩石或绿土块横在路上;在这一带繁星密布的天空下,土地是不光彩的;在这风像男人似的摆布你的地方,女人们拖着她们的悲苦来往于鲁比和女修道院之间的道路上。她们是唯一的行人。斯维蒂·弗利特伍德走过,比莉·狄利亚也走过。还有那个叫西尼卡的姑娘。另一个叫玛维斯。阿涅特也走过不止一次。而且不仅是这些日子。她们从一开始就走着这条路。比如说,索恩·摩根有一次走过,那时她很年轻,康妮也还年轻。娄恩曾经目睹过许多人走这条路,其余人她也听说过。但男人从不走这条路,他们在这条路上开车,虽说有时候他们的目的地和女人的一样:萨金特、K.D.、罗杰、米努斯,还有那个好人迪肯二三十年前也亲自走过。唉,她要是不找个人装好风扇皮带并修好油槽,也得用脚走这条路,除非还有什么其他地方值得一去。要是还有时间加速,现在正是时候,但小汽车的状况不允许。一九六五年时,雨刷、空调、收音机都能用。如今只有强力的加热器这个部件还能让人想到这辆奥兹莫比尔车当年的动力。在一九六八年,这辆车经过迪克和索恩·摩根两易其主后,索恩问她用不用。娄恩当时高兴得叫了起来。最后,她在七十九岁高龄,虽无驾驶执照却活跃好动,开始学开车,而且还有了自己的车。再不需要搭别人的车了,再也没有在她院子里响个不停的刹车声召她去看急诊,若是不去或坐视不管就会酿成大祸。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在愿意时检查那些孕妇,在她自己的车里带着工具上门去。而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想走的时候马上离开。可惜这件礼物来得太迟。就在她能够得心应手地开车的时候,没人再需要她的医术了。在激怒了有蹄子的、吓坏了长爪子的动物之后,在连续几周拖拉机的轨迹上上下下腾起股股红尘之后,她已经无处可去了。她的病人让她探视,但临到生产,都要走上几小时(如果她们能坚持下来的话)到丹比的医院去,接受白种男人冷冰冰的手的处置。如今在八十六岁高龄,尽管她有从未失手的声名(她从未让一名产妇死去,像费尔里有一次那样),她们都拒绝她处置她们的大肚子、她们的厉声尖叫和攥紧的双手。笑话她干净的腹带,她准备的母亲的尿滴。把她的胡椒茶倒进马桶。在过去的二十五年和之前在黑文的五十年间,她曾经蜷曲在她们的沙发上,摇晃着哭闹的孩子,给她们的女儿梳完辫子之后在厨房里打盹,在她们的园子里种药草,给她们很好的安慰,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了。无论她曾经如何教她们按摩乳房让奶水流出,产后该注意什么,席被下的刀子该朝着什么方向。无论她如何走遍全县去弄她们想吃的那种土,无论她曾经如何躺在她们的床上,用她的脚掌挤压她们的脚心,帮助她们推,用劲推,或者接连几小时用香甜的油膏按摩她们的腹部。这一切全都不算数了。她曾经凭本事帮她们来到这世上。当她和费尔里应召到鲁比这个新地方继续以往的营生时,母亲们向后靠坐在椅子上,劈开膝盖,放心地舒着气。如今费尔里已经故去,就剩下她一个仅存的接生婆,而这里的人口由大得像社区一样的家庭组成,不但需要也以有这样一个人而自豪,孕妇们要靠她来生育。但娄恩相信,比起产房那时髦玩意儿,这还有更多的含义。她曾经为弗利特伍德家接生过,可是每个婴儿的缺陷却玷污了她的名声,仿佛她不仅接生了婴儿,还造就了婴儿。对她是厄运的怀疑再加上丹比医院的舒适,剥夺了她训练有素的工作。有一位母亲就告诉过她,她没法不喜欢那一周的休息,那服务车,那温度计,那测量血压的办法;更对白天的瞌睡和止痛片欢喜若狂;但最主要的,她说是喜爱人们不停地询问她的感觉如何。若是她在家里生育,这一切就都不会有。在家里,她生完孩子的第二或第三天就要给全家做早饭,还要担心牛奶和她自己奶水的质量。别人应当有同感——充分的睡眠和远离家务,新生婴儿每晚都抱走由别人去照顾。而做父亲的——嘿,娄恩怀疑他们也同样乐意产妇被关在门里,自己守在走廊里,产妇自有别的男人负责,用不着一个没牙的老太婆磨着牙床来保持牙床有力。“别误会那些做父亲的感激之情,”费尔里曾经警告过她,“男人都害怕我们,总会这样的。在他们看来,我们是死神的贴身侍女,挡在他们和他们的妻子怀着的孩子之间。”费尔里还说,在那年月,接生婆是障碍物,她发号施令,都仰仗她的秘密技巧,而这种仰仗却激怒了他们。尤其在这种地方,他们来到这儿平和地繁衍生息。费尔里像往常一样正确,但娄恩却别有一种责任。据说她能看透别人的心思,这种本领别管从哪儿来的,反正不是上帝赋予的,而且早在她两岁时就用过了,当时她藏身在院子里被人发现了,而她母亲则死在床上。娄恩不承认她独具禀赋,她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他们不过是回避显而易见的事情罢了。不过她也确实更深刻地了解一些情况,胜过摩根的记忆力或帕特·贝斯特的历史书。她知道记忆力说不出、历史上没记载的一些事情:生活的“诀窍”和“道理”。无论如何,娄恩的生计断了(在最近的八年里,她只被召请过

                        部尚书鲁思俊的个人笔记。具体情节是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90年)明军北征蒙古,朱棣率燕军深入不毛之地,大破蒙古军,迫降北元大将乃尔不花,招降5万人。捷报传到京城,朱元璋喜不自胜,对兵部尚书鲁思俊赞道:“棣儿类我。”靖难之役时,鲁思俊已然作古,联想到其曾身为太子朱标以及皇太孙朱允炆讲师的身份,可见这段记录的可信性是极高的。而朱棣也再接再厉,两年后的三月,朱棣再次受命出师北征,先破元将索林帖木儿的大军,再乘胜追击,打败当时北元“柱石”哈刺兀。在彼时明朝功勋宿将纷纷遭到屠戮的情形下,横空出世的朱棣,实为大明九边最卓越的“将星”。时人“燕王善战”的评语,诚为实情。战功冠绝诸兄弟之上的朱棣,在当时的诸藩王里,是个口碑甚好的人,既无秦王的骄横,更无晋王的奢靡腐化。在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随朱元璋巡视老家凤阳时,他就留心民间疾苦,史载“民间细事,无不究知”。自就藩以来,在其属地爱惜民力,巩固军屯,协助地方官员发展生产,在洪武十八年,二十年两次调拨军队,协助地方府衙兴修白沟河、滦河水利,多次亲临工地“带头示范”,终使当地“灌溉千里”,营建北平城时,动民夫数万,“补恤甚厚”。边境操练演军时,但凡有践踏民田,毁坏百姓财物的行为,一律重金补偿。划定军队屯田范围时,强调“不与民争利”,曾将怀来附近千亩良田让与附近农户,“另择低洼贫瘠之地屯耕”。对待麾下兵将以及地方官员的贪污行为,也毫不手软,多次接受乡民诉状,上书朱元璋揭发当地府衙的不法行为,惩治多名贪官污吏。对其军中兵将的扰民行为也毫不姑息,先后重办数名曾追随其出生入死的亲兵。特别是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掌管北平军械钱粮的司谷(相当于后勤部长)刘通贪墨事发,朱棣令刘通持刀,与麾下遭克扣的30名士兵相搏,顷刻间刘通就被剁成肉酱。甚至在多年后朱棣起兵造反,建文帝派大军征缴前,国公徐辉祖就建言:燕王“深得民望,军纪严明,冠于九边,不可轻视也”。在洪武朝时代,不仅朱棣属地的官民对朱棣称誉有加,就连当时朝中以“忠直敢言”著称的几位“直臣”,对他也赞不绝口。敢于纠劾权贵的监察御史韩宜可,一生揭发权贵重臣无数,却唯独对朱棣推崇不已,其弹劾晋王的奏章里写道:“若诸王以燕王(朱棣)为楷模,凡事以安民俭省为首任,实为大明之福。”太子朱标巡视北方,归来后在为晋王、秦王开脱的同时,也称赞朱棣“四弟安民营边,仁勇兼有,为边陲柱石也”。对素来痛恨贪官污吏,崇尚简朴,重农爱民的朱元璋来说,这一切自然为朱棣增加了不少“印象分”。朱棣的目标显然不是做“柱石”,心怀大志的他,能让朱元璋彻底放心,是因为他的“不争”。洪武二十一年,二十三年,朱棣两次北征得胜,卓越战功,只得到朱元璋“宝钞十万贯”的封赏,与他的那位临阵脱逃的三哥晋王无二,晋王得赏后尤嫌不足,时常牢骚满腹,朱棣反而毫无怨言,相反屡屡上书,坦言自己“功不及赏”。如此“谦虚谨慎”,自然让朱元璋心中的天平倾斜。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太子朱标病逝,朱标之子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朱棣侦得朱元璋对蓝玉日生不满,遂向朱元璋进言:蓝玉是“跋扈将军,日久将尾大不掉,恐祸及太孙(朱允炆)”。令朱元璋杀心顿起,次年大兴“蓝玉案”,株连数万人。凭此举,朱棣既向朱元璋表明了“立场”,彻底打消了朱元璋对他的怀疑,又除掉了日后自己起兵夺权的最主要对手(蓝玉是太子朱标的舅舅,也就是未来建文帝朱允炆的舅爷),可谓一举多得。纵使朱棣巧妙“表现”,朱元璋也对他器重有加,但在朱元璋眼里,朱棣只是个“柱石”,做不得“天子”,原因正在“棣儿类我”的一句话上。朱元璋对接班人的要求,是一个宽容的“仁君”,而不是自己“刚猛治天下”的翻版。“类我”的朱棣自然是不符合要求的。而就实力而言,朱棣尽管权镇一方,在当地“深得民望”,其军队也“骁勇冠九边”,但若对照一下孟森在前文关于朱元璋中央与藩王关系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到,朱棣的边上,是两个已被“治服帖”的哥哥秦王和晋王。且不说中央以全国治一隅的优势,单是这两个已对朝廷忠心耿耿的藩镇对他的牵制,就令他难有动作。这个“权力的平衡”,若无意外,朱棣是无法打破的。但意外偏偏发生了,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秦王朱樉病逝,洪武三十一年晋王朱纲病逝,在朱棣这个中央的“最大威胁”浮出水面的同时,也扫清了朱棣起兵的障碍。秦、晋两王的继任者朱尚炳和朱延喜年纪尚轻,防卫蒙古勉强可以胜任,出兵与朱棣争锋却不是对手。两大藩镇对朱棣的牵制不复存在,最终有了“靖难之役”3年的战火连天。清赵翼就曾为此感慨:天佑燕王,祸及苍生。对苍生来说,这样的“天意”究竟是“福”还是“祸”,清大儒谷应泰对此的看法是:“靖难三载,虽杀戮甚重,藩镇之患却终消解,倘无此役,任诸侯尾大不掉,唐末割据恐重演也。”此言确有道理,因洪武末年的夺嫡之争而造成的“靖难之役”,其结局虽令建文帝丢失宝座,但篡逆成功的朱棣此后厉行“削藩”,不断解除藩镇的权力,终建成了大明朝的“中央集权”,保持了国家的稳定。否则,若干年之后,明朝很可能演变出唐末五代十国的乱象。靖难之祸的结局,确实是“福所依”。这场变乱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靖难之役后,登上龙位的朱棣为防诸藩王“有样学样”,下诏将九边“藩王”逐一内迁,导致北方防务松懈,长城以南明朝防卫蒙古的各类“缓冲地带”逐渐沦陷,蒙古部落日益南下,肆虐大明边关。“土木堡之败”的伏笔即由此而种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朱棣将驻扎在开原的韩王朱松及其属下“三万精兵护卫”,尽数南迁至福建,在当地任命部落首领猛哥帖木儿为大明“建州卫指挥使”,世袭镇守。200多年后,这个世袭镇守的家族,崛起了一个大明王朝的掘墓人——清太祖努尔哈赤。福兮,实为祸所伏。第七章明朝版的『张骞』陈诚一说起纵贯欧亚大陆上千年的“丝绸之路”,言及“通西域”的伟业,今人最先想到的是西汉博望侯张骞和东汉定远侯班超两位先驱。在中华民族的“地理大发现时期”,二人前后相继,远行数万里,历尽雨雪风霜,任千难万险,刀兵相向,却不屈不挠,不辱使命,终通好西方列国,宣中华国威于域外,开绵延千年的丝绸之路,其英雄功业,历经千载,至今令人心向往之。而永乐皇帝朱棣在位的22年,也堪称中华民族又一次“地理大发现”时期,这一时期与大明通好甚至纳贡称臣的国家多达80余个,远达中非地区。彼时七下西洋,开拓万里海疆的三宝太监郑和早已名垂千古,而另一个与之有关的杰出外交家——五使西域,重开万里丝绸之路的陈诚,相形之下,历代史家着墨并不多。事实上,这位被“三宝太监”的光辉所埋没的大明使节,以其坚韧的决心,无畏的斗志,先后五次西出阳关,远赴西域,与郑和一海一陆,共开“万国来朝”的盛景。陈诚,字子鲁,号竹山,江西吉水人,元至正二十五年生人,吉水当地人物志记载他自小“博文强志,悉通藏回蒙等诸番语”。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陈家礼聘闲居在家的明初大儒梁寅为其老师,朝夕相处后,梁寅对陈诚之父赞叹道:“汝子性机敏犀利,虽难有将相之才,却可建定远、博望之功也。”虽有此赞叹,也悉心好学,但四书五经于陈诚终非强项,数年之下虽经苦学,却终差强人意。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中进士,次年中贡士,殿试中三甲,终于“金榜题名”,但成绩比起诸多位列“一甲”“二甲”的才子们,可谓是相形见绌。陈诚先在翰林院任“检讨”一职,是个“从七品”的小官,比同榜的“一甲”“二甲”同年们都要低。虽如此,陈诚却不因官职低微而废言,朝廷的内外政策但有错处,皆大胆上书建言,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秦王朱樉镇压甘肃临洮叛乱,“破吐蕃部落万人”,捷报传来,群臣皆称贺,唯独陈诚认定此举“草率举兵,恐遗怨怒”,上表建议朝廷速派使者招抚,引得朱元璋大怒,一度欲将陈诚下狱,幸好兵部侍郎齐泰劝解,力言陈诚“通晓边事,干才难得”,才让朱元璋肝火平息。一年后,陈诚人生的转折点终于到来,朱元璋升陈诚为兵部“驾部员外郎”,出使西域“撒里畏兀儿”(今新疆柴达木盆地),从此,他开始了跋涉万里的一生。这次出使的起因是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建国于今天新疆的“东察合台汗国”的入贡。“东察合台汗国”,是从昔日蒙古帝国的“察合台汗国”分裂出来,其疆域包括今天新疆伊犁以及中亚部分地区。公元1391年,东察合台汗国可汗黑的儿火者遣使入南京朝见朱元璋,从此正式确立了对明朝的藩属关系。然而东察合台汗国在奏章里对其西部邻国“帖木儿帝国”的描述,却引起了朱元璋的重视。说到当时活跃在中亚的“帖木儿帝国”,中国史籍记录不多,但这个起于“西察合台汗国”,在中亚南征北战,被西方史学界赞为“成吉思汗后蒙古又一伟大征服者”的帝国,此时也渐成明朝在西部的又一威胁。早在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派傅友德西征,连破甘肃、青海、新疆东部元军的时候,帖木儿也推翻了原西察合台汗国的统治者,此后南征北战,向西击败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向南屡次攻掠印度,拓地无数,连远在欧洲的西班牙国王也尊其为“义父”。对于东边的大明王朝,帖木儿态度素来恭顺,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7年)明朝获得捕鱼儿海大捷后,帖木儿即遣使至南京,尊奉大明王朝为“上国”,但是,根据法国历史学家布里哇的《帖木儿帝国》一书中的记录——“他的终身梦想就是解除对中国的臣服”。在东察合台汗国入贡时,帖木儿正屡屡兴兵,侵扰东察合台汗国边境,双方互有胜负。东察合台汗国的奏报,加上朱元璋先后派往帖木儿帝国的两批使臣遭到扣押,令朱元璋意识到帖木儿帝国的野心,因此明朝先调开国功臣西宁侯宋晟镇守凉州,再派使节出镇西域,意图加强西北防务,初出茅庐的陈诚,承担了这个任务。陈诚果然不辱使命,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冬,陈诚抵达柴达木盆地,招抚当地部落。曾有人建议明朝“尽逐番人,移民实边”,陈诚坚决拒绝,力陈此举“有伤天和”,此后陈诚委当地部落首领为官,在柴达木盆地建立“安定卫”“曲先卫”“阿端卫”3个军事要地,并请朝廷派遣“户部熟农务官吏”,在当地推广中原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发展生产。此举令当地游牧部落从此转为定居生活,令各部落“归附如流”。1年后,安南侵扰大明边陲,陈诚又被委派出使安南,越南史料称他“不卑不亢,言辞稳中带利,尽展明朝天威”,终让安南君臣恐惧,遣使至南京谢罪。建文四年(公元1403年),陈诚又调任广州府“管事”,在当地调解“色目户”(即元灭亡后滞留在内地的“色目人”,主要是阿拉伯国家移民)与当地乡民的纠纷矛盾,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主持修缮当地清真寺,当地各民族从此和平相处。几件大功,也令“善抚夷事”的陈诚,从此在大明政坛崭露头角。二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疆土已达极盛的帖木儿在其首都撒马尔罕(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召开中亚“蒙古人大会”,宣称要“反明复元”。随后起倾国兵力20万,悍然发动了对明王朝的“东征”,消息传来后,朱棣命凉州左都督宋晟整军备战,而陈诚在柴达木盆地设立的“三卫”,也“整军经武”“日夜备战”,但是年冬天,帖木儿在行军途中染病过世,声势浩大的“远征”最终无疾而终。帖木儿过世后,其国家陷入内乱,他生前钦定的继承人孙子哈里,与四子沙哈鲁为争皇位相互激战,“反明复元”大业算是搁浅了。此时,明朝也在西北频频动作,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朱棣在新疆哈密设哈密卫等军事要地,派驻重兵,正式行使对今天新疆地区各“藩属国”的主权。内外交困下,帖木儿帝国开始着力修复与明朝的关系,1年后,首先继承帖木儿帝国王位的哈里释放早年遭帖木儿扣押的明朝使臣傅安、杨德文等人,并托其带去帖木儿帝国意在与大明修好的愿望。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六月二十二日,这支“失踪”数十年的使团终于重归京城,一时“举朝皆感其忠义”,而此时已调入文渊阁的陈诚,在得知帖木儿帝国正陷入夺位内战时,立刻向朱棣建言“速派使节,熄其兵火,宣示天朝威德”。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朱棣派曾出使帖木儿帝国的郭骥为使节率团出使,带去朱棣的亲笔书信。在帖木儿帝国当地调解内战两派——哈里和沙哈鲁的纠纷,夺位成功的沙哈鲁最终将被囚禁的哈里释放,封伊刺黑为其封地,持续帖木儿帝国3年的内战终于“和解”。次年,正式成为帖木儿国王的沙哈鲁派使团至南京朝见朱棣,送上豹子、狮子等礼品。双方重新恢复了朱元璋时代的“宗主国”关系,从此友好往来。首先建言“速派使节”的陈诚,之所以没有得到这一委派,是因为此时的他已成为“文渊阁参议”,正协助解缙编纂中华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皇皇巨著——《永乐大典》。其间他广泛搜集史料,将历代中国王朝出使外邦的详情,以及中国周边列国的风貌资料尽数整理编纂,我们今天能够了解诸多中国古代“外交家”的英姿,以及古代中国与列国友好往来的历史,陈诚功不可没。三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九月,已是吏部封验司员外郎的陈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二赴西域之旅——以大明使团“典书记”身份率8名使节出使帖木儿帝国。对于这次出使,陈诚计划周详,行前就请朱棣精选“故元遗臣后人”随行。使团从北京出发,经玉门关进入西域,历经1年多长途跋涉,终于在次年十月抵达帖木儿帝国首都赫拉特(今阿富汗赫拉特城)。陈诚走访帖木儿周边中亚诸国,以大明国使的身份先后册封“达什干”“迭失迷”“赛兰”“沙鲁海牙”等国国王。公元1414年十月,帖木儿国王沙哈鲁在其都城赫拉特设盛大仪式欢迎陈诚一行。会见期间,陈诚以其优雅的大国使节风范,得到了沙哈鲁的敬重,当然也有“不和谐”的插曲,沙哈鲁麾下大将,祖上曾是元朝重臣的“仇华派”阿哈黑当场发难,指责明朝是驱元而起,素来是蒙古人仇敌,此来不可不防。陈诚则针锋相对,坦言“国之运祚,在德不在威”。接着一一列举前元朝的各族旧臣在明朝受到优待的事实,并令使团里的回族官员萨都木当场“现身说法”。正告帖木儿国君臣:明朝与帖木儿国的通好,是“行德安民之举”,若其再争执,只会“祸连贵国苍生”。有礼有节的应对令帖木儿国君臣上下叹服,阿哈黑当场被沙哈鲁下狱。曾在帖木儿帝国占有重要地位,历来主张对明朝开战的“仇华派”从此彻底失势。其后沙哈鲁多次在其内宫设家宴款待陈诚一行人,并令其“继承人”乌格拜见陈诚,表达世代愿与大明友好的愿望。在帖木儿国留居期间,陈诚还走访当地知名宗族、商会,结好驻帖木儿国的各国使臣,逐一驳斥逃到当地的故元遗臣对明朝的歪曲描述,“驳荒悖之论,尽言大明仁德”,而中国使团带来的瓷器、丝绸等精美礼品,更在当地产生了轰动效应。苏联蒙古史学家弗拉基米尔?佐夫对此有高度的评价:“这是一次对帖木儿帝国对外国有着深远影响的外交盛事,这位睿智的中国使节(陈诚),不但用他善辩的口才和高贵风度得到沙哈鲁的敬重,更向帖木儿国民展现了中国博大的文化和强盛的国力,以及睦邻友好的真挚诚意。从此之后,无论时局怎样变动,对东方(明朝)的友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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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电影直登上正堂,跪倒在赵盾面前说:“大臣陪君主吃饭,酒过三杯,已经违反礼制了!”赵盾此时已经有点醉意,但是一听提弥明的话,马上反应过来,顾不上礼节,跟着提弥明就往外跑。提弥明这一搅局,完全打乱了晋灵公的计划。他一边呼唤甲士,一边将伏在自己脚下的恶犬放出,直扑赵盾。狗跑得飞快,赵盾主仆还没跑出宫门,就被追上了。提弥明是晋国有名的勇士,挥起醋钵大的两个拳头,三下五除二就将狗打死。到了这个危急关头,赵盾仍不忘耻笑晋灵公:“弃人不用,而用狗,再猛又能把我怎么样?”主仆两个一边与宫中护卫搏斗,一边往外撤。晋灵公埋伏的甲士也逐渐围过来。提弥明一看势头不对,一把将赵盾推开,要他快走,自己冲入敌群中,被围殴致死。赵盾亏得提弥明拼死相救,一个人脱身逃出宫门,刚拐过一个街角,又遇到另一伙宫中甲士,约有五六个人,拦在他面前。赵盾心想,这下完了,前有阻截,后有追兵,除非奇迹出现,否则自己是逃不过这一关了。奇迹果然出现,这伙宫中甲士中,突然有个人拔出佩剑,将自己身边的两个伙伴砍倒,又提起长戟刺杀另外两人。赵盾还没回过神来,那人一伸手,拉着赵盾就跑,而且一直跑到赵府门口。直到这时候,赵盾才看清那人的脸,但仍然不知道他是谁。那人笑道:“您难道忘了桑下饿人吗?”赵盾猛然省起,数年前他去首山(地名)打猎,在一片桑树林中休息,见到这个名叫灵辄的人。当时灵辄躺在树下,奄奄一息。赵盾问他怎么回事,回答说,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赵盾心生怜悯,于是让人拿了一盒食物给他。灵辄狼吞虎咽,但是只吃了一半,而将另一半包起来。赵盾觉得很奇怪,问道:“既然三日没吃饭,为何不将食物吃完?”灵辄回答说:“我出外求学三年,刚刚回到家乡,还没见到自己的母亲,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活在这个世上。所以留下这一半食物,等见到她了,好给她吃。”赵盾心生感慨,觉得这个人至少是个孝子,于是要灵辄将剩下的食物吃完,而且又送了一竹筒饭食和一块鹿肉给他,让他拿去孝敬母亲。灵辄后来应征入伍,成为了晋灵公的甲士。等到晋灵公阴谋袭击赵盾,他就挺身而出,救了赵盾一命。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赵盾想把灵辄留下来,又问他现在的住处,想登门拜谢,灵辄笑笑,朝赵盾作了个揖,转身消失在夜色之中。赵盾虽然逃出险境,但是他与晋灵公的矛盾已经白热化,绛都他是呆不下去了,只好带着几个随从连夜出逃,逃到了山里边。当然,从后面发生的事看,赵盾的出逃也只是他的策略之一。以赵家的势力,就算与晋灵公对着干,也绝对占上风。赵盾在山里呆了没几天,赵穿就在绛都发动军事政变,将晋灵公杀死在桃园。得到这个消息,赵盾又连夜赶回绛都,主持大局,派赵穿将晋文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黑臀从国外接回来继承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晋成公。晋国的史官记载这件事,写道:“赵盾弑其君。”而且在朝庭上公示。赵盾看了,连忙找到史官说:“您写错了吧,弑君的不是我,是赵穿啊!”史官直视着对方,恭恭敬敬地回答:“没错,写的就是您。您身为晋国的执政官,虽然已经逃亡,但是没有越过边境,所以赵穿弑君的时候,您仍然是执政官;而且,就算是赵穿干的事,您回来之后,也没有提过要治赵穿之罪,不写您弑君,又该写谁呢?”史官的话说得很明白,赵穿弑君,幕后主使就是赵盾,罪无可遁。赵盾听了,也没办法反驳,只得自我解嘲说:“哎呀,‘我之怀矣,自诒(yí)伊戚’,这句诗写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啊!”“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出处不明,大概意思是,正是因为我有所怀恋,所以带来忧愁啊!但是,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赵盾一回绛都就派赵穿前去迎接公子黑臀,无疑是想将赵穿调离这个是非之地,而且让他迎主有功,好免于弑君之罪的处罚。赵盾既然这样护着赵穿,又怎么能抱怨人家怀疑他是弑君的幕后主使呢?后来孔夫子评价这件事,也发了一番感慨:“董狐,是古代优秀的史官,记载历史无所隐瞒。赵盾,是古代优秀的大夫,为了礼法而宁受委屈。可惜啊,如果他逃亡出境了,就可以免除弑君的恶名了。”按孔夫子的说法,如果当时赵盾逃到国外,就没有弑君的嫌疑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赵盾越了境,就不能遥控授意赵穿杀人了吗?“礼”这玩意儿,还真是古板得可以!回顾一下,晋国自晋献公年代,就开始驱逐“群公子”,公族势力大受打击,出现了“晋无公族”的局面。晋成公即位后,深感公族势力薄弱带来的不安定,于是想办法重新扶持公族。但是这数十年间,公族子弟已经散落飘零,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于是晋成公下了一道命令,将公室的土地授予众卿的嫡长子,而视他们为公族。又将众卿的其他嫡子叫做“馀子”,将众卿的小老婆生的儿子叫做“公行”。这样的话,晋国又出现了所谓的公族、馀子和公行。赵盾再一次显示了他的强权,请求将他的同父异母弟弟赵括也列为公族:“赵括是君姬氏的爱子,如果不是因为君姬氏,我还在狄人部落中呢!”君姬氏就是赵姬,也就是赵衰的小老婆。我们前面已经讲过赵姬让位于叔隗的故事,在此不赘述。晋成公当然不敢对赵盾说不。但既然赵括成为了公族,赵盾便不好再占一个公族指标了。于是,这一年冬天,晋成公任命赵盾为公行之官,而任命赵括为公族之官。至此,晋国的内乱暂告一段落。第三章楚国称霸【问鼎天下:楚庄王的醉翁之意】晋成公上台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6年,晋国再一次发动对郑国的战争,打到了郑国的郔(yán)城。这一次,郑国选择了和谈,晋国见好就收,派士会到郑国会谈,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晋国在这个时候进攻郑国,是钻了楚国人一个空子。这年春天,楚庄王出人意料地率领大军北上,讨伐居住在伊水流域的陆浑戎族。伊水流域自古是周王室的领地。周平王东迁的年代,周朝大夫辛有办事经过伊水流域,看见当地的人民披头散发,在野外举行祭祀先祖的活动,就预言道:“不出一百年,这个地方就要变成戎族人的地盘了,因为这里的人们已经放弃了周礼。”到了周襄王年间,由于王室内乱,戎族多次入侵雒邑。秦、晋两国为了替王室解决这一麻烦,想出了一个“以戎制戎”的主意,于公元前638年将原本居住在今天甘肃敦煌一带的陆浑戎族迁到伊水流域,使之成为王室抵御戎族入侵的一道屏障。秦、晋两国如何诱使陆浑戎族从敦煌迁到伊水流域,史书上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陆浑戎族迁居之后,与晋国保持了相对良好的关系,也确实为周王室抵御其他戎族的入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以戎制戎的毛病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赶走了狼而引来了虎。随着晋国势力的衰弱,失去羁绊的陆浑戎族对周王室的威胁也日益明显,成为了王室的一块心病。自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以来,欲成霸业的诸侯,都将讨伐“四夷”作为建功立业的重要手段。齐国曾经北御狄夷,讨伐山戎;晋国大败赤狄、白狄,俘获其部落首领;秦国则讨伐西戎,向西开辟千里疆土。而楚国,多年以来被视为蛮夷之国,在“尊王攘夷”的主题中,是被“攘”的对象——这也是楚成王文治武功,纵横中原,却没有被视为霸主的重要原因。到了楚庄王的年代,楚庄王认识到,如果要在中国的历史上写下光辉的一笔,就不能满足于征服陈、郑、蔡、宋几个弱国,也不能以打败晋国这样的大国为傲,而是要向周王室抛出橄榄枝,在“勤王”这件事上博个头彩。因此,楚庄王选择了陆浑戎族作为对象,不远千里率兵北上伊水流域,给了陆浑戎族一次出其不意的打击,算是给了周天子一份见面礼。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楚军能够跑到伊水流域打击戎族,也就能够直接威胁到晋国的南部边境,对晋国也是一次军事威慑。打败陆浑戎族之后,楚庄王意气风发,将大军带到雒邑城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当时的周天子是新上任的周定王。对于楚国人的举动,他既是欣慰,又是担忧。欣慰的是楚国人千里迢迢来勤王,虽然没有彻底将陆浑戎族清除出伊水流域,但已经让王室上下感到非常满意;担忧的是楚国人历来强悍,又有南方蛮夷的野蛮习气,数万虎狼之师停驻在雒邑城外,很难说会发生什么问题。考虑再三,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往楚营慰劳楚庄王,并且犒赏楚国三军。王孙满既然被称为“王孙”,自然也是王室的后裔。公元前627年,秦穆公派孟明视千里奔袭郑国。秦军经过王都雒邑,当时年幼的王孙满站在雒邑北门,看到秦军行为举止轻浮,便预测说,秦军必然失败。后来秦军在回师途中,经过殽山的时候,果然被晋国军队伏击,全军覆没,王孙满因此被认为有先见之明。楚庄王用隆重的礼节接待了王孙满,酒足饭饱之后,楚庄王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我听说当年大禹铸有九鼎,夏、商、周三代相传,以为国宝,现在收藏在雒邑的王宫之中。不知道这九鼎的形状、大小、轻重如何?请您介绍一下。”所谓鼎,通俗地讲,就是青铜做的大煮锅,一般有三足两耳,主要用来煮肉。但是,在华夏文明中,鼎被赋予了远远超过炊具的意义,鼎被作为象征王权、君权的“礼器”而代代相传。大禹所铸的九鼎,更是象征天下九州统治权的至高礼器,在秦始皇的“玉玺”出现之前,九鼎就是当之无愧的最高权力的象征。楚庄王问这个问题,看似勤学好问,实际上有其深意。王孙满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听出了楚庄王话中有话,于是回答说:“夏、商、周三代相传的,是德,不是鼎。”这叫先声夺人,先给楚庄王这个南蛮一闷棍:你连提问的前提都搞错了,接下来就好好听我的教训吧。王孙满接着说:“当年大禹统治天下,他的后人建立夏朝,夏之‘德’方兴未艾,命九州的地方长官贡献金属,铸造了这九个大鼎,将远方山川奇异之物绘铸在鼎上。九鼎具备天下的物象,好让民众知道什么是神,什么是妖。所以华夏子民开辟疆土,进入山林河流,不畏惧种种不祥之物,也不会遇到妖魔鬼怪,因此天下和谐,承载上天的庇佑。后来夏桀昏庸无道,夏之‘德’也就此衰落,不配再拥有九鼎,所以九鼎被转移到商,承载了商朝的国运六百余年。再后来,商纣王暴虐,导致亡国,九鼎从此被转移到我大周王朝。由此可知,只要一个国家的‘德’完美光明,九鼎再小也重如泰山;倘若一个国家的‘德’奸邪昏乱,九鼎就算再大,却轻如鸿毛。上天英明,赐福于下界,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当年我先君周成王将九鼎安置在王城,曾经举行隆重的卜筮,说周朝能够传三十世、七百年,这就是天命。现在周之‘德’虽然有所衰败,然而天命没有更改,九鼎的轻重,不是您所能打探的。”楚庄王听了,嘿嘿干笑两声,说:“我只是好奇,只是好奇……”同年夏天,楚军再一次北上,讨伐郑国,以惩罚其与晋国和谈的举动。同年冬天,在大国的夹缝之中求生存的郑穆公去世了。郑穆公是郑文公的儿子,他的母亲是郑文公的妾室,被称为燕姞。据《左传》记载,燕姞还未生育的时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位神仙将一束兰花送给她,说:“我是你的祖先伯倏,如果你生了个儿子,就以兰为他命名,因为兰是国中第一香,人们必定爱他如兰。”过了没多久,郑文公果然与燕姞同床共枕,生下了一个儿子,遂取名为兰,也就是郑穆公。郑文公当时还有大子华、公子臧、公子士、公子瑕和公子俞弥等儿子,但这些公子的下场都很悲惨。其中大子华因企图依靠齐桓公的力量掌握郑国的政权,被郑文公觉察,由此失宠,后来还被郑文公诱杀于南里(地名);大子华被杀之后,他的同母弟弟公子臧逃到宋国,被郑文公派刺客诱杀于宋国边境;公子士在出访楚国的时候,被楚国人用毒药杀死;公子俞弥体弱多病,很早就去世;公子瑕逃到了楚国,后来跟随楚成王讨伐郑国,不小心在“周氏之汪”中翻车,溺水而亡。而燕姞所生的公子兰,很早就出逃到了晋国,后来受到晋文公的照顾,在晋国的武力扶持下,回国当上了大子,并且在郑文公死后顺利即位,成为了郑穆公。据说,郑穆公去世之前,正好是兰花枯萎的季节,他哀叹道:“兰花死了,我也就应该死了,我是因兰而生的啊!”于是命人将枯死的兰花收割下来,然后才撒手而去。郑穆公死后,大子夷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郑灵公。楚庄王得知这个消息,于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5年春天,派使者给郑灵公送去一份奇特的礼物——一只巨大的山龟。楚庄王希望通过乌龟外交来拉拢郑国,没想到给郑灵公带来了杀身之祸。郑国地处中原,山川湖泽远不如楚国多,加上开发过度,奇禽异兽早就不见踪迹。看到楚国人送来的这只大龟,郑灵公感觉非常稀奇。但是,稀奇归稀奇,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即使是看到恐龙,第一个问题也就是:“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到了后世,能不能吃这个问题就省略了,直接问味道如何了。所以,郑灵公收到大龟,就下令将它杀了,炖一锅龟肉,分给左右近臣吃。为了增加这次聚餐的戏剧性,他还故意保密,事先不让大家知道要吃什么,只是派人叫大家来宫中开会。大臣们三三两两赶到公宫,其中公子归生和公子宋同行。公子宋突然感觉自己的食指在动,于是将手抬起来,给公子归生看。“以往只要我的食指一动,必定有美味品尝。”他开心地说。现代人说“食指大动”,想必就出自公子宋的这句话。到了宫中,正好看见厨房的大师傅在分解那只大龟,两个人不禁相视一笑。这一笑不打紧,正好被郑灵公看在眼里,他就纳闷了,这两个家伙见了这只大龟,也没惊叹两句,反而相视一笑,仿佛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郑灵公越想越不爽——包袱还没抖开来,就被人家事先知道,当然不爽。于是他拦住公子归生,问他们笑什么。公子归生如实相告。郑灵公一听,立马就有了个捉弄人的主意。到了开餐的时候,一群人围着煮龟的大锅啧啧称奇,流了一地哈喇子,他突然宣布:大伙尽管放开肚皮吃,唯独公子宋不能吃。公子宋一听就愣了:“为,为什么?”郑灵公拉下脸来,抬高了音量说:“不许你吃,就是不许你吃,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公子宋看了郑灵公一眼,一言不发,走到大锅旁边,用食指蘸了蘸锅里的汤,放进嘴里美美地吮了一口,然后才大摇大摆地走出公堂。公子宋想的是,说啥也不能亏待我那根神奇的食指啊。但是,这一举动使得年轻的郑灵公十分恼怒,一场闹剧骤然升级,郑灵公看着公子宋远去的背影,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我要杀了他!”公子归生大吃一惊。吃罢大乌龟,他立刻跑到公子宋的府上,将郑灵公的话告诉了公子宋。他希望公子宋重视这件事,及时到宫里向郑灵公认个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公子宋听到公子归生的警告,一点也不吃惊,反而很镇定地对公子归生说:“既然如此,我不如先杀了他,以免后患。”公子归生心里一沉,说:“别这样吧。畜生老了,人们犹且舍不得杀它,何况是国君?”公子宋也不争辩什么。没过几天,朝野之间突然出现奇怪的传闻,说公子归生要弑君自立,谋朝纂位。这自然是公子宋做的好事,既然他的想法让公子归生知道,他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不就杀了公子归生,以保守秘密;要不就拉公子归生下水,逼他造反。公子宋选择了后者。谣言越传越烈,而且郑灵公似乎也相信了谣传,对公子归生的态度变得冷淡起来。公子归生有口难辩,干脆加入了公子宋的阴谋,成为了公子宋的同党。公子宋于同年夏天发动宫廷政变,刺杀了郑灵公。《春秋》记载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解释说,公子归生在郑国主政多年,然而权谋不足以制止

                        公债。这封电报似乎出现得过于突兀:应桂馨不提黑材料的碴儿,提公债干什么?公债就是国民政府发行的一种债券,只是这种债券相当抢手。原因是政府急于套现,公债一般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而等到公债到期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也就是说,应桂馨想利用洪老大的中央政府背景优势用公债套利,发一笔横财。可这与搞臭宋教仁他们的计划有什么关系?洪述祖也晕了,因为电报内容看起来不像是答复自己发出的那份“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因此他写信给对方:我没明白你的意思,请给我详细解释一下(来意不明,请详情再转)。不等应桂馨答复,3月13日,洪述祖给应桂馨发去一封至关重要的电报: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洪述祖告诉应桂馨,公债的事我已经交给财政部长在办,估计利息达不到你说的八厘,只能搞到六厘,而且你要求的折扣也比较大,恐怕通不过财政部的审核。根据洪述祖先生几天之后的表现推断,他并没有尽力去办公债的事,甚至根本就没办。当然,洪述祖的这种行为也可以理解:不见兔子不撒鹰。应桂馨承诺的黑材料没有着落,让洪述祖在领导面前丢了好大的面子,结果你应桂馨还想借他洪述祖的中央背景低价购买公债赚利息,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因此,洪述祖在电报的后半部分暗示应桂馨:你想拿好处也行,但你必须有更加积极明确的表示——“毁宋酬勋位”。“毁宋酬勋位”下文会深入剖析,暂时不多说。又一封杀人的信同日,即3月13日,应桂馨发给洪述祖一封信,这是一封堪称近代史上第一不要脸的犯罪信,信的内容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只有一句话:“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敬悉。兹分别详陈于后。”这是解释写此信的目的是回复一封信——三月初九收到的洪述祖于3月6日写就的那份“意见”以及一封电文——3月13日收到的那份绵里藏针的“毁宋酬勋位”电报。可为何要在这封信中回复“意见”?秘密就应该藏在应桂馨收到“意见”的日期“三月初九”里面,只是“三月初九”很费解,应该不是指阴历“三月初九”(1913年4月15日),可“三月初九”也不像阳历的说法。不管怎么样,或许是应桂馨在发出电报后才收到“意见”,也或许是收到了却没来得及看。总之,那封买“公债”的电文并不是对“意见”的回复,这是可以确定的。在第二部分,应桂馨详细解释了公债的事情。应桂馨说,中央政府去年9月发行的那种利息八厘的公债,现在市面上有人只卖六五折(外间展转出卖,每百万只卖六十五万),而他出于帮中央解决财政困难的目的,打算以高于市面价格的六六二折购买。这小子还强调说,他费了很大的劲才搞到这么一个好点子,而且不要好处费,这当然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的鬼话。应桂馨说了这么多,言外之意就是我开的条件不错,你洪述祖之前责怪我开的条件太高是没有道理的,只要你在财政部长面前美言几句,公债不难买到。插一句,根据民国初年公债相关的史料以及洪、应二人的来往电函可知,买卖公债这种商业行为的最终决定权在财政部,财政部长说了算,并不需要取得袁世凯的同意。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公债相关的事情,只为了说明一点:买公债跟“谋宋搞钱”一事没有直接关系。这是一条非常关键的信息。信的第三部分可以看作应桂馨对“意见”的正式答复。应桂馨知道自己拿不出黑材料交差,所以采纳了洪述祖教给他的办事流程应付差事。先收集宋教仁的反对文章——他收集了《民立报》转载的宋教仁演讲稿寄给洪述祖。趁目标有特别不轨的激烈举动,方可下手——他侦探到了对方的“激烈之举”——不但宋教仁最近的言论非常危险,而且黄兴也表现得很不安分,昨天黄兴把应桂馨帮忙转卖公债得来的现金拿出一部分用作联络江苏、浙江、安徽等地驻军的活动经费(专任苏、浙两部暨运动徐皖军马之需)。随后,他解释自己这次帮助黄兴卖公债是为了打入“敌人”内部“干革命”,让洪述祖在领导面前替自己说两句好话。信的第四部分则明显是应桂馨深刻领会了“毁宋酬勋位”电文之后的自我发挥。他说,我个人本来不在乎什么功劳赏赐,但禁不住宋教仁太能搞事,如果我们不釜底抽薪干掉他(去宋),恐怕对大选的局面不利。可办宋教仁这事儿所需手续费很多,而我倾家荡产也才垫付二十余万(惟中间手续,无米为炊……余产拼挡,足可挪拨二十余万)。应桂馨的这次喊价:二十余万,与之前索要的报酬三十万元相当。也就是说,其最终报价还是三十万。高潮一天后,应桂馨主动提出明确的刺宋计划: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用“梁山匪魁”宋江之“宋”取意宋教仁,“设法剿捕”取意暗杀,“乞转呈”是让洪述祖征求领导(赵秉钧、袁世凯)意见。刺宋的剧本就此完成。看到这里,似乎洪述祖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可不符合他的一贯作风啊?洪述祖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狗改不了吃屎,他改不了捞钱。1913年3月17日,洪述祖发电给应桂馨: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债票特别准,表面上似乎在说公债肯定能办下来,但实际上是肯定应桂馨的刺宋计划——三十万的报酬没问题,勋位没有问题。然而洪述祖担心应桂馨再次满嘴跑火车,于是激他:“你别光说不做,赶紧行动(何日缴现领票)!”至于最后一句话“润我若干,今日复”,意思是记得给我回扣,今天务必答复我。可接下来的两天,应桂馨并没有给出答复,因此洪述祖再发两份电报,催促应桂馨兑现承诺。3月20日,应桂馨回复洪述祖:电报我已经收到,但请你先呈报给中央。至于洪述祖有没有“先呈报”,下文再说。反正应桂馨是没管三七二十一,以相当雷人的理由——替四万万同胞除害和相当离谱的价格——三十元(承诺一千,实付三十)请得杀手武士英出手,也就是本章最开始的那一幕。……至此,案情的大致脉络渐渐清晰起来:应、洪二人想通过搞臭宋教仁来弄些黑钱,原本这个计划已经得到了赵秉钧和袁世凯的同意,但应桂馨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根本就拿不出黑材料。于是骑虎难下的应桂馨在同样交不了差的洪述祖的暗示下,杀了宋教仁,试图以此交差并取得酬劳。但问题是,洪述祖有没有受到袁世凯或者赵秉钧的指使呢?这涉及两句电文,也就是大部分人用之给袁世凯定罪的两句话——洪述祖分别于13日和17日所发电文中的“毁宋酬勋位”以及“债票特别准”。难以成立的罪证“毁宋酬勋位”应该作何解释?不同的解释,似乎可以引发不一样的结果。国民党人的解释是:毁宋酬勋者,杀宋教仁则酬以勋位也。而“酬勋位”这么大的事不是洪述祖这样一个小秘书可以决定的,必须得到总统的同意。因此可以证明,洪述祖之所以能发出“毁宋酬勋位”的电文,想必是得到了袁世凯的授意。对于国民党的说法,袁世凯和赵秉钧自然是矢口否认,而且他们也给出了说得过去的解释:“授勋”是一件透明度很高的事情,不可能暗箱操作,如果我们以应桂馨“毁宋”有功的名义授予对方勋位,岂非不打自招?难道我们的智商有这么低吗?其实,国民党和袁世凯双方的论据都不成立。政治界有一个著名的原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赏之功,也同样何患无辞!就“毁宋酬勋位”一事来说,“应桂馨于辛亥革命有功”就是一个很好的“辞”,一个很好的借口。因此,国民党认定洪述祖没法“酬勋位”的假设是不成立的。洪述祖完全有底气假传圣旨,因为他可以用这个借口为应桂馨申请勋位。更重要的是,洪述祖确实有用这个理由为应桂馨申请勋位的计划,这可不是瞎编。1912年10月,洪述祖给应桂馨写了一封信。洪述祖在这封信中让应桂馨补寄申请勋位所缺的“革命资料”(望补寄,因要叙勋,非如此不可也)。至于为何拖了几个月也没有办下来,可能是因为洪述祖不满意应桂馨弄黑材料的表现吧。同理,袁世凯也不能用“酬勋位不可暗箱操作”的理由来洗脱干系,因为他可以用这个借口光明正大地为应桂馨授勋,不用任何暗箱操作。也就是说,“毁宋酬勋位”既无法证明袁世凯下令“毁宋”,也无法证明袁世凯没有下令“毁宋”。至于洪述祖给出的承诺:债票特别准,也有人提出质疑:若没有袁世凯和赵秉钧的同意,即使杀了宋教仁,洪述祖有能力批准以六六二折出售八厘公债吗,他又以什么样的名目搞到三十万的酬劳?对于公债的事情,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也有了结论:公债与“刺宋案”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更不需要袁世凯批准。至于如何拿到三十万的酬劳,这个简单。鉴于之前袁世凯已经承诺只要见货就交钱,因此在拿违法当盐吃的洪述祖看来,只要应桂馨不暴露,杀了宋教仁也是可以找个好借口把这笔已经准备好的钱拿到手的。既然“毁宋酬勋位”和“债票特别准”都无法证明袁世凯直接涉案,难道袁世凯就此洗脱嫌疑了吗?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深入研究一下重大嫌疑人洪述祖先生的口供。不靠谱的口供应桂馨于案发后第三天被捕,洪述祖则在案发后逃到了青岛德国租界。1913年5月3日,他在青岛通电,承认是自己“冒用中央名义”,是自己假传圣旨,袁世凯和赵秉钧没有命令他“毁宋”。而他提出的“毁宋”是指诽谤,是利用黑材料毁掉宋教仁的名声,至于后面的“去宋”和“剿捕”都是应桂馨自作主张,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仅欲毁其名,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这之后,他就一直藏匿在租界,活得很滋润。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917年春,自以为已被大家遗忘的极品坏人洪述祖先生,从青岛来到了上海这个他当年战斗过的地方,并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替日本人推销鸦片。放眼整个中国近代史,几乎没有人能把极品爱财奴本色发挥到洪述祖先生如此出色的地步。洪述祖自以为大家都已经忘记了他这个刺宋案的主谋之一,自以为可以在上海平安地混下去,但他没有想到,上海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张虎口。因为有两个人一直时刻关注着他的行踪——宋振吕(宋教仁的儿子)和刘白(宋教仁的秘书)。洪述祖很快就被二人抓住了,先是被暴打了一顿,后又被扭送到了他最应该去的地方——法院,去接受中华民国的最终审判和刑罚。鉴于这样一个客观现实——袁世凯、赵秉钧此时已死且声名也被世人踩成了渣,洪述祖先生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个新说法:“毁宋酬勋位”的电报是袁世凯通过赵秉钧转交给自己的,自己完全没做任何加工,至于“毁宋”被理解成什么意思,完全取决于应桂馨同志的个人理解能力。总而言之,他只是奉令行事,“毁宋”跟他洪述祖没有关系。但法官不为所动,因为洪述祖的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存在三个漏洞。漏洞一:应桂馨明确提出“刺宋方案”的那封回信是对“意见”与“毁宋”电文的综合答复,而“意见”很明显是洪述祖先生的私人作品。也就是说,即便洪述祖把“毁宋”电文推到袁世凯的头上令其负有领导责任,也不能说自己就是“奉令行事”,因为“意见”有明显的教唆意图。漏洞二:假设“毁宋”电文出自袁世凯之手,那么对于应桂馨之后数次要求洪述祖“呈上”等待进一步指示的电文,洪述祖就应该呈送给袁世凯看,让袁世凯作出进一步批示。而一旦呈报给袁世凯,那么洪述祖就是受袁世凯的指示杀人,他便可以借此脱罪。当时袁世凯、赵秉钧都已经故去,没有人会威胁他说出所谓真相,再加上他的人品,他完全可以在法庭上如此给自己辩护。可是洪述祖并没有这么做,并没有指证袁世凯或赵秉钧对应桂馨的刺杀方案做了批示。换句话说,洪述祖是真的没有“呈上”,而袁世凯也没有直接参与“刺宋”。漏洞三:洪述祖没有办法解释自己在应桂馨提出“刺宋”之后仍催促对方赶紧兑现承诺的行为。洪述祖不但没有“呈上”,还催促对方赶紧“去宋”。那只有一种解释:洪述祖自作主张同意了应桂馨的刺杀方案,他就是主谋。1919年3月底,洪述祖被判死罪,处绞刑。这是中华民国的第一起绞刑。4月15日,洪述祖被绞死。死状极惨,行刑过程中头颈分离。这对那些曾经被他伤害过的人来说,也算是一种交代吧。动机虽然根据之前的分析和目前已经解密的档案,没有任何一件证据可以证明袁世凯曾下令“刺宋”,虽然洪述祖先生从不按照常理出牌,也没有人品,但要说他是单纯地为了钱而去谋杀政要,还是略微有些疯狂。好在有一种假设似乎可以用来解释这种不合理,该假设是这样的:洪述祖通过袁世凯不但愿意掏钱还常常催问黑材料下落的言行,感受到了领导对自己弄“黑材料”搞臭宋教仁进而破坏国民党大选一事的强烈支持,于是一股强烈的喜悦感油然而生:我要借此机会立下大功!甚至可能在他与袁世凯有限的几次接触中,袁世凯还曾表达过一些对宋教仁不满或颇为忌惮的言语,令他感受到了领导的怂恿,从而坚定了迎合上意的信心。因此,洪述祖决定拍马屁和捞钱并举,因而一步步将行动升级,直至提升为刺杀。有人不认同这种“袁世凯知情怂恿,洪述祖主谋”的假设,说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的构想已经威胁到了袁世凯,袁世凯有足够的杀人动机。实际上,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的构想,不仅威胁到了袁世凯也威胁到了孙中山。若按照这种说法,岂不是国民党也有杀人动机?根据中华民国成立以来的经验,要想顺利施行责任内阁制,就得依赖于一点——没有一个强力总统。要不然一个强力总统,一个强力内阁,估计成天就是吵架,根本干不了正事。因此,宋教仁早就计划推出一个适合他的大总统,但这个总统人选既不是本党头号领袖孙中山,也不是现任总统袁世凯,而是综合实力较弱的黎元洪(吴湘相《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这能令国民党内部的激进派服气吗?不可能服气,证据如下:1912年12月29日,宋教仁写给自己的秘书兼湖南同乡刘白的信中,直言“闻本党有内讧,前日兄来电警告弟以危像,弟总料未必有如是之甚,纵小有波澜,当不至于成大风潮”(宋教仁《与刘羹臣书》)。透过这封信以及写这封信的日期——1912年12月29日,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宋教仁同党内的激进派近期矛盾很深。因此,“袁世凯有杀人动机”并不能证明宋教仁肯定就是袁世凯杀的,可惜很多人都据此认定这就是袁世凯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袁世凯被扣上幕后主使的帽子,也怪不着别人。毕竟玩火(使用阴招搞臭宋教仁)就要有烧了自己的准备,甚至是被烧死。疑案之最后悬疑洪述祖与应桂馨这两个胆大妄为的神经病联手干下这桩大案,大概就是事实的真相,不过还有四个疑问没有解决。疑问一,国民党人为何能够如此精确地掌握宋教仁刺杀案的各种内情?答案不复杂,因为得到了准确的情报。沪军都督陈其美作为辛亥革命后上海军政府的第一任最高领导,当然会将心腹安插到各个关键的岗位。当时的上海电报局局长吴佩璜就是陈其美的人,而且吴佩璜先生还是陈其美的情报官。在这里插一句,虽然沪军都督一职在1912年7月底被袁世凯裁撤,其职能划归江苏都督。但这对羽翼已丰的陈其美来说,丝毫不影响其对上海的实际掌控力——他的部队仍驻扎上海,上海军政机关的要害部门仍由他的亲信控制。话题回到吴佩璜身上。那时,应桂馨和洪述祖的电文都是通过上海电报局收发,所以吴佩璜有能力掌握应桂馨和洪述祖之间的秘密。知道了洪述祖与应桂馨之间的秘密勾结,就很容易顺藤摸瓜找到武士英。这种智商,陈其美肯定有。疑问二,什么人有能力接触到武士英,并且促使他翻供

                        干了一仗,结果让全国人民大跌眼镜——冯玉祥居然赢了!可能大家以前对冯玉祥的印象不大好,但看到他坚定的抗日立场,估计大部分人都会改变对他的看法,觉得冯玉祥也有值得佩服的一面。不错,冯玉祥也许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甚至他的不断倒戈让人对其军人操守都产生了怀疑。可就因为在民族大义面前,作为一个实力所剩无几的地方军阀,他敢于站出来抗争,就可以面无愧色地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但冯玉祥的单干行为有违南京国民政府的“隐忍”政策,因此这支部队得不到任何有效的支持,没有坚持多久便散伙了。这支抗日部队的核心将领里有一个叫吉鸿昌的人,没错,就是中原大战中“诈降”蒋介石的那个吉鸿昌。不过吉鸿昌没有死于日本人之手,而是被南京政府处死,就因为吉鸿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是汪、蒋二人不能容忍的。1934年,抗日的冯玉祥步履维艰之际,原本不抗日的张学良已从欧洲归国。此次长达九个月的欧洲之行,让张学良收获不少。他不仅成功戒掉了毒瘾,还往思想革命的熔炉里添了几把猛火。张大少这次去欧洲,招待他的人是意大利驻华公使齐亚诺。齐亚诺不仅是他的好哥们儿,还是意大利首相墨索里尼的女婿。因此,张大少受到了意大利的官方礼遇和墨索里尼的接见,很长面子。即便他后来多次去巴黎、伦敦、柏林“采风”,甚至还得到了希特勒的接见,但他都回到了意大利,回意大利静心感受欧洲浓厚的备战氛围给他带来的亡国危机感,潜心思考如何利用强大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解救中国。似乎连墨索里尼都被张大少的学习态度感动了,在他临回中国之际,给其颁发了荣誉奖章——意大利十字勋章。回国后的张学良,面临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如果热河不丢的话,那么张学良说话还会有些分量。毕竟热河是华北的门户,光看这一点,蒋老大还会给他些面子。结果热河还是在东北军手中丢了,到了这份上,他手下军队怎么养,就要全看蒋介石的脸色。话又说回来,刚开始,对于身体状态好转和思想被法西斯主义武装过的张学良,蒋委员长还是抱有殷切期望的,先后给他安排了两份十分重要的工作——鄂豫皖剿匪总司令、武昌行营主任,但残酷的结果让蒋委员长十分失望。实际上,在欧洲经历了法西斯的洗礼后,张学良已经在思想认识上,与老大蒋介石取得了高度一致:抗日,但“攘外必须安内”。他在和红军开战之前,如此对参与“剿共”的东北军做思想动员:在将可能“亡国灭种”的中国,其先决问题是“安内”,能安内,才能产生一个健全政府,有了健全统一政府,才能攘外,才能谈到收复失地。而安内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消灭赤匪(毕万闻《张学良文集》)……但问题是,东北军的战斗力远跟不上老大张学良的思想“进步”幅度,在和红军的交手中一直被削。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只得重新给张学良安排一份工作——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蒋介石将张学良调到西北(陕西、甘肃一带),是出于如下两个原因。原因一,制衡杨虎城的十七路军和西北“马家军”。“马家军”是指马步芳等人的回民武装,他们趁中原大战冯玉祥惨败之机,接收了冯玉祥的部分地盘。蒋介石担心杨虎城和马家军坐大,因此要找个人去制衡他们。这种挑拨军阀内斗的手段,蒋委员长向来拿手。原因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剿匪”,让张学良的东北军去对付实力看起来稍弱的西北苏区,那里有黄埔四期生刘志丹等人率领的西北红军。蒋委员长自然不会把“剿匪”的希望全部放在张学良身上,他早就开始了亲力亲为。

                        杨永泰献“剿匪”大计

                        1932年年中,蒋介石来到武汉,组织“鄂豫皖三省剿匪总部”,亲自“围剿”张国焘领导的鄂豫皖苏区及红四方面军。在武汉,蒋介石收到了一份不错的礼物——一条事关“剿共”的锦囊妙计。这条妙计写在一篇被后世称作《政治“剿共”万言书》的文章里,文章的作者是其首席谋士杨永泰。为便于大家理解这篇枯燥的《万言书》,此处特将其内容转化为一场情景对话。话说杨永泰敏感地窥测到主公蒋委员长的心病——“剿共”不力之后,不眠不休,挠破脑袋,想出了一条惊天大计……杨永泰对着正襟危坐的蒋介石分析道:“四·一二”以来咱们杀了多少共产党人,可为什么屡杀不绝?现在我们国民党掌握了全国主要的财富,主要的人力,可以号令几百万军队,却连几十万红军都消灭不了,这是为什么?所以共产党的问题不是军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光靠军事是不可能消灭共产党的。杨永泰偷偷看了看蒋介石的脸色,发现蒋介石没有任何不快。于是他接着说:咱们前三次“剿共”之所以失败,就在于把红军看成是与北洋军阀一样的军队。实际上红军绝非乌合之众,而是一支不怕死、不受抚、不感恩、不惧威的真正党军,它与军阀部队的最大不同是实行了政治治军,兵民一体,上下同心。因此必须采取新的策略才能“剿灭”,红军既然靠政治起家,我们也就来个政治“剿匪”,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看着蒋介石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杨永泰再接再厉。他说:所谓七分政治,关键就在于分离共党与民众。我有几个不成熟的建议:其一,由上而下。澄清吏治,对贪赃枉法、横行乡里的土豪恶霸绝不姑息,让苏区的老百姓看到国民政府的决心和诚意。其二,由下而上。团结中农、贫农,加强救济力度,想办法提高苏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只要让老百姓吃饱穿暖,他们管你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其三,在“剿匪区”原有的省和县两级政府之间,增加一级“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其四,实行“保甲制度”。虽然咱们民国受西方以“个人”为社会组织单位的政治观念的影响,废掉了这个从北宋王安石开始就一直在使用的制度,但咱们可以在“剿匪区”恢复它。譬如十户为甲,十甲为保,有为“匪”通“匪”纵“匪”情事者,联保各户,实行连坐。一家出了共产党,或是跟共产党有关,保甲内的其他几家,全都跟着吃“挂落”!通过这几种手段,渐使苏区老百姓日益脱离共产党,不为共产党所左右。解释完了七分政治,杨永泰继续侃侃而谈:所谓三分军事,乃剿抚兼施,重兵“围剿”共产党,不留后患,但同时对于投过来的共军将领给予宽大和出路。法眼如电,够毒辣!这位仁兄真是个人才。有人说,历史是由人民改写的。其实,一个重要历史人物在关键时刻的一个重要决定也许同样可以改写历史。蒋介石从善如流,忠实地执行杨永泰的设计,立即在“围剿”鄂豫皖苏区时收到了效果。张国焘显然想不到蒋介石的水平提高得这么快。在蒋介石的政治、军事双重进攻之下,他手忙脚乱,连失阵地,向西退到了川陕边界。为此番“剿共”立下汗马功劳的杨永泰,受到了蒋介石的奖励。这份奖励跟杨永泰的一项建议有关。杨永泰建议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确实让蒋介石办起来了,但并没有得到汪精卫的同意,也没有经过立法院和行政院的批准,算是违法产物。事实上,对这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有意见的,还有跟人事权有干系的一众人马,譬如CC系。不过在战争年代,军人大过天,蒋介石说了要办,就是要办。在杨永泰的撺掇下,蒋介石把十多个省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用人权和行政权都划到了杨永泰名下。就这样,杨永泰和他的政学系从中捞了很多好处,但同时也得罪了强大的CC系、行政院和立法院。打完张国焘,时间来到了1933年,蒋委员长决定趁热打铁,他要亲自指挥第四次“剿共”,“围剿”中央苏区。于是在希特勒组阁的同日,即1933年1月30日,他再次来到南昌行营。在开战前,蒋介石给自己的超级谋士杨永泰出了一道难题:如何解决南昌行营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的局面?杨永泰民国第一谋士的名头不是白叫的,他踩在清朝皇帝们的肩膀上,对军机处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创新,“生产”出了终极解决方案——传说中的侍从室。虽然侍从室被历史渲染得黑影幢幢,神秘莫测,但其本质上也就是一个党、政、军的最高决策机构,一个全心全意为蒋委员长搞独裁服务的机构。简单说来,侍从室也就是三个处、一个侍卫长室、一个参事室。侍一处负责军事、情报业务,如戴笠这种大特务头子就得接受侍一处领导。侍二处以处理党务为主,即使陈立夫他们控制的党部也得被侍二处管一管,号称国民党第一神笔的“领袖文胆”陈布雷,就曾当过侍二处的头头。侍三处负责人事考核,管理全国的干部考察和任命。侍卫长室负责保卫蒋家安全,相当于“皇家卫队”。参事室研究内政外交,实际上就是智囊团,地位有些像如今的社科院。自从有了侍从室这个如臂使指的贴心机构,蒋委员长办起事来往往一气呵成,效率大为提高。可就在蒋介石的“剿匪”工作做得如此顺风顺水之时,传来了一个让他抓狂的坏消息——福建反了。

                        蒋介石的新突破

                        蒋介石不由得仰天长叹:中原大战好不容易平定了国内最大的三个反对派,总算能腾出手来对付势力日益强大的中共。原以为中共只是一帮“土匪”,大军一到必定灰飞烟灭,可没想到,连续三次“围剿”无一成功。就在准备第四次“围剿”时,却发生了“九·一八”,后来又是“一·二八”。现在第四次“围剿”刚开了一个好头,福建又反了。中原大战后一度出现的良好局面立刻灰飞烟灭。老天,你怎么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大家一般只知道绑架蒋委员长抗日的“西安事变”,但实际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不是张学良和杨虎城,而是第十九路军。蒋介石自任总司令前往江西“剿匪”的同时,任命跟自己一直处得不错的陈铭枢为副总司令,率第十九路军进入福建配合“剿匪”。让蒋介石没想到的是,陈铭枢、蒋光鼐和蔡廷锴到福建之后,非但没有“剿”过一个红军,反而私底下与红军建立了“联共反蒋抗日”的统一战线。因为这三位仁兄本就不认可“攘外必先安内”,而《塘沽协定》的签订,更是让他们觉得军队的最高领袖蒋委员长太过软蛋而不能领导中国抗日。与其把资源浪费在“剿匪”打内战上,还不如自己组团抗日!1933年11月20日,这三位拉上跟蒋介石关系不大和谐的李济深,在福州建立了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此事史称“福建事变”。当时国内的军阀大都只是嘴上说说抗日,手上还在数钞票,但这四个人不同。虽不能完全否认他们有割据一方的想法,但可以肯定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以另类的形式胁迫蒋介石抗日——你不抗日,我们自己抗日!蒋介石接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很激烈,给予对方最严重的纪律处分——开除这几个人的党籍,与如今共和国处理违纪干部的方式如出一辙。蒋介石的第二反应也是相当犀利,调来淞沪抗战时对付日本海军陆战队的精锐部队“围剿”这个新政府。实力差距太大了,蒋委员长的军队两个月就攻陷了福州。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李济深逃往香港。不过,这四位并没有就此沉沦,而是继续为革命发光发热,他们建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即今天咱们共和国八大民主党派之一的“民革”)参政议政。这四位热血男儿,1949年后全部在共和国政府中就职。他们之中最有性格的要数陈铭枢,“文革”期间他居然批评毛泽东“搞个人崇拜”、“搞大跃进”,纵然被打成右派也不屈服,不失真性情。后来他听到共和国核试验成功的消息,兴奋异常,一下子心脏病发,去世了。十九路军的老大们跑掉了,但中下级官兵跑不掉。十九路军被整编,连级以上军官全部遣散,新任军官大多为黄埔系,十九路军至此瓦解,不过英雄的部队自然应该为国人铭记。平定福建之后,蒋介石终于可以集中精力“剿共”了。前四次“围剿”失败,蒋介石一直不服气,他是这么认为的:一、前三次“围剿”,中央军精锐没有出动,他也没有亲自指挥,败仗主要是地方军阀打的,不算他失败。二、第四次“围剿”,他曾指挥国军拿下了鄂豫皖根据地,这让他有信心消灭江西中央苏区。在蒋介石看来,第五次“围剿”是势在必行。这种情形之下,国军方面吸取前几次失败的教训,调整了策略:第一,不再轻敌,把红军当一个强有力的对手。第二,不求速胜,慢慢地打,步步为营,打持久消耗战。第三,在苏区实行减租减息,史称“二五减租”。也就是允许地主出租土地让农民耕种,但租金要在原来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二十五。蒋介石还组织了农村合作社,遣医送药,实施救济……总之,以共产党为师,转化民众心理。第四,在苏区推行保甲制度,加大对社会的控制力度。负责推行保甲制度的,正是蓝衣社康泽的“别动队”。前两条是军事上的,让红军无法再使用“诱敌深入、各个击破”的策略。换句话说,迫使红军失去了局部优势,只能选择硬拼。蒋介石说:“匪区”不过五百里,我们每天推进两里,不到一年也就把它推平。如果共军用声东击西来骚扰我军,我们一概不管,只需要强固自己的工事,做自己的事情,这就是所谓“以拙制巧,以实击虚”。于是国军这次采取的战略就是:集中优势兵力攻陷一处,成功后不急于继续用兵,而是深沟高垒严密驻防,打下一个地方就要稳固一个地方,然后再往下推进。这么下去,根本不需要全境占领,只要占到一半,苏区定会大乱,无以为继。毕竟苏区地狭人少,没有后方,根本打不起这样的消耗战。至于后两条策略,明显脱胎于杨永泰的政治战术,对于瓦解红色政权、打击红军士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对于老百姓来讲,“二五减租”政策减个百分之二十五虽然不如不缴,但总算有甜头,总比今天分了地主的地,种完了,等红军一走国军一来再让地主抢回去划算,更何况还有其他经济补助。如此这般,没有战略纵深的苏区如何应对呢?答案是,没有办法。

                        红军不怕远征难

                        第五次“围剿”与反“围剿”的战役开始了。蒋介石亲自指挥第五次“围剿”,光进攻江西中央苏区的军队就有五十万,还不算空军支援,可说是志在必得。可江西苏区中央红军有多少人?加上扛着梭镖、拿着大刀锄头的地方武装,总共才十多万人。面对国军以黄埔系为主力的中央精锐的步步为营、层层推进,中共中央的领导者——共产国际的代言人博古和李德决定:硬拼,据险而守。硬拼显然不是办法,毕竟实力相差太远。这次“围剿”与反“围剿”的战役,从1933年9月底一直打到了1934年10月初,历时一年,以红军失败告终。这个结果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国军方面坚持既定的持久消耗战略是正确的,用最笨的方法有时能得到最稳妥的胜利;二是红军确实能打,面对五倍于己、装备占优的敌人坚持一年,不是随便哪支部队都能做到的。可问题是,失去了根据地的红军该怎么办?答案是战略转移,换一个地方继续革命。不过,项英、陈毅、瞿秋白等干部被留了下来,率领为数不多的人马掩护大部队撤退。他们没有料到,这一掩护就和中央、中央红军彻底失去了联系,他们要率领这些人独立应对接下来的凄风冷雨。1934年10月10日晚,中共中央所有机关和红军主力五个军团共八万六千人,从江西的瑞金、于都等地区出发,向西突围。因为西面是广西、贵州、四川等省,全都是军阀割据势力范围,红军可以利用蒋介石与地方军阀的矛盾,在夹缝中求生存。其实,红军的想法正中蒋委员长的下怀,稍有区别的是,他更喜欢把红军逼向两广和福建,而不是贵州和四川。因为两广和福建靠海,有利于将红军逼向死角,像南昌起义之后,贺龙和叶挺的部队就是这样在广东潮汕遭到失败的。而且,蒋介石还可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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